瞿塘天下壮,白帝成明珠(袁祚萱)
瞿塘天下壮,白帝成明珠(袁祚萱)
404600重庆市奉节县辽宁小学袁祚萱1379886437@qq。com
众所周知,风景如画的长江三峡,早已闻名中外。三峡第一峡--瞿塘峡,与奉节白帝城紧紧相连。瞿塘两岸,青山壮美如仙境,名胜古迹也众多。
瞿塘峡,虽然在长江三峡中长度距离最短,但气势格外险峻壮观。仔细聆听,从山间还会不时传来“啾啾”的鸟鸣。由当年李白耳边的“两岸猿声啼不住”的情景,以蜕变为“两岸时有猴啼声”。小猴们悠闲时正在林间树枝上窥视江中上下来往的游轮、快艇,还闻听游客们的阵阵喝彩声和照相机拍照时的咔嚓声。
不远处,只见岸边的奉节脐橙林,绿满了山坡。在夔门前的开阔地带与风雨廊桥之间的不远处,斜卧着一座座热闹的果农小院。翠绿的脐橙林间,每逢秋季,驰名中外黄霜霜的奉节草堂脐橙挂满了枝头。不远处,时而传来汽车的鸣笛声和公鸡喔喔的啼鸣声。
瞿塘峡内,从宋代以来,几十块摩崖石刻,随着葛州坝三峡电站蓄水175米而上涨,早已被能工巧匠们克隆镌刻到高处一些的石崖上去了……
此时,真是山顶云雾缭绕,山底游轮、快艇正从狭窄的江面上穿梭而过。
瞿塘峡不远处,便是高峡平湖中的人间仙境,江中小岛——千百年来闻名中外的白帝城。从奉节新县城往东乘车或坐船8公里后,便很快地来到白帝城。
下车或下船后,首先映入游客们眼帘的是2006年才新修建的风雨廊桥。它横跨在长江与支流梅溪河的交汇处。风雨廊桥是三峡蓄水后连接白帝城与夔门江岸的景观桥。风雨廊桥连接着白帝城岛的古色古香的建筑,它宏伟壮观。桥柱矗立在江中,高六、七十米。风雨廊桥长约300多米,宽7米。建筑工匠们采用仿古建筑的外观,与白帝城浑然连为一体,使之交相辉映。桥面上等距离地分布着三个桥中亭阁,供游人通行及休闲留影。并通过雕刻、绘画、书法等形式,再现了三国故事,以及当代文人骚客吟诵所见所闻所感,以及历代诗家吟诵白帝城、夔州等处景物的诗词歌赋。
从风雨廊桥到白帝城游览后,可以乘坐游艇到瞿塘峡口参观古炮台,夔门古象馆、摩崖石刻等景点。
经过风雨廊桥,可便捷地来到白帝城。白帝城位于长江北岸,三峡电站蓄水后,它已成江中小岛城。但它仍然是三峡旅游线上久负盛名的景点。1700多年前,大诗人李白先生“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千里江陵一日还”的诗句,早已脍炙人口。三峡电站蓄水后,白帝城就像一颗璀璨的江中明珠。
沿着江中小岛的石梯而上,便很快地进入白帝城。白帝城内最着名的景观——托孤堂,堂中塑有刘备托孤的彩色群像。三国时,蜀国君主刘备为了替结拜兄弟复仇,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阻,而去攻打吴国,结果一败涂地,被吴国一把大火竟一下烧掉了700个营。后来在手下众将拼死保护之下,才退守到白帝城。他自我感到无脸再见蜀中父老,最后病故于夔州(今奉节县)永安宫。
你看,刘备半躺在龙床上,头上系着一根红绸带,身上盖着红色龙被,面容憔悴。在床前跪着他的两个小儿子——刘禅、刘永,正在伤心地聆听年过花甲的刘备有气无力的临终遗嘱。
接着,我们再来参观观星亭。传说诸葛亮当年曾在此亭夜观星象,观星亭因此而得名。观星亭石桌底座侧面雕刻着大诗人杜甫在夔州所写的《秋兴八首》,他以身居夔州,北望长安为主题,借景抒情,托物寓意。最有触景生情的是他吟咏出了那“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诗句。
白帝城内还有明良殿、武侯祠、悬棺陈列室、东西碑林,丹青楼、竹艺馆等展馆。
最值得一观的是明良殿。在人物塑像阁内,只见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文臣武将,面容栩栩如生。再往北走,只见李白,杜甫、刘禹锡等诗人的雕塑活灵活现,一一呈现在游人眼前。看到这儿,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游览我们的邻居县城巫山时的所见情景:在巫山县城长江岸边,数十位历代诗人和文臣武将的塑像,被展现在长江码头岸边。他们不惧日晒雨淋,风餐露宿,仿佛正在了望小三峡,诗兴即将大发,作赋灵感即将喷发。从中可见奉节人心灵也很美:把刘关、张,诸葛孔明、杜甫、李白、刘禹锡等历代名人都雕塑在楼阁亭厅之内。唯恐他们备尝风吹雨淋后身患感冒哟……
奉节,是生我养我的家乡。我怎能不为诗城奉节壮观的夔门瞿塘峡的壮丽美景,历史悠久的白帝古城而感到骄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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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奉节县辽宁小学高三:袁祚萱
生命的厚味
这话最初是从一本围棋杂志上看到的。某位日本棋手震慑于当年聂卫平对东瀛棋坛的横扫,潜心拜读“三耳先生”自传《我的围棋之路》,试图为日本人总结出失败之由。他的结论是:聂卫平棋艺的境界与他当年在北大荒那段风高雪恶的蹉跎岁月有关,较之寻常生活优渥的日本棋手,聂君遂别有一股“生命的厚味”蕴蓄其中。
“厚味”,这是一个围棋术语。与“尖”、“飞”、“双”等着手性术语不同,它属于那种战术性术语,然而又比“立二拆三”或“厚势不围”之类战术性术语更能体现一位棋手的战略素养。比如初入棋枰者多半知道“金角银边草肚皮”的棋理,待到棋艺稍上层楼,就会琢磨“高手在腹”的道理了。这“高手在腹”,笼统地说就是指围棋的大局观。高手的棋,即使如马晓春这类常被人目为轻灵飘忽的棋,也总有某种颇难一言道尽的“厚味”(非指厚势)在里面,使你无法率尔施以重拳。追求效率的天才棋士吴清源前辈也曾被人(当然是那些失败者)讥刺为“品格不高”,因为吴先生的棋形乍看上去“总觉得薄”,只有高明诚恳如武宫正树者才愿坦然承认:这正是吴先生力量之所在,因为吴清源的所谓薄形中总有一股“厚味”蓄势其里,它不仅可以成功地化解对手的攻击,也能反过来始终给对方施加无形的压力。可见,有此一帖厚味,不仅标志着棋艺的拓展,一般说来也使弈道脱离了区区棋理的拘囿,从而进入更广阔的生命空间。也正因此,这份滋味便只有弈道渐入佳境者方能咀嚼品评,就像只有对生命有着淳厚理解的周作人先生才深谙苦茶妙趣一样。
曾听说某老丈为女儿挑女婿,总是摆下一盘棋,以观察对方的忍耐力、明智心和贪婪欲,换言之,考较对方的生命形态。老丈是明哲的,他借此果然为女儿们找到了如意郎君。你想了解一个人,和他下盘棋最是简便,通常也最不会瞧花眼,对此我深信不疑。我第一次产生这个认识还是在九年前,那次是看人下中国象棋,一位我相当尊重的知识分子正与人在楚河汉界上厮杀。我素来认为这位先生是个对些微小事相当放得开的豁达君子,虽然一位这样的君子未必下一手好棋本来也无可奇怪。果然,他的棋势相当不妙,我站在一边,尽管也观棋不语地冒充雅人,但心下却觉得这盘棋已至山穷水尽之境,而惟一的转机只可能出现在下一盘上。对方车马炮三军合围,正以大兵压境之势对他困守在单车独士象危城中的老帅欲行非礼。棋早已无可观瞻,我便转而欣赏起弈人来了。只见他眉头紧锁,以一种掺合了沮丧与恼怒的顽强兀自不依不饶地呆看着棋盘,频频长考。于是我看到了不轻易言败的极端表现,只是,当所有人都能凭藉不会出错的常识看出此际的棋势只可能是“猫捉老鼠”时,他单方面认定的“老鼠玩大象”还有多少意义?必要的顽强当然也是生命厚味的内涵之一,但它与不识时务、不知进退的执拗显然属两个概念,将些微挫折看得过于滞重,只能表示出生命意味的脆弱和轻薄。这里,正是这位先生在棋盘上体现出的那份超出必要的顽强,让我窥出其生命的薄形。若继续围棋世界的比喻,这里的生命形状还有愚形之感。
如果说围棋的厚味因围棋本身的竞技性而较难让不明弈理者感到美感和说服力,我们且试着如那位日本棋手那样,把话题延伸到人生层面上。正如围棋中的厚味总是相对于薄形而言,生命的厚味也便与轻倩浮躁的人生形态相对应。具有此厚味者,大抵比常人更多地体验到生命的严苛,隐忍力也较常人为优,因而言谈举止间总让人感到一股从容,一份淡雅,一种机智,一帖潇洒。这样的厚味当能让人泰山崩于前而不惊,从而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堕志,以一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的磊落豪迈应付纷扰繁复的人间世。与之相对的另一干人,由于对生命意义不甚了了,是以也就无法给人生提炼出任何有意味的生命情境。他们的人生大棋总是走得险危脆薄,或不事修炼,盲目进取,或谨小慎微,专意忍让,致使前程到处布满脆生生的陷阱。小失意必为大烦恼,浅得志辄成大成就,举手投足每如影戏中人,徒见影像斑驳,全无内蕴深藏。因此,“生命的厚味”便可视为人生的势能,它并不像围棋中的厚势那样常有致人死地之效,事实上它并不以攻击性见长,但却能有效地擢升个体生命的生存境界;作为泛泛生命的人格背景,它甚至不妨是谦退的,然而又永远不会把自己的生命之路逼向悬崖。一种厚味的人生总是体现出从容淡远之境,它不以看破红尘自居,却又长着一双睿智的红尘之眼。它是真正男子汉的人生,也是通体洋溢着母爱的人生,说厚味而不说厚实,正在于后者是憨厚的东西,前者却与某种生命艺术有所沾丐。
我曾用心观摩过宋张择端名作《清明上河图》,在经常性地对画家的宏伟构思、非凡功力深表钦敬之余,有时也不无困惑。凑近细看那林林总总八百多位画中人的举止声貌,发现其中竟十有八九似为游手好闲的无赖小民,个别还易使人想起《水浒》里那个缠着青面兽杨志的泼皮牛二。正如巴尔扎克的伟大不在于为后人塑造了多少慷慨激昂之士一样,张择端的不凡之处也同样不在于他为我们留下多少值得圈点的伟人,希冀以人物的伟大来折射作者的不同凡响,只能是一种具有原始拜物教孑遗的幼稚幻想。作为一名现实主义画家,张择端不妨只以准确忠实地反映出汴京众生相为己任,而不必另有他求。于是,我们便相当难能地看到了这样一群比《东京梦华录》或宋徽宗题签过的所有文人画都更为真实的祖先:他们或无所事事地在城根袒腹嚼舌,或呆头呆脑地在桥头傻看风景,或旁若无人地在桥下交通要道处呼朋引类,或愣头青十足地在铁匠铺里把弓拽得满满……对画作谛视良久,我们俨然能听到画中人的扰攘喧哗声,如果换一个时空,这类喧哗在我们凶险的文革时期,似乎也是司空见惯的。我极为认真地试图在其中找到某位我们在传统文人画中所熟悉的高人逸士形象,一位吹箫书生,或某个垂钓老叟,然而归于徒劳。我只在画面一角窥见一独自在屋宇内作沉思状的中年人,但他那双投向窗外的眼睛到底是在为形而上问题苦恼还是为形而下的柴米油盐而劳心,则殊费疑猜。与寻常中国文人画的区别在于,张择端的艺术兴趣系乎世相人情,而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型画家则总忘不了在作品里寄托一己的抱负和感慨。由于我无比佩服画家的现实主义创作态度及高超的描摹人物才能,我的失望也就更趋沉重。从《清明上河图》中固然可以看出北宋国都汴京的极度繁华,却仿佛也能窥得大宋朝最终亡于异族之手的底里消息。一群只有十分钟未来的市民,其生命形态之脆薄,较之“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商女,似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者至少还在从事━━即使是被迫地从事━━与艺术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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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妹妹叫萱萱,才一岁左右,萱萱是我二姨的孩子。萱萱和二姨住在宁波,每次假期一到我们一家就去看望二姨她们。萱萱的小脸圆圆的,两边各扎一个可爱的小辫,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十分惹人怜,嘴角上总是挂着甜甜的微笑。萱萱是个调皮的孩子,有一次过年回家,二姨让我暂且代替她照顾一下萱萱,我便一口答应了。她们走后,萱萱的眶中突然掉下什么东西,潮湿地划过她的脸颊,在干燥的皮肤上留下一道曲折的线。“要妈妈!”萱萱开始大哭了起来。我很着急想尽办法逗她开心,可都没用。我想了想,拿出一个奶瓶,捞了一勺奶粉倒进奶瓶加入60毫升的温水。OK!大功告成,我把奶嘴放在萱萱嘴边,谁知,萱萱直接把奶瓶拍飞,我很疑惑。我看她的小脸上还是写满了一脸的不高兴,我只能使出绝活了,我对这萱萱使用各种各样的鬼脸,“哈哈哈。”萱萱终于露出了笑脸,她脸上的愉快兴奋的样儿,像太阳穿过云彩放射出来。我的小“姑奶奶”终于肯笑了,这时,我才把奶瓶给她。果不其然,萱萱拿起奶瓶就开始大口大口喝了起来,好像她的肚子了有一条大龙一样,一张一合的,不论掉下什么都可以囫囵吞下。萱萱玩了一会儿,她的眼皮像是被灌了铅似的,不由自主地下沉,脑袋像小鸡啄米一样,一摇一晃。我看她这么困了,就把她轻轻地抱起来放在床上,随手拿了一本故事书,读了起来,这时萱萱已经沉沉睡去。萱萱熟睡的样子如同进入甜美梦乡的天使,微微翘起的嘴角宛如胧月的轻盈。我成功了!心里不禁想到,终于把这位“少奶奶”哄睡了!这一天的时间快耗尽了,二姨也回来了,她们看见妹妹熟睡在床上,不禁有些惊喜,二姨看我把这么调皮的妹妹照顾得如此周到,表扬了我一番。在这表扬的背后,不知道付出了我的多少劳动。虽然,我和萱萱不经常见面,但总忘不了那张可爱机灵的小脸,忘不了那天哄她睡觉的场面。7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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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萱萱暑假里,姐姐送给我一只雪纳瑞品种的狗,我一见,就喜欢得很,抱起它就不肯放下。过了好一会儿,我才仔细地观察它,眉毛长长的,遮住了水灵灵的眼睛,灵敏的鼻子下一张小嘴,凑成了一只活泼可爱的雪纳瑞宠物狗——萱萱。萱萱真讨人喜欢,它穿着粉红色的羽绒服,俨然一位高贵典雅的小公主。每当我回家时,它就会向我冲来,抱住我的腿,目不转睛地望着,缠着我让我抱它,当然,我绝不会让它失望的,因为这也是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每当我们手里拿着它最喜欢的鸡肉干逗它,它是那么的温柔可亲。这时候,你让它蹲下,它就蹲下;让它趴下,它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让它和你握手,它就会乖乖地和你握手。萱萱这么可爱,全家人都很喜欢它,尤其是我,更加宠它。我们从来都没有把它关到笼子里,因为萱萱是绝对不会随便跑出家门的,除非大小便。有一次,我到楼下去了一会儿,回到楼上时,一眼就看到地上有一团狗的大便 ,而萱萱却躺在沙发上。我很生气,但又无可奈何,好不容易把大便清理完,我就要责打它,萱萱坐在地上,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原谅我吧!我刚想出去拉,可是门关着了。我以后再也不了! ”我见了,心也软了,高高举起的手轻轻放下,不打它了。我爱萱萱,我们一家人都爱萱萱,它已经成为我们家的一员了,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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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塘湖公园作文宽阔的广场上风筝高飞;桥边的池塘里青翠欲流;茂盛的桃林间红花绽放。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春意焕然的白塘湖公园。广场非常宽阔,因此,这儿成了放风筝的好地方,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飞来飞去,使春天变得生机勃勃。广场边,小草和花儿,也探出了脑袋,给春天增添了许多光彩。于是,我也买了一个风筝放了起来。春风轻轻吹着我,让我觉得神清气爽。哦,原来这就是广场上的春景。广场后,是一片湖。这片湖绿意焕然,放眼望去,犹如一块块碧玉,有如一块快碧玉,好似价值连城的翡翠。湖边,一棵柳树长出了嫩绿的芽儿,柳枝碰到了水面,好似蜻蜓点水一般。真是“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啊!湖边,有一片大桃林。这时,桃树枝上已经长出了一个个花苞,散发着淡淡清香。有些桃树开花了,那红色的花瓣就像停在花上的红蝴蝶,美丽极了!这就是桃林里的春景。游白塘湖公园,让我们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春景的美丽。350字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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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壮壮这个月我外婆家领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壮壮”。它用四条短短的腿支撑着粗壮结实的身子。一天卷成阿拉伯数字6一样的短尾巴,不停地摇来摇去。它还喜欢用鼻子东嗅嗅西闻闻,好像对什么东西都感兴趣。我和它第一次接触,像一个很熟的朋友一样,它老是在我身旁打转转。它也很贪吃,我扔给它一块肉骨头,不一会儿就被它吞下了肚。我刚才还看见它吃得津津有味,这下它又伸出舌头好像在说:“再给我一块,这骨头真好吃!瞧它那副馋嘴的样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可爱又活泼的小狗陪我度过了愉快的一天。2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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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秋白——中国的伟人_1500字一开始看瞿秋白的视频我不以为然,中国的伟人多的是,瞿秋白也只是其中的九牛一毛而已,没什么奇怪的,可是,当我完整地看完了这部片子,我改变了对瞿秋白最初的看法。瞿秋白的确,他本来没有什么比平常人更特殊的特点,也只是一个比别人刻苦点的读书人。但瞿秋白的命运却十分坎坷。瞿秋白家里并不富裕,可以说是贫穷。原本瞿秋白要报考北京大学,但付不起学膳费,参加普通文官考试未被考取。但瞿秋白没有放弃自己的抱负、理想,对自己的未来,自己的祖国充满了希望。于是瞿秋白考入外交部办的“不要学费又有‘出身’”的俄文专修馆,学习俄文。1919年5月4日,性格内向的瞿秋白参与了五四运动,加入了李大钊等人发起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开始了他不平凡的一生。1921年7月6日,是瞿秋白永远难忘的日子,他在安德莱厅见到了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每当列宁说话时,总会被现场如雷般的掌声淹没。瞿秋白这样描述过当时的场景:“每逢列宁演说,台前拥挤不堪,椅上、桌上都站着人,电气照相灯开时,列宁伟大的身影投射在共产国际‘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标语题词上。”对啊!瞿秋白是崇拜列宁的,崇拜他的爱国之心,崇拜他能够如此隆重地向世界宣布他的理想,他的抱负。1923年,瞿秋白又撰写了许多宣传共产主义事业、介绍列宁的文章,向全国介绍共产主义。命运对瞿秋白公平吗?也许公平,在那时,他能够真正地在台前说着自己的思想,谈自己的抱负,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但是,又是不公平的,因为,他的一生,似乎才走了那么一小步。1934年,他为了自己的理想,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年仅36岁。他在押往刑场的路上,沿途唱俄文《国际歌》《红军歌》,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共产主义万岁”等口号。他没有哭,在最后一刻,他是笑着走的。可谁又不知道,他的心在滴血啊!他要走了,就再也看不见祖国了,再也不能为国工作了!他并不吝啬于自己的生命,但想的更多的是国家。他那一笑,到底包含了怎样复杂的心情?他的这一笑,又有着怎样的难过?我们却不得而知。36岁,瞿秋白在36岁便英勇就义。他在世的这短短的36年,充满了坎坷,就像是一条荆棘路。当穿过那段充满恐惧的荆棘,来到荒凉的平地,他却又把他的全部心血附于在这片平地,为了平地,他能够把什么都置之度外。最后,平地成为了鸟语花香的仙境,他却只是成为了仙境中的一根枯黄的小草,被人遗忘……36岁啊,正是年少气壮,该展开一番事业的时候;36岁,瞿秋白本来可以平淡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娶妻生子,享受天伦之乐,但是,他却在自己和国家之间选择了后者,壮烈牺牲;36岁,一个最好的年岁,在这个年纪,翟秋白根基稳固,可以在中国扎根发芽,就算成为不了伟大的人,也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至少活到70岁,而不是这短短的36岁……他这一生都在为别人想,为国家想,又有何曾为自己想过?他可真是一个爱国的傻子!瞿秋白身上有一股强大的磁力,吸引着我们。但又有谁知道,这股子磁力混合的是汗水,是血泪,是国家,是刻苦。这股力量却又是现在人所缺少的,试问,如果你是翟秋白,你又能坚持下那么多次命运的撞击吗,你又能够那么多次摔跤,而又努力地站起来吗?瞿秋白,不该仅仅如此。他不仅是一个伟大的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爱国人,而更是一种精神,是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瞿秋白,这个看似平凡而又伟大的名字牢牢地记在了我的心里,永远也抹擦不了了。他的精神永远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永不磨灭!江苏南京鼓楼区马台街小学六年级:李雨清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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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诗说到李世民,你会想到什么?贞观之治,玄武门之变,亦或是太原起兵。他是一位帝王,一位名垂青史的帝王,当人们在赞叹他的丰功伟绩之时,可曾想过他的另一个身份?未读《回唐代看一位诗人》,我只知道唐太宗李世民,读完《回唐代看一位诗人》,才知道,在历史上,还有一位诗人李世民。在帝王这个荣耀身份的光辉下,诗人,已堙没在历史的长河中,知之者,如数恒沙。作者说,“可称为诗人化政治家的帝王史上并不多,在封建社会,我以为只有三人:汉武帝刘彻,唐太宗李世民,清圣祖康熙。”“我们总能从几个强有力政治做派的君王中发现一些诗化的气质。”他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尝宝此三镜,以防己过。近魏子殂逝,朕失一镜矣。”他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疾风知尽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知者必怀仁。”二“唐朝有许多着名的诗人,但几乎没有一位与太宗的生命区间有过交集,但不能否认,唐太宗已为他们创造出一种氛围。没有外因与内因的契合,就不可能同时出现一群超脱时代的诗人。”三是的,这不可能,我推翻了自己的猜测。我们从头来看。唐朝因何而来?是因李渊受不了隋炀帝的暴政,而起兵反隋。这,便是太原起兵。而李渊又为何太原起兵?那边是李世民的功劳了。也许李渊心中本有意反隋,但又有些犹豫,毕竟隋朝是一个屹立百年的朝代。正是因为李世民在一旁推波助澜,才是李渊下定决心。这说明什么?说明李世民是有野心的。你能要一个文韬武略,且富有野心的人,放弃自己的野心,制作一个小小的诗人吗?不能,所以,我的猜测不能成立。作者说得对,“他们是被皇权禁锢了的诗人”。正因有皇权,如此大的诱惑,而是李世民放弃只做一位诗人。但李世民的身份虽然变了,但他的内在并没有变,他的骨子里是诗人的影子。一个诗人最重要的,不是诗写的是否好,而是他是否有一个诗人的灵魂。如果你成为诗人,只是为了子孙后代敬仰你,那你不需要当诗人,入朝为官便好了。因为你没有诗人的灵魂。李世民虽为帝王,但他有一个诗人的灵魂,那么便足以证明他是一位诗人了。读《回唐代看一位诗人》,使我见到了一个与我们平时见到的不一样的李世民。在作者笔下,李世民不再只是一位单纯意义上的帝王,他是一位有着诗人气质,诗人文采的帝王。李世民,一个以诗人之气质统领唐朝,走向盛唐的王啊,即将与他的盛唐,他的江山,他的历史诀别。那时,作者与唐太宗在文中有一段对话:仍然没有回答。他把头扭向西面,气若游戏的喃喃的说:‘天快亮了吗?全世界都在候着吗?好吧,传朕……旨意,还他们……一个……盛……唐……’”就这样,他以一个帝王的身份死去了。但死不能界定一个诗人的生命。他的作品,将载着他诗人的灵魂,与他的作品,流芳千古,就这样,李世民用自己的一生写下了一首,帝王之诗。一《回唐代看一位诗人》的作者是吴晓星,一个不为大家所熟知的人。这篇文章,从玄武门之变起,作者以旁观者的身份,与造化在一旁,看完了李世民的一生,他帝王的一生。浅读《回唐代看一位诗人》并不知晓,作者为什么要称他为诗人。是啊,在大多数人眼里,李世民是帝王。再读,猛然发现,我竟忽略了许多句子,就如多数人一样,只注意了他帝王的一面,忽略他诗人的一面。那么,什么又是“诗人化政治家”呢?作者也在文中作了解答。作者的话在李世民的一言一行中得到了验证。他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如一”他以如诗的句子,倒出了何为帝王之道。他也曾作诗。如此,你不能否认他是一位帝王,更不能否认,他是一位诗人。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若当初玄武门之变未曾发生,李世民永远只是一个小小的秦王,那历史又会如何发展?倘若这是真的,那么历史上便没了帝王李世民,只有秦王李世民。或许这件事在一些人眼中看来是好的,他可以一心做他的诗人,可是大家别忘了,我们之所以关注李世民是一位诗人,其主要原因,是他是一位帝王。如果他不是帝王,我们对李世民是诗人这件事的关注,明显会下降很多。我们再想,假如不是李世民为帝,那唐朝怎么办,它也许不会迎来盛唐的贞观之治;假如不是李世民为帝,那历史该如何发展。历史是瞬息万变的,或许前一天,国家还是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第二天便就亡国了。假如不是李世民为帝,那些出现在盛唐的诗人将怎么办?也许有人会问,李世民与生在盛唐时的诗人有什么关系。作者微笑着,为我们做了回答。唐太宗与与后来出现的诗人的关系,在我看来,就是提供者与使用者的关系。唐太宗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氛围,一种能让人以主人的姿态活着的氛围,而诗人们则在这种氛围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使用方式,写下或婉转,或豪迈,或洒脱,或悲凉的诗,写下一首首传承至今的千古绝唱,在他们青史留名之时,请别忘了,在历史最深处,一位以诗人为灵魂的帝王,正欣慰的看着他们,看着他们将自己未真正成为的身份,一代代,传下去。回到刚才,在我假设李世民为成帝王之时,又突然想起,这不可能。在太原起兵成功后,唐朝建立,李世民战功不断,以证明他有勇有谋,这又是为了什么?为了向唐高祖证明自己,让他喜爱自己,立他为太子。可后来,只因李健是长子,而被唐高祖立为太子。李世民会甘心吗?不会,他既然有称霸天下的野心,自然就不可能甘心让一个不如自己的人继位。他的野心蠢蠢欲动。于是,便发生了玄武门之变。四诗人的灵魂,便是对一切有着如诗的感知,那不是刻意写出来让人赞叹,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而是自己有感而发,只为让自己的心里话,如花一般绚烂的,带着笔墨清香的,绽放在石上,纸上,心上。尾声白云悠悠,千载春秋已过,可是,人们还牢牢记得那些诗人和李世民,这算不算一种感恩。“我盯着他的眼睛,王道与人伦,他欠我一个说法。我问:‘为什么?’我合上这篇文章,在清风徐来之时,耳边响着鸟鸣声之时,闭上眼,在心底默念着:盛唐,盛唐,盛唐。“公元694年,身兼政治家、军事家、书法家、诗人的全才唐太宗李世民薨,临终着有《帝范》十二篇。同年,太子李治继位。次年,改元永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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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当我将手中的唱月剑刺人那个人的咽喉的时侯,那个人的血沿着剑锋流下来然后从我的手腕上一滴一滴地掉下去,大理石的地面上他的血延成了为河的流水,像是我从小在江南听过看过的温柔的河。婉转凝重的流水,四散开来。我转过身,看到我娘倾国倾城的容颜,她的青丝飞扬在江南充满水气的风里,她笑着对我说,莲花,这个人叫辽溅,江南第二的杀手,现在他死在你的手上,你将接替他的位置。母亲的笑容弥漫在风里,最终变得不再清晰,像是一幅年代久远的水墨画,氦红着厚厚的水气。我叫莲花,从小在江南长大,我和我娘母子俩相依为命。说是相依为命其实我从小过着帝王般的生活,因为我娘是江南第一的杀手。她的名字叫莲奖。只是在精神上,我们是真正的相依为命。因为我从小就没有父亲。我曾经问过我娘,我说:"娘,我爹在什么地方?"我娘总会捧着我的脸,然后俯身下来吻我的眉毛,她说:“莲花,你的父亲在遥远的大漠,在一个风沙弥漫的地方,他在那里守侯着一群飞鸟,在等待着啊。”我问过我娘我父亲的容貌,她告诉我,莲花,他和你一样,星目剑眉。我从小在莲谓山庄长大,跟我长大的是我的表哥,他的名字叫星效。我们从五岁开始在莲谓山庄中学习练剑,只是他学的是正统而绚丽的华山剑法,而我,由我娘亲自教我,她告诉我我的剑法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招数,只有目的,那就是杀人。在我年幼的时侯我总是对杀人有着恐惧,可是每次我听见娘说杀人的时侯我总会看见她的笑容,如扬花般柔媚而艳丽,每次我的恐惧都会减弱,直到最后我可以平静地听我娘对我说,莲花,你将来要成为最好的杀手。然后我笑着对我娘点头。那一年我七岁。星效总是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玉树临风,气宇轩昂;白色的珠冠纶巾系住头发。而我总是黑色的长袍,头发用黑色的绳子高高束起,额前有凌乱的发丝四散飞扬。母亲告诉我,一个杀手总要尽量地内敛,否则必死。我曾经问过她,我说为什么要是黑色?她笑着对我说,莲花,你有没有看过人的血,那些在身体里流淌奔涌的鲜红的血,却会在人垂死的前一刻,变成黑色,如同纯正的金墨。星效的剑法大气而流畅,华美如同翱翔的凤凰,而我的剑法,直截了当,像一声短促的飞鸟的破鸣。可是每次我和星效比剑的时侯,我总能轻易地在十五招内将唱月剑停在他的咽喉处,然后看见他眼中的恐惧。然后我转身,就会看见我娘绝世的容颜在风中微笑如同绽开的涟漪。我第一次杀人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用唱月剑去杀人,因为那是我娘用的武器。我用的是一把淬有剧毒的掌中剑,狭长的剑锋呈现出碧绿色的光芒,如同江南那些日夜流淌回旋缠绕我梦境的流水,如同莲满山庄中六十六条狭长的溪涧。第一个死在我手上的人是一个二流的杀手,可是己经在江南成名三十年。告诉我说,其实那些成名的杀手在暮年的时候已经丢失了全部的光芒与锐利,奢靡的生早就断送了他们的杀手生涯,所以你可以轻易地打败他们。因为杀手如果不能杀人,只能被别人杀死。莲花,记住这句话,这是你父亲曾经说过的话,你父亲的名字叫做花汞。那个人最后就像我母亲说的那样,轻易地死在了我的手上,我用了七招就将狭长的剑锋洞穿了他的咽喉。当他的血从咽喉沿着我的剑锋缓缓流下的时候,我的母亲出现在我的背后。我问她,我可以轻易取他的性命,为什么我的剑还要淬上剧毒?娘望着地面上漫延如流水的血对我说,因为要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必须置对方于绝对的死地,不要给他任何反抗的机会。那个人在临死的时侯看见了我身后的母亲一—莲桨,他的眼中弥漫了无数的恐惧。他用模糊的声音问我,她是你什么人?我告诉他,她是我娘,她叫莲桨。然后我看见他诡异的笑容在脸上缓缓绽放,最终那个笑容僵死在他的脸上。母亲将唱月剑给我的时候我十五岁,她对我说我已经有资格使用唱月了。我用唱月杀死的第一个人是星效,和我一起长大的表哥,和我同样居住在莲谓山庄中的挺拔的少年。我记得我们最后一次比剑的那天是立春,娘站在流水边,扬花从天空飘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她将唱月给我,然后叫我杀死星效,她说,莲花,杀死星效,然后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杀手,因为杀手必须无情。那天白色的扬花不断飘落到我的身上,我知道江南的春天正在渐次苏醒,我站在明晃晃的水边,听着扬花落满整个江南的声音,听到黄昏,然后我去找星效,然后我一剑刺穿了他的咽喉,用的是那把唱月剑。我对星效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们来比剑,点到即止。尽管我可以轻易杀死星效,可是我还是骗了他。因为我娘告诉过我,要用一切方法置敌人于死地。星效的血绵延在我的脚边,像是火焰般的红莲开满了整个莲谓山庄。我听到头顶飞鸟的破鸣;它在叫,杀,杀,杀。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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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佳人如画,玉盘珍馐;江山入怀,唯我独尊。他们,是万物生灵的主宰,是拥有天下的帝王。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他建立了一个国家前所未有的尊严;他给了一个族群挺立千秋的自信;他的国号成了一个伟大民族永远的名字。他,是汉武帝刘彻。汉武帝曾年轻有为,他的性格正如他谥号中的“武”——坚毅,威严。他有着豪情壮志,设刺史,创察举,颁行“推恩令”,开通“丝绸之路”,收归盐铁、铸币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军事上,武帝亦卓有才能,调兵遣将,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击匈奴。富强,辽阔,是那时汉朝的代名词。然而,精壮的肌肉经不起岁月的侵蚀;健硕的身躯扛不起时光的无情。十六岁就权倾天下的武帝,步入暮年,变得猜忌,独断,为了“长生不死”的欲望越发信奉鬼神,成为了昏君。他先是“穷兵黩武”,后受小人蛊惑,杀死自己的儿子,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巫蛊之祸”。尽管后来将小人诛连九族,却又如何换得回爱子的性命?曾威震天下,开疆拓土的汉武帝,与其说是败在了小人手中,不如说是毁在了时间的摧残里。只有“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的千古绝唱,在诉说着武帝曾经的光辉岁月。他立于茂陵之巅,长须飘飘,仍不乏威严,只是眼中多了一丝怅然。他遥眺未央宫中鹅毛飞雪,默然,不语。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大唐,乃中华之史上最昌盛的王朝之一。唐太宗在位期间,虚心纳谏,从善如流,减省刑罚,关心发展,出现“贞观之治”的局面。太宗时期,鉴真东渡,玄奘取经,遣唐使访华,社会风气奔放,中原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相辉映。这位贤君代表,这位被各族人民尊称的“天可汗”,却亲手杀了自己的兄弟,夺得皇位。“玄武门之变”中,是李世民哥哥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的死,成就了他的天下。“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这是唐太宗于除夕所作的诗词,不知他望着皇城内外一派红火时,是否还记得兄弟的惨死?但太宗毕竟瑕不掩瑜。他在位期间所作所为,为国力达到鼎盛的唐玄宗时期“开元盛世”,立下了无可比拟的功劳。长安的晚钟,衬着暮色中远方若隐若现的山峰,还有天边一丝微红的云彩,婉转,肃穆。它低唱着,盛唐的荣耀。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他,出身草根。他要过饭,睡过大街,为人放过牛,他曾只是个受尽欺凌的穷小伙。他,坚强不屈,自强不息。他参加元末起义,护国有功,驱逐鞑子,战无不胜。他雄才大略,设下计谋,最终力压其余各地起义军,当上明朝开国皇帝。元朝的成吉思汗故乡并非今日中土,所以元朝可以说是灭国之耻;但一个曾为放牛娃的朱元璋,夺回了华夏的尊严。明朝,经济发达,财力惊人,与朱元璋的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但因为年幼时太过卑微,朱元璋登基后有着近乎变态的权力欲。他为了权力,残暴无道。他修过一座酒楼,请所有开国将士们赴宴,宴至一半,朱元璋起身就走,他走到半路时,突然一声巨响,背后火光冲天……“天边弯月是挂钩,称我江山有几多。”这是明太祖的诗作。诗中不见文采,但可见他称帝坐拥天下的豪情。他的功与过,最终化作一缕尘土,随长江奔流入海。燕子矶的夜,清风依旧,杨柳依旧,波澜依旧。“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只剩下廊柱上龙飞凤舞的楹联;再也找不见慷慨的遗恨,只剩下几座既可凭吊也可休息的亭台;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颤,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湖山……”孤独,猜忌,权势,财富,美色,江山,这,便是帝王们的天下吧。我不知道,是当一个侠客,于江湖悠悠,独饮一壶浊酒好;还是成为帝王,权御天下好呢?或许,我永远都不会知道。若逢中夜月明,当帝王们凭栏而立,望着远方溶溶的月光,俯瞰万家灯火璀璨时,他们,又能否听到曾经的弟兄一起打江山时冲杀的呐喊,能否回忆起,年少时清澈的笑颜?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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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卷第一章宿命相逢而在这苍风岭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一个怪人,那是一个十分怪异的人,一身破烂的衣服,已经分不出是道袍还是僧衣了。这人一直就藏身在一处山洞中,不管风雨如何的侵袭,他总是一个人呆在那里不肯离去。多年了,每一个上山的打柴百姓,总是时常见到他的身影,见他时常与山中群猴戏玩,以水果充饥。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怕他,可时间久了,也没有见他怎么样,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当他不存在一般了。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只过去,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这个怪人仍然住在那里,一直不愿意离去。西蜀多山,其间隐藏无数妖魔鬼怪,百姓为了平安,所以在四处修建山神庙,以求山神保佑。多年过去了,山川神庙也渐渐多了,或许是山神发威吧,在这一两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百姓都很少出事,大家对于山神的尊敬也就格外出奇。这一日,苍风岭下,走来一个几岁的幼童,远远看去,大约七八岁而已,长的清秀俊美,十分的讨人喜欢。一身锦衣,显得这小孩并非贫苦之家的孩子。走近一看,才发觉这小孩脸色有些阴暗,苍白中透露出一丝死灰色气息。小孩慢慢的走着,突然听到猴子的叫声,忍不住偏头一看。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山洞,洞口站着一个衣着零乱的怪人,长发披肩看不清面目,但却隐隐看见一双奇亮无比的眼睛,正在打量自己。幼童微微一愣,脸上没有一丝害怕的神情,转身朝着那怪人走去。怪人看着这个小孩,眼中露出一丝叹息,似乎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小孩走近怪人,清脆的童音微微传来:“你就是那些大叔口中的怪人是吗?听说你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呆在这里吗?为什么不到我们的村子里去住呢?”小孩的眼中带着一丝好奇,静静的看着怪人。怪人微微道:“你不是这里的人,对吗?你的口音应该是京城之人,为什么来到这里?你的身体不好,恐怕是活不了多久了,为什么不呆在父母身边,多与他们相聚一会呢?”小孩明亮的大眼睛中透露出一丝惊奇,微微笑道:“你真行,一眼就看出我的生命已经不长了。这点我早就知道了,所以我并不在意。生与死不过瞬间而已,生又如何,死又如何,或许没有经历的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什么好怕的呢?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怪人看着小孩,微微皱眉道:“小小年纪,就能坦然面对生死,真是不容易。可惜你身上的病,世间恐怕没有人能够治愈。至于我是谁不重要,你是谁呢?为什么来到这里?”小孩淡然一笑道:“我叫陆云,我随父亲一起来到这里。父亲是京城的大官,我们一家世代在朝为官,代代进士出身,可谓显赫一时。这一次由于父亲不欲与别人同流合污,所以主动请辞,带着我来这西蜀求医。在京城的所有出名的大夫,我都曾经看过了,但都没有用处。后来有一位相士对我父亲说,西蜀秦川,自古以来孕育无限神奇,隐藏着无数奇人,或许他们有办法治愈我的病,所以我父亲就带着我来到了这里。我来已经一个月了,由于身体不好,所以今天才第一次出来走动。想不到就遇上了你,真是很有缘分。”怪人微微皱眉,缘分吗?或许吧。看着陆云,怪人淡淡一笑道:“你的病是没有办法治愈的,常人有三魂七魄,而你却少了一魂一魄,这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出世就是这样,先天残缺,那可是极为罕见的,几乎万年难遇。可奇怪为什么你活到现在都还没有死呢?一般人如果像你这样,那是活不到周岁就死了,就算一些生命力强的人,也最多活到三岁而已。可你现在应该已经有七八岁了,真是有些神奇。”陆云看着他,微笑道:“看来你比那些大夫要厉害些,仅仅看了我几眼就知道这么多东西,真是了不起。那你能否仔细的看看我的病,看有没有希望呢?虽然我并不在意生死,但我知道,我如果死了,父母大人都会很伤心的。”怪人微微看了看天际,沉思起来。许久,怪人才道:“我可以想办法延长你的生命,但你必须答应我,这件事情不能告诉别人,除了你父母外,不能有任何人知道。而且在往后的十年里,你必须每天来这里见我,你如果做不到,就回去吧,不要轻易答应。我不喜欢不守信用的人。”微微望着天际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轻轻的叹息,或许这样做是错的,不是吗?小孩看着怪人,微微沉声道:“好,谢谢你。我会坚持每天来这里的,并且不告诉任何人。我要好好的活下去,与天争命,让天地都知道,我陆云是不会轻易被你们击败的。”幼稚的声音里,带着坚强的勇气,他要与天一拼。怪人闻言全身一震,是啊,修真之人,哪一个不是在与天争命呢?既然遇上,或许就是注定。既然那样,那么我就与天一争,大不了九天雷劫加身而已,又不是没有见过,就当活动经骨而已,难不成苍天还能奈我何!看着陆云,怪人笑道:“好,有志气,从明天开始,我就教你一种神奇的武学,让你与天争命。十年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你只要努力,也是会有一定的收获的。有一点你要记住,就是不能轻易施展我传你的东西,更不能传授给别人。”小孩郑重的承诺道:“我会记得的,你放心。我其实知道你是什么人,因为曾经有人对我说起过,你们这一类的奇人异士。”怪人闻言一笑道:“小鬼头,看来你满聪明吗?那你说说我是什么人呢?说准了有奖励。”陆云微微想了一下,轻声道:“你就是常人口中的山野奇人,算命术士口中的修真之人,对不?”说完眼睛牢牢的看着怪人,眼中闪过一丝微笑。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轻笑道:“小鬼头聪明,算你说对一半,奖励将来给你,现在给你也用不上,等你学到一点本事后,再给你也不迟。现在就到我身边来,我们好好聊聊天。”说完手一招,陆云的身体瞬间就到了怪人身边,十分怪异。暮色降临,陆云含笑的离开了那里,回家而去。回到家里,陆云的父母都爱怜的看着这个儿子,眼中满是疼惜。陆云的父亲名叫陆文宇,母亲将张华凤,都是人品绝佳的俊男美女。陆文宇笑着问道:“云儿,今天一个人走了多少地方,可看到些什么希奇的东西?”陆云看着父母。微笑道:“云儿今天遇上了一个奇人,就是村里那些大叔口中的那个怪人。今天云儿与他谈了一天,受益匪浅。他告诉我说,可以传我一种延续生命的方法,但我以后每天都必须到他那里去跟他学习,且除了父母亲外,不许告诉别人。云儿已经答应了他,明天就开始去跟他学习。你们不要担心,那位奇人正是京城中那位相士口中的修真奇人,一身本领高绝,云儿想跟他好好学习,或许可以治愈我的病。”陆文宇与妻子张华凤对望了一眼,开口道:“今天他对你说了些什么呢,能告诉我们吗?有没有关于你病的事情呢?”陆云笑道:“他说了许多事情,也提了一下我的病。他说常人有三魂七魄,而我却先天少了一魂一魄,所以这病是医不好的。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也正因为这,他才打算教我延续生命的方法,叫我明天开始就去学习。”陆文宇闻言脸色大变,神情震惊无比。张华凤看着丈夫,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间变化这么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真是奇怪。陆文宇微微抬头,神情惊骇的自语道:“想不到啊,真是想不到,我陆家流传百世的传说,竟然真有其事。或许这就是天意吧。云儿,明天你就去跟那位奇人学习吧,记得好好努力,我和你娘都全力支持你。不管将来如何,你都要勇敢的活去下,坚强的面对一切。”陆云看着父亲,微微点头道:“我会的,我要与天争命,你们放心吧,我不会轻易放弃的。”陆云幼小的心灵里,有着超越他年龄的成熟与坚毅,他从小病魔缠身,无数次与死神抗拒,练就了一副坚强的心志,所以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思维能力。陆文宇看着儿子,眼中露出一丝鼓励,轻轻的拍拍他的肩膀,轻声道:“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学艺。”说完与妻子递了一个眼色,离开了陆云的小屋。夜风中,陆文宇遥望着天上的明月,轻声道:“记得陆家祖谱记载,陆家世代相传有一个神奇的传说。据说陆家的后世子孙中,会出现一个先天少一魂一魄的弟子,那将是陆家的一个无法预测的变异。他的命运谁也说不清楚,这一生充满了传奇。陆家祖训记载,如果出现这人,就一定要他回陆家的祖坟地,取出一样世间只有他能打开的东西,那东西就很可能改变他的一生命运。想不到云儿竟然就是那传说中的后人,我打算等他十八岁或者二十岁时告诉他,让他回去取出那属于他的东西。”张华凤静静的看着丈夫,轻声道:“云儿从小就聪明绝顶,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可惜身体太弱。想不到他竟然有如此的命运,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希望他这一生能够平安,我就放心了。西蜀秦川,山灵水秀,孕育无限神奇,希望在这里,可以为我儿找到一条延续生命的途径。”夜风吹起,丝丝的虫鸣声在山间响起,带着阵阵睡意,陪伴着世人进入睡梦里,慢慢的忘记那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清晨,在悦耳的鸟语声中,陆云醒来,匆匆吃过母亲精心为他准备的早饭,就一个人出去了。张华凤站在门口,望着儿子远远而去的身影,眼中露出丝丝笑意与爱惜。什么时候他才能够长大成人,摆脱病魔,快乐一生呢?或许,没有人能说得清。时光飞逝,转身间春去秋来,一晃,十年就过去了。十年间,陆云由一个瘦弱的小孩,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少年。虽然身体还略为半薄了一点,但这十年间,陆云却再没有病过,身体总是一天比一天健壮,人也越来越聪明,学习东西快速无比。静静的立在山洞前,陆云看着这个教了自己十年武功玄功的怪人,心里对他充满了感激。在陆云的心里,他就是自己的师傅,他教会了自己无数的东西。那是常人百年都无法学会的东西,可陆云学会了。怪人看着陆云,眼中露出一丝欢喜,轻声道:“十年了,你没有让我失望。虽然时间太短暂,但你也学成了我不少的本领,很了不起。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是继续跟我学玄奇道法,还是离开这里?”陆云轻声道:“父亲告诉我一件事情,他要我现在,或是两年后,去一个地方,取回一样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打算再跟你学习两年,希望这两年能够有很大的进步,也不枉我跟你的这一段缘分。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谁,以前做个些什么,现在能告诉我了吗?”怪人笑道:“我的身份你不用太在意,我以前干过很多事情。简单的说吧,我当过三年道士,听过三年佛,干过三年神仙,做个三年的魔,嘿嘿,仅此而已。”陆云闻言,眼神微变,眼中闪过一道奇异的光芒,微微笑道:“看来你是什么都干了,无怪这十年来,你传我的修真法门,包括了道家、佛家、儒家、魔宗、鬼宗五派绝技,真是无所不容。原来你什么都干过啊,嘿嘿,有前途。这最后两年的时间,你是不是传我一点厉害一点的,也免得将来出去,给你丢人现眼啊!”陆云的眼中含着一丝莫测高深的笑意,神情平静而隐含神秘,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怪人笑道:“这两年你想学全我的本事,恐怕别想睡觉了。就算你学全了,没有百年的修为,还也是枉然。修真不同于练武,练武十年可以小成,二十年可以大成。而修真往往是十年入门,百年小成,想要大成,就要看各人的机缘了。记得当天你猜中了我一半的身份,我曾经说过给你奖励的,现在给你也算差不多了。”说完只见怪人从怀中取出一个玉盒,慢慢的打开,顿时一股芬芳传来,十分迷人。陆云看着怪人手中的那株寸长的人形朱参,眼中闪过一丝惊喜。怪人看了他一眼,微微道:“你不要小看这株人参,虽然仅仅寸长,但却有极其罕见的来历。这是我当年无意中救下的一株万年参王的本体,后来那参仙得道,为了报答我,就将本体送我,算是报答我的恩情。这株参王,是世间罕见之物,远非一般的千年人参可比。一般的千年人参与千年首乌,对于常人来说,服后可以身强体壮,延年益寿。对于练武人而言,服后可以增加三十年功力,而修真之人服用后,可以增加甲子修为,是世间少见之灵物。但我手中这株参王,对于修真之人来说,却珍贵无比,因为它是万年参王的本体,且参王已经得道飞升,所以这株参王服下后,可以增加十个甲子的修为,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希望你服下后,两年内能够学有所成,也就不枉我们之间的这一段师徒缘分了。”说完将参王给陆云。陆云轻轻接过,看着怪人笑道:“谢谢师傅相赐,这么多年了,今天终于开口收我这个徒弟了,真是好难等啊!”说完微微一笑,神情有几分像怪人。怪人笑骂道:“你个小鬼头,得了便宜还在那里乱吼。快服下参王吧,我帮你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修为,没有一个月,你是别想能够醒来的。”陆云淡然一笑,盘腿而坐,慢慢的服下参王。不久只见陆云全身火红,一团烈焰熊熊燃烧,团团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里面。怪人脸上带着一丝疑惑的神情,微微的看着天际,自己这样做,对吗?或许人本来就是要与天争命的,不是吗?看着陆云,怪人眼中露出一丝微笑,右手微微压在他的头顶,离他有三寸距离。只见怪人右手掌心一道五色光华流动,瞬间将陆云的身体笼罩在五色光华之中,显得十分美丽而又神奇。陆云身上的熊熊烈焰,在五色光华的笼罩下,慢慢的压缩,伸缩吐息,不时的鼓涨突起,却又被那五色光华压下去。时间慢慢的过去,陆云身上的血色火焰连续七次爆发,都被怪人那神秘的五色光华压住,最后慢慢的溶化在陆云的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