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
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六年级:阿森纳克
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
原来在那里,亦有美丽的风景存在……
——题记
千百次地呆在那儿,却又千百次地忽视,千百次地看见过,却又千百次地淡化,千百次地靠近这儿,却又千百次地漠视,终于,我发现了,在这我千百次经过,居住的地方,也有动人的风景。
周末回家,和往常一样,面对如山的作业,我无奈,却又只得拿起笔,在“山中”开拓。许久,工程进行到一半,头昏脑胀,一个个“坚硬的矿石”令我手足无措,信心顿丧。我丢掉手中的笔,从山中爬出,只想释放一下。
正值傍晚,村落中的家家户户都在为晚饭做准备。夕阳下,袅袅的炊烟在屋顶上盘旋,阵阵的饭香在风中传播,在那似橙如红的晚霞映衬下,颇有点人间仙境的味道。妈妈在门前种菜,虽是秋天,但是仍有豆大的汗珠挂在她的脸庞,仍有讨厌的汗珠浸湿她的衣裳。她亲切地唤着我的小名:“晨,做累了吧,我给你煮了几个鸡蛋,在厨房里,你去拿着吃吧!”看到妈妈满是汗水却绽放着微笑的脸,我心中一颤:在这我千百次居住过的地方,为什么这么美的天空我以前没看见过?为什么这么缥缈的炊烟我以前没有发现过?为什么妈妈对我的关心,对我的爱我以前没有注意过?为什么?哼哼,我想,怕是考试麻痹了我的神经,试卷遮住了我的眼睛,书本给我戴上了枷锁。现在,我释放了,一切的美好又重新回到眼前。我走到厨房,剥了蛋壳,来到妈妈的身边,喂她吃鸡蛋,看着妈妈脸上的微笑,我压抑多时的心顿时舒畅了许多,环视四周的一切和谐的画面,我的嘴角露出了微笑……
有人曾经说过,生活中有许多美好,只是缺少发现美得眼睛。亦有人说过,平凡中,熟悉中,你所忽视的,可能会是最美的。是啊,在这儿我所经历的这一切不就正体现了这两句话的真谛了吗?
挣脱考试的束缚,擦亮昔日的眼睛,很快,便会发现,原来在这熟悉的地方,也有动人的风景。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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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说起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雷锋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卧龙先生,有的人的偶像是当代明星。但是,对于我来说,我的偶像却是诗仙李白。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李白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他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而在风格方面李白诗风浪漫,包罗万象,继承陈子昂提倡的诗歌革命,反对南齐、萧梁以来的形式主义,把南朝以来柔弱华靡的文风,一扫而空。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唐诗都得到创造性发展。李诗富个性,有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内容表现出蔑视庸俗,反抗和不媚权贵的叛逆精神,歌颂游侠和仙道,被誉为“诗侠”、“诗仙”,后世亦以诗仙李白称之。李诗想像丰富,结构奇特,极度夸张,比喻生动,并运用大量神话传说。李诗歌唱雄伟壮丽的自然,善于描写和歌咏山河,气势豪迈而奔放,不屑于细微的雕琢与对偶的安排,而用大刀阔斧、变幻莫测的手法与线条,涂写心目中的印象和感情,创造艺术的鲜明形象,雄放无比的风格。李白擅用乐府民歌的语言,很少雕饰,自然率真。乐府精神和民歌语言的运用,达到了极其成熟和解放的阶段。诗仙李白就是我的偶像5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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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也曾喜欢过某位明星,因为他们而确立了我们的目标。就像我一样,我有自己的偶像,他不是现实中某位会唱歌的明星,虽说他也会唱歌,而且很好听,他在我心中是那样的完美,打从一开始看见他时,我的心里就确定了一件事,他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她是一个弱者,什么弱者,我也不知道,但她就是很弱,比如一些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他很弱,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就像圣人一样不会去怨恨别人,也不会包庇他人,当别人怨恨他时,他默默承受,并且帮助她,当他人需要帮助时,他会及时伸出援手,他亦可救人也可以杀人,他的一生都很痛苦,但他却默默的忍受着。他没有受到过爱,但一直用爱去关怀别人。她是一个可怜的人,比任何人都要可怜,他的性格很怪,活着那么累却还经常笑,像个小孩一样天真无邪,天真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自始至终都从未相信到任何人。他总是存有戒心,但从不体现出来,她可成一个微小的细节看出你一个人的性格,有人问她为什么,他经常这样说,”因为我比你大“言外之意就是我懂得比你多,他总在那付出,却不求回报。他有一个徒弟,一直跟着他不离不弃,他也说师傅是一个很怪的人,有时我甚至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到底要做什么,还经常干些奇怪的事,后来我才知道师傅一直用爱来温暖这个世界。他是我的偶像,一个不存在的偶像,他是我心中虚拟出来的一个人,但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因为他所以我想像他一样,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像她一样的人,也会把它写成一部小说,世界上最好看的,让她成为所有人的偶像。因为有明星,所以有人追星,因为有了憧憬,所以有人想跟她一样,两者结合起来就成了——因为那些明星,而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某处地方和喜欢他们,想像他们一样,于是这份憧憬让人们成了实现梦想的力量。追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随意些的人够确定自己的目标,从那些爱豆身上获得能量,使他们更加的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去实现。追星不等于脑残粉。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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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经历了岁月的洗礼的我们,正逐渐步入长大。对于长大后的我们,也会有自己喜欢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也有喜欢的偶像。是谁在背后默默努力着?那就是令我敬佩的tfboys,他们这个组合都很努力,令我赞叹不已,不禁竖起大拇指。其中的队长王俊凯是我最钦佩的一位。在他第一次参加选秀时,他被否定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虽然训练很辛苦,但是他一直坚持着,他有时还会犯低血糖,他心中怀抱着梦想,他相信,他的梦十年之内就能实现,就算没有实现,他离自己的梦想起码近了一步。终于,上天是公平的,他让他绽放了自己的光芒,作为队长的他,时刻照顾着比自己小的两位队友——王源、易烊千禧。他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一直保持着自己优异的成绩,我想:这样的人肯定不简单,一般人做不到那!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汗水,终于打造出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其中的王源,他的努力也不少。如果你知道他现在口若悬河的原因来自于一次次的熟悉台本,那你可能会大吃一惊。一开始他背都背不下来结结巴巴,没人捧场的时候面露尴尬,到现在得心应手扔掉台本跟着感觉走,是多么的艰难!他的变化不止一点点。甚至可以说,他的勇气和经历是支撑他变得如此完美最大的原因。组合里还有一位,他从小就很努力,直到现在,他已经快出道10年。我很佩服他,从小就这样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做一位全才,他现在,不正是他努力的结果吗?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大人都说,小孩子不要追星。我认为,追星,并不是那些粉丝盲目去追,而是适量的,我就是这样,我以他们为目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正是这样,我才有了干劲,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去好好学习,朝我的梦想去奋斗!“梦想起航那一秒泛起我们久违的心跳这个骄傲时刻脸上微笑绽放要让全世界知道一路有你的记号是彼此最坚强的依靠毫无保留互挺到最后一秒……”正如他们所歌唱,我们就应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吧!五年级:吴倩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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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很多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平均年龄不超过14岁的三个小小少年,他们有着帅气的脸庞,天籁般的歌声。他们就是——TFBOYS。最近网络一直在火的一个组合,他们是由两位来自重庆和一位来自北京的三个少年组成的,他们分别是王俊凯、王源、易烊千玺。2013年8月6日他们这个组合成立了,并发布了一个《十年》的宣传片,和粉丝们有了一个“十年之约”他们的粉丝名叫做四叶草。王俊凯,TFBOYS的队长和门面担当。桃花眼,长睫毛,大长腿,有可爱的虎牙。今年十五岁,现在在重庆八中读高一。每到周六周日都会去公司训练,他家住在九龙坡,去公司要跨过长江,周末都要六点起床。有一次起的比较晚,八点多才到,就迟到了。在他进入TF家族的三年里,仅仅出现这么一次。十二岁的时候参加过很多个选秀节目,却都惨遭淘汰,但他没有放弃对自己唱歌梦想的渴望。王源,TFBOYS的可爱担当和主持担当,杏仁眼,薄荷音少年,长得很萌萌哒,有时候还很二。今年十四岁,在重庆南开中学读初二。比王俊凯晚一年进入TF家族,七月王俊凯和王源翻唱了范玮琪的《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在网络上爆红,慢慢的有了他们自己的粉丝。他和王俊凯也一样经历了与同龄人不曾经历过的煎熬,他们一进公司都是没有舞蹈基础了,他们才十二岁就被老师拉成八字腿再从八字拉到一字,从一字拉到更直的一字。易烊千玺,TFBOYS的舞蹈担当,组合里最小一个成员。齐刘海,斜刘海,无刘海都能驾驭,并且都很帅,笑起来时有可爱的梨涡。他05年就出道了,会各种舞蹈,还会魔术,书法,画画,变脸等等,也参加过很多的比赛,连跳两级还是全年级第一名。在快乐大本营上,易烊千玺跳的中枪舞让我更是喜爱。从小他就开始学舞蹈,他爸妈先是让他学了中国舞,之后学习了更多的舞蹈,比起王俊凯王源受过的那些苦,易烊千玺承受了九年的苦,他也痛了九年。在机场,他不管再累也会给粉丝签名,他经常练舞练到恨晚,经常凌晨发微博。他这么暖的一个少年你们为什么不珍惜,为什么不喜欢。他们只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为什么要承受这个年龄不敢承受的。或许在你们的眼里觉得他们是一群小孩,实力不够,在这里瞎搞,但是在我们粉丝眼里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我们的偶像。我们喜欢他们积极向上的能量,我们喜欢他们为梦想坚持下来的努力。在十年宣传片里,有两段话说的很对。“妈妈说,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那么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坚持”“八岁到十八岁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样是十年,即使十年后的我们没有成功,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是TFBOYS在四叶草疲惫的时候,有了继续努力学习下去的动力,是TFBOYS在四叶草伤心的时候,让我们再次笑了起来,是TFBOYS在四叶草黑暗的时候,再次照亮了我们!凯源玺一直在,四叶草永相随。十年之约,不离不弃。请四叶草们都记住,3-1=0!五年级:我的偶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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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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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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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进入初中,我抛弃了童年的幼稚,奔向了青春的成熟。当然,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大部分都是球星:梅西、C罗、乔丹和科比等,而我最喜欢的球星就是举世闻名的——C罗。每当电视上有关足球之类的节目,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电视采访他时,只见他平时穿一件橙色的训练服,顶着一副国字脸,皱着眉头,嘴巴总是露出他那灿烂的笑容。采访完毕,他就给我们展示了他那高超的球技。只见他把球踢起,在头上顶一下球,球滚到他的手边。他平衡感极好,无论他怎么摇晃这个球,这个球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始终不肯掉下来。连围观的群众都被他的球技惊呆了,大家都情不自禁地为他喝彩。他不仅在训练场上一丝不苟,而且在赛场上同样是那么认真。记得看过偶像的一次比赛,比赛开始时,裁判一吹响哨子,两支球队就立刻跑动起来,像动物们大迁徙一样。开场几分钟,他带领的队伍就势如破竹,突破到对方禁区里了。只见C罗带着球,脚下灵活地将球踢来踢去,防守球员望着那个球,眼花缭乱。尽管他尽力地想把球踢开,可在C罗灵活地脚步下,还是无能为力。霎时间,他将球往侧边一甩,成功绕开了一个人。紧接着,又来了一个防守球员,C罗见状不妙,眼看球要被踢开了,他急中生智,把球传给队友,接着队友来了个精妙的配合,又把球传给了C罗,C罗见这球飞来,便顺水推舟,上去就是一脚用力的凌空抽射。在他踢中球的一瞬间,全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也凝结了,大家即将见证这伟大的时刻。紧接着就是“嗖”的一声,球进了。全场顿时从寂静变得沸腾起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进球的C罗也显得异常兴奋,围着半个足球场跑了几圈。进球后的几分钟,对方也组织了一次反击。只见对方的一个队员一脚长传,传到另一个队员脚下,他使出全身的洪荒之力向球门奔去,谁知在跑到点球位置,准备起球射门时,突然在这关键的时刻,又是C罗,一脚把球铲飞了,粉碎了对方的希望。真是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我要是能达到C罗这种境界,可真不是空想就能得来的。即使我与他有千万层楼差距,但我也一定会努力成为一位世界巨星的。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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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以为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己养己的父母……而我的偶像则是坚强不屈的残疾人。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的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她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得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了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它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的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中午回到家中会给猫狗做中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会画几幅画。去小巷里去卖,又是幸运的话可以多卖几幅画,不幸运的话一副也卖不出去。有时回到家时都没有吃的了,他把自己的那一份给了猫、狗吃,宁愿自己饿着,都不会让动物们饿着。看,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残疾人,他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爱护小动物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五年级:刘欣怡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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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8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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