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那风中花开
微风吹起我的帽檐,吹乱了发丝轻挠我的脸,我乘着单车在故乡的林间小道上飞翔,徜徉的思绪贪婪地流连于那微风中,那记忆里,花香袭人。
任凭微风将自己的思绪从脑海中剥离,将我的思念带回了8岁那年的秋天。
那是个天高云淡的季节,远道而来的凉风从山谷的这头穿过那头,时不时带来几声清脆的鸟鸣和丝丝暗香。
“诶,你说到底行不行啊?好像蛮危险的。”同样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在多年前还是第一次骑单车的我,正惶惶不安地跨坐在在单车上,脚尖轻轻点地,身微微前倾,向身边那人质疑道。
“那有什么问题啊,骑单车还不容易吗?”这时在我身旁大放厥词的人就是比我还要小上两岁的表弟,只见他兴奋地瞪大了双眸,眉毛展成了得意的曲线,嘴角还噙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这个人小鬼大的家伙!我看了看他,无奈地笑了一笑,便开始了我的学“车”之旅。
我别扭地扳过车头,正当我还在烦恼该如何起步时,他便不耐烦似的,一边对我指手画脚,一边大叫起来。
只见他双手一伸,手作半握拳状前后不断摆动,然后他故作严肃地对我说:“你先蹬上去,然后脚像这个样子踩就可以了。”正说着,他还用力地踏了踏土地,语气严肃,样子却可爱憨厚极了。让我忍不住为表弟的痴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初次骑自行车的害羞与不安也消除了一些。
“嗯……别笑了啊,快进入状态啊。好,预备——”表弟不满地哼了几声,才终于别扭地拉下面来继续教学。
看他好似真的生气了,我也不逗他了,悄悄用袖口蹭了蹭手心渗出的汗,心中暗暗地想:表现好些,可不要在表弟面前丢面子。
“走嘞!”表弟措不及防在自行车背后推了一把,硬是把我连人带车退了好几米远。
那一刻,有一瞬间背后伸出一双翅膀,身体腾空而出的感觉。饶是我做了心理准备也肯定会被吓到,更别说是被他猛地这么一推。喉中挤出几声尖锐刺耳的嘶吼,我竟手忙脚乱,一脚踩空。
自行车厚实的轮胎摩擦着地面,强烈摆动的车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呻吟,几近失控。尽管我尽力想将自行车行驶地更平稳一些,但是车还是行驶得东倒西歪。
这时,就是那一股幽幽清香,抚平了满头汗水的我紧皱的眉,亲吻了我灰扑扑的颊,卷起了草帽的帽檐和飞扬的发丝。心中波澜起伏的湖水渐渐平静下来,变得澄明通澈起来,车也越行远,越行越稳。
而表弟则一边怪腔怪调地哼着田园小曲,一边灵巧地踏着活泼的节拍,佯装悠然自得地跟在自行车后面慢跑,可惜断断续续的曲子和粗重的喘息声暴露了他。
那最初的青涩不安之感也逃得无影无踪,此时此刻头脑里也似乎灌满了风,突突地往外闯,景物不断倒退。渐渐地连那清脆的鸟鸣也听得不清晰了,只觉得如今的自己已变成一只自由的飞鸟,正无忧无虑地飞翔、穿梭。
“你还是没变啊,表姐。这样很危险的。”表弟不知从那儿窜了出来,揶揄地笑着。实话说,他一身白衬衫和牛仔裤的装扮,稚嫩的脸庞做这样的表情很不合适。
“有什么不好的,你还不是老样子,只不过速度快了不少嘛。”
看了看轻轻松松跟在单车的旁边的表弟,我不禁想起了表弟当年明明气喘吁吁却还要佯装悠闲地跟在单车的滑稽模样,想起了我们飞身扑向原野花丛中的快乐回忆。
想起了山脚下,老家门前开满的迷醉的天青色花朵,那就像是树林的天青色门帘;想起了“门帘”通往树林的狭窄小道,远远地便可以看到正在闪耀着碧绿色光芒的森林,那便是通往天堂的幽径;想起了林外遍野的桃树红了多少美人的如瓷面颊。
遍野的风就这样吹了起来,我和表弟都不进放开双臂迎接那山风。这山风是如此飘渺神秘,刚想拥抱住好好珍惜,就不见踪迹了。
那风中,花香四溢。于是,纯真的孩子在花香中睡去,而我始终梦着你的梦,那些醒来时就灰飞烟灭的绮丽。
就像我不再的童年,粉刷着放肆的梦想。莫忘那风中花香,就在这里,在这里曾经盛放出如昨的纯洁与美丽。
初二:肖诗涵
莫泊桑短篇小说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菲利普夫妇的时候,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认识到本文的题旨。因此,在引导学生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特别注意强调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在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性。
在教学的过程中,我就特别注意引导学生对于勒这个人物形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目的就是通过对《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的学习,使学生真正的明白,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又让学生理解了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这样,更有助于引导学生对小说主题思想的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也是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时,教师应该着重指导学生理解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而,我们在同情老年于勒,穷于勒的时候,也要注意分析年轻时候的于勒,指导学生想象和分析于勒变穷的原因,同时,我们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白、理解,年轻时候的于勒是不值得大家同情的。与此同时,大家更必须认识到,不能学习年轻时候于勒,使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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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自信开花记得阚老师教我的第一学期,第一天我写了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作文交了上去。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好像要窒息一样。我双手抖动着本子,心里像蹿了一个小兔子,生怕随时要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今天的作文大家写的都不是很好,除了冯忆文等人。”阚老师一手握在讲台的角边,一手推了推眼镜严厉地说。我吓坏了偷偷地把嘴紧抿起来,吸了一口长气,腮帮里能装下一个大苹果一样鼓鼓囊囊的。心不停地跳动着:“不要批评我,不要批评我······”我闭上了眼镜,看着瘦小的阚老师,忽然感到一种陌生感在我身边徘徊。风悄悄地从我身旁吹过,我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睁开眼睛再看,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脖子一缩,肩膀上扬。还好逃过了一劫。可是阚老师把眼睛弯成了月牙:“周欣悦,下课你来找我!”什么!下课让我去寻找阚老师,莫非······我心里又不扎实了。“叮铃铃”下课铃像警报器一样响了起来。我顿时感到心如刀绞,脚也不听使唤,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走到了阚老师的跟前。我不敢抬头看阚老师的眼睛,低着头,玩着衣服上的拉链。阚老师问我什么我都是简单的回答。阚老师好像明白了我的心思,用手指着我的作文说:“老师知道,其实你很聪明,你并不笨。但只要你相信自己你就一定行!”阚老师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在天空中划着优美的弧线,好像蝴蝶在花丛中跳着舞蹈。那时候,我用牙齿使劲地咬紧了嘴唇,阚老师的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旋转、交织,心里坚定了下来:我一定要把全身的力气用来写好这篇作文。第二天,阚老师拿着我的作文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读者。声音时而缓时而急,仿佛把同学们带入了另一个境界。同学们一个个屏住呼吸洗耳恭听。我的眉毛好像柳树姑娘的辫子在风中翩翩起舞,犹如要飞出去了一样。脸上像开了一朵向日葵。那一刻,自信如一朵花一样,绽放出了最美的笑容。65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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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山迢迢,水悠悠,梦里人孤零。寻了千年、觅了千年、等了千年、盼了千年。梦里梦外,万水千山走遍,不为来世,只是为途中与你相见。今生今世,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只是为了一生把你思念。烟花美景夜未央,抚琴独醉相思酒,红尘千般,唯有相思似春色。根根琴弦上流淌着的七色音符,是我一个又一个梦的八度延续。无边无沿皆相思,无穷无尽是离愁,如月里素娥般忧伤、如司雨童子般缠绵。你所停留的地方,我也曾去过。如果这相差的时间可以折叠,将以何等心情与你重逢在红尘之中?无需靠近,不许远离,就这么静静的,让爱涌上心头,让情洇化开来,让心香蔓延,蔓延……悠悠相思梦啊,梦里梦外都是情;茫茫红尘梦啊,梦里梦外亦是梦。 夏色弥漫,柳絮四散,细雨纷纷,落红翩翩。漫步走过,处处生莲,一季的幽香在微风中摇曳,我只想让你知道,我想在我人生最美丽的时候和你相遇,我想在我人生最绚烂的时候和你相识,我想在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候和你相知。我沿着往事一路找你,天籁无声,风华流转,岁岁年年,花儿红了又谢,花开花谢,瘦尽了春光。思绪随着时光的河流缓缓流淌,那翩翩落红借着风势,伴着纷飞的细雨,漫天炫舞,随着清风吹过,徐徐拂来一肩满身,均是淡香软红,是丝露,是花雨,落在眉间心上,连绵不断。期盼隔着岁月与你重逢,爱如同花蕊中的一点花蜜,为了能够品尝到她,我愿意跋山涉水,最终哪怕是落红满地;哪怕是悲伤满怀。你听,那洞箫声声依旧婉转;那琴音悠悠依旧温馨,可是曾经为我许下过“莫失莫忘”的那个人呢……然而,知道了又如?,相遇了又如何?相识了又如何?相知了又如何啊……还不是微雨双燕飞,落花人独立。 站在散发着热浪的风里,手里还握着你给我的温暖,心绪不由得有点恍惚,不知是真是幻,竟然分不清这暖暖的柔情到底是你给我的呢?还是这热辣辣的夏风赋予我的?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一个平凡的却偏偏自以为是的女孩,一个有点刁蛮任性而又爱拈酸吃醋的女孩,怎么会留住优秀的你?总会有种种理由把你带走,何况你还有那么刻骨铭心的过去!有一种鸟的羽毛太绚烂,天生就不可能被锁在笼子里。而我只是自私的希望这一天来的晚些,再晚些。直到我可以坦然的同你,同生命告别,但是谁又能和离别来讨价还价呢?真爱远去,一声再见,心已隔着万水千山。然而那爱的芬芳却未散去,在我的世界里,你将从来都没有走,你会一直在我心的一隅留驻,谁也拿不去!有没有时光机器,好明白身边的人无可取代。好想与你这样老去,孤僻自持,清欢淡足,忘却门外的尘世和流年。可是再怎么忘却,这可厌红尘就在这里。谁也躲不了啊。这万丈红尘,又岂容你我事事任性?聪明如你,优秀如你,注定了你的前程似锦,注定了你会在世间宽广的爱里,沐浴成出类拔萃的精英。红尘万丈,你有你的精彩。站在繁华而喧闹的城市边缘,我却已经厌倦了灯红酒绿,紫醉金迷。我在人生路上走得越久,越淡漠了许多追求,只想沏一杯清茶,读几本好书,渡几许红尘……湿润的空气中隐隐的花香,勾起了我愁思缕缕,落花如梦,落花如殇,花开花落亦是花,梦飘渺在你转身的那一刻,花落了,心碎了,泪凝噎,好想长睡不醒,因为梦里有你,好想一直沉醉在梦里,等待花开,等待心花的开放……花开了,花落了,落花如梦,流年暗转,物华消逝,此情绵绵。细细想来且悲且喜,堕入红尘,穿越万年,只为等来今生你的回眸;似这般寻一千年,等一千年,恋一千年,念一千年,爱一千年,只是因为你说,“来世我在红尘中等你”。谁家的管箫在雨夜里呜咽,纠葛了三生三世的债啊,瘦了誓言,红了相思。 轮回里的梦啊,实在太长,太长,烟云小篆倦写了笔端流年。 悲伤在枯黄的经脉中沸腾,穿过盈盈的泪眼,延绵不绝的苦涩,在浅酌低吟处织成丝网,千年的苦苦等待,酿成了一杯浓浓的苦酒。谁赋新愁入诗行?漫天的落红覆盖着夏的馨香,化作缠绕不去的梦。随着风缓缓飘过的是梦里的落花翩翩,当花瓣从枝头迎风飘落的时候,你可曾听见花儿心碎的声音。你说过,爱是人生中一场最美的梦,可是你忘了,无论多美的梦,都有醒来的时候。你又怎么会明白,我,只是那片飘舞在你窗前的细雨里的落红,最终会随风而去,留下的只是我用悲伤凝聚而成的一滴泪珠,默默的从你的指尖滑落…… 闭上眼睛,那些倾注了我生命的思念,如潮水在心湖里澎湃,淹没了本以为看透红尘的心房。知道么,一直以为,我和你,可以风雨相依,可以朝暮相伴。可是人生的转折点太多,多得瞬间就可以把命运的定数颠覆。在缘分的天空下擦肩而过,仿佛注定不能并蒂的莲花,你有你的盛开,我有我的姿态,心微动,奈何情已远。旧时红颜印凄凉,胭脂清泪醉寂寞,原本想随你走尽天涯路,伴你看繁花满地,看月影成双。如今,余世何如一梦中,易水人去,花自飘零水自流,花落人去两不知。虽说情深悠悠今犹在,可是物也非,人也非,事事非。往事历历不堪忆,往日之情不可追,当日相知未回首,空叹年华似水流。是谁在说“情到深处情转薄”,可我真的好想,“情到深极反无情”啊……今夜,天涯归梦,清愁同舟,文字里流浪着以前共看的烟霞;今夜,相思谁度,临窗当风,谁念长恨一曲,案头,笔墨成尘,荷塘幽幽,莲并水中满月。今夜,挨着夏天的衣袖,独坐如莲。灯半笼,更阑珊,夜雾已经烹煮成一壶清茶,不饮,相思已经倾斜成箫;不吹,只在梦的边缘,静看落红飘飘,不经意,拈一瓣蕊香入心,指尖弹落些许相思。孤独,坚守成幸福的姿态,在今夜,顺流而下,把心呼唤,千寻往事,散落在岁月之后。回首,轻舟泛月,几许清欢,几缕愁思,刻骨铭心的旧诗句,犹回响在心间,淡时如弦上明月,一抹,二抹,淡之无痕;浓时似檐前雨滴,一滴,两滴,隔着西窗点滴到天明……清风,细雨,芳菲轻舞。在时间的长河里,将心中的思念蹁跹,让她装点缱绻的世界,舞出千年不变的眷恋。撷取一份美丽,零落几许幽怨,诠释爱的诺言,是谁把这飘零的落花伴随着梦中的蝴蝶在心中镶嵌;是谁在风刀霜剑里执着着纯真的情怀;是谁在清风里用无悔的青春铸就璀璨的诗篇;是谁用毕生的心血浸染风华流年的扉页……只是为了天地间默默的承诺;只是为了那千万年来执着的守候……剪烛西窗,一卷心情,一壶淡酒,一阕旧词,一把古琴,一曲流淌了近千年的相思诗韵,在这芬芳的午夜的声声召唤之中,孕育出一杯醇酒,在醉意飘渺的烟雨里,传唱一阙悠扬的古曲,我在这悠扬中沉睡,回味这千年的绝响……花香幽幽,生命的清香在静静地流淌,翩翩落红伴随着悠悠的风缓缓而来,装点着生命中多情的绮丽。暗香弥散魂未散,追逐着流年往事,捻一段时光,遥看风景,细数过往。徘徊于鲜花盛开的两岸,心事在芬芳里穿越,梦在花丛中延续,梦中有繁花似锦,梦中也有落英缤纷,梦里梦外,花开花落,梦里花落,瘦了诗卷,暗了烟雨,断了魂儿,洒泪成河。花瓣在梦里飘落。魂断泪洒问君可知多少?回望前尘,飞花似雨,斑驳了记忆。翩翩飞花轻似梦,何人梦里知花落?回首,尘梦似缘,缘聚时爱了,缘散时走了,缘尽时痛了,缘灭时忘了。多少诺言挥散在风中,多少伤痛深埋在心底。尘梦似缘,飘落天涯。梦里梦外,隔断了你和我。倘如没有距离。是不是就不会相隔天涯?没来由的思念绽放成了花,翩跹在梦里,飘渺在梦外。心中的箫声轻轻流淌,今夜,月儿是西楼唯一的访客。月无缺,人却难聚,花无言,相思难诉。把清愁写在心上。让记忆随着飘飞的心沉淀进光阴如梭的朝夕里,隐藏在岁月荏苒的无声中。 时光流转,一叹千年,多少次雾里看花终隔一层,多少场兰亭凝望皆付琴箫。无奈,万般思念都化作缓缓而流的音符,一点一点带走记忆的旋律,诠释全新的故事,可是,为何,我总是无法学会笑着去遗忘? 今夜,落花化作纷飞雨,堆积成深深幽怨,揉碎了的月光,铺满了空寂寥落的青春,而我,则痴痴的伫立在前世的凄迷里,任泪花在红尘里飞舞,漫天的花雨落尽了今世的繁华,你的身影隔着岁月的依稀,在时光的轮回里,忧伤了我寂寞的夜。我不知道这是前世许下的情,还是后世欠下的债,爱与恨的缠绵,相聚在岁月的轮回里。浓浓的花香,化不开思念的惆怅,只好任纷飞的泪花化作一场穿越秦关汉月的相思之歌,浓墨重彩的写下千年不变的故事。 因为相识,因为缘分,我刻画文字的隽永,你伴着缕缕书香,款款而来,我在温馨的旋律里等你,你在流淌的音符中懂我,我像欢快的小鸟,在你的诗词歌赋里吟唱,你是漂泊的云彩,偶然掠过我的心海,投影在我的心底。然而,我们的缘虽然很美,却也很残忍,她是美丽的传说,让人无助;她是南柯一梦,梦醒无路。这份缘只能在落幕后留下些许回忆的片段。不管是快乐也好,悲伤也罢,她的存在始终是镜中花,水中月,始终难以修成正果。没有一颗心可以永久的存在在若即若离的虚无之间,是梦,总有梦醒时分;是影,总有飘渺之处;是尘,总会飞灰湮灭。此刻,只想用手中的笔写下一串串跳跃的音符,用文字掩盖快要溢出心口的思念。错过了前世,也错过了来世,今世只把揉碎的桃花凌乱成尘,掩尽风流。萍踪孤影,行一径寒辉,心醒着,眼中尽是落花飘零,夜雾茫茫,今明期许复成霜。耳边满是夜鸟啼月,一声,两声,声声复声声。前世的情,在你手中缱绻成了一缕寂寞的青烟,忧伤汇成浩瀚的海,望不尽百舸千帆,转身,已是千年。 清风舞落红,幽梦落花间,一梦醒来,眉间心上相思尽染。只身天涯,独醉寻欢,幽怨深深何时能了?独倚窗前,凭风吹,看花落,桃花林里,你是否又在轻拂洞箫,醉拨琴弦?遥望千年,繁华散尽,我却痴心依旧,可是几度徘徊,怎样才能走出那梦里花间的蜜语甜言……看那花开过,浮云不曾留香,摇曳的风,让梦挂在树上,望穿秋水。青山之外,是谁,轻舞独醉?千般潇洒万般柔,沉香一缕意幽幽。细雨纷飞,洗去幽怨愁思,漫漫长夜,多少前尘往事,归于沉寂。愁眉渐淡,人不在徘徊,回首看烟雨红尘,在九霄云外搁浅,我以红尘为纸,浓情为墨,挥洒沁润,笔下浓重的一抹,慢慢散去时,才知平淡中蕴含的真迹,心醉独吟。 走过四月,穿越五月,瞬间已走进六月。在这个烟雨茫茫的日子里,千树桃花落尽,在最悲痛的苍凉里,摇曳成最扣人心弦的孤芳,轻轻接住飘飞的花瓣,让她停留在我的手心,落花风吹过,带着对生与情的眷恋,化作旋舞的蝴蝶,用自己最后一刻的美丽,赋予世界一份惊心动魄。扪心自问,红尘中是谁忧郁长叹?落花下憔悴了谁的容颜?红颜再美,终抵不过似水流年;寄君一曲,不问曲终人聚散。不管见或者不见,念或者不念,爱或者不爱,我总是躲在季节的深处,不为共你梦一场今夕何夕的怀想,只想为君欢喜为君忧。 端坐在流年的深处,看花开花落的艰辛和痛楚,纵然十指还能拟水成弦,可是流水的清音却在哪里?你我隔山隔水,佳人早已不在水的中央。楚云飞逝,沧海桑田,斑驳的岁月中,青丝成霜。一江春水,经年茫茫,那红尘中依然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繁华看尽风住沉香,帘外西风,帘里瘦影,梦里轻吟,相思泪两行。乱红飞过流年去,是谁用“守候”二字自欺欺人;缱绻的浅吟低唱,若心有千结,怎付一寸愁肠,相见难离的不舍,一幕一殇,红尘中,再也没有你我的地老天荒。红尘深似海,落花如烟尘,三春过后芳菲尽,情到深处情转薄,思绪在梦里梦外摇曳婉转,指尖滑过吟笔幽思,定格在一段有你的日子;行走在梦里梦外,思念依旧,就好似那些上演着繁华不肯谢幕的年华里开出的一朵天老天荒的花……花落犹似梦,繁华如尘土,明知道红尘如梦烟笼纱,依然细数梦里花开花落,徘徊在尘世的边缘,细细思量。寂寞前尘,似被“情”字误,三生三世,茫茫无定数,若是你我再相遇,不知是否还能执手天涯路?静水流深,苍笙踏歌,三生阴晴圆缺,一朝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缘聚缘散缘如水,情深缘浅怎堪命运拨弄。细雨纷飞花落红,声声叹,悲落叶落花绝归期,纵是归来花满树,新枝不显旧时枝,且逐水流。翩翩落花,潺潺水流,满怀悲情伤花逝,烟雨落红,滴滴苦泪落红尘,梦里花落,爱恨绵绵问君可有知多少?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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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真小幽:看了“引子”和“第一章”后,大家可能会很迷茫,心中有很多疑问,这个章节,我会用第一人称来为大家解开心中的疑惑。本章可能没什么意思,但是一定要仔细看,不然的话,后面会看不懂的o(∩_∩)o...废话不多说啦,发问喽~~&&&&&&&&&&&&&&&&&&&&&&&&&&&&&&&&&&&&&&&&&&&&&&&&&&&&&&&&&&&&&我,有一位父亲与一位母亲。他们都不爱我,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其实有两个母亲,亲生母亲在我3岁时因病去世,父亲便让我跟了母亲的姓,叫陈歆儿,母亲死的第二天,父亲就举行了婚礼,而我没有出席,当天我穿着白色的裙子,自己在母亲房间里跪着哭了一个时辰,算是举行了丧事。出生前,父母就让我和子呈哥哥定下了娃娃亲。子呈哥哥比我大一岁,很照顾我,关心我,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不过,也只是我这么认为。我喜欢子呈哥,喜欢他的温柔,他的面貌,他的善良。可是,子呈哥只是拿我当妹妹看。我深爱着他,他也知道,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这是无声中的拒绝?李秀满,我的父亲。不知何时,他堕入了妖道,每天都要去深山抓一只小妖,回家熬汤喝。他让我亲眼目睹了熬汤的过程。第一次看他熬汤时,他抓得是一只兔精。他将兔头拧断,泡进了沸腾的开水,里面的脑浆流了出来,带着鲜红的血。我想吐,却吐不出。紧接着,他将尸体解刨,肝,肾,心,脾,胃,肠......他右手拿着血淋淋的肠子在我眼前晃了晃:“歆儿,这个东西可有用啦,吃了后,道行就深了三年。哈哈......”阴冷的笑声是我不禁打了个寒战。熬好烫后,他先将兔精的精气吸进肚子,然才开始喝汤。“歆儿,好玩吗?以后你帮我熬汤,我来喝。”从此,我便学会了两个字,冷血,伪装。在子呈哥面前,我还是那个不懂事的孩子。再家里,我变成了那个冷血的屠杀者,为李秀满熬汤。我恨,我恨父亲。恨他入妖,恨他,恨他的冷血。恨他把我变成了这般模样。让我变得冷血,无情,虚伪。父亲喜好美色,早已盯上了子呈哥的母亲,终于,在我4岁时,将他的父亲杀害,母亲也离开了人世。李秀满把子呈哥带回了家,用妖术抹去了他的记忆,为了掩人耳目,改了他的名字,从此叫做子轩。父亲告诉他,他的父母被贼人所杀,贼人至今不知去向。子呈哥后来认了父亲为义父,发誓要为父母报仇雪恨。我当时年幼,不知李秀满为何欺骗子呈哥。如今,我懂了。李秀满自从堕入妖道后,便想称霸天下。想要称霸天下,必定要不择手段。而子呈哥,则是他的一枚小棋子。我,也是其中的一枚。他教我们习武,教我们学会冷血,叫我们不择手段地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们变得没有感情,但是我仍然爱着子呈哥。子呈哥不知道,什么也不知道。高兴,伤心,嫉妒,生气,爱情,他从未听说过这样的字眼。只知道,恨与仇。我不禁替他感到悲伤。曾经的纯真,曾经的欢笑,曾经的喜怒哀乐,就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那样遥远。我无法流泪,因为,我们再也无法拥有那些情感,流泪又有何用?有一天,父亲让子呈哥去给安神医送信。我极力阻拦。安神医身居幽绸谷,若想进入幽绸谷,必当穿过幽梦林。幽梦林里妖魔众多,及其危险,想去那里,无疑是死路一条!李秀满不顾我的阻拦,大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爱上他了对不对!”“他是我的傀儡!我让他做什么,他就得做什么!这种东西没想到竟能博得你的喜爱。不过,我允许,呵呵。”李秀满睁大邪恶的双眼看着我:“毕竟你们青梅竹马,从小便定下了亲事。但,他不一定会爱上你。”我惊恐地看着他,极力否认:“不,不可能的。”我这么爱他,他不可以不爱我,不可以爱上别人!“怎么不可能?虽然你长得漂亮,但是我看得到你的心,不愧是我亲生女儿,什么都随我。咱们的心长得一样,瞧,颜色也一样啊,都是黑的。哈哈哈哈哈哈!”李秀满大笑着走出房间。我吃力地呼吸,他的每一个字都戳到了我的要害,不,不,不可以失去他!杨子呈只属于我!只属于我!抓起桌上的茶杯往地上一摔:“杨子轩,你是我的!我会让你爱上我!!”咬着牙,“一定会!不管用什么方法!”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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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真小幽:没看过此文的读者们,请从引子开始看起哦,谢谢!这篇文章不长,是用第一人称叙述的。其他没什么说的,发文!~~“楹铮,醒醒,楹铮。”“恩?”原来已经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睁开双眼,天微微亮,太阳还未升起。揉了揉眼睛,打量了一下四周。“怎么,没睡好吗?”子轩问。“哦,不是啦,睡得很好,”我摇摇头,“天刚刚亮,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楹铮忘了吗?昨日说好今日早晨看日出的。呵呵。“他傻傻地笑了。看着子轩阳光般的笑容,我再次陷入了沉默。眼前这个从小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竟能拥有这样温暖的笑容。他对于我来说,就像神灵般的存在着,在他面前,我只会感到自卑与依恋。总有一天是要离开他的,那么他会忘记柳楹铮这个人吗?忘了也好,就不会心痛了,又或许,自己根本就没有搏得过他的爱。真是可笑啊,自己能把曾很转化为眷恋,而且对象是杨子轩。“楹铮?”他打断了我的思绪:“怎么了?总是跑神。”“啊?没,没有啦。”我慌张地回答:“咱,咱们去看日出。”说完后还露出一个自己都认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子轩什么也没说,拉住我的右手,向湖的东边的一个小山坡走去。我们坐在小山坡上,看向天空。这时,在惨白的天空与湖相连接的地方,太阳已经露出了点头,微微亮的天空就像潭水,那红色沉淀在了水底深处般。红色继续蔓延,在水中慢慢地溶解,渐渐变得更红。少顷,太阳已露出半边脸来,红稍稍深,围绕在它附近的薄云好像抵挡不出它的热情似的,一点点地向四周散去。“漂亮吗?”“恩!”的确很美,天空溶解了太阳的火热,它们溶成了一体,不会再分开了,如果没有黑夜的话。感觉到子轩将我的右手握得更紧了,是不安吗?于是我也回握他的手,给他注入力量。“楹铮,答案我已想好。”将视线转向子轩,用期待与紧张的眼神看着他。“我爱你。”他温柔似水的声音在耳边回荡着。足矣,有这句话就足矣。忍住了想放声大哭的冲动,心里被什么东西所填满。就算这情注定会破碎,但是我可以做到不悔。“你不接受了吗?”我赶紧回神,看向他。子轩紧紧抿着唇,握着自己的右手的那个手掌心中,已渗出了细汗。“我接受!”紧紧抱住他,忍了半天的泪水再次涌出,这是第二次为他哭了吧?为了杨子轩,我从冷血无感情的蛇妖变成了多愁善感的“人”。既然这样的爱他,又为何说拒绝?唯一能做的,就是抓住这短暂的幸福。“哭什么呀。”子轩用左臂的衣袖,轻柔地为我擦拭眼泪。他的袖口满是褶皱,大概是告白时左手抓得太紧的原因吧。“像个小花猫一样!”他满脸都洋溢着宠溺的笑容。“我那是因为高兴。”我也对他笑。总算尝到了幸福的滋味,要好好珍惜。“楹铮,待我将信送给安神医后,就领你回涿郡。”自己竟然差点把安令那个老狼忘了,若是想对付他,凭自己的力量是不行的,看来还得找依蝉姐帮忙。垂下头,思考了起来,没有让子轩看见我紧皱的眉头。“回了家,就向义父说明一切。他若是不答应,咱么就私奔,哈哈!”子轩还沉浸在美好的幻想当中:“到时候咱们自己也盖栋小竹楼,幸福地生活。对了,还可以领养两个孩子啊!楹铮,你喜欢孩子吗?”“喜欢!”假装开心地回答。“那给他们取什么名字呢?”子轩埋头想着:“恩!若是男孩就叫杨随铮。若是女孩就叫柳恋轩!怎么样?”“臭屁!”我笑着轻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但心却在偷偷地哭泣。随铮,恋轩,呵,真是讽刺啊。心很痛啊。“我不管!就叫这两个名字!”他撒起娇来:“到时候我当爹你当娘!”不,不要再说了!心好痛!“咱们永远都不会分开哦!”别说了,心快要炸开了,子轩!“你不许不要我啊!等到咱们年过半百说话漏风的时候,你也不许不要我!”子轩,我求求你,别再幻想,会受伤的。心,已经开始流血......“相信我,楹铮,”他的左手与我的右手十指相扣,“咱们一定会幸福的!”子轩啊,你真的会牵着我的手,继续走下去吗?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整个天都被染成了红色,大地上的万物也被染成了红色,阳光并不刺眼,它很小心地爬上我的脸颊,轻轻地亲吻着我的脸蛋,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很温暖。贪婪地享受它对我的恩惠。经阳光的洗礼,我身上背负地情仇能否也一起消失?如果格式不对,就帮偶修改一下哈~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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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真几时心事,说着两眉羞。但相遇,凭肩游,几番行去几番留。也谁料,春风吹断朝云飞散。深情消不尽,不望有休时。与君心两牵,共话巫山伴沧海。小幽:朵朵啊,这个,额,你扮演的角色会出场的,千万表anti偶噻!说实话,偶真的很喜欢这个角色的,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但是很可爱的!再说啦,偶一定不会亏待它的,嘿嘿......最近小幽有些懒了,所以文章更得晚,嘻嘻,见谅哦!身后传来了短促有力的掌声,“不错不错,子轩的功夫大有长进。”“你是谁!”三人转身一看,眼前站着位风流倜傥的青年男子,身着灰色上衣,淡蓝色长裤,五官精致,大概能迷倒不少少女吧。“安令,没想到你竟然用如此卑鄙的招数困住我们!”依禅狠狠的瞪着他道。“哦?那你们未经允许就私自闯入我的地盘,可谓是正人君子所做的事?”安令淡笑。“这是你的地盘?!”楹铮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愤怒,“为了这块宝地,你杀死了多少无辜的生命,你是踩踏着多少尸体才走得这么高的,我们都清楚!如今还有脸说这是你的地盘?!”安令冷冷地看着他,“就你这条小金蟒还敢在我的领土造次,胆子不小啊,还带了人类,怎么?是你的情人吗?你是不是要凭这张脸让世上所有的男人都爱上你?然后再纳三妻六妾什么的?”“你你你!”楹铮被他羞辱得说不出来话。“铮儿,狗咬你一口,你还反咬它一口吗?这不值得生气。”子轩安慰他。安令不再理会他们,转身对旁边的一名侍卫道:“把他们压入牢房,待明日再仔细审问。”说罢,便离开了。三人被带入了牢房,那名侍卫将牢门一锁,也出去睡觉了。“铮儿,现在怎么办?”依禅问。“恩......”“安令是狼妖?那我义父怎么会与他扯上关系?”子轩将心中的疑虑也说了出来。“恩......”“你别总是恩啊,说话。”依禅不满地推了推楹铮。“嘘!”楹铮比了个禁声的手势,“听到什么声音了吗?”依禅和子轩也静静听,寻找声音的根源。“唧唧、唧唧.....”“是谁?”楹铮问道。“唧唧唧唧....”那声音好像没听见,继续“唧唧”。“谁啊?”依禅也问。“唧唧?在问我吗?”那声音终于回话了。“对,你在哪里啊?出来吧。”子轩道。这时,从角落里的杂草堆里滚出了一团灰色的小肉球,停在他们面前后,谨慎地展开身体,他有一条短粗的小尾巴,尖尖的小耳朵,紫色的小眼睛,嘴边还有几根白色的胡须,鼓鼓的肚子是雪白色的,手脚和尾巴一样短粗,浑身肉嘟嘟的,小爪子也和身体不成比例,看起来甚是滑稽可笑。“你们好!我就是老鼠界最帅气最英勇最无敌最受欢迎最......最完美无瑕的可爱小老鼠————的弟弟。”这句话遭受在场所有人的强烈鄙视。“请问你们需要帮助吗?要知道,被安令抓住的妖精是没有活着出去的,我会在你们还在世的时候给与你们快乐滴!哎,没办法,偶就是太善良。”再次遭受所有人的强烈鄙视。“你怎么老咒我们死啊!”依禅先不满了。“哦,那对不起哦,可我说的是实话。”“你不是要当好人吗?”楹铮阴森地笑着。“是!”小灰鼠说完还挺起了胸,不知死活地点点头。“那好,你帮我们逃出去。”“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小灰鼠刚要逃离,就被楹铮抓住,“啊呀,你怎么可以这个样子,我上有老下有小,可不想去送死!”小灰鼠伸着那双“小巧玲珑”的爪子在空中乱抓,使劲挣扎着。“你不是要做好人吗?”楹铮忍住笑,继续搞恶作剧。而另外两人则忍笑人除了内伤。“我我我......我不当了,活命要紧!啊呀,求求你放了我吧!”小灰鼠睁着那双无辜的紫色眼睛,做乞求状,就差磕头了。“噗!哈哈哈....”子轩再也忍不住了,大笑起来。“恩?”小灰鼠没明白过来情况。楹铮和依禅也忍不住了,大笑起来。这时小灰鼠才明白过来自己被耍了,气呼呼地鼓起腮帮,看起来是个十足的豆包。三人见了他这副模样,笑得更猖狂了,而那个“豆包”则越鼓越大,在鼓爆前楹铮才停了笑,心想,这小灰鼠还怪可爱的,要不以后带着他出去好了,说不定能有什么用呢。“你叫什么呀?”楹铮问他。“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名字叫溜溜灰!”“哦,那灰溜溜,你想不想当老鼠王?”楹铮悄悄问。“想!做梦都想!”溜溜灰激动地说。“我帮你变成老鼠王,你帮我们逃出去。”楹铮继续悄悄诱惑。“我为什么相信你?”溜溜灰虽然嘴上不留情,但心里早就激动不已了,要适当上了老鼠王,那就可以娶晓晓(一只母老鼠)了。楹铮不语,右手放在溜溜灰的头上,注入了一点法力,溜溜灰只感觉自己现在血脉膨胀,力量不断地涌上来,这突如其来的力量充满了全身,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这是我的一点法力,不能给你过多,你的身体承受不了这样的能量,不然会全身爆裂的,从现在开始,你不再是普通的老鼠,而是鼠妖,力量强大的鼠妖,足以充当鼠王。现在,可以答应帮我们逃出去了吧?”溜溜灰激动地流下泪水,他跪了下来,向楹铮磕头,“恩人!我、我这辈子做梦都没有想过可以当鼠妖,可以当鼠王,我,我溜溜灰一定永远跟随恩人!帮助恩人!我我、我......”溜溜灰哽咽起来。“好了,别哭了,还是想想怎么帮我们逃出去吧。”楹铮淡淡说。“这个简单!”溜溜灰擦了擦眼泪,道:“我身体小,待我把侍卫身上的钥匙取下,就帮恩人打开牢笼!放恩人出去!”说完,就窜出了牢笼,向门外跑去。“楹铮,你给他说什么啦?他这么听话?”子轩问。“你是不是给他下什么迷药啦?”依禅也插话。“没什么,溜溜灰以后应该能帮我们不少忙。”楹铮微笑着说。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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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真小幽:哎,最近没灵感,所以文发的晚啦,抱歉哦!对了,小幽可以升高级会员了,但不知道怎么申请,请大家帮个忙噻!~对于客串这件事情,偶已经想好了。大家可以客串的人物是只老鼠精,诶,不要看不起老鼠哈,之所以用老鼠,是因为他能在偶滴文章里起到大大滴支撑作用,是重要人物哦!而且小幽会很偏爱这只小灰鼠的,到了后面他可是功不可没哦!这只小灰鼠是很厉害的,只不过会偶尔抽抽风......额,好吧,是经常。但他还是有非常帅气的一面哦!名字偶已经想好了,叫“溜溜灰”!怎么样?我知道你们一定——不会喜欢。如果没人愿意担任这个角色的话,偶小幽就要亲自出场了哦!好了,不说那么多了,发问!“铮儿,小心脚下。”“铮儿,你饿不饿?”“铮儿,你累不累?”“子轩,我又不是小孩子,我出生的时候,你的老太奶还在你老老太奶的肚子里面呢。”去幽绸谷的一路上,子轩就像只勤劳的小蜜蜂,围着楹铮打转。“好好,铮儿不是小孩子......”哎,怎么还是用哄孩子的语气说话啊。不过,其实,有人关心有人照顾有人碌母芯酰?拐娌淮恚〈永疵挥惺盏秸獾却?龅拈猴T谛睦锬叵搿“唉?铮儿,你看那只小狐狸!好可爱哦!”小狐狸??我楹铮顺着他右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只雪白色的小狐狸在四处寻找着什么。果然是依禅姐。“依禅姐!在这里哦!”楹铮向她摆手,依禅的耳朵马上竖起来,看到了他,向他们跑来。“依禅姐??”子轩果然对这个名字产生了好奇。依禅瞬间出现在子轩眼前,也用好奇的目光打量起他来。而此刻的子轩却吓得不轻,这只小狐狸转眼间就变成了位倾城的美女,实在是......突然想起了楹铮会亲密地叫眼前这位女子依禅姐,眼神就立马从吃惊转化为警惕,若是这个依禅也喜欢上铮儿的话,那可就麻烦了!子轩在心里想着,眼睛又盯着她上下打量。依禅轻笑:“你就是杨子轩?”感觉到子轩正狠狠地盯自己看,依禅也回瞪。他们之间的危险气息楹铮丝毫没有感觉到,反而怀疑子轩给依禅姐抛媚眼,喜欢上依禅姐了。想到这儿,醋气冲天,酝酿好感情,左脚悄悄抬起,“轻轻”地“放”在了子轩的右脚面上.......“依禅姐,你不是也去安神医那里吗?正好咱们顺路,一起去吧。”依禅的聪慧当然听得出楹铮在请求支援,爽快地说:“好啊!铮儿,那咱们走吧!”楹铮依依不舍地抬起脚,微笑道:“子轩啊,上路吧!依禅姐可是很厉害哦,她能帮到咱们很多。”“哈奥(好)——”子轩忍着痛,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我怎么招惹道铮儿啦?做错什么事了?(小幽:哎,你就安息吧。)楹铮向子轩抛了一路的卫生眼,子轩向楹铮干笑了一路,而依禅是以观众的身份看着这小两口闹别扭。“依禅姐,这一路怎么这么顺利啊?”楹铮悄悄向依禅问。“我也不大清楚,是不是安令布下了什么阵法?”依禅也在猜测。“不会吧,”子轩说:“妖是不善于布阵的,虽然安令是高级的万年老狼妖了,但他是不会做自己没有把握的事。”“也对。”“铮儿,你真的要放手?”“对,等回了涿郡,我就......”“嗷唔!嗷唔!”不远处传来了狼的叫声。“应该离安令的地盘不远了吧。”“恩!”这是,天色渐渐暗下来,危险的气息渐渐向他们靠拢。依禅、子轩和楹铮手拉着手,小心翼翼地前进着。他们早已到达幽绸谷,只是找到安令的住所会比较困难。要知道,若是真和安令交起手来,他们是处于弱方,因为这里是安令的地盘,一是不熟悉地形,二是这儿地妖都是安令的,一旦打起来,胜算真不大。他们走在竹林里,夜晚的竹林,危机四伏,随时都可能会有一些小妖突然出现,把他们杀个措手不及。他们都是静悄悄地走,怕惊动不该惊动的妖精。“铮儿。”子轩轻声说。“恩?你是不是要问,安神医为何要住在这样危险的地方?”子轩点了点头。“不瞒你了,”楹铮道:“安令其实就是只高级的万年狼妖,我们若是出一点差错,就可能永远也出不来了。”子轩瞪大了双眼,惊奇义父怎会同狼妖有联系?楹铮没有再说话,子轩也没有再问,他们只是默默地走着,气氛稍显尴尬。突然两道银光一闪而过,眼前出现了两只张牙舞爪的猎狗。它们咬着牙,尾巴绷得直直的,警告着他们此地不易久留,违者杀。但却换来了楹铮轻蔑的笑与依禅充满轻视的眼神。子轩也将右手轻轻按在腰间的剑柄上。那其中一只猎狗猛地扑上了依禅,另一只比较大的扑向了子轩与楹铮。依禅躲过猎狗向她脖颈咬去的锐利的犬牙,左手直接插进了猎狗的腹部,将它的小肠子掏了出来,右手又不知何时掐断了猎狗的气管与声道,那只猎狗连最后的哀嚎也未发出,就一命呜呼,同时满足了依禅嗜血的本性。另一只猎狗的心脏也被楹铮掏出,头颅被子轩取下,同样是没有声音。但还未来得及喘气,从天而降的一个铁笼就将他们罩住。子轩当场呆住,谁会想得到呢,两只微不足道的猎狗的性命,换来了三个人的自由。身后传出了短促有力的掌声,“不错不错,子轩的功夫可真是大有长进。”可能写的不太好,见谅哈!下星期小幽一定补回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