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他
他有着一双灵动无辜的眼睛,有着无与伦比的美妙歌声,有着一群爱他的乐橙,有着令人沉醉的魔力,他就是我最爱的人——魏晨
爱上他,我才知道,原来爱的滋味真的很好。他总能带给我意想不到的感动,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惊喜。2010年他稍稍褪去稚气,用千方百计擦亮了人们的眼睛,2011年,他赴韩国深造,几个月的时间终于破晓绽放,其中他还专门写了一首歌写给了他最爱的家,最爱的爸爸妈妈,2012年他再度远赴韩国,又是几个月的时间又是几个月的思念,他终于又回来了,节奏很强的舞曲再次掀起了潮流,再度领衔各大榜单榜首,忧伤的情歌,律动的舞曲,在这专辑中他再度展现了那独有的创作才华。2013年他发了新书,举办了演唱会,受邀去纽约时装周看秀,受到设计师的好评,其中着名设计师竞扬言要破格为魏晨设计一套男装,主题颜色就弄成魏晨所穿的颜色,魏晨他用他的亲身经历完美诠释了《登封造极》,他一直是我心中的骄傲。
他的腰不好,但那标准的90°鞠躬却从来没有变过。他的痛,从来不让乐橙知道。
他,一个不知道卖萌可耻的大男孩,一个幼稚到让人心疼的大男孩,一个处处为fans着想的大男孩,他的笑容,点亮了那片橙海,点亮了那一抹绚丽的橙色。
初二:晨唯一信仰
痛的记载
生活是由烦恼编织成的,父母给的烦恼或是我们的自寻烦恼,总之烦恼
永远是无止境的,只是有时我不懂为何大人们要把烦恼硬压在我们的肩上
今天我把我的好朋友打了,打她的自甘堕落,打她的不知道进取,她哭了
她哭着告诉我说她父母上周离婚了,而离婚的那天正是她的生日,我刹间
明白了,也刹间愣住了,我忽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幼稚,那么的渺小,觉
得自己和家里有时闹别扭是那么的无意义,我随之也哭了,哭的那么真实
我忽然好像帮助这个无助的小女孩,我知道她的笑是那么的苦,请别在伤
害我们了,我没有你们现象的那么成熟那么能承担我们本不该承担的一切。
哭吧,在哭泣中别了我们美好的童年,别了我们曾经幸福的家庭,别了
幼稚,别了,无助,也许,人就是这样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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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他妈妈经过十月怀胎,终于生下了一个我心心所念的小弟弟,他的皮肤和我一样黑,所以,我给他取了一个有趣儿的外号—荞麦馒头。小馒头大名也好听得很:张景睿。睿睿浓眉大眼,双眼皮特别明显,一个高鼻梁,一张樱桃小嘴,虽然圆圆的脑袋上不怎么长“毛”,但是个十足的小帅哥!我们家小馒头特别爱睡。你瞧他,眼睛闭的紧紧的,鼻子里正发出一种“呼—噜—”的声音,嘴巴时不时微微笑,双手还做成一个“投降把式”。小馒头无论外面的噪音有多大,他都不会被吵醒。只是有一点:不要把他放在床上。所以,你只要把他抱在怀里,他就可以不哭,不闹,不要吃,睡上几个钟头不动弹。弟弟不但爱睡,还爱吃。一天到晚可能要找妈妈吃上五六次奶,特别是在睡觉之前,一定要埋在妈妈的怀里含着乳头才能安然入眠。到了晚上,睿睿又饿起来了,就嚎啕大哭,弄得妈妈又得起来喂奶。小弟,真希望你能善解人意,对妈妈好点啊!如果你问我,你这个做姐姐的,有没有欺负弟弟。我要诚恳的回答:有!上次,我正打算亲他一下,可还没碰到他的脸,这小子猛地伸出他那只“猫爪子”,把我柔嫩的小脸上抠出三道红印子。我一下揪住他那只可爱的招风耳,原本呢,只是想逗他一下,可这小子却将头往另一边倒,好了,真弄疼了他,这还了得,可劲儿的嚎哭,那哭声,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咱“小少爷”还真不是一般的闹腾,全家上下都得听他的指令。一次,妈妈带我去逛街,正逛得起劲,只听见妈妈包里电话铃声急促地响起来,原来是在家带小娃的老爸已经哄不住他了,没办法,老妈只能放弃狂购,立马打道回府。这就是我爱的人——调皮可爱的小弟弟。和他在一起,我家的所有空气都浸润着浓浓的爱意,所有的角落都洒满了灿烂的阳光,我爱我家,我爱我的小馒头!7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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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他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美好。今天,本是阳光明媚的一天,但是在中午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中午我和她们还有她一起去操场上玩。我们去学校最东边的那个篮板那里看李博而打篮球。他今天穿的是蓝色的阿迪的帽衫,真的很帅,我和她们在旁边打闹,为的是不让他发现我在看他。这时,我余光一撇,瞥见了她的身影,我便不再看他,怕她发现我喜欢他。其实,我的心里有种冲动:想就地坐在她对面,不屑地看向她,然后再看向李博而,示威似的。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我怕他是真的喜欢她,到时候他会护着她,我会心痛。所以我只能再无比留恋的望向他,再不舍地向反面走去。对了!这中间有一个插曲,那时我和她们正打闹着,突然薛冰告诉我他走了,我急忙回头望去,只见他缓缓走过去,离开了我们所在的那个篮筐,到另一个篮筐下了。我有种感觉,他会认出我的吧,他是不是烦我了,不愿意见到我,还是看见她了,就知道我是谁了,然后就避开了?这些都是我所不知道的,这些也都是我所好奇的。总之,我喜欢他,我并不怕她,我只怕他会伤心,会生气,会愤怒而不再理我了。视角慢慢转回班级。今天的物理早测,我考了59分,真的,这是一个很低的分数,不过我觉得我有进步了,因为上次我考了48分,更低的分数。今天语文的默写考试我得了100分,很开心。在历史晚课的时候,老师让同学点同学回答问题,张馨予点了我,我回答问题回答得很好,之后我就点了他,不是因为我喜欢他,而是因为我好奇他和他是什么关系,所以我点了他。在我点了他之后,教室里爆发了一阵起哄声,大家都认为我应该点她,不过我没有,为此大家又闹了起来,老师取消了这样的提问形式,我很懊恼,为什么我因为他而的事情就打乱了我所有的思绪?不过我有点怕和她说话了,不过,我又不喜欢他,我为什么要怕呢?喜欢他的第三天。我会坚持下去的,加油。初二:李煜铭7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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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他我爱的他,1992年5月6日降生在这个世界;我爱的他,笑起来有着可爱的四方嘴,弯弯的月牙眼;我爱的他,喜欢吃草莓,不喜欢黄瓜;我爱的他,睡觉前会发出像小狗一向哼哼唧唧的声音;我爱的他,怕冷,怕虫;我爱的他,会合气道,空手道;我爱的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他。2014年,从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就被他深深的吸引,我开始关注他。哦!原来他叫边伯贤,是偶像天团EXO组合的成员,他喜欢草莓,他不喜欢黄瓜,他的合气道很厉害,他与室友朴灿烈关系很好……我慢慢的了解他。2014年7月5日,天团EXO上了快乐大本营,再次从电视上见到他,他变得更加可爱了,头发染成了黑色,声音还是那么迷人,中文也变得更加标准了。噗嗤!谁让你在灿烈喝苦瓜汁的时候那么得瑟,好了吧,你也要喝苦瓜汁了。哎,宝宝,一定很苦吧。但是宝宝,能不能不要喝苦瓜汁的时候还那么可爱,被苦的还跳了一下,呜呜,宝宝是要萌化我的心么。宝宝,你的练习生生活只有9个月,可你真的很努力,但是为什么那些黑粉要诋毁你,你的努力他们怎么就看不到呢?宝宝,真的好心疼你。宝宝,我会永远爱你。4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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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最爱那个少年拥有着王子一样的容貌,桃花眼,小虎牙,没错,他就是我的偶像——王俊凯。他出生在重庆,是个地地道道的重庆人。今年他15岁,却已红遍整个亚洲,因为一首《囚鸟》,被搜狐、优酷等网站推荐,和王源翻唱的《一个像秋天一个像夏天》被原唱范玮琪点赞,12年9月份,仅凭在卫生间自拍的《我的歌声里》官方首发版播放超过102……他是个不凡的少年,有着不朽的梦,他想当一名像周杰伦一样的创业型歌手。尽管是被人骂作“xx男孩”也只是一句:你们开心就好。我喜欢他有一年了,第一次认识他是看快本,当时觉得这个孩子好可爱,就有些关注他,后来,陆陆续续的他们也代言了很多广告:步步高家教机、雅克肉松饼、蒙牛优酸乳,听说还代言了芬达。这不,上个月他们又去了长沙,拍摄第二次快本,今晚播出,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更是兴奋不已。妈妈也认识他们,知道我喜欢TFBOYS,没有反对我,而是特别的看好他们三个。相对来说,我并不算是四叶草,是王俊凯的唯粉,但绝不是毒唯。他说,25岁他会谈恋爱,我只是一笑而过,迟早会的,况且25岁真的很晚了,有些四叶草就不要抓着他不放了。王俊凯,世界上最动听的三个字,我会完成我们十年之约,不离不弃。一年级:没你我一样很好450字 一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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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和喜欢他的表现假如你喜欢一个人,你会渴望天天都能见到他;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希望不与他相见或见的次数不多;假如你喜欢一个人,你希望他能够注意你;你爱一个人,你便想知道他时时刻刻在想些什么;你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心里会十分高兴;你面对自己爱的人,会逃避或脸红;当你在街上看到自己喜欢的人,你希望他也看见自己;而当你在公园看见自己爱的人,你的第一反应是:他和谁在一起;当你落泪时,你不希望让你喜欢的人看见;当你伤心时,你希望你爱的人来安慰你;当你喜欢的人哭泣时,你会去安慰他,想的并不多;当你爱的人哭泣时,你则会在一旁偷偷落泪.当与别人聊天时,你总希望对方能够隐隐约约感觉到你在提起你喜欢的人;而对方如果说到你爱的人时,你便会立刻转移话题;当你与喜欢的人在一起时,你会有说不尽的话想与他分享;当你与爱的人在一起时,你却说不出一句话;有这样一段话十分经典:"爱的感觉源自与眼睛,而喜欢的感觉源自于耳朵.所以如果你不再喜欢你喜欢的人,你只需要堵住耳朵.但是如果你试图闭上眼睛,爱便会化作一滴泪水,永远留在你的心中.''所以喜欢与爱不同,你应该明白对自己心里的那个人是爱还是喜欢.爱与喜欢都应该去表白,不是吗?但是喜欢也许会变成爱,爱也会逐渐代替喜欢!4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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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的他他,长得壮壮的,圆圆的脑袋,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只要一有时间就捧起任何一本书没完没了的看下去,他就是我的同学唐杨浩。他十分爱看书,四大名著他能倒背如流,读史记那是他的家常便饭,中外名著更让他爱不释手。一次课外活动时,同学们不约而同的来到操场上玩耍,有的在踢足球,有的在打篮球,有的在打羽毛球……唯有他,拿着一本书,不紧不慢地向操场走来,看了不到五分钟的球赛便捧起他带来的那本水浒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只见他一边看,一边喃喃自语着,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哈哈大笑,时而生气地站起来,还不时地挥舞着小拳头。我见状忙走了过去,好奇地看着,原来他正在看《黑旋风斗浪里白条》,当他看到李逵用手抓鱼吃,连骨头都咽下去时,他眉头紧皱,好像自己就是吃了鱼骨头的李逵,当他看到李逵鲁莽地为宋江和戴宗抢鱼时,他愤愤不平地站起来,认为李逵粗鲁,挥舞着小拳头好像想揍李逵一顿,当看到李逵被长顺打得狼狈不堪时,他开心地哈哈大笑。他看得入迷了,似乎不知道我站在他身边。我十分佩服他爱看书,不想打扰他便走开了。唐杨浩,我真佩服他那么爱看书,怪不得你懂那么多历史知识,我要好好向你学习。4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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