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完美的心
这是个一个神奇的国度,每到新年来临,都会有人举办“美心选拔赛”。这里的“美心”指的是一颗最完美、没有瑕疵,最漂亮的心。获得冠军的人将会得到丰厚的奖品。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比赛时间。在广场上,一个男孩举着他的心,一颗圆润,发亮,完美的心。人们暗自赞叹这颗心。它简直太完美了,在阳光下发出耀人的光泽,没有一处凹痕,没有人见过这么完美的心!来来往往了人们对这颗心赞不绝口。
评委们都赞许的点了点头,他们决定把今年的“美心冠军”奖杯颁给这位男孩。一位年轻的评委正要把奖杯给这个男孩,忽然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喝住了他们。
男孩放下正在接奖杯的手,打量着这位老人。
“你要和我比一比谁的奖杯更完美吗?”男孩得意的说。
老人微笑着点了点头,拿出自己的心,人们看到这颗心后都惊呆了,随后是一阵笑声。
男孩笑的前仰后合,“这样的心还敢和我比吗?老爷爷,你应该回家了。”
老人手里举着一颗凹凸不平的心,有的地方缺了一块,有的地方凸出来一块,整颗心显着那样的黯然失色,这样的一颗心脏,老人怎么能把它拿出来呢?
老人不慌不忙,“我这颗心来比赛是有原因的。”
人群停止骚动,一致注视着老人。
“这一生,我帮助过许多人,或许是他们在困难中挣扎,我伸手拉了他们一把,或许是在寒冷的角落徘徊,我为他们提供阳光。我把我的心给了他们,让他们挣脱困境。幸运的是,他们都摆脱了困难的束缚,他们之中的有些人懂得回报,我给他们一份心,他们还给我了两份,于是我的心就凸出来一块。也有些人接受了帮助,但没有把心还给我,于是我的心就缺失了一块。”老人说。
“那你为什么还要帮助他们。”男孩疑惑不解的问。
“帮助了他们,我也很快乐,就算他们不回报我,我也是心甘情愿的。你要知道,帮助一个困境中的人不是要回报的。”老人摸了摸男孩的头,和蔼的说。
男孩低下了头,把桂冠给了老人,只有老人的心才是完美的。
从此以后,这里再也没有一颗十分完美的心,人们都懂得奉献,乐于助人,这个国度成了最美好的国度,因为人人都有一颗完美的心。
完美有的时候并不一定要生活的十全十美,而是尽力去帮助,使心灵完美无瑕。
友谊地久天长
昨天晚上,睡意正浓时,手机突然响了,拿起来一看,这个号码我并不熟悉,心想:可能是谁打错了吧?所以我就挂了,可是手机却一直响个不停,我只好不耐烦地按下了接听键。
“喂,谁呀?”
“婷,是我呀!你不记得我了吗?”
好熟悉的声音啊!三年了,这个声音在我的世界已经消失了三年了。
我曾经努力地想忘记过,因为三年前她一句话也没有留就孤身去了南方打工,三年了,我问过多少朋友,打过多少电话,可依然没有她的消息。我绝望过,就试着把她忘记,可是却总在不经意间想起她,毕竟,三年的友情不是说忘记就能够忘记的。
“你是欢吗?”漫长的等待使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啊!我是欢啊!我回来了,我一回来就开始找你和芳,从芳的口中得知你在那么远的地方求学!”
“我……”
“对不起,我当初不该一句话不说就离开了你们,你能原谅我吗?”
“欢,你知道吗?三年了,我以为我永远也见不到你了,永远也不能听到你说话了。现在,什么也不要说了,回来就好,你在家等我,假期我们就能团聚了。”
“我会等你的!”
……
时间过得真快,说着说着,就已经半夜十二点了,和欢要说的话太多了,可是只能等到假期回去再说。
挂了电话之后,我躺在床上难以入眠,刚才的一切好像梦境一般,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她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我的等待终于感动了上天,让友谊重新回到了我的世界!
“见面时要去哪儿玩呢?一定要去我们以前经常去的地方!”伴随着快乐的旋律,我进入了梦乡……
原来,真正的友情是不会随着时间和地域的改变而改变的。除非有一天她说:“我们不再是朋友!”否则,我一定不会让我的友情再次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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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美的礼服在很久以前,有一位老裁缝约翰,他专门为皇室和贵族做礼服。他做的礼服,像晚霞一样绚丽多姿,像夜空那样深邃迷人,人们都以能得到他制作的礼服来表示自己的地位与身份。国王任命他为皇室专用裁缝,给他许多金银财宝,让他住豪华的宫殿,吃着人间最美味的食物。可是,在他四十来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的双眼看不见东西了。对一个裁缝而言,还有比这跟可怕的事情吗?没有!于是,国王就将他解雇了,人们渐渐遗忘了这个老约翰。替代他的,是他的徒弟——汤姆。然而,在他失明了十年的时候,他又恢复了光明,他多么兴奋啊,他找到了国王,告诉了国王这个好消息。可是,国王并没有多大的喜悦,他皱了皱眉,脸色不悦地说:“约翰,你已经不再是那个伟大的裁缝了,你的徒弟汤姆已经替代了你的位置,他的作品丝毫不亚于你。约翰绝望了,他住最简陋的房子,每天都酗酒,过着昏昏沉沉的日子。只有一个侍卫——杰克常常来陪他。这天,杰克又来了。他望着那破旧的屋子,扯着嗓子叫了一声:“嘿,老约翰,你在吗?”“杰克,是你吗?你又来找我这个没用的老头子干什么啊?”屋子里传来嘶哑的声音。接着,一个苍老的身影从黑暗中缓缓出现,来到了门口。老约翰拄着拐杖,腰弯成了90°,头上长着稀疏的白发。他的眼睛通红,嘴唇干裂着,额头上布满了皱纹,像蚯蚓一样爬的密密麻麻的。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东一个洞,西一个洞。“老约翰,别这么说。要知道,你可是最伟大的裁缝啊!”“最伟大的裁缝!?杰克,你在开什么玩笑?最伟大的裁缝?哈哈哈!最伟大的裁缝!”老约翰狂笑不止,渐渐的,他的笑声停了下来,两眼紧紧盯着杰克,“最伟大的裁缝?那只是过去,现在,我连一个乞丐都不如!人们谈到裁缝,首先想起的就是我那‘亲爱’的徒弟汤姆!”“老约翰,别这么说。我来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杰克急忙从口袋中掏出一份通告,交给了老约翰。“……王后三十岁生日将及,为庆祝王后三十岁生日,在全国举办服装设计比赛,全国所有臣民都可提供一件礼服参赛……杰克,你拿这个给我干什么?”老约翰疑惑地望着杰克。“这可是个好机会啊!老约翰,是你重新恢复以前的荣誉的时候啦!”杰克激动地在屋前踱步,“到那时候,你又可以过以前的生活,人们都以能得到你的衣服而感到自豪!……”杰克陶醉在他的想象之中。“不,杰克,你错了。我,我不可能赢过汤姆的!”“为什么?”杰克愣住了。老约翰痛苦的挥了挥手,轻声说道:“我没有钱去买高档的丝绸,更没有钱去买那些珍珠钻石了。但是汤姆有,他可以做天鹅绒的礼服,上面绣上101颗珍珠钻石。光是这一点,我就不可能赢他了。”老约翰的声音越来越低,带着一丝丝绝望。“不,老约翰,你一定会赢的!”杰克的声音有些颤抖,“王后原来是穷人家的孩子,最近一直很怀念她的家乡。老约翰,你如果能做出那种家乡的感觉,那你一定可以成功的!”杰克走了,留下老约翰一个人在沉思。“家乡的感觉,家乡的感觉……”老约翰站在门口一个人喃喃地说着。“家乡的感觉,是在指月桂吗?”第二天清晨,杰克又来了。来到小屋前,突然闻到了一股清香,那股香气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浓郁,令人陶醉在其中。“嘿,老约翰,什么东西这么香啊!”杰克有些好奇,冲着屋子喊了一声。“杰克,是你啊!来,快来看看我做的礼服啊!”老约翰乐呵呵地走了出来,招呼杰克进了屋子。屋子很暗,只有一根蜡烛散发着幽幽的光芒。屋子里有一个大缸子,里面放满了树叶,缸子中不断涌动出浓浓的香气,使人陶醉其中。“这是什么?怎么这么香?”杰克好奇地问老约翰。“这个,就是月桂的香味。王后的家乡种满了月桂树,月桂当然是最能表现王后家乡味道的了。”老约翰有些得意,“我将礼服放在了月桂叶和月桂花中,使礼服染上了花香。而且,衣服的颜色也是月桂花的颜色。我想,王后会满意吧。”“老约翰,你干的太好啦!”杰克兴奋地叫道,“我想,王后一定会很开心吧!”到了评选的那天,老约翰带着他那“完美的礼服”来到了广场,那里早已站满了人。选手们依次站在广场上,手上捧着自己的作品。国王陪着王后,挨个检查他们的作品。王后一遍走一遍摇头,这些衣服都很美,但是,没有一个符合她的心意。正当她准备放弃的时候,她闻到了一阵阵清香。“啊!多么熟悉的香味啊!”王后情不自禁的赞美道。她快步走到老约翰面前,拿起了他手中的礼服。那件礼服多么漂亮啊!它像月光一般柔和,像清风一般清爽,没有太多华丽的装饰,就像清澈见底的溪流一般朴素。最重要的,是那迷人的香气。“皇后,这是我做的礼服,它是用最普通的布料制成的。但是,我将它放在了月桂花中,使它拥有了月桂花的香气。”老约翰不紧不慢地介绍着,他指了指中间的月桂花,轻声说:“这朵月桂是我在您的故乡找到的,那是您最喜爱的那棵月桂上的。希望他能给您带来欢乐。”“老约翰,谢谢你,你让我想起了过去,想起了家乡的小河,还有门前的月桂树。那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王后转身向大家宣布:“这次的冠军是老约翰!这件礼服就是最完美的礼服!”事后,老约翰找到了杰克,问他:“你怎么知道王后怀念家乡的?”杰克神秘地一笑,说道:“因为她是我的母亲啊!”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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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美我出生在一个非常贫苦的家庭,记得小时候,爸爸的生活很无聊,整天只能数钱,妈妈也是,整天都在扫钱。我家住在深山中,每次要出去买东西,都相当麻烦,开保时捷要5小时,开奔驰也要4小时;唉!家里有沃尔沃,法拉利,宝马X5等50辆世界名车又有什么用呢?虽然家里有直升机,但是开到那边很难找到停车位,相当的不方便;我偶尔也会出去逛街,爸妈怕我被绑架,随身有20多个保镳保护着,大家看到我都吓跑了,所以我从小就开始被排斥……因为家里是在深山,每次到了冬天都非常冷,爸爸也说,出去买东西很麻烦,所以冬天没有暖炉…没有棉被…每天只能陪着爸妈烧钱取暖…而睡觉的时候,也只能盖着钱睡觉(我绝得英镑比较温暖).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因为房间太大,还来不急跑出房间,就尿裤子了,所以,爸爸在我房间放了一台小绵羊机车,好让我能在10分钟以内,冲出1000坪的房间,穿越5公里的走廊,到达800坪的厕所(我常常在走廊迷路);爸爸又另外叫人加盖了20间600坪里面有着250坪小厕所的破房间,说:以后如果尿湿了,直接换房间,如果房间不够或是太小的话,再告诉爸爸,爸爸再叫人来多盖几间,我们的生活很辛苦,你要忍着点!!现在想起来,爸爸真是个善良的人!!其实,我家很穷很穷,穷的只能买得起1辆沃尔沃,1辆保时捷,1辆宝马X5,1辆奔驰,还有50辆东风标致307,50辆东风标致206,30辆雪弗兰乐骋,30辆尼桑以及30辆帕萨特。因为家里太穷,所以爸爸把原来的那10000辆桑塔纳以及N辆捷达都换成了钱……目前我家的财富也不足是比尔盖茨的百分之九十九……。妈妈说现在家里太穷了,每天只能带我吃索菲特和鱼翅皇宫,如果实在没钱我们一家只能在玉泉森信或者是贵和皇冠假日酒店吃饭。还记得有一次,家里遭小偷,因为他用****炸坏了我爸的保险箱,使得里面的金币不断的往外滚出来,结果竟把那个小偷压死了……我觉得那个小偷好可怜……金币压死人是很痛的!!他不像之前那个被钞票闷死的小偷一样幸运。妈妈也常常告诉我,我们家生活非常困苦~~要我学着吃苦~~所以我从小养成了刻苦耐劳精神,我将来的志愿,是要找200只会吃钱的怪物,好把家里的钱都吃光,为那些可怜的小偷报仇!!8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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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美的回忆一觉醒来,望着窗外嫩绿的叶子,忽然觉得,军训,就如梦一样,匆匆地来,又在我没有细细品味那份感觉的时候又悄然而逝,三天的疲劳在肩头隐隐告诉我,已经结束了。有点痛,酸酸的感觉。教官走了,没有眼泪,也没有分别,那么匆匆。阳光照进来,落在堆在角落的军装上,军训的记忆一股脑全翻了出来,我在呆呆地想着,想着那整齐或凌乱的踏步声,以及同学们的窃笑声。记忆已经在疲劳的压迫下变得愈发模糊,对于军训,我能说什么,是从崇高的为保卫祖国而刻苦训练来说,还是充斥在这期间的铁骨柔情。当然,这都都是必要回忆和怀念的,但是否还有更重要的。做为一个比较懒的人,军训中我吃了不少苦,有个人单独“表演”不太标准的俯卧撑的,也有与大家一齐的,但都流出了艰辛的泪水。尽管我为了寻找回忆在那里满脸笑容汗流浃背地受罚,但烈日烤焦了我所有关于这个记忆的储存,而反复记起的是咬紧牙关想着的一句话:“好累啊,必须要撑下去!”也许许多年后我还能体味离家军训时那份不自在、那份累,以及汗流满面而不能擦的那种无法形容的难以忍受的感觉。有位哲人说过:无法回味的感觉才是最美妙的感觉。对于军训,有些感受真的不能言传,只能在淙淙的意会中回味。那味道、就如品一味很浓郁的茶,只有尝过的人才知晓其中的蕴味,然后才能和有同样经历的人相对一笑,让美妙的感受在彼此之间传递。就如有多少个读者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一样,军训,对于每个人,都别有一番味道在心头。而对于我,军训,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其本身的单纯上的好处,它已经成为一种宝贵的难得的一种经历,写进我的记忆中,而成为不可抹杀的一部分,它已经成为一种力量,一种在困难时给我的动力,一种性命的支持力,支撑着人生旅途的各种风雨中动摇的心灵。而军训给我最完美的记忆,是同学们和教官之间纯洁淳朴充满人情味的关联。这些年,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已经很少见,很令人怀念和留恋,向往啊!军训,不仅仅强健了咱们的体魄,还培养了咱们坚持不懈的信念。就让它成为人生的一段丰满完美的记忆,在岁月中酝酿,然后在几个亲友聚杂一齐的时候再把珍藏着的那些温馨的片段捧出来,沉醉其中,享受感动吧!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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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一定要追求美,却一定不要追求完美”。为什么是“一定不要”而不是“不一定要”呢?无数哲人用不容质疑的口吻不厌其烦地宣扬“完美”像绚丽的七彩泡泡,旋即破碎,它只是乌托邦式的幻想,根本就不存在。但泡泡支离破碎后,还遗留一片香精料的味道,这至少证明完美不是虚幻的。完美是一曲《高山流水》后娇美动人的面容,勾人心魂。完美是一首《东风破》,只为那渐渐消失的琵琶声。完美存于我心中,它是一坛醇香而浓烈的酒,酝酿着不凡,它是一首清秀而隽永的诗,跃动着灵性。断然不能追求它么?追求它有什么过错?纵使会很累,然而,当你不追求而闲散下来的时候,岂不更累?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午后凝望花园里那株盛开的玫瑰。在我眼中,那株馥郁芬芳的玫瑰,蜜蜂翻飞的玫瑰是大自然最杰出的作品。斩断它含苞的艰难和怒放后舒缓的凋零,它便是完美的。我时常在生活中寻找与经典小说中的角色相似的人物,我乐意于把他们想象成书中描写的那样完美。擦肩而过的女孩那一低头的温柔;同桌偶尔显露出的幽默;酷酷的男孩那一触动我美感心弦的动作……许许多多,他们都留给我一丝丝完美的记忆。蝴蝶破蛹而出的历程是血与泪的相交,取得完美亦是如此。《荆棘鸟》中麦琪与拉尔夫的相爱,当他们被爱情刺入的一瞬,他们是知道的,是明明白白的。他们之所以依然将爱情更深地扎入胸膛,只为了谱写出一段令所有歌者都自愧弗如的天籁之声的乐章,他们曲终而竭。那时,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露出微笑。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剧创来换取。踏入高中,蓦然忆起初三生活。曾经的一切艰辛,现在看来无不是一份完美。从前的怨声载道,早已忘却。每每与好友说起过去,都充满对往昔峥嵘岁月的向往与自豪。原来,过去的痛苦现在竟可以蜕变为喜悦。现在的奋斗,也将是过眼烟云,是未来骄傲的资本。有一天,我可以站在大学门口微笑着回忆这一切吗?行色匆匆,心如疾风。我们这群学生,为追求学习上的完美,已奔波太久太久。我愿在长亭中沏一壶香茗,闲望日薄西山,枯叶飘飞;静听小桥流水,归雁南移,同样是一种完美,只是少了你。我会等你风尘仆仆而来,微微一招手,自远而至的你,坐下喝杯茶如何?让我们共筑这暮蔼中的一线完美?!(完)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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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爸爸独自一人在床头看报纸,妈妈一个人在看电视,我坐在书桌前静静地感受着硝烟弥漫――爸爸妈妈又因为一点小事开始了冷战。我很厌烦这种时候,我夹在中间,帮谁都不是,弄不好,爸妈还会把气全撒我头上。这当然不是我心中的完美家庭,既不和平,又不“安全”,而爸爸妈妈,也有很多缺点。先说爸爸吧,饭菜都做得挺好吃的,可吃饭时,总要往我的碗里夹一些鱼啊,鸡啊,蘑菇啊之类的,明知道我最讨厌吃这些,有时我不吃还会和我翻脸。爸爸还特别爱过问我学习的事。每次放学回家,他都会问我一些关于学校和学习的事,还总感叹“有代沟了,有代沟了”!再说妈妈,一有空就让我陪她逛街,还总张罗着为我买衣服。有的衣服好贵好贵,我真心疼妈妈腰包里的人民币,可妈妈却说:“只要你喜欢,穿着漂亮就行!”哦,我不懂“节俭”的妈妈呀!她还有就是“不务正业”。妈妈上班比较闲,每当冬天快来时,她就会拿上毛线,带着毛衣针,在上班空闲时为我打毛衣。我总会担心地说:“妈,你上班打毛衣会被扣工资的啊!”而妈妈却一本正经的答道:“我不打毛衣,冬天你穿什么?我可不能让你冻着!”我真拿她没办法。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不完美的爸爸加上一个不完美的妈妈,惭愧,我当然也不够完美。坏脾气,小心眼儿,有一点儿小成绩就得意忘形;勉强作了个副班长,却没有很高的威信;虽然有一堆的朋友,却没有很多知心的。我常常苦恼:为什么我这么不完美呢?因为我生活在这个不完美的家庭中吗?这个问题,我渐渐找到了答案。我问过很多我认为完美的人,可他们却不认为自己有我说的这么好,并也能找出自己身上的不足,我才意识到这世界上虽然出现了完美这个词,却不曾出现完美的人或事物,正如我的家庭一样,虽然有三个不完美的成员,发生过许多不完美的事,可组合起来却仍旧幸福、温馨,我生活在其中也依然其乐无穷。每个人都要追求完美,这似乎成了人们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然而,知足常乐,只要用心了,投入了,不完美也能变身为完美。这样一来,和不完美的人在一起做不完美的事,又有什么关系呢?8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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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救助春色满园,百花齐放……女孩依依看着窗外的景色,心旷神怡,她兴奋地推开门,体会春光的温暖沐浴。依依走着走着,无意中向路边的屋檐上一望,发现了屋檐上的鸟窝里,除了燕子妈妈,还多了三个小小的身影,三个小东西依偎在妈妈身边,扭动着身体,幸福地向妈妈撒娇。依依觉得,鸟妈妈此时一定快乐极了。她自己也被三个小生灵的活跃而感染了。同时,依依心中也隐隐地为小鸟捏了一把汗,鸟窝筑的那么小,不会有小燕掉下来吗?一阵狂风呼呼卷过大地,带着风沙,扬长而去。依依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当她再一次向燕子一家望去的时候,发现一只小燕子挣扎着掉落到湿润的泥融里。依依连忙跑了过去,一直黑白相间的野猫挡住了依依的视线。只见贪婪的野猫目不转睛地盯着唾手可得的美餐,宝蓝色的眼中发出了点点的光芒。依依心急火燎地跺了跺脚,野猫顿时仓皇逃窜,地下留下了那只可怜的小燕子。依依轻轻抱起小燕子,柔顺的羽毛,小巧的身躯,奄奄一息的小燕真可怜啊。回家后,依依仔细检查了小燕的每个部位,她的右翅膀受伤了,血色染红了翅膀,令依依心疼极了。她找出药水,快速涂抹在伤口上,又拿来纱布,一圈一圈地包扎。止住了血,小燕苏醒过来。依依见状,终于松了口气,她歪着脑袋想了想,说:“这只小燕子就叫珠珠吧。”以后的几天里,珠珠的伤口恢复神速,不久就重现了往日的神采奕奕。它一下一下地拍动翅膀,渴望在无垠的蓝天自由翱翔。又经过了几天的休养,珠珠终于迈出了蓝天之旅的第一步,它飞上了天空!依依心想:也许该把它放回自然的怀抱了?但是又多么舍不得啊!这些日子,珠珠不断刷新个人的“飞行记录”。经过不断的思想斗争后,依依终于下定决心,带珠珠“回家”。依依知道,绿色葱茏的树林,奔流不息的河水,无边无际的天空……这样的世界才属于珠珠啊。那天,依然有和煦的阳光,芬芳的花草。就如依依初见珠珠的那一刻。在春风中来到幸福,也在同一刻奔向下一个幸福。依依这么想着,抬头仰望蓝天。那一道黑色的影子永久地弥留在依依心中。这是一次完美的救助。8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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