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期而至]花季到了,你可曾到?_1000字
如果,梦,不再那么遥不可及,你是否就会唾手可得;如果,梦,不再如那海底捞针,你是否就会勇奔大海;如果,梦,是你想的那么简单,轻而易举就可实现,你是否就会不再努力。可是,我亲爱的少年,梦,它没有那么仁慈,它是一杯毒药,是你不敢去实现的目标。少年,我为你悲痛,因为,你不再是我熟悉的模样。
那天清早,天还灰蒙蒙的,我们一夜未眠,大雾用柔软的大嘴吞噬了整个苍穹,你是极其不安,握着我的手,我被你抓得有点生疼。你问我,潇洒了一整个学期,上帝会不会在落幕时施舍给你一个句号,我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太阳升起了,明亮的太阳就像一只大手拨开大雾,大雾就像被撕碎了一样,松松垮垮地散开。你收拾完东西,就要踏上那个你闭着眼都能走完的街道了,我看到了你眼中的不安,可你却硬是要把眼睛里的慌乱压下去,把心中的恐惧赶出来。你走了,走向那个战火硝烟的考场,我目送你直到看不见你的影子,一整天我心里隐隐产生不好的预感,但那种预感在心头一闪便迅速隐去。
三天,你终于考完了,可,你却越发紧张了,直到知道结果的前一天晚上,天下着大雨,雨声很大,似乎雨水落致地面后迈动着脚步,在黑夜里奔跑。你抱着我瑟瑟发抖,因为那是你唯一的前途,你告诉我,你已经想好最坏的结果了,如果......该怎么办,我又沉默了。夜很黑,黑暗是一个巨兽,已经将一切吞没,但星星却像是眼睛,看着夜空下的万物,天黑了,一切都应该沉睡,如果一切都沉睡,也就没有恐惧,没有噩梦。
第二天,全家人都为你起的很早,远处的苍穹像是被谁捅了一刀子,露出一丝白光,然后便慢慢亮了。大家脸上都充满着期待,只有你,捏白了自己的手指头。当你妈妈点击鼠标的那一霎那,你眼里的恐惧像洪水一样在翻滚,只见你妈妈的怒火像开水一样沸腾,双眼中的怒火似乎要变成喷涌的火焰,你爸爸瞪大双眼,里面的寒光似乎要喷出来将你淹没,你浑身一阵颤抖,便赶紧转过身去。
恐惧来了,好像刮过的风都在颤抖。你好几天不说话,从此,你也变了,你不再活泼,你不再爱笑,你也不再快乐了。我看着你,我又沉默了,我的眼睛模糊起来,有两行冰冷的东西在脸上往下流。我抬头看着天空,天空中是熟悉的蓝,可眼前的你,却不再熟悉了,一股苦涩的滋味侵入心里,好像从喉咙滑入肚子里的,并不是酒,不是这世上最难咽的苦水。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折磨,才有征服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妹妹,我懂了,你呢?夏天来了,我也来了,花季到了,你可曾如约而至?
清明习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又到了清明节了。想知道清明节有什么习俗吗?就继续往下看吧。
清明节最重要的习俗,非扫墓莫属了。那为什么要在清明时节扫墓呢?让我来告诉你吧,以前的古代人在清明时节看到万物复苏,就想起了已经死去的亲人,久而久之扫墓就定在清明时节了。
还有一个就是踏青,也就是春游。那是古代人乘春回大地,扫墓之余,带上一家老少在山乡野间游乐一番。回家时顺手折几枝柳枝戴在头上,其乐融融。踏完青后,回家玩玩小游戏,如牵钩、荡秋千、射柳、蹴鞠……古代的清明节跟过年一样热闹。
那么盛大的节日怎能没有美食相伴呢?最著名的要数清明饼了,在浙江及其他省都有这种在清明节吃的小吃。它绿油油的、糯糯的,清香扑鼻,甜而不腻。听着听着,就饿了吧,那我勉为其难教你们做吧!先备原料:糯米,棉菜或你喜欢的绿色蔬菜,还有你喜欢的馅料等。先把绿色蔬菜煮熟,晾凉,捣烂。接着把米粉和蔬菜泥充分混合捏成团。之后把馅料包入,最后在蒸屉中,蒸熟即可。
你们应该会了吧,其实清明节的习俗还有很多很多,需要我们进一步去了解,快回家过这个传统的节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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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_1000字年轻的年轮碾过16个春秋,只留下一串长长的车痕,渐行渐远的跫音弹奏着人生的序曲。青春的碎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那么刺眼。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却总是被无言的忧伤给压抑住,我无力的双臂无法挽留住过往的岁月,而今黄叶落地时只剩下一片紫色的叹息。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却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我来时的路。我不断地回首只是因为无法忘怀我们曾经那段纯真的青春而已。时光在流,我们在长。站在16岁的梯顶上,我脱离了我原来的轨迹。当三个曾经纯真无比的孩子手夹香烟舍我向前奔走时,莫名的,一阵心痛。当他们用袅袅而上的烟雾取代手中曾经紧握的笔向我示威时,我在想:这是时间的错吗?我们还可以回去吗?蕾,丽,我,是初中时很要好的同学,一起走过了许多难忘的岁月,见证了我的辉煌和最大的颓废。后来上高中了,我们之间就很少像那时一样粘在一起了。时间在我们之间就拉开了一道很深的缝了。以后再见到丽时,也只是淡淡的一笑而已,似乎我们只是刚认识而已,我能怎么样呀,无奈,嘴角上扬。命运可真会开玩笑,在我最不经意的时候将她们赐与了我,又在我最在乎的时候狠狠地将她们拉远离了我。该用什么来愈合这道时间不经意裂来的伤,你就像是我不经意放飞的风筝,慢慢地飘离我的视线,如果有一天无法往前再飞离,那便是我在拉你原始的线:回来,好么?蕾生日的那天来叫我参加她的聚会,我以有男生在的理由拒绝了,我无法想象她当时是多么的失望,不是我的清高,只是害怕看见已经变味的所有:笑容,友情。我更害怕一阵狂欢后的孤单,那该是一种多么难以忍受的痛呀。她说带进来给我。后来,他们就回来了,是由人家扶进来的,一个个都醉了。特别是蕾,还一阵阵的说胡话,有一句是最清晰的:“饭菜合口吗?”当她一句又一句的重复这句话时,我都快哭了,呵呵,神智最不清晰的时候还记着我,那又是一分什么样的友情呀!什么是友情?等于恒久吗?谁是谁生命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精魂。我回过头去看自己成长的道路,一天一天的观望,我站在路上,双手插在丰衣里,看到无数的人从我身边走过,偶尔有人停下来对我微笑,灿若桃花。我知道这些停留下的终究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温暖,看到他们,我会想起不离不弃。我总是喜欢幻想,或许,我会被雨点载着飞翔,风宁愿做我的翅膀,带我越过天涯海角到地老天荒,雪花放射光芒,蝴蝶轻吻斜阳,完美的歌唱,遗忘所有的悲伤,依偎着天堂。然后,我们就一起回去,好不好。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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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想到你可曾想到?在日益发达的社会,当然少不了最方便、快速的交通工具。轻巧的自行车,快速的摩托车,豪华的小轿车,都令人羡慕不已。也是不同层次人群的最佳选择。可是,在华丽的外表下,往往都隐藏着难以想象的危险。每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直线上升。那充满血腥味的空气,那惨不忍睹的场面,都令人触目惊心。年5月3日晚上,阿B应酬完毕后,醉醺醺地坐上自己的名牌小轿车,神情恍惚地快速驶向高速公路,渐渐地,酒意越发浓厚了,睡神也袭击了他。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刺耳的喇叭声,把他惊醒了,拍起头发现前方有一辆大卡车迎面驶来,可发现时已晚,当即车毁人亡。阿C是个出租车司机,开车好几年了,每次开车都见缝就插,见空就抢。终于在2002年7月8日,迫切回家的阿C,依旧和往常一样,见缝就插。当时两车之间还有一辆车的宽度,阿C便开展他的车技。另一辆车的车主看到此景,便想让出点位,便往旁边退,谁知另一辆车也往这边靠。“嘭,嘭嘭”几声响划破了天际。结果可想而知:发生了一场连环车祸案。车主无一幸免。在大街上随处可见形形色色的摩托车,那五彩的车辆,也是影身的杀手。在2002年7月的一个周末,几个年轻的小伙子骑着摩托车在菜市场上瞎悠,打打闹闹。他们玩得正开心,没主意已进入了人多的地方。初学者阿D一紧张,脚竟然踩到友们处。不必想也知道,发生了一场车祸,导致一死三伤的局面。那一场场血淋淋的惨案,曾多次上演。为何人们还是一错再错。交通工具原本是给人们带来方面的,如今看来好像已成了职业杀手了。对于生命,人们总是若即若离;对于金钱,人们总是全力以赴;对于地位,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可悲呀!如若没有了生命,纵使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也无福消爱,不是吗?没有钱,可以白手起家,一分一毫地挣回来;没有地位,靠自己的智慧去竞争;没有生命,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纸上谈兵。安全教育,是保护生命的有效措施。但是人们常常会忽略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东西,可也就是因为这些小东西造成了一次次无法弥补的伤害。如刹车破旧不灵、技术不好、酒后驾车等,都是引发车祸的关键。世界如此美妙,为何你不肯保护您自己?生命是坚强的,也是脆弱的。在这个星球上,人是最聪明的,也是最不明智的。人类如果不懂爱惜自己的生命,就连一只小小的蜘蛛也不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健康已是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做什么事都需要强健的体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为了让生命充实一些。然而,人们可曾想到,我们一些平时无意的表现,对于生命是一种致命的打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生命是美妙的。想要活下来,就要学会如何爱惜生命。切莫遇到不顺心的事,就走向极端,死并不能解决办法,不是吗?从我们哇哇落地的那一刻,我们最终目的就是——活下来。因此,我们无论如何都要爱惜生命。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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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通到完美_1000字小镇上做鞋的店一家挨着一家,鞋匠一个接着一个。“我眼睛瞎了快十年,可还是吃普通的做鞋这碗饭。”梁鞋匠坐在他小铺面里的藤椅上,这么对我说。 打我记事时梁鞋匠就做布鞋,那时他还是中年人,眼还没瞎,干活很麻利,每天早晨扫地抹桌,开门迎客,样样都井井有条。 梁鞋匠靠着做鞋在小镇里却过着一份不错的生活,其实做鞋这事不难,家里但凡上了年纪的女人都会做鞋,一个锥子一根针、半筐碎布一盏灯,一晚上就能把鞋底纳好。即使如此,镇上人还是爱穿梁鞋匠做的鞋,他做鞋手艺极好。 我第一次自己拿着鞋码找梁鞋匠做鞋是在八岁那年。他让我脱了鞋,在脚上前后各摸了几下,便起身去拿账本:“行了,你这孩子运气不错,正好是第六个,三天后来取鞋。”说着把我送到门口,随手把门上“订做布鞋”的招牌摘了。 身怀绝技的人就有些与众不同,做鞋是个普通的活计,但梁鞋匠的鞋就是不一样,看上去和家里做的差不多,但穿进去很舒坦,不夹脚也不滑脱,能穿上好一阵子。梁鞋匠有个怪癖,一次做鞋只做六双,就是老主顾有急事要用鞋,也决不多做。以前问他,他总是笑而不语。前些日子闲聊时他终于松了口风:“做得多了我记不住每个人的脚长什么样。”其实,我知道这只是借口,因为他追求的是尽善尽美。 “做鞋难道不是记鞋码?”我问道。 “那是普通鞋匠”,梁鞋匠瞪着一双灰暗的眸子,颇自傲地摇了摇头,“一双好布鞋不光得用好料子,还要能契合上人的脚,人的脚上哪儿平哪儿凹,鞋就得怎么做。譬如平足弓的,鞋垫中间要做厚实一点,有跟腱炎的,脚跟部位要做得软些......我做鞋就一条,得让鞋子适应人而不是人去适应鞋子。” 梁鞋匠呷了口茶水,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流露出回忆的神色:“十几年前眼还没瞎的时候,我已经能做顶完美的鞋子。” “能比现在做得还好?”我踮了踮了脚,脚上这双梁鞋匠做的夏天的布鞋穿了三年,只是旧了些,颜色掉了些,而感觉依旧如三年前。 “不信你回去问你爸爸,你现在脚上穿的鞋和我四十岁时做鞋水准差不多”,梁鞋匠有些愠怒,“你小子有些事不晓得,我十二岁跟我娘学做鞋,做的鞋也就是普通农家人的水准;二十岁到镇里拜街上做鞋师傅为师,学了一年,手艺就能勉强够自己撑起个铺面;又做了些年头的鞋,我长到三、四十岁,十里八乡都知道我做的鞋好。到了眼瞎前那几年,我给人做鞋,不用手摸,单是看人进铺那姿势,我就知道鞋底弄多厚,鞋面怎么缝。” 梁鞋匠满目沧桑,长叹了一口气:“为了把一双鞋从普通做到完美,我花了大半辈子时间。” 镇上的日子一天天普通平淡地过去了,人们总还记得那个好鞋匠和他做的完美的贴心的鞋。1000字 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