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乐水,乐逍遥
乐山大佛景区远眺峨嵋,近邻凤州,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城隔江向往。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在此汇集,浩荡东流。景区以人文遗产精粹和自然遗产的结合为特色,文景交融,山水一色,堪称得天独厚。在景区周围有许多地方远近文明的美丽风景,例如神安祥的巨型睡佛;为纪念生长于乐山沙湾的文学巨匠郭沫若而修建的沫若堂;反映了东汉时期乐山的文化信息的麻浩崖墓;让南宋邵傅写下著名的《清音亭记》:天下山水之观在蜀,蜀之胜曰嘉州,州之胜曰凌云寺,寺之南山又其胜也。嘉祐中,东坡先生字其亭曰清音,则又南山之胜也嘉佑中,东坡先生字其亭曰清音,则又南山之胜也等。
景区以唐代摩崖造像——乐山大佛为中心,传说乐山大佛开凿的发起人是海通和尚。海通是贵州人,结茅于凌云山中。古代的乐山三江汇流之处,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聚凌云山麓,水势相当的凶猛,舟辑至此往往被颠覆。每当夏汛,江水直捣山壁,常常造成船毁人亡的悲剧。海通和尚见此立志凭崖开凿弥勒佛大像,欲仰仗无边法力,“易暴浪为安流”,减杀水势,永镇风涛。于是,海通禅师遍行大江南北、江淮两湖一带募化钱财,开凿大佛。佛像动工后,地方官前来索贿营造经费,海通严词拒绝道“自目可剜,佛财难得”,地方官仗势欺人,反而说:“尝试将来”。海通从容“自抉其目,捧盘致之”,“吏因大惊,奔走祈悔”。海通这种专诚忘身之行,激励众心,克诚其志。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感慨万分,从陡峭的山壁上走下来后,我心中就久久不能平静,如翻起了滔天大浪,浪花打在沙滩上,就想是一头被禁锢住的雄狮,那粗粗的铁链不是禁锢的理由,抬头望着大佛,刹那间,那平和慈祥的面容让我的心潮平静下来。
大佛就那样端坐着,双眼凝视着前面碧绿的江水,仿佛是在看守着湖里的水怪,不准它出来祸害人间,又像是九重天阙上的无上佛祖,法力无边,却仍为人间的疾苦担忧。
突然,我想起了那位行游至此的僧人——海通和尚。这里是否有水怪我不知,但我知道的是,那位僧人无代价帮助别人的那颗心。是啊!知道他去世的那一天大佛也未雕刻成,但有了这样的领袖,后人在一百多年之后终于将这传世之作亮相在世人面前。
在离开的时候,我收获了很多很多,大佛似有似无的微笑,你读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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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每种东西或许都是单翅的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能够飞翔,只有百花齐放才会春色满园,只有春色灿烂才会绽放美丽,只有群星璀璨才有浩瀚星河。只有百川东流,才有大海的辽阔,只有汇集在一起,才会收货多,独自享受,不如和别人一起分享。小众文化的出现可能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小众文化并不能表明自身的落后,或许存在着现阶段的宣传力度小,和社会的普遍喜好契合度低。小众文化到大众文化的过渡,在一些人看来就像是一件私人用品被拿来共享一样,其实我们应该跳出这样守护的思维,小众走向大众并非品味的降低,当小众变成大众时,就有知音和自己一起讨论,一起感受,享受分享带给我们的快乐。分享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使快乐增大,它是奉献的果实,是快乐的前提,分享是一种生活的信念,当我们明白了分享的同时,就会明白存在的意义。为了提炼纯净的锰,居里夫妇搞到一吨可能含锰的工业废渣,他们在院子里支起了一口锅,一锅一锅的进行冶炼,她的衣裙上,双手上,留下了烧碱的点点烧痕,然而,她的努力不是徒劳的,她发现了天然的放射性元素——锰,她本可以在她发现锰后申请专利,从而获取大笔财富,可是,她没有那样做,她毫不犹豫的将锰的提炼方法公布于众,选择了分享,虽然居里夫人最后由于缺少买锅的经费而难以从事科学研究,是一位知名女记者在美国发起募捐,捐集了10万美元给居里夫人,尽管这样,居里夫人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她始终认为分享可以让她获得快乐。分享的使各种文化和谐相处。现代社会需要和谐,我们都要学会分享,从而让文化走向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峰,分享让这个大家庭更加温暖。让我们懂得分享,让我们试着分享,让我们学会分享发挥分享的魅力,让分享时时刻刻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然后这个词语在生活中发挥耀眼的光芒,熠熠生辉,时刻知道分享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使快乐增大,它使悲伤减少。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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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乐乐乐乐一岁那年,我两岁。上次看到她,是在去年暑假也是最后一次看到她了。乐乐是我从小的玩伴,小时候住在阿婆家,整天和乐乐形影不离,而后来去了松江上学,因各种原因,回去的也少了。周末也因那一叠试卷而放弃回去了。终于到了暑假,我决定远离城市的喧嚣,去乡下放松一下,顺便见见我的”老朋友“。到了乡下,我兴奋地跳下车,跑到阿婆家门前,期待乐乐像从前那样高兴地扑到我腿上,想让我帮她“按摩”。而如今我走过去,乐乐正躺在太阳下,看到我先是沙哑地叫着,费力地爬起来,尾巴也辛苦地摇晃着,想要扑到我腿上,可试了几次,终究像被什么拉住了一样,只能趴在我脚边喘气。我蹲下来看着她,陡然意识到——乐乐老了。如今她全身上下就跟一片枯黄的落叶似的,悄无声息地落在了我脚边。是啊,乐乐已经14岁了,相当于人的70多岁了吧……如今的乐乐已经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了,能趴着,就不走,从前那样光滑金亮的毛发,如今也变得干如枯草,只是在夕阳的映照下添了几分光芒。我顺着她的毛理下去,时光倒流,回到了七年前的暑假……那时候乐乐七岁,我九岁。爷爷开着那辆破旧的电动车到阿婆家,叫我和他一起去田间砍芦粟吃,乐乐也仿佛听到了兴奋地从家里跑出来,上蹿下跳的,爷爷就把她抱到了电动车上,她倒也不害怕。于是我们三个乘着电动车来到了田间,那里长着大片大片的甜芦粟,看得我垂涎欲滴,乐乐也激动地跳下车,在田里狂奔,一溜烟便没影了,还边跑边叫,那叫一个欢脱,我情不自禁地跟着她一起跑,一起笑。田里金黄色的农作物和夕阳下的乐乐融为一体。爷爷砍好几大捆芦粟时我们三个都变成了三个泥球,我看着乐乐和爷爷大笑,爷爷看着我和乐乐大笑,只有乐乐瞪着她那清澈的大眼睛茫然的看着我们。如今乐乐像许多的老人那样,眼睛里多了一份岁月的沉淀。她所剩的日子不多了,整天无精打采的,吃饭也总是吃一两口便不吃了,连最爱的猪肉铺也只是闻了几下。果然,几天后,乐乐出去后再也没回来,我们找了一个下午,爷爷家,邻居家,床底下,仓库里,甚至是鸡棚,就是找不到她。一个礼拜后,吃完晚饭,经过七年前的那片田地,我隐约仿佛看到了在夕阳下奔跑的乐乐。今年我16岁了,乐乐却不在了,但在我心里,她一直都在。8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