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荆棘
风吹着号角呼啸而过一座又一座沉默的荆棘丛林时,志成教会了我们自信、自强,我们互勉相惜,携手共进,我们披星戴月,穿越荆棘。
生命如风。这亘古的比喻诉说着人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故事,随风而起,千百年后,却不留下一丝痕迹。我们跋山涉水,在时空里淘尽沙砾,在生命的每个阶段里感悟着它的真谛。
狄金森把人生描绘成篱笆墙的内外,我们一层又一层的爬过。事实上,这层层篱笆墙都缀满荆棘,我们通过时,往往遍体鳞伤、身心俱累。但往往也就是这时,我们便会看到生命中那标志性的建筑——一直默默守护着你的幸运之师,伫立在漫漫旅途的驿站旁边,让我们有勇气和信念坚持不懈穿越荆棘。
我们趋行在这条亘古的旅途上,为追逐梦想而来,为追逐梦想而去,惟有与强大之师为伍,我们才能轻易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激发出内心的渴望和理想,才能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中顽强。志成中学在风风雨雨中陪伴着我们,让我们紧紧地凝聚成一股坚强的力量,纵使忧愁恼人、痛苦缠身,却从不停下前进的脚步。
志成累,却无从止息;志成忙,却日新月异;志成苦,却不断进步。烈日暴雨来过,飞沙走石来过,她浑身布满伤痕,还要穿越一片片荆棘的丛林,但她从不退缩,却以惊人的毅力超越着一切。自信而睿智的志成人,陪伴和引领着我们,让我们从不虚度生命之时,让我们披星戴月穿越荆棘,在这世间留下短暂的传说和永恒和意义。
生命中有很多历程是需要不断穿越荆棘的,这使我们更优秀、使我们对生活和自己的认识都更加深刻。而对于生活来说,优秀是一种习惯,这也是志成人坚持的信念,他们无法容忍懒惰和平庸,莘莘学子在黑暗中奋战,在阳光下取得骄人佳绩,彰显着生命的艳丽色彩,书写着生命的光辉岁月,我们年轻的生命正是其中闪耀的亮点,作为志成精神和文化的继承者,我们奋斗不止,自强不息,传承志成文化,发扬志成精神。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藐视一切挫折,让痛苦烟消云散,让快乐洒满旅途。
武魔世界Ⅰ从零突破_3000字
一路追逐,二人紧追不舍,寒雨已体力支透,很快被二人追上,右手被狠狠一掰,寒雨被他们抓住,闷哼一声,任由二人绑住,扔在了一个山洞里。
“小兔崽子,看你也是个垃圾,长得不错,去卖点钱还行。”一个脸带刀疤的人掀开了斗篷,看见了寒雨的脸,先是一愣,然后邪笑了一会儿。
“汉方,别玩了,这小东西是傻了咱老大的人,还是小心点为妙。”旁边的那个人警惕性很高,总感觉很不对劲。叫汉方的冲着那人笑了笑,说:“嘿,布特,现在怎么处理这小兔崽子?”
“先不管,一定会有灵白虎回来的,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巢穴,把他喂灵白虎吧。”布特似乎是故意把这句话说给寒雨听的,他哪知道寒雨不慌不忙,气愤地瞪了他一眼。寒雨已经痛习惯了,他不在对生死有多大的研究,他的道理就是:要杀便杀。
“但是这就是白花花的钱嘛。”汉方不满了起来,有些可惜地走出了山洞,对旁边的布特嘀咕着。但声音也很大,寒雨听得清清楚楚。半晌,他们走远了,寒雨也站了起来,先是观察了一下地形,了解了地形,正打算逃跑。
只听见一阵嘶吼,寒雨一惊:不好,是他们说的灵白虎!
没有时间犹豫,寒雨飞快地冲出山洞,幸好只是嘶吼,并没有走近,寒雨的手被绑住了,没办法,只有跑到旁边的荆棘林里,用尖刺轻松地割开了绳子,汉方二人的修为很低,在修骨境的高手之下,动动手指就可以把他们弹出五米远。因此并没有真气锁绳。
寒雨立刻跑到林子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奔跑了一会儿,他拥有一种非常不幸的废柴能力——倒霉。他又遇到了汉方二人,但并不是正面相撞,而是“后背受敌”。寒雨在后面看见了他们的身影,他们正在聊着一些杂碎的事,寒雨没心思听,正当他考虑该做什么时,只听见离此地一千米外的一个村子瞬间被一道雷劈开,村民被炸得血肉模糊,惨无人睹,寒雨和整个九翎大陆的人们都抬头看向了天:一道道黑色的旋窝环绕村庄。
“这......这...这这这......”汉方了这了半天都没说出一句话,最后吞了近十回口水才说道:“这不是千年一遇的魔王降临的预兆吗!”
寒雨一字不漏地听着,皱了皱眉,向村子奔去,他总觉得那个地方正在召唤着他,一直一直......他跑到了村子里,地上全是鲜血和一些血块。“可怜的弱者”寒雨的心头生出了这样的想法。继续往村里走,只见有很多厉害人物早就来到这里,寒雨没法挤过去,只好呆在原地,不一会儿,听见后面传来两个熟悉的声音。
“喂,那小兔崽子怎么在这儿,不应该被灵白虎吃了吗?”汉方一愣,凶巴巴地说。
“管他的呢,他没被吃又怎样,不跟我们想干,快到前面去看看!”布特瞟了寒雨一眼,继续朝前跑去,汉方也跟了上去。“这里......怎么了?”寒雨并不知道情况,很不情愿地为了一下旁边骨瘦如柴的一个妇女。
他只是沿着心底的声音到这里,越靠近这个地方寒雨心底的声音越是兴奋,而寒雨也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小......小朋友......这...这天你会永生难忘,你可知道,这魔王是整个九翎大陆的统治者,不......不对,是整个修为界的统治者,只有他,能掌控十二星座的守护神,只有他,能掌握我们这些人的生死!”那个妇女眼孔缩的厉害,就像看到了鬼一般,随时都会尖叫。
寒雨年仅12岁,虽然无法像大人一样有气势,但也绝不弱于与他同龄或比他大一两岁的人。他费力从后面挤进去,到了前排,他眼前一亮:一柄宝剑,映衬着“鲜血”闪闪发光,一颗紫色与红色交界的宝石安在柄手,剑的一半插近了泥土,有几个人脚发抖着去拔那把剑,可刚碰到剑身,就化作了骨灰!令人看了不得不发寒,有的甚至当场晕了过去。
寒雨也是吓了跳,好大的威力!
汉方不经意间看见了寒雨,并没恶意,反而还搭起讪来:“嘿,兔崽子,这剑...太可怕了吧?”寒雨看都不看他,感受着心里的声音,可心声不见了!寒雨也没怎么在意,直径走出人群,想:剑?哼,有什么好的。“喂喂喂,怎么不理我的,去年买了个表(脏、话,知道就行),欠揍吧?”汉方不满地跟了出来。“我跟你熟吗?”寒雨淡淡问道,但人却心不在焉,他总觉得自己忘了很多重要的事,很多很多......
“你,好,算你狠,你不去试试吗?”汉方没话说了,想:这小家伙,嘴倒挺毒。
“试?拔剑?”寒雨有了点心思,至少给了汉方面子,转过头来与他正面说话,“有什么用。”汉方都要晕倒了,一副没救了的表情对寒雨说:“晕,这都不知道,你到底是哪的人啊?世界上流传着这样一言:拔出天剑者,修得现世魔王,得天下。失败者,唯独死亡才能救赎。”
“......”寒雨没有说话,他正在思考着,会不会是那把剑指引自己来的?自己怎么可能是魔王?一定是误会了!汉方看寒雨皱眉头皱得凶,说:“喂,没这么严重吧,试一下而已,虽说是死了,但也......值得一试嘛。”
“免谈。”寒雨决定了,今晚趁所有人都不在时来拔那把剑,所以果断地回绝了汉方的想法。
“那......我也不试了。”汉方见寒雨不去,自己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傍晚,夜深人静。
寒雨没有怎么梳妆打扮,披了件黑斗篷,来到了村子,一阵巨大的血腥味传来,早晨因人多而没有多大的味道,现在的血腥令人作呕。确定村子里没人,他偷偷进去,走到宝剑前,五道人影齐刷刷地冲出旁边的丛林,围住寒雨,大喊道:“大胆小贼,你要干什么?”
“皇家护卫队......”寒雨看了看他们胸前的徽章一下子就猜了出来,举起了双手,说道:“我是浮夜学院的学生,前来试着拔出宝剑!”
“哈哈,就你?”一个高个子的人冷笑了几声,讥笑道,“我从你身上侦查不到真气,你应该是个初学者吧,诶,怪了,只有吉尔斯家族的废物二王子才会没有真气啊,难道你是二王子!”
他脸色大变,惊讶地问道。
“不是。”寒雨淡淡回答道,至今,看到过他颜面的只有胖伯爵和一些与父亲、爷爷相关的人,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他长什么样。
“切,虚惊一场,说吧,你一个十二岁的废物来着地方干什么?”护卫恢复了那种不屑地看着寒雨,“小屁孩,滚回学院去吧!”寒雨有一种嘲笑他是“白痴”的感觉,说道:“你确定要这样辱我?”
“哟,还蹬鼻子上脸了着。”
“小娃娃,你很像奸细!”
“怎么着,老子乐意!”
其余几人一起辱骂着寒雨,而寒雨却不甚在意地问:“可以拔剑了吧?”
“死了也好,免得我们出手,去送死吧!”
五人对寒雨只抱有零点一的期望,更多的是嘲笑,想看到他死的一幕。寒雨的手接触到了宝剑,没有任何反应,把几人吓得,手里的武器“啪啦啪啦”地掉地上了。寒雨不知道外面的事,只是他的眼睛的颜色,变成了无边无际的深紫色,这不奇怪,神奇的是,他的头发居然变长了,达到腰间,颜色则是红色,樱花般的小嘴,吐出了几个僵硬的字:“记忆......恢复了。我是寒雨...也是...龙灵儿?”原来寒雨的前世是一代女魔王——龙灵儿。他并没有兴奋,提起手中的剑朝逃跑的五人砍去,那是说是快,还不如说是秒针跳一下的时间,寒雨的修为瞬间达到了还气境,再加上前世恐怖的力量与前世奋力熟悉的修炼(剑法等等...)现在可与前修体境的人对决了,虽说只跳了两个境界,但能挑一个境界的人也是天才中的天才了,别看那小小的一个境界,修为可是大大不同,跳一个境的人,获胜的几率只有二成,可以想象境界实力之差。
五人头颈节节落地,鲜血直流,寒雨虽没杀过人,但龙灵儿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人,她杀过整个圣州这么多的人。九翎大陆有四块地盘,分别为:圣州、魂路、星山、北荒。有句传言是,闯四地者,得三大神器。
寒雨将剑上的血甩了出去,把剑往天上一扔,只见这一把“天仙剑”化作紫色的烟雾飞进了寒雨的身体,此时,寒雨的手背出现了六芒星的印记,若隐若现......“前世,我是龙灵儿,今世,我只是寒雨。”寒雨坚定不以,他看见地上的人头,并不惧怕,下定了决心:我要得天下,既然老天给我了天仙剑,那我就把它耍得有模有样!曾经辱我、欺我、笑我的人,一律偿还!
六年级:陌安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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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手捧一卷关于“仁“的大书,眉头微微紧锁,时而俯瞻堂下三千弟子,时而伫足举目,望着远方,望着这看似空灵澄澈却又漂浮着些许的乌丝的天宇.他在思索,思索着关于人类,国家,民族最深刻的课题.他在凝望,一颗黑洞般不见其底的深邃的眼珠似要击破这寂静,辽阔的空间,直奔无止境的时间洪流。良久,他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眼神如沧桑老人般的安详而平和,隐约间嘴角轻轻地上扬,构成人世间至美的弧线。孔子,儒家至圣之先师者也.其年少官场荆棘,举步维艰.徒有满腹经纶而无以施展.然而,深知文化力量的伟大是孔子最大的智慧.他知道一切的不得志,一切的阴影都只暂时的.现存空间里的黑暗迟早要被更为强大的时间所吞噬.于是,他兴办教育.教育,其本质就是人类文明在精神层面的代代相传.他办教育,为的是把他的思想,政治抱负托付给更为强大,更为深远,更富生命力的时间.在此同时,孔子的人格再次得到升华,他领悟到了精神文化与时空的某种深刻层次上的隐然而又相伴相随的联系,懂得了文明必然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里战胜世俗的野蛮与愚昧,就象柔软的舌头总比坚硬的石头更长久那样。公元5世纪上演于神州大地的一出改革戏,再次证实了那段真理。北方民族终于于439年,以武力,暴力,野蛮的方式打垮了汉人建的城池,折断了汉人造的战戟,统一了北方.按理说,免去了兵荒马乱之苦,妻离子散之忧.本可坐享太平盛世.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于时,人民起义不断,社会动荡不安,不仅阶级矛盾特别尖锐,统治阶级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为何?究其原因其实就是落后的游牧民族的统治方式无法适应形势.往深里说就是落后的文明无法统治先进的文明.这使得统治者不得不展开思考,不得不在文化层面上进行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于是便有了:迁都洛阳,说汉语,改汉姓,通汉。诚然,北方民族在武力上完全可以凌驾于汉族之上,然而在更为深层次的文化层面上,他们却不得不低下他们那高傲而倔强的头颅,转而对汉族文化俯首称臣。这,便是文化的力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被奴役于刀枪之下并不可怕.只要我们的血液里还淌着民族的精神文化,骨子里还有一股民族的傲然正气,那么我们就还有希望,还有未来.可怕的是连民族文化都连根拔起,那么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也就失去了未来的地址,失去了前进的方向.就象是失了根的花草,等待它的只能是枯萎,凋零,和败落。值得我们庆幸的是是早在千年前孔老圣人为我们植下儒家文化的根之后,我们就一直悉心呵护,精心照料,保存的异常完好,即使在昨天洋枪洋炮的轰炸下也未曾丢弃过!孔子的学说在古代中国的思想文化取得独尊的地位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成为了所有仁人志士研读的主课,成为了中国人的人生之道和社会道德规范.假如世界上存在永恒的真理,那么中国人是在孔子的学说里找到的.孔子的“天下大同“的梦想终究没有实现,可是推崇儒家思想的中国竟获得长期的安宁和昌盛。其文化方面的统一达到无可比拟的程度!纵观当今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来突出,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无论是日本的卡通文化还是美国的餐饮文化无不显示出文化与经济政治有着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联系.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政治地位的不断提高.世界人民已经开始走进我伟大的中华文明.比如:世界各地正如雨后春笋般的办起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儒家学院;世界“汉语热“的高潮层层叠涌;中餐文化在世界日益受到世界人民的欢迎;中华文化圈正以惊人地速度扩展着是的,今天中华文化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播下了希望的种子,就让我们共同期待明天收获“天下大同““的盛宴吧!此时,我似乎能体会到千年前那早已预示着一切的微笑的深刻含义.脑海里浮现起了国家,民族,文明,复兴,昌盛,腾飞等一系列带着闪耀光辉的词组来.天空,更加空灵而澄澈,连这些许的乌丝也消失不见了。阳光,正在潺潺地流动着。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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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树上,栀子花开枯黄的叶,打着旋儿,落下……斑驳的美丽,宣告着秋的悄至。颈上围着曾经你送的,那条围巾;我握紧双手,体会着你掌心余温。如果再回到纷飞的栀子花季,你会再回到离我最近的地方吗?荆棘树上栀子花开文|晴空(一)栀子花又开故地重游,栀子花又开了。摸着有点年代的木桌,回想以前的种种,心中隐隐作痛又觉得无比珍惜,看着窗前修剪整齐的栀子花,坐在曾经坐过的位置,假装自己,还是那年的女孩。骤然间,手指被木茬刺了一下,我的视线被桌子一角,模糊的字迹所吸引。字迹虽模糊却依稀可辨,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排歪歪斜斜的字体:于多多,遇到你是我最幸福的事,遗憾的却是不能拥有你。我想……你一定恨死我骗了你,所以那晚,我选择离开。但后来,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了你。和在一起,那是我最快乐的记忆。不过,我想……我应该没机会了吧!如果有下辈子,我们……还是做好朋友吧!浩留他的,是他的字!!!好朋友!凌浩你这个大烂人,我一早就打算原谅你了,我一点都不恨你,于多多喜欢你,可你偏偏没有把爱说出口,而我们,就挨着……幸福的肩膀……错过!原来,我和他的快乐是真实的,他实实在在的存在过。凌浩,于多多也幸福过……我转身却流下了眼泪。一瓣栀子花优雅的落下,盖在笔记本一角,覆盖掉了密密麻麻的钢笔字……(二)天使套装的恶魔我叫于多多,初二那年,我有了一个小秘密。我喜欢过一个男孩,虽然我们之间的感情有太多的讽刺。第一次见到他,干净的侧脸带着完美的微笑,休闲服上的粗大的银色锁链反射着阳光的光彩,恬淡的宛如天使。后来才发现我错的太离谱,被他看似善良华丽的外表蒙的七荤八素。他总像个恶魔,总让我不知所措,轻易摘下我的面具。我承认面对这份感情我没勇气,可他受伤的表情像烙印般在我脑海挥之不去。可恶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因爱生恨,循环往复,用这句话来形容我的心情行为最恰当不过。一种未知名的默契在他我之间流淌,没有人愿意去打破它,我很珍惜,他?我不知道……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恋爱了。于多多并没有真的恋爱,因为,于多多的恋爱……是最悲哀的……暗恋。我爱上的不是好好学生,也不是好好先生,我爱上的就是一个看似长得帅,其实又点坏的一腹黑男,不过,喜欢上了就是喜欢上了。遇上他,天啊,是我痛苦的开始,因为我的眼和我的心闪烁的只有一个名字:凌浩。然后,满脑袋里想的都是关于他的信息。因为这个叫凌浩的家伙,所以每次我都会低着头走路,怕对上那双和星星一样亮的带着戏侃的眼睛。一天中午,铃声“叮铃铃”的提醒着午休的结束,班里死寂的氛围随着稀稀拉拉的人从梦中醒来而打破。我揉揉惺松的睡眼直起身来,但午后的阳光已没当午的毒辣,透过玻璃窗温和的渗进来,洒在我的刘海上,暖暖的。不经意间,我的眼睛又眯了起来,迷迷糊糊中有一双厚厚的手掌从我的头上顺着刘海的纹理滑下,很舒服的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阵烟草和糖果的味道充斥着我的鼻腔。我蹭了蹭……蹭……不对,烟草味,顿时睡意全无,“唰”的一下抬头,没想到却撞入一双温柔带笑的眼睛,当时我肯定是呆住了。眼睛的主人嘴角恶劣的弯起一抹弧度:“多余,看傻了?”我想,我的脸都都充血了。欣长的身影闪出门外,后面鱼贯而出的他的同党们也一个个向我投来暧昧的眼光,最可恶的是连池冰也是一样。我像鸵鸟一样把通红的,脸颊埋在偌大的英语书本下,心像小鹿一样乱撞,久久不能平静,背后女生们的目光用芒刺形容也不为过,我却有点享受。谁叫我就是喜欢他,迷恋他的微笑,迷恋他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一个眼神。喜欢在上课时偷偷的看着他的睡颜,喜欢把书本盖在他的后脑勺上,恶作剧的堆成塔,喜欢有事没事的惹麻烦,看着他的眼睛为我而不再平静,可怜我就是喜欢他。所以刘梦梦刚知道这件事时,第一反应就是说:“于多多,你没发烧吧!”夏天,我觉得它就是梦幻的代名词,充满了五彩缤纷的浪漫,但于多多不适合这些,但我拥有了刘梦梦说我们死也要在一起的承诺,有她分享我的秘密,使我的生活不那麽无聊,算起来,我还是比较幸运的。“多多,凌浩该不会也对你有意思吧!”大嘴巴刘梦梦躲在书后向我挤眉弄眼。“开玩笑,怎么可能!”但我的心里却在说,如果是真的就好了。“对,就是呀!怎么可能!”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四周人头攒动,声音出奇的一致。不知谁喊了声,撤退,一切复原。啊,快要疯了。从此以后,在校园路上,于多多总是绕着走,哎!为什么?因为怕遇到那个让我情绪失控的人。(三)一幅画引起的事故天空由蓝色国度变成鲜艳的红和妖艳的紫,烦燥的下午过去了,晚自修终于来临。我双手托着下巴看着篮球场上凌浩跳动着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偶尔有风拂过,使得空气清新许多。当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时,一个活泼的声音传来,“多多,发什么呆呐,魂都快飘走了”,不回头也知道是刘梦那丫头,就她的嗓门才会这麽大。“吵死啦!刘大婶你作业写完没,没有就快回去写。”楚原那张戴着金边眼镜斯斯文文的脸从我前面转过落在梦梦身上。“得了,楚博士,您是三好学生,何必和我们这些混日子的计较。”刘梦这丫头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和楚原就像对欢喜冤家,如果两人在一起,也不错哎!关于“楚博士”这个称呼,是在初二一开学楚原和我们自我介绍,说他的志愿是清华北大时,梦梦看他一脸书卷气在背地给他起的,大家也就习惯这样叫了,后来才发现他就是一个耍宝男。“是你而已,人家多多可是好孩子,别带坏了人家。”楚博士晓得吵不过她,就把矛头指向了我,贼兮兮的笑着把手伸了过来,看样子意图不轨。“警告你别打鬼主意啊,”刘梦梦一脸踩到便便,的表情,躲到我身面还不忘出声警告。我正被他俩的对话逗得偷笑时,脸蛋儿被偷袭了,正是姓楚的贼手,看他笑得很贼,很火大,我最讨厌和男生有亲密举动,可除了一个人外。想把姓楚的除之而后快,说着就行动!亮出修剪整齐的指甲,笑得阴森,我知道我的表情肯定很恐怖,班里一部游手好闲的开始关注战况了,很多男生就在我指甲下吃过亏嘛!初中生活就是苦中作乐,姐就当娱乐大众吧!可还未出手,楚博士就收手了,难道是认输了,不对吧!“多多,你的画。”该死的姓楚的抢了我桌子上的画,犯了我的大忌,我的画是我最重视的东西。我的神情开始紧绷,脸色很难看,怎麽就忘了把画收起来呢。梦梦见势头不对,赶快帮我夺画,“喂,楚原别闹了,把画放下。”但是他已经在教室里到处跑了,晚修铃声还没响,教室人很乱,梦梦明显追不上。我走到楚原未完成的作业旁,拎起书本扬了扬,向他示威。他面子上过不去,作势要撕掉我的画,一时间气氛紧张起来了。我是发了狠,但心里盼的却是凌浩的到来,他在的话,一定会帮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语气是那么肯定和依赖。周围的人开始起哄,楚原已经开始撕了,我的画!眼眶有点湿湿的感觉,不,于多多你不能哭,可视线开始模糊……“呦,这是在干嘛呀!”透过薄薄的泪雾,我看到门口冒出一颗黄色的脑袋,真的是凌浩!接着是池冰一身剪裁得体的黑白搭,霎时吸引了全班的目光。难道老天听到了于多多的呼唤?看!于多多,这是你的骑士。我顿时松了口气,这时的他,是我从未见过的帅。“哇,浩哥,今天打扮的真帅。”素有八卦记者之称的张强不甘寂寞了。“哥们,总算给我们长脸啦!”……“多多姐,别想不开呀!放下武器,浩快来帮忙。”池冰是故意的。凌浩从门口越过池冰跑过来,让我不禁看傻了眼,今天啥日子?正在发呆呢,一双手已经从我手上抢走书本,“池冰,我没……。”还没说完,又一双手钳住我的后衣领,就这样把我从教室第一排腾空拎到第四排,第一次发现男女力量的悬殊。就凭凌浩这老鹰抓小鸡的姿势,我就想抓狂,我的面子还要呢!心里小鹿般乱跳,看着刘梦梦笑得一脸暧昧,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不过我承认,他救了我。脸红,凌浩把我按在椅子上,我刚要起身,被按下,再起,又按……N次后,我的火山终于爆发:“有完没完啊!”从椅子上跳下来,很帅气的走,可……可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出去,凌浩堵了我的去路,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闯不出去,郁闷。楚博士见我被擒,得瑟,拿着画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调衅。刚平息的怒火腾地一下又上来了,走不出,我跳,还不行吗?撑着椅子从桌面上跳……“站住!于多多你胆子越来越大啊!”教室门“砰”的一下被推开,吼得是中气十足,一看,班主任目露凶光的抱着教科书站在门口狠狠地瞪着我。教室里的人很有默契的纷纷归位拿出书装作一副好好学生的样子,一时间班里鸦雀无声。“铃铃”原来才上课呀,身后的两尊神也不知何时乖乖坐好。慢慢地从桌上往下下,可椅子偏偏不如人愿,斜了一下,“咣”,我很荣幸的与大地拥抱。班里哄堂大笑,班主任气的手指也抖来了:“于多多现在马上到我办公室一趟。”笑声更大了,我觉得我很无辜耶。“这节课自己做练习册,明天检查,班长管纪律,对了,要做到99页。”老班的声音飘进来来。班里的声音哀怨起来,虽然整本上完了,但练习册一直都没写,要一子做那么多。想死的心都有了。我揉揉摔疼的屁股,一瘸一拐的跟在老班后面。萧条的办公室,很空很大,没有人,想必都去上课了。班主任坐在我对面:“多多,你的文科我知道是不错的,可你的理科……可不如才开学,加把劲吧!要知道!期末也快到了,下学期就是升初三了,会更紧张,你这段日子可没拼上全力,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希望你能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来……”我就打量这环境,也不开口……走在操场,我还在想老班的话,不就是说我成绩下滑吗!笑话,当然没拼全力啦!因为我很忙!忙着暗恋呢,当然,这些是不能说出来的。遇上那个家伙,每天都不得安宁。每当他抱着脏兮兮的篮球往外跑时,总会说:多多,帮我写一下作业;多多我困了,帮我盯着老师;多多,我书本忘带了,帮我做份笔记吧……以前的我怎么可能会这样!可于多多就是很没志气的为了他的一个笑容,做了很多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他再说两句,我会大有一种想要去死的冲动。以前的我,在哪?以前的我,心中装的太少,但是很快乐,像个孩子一样。再大的优点只是空气,再帅的男生靠边站,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谈恋爱是累赘,“烦恼”这个词在我的词典绝不会出现。对于太多的人所说的“我喜欢你”,没感觉,伤的人再多,伤不到我就OK,我的横幅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到了他,可为什么遇到他就回溃不成军?女王于多多就不再是于多多了,为什么?我还是我吗?(四)凌浩的道歉夏日的清晨,光线绕过了树梢射过来,很刺眼,我才清醒过来,不习惯暴露在它的照射下,本能的用手去遮挡。忽然觉得头顶阴凉下来,有人打开了一把伞,抬头一看,是凌浩。他开玩笑道,是不是忘了带你的壳!我不出声,他的笑容却使太阳都失去了颜色,郁闷,我又迷失在他的微笑里了,这一战,于多多失败。“班主任没为难你吧?”他的语气难得的温柔,不过这样就想让我原谅他,别说没门,连窗都没有,都怪他,我才被抓。我从花坛上面跳下来,避开他伸过来的手,竟从那双星星般晶亮的眼睛中看到一丝受伤,我,成功的走神了。上学的学生成三成五的稀稀拉拉结伴而行,林荫道上不时有树叶飘下,摩擦着伞面,发出“沙沙”的声响。嗅着他身上的糖果香,我的手心起了一层薄腻的汗,和他一起上学,我不是做梦吧!我好像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就希望这样走下去,一直走下去,和身边的他走到世界尽头。这是个好机会,于多多你在等什么,快说句话呀!可事实在于多多身上已证明,在你喜欢的人面前,你不是结巴就是哑巴。氛围,不是一般的尴尬。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在我还苦思冥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到校门口了。我忍不住在心里抱怨,这条路太短了。我转过身支吾道,谢谢。他没有讲话,转身离去。他今天穿了件白衬衫,白色的衣角在风中翻飞,蓦的,他脚步停住,用手抓了抓头发,和着叹息传来一句话,能不能不要这么客气!昨晚的事情,我道歉,还不行吗?他的语气好像向大人认错的孩子,听起来万分委屈,我的脸像番茄爆炸般红,现在不想入非非也不行了,接着我很不给面子的大笑起来……我不知道他当时的表情会是什么样……不敢再去猜想,逃命般大步向前走。当晚,一夜无眠……次日,早自习,刘梦梦像见鬼一样指着我尖叫:“这麽大黑眼圈,肯定有事,于多多,你说!昨晚干吗去了?”我无力地趴在桌上,随手揭了本书盖在头上:“失眠而已!”刘梦梦像看外星生物一样,四处打量:“你这种嗜睡如猪的人会失眠,太阳就打西边出了。”可事实如此,不相信也不行,刘梦梦的坚持下,我最后举双手投降:“是关于凌浩的。”“就知道,你除了他,还会想些什么!没救了,女大不中留啊!”刘梦梦一脸老成,语调哀伤的说。这丫头忒假,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把昨天早上的事说出来。“他对你有意思,向他表白啦!肯定会接受的。”刘梦梦低声说,“轰”脑袋炸开,凌浩……喜欢我!!!我立马把问题又踢给她,他有女朋友的,再说他那么花心。刘梦梦听到这里就疯了,他早就和那女的分了,你还不知道?鬼才想知道他的事。梦梦很不屑的撇嘴,你就死鸭子嘴硬吧!他会喜欢一个每天穿着的紫色运动装丫头吗?,他的身边,从来不缺美女,从来不缺,所以我甚至有点嫉妒班上和他讲过话的女生,。一打开学,我就很有自知之名的,于多多就不是美女。实在太困了,就睡了,刘梦梦抵不住我的哀求,答应帮我放哨,在英语老师巡视过后我沉沉睡去。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太阳越发的毒辣,随着期末考试的将至,暑假仿佛已在向整天以书为伴的初中生们招手。我和凌浩之间的感觉,不知道怎么形容。不过按刘梦梦的说法,凌浩喜欢我,我觉得没可能,喜欢我为嘛总欺负我。不过用其他方法解释,明显又解释不通,一个字“乱”。(五)天降纸团,于多多表白班里,用红色粉笔写在黑板右上角的期末倒计时,慢慢递减。突然的一天,对,太过突然。那一天,语文课,老师在轮流检查作业,我看他还在远远的第一排,就偷偷把头掩在面前的一堆书后,打算浅眠一下。然后一个纸球就从天而降砸中了我,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捡起了纸球:于多多,今晚调座位,坐我前边好不好?字体斜斜的,别有一番韵味,我四处张望是谁呢?电光火石中,对上了凌浩含笑的眼睛,是他的纸条吗?鬼使神差的我点了点头。他的要求,我总是没办法拒绝,即使刀山火海,我都愿意像飞蛾扑火般义无反顾。“多多,不要走,我会好好对你的。”搬座位时,楚博士拖着我的衣角不让我走,我汗,狂汗。凌浩身形一闪,轻而易举的搬过我那堆重重的书,成功越过楚原,但楚原不死心,居然跟到凌浩那里抢书,大伙跌破眼镜的看着两个人打闹,频频称奇。刘梦梦犀利的盯着我,良久才蹦出几个字:于多多,你行!盯得我是虚汗连连,心虚的坐在凌浩前面,手脚都不听使唤了。凌浩喜欢我吗?我的心里迫切的想知道答案。二年级的所有教室在一楼,二年级四班的名牌挂在装修还算漂亮的古老的教学楼上,今天天气好,四处通风,右窗户那里有一大片栀子花,深得我心。凌浩挺会选的嘛,挑了片好风景。我就把椅子贴着墙壁放,这样我一转眼就能看到他了,我不禁为我的小聪明而窃喜。把窗打开,风夹着几朵花钻了进来,栀子花轻轻的落进来,有几片花瓣正好落在凌浩的头发上。“哎!凌浩,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啊!”一不小心说出来了,赶快捂着嘴巴,于多多真是个大嘴巴。拉了拉他的头发,没醒,他正在睡觉。这才放心,长嘘一口气。悄悄地把手向花瓣移去,坐在他的身边,居然有种幸福感溢满心间。想到这里,我又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趴在他的身边,心情跌落到谷底,暗恋的滋味,不好受啊!无聊的拿着笔转啊转,灵光一闪,玩堆机器人,我恶作剧的把笔往他的手心塞,很专心。他的手动了一下,我像兔子一样,吓了一跳,立马要逃,却被一把拉坐回椅子上,他用手托着脑袋,星星般的眼睛直直的盯着我,坏坏的笑了:“于多多,你喜欢我!”我被他的直接吓了一跳,他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我窘得满脸发烧,烧的通红。我表现得很明显吗?。对他的感情本来是想放在心里,不过他已提起,,我还有退缩的理由吗?答案是NO!于多多,不许当缩头乌龟,你要对得起自己的心,要是让刘梦梦知道的话,一定会夸你勇气可嘉。我深吸了一口气,挺直腰杆来压抑心中的紧张,我说了一句很没营养的话,没营养就算了吧,我自以为很帅的说:“谁……谁规定……我不可以喜欢你的!”结结巴巴的。后知后觉的才发现自己在他面前,什么也掩饰不了,永远都是狼狈的样子。结果是神魔,管不了许多。正当我准备接受他的嘲笑时,他却低下头,伏在我的耳边轻轻说:“于多多,其实,我也喜欢你。”他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耳边,像羽毛轻轻地舔舐我的脸颊。时间好像就停在那一刻,停在他说喜欢我的那一刻,他说,于多多我也喜欢你。连夏风中都带着丝丝的香甜,我承认我有种想飞上天的感觉,那是来自心底的喜悦。栀子花开,两颗心相爱,结局最后皆大欢喜!不不不不不不,哪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他也喜欢我的话,那我不是被骗了好久吗?那他让我做的那麽多事,也是逗我的?越想越不对头,气场转变,,知道他也喜欢我后,我的胆子肥了不少,那我没什么好怕的,我要报仇,死凌浩害我被耍的团团转,小宇宙燃烧吧!我张牙舞爪的扑了过去。班里惨叫连连,我俩这里成了全班焦点,无业游民们笑得人仰马翻,资优生们也纷纷侧目。“啊,我的头发。”……“于多多,你是不是女生啊!”……“停,多多,停,我错了。”……不过,说来,他也没说出来,我也没说出来,嘿嘿,那就扯平吧!这一战,于多多胜利,耶!(六)刘梦梦说:这是间接接吻夏天,班里的读书声本来就纷杂而又激烈,资优生们老神在在,临时抱佛脚的抓了这本丢那本,无业游民依旧打打闹闹,和着窗外的蝉鸣,知了知了……真可谓是烦躁烦躁。“靠!”班长大人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还让不让人睡。”本来好好的午休也搞的乱乱的,班长一声狮子吼起了作用,但只是一会。在平时也许大家会屈服在他的暴力之下,但学生就是为了考试而考试的,所以这一声吼,在“琅琅”的读书声里又苍白无力。“行了,坐吧!都快考试了,就由他们去。”“那你怎么不复习?”班长眼中闪过一丝危险,好像看到猎物的眼神,满是探究。这表情,对我没用:“我只要在前十就行了,要求不高。”他这才收了探究的目光,刚坐下来,他的同桌又开始背英语了,那个起劲呀!我无语了,班长也是气得直翻白眼,不过也只能翻翻而已。“你在干嘛?”看旁边的凌浩在书桌上摆了一面镜子开始侍弄头发,还不时的涂涂抹抹,我的好奇心就萌发了。“多余,这是蓝色发蜡,帅哥专用。”晕,又开始自恋了,停,多余,再说本小姐吗?死凌浩,才温顺几天啊!又恢复恶魔本性了,不过我于多多也不是吃素的。“你说谁呢?”“什么啊!你说我在和谁说话!”“你,零零号!“什么东西?”“不知道!”“于多多,别挑战我的忍耐。”……吵了一架,不分输赢,反而更渴,伸手去拿水瓶,却被一只手捷足先登,凌浩得意洋洋的向我炫耀。“这是我的,我要喝水。”我索要水瓶。“拿过来。”我隔着桌子去抢,他却利用身高优势,害我占不到便宜,什么吗?这家伙还是一成不变的欺负我,如果不是听他说过喜欢我,我会怀疑是不是又被他耍了。他扭开盖子就要喝水,晕,他不怕细菌,姐害怕呢!“间接接吻!你们当众秀恩爱呀?”梦梦的话一出口,雷倒众生,震惊四座,自从上次凌浩我们坦白后,这丫就一直不正常,当时她就不给面子的装晕倒:“于多多,你强!这样都行啊!”我拿了本书挡在脸上,凌浩脸上有可疑的潮红。“什麽呀?”楚博士从数学世界游学回来,不知所云。“我只是渴了,哪有间接接吻!”凌浩的眼神躲躲藏藏。楚博士正喝水呢,听到这句话,立刻很给面子的,笑喷了,被喷的对象很不幸的就是我身边这位凌先生。姓楚的,这是你自找的啊,不能怪我哦,哈哈。楚博士见耍宝不成还惹了祸,立刻就逃,凌浩立马去追:“楚原你死定了。”我趁机拿走水瓶,并藏了起来,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楚原的结果可想而知啦!我就躲着偷笑的份了。无聊的翻开厚厚的课本,细读那如蚂蚁般细小的文字,他充满温润笑意的眼神夹杂着一丝落寞出现在我的脑海,幻觉,幻觉,怎么又想起那池冰了?调位过后,就一直躲着大家,他知道我和凌浩坦白后,甚至还和凌浩发生几次冲突。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们到底有了什么矛盾,这已超过我想象的范围。广东江门蓬江区江门幼儿师范学校高三:潘姿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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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从前在初中成绩还算不错,本来觉得高中不过就是难一点嘛,只要多练一练,努努力,成绩也该不会太差的。可是却没想到高中与初中的内容没有什么联系,差别十分大。例如:数学在思维形式上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数学语言的抽象化对思维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这对我来说可是一道难关,要克服可真不容易。“天啊,作业又没写完,又得回去蹲厕所了。”随着我一声哀叹,同桌又添道:都是数学太难了,让我一顿好想。”是啊,我之所以呆在厕所里写作业不就是因为那难极了的数学题吗,脑子里全都是些集合、单调性、增减性等一系列的数学名词,函数的图象在脑海里上下翻腾,我一定要像之前那样斩断这荆棘。哪有这么容易啊,我一遍遍的翻看着厚厚的课堂笔记本以及那课外的资料书,看着一道道的例题以及复杂的解题过程,我都要晕死了。一段时间过后再次翻开那练习本,那些可恶的拦路荆棘又挡住了我的去路,看着那些题目,心里毫无头绪,不禁心烦气乱起来,胡思乱想着:是暑假的两个月太放松了吗,脑子不经常运转,生锈了?还是智商太低呢。 ( 话说老是骗得我们可整惨啊,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决定的。 ’’ 可是哪里知道后面还有一句:又是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加重要。被老师忽悠的应该不少吧。我大脑飞速的运转着,想着是不是自己的学习方法出了什么问题。我认为初中与高中的学习要点就是一字的差别。初中在于“练 ”, 而高中则重于 “悟 ’’. 一定要注意初中与高中的知识的迁移与拓展,其次还要加强课堂 45 分钟的效率,课堂笔记也要及时的整理,更要重视课后作业及相应的练习,我们要培养起对学习的兴趣,使之成为学习的兴趣。唉,现在我正在床上开着小台灯写了以上的感受,眼皮正在不争气地打着架,我依旧想说;老师爱你,你不一定成功;你爱老师,你一定成功。所以我要打起百倍的精神,化全身的力量为锋利的刀刃斩断可恨的荆棘......750字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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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我渴望未来的世界,渴望未来是什么样的世界,我希望在未来生活上几天那是什么感觉呢?那天我还像以往一样看完电视就睡觉了,我一觉醒来我仿佛在梦中一样,我在一间很大的房间里,墙上贴着粉色桃心的壁纸,一张写字台、一个衣柜、一张床,我仿佛来到了电视中的白雪公主的房间一样,我走出了房间我看见了爸爸妈妈,我家住着四层楼的豪华大别墅,我想这一定会通过爸爸的不懈努力才过上这么幸福的生活,在未来生活中,我今年22岁,从事着国家级的拉丁舞教师,我自己开了一家拉丁舞学校,这时有人敲门,一看是我的机器人,她虽然是机器人,但是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和一张樱桃小嘴,她长得很漂亮,她马上把我带到了洗手间给我洗脸,梳头和刷牙,她对我如此亲切,我现在非常喜欢未来的生活。这里不缺少生活中的欢声笑语,不缺少父母的关爱,我可以满足我的一切愿望。我拥有了我自己的秘密花园,我的秘密花园里有许多的奇花异草,在我的花园里我仿佛来到了巴比伦空中花园,我每天都去那里喝茶,如果心烦的时候就去那里逛一逛,我经常带我的朋友来到我的秘密花园,在秘密花园里也有几只小动物,在我的花园里有一枝镇园之宝,它是我悉心培育的,它拥有了玫瑰的香味百合的高贵康乃馨的优雅,晚上还可以发出金色的光芒,它经过我的细心照料长得更好了。那天我去上班,有一辆豪华跑车从我面前出现,他是接我来上班的,我要去我的机械工厂,到了工厂有许多机器人,各式各样的,中午干完活,乘电梯来到三楼餐厅,一进门,门的两旁的服务员机器人就会对你说:“您好!欢迎。”我们坐在软绵绵的沙发上,我按了一个红色的按钮,沙发马上变成一个床,我又按了一个绿色的按钮,马上变出来一个机器人,他跟我说你想要点什么,我有了一个牛肉饭和一份鱼翅,我吃完了,我又回到了我的办公室,到了晚上我就回家了。这是我的闹钟响了,我一看这是一场梦我真想这一切都是现实,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一定要向梦里那样。75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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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穿越,是每个人都渴望的。回到过去,改变过去,多么美好啊!而我经历的穿越,虽然不能改变过去,却让我获得了许些体悟。天蒙蒙的,渐渐地沉向无情无尽的黑暗,毛毛细雨如针一般扎通着我,我渴望胜利,我不甘心,看着曾经的劲敌远超于我,绝望的眼泪与雨水掺成一起,缓缓落下,苦涩地滴在地上。如果当时我就向教练请教的话,也许就不会这样。“失败了,失败了”自言自语的我渐渐地闭上眼睛,试图在沉睡中忘掉,脑袋却格外清醒,只得翻开脑中的回忆。我天赋一般,刻苦努力追赶着那些天赋比我好却优哉游哉的同伴们,这是有用的,可当到达瓶颈,我面对身体的异状却被压制的毫无办法。厚脸皮害了我,颇有成就的我有了自满之心,便不再过问,可比赛时~晚了……人群中,隐隐约约有个黑影向我袭来,他苍老的手与无力的声音给予我希望——“你可以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去改变,切记不可贪心。”“后悔药,真的有后悔药吗?”我发出疑问,却看见老人已无影无踪。胜利的渴望使我迫不及待,我贪婪地将后悔药吞了下去,迫切的想回到以前。紧张感充斥在我的心头,蓝色的漩涡瞬间包裹了我,等我睁开眼时,周围已是那么熟悉——我回到了比赛之前的宿舍。我还是我,也并不是我。我的心理回到了从前的心理,我豁出去了,走到教练宿舍,敲门进去,我诉说了自己的种种渴望,我发现我对胜利的渴望相当于呼吸的渴望。教练并没有想象中的可怕,而是慢慢帮我分析现状,对手的情况。我仔细地聆听,把心中的想法与教练探讨起来,教练一针见血的分析,心理减压,让我恍然大悟,茅塞顿开。原来自己用过的种种方法,问题出在这里。我走出宿舍,继续努力着、改进着、时间还在继续,到了比赛的时间,这次我通过改进,比赛时大放光彩,取得胜利。不晓,又是那蓝色的漩涡将我带了回来。现实中,这场比赛我还是输了。但是我却深有体会,多与教练沟通,找出自己的不足,改进,继续努力,创造未来属于我的辉煌。感谢这次的穿越,让我收获满满。7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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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mc 第一章——穿越也许每个人生来就是肩负着使命的,我的使命又是什么?一定会有知道的人,一定……我叫小莫,是一位资深的mc玩家,我向往自由的世界,我不愿意拘束在一个囚笼里,可是有一天……我们正借助黑夜下准备找一个好的居住所,突然前面有一个玩家,他与众不同,眼里闪着白光,那个男人招招手,示意我们进来。我刚要进去,好友小鱼打了一下我,说道:”你脑袋被馿踢啦,他是Herobrine。”“Herobrine?真的吗?”我挠挠头。“Herobrine你知道吧,我就是。”那个男人阴险的一笑,转身而去。突然,我头一昏,心想:准是Herobrine做了什么手脚。过了一会,我昏迷了。”喂,醒醒,新手。“我睁开眼,吓了一跳,我去,史蒂夫,这不是mc的人物吗?难道,我穿越了。这里的阳光真是温暖,羊、牛以及其他动物都和谐的生活着......“不介意的话,愿意一起去冒险吗?”史蒂夫拍拍我的肩膀,我点点头。夜幕就要降临,史蒂夫掏出钻石剑,再用木板搭建了一个瞭望塔,然后说道:“听着新手,如果你想生存就做一把剑,不然怪物会把你撕碎。”我摇摇头,找他要了一把弓,然后就去放哨了。太阳从东方升起,地上的怪物都烧着了,我纵身一跃,把骷髅消灭,然后拉着史蒂夫,去冒险了。史蒂夫拿出地图,看了看,然后和我一起朝着南方走。一路上,他问我:”你看起来不是个新手,你到底是谁。”我闭口不语。“看,那就是赛尔那斯。”史蒂夫惊喜的叫到,牵着我一起前进了。我们通过了检查,进入到这个中世纪城市里,城里铁匠铺随处可见,显然,这是一个饱受战乱的城市。一个骑士长碰巧路过,他发现了我们,于是掏出四阶骑士长剑,朝着我们走来,他端详了一会,淡淡的说了一句:“什么人?“我的心一惊,战战兢兢的回答:”冒险.....者。“”欢迎来到赛尔那斯!”骑士长热情的说。五年级:刘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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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一天早晨,我照常起床,可我却感觉自己的腿上好像多了些啥。我坐起来一看,发现有一个机器人站在了我的腿上。一见我起来了,它就说道:“Hi!早上好!我是时代穿越机器!我可以带你穿越到任何时代噢!”一听到“穿越”一词,我就来了劲。兴致勃勃地说:“真的吗?那你能带我回唐朝吗?”“咻—”一瞬间,我便真的来到了唐朝。忽然,我听到有人在念一首我再熟悉不过的诗:“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啊,是李白的《独坐敬亭山》!我追随着声音来到一个小院前,发现院子里有一个人拿着一壶酒,在自斟自饮。我问他:“请问您是李白先生吗?”“是啊。”我欣喜若狂,李白先生对我的到来刚开始有点吃惊,可聊了一会儿,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说到:“您的诗词在我们现代可是出了名的呢!我好羡慕你写了那么多好的作品!”李白先生说:“你只要好好学习,有朝一日,我相信你也可以给世人留下无限的价值,为人类做出贡献!”不知不觉,到了该走的时间。临走前,李白先生送了我一壶酒,我再三道谢后,便对机器人说:“不如带我到3000年吧,我们去未来看看!“又是“咻—”的一声,我便来到了3000年。可是展现在我眼前的却是灰蒙蒙的雾,黑乎乎的天空,看不到一丝生机。“天哪!这是我们的地球吗?这是那个曾充满幸福的人类家园吗?”我惊叹道。原来是由于人类无限制的开采,伐木,导致生态不平衡,结果树木没了,小河干涸了,人们在恶劣的环境中艰难生活着。我痛心地对身旁的机器人说:“还是带我回家吧。”“叮呤呤—”闹钟的响声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却发现穿越时代的机器人不见了。可是我手中还拿着一壶飘香的酒,身上穿的是被灰尘搞脏的衣服。我有些不可思议的挠挠头,一边刷牙一边想:“真是一次奇怪又有趣的穿越之旅!不管如何,我都要好好学习,才能为人类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7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