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涯
无论是清风拂面,鸟儿鸣叫的清新早晨,或是被阳光灌满的惬意午后,亦或是明月繁星,凉爽宁静的舒适夜晚……书籍,永远都是身边的陪伴者。轻轻抚摸那微微泛黄而有质感的书页,我的世界中只剩下文字的影子和那清脆悦耳的翻页声音,我在书的世界中不停探索,却从未感到疲倦。渐渐地,我迷失了时间,我也愿意迷失时间,一直在书的世界徜徉,直到永远、永远……
书籍,它是我知识的摇篮,是陪伴我成长的基石和动力。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这就是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每当我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生活中遇到困惑时,想起海伦的故事,总会在心中扪心自问:与海伦相比,四肢健康的我还有什么理由去退却、去叹苦、去抱怨?
从幼儿时期不知道书是怎样一种概念,捧着书本像读“无字天书”的懵懂小屁孩,到现在与书形影不离的“小书虫”;从只看图片,字少得可怜的绘本,到标有拼音的彩绘少儿读物;从小说、散文、诗集,到“四大名著”、外国文学;从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到现如今能悟出较深的道理……可以说,书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与书并肩,一起经历生活的百味,学习的百变。书,不仅丰富了我的头脑,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人生,教会了我善良,教会了我勤勉,教会了我向上,教会了我……
书,就同人一般,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美好的遇见,一次精神的享受。无意间的翻阅,也许就是上天的安排。读书更是一种缘分,在茫茫书海中,遇见一本与你相遇的的书,观点吻合的书,或是让你无比赞叹、欣赏的书,这就是缘起。因为,读到一本好书,就好比遇到一位知音,碰到一位好老师。而我,就遇到了一位极为欣赏的大师——欧·亨利。
来自美国的欧·亨利,他的小说不仅在故事的情节上一波三折,设下一个又一个的悬念,引人入胜,更为惊叹的是每篇小说的结尾都会让读者“带泪地微笑”。我还喜欢他的故事所引出的“鸡汤”,不仅耐人寻味,更是暖心、暖情、暖心窝。他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主要讲述了穷画家琼珊得了重病,在病房里看着窗外对面墙上的常春藤叶子不断被风吹落,她认为最后的那一片叶子代表着她,当最后这片叶子凋零的时候,也就代表着她自己的死亡。琼珊失去了生存的意志。贝尔曼,一个伟大的画家,在得知琼珊的事情后,夜里冒着暴雨,用心灵的画笔悄悄地在病房对面的墙上画出了一片“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让琼珊重拾生存的意志,对生命充满希望,而贝尔曼自己却患上肺炎去世了……
看到最后,不知为何,书页湿了……这幅画,是贝尔曼老人一生最美的作品。最后一片常春藤依然留在古老的窗外;琼西也绽放出了往日的笑容,变得开朗乐观;伟大的画家贝尔曼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真爱是无处不在的,世上像贝尔曼老人一样高尚的小人物还有很多很多。所以,当我们面对困境时一定不要害怕,因为,天地之间,有真爱!让我们一起努力,为自己的生命画一树绿叶,也为别人的生命画一树绿叶,让爱在人与人之间永恒地传递!
谁是老师最喜欢的人
在这个弥漫着硝烟的战场上,新时代的少年展露自己的一翻风采。在我眼中,老师最喜欢的人就是张屁屁了,不信,你看!每次一到课间,老师就会像吸铁石一样把张屁屁吸到她身边,再用520胶水把两个人紧紧地粘在一起,无论你怎么使劲儿,也不能将他们分开。其实,这张屁屁也只是个普通人士,却能夺得老师的这翻恩爱,真是让人有些不敢相信。他有一张方形的脸,肥嘟嘟的,让人忍不住想上前去扭一下。他的鼻孔大得惊人,好像能塞进5只蟑螂。他的嘴巴更是奇葩,像两根热狗一样,一讲起话,两根香肠就会开始打架,时不时还会喷出一些口水。这样一位抽象派的骚年居然能深受喜爱,真让我大跌眼镜!但是老师的话总是不可违抗,他喜欢的人,就一定是一位优秀的少年!
谁是老师最喜欢的人?我想一定是张屁屁了,因为他人品好,总喜欢帮助同班同学。记得有一次,叶硕因为不好好走楼梯,在那蹦蹦跳跳的,像个疯子一样,一不留神,从四楼滚到了二楼。其他同学从他身边经过,看也不看一眼就走开了,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张屁屁见状,疾步走向前去,准备去帮他一翻。他弯下腰,关切地问道:“叶硕仔子,此时感觉如何?”叶硕此时眼冒金星,头晕眼花,有一点昏迷的状态。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神来,说道:“好……好像……被撞傻了!”看那样子,确实有一些傻子的风范。仔细看看,你就会发现,叶硕头上突起了一个大包,硬邦邦的。再仔细看看,你会发现他头上的包,是一个神奇的荷包蛋,它一直变幻着颜色,起初它是红色的,后来变成了青色,紧接着,它竟变成了紫色,真是伤得不轻啊!只见张屁屁脱掉了穿在外面的风衣,撩起袖子,深吸一口气,一把抱起叶硕,把他扛在肩头上,一步一步极其困难地向医务室走去。就在这时,张屁屁开了一会儿思想小差,一不小心,被脚下的台阶绊倒了。他一下子将叶硕甩了出去,自己也从三层台阶上跌了下去。张屁屁根本顾不上自己了,站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朝叶硕走去。他扎好马步,再一次深吸一口气,又将叶硕扛在了肩上。“一二一,一二一……”他像士兵一样喊着口号。就在这时,班主任金老师出现了。她看见眼前的一幕,两只手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还不停地念道:“张屁屁,你做得真棒,真不愧是我金晓锚看中的学生!”此时的张屁屁,别提着多神气了,头都昂到天上去了。
谁是老师最喜欢的人?我想一定是张屁屁了,因为他体育好,曾多次为班级争光。别看他长得胖胖的,跑起步来可快了呢!“各就各位——预备,跑!”裁判一声令下,运动员们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观众们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百米跑道。张屁屁与其它七位运动员速度几乎一致,他们八人依次排开。张屁屁卯足了劲儿,眉头紧皱,鼻子不停地喘着气,像一头生气的牛一样。渐渐地,渐渐地,他们渐渐拉开了差距,张屁屁目前排在第二名的位置上。同学们紧紧地盯着100米赛道,像似瞄准猎物捕食者;又仿佛这这赛道与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假如错过一眼,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刻就会瞬间消失。张屁屁咬着牙,脸憋得通红,他的眼睛盯着终点处的红布条,双手快速摆臂,双脚像踩着风火轮似的,飞速向前冲去。糟糕,突然,第一名的运动员由于冲得太快,打了个踉跄,差点摔倒。张屁屁抓住这个好时机,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三十米,二十米,十米,五米……离终点越来越近,场上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班主任金老师大喊:“加油,张屁屁!加油,加油!”在众人目睹之下,张屁屁冲过了终点。金老师赶紧走上前去称赞道:“你真是太棒了!”
谁是老师最喜欢的人?我想一定是张屁屁了,因为他管理能力强,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张屁屁的嗓门出奇地高,吼叫起来活像是一头狮子,因此张屁屁获得了一个“美称”——狮子王。这狮子王,一天不知要吼多少回!老师不在的时候,教室里只要秩序乱了一点,他就站起来大吼一声:“呜——”我夸张了啦,他其实是这样吼的:“不要吵啦!我要记名字啦!”听到第一句大家还在吵,但是听到第二句,大家就都乖乖地安静下来了。就在这时,老师就会出现在教室门口,看到眼前的一幕幕,就会表扬张屁屁:“你真是个优秀的班干部!”张屁屁一听,得意地笑了。
张屁屁是金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他获得了一项项惊艳的成绩,为班级争得光数不胜数。我想:老师这份深沉的爱,可以送给张屁屁,也可以送给每一位优秀的少年,让这份爱,温暖他们的心。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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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从小时候起,我就十分爱看书,打开记忆的书本,我想起了小时候的读书时光。那时,我才上幼儿园,妈妈给我订了《幼儿智力世界》的杂志。每当我捧着它时,就会迫不及待地叫妈妈念给我听。每一期故事,我都听得津津有味,仿佛进入故事中,与米利和淘淘坐上草莓号去探险;和光头探长破解森林之迷;与粉粉兔一起去看剑龙宝宝出生的那一刻。从那时起,我就与书牵着手,一起起步,准备走过我的美好人生。转眼间,我成了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注音版《鲁宾逊漂游记》。我总是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我喜欢想象:我和鲁宾逊一起做面包;吃着天然的烤山羊;住在被树环绕的“城堡”中;告诉鲁宾逊他以后的经历……以后,我会更热衷于读那一本本厚厚的名着,如:《白鲸》、《海底两万里》、《中华上下五千年》……喜欢在书的世界里自由飞翔,喜欢进入小说中主人公的世界;喜欢在书的故乡与每一朵花、每一棵草聊天。读书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实验小学四年级:何力勤40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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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涯读书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开始了,就无法结束,一个不读书的人,是灵魂不全的人,读书早已成为了我灵魂深处无法割舍的一部分。记得最早的时候,我读幼儿园中班,那时认识的字不多,还不能支撑我看完整本书,于是便由妈妈读给我听,那本书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是一本制作精美的《逃家小兔》,讲的是有一只小兔子想要离开家,他说他要变成鱼,变成山。兔妈妈说,如果你变成鱼,我就变成钓鱼人;如果你变成山,我就变成攀岩人。他们两个说了好久好久,最后,小兔说:“我要变成一个小男孩,跑回家!”兔妈妈说:“那我变回妈妈,紧紧地抱住你。”故事的结尾,小兔躺在妈妈怀里,吃着胡萝卜,烤着火,以一个温暖的结尾收场。这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告诉了当时年幼的我,妈妈温暖的爱是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再大一点,到了小学二三年级,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海伦·凯勒的励志性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非常敬佩的是,她从小被病魔夺去了听觉和视觉,同时,也几乎被夺去了说话的能力。你能想象一个听不见的人学习说话有多么困难吗?她如果可以学会说话便已经是奇迹,更不要提别的学习。但是,她做到了,她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创造了奇迹之中的奇迹。她不但学会了英文,还学会了德语、法语、拉丁语、希腊语。她在全世界演讲,用自己的故事影响了成千上万的人。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当时还是低年级孩子的我,写下了人生中第一篇读后感。因为某些原因,我思考的角度往往要比同龄人深。最近我比较多的是看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里接触“死亡”的频率比其他作家更加频繁。而且这两部已经是余华比较成熟的作品了,在余华早期的作品《第七天》中,据统计非自然死亡的人竟多达二十九个。如果让我对这两部作品作出评价的话,我更喜欢《活着》,《活着》里面写出了世态炎凉和权贵高官的玩权弄势,对比书中人物福贵的凄惨人生,不禁让人心寒。全书中让我最心沉的是当福贵的女婿受了重伤被送进医院时,福贵大叫着:“把他抬出来!”因为他的一双儿女都死在这家医院里,他的儿子死在别人生孩子,他的女儿死在自己生孩子。其他人都觉得他老昏了头,都觉得他疯了,想把他也送进医院。最后,福贵的女婿也死在了医院里。最后,福贵的儿子、女儿、女婿全都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只留下他和一个小外孙相依为命,故事的最后,那个小外孙苦根也因为饿了太久大吃了一顿豆子而被撑死,这世上只留了福贵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福贵从屠刀下救下了一头老得干不动活的老牛,把它买了下来,每天放着牛,度日子。每本书,每个不一样的故事,背后都不一样。读书就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行,读书,一定会伴随我一辈子。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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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涯读书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开始了,就无法结束,一个不读书的人,是灵魂有缺憾的人,读书早已成为了我内心深处无法割舍的一部分。轻轻抚摸那微微泛黄而有质感的书页,我的世界中只剩下文字的影子和那清脆悦耳的翻页声音,我在书的世界中不停探索,却从未感到疲倦。渐渐地,我迷失了时间,我也愿意迷失时间,一直在书的世界徜徉,直到永远、永远……记得最早的时候,我读幼儿园中班,那时认识的字不多,还不能支撑我看完整本书,于是便由妈妈读给我听,那本书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是一本制作精美的《逃家小兔》,讲的是有一只小兔子想要离开家,他说他要变成鱼,变成山。兔妈妈说,如果你变成鱼,我就变成钓鱼人;如果你变成山,我就变成攀岩人。他们两个说了好久好久,最后,小兔说:“我要变成一个小男孩,跑回家!”兔妈妈说:“那我变回妈妈,紧紧地抱住你。”故事的结尾,小兔躺在妈妈怀里,吃着胡萝卜,烤着火,以一个温暖的结尾收场。这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告诉了当时年幼的我,妈妈温暖的爱是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时间一天天过去,当年那个捧着《逃家小兔》在幼儿园里的瘦小身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班级书迷江湖里的“武林盟主”。而那本《逃家小兔》,则换成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这就是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每当我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生活中遇到困惑时,想起海伦的故事,总会在心中扪心自问:与海伦相比,四肢健康的我还有什么理由去退却、去叹苦、去抱怨?时间是公平的,它像一把利刃,缓慢而坚决的切开了一切阻碍它的东西。就像我再怎么挽留,我的童年仍然离我而去。站在小学的结尾上,书只是默默的陪着我,不论发生什么,你总算还有书。因为某些原因,我思考的角度往往要比同龄人深。最近我比较多的是看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里接触“死亡”的频率比其他作家更加频繁。而且这两部已经是余华比较成熟的作品了,在余华早期的作品《第七天》中,据统计非自然死亡的人竟多达二十九个。如果让我对这两部作品作出评价的话,我更喜欢《活着》,《活着》里面写出了世态炎凉和权贵高官的玩权弄势,对比书中人物福贵的凄惨人生,不禁让人心寒。全书中让我最心沉的是当福贵的女婿受了重伤被送进医院时,福贵大叫着:“把他抬出来!”因为他的一双儿女都死在这家医院里,他的儿子死在别人生孩子,他的女儿死在自己生孩子。其他人都觉得他老昏了头,都觉得他疯了,想把他也送进医院。最后,福贵的女婿也死在了医院里。最后,福贵的儿子、女儿、女婿全都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只留下他和一个小外孙相依为命,故事的最后,那个小外孙苦根也因为饿了太久大吃了一顿豆子而被撑死,这世上只留了福贵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福贵从屠刀下救下了一头老得干不动活的老牛,把它买了下来,每天放着牛,度日子。从幼儿时期不知道书是怎样一种概念,捧着书本像读“无字天书”的懵懂小屁孩,到现在与书形影不离的“小书虫”;从只看图片,字少得可怜的绘本,到标有拼音的彩绘少儿读物;从小说、散文、诗集,到“四大名著”、外国文学;从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到现如今能悟出较深的道理……可以说,书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与书并肩,一起经历生活的百味,学习的百变。书,不仅丰富了我的头脑,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人生,教会了我善良,教会了我勤勉,教会了我向上,教会了我……每本书,每个不一样的故事,背后都不一样。读书就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行,读书,一定会伴随我一辈子。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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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涯打小我便喜欢书,加上父母的纵容,他们一直信奉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样的古训。于是,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家中已经准备下一些书等着我去读了它他们了。上小学的时候,父亲便拿连环画来鼓励我下次考试考的更好些,带我去别的地方玩,照例会逛逛当地的新华书店,帮我买上一套喜欢的连环画。每逢生日,爷爷奶奶早会准备下一套连环画做为礼物,便可以看到那个很不懂事的小孙子屁癫屁癫的摸着书乐上一天了。二三年级,字认的多些,能够开始读读文学名著的少年版,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那些不再有画画的书了。再大些,便彻底的告别了连环画,小学升初中把自己的连环画点了点,还有四百来本,亲手放在家中的柜子里,这么些年了,再也没有动过。初中的时候,父母怕影响学业,很少再给我买小说什么的看了。不过也因为他们不给买了,自己便养成了去书店的习惯,有了十块二十块的零钱便往市里离家不远的新华书店跑,解馋似的看着自己买不起的人文社出版的精装本外国文学名著。新华书店的规矩是只能看,不能摸,有的时候壮着胆子怯生生的让营业员阿姨取下来看看,也总是爱不释手的在催促声中把书又还了回去。90年代中期,新华书店渐渐的没落,随之而起是可以随便翻看阅读的各种各样的私人书店的兴起。这种形式的好处便可以真正找到自己喜欢的书,买下来,带回家中坐在桌旁慢慢的读,和站在书店里完全是两样的感觉。读大学来到了上海,好多羡慕上海的繁华,我却为见到了传说中上海书城,传说中的福州路而窃喜,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这么大的书店啊,手里又有了可以支配的钱,便着了魔似的买那些以前见不到外国文学,见不到的诗词集子。每年回家,总是欠着一屁股的书债,再用下学期的生活费还上。寝室里的书放不下了,寄回去,还记得妈妈半嗔半疼的说我,这么一箱子书在邮局,知道你爸怎么扛回来的吗?这两年,买书渐渐少了,没时间看,身边的同学都是学工的,少有喜欢读闲书的,上海书城逛的多了,渐渐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书,那里面的缺书登记倒像是摆设,登记了几次,也没帮我找到过一本。热情便消退了很多,工作那会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买过一本非专业的书了。重回校园的读书生涯过的飞快,研究生学习转眼就过去了一年,本以为自己的书缘要告一段落了。不想却发现了孔夫子旧书网和旧书店这一片广阔天地。在网上购旧书方便,刚来的时候满目的好书,只要你知道书名,不管以前找的多辛苦的书,搜索一下,居然一列的排下来,让人窃喜不己。交易了很多次,都是好卖家,心情又高兴几分,bbs里的高人很多,读读贴子,亦能获益不少,于是便沉浸在无尽的搜书购书看贴子的反复中了。周末的时候逛书店,一下午浸在书香之中,和熟识的店主聊聊,了解些旧书业的掌故,没有目的买上几本,又是另一种乐趣了。淘旧书的日子长了,问题也渐渐多了起来。一是钱,以前买书还不怎么感觉到经济上的压力,原来是因为能买到的书少。现在才知道书海也无涯,口袋却有限,每每告诫自己一月的定额是多少,常常在月初就超支,逼着自己不能再买了。二是抢,从来觉得买书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悠闲,舒适,找到好书开心,而且永远不会担心书店里会像抢购打折商品一样人满为患。却不知旧书市场虽然每天新书好书不断,但是多少双看不见的眼睛在盯着呢。常常看见中意的书早已被另一个中意它的书给订去,有的时候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没留神一本书,再想起来已经失之交臂,真是后悔不迭。三是迷,泡在淘旧书的时间越多,读书的时间就越少,书买了不少,读的却越来越少了,书自然要藏,但更须读。花在淘书上的时间自然又会耽误了些正常的学业,相比前面两点,这才是大误。与诸君同勉,要节制一些,切不可买书丧志。人常引用袁才子的那句:书非借不能读。或看到一架子的书,头一句的反应便是:兄弟,读了多少?他们却不了解买书的乐趣,实话实说,我读的书不多,买的也不算多,但读过的书基本都买了下来,想再看时,信手拈来,何得快意。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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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涯大桥上的垃圾我家住在一座大桥边上,每天上学、放学我都要经过这座大桥。这座大桥从早到晚总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而当人们来回穿梭于大桥的时候,却往往忽略了满地的垃圾。每天,太阳还没升起,天还蒙蒙亮的时候。我早起晨读,望着窗外,总能看到清洁工辛勤劳动的身影。当我上学踏上这座大桥,这时候的大桥是一天当中最干净的。可是每当我放学回家又经过这座大桥的时候,大桥却早已是面目全非、垃圾满地了。我曾一度疑惑不解过,为什么短短的一天时间内会产生这么多的垃圾?而这些垃圾又是从何而来呢?经过这座大桥大多都是车辆,难道每辆车开过后都会留下一堆垃圾?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无聊地趴在窗台,望着窗外人来车往,又看到满地的“疑团”,我的思绪荡漾开来了。正在这时,我突然看到一群年轻人,谈笑风生地经过大桥,其中一两个男青年还顺手把刚喝完的饮料瓶随处一丢,哦!这就是垃圾的来源,我终于得到了亲眼证实。但此情景,却使我不寒而栗。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这位男青年一样,那不仅仅是这座大桥,我们的整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都会笼罩在垃圾的气味中,人们呼吸着臭气熏天的废气,还能安心地工作、生活吗?回想这座大桥刚刚建成的时候,它为我们来回于小河两畔提供了多少方便,但我们却没有好好爱惜保护这座大桥,当来回车辆与日俱增的同时,垃圾也与日俱增啊。我们的市民如此缺乏环保意识,这将是我们城市多大的悲哀呀?想着想着,我愤慨但也无奈。我打算关上窗户,因为我不忍也不想再看到类似的一幕再次上演。正在这时,一辆黑色轿车在大桥缓缓行驶,一女子缓缓摇下车窗,将手里的一团废弃的纸抛出窗外,但是外面风很大,废纸遇风又回弹到了车窗里面,这幕引发了我好奇心,继续观察下去。我以为这名女子没把废纸丢出去,会再试一次,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她旁边的一名小男孩(我想应该是她的儿子吧),好像跟她说了什么话,又接过她手里的纸团,把车窗又缓缓地摇上来。突然间,我似乎看到了新的希望!对!是希望!是大桥恢复原貌的希望,也是人民环保意识、个人素质提高的希望!我相信,有这样的希望存在,大桥上的垃圾总有一天会与我们说再见的,我期待!邮:325204 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第一中学 初一(2)班 陈翔翔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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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有一条彩带,编画着生活的美好;有一张白纸,记录着故事的奇妙;有一首歌曲,能唱出每天的心情;有一段时光,那曾留下我们小学的快乐。初识小学,认为它会跟幼儿园一样,老师会照顾我们点点滴滴。可那时的我真的很天真,天真的就以为一年级应该上一年,二年级上两年,三年级上三年如今真是这样,那该多好。要到分开的时候了,心中的不舍已经不能从口中表现出。刚入小学,我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老师们讲的也只是只是半懂。从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到老舍的《猫》,从林清玄的《和时间赛跑》到朱自清的《匆匆》,几乎语文的每一篇课文我都再熟悉不过了。我喜欢语文,因为她像一位精彩的演说家,每讲一篇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不同的色彩。六年了,我曾在学校里哭过、笑过、生气过、伤心过,但我是快乐的。我拥有属于自己的快乐,也拥有许多伙伴。她们有的陪我笑过,有的和我闹过,有的与我吵过架,有的在我伤心的时候给予我安慰。如今,在要分别的时候,希望泪水不要从眼眶里跑出来。她们,有的去了南坊,有的留在原地,有的去了别的地方,我们有可能不会再见面了,但我希望我们的友谊依旧存在。人生很长,不要停止快乐,人生很短,不要轻易褪色。好很喜欢这句话,也送给你们。未来的道路也许十分坎坷,但希望你们依旧保持开心,不要停止快乐。六年的小学生活要过去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日子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的小学生活不会再重来了,我希望在在这段时光刻下我们的一点一滴,我也不会忘记:时光流逝的痕迹,是我们成长的足迹,再见,小学。60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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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升学考,指日可待。每个班里有一小黑板。倒数着日子。很多人都买了同学录。一个一个的签着。什么学习是灯,努力是油,要使灯亮必须加油!然后这句打油诗就像现在节日短信一样的被转发了又转发……但真正大的压力还是学习。每个人心里都忐忑不安。老师的作业越来越多。没日没夜的念读写算。但最怕的就是考试完,发卷子那会。因为卷子一发下来前三名除外。其余全得抄一遍。说是让巩固过去的知识。其实不然。反而把我们的时间占死了。根本没有自己可以安排的时间。老师们的这套教学法从我姐们那年代用到了我们这一代。大概又想用到我弟们那一代。事实最终证明,转发再转发的东西是留不住纪念,也是起不了效果的,有的都只是副作用!只有这一个学期了,马上要和老师,同学分开了。虽然和同学吵过架,和老师生气过,可回想起来,那是多么的愚蠢。只有看看那一张张同学的照片才能回忆起当年的幼稚。有时候认识就是短暂,弹指一挥间。可人生又是那么耐磨,总要经历点什么。但和老师,同学在一起,时间就长的很多。呵!完整的回忆了整个小学时期的生活。有时候这种回忆能让人恍然大悟,时间一去就是十年!我们都已长大。再几个十年以后我们都已白发苍颜。 请记住本站网址 ao ue小学生涯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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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飞行生涯韩雨晴嗨,大家好,我是一只刚刚出世的小飞行员——鸟儿。蓝蓝的天空,洁白的白云,新鲜的空气……美丽的世界,我来了!看看旁边的几个兄弟姐妹也已经出世了,我们叽叽喳喳地交谈着,交谈着自己对世界的认识。不一会儿,妈妈啄着几条“俘虏”回来了,我们张着嘴等着第一顿美味的甜点。饱餐后,妈妈问起我们的志向,兄弟姐妹的志向各不相同,也都很远大,妈妈微笑地听着,到我了,我的志向是当一个普普通通的飞行员,飞遍世界各地,同时也交遍世界各地的朋友。妈妈似乎很不满意我的回答。这件事就这样没有结果的结束了。此后,妈妈似乎对我做的任何事情都不满意;捕食回来后,分给我的食物也明显减少了。我决定要自力更生,这段时间,我要好好地练习飞行。终于,我学会了飞行,也知道了飞行的窍门。我决定离家出走。中午,我趁妈妈出去捕捉“俘虏”,兄弟姐妹们又都在熟睡,悄悄地走了。我远离了这个家,飞到森林的另一端,我搭建好自己的家。新的生活开始了。我要完成我小时的梦想,当个普普通通的飞行员,当个有着众多朋友的飞行员。今天是第一天,在路上我遇到了大雁,它们像庄严的士兵,排列成“人”字形。我与大雁交谈,大雁讲述了它一路上看到的好风景。我加人了它们的行列,一齐飞向南方。那是个没有山,也没有树的地方。到处都是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可是这儿虽美,但我似乎不太适应这里的环境。我没有目标的继续飞行。如果你看到一只孤自飞行的鸟儿,记住,那就是我。安徽宿州??徘?锕抵行男⊙Я?昙?韩雨晴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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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警犬生涯大家好!我叫拉拉,我是一只快乐的警犬,大家快来看看我精彩刺激的警犬生涯吧!我和我的主人破获过无数次的要案,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一天下午,我被大漫(我的主人)牵引着跨进阳光马戏团的大门,来到专门饲养老虎的院落前。我知道大漫不是带我来看表演的!是来做什么呢?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这时铁栏里飘出一股虎身上特有的浓烈的腥臊味,我厌恶地打了个喷嚏。我虽然是英勇善战的警犬,但是虎是百兽之王,人类尚且谈虎色变,狗当然也对虎有种天生的畏惧!大漫蹲了下来,将我搂进怀里,粗糙的手掌动情地抚摸着我的脖子和耳朵,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着我的鼻吻。我跟随大漫多年,我知道,主人性格内向,并不是什么时候都会这么深情的抚摸我,只有两种情况下,大漫才会这么深情。一是完成了重大任务,大漫会抚摸进行嘉奖;二是我即将出发执行危险任务,这样抚摸表示生离死别的牵挂。这几天我并没有破什么疑难案件,可以排除第一种情况,那么剩下的就是去执行危险任务了!我似乎明白了到这里来的原因!我是高智商警犬,主人把我带到这里来要执行的任务一定和这只虎有关!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铁栅栏里老虎的味道和面貌我都似曾相识,在哪里见过呢?我终于想起来,那是我拍电影时的拍档------蓝蓝。记得一开始时我很怕他,后来我发现它面目凶猛其实性格很和顺,因此我们渐渐成了好朋友。难道今天大漫是带我来会老朋友?我不相信,我们忙着呢!这时我发现它好奇怪,它的左前脚掌吊在腹部没有着地。我明白了,大漫是让我想办法救治蓝蓝!大漫打开了栏杆上的门,说了声:“进!”主人的命令不得不服从,我哆嗦着往前走,来到了蓝蓝的跟前,对着它叫了两声,它也温和地叫了两声,表示:“你好!老朋友,我们又见面了!”它吊着左脚掌向前走了两步便倒了下去!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蓝蓝不久前才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怪胎,没有嘴巴,两天后活活饿死了;另一个是正常的,蓝蓝非常爱它。有一天早上,一只大黄蜂在小老虎脑袋上飞来飞去,蓝蓝很生气,纵身一跃在空中拍打大黄蜂,掉下来恰好踩到小虎身上,把它踩死了。踩死小虎的就是吊着的那只脚。从那以后蓝蓝的前左脚再也不敢放下来!我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让蓝蓝走出心理阴影。我扑上去,咬住它的尾巴,又快速跑开,又上去,又跑开,如此反复几次后它忍无可忍跑上来把我扑倒在地。我又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蓝蓝终于肯放下他的脚了,我成功了!害怕的是我的狗命不保!他只是吼了几声,看在我和它曾经是拍档的份上饶了我一条狗命,起身离开时那只脚又吊起来了。我失败了!我沮丧的在假山上转来转去,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完美的办法!我想起狼孩的故事,我想蓝蓝想感受做妈妈的感觉,所以我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喝它的乳汁!我跳下假山,冲过去,这一下子蓝蓝又是一声长长的吼叫,我没有退缩,一下子叼住它的乳头,凶猛的吼叫变成了欣慰的低声嚎叫……这以后,蓝蓝又成了合格的马戏演员。精彩刺激吧!这就是我,一只快乐的警犬。每完成一个大任务,奖章挂在我的脖子上,主人抚摸着我……12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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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飞行生涯韩雨晴嗨,大家好,我是一只刚刚出世的小飞行员——鸟儿。蓝蓝的天空,洁白的白云,新鲜的空气……美丽的世界,我来了!看看旁边的几个兄弟姐妹也已经出世了,我们叽叽喳喳地交谈着,交谈着自己对世界的认识。不一会儿,妈妈啄着几条“俘虏”回来了,我们张着嘴等着第一顿美味的甜点。饱餐后,妈妈问起我们的志向,兄弟姐妹的志向各不相同,也都很远大,妈妈微笑地听着,到我了,我的志向是当一个普普通通的飞行员,飞遍世界各地,同时也交遍世界各地的朋友。妈妈似乎很不满意我的回答。这件事就这样没有结果的结束了。此后,妈妈似乎对我做的任何事情都不满意;捕食回来后,分给我的食物也明显减少了。我决定要自力更生,这段时间,我要好好地练习飞行。终于,我学会了飞行,也知道了飞行的窍门。我决定离家出走。中午,我趁妈妈出去捕捉“俘虏”,兄弟姐妹们又都在熟睡,悄悄地走了。我远离了这个家,飞到森林的另一端,我搭建好自己的家。新的生活开始了。我要完成我小时的梦想,当个普普通通的飞行员,当个有着众多朋友的飞行员。今天是第一天,在路上我遇到了大雁,它们像庄严的士兵,排列成“人”字形。我与大雁交谈,大雁讲述了它一路上看到的好风景。我加人了它们的行列,一齐飞向南方。那是个没有山,也没有树的地方。到处都是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可是这儿虽美,但我似乎不太适应这里的环境。我没有目标的继续飞行。如果你看到一只孤自飞行的鸟儿,记住,那就是我。安徽宿州徘?锕抵行男⊙Я?昙?韩雨晴55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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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我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学生,一个成长在普通中学的少年。 三年前的夏天,天地间被雨袭卷着一切,我默默地拖着行李,怀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情,来到了这所学校。拥挤的宿舍,空旷的操场,杂乱的教室,陈旧的桌椅,无味的饭菜……仿佛暗示着,这些就是初中生活的全部。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这里的一切其实也“其乐融融”。上课或发呆或睡觉,下课与同学们聊聊明星,扯扯游戏,下学后买一堆零食胡吃海塞。考试时就互相帮助,左右飞纸条……那一年,我13岁,初一,就这样被我所挥霍了。 生活是大海,有海波的微笑,也有海涛的呼啸,初一升初二的暑假里,一朵猝不及防的浪花拍在了我身上。那天,蝉声如雨,阳光撕裂着树阴。有人约我去她家玩耍,我到时她在写作业,她的头发轻盈地垂在耳畔,钢笔在她手里灵巧地抖动着,她写作业是那么认真,以致于没有发现我。我走到她面前,竟吓到了她。她把我领到她的房间,里面贴了一墙奖状,她说她学习很好,将来一定要去市里上学。她打听我的情况,我笑而不语,心里却不是个滋味儿。 秋雨霏霏,仿佛在冲刷我的内心,又是一个九月开学季,或许大家应该认为我会认真学习,但可笑的是我并没有,我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升入初二,我们班换了班主任,是个年轻的女老师,并且教数学,我不喜欢的一科。她管不住我们,那一段时间是我们班阴雨绵绵的日子,别说学习,就连纪律都一团乱。后来她又不辞而别,我们班又长达一月没人管。短短半年,我们班竟换了六个数学老师。我本来就不喜欢数学,这下子我连看都腾云驾雾了。 总有一些事会给你当头一棒,砸醒梦中之人。初二下册,我们的班主任终于稳定下来,是年轻潇洒的物理老师,物理的后盾是数学,我自然不太喜欢物理,也不怎么留意这个老师。有一次物理课上,他看着我们班乱哄哄的状态,冲我们发了好大的火,他说的话大多我已经模糊,但有一句不断地在脑海里回响,“初二都快过完了,再不努力,拿什么拼中考!”轻轻的一句话,却狠狠地划过了心弦,蹦出了一个刺耳的音符——中考。 时间它轻轻拍打着旧时光,落叶悄悄地点缀了心灵,我第一次关注起了自己的成绩。在这个普通的学校里,我还待在二类班。凭什么呀?为什么别人可以在学习的世界里叱咤风云,做让人眼红的学霸,而我却只能默默地躲在角落?我不甘心!同样是人,凭什么他们的脑子就那么好用?“时光不会辜负每一个平静努力的人。”书的扉页上多了一句话。 我的第一个目标是数学,刨出练习册,里头干干净净。什么方程,函数,怎么长得就像外星符号似的,看着那些陌生的面孔在我脸前打转,真恨不得吃了这些题。然而伤心与愤怒过后,我又不得不再一次思考,再一次捧着书去请教同学和老师。就这样,我做完了第一本练习册。期中考试,我再也没有伸手去接纸条,安安静静地做了一套题。分数很快就出来了,对于文科我不想做太多评价,数学60多分,比以前高很多,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还是需要不断做题,来让自己变得更熟练。 初三了……酷暑又一次退去,夏天再次老去,这个暑假里,我背完了所有初三文言文,也狂刷了不少数学题,做的题多了,也就自然有了如鱼得水般的感觉。初三开学第一次考试,我发现原来卷子也可以如同挚友,那一次立竿见影,我的成绩跃居班级第一,年级百名以内,我并不惊讶,但开心是真。风吹过,吹皱了一池湖水,吹起了我的盈盈思绪,世界上的事大多是偶然,但是偶然里往往藏着必然。 奋斗的路上永远不会一帆风顺,初三又多了一门学科——化学。数理化不分家,我物理学得浑浑噩噩,又不免怕些起来。心里本来就毛毛的,物理老师有一次问我化学学地怎么样,我说能听懂,他嘻嘻一笑,对我说:“等你们学到酸碱盐,就啥也不会啦!”我心中一颤,却又莫名地愤怒起来,我向来是不肯服输的人,你为什么如此贬谪我!为了证明给他看,我拼命地研究化学。刚开始教化学的老师很严格,这使我学会了一点。不幸的是,因为班里的一点小波折,导致物理老师一气之下辞去了班主任,换成了另一个化学老师,所以我们的化学老师就被换了,成了我们的老班。老班讲课还不错,但是班里纪律不太好,班上没几个人听,为了我的心愿,我曾无数次问各个老师题,无数次上网搜索资料,无数次浸身题海……就为有朝一日用化学成绩向物理老师证明我的实力。有时,我会因为一道题而与同学争的面红耳赤。有时,我也会因为弄懂了一个知识点而欣喜若狂。有时,我也会放下手中的书,望着蓝色的天空,想到硫酸铜。时间果然没有辜负我,一个学期过去了,期末考试全区联考,我化学单科98,满分100。捧着“化学学霸”的奖状,我回头一望,鲜花开满在曾经的路上,此时此刻,我突然发现我深深地爱上了化学,第一次体会到,学习竟可以如此幸福! 雪花点缀了天地间的苍凉,呼啸的寒风吹来了初中最后一个假期。这年春节,至除夕到正月初六开学,我破天荒地没踏出家门一步。在书海里,我过完了假期。一个寒假,我自己复习了文科,又预习了化学,并且我学会了数学。再一次开学,再一次考试,并且这次是中考型试卷。全校初三500多人,仅有30来个及格生,我是我们班唯一一个。这真的是巨大的成就。然而这次考试有一科让我哭笑不得,那就是——理综。 物理和化学为什么要在同一张试卷上呢?唉,满分120的卷子,及格分72,我的了76。分数在我们班已是不错,但我还是不开心,或许是因为我太喜欢化学,所以我不允许物理拖理综的后腿。可是,从零开始学物理又何尝容易!我从抽屉里拽出物理书,表面上的灰尘厚厚一层,手轻轻的一掸,它们便像灰色的雪花一样飞到四面八方。翻开满书只有我写的三个字——名字。那是曾经上课时偷懒睡觉时欠下的债,把书一抖,一张试卷飞了出来,初二下册时的月考卷。物理满分100,我只考了23分!我当时就呆住了,23分,这是我吗?原来我欠了物理这么多啊! “物理难,化学繁,数学练习做不完。”听物理课就像是在做梦,年轻潇洒的物理老师上课就像是唱催眠曲一样,不一会班里面便睡倒一片。我静静地看着自己不会的练习题,又瞄一眼老师。要不要问他呢?管它呢,反正他又不是老班了,我不用怕他!于是待下课铃飞出,他起身要走时,坐在第一排的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老师,别走!我还有问题。"哦,是吗?"他用很夸张的动作拿过书,又打了个哈欠,唉,老师还真像个大孩子,这么爱玩,不过这样我也自然了许多。"这些题是中考类的,你基础不好,先做一些简单的吧,跟我来,我给你找点基础题做。"老师把我领到了他宿舍,从一堆书里刨出了一本练习册。"做这个吧,不会我给你讲。"抱着书回到教室,一路上风轻吻着我的脸,雪白的书给了我一丝莫名的温暖,我发现物理老师也是蛮好的。 一边是物理的起步,另一边中考第一站的号角已经吹响——体育。每天早上7:00,早自习就会终止,操场上便是我们跑步的身影,初升的太阳照在脸上,青春洋溢在汗水里,绑上沙袋一囗气跑上七圈——1400米。中考只是800米,但时间短到让人窒息。我从来不爱运动,每次训练后径直倒在操场,呼吸一口接不上一口,胸口疼得要命,腿软到没知觉,那又如何?每个下课铃一拉,我们又要立定跳远,胳膊向后甩,拼尽全力向前"飞",不一会腿便生疼,老师说是因为无氧运动。手里捧着实心球,掷出后我又趴到地上,仿佛全身的力气都用不上。朝阳下,树荫里,夕阳中,甚至于月光下,都有我们奋力奔跑的身影,跃起震出的余波,实心球落地的清脆。一天的训练结束后,躺在宿舍,累到恨不得马上睡觉,却又不得不拿出物理书来钻研。有时真的累到想不练了,但高中梦不断地萦绕心头,再累也要挺下去。就样玩命般训练一个多月,体育考试匆匆离去了。体育考试给我的不仅仅是中考的30分,还有强健的体魄,坚强的内心。流过的泪和汗,最不会辜负自己。 班里的事不仅仅是学习,等我去应付的还有班报,艺术展,征文,演讲比赛,朗诵比赛。其实这些我并不想做,但是这些是代表班级,老班信任我,于是总是把这些交给我来做,也算是全面发展,在我忙着忙那的同时,我又要顾及数学,提升语文和文综。历史老师一向关心我的成绩,有一次小测验,文综选择50分,我向来是40多分,而那次我却得了38分。我闷闷不乐,没好好听课。"你很累,老师知道,我不怪你,笑一笑,会好的。"老师脸上的微笑是那么美丽,"你文综一定能上100分,我相信你!"原来老师一直佷关心我!枯燥无味的学习里,老师给了我初春般的关怀。 行驶在海面上的船儿总会遇到风浪,猝不及防。当老班又一次让我代表班级进行五四演讲,当演讲稿一次次被语文老师说欠缺,当物理又一次卡壳在难题,当数学文综分数总是飘忽的时候,我终于病倒了。静静地躺在病房,望着雪白的天花板,我回忆着自己努力的一点一滴,幻想着自己的高中梦,想着想着我不禁提笔而下,写出了演讲稿《坚持了,才配谈理想》,终于得到了老师的认可。生病的时光里,有好多同学和老师用聊QQ、微信的方式,告诉我今天学了什么,并且辅导那些我不会的题,仿佛这段时间是最幸福的时刻。我也在这段时间里好好梳理了一下自己的计划。语文与文综是我的强项,早晨的时光留给背诵。数学我总是飘忽不定,多做真题,寻求老师的帮助。至于理综,难在物理,先学基础,背公式定律,再去狂刷题,争取在短时间学会它。 五一过后,我回到了学校。五四下午,我用演讲唤醒了自己的坚持,并决心奋战,无论如何,也要上高中!中考倒计时一天天改得我痛心,每天晚上,掸完手指上的粉笔沬,一天就过去了,于是我拼命争每一秒。早上五点半就起床,匆匆洗漱后飞向教室,同学们依然酣睡着。拧开门,捧起语文,文综书开始背诵,空荡荡的教室很快被我的声音埋满。每一节课我努力让自己认真听,语文课上我总是活泼地与老师互动,数学课上我永远在题海里遨游,思品老师风趣幽默,上课我永远积极欢快。历史课总是枯燥一点,我就随着老师的思路走。物理课上,我常常会捧着书请教老师,老师也总是耐心指导我,有时他也会同我聊聊高中生活。中午我会趴在桌上睡15分钟,醒来去洗把脸,接着刷物理题。晚自习后已是9点,班里灯一灭,我便打上台灯,点上蚊香,再研磨我不懂的习题。10点后静校,伴随着班里大门被锁上的声音,我拎着书包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天上还亮着几颗星星,同路灯一起照亮我前方的路。 有序的学习中,中考第二战也拉开了帷幕——理化生实验。摇曳的烛火,明亮的小灯泡下是我拼拼凑凑的身影;熄灭的火柴,变色的试纸里是我认认真真的笑容;漂亮的夹片,刺鼻的洋葱上是我晶晶莹莹的汗珠。在实验室里,我度过了一个星期。实验不仅仅是中考的20分,还有缜密的思维,探究的精神,以及对理科的理解和热爱。 六月的鲜花已经含苞,我愿用汗水灌溉至它盛开。物理的大题让我一次次摸索,或许初三就是一片黑暗,穿过它,你会发现阳光其实唾手可得。做的题多了,试卷自然如鱼得水,再一回头,曾经不会的自然一目了然。每当晚上学习累了我就会去操场走走,凉凉的风拂过脸颊,掠起我的长发。望着灯光把宿舍楼切割地整整齐齐,我会露出淡淡的哀怨。有时猛一回头,会发现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地升了起来,带给我一丝苍凉后的温暖。或许我该毕业了,也或许只是到头了。长时间的努力,都会得到结果,或好或坏。 六月底是中考的日子,亦是分别的日子,最后一个星期,我用相机留下了三年的回忆,青春的能量早以把油箱加满,是时候冲向梦想的终点了。中考的两天里,头天早上阳光明媚,第二天便风雨大作,或许那是考生的汗水与泪水。七月一日,我在网站上输入自己的考号,得到了最终的结果。三年过去了,我疯狂过,也努力过,这些一定会是一笔人生的财富! 中考的结局很简单,我并没有叱咤风云,也没有被市里的高中录取,但我有了一个归宿,一所并不错的高中,当上了准高一。我长大了,不再是盲目图安逸的孩子。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这个结束亦是一个新的开始……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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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涯_考上了外国语,没有太大的兴奋,除了换还了一个暑假的物质精神双享受,我已经显得恍惚,导致第一次报道就迟到一小时。外国语的不是在老温大的校园里么,我本以为整个校园都是外国语的,但外国语只占了一个角。校园很朴素,蓝灰的墙,黄泥操场,还算整洁的教室,阴暗的走廊,花,草,铁门……外国语让我感觉的,是深深的严肃。同学是构成我初一生涯的一大部分。我有那么多我喜欢的同学们,其中最值得写的,莫过于海带了。海带是个言论极为经典的男生,而且很KUSO,他就坐在我的后面。记得一次上历史课,老师随机点名让我们自我介绍,老师点中了海带。海带瘦瘦的身躯站起来,清了清嗓子,然后极为严肃的说:“我很丑,但是,我很温柔。”说完,我们就乱笑,老师也“呵呵”的笑着,只有他,还是很严肃的坐了下来。这下我们笑的更加厉害了,笑他的严肃和他搞怪的言论。这是我在班级里第一个笑的回忆。时间久了,海带更加体现出他的KUSO精神来。一次上语文课,一个小个子男生正激情澎湃地在讲,我昏昏欲睡。海带拍拍我的肩膀,转移了我不知在那里的注意力。海带轻声问我:“诶,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么?”“诶?不知道诶。”我转过头,直视他得意的双眼。“嘿嘿,就是先吃安眠药,再喝咖啡啊!”他脸上充满着莫明其妙的自信,嘴角上扬,眼镜得意的反光。这句十分搞笑的话让我再那个昏沉的下午有了阳光的味道。我仔细琢磨这句话,趴再桌子上笑的直喘气,而海带也趴在桌子上起不来。我们两个人的异常最终以老师的提醒结束。我与海带从那时候起,关系开始称的上是朋友了。海带的成绩并不好,所以并不是班里所有的人都理解他,但是,他总能让愁眉苦脸的我们,多一丝的笑容。你,真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呢,海带。与如此搞笑的海带相对印的老师,就是梁占海梁老师了。梁老师是山东人,岁数不明,带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很是严肃,上课口音有点重,负责我们最喜欢的信息技术。光和馨两人“自命不凡”,在信息技术课上总有破坏纪律的欲望,他们俩和海带凑在一块,梁老师这节课准会辛苦了。梁老师上课前会宣布这节课的任务,这时候光馨两人总会发表点言论,例如:“早会了。”“老师把我们当弱智儿童看啊?!”而老师,总会两眼一瞪,皱起眉头,用很山东味的普通话说:“你们怎么呢你们?那么闹啊?安静点!”底下一帮人都在偷笑。当上课上到我们极端“活跃”时,我们又可以荣幸听到老师的山东味的普通话:“安静点!安静点你们。那么猴,怎么就知道说话呢?这么没有纪律,班长,班长呢?”老师上课不忘唠叨我们几句。于是海带便发明了:“老梁老梁几点钟?”这句“谚语”。每一次我们碰见梁老师,我们都会异口同声的:“老梁老梁几点钟?”梁老师有时会训斥我们:“怎么说话呢?要尊重老师!”但下次我们照叫不误;或者老师幽默的回答:“啊,现在是北京时间×点了。”我们便笑,原来老师也这么幽默。外国语严肃的外表下,是我们年轻的心。但是外国语的学习生活,让我们的心不免有点“受伤”。我们外国语的一大特色就是中午的英语纠音。英语纠音是我们“亮丽的风景线”。老师有时随机抽取纠音的同学,抽到的同学,便完全丧失了热情,一边碎碎念老师这么不公平,另一边赶紧背课文,神情紧张。而那些不会背而被抽到的,一个中午的情绪都很差,拉着脸,谁会背就瞪谁一眼。那些没有抽到的,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老师有时候是全体纠音。那些还没有轮到的男生,看似悠闲,在那里讨论游戏讨论NBA的,可是进去後就显得“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凄凄”了。平时的上课考试作业,是让我们抱怨的最多的。考试考好後,班里犹如接受了“暴风雨的洗礼”,考的不错的,一脸的无所谓。考的不理想的,很有解放军牺牲的精神,表面坚毅,可是眼底全是悲伤。更有打击过大的就直接“破罐子破摔”,一整天就行为反常,上课无所谓,下课异常兴奋,副课上破坏纪律,放学後逗留在教室里……让我们看了都觉得难受,毕竟是同学啊。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们的生活还是照旧走下去,sun is still shining.我们的点滴尽管有点幼稚,有些冲动,但是毕竟我们还是初一。阳光照耀的初一。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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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逃学生涯三上面的介绍在你看来,或许会对我的执着感到一点点感动。可是如今你看我的行为,就会觉得诧异,对前面我所说的感到怀疑。因为现在每到晚上最后一节课,我心中都觉得憋闷难耐,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要去逃离。可以约束我逃课的理由有三条:一.我自己的负罪感和责任心。二.班主任会不定时地来查自习课,被抓到后果很严重。三.杨颜佳对于第一条,我很会给自己开脱。就象原来,在学习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我天天都还能过得穷开心,而且觉得自己还有很大希望。所以由此可以看出,我是个善于欺骗自己的人,所以现在这点事情在自我安慰一下之后就根本不算什么。对于第二条,我就不得不要去做很多准备。而第三条,暂且以后再说。下面说说我的逃课经历。我们教室在四楼,斜对面就是班主任的办公室。如果晚上我想要逃走,就必须要先去踩点,这时候我就要看看老师办公室的灯亮没亮。如果他的办公室的灯没亮,说明他不在。但这只是说明他现在不在,不一定说明他一会儿就不来,当然,如果灯亮了也不一定他就在里面,可能他正在喝着茶看电视。所以我还要摸清他的作息时间,知道他哪天晚上回去给学生补课来不了,弄清楚哪天晚上他要去接他孩子不能过来。我通过很多途径得到了我想要得信息。于是,他的生活规律就决定了我的作息时间。有一点不得不承认,逃课是一种放纵,而且容易上瘾,那种想要自由的感觉有时连我自己都难以控制。所以,有时即使我没有确定老师的动向,也会忍不住冲动贸然出击。虽然我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但是,如果逃课一点风险都没有。或许我就不在热衷于此了吧?这样的问题永远都充满争议,谁也难用一言半语解释清楚。有的晚上,我不知道班主任的动向,如果办公室的灯亮着,下课的时候,我会拿着一本练习册,从上面挑几个比较扯淡的题,装着一副求贤若渴的样子敲开办公室的门,这时如果看到班主任不在,我会非常礼貌的说声不好意思,然后微笑着轻轻关上门,之后快步走回教室收拾书包走人。当然也有老师在的时候,于是我就要非常头疼地忍受他再给我讲一遍,那些无聊扯淡而且我一点都不感兴趣的题目。这时我还要保持双眉紧锁,认真思考的模样,不然老师会觉得我不够努力、不够虔诚。我从来都不想让老师认为我是个不好好学习的学生。四我逃课出来一般有两件事可以做。一个是打篮球,一个是去网吧打CS。它们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区别。一个是免费的,一个是收费的。去做哪一样完全是根据我兜里的银子和心情所决定。而我大部分的时候都会选择独自抱着篮球,跑到空无一人的篮球场。先默不做声地坐会儿,等到高二放学的学生走尽,然后深深地几口吸完了手中的烟,接着把烟头摔在地上,拿起地上的球,看都不看篮筐就投了出去。球在空中画出完美的弧线,最后砸到了蓝筐的内侧弹了出去。“咚”,这一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那么诡异,回音传来传去总是徘徊在耳边。我们学校的篮球场紧挨着女生寝室。现在是晚上九点四十分,高二的姑娘们刚刚上完自习,回到寝室准备洗漱,或者脑子里还在想着考试卷最后一道题,也有可能在回忆白天哪个男生的无端殷勤,青春期的女孩都是这样。听到这一下声响,对面的女寝若干个窗户冒出了若干个脑袋,女孩们像是惊奇的小鼹鼠一样把脑袋晃来晃去。有人这个时候出来打球,的确让女孩们觉得新鲜。况且在空荡漆黑的球场上传出“啪、啪”的回音,也会让人无法入眠。要不就是她们都觉得漫漫长夜无心睡眠,或许看着一个傻子半夜打球会有点乐子。只是,这些重要么?打秋的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情,疯狂地在场地上奔跑流汗,累了就坐在场边抽根烟,任由晚风吹拂过我的躁动。渴了就大口大口的喝可乐,冰凉的液体可以刺穿我所有的不安。我喜欢这样的感受,这让我觉得这是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我所向往的。我还知道,在学校还有一个和我同样喜欢这种感觉的人,他叫唐雨。我们是在一个雨天结识的。当时夜里下着小雨,淋得地面湿漉漉的,却也没有让我觉得有什么扫兴。倒是感觉有一种难得的清爽,沁人心脾,让人感到轻微的愉快。这种感觉对于这时的我来说,已经异常珍贵了。我抱着篮球到球场的时候,突然发现已经有一个人在了。而且这个人我原来见过,叫唐雨。我们一起打过比赛,他打得还算不错。我们没聊什么,只是寒暄几句,然后就是不停地重复着投篮、捡球、投篮。直到放学的时候相互说了声拜拜,接着转过身去各回各寝。对于每一个逃课出来的学生,各自都有各自的缘由。每个人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去探索追寻别人逃课的初衷。大家只是无缘无故,刚好巧合聚到了一起,玩完了再散开回到自己的生活中。我们彼此都只是对方生命中毫不起眼的过客而已。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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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寄宿生涯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便开始住校,不为什么,也不用感到奇怪。只因我这特殊的身份——运动员。当老妈依依不舍地跟我挥手道别时,我第一个反应便是扑上去紧紧抓住她的裤脚。然后号啕大哭,只是老妈居然扭过头,狠心地把我扔下了,以至于让我那不算大的嗓门受到严重的伤害,哭得昏天地暗自然不在话下,甚至还想: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呀!当然,这也只是小时候的天真想法。后来长大一点,开始觉得这选择或许是对的,因为我也感到了所有寄宿生最开心的想法—自由。宿我们的宿舍,怎么看都想是牢房。灰色的门上用红漆涂上了号码,仿佛在警告我们不能随意进入。由于一间房里硬塞了八个人,气味就比较复杂,姐妹们均欲以一种气味“力压群雄”,无奈各人气味的力道相仿且互不相让。混合了众人气味之精华的寝室很有一种“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感觉。普通人一旦进入,不出几秒就会“醉”得倒下,而体质较差者一般在门口就明智地选择了放弃——由此可知我们的身体倍儿棒。食在我老妈那种“规定零花钱”的管理方式下,使我不得不牺牲自己的胃去领教饭堂师傅的手艺,师傅们也总善于给我们最意外的惊喜。每当我们吃完认为是有生以来最差的一顿饭时,第二天就发现这结论下早了,其后果是导致我们饿得像难民,并对食物的好坏缺乏判断力,吃起饭来如狂风扫落叶,直接把饭送进食道,绝不令其在口中停留,以免激起沉睡的味觉奋起反抗。来饭堂视察的领导还大喜曰:“这伙食不错啊,还行”,殊不知道他们是受了特别的待遇。掌勺师傅听得喜滋滋地搓出了满手污垢,而“难民”们则集体向厕所冲去。学习由于以前的宿舍饱受不满诸之百般摧残,再加上久经风吹雨打,竟逐渐有了比萨斜塔的风格,校领导只得忍痛拆掉,而且需要用来建跳水馆。我们被迫把“阵地”移到田径场观众席的下面,整整全校的女生都挤在二楼,不免激动的夜夜狂歌热舞,吓得附近的猫狗绝迹。住在下边的男生时刻都有如地震般摇晃感,觉得再让我们闹下去这里就得“提前退休”了,害怕危及安全便怒气冲冲的和我们大吵了一架。自知理亏的我们,从此安分了不少。晚上,更是重头戏,不管男生亦或女生,众人都井然有序地分成若干组进行“越墙训练”,动作经过多次的练习越发的熟练。就算被值班老师看到了,他们也皆有荆坷“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路人见了,均以为是哪个抢劫团伙集体半夜作案而归。只有四周卖夜宵的小贩见后精神抖擞,热情地招呼我们过去吃夜宵。冬天最令人郁闷的事就是洗澡,经常没有热水,就算有也要排队,那些动作慢的排在后面的同学可有得好受,什么?不清楚?就是不只要等别人打完才能到你,再来热水会有一阵没一阵,洗澡房也因为多人而需要排队,这样一来,洗个澡也要等半个世纪。所以大部分人每逢洗澡,必先祈祷一番,然后眼睛一闭,冲进那刺骨的冷水中,耗尽全身力气大叫一声。凄厉叫声远远飘荡,吓得附近居民区的人还以为发生命案差点拨了110。也有抵抗力强者先吸一口气,恨不得把全身的热气都聚集在一起,酝酿半天方以用手拍拍胸口,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开水,大呼万幸,麻利的搓弄一番后,立刻穿衣服缩入被窝取暖。寄宿最令人难忘的是考前总动员或作业写不完的日子,由于熄灯后仅有厕所供应灯光,于是我们一干人只好顶着异味,占据有利地形开始啃书的啃书,写作业的写作业。结果厕所的异味极大地刺激了我们的记忆力与写作业的速度,为什么?谁不想快点背完或写完走人!像我就是那的常客。不料后来居然对厕所的气味产生了极强的依赖性,坐在教室写作文总觉得不对劲。,而且老是写不出。可是晚上一搬凳子坐在厕所,立马精神抖擞﹑灵感十足,写起作文来下笔如飞,直看得我的舍友大叹“奇哉”故纷纷效仿,结果由于厕所所提供的独特帮助,学校与市里的作文比赛均超常发挥,还得了个一等奖。现在学校的条件好了,搬了新的宿舍,一切焕然一新。虽然那时的生活丰富多彩,但我的胃已经不起折腾。直至现在,见到学校饭堂人山人海,就会怀念起从前的日子。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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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生涯血,汹涌地喷迸而出,溅满了全身,染红了土地;声,悲惨而痛苦并存,震荡了夜空,震撼了人心。不,我不可以有一丝的心软,我是一个杀手,杀人是我的任务。这是我执行的第三次暗杀的指令了,我相信我自己慢慢就会学会了冷酷,无情,即使我有万分的不甘。“做得好,做得好!”头领拍了拍我的肩膀,高声称赞,我强颜倍笑。头领又说:“好好干,将来你的成就一定在我之上。”我唯喏应声。“大家今晚尽管开怀畅饮,不必拘束。”头领又高兴地喊道。我找了个理由,独自一人来到断肠涯上。夜,如此寂静,如此冰寒;风,这般狂野,这般惊魂。独坐青石,观冬夜弯月,沫冰冷之光,心中竞如此的无奈和痛苦,不禁黯然泪下。不,我试去了泪滴,告诉自己要坚强,要学会适应,要学会面对,更要学会放弃。这是我最后一次流眼泪,以后要流的,只可以流血。就这样,我在这枯燥无味的杀手生活中默默地活过了两年,也执行过无数次的杀人计划。血光已不再触动我心,哭声也不会感动我情。是的,我已经变了。头领很高兴,他暗中叫我到密室,指示我在三天内找机会杀了经常和我一起执行暗杀的伙伴――成玉寒。我不解,想要问为什么,但我知道,杀手之路只有执行,没有原因。第二夜,我便约玉寒到断肠涯上,饮酒思旧。自己总觉得这样太拖泥带水,便站起来,把事情坦白说了,然后告诉他,我别无选择。兄弟,对不起,说完拔剑出鞘,直刺其肚。“为什么,为什么不避开。。。。”我扔掉那沾染过无数次鲜血的青龙剑,无比痛悔。好在这一剑并未夺命,玉寒尚能挺住。慌忙给他上了药,包好伤口,来到一家客栈住下,次日便寻问原因。他说:“杀手之命原自如此,既然天要我亡,我又何必挣扎呢?再说你杀了我也可取得头领的胜任,而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解脱?”“是的,这样活着难道不是在延长应得的死亡吗?没有亲情、友情、爱情,这样的生活难道还值得继承吗?”我无以回答。但心里却油然感触,两年来从没有过的。“如果你想继续这种空虚的生活,你现在就可以杀了我了。”“不”我高声喊出。“我们一起走吧,天之涯,海之角,难道会没有你我容身之处。”“我心好乱,让我想想。”“你还是舍不下?”“没有,我想去拜别头领,毕竟这两年来他对我很不错。”“他对你好是因为你有利用的价值,你连这都不懂,你以为他会这样让你走吗?”“我为他做了很多事,我想他会答应的,你在这等我,如果天黑之前我还没回来,那你便先走。”很快我到了逍遥洞。头领马上引我到密室问其情况。我说玉寒已杀,头领大笑道:“好,这次我一定重重赏你。”我低声说道:“头领,我不想再当杀手了,我想浪迹天涯,做一番别的事情。”头领突然沉静下来,但很快又说:“好吧,既然你想离开,我也不便强留,我祝你路上顺风。”我自当感谢,收拾了一些银两和衣裳,拜辞了众人,径到客栈里和玉寒一一述备,随即离开。两人一路谈笑开怀,这是我几年来从来没有过的开心。直到晚上,我们在一间客栈住下。以为从此可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正是:杀手乞有改行日,头领怎生宽容天。楼上楼下,瞬间杀机重重,杀气逼人。我们立即冲出客栈,跃身街上。但见:街巷死静如地狱,杀手冷血如恶鬼。个个黑衣蒙面,手提绝命剑,眼露杀人气。“背叛者杀无赦。“头领无情地喊出。众手下汹涌而上。青龙出鞘,绝命涌至,刀光剑影,血流血溅。“你们不是我的对手,别再做无谓的牺牲了。”我且战且喊。“都退下吧,没用的东西。”头领飞疾而至,拔出玉虎夺命。但见:剑未出鞘寒气生,紫气顿扑青龙眼。龙乞愿甘示弱,青光疾耀天地间。风吹草木生哀声,云盖天地雷光闪。自古风生丛虎,去生丛龙。青龙玉虎既相见,生死之斗已难免。两剑来回相搏,有如猛虎吐气,娇龙喷水。时下两人已皆负重伤。突然头领对玉寒便了一个眼色。正是:人心隔肚怎可测,只恨无眼看错人。说时迟,那时快。剑鞘如蛇凶猛至,耳边顿响风呼声。摧命过肚血自流,心如绞汁痛难鸣。“你....为什么?“叛逆者死,这是杀手的规矩,别怪我,况且我给过你机会,但你不要。”“我懂了,也累了,谢谢你让我明白这一切,我无憾,也不怪你,永别了。”话音未完,身子已跨落大地,思绪至此结束。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