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金机器人1200字以上

淘金机器人

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在地球上的金矿被开采得所剩无几之后,淘金者便将目标锁定了宇宙。 

大淘金的时代来临了!淘金机器人顿时供不应求。 

顾名思义,淘金机器人身上安装着有助于淘金的高科技设备,是淘金者的最佳伴侣,几乎是人手一台。 

僧多粥少,如何能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淘金机器人的素质是重中之重。淘金者对机器人的要求越来越高。 

于是,最新举办的这一届淘金机器人订货会,就吸引了无数有需求的客户。 

订货会展出了A、B、C三个公司的三款淘金机器人代表,分别是:可波特、阿悠悠、吉陶乐。他们将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实力,从而帮助自己的公司成为本届订货会的最大赢家。 

三款造型各异、意气风发的机器人站在台上,台下的众人则议论纷纷,讨论着可波特的眼睛有多大,一看就是找金矿的好手;又或是阿悠悠的机甲有多坚固,再凶险的藏宝地也难不住她…… 

比拼这就开始了。 

按照顺序,先上场的是可波特,他不断眨巴着他那对大得像铜锣的眼睛,东看看,西瞧瞧。 

然后,可波特忽然迈开大步,朝着订货会场之外跑去。人群一片哗然。 

“各位,这说明我们家可波特已经找到黄金了!”A公司老板大声说,“可波特的眼睛里安装了最先进的X光透视装置,不管黄金被藏得再远、再深,都无法逃过他的双眼!” 

淘金者们听了这话,纷纷露出向往而欣喜的神色,不知谁带了个头,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跟着可波特离开了会场。 

可波特来到一处公园里,将双手变形成钻头与铲子,开始一下一下地挖掘起地面来。 

“胡闹!”公园管理人闻声赶来,“这里可是公园,怎么可能埋藏着什么宝贝?!” 

但是可波特用事实对管理人作出了反驳―从深坑里爬出来的他,两根手指间夹着一颗比花生大不了多少的黄色小颗粒。人们看清了,那是一颗金牙! 

可波特用他的电脑扫描这颗金牙,然后把得出的信息以虚拟影像播放给在场的所有人看:在大约一百年前,有一个老人家路过这里,“阿嚏!”他得了很重的感冒,一个大喷嚏之后,嘴里的金牙就不翼而飞了……这颗金牙的黄金纯度高达99%! 

啊,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现这么远的地方、这么深的地底下的一颗这么古老的金牙!可波特的实力之出色真是毋庸置疑。有份目睹的淘金者纷纷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A公司的淘金机器人一下子热销了一千台! 

该轮到B公司的机器人阿悠悠显身手了。 

阿悠悠是个女机器人。女孩子比起男孩子,总是要更加细腻的。 

阿悠悠闭上眼睛,站在风里,用她的身心认真地感受着自然界的讯息。她的举动让现场也情不自禁安静了下来。 

不久,阿悠悠睁开了眼睛,她的脚底忽然开始隆隆喷火,她竟飞了起来! 

“请大家跟上阿悠悠!”B公司的老板手持麦克风呼吁,“你们将看到,跟我们家阿悠悠的淘金敏感度相比,别的机器人都只是一堆破铜烂铁!” 

呵,口气如此之大,热衷淘金的人谁会不感兴趣?每个淘金者纷纷启动自己的装备,顿时飞车、飞碟、飞板纷纷腾空而起,追随阿悠悠而去…… 

阿悠悠来到了一个荒岛上。她蹲在一个草丛里寻找着什么。 

不久阿悠悠直起了身子,她高举起机械胳膊,手心里―什么也没有! 

噢,不,不,当然不是什么也没有,仔细看,她竟然握着一根金发。 

金发有什么稀奇?稀奇就稀奇在,这金发的黄金纯度竟高达99.99%!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阿悠悠跑遍了荒岛,找到了一大束金发。 

阿悠悠用电脑扫描这束金发,让在场人士了解其间的来龙去脉― 

18世纪的大海盗杰克曾经发现一个金矿,他高兴坏了,可是想到无数人会来跟他抢夺这金矿,他又愁坏了。 

后来杰克想了个办法:将金矿熔成金漆,然后用这金漆给自己染发。他就这样有了一头飘逸的金发。虽然有点儿重,但至少人们不容易发现也不容易被抢走啦。 

杰克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年纪渐渐增长后,竟然有了脱发的毛病,那一头闪闪发光的金发逐渐脱落在了风里……直到今天,才又在阿悠悠的手中重聚。 

啊,细如头发丝的黄金都能找到,阿悠悠的细心实在令人震撼!她的人气一下子超越了可波特,本来已经订了A公司机器人的淘金者,纷纷移情别恋选择了阿悠悠! 

“诸位!诸位!”嚷嚷的是C公司的老板,“我承认,A公司与B公司的机器人都十分出色,但还是瞧我们的吧,我们家吉陶乐对黄金的敏感度绝对超越前两位!这么说吧,这个世界上再找不到比吉陶乐对黄金更敏感的机器人啦……” 

海口夸得如此之大,就连可波特与阿悠悠都被吸引了。肉眼与电子眼齐刷刷地盯紧了吉陶乐,就看他要怎么表演。 

C公司的老板启动了吉陶乐。只见吉陶乐像他的两位同行一般,转动着脑袋观察了一下四周,然后开始迈起稳健的步伐,咯噔咯噔地向前走去。 

人们照例跟上,都想知道这个貌不惊人的机器人有什么本事。 

令所有人意外的是,吉陶乐竟然来到了一个图书馆。 

图书馆是需要安静的,所以跟着他进来的人不得不互相做出“嘘”的手势,然后将眼睛牢牢地锁定吉陶乐。 

只见吉陶乐走近一个书架,伸出他的弹簧手,轻而易举地拿下了一本厚厚的书。然后,他用手指轻抚着书上那些优美的句子。 

所有人都很诧异:这个淘金机器人,他在干什么?那本书就是他找到的“金矿”? 

然而更令他们诧异的事情发生了:吉陶乐的眼睛开始飞快地跑起了数字,他正在分析“黄金”的纯度!不止是他,可波特与阿悠悠也盯紧吉陶乐手中的书,同时启动了他们的分析功能…… 

120%!那本书的黄金纯度竟然是这样一个震撼人心的数字!然而那并不是有名的作家写的有名的书呀! 

吉陶乐扫描这本书,让所有人看见,书的作者是怎样字斟句酌、呕心沥血地努力了数年,才总算将它写成…… 

吉陶乐就这样在图书馆里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找出来好多本书,每一本显示的黄金纯度都超过100%。他甚至还抓来一个自愿在图书馆做义工的女孩,当吉陶乐盯紧那女孩的心脏位置时,分析仪器表明女孩有一颗纯度惊人的金子般的心…… 

订货会的比拼结束了。A公司与B公司分别接到了大量的订单,无数的淘金者带着他们,信心十足地奔往宇宙了。 

而吉陶乐呢?这个能够鉴定一本书、一个人、一句话有多少含金量的机器人,尽管他的“淘金标准”并不是淘金者所需要的,却有更多人义无反顾地购买了与他同款的机器人,然后留在了地球上。他们不再热衷于奔赴宇宙,因为他们发现,其实生活的每个角落,都拥有丰厚的藏金。

1200字以上 高二 散文

淡。

写下这个字时,或许我已老了。并非光阴只剩下断壁残垣,而是心,轻得似一剪柳风了,爱不动,恨不动,只余一点禅心,在云水里风淡烟清了。

那么,我与时光两不相欠了吧。时光给我暖,给我痛,我都一一饮下,消得人间一场醉,为的是鲜活地在红尘走一遭,方才罢休。这淡的背后,无不是胭红柳绿的繁华,必得历尽,才能领悟“淡极始觉花更艳”的真知。

作家余华说过,“生活越是平淡,内心越是绚烂”,是啊,也许我们的内心里住着一匹狂妄的野马,任意驰骋东西,领着心踏过一场又一场春秋,即使生活平淡无奇,内心也不致贫瘠。

好友多问我,许久不见你的文字了,甚是想念。我说忙,而后默默地就笑了,连自己也不能说服。总拿烟火说事,是这样吗?

半年之久,不曾真正写过什么了,思想愈加变得僵硬了。平日里的碎语闲言,实算不得文章。我想,大概是我的心事别无居处了。

有时我也会感谢上苍,让我与文字邂逅,在曾经无数个笑泪交织的日夜,我碾尽了一池墨香,诉说衷肠。而如今,我不知为谁而写,也不知写而为甚了。每每等到有所感慨,便会写下当时的心绪,成了文。即便如此,生活中仍有诸多的喜与悲,缤纷多彩,而我的指尖似生了一股清风,一有心事,便缓缓地烟消云散了,不必言说,亦来不及铭记。

我终于成了一个淡然莞尔的女子,多年以前,这正是我的念想。

素。

许多人好奇生活中的我该是什么样子,是否如文字里一般,闲坐庭落,斟一壶茶,望绿荫成风,听岁月过隙?

不,不是的。我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子,早晨匆匆赶去上班,处理工作中的事情,下班回来也会去逛一逛超市,购些生活用品。周末要么美美地睡一觉,听听音乐,看看最近的电影。偶尔也会在雨疏云浓的季节里,兀自惆怅一阵子,不过很快就会过去。多么平常的日子呀!我心素已闲,寻常烟火也能过得有滋有味。

我爱莲,常常以莲自拟。然,莲于我,却是那样可望而不可及。从前,我在大风大浪里,涅槃又重生,那般的轰轰烈烈,是万万比不得的,到如今,我也不敢与莲媲美。只在静静独处时,绕指柔化作满纸的云水禅心,此刻方是莲花光阴。

小禅说:如果在心上种一朵莲花,是可以听得到它成长的声音的。

想必,只有我自己听得到。

有人说,这般淡泊宁静的我宛如一朵莲,字里行间溢满莲花气息。或许,在光阴里我已长成一朵花,一朵与世无争的花,素静,淡香。

有人说,淡是一种成熟。不可置否。

如果你经历过盛大的爱情而后无果地落幕,渐渐地,你也会变得不敢爱了。

如果你经历过那些无谓的争执,和别人因讨厌你而加于你身上的莫须有的罪名,而诋毁你、伤害你,渐渐地,你也会淡然,一笑而过了。

如果你经历过曾说好永远不分离的朋友,有一天也渐次离你远去了,你也会放下执念,只想静静地做自己。

终于懂得,狂欢和爱情只适合安放在文字里,而我们仍须一步一脚印,在烟火中安稳妥当地行走着。

或许有一天,我不再写了,也写不动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

锦。

兴致来了,把闲置在衣柜许久的旗袍拿了出来。尽管已是三伏天,也想过一把穿旗袍的瘾。旗袍上绣着我喜爱的荷花,说不清楚,突然就想穿它了,也许是看到屋外夏花绚烂吧。

见过好友的一句话,“即使爱情没了,也要做一方锦”,感触良久,女人就该是一片锦。不为他人而艳,只为自己美丽。

正如此时我身着旗袍穿行花间,为的是心里的欢喜,哪怕是片刻。别人看来,美不美已不重要。

平日里都是素衣淡颜,不会刻意修饰自己,偶尔也会小资一下,戴上闪亮的首饰,稍稍一挽长发,着一身喜欢的长裙,倒不是出席盛宴,也不与旁人同,只是钻进一朵花里,或是躺在青青草地上,抑或是水边,留下瞬间的剪影,永恒的纪念。就是这么简单,为自己美美的,无关其他。

时光有时是清薄的,不顾你冷,不顾你暖,只管素素然地过,眼睛都不眨一下。然,我们的心里仍需有一份慈悲。

对你善良的人,给予爱与暖的回意;对伤害你的人,原谅,放过自己的心;对天地万物心存感恩,内心便时时盛满温柔,终究善待的是自己。

我爱锦一样的女子,即使走过爱情的迷网,受过生活的疲累,经过伤痛的摧萎,也不放弃快乐的愿想,不失去美丽的希望,谁都有权利美丽,只要你不颓似残花败柳,漠至死水微澜。

目光过处,从不乏一些自命清冷的人。表面上是冷冷寂寂的,对何事何物都不闻不问,即便有人出于关心,也素不回应,一味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与世无争一般。其实,他们的内心是孤独而空虚的。渴望有人来爱,又同样怕付出,渴望知音来和,又怕乱了心智,这类人,我是避而远之的。

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能奢求别人来爱你?自己不快乐,能给旁人带来的,也只有伤悲。

我偏爱优雅,如雪小禅。字是妖的,情是瑟的,但那只限于文字,心仍是明朗净水的。

如赫本,集万千美丽于一身的她,一生命运坎坷,经历失败的婚姻,而在她人生的60多年里,她的每时每刻都是优雅的天使。即使家道落魄,食不果腹,也不放弃锻炼芭蕾,也因此塑造了她极曼妙的身材。即使婚姻失败,也不放弃优雅地活着,创造自己的精彩,晚年也一身优雅的装扮,做公益,似乎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始终那么地高雅。

这一生,能够优雅地老去,该是一件多么优雅的事情啊!

我盼望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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