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慢慢翻阅着作者充满感悟的文字以及那些精心拍摄下来的照片,我们似乎也被带引着进入关于这场旅行的回忆。
“境地”写的是看得见的风景,柬埔寨的落日红得会掉下眼泪,圣特里尼的恍若天堂的蓝白颜色,斯里兰卡的仙境之地,巴伦西亚的法雅节的焚城热情,这些别样风情,带来的是厚重质地的震撼,只有真正的触摸,才知道那份真实的存在感,打造属于自己的旅游节目,节奏路线完全由你定。
“浮生”写的是邂逅的人,如同在风中抖落的秋叶般的人事,旅途不仅仅是到陌生的地方,还要遇见陌生的人,看着他们的说话,才发现我们长时间在一个呆腻的地方,自己渐渐变得像一个口语笨拙的儿童,因为心灵早已积尘。在人群中,你才能回归,找到那个迷失的自己。
“絮语”说的是专属的瞬间,点也踩了,人也见了,自己也不一样了,多了些想法,有了想诉说的欲望,所有的感触多来自于那颗行走的心灵。在旅途遇见的一些事,让我们能够有更多的关注点,才会多了份思考。
世界上有很多的风景,我们来不及去欣赏,所以我们看自己最喜欢的,得到也是最喜欢的感悟。同时旅行也是一段冒险的过程,去一个你之前没有踏足的未知的地方,你不知道等待你的是什么,那是一份多大的勇气。不同的人在同一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经历,那是一件私密的事情。因为旅行,是一个人的时间。而我们所做的是保存这份自己的珍贵时光回忆,偶尔去翻一下那些片段。
有的人以为最好的旅行是抵达终点,以为到达目的地就表示旅行结束,却不知最好的旅行是启程出发,在旅途,最好的时光,在路上。如果你只顾着奔向旅行地,却忘记身边的风景,那是一大损失。而你的回程,又是另一种旅行,如果你有兴致,当你经过同样的地方,又会得到不一样的感触。希望不要忽略归路。
当然每一段旅途,最终目标,不是看了多少的风景,而是认清和获取一个全新的自己,这才是旅行的意义。
现时忙碌的我们,总以时间不及,时间不够的借口,来告诉自己,旅行是一个不可能任务,其实我们的灵魂长期患着拖延症,等到暮年老矣或者身体倦惫,惊觉还未出行,不如现在,就在路上。
假如不能旅行,那就读书吧。身体与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
我们走得太远了
小的时候我喜欢游乐场,不喜欢看风景。
小的时候我觉得闲适的生活不适合我,我总是故作理智地鄙视那些关于风景的浪漫幻想。在做梦的年代,看那些浪漫的风景画,林中小屋,雪中炉火,我想,这有什么意思,以后我肯定是穿梭在高楼大厦中间,看尽灯红酒绿。
我一直是穿梭在高楼大厦中间,从没有离开过。那里每座房子里都有火,从来都不需要火种。
只是,“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亮,那样的火又怎么能趟人的心和眼睛明亮呢。”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风景。不是所谓普罗旺斯那种小资的风景,也不是丽江的;只是真正的风景,最原始的,最自然的。
但是,我知道,我就会像依莲娜一样,在外面向往山里的清新,回到山里待不了两个月又会觉得这里连个电话都没有实在无法忍受。
虽然从未体验,却感觉真实。迟子建没有刻意的维护山林的纯净,她知道他们抵挡不住。不完美才是真实,如果说依莲娜一辈子热爱着山林,回来了就再不愿出去,或许反倒矫情了,也不会让我有那样的共鸣。
曾经读过迟子建的《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那样深刻的痛,写在纸上却像是飘着的。
而这本书不是,淡淡的叙述,却是深刻的印记。或许,越想表达,反而会越无力。走过去了,心淡了,留下的沧桑,才最有力。
这是一本更温情的《活着》,这是一本更纯净的《尘埃落定》。
编年体般的叙述,总是充满了死亡。余华冷静地表现中国草根的隐忍;迟子建温柔地描绘一个民族的柔情。不仅仅是人与人的柔情,还有人和自然的。
跨越一个世纪的鄂温克历史,是我们这个民族历史的旁观者。偶尔参与,却总像是过客。被日本人拉去操练,帮抗日联军打日本鬼子,给下放来的知识分子当向导,甚至帮助那些来砍伐森林过的工人。那里有过他们的身影,但是然后也就算了。没有那些旗帜鲜明的斗争,日本鬼子在那里也并不一定是一幅凶狠丑恶的嘴脸;也没有过立场坚定的争论,电影放映员说以前那些好看的电影是“毒草”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不能理解的玩笑——电影又不是吃的,为什么是“草”——与世无争的历史,更显得纯净。
或许没有尘世复杂的经历,反倒造就的精神的丰富。他们有歌声,有舞蹈,他们在岩石上作画,他们把蓝天白云山林河流都当成艺术品,他们用羽毛制作衣裙,用桦树皮制造花瓶。
瓦罗加轻轻拍着她唱着:夜晚的小鸟要归林。她湿了眼眶。
她看着带走孙子的河水,被阳光染成青蓝色和乳黄色,就像多年后她见到的两色的布匹。
“我郁闷了,就去风中站上一刻,它会吹散我心底的愁云;我心烦了,就到河畔去听听流水的声音,它们会立刻给我带来安宁的心境。”
我突然想起《维特》里,夏绿蒂站在窗前看一场大雨,还有雨后清新的空气、嫩绿的草地、绚烂的彩虹而忍不住激动地哭泣。
而这种对自然的感情和敬畏,我们却再也没有。
政府对鄂温克人说,你们下山定居,让驯鹿不再啃苔藓,是对环境的保护。
鄂温克人不明白,比起伐木工人,难道是他们更破坏坏境?
一切都变得很功利。从基调开始。连宣传保护环境,最终也是要为了人类自己。然后,看似风光的灯红酒绿下面,便是无法吞噬的空虚。
林达的文章里,说过他们社区的“蛇节”。很多人在家养蛇当宠物,到了那天就要拿出来展览给大家看;孩子们在这里遇到蛇,不会惊叫,也不会乱棒打死,而是按照学校里老师教的方法把蛇移到安全的树林里去;朋友们在一起干活的时候,会时常捉只虫子放在手心神秘兮兮滴给大家看,然后异口同声地赞叹它的美丽可爱。
林达说:“这种教育和风气超越了人类保护自然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样功利的宣教。那种宣教似乎使人觉得人类是超越自然的一种特殊力量,为了自己可以“征服自然”,也同样是为了自己才需要“保护自然”。但是,美国对学生环境意识的培养方式是动之于情,使他们对动物和自然界产生很深的感情,使他们增强“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这样的概念。这样的教育已经持之以恒很长时间了,因此非常有效。这使得新一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根本就否认人类对于自然所具有的这种为所欲为的征服权利。”
林达的书真的让我思考到很多曾经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虽然思考的结果也不一定会更正确,但思考了总比什么都不去想要好。虽然我如果看到蛇一定还是会吓得跳起来,我也绝不会捉小虫子来展览,甚至我也并不真的能适应我向往的那种“自然生活”;而我只是觉得,或许应该去想想,我们是不是已经走得太远了,离我们本该归属的所谓自然。
离开了额尔古纳河右岸,那些驯鹿如何生存,那些歌声如何延续,那些舞蹈如何传承。
离开了额尔古纳河右岸,一种精神,一种安宁,不再存在。
迟子建的字,在又一个历史的消亡前,至少,让人感到片刻沉醉的宁静。或许,如果这样的力量足够多了,历史便也有了转向的推动力。
初一:冬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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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人生是一场旅行:从出生开始到生命结束。无论何时何地,我们是这场旅行中的游客;无论何时何地,我们又是这场旅行中的某道风景线。无容置疑的是不论起点,又或是终点,真正的精彩将会在路途之上得以显现。起点之时尚未领悟;终点之时唯有遗憾。两相比较下来,我们其实会把那沿途走来的过程归结为最精彩的过程。因为那里有你我的欢笑;因为那里有你我的感触;因为那里有你我瞬间领略的唯美——这就是人生。作为一名深有感触最好的时光在路上的作家郭子鹰,他便是勇敢地以实际行动,用他的双眼,用他的敏锐思维,用他的真情实感,用他的摄像机记录下了一部相约在路上的佳作《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乍看此书,你我的感觉也许尚且停留在旅行的讯息之上;深入阅读此书,你我的感觉也许会随着作者的引导逐步飞升至人生的探索与专研。这如此书的副标题锁住:归期未定的视觉旅行和21段藏于旅途的灵魂悟语。人世间还有什么会比这样通过视觉触动激发的灵魂感悟深入人心呢?底蕴深厚,能力十足的郭子鹰透析于人生地写下了如此耐人寻味的精辟言语。凡夫俗子。向往真实突破的你我读着《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更是感触到人生点拨。事实上,这本书的编排首先让我非常生有感触。序言之上一目了然地告诉着人们旅行的意义。尽管以往我也每年会有旅游的机会,但是我又何尝会有如此的震撼呢?以前是为游而游;此次是看了书后为心而游。心情不同,感觉不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更是领悟到了以往或许只是埋藏于心却并无法真正透彻地明白的旅游心境。通过《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这本书,我却不期然地触及到了以往无法言表的感觉。其次,书中非常独特地将景和事分成两部分进行表述。文字下的每个景点是如此生动地印入读者的眼帘, 类似于嘈杂世界的静音键{缅甸,蒲甘};谁不暗恋桃花源{印度,喀拉拉};爱丽丝的另一处仙境{斯里兰卡等等。虽然这仅仅是一些地名,在文字的表达中它们被赋予了生命;虽然这仅仅是作者曾经走访地景点胜地,在作者的描绘下你我恰似身临其境。在随后的部分,我们还可以读到浮生部分。这中间便是有关于事的讲解。让我们看到了国外的风土人情,让我们欣赏到了地球另外一端部一样的感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中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沦陷。事实上,本书的一大特点就是由景及事,由事及人,由人及人生。书中其实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经典人生哲理。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 旅行的过程中,你我在感知着人生;旅行的过程中,你我欣赏着人生的美妙之处。一路走来,我们历经风风雨雨;一路走来,我们感知着人生的触动。暮然回首之时,我们不仅欣赏到了路途之上的美妙风光,我们更体味着人生的潜在魅力。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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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在旅游越来越成为时尚,旅游攻略书籍充斥书市的今天,能读到旅行中关于灵魂思考的书是可遇不可求的,郭子鹰的《最好的时光 在路上》就是这样一本值得用心品读的书。这本书用文字、图片记录了作者走过的一些地方,柬埔寨、印度、日本、希腊……没有炫耀,没有夸张,没有大谈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老文化、别致风景,而是从一些小事切入,从一个小侧面,把自己对旅行地的私密的真实感受,娓娓道来,读来亲切感人。书的封面是一望无际的金黄色土路上,奔走着化缘归来的几个小和尚,他们身着大红僧袍,很年幼,“像五线谱纸上零落的音符,随着笑语声渐远,慢慢消失在夕阳落下的方向”,画面唯美,充满了跃动的质感,诠释着在路上的美好时光,给人不可名状的力量与感动,而这样的图片和文字,在书中俯拾皆是。旅行中,最打动人的往往就是细节,是那些突如其来的瞬间的感动,出人意料,又似乎在情理之中。曾担任国内知名旅行杂志采编主任的经历,和旅行作家、自由摄影师的身份,让郭子鹰的旅行与众不同,他认为:“旅行的美好,丰盈如桃林风卷过花瓣雨,无可尽数,最玄妙的莫过于每个人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罗马和巴黎”,在他心中,坚守着“只有你看见的世界,才是对你有意义的存在”的信条。作为一个旅行者,每到一地,他最喜欢去的不是那些著名的景点,而是世界各个角落的菜市场,那是他心中最真切地流淌着温存着的角落,充满了俗世的温暖和烟火气息。他甚至在凌晨五点,在空荡荡的意大利小车站,去喂一只流浪猫,给它按摩,这是他平时没有做过的,或者没有时间去做的事,而在旅行中却做了。最使我难忘的那幅照片,是作者在英国剑桥拍摄的,画面上,一位中年男子蹲下来,与一个红衣女孩热烈相拥,从他满是笑容的脸上,我们读到了温馨和幸福。不取决于摄影技术的高超,而是作者内心悲天悯人情怀的写照,读后让人内心一热,充满温情。真正的旅行不是为了去证明自己的伟大或者出众,不是为了能有更多的谈资去夸耀,只是为了明了自己的渺小,找寻自己的位置,感恩能活着的幸运,消磨自己的不知足。这本书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红彤彤会让人掉泪的柬埔寨的落日,希腊恍若天堂的蓝白颜色,巴伦西亚法雅节的焚城热情,作者还以非常独特的视角,带给我们很多单纯的感动,他让我们认识了在吴哥窟“笑得相当开心”、工作一丝不苟的卖彩虹丝巾的小女孩,穿着千疮百孔、上写“生活是一场旅行,而不是一个目的地”文化衫、画沙画的X先生,穿着不合体军装、年轻斯文、有些羞涩的以色列女兵……让我们的心灵安静,让我们懂得“旅途中遇到的人们,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旅行使我们意识到,自己平素活得是那样不完整。“最美的自己在远方——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总有一天,你会在不经意之间,遇见那个你最想成为的自己。那个你,卸下了在都市丛林里背负的重重铠甲,活力蓬勃,宛若新生。”这充满哲思的语言的背后是心灵的睿智,与其说这本书是旅游畅销书,不如说它是一部直指心灵的书,是一部养心的书,是“嘈杂世界的静音键”。旅行就是去寻找心灵的净土,当你面对陌生的一切时,你的伪装不在了,你会感到灵魂在此歇息,万里不遥。旅行就像生命中的一扇明亮的窗,可以给身体换气,给被都市生活枯萎的心灵以抚慰。在这个过分追求物质生活的时代,会使人的精神生活很贫乏,奢谈灵魂似乎是不入流的,还好,有郭子鹰的书,让我们清醒,懂得“一个人的财富不是指你有没有财产,而是指你有没有灵魂。”我们“何其幸运,邂逅此君。”旅行从来都是一件正经事,不是单纯的游山玩水,一个人对旅行的态度,折射出了他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态度。一个懂得旅行的人,必定是懂得人生的智者。如果说我们还有灵魂的话,那么旅行就是给灵魂补给的加油站;如果说灵魂是有长度的话,那么旅行就是用脚去丈量它的过程,就是让灵魂自由伸展,皈依本真的清洁之旅。旅行的意义不仅仅是让我们身体走出去,更是让我们彻底回归本真的自己。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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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常常看到有人说,旅行的意义是逃离,逃离的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段记忆。但是我觉得,旅行的意义是找寻,找寻的不是别人,而是遗失的自己。所以当看作者到说:“旅行,修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像内心深处的远游。”特别有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旅行和阅读,是自己最大的两个爱好。这一年也读了很多关于旅行的书籍,但是真正被感动和喜欢的其实很少,似乎在托尼?惠勒夫妇的《当我们旅行》和菊开那夜的《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旅行书了。然而在这个岁末,当这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拿在手,翻开书看到那些照片,一下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再去读那些文字,心底只有一个声音:这就是我要的旅行书。它不是指南,更不是攻略,只是一个旅行者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下的最真实的心情。我一直坚持,阅读是件很私人的事,全凭个人的感觉和喜好。而对于一个喜欢旅行的人来说,选择旅行书籍一定更为挑剔,因为更加讲究一种“共鸣”。世上那么那么多人在旅行,又有那么多人把自己的旅行经历写成书,可是却只有那么几个人是真正打动你的,因为只有他们跟你处于同一“频率”。一张照片,一行文字,一声抱怨……都能让你感觉,你们是相似的旅人。郭子鹰作为自由摄影师,摄影的功力自然毋容置疑,书中的每一张照片几乎都可以做成明信片(随书附赠的明信片就是其中的一张照片)。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文字功底,可能是看了太多流水账般的游记,所以读到这些文字真的让我眼前一亮,就如作者的取景一样,独特而有韵味。这本书深得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作者对旅行目的地的选取。从蒲甘到吴哥,从喀拉拉到斯里兰卡,去土耳其坐热球,到东京赏彼岸花,去巴伦西亚参加法雅节,到意大利观活火山……每一段路,都是不走寻常路的旅程;每一个故事,是最平常的凡人凡事。每次旅行归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我们是为了某处的景而出发的,可是最后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往往是这一路上遇到的人。那些旅行途中遇到的陌生人,不经意间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因为那些人,改变了我们对一个地方的印象。作者在这本书里用了最多笔墨书写的,也都是旅途中的人。正如他说的,旅途中遇到的人,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我常常说,旅行是会上瘾的。或许是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一个人的旅程虽然孤独,却也是最能发现自我的旅程。所以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话:“好的旅行应该是孤独的,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更远的远方,也向自己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个未知的地方,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在路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那些平时生活里被我们忽视了的,遗忘了的,都慢慢浮现出来,坐在路边的咖啡馆悠悠地喝一杯咖啡,路人就是最好的风景,这样的幸福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才能体会。看到的那些景,遇到的那些人,做过的那些事,都是为我们遇到那个最好的自己做的准备。如果你觉得累了,倦了,烦了,乏了,那么就上路吧。那个更好的自己,就在某处等着你。 常常看到有人说,旅行的意义是逃离,逃离的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段记忆。但是我觉得,旅行的意义是找寻,找寻的不是别人,而是遗失的自己。所以当看作者到说:“旅行,修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像内心深处的远游。”特别有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旅行和阅读,是自己最大的两个爱好。这一年也读了很多关于旅行的书籍,但是真正被感动和喜欢的其实很少,似乎在托尼?惠勒夫妇的《当我们旅行》和菊开那夜的《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旅行书了。然而在这个岁末,当这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拿在手,翻开书看到那些照片,一下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再去读那些文字,心底只有一个声音:这就是我要的旅行书。它不是指南,更不是攻略,只是一个旅行者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下的最真实的心情。我一直坚持,阅读是件很私人的事,全凭个人的感觉和喜好。而对于一个喜欢旅行的人来说,选择旅行书籍一定更为挑剔,因为更加讲究一种“共鸣”。世上那么那么多人在旅行,又有那么多人把自己的旅行经历写成书,可是却只有那么几个人是真正打动你的,因为只有他们跟你处于同一“频率”。一张照片,一行文字,一声抱怨……都能让你感觉,你们是相似的旅人。郭子鹰作为自由摄影师,摄影的功力自然毋容置疑,书中的每一张照片几乎都可以做成明信片(随书附赠的明信片就是其中的一张照片)。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文字功底,可能是看了太多流水账般的游记,所以读到这些文字真的让我眼前一亮,就如作者的取景一样,独特而有韵味。这本书深得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作者对旅行目的地的选取。从蒲甘到吴哥,从喀拉拉到斯里兰卡,去土耳其坐热球,到东京赏彼岸花,去巴伦西亚参加法雅节,到意大利观活火山……每一段路,都是不走寻常路的旅程;每一个故事,是最平常的凡人凡事。每次旅行归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我们是为了某处的景而出发的,可是最后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往往是这一路上遇到的人。那些旅行途中遇到的陌生人,不经意间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因为那些人,改变了我们对一个地方的印象。作者在这本书里用了最多笔墨书写的,也都是旅途中的人。正如他说的,旅途中遇到的人,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我常常说,旅行是会上瘾的。或许是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一个人的旅程虽然孤独,却也是最能发现自我的旅程。所以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话:“好的旅行应该是孤独的,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更远的远方,也向自己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个未知的地方,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在路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那些平时生活里被我们忽视了的,遗忘了的,都慢慢浮现出来,坐在路边的咖啡馆悠悠地喝一杯咖啡,路人就是最好的风景,这样的幸福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才能体会。看到的那些景,遇到的那些人,做过的那些事,都是为我们遇到那个最好的自己做的准备。如果你觉得累了,倦了,烦了,乏了,那么就上路吧。那个更好的自己,就在某处等着你。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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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在路上蓝色的天空上嵌着一轮金光灿烂的太阳,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暖遍了我的全身,暖透了我的心扉。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在寒冷的冬天里,往往会更加珍惜温暖的天气。走进书店,低头挑书。不知不觉,身边多了一个人。我没和你说话,只是看了你一眼,便回过头去。我能感觉到你一直看着我,时间好像冻结了一样,我偏过头,望着你那双充满疑惑又略带惊讶的眼睛。霎时间,你的眼睛仿佛突然有了神,像一轮火红的太阳,从山间蹦出来。我们两人随即相视一笑,嘿,老同学,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个关心我的小女孩。小学时,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傍晚,太阳渐渐的躲在教学楼的后面,落日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天空。我站在校门口,看着同学们一个个离开,使劲盯着接送点的家长们,妈妈还没来。每次你看见我,都会走向前去,陪着我。红光映在你的笑脸上,你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和我说说笑笑,却不离不弃。这幅画面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现在,站在我面前的你见了我就不停地问关于我的事,你还是那么关心我。你,还是那个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天空像被清水洗过一样,明亮而又湛蓝。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把金黄色的光洒向大地。期中考试后,把所有的书全背回学校,书包被装的满满当当。我背了两个书包,才把书勉强装上。慢慢地走进校门,实在撑不住了,便放下书包直直腰。你看见了就走上前去背起了一个书包。虽然你的书也有很多,但是你还是帮我背了书包。我们一路上拉拉扯扯,走进了教室。现在,我问你的问题你立马回答,我请求你的事你立刻答应,你还是那么乐于助人。毕业那天,我们举行了毕业典礼,我们还一起表演了节目,我们曾经一起做了那么多事,最终还是分开了。那天下午,微风抚摸着你我的脸,我们紧紧的拉着手,直到走到校门口,最终,我们含着泪,随着优美的音乐声分开了。你给我填的同学录,我一直保存着,每当我翻出来看的时候,都会笑上很久。我们一起学习,一起互帮互助,一起牵着手上厕所的时光,是我们成长路上最美好的回忆。时光,如流水,从指缝间匆匆淌过,记忆中曾经的那些沧海桑田,渐渐地淡去了,但是,你与我之间一幅幅美轮美奂的画面,永远珍藏于我的心底,不可磨灭。暖风轻轻地吹进我的心田,我们一起坐在座位上,细细品味那美好的时光……最美的时光在路上,最好的我们在远方。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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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想着这十三年来度过的最好的时光在哪,心底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声音却坚定的告诉我,是在东外。是啊,在东外,最好的时光。东山外国语学校,七个字组成了那道最美的风景线。是一树繁花的丹桂,是错落别致的教学楼,还是你我真挚的笑颜?这都是我心中最美不过的画面,只因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多少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从东外那熟悉的大门踏进,远远便望见尽忠职守的值日生已早早地开始忙碌,三五成群的学生欢笑着在校园里穿行。总喜欢驻足于那屏巨大的金箔画前,细致地追随着那上面蜿蜒曲折的纹路,侧耳聆听枝头的鸟儿和着琅琅的读书声婉转地鸣唱。多少个课堂上,那一张张稚嫩的面庞,写满了认真。总是有那么几个积极的学生,手举得高高的,期盼着回答老师的问题。下课了,伸个大大的懒腰,是出去走走,嗅嗅那一簇簇含苞待放的芳樱,还是继续完成今天的作业?多少个午后,一边利用这宝贵的时间攻克题目,一边听着广播里悠闲的音乐,一心二用可还是相辅相成。晚自习了,好安静!只听见窸窸窣窣笔尖儿的的沙沙声和翻书页的哗哗声。偶尔抬头望望窗外,教室里被窗格分隔成一块一块的莘莘灯光已渐渐融入了那轮千里共婵娟的明月。多少次在偌大的食堂里,焦急地排着最长的队伍,不停地跺脚却还是心甘情愿地等待,只为买到一份心仪的美食。嘴上嘟囔着东外的菜真是难吃,但还是风卷残云般的将盘里的饭菜吃得一干二净,然后乖乖端起盘子收拾干净。多少次在操场上,一圈一圈驴拉磨般跑步,喘着粗气,嘴上还不停地逞能;满头大汗地垫着排球,无奈不听使唤,乱蹦乱跳;要死要活地跳绳、做广播操;一遍又一遍地练着疯狂的啦啦操……多少回的课外活动,在雏燕文学社上细细回味如涓涓溪流的古诗文;在跳绳队跳得大汗淋漓只为练好一个动作,早日赶上技艺高超的学姐们;在合唱团一遍一遍唱的喉咙嘶哑,只是想在合唱比赛中再创辉煌,夺得冠军……那真是多么好的时光啊!在东外的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多少美好的事情:军训时候得了第一名,我们那么开心,觉得晒黑了那也是值得的;年级英语歌唱比赛,我踌躇满志地报了名,谁知只因我的疏忽致使我们班没有拿到好名次,我还为此偷偷伤心自责了许久;全校国歌校歌合唱比赛,全班团结一心,力争唱出最美、最雄壮、最特别的声音,夺得了二等奖;英语情景剧,美诗文朗诵比赛,班里的参赛者挤出空闲的时间排练,精心准备,赢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东外达人秀的大舞台,五个各有特点的同学模仿小品《五官争功》,惟妙惟肖,代表班级出战,争得银桂奖;大考班级夺得了年级第一,月评获得了“模范班级”,我们都是那么欣喜若狂!那么多那么多的美好回忆,让我深深爱上了东外这个美好的地方,爱上了她的丹桂飘香,爱上了她的落英缤纷,爱上了她的书香四溢,爱上了她的每一寸土地,爱上了她的,十年辉煌!想着十三年来度过的最好的时光,那就是在东外。最好的时光,最美的,东外。10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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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最好的时光它像首诗,字里行间透着青涩与欢乐;它像团火,燃尽了年少的无知与稚嫩;它像朵花,欲向世界展现独舞的风姿,它虽短暂,但却是人生最好的时光。坐在教室,静静的看着上下翻飞的白衬衫与同样洁白的试卷交织在一起,阳光切割的窗棂下的文字幻想斑驳又温暖,周围的那些年轻的面孔,此刻奋笔疾书的样子仿佛在说“要赶快做!”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地流去啊。忙碌与悠闲,汗水与笑脸重合,这才是青春。作为青春的代言人,我们正拥有着青春,拥有着这最好的时光。拥有并不代表着永恒,泰戈尔曾经说过:“当错过太阳时,你在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月亮,星星。”或许你还沉浸在虚拟世界中在网吧,游戏厅里恣意释放,全身心投入那一堆数据中,无意于书本,此时的你大概是快乐的吧,可你曾想过吗?你的青春正一点一点消磨而你却无所事事。青春是美丽的,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青春也是短暂的。青春需要珍惜,莫要到了最后才后悔不已,感叹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难道你还想就这么浑浑噩噩下去吗?不!青春只有一次,美丽的年华我们错不起,在这美好的时光里,我们要无愧于心,要让青春无悔!朋友啊,你可还记得那些火红色的青春?我们的先烈在他们最美好的年华,为了祖国,以生命为代价而去拼搏,去奋斗,用鲜血点缀了他们独一无二的青春。他们后悔过吗?不,他们因拥有这火红色的青春而骄傲,他们无悔!而我们,只是在幸福时代接过这一代的任务,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罢了,又有什么理由可以蹉跎岁月呢?让我们好好的把握住青春,学那傲霜斗雪的寒梅去凌冰盛放,学那直击长空的雄鹰去博击八方的风雨,只有如此才能在你的青春史上谱下无怨无悔的一页。6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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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路上的时光可否知道,我为时光画了张像,就取名为————成长路上。————题记渲染。渲染的笔法,最能描绘那些纯粹而轻柔的时光,就像幼时。那时的路,就像是种着花草的公园石子路,芬芳而馥郁,仰望天空,是广阔而清澈的蓝色。那时,最爱折纸飞机,洁白的纸,几条简单的折痕,便能让它在天空中飞翔,多么神奇!兴奋之余,却一不小心扑在土里,飞机碎了,好不容易揉开,上面的土渣,就你那时的时光,渲染于干净的白色之上。水彩。水彩的色泽鲜艳,绘画效果极佳,却难以把握。就你童年的时光,总有许多瑕疵。但是,那些瑕疵,就像是青石上金色的斑点,更为青石增添了几分光彩,而那时的童年时光,是那样天真。是淘气吗?尽在那干干净净的书本上乱涂乱抹。我想,那些时光,就和校园里的瓷砖一样,艳丽着,却多了些条条框框。素描。或灰或黑的素描线条,交错,重叠。线条张扬,却还是缺了色彩,但多了的,却是真实。现在的时光,就是柏油路上的影子,分不出色彩的斑斓。那些纷杂花朵,在我们拾起的瞬间,是放飞,还是揉碎?青春的时光,却是有许多色彩,但之于我们,便是素描着那衬布上的静物,多明艳,最终记为黑白,框于素描。成长路上,时光亦转。本来,时光不该被白纸静止的,可是那些时光,不过是由无数静止的画面拼凑而成,像路,由一个又一个脚步印下,才会成长。成长路上的时光,静静地流淌。时光流淌,我们依旧成长。5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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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拿起这本书,完全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两个关键词美国、路上。单是在路上三个字,已足以让我的神经兴奋,然而最终让我决定走进图书馆、径直走向它的重要原因是第一个关键词美国,是的,它可是介绍有关美国的旅行之路,对我来说的一片广袤而陌生又充满憧憬的世界,然而与其说这是一本旅行记倒不如说它其实是一群离经叛逆的青年心路的游历经历,对于它的阅览使我对老美的社会和美国风情有了更详尽的了解而这样奇异的人物和经历只有在一个以自由牛仔、拓荒精神肆意迸发著称的土壤才能发生。时经两个多月的断续阅读,在这段花费近四百页纸张的旅行长卷中我没有看到心心念念的美国景点与风情的笔墨点涂,没有看到总统山的介绍、没有看到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风景描绘、也没有看到传说中绚丽多彩的时代广场。。。我对美国是无知的,仿佛只能说出这般,所以我想借助一本书的指引,在无法出发前往的情况下借助一种捷径去探寻。旅途终于在两个多月后的一天结束,我想说的正如你所想象到的,我没有得尝所愿,但却奇迹般的把这本既没有波澜起伏情节、也没有动人心魄故事的旅途走完了。。与其说是故事本身之力倒不如说是对写作者的一种敬意与好奇牵引我一路将他的故事看完。如果一个人的一生只与吸毒、酗酒相联,我不会对他的故事有任何感冒,即使他生命的纬度只有短暂的47年。也许注定他是为时代而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以及与卡萨迪路上的经历,一切都是为了一本小说的成就,一切都将成为他只花了三星期就挥笔而就的小说素材真是一本奇特的小说,一群奇怪的美国叛逆青年,东奔西走,来来回回,一开始我无法理解这样循环往复的旅行到底有什么意义,没有环游世界的抱负,东西交替,只是为了让生活经常换水,不满于一成不变的死气沉沉的生活,只为一种救赎吧,正是这种行驶在路上不断持续进行的旅行使凯鲁亚克终于没有将自己的生命全部投放在毒品与酒精的海洋中,相反在穿越海岸线的过程中,他获得了无穷的想象与创作的激情,也许那由他自己制作的一百二十英尺长的稿纸里面亦有可卡因与大麻的功劳,但是对自我对文学的表达的强烈愿望终于使他一脚踩上时代的列车,并终成一代文学弄的潮儿,引领了他的那个时代的独特文风。以今天的角度来看,作者和他的朋友们的生活是不可思议的,他们这群垮掉的一代人的作法也是专于利已、而很少为他人考虑的异族代表。但是,难道他们那种自由自在,一心奔向内心与真我的精神勇气不堪赞扬与肯定吗?所以本着同样的精神追求与向往,我参与了他们自我标榜的仪式的整个行程。而我从这个坏孩子身上所获得的收获亦是巨大的,我的巨大收获就是,只要对自己的生命有足够的挥霍勇气,是可以底气十足的带着一支只属于自己的文学之笔在浩瀚的文学海洋开拓自己的一片天地。历久弥新,他成功了,在告别他的时代很久之后留下一条持续长久的耀眼印痕,在美国文学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它远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想象的状态,一种醒悟的感觉凯鲁亚克的小说提供了同两个伟大的美国勇气教师萨尔.帕拉迪斯和迪安.莫里亚蒂一起上路漫游的机会也许他们是部落里硕果仅存的两位了。即便生命短暂、人生无常,那又怎样?重要的是我们在追逐的路上,在通往自由的罗马大道上,而在路上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在旅行的终点处满载而归,花篮里装满盛开的玫瑰花。。谨以此文再次献给追求自由、终随自由而去的先导杰克.凯鲁亚克牛仔!1200字以上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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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读后感前些日子疫情期间在家休息时,偶然在网上看到了《在路上》的书评,便直接买了看看。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萨尔与他的朋友的生活琐碎和多次通过不同方式游经美国,甚至到达墨西哥的故事。作者乔治凯鲁亚克作为“垮掉的一代”的命名者,生动形象地刻画出这代人的生活--贫穷的生活与经常换的底层工作,不断地酒吧买醉、欣赏爵士乐与吸引女孩,搭车到途径美国各地去旅行,整日整夜地交谈或读书。这种贫穷的生活却显现出其独有的色彩与生命力,让人突然觉得有钱并不是唯一的选择,起码不是唯一会快乐的选择。作为描写了这么一群"垮掉“人群的书,当然也有不少质疑与批评,认为他们在做的不过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在这些人眼里,也许通过持续地努力获得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过上积极向上的人生才是梦想,但是我觉得这两种方式并不冲突,一种是努力过上美好的生活,一种是已经生活在其中,生命的意义难以追寻,那么只要能快快乐乐地每一天,沉迷在”奶头乐“与酒精当中又有什么不好呢?不去批判别人生活的方式与意义,而应自己想想自己应该追求的生活,是坚持隐忍成功的成就感,还是眼下的快乐。书中的他们能打破现实中种种默认的规则与枷锁,也有仿佛燃烧不尽的热情与能量。我也希望可以拥有这种热情与能量,可以如迪恩一样保持兴奋,即使暂时撇开理智,想象一下,任何发生的事情都能令他兴奋与有所感悟,这是多么美妙的能力。但他们也并不是幸福的,周围的一切都在迅速的迸离解析,贫穷的阴霾也持续笼罩,生活的大厦在不断坍塌,就如逐渐消亡的爵士乐,生活的枯燥乏味也在逐渐吞噬着内心的火热。但他们却依然持续燃烧,尽管生活有不断的悲剧,他们还是能”用缠满绷带的大拇指举一个鼓励的动作“,这种顽强的生命力与活力是我毕生的追求。这本书让我见识到生活的另一种选择,他们的精神也将让我一直铭记与追求。7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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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所有美好的时光都不会消失,美丽的照片并没有融化,因为,只要你愿意,我就会用我的笔,永远为你留住失落的梦境,为你留住这世界。——题记闲来无事,捧起了《少年周小舟的月亮》。我读得很入迷,便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小蝶转到妈妈任校长的中学,她一直感到有一个男生在默默地注视着她,却不知道是谁。外表沉默的小蝶,内心却充满了奇思妙想。她把这些幻想写下来,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这个秘密,她就编了一套密码来写日记,取名为"珍珠集“。有一天,她突然发现有人破译了密码,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与她交流,勾勒出小蝶心中的那个世界。这个男孩竟是一个被全校公认为“小混混”的周小舟,但接近对方后,感受到了同一个世界的梦想……赵菱说:“少年时代,我拥有过很多真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人生中的黄金岁月,很多动人的故事想一想就令我热泪盈眶。从那时起,我就告诉自己,有一天我要用我的笔,留住那段蜂蜜般清澈纯美的少年时光。”这本书把最美好的友谊表达得淋漓尽致,看着看着,我仿佛也走进了书中的那个世界。虽然周小舟不被别人喜欢,但他描绘的那个世界却是令人向往的,他和小蝶之间的友谊也是令人羡慕的!读完这本书,你就会发现:那些最好的时光,永远都不会消失。不管你正在经历青春,还是曾经经历过青春,读着她的小说,所有记忆都将被一一唤醒,所有情感都将一一复苏,有欢笑,有泪水,有疼痛,有抚慰,那都是最真实的青春滋味。青春就像一次蜕变,在蜕变之后,我们将会更美丽,更成熟!初一:吴星雨5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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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3)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1200字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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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读后感在五一长假里,我看了《最美的时光》这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其中,有一篇叫《诚实是金》的文章令我记忆深刻。作者讲述了一次把妈妈的润肤露打破了,他向妈妈撒谎,说是小猫弄的;把同学的书碰落地上说不是自己弄的。作者做了一些错事,却没有承认,撒了谎。《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的诚实善良、勇于承担责任,当犯下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的表现给他了很大的触动:他决定找个机会向妈妈及同学承认错误,并说“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看到这,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件事。一天,我从家里拿了爸爸新给我买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我被书中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时,一位同学看到我的这本书,也想看。由于我没看完,就把书签夹在书中,把书借了给她。她看完后还来,随手放在抽屉里。等我再次翻开书本时,发现我的书签没有了。我想:肯定是她给我弄丢了,因为我后面没动过。于是我找到她,生气地说:“你把我的书签放哪儿啦?”,她说:“我放在书本里面啊!”。“不可能,我书里找过没有,其他的时候我没有动过,只有是你给我弄丢的。”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也许是我丢的吧,下次赔你一个!”过了几天,那位同学把书签赔了给我。又一天,我打开了那本书,突然发现书签静静地躺在书本中。原来,我不小心把书签塞进了书本当中去了。我呆了!我冤枉我的那位同学。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如果不说,那么我多了一个书签,她也不知道;如果告诉她我找到了,我就必须把书签还给她,而且还得道歉,这多么没面子。我想了半天,告诉她我觉很没面子,打算不告诉她了。但后面又想到她明明记得还给了我,我是冤枉了她,她心中肯定感到极大的委屈,如果不告诉她,她将永远承受这个委屈。于是我决定告诉她,并向她道歉。她接受了我的道歉,并原谅了我,我的心情一下好了起来。看了作者的后悔,我更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做对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知错就改,这才是我们所要的!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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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光线一丝一缕地交织在一起,透过被那微风轻轻扬起的纱窗,洒满整个地面,没有喧闹与吆喝的早晨,多了几分宁静与惬意。我坐在书桌旁,任暖暖的阳光照耀身上,风儿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庞,我沉醉了,又想干点什么,于是随手拿起手旁的纸和笔,我用画笔勾勒出淡淡的线条,一点一点地加深,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画出最好的时光。多年来,习惯了在惬意而宁静的早晨,坐在那有着成堆的画笔,铺满画纸的书桌前,静静地待在那个属于自己的天地当中,沉浸于笔墨纸砚,看着那画纸上浅浅深深的印迹,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阳光依旧是那么的温暖,满桌都是被我揉成团的废纸,可我仍然不厌其烦地画着,只有那洁白的纸上渐渐出现深深浅浅的轮廓与色彩,心中才会载着满满的欢喜。我喜欢用浓厚的油画棒涂出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喜欢用那细致的铅笔勾勒出深深浅浅的线条,我喜欢用充满黑香的毛笔画出中国的特色……每当这时周围的一切的烦恼都会抛到九宵云外。小时候,学画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别的小朋友在外面奔跑嬉戏,那些银铃般的笑声,总刺着我的心,因为我要每天完成两幅画的任务,那个时候觉得画画的时光是那么艰熬,很久之后才终于领悟了画画的乐趣,当一张白纸被我赋予丰富的元素,展现我内心无限的想象,画画变得那么快乐,画画的时光变得美好惬意。可随着学业的增加,画画的时间越来越少,画画的时光也越来越短。一次考试考得十分不好,那惨不忍睹的试卷,每一个负的分数,好像一根根针刺痛着我的心,使我感到无比后悔和深深的自责,晚上放学回家,想到父母老师一声声责备以及对我的极度失望,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眼泪便情不自禁地从眼眶中滴落下来。无意间看见桌子一角好久没有碰过的画,便拿来纸简简单单地画起来,一根一根的线条交织在一起,我的心也渐渐平静。我忽然醒悟,哭没有用,哭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我要努力,不能成为“阶下囚”。相信自已,重新来过,我一定能成功!最近学业更重了,我还是会忙里偷闲,挤出一点时间来画画,陶冶自己,让自己时时享受最好的时光。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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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光,莫过于与《小王子》相伴时,那些安谧而幸福的时光。即使至今,我仍喜欢在闲暇时捧出这本精美娇小的书,细细翻阅。在一幅幅似是随手涂鸦的插图中,我仿佛看到那个顶着一头蓬松慵懒的金发,眼神迷离而忧郁的男孩,在不远的前方蓦然转身,朝我微微一笑。在五月的最后一天,我又不可遏止地想起了小王子,和那个与小王子一般,拥有一双深邃而狭长的双眸的小狐狸。它说:“仪式还是需要的。”于是,我提笔在这一天,用文字记叙下它。那时窗外阳光正好,绿意丛生,在风的远方,我看见了一只热烈如火,目光又柔软似水的小狐狸,温柔地注视着我。我想,我的执念,便是在有生之年,找到这样一双眸。于是,我更加迷恋上了小王子,继而毫不犹豫地喜欢上了小狐狸,喜欢上了它的孤独、它的美艳、它的敏感、它的眼睛。在他们的陪伴下,时光也变得纯真童话。那个日子,我疯狂地收集他与它的玩偶。在网上按下“确定”键的那一刻起,便期待起来。我想起了小狐狸对小王子所说:“若你在四点来,我从三点便已经开始感到幸福了。”我终于知道这句话深处,蕴含得那种爱了。这份爱,使等候也甜蜜、守望也美好起来。我想将他们炫耀一番,可我又想起——爱不是用来炫耀的,它值得珍藏。我想,性格如此温煦而宁静的他们,该是不愿也不屑暴露于世的。我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忏悔。随后我又不禁愣住了,什么时候,自己也这般童稚了?是因为潜移默化地熏陶,还是深藏在灵魂里从未磨灭的童心被显露了出来?但无疑,这段美好的时光改变了我许多。在这个浮躁的世界里,谁会细致地呵护爱呢,谁有精力为爱执着追求呢?我们被要求很快长大,被要求争夺资源而让自己生活得更好,最终我们慢慢学会苟且地生活。而此时,沉浸在《小王子》的光芒中,则成了我们这些被囚禁在大人阴影下的孩子们唯一的救赎。那些与《小王子》相伴的时光,则成为我半只脚踏入社会以来,最好的时光。最好的时光,莫过于天淡云浅,光和风煦,一分纯真,一分感动,一分宁谧,七分初心不减当年。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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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窗外,突然下起了雷阵雨。乌云笼罩了整片天空,雨点急促地从空中落下,没有一点要停歇的意思。我暗自欣喜:看来这雨天黑之前停不了,今天下午可以不用去学校了。不过,我不能让爸妈知道我的想法。我看着外面窗户上的雨滴,稍微有点失望地对妈妈说:“今天下这么大雨,我怎么上学?”妈妈正在整理刚收回来的衣服,对我说:“那就不去了呗!”妈妈的话正合我意,可我还是装出了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说了一句:“那好吧!”之后,又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上精彩的画面。就在这时,爸爸从房间走过来,对我严肃地说:“去!怎么不去?我现在就送你。”说着,还从柜子里拿出雨衣帮我穿上。我实在还想在家呆一会,边说:“再等一会,把这个节目看完就走。”爸爸一下子来了火,冲我吼:“你是学生,学生的任务是学习而不是看电视!”妈妈先是吃惊地看着爸爸,后来,又手忙脚乱地帮我收拾好了上学穿的衣服,装进包里,递给我,说:“听爸爸的话,再晚一点就赶不上晚自习了。”我知趣地夺过书包,穿上雨衣冲入了雨林,过一会儿,爸爸也跟了上来,他穿着雨衣在后面慢慢地跟着我。走在路上,我要时刻注视地上,因为雨天的路实在太不好走,一不小心都有可能摔倒,走了一段路程后,有点累了,我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准备歇一下再走。雨在不停地下,我发现我的鞋子都湿了,正在着急时,爸爸也走了过来,和我坐在一起,他也看到了我湿透的鞋子,对我说:“我背你去学校。”一边说,一边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我没有拒绝,我爬上了爸爸的背,他背着我,小心翼翼地走着每一步。我想:从小的时候,下雨天不也是爸爸这样送我上学校的吗?那时,感觉爸爸的背很大,很温暖。躺在背上,静静地欣赏每一处风景,对我来说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我望着远去的路消失在前际,觉得父亲正在一步一步地领我走向成功之路。再看看父亲,毫无刚才的严厉神气。忽然,我想:要是这路一直走不完该有多好,那我就躺在爸爸的背上安全健康地长大,想着想着,我竟在爸爸的背上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到校门口了。爸爸见我不说话,扭头走了。当他消失在雨中时,我听到了我很大声地喊了一句:“爸爸,在路上,走好!”8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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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我希望,我的生活是一路走来一路歌。可最近的日子,水深火热,大考连连小考不断。刚送走期初考又是无数个竞赛考外加月考联考选拔考各种考。或许如此多的考试对我来说都不算什么,但真正致命的,是考试后血淋林的分数。期初考的分数,早已将我的自信心击垮在这残酷的战场上。试卷下发,那血红的分数一个个鲜红的叉,它们就像一根根针,深深地扎入我那脆弱的心。同学无情的嘲笑,老师们那鄙夷的眼神,连贴在公告栏上的排名仿佛都在显示出对我的不屑,我的自尊心早已千疮百孔。沉浸在悲伤中,渐渐、渐渐地停滞了我在生活道路上的脚步。世界以痛吻我,我将如何去歌唱?失魂落魄地走在操场上,初秋的天空已不再湛蓝,树叶也在颓废中放弃生命,鸟儿也开始沉默,空空的校园里竟然容不下一个努力生活的笑容!对于生活,我已不敢再抱有期望。曾经,我对生活报以喜、以欢、以乐;而如今,生活却待我以忧、以痛、以恨。我已不再相信风雨过后必有彩虹,阴影背后还有阳光。我回过身去,身后只有无尽的迷茫和痛苦。可生活不会因为我的疼痛而动恻隐之心,它根本不给我叹息的时间,它只会前进不会停留,独留给我一个徘徊在生活道路边缘的身影,考试的路还在我的眼前继续铺开,试卷还是如雪片般飞来,分数的伤痛持续地折磨着一个想笑着生活的少年。不知何时,我竟然觉得,忧伤归忧伤,学生毕竟还是要学习的。我只好放下眼前的忧伤,重新把目光投向那烦躁而无趣的课本上去,努力走那未尽的考试之路。随手拿起的语文书,那密密麻麻的字眼却没有任何融入我的脑海中。或许我的脑海已经被忧伤充斥。然后在正打算合上书本的一瞬间,一行诗句映入我的眼帘。“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的心一惊,是啊,为何总要把目光停留在过去,历史已成定局,悲伤、后悔又有何用?放眼向未来望去吧,你能改变的,是当下;又何必总沉浸在以往?此时,我望见金色的光芒从云中渗出,照耀着我眼前的路,比初生的太阳还美,比正午的太阳要亮!这亮光原来一直在我的路上,金灿灿地,照耀。8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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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这条上学的路,普普通通。伴随着日出日落,我不知走了多少遍,就算闭着眼睛,我都能知道走到了哪里。但每一次走这条路,我却不觉得枯燥、乏味,因为只要我细细的去观察,就会在路上有新的发现、新的乐趣、新的思索。在路上,每天都有新的风景。眼下正值初春,虽然乍暖还寒,但在这路上,生机已开始显现。清晨,城市开始慢慢苏醒,这条路上也开始有了气息。我走出家门,发现路旁的柳树不再是灰黄的,枝条之间隐约泛出了丝丝绿意。一个个小豆丁般的芽苞,虽然还在枝条上沉睡,但我相信它们的苏醒意境为期不远了。那时我突然就懂了“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是一种怎样的场景了。再看看,天上的云、树上的芽、路边的草配合得天衣无缝。勾勒出一副绝美的初春图。在路上,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乐趣。前几天,和同学边走边聊,不知怎的,一转头就看到了一只将头伸出车窗外的狗的硕大的脑袋。我呆愣着与它对视几秒,它却仿佛被我看羞了似的转过头去,不再理我,而是去和它旁边的狗低声交流着,仿佛在说:“嘿,兄弟,你看外面那个人……”少时,它又转过头来,如此几个回合。车突然开动,不见了踪影。我一急,便撇下同学,大步向前跑去,终于,红灯拦住了那辆车。车又一次开动,从视野中逝去。在这条路上,有一人一犬偶然邂逅的乐趣。在路上,每天都能看到那些正能量的事。这条路上卖早点的阿姨最是勤奋,每天早早地出来摆摊,棕色的头发被编成麻花辫,藏在帽子下,额头上挂着细密的汗珠,使她更富有劳动的美。纤细的手拿着一双长把勺子,灵活地在热锅里搅动,长长的勺子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地跳动。每每有行人经过,她便会吆喝一声:“来吃早点吧,一天都有劲。”行人往往都会摆摆手,但也会有热心的人找个板凳坐下,招呼着说:“老板娘,来根油条,一碗豆浆!”“好嘞!”阿姨麻利地为客人端上热腾腾的早点。每当看到这里,阿姨那种快乐、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就会深深地感染我。在这条每天都经过的路上,浓缩了整个社会的林林总总。我细细观察路上的一切,它们带给我美感、带给我乐趣、带给我无限前进的动力。80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