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盗墓笔记》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老家村庄
我的老家是一个小山村,那里四面环山,看不到浩瀚无际的大海,也没有热带风暴疾风劲草,只有青山环绕着村庄,小溪流淌在田间,鸡和鸭一点儿都不怕人,一群群走在坎坷的沙土路上。
说到老家的山,虽然并不雄伟壮观,虽然没有直插云端,但是那里群山连绵,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远远望去,那山上的青绿色,好像是用鲜艳的颜料涂上去的,绿得明亮。在山中还有星星点点的李子花、桃花,把青山点缀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绿衣少女,漂亮极了。
老家的小溪,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有时缓缓的流着,有时却非常迅疾,时不时有小鱼游过觅食。它穿过田野,越过青山,不知要流向和方。
老家的田地,有一大片一大片的,也有一块一块的,在田地里,分着小块的区域,一边用来种萝卜,一边用来种油菜……等到蔬菜成熟的季节,这儿一片金黄,那儿一片翠绿,景色可美啦!
我的老家绿水青山,景色宜人,是个人间小天堂,有空请你来这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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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墓笔记》_《盗墓笔记》读后感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10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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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一捻拾年15年了这是一篇写给稻米的文章,不过如果你愿意,也请读读这没什么含金量的文字吧我错过了2015年的长白山。2015那年我还挺小,大概七八岁的样子,还不认识吴邪小哥,懵懵懂懂的,或许还在看小马宝莉呢,那一年的长白山也成为了我的念想。几年前,我就开始物色盗墓笔记这套书了。想想也无奈,那时候觉得太贵,看着这名字也觉得恐怖,又是老书了,我一直以来就觉得是一本“吓人、没意思”的书,自己也没空去看怎么一大套书,就一直拖沓下来。直到一个月前,突如其来的疫情终于打破了我心里的防线,我买下了这套书,开始看,听我爷爷讲的,似乎还挺有意思。不曾想这一看完了,这坑挖了有些人他就跳不出来了当我是个老读者叙叙旧吧,已经15年了,连我爷爷都看过的老书我居然会看,离奇而又不完全脱离现实的故事让我特喜欢,蛤我为了这本书天天跑步练字天天幻想有一天它会变成现实,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一直不愿意看沙海和藏海花后面的,只想看纸质书,对电子书很排斥,看俩页就看不下去了,自己也不知道为撒这本书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神奇吧。潘子他们的掏心掏肺死而不惧其实丝毫没有让我动情,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离奇的是我居然对这本书评价很高。至于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这本书神奇??青铜门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场面,十年书里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完全相信自己,什么事都可以做成。但人要完全相信自己,是几乎不可能的,就像你不可能相信自己可以在水面上行走一样。”其实我们对相信自己这方面认识还浅呢,相信真的难如登天啊……反正我是不行如果真的有盗墓笔记里面的这些事,那我会怎么样呢?这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好吧这是轮不到我去想的,世上稻米千千万,有钱人的占一半,怎说如何去盗墓,一穷二肥想的开。什么嘛,盗墓这件事还轮不到我,再说现在法治社会怎么可能去呢,我就想想不妄想了很久了,十五年,稻米还是有很多。盗墓笔记没有什么儿女情长,亲人离别这种想想就尴尬的情节,它只是一味的写了一场冒险故事,却打动了无数读者,他们从似乎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修饰文字里读出了悲与欢,读出了三个人的传奇。“我知道,在福建南边的山里有一个村子,那里的风水很奇怪,村子坐落在一个山谷的半坡上,附近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花常年落在村子上空,使得村子好像下雨一样。村子里的老人说,以前有僧人游居过这里,写过一首诗,说这里百年枯藤千年雨,雨落千年才会停歇。我也想去看看那一直下的雨,看看那生长百年的树藤,直到赴那场千年雨歇。”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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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观后感:《盗墓笔记》_750字终于,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晚上十点熄灯,八个人倒在床上,各自拿着收音机,带着耳机,听着青雪讲鬼故事,也是从青雪的口中得知了盗墓笔记,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到了关灯就准时的,打开收音机收听,和我临床的金雅,头对着头,听着盗墓笔记,听着听着八个人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鑫鑫,金雅,荣荣,大威,山东,彦斌,峰哥)时常半夜醒来,发现山东的收音机还开着,叫又叫不醒他,时常要我自己下床去关。记得那个时候,第二天就要考试了,可是,每天晚上还是会收听,盗墓笔记。确实,盗墓笔记伴随着我们这一代,度过了,精彩的大学生活。那天看到我小侄女拿了一个小的收音机,感觉很亲切,这么一个小小的收音机,伴随我们度过了很多个,夜晚,现在谁还会没完睡前,抱着个收音机,知道听睡着,呵呵。后来就开始租书看,因为笔记确实太好看了,故事总是一环套一环,每每看听到关键的时候,就结束了,就租书看,但是那时候的盗墓,还处于连载中,总是作者更新的速度,跟不上读者的速度,常常能看到很多读者在网上,骂声一片(一点都不理解作者,站着说话不腰疼)再后来,自己有了电脑,就去青雪的微博,把所有盗墓都下载下来,一次听个够,可是那时的盗墓还是没有出完,听到高潮的地方,断掉了,那种感觉,唉。确实,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也不只一次想放弃掉笔记,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又更新了好多,总会再次去看如今,笔记全部出完了,很感谢作者,让我在回忆自己大学生活的时候,会想起,八个兄弟,大晚上,集体准时打开收音机,这样一幅滑稽,但很怀念的场景。20*的情人节快到了,在此情人节到来之际,祝愿天下所有恩爱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有情人,不成眷属,欧耶!!!700字 初二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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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盗墓者寒假的时候,下了好几天雪,地上积的雪都没过我的脚腕了。看着这厚厚的雪,我和余威杰、黄以庭别提多高兴了!我们玩了堆雪人、打雪仗,大家的脸和手都冻得红红的了,但是大家还是兴致很高。玩了一会儿,余威杰说:“老玩堆雪人没劲,我们换个别的玩吧!”我就从家里拿了两把小铲子,我们开始铲雪。铲啊铲,就挖好了一个又长又大的雪洞。正好余威杰从边上找到了一根长杆子,我就说:“快把杆子埋进来吧!”我们把杆子放进雪洞,然后把刚才挖出的雪盖在杆子上面。余威杰就叠了一个大雪球在前面,上面刻着“XX之墓”。我们说:“没名没姓的,算什么人的呀?不如改为笨蛋之墓吧!”余威杰就说:“好,那我改!”乘着他去旁边改墓碑的时候,我们偷偷把雪挖开,把竹竿挖出来,又把雪盖回去,把竹竿藏起来,装做什么事都没干的样子看余威杰刻字。余威杰把字刻好后,回来把雪球垒在原地。忽然他说:“怎么好像动过了?难道有盗墓者来过了?”我们一脸无辜地说:“没有呀,没人动过呀!这光天化日之下之下,哪有人来啊?”余威杰不信,就去把雪挖开。他把雪洞挖开很深,还是没看见竹竿。他就回过头来,眼睛盯着我们:“‘笨蛋’呢?‘笨蛋’去哪儿了?”开始我们还不承认,可后来被他盯得就象两块快要被烤化的雪一样,眼睛也不知道往哪里看,手也不知道往哪里放,浑身不自在。我们只好招供了。余威杰就重新把竹竿埋好。我们把雪拍实,就回家了。回家的路上,我看他们都走远了,就又返回去,把竹竿换了一个新的地方去埋好。想到他们明天找不到竹竿的样子,我不禁哈哈大笑。但是我忽然又想:“会不会这个也被盗呢?”所以我就在边上做了个只有我才知道的记号,然后把我的脚印等都抹平。一切看上去相当天衣无缝了,我才离开。不幸的是,第二天,我再去看的时候发现盗墓者已经光顾过了!7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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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爱农》读书笔记最近,我看了《范爱农》这篇文章,非常的有感悟,这是我看过最让我有感触的文章。《范爱农》是鲁迅作品之一,如今阅读此文,蛇反映的辛亥革命前后的社会状况与一个普通的进步的知识分子悲剧,鲁迅范爱农读后感。命运所具有的历史认识价值,倒有可能退居次要,因为散文的容量毕竟比不过他的小说;然而,那蕴寓于平实冷静的叙述笔调之中的真诚深挚的感情,却跃居首位,深深的感染着我们。有勇气直面自我,才有勇气直面世界。鲁迅正是带着自我批判的歉疚心情描述对范爱农的最初印象的:“白眼看鸡虫”的傲态,“钝滞”而“冷”的《论语》,“离奇”而“可悲”的表现使“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这样写,一下子就勾勒出人物的独特形象,同时也毫无掩饰地暴露出自己的偏狭。有了真诚,才能知己、识人、论世;而能够客观地本质地对待世界和人,也才有可能真诚。真诚是贯穿全文,并推动叙事发展的感情的动力线。这条线,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条叙述和范爱农的交往过程,一条抒写对范爱农的逐步理解。前者在社会变动的大背景下记叙一个小人物的命运。或用精炼传神的白描,刻画其外貌、言谈、行为,表现人物性格。或以衬托对比手法,突出人们的内在思想和凄凉境遇。一位朴实、平凡、正直、耿介、孤独而又软弱无力,渴望革命,追求革命,不愿与旧势力同流合污而最终被吞噬的知识分子形象,跃然纸上。后者在刻画的同时写出对不物的理解过程。误会的消除,友情的来往,共事的经过,死因的疑惑,无不贯注着真挚的情感。这情感既包含着范爱农对鲁迅的深情,也带着鲁迅的沉郁的自谴之情。它始而激动,继而舒缓,终而回荡,内里起伏着一股暖流,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社会历史感慨。情感的深化,导致思想的深化。真诚的情感使创作主体与客体融合为一,达到真实、质朴、自然的高度美学境界。看完《范爱农》,我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了,一篇短短的《范爱农》,能写得如此精彩,是在是难得。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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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笔记看了你的文章,久违的平静的心又泛起层层的涟漪,在心底蔓延开来。我在这条路上的感受,竟有些和你的一样啊。我很高兴,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我遇到了你。自己的孤单,只有自己在黑暗的角落默默的承受。我自己在昏暗的世界中昏昏噩噩的生活。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时觉得世界与我格格不入。但我自己无能为力,就像在鲁迅文章中提到的庸人一样啊,知道这样做不行,可不能去说什么啊。在偶然间遇到了你,又在偶然间看见了你的心情笔记,使自己的心在你的文章下引起了共鸣。自己在自己孤单的路途中,遇到了你,遇到了一个生命中的朋友,一个知己。我在文章中寻找快乐,但短暂的快乐之后,又不得不回到这现实的社会,这个令人感到陌生的社会。来重复自己也不知道目的的事。可是,这就是世界本来的面目吗?不相信,我不相信,我叫喊着。但只有自己的声音在山谷中久久的回荡,久久的回响,不见任何人来回答,来理会这个孤单和陌生的人儿。现实的空气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拼命的挣扎。但每一次的挣扎,换来的是遍体鳞伤,但自己还要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在这世界中继续活着,来继续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来融入这个陌生的世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陌生的活着。看着陌生的人,陌生的景,做着陌生的事,有着陌生的想法。陌生得觉得自己有很陌生。这就成就了一个陌生的人——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做永恒的朋友吗?永恒的文字记录着青春的足迹,短暂的生命流逝在时间的尘埃中,淡去了往日的辛酸,时间的浮华,季节的回忆。在陌生的世界里,人也变得麻木,没有一丝生气,因了黛玉的一阕《葬花吟》,顾影自怜,即使自怜,但很高兴遇见了你,在这陌生的路上遇见了一个知己。开始变得喜欢你,喜欢你笔下的文字,喜欢那种默默的情怀,喜欢那文字涌动的力量。我们可以做永恒的朋友吗?送你一首诗旷野的风飘逝了青春我依然站在原地傻傻地张望怀恋曾今清淡的悲哀与甜蜜。700字 高三 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