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习
学习是苦还是乐?……
学习是苦与乐的交织。俗话说:“一份耕耘,一分收获。”耕耘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没有那含辛如苦的“耕耘”,哪能领会到甜人心田的收获?一次次竞赛的成功,一点点细小的进步,一道道难题的突破,都会让我们领略到兴奋、快乐,所以说学习的苦与乐是相对的。没有学习上的苦,那知所取得成就背后的甜呢?学习的苦,是一种苦中作乐。
我之所以认为学习苦,苦就苦在:清晨,闻鸡起舞,晚上,夜深人静,挑灯苦战,让我体会到的是苦;为了一个问题没弄懂,看到一筹莫展的难题,急得直抓耳挠腮,让我体会到的是苦;放学回家,一进门就能听到母亲熟悉的声音:“作业写了吗?上次作业有错吗?”让我体会到的是苦;面对一次又一次的考试,面对一张张成绩不佳的试卷,面对爸爸妈妈的责怪和老师的叹息,让我体会到的是苦;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周末可以睡大觉的时候,却又要参加什么英语补习班、钢琴兴趣班等真是苦不堪言!
学习中的苦确实难以尽言,然而,学习亦有乐。当你经过艰难的思索、推理,最后解出一道难题时,会喜形于色;当你在学习中取得优良成绩时,会感到由衷的喜悦;当你运用所学知识,在生活中解决了实际问题时,会乐在其中。
自古就有嗜书如命、读书成痴者。南宋诗人尤袤说:“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理学家朱熹着名的《读书有感》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读书之乐,溢于言表。
古人学习就可以不思茶饭,寝不安席。是他们不怕苦吗?不是的,是因为他们能从读书的苦中找到乐,所谓“读书乐,乐在其中”。为此,他们废寝忘食,刻苦钻研,以“头悬梁,椎刺骨”的精神,从书中寻找真理,寻找“乐”。虽然这样要付出代价,但是这种“苦”不是“痛苦”,而是“艰苦”,是毅力的象征,是精神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在不断的奋斗中,感受到学习的魅力苦中有乐。
从六岁起,我就开始学钢琴,它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学习钢琴的过程中,我有喜有忧,也碰到了很多困难,可是一一被我克服了,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情趣。
开始时是觉得学琴好玩,学了1个月发现上当了,每天对着五线谱练习的时候都快闷死。经常弹了一遍我就不想再弹了,于是坐在琴凳上翻开琴书看,妈妈总是说怎么没了声音,我说我弹完了。碰到这种情况下妈妈总是呵斥道,才弹了一遍,还那么马虎!弹完十遍才能吃饭,我在厨房数着,快去!苦啊,十遍,这么闷的音符!母亲大人的命令违抗不得,否则就得吃板子苦。
随着阅历的增多,对钢琴的感情又慢慢地加深,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当我烦恼的时候,打开钢琴弹奏一曲,就会舒服多了;当我能弹出美妙的音乐时,更是高兴;当我在钢琴考级中获得优秀时,全家人都为我而骄傲,这时,我更为自己会弹钢琴这一技之长感到十分自豪。
钢琴一直在影响着我,在过去,现在,甚至在未来她让我的听觉变得比常人更敏锐。
俗话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渴望的是获得知识,付出点代价算得了什么。当然求知是艰苦的,要想掌握真知识、真本领,不吃“苦中苦”是不行的。对于学习来说,苦中有乐,乐中有苦,苦与乐是对立的统一。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正确对待学习中的苦,不被学习中的苦,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压倒,从而信心百倍,持之以恒,只有这样苦中寻乐,以苦求乐,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奋勇拼搏,才能享受到胜利后无限的幸福与欢乐。
读书乐,何苦之有?
方向比目标更重要
漂泊与航行,驻足停泊与不停前进,似乎也是一个概念。
命运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先天性的,同样依靠着后天的不懈努力与追求,不仅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事实都是如此。
命运可以改变,至于改变的那个人,不是你的老师,不是你的家人,而是你自己掌握着命运的方向盘。在人生的道路上,沿途的风景要靠自己去欣赏。而现在,不需要一个什么高远的目标,只需要知道,或者了解自己应该朝一个怎么样的方向去发展。
你要朝着这个方向去发展,是好,还是坏,是继续航行,直至抵达人生的彼岸,还是停泊搁浅在这个小港湾里,这些都是取决于自己的,外人或许能帮你一时,但,绝帮不了你一世,自己的路,没有人可以代替你走,即使是最亲的人,即使你们的血管里流着同一种血液,也于事无补,只能袖手旁观,无能为力。
前方的路,有方向,才有目标,一个人如果连自己想要奋斗的方向都没有,怎样前进目标呢,一切都只是一句空话罢了。
人生在世,一切都是那么的决然,是与非,对与错,前进还是停泊。取决你自己的意向,真的,现在的我们,不是努力定目标,而是努力找方向,只有方向找对了,你才有希望朝这个目标发展,达到自己所希望的彼岸。
的确,方向比目标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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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_12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要怎么说呢,初中这三年时光,是我最快乐是时光,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人与人之间总是有差距的,但造成差距的原因,总是因为自己。比如说,在学习上,别人早起背单词的时候,你在睡觉,他就算一分钟背下两个单词,久而久之,他每天比你多背一点东西,十天又是多少,二十天又是多少,三十天一个月半年一年呢!?这个数字你有想过么。这些大道理,想必也用不着我在这里啰嗦。同学们自然会明白的。说一说我这初中三年吧,一开始,我是对学习充满了激情,不假。可是越到后来,遇到不懂的问题,我总是拉不下脸面去问,就造成了我对学习是越来越厌烦,也就是我们统称的厌学。那一段时间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一发不可收拾。我开始慢慢的找自己的问题多在,最终,找到了,于是乎,我每每一遇到什么问题,不论那个问题是有多么的简单,多么的基本,只要是自己不会,我就去问,去弄懂。于是,在我一次月考中,证明了我的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所以说,同学们一旦遇到问题,千万不要不懂装懂,一定要自己了解就好,不要在意他人是如何看你的。当然,如果真是你做错了,那还是有必要的了。我还想说什么呢,就是一定一定一定要好好学习,初中这三年真的很重要,尤其是初三,决定到你的中考,而中考,又是你人生中第一个转折点,所以要好好把握!一定不要放弃一丝一毫的机会,一定!嗯…谈恋爱,对我们这些情窦初开的小朋友来说,是不是太早了呢?初中这个阶段,对恋爱来说是不现实的,当下最重要的就是学习,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真的喜欢他,就把他/她埋在心底吧,给自己定好几个目标,冲着那个目标去奋斗,每达到一个小目标,你就离心目中的他/她又进一步,是不是很有动力呢!?最后达到那心中定下的那个远大的目标,你才有能力去给他/她未来,才有能力去保护他/她,不让他/她受伤害。这些应该很有道理吧?呵呵。总之一句话,就是要好好学习。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在的初、高中学生,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大学,找个对象。当然我们的目标可能不止是到大学就结束了,可以是研究生啦、博士、硕士什么的。当然,这些也都是建立在学习好的情况下的,你学习不好,拿什么去考试?拿什么出成绩?哎…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应试教育,靠的是全面发展。没有成绩,学习不好,根本不行。也许你有某些特长,可以长大了以后拿来当饭吃,但你有保障么?有些人还说,我长得漂亮,我说,长得漂亮能当饭吃么?哦,也对,长大了嫁个好老公取个好老婆是吧?可是你要是要什么没什么,就一个长相能看,能有什么用!?人,总会老的,人的相貌是父母给的,并不是你自己的,你没有权力拿他来炫耀。最后,还是那句话,学习,无论在哪,都是最重要的。初三:猫耳朵少爷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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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的氛围学习有很多种,但大致可以分为自学和互学两类,自学可以任意选择内容,可以自我设定速度,可以随心所欲地安排时间、地点,也不限环境,这是它的优点,但也是缺点。因为如此,自学者往往控制不了自己,不能自律,时间上无法保证,在没有外界的约束和压力的情况下也缺乏坚持,往往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现象,甚至是三分钟热度,过后即逝,学习也只成了自学者即兴的爱好,真正能持之以恒、保质保量的少得很。自学者更大的缺憾还在于没有学习的氛围,与群体互学比起来更少了一种状态,不仅少交流,也少积极性与信心。环境能够塑造人,人在特定的环境中会融入到这种氛围中,自己的言行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是这个意思。有人说没上过大学是人生的一大遗憾,并不是说在大学里能学到什么更多的知识,而是大学的学习环境给人一种熏陶和滋润,让人在这种学习的氛围中养成一定的情感意志与人格精神,而这种特质对人的一生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能帮助人走向成功,走向生活的精彩。这样的学习氛围是难能可贵的,即便是普通的班级授课或群体学习吧,也是相当不错的。一个人在家里学习琴棋书画和与伙伴们一起学习是大相径庭的。独自学习时的枯燥与群体学习的乐趣无法比拟,独自学习的收获与群体学习时的进步也无法并论。为什么呢?这是一种氛围,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存在。或许一个从不上学的人在专门的指导下也可以学到与学校一样多的知识,甚至更多,但他绝对不可能尝到与学校里一样多的能力和情感。拿班级教学来说,课堂上的氛围构成了一个特定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人们的活动、思维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进行的,人的智力、情感在碰撞中互相交融、提升,或喜或悲,或惊或叹,或悟或觉,都由环境触发而收获无穷,人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品质也被激发了出来,有了互相的比较和竞争,有了互相的帮助和协作,变得快乐、和谐,即使是不喜欢、不善于学习的人也会在这样的环境中受到感染而不知不觉地融于其中。好的学习氛围对于人的学习就像大江大河对于一滴水的重要,只有当他沉浸在里面的时候,他才是欢快的、生动的。但如果学习氛围营造得不好的话也会像融在了臭水沟里的水一样变得一无是处。所以,我们无可否认学习氛围对人的学习的重要性,更要追求一种至真至美的学习氛围,让它真正地切实地有助于我们的学习。(时2006/07/18)900字 一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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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从小学升入初中,学习科目变多了,学习负担更重了。有时,学习的压力甚至会压得我踹不过起来。不过,在繁重的学习生活中,我也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乐趣。瞧,那个摇头晃脑的小女孩是谁?哈哈,她就是我。此刻,我正手拿MP3、耳戴耳机听着摇滚乐呢!里面的人叽里呱啦不知是说还是唱。管他呢,跟着节奏摇头晃脑的,那学习的压力顷刻间就被甩到九霄云外去啦!初中生活以学习为主,轻松之后当然少不了书啦!但是,谁说看书就一定要规规矩矩地手捧书本精研细读呢?看,我呢,一手捧书、一手拿着“香瓜子”或是什么爆米花之类的小食品,津津有味地边吃边看。一边看嘴里还一边含糊不清地“发表”一通高谈阔论。我这个人是不是很可笑呢?但是,也就是在这种“另类”的娱乐方法中,学习生活的繁重就被忘到脑后去了。呼——看书看累了,站起身,揉揉眼睛,拿上相机到外面去采风也不失为一种高雅情趣。但是,我却全然不管什么高雅不高雅,拿着相机就对着快门乱按一气。哈哈!那面墙上不知是谁画了一只肥头大耳的猪,快!“卡擦——”一声,一只可爱的猪就被保存了下来。呵呵!那个阿姨走路的姿势可真有趣,一扭一扭地像只大胖鸭。我“哈哈……”地笑了一通之后对着她的背影狂按快门……于是,学习中的烦恼就在这一张张充满童趣的照片中消失的无影无踪……看,这就是我的中学生活乐趣。怎么样,不错吧?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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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我算不上是什么成绩优异的学生,可是我的成绩还是会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学的羡慕,甚至是嫉妒.我没有什么刻苦的精神,也不会花时间来研究难题,更不会因为作业废寝忘食地去研究.我只用了对学习的态度的转正,让学习快乐起来.我问过我的同学们,大多数都认为学习是一种任务,是一种要用一生去完成的任务.少数同学认为学习是为了要给他自己找一个称心的工作,更有同学认为学习是一种游戏,一种类似橡皮筋的游戏,你跳错了,别人再帮你跳一遍,你跳对了就可以步步高升,一直升到全举,如果只有你一个人跳对了,那还不能升,要全部跳对才行,所以,学习需要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其实我自己也认为学习就是一种游戏,需要天天玩的游戏.每天写作业的时候,把和你一起写作业的人,想成和你玩游戏的人,没有人会愿意输给她.其实你只要把学习变快乐,把写作业变成玩游戏.你会在欢笑声当中,发现你的成绩在提升,老师在表扬你,同学们羡慕你.你的作业做的又快又好.你一点都不累,学习一点都不枯燥.当你写完作业的同时,你也玩了一个游戏.当然不累了,不就是玩了一个游戏嘛,三天三夜都没问题.这是我问我的同学这样学习累不累,他的回答.很轻松,很快乐.让我们再问问补习班的同学."我快要累死了,周末都不让休息,什么人嘛."同样上补习班却把学习当成一种游戏的同学"这么快呀,我都还没玩够呢,期待下个周末."看起来两个人的差别很大,不仅是心情,看看成绩吧.把学习当成任务的同学考了八十六分,而把学习看成游戏的同学考了一百分,他还说:"差点就输给别人了,幸好我检查了一遍,这个游戏,他没赢."我用的就只有这一种方法,却受益了我好几年,至今我都还觉得,学习嘛,玩个游戏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你们的学习方法又是怎样的呢?650字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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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乌云来了,天色暗了,雨下起来了,望着这一切,我的心,我的泪水跟雨水一样……想起今天老师在市场托父母对我说的话:“无论将来是好是坏,都掌握在自己手中!”顿时,往事一幕幕:课堂上,和同学玩得正起劲的我正挨着老师的白眼,竟然没有丝毫反应;街道里,把书包往一边一扔,跟同学正在赛车呢'相信那时候,我早已经把作业忘得一干二净了;晚上,在睡床上,拿着手机,正高兴地和发短信聊天,可却不知道“熊猫眼”已经盯了我很久了;中午,趁着吃饭时间,谈起了QQ,还约好明天整老师……到最后,不用说,成绩糟糕地可笑。我的思绪跟着雷电飘向了远方……“轰隆”我回过了神,用凉水泼了泼脸,顿时清醒多了。我明白我已经17岁了,我明白我已经初2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只要开心就好的小女孩了,我已经长大了,是时候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做准备了,如果我再这样下去,我将怎么面对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呢~?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伤害的不只最疼爱我的父母;不只帮助过我支持过我的老师;还有一直关心爱护我的亲朋好友。我不知道我是否能挽回这所有的一切,是否能得到他们的原谅。父母为了我,拼命地赚钱,丝毫怕我饿着,冻着,老师那和蔼的脸庞,那细心的教导,曾多少次给了我自信,给了我勇气,教会我应该怎么做一个人!如果我还这样下去,我将会辜负所有爱我疼我的人,难道我就那么狠心,要看着他们最后都离自己而去,看着自己的美好前程毁在自己手中。我不忍心。我不是还想着将来像居里夫人成功后去探望老师那样,还要把老师接去环游世界吗?我不是还想着尽自己所能,给父母幸福的晚年吗?如果我还是死性不改,我能作到这样吗?难道就保准不会角色对换吗?我不想这样,我不想,这并不是我要的……对!我应该振作起来,不是还有半个学期吗?对,我不会让所有的人失望的!我会很努力,用心去读书,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我就能作到,就像老师说的那样:“无论将来是好是坏,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知道,到了现在,我再说什么都已经没有用了,就算是千万个誓言!但是,别的我不敢再说,只求你们在期末的时候再来看吧!从明天起,誓死将学习进行到底!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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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成功成功,是个多么诱人的字眼啊!很多人都企望成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这样的情况:有人取得了成功,在事业上硕果累累,为社会、为人类做出了贡献,受到人们的称颂,他的名字和业绩被载入了史册,为人们永世敬仰和祟拜;有人终生没有取得成功,在事业上平平庸庸,无所成就,结果是老来空伤悲。世界上有没有成功的“秘诀”?自然,那种神秘的写成“天书”的“秘诀”是没有的,那只不过是神话或者幻想而已。但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成功条件的“秘诀”是存在的。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认为,能否成功在于胸怀大志和老实肯干;有人认为,能否成功在于是不是勤奋;还有人认为,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一个人的机遇,如此等等。在我看来,这些说法不无道理,但也都不尽如人意。一个积极的自我形象是成功的第一步;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自信是煤,成功就是燃烧的火焰。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一个人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容易自傲,固然不好;但是,看不到自己的长处,必然自卑。存在自卑心理的人,怎么能鼓起生活、事业的风帆?又怎么能达到光辉的彼岸呢?阿基米德、伽利略、居里夫人、张衡、竺可桢等古今中外广为人知的科学家,他们之所以能取得成功,首先是因为有远大志向和非凡的自信力。英国发明家莫尔斯,原来是一位画家,但他对电磁学非常有兴趣。1932年从事电报机的创造,经过五年多的刻苦钻研,他制造成功了一台电磁式发报机。这台电报机很粗糙,遭到许多人的冷嘲热讽。在外界压力下,莫尔斯没有灰心,他坚信电报机对人类是有用的,更坚信:“我能干!”又经过几年的努力,电报机终于被各国普遍采用,并揭开了人类通信历史的新篇章。莫尔斯和其他成功者的经验告诉我们,从自信、立志到成功的路程,是用坚韧和毅力铺成的。法国著名微生物学家巴斯德说过:字典里最重要的三个词,就是意志、工作、等待。我将要在这三块“基石”上建立我的“金字塔”。他说的“等待”,不是消极坐等,而是要有韧性,有百折不挠的毅力。国家为青年取得成功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路还要靠自己走。一个人如果总是自惭形秽,存在自卑心理,他永远是个失败者。当然,自信到成功的基础是具有渊博的知识和脚踏实地的努力。青年朋友,愿你树起自信,坚定信心,楔而不舍地去奋斗,早日踏上成功之路。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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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第九十二章矮人神匠虽然莫瑞尔到底还是说出来了,但这个答案显然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括安达瑞尔在内所有人都愣在那里,那个老矮人更是很不雅地张大了嘴。“狗……”阿牛看着正努力把龙兽的庞大身体挤开钻进来的来福,“就像这样的?”“不,比来福大上十倍!而且,只有一个头!”莫瑞尔还是老样子,一着急什么都说出来了。“难道……是王的化身?”安达瑞尔困惑中自语道。在她漫长的生命中,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怪物”,而且是出现在光明与黑暗诞生的神域空间,只有神才能到达的地方!唯一可能的解释那只“黑狗”就是黑暗神本身。“黑狗?”非龙忽然想起来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家伙,除了个头小一点,其他的倒是和莫瑞尔说的没什么区别。转头四处看去,没有找到那一身黑亮的毛皮。回想一下,好像自从进入这座庭院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它。“那东西不可能是黑暗神吧?”非龙自嘲一笑,也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别人。阿牛好像下定了决心,转过身对安达瑞尔说道:“我要去永眠之地。”安达瑞尔歉然道:“抱歉,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到达那里。”阿牛不相信:“你不是魔界领主吗?不能把我们传送过去?”安达瑞尔摇头道:“神域永眠之地是神才能到达的空间,普通的传送魔法根本没有办法打开通向它的道路。”就在阿牛转过身之后,非龙忽然发现那个老矮人的眼神变得直勾勾的,紧盯着阿牛背后,连眼睛都不眨一下。非龙顺着他的眼神望去,才发现他看的是阿牛背上那柄发出淡淡蓝光的长柄战斧……“水蓝祝福!”老矮人的喊声几乎把非龙的耳朵震破,接着爆发出连妖精都要自愧不如的速度,陨石一样向阿牛扑去。眨眼间就冲到阿牛身后,两只粗短的手牢牢抓住战斧柄不放。“干什么?!”阿牛的反应也不慢,伸手到背后将战斧提起一挥,就连带着老矮人一起扯到身前。矮人死不松手,被挂在半空中晃来晃去,还一边大叫:“水蓝祝福……水蓝祝福!”看他脸上幸福的表情,恐怕连自己脚不着地这个事实都没有注意到。阿牛使劲摇晃着战斧,想把上面粘着的“垃圾”甩下去,可不管她怎么折腾,那个矮人好像在水蓝祝福上生根一样就是不掉下来。阿牛怒道:“你要干什么?”“把它还给我!”矮人还能听到阿牛的话,看来还没有完全发疯。可听他的话,离发疯也就不太远了。“还给你?”阿牛一愕,随即冷笑道:“凭什么?”说着提起战斧走到墙边,比量一下,点了点头。正当她要让那个矮人与墙壁联络一下感情的时候,老矮人大叫道:“它是我打造的!”“什么?”阿牛停下动作,怀疑地看着紧紧抱住水蓝祝福不肯松手的矮人,“你说是你打造的水蓝祝福?”“没错!”老矮人傲然道,可是这表情配着挂在半空摇晃的粗短身躯,只能让人有捧腹大笑的冲动。总算这里的所有人都没有发笑的心情,才让他躲过一劫。非龙回想比尔将军所讲的关于水蓝祝福的传说,没错,这柄战斧确实是矮人族打造的。不过这也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矮人的寿命能有这么长吗?“就差这把水蓝祝福就能完成了,快把它给我!”老矮人不依不饶,死缠烂打。“你要它做什么?”阿牛可不想放弃这把用起来这么顺手的武器,而且它也算是她的战技老师。最重要的,这是非龙给她的“礼物”……“有了它,我的飞船就是完美的!”老矮人狂热道,然后好像清醒了一点,对阿牛说道:“你不是想去永眠之地吗?我可以带你去!”阿牛两眼放出兴奋的光芒,这话是她最想听到的。不过还是不太相信这个疯子一样的矮人能够做到连魔界领主都无法办到的事情,怀疑道:“真的?”“当然!”老矮人总算意识到自己这个样子不太雅观,松开手跳到地上,抬头挺胸自豪道:“你知道我上一次是怎么到永眠之地的?”安达瑞尔道:“难道不是王……黑暗神带你去的?”老矮人得意地摇头:“是我做自己的飞船去的!而且那时我的飞船还没有完成!”接下来的话就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到了:“所以才回不来,被那个无德的恶神留下来做苦力……”然后对阿牛说:“只要你把水蓝祝福给我,别说永眠之地,只要你敢去,龙界也没问题!”“等等!”非龙打断他的话,“你说什么?龙界?”矮人不理非龙,对阿牛道:“怎么样,这个条件很公平吧?”“我不同意。”出乎他的意料,阿牛一口回绝。矮人惶然道:“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去永眠之地?”阿牛一反刚才的焦急,懒洋洋地说道:“要去永眠之地可以有很多方法,没有必要非得坐你的那个什么‘飞船’不可。”矮人急了,伸手指着安达瑞尔对阿牛道:“连她都说不能用魔法把你送到永眠之地!”“无……”莫瑞尔正要发作,一只手轻轻堵住她的嘴,回头一看正是她的母亲,作了一个不要说话的手势,示意她仔细看。“哦,那倒不用你费心,我认识几个更强的魔法师,他们肯定会有办法。”矮人恶意地微笑着:“难道你认识的‘魔法师’是光明神奥丁?还是黑暗神迪阿波罗?”阿牛还给他一个很有牛头人特色的“微笑”:“是龙族的大长老,你相信吗?”“啊?”矮人被这句话惊呆了几秒钟,紧接着爆发出不可抑制的狂笑:“哈哈哈哈阿哈哈哈哈哈……”阿牛也不生气,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的表演。良久之后,矮人笑到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下来,勉强说道:“你说我会相信吗?”然后发现周围所有人都在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他,不仅奇怪道:“你们难道不觉得好笑吗?难道……你们相信这个牛头人认识龙族的大长老?!”“她说的是实话。”非龙苦笑道,心想不但认识,还跟那个老怪物很谈得来。老矮人呆住:“不可能,你一定是在帮他骗我!”阿牛一拉非龙:“不用跟他多说,我要赶时间。”说着就要离开。“等等!”老矮人赶忙把她叫住,满脸都是苦恼的表情。皱着眉头考虑很久,才说道:“这样,你把水蓝祝福借给我一段时间,我把你送到永眠之地,怎么样?”“不好。”阿牛摇头道,“我等不及这么长时间。”做出要走的样子。“好吧,好吧!你要怎样才肯把水蓝祝福‘借’给我!”老矮人耗不过她,只好举白旗认输。“早这么说不就行了?”阿牛的态度转变之快让矮人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你能出的起什么价钱?”牛头人的奸商本质暴露无遗。不过实在是“奸商无用武之地”,矮人把手一摊:“我没钱,一个子儿都没有!”“啊?”“要是我有钱的话还会接这种工作?”矮人满脸写着的都是“凄惨”两个字,就差没抹一把辛酸泪了,“我可是神匠啊!竟然要给小孩子送玩具!更可气的是,不但没拿到钱,还被冻成了冰块!”“唉……”阿牛失望到极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神匠?”非龙注意到老矮人对自己的称呼,“那是什么?”一提起这个,老矮人立刻好像打了兴奋剂一样,豪气干云地对非龙道:“小伙子,告诉你:神匠是矮人族对拥有最高技术工匠的称呼。但是从神魔之战结束到现在,能够当得起这个名号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咯?”阿牛问道,不过从她嘴里说出来更像是辛辣的讽刺。矮人却不这么认为,反而傲然道:“没错!”笃定的神色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话。“那么,神匠先生,您能给我什么?”雁过一层毛,看来这个“兽人奸商”是非要将这个不幸的矮人敲骨吸髓了!“我可以送你到永眠之地!”阿牛摆摆手:“这个我知道,还有吗?”“……”矮人过了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说道:“我可以为你打造一件你想要的任何东西!”他已经很久没有做出过这种承诺了。上一次还是因为喝掉几十斤酒没办法,只好给那个所谓的骑士设计一座要塞。“五件!”阿牛还价。她不是不知道矮人工艺品或者武器的价值,特别是这个矮人还是“神匠”!不过,能刮一尺不刮八寸,这才是奸商本色!“好!快把水蓝祝福给我!”矮人答应得太干脆了,让阿牛后悔没再多要点,不过已经定下来,现在后悔就有点无赖了。阿牛问道:“你要用多长时间?”“我要把它带回工作室,只有在那里我才能复制它!”一听这话,阿牛本来要递过去的战斧赶忙抽回来。本来以为他现在用一会也就算了,谁知道他还想带走,没门!“你的工作室在哪里?”“离这里不远,就在西边的山里。”看到阿牛有点不满的表情,矮人补充道:“我的飞船也在那里,如果你想去永眠之地就一起来吧。”“我还要带几个朋友一起去,怎么样?”阿牛问。“没问题。”矮人一口答应,看来他为了水蓝祝福什么条件都能答应。这把古怪的斧头对他真的这么重要?非龙心想。“莫瑞尔,你要不要一起去?”非龙招呼着,反正他是跑不了,不如多拉几个垫背的。小恶魔犹豫一下,还是坚定地摇摇头。看来那个永眠之地留给她的绝对不是什么好印象。“那么,我们告辞了。”阿牛行礼道。“等一会。”安达瑞尔忽然叫住她。阿牛回头问道:“有什么事情?”“如果……你到达永眠之地,见到王的话,请告诉王,我们都希望他的威严能够重新照耀魔界的天空。”“那不如一起去吧!”阿牛怂恿道,如果能和一个“领主”一起旅行,肯定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情。安达瑞尔苦笑道:“很诱人的提议,可惜我不能离开这里。”“为什么?”“原谅我不能说得更多,但是请相信,我会尽全力帮助你们,来报答你们的努力。”说到这里,安达瑞尔好像突然想起来点什么,抬起右手在空中画出一个复杂的符号,魔法能量在地上打开一个小型的魔法阵。“您叫我?”米兰达的身影出现在魔法阵中心,迈步走出来。“嗯。”安达瑞尔对非龙说道:“你们可以带上她,我相信会有很大帮助的。”“她?”非龙看着这位娇巧的魔族少女,对她的能力有点怀疑。阿牛瞥一眼米兰达:“她能做什么?”显然不太情愿带她一起走。“米兰达可以为你们做一些零碎的工作,另外她很熟悉这附近的情况,能够为你们打点旅行的事宜当然,所有的花费都由我们承担。”“我们走吧,还等什么?”阿牛的态度转眼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弯。雄伟的大门已经焕然一新,莫菲斯妥和人形的斯纳克正在对新大门评头论足。“还是太窄!”斯纳克摇头道,不过只剩下一个头,看起来不如原来有趣。“你就缺这点钱吗?不能再修宽一点?”莫菲斯妥将手一摊,无奈道:“宽二十五米,高三十米,你还要怎样?”“可还是不够高!我进来的时候还要把头低下来。”莫菲斯妥小声道:“至少不会把门撞开了……”“什么?”“没什么!”斯纳克正要追问到底,莫菲斯妥忽然“咦”一声:“那些小孩子过来了。”“那两个被王看中的小家伙?”斯纳克转过头,“还有一个矮人?”“我们告辞了。”走到门口,阿牛很有礼貌地行礼道。“为什么这么着急,不多住两天?”男主人挽留道。安达瑞尔说道:“他们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说着用眼神阻止了进一步的疑问,接着对米兰达道:“麻烦你了。”“我会尽力。”米兰达恭敬回答。在她抬头的一瞬间,主仆两人交换了一个复杂难明的眼神。“我要跟你们一起走!”斯纳克忽然嚷嚷道,“老是待在这里太闷了!”“你不能走。”安达瑞尔道,“你得留在这里帮我们!”“算了!”斯纳克闷闷不乐,不过还是不再想着离开。又叮嘱几句,宾主就在这里分手。门口那些长角魔族卫兵看到刚才进去的那个人类和牛头人不但完整无缺,竟然还由领主亲自送出来,一个个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去看精神病医生了。来到大街上,非龙问老矮人:“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问别人名字之前应该先介绍自己!”老矮人不满地说道。“我没说过吗?”非龙恍然道,“我是非龙?德拉格。”一指牛头人:“她叫阿牛。”“佛朗西斯?海亘。你们可以叫我‘神匠’。”矮人用自负的语气说道。米兰达对阿牛道:“请问,现在我们要去哪里?”“宝石商店?武器铺?还有……”难得有冤大头掏钱,不狠狠敲一笔真是浪费啊!“依多就住在这附近吧?”非龙的提醒把她拉回现实,“对了!”牛头人醒悟道,“还是先找那几个家伙去!”特别是那两个“战俘”,还没有充分发掘出价值,怎么能随便就放弃!不过非龙和阿牛很快就发现这座繁华的城市并不比森林或者荒原更容易辨认方向。费了好大劲,最后还是在米兰达的帮助下才找到那间名为“鳟鱼之吻”的旅店。远远望去,旅店外人头汹涌,都在惊慌地看着什么。“发生什么事了?”非龙问一个正往那里赶过去的魔族。“你不知道?”那个魔族奇怪地看着他,“有一个天使在那里出现!”第九十三章信仰之力“天使?”阿牛皱眉道,“阿巴斯也太不小心,竟然会被看到……”非龙摇头:“不会吧,那家伙在魔界生活这么久还没被发现过,怎么会犯这种错误?”“难道还会有别的天使?”矮人不耐烦道:“说这么多干什么?过去看看还更快一些!”说着就迈动短腿向旅店走去。“难道矮人都是这种脾气?”阿牛哼了一声,没有跟上去。依多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你们才回来?”非龙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其他的人呢?”“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一个天使……”米兰达皱眉道:“神界发动的攻击吗?”非龙问的却是另一个问题:“另一个?哪里来的?”“不知道,”依多奇怪地看看米兰达,没理她,对非龙说:“不过好像认识阿巴斯,一直在逼他出来说话。”阿牛关心的是别的:“我的两个俘虏呢?”“他们?”依多这才想起来,向四处张望着,“好像从刚才天使出现的混乱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不会是逃跑了吧?!”阿牛愤怒道。其他人心中却无一例外都在想,不跑才奇怪了!阿牛正在犹豫是不是应该去把这两个钱袋子抓回来,米兰达问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对了!现在有这个更好用的,那两个……虽然还是有点心疼,不过跑就跑了吧!飒然一笑道:“算了,没什么事情。”这时人群中发出一阵惊呼:“看!那个怪物飞起来了!”“小心!”“来吧,老子不怕你!”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天空中那个发出刺眼白光的躯体所吸引的时候,很少有人注意到一个身影从旅店里窜出来,以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穿过围观的人群,追着天上的飞行物向罗格城西面疾驰而去。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非龙就看得很清楚。下一秒钟,他的身体比大脑先作出反应,紧跟在空中的天使后面。一愣之后,阿牛和依多也紧紧跟上来。总算要追踪的目标很明显,不用担心半路上追丢。“你追他们作什么?”阿牛紧赶几步,追上非龙问道。非龙嘿嘿一笑:“你难道不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刚才追过去的是阿巴斯!”依多用“风行术”赶上来,这种风系辅助魔法能够使施法者快速的在离地面不远处高速移动,与更高级的“飞行术”的差别只在于离开地面的高度而已。“他们要去哪里?”眼看前面“带路的”已经飞离罗格城好远,可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阿牛不禁焦急道。“如果照这个方向走下去,他的目的地应该是城外一座空旷的峡谷。”很难想象一个身材娇巧的少女也能有这样的速度,竟然能够与阿牛跑到并肩。发现这一点的阿牛暗暗加快速度,想拉开和米兰达之间的距离,却始终不能如愿。“他们到那里作什么?”非龙问。阿牛说道:“这只有他们才知道。不过,不会是轻松地野营吧?”翻过山头,米兰达所说的山谷就在眼前。阿巴斯已经解除伪装,华美的羽翼扇动,将他的身体托起到空中,飞到早已等在那里的“同类”面前。在他对面,刺眼的光芒包裹中的身体根本没法直视。阿巴斯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我按照你们的话跟着过来了,有什么话就快说吧。”接着恶意地一笑:“就算是评议会,维持这个能量体的活动也不是很轻松吧。”“这个不用你管。阿巴斯,你知道擅自来到魔界是多么重的罪孽吗?”声音和那个强光下隐约可见的年轻外表不相称的成熟威严,而且似乎不是从嘴里说出来,而是整个身体都在向外发散着声音。“我知道。”阿巴斯平静道,“为了找到光明神,我情愿背负所有的罪责!”能量体换了一个声音:“你能确定在魔界能找到神的踪迹?”尖高的音调毫不犹豫地刺出讽刺的毒牙。阿巴斯摇头道:“不能。”还是刚才那个声音尖叫道:“你这是在亵渎神的威严!正义的化身怎么会出现在那个猥亵堕落的地方?!”“你们不是找遍整个神界和人界,找到光明神了吗?”阿巴斯再也没法抑制自己对这些高高在上的官僚的愤怒,大声咆哮道,“既然你们不肯来魔界,我来!”“小伙子,不要太激动。”这次是一个有些沧桑的声音,“不管怎么说,你私自去魔界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天界的法律。”“我有接受任何惩罚的觉悟,老师。”阿巴斯的语气恭敬而倔强,“但我相信我是正确的!光明神不会遗弃他的子民!”“太狂妄了!我要给你一点教训!”能量体尖声高叫,抬起手开始准备发动攻击,圣洁的白色光芒聚集成球,随时可能发出。“咦?”能量体发出一声惊叫,身体上发出的强光闪了两下,紧接着暗淡下来,身体的颜色越来越淡,渐渐变得透明,最终凭空消失不见。只留下那个白色的魔法球还漂浮在空中散发着神圣的光辉。天界评议会,议事厅。三个身形高大的天使围坐在圆桌旁,从他们身上发出的光辉照亮了周围每一个角落。其中一个天使愤怒地高声叫道:“鲁西法,你做什么?!”“老啦,魔法力不像年轻人这么充沛。”鲁西法微笑着解释,从声音上听来,他就是阿巴斯口中的“老师”。“老?笑话!”“米迦勒,其实你应该为能量体的消失负上最大的责任。”一直没有开口的天使突然说道。“为什么?!”“那个能量体本来是由我们三个的魔力维持的,才能以稳定的形态出现在魔界……”米迦勒烦躁道:“这个我知道!”“但是刚才你为了发出‘神圣惩罚’,把自己的魔力差不多全都抽走了,变成我们两个来维持能量体,还要承担‘神圣惩罚’的压力……”“好了!是我的错!”虽然很不情愿,米迦勒不得不承认泰瑞尔说得很有道理。懊恼羞愤之下,米迦勒猛地站起来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也不理另外两人的反应,转身走出门去。“这么多年,他的脾气一点没变。”看着米迦勒的背影,鲁西法叹气道。“这是对你上次帮忙的回报。”泰瑞尔道。“上一次?发生过什么事情吗?”泰瑞尔心领神会:“没有。”良久的沉默后,泰瑞尔忽然问道:“你觉得阿巴斯可能成功吗?”鲁西法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微笑着反问:“我们都曾经年轻过,不是吗?”亲眼看着阿巴斯从空中落下来,带着圣洁的光辉,米兰达的脸色怎么也好不起来。虽然不知道刚才发生过什么事情,但眼前站着一只“野蛮的”天使这个事实是任何一个正常的高等魔族都不能接受的。不过依多好象对阿巴斯的天使身份没有任何顾忌,这两天同吃同住的生活已经让他和阿巴斯相当熟了,也许同为降神师的身份让他们有不少共同语言,即使一个来自光明,一个属于黑暗。只见依多走过去问道:“那是你的同伴?”阿巴斯正在用魔法将身后飘扬的羽翼隐藏起来,听到依多的问话,回答道:“不,他们是天界评议会。”“他们?”阿牛怀疑自己听错了,明明是一个“人”,怎么会是“他们”?仔细解释起来恐怕要好几天的时间,而且阿巴斯也不愿意将天界的事情和盘托出,就简略说道:“他们是共用一个能量构成的身体来到魔界,是来找我的。”非龙问道:“能量体?”阿巴斯点头道:“是的。这样就不会违反规则。”米兰达突然插嘴道:“你来魔界到底有什么目的?为天界的入侵做侦察吗?”“不……”米兰达大喊道:“你说慌!天界的人都是骗子!”激动的音调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一时间周围之剩下寂静,米兰达急促的呼吸显得格外刺耳。非龙小心翼翼道:“小姐,他好像什么都没说啊?”“不管他说什么,肯定都是假话!”米兰达的眼神显示出她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到底天界曾经对她做过什么?阿巴斯苦笑道:“那么说……”“啊!!!”阿牛突如其来的惊叫声打断了他的话。非龙捂着几乎被震聋的耳朵,没好气地对阿牛说道:“不要这样吓人好不好?!”阿牛来不及去计较他的态度,惶急道:“那个矮人!我们把那个矮人丢了!”“丢了就丢了,不就是个矮人吗?”非龙的耳朵还在嗡嗡作响。“我还要他带我去永眠之地找黑暗神啊!”阿牛拉起非龙就往回跑,“跟我去找他!”“永眠之地?”依多和阿巴斯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无比的惊讶,阿巴斯更带着莫名的兴奋,二话没说就向阿牛和非龙追去。依多准备“风行术”花了一些时间,但移动的速度却更快。米兰达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才猛一跺脚也跟上去。“鳟鱼之吻”外的人群早已散去。看来这场骚动并没有惊动罗格城的领主或者卫兵,恢复宁静的小旅店已经开始正常的营业……呃,不太正常的营业。几十米外,非龙就听见矮人福朗西斯的大嗓门(好像所有的矮人都不会控制自己的声带):“再拿一桶酒!”“在这里!”阿牛紧赶两步冲进旅店。因为她太着急,一不小心就把门框顶下来一块。出人意料的,她这种粗暴的行为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阿牛仔细一看,发现从旅店老板到迎宾小姐所有的人都把嘴张大成“O”形,他们的目光都落在角落里胡乱堆放着小山一样的酒桶上。“酒桶有什么好奇怪的?”阿牛正摸不着头脑,就听到那堆酒桶下传来矮人惬意的声音:“再来一桶!”阿牛这才发现,那个矮人竟然被自己喝完的酒桶埋起来了!他矮小身躯是怎么装下这么多酒的?!也许真的是个奇迹也说不定,矮人竟然还能够认出进来的是个熟人,摇摇晃晃的从酒桶堆里站起来向阿牛走去,手里还抱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酒桶,嘴中絮絮叨叨地抱怨着:“这里的酒太差,太差了!要不是这么久没尝过酒味,我才不会喝这种东西!还是卡路里的‘退魔血’好啊……”走到阿牛面前,佛朗西斯举起手中比他还要高出一节的酒桶,醉醺醺地对牛头人说道:“要不要来一杯?”“不要!”阿牛啼笑皆非地看着眼前摇摆不停的矮人,也许就是因为重心低,才没有摔倒。旅店老板小心地走过来,对阿牛说道:“这位……是您的朋友?”“算是。”“太好了!”老板喜于形色,“我还担心没人给他付账呢!”“多少?”“一百二十卢。”阿牛夸张地大叫起来:“你抢劫啊?!”一百二十卢可是一大笔钱,在阿牛眼里看来,把这家“鳟鱼之吻”全买下来也不用这么多钱!老板满脸都是委屈:“这个矮人把小店酒窖里所有的酒都喝光了,那里面可是有好几桶上百年的陈酿,价值连城啊!”阿牛恨恨地盯着正在手舞足蹈,嘴里还哼着某种噪音小调的矮人:“这家伙还很能喝嘛!”转过身,阿牛清了清嗓子,正要再练习一次早已炉火纯青的奸商技能,却看到米兰达正从门外进来,心念一动,招呼道:“米兰达,过来一下。”米兰达听到她的召唤,才暂时将锁定阿巴斯的目光转开,走过来问道:“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帮忙来结一下帐。”一指正在为自己的账目担心,不安地搓着手的旅店老板,也不管米兰达的反应,提起佛朗西斯,对非龙打一个跟上来的手势就向外走去。“也许……安达瑞尔大人的判断有一些偏差……”一边掏钱,米兰达心中发出无奈的哀叹。第九十四章师兄来袭发生过这么多让老板痛不欲生的“事故”,这座“鳟鱼之吻”是住不下去了。而以佛朗西斯现在的状态,连分清东西南北都很有困难,更别说是去找什么“研究室”。本来米兰达建议回领主府邸休息一天,然后再决定下一步的方向,但是阿牛说什么都不同意。非龙问她理由,却什么都不说,只是恶狠狠的盯着非龙看,看得他毛毛的也就不敢继续问下去。结果就是在阿牛的坚持下,一行人住进罗格城最豪华的旅店“暗黑华盖”。当然,所有的费用都是由米兰达掏腰包。深夜,“暗黑华盖”雄伟的主楼前,三个身影从黑暗中走到辉煌的灯光下。“就是这里。你们要找的那个沉沦魔就住在三楼12号。”灯光照出一张满是疤痕的脸,正是赏金猎人工会的会长,卡兰夫。“布莱恩大人,我们之间的欠账就算两清了。”“哦,”布莱恩抬起头,看着在夜空中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金碧辉煌的大楼,良久才收回目光淡淡地说道“你真的确定,不想要那笔赏金了?”卡兰夫肯定地点头道:“没错,赏金猎人放弃这次的目标。”“想不到啊,”光听声音就知道,另一个是依多那个阴阳怪气的“二师兄”诺瑞克。“赏金猎人工会竟然会不敢猎杀一只沉沦魔?”卡兰夫的修养也算到家,被诺瑞克这样讽刺好像一点都不生气,声音还是和刚才一样沉稳:“但是就像刚才我说的,依多先生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沉沦魔,而是黑暗神选定的降神师。向他挑战与向黑暗神挑战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布莱恩大人好像没有告诉过我。”“没说过吗?”布莱恩轻描淡写道,“我忘记了。”“因此,这件任务已经超出我们赏金猎人工会的能力范围。不过为了让大人们满意,我们还是尽全力为大人找到依多先生的下落,下面的事情就和赏金猎人工会完全无关。”说着向后退开一步。“一百卢的订金做到这地步……也算是物有所值了。”布莱恩的脸上依旧古井无波,当先迈上台阶,向大楼里走去。诺瑞克对卡兰夫露出一个冷彻心肺的笑容,也走了进去,留下卡兰夫自己站在空地的灯光下。看着布莱恩和诺瑞克的身影消失在“暗黑华盖”的大门里,卡兰夫的嘴角绽出一线嘲弄的微笑。你不仁就不要怨我不义!好不容易逃出来的林克和琳娜所提供的情报远不止那个沉沦魔是降神师而已,在他身边还有一个战神般的牛头人战士和一个不清楚底细的家伙,更重要的是,自己最欣赏的阿巴斯竟然是天使,而且还是光明神奥丁的降神师!现在他应该也是和沉沦魔在一起。不说别的,光那两个降神师就是赏金猎人工会出尽全力也没法战胜的。那两个“大人”?只不过是阿斯莫顿和巴尔手下的中级魔法师而已,竟然敢向降神师挑战?不自量力!“啊?还有一个降神师?我没有说过吗?我忘记了!”卡兰夫已经在幻想听到这些话的时候那两个“大人”会是什么表情了。当然,如果他们还有命回来的话……“布莱恩师兄,我觉得那条猎狗好像隐瞒了什么。”灯火通明的走廊上,诺瑞克说道。布莱恩面无表情地淡然道:“没关系,不论怎样,今天就是依多的死期。我们两个精灵使对付他一个,有九成的胜算。”“没错!”诺瑞克眼中闪过嗜血残忍的兴奋,“我等这一天很久了!”没错,从很久之前,一个沉沦魔畏首畏尾地挤进魔界最高的魔法殿堂“卡兰学院”的那一瞬间,这份杀意已经深深地种在诺瑞克阴暗狭窄的心里了。静寂的走廊上,布莱恩和诺瑞克的脚步声显得分外刺耳。被惊醒的旅店夜班员工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路小跑着来到他们面前问道:“两位是要住宿吗?”“不……”诺瑞克举起右手到旅店员工面前,微笑着说道:“我们里找个人而已。打扰你的安眠很对不起,请接受我的道歉吧!”无声无息中,带着死亡气息的寒气从他手中汹涌而出,那个员工在转瞬之间就变成一座晶莹的冰雕,脸上还是一片茫然,仿佛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布莱恩冷漠地点点头:“放手干吧。”诺瑞克还是有点担心:“这里不是奎拉格或者骨韵,罗格城是莫菲斯妥领主的领地,做得太过火不会有问题吗?”“就因为这里不是奎拉格也不是骨韵,所以无论我们怎么干也不会有人知道是我们做的。”“没错!”这次诺瑞克的笑容才表示他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快乐着,残忍的笑容因为兴奋而扭曲:“雪噬、水咆、冰魂,全都出来吧,让我们来做一个游戏!”随着他的召唤,周围空气中的水元素发出无声的嘶喊,聚拢在诺瑞克周围,形成三个巨大的怪物,每一个都有四米多高。其中一头是浑身雪白的恶狼,锋利的巨爪不经意间就在地上留下道道伤痕;另一头是由液态水构成的“抽象派”老虎,不过从他身上四处飞溅出来的淡绿色液体却一点也不“抽象”,至少说飘起的恶臭青烟就很说明它的存在感;还有一个,是一条晶莹剔透的冰龙!虽然三米来高的身体与真龙相去甚远,甚至和龙兽“富贵”也有不少差距,而且形象也颇为粗糙,但这有限的窄小空间却是它发挥的最佳场地。“嗯?”布莱恩有些奇怪,“只有三个?还有那个叫‘雾吻’的精灵呢?”“雾吻……”诺瑞克的笑容抽搐一下,他很后悔当初太过自信,把雾吻自己留在那个该死的沉沦魔村庄,然后不久就失去它的消息,更可恨的是,现在连那个村庄都找不到了!“我要为它报仇……”诺瑞克终于将他的微笑面具摘下来,阴冷的脸色连布莱恩都感到一阵从心底涌出来的凉意。布莱恩不想再多说下去,也开始召唤自己的守护精灵。与诺瑞克的不同,他召唤来的精灵是成群结队密集的小火球漂浮在空中,隐隐将他围在中心,形成一件进可攻、退可守的巨大火焰铠甲。因为是不可告人的暗杀,他们的这次行动不可能得到所属领主麾下战士的强力支持,所以在发起进攻之前必须做好防御,这是法师作战的基本战术。“好了?”布莱恩看着诺瑞克给自己披上坚硬的冰晶盔甲,这才问道。诺瑞克点头道:“可以开始了!”“好。”布莱恩不再多说,而是开始吟唱咒语:“跳动的火焰,奔腾的生命,为毁灭而存在,为破坏而出现!”一个磨盘大小的超大型火球在他身前形成,这个在人界很夸张的魔法在他手里只不过是个简单的开场白而已。本来他使用这个魔法完全不需要吟唱咒语,但为了减少魔力的消耗,这样做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现在他们所要面对的是英克雷老师评价最高的学生,他们的师弟,最低贱的种族里爬出来的异类,降神师依多!“降神师吗?”看着12号间的房门被火球瞬间化为飞灰,布莱恩毫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一个沉沦魔能成为降神师?伟大的黑暗之神也一定在为自己代言人的无能而愤怒吧?现在我就来纠正这个错误!然后,我就是黑暗神新的代言人!诺瑞克的“冰爆弹”紧跟在火球后面飞进扩大一倍的房门。这种魔法乍一看起来和低级的“冰弹”很类似,都是一个淡蓝色的冰球,但是体积要比“冰弹”大两倍,飞行速度也要慢很多。这个冰球一旦碰到障碍物,就会分裂成数十片锋利的冰刃,造成很大范围内的巨大伤害。因为这个特性,“冰爆弹”一般是用在战场上对敌人的部队进行大面积杀伤,但在这个时候用来攻击位置不太确定的敌人也是很明智的选择。和布莱恩不同,诺瑞克对依多的恨意要单纯得多,只要能置这个沉沦魔于死地,他什么都不在乎!只有他的死,才能洗清我受到的羞辱!诺瑞克的心在狂吼,这种执著几乎让他失去一个法师应有的冷静。巨大火球炸裂的轰然巨响和冰爆弹破碎的清脆声音之间相差不到半秒,前者散落的火苗被后者产生的低温气流所熄灭,不过这并不影响火球的攻击力。因为对一个能够操纵元素的魔法师而言,单纯的火焰无法构成任何威胁,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才是最致命的伤害。布莱恩在想象着,睡梦中猝不及防的依多被气浪抛起到空中,身上本能产生出来的魔力盾牌还没来得及完成就被撕成了碎片,然后他的身体被冰刃洞穿……也许,他已经死了。布莱恩这么告诉自己,但一贯谨慎的他还是做好第二轮攻击的准备,这才派一个跳动的火精灵进去看一下情况。透过火精灵的精神触须,布莱恩能够清楚地“看到”屋里的情况。和他想象的情景一样,到处都是火焰燎过后的焦黑,墙上、地板上、家具上密布着闪耀森森冷光的冰刀,一切都很正常,除了在房屋正中间,一个淡黄色闪烁着的半球形结界。结界?!不可能!没有人能在瞬间完成这样完美的防御魔法!难道依多早有准备?!周围的房间里传来慌张的叫声,整座旅店的客人都被刚才的爆炸声从睡神绚丽多彩的怀抱里拽回来。“布莱恩师兄、诺瑞克师兄?!”匆匆赶出来看个究竟的人群中传来惊愕的叫喊声。被认出的短暂惊慌过后,布莱恩和诺瑞克循声望去,惊讶地看到依多好端端地站在人群中。依多还活着,而且毫发无伤!那屋里的结界是谁布下的?不约而同的,布莱恩和诺瑞克在心中大骂卡夫兰,这给的是什么情报?!非龙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被扩大了一倍的房门,对阿牛说道:“这下可好,你不用再抱怨门太窄了……”还是依多最快搞清楚了事情的状况。清醒过来之后,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擎起魔力盾牌,几个以打断对方施法为目的的小型供给魔法也准备就绪。其他人住客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凑在一起准备看热闹。“佛朗西斯怎样了?”稍微清醒点的阿牛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一个箭步窜进一片狼藉的房间里。诺瑞克没有理会阿牛的动作,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眼前矮小的沉沦魔身上,连阿巴斯都没放在眼里。依多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冷冷地说道:“你们来做什么?”“杀掉你。”诺瑞克微笑着说出简洁的回答,仿佛是在邀请好朋友共进晚餐。布莱恩忽然问道:“你不是住在这房间?”赏金猎人工会的情报网也是相当精确和有效率的,否则也不可能成长为这么庞大的组织。但这个错误实在是不能饶恕!“原来是的。”本来在分配房间的时候,确实是依多住在这里,但走到门前,阿牛嫌手里提着的矮人太沉,就把他就近扔到最靠楼梯的房间里,也就是原来依多的房间。就是这样,佛朗西斯不幸成了依多的替罪羊。这些事情当然不是赏金猎人能够考虑到的。屋里到处都是火焰灼烧过留下的痕迹,衬得上面反射着走廊暗黄色壁灯光芒的冰刃分外诡异。在房间的中心,那个淡黄色结界的光芒渐渐淡去。“老头!”阿牛紧张喊道,“你没死吧?!”“如果我死了还能回答吗?”矮人的大嗓门里洋溢着怒火,大声喝骂道:“哪个家伙想找死,给我过来!”阿牛松了一口气,反手一指站在门外的布莱恩和诺瑞克:“你要想出气就去找那两个家伙好了,刚才就是他们攻击你。”“好!”矮人大吼一声,从床上跳起来就向外跑,还一边大叫着:“让我来教训教训你们怎么尊敬老人!”阿牛见他空着手,不禁好奇道:“你的战斧呢?”她的“战斗启蒙课”就是由矮人赛门来上的,矮人对战斧的执著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见到这个矮人竟然要空手去面对魔法师,感到很奇怪。愤怒的矮人根本没听到她的问题,而是以矮人不可能达到的速度冲出门去,站在布莱恩和诺瑞克面前,昂首盯着他们。第九十五章魔机战体两个魔法师却对暴怒的矮人视而不见,两双眼睛紧紧锁定依多的动作。在他们眼里,这个降神师师弟才是真正的敌人,其他人只不过是渺小的配角而已。被晒在那里的矮人快要发狂了,整个走廊都在他的大嗓门下颤抖:“你们必须道歉!否则……”没等他说完,诺瑞克身旁一道雪白的身影电射而出,从佛朗西斯身前一掠而过。矮人的身体好象腾云驾雾一样飞起到空中,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拐角处。非龙看得很清楚,是站在诺瑞克身后的那只白色魔狼。黯哑的撕裂声从转角处传来,围观者中不少人都为之变色,开始悄悄向另一边的楼梯挪动,希望能尽快离开这个危险的是非之地。诺瑞克神色如常,对依多微笑道:“我们开始吧。”阿牛这才反应过来,拨开人群要冲过去一看究竟,心想别管是光明神还是黑暗神,一定要保佑那个矮人平安无事啊!依多脸色不变:“我正等着!”布莱恩周围的火精灵群猛地收缩,将保护层变得更加致密,他知道对付这个师弟不能有丝毫的大意。诺瑞克举起手中的冰晶魔杖,上面代表冰雪精灵的三块墨绿色宝石发散着神秘的光辉,还有一个空着的凹槽,只有诺瑞克自己知道,这代表的是被完全消灭的“雾吻”。魔法大战一触即发,双方发出的无形压力几乎要把周围的一切都吞噬殆尽。在这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旁观者确定还是自己的生命最美好,大呼小叫着四散逃窜,跑得慢的还在羡慕跑在最前面的半人马,有四条腿就是跑得快!转眼间,人满为患的走廊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非龙和阿巴斯还在若无其事地看着,这种程度的压力还不足以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不过这两个人看来也是打定主意袖手旁观,没有一点要出手相助的意思。渐渐远去的嘈杂声中,两边都等着对方先出手。魔法师的战斗方式与战士的搏斗有很大的差别,因为和只要挥舞就能造成伤害的刀剑不同,魔法攻击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凝聚魔力,而且威力越强的魔法所需要的时间也就越长。这个过程很容易被敌人的攻击打断,哪怕是最弱的魔法弹也能做到,而且就算有魔力盾牌也没用,因为魔力碰撞产生的震荡也足够打断一次施法的了。被打断的魔法无法继续,魔法师只能重新开始聚集魔力,这就造成在时间的劣势。这个弱点使得魔法师虽然威力强大,但是一个专职的魔法师独立战斗的能力却实在不够看的,除非他已经强大到能够比战士挥剑还要快地发出强大的魔法,或者把魔法弹之类小魔法的威力练到足够强(一般能做到前一条的魔法师也都能做到后面一条)。因此,在战斗中魔法师都是在战士的保护下进行攻击,来发挥他们最大的杀伤力。不过法师间的战斗与战场上的正规作战又有所不同,为了更好的利用有限的魔力做出攻击,魔法师们必须考虑自己的战斗策略。用小型魔法快速高密度连续攻击是最容易想到的伎俩,能够把对手的施法完全封死,但缺点是给对方造成伤害实在小得可怜,如果对方事先准备了魔法盾牌的话,几乎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完全可以等你的魔力耗尽无以为继的时候发动反攻。召唤生物来做守护者也是不错的选择,但这些召唤生物的智力一般都不是太高,就算用来当肉盾也是不太保险,而且万一被对方用魅惑术之类的魔法控制住反戈一击……总之,魔法师的战斗绝对不是单纯的魔力比拼,而是对魔法的使用策略、熟练程度、战斗经验等等等等的综合考验。诺瑞克不愿意等下去了,将冰晶魔杖横在胸前,他准备使用“暴风雪”,这个魔法不象“极地暴雪”那样威力强大,但施法的时间也要短许多,而且同样有延缓敌人动作的效果。就在诺瑞克要开始施法的瞬间,手中魔杖上传来一声“咔嚓”脆响。响声并不大,却足以让诺瑞克肝胆俱裂召唤石,又一颗召唤石碎了!雪噬被完全消灭了!这怎么可能?!那只不过是个矮人,怎么会有消灭精灵的能力?!诺瑞克还没有确定这是不是个噩梦,佛朗西斯矮小的身子出现在走廊尽头,在刚赶到他身边牛头人的衬托下显得更加袖珍。他的衣服已经变成一条条的碎布,显然刚才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不过身上却没有任何的血迹。那头白狼是水元素组成的,没有血也是正常,可为什么这个矮人也没有血?难道他根本没受伤?“想用这东西来对付我?”佛朗西斯迈步向这边走来。迎接他的是诺瑞克狂怒也夹杂一丝对无知的恐惧的眼神。“永远不不要小看矮人!”矮人的大嗓门在走廊中回荡。在依多愕然的目光中,佛朗西斯从他身边走过,再次站到布莱恩和诺瑞克面前。诺瑞克身后的两只怪兽窜到身前,对矮人摆出充满敌意的姿态。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干的,但雪噬的灭亡没有任何疑问就是这个矮人造成的,这已经足以让布莱恩和诺瑞克把他列为危险人物来对待。“你刚才做了什么?”问话的是布莱恩,诺瑞克还没有完全接受又一个精灵被干掉这个事实,暂时处在失魂落魄的状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矮人的怒火不但没有平息,反而越烧越旺,“我要你们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就凭你?一个连战斧都没有矮人?”布莱恩的声音充满了轻视。“我,就是战斧!”随着巨大的吼声,矮人向布莱恩发起了进攻!旁边观战的人们只觉得眼前一花,矮人已经消失在原地,接着他就出现在布莱恩的火焰屏障跟前,挥拳向布莱恩击去。夹带劲风的一拳打在密集的火精灵上,发出“波”的一声轻响,小火球状的火精灵就被打得火星四溅、烟消云散。不过被这么一挡,其他的火精灵一拥而至,眨眼间将矮人淹没在炙热的火焰里。空气中飘起一阵刺鼻的焦臭味。“自不量力。”布莱恩冷冷地吐出这么一句。这个他自创的魔法精灵火盾除了能够防御敌人的攻击,还能对近身攻击者给予致命的反击,可以说是战士的噩梦。“下一个该你了。”布莱恩不再看地上熊熊烈火中的矮小身体,转向依多道。依多还没说话,就听见火焰中矮人的声音传来:“下一个?你当这样我就会死了吗?!”众目睽睽之下,一个还在燃烧的身体从火堆中站起来,身上布满的火精灵使他看起来就像由火焰构成的一样。“你还没死?”布莱恩没有把心中的惊讶表现出来,依旧淡淡地说道。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出命令,附着在矮人身上的火精灵同时腾空而起,飞回布莱恩身边补充进火焰屏障,使本来变得单薄的防御再次坚不可摧。没有火焰精灵魔力的支撑,矮人身上的火焰渐渐熄灭,在火焰退开的地方露出来的不是烧焦的皮肉,而是一片闪亮的银白色……银白色?!周围所有的人都呆住了,难道这个矮人穿着特殊的铠甲?非龙和阿牛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火焰褪尽,一具银光闪闪的躯体展现在众人面前。仔细注意一下,可以发现还是矮人的样子,但是表层的皮肤全被烧尽,露出银亮的“真身”。没错!非龙心里笃定,眼前这个怪物和那些古怪的机器简直就是亲戚!突然看到这样一个怪物出现在面前,连布莱恩也为之动容,诺瑞克警惕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一个老矮人而已。”声音还是佛朗西斯的没有变,但是从金属做成的嘴里吐出声音这件事本身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理解范围。“水咆,把他融化掉!”诺瑞克大声命令道,他已经无法再继续容忍下去了。“水咆”的能力是腐蚀,构成它身体的液体能够将物体化成汤水,就算是厚重的全身铠甲也不能抵挡这些无孔不入的毒水。诺瑞克不想管这个东西是什么,只要毁灭他!得到他的命令,诺瑞克身后青色的水之虎一声不响纵身而出,向“佛朗西斯”扑去,在它纵越的路线上滴下的水珠与地板接触后冒出阵阵青烟。“没用的。”随着金属矮人的声音,银白色躯体的额头、双手、双膝同时发出淡黄色的强光,在身体周围形成一个球形的防御结界。水咆的身体碰在这个结界上,溅起一阵水花,地板上又多了一片小洞。“算你不幸,现在我的能源很多。”那张金属脸露出一个傲慢的笑容。非龙心想这家伙和那些魔法机器好像不太一样,至少就没见过那些机器露出过什么表情。金属矮人平举双手,两手上的光芒忽然变得更加刺眼,其他地方发出的光线反而暗淡下去。随着这个动作,他身上的球形结界猛地张开,随即向反方向包过去,再次合拢成一个完美的球形,将躲闪不及的水咆裹在里面。诺瑞克惊慌道:“你要做什么?!”他实在不能承受再次失去一个精灵的损失了。矮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因为根本没有必要。淡黄色能量球中的水咆开始的时候还在拼命挣扎,想打破束缚冲出去,但没过多久它的动作就渐渐慢下来,最终不再动弹。“冰魂!去……”诺瑞克的话没说完,被布莱恩伸手制止,“干什么?!”极度的愤怒使诺瑞克失去了理智的判断。但布莱恩冷若冰霜的话语让他马上冷静下来:“赶快把精灵解除召唤!”只要解除召唤,精灵无论身在何处都会立刻返回充满能量的精灵界,谁也不可能追到那里去伤害它们。诺瑞克这才醒悟过来,不过为时已晚。能量球中水咆已经不能维持外形,变成一滩真正的水积聚在能量球的底部,这说明它的魔力结构已经被破坏,离灭亡只有一步之遥。诺瑞克的反召唤魔法还没完成一半,金属矮人双手向两边一分,漂浮在空中的能量球唰地消失无踪,只留下那些液体“哗”地一声落在地上,然后就再无生息。看来随着魔力的消失,这些水也不再具有强大的腐蚀力。“不要……”此情此景让诺瑞克几乎虚脱,连冰晶魔杖上又一颗宝石碎裂都没有注意到。第三个!短短几天之内他引以为傲的四个守护精灵竟然被毁灭了三个!家族里的宗主们会怎么说?一想到这个,他不仅打了个寒颤。只有报仇!只有血才能洗刷这个污名!“无处不在的气之元素,滋润万物的水之元素,听从我的命令聚集在一起,化成毁灭的风暴!”在他施法的同时,冰龙“冰魂”挡在他身前,它嘴里喷出足以让热血瞬间凝结的的低温寒气让人无法靠近。那个金属矮人似乎也对这种攻击颇为小心,根本不敢近前。依多骇然道:“极地风暴?!你一定是疯了!想连自己一起毁灭吗?!”手中准备多时的四个魔法弹接连发出,想打断诺瑞克的魔法,却被布莱恩的火精灵挡住。“不,”布莱恩说道,“毁灭的只有你们而已。”一个魔法阵出现在布莱恩和诺瑞克脚下,当诺瑞克的魔法完成的一瞬间,两人的身形消失在原地。与此同时,冰龙高大的身体也化成一片水气,随风消散。周围的气温转眼间降到零下数十度,怒号的阴风仿佛死神的咆哮,夹杂着比刀剑还要锋利的雪花跳出宣告末日的舞蹈……远处的空中,脸色苍白的诺瑞克勉强维持着飞行术,却带着胜利者的微笑欣赏“暗黑华盖”的大楼轰然倒塌的壮观场景。刚才那个魔法耗尽了他的魔力,因为在室内使用“极地风暴”要比在野外困难数十倍,威力也要打一些折扣,但即使如此,也没有人能在那种魔法下生存下来!旁边的布莱恩忽然皱眉道:“依多没有死!”“不可能!”这是诺瑞克第一个反应,也是唯一的反应。那个沉沦魔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攻击下活下来?!“不知道。”布莱恩摇头道,“但我肯定他还活着。因为根据我和他的约定,一旦他死去,他的魔力就回归我所有。可现在却没有反应。”“我们再回去!”诺瑞克绝对不甘心就这样放过那群人。布莱恩带着无限惋惜道:“这次不行了。”伸手一指:“你的魔法惊动了罗格城的军队,他们正在向这里来。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诺瑞克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队队的魔族正规军正从四面八方向这里赶过来。如果惊动了这里的领主,那后果可不是他们可以承担的,为今之际只能走为上计了。临走,诺瑞克回头看一眼“暗黑华盖”废墟,心中道:“我会让你们后悔活下来的!”这才加速飞走。匆匆赶回的米兰达目瞪口呆地看着依旧寒气逼人的废墟。刚才还是好好的啊,怎么转眼间就变成这样了?那些人没事吧?成队的士兵陆续赶来,带队的军官认出米兰达是安达瑞尔领主的贴身仆人,走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米兰达回答,接着命令道:“你们看看下面还有没有活着的!”军官点头,走回去向部下下令。这时米兰达忽然看到一堆瓦砾缓缓隆起,越来越高,随着碎石纷纷落下,一个绿色的巨大球体渐渐露出轮廓。矮人的狂笑传来:“哈哈哈,不愧是水蓝祝福,我最满意的作品之一!”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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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忘了在哪看过这么一段话:如果让你去背一块二百斤重的石头,你很难把它扛起来,但若是同样重量的百元大钞,你也许会轻而易举地扛起来就跑。虽然我不是那种拜金人士,看到后半句话的时候还是愣了一下。能驱使一个人有动力,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吸引他的眼球。而这个例子,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好了,回到正题。作为学子,很想就此谈谈我的个人观点。很多老师都在开学之后布置起越来越多的作业,他们认为这是升学带来的理所应当。更多的同学也就顺其自然的开始埋怨。晚上需要开着台灯努力赶完七门课,甚至九门课的作业,还要按规定预习,常常要熬夜熬到夜里一两点。遇上停电,还得翻箱倒柜的找蜡烛,一根不行点两根。早上还要早早起床,冬天天都没亮就不得不从家走,上了课打盹还被老师叫起来罚站。想快点写完作业补补觉的,都会被老师说是字迹潦草,学习态度不端正,反正是要挨罚。这一罚,又比平时多出好几个小时写作业的时间。也有时,很规整的写完了量不太多的作业,然后老师又趁机继续布置。更贴合改编的那句广告词了:学生作业连续N年销量领先,作业纸连起来可绕地球N+1圈。我分不太清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区别。可是我想,这两种教育大概都跟现实生活联系不到一块去。一点都不离谱。中学生每天的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这个规定我不知道算不算是摆设,我们做过最少的作业才差不多是1。5小时,那也只限于刚开学,没有什么作业可以做的时候。看这篇文章的可能是学生可能是老师。学生看了我不敢说都感同身受,老师看了也许会说他们批改作业要比我们熬夜熬的晚。大概是有很多优秀的老师的确是那样的,我们也打心眼里给这种老师加个赞。不过,在我的印象中,大部分老师都是在学校批改作业的,而且他们是在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完成的作业中只写个阅,优,良。连瞥都不瞥一眼。就连让学生帮着批改试卷都是常见的。可能看到这有些老师按耐不住了,会说,你们那能叫写作业吗,纯属是应付。对于那些视学习为空气的差生来说,他们确实懒得理这么多作业,随手乱编就已经够客气了。但是他们也清楚,既然把学习看做空气,那就说明学习也是重要的,起码人离了空气就活不了。可是在面对老师的各种讽刺,各种侮辱,各种瞧不起,各种歧视之后,他们也就习惯了。我是个即将有四门课结业的学生,很想表达我自己的看法。看到越来越多的“小眼镜”,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眼袋黑眼圈,难道不会让人钻心吗?口口声声说心疼的那些老师们,如果您看到您的孩子整夜整夜的为了作业苦恼,您会担忧吗?说是为了我们好也罢,说是为了我们有个更好的未来也好,我想说,在说这些好话的同时,您能别坐在办公室里玩电脑、听音乐、看电影吗?您能别把同学的问题搁在一边置之不理自顾自的娱乐吗?您能真正做到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保证不是用逼迫的方法让他们学习吗?您能不采用暴力,不用各种理由体罚同学吗?您能遵守教师规定,上课把手机关掉吗?当然,世道不是那么不公平。我希望有好老师的同学们,可以珍惜那些美好。体谅体谅他们为了让你们有进步,而下的苦功夫;为了让你们学的轻松,而到处搜集技巧;为了让你们不心生畏惧,每次上课都要微笑而多了几道皱纹,不如当年的美貌。如果这些真正的好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忘了关手机,又恰巧有电话打进来的时候,请别着急。他们会拒接电话立马关机,顺便诚恳的跟所有同学道歉。碰上这种情况,就原谅他们吧。若是非要做到多布置作业,那就返回文章第二段吧。在作业里面找到缺口,用巧妙的方法填补起来,多一些趣味,多一些可以提起兴趣的问题,或者少一点作业多一点复习预习的时间,那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岂不是更乐意学习,对于老师来说,更容易达到相应的目的?这只是些突发奇想的建议。也许对一部分人说毫无作用,会有不少人批判我写的这些。我想套用郭敬明的一句话:不能因为喜欢的不一样就能说是脑残。同样,个人观点这东西,也是。想要费口舌大骂的同志们,别浪费时间了,你们也不能够因为观点不同就可以说此文太烂。相反,觉得引起共鸣的人,感谢你们百忙之中说几个好字。总之,我希望“中国式教育”背后大片大片的不是骂声,而是赞不绝口。被当做反面教材的老师请您对号入座,然后自觉改正。受人尊敬的老师我也真心期待您能保持住。以及看上去很受委屈其实也只是愤愤不平的同学,我很衷心的祝愿你们学业有成。少为了这些个问题动点肝火,稳住成绩学出个样来给那些一直歧视你的老师看。最后,老师们同学们,我很诚恳的邀请你们,一起改正那些不正确的做法,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毕竟我们还有未来。后记:我必须为我的文章多说几句。我写这些的目的不是为了指责谁,背地里骂哪个老师不好,只是想让那些风气不正的现象变少,变得全无更好。不是说,我们学生就没有错,或者只占有百分之二十的错。我也遭遇过老师爱理不理的态度,也受过老师对我冷眼相待的感触,所以我算是有感而发。我不算是优等生,当然我也不希望成为优等生,勾心斗角自相残杀。我讨厌那些用成绩看人的老师,讨厌他们替好学生说话却从来都不想犯错的是所谓的好学生;我讨厌有“种族歧视”的老师,讨厌他们在同样的错误上,从来不去处罚那些乖孩子。说我有臆想症我也不想反驳了,谁不想有个好的学习坏境呢。说的有点多了,呵呵。山东淄博淄川区淄博二十六中初二:司金泽1200字以上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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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习[2]学习,在老师、家长的嘴中,永远是一个高尚、神圣的词汇。它是学生存在的原因。它也曾铸就了人类千年不朽的辉煌文化。它把人类从动物中分离出来,从原始中解脱出来。它不仅是人类专有的行为,也是动物获得超越与进化的一把钥匙。中华上下五千年,春秋时期孔子,拜入其门下学生以百计数,儒家尊他为师祖先贤,都只为学习到他冰山一角的知识。也正是因为学习,孔子“仁”的思想方能流传至今。在数学领域,无论是古希腊的阿基米德,还是中国古代的祖冲之,都在历史上抹下浓重的一笔,也正是因为学习,才使得他们耗尽半生,付出了汗水、时间甚至生命而且得的真理不至于被滚滚的历史长河淹没。作为一个学生,携着敬佩之心,去学习这些知识,也算是我对学习,对这些伟人们最大的尊重了。听得老师说,学生学生,为学而生。的确,这并没有错。但是,身为一个生活在中国,学习在中国的学生,对于这句话,并不怎么抱有好感。我心中有一个疑问,我们的学习是为了什么?家长说,为了你能考上好高中,然后考上好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将来生活得开心、幸福。老师说,为了你自己,为了你作为一个人的修养与素质。还有人说,为了国家的规定。这些都没有错,的确,无论是对于我们,还是对于社会,都是有益的。但这也只是但从利益方面而言,并没有关心到我们学生的个人感受。一天至少有12个小时面对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本子,每个礼拜也就那几节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可以放松一下,可一但临近了所谓的月考,期中,期末,就都取消了,对于我们来说见怪不怪,也不能抗议,但对于那些外国学生来说,这项举措是令人震惊的。这一切都为了什么?为了大学毕业那张破纸。那张破纸为了什么?为了有个好工作,有高收入。错!大错特错!学习的确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但并不是能提高一个人收入,所以,上大学等于高收入,这句话本来是就是错的。根据调查,每年都有150000以上的学生自杀,也就是说,平均每8分钟就有一个生命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在这自杀的学生中,有45.5%的学生是因为学习压力太重。又有调查显示,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中有四分之一被迫面临失业,这算得上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学习是为了知识的传承,和找到好工作是不搭界的,所以,以学历来评定一个人是否留下工作,这种做法大错特错。在中国大学中,学生既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也不能学到生存的技能,这可真是一个可悲的笑话。大学里出来的发明家,只会发明前人发明过的东西。大学里出来的作家,只会仿写前辈的作品。他们的思想、思维都已经僵得僵尸差不多了。这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想想曾经,有多少华人科学家,获得了那举世瞩目的诺贝尔奖,而他们无一例外,都在国外接受过教育。看看现在,中国科学家似乎与诺贝尔奖绝缘了。令人扼腕叹息。中国自古是一个文学大国,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直到现在,仍脍炙人口,但这些也都只是存在于古代。中国现在,也只有莫言获得一届诺贝尔文学奖,其他作家呢?绝缘了吗?可悲。我的一个朋友打趣地和我说,大学里,唯一能学到的东西,就是交女朋友。这并不是一个冷笑话。总之,“学习”这个词汇,在中国已失去了原本带有的美好的,积极的意义,只是学校争名逐利、家长间互相攀比、人们赚钱得权的一种工具罢了。我们学生,既使用着这把工具,也被当做工具使用着。学习,并不是为了考上好大学,也不是为了有个好工作。学习,是我们对知识的敬畏,想要把它们收入囊中的渴求,是我们发自内心的一种自愿的行为,不是强迫,也不是强行灌输。学习不等于学习。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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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论学习的读后感孔孟论学习的读后感《孔孟论学习》读后感学习了《孔孟论学习》后,我感到收获颇多,特别是对于自己的日常的学习有了深刻的启发。我认为学习过程中,兴趣和爱好是非常重要的,爱因斯坦也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好是成功之母。” 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最关键。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他的目的就是强调兴趣和爱好的重要性,事实上也正是真正爱好学习的人,为学习而快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记得小学时有一个同学调皮异常,学习积极性不高,上课多不注意听讲,有一次老师让他上黑板默写生字词,居然十个错九个,而且笔画笔顺错误甚多。老师就让他在黑板上抄写三遍。要平时,在本子上抄他根本没有自觉性给它抄完。在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共同监督下,他很认真地一字不漏地抄写着。并再次对他进行听写,效果比第一次好。以后他学习一偷懒,老师就叫到黑板上去听写,他居然每次都欣然同意,而且完成得相当不错。比起以前让他在练习本上自己去抄写的效果要好得多。我们同学就有些不明白,于是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喜欢到黑板上写字”。后来逐渐他对语文学习产生了很强烈的兴趣,而且有几次考试语文成绩都名列前茅。可见,兴趣对于学习是多么地重要埃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过类似的经历,感兴趣的,特别喜爱的学科总会学的很好,而兴趣不大或反感的学科自然成绩会很不理想。所以我们一定要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那样,我们就会成为一个爱好学习的人,一个学习成功的人。2.学习了《孔孟论学习》后,我感到收获颇多,特别是对于自己的日常的学习有了深刻的启发。我认为学习过程中,兴趣和爱好是非常重要的,爱因斯坦也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好是成功之母。”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这是最关键。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他的目的就是强调兴趣和爱好的重要性,事实上也正是真正爱好学习的人,为学习而快乐的人才能真正学好。记得小学时有一个同学调皮异常,学习积极性不高,上课多不注意听讲,有一次老师让他上黑板默写生字词,居然十个错九个,而且笔画笔顺错误甚多。老师就让他在黑板上抄写三遍。要平时,在本子上抄他根本没有自觉性给它抄完。在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共同监督下,他很认真地一字不漏地抄写着。并再次对他进行听写,效果比第一次好。以后他学习一偷懒,老师就叫到黑板上去听写,他居然每次都欣然同意,而且完成得相当不错。比起以前让他在练习本上自己去抄写的效果要好得多。我们同学就有些不明白,于是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喜欢到黑板上写字”。后来逐渐他对语文学习产生了很强烈的兴趣,而且有几次考试语文成绩都名列前茅。可见,兴趣对于学习是多么地重要埃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过类似的经历,感兴趣的,特别喜爱的学科总会学的很好,而兴趣不大或反感的学科自然成绩会很不理想。所以我们一定要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那样,我们就会成为一个爱好学习的人,一个学习成功的人。附:《孔孟论学习》参考译文:第一则:学过了,然后按一定时间去复习它,不也很高兴吗?第二则:温习旧的知识,不断吸取新的知识,就可以做老师了。或“温习旧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做老师了。”第三则:学习却不思考就不能解决疑难问题。只思考却不学习也不能解决疑难问题。第四则: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聪明。第五则:聪敏而又热爱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辱。第六则:对于一件事,了解它不如热爱它,热爱它不如发自内心地喜欢研究它。第七则:不到他苦苦思索而仍然领会不了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他想说又说不出的时候,不去启发他。教他一个方面,他不能推知其它三个方面,就不再教他。第八则:接受教育,注重请教,怎么会不顺利成功?第九则:诵读《诗经》《尚书》,就好像与古人生活在一起;诵读《诗经》《尚书》,就好像与古人一起商讨,交谈。第十则:君子遵循正确的方法以获得很深的学问,并想自己找到正确的方法。自己找到了正确方法,所学的东西就能掌握牢固;知识掌握得牢固了,那么学问积累就多;学问积累得多,就用之不尽,取之不竭。所以,君子都想自己找到正确的方法。第十一则:即使有天下最容易生长的植物,如果一会儿晒它,一会儿冰冻它,没有能够生存下去的。……现在,围棋作为一种技能,是小的技能;如果不专心致志地学习,也学不会。一位名叫秋的围棋手,是全国最擅长下围棋的。让他教导两个人学习围棋,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只听从秋的教导。另一个人虽然也听从秋的教导,但心里却总是想着天鹅将要飞来,想着拿弓箭来射它,虽然和另一个人一起学习,但不如另一个人学得好。是因为这个人的智力不如另一个人吗?答案是:不是这样的。第十二则:做学问就像挖井,井挖得很深了,还没有泉水,还是一口废井。第十三则:完全相信《尚书》上所说的道理,还不如没有读过《尚书》这本书。我读《武成》,只是选择读其中的二三页罢了。仁道之君挥无敌于天下,以周武王这样极为仁道的人去讨伐商纣这样极为不仁的人,怎么会使血流得把舂米的木槌都漂起来了呢?孔孟论学习的读后感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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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T学习生涯论_1500字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选题材的时候真心是把我纠结死了,于是我选了小说。对于题材神马的,不要太在意。怎么说,我是一名准初三的学生。过完这暑假之后我就会进入我的暑假生活。吓!刚刚老爸进来了。这是我的自由时间啊自由时间,为什么要我去找我那可怜的作业呢。我们来幻想一下暑假的美好生活(放假前):暑假来了以后呢,我要去游泳我要去旅游我要去XX乐园我要去……这的确是我的想法没错的。于是我决定提前写作业。刷刷刷——刷刷刷——笔尖轻轻的从洁白的纸张上划过,老爹老妈一脸欣慰:“艾玛我家娃娃竟然懂得去写作业了,真是欣慰啊欣慰。”家长认为,作为他们家的孩纸,准确的说是作为一个学生,学习!是重要的任务!我们不是常说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吗,嘛叫奋斗?学习!于是我就这么踏上了我的学习生涯:幼儿园:老师一脸欣慰的揉着我的头“这熊孩子,睡觉的时候终于没有踢到隔壁的小盆友了”话说第二天我好像是因为踢被子着凉了来着。小学:老师一脸的欣慰的拍着我的手:“数学竞赛100分呢,期末考多加努力!”话说那次期末考我考完一趴桌就睡着了浑然没发现有一页写都没写。于是华丽丽88了。咱老师气得眼镜都掉下来了。初中:我现在就在讲呢。我是准初三啊准初三啊准!初!三!那些说小学毕业前好辛苦的请自觉面壁谢谢。初三,人生第一大神秘的转折点就跟在后面。上届初三毕业的时候我曾经和几个好伙伴上去拿初三毕业了的同学留下来的书籍,拿来预习也好不是?一上去,“货物”真的多的不得了。地上一大堆书,学长学姐太给力了什么书都往地上扔,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听说高考有百分之三十考的是初中知识呢。好像还不止?先为他们默哀三秒钟。收好了先放在学校,回家以后告诉妈妈妈妈很开心觉得自家孩纸有预习的好意识。期末考的时候她老人家亲自帮我拿回来,额,好像有几十斤呢,然后她十分生气的把我骂了一顿。暑假作业也真的多啊!语文:7篇作文,抄16首古诗三遍加背诵,还有一!本!书!数学:一本书。英语:两!本!书!物理一本化学一本。哎你说为什么会有化学?因为那坑爹的一个星期额外补习。咱爸妈担心我初三跟不上,于是给我报了三门寒假班!7。28开课。我爸对我的作业那是十分的关心啊,每天只要不上班休息就赶着我去写作业。现在觉得作业君也不容易,莫名其妙的被小主人拿来拍灰尘用笔尖死划还外带咒骂真的是满委屈的,所以我们以后应该对它好一点。【老实说我一直把写作文当做人生乐趣之一的,刚刚老爸的阻挠让我十分不满,我就写!不服你咬我啊!】想到开学考就毛骨悚然,咱被作业折磨的欲生欲死开学考还过来凑热闹催促我们记得复习你说烦不烦。伤不起啊!这坑爹的学习生涯!TAT我已经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大学上了。听说上了大学可以打游戏打到通宵看狗血小说看到撕纸看韩剧神马的更是不用说。《来自星星的你》还有《泡沫之夏》那都是听说的啊!一集都没看过!上了大学一定要恶补!幻想终究是幻想,搞不好政策又变了苦逼一生就麻烦了,所以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的好。政府不分文理美名其曰“减压“。我一听马上汗颜了,哪科都要学这也叫减压?!罢了罢了,最为一个准初三好学生,我们要发扬学习的好处,要有正能量,发扬真善美!像这种学习生涯论我还是发一次算了。搞不好有人看到我这么苦逼一下子想开了十分开心的面对学习生涯了你说是不?子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孟子曰:孔子说的对!初二:婷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