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应有的姿态
重拾《且修一朵岁月禅》,依旧翻到我最爱的生命感悟那一章。《生与死》一文中,字里行间,流露的有作者对生与死的独特见解。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是啊,不论是牙牙学语的婴儿,或是风华正茂的青年,还是步履蹒跚的老人,对于生与死,都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现实问题。但正如书中所写,“若能以满怀感恩之心,化怨恨为关爱,化痛苦为菩提,天地原是非常广阔的,世间原是充满温情的”。有些时候,心境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阔的。禅机并非玄之又玄,而当从平易的生活中体会、感悟。先生告诉我,这才应该是生命应有的姿态。
然而,有些人在无力改变必然到来的死面前,选择悲观,选择自甘堕落。书中有一位七十二岁的老人,宁愿选择好死,而不愿赖活。自杀的结局,着实令人唏嘘。可见,消极者只会蹙眉埋怨,最终在叹息中走向生命的尽头。回首过往,留下了什么?不尽的哀怨,消极冲倒原有的理智,坠入悲观的深渊。悲观主义大师叔本华,便曾发出这样的感慨:“人生实如钟摆,在痛苦与倦怠之间徘徊。”看重死,即使死亡并未降临,也依然愁着。这样的生活,谈何人生?
来到人世间一遭,我们怎能随意轻视生命?记得余光中先生假想着自己如果有九条命,就该蕴含九种情,九个身份。对余光中先生来说,活着的每一天都算数,做的每一件事都希望是有意义的。他看重生命,他在生命的每一天,都把生活的每一个角色演好,不负韶光。每个人都该看重生命,看重每一天,活出生命应有的精彩。
想起《无问西东》中的四代人,在迷茫的年少时期,被点拨、被引导去叩问内心,做出适合自己的、真正想要去做的选择。每个时代,都会给出现成的“最佳选择”。那些选择,无一不让人落入条条框框。在随波逐流、明哲保身的苟且之上,我们应该有一种高于世俗的精神。不管社会多么浮躁,我们都可以抱着一种积极的心态,在人生的春天,选择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不枉生命。
我们碰上的,刚好是一个物质最丰硕而精神最贫瘠的时代,每个人长大以后,肩膀上都背负着庞大的未来,都在为一种不可预见的“幸福”拼斗着。但所谓的幸福,却早已被商业稀释而单一化了。人们在贪婪的欲望的刺激下,往往忘了怎样真正过好每一天,怎样去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琦君先生正是以阳光下闪烁的快乐老人,点拨着我们,引导着我们,如何对待生活。虽然,我们这个年龄谈论生死未免太早,但我们完全能过好每一天,让生命中的每一天都过得有价值。
琦君先生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用名利来激发我们的未来,应该选择一种认真对待生活的态度,去塑造一个光明的未来。
甘心的生命,甘心的灵魂,将空虚的生活装扮得一路花开。恭肃的心,充盈了器物;颖慧的心,充盈了人间;虔敬的心,充盈了天地。
匆匆一生,行走人间。看白鸟惊枝,落花满肩……
公交车中的温暖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在我的脑海里飘过,很多事情在慢慢的忘却,可有一件事,却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出来买菜,准备乘坐1路公交车回家。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公交车才像个老人,慢悠悠地走来。“来了,公交车来了!”我兴奋地大声叫起来。等公交车刚刚停稳,我便迅速地钻了上去。可是公交车上的人实在太多了。我好不容易才在“人缝”中安下身来。其实这也不是一个理想的地方,随着车子开动,站着的人的身体也随着摆动起来,我被挤成了“肉饼”,一只脚不知被谁重重的踩了一脚,我疼得哇哇直叫。“来来来,小朋友,到爷爷这里来坐!”我努力朝前方抬起头,只见在我前面不远的一个座位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两手抓住一根拐杖,慢慢的站了起来。我开心极了,终于可以逃离出这个人缝了。我迫不及待地朝老爷爷走去,正准备向老爷爷说谢谢。这时,不知道是谁一手把我拉住了,我回过头一看,是妈妈。“丫丫,你是晚辈,爷爷年纪也这么大了,你不能坐!”妈妈严肃地对我说。妈妈今天怎么了?从小到大妈妈都没对我这么严肃过。“小朋友,你怎么还不坐?快快快,快坐下吧!”老爷爷和蔼地对我说。我的脸一下就红了,不好意思地说:“爷爷,我不累,您年纪大了,您坐着!”爷爷见我执意不过来坐,笑着对我说:“这小孩真懂事。”我听了,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回到家,妈妈放下手中的东西,轻轻地摸着我的头,说:“你知道妈妈什么不让你坐吗?”“妈妈,我懂了,我们应该尊老爱幼,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妈妈听了,高兴地说:“对啦,看来你是真的懂事了!”
是啊,举手之劳便可以让别人感受到温暖。公交车上老爷爷的举动,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更让我读懂了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它将永远被珍藏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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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姿态我躺在病床上,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心里空虚得令人发慌。顷刻我感到一种从未有的孤立,使我冷得颤抖了。我不敢告诉他们,因为我不敢看那两双黯然失色的眼睛,一次比一次混浊,会把我的最后一点倔强都消融了去。我一直以为可以自立了,可以不须他们的搀扶了。自从被诊断了胃炎以后,一旦发病,我总是偷偷请了假,捂着肚子一个人来到医院度过整个下午。回了家找个理由来搪塞他们的疑虑,再若无其事地吃饭,上学。然而今天,我不再走运:我手上的血管竟和护士玩起了捉迷藏,他们细小的身躯仿佛不断游离。一针针扎进去,又一针针被扯出来,我能看到护士眼中的惊恐不安和竭力平静。当向手腕扎入了最后一针,所有人看着连通的药水终于松了口气时,我却忽觉一阵疼痛袭来,眼前一黑,败下了阵。我想着自己现在是多么地窘迫无力,像一个被遗荡荒原的弃婴,觉得狼狈,甚至龌龊。我的骄傲,我的倔强,也已毫无用武之地。耳边渐渐响起那熟悉的高跟鞋与皮鞋的和奏,我知道,是他们来了。我才记起小赖阿姨是医院的护士长,不禁苦笑了:本以为天衣无缝,其实防不胜防。我想起身马上逃离这里,却发现他们已经站在了床前。我深呼了口气,抬起的头又重新回到了枕头上。“呵!”她的声音让我感到刺耳“这孩子,我还以为去学校了,谁知道……我说怎么小赖说我女儿在医院晕倒了呢!真是,我居然不知道,你说这荒不荒唐……”刹间我觉得自己仿佛是《故乡》里的迅哥儿,听到杨二嫂突然冲出的话语,惊愕,疑惑,不知所措了。“你们来这里做什么!我说我好了就知道回去,你们干吗要来这里,我又没什么事!”我叫喊着,眼泪夺眶而出。他们低着头,一脸的茫然,不再言语了,我心里却开始酸涩起来,想再说些什么却一时语塞。周围死一般的沉寂,我看着吊瓶的药水断断续续地冒着气泡,相象它们在我的血液里流动,最后消失。她离开了,像窗外的一阵风;他却仍那么站着,像一座威严的雕塑。我不敢看他,因为他那日益隆起的驼背,因为他那所不能再高高抬起的头,因为他连站立都显得那样吃力。几年前,我的确恨他,甚至嫌弃他。后来,烟消云散,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而我因此落下了一身的歉疚:我用几年无声的抵抗积攒着他内心难以言说的痛苦,敲打着他最脆弱的神经,一点点耗尽着他的生命。从那以后,我讨厌看到他和朋友走在一起,别人却都松松爽爽,他却要使劲摆动手臂,仿佛背上驮着重物而蹒跚的样子;我讨厌那些不安分的小孩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用尖利的语调描述他如弓的背;我讨厌他忍气吞声,总是原谅我,包容我,再留下岁月给他的生命带来的沧桑印记。他的爱,太无言;他的好,又太隐匿。而我始终无法释怀,一次次地言不由衷,积压在他伛偻的背上。“我出去一下,就回来。”他没有回答。我撑起自己贴着药棉的右手,一鼓作气拿下挂着的吊瓶,踉踉跄跄地出了病房。走出医院后门,我才发现这是另一个世界:几株榕树英姿散逸,犹如千帆竟发。攒蹙累积的绿叶覆盖了大半片天空,任凭风肆意地敲击,他们的根仍岿然不动,紧紧地抓住了厚实的土地。眼前的一切令我难以置信,我睁大了自己的眼睛重视将它们审视。因为几年以前,我经过这里,无意瞥见几株新叶初长的小树,他们像一个个做错事的孩子低垂着头。这不由得让我对它们产生了无比的敬畏:它们用自己独有的姿态演绎着雄浑有力的生命乐章,告诉世界执着的意义。我想到自己这些年来的坎坷与失落,不禁失色了。“回床休息吧。”不知何时他已站在我的身后,我才发现他眼角的皱纹又深了许多,像沟渠。我徐徐走在前面,他举着吊瓶紧紧在后面跟着。回到病房,我躺在床上,左手无力地垂在一旁。他踮起脚尖,用力举起上手的吊瓶。我仿佛听到他咬着牙发出“咯咯”声,因为瘦弱他两腮上的颧骨明毅地凸现出来。他抬起头,弯曲的颈椎却中途顶住了它,使他只能努力地向上翻着眼,右手一次次往上举起吊瓶,左手则不断向身后摆动着。平日里我能轻易挂上的吊瓶,他竟然难以够到,看看他颤抖的背,我心里突然生发出一种难以名状的痛。“爸……”我硬咽了。他松了口气:“没事,你等等,我挂得上。”说完他又踮起了脚尖。夕阳的余辉从窗台射了进来,已是黄昏了,他佝偻的影子还在不停地忙碌着,我忽然觉得他整个人似乎一下子高大了,而且散发出灿烂的金光,衬出了畏缩正在棉被下的我的“小”来。他分明在向我诠释生命的姿态,就像他一直握住命运的手强悍地活着一样。我在心里反复地默念,挂钩低一些,再低一些,让他把吊瓶挂上去。“诺,是吧,我说我挂得上的。”他紧锁的眉头顿时伸展开来,眼睛里泛着久违的光亮,又颇得意地碰了碰他那好不容易挂起的吊瓶,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我看着药水在瓶里晶莹,也笑了。他坐在隔壁的病床上,回来揉搓着双手,却有突然站起,对我说:“我给你拿杯热水去。”而后用力摆动着他的手臂,匆匆出了病房。我把手转向一边,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不让他看见,也不让别人看见。关怀,有时是问;有时,是不问。无论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有着什么样的前嫌,但是到了我最困难的时候,能留在我身边,为我流泪,为我难过,为我风里来雨里去的,只有他们:我的父母。而其他的人,毕竟是其他的人。树,用一世的绿来诠释它的生命,而父亲为我挂吊瓶的姿态,历历浮现在我的眼前,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与希望。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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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态姿态之一我常抱着膝坐在沙发上,看非洲油画般的草原上一头豹子藏身在浓密的灌木丛中露出冰冷的眸子,满是单纯的食欲。而远处的野马并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只是垂下它们线条优美的颈子,吮吸甘露。镜头拉回豹子,它开始奔跑,健美的身躯像划过草原的一支利箭,带着呼啸而至的风声。野马迅速回身,蹄在草地上带起青草被撕裂的味道,可惜,一切,都太晚了。嘴角带笑的猎豹飞在半空中,准确地咬住了野马的脖子,血混杂在它们的毛发之间,刚才带起鼓点般激烈的声音便消失了。镜头拉向燃烧着的太阳,火色,血红。于是,有人说,这个世界,动物如此野蛮。血腥与厮杀是它们的功课,天天重复,不知疲倦,仿佛血液与死亡之于它们只是游戏。我冷冷地听着,不置可否。在我眼里,死亡之于它们是种威胁,它们是如此单纯,饿了,便捕食;饱了,便找个有太阳有草地的角落里美美地睡上一觉。他们在乎的只不过是自己能不能活下去而已。在你对它们没有任何威胁时,它们会用单纯而无害的眼神望着你,这,是种全盘的信任。可现在所谓文明社会里,你不可能会因为这种眼神而信任一个人。不可能,也不会。人,首先学会使用工具,也首先学会表里不一。动物只会把人类当成食物来杀害人类,而人类却会把它们的皮毛制成手袋,身体制成药材,牙齿制成装饰,骨头放入研究室。人类把它们身上的一切兑换成货币,并以此为荣。往往忽略问题关键的,就是人。在动物眼里,人也许才是最残酷的。这个世界是一架巨大的天平,当自然愈来愈缺少可以承载人类重量的砝码时,天平会倾斜,乃至于颠覆与毁灭。而人并不自知,总以上帝的角度,观看整个世界。油轮在大海上损毁,海面被污染,人们救起被裹在油中的企鹅,用毛巾擦去油污。居然有报纸登出大幅照片,给小企鹅配的语言竟是“谢谢”。这是对人类自己莫大的讽刺!小企鹅的家园是人类毁灭的,是人类差点让它失去了生命,它会对人类吐出如此真诚的感谢吗?至少人类自身会恨。人类本身被强者赶离家园,几百年前的事,甚至更久之前,人类都不会忘。仇恨一代传一代,没有淡化反而加深。他们竟然希望动物对他们表示感谢!感谢什么?感谢人类把它们的家园毁坏,然后给他们准备安身的笼子?感谢人类杀害了同胞父母,然后亲手养大它们?感谢人类的猎枪让它们受伤,而又有人治疗了它们?还是感谢,化学药品让它们生不如死,然后拼命寻找解决办法?作为一个人,我们该做的应该是忏悔,我们该做的应该是补救。我们本不该以上帝的姿态来评估自己的行为,我们该从一个罪犯的身份去赎罪,去道歉,去弥补我们的过错。我们该乞求动物的原谅而不是感谢。我们不是上帝,我们只是上帝打了蝴蝶结送给自然的礼物。姿态之二有时候,孤独的人会变得很无助。这种感觉浸入心房之后便会不自觉地寒冷,便会卷曲,回到人最初的状态。缺乏安全感,是从小养成的毛病。就像回家路上没有人陪伴的童年早已不自觉地刻印在了皮肤上,溶成了血液里的成分。奶奶说,小时候手只要抓不到别人的耳垂我便会醒,开始哭。那种睡梦中的哭泣至今都刻骨铭心。后来当明白自己必须单独一人面对黑暗之后,便学会握着自己的耳垂,一夜无梦。即使喜欢炫目的耳饰,也坚持决不在耳垂上烙下任何伤痕,也许直到我不再需要这种安慰了为止。听起来,这种孩子气很懦弱。但,我一直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坚强到不需要眼泪来提醒别人我是女生。有人说女生是应该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但,我宁愿从手心中走出来,好好呵护我爱的人:父母,爷爷奶奶,姑姑们,姑父们,表哥们,表姐们,表妹们。一提到他们我便开始很快乐地回忆。我的回忆是被精心挑选的,删去了苦痛、伤心,留下单纯快乐的自己和可以分享的笑脸。有人说一旦开始喜欢回忆,那人便老去了。那我宁可老去,像个守财奴一样细数自己的珍宝,一遍又一遍。回忆被抽去之后便会疲倦,像喧哗过后的安静,能让人溃败。于是我总是可以停留在只有未来的地方,那样,便没有空去回忆。宁可去编造未来,让它与回忆串联也不让自己有空体会孤独。我总是坐很久的车,看一个人的电影。可以看见不同的面庞在我面前有不同的表情,然后去编造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故事,以至到后来流出于笔端。我一直相信自己笔下的人物切实地存在,不是我在安排他们的生离死别,而是他们为我演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的美好,让我痛恨黑暗热爱光明。他们的故事可以让我无限地伸展我的触角。于是觉得自己的文字太过于苍白,不可以写尽他们的每一个侧面,每一个表情。开始觉得自己很是贪心。这是关于我想的姿态,蜷成一团坐在微凉的风里,被柔软的枕头包围。姿态之三已经是不再相信童话抑或神话存在的年龄了。那些单纯的信仰被现实中的压力研磨成碎屑,被时间的洪流轻松地冲走。哗啦啦啦啦……可是,在静谧的深夜里,挑上一篇文章来读,却成了很久以来养成的习惯。那样的故事总能让我很快地安静下来,然后在浅色的灯光下安静地睡去。这种睡去表现得那样安定,甚至有时会像婴儿一样满足地翻个身蜷成一团,怀里便空了,书也就懒懒地躺在了一旁。那种睡去美好得令人心痛。因为这种习惯,我便习惯于在瑰丽虚幻的世界中独自行走,或是独自飞翔。我那样迷恋于那里的人或事,现实给予我的倒愈发像个侧影了。人总是喜欢在其他地方找到自己在此地得不到的东西。而我的彼地完美无瑕,即使是惨烈的杀戮在我的眼里也是带着深红色绝烈的完美。经历太多的完美,脑里便似乎存不下了,只得付之于笔端。我极尽全力描绘心中所成的影像,可是,似乎做不到。那些只有开头的文章像玩厌了的玩偶一样被遗忘。不是遗忘心心念念,而是遗忘我稚气笔尖所无法描画的心心念念。很久之后不经意的再次相遇,便会读下去,有时有写下去的冲动,可终还是失去了,有些东西注定残破就让它一直下去。正如佛曰:随缘。相信随缘,于是我成了一个极被动的人,我安于我的世界。有人敲门,我便放下城门;有人离去,我便鸣炮欢送;有人留下,我便找一个房间让他住;有人不见,我便扫去他所有痕迹。像个拥有森林深处古堡的伯爵,不去挽留也不去寻找。因为有心里的世界便觉得自己足够富足。但这种富足总显得极单薄。有时干涸的思想让我长时间的发呆,然后翻箱倒柜地寻找一篇神话,给自己灵感。我不习惯求助于人,我害怕他人的思想夺走了我自己的思想,没有自我会让我陌生。可是,我终究还是错了。就像我的文字,时常决烈而忧伤。可是,我很快乐,出乎想象的快乐。我甚至像被神夺走了忧伤的权利。虽然,这并不代表我没有忧伤。我时常不知原因的开心,把自己逗乐是门学问,我学得不错。现在才知道,并不是小时候的信仰不见了,而是有些东西,深入骨髓连自己也感觉不到。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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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应有的霸气浓雾,寒冷,在迷茫里寻求挣扎;欲望,心愿,在失落中何处得慰藉。也许失败是一个开始,也许成功是一个结束,不过流星般的一瞬,有时想想其实真正的自己,无论在何时都本有汉子的霸气。霸气,生命的一线光芒,也才是冲穿浓雾,打破失落的最具勇气的人格魅力。每个人都有迷茫。失落的时候,有愚者有智者,有奸佞也有忠良。而总为何愚者。奸佞就是愚昧奸诈;智者忠良就是取义成仁,硬是一般正气方刚?魅力,英雄所独具的气质,是生命里最耀眼的光辉。身材可以塑造,而魅力是需要学习的,一代天骄成者霸王之气,总有那非凡的气质。西楚霸王的霸气,是斩关过将不回头,是放虎归山决沛公,是自刎乌江拜江东。他的气质是中华民族灵魂的一个重要特征。他的霸气是现代商场中一将在首,独占鳌头的高效企业;是平等竞争。公平对决应有的保障;是商海里被抛出而格守正道的文明企业。这才是真正的霸气,有着超然的人格魅力,我们应该学习,我们应有的霸气!美国有霸气,俄罗斯有霸气,英法有霸气,而又正因此它们不懈努力增强国力,拥有了相对的和平。相互的牵制。而中华,五千年古国只有拥有了自己的实力,具备了一个民族应有的气质,凌云大志的霸气才能真正立于世界强林,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不反对叛逆。嚣张,也不刻意追求惊鸿一瞥,因为它们本就是应有的个性,也可以视之为魅力,然而又有谁能缺少这样的魅力---霸气。雄,排山倒海,天撼地坼;敢,一世冲刺,直破黑途;霸,贱弃魑魅,洁身自好。这才是勇气,真正能称之为魅力的霸气!人,要有霸气,失败与没落时才有超然的魅力!社会,要有霸气,和谐需要霸气凌志中对垒的平衡!国家,要有霸气,世界的和平只要在盛威强大中筑成!所以,霸气,无处不在的人世魅力!65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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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姿态不久前的历史课上,学习了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从先哲的探索中,我不免引起这样的思考。人的一生,应该是怎样的姿态呢?人是一种伟大的生命,这是一个无需证明的命题。这不是因为自身物种的优越感,我想,这种真实的情感,源于对大自然的感念。当你作为一条鲜活的生命,游曳于人世,我们得以呼吸清新的空气,感受炙热的太阳,你是否为此激动不已?最伟大的东西,悄然诞生。我无法预知,生命之外,伟大是否将以别的形式存在,但是此时此刻,我们正身处其中。亲身演绎一种伟大,这是何等的幸福。记得生命垂危的莫里,曾说过这样的话,“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很难相信人生是一场没有前因后果的意外。”倘若生命真的是偶然,我们是否应该倍加珍惜,用心笃行这份温暖甘甜的幸福呢?对于生命,不同的人会走不同的路。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历史的长河,不舍昼夜,人们奔去了千千万万的细流,走向自己人生的追求。什么才是我要找的答案呢?我无法给出一种具体的回应,未来难以预料,时空变化莫测,不过,我有我所坚持的信仰。认真的活着。或许我是一个希望认真活着的人。可是希望,有时并不容易做到。这样的姿态,我更愿意偏向宽泛的理解它。既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命的存在形式就不会一成不变,就不会千篇一律。我很喜欢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当我们能够安然面对生命的质询,灵魂的检阅时,我相信,一定是认真的活了。儒家讲求入世,为世界积极奉献自己的力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决然是对内心的一种肯定。周游列国的孔子,忧国忧民的杜甫,甚至或许投了汨罗的屈原,他们的心中,一定默念过这样的独白,认真的活着。与此般“担当”比肩的思想,想必就是庄子的“逍遥”了。或许在他寥廓的宇宙中,更多流露出的是他的超脱。可是剥开表象,隐隐着的是对于生命的莫大的挚爱。他对这个世界也许有恨,却是因为爱得热烈。用一生,平静自然地,在清静无为中,快乐的逍遥的活着,用一种清澈的幸福充实了人生。这何尝不是认真的活着?其实如若活的认真,想必是快乐的。就算是选择安静的陨落在生的世界,被世人称之“英年早逝”,又何妨生命的精彩。在铁轨上了结生命的海子,开启了春暖花开的永恒的青春;在自家安静睡去的芥川龙之介,留给这个世界清丽而深刻的才情。正如我所言,不同人选择着不同的路。而他们用生命本身,跨越了来得仓促的尽头。勇敢的告别生命,用另一种方式,认真的活着。如若细细寻找,你会发现,不同的路,平凡抑或非凡,快乐抑或痛苦,看似形形色色的人生,却有着一种不约而同,希望认真的活着。原来,历经世事,生命指引我们追求的,本是同一种姿态。认真的活着,我也在告诉自己。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才能够说:“我的生命和全部的经历,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我的生命。”1000字 高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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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态之我们身边肉眼不可见的微生物个体“生活从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在我们的肉眼无法企及的微小之处,有我们无法想象的微妙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亦是千奇百特,光怪陆离。假如,一个刚刚被肯剩下了的半个苹果被主人放置在桌角,遗忘了。也许,过去了三五天,再一次被注意到。然而,它已经换了副模样,不再似当初的秀色。原因?半个苹果,对它的主人来说,是用来磨牙的。可是,半个苹果,却也是那些个被我们彻底忽视的个体们繁衍生息n多代的的富足食粮。于是,在那半个枯萎了的苹果上,可以看见附着上了黑灰褐的毛毛。是什么?那是成百上千个微生物的种族携手筑成了的一个杂居部落,在科学王国里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菌落。和人类部落一样,菌落里的每一各成员也都会经历从生到死的过程,然而,谈及生命,它们的轮回较之蜉蝣的朝生暮死更加凄美,于世间喘上几个时辰便又以无形之态悄然离开。你怎么不问,那半个苹果最后会怎样?生活在半个苹果上的那个王国,是从零开始的,最原始的那个个体,也许早已被新生的个体所取代,然而,在它扎根于此的时候,它来得比蒲公英的种子更加的轻盈,却已经为后代觅到了一个安身之宝地。如果不幸,主人将那半个苹果彻彻底底的抛在了脑后,那么,也许半月之后,还能隐约能看到那半个苹果秀色当年的形状;也许,三两月之后,就只能在桌子上的原位置看到一堆黑“泥”。再后来,曾经,在半个苹果上风光一时的菌落王国底的消失不见,与那一摊黑泥自成一体了。看到这里,你该明白为何龚自珍会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了吧?那些存在于我们身边,看不见摸不着的生命,在很多人看来可恶至极,甚至有人谈菌色变。但是事实上,它们并没有那么的可怕,反而是因为它们,我们人类的生活才会如今天这般丰富多彩。虽然微生物当中也有一些并非善类,但不可否认,它们于世界、于人类的重要性不可比拟,不夸张的说,人类发展至今的所有成就应该就有它们的一半功劳。因为它们,把一切人类当做垃圾的物质作为生命的食粮,消耗殆尽,才没让我们的地球村尸横遍野、垃圾如山,它们是美丽的清道夫。因为它们,偷尝人类珍藏起来的粮食,才意外将这些转变成了更美味的美食,比如北方的泡菜、南方的火腿;再比如女生的最爱——酸奶、宴会的搭档——美酒。它们是天生的美食大师。因为它们,是它们,小小的身躯,瞬间的生命,却依然努力,在活出自己的姿态。地球上的任何一种生物,即使是最简单的我们感知不到的微生物,都是带着自己的使命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在为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填上自己的一笔,这一笔与生命之久远与否无关,亦与能力之大小没有关系。每一个个体,都各自有各自的轨迹,但愿每一个个体都如那些认真活在自己的轨迹上的微生物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出自己的姿态,让世界更加出彩!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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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姿态你见过戈壁的白杨么?笔直的枝干,高高挺立,骄傲的努力的向上生长,庞大的根系执着的在艰难困苦中向下生长,扎根戈壁,于石硕与贫瘠中汲取养分。你见过珍珠么?珠圆玉润,光滑白嫩。一颗珍珠在成型的过程中是蚌含着泪的成长,磨砺了砂石,克服了疼痛。你见过三春的鲫鱼回流么?一尾成年的鲫鱼终于要当妈妈了,它要逆流而上产卵,这期间又何止是跋山涉水。这许许多多,虽普通而平凡,却都让我想到成长的姿态。坚忍不拔是成长该有的姿态。何为坚忍不拔?坚:坚定;韧:柔韧。形容意志坚定,不可动摇。一个人,是一个受意志支配的,极具主观能动性的个体。一个人的潜力有多大,且先看他的意志力是否坚定。一滴水的执着,是水滴石穿。一个人的执着,是积跬步至千里的豪迈。阿甘身上最伟大的品质是单纯,简单。他的简单化万象于无形,只盯住心中的那一点信念,一直一直的做。不管多蠢笨,最终打仗成了英雄,跑步跑遍了山野村庄……你仿佛看不到他做不成的事,这就是成长该有的姿态,坚定意志,不惧风浪。迎难而上是成长该有的姿态。何为迎难而上?迎:面对;难:困难。就算遇到困难也不退缩,迎着困难去克服它。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玉不琢不成器,就是朽木,不要放弃,也可以雕刻出花花朵朵吧。正因为做到迎难而上是那么的困难,成长才显的那样的壮美。记得历史课本上革命烈士秋瑾,以微弱之躯,为民族大业,毫不畏惧的样子。那些正义凌然,迎难而上的勇士,才使得今天,我辈得以安享太平盛世。这也是成长该有的姿态,不穿越荆棘横生,不跨越山丘,不越过大海,你,怎么去领略人生的美景?宽厚从容是成长该有的姿态。怎样才算宽厚从容?宽厚以待人,从容以律己。对待成长,那些不如意的人,事,宽厚的包容,接纳。如苏轼一般的天纵英才,也免不了数度颠沛流离。他的宽厚豁达,成就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豪放诗篇,练就了自称一体的苏体,于艰苦中也能留下东坡肘子这般美食,在适应环境中改变了当时海南的风气教化。是了不起的文人,是文曲星的不二人选。对待自己,从容是一种优雅的姿态。那些看似很轻松的,恰恰都是非常努力后的结果。自律才能自由,从容的迈着您的八字步,走在人生的大道上,摇曳着的意气风发,且以从容过一生吧。什么样的姿态才是成长该有的姿态呢?是坚忍不拔,是迎难而上,是宽厚从容,更是千千万万个人自己在成长的酸甜苦辣中顽强生长,屹立不倒的优秀品质。风可以轻易的吹走一片羽毛,可是吹不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本身,就有一种不顺从逆境的力量。努力成长吧,向小树追求蓝天一样,以您高傲的姿态,向上拼搏!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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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姿态天光降临也唤不起黑夜中大地的苏醒。小刚的《寂寞边界》总是让我想起我所处的地方,水阴为南,水阳为北,而城之极南,为空落。色彩在伸手可及的墙边止步,就像被窝里的身躯因寒冷而缩回、倦屈起来,这个城市的繁华早在上一个路口落尽,而留下继续蔓延的,是无边的空旷与死寂。树每增长一岁,年轮便又刻上一圈,那掏出我满目疮痍的心,是否也一面刻着学习,另一面,却刻满流浪……北京北京乃千年古都,围墙能拆,四合院能拆,它的历史谁也拆不了。我匍匐于土地之上,在夜间听着它的脉搏,却是聋了、瞎了,也感受得到头上盘悬的历史的吼叫,秦王扫六合,文景、贞观载歌,金辽铁骑……我在长河中淘沙,惊喜于那些碎片放出的瑰丽。而我也想看看清华、北大,多少学子纷飞梦;看看西单,乘地铁用生命去感受这个巨大城市的运转与故事;看看王府井;尝尝全聚德。以后,这个城市还会放出千百倍的光彩呢。上海上海总会让人想到快速发展的现代都市,琉璃流转,纸醉金迷,一段时间我渴望去上海,我总感到那里有梦与追梦,最最能让人感到繁华的地方。但我不会停留于此,因为我知道,灯火虽映满了都市,我却始终在它之外。云南云南大理,奇异魅惑。曾经也是都国,它的古老,神秘,风花雪月四景,那里的少数民族,那里的一切一切,汇成了如今的向往。那里的点苍山、洱海我都要走去,你说会有天师的祭坛吗?桂林桂林山水甲天下,人尽皆知,而我倒不想它“甲天下”,“人尽皆知”,我只要自私地要我一人知,撑竹竿,掌一叶扁舟,划过长流水,青山映影,炎夏凉,绿水清澈漂碧,七月流火,生碳取暖温,焰火?d动,静默群山冥。又或独钓寒江雪,全世界也只我一人耳。九寨沟九寨沟以另一个境地存在于世上,如梦如幻。时间度量,一昼一夜为一日,一花开为一季,一落叶为一年,一离别为一生,在九寨沟不分日月年,宇宙星辰,无限的漫长也可以只是一瞬,就如情人眸中深情。火红枫叶飘,灿金黎花开,五百年为一春,五百年为一秋,无谓尘世,飘飘然潇潇然。我也曾在家乡看过姝树,枝叶皆华美,不同颜色,滟滟也,仿是从异地运来,我想它们习惯这里的土地吗,它们会孤独吗?西藏西藏我知其三:一辽阔,二民族,三神佛。风凛人壮,这是地上的西藏,我梦到过的,是漫天神佛。看过西藏的天,就知道什么才是天,就知道蒙古人为什么信腾格里;见过西藏的土地,才知道什么叫浩浩中华;知西藏的人,才懂豪壮;而只有到过布达拉宫,才会明白真正的信仰。见到布达拉宫,你的本我和自我会离开,高悬的灵魂低头看着自己,只知信奉。僧侣面佛而坐,四围涂绘如唐三彩一般浓厚,不觉老僧入定己如神佛。那里的僧人,多有不足十岁进入,诵经念佛过半百,十年如一日,活得平凡,简单。坐枯灯尽,面容祥和,有时苍穹中现出极光,天空呈现出从未有过的诡异色彩,僧人高举禅杖,向天默颂,光与声开始重合,世界才诞生。我还想去好多好多地方,我知道我爱的是这一种姿态,可我逃离不开,我只有在光影下默行,只有在梦中徒劳地纪念。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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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姿态从南至北。然后,就在秋初的午后,温暖的阳光,静谧的天空上看到了你放空的气球。是和天空搭配的天蓝色。但还是觉得不太自然,你亲手染上去的蓝色。『空气中流动着的十月。末央。』十月。扯着扯着就到这个话题上去了。好象这个天气已经不太适合吃冰淇淋刨花了。十月的寒一下子散涣在了大截大截的闲暇。窗口总会流动着大片大片的云,和天边交接的棉边。书本搁置的暗红色柜子,灰白的墙。肆意开出满眼荒芜。你说你的生日在十二月。十二月。很好。但是十二月没有花开。是离美好最远的一个月。但有纯洁的雪,所以你才会那么可爱。尽管你在南方。我尽可能的想到,喜欢糖果的孩子一般都处于幼稚阶段。我不是取笑,是嫉妒。因为我不喜欢甜的。很喜欢天空和白云。不同时段的。每一天的。只要你抬头看向蓝天,或许就能与我抬头的目光相逢。悄无声息。一年四季,我赤足的脚总是那么冰凉。但至少在遇见了你的夏天后,我的冬天就不会那么冰凉了吧。张眼睛冬眠,感受你带给我的温暖。其实,你一直就是那么一个温暖的家伙。这些文字的最初,仅仅是为了纪念我和你。两目相对无言。如此就够了,一直可以看着你。『烟花盛放。一曲终结一曲伤。』旅途不明。并不喜欢看烟花。抬着头望脖子会酸。我讨厌麻烦,你是知道的。但我并不觉得烟花就代表着瞬间即逝。其实,那么短暂的美丽,也是迫不得已的吧。荒凉漆黑,湮灭瞬间。后来。可乐冰凉的十二点,南瓜马车,女巫,公主及勇敢的王子,还有世界上的第一间糖果屋。这些。你都知道不知道。或许吧,那曾经是我的梦想。但在我长大后它们无处搁置,它们并没有看到我没有含义的微笑。再后来。我补充了你童话中没有的角色。骑士。后来的后来,在我遇见你之后。白色底,素色花。此起彼伏。我收没了空气中的点点滴滴。那我要用什么来描绘这个幻夏呢。『我的苍白青春。你的荒芜童年。』常常用睡眠来腐蚀自己。不约而同。我们都失眠了。然后谈了很多,都是些琐碎,我却感到无比亢奋。或许我不令你感到最重要。但你已经成为我的至重要一部分。必不可缺。它在很多年以后,也许能一成不变。渡口的风吹得很大。然后和雨碰撞,纠缠。阳光很好。记忆粉身碎骨。置身在这颗蓝色星球上,我喜欢的蓝。一手执记得,一手执放弃。先松了哪只手。忽而,放飞的气球就飞高了,带着我仅存的安静,飞向更安静的天。有一天,你的气球会不会也飞高,把你对我的记忆也带走了呢。不会。你回答说。最好如此。一度迷恋蓝。天蓝。浅蓝。深蓝。暗蓝。那么直接而悲伤的蓝。那盆总以为会开花的水仙,那盆以为会不开花的杂草却开花了。明媚之花,也要是沉色的泥土才会盛放妖艳。开始想回到过去了。开始想念某些人某些事。不喧闹。不悲伤。不明。很安静。就想起了很多事情。抬头看窗户外面被限制的天空。一群鸟飞过,带走了一些,留下了一些,我想起了一些。泛滥成灾。想说的就只有这么多。套仔。一日,晴。-萌亲笔于30日100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