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风雪的音乐盒
那一年,他去西藏八宿的一个小乡支教,支教两年后,他就可以顺利地回城获得一份不错的工作。
初入校门的那一天,孩子们在学校的操场上排成两排,向他敬礼。那天白雪飘飘,那一双双举过头顶的手没有一双戴着手套,他们的手套就挂在脖子上。
他留了下来,教他们语文、数学、自然、生物,教他们认识山外的山,山外的城。
孩子们来自于不同的村落,近的就住在乡里,最远的孩子甚至要翻过一座海拔3000米的雪山。他很熟悉那个住在最远地方的孩子,孩子的名字叫也措,黑黑的小脸,漫着两坨高原红。据说,他是这个学校最穷的学生,学费一直都欠着。他们家里只有一匹马,是整个家唯一的生活来源,为他们负着生活的重担,春天来的时候,偶尔还能接上几个观光客。
也措平日里非常沉默,但是眼神却很特别,有点怯怯的忧郁,忧郁中透着惶恐,惶恐中又露着一丝坚定。在这个偏僻的小乡里,他见到的眼神是整齐的,老人孩子都一样,单一而纯净,唯独这个孩子,眼中似乎有很多的内容。
雪大的时候,全世界只剩下了白,无法再找到道路。家远的孩子只能留下来,住在老师的宿舍里。那天,他的宿舍也留下了几个孩子。
那个晚上,孩子们在他的允许下翻看他的东西,并抱着他的吉他乱弹。只有也措,那个忧郁的小也措,在翻看他的一个小小的音乐盒,那是他的初恋女友大一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虽然毕业前他们已经分手,但他还是一直保存着这只好看的音乐盒,它亦是他反复拾取的快乐。他来了之后的那些日子,总是不停地打开它,听那首熟悉的《致爱丽丝》的曲子,听到泪眼模糊。直到有一天,发条崩坏了。
此刻的也措正抚摸着那个音乐盒,眼神,是他熟悉的淡淡的忧郁。
他走过去,问也措:“你知道它叫什么吗?”
“不。”也措的话也总是那么少。
“它叫音乐盒,一翻开盖就会唱歌。”
“是谁送给你的?”也措居然问了一个令他措手不及的问题。
“是妈妈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但是现在坏了,要不就可以让你听一听了。”对着孩子,他还是撒了谎。
也措看了他一眼,就低着头不说话了。
那一夜的雪很大,他能听到学校后山的树木折断的声音。等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到门前的花圃被雪盖住了,操场的树,枝干被雪压断了许多,远方除了雪还是雪,除了白还是白。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那一次,也措在他的宿舍里住了整整三天,可是从第二天晚上开始,也措便开始想家了,听到半夜风雪沙沙的声音就哭了,他不由把他搂在怀里问:“想妈妈了是吗?”
“我要见阿妈。”也措一开口,泪水又掉了一串。
他鼓励孩子:“也措,老师的妈妈在很远的地方,老师一年只能见一次妈妈,老师也很想妈妈,但是老师都不哭,不哭了好吗?”
也措看着他,停止了哭泣。
第三天黄昏,也措的母亲骑着马来到了他的宿舍门口,接走了也措。
那一年的冬天,雪一直很大,过年的时候,雪已经封了路,他很想家,却没有能够回去。
终于到了第二年春天,雪少了,阳光有了暖意,他听说不远的镇子开始有了稀少的游客。路,看来是通了,但是他却没有时间回家了,因为孩子们已经开学了。
也措也来了,换了一个小孩一样,眼神,不再是淡淡的忧郁,而是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欢快,看着他,总忍不住想笑。依旧不爱说话,总是偷偷地看他。
然后就到了他的生日,没有人为他庆祝,他孤单地为自己点燃了蜡烛。可是三天后,他却意外地收到了一个邮包,邮包是从北京寄来的,拆开来,竟然是一个音乐盒,比他那一个还要漂亮。音乐盒里放了一封信,他看着,心就像春天的雪一般簌簌融化了……
是北京的一个陌生人寄来的,那人在信中说,他在前一个月来了一次八宿,碰到了一个叫也措的小孩,小孩牵着家里的马送他进山,却没有收他一分钱,只要求他回去之后,在4月初给他的老师寄一个音乐盒当作生日礼物,因为,老师的妈妈送给老师的音乐盒坏了,老师已经很久没有见妈妈了……
原本,他只需在那里支教两年的,但是他却整整待了六年才回去,走的时候,他把那个珍贵的、曾经穿越风雪来陪伴他的音乐盒送给了也措——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大孩子。
穿迷彩服的那些日子
“稍息,——立正……”
是的,我来军校了,抬头可以看到太阳变成悍妇的模样,不可停歇的火辣辣的炙烤着我们这群穿着迷彩服的祖国的花朵,每天6点哨声一响,如无数次在美梦醒时的那股错愕感,慌慌张张的把被子叠成方形被,用手抓一下头发,3秒钟搞定,早上醒来最纠结的是一手拿着洗具,一手拿着杯具,盼着前头的大姐们赶快洗簌完,通常我还没洗完,后面的毛孩子就叫喊看来,漠视好了,不能让我洗簌的乐趣被剥夺了。
迷彩服已经穿的不能再穿,我膝盖破了一口子,在梅教官有力的指令下,你可以看到它那张开的线在阳光中摇曳着。“有点耀眼不是吗?”这是管理军服退伍的大叔眯着双眼一线一线缝着跟我讲的,说穿了,不换迷彩服就是了,他耷拉着脑袋,手法并不娴熟,我叹了一口气,从手中接过针线,“我自己来”。
军训的第一天,和小美在仓库里整理迷彩服,灰暗,时不时闻到发霉味道,我严重怀疑迷彩服都没有洗过,随便抓起一件,可以知道迷彩服的前主人流的汗不是一般的多,还是漠然好了,顶着四方的天花板,空腹的肚子在那边分类迷彩服,然后每隔10分钟跑出去闻闻新鲜的空气,抱歉,我有气喘的小毛病。胳膊累了,就摇了摇,腿酸了,趁监工的不注意,连忙坐下捶捶,谁如果喜欢眼红的话,看着监工在外面美滋滋的喝着绿叶红茶一会儿踱着方步在清新空气中散步就可以了。我们俩有羔羊的一半天真,还有羔羊的一半傻,是谁说整理迷彩服比在阳光下军训轻松的,鄙视中……
“一二一,一二一……”队伍整整齐齐的但有气无力的喊着,走了进1千米的路程,还没到训练基地,汗从脸上冒出,趁教官不注意,连忙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姐是穷了,还没几天就把口袋里的零花钱拿出去贡献给纸巾了,狠狠的咬了一下嘴唇,穿着新鞋走路就是不舒服,又挤又痛活像在刀刃上走路,走一步疼在心上,走两步痛到想家,我家的老头子不知道他的宝贝女儿现在正在受苦受难,还有那个小妹千万不要吃我冰箱里的布丁。嗯,想这些干嘛?
“立正!”
每天的军姿站立,时间过得漫长,两腿发酸也必需站直,额上的汗滴落在眼睛,鼻子上最难受了,痒痒的却不能去抓。渐渐的感觉到时间已不再是时间,炎炎夏日的直射,身心疲惫着,每一次的坚持到底都会让我感觉到超越自己,两腿乏力换来一身挺直,皮肤变的黝黑,心却执着着。没有这种训练的话,我根本不知道与平日里的休闲生活比,片刻的休息已经是一种施舍,已经是一种奢侈的念头。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过着吃不饱喝不足的日子到了第三天晚,小妹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我心想她良心发现了,结果是叫我回家打小强,汗颜!夜晚躺在上铺,看着电风扇发出吱吱的响声,翻来覆去辗转难眠,下铺的姐妹硬生生的把我拖去看校医,瞳孔有点发紧,校医淡淡的说了一声:“高血压”。隔天再去看校医,她说:“低血糖”。不禁感到无语……
第四天太阳依旧毒辣着,在一系列的日常训练中,教官终于换了些训练,这不来玩什么“飞夺泸定桥”。望着对面桥头稀少的人,我们狠狠地咬着牙齿告诉自己,一定要顽强的飞过去。教官一声令下,我帮一姐妹系好绳索,那女孩死活拉着我的迷彩服不肯下去,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我顺势把她推下去,高空中冲刺着她的尖叫声,对不住了,你要是不快点飞过去,我就要被晒成焦炭了。我还没给一男的系好绳索,他当先一步冲出去,腾空半米回过头来,在战友惊诧的眼神以及同情的目光下还没想好以什么姿态落水了,河水就将他吞噬,短暂无谓的挣扎后被教官英勇救起。没关系的,虽然他的姿势有点丑,不过落水还是绚丽的。轮到我的时候,后面的姐妹蠢蠢欲动想把我推下去,刚想说“本是同根生……”来着,就惨淡地飞过去,我落地不稳,踩在桥板边缘,一个踉跄,整个人都跌在两根铁索之间……
第五天军训打靶之前,排长强调打靶的要领,并希望我们不要出现去年军训时的情形:有人10颗子弹只有1颗命中靶,其余不知所踪。上午是女生打靶,几个班打下去,4000多发的子弹才打中几环,为此我们女生下午又打了一次,男生干巴巴的看着,等到男生的时候,他们准备发挥神枪手的实力时,不想只剩下几十发子弹,索性就来男女大pk。男生派出大块头,女生派出梅玲,几分子弹下来,在场的男生及排长倒吸一口冷气,梅玲颗颗命中靶,事后才知道她爸是一名军人,从小玩到大的,汗颜!
第六天晚集体训练,我没有多大的准备早知道多抹些花露水,在操场上站军姿喂蚊子,3分钟,4分钟,5分钟,6分钟……没有一丝风,蚊子嗡嗡的声音在耳际盘绕着,汗珠像千万只小虫从全身每个毛孔肆无忌惮地向外蠕动,迷彩服粘在身上,黏糊糊的,喂了近半小时的蚊子后,开始有人不满,索性坐在地上,教官表情严肃不理睬他们,我有那么一瞬清晰的看到了教官高大的身躯,有点明亮不是吗?我再次挺了挺身姿。
回家后老头子都不认识貌似从非洲回来的女儿,我的布丁还是被小妹给吃了,呜呼……
不过,穿迷彩服的那些日子苦苦的又有点甘甜。
晋江二中高一:许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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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音乐盒一次,江浩又一篇优美的文章见报后收到300元的稿酬。晚上,晓晓正要离开编辑室的时候,江浩一改往日的从容飘逸,语无伦次地对她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带我去,好吗?我···我请客”。第二天傍晚,他们去了西大街,吃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华灯通亮时,他们往回走,晓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江浩,心中既感动又满足。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晓晓发现江浩骑错路了,应该向南拐,却向北骑着,但晓晓没有说,她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能一直地走下去。因为这个夜晚,江浩和晓晓更亲近了。但她又发现,经济系的叶子对江浩非同寻常的关心,花了好多个周末织着一双手套。11月15日晚上,是一个让晓晓永生难忘的日子。那晚她独自在教室看书,突然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晓晓抬头一看,是江浩,指着手腕上的表。晓晓一看表,三根针正同时指向12。再抬头,江浩已经走了。一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起“happybrithday to you,happy brithday to you ···”晓晓跑出去一看地上有一个美丽的心形音乐盒,一个旋转的小人还做出祝福的动作。晓晓猛然想起11月16日是她的生日,江浩是要在这一天来临的时候将那美丽的祝福送给她,那一刻晓晓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她小心地关上音乐盒,回到宿舍又小心地把它锁进箱子。第二天,晓晓到了编辑室,江浩一看见她脸就红了,晓晓也很不好意思,但还是轻轻说了声“谢谢”。正当晓晓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她客气礼貌得象个陌生人。半个月后,在西安飘雪的日子,江浩戴上叶子织的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晓晓心都要碎了,她不明白怎么是这样的结果。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晓晓和江浩再见面时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的笑容有着冬天的寒冷。转眼到了毕业的日子,江浩要走了,同学们都有在火车站送他,晓晓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心仿佛被什么揪痛。忽然晓晓发现江浩似乎在人群寻找什么,目光在她跟前久久停留。火车快开了,江浩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和送行的人一一告别。突然,他大声减站在远处的晓晓“晓晓,过来!”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晓晓走到窗边,踮起脚尖,以便听清他的话。江浩却突然伸出头,俯下身来,在晓晓额上重重的一吻,长长的一吻。用一种只有晓晓才能听见的声音说“3年来,这是我唯一的缺憾,现在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晓晓泪流满面。回到宿舍,晓晓拿出那个珍藏许久的音乐盒,轻轻打开,音乐又一次响起,晓晓听着,泪如雨下。音乐停了,一阵短暂的空白之后,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磁性的声音响起,“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晓晓惊呆了,她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终于明白了一切,江浩一定以为她拒绝了他,才转而接受了叶子,而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自己当然无法明白古老的音乐后面所藏的秘密。晓晓提笔含泪给江浩写了一封长信,虽然美好的时光也然错过,但她不愿让误会相伴一生。信中,晓晓没忘寄去一根长发。很快,江浩回信了:“晓晓,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也总是最真的感情。送了音乐盒之后,我盼见你又想见你,你一脸平静的微笑让我以为你拒绝了我。但那天在火车站,我对自己说,不吻她,我将抱憾终生。我需要多大的勇气呀!在你生日的半个月前,我一个人悄悄骑车到工艺厂,请求工人为我做这个特别的音乐盒。他们被我感动了,真的替我做还只收了我一个普通音乐盒的钱。还记得我们那次去吃小吃吗,其实是我故意走错了路,我是想和你多呆一会儿,谁知你竟然没有发现······”看到这儿,泪水模糊了晓晓的双眼。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们,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只差一曲音乐的时间。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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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盒的寂寞故事梗概:在一起打工的丁楚没想到就是小学胖胖的同桌丁胖子,虽然小时候男生经常欺负女生,但他却一直深爱着女生,整整四年。男生消失后,女生收到神秘的礼物还有接到神秘电话。女生在初中里开始学坏,谈了无数场恋爱,男生也交了一个女朋友。四年以后,两人再度邂逅,会谱写出怎样的故事……就让音乐盒告诉我们……随着《天空之城》旋律的缓缓奏起,一个小女孩在玻璃地面上翩翩起舞,女孩优雅地举着双手,脚尖踮地,慢慢地,在光滑的玻璃镜面上旋转,歌曲是《天空之城》,单曲循环。我承认,我一定见过他,在某个地方。碎刘海,黑框眼镜,目不斜视的眼神,冷冽高傲。但是谦和有礼,走过的时候会轻轻道:“请让一下。”偶尔,只是偶尔,会笑,不过两三秒钟,却印到人的脑子里。暑假开始的时候我和死党孙蓝蓝在一家悠闲餐厅里打工,餐厅名叫麦香村,分为上下两层,地方不大却用足了每块地方。里面灯光幽暗,环境优雅,是恋人的最佳去处。工作分为白班和夜班,白班九点到下午五点,夜班是晚上五点到十点,一星期一星期轮。开始的时候我和孙蓝蓝跑菜端盘子忙得兴致勃发,觉的浑身上下充满了劲儿,当时枯燥的活计让我们过不了多久就软了下来,没有刚开始的热衷劲了。运气好的时候客人会留下没有开封过的东西,我们就可以拿到后屋偷偷地吃,我最爱吃鸡腿,每当有鸡腿的时候孙蓝蓝就会喊我过去“喂,苏伊,你的菜!”我就乐颠颠的跑过去。正当我啃着鸡腿津津有味的时候,不知是谁拍了我肩膀:“喂,没看见前面多忙么,赶紧端东西去!”果然是他,冷冷的眼神,以为当个领班就了不起啊。我撇撇嘴,瞪他一眼:“这就去,行了吧。”丁楚总是没事找事,闲着坐一会都会被他敲毛栗子。“没看见刚来了客人么,招呼去啊。”“把盘子给我洗干净了。”“天天闲坐,怪不得那么胖。”……类似这种话。每每听见,只能撇撇嘴,因为是上司,不好说什么。“我奇怪丁楚怎么会当上领班,这么凶的一个人……”“正是凶才有威慑力,你不知道么?”“可是可是……”我欲言又止。“听说他在这里已经干了很久了,两三个暑假吧,干的都挺不错的,工作又负责。”“苏伊,过去送外卖。”丁楚指指桌子上十几盒便当。于是又聊起小时候的一些趣事,聊着聊着我忽然大笑,一直停不下来,“丁胖子,哈哈……”脑海里印出一个胖胖小男孩的轮廓,皮肤白白的,脸圆圆的总让人恨不得捏一把,很可爱很调皮的一个小男孩。“丁楚,帮我做数学作业。”“丁楚,帮我倒水。”“丁楚丁楚丁楚……”那时候我妈很漂亮,我自然遗传她的,小学时候的我是响当当的班花,扎着两只香蕉辫,被我老妈打扮地花枝招展,每到学校里,总有小朋友殷勤地找我玩,给我吃糖。而丁楚,偏偏不是其中一个。他总是喜欢和我对着干,抢我的糖,讽刺我,笑话我,我使唤他帮我做点事情还千不愿万不愿的。五年级的时候我喜欢班里一个男生,仅仅是喜欢,跟最好的朋友说过。那个时候丁楚已经不是我的同桌了,他长高了很多,坐在我后面的后面。我也戒掉了使唤他的习惯。班里都知道我喜欢某某,然后总开我们玩笑,自那以后,丁楚就很少欺负我了,看见我也总是绕着走。六年级的时候,他转校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没有一点音讯。“丁胖子,哈哈……”我端着一盘东西走到他面前。前面的男生忽然警觉地转过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你,你怎么知道,你是……”“苏伊,绿星小学班花,不记得啦?”我迎合他的目光。“有吗?你还配当班花啊?笑死我了……”“丁胖子,你还是没变。”“叫我丁楚。”他的语气,比平时更冷了。“他必定是经受了大事情,”我躺在床上用勺子掏一个西瓜,听着那端孙蓝蓝的分析。“不然他不会变成现在那样,你想,他小时候多调皮啊,简直是有多动症,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他拖着你去爬树,让你从树上摔下来那一回?”“当然记得,现在都还心有余悸,想起来屁股都还疼呢。”“还有,最好笑的一件事是愚人节的时候他被我们捉弄,你在他抽屉里塞纸条那一回。”“苏伊,”她说“我想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六年级生日的时候我叫了班上很多同学到我家参加我的生日会,气球、蛋糕、十几号人,玩的很HIGH,唯一的缺憾便是——丁胖子没来,要是他来,一定好玩极了。晚上拆礼物的时候,我却拆到了一件意外的礼物——一个音乐盒,精致的音乐盒,小女孩在玻璃上翩翩起舞,演奏的是《天空之城》,让人落泪的优美曲调。盒子内测还写的歪歪扭扭的字“苏伊,生日快乐。”是他的字,几年了,我一定认的出。没错,是丁楚,是丁楚。然而问过去,却没人知道那份礼物是怎么出现的,简直就像凭空摆在那里的,后来我也就渐渐忘了这件事,只是习惯了听音乐盒欢快的歌声。小学毕业之后大家各分东西,阴差阳错的我又和孙蓝蓝分在同一个初中,每天她骑着自行车来叫我一起上学,晚上再一起回家。拖我妈的福,我依旧是班里的班花,经常收到隔壁班男生的情书或者巧克力,回家后我和孙蓝蓝在她的木板床上兴致勃勃地拆着信,分吃巧克力。就是那个时候,我有的初恋男友。他待我并不好,但是他足够帅,成绩足够好,我就那么接受他了。他脾气很不好,总和我吵架,分分合合很多次。那天我还莫名其妙地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接通了那端却没有声音,我喂了好多声才没好气地挂了。第二天月考成绩出来,我跌了好多名,心烦意乱,最后终于狠下心和男友分了手。之后又谈过几场不痛不痒的恋爱,上课睡觉,抄作业,成绩一跌再跌,倒是孙蓝蓝,成绩噌噌噌地上去了,还破天荒地挤到了年级前十。“苏伊,太漂亮终究是个祸害。”孙蓝蓝这么讽刺我。后来我这个祸害进了市里的职高,孙蓝蓝这厮进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不知不觉在麦香村打工也有一个月了,这也就意味着要发工资了。工资发下来那会我们看着丁楚那厚厚的红包,嚷着让他请客,于是,丁楚,孙蓝蓝,我,还有三个女生,怂恿着丁楚去唱K。本着越宰越开心的原则,我们叫了很多啤酒,然后五个女生咬开瓶盖就刷刷刷地给丁楚灌酒。“来,领班。”“领班,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我了,这杯酒你一定得干。”丁楚没说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任凭她们灌。我在一旁默默的唱梁静茹的情歌,偶尔望他一眼,只见他一脸潮红,靠在沙发上。“诶诶,苏伊,你还单身呢吧?”不知为啥,她们把眼光聚焦到了我头上。“你看,我们领班也是单身,你又这么漂亮,俊男靓女凑一对不是挺好?”意识模糊的丁楚和意识清醒的我在这帮疯女人的起哄下喝了交杯酒。说实话,味道还不错。“素菜,,他跟你表白了吗?”“你着什么急。”不耐烦的口气。两个月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就要高一了。丁楚和孙蓝蓝是同一个学校,两个人成绩都好的惊人。唯我,在乡邻面前都抬不起头。入学以前是一个星期的军训,早几天我就和孙蓝蓝上街买了防晒霜等玩意,到了军训那几天,太阳也不是特别大,但是立正稍息反反复复折腾的人够呛,寝室里八个人还只有一把电扇,晚上熄灯之后汗刷刷地流,枕头都浸湿了。“素菜,据情报,一女生向丁楚告白了,还是拦住他当面说的。”“……”这端的我沉默。“没事,他不会接受的,他谁都不会接受。”我啪地挂了电话。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楚,他居然有女朋友!“素菜,说出来你别伤心哈,丁楚他,有女朋友了。上次还来我们学校等丁楚放学呢,啧啧,听说是你们学校的,打扮的那叫一个妖艳。”简沐,造型10,班花。我偷偷地观望过她,校服下的她精瘦精瘦的,美瞳,斜刘海,双眼皮贴,一看就知道是会打扮的主儿。我好奇的是,丁楚怎么会摊上这么个妞儿。初二的时候我接到过一个电话,还是那个陌生的号码,刚打过来又是沉默了好长时间。之后那端才说:“苏伊,你还好么?”“丁……丁楚?”“我心情很不好,你能出来陪陪我么?”彼时正和男朋友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无奈,只能拒绝“不好意思啊,我也很想见见你,不过,我有点事情……”啪,他挂了电话。我听见一片忙音。十月二号,为庆祝我生日,我叫了一打人去唱K。当然,丁楚的女朋友简沐也不例外。我把话筒屡次塞给丁楚,他就是不唱歌,倒是简沐,一个人在那里唱的挺HIGH。丁楚一个人闷声不吭地喝酒,一杯又一杯。倒是我先火了:“丁楚你装什么闷骚啊,大家伙都开心,你怎么就不高兴给唱首歌呢,谁让你喝酒了,不准喝!不准喝!”我夺过酒杯,咕咚咕咚灌下肚子。简沐一副看好戏的样子,丁楚抬起头,有气无力地看着我。“丁楚你不是说喜欢我吗,我们认识这么久了,六年加三年,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喜欢我,怎么,这么快就找了新欢啊……”我的脸红红的,几句心里话张口就上来了。孙蓝蓝过来拉我“素菜,你喝多了,我们到外面走走去。”“别拉我,我还要说呢。”“苏伊,你以为你了不起啊?丁楚现在是我男朋友,怎么,寂寞了又想找他了啊?告诉你,没门!丁楚,我们走。”丁楚被她拉着走了,我一个人无力地跌坐在沙发上,人一个个起身告辞,只剩下我和孙蓝蓝,我一个人吼着信乐团的离歌,吼的青筋爆出,喉咙嘶哑。就是这个时候,他夺门而入,抢过我的话筒,就这么吻上来。我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圈,孙蓝蓝这厮早已不在。“喂!喂!喂!”我捶他肩膀,抵制他的蛮横。“你干嘛呢你,不陪你女朋友去。”“我们,分手了。”他满不在乎“大吵了一架,就分了,本来就不喜欢。”“那你当初干嘛还和她在一起?”我不屑的口气。“苏伊,这说来话长,以后我慢慢讲个你听吧。”他板正我的脑袋:“伊,做我女朋友吧,我爱你!”这话,是我期待已久的,然而听来,却是如此心酸。我丢下他,一个人跑了。伊:展信安。也许有些事情,我应该跟你讲明白。是,小学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一直到初中,到现在。可是那个时候我胖啊,不敢跟你表白,于是只能捉弄你引起你的注意,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拉你去爬树,你从树上摔下来,你疼的直掉眼泪,我又何尝不疼呢,后来我一直自责。五年级那会听说你有了喜欢的人,我心里那叫一个不好受啊,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只能偷偷地看着你和他两个人说笑、吵闹,我不敢再妄想你能再找我说话。后来我父母离婚了,我跟了我爸,到另一个地方读六年级去了,我甚至都没告诉你。我想,没有我,你应该会过的更好。初中生活过的并不好,我爸整天忙于工作也没空管我的事,一日三餐我总是该简就简,加上每个星期都打篮球,我居然奇迹般地瘦下了很多。以后断断续续给你打过电话,但是都没有勇气说,你还记得我么?怕你早已忘了我这个可恶的同桌了吧。后来听说你谈了好几场恋爱,我心里很不好受,我们终究是越来越远了。后来我鼓起勇气打了个电话给你,约你出来,没想到被你拒绝了,这最后的念想也没了,我接受了一个一直追我的女生。伊。我才知道,音乐盒永远代替不了我说爱你。伊,我爱你。一直都是。丁楚2010。11。2收到这封信以后我的眼泪终于止不住了,丁楚,我又何尝不喜欢那个胖胖的你,我习惯了使唤你,五年级的时候说有喜欢的人只是为了气气你,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在等你……然而我知道,我不能接受他,不仅是距离,而且我们根本不在同一个轨道上,他成绩那么好,完全是上一本的料,我呢,只是混混日子,我又何苦拖累他。然而丁楚却是抓着我不放:每周五总是乘车过来等我一起放学,一起挤公交车,帮我抢位子;周日返校又塞给我很多零食,我再三拒绝就是要丢给我;每天还打电话关心我吃没吃饭啊,食堂里的菜怎么样,要是我吃个一天泡面被他知道了,也会骂我很久。丁楚,你变化那么大,对我好到我受不了。其实我还是喜欢和你斗斗嘴,听你的挖苦,或者埋怨。后来我和丁楚去西山上放风筝,打赌输了而去的,赌的是他凌晨五点起床对路上第一个遇见的人说“我爱你”,明知道我耍他的,这傻瓜居然照做了。的确很愉快,那天我怎么放都放不起风筝,丁楚就讽刺我“小时候你不是天天放风筝么,真没用,吃什么长大的啊。”然后他抢过风筝放了起来,风筝飞的很高跟高,只剩一个点。但是,丁楚却把线咬断了。“喂,你干嘛呢!”“伊,我把风筝找到,你就接受我,怎么样?”我垂下头,不知道说什么好。过了许久,丁楚才拎着风筝出现在我面前,他手上、衣服上满是枝丫的刮痕,咧开嘴朝我笑。“伊,你输了。”他得意洋洋地看着我。“我又没跟你打赌。”我甩开步子走了。我听见他在后面喊,总有一天,你会接受我的!“素菜,快来,丁楚做了傻事了!”我在公交车上悠闲地听着歌,无奈接到孙蓝蓝这么个噩耗。原来丁楚这厮嚷着要退学,把家长都惊动到学校去了,我急冲冲地赶往他们的学校。正值周五返家的日子,人都差不多走光了,我直奔校长室。“不准转校!你敢转我就不供你学费!”一个浑厚的声音直钻进耳朵,孙蓝蓝趴在门上偷听,我也是。“丁楚啊,你成绩一向很好,转进来的时候还是年级前五十,照这样,考本科希望是很大的啊……再说,你为什么要转校呢?”“我就是要转,没有理由。”“素菜,他是为你而转校的,你知道吧?”“啊?”“他说是因为你怕拖累他而不接受他的,所以他才要转的。”“真是个傻瓜!”我用手捶墙壁。我径直走进过去拉丁楚的手,把他拉到老远了,才低低地说:“我答应你,行了吧。”他一笑“我就知道。”谁知道他接着说:“学校我还是要转的。跟你在一起呗。”“你敢转我就退学!”我撂下这句话,推着他进了办公室。“你说,你也真够阴险的,想出这么个损招。”我骂孙蓝蓝。“素菜啊,我还不了解你,心软了吧,哈哈。”“伊,你的音乐盒还寂寞么?”丁楚熟悉的声音。“你说呢?”我笑着在电话里说。高二:王梦?D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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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音乐盒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分,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神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年少时的眼神最易暴露内心的秘密。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而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他收到了300元的稿酬,大家都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儿工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就在校报编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江浩拉了一下我的衣袖说:“晓晓,你等一下。”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种预感烧红了我的脸。只剩下我和他时,两人都觉得不自在,江浩往昔的那种从容飘逸已经荡然无存,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几样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可以给我当个向导吗?再说……稿酬,我也想单独……请你的客。”我连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第二天傍晚,江浩骑车带我从南郊出发,在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西大街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店。那天,我们两人吃得开心极了,边吃边聊,心灵的距离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本来以我的文笔是很难被记者团招取的,但他为我力争,他告诉其他成员:“她的那一肩长发就是一首很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就这样,我成了记者团的一员了。路灯通亮时,我们从西大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江浩壮实的双腿狠劲蹬着脚蹬,心中既感动又满足。我们大声说着笑着,他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一甩头发,就讲起很幽默的小故事,我开怀大笑,心灵的雀跃是前所未有的。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我发现江浩骑错路了,本来我们应该往南拐,但我们正向北骑着,我知道,一定是他迷路了,西安的道路都是笔直的,但夜间也是极易迷路的,何况江浩还是外地人。我本想告诉他,但却没有说出口。我双手轻扶在他的腰际任他飞一样地疾驰,天气有些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响,但我的心很热、很热,我真的希望这条路能没有尽头,我们能这样相依相靠一生一世。骑着骑着,江浩停了下来,他大叫一声“糟糕”,回头对我说:“我们走错路了,南辕北辙!你看,那不是火车站吗?”位于西安市区最北的火车站灯火通明,“西安”两个字已清晰可见。江浩又说:“晓晓,我们走错路你也没看出来吗?”我心虚地说:“我一直在听你讲笑话,一点都没注意。”于是,我们又沿原路返回,我在后面给他当“指挥”:“向左拐……向前……”这时夜已经很深了,但我们欢快的笑声和我的“向左拐……向前……”的声音成了寂静中最美的音符,两颗年轻的心在冰凉的夜里互相温暖着。回到学校时,已经是夜里12点多钟,女生宿舍楼的大门早已锁上了,费了好大劲,我们才将看门的老太太唤醒。老太太睡眼惺忪地说:“疯到什么地方去啦?这么晚才回来。”我向她抱歉地一笑就匆匆上楼了,到了宿舍后我趴在窗户上向外看时,发现江浩矗立在黑暗中面对着我宿舍的方向,我的心忽地一热,那一夜我失眠了。因为那个美丽的夜晚,我和江浩更亲近了。但我发现,和我一起进入校报的经济系女生叶子对江浩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心,因为她已经花了好多个周末在织一双手套,织着织着就去问江浩颜色、花样如何,而且还要在江浩的手上量量尺寸,那种过分的亲昵弄得江浩很尴尬,而我心里也十分不快。1992年11月15日晚上,那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快期中考试了,那晚我在7区大教室里看书,11点30分时,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另一个女孩子。正在这时,江浩从后门进来,走到我身边和我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又陪我坐了几分钟就一声不响地走了,他的表情很怪,我当时心中挺纳闷。又过了一会,我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回头一看,是江浩在教室外边。他用手指了指腕上的表,我抬起手腕一看表,正好三根针同时指向12,我再抬起头时,他已经走远了,我正莫名其妙时,那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了起来:“Happy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后门处的地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美丽的心形音乐盒,音乐盒的盖子打开着,美妙的音乐是从一个旋转的彩色圆盘处发出的,有一个滑稽的塑料小人站在圆盘上,随着圆盘一起转动,还做着祝福的动作。我猛然间想起11月16日是我的19岁生日,由于忙于应付考试,自己竟将它忘了。我弯腰捧起音乐盒,将小人拿开,音乐就停下了,我再将小人放上去,祝福的歌声又响起来。我忽然明白,原来江浩他是要在11月16日来临的一刹那将美丽的祝福送给我,我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当我正静静地听音乐时,旁边那个女孩走了过来,她说:“祝你生日快乐!”我将小人拿开,她接过我手中的音乐盒,看了半天说:“是男朋友送你的吧!我去年生日男友也送了我一个这样的音乐盒,但没有这么别致,而且也没有你男友这么浪漫!”我满足地笑着向她说了声“谢谢”。我小心将音乐盒收起来,回到宿舍后,我悄悄地将音乐盒锁进了箱子,我不敢将它放在外面,我那帮姐妹整天正闲得慌呢!第二天,我到编辑室里,江浩一见我脸就红了,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轻轻对他说了声“谢谢”。正当我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我也不再说话,对我礼貌客气得像见了陌生人,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有怎么在意。半个月后,我的奇怪终于有了答案:西安飘雪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戴上了叶子早早就为他织的那双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我的心快要碎了,难道我苦等的是这种结果吗?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去编辑室,我怕见江浩那俊秀却冷漠的脸,我怕听叶子那满足而夸张的大笑。我明白一厢情愿地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虽喜欢他,而他却只能给我一个兄长般的关怀,是我误解了他。这样一想,虽然很心痛,我也就释然了。但我不能没有男友,我要让江浩知道除了他我还会找到更优秀的男孩子。一个北京男孩对我一直很好,他幽默、帅气,也很善解人意。上大二不久,我们成了恋人,虽然我深知,我从未真正爱过他。以后,我和江浩在校报编辑室见面时,我们都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的笑容有着冬天般的寒冷。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冷冰冰地持续到他大学毕业前夕。1995年7月4日,是江浩离开西安回成都的日子。他走那天,记者团的全体成员,以及他的好多同学、老乡都去车站为他送行,我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着,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我的心也仿佛被什么东西揪痛,毕竟他是我的初恋啊!我突然发现他的目光越过那么多人在焦急地寻觅,我很迷惑:他的女朋友不就在身边吗?当他的目光移到我跟前时,总要做一下停留。现在回想起来,那种停留有着多么丰富的内涵呀!我分明感到,在注视我时他对别人的敷衍和心不在焉。火车快开时,他恋恋不舍地上了火车,本来他的座位不靠窗,但他换到了靠窗的位置,他和车下送行的人一一握别,我发现了他眼中的泪花。突然,他大声感站在远处正注视着他的我:“晓晓,过来?”我过去,发现他看我的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我踮起脚尖,以便能听清楚他的话。而他,把他那健美的身躯和英俊的面孔从车窗中伸出来,俯身到我跟前,在我光洁的额头,重重地一吻,长长地一吻,顿时车上车下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所措地闭上了双眼,这时,我听见了掌声,潮水般热烈的掌声,那是同学们在为他的行为鼓掌呢!他用一种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我三年来惟一的缺憾,今天,我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我哭了。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回到宿舍,我摸了摸额头,他的热吻似乎还在。我打开箱子,拿出了那个我一直不敢动不愿动的音乐盒,找开盖子,将小人儿放在圆盘上,顿时,那首古老的经典英文歌曲充满了整个屋子,音乐声中,我又想起了那个迷途的夜晚,还有让我情窦初开的19岁生日,我沉浸在音乐中,感情在乐曲中起伏,我将头埋于掌中,任泪水悄悄滑落。“他既然这么喜欢我,为什么不表白呢?”难道他还要一个女孩主动向他表白吗?”我正陷入沉思中,音乐结束了,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磁性的声音曾多少次牵我梦魂:“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就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顿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我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紧紧地抱在胸前。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对我的态度急转直下。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我也就无法明了音乐盒中古老乐曲之后所藏的这段秘密,更无法给他回复,而他一定以为是我拒绝了他,于是违心地接受了叶子的爱情。这个发现让我心痛得热泪长流。命运为什么这么喜欢捉弄人?当晚,我铺纸提笔沾着泪给他写了一封信,我不愿意这样的误会伴我们一生,尽管我们已经错失了最好的时光,信中,我没有忘记给他一根长发,我只是想表明,我当初真的是愿意的,愿意的呀!很快他回信了:晓晓: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伤得最最深的总是那些最最真的感情。给你送音乐盒后那几天,我如坐针毡,我盼见你又怕见你,而每日见到你,你总是一脸平静地微笑,我以为你一定拒绝了我。本来,我想让所有的秘密伴我一生随着我的生命沉入大地泥土,成为永远,但是,那天在车站我吻了你,我当时在心中无数次告诫自己:不吻她,你将抱憾终生。你知道,那我该要多大的勇气呀!你的生日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的,在这之前的半个月,我就一个人悄悄骑车到东郊的工艺品厂,我请求工人为我制作一个特别的音乐盒,因为一般的音乐盒只有音乐,而我想将我最想对你讲的话做到音乐盒中去。起初,工人不同意,但最后他们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为我录音,制作,而且音乐盒的外观也按我的要求重新做了设计,送给你的礼物我要与众不同还要有情调。本来,这样的单件生产成本很高的,但工厂也只收了我普通音乐盒的价钱。临了,年长的那位工人拍拍我的肩说:小伙子,祝你好运。我记得我俩第一次单独外出的情景,回来时,我们迷路了,南辕北辙,其实是你迷路了,而我一直很清楚,我是故意要走错路,因为我想和你多呆一会儿。当我向北拐时,我怕你当时会认出路,谁知你根本没认出来……看到这里,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在人生中,爱情就是列车,而我们都是站台上的乘客,爱情这列车靠站的时间总是很短很短,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随时做好登车的准备,火车总给我们每一个乘客同样的机会,如果一旦错过,我们只能在车下看着那些最勇敢最有准备的人在爱情列车上微笑。如果早知道这个道理,也许我会不顾一切地向江浩表白。或者,如果他将他的爱情表白放在那段经典歌典之前,我们的爱情也许将会是另一番模样。我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差一曲音乐的时间。——梅晓晓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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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盒的告白进入大学不久,晓晓就成了校报记者团的一员,团长江浩是学校有名的才子,笔下漂亮凄婉的爱情故事感动了许多的女孩子。一次,江浩有一篇美丽的文章见报后收到三百元的稿酬。晚上,晓晓正要离开编辑室的时候,江浩一改往日的从容飘逸,语无伦次地对她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带我去,好吗?我……我请客。”第二天傍晚,他们去了西大街,吃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华灯通亮时,他们往回走,晓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江浩,心中既感动又满足。忽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晓晓发现江浩骑错路了,应该向南拐,他却向北骑着,但晓晓没有说,她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能一直地走下去。因为这个夜晚,江浩和晓晓更亲近了。但她又发现,经济系的叶子对江浩非同平常的关心,花了好多个周末织着一双手套。十一月十五日晚上,是一个让晓晓永生难忘的日子。那晚她独自在教室看书,忽然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晓晓抬头一看,是江浩。他指着手腕上的表,晓晓一看表,三根针正同时指向十二。再抬头,江浩已经走了。一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起:“happy brithday to you, happy brithday to you ……”晓晓跑出去一看,地上有一个漂亮的心形音乐盒,一个旋转的小人还做出祝福的动作。晓晓猛然想起十一月十六日是她的生日,江浩是要在这一天来临的时候将那漂亮的祝福送给她,那一刻晓晓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她小心地关上音乐盒,回到宿舍又小心地把它锁进箱子。第二天,晓晓到了编辑室,江浩一看见她脸就红了,晓晓也很不好意思,但还是轻轻说了声“谢谢”。正当晓晓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似乎变了,见了她客气礼貌得像个陌生人。半个月后,在西安飘雪的日子,江浩戴上叶子织的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晓晓心都要碎了,她不明白怎么是这样的结果。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晓晓和江浩再见面时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的笑脸有着冬天般的严寒。转眼到了毕业的日子,江浩要走了,同学们都去火车站送他,晓晓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心仿佛被什么揪痛。忽然晓晓发现江浩似乎在人群中寻找什么,目光在她跟前久久停留。火车快开了,江浩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和送行的人一一告别。忽然,他大声喊站在远处的晓晓:“晓晓,过来!”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晓晓走到窗边,踮起脚尖,以便听清他的话。江浩却忽然伸出头,俯下身来,在晓晓额上重重地一吻,长长地一吻,用一种只有晓晓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三年来,这是我惟一的缺憾,现在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晓晓泪流满面。回到宿舍,晓晓拿出那个珍藏许久的音乐盒,轻轻打开,音乐又一次响起,晓晓听着,泪如雨下。音乐停了,一阵短暂的空白之后,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磁性的声音响起:“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假如愿意,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晓晓惊呆了,她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终于明白了一切,江浩一定以为她拒绝了他,才转而接受了叶子,而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自己当然无法明白古老的音乐盒后面所藏的秘密。晓晓提笔含泪给江浩写了一封长信,虽然美好的时光已经错过,但她不愿让误会相伴一生。信中,晓晓没忘寄去一根长发。很快,江浩回信了:“晓晓,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也总是最真的感情。送了音乐盒之后,我盼见你又想见你,你一脸平静的微笑让我以为你拒绝了我。但那天在火车站,我对自己说,不吻她,我将抱憾终生。我需要多大的勇气呀!在你生日的半个月前,我一个人悄悄骑车到工艺厂,请求工人为我做这个非凡的音乐盒。他们被我感动了,真的替我做还只收了我一个普通音乐盒的钱。还记得我们那次去吃小吃吗,其实是我故意走错了路,我是想和你多呆一会儿,谁知你竟然没有发现……”看到这儿,泪水模糊了晓晓的双眼。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们,假如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经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只差一曲音乐的时间。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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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风雪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颤抖着问。“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一边往上走。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德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德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走啦!”威尔逊挥挥手。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我回头一看,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