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个拾荒者
人群拥挤的车站,各形各色的伞被打开,拼接成破碎的图案,遮住了天空的灰白。雨无孔不入,它们狡猾地从伞与伞之间的空隙中直奔底面,短而急促,像无数把无形的利剑,毫不留情地捅向大地。不一会儿,灰暗的地面便淤积成大大小小的水块,它们又以飞快的速度继续侵蚀着大地。
甚是不耐烦,我极不情愿地随着人群前进着。拥挤的地方免不了伞端相触,一瞬间,在人群中总有几个人下意识地抬头,没好气地看看周边的人,而被看的人只得做贼心虚地道歉,然后一场戏谑的闹剧就此结束。身体几乎是被推着前进的,我极度耐着脾气被推着。
恹恶之极猛一抬头,在花花绿绿的伞群中瞥到了一把与众不同的伞。不是多么珍贵的伞,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伞,相反那是一把十分破旧寒碜的伞。样式形状上很普通,它的颜色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是褪到不能再褪的黑色,散落在伞上大大小小的补丁十分显眼,可以清楚地看出伞上的几个小洞,一些调皮的雨点儿顺势溜了进去,“滴——”,打在地上,与同行的其他雨点儿慢了一拍。伞的左边折了翼,随着人群摇晃着。
流动的人群不知何时停了下来,不少人像我一样吃惊地在周围寻找着怎么会停下来的线索。视线中,那把伞停在最前端,挡住了整个路口,各种各样的抱怨声响彻在狭隘的车站过道里。雨不停地下着,人身上就多了几分潮性,火虽然点不燃,却阴阴地恼。
突然整个人群全部往后一退,我一下子被挤到过道的一侧,心里的怨气堆积成小山,无处可以宣泄。我忍不住小声抱怨一句,抬头又看见那把伞,那把伞的主人正大步流星地往我们的方向挤。我瞥了他一眼,一张历尽沧桑皱巴巴的脸如同他皱巴巴的伞,破旧的衣裳勉强可以蔽体却抵御不了低温的天气。突然一股难闻的气味不留余地地跑进我的口鼻,侵入我的肺腑,整个人就那么难受起来,周围的人也不断地发出抱怨声。我才注意到他的一只布满茧的手提着一个大袋子,水滴从里面溢在地上,发出十分古怪的气味。他就这样侧脸对着我,从我身边挤过。可他那被路灯扫到的白发,在雨水的湿润下,变成了模糊的晕黄。
过了好一会,那人总算挤到了后边,人群又继续向前流动着。终于,拥挤的人群咋子一个十字路口散开来,我如释负重地呼了一口气,向家的方向走去,我哼着小曲儿翻着包,打算叫妹妹出来接我。手在包里面掏了一会而,拿出来的依旧是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钱包也不见了!
雨“滴答滴答”地打在我的伞上,我感觉像是在冰窖里,冷冷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低谷。我努力地思索着,我的钱包和手机是怎么不见的——我下车后买了一杯奶茶然后跟随拥挤的人群走着走着……然后那个人……我一惊,狠狠地咬着牙。对!就是那个捡垃圾的人偷的!我带着对那个人无尽的怨恨与厌恶向车站走回去。
雨丝顺着风向飘着,天幕仿佛倾斜,我奔跑起来,帆布鞋“啪啪啪”踏入淤积的水池中,带出了不少污泥,我无心管它继续奔跑着。车站空空如也,没有人的痕迹,路边的路灯仿佛也很寂寞,孤独地站在雨中,看着这一切。重金属音乐从车站等候厅里传来,与“哗哗哗”的雨声显得格格不入。再激烈的音乐对此时的我来说都如死灰一般,根本就失去了原本的张狂。
我直奔等候厅,来不及喘气,就对里面的人说:“我的手机和钱包丢了!”
一位中年男子“啊”了一句,看了我一眼,说:“半个小时前有人送来一部手机和一个海绵宝宝的钱包,是你的吗?”
我顺着他手势看过去,我的卡其色手机和海绵宝宝钱包安然无恙地躺在茶几上。我急忙说:“是我的是我的!里面还有我的学生卡!”
那位叔叔翻了翻我的钱包确定是我的东西之后将它们还给了我。
我拿回了自己的东西,难以掩饰心中的喜悦之情,本不愿多事的我却像是吃了蜜一般:“是谁送回来的啊?”
“哦,是一位大爷。那大爷真好心啊,他说他来车站捡垃圾时捡到一个袋子,没有来得及看是什么就先拿走了,后来他突然发现里面有钱和手机就急忙送到这里来了。”他停顿了一下,笑笑说“小姑娘,这里傍晚时期人群都很拥挤,以后要好好看住自己的东西啊,别丢三落四了。”
“嗯。我知道了,谢谢!”我和他道谢后就走了。
雨依然不减退。
想到的是那把破烂不堪的伞,想到的是那一张历尽沧桑的脸,想到的是一颗善良的心……心里暖暖的。
车站换成了柔和的音乐,它们被雨水融化了,在左右摇摆的雨中,循环在我的耳边。
我撑着伞,笑了笑,在了无人迹的车站向家的方向走去。
记一个邻居
人人都说住在宿舍楼里人情淡漠,相互没有交往,甚至一家不认识一家。我们这儿也不例外。可是张大婶一来,情况就大有改变了。
张大婶五十多岁,长得特别胖,烫着头发,一双细小的眯缝眼,与她的体型很不相称。穿着朴素,通常穿的都是自己织的毛线衣,脚上是一双黑色圆口布鞋。还有一副似乎从未从她手臂上脱下过的蓝色袖套,她的手大而粗壮,上面密布层层老茧,看得出是个勤劳肯干的人。
张大婶还有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心直口快,最见不惯社会上的丑恶现象。
有一次,我们那儿四楼张家“小老二”要开个什么“生日晚会”,邀了一大帮年轻小伙,刚吃完晚饭就打开录音机,放着迪斯科音乐,把音量开得足足的“蹦蹦嚓嚓”,一直闹到大半夜。本来就够可以的了,可这伙人偏偏又是叫,又是跳,又是拍手,又是跺脚,简直和一个疯人院差不了多少,吵得整幢楼不得安宁。大家敢怒而不敢言--谁愿意去惹这样一伙“小霸王”呢
张大婶可不是这样。她在楼下越听越恼,便出来朝楼上喊了几声,上面的声音非但没有停止,反而越闹越欢。这下张大婶的火气可就上来了。她“咚咚咚咚”直跑上四楼,本来人就胖,累得“呼哧呼哧”的。来到张家门前,重重敲了几下。门开了,开门的正是“小老二”。他看看是张大婶,怪模怪样地向另一个同伴挤了挤眼睛:“我还以为是警察来了呢!”张大婶听了更是怒不可遏,严厉指责他们:“你们也太不像话了!你们这么闹,就不知道注意点影响吗自己不务正业,别人明天还要上班呢!”张大婶越说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这伙人还想要和张大婶吵,我们几户人家都出来帮助张大婶纷纷指责这伙人的行为。众怒难犯之下,他们只好乖乖关掉了录音机。
张大婶是去年冬天才搬来的。刚来没多久,她便走东家,串西家,不上几天,就和楼里的婆娘们混熟了。女人们在一起免不了婆婆妈妈一番,聊聊天,吹吹牛皮,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哈哈大笑,给我们这儿一向沉闷的宿舍楼增添不少生气,邻居之间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和交往。以后谁家要是有了点儿什么事儿,彼此也可以互相照应了。
张大婶在我们这儿可算是个名副其实的热心人。自从她来了以后,这里要收什么水费呀、电费呀、卫生费呀,她全给包了;还有要买盐啦;粮店里来了面条啦,也是她挨家挨户地通知。
有一天晚上,我们这儿的电路突然发生故障,整幢楼霎时漆黑一片。那时大家正在看一部精彩电视剧,这下弄得人们极为扫兴。嘴里喃喃地骂着,在黑暗中去摸蜡烛、手电筒;有的人甚至还打开门直嚷嚷:“是哪个缺德鬼---”折腾了大半天,突然楼里一片光明--电来了。大家在惊喜之余,才知道是张大婶找来电工,并协助电工一起修好的电路。人们沉默了,谁也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心中既感激又惭愧。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特别是我们那灰尘遍布的楼道和肮脏不堪的女厕所,也是她经常去打扫清理。她不计名利,不求报酬,一心只想着为大家方便。我每天上学放学,常常看到她弯着腰,默默地在楼里忙上忙下。也有不少人劝过张大婶:年纪大了,好好在家休息呗,这样东奔西跑的有啥好处可张大婶就是闲不住,一有空便又干了起来。看着张大婶这样,我们都挺过意不去。为了保护张大婶的劳动成果,大家都自觉形成讲卫生的习惯。没用多久,我们这儿便整整齐齐、一尘不染了。大家心里都清楚:论功劳,张大婶可要数第一呀。
张大婶就是这样一个人,赞扬也罢,批评也罢,张大婶就是张大婶。也许某些自命清高的人会不屑一顾地说:“她嘛,不过是个‘小市民'罢了。”但是请想想:如果少了张大婶这样的人,我们是否会感到生活中缺少了点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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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拾荒者一经春分,行将至清明。冷雨便轻轻地,不带留恋的落下。风将这仙女的泪吹散,散成雾一般的雨滴,急又轻的扑打在身上,我懒洋洋的将头发往脑后一捋,靠在车站的站牌上,这又不得不使我想起故乡来。故乡的初春也是这样,我也曾懒懒的不愿撑伞,就这样走在雨中。雨中,冷雨虽常使我清醒,但有一回我吐了。是一个拾荒者,衣服上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且乌黑一片。他着实将我的心搅得泥浆翻滚,说不出的难受。那年我尚只是八岁,在故乡桌椅不稳的学校上小学。恰值学校重建,新校建在山脚下,大概偏远山区无人过问,学校大胆地放假半年。我便天天坐在牛背上,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我过了一周。一周后,一隔再隔的双亲传来讯息叫我收拾行李到城里读书,虽说只能当插班生,我依然高兴得一阵风似的跑遍村子。外婆默默地给我擦净脸,着我换上干净衣服,将我送出村子。在村口她终于哽咽着说:“要常回来玩啊……”我看着奶奶那欲语还休得样子,我心中忽的被勾动了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若不回来就是乞丐了。”我静静地说道。雨开始下了,春雨最是勾人心弦。上车了,窗外的雨像奶奶在哭,我之前不容易忍住的泪终于涌上心头,涌出眼眶,滴落在湿漉的地板上。正是伤心该停时,车到了。停在城西的一个汽车总站。雨依然下着,我的伤心略断,雨却不曾断,麻风细雨,我下车立在雨中,也不撑伞。同样立在雨中的有两个人。一个城管,一个捡垃圾的老者。。老人双手并作一处抖动哀求道:“大爷,我昨天刚从乡下捡垃圾捡过来的,明天就离开,今天不小心碰到你您,您就放过我吧!我真的很对不起您,但没有什么可赔给您的,您就饶了我这一……”那城管大手一挥,不耐烦的怒道:“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屁话,你家垃圾的夹子碰到我了,就想一了了之,走,跟我牢房里走一趟。”老人见势不好,想转身就走,却被城管的大手一把抓住。那只大手就那样抓在那乌黑、破烂不堪的衣服上。那老人的手乱挥着,被拖着走,在马路上,他终于站稳了,死死挣扎着,但那城管终还是年轻气壮,老者还是被拖动了。忽然,一束白光射来,那老者一下子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将城管的手扯开,用力将城管撞开。“笛—”喇叭声打破了一切,打破了老者的痛苦,打破了雨的宁静,又打破了我那不谙世事的心灵,它将一切都打破了,雨珠、泪珠洒了一地。我被吓得张大了嘴巴,捂住眼睛慢慢蹲下去。“混账,今天怎么这么晦气!”那城管大吼一声便走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出来,吐得一地杂酱。这时,一只大手轻轻拍着我的背,然后用纸巾拭去了我嘴边的赃物。我转头一看是父亲,扑进他怀里哭起来。微雨依旧,不知是我的泪还是那拾荒者的血,雨终于没有停止。现在走在这无休的雨中,如何叫我能不想起那次的微雨,抬起头看看天空,让飘飞的雨珠滴在脸上以稍安乱腾的心绪。我不知道当初为何会吐,怎么去评论这个拾荒者,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我要以一颗最简单的心灵去深深的赞美他,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追捧他,以一汪最简单的文字来崇敬他,这个拾荒者。10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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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放晚学了,我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望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似乎一切都那么美好。突然,一股刺鼻的味道猛地冲进了我的鼻子,让人猝不及防。我循着令人恶心的臭味看去,哦,原来是一位拾荒者正站在蚊虫成群的垃圾堆旁捡拾垃圾。既然是拾荒者,我心里多了一份同情,但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并尽量靠向路边,远离那个臭气熏天的垃圾堆。“嘟——嘟嘟——”一辆被清洗得油亮亮的小汽车从远处驶来,经过垃圾堆时,几袋垃圾突然敞开了肚,垃圾顿时全滚了出来,弄脏了那辆漂亮的小汽车,车主立刻皱起了眉,骂骂咧咧地指着拾荒者,那唯我独尊的气势让人厌恶。只见那拾荒者急忙又扎好垃圾袋,还用自己背袋里的毛巾擦了擦汽车及垃圾滚落的地面,然后屈着身子,满怀歉意地笑着。车主终于开着车走了,拾荒者出收拾好东西,离开了垃圾堆。夕阳西下,拾荒者的背影显得那样渺小、那样脆弱……看着那佝偻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茫茫人海,我的心中不由感慨万分。像他这样的拾荒者还有很多很多,他们只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每天过着饱一顿饿一顿的日子。在亮丽繁华的今天,他们的世界却是无尽的灰色。我想,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个温暖的家!4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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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这是一个拾荒的年代。我是一个拾荒者。准确的说,这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极为普通的拾荒者。我忘记了我的名字。在我们这群人中,没有谁,知道自己的名字。我只拥有一个编号:1412。于是,所有的人都叫我1412。因为我是第一千四百一十二个失败的试验品。在我的记忆里……不用怀疑,虽然这是个可以随意删除记忆的时代,但任何先进的工具,都会有它的漏洞。就好象任何城市都会有老鼠和蟑螂一样。我还依稀保留着我的记忆片断。在我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试验。有无数的人,参与到其中。很抱歉,我只能用“无数”这么一个虚词,因为我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记得在研究我的时候,有身体检查这么一项。我躺在铁架床上,被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运。每个房间都有相同的白色墙壁和无影灯,还有许多不同面孔的人。而我所看到的面孔,一次,也不曾重复过。我麻木的听着他们讨论着我身体的器官,心、肝、脾、肺、肾、眼、耳、口、鼻……还有几个,大概是实习的姑娘,小声的讨论“呀!真像呢!”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爱因斯坦,那个死去快四个世纪的有名科学家。而我,是为了保存细胞的原有形态,而用电流所激活的他的脑细胞的繁殖体。更为浅显的说,我是他死了四个世纪后的克隆体之一。试验的目的,其实十分明确。人类企图主宰整个宇宙,但有些存在的问题已经不为现代人所能解决。于是,有人提出了一个设想。“不如克隆出人类发展史上,有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利用他们强大的脑力系统来解存在的问题。”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问题,由于脑细胞死亡后新生所存在的记忆不确定性……造成的后果便是,与我一同拾荒的人当中,有许多的牛顿、达尔文、伽利略……及与我一样爱因斯坦的面孔。不知道若是母体还存在,看到如此“庞大”的拾荒队伍,该是怎样的讽刺。我是个失败的试验品,记忆里不存在着爱因斯坦所研究的任何一切,甚至连相对论也弄不清楚。失败的试验品,就该做试验品的另一项工作,我从“克隆体”变成了“移植体”。所谓“移植体”便是为受伤或者先天不足的纯体人类提供健康器官的人。我就见过,一个牛顿克隆体103,前一天还在和我聊天,后一天就被子接去解肢。剩下的部位就被丢到了荒原。而我们在被拉去“提供”身体原料之前,拾荒的工作便是寻找那些尚还成形的人体器官,以便制造“拼合体”。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我身体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觉得这样的试验是非常骇人听闻的。十分的不纯体人道。只是我没有资格说些什么,因为我也是这种试验的产物。再说了,是没有谁会愿意听一个失败的试验品的话的。我的脑细胞所存在的不确定性,有些奇特。这是一个研究过我的纯体人说的。母体的思维概念一切都不存在,而自己的记忆概念全部空白。可以说,我和纯体人的新生儿一般。只可惜,由于遗传因子的继承性,我并不存在有纯体人基因。我只是一个死了四个世纪的科学家老头的克隆体,而且还是失败的。其实我很佩服纯体人在进行这项研究时的不遗余力,他们想了许多办法来刺激克隆体脑细胞的还原性。就我知道的,就有:穴位刺激、水流刺激、神经电疗……给我用的方法居然是“荷尔蒙刺激”。天哪!原来聪明人也会想出笨办法。我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稼接体”女人抱着我的时候,那股腥臭味。哎!那滋味,不提也罢!好了,好了,那个守着我们的纯体男人瞪着我了,我得去拾荒了,恐怕今天得拾提两个肝脏和一个手臂才能换得一个面包。而且还得快点,不然,明天,我就成了别的拾荒者所要拾的荒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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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哟,孩子,你怎么打扮成这样,活像个捡破烂的。”“妈妈,我没打扮,这就是我。”“啊?”“在人生的路上,我,就像一个拾荒者。”――开场白很久很久以前,便看过一个老奶奶在路边拾着香烟壳,易拉罐之类的东西。这是我对”拾荒者“的第一次认识。很久很久以前,玩过一个游戏,类似于贪吃蛇,只是那条为了吃一个果子便不要命般疯狂乱撞的蛇成了一个头戴笠,身披蓑的有点像渔民的拾荒者,那一个个让谁不要命般疯狂乱撞的果子成了一个个酒坛子。这是我对”拾荒者“的第二次认识。开头就说过,在人生的路上,我,就像一个拾荒者。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许多”不幸福“。在学校我终日听者老师在黑板前絮絮叨叨,而不是听着MP3里阿信那撕心裂肺地吼歌和那破碎飘零的吉他声”在家里,我被父母像看管犯人般管束着(这么说似乎有点严重夸大了),我不无法拥有日作夜,夜作日的不规律生活,不能深夜与朋友出去溜达溜达,不能半夜起床上网聊天……但是,回头看看这十三年,我不正是在这种种“不幸福”的沉浸中幸福成长的吗?哦,明白了,或许这种种“不幸福”才是最大的“幸福”!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创造“幸福”中的“不幸福”,就像拾获了乱花渐欲迷人眼中那花落护花的枯枝残叶。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许多“损友”(呃,“损友”,“拾获”放在这似乎不大恰当,不想留白,将就一下好了)。因为怕迟到而忘了梳理头发,到了学校,她们损我:“哇,佳,这头发乱得好有个性!!!像刚进校门花圃上的杂草,哦,不,是杂草中的极品啊!”每次那惨不忍睹的分数映入眼帘的时候,她们损我:“佳啊,今晚有口福咯!竹鞭抄鱼,好吃撒!回家慢慢享受咯!”接着就是两声奸笑。就连千年买一件新衣服也能损:“最近发财了啊!还是名牌货呢,像我们这种穷人可买不起!”有人把这种“损友”称为狐朋狗友,有人把这种“损友”称为知心朋友。我个人更倾向于后者。至少她们那半认真半玩笑的言语中不会只有石头包在糖纸里的好听话,至少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她们愿意陪我淋雨,任由头发黏糊糊地粘在脸上,全无淑女形象,不理会行人异样的眼光,陪我在雨中狂奔,让眼泪依赖着脸庞,肆意地流;至少在我成功的时候她们老损我,让我不至于目中无人,自视过高。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好友中的“损友”,就像拾获了垃圾堆中曾经牵动着一个个充满童真的嘴角而此时却因残旧而被丢弃的玩具。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无数次失败。失败不是个被遗弃的词,失败不能成为一个被遗弃的词。路过它,别因吝啬弯那么一下腰而对其视而不见。每次遇见了它,我都会弯下腰,将它捧在手心,静静看着它,细细凝视它,从而明白拾获成功的道路是在岔口的哪一边,即使有的时候岔口的两条小路又和二为一。正因为多次拾获了失败,凝视失败,因而每次拾获失败后不久,作为一个拾荒者的我,继而就会拾获到成功。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成功之前的失败,就像拾获了爱迪生成功制造出电灯灯心之前,所用的在路边废物堆中随处可见的那6000种材料。我,一个拾荒者,拾获了人生道路中的一片片荒芜,从而发掘出一片片掩盖在荒芜之下不曾被人发现的繁华,惊羡这一片片未曾发现的美。这是我对拾荒者的第三次认识。再与开头重复一次(请原谅我的反复唠叨):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就像一个拾荒者。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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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荒者与拾荒者老者说,在小道蜿蜒的尽头,有一片无垠的荒地,那里有充足的阳光和水源,独独缺乏一位拓荒者。年轻的我还有着蓬勃的朝气,我梦想有一天能成为拓荒者,在丰收的季节里,枕着一地麦香入梦。于是在清晨,我阔别年迈的父母,牵着不羁的猎狗,嗅着无名的野花香,面向着喷薄的朝阳,出发了。这是一段因斗志而昂扬的征程。小道蜿蜒入森林,参天的树影遮挡住日月,唯有几缕破的光线,透过叶间缝隙斜射进来,似碎汞,隐隐照亮前方的轮廓,我以果为食,以露为饮,鸟鸣声阵阵,如乐贯耳,这样的生活竟也觉得自在,直到突如其来的光线使我觉得刺眼,直到身旁没有浓浓的绿荫使我觉得陌生。我睁眼审视,及肩的灌木丛便赫然跃入眼帘。丢掉恐惧,我扬起唇角,胶布声依旧。这是一段因多??而辛酸的历程。荆棘突刺,嶙峋遍地,小道便隐藏在其中。我将猎狗拥在怀中,抽出腰间的佩刀,刀锋森冷,回收斩去一切阻碍。然而仍有刺尖在不经意间划破我的脸颊,割破我的衣衫。直到刀锋不再锋利。直到神曲遍布伤痕,我熬了过来,脚步声依旧。这是一段因疲惫而无奈的旅程。潜伏着巨大危机的沼泽地,像我输张开血口的魔鬼,紧捉着我的脚踝,等待将我撕裂埋没的瞬间。我拼命挣扎,然而越陷越深,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见我的猎狗,那么努力,那么坚持地拽住我,想要将我解救出来。我猛然顿醒,我的麦田还在前方,我的走下去。尽管我是这般无奈,至少最初的信念从未被舍弃,脚步声依旧。这是一段因孤独而茫然的路程。黄沙漫漫中,我单薄的身影在这片戈壁中尤县突兀,衍生出无限的悲凉,天地间再也看不到多余的景象,除了混沌还是混沌。粗粗的踹息声萦绕在我耳旁,呼呼的风声迷乱了我心跳的律动。我的猎狗倒在了扶起我的地方,还有那么漫长的路,还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逼迫自己走下去,因为虚弱,一个细微的踉跄,我便摔倒在地,只记得小道依旧在蜿蜒,蜿蜒进草野,蜿蜒进云峰,我却仍未看到尽头,鼻翼间忽然窜进一缕麦香,我不克置信地睁大眼睛,瞳孔中映出一片金黄的麦田。我使劲眨着眼,生怕这是幻觉。我像疯子一般跑在那里,明知道偏离了原本的轨线,却义无反顾,口中呢喃:只放纵这一次就好,一次就好……眼皮沉重地垂下,我放纵堕落,匍匐在那片欲望的麦田里。脚步声在这里止住了,风声依旧。我仰躺在一片金黄中,果腹后的充足感,使我迷醉在这一刻的安逸中。于是,我在麦田附近筑起了小屋。知道最后一刻麦粒的消失,我才想起:我还要去开拓。我重拾信念,穿过草原,攀过云峰我才发现,原来小道的尽头只有那么短的距离而已。然而更加讽刺的是,在我面前的是我想象不到的辽阔无边麦的海洋。夕阳下,麦穗沉浸在一片金黄中,那闪烁的光芒刺痛我的眼,痛得撕心裂肺。这片荒地,已经被人开拓了。有冰凉的液体从我的眼角滑落,浸湿了衣襟,寒意蔓延。我想要回去,回到原来追梦的地方。可岁月悠悠,成刀刻霜,我才恍然发觉,我已老去。最终我成了一名拾荒者。埋头走在昨日的阴影里,无奈的我,只能拾起一地的荒芜,还有一地的碎梦。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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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者的凡人本色在读完贾平凹老师的长篇小说《高兴》之后,使我对当今农民的生活状态,及人们迁移至城市的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21世纪初中国农村里的土地变得越来越少,到处都是施工占地的建筑。当城里人欣然享受在都市生活得优越感之时,却不知有太多处于贫穷与落后边缘的农民们。他们渴望进城,他们渴望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混出个模样来。或许做一个衣锦还乡的王老五,是他们中绝大多数的梦想。所以城市就像一个巨人的胃,吸收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农民们。然而这群没有文化的弱势群体,注定在这个繁华琳琅的都市里,做一个最不起眼儿的角色。不过他们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有梦想,他们肯付出辛苦与眼泪去奋斗。就像《高兴》一书的主人公刘高兴,他就是这样有点傲有点骨气的“西安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杂草丛中的‘兰草’的贵气”。小说的主人公刘高兴,原名本叫刘哈娃,是一个来自西北名叫清风镇的普通农民。他以自己的一直肾卖到了西安城,而把自己归化成“西安人”这一都市群体之中。为了生计,刘高兴与一同进城的五富,投奔了早已在西安城立根多年的同乡村民韩大宝。然而韩大宝对这俩个同根本不屑一顾,很是冷淡。索性就打发刘高兴二人去他的辖区拾破烂儿。从此一辆破三轮车与一直萧,成了刘高兴出行必备的“行头”。刘高兴津津有味的享受在“西安人”这一殊称的喜悦之下,但他并未清醒的认识这种喜悦之下,却藏了多少人的白眼与嘲讽。在那些所谓的城里人的心中,再特别的野鸡也终究没有一丁点做凤凰的命。不过刘高兴倒是活得欣然悦然,他每每以“西安人”自诩。并且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一点点寻找着他所熟悉的生活。“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贾平凹老师以其敏锐沉着的笔风,深度剖析了像刘高兴这样的城市中的弱势群体的逆反心理。他们来自农村,农村是他们的家乡与生命的源泉。其实不论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内心深处永远都舍不得他们的那片充满热情的土地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开始憎恶起来农村了,他们喜欢城市里处处都另他们有新鲜感的诱惑,他们渴望能挣多多的钱,然后可以挺直腰板的在城市里生活。不过他们有恨透了城里人,他们习惯不了城里人的冷漠与自我意识化。所以他们在这两个憎恶的极点中间徘徊与挣扎。这样一个负反馈的过程,势必到这两个结果。要么成功,在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要么灭亡,依旧卷着来时的行囊,回到了他所憎恶的地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活一辈子,将进城的愿望寄托在子孙的身上。刘高兴的命运,在小说的末尾早有预示,他的命运是在两个结果中折中。他选择了在这个明媚的城市中,最阴霾的地方与冷酷的现实做最后扎。他的生命不会因黑暗太多而被腐蚀掉,相反只会因为明媚的阳光太多而无处容身。这自认为美丽繁华的城市,容不下像刘高兴这样的“瑕疵”。如果从进程的那一刻,刘高兴深信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安人”了,而不再是一个农民了。那五富的死,为孟夷纯挣不到那一笔钱,也许才会清醒的让他知道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让他这样的小人物力不从心的事情了。就算刘高兴不愿意给自己的身份定义为“农民”,那他也只是个凡人罢了。虽然在这个城市里,有太多凌驾于刘高兴之上“各路神仙”。不过刘高兴却诠释了一个凡人的内涵,起码不论怎样身份渺小的人,为自己的梦想执着的打拼着总是对的,即便那个梦想相对自己来说有多么的遥不可期。1200字以上 高二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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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的老人窗外,烈日下,是一位大概有80几岁的老人,骨瘦如柴!仿佛一阵轻风就可以将她单薄的身子刮走。时间在她脸上留下了一道比一道深的皱纹!岁月已将她原来的身子逼走了形。让她陀了背,跛了脚……但她唯一能让人惊奇的是她的眼神,总闪动着一种东西,我却无法言语……无论春夏秋冬,烈日阴雨。她永远都是那一身“装备”。头戴一顶用零碎毛线织成旧帽子,身穿一件深红色绣着暗花但又有些发黄白色的棉袄,下身则是一条已经发了皱的裤子,一双破旧、满是补丁,但明显还有着小洞的解放鞋。她总是一手拿着一只硕大的口袋,一手握着一根竹篙,在草丛中寻找着……窗外,是我们学校的后山坡,坡上长满了乱蓬蓬的杂草和几株不起眼的小树。不过最多的要属密密麻麻的荆棘,蔓延了山坡的每一个角落。在我印象里那里只有鸟儿飞来飞去,从来没有同学去那里玩耍。因为那里太危险。然而,那位捡破烂的老人,却在那里来回的攀爬,不论是那道坎,哪条沟,那位年迈的老人都要“亲身感受”一下,从来没有后退过!记得有一次,她用竹篙拔开挡在她前面的荆棘,意外的看见不远处有几个丢弃的纯净水瓶,她欣喜若狂,从她的眼中我看到了满是激动。她开始缓缓地、小心翼翼地向那边迈去。放稳了第一脚,才踏出第二脚,就这样,她做着同样的机械动作。但俗话说:“人有失手,马有失足”。由于地面是陡坡,再加上她本身行动不便的双腿。结果一脚没落稳,踩了个空,就从上面那道坎一下子摔到下面的那块石板上,落入了荆棘网丛中。爬出来时,她的毛线帽子没了。破旧的解放鞋也掉了,手和脚被那些无情的刺划破了,我透过这扇玻璃窗,我清晰的看到她在手在不停的流血,膝盖已经红肿了。她挣扎着在地上打着滚儿,好不容易才坐起来。她用嘴含着鲜血淋淋的手。用她的唾沫抹在红肿的脚上,我知道,这是我们农村人特有的治伤办法!她顺手抓住一把草,再次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没想到那些长满锯齿的草叶又给她那双已经鲜血淋淋、皮包骨的手增加了新的一道伤口。不知道过了多久,多久……她终于爬到了那个她想去的地方,仿佛耗尽了她全身的力气。她用力抓住那几个破瓶子,紧紧地抓住,生怕它们会掉下去,失消失。隐约地我可以看见那些瓶子上沾满了血渍。她看了看我,开心的笑了,虽然她已经脱落了牙,但她笑得依然很灿烂。看到她眼里泛着泪光,那是开心的眼泪!还是痛楚的泪水?我想我是分不清了。我的眼泪终于惹不住从我脸颊划落了,模糊了,模糊了我的视线。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终于懂得生活的辛酸,知道为了生活,有多么的不容易……回想,在我们那个贫穷的小山村,祖祖辈辈都靠种田维持生计,除了把粮食搬到购粮处换得一些零钱外,基本上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想着父亲为了供我们兄弟俩上学,外出打工赚钱,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想着母亲怕我们挨饿受冻,没日没夜的在田间劳做。想着哥哥拿着鲜红地大学通知书时,却流着眼泪的无可奈何。想着每个月收到父亲和哥哥寄给我的生活费,我却拿着乱花,想着母亲做了好吃可口的饭菜,我却生气说:“不好吃,我不吃!”如今,想起来,我已经是泪流满面,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的不懂事,有多么的不听话,多么的没有良心。高中三年的生活,她就这样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不论在哪里,我都能看到,一顶破旧的红帽、一件破旧的棉袄、一双破旧的鞋……在我视线里出没。我没有排斥她,更不会故意躲开她,我们碰面会用相同的微笑来慰问对方,会用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我们心里的想法。不论未来怎样,我都要感谢她,感谢她在我生命中出现过,感谢她在无形中为我上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课,感谢她给了我最深的感悟,请让我在这里为她祝福:亲爱的老婆婆,祝福你一生平安,健康,幸福!谢谢你让我重新找回了自我,让我那颗被湮没的心,从新散发出湿润的光……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