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房子=一座城
在3330年的大街上,有一座起眼的房子立在路旁,它看起来和旁边的房子没什么两样,可是,人们却格外敬仰这座平凡的房子,因为在这个平凡的外表后,曾经上演了一座房子=一座城的传奇事迹……
那是在几年前的一午,房子的主人一位每天给孩子们讲故事的老人,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故事大王”的老人用了毕生积蓄,用多种珍惜材料,耗时5年建造出了这座特别的房子:房子内全部家具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颜色,屋里有智能防盗系统……当然,它最大的特点不是这些,而是一个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可以预知灾难,只不过,这个机器人不能出门,在故事大王走后,家里的东西它可以乱动,也不会惹麻烦,这座房子一直被老人埋在心里,没有跟任何人透露。
一天,故事大王出门给小孩子说故事去了,刚走没一会儿,正在看电视的机器人突然预感到,在3-5个小时后,这个城市将发生100多年不遇的大地震,死伤无数,机器人顿时没了看电视的兴趣,故事大王一听说几个小时后将发生大地震,很是激动,他快步走到街上,大声告知人们这个坏消息,可是有谁会相信在光天化日之下听一个讲故事的老头说地震了呢?他刚把消息喊出来,周围的民从有的摸摸他的头,想知道他是不是发烧了,有的人说:“地震了,好怕啊!回去避难了,哈哈。”还有人拍拍老人的肩,调侃道:“故事大王,这个故事挺搞笑的。”他气得脸都红了,直跺脚,因为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故事大王有大声说了几遍,仍没有人相信他,故事大王只好跑回家,刚到家,就看见机器人把门、窗全封了,故事大王很奇怪,边敲门边问机器为什么,机器人含着泪说道:“主人,还有几分钟地震要开始了,时间紧迫,我为了整个城市的安全,我必须牺牲自己,再见了主人,请原谅我这冲动的行为。”话音刚落,只感觉地面一动,随后停止了,而故事大王前面的这座他的心血“轰”的一声倒塌,故事大王含泪,对天大喊:“不―”这时,故事大王发现房子倒塌的瓦砾消失了,原来,机器人为了瓦砾不伤害他人,用自己的生命来替换了……
这时,电视、广播上紧急播出了一则新闻:“据地震局测定,本市发生10年以来最大地震,在地震刚开妈,故事大王的房子里发生巨大能量,把地震吸收了,专家已赶往调查。”
故事大王向科学家描述了经过,市长同意将机器人封为“烈士”,房子也按原样建好,只不过,没有机器人,没有人住,只不过,在房门前挂着这样一个牌子:感谢故事大王,感谢机器人,他们用行动证明了:一座房子=一座城!
一座旧城,一个孤单的人
夜,在九月的指尖轻轻划开寂寞的深渊,风扇里吹出的思念,啼笑着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我是如此彷徨,害怕着每一天的每一刻时间,我忘记了忧伤低沉的旋律,却忍不住的喜欢这旋律给我的怅然,后来,才发现如此明亮的星空,悲伤的夜空掉下苦涩的眼泪,好咸。
旧梦阑珊,灯火挂在黑白相间的墙间,余凉的光洒在了谁家的门前。青涩的绿叶沉默寡言低头躲在破旧的墙边,如墨的夜色,掉下张皇失措的眼泪,为这褪色的老旧围墙轻轻凃上了厚厚浓浓的颜色。我的笔尖在指尖轻饶,在纸间划过,你的故事深埋在我的心里,却伤感在每个无眠的夜里,谁的画笔沁湿眼眸深处的忧伤,月色越显的悲凉,余烟醺走风中的花香,那些躲藏在夜里的凄凉慢慢被这洒在门前的余光偷偷拉的绵长。
旧城泛黄了记忆,素颜荒废在这黑白相间的小院,浅浅的心事在眉尖流连忘返,那些失去颜色的花瓣,躲在悲凉的月色下偷偷的抹上浓浓的胭脂,散落地上的花瓣,悄悄丢失在这夜色里的花香,这座空旷的小院,是谁呆呆的坐在这间轩阁的小小的窗前,铜镜斑驳了素颜,昏暗的身边,你的曾经是否还会有我的从前。
黑蓝色的夜空,几点残星点缀着这夜里的空旷,这座旧城里的小巷,残灯褪下的疤痂,这些难以抹去的伤疤,那些丢之不去的记忆,仿佛我们彼此的思念,都风化成了灰烬,未老头先白,就这样躲在月下窗前空空对着落花的花影,才明白形单影只的自己又把悲伤默写了一遍又一遍。
泪眼曾朦胧,恍惚记忆之中,我在看如此明亮的星空,抬起头,遥望凉烟散尽的虚无,萤火虫还霸占着这夜的寂静,陪着这寡言沉默的小城,每当自己躲在漆黑的小巷中,腐朽的味道填补在花香散尽之后,九月的旋律夹杂着闷热的空气,伤心在寂静无人的黑夜之中。是谁,释放心中的思念,还有那浓浓的哀怨,仿佛这些伤,很重。仿佛这些情,很痛。
旧时小城旧时光,几时苍凉醉情殇。
时光如水,寂静流年,当枫叶哭红了面容,你是否还在原地原来的天空,我凌乱的心事在九月的指尖无法平复,我想起,那时的古词,忧伤到朦胧,生死之间,我什么都不是,我只不过是活在凡间奢望得到爱情的贫农,我是不是厌倦了这生活,无法在去跪求时间的宽恕,不是我宽恕了时间,而是在等待时间宽恕我的闷闷不乐。
我恨不起这世间任何的一个人,我得不到这世间的任何东西,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天空下,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下我不开心,我的不快乐,然后带上耳机,听一听伤感的情歌,写一写我言语中抖索下丝丝悲伤的小情绪。
黑夜里的灯火穿不透浓浓哀伤的云朵,黑夜的寂静在我身边,我守着寂静,等待落寞的灯火可以施舍给我一点点温暖我不奢求很多,只要那么一点点,我靠在树叶遮住的窗边,抬头望枫叶哭红的面容,远方血色的风景刺伤我的双眼,眼泪滑落,心事囚起几多寒颤的凉风,我抱起自己的手臂,原来一个人躲在没有温暖的黑夜里,心是凉的,手是凉的,眼泪也是凉的,全身冰凉,我奢求的温暖没有,还是就连这灯光也不可怜我。
一座旧城,一生心疼,仿佛这些破旧腐朽的墙体好熟悉,血染着漆黑天空,没有心疼的目光,在轮回里流转的故事,我在这凌乱的回忆里徘徊,冷冷清清怎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走在青灰的古墙间,灯火朦胧,仿佛这夜啼笑着这座旧城里大大小小所有悲伤的爱情。
一座旧城,一生心疼,灯火昏黄的清寒,我倚在被枫叶遮住的窗边,回过头,看一看,灰白的墙上还挂着你的相片,我凝眸,深深的看见,你假装的笑容,那么甜,那么伤,我深深深深的陷入其中无法自拔,仿佛我一见你的相片,我就想起很多温馨的画面,我仿佛看见,那些沧桑没有初见,那些回忆还有没有纪念。
一座旧城,一生心疼,写不完的那些刀痕,是心间的疼,读不出的是伤痕,哑口无言道不出思念的丝丝怀念,我说过,我不喜欢哭泣,偏偏躲在寂寞的黑夜里偷偷的流着眼泪,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找一个真心爱我的人。这夜昏昏暗暗解不了诺言里的迷言。
旧城里的时光是旧的,当时光划过,年轮错乱的记忆偏偏刺伤浓浓的哀情,抓不住的温暖,留不住的馨香,灯光守在寂静的街角,自己躲在被枫叶遮住的窗边,我学不会忘记,偏偏学会了铭记,我深深地记得你幼稚的面容,你就像一座旧城我懂你的破旧,却不懂你的哀伤,我懂你的残缺,却不懂你的快乐,时光刻画的伤痕,在你身上,我假装看不见,我用手傻傻的去触碰你心间的伤,得到的却是你掉落眼泪的轻疼。
我不懂你,就像这回忆断了线缠成一片伤,我还能记起你某月某一天的生日,而你是否还能记得我模糊的样子。守一座旧城,等一个旧人。一座旧城,一个孤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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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孤城一座孤城一生心疼谁在几更谁还要等等狂风吹来刮落了那满墙苔痕露出那默然失色的城门似隔绝脱离了红尘关闭已久何时再生几段季节几世情节还是那个梦到如今一样冷漠一样似冰封孤城一座却惹得我心疼宁愿在等草木枯荣释存余温拖延寒冷凌萧风一吹逼退了世人问一声我何必如此认真用余温为它解封打开城门若不行围绕它做个行脚僧佛卷青灯地陷山崩都只为这一座孤城天地之大少了它不过是座坑我却不能为它转身沦落红尘又倾它温柔一生问世俗人我见它只能认真温柔默认突现吻痕这一世成败之间不变是诚恳佛卷读破有几本耗尽了青灯我站立城门前已成一座孤坟草木枯荣终究苦等一座孤城一生心疼高二:江水250字 高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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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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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张爱玲说,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其不然,或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风景,一段往事,一次经历……上海对我而言正如张爱玲说如此。我,生活在南京——不缺水,自然灾害少,治安管理OK 的江南小镇。本该有所满足,却迷恋那繁华热闹的都市,只因为一个人,从此爱上了那座城。南京这里曾有许多回忆,我却只能于脑中电影式回放。 记得儿时每当我犯错,常会尝到“皮带炒肉丝”的滋味。幸而有外婆——我的庇护神,常使我免受皮肉之苦;每当玩耍的又累又饿,我总会心安理得的倚到外婆怀里。这时外婆像是机器猫哆啦A梦,从口袋里变出我爱吃的小零食;夏夜天闷我睡不着,就闹着外婆唱歌给我听。这时,外婆总会摇她手中的蒲扇,边摇边唱道:“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伴着缕缕手摇来的清风,我随虫儿一同飞入梦乡。可是曾经的曾经已不在,我又何尝不思念那熟悉的脸庞。所有的容颜虽不曾老去,却也渐渐地模糊。天地各一方的我和外婆,纵然可以思念,却也抵挡不住空间的界限。我因外婆,爱上了上海这座城。虽然,对我来说陌生,但对外婆的思念已超越陌生。现在的我每每听到和上海有关的,多少会关注一下。或许有一天,我会被带到那城,走过那里的每条街,每道巷。感受一个人,让我爱上了这座城的温情。45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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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天使城天气晴朗,屡屡阳光透过云层投射在金色的光圈上,虚幻、飘渺。偶尔几只飞过的小鸟也忍不住惊叹这座城市的美丽。空中之城,又名天使城,居住着无数拥有一双洁白翅膀的天使,她们头上都拥有金色光圈,无比耀眼。从前的天使城到处充满祥和、温馨,可如今……堕天使凯撒回归天使城,他已变了模样,红眸,紫发,一身黑衣,背后黑色的双翅,嘴角总是若有若无地挂着一丝邪恶的笑容。原本堕天使是禁止入天使城的,可他以前是六翼大天使,而且他真诚的说他不会再回地狱了,所以才能进来。天使们都不明白守护天使王身边的六翼大天使为什么要背叛天使王洛特,并且擅自下凡投奔地狱里的恶魔撒旦,从此成为堕天使。没有人知道,凯撒的归来带来一个巨大的阴谋。他归来的同时,也带了一件所有人都想要的宝贝——翼之羽,一条项链,只吊着一根最强天使米切尔翅膀上的一片羽毛,可它聚集了米切尔所有的法力,传说带着它的人,可以练成最强大的法力。可它到底在哪,除了凯撒以为没有人知道。于是,战争爆发了。由于太多的天使想得到翼之羽。所以,每个人心里都想着,死一个少一个竞争对手,于是在这种心理怂恿下,昔日温和的天使们都变得噬血,不断地残忍杀害比自己弱的天使,天使城从此笼罩在一片血腥中。就这样,天使城最后只剩下一座小小的城市了。这个城市外面环绕的光圈,在触目惊心的血迹反衬下,似乎也染成一片红莲,像地狱的死之花——曼珠沙华一样,红的欲滴出血来,妖娆魅惑。也并不是没有天使阻止,天使王看到此情此景,下令不准再打翼之羽的主意,停止战争,可连他的侍卫都背叛了他。因为他们认为天使王是想平息战争后,再独享翼之羽,于是,几十个天使联手击败了天使王,天使王一死,王位又该让谁坐呢?所有王子们大开杀戒,为争王位,自相残杀。还有一个四翼天使妄想阻止剩余的天使自相残杀,可被凯撒用小小一个咒语制服了。天使城即将毁灭。凯撒看着这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杀红了眼的天使们,心里只有冷笑,他会投奔撒旦,是因为想要毁灭天使城,他有很大的野心,他知道自己是打不过天使王的,于是他和黑暗沦为一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他看着天使城最后一个六翼天使,不屑的笑,风吹散了紫色的发丝,他的嘴唇缓缓吐出一句话:“其实,翼之羽就在你们每个人的心里。”六翼天使跪倒在地,他明白了。其实每一个天使都很自私,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们都被欲望冲昏了头,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凯撒开着那个跪地忏悔的六翼天使,冷笑一声,一团鬼火蓝莹莹地慢慢聚集在他指尖,鬼火越来越大,正在他准备发出时,六翼天使一脸平静地站起来,说:“你不必亲手杀死我,我自己忏悔。”他慢慢的扇动翅膀,去吟唱天使之音,可代价就是死亡。六翼天使的身体逐渐上升,从脚开始,身体逐渐变成了点点光晕,一如他们头上的光圈一样,发出金色的光芒。空灵的歌声传来,充满悔意。凯撒看着最后一座天使城毁灭,笑着点了点头。数年后,天使城早已消灭殆尽,撒旦王朝日益强大。从前的天使城里,开满了曼珠沙华,风一吹,就会有空灵的歌声传来,浅浅杂杂。没人知道,为什么风吹就会有歌声传来。原来那个六翼天使临时启动了空之音,所以这个声音会一直延续到现在。最后的一座天使城,淡然消失在了魔鬼的利爪下!1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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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大楼我看见一座大楼。正面一道窄门敞开。门里是一片繁长的公式和混乱的符号。高高的门槛前站着一为男生......一个戴着深度眼镜的男生。望不透的繁冗公式,混乱符号散发着烦闷的气息,随着气息,从大楼深处传来一沙哑不响亮的声音:“啊,你要跨进这门槛来吗?你知道里面有什么等着你?”“我知道。”男生这样回答。“万卷难题,饥饿,日深的课题,踌躇,睡魔的控制,甚至濒临崩溃的精神打击。”“我知道。”“每天都万簌俱寂案牍劳行,披荆斩棘?”“我知道......我准备好,我要一切苦痛,一切打击。”“这些苦痛,这些打击不仅来自你的敌人,也来自你的朋友。”“是......就是从他们那里来的,我也忍受。”“好。你准备出卖你的篮球,你的小说,你的音乐,你的笑容,你的一切空余的时间吗?”“是。”“你准备就这样过郁闷的生活吗?你身上还将裹上一层疲惫——课堂上笔记记得发酸的手,夜半挑灯背单词。抵抗睡魔的疯狂反扑......”“是......我明白”“你将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正在加速离开。变成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只有机械般的按每天特定程序工作”男生埋下头......“我早已准备了......”声音停下了,会,然后又问下去。“你知道吗?”那声音最后说,“将来你会后悔。你会认为自己受骗,白白地毁掉了你人生最美最年轻的光华?”“我也知道”“然而我还要进来”“进来吧!”男生跨进门槛——厚厚的门帘从他身后立刻放下来。“一个傻瓜,呆子!”有人在后面笑着说。“男生毅然走进繁长的公式,杂乱的符号包围中。”“我相信大楼的另一出口是光明的”不只从什么地方传来之一声回答。6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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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一代人提到扬州,你会想起什么?经常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或严肃或随意,于是我的答案也往往多种多样,我会说我想起欧阳修、史可法、朱自清、甚至还会提到鲜美多汁的小笼包子……那么,它们就是扬州城的灵魂吗?我想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答复,且待我整理一下今日所见,再来作答。[雕版印刷馆]我在一座塑像前停住了脚步,而人群却依旧向前——他们并没觉得这座塑像有何不凡之处。导游一边走一边讲解着雕版印刷的工作流程,喧繁的人声渐行渐远。我冒着掉队的危险凝视一尊塑像是有原因的——眼前的这个人正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磨墨,他的眼神是如此专注,仿佛世间只余下他与他手中的一方砚,任何外物都不足以使他移开视线。眼前这个人面相平常衣着素朴,他绝不会是史官们倾力赞扬浓墨重彩的人物,但这样一个小人物身上却有一种令人惊叹的微弱光芒,即使是身居一隅同样熠熠生辉。[宋夹城]宋夹城是古时的战场,烽火燎原,遍地狼烟。正值深秋时节,道路两旁黯淡的草色更添几分萧瑟肃杀之气。缓步走上城楼,血色的旌旗在风中飘扬。我站在城楼上向下俯视,耳边是猎猎作响的旌旗声,眼前是斑驳的城墙浅碧的苔藓,思绪不禁回到了几百年前——几百年前,即将远征的将军孑立城楼之上,千千万万保家卫国的士卒站在城楼之下,远方的陌生战场等待他们的是马革裹尸与如血残阳。多年之后,前者扬名留芳成就千载英名,而后者寂寂无名青史难寻。他们处在不同的高度不同的地位接受着不同的历史评定——但却有着相同的灵魂。灵魂,是铅华洗尽烽烟散尽后仍能留下的最本真的东西。功劳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名声的显微,这一切表象声色与灵魂没有半点关系。所以将军的铁甲蒙了尘,帝王的宫阙作了土,文人的诗笺泛了黄,这一切都无损于一座城的灵魂。我曾以为扬州的灵魂就是欧阳修在自家花园里看鸟歌花舞,史可法于烈火烽烟中拔出了他的剑,朱自清与友人在湖上泛舟东西……当时的我是多么的愚妄而浅薄啊——从来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代表一座城的灵魂,无论历史给予他多少褒奖多少荣光,他都不能撑起一座城的盛衰荣辱。他也许是这座城市的符号与象征,但绝不是这座城的灵魂。想触摸城市的灵魂吗,它不仅仅在博物馆、历史书、地方志里出现,创造它的也不仅仅是青史留名的寥寥几人——真正构成城市的精神,给予城市灵魂的,是你,是我,是他们。值得尊崇的从来都不只是高堂之上的几个人,更是高堂之下的一代人,他们专注、勇敢、不畏惧,为理想而牺牲,他们才是创造历史的人。也正是这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无形中成就了扬州的灵魂。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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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里的一座城在网络的深处里,有一座城。这是一个神奇神秘的地方,走进你身边的任何一棵树找到树干上停留的蜘蛛网,就开启了入城的门,那蜘蛛网般的网络城里,有两颗像葡萄般形状的信号接收器。大的像一个地球仪,小的像一个细胞。可别小看这两个接收器,它可是拥有比广域网接收的信号范围更广、更强,能接收到所有星球上的网络。天空就是个偌大的屏幕,按下信号接收器旁边绿豆大的按钮,所有你想要的信息就呈现在你眼前。网络城里的房子,有各种形状:有的是菱形、有的是花形,有的是书形的,形态各异,可并不显得突兀,反而给我们一种明媚温暖的感觉……住在这里的人家家都有太神奇的电脑,电脑里安装有奇特出行软件,每个人都有一台体积小如手掌心大小的网络智能手机。城里的人如果要出门,他们就会,通过那两颗像葡萄般形状的信号接收器打开出行软件,只要你点击页面,选择要到达的目的地,再点击传送,电脑自有的传送带,会将你吸入网络空间,静静的闭上眼睛,不到一秒钟,就会到达你想到达的地方。假如你想返回的话,只要拿起超智能手机,点击回家,一个如同彩虹般的传送带悄然出现在你面前,悬浮在半空等待你的乘坐,你只要伸展双臂,轻轻一跃,脚落地的时候,你就已经到达家里了。假如你忘了带超智能手机,别急,别急,这时候你就可以启用你的隐形超级智能飞鞋,你轻轻的跺一下右脚,一个地图展现在你的眼前,你只要轻轻的用脚尖点一下目的地,再轻轻地跺一下左脚。你那隐形的超智能飞鞋,将带你从海底隧道进入目的地。一路上你还可以有鱼儿们的陪伴,怎么样?网络城够神奇吧!到了夜晚,这座城就更神奇了,夜幕刚刚降临,绚烂多姿的夜晚就悄然而至,明亮如昼,可爱的萤火虫精灵们一会儿摆出了飞马座星系,一会儿又摆出仙女座星系,抬头仰望着变幻的夜空,还以为不是萤火虫,是星星呢?没过多久,明亮如昼的夜晚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绚丽多彩的夜空,网络信号接收器开始工作,只能叮咚一声,几百只睁着绿眼睛的猫头鹰,蓝眼睛的狐狸,眼角里冒着金光闪闪的金雕,它们出现在夜空之上,仿佛为夜晚点燃了数盏五颜六色的灯光,又仿佛是准备开演唱会呢?整座城陶醉其中,久久的,久久的……整座城里,散发着现代的气息,高科技的味道。听,动物不因也正在用欢歌笑语为之庆祝吗?9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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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上的一座城在白云国,一片大大的白云上,有一座雾蒙蒙的小城。当太阳筛下一束束金光,照到了那层雾,小城立刻泛起珍珠似的光芒。这时,笼罩小城的雾上就会开起许多花儿似的房子,有的花瓣是用布织的,有的花瓣是用金子、银子刻的,还有的是把光聚集起来组合的。对了,我忘记了,还有树会吐出许多嫩芽似的房子,有的树叶是用雪花画成的,还有的树叶是用跳舞的丝带无意中触碰的痕迹组合成的,痕迹会发出一种让人看了心里就会舒服的光。每当这时,花里会传来很多清脆的声音,那是一些住在房子里的人在说开门的密码。突然,从一座花房子里探出了一个小脑袋,过了一会儿,伸出了一双湿哒哒、黏糊糊的翅膀,接着,一个女人全身露出来了。她抖一抖身体,跳着一支欢快的舞,翅膀立刻变得闪闪发光,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这里,女人的统称为“卡利”。一座树房子里伸出了两条在空中摇摆的胖腿,接着有两根短小的羽毛连着身子艰难从门里挤出来了,一个男人用倒立的姿势把头探出来,翻了一个身,站了起来。接着,他一边唱着一首奇怪的歌,一边拉着那两根羽毛,翅膀长出来了,毛质很精美细腻。这里,男人统称为“威尔泥”。如果有一位“威尔泥”和一位“卡利”要去蘑菇餐厅约会的话,他们就会带上两个圆板,把两只脚踩上去,踏一踏,圆板就会带他们飞起来。他们说一个口令,圆板就会领悟他们的心思,带他们到蘑菇餐厅。有时候,一位“威尔泥”或者“卡利”生病的话,他们就会带一个有护栏的长方形的筐,这种筐不用说口令就可以带他们去医院。他们生气的时候你猜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卡利”的头发会竖起来,怒发冲冠,接着“嗖嗖嗖“的往回缩,变成“威尔泥”的发型。“威尔泥”的胡子也会“哧溜”一声缩回去,皮肤变得光滑细腻。等到他们不生气了,过一会儿才会变回自己原来的模样。因为这是一个善良的小城,生气后容貌的变化会被大家看到,那些爱生气的人因为羞愧,就会改掉自己的坏脾气。小城的晚上一开始是星光闪烁。可是,不一会儿星光就会隐去。一小时后,远处会有许多亮光,这种亮光是晚上活动的“夜银鸟”身上的银子亮起灯,处理身上的脏东西。“夜银鸟”们累了就会停在在花骨朵或者树上休息。这里的人经常和踩着白云飞上天的“鹿森林”里的客人们握手、问好。他们也欢迎你们到小城来做客哟!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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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一座城深圳深圳是一座奇特的城市,她站在中国发展的前沿,走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是和世界交流的窗口,是美丽的东方城市,我深爱着我生活的城市——深圳。国庆节期间,我去了中国的腹地——陕西做为期六天的游览观光,去领略兵马俑的宏伟壮观,去尝试陕西的特色肉夹馍和凉皮,去华清宫感受玄宗皇帝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爱情,更要去亲眼看一次黄河的壶口瀑布。行程的第二天下午,大巴车就带着我所在的旅游团开往黄河壶口瀑布的地方。渐渐地,进入了陕北的黄土高原,沟壑纵横,黄土广布,群山巍峨峻拔、连绵不断。由于大量人工造林,不显得那么光秃秃,隐隐约约藏有生机盎然的感觉。经过两三个小时的乘车,来到了距黄河壶口瀑布大约六公里的地方,就堵着了。这是一条山路,来往都是单行道。前面有一些小轿车耐不住了,看到旁边道路没人,就都逆行前进,不过我们司机没跟上去。小轿车一辆接一辆,前路似乎畅通无阻,但突然的,那条道也堵着了。导游见状,只能叹口气跟我们说:“陕西这边的交警,不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那样负责任,这样一堵,还不知何时交警才能来梳理梳理一下,大概二十几分钟吧。大家想下车的都下车散会步吧,不要走远了,不要离车超过20米。”在百无聊赖中,我下了车,周围的山给人以阴凉沧桑之感,笼罩在一片死气沉沉之中,没见一户人家。不禁想到了我生活的深圳,交通管理好,再堵车也是交通事故,没车敢逆行,在陕西确实一辆接着一辆逆行。终于,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两位交警先生骑着摩托车来了,神气地把摩托车支在地上。接着指挥逆行的小轿车们往后一辆接着一辆倒,倒在最后面。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总算把另一条道弄通了。让我们载着旅游团的大巴逆行先走。一路上,看到了起码一百两大货车在道上,怪不得堵得水泄不通,几乎一直到景区门口那里。虽然比预计到达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左右,但我们还是抓住了夕阳的尾巴,好好领略了一下黄河水,还有壶口瀑布的壮观景象。用“急湍甚箭,猛浪若奔。”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这才感受到什么是波涛汹涌。在深圳,交通事故很快得到处理,才使我们生活跟便捷,更方便,节约我们的时间。在深圳,大都会有好几个车道,使交通不拥堵。正是因为这一些,我才爱上这一座城市——深圳,如今改革开放已有四十年,她如愿走在前列,在东方,屹立在美丽的东方。我恋上了一座城,她的名字叫深圳。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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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古城踏上一块青砖,似乎瞬间少却了都市的喧嚷,古朴的气息迎面而来,放眼望去,数不尽的古姿风韵。又一个清晨,我走进了阆中古城。我不如诗人们的满腹文采,亦没有画家们巧妙的双手,可此时,我宁愿我是他们手中的一张纸,这样,我便可细细陈列出古城的风姿铺了一地的青砖,密密布满的凿痕似乎正在向行人们倾吐着他们经历了怎样的精打细凿。两旁的店铺上的幌子在风中轻轻摇晃,争相吸引着行人们的眼光。远远便飘来的醋香,酝酿在微微湿润的空气中,和着六月清晨少有的浓雾,为古城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古城,你到底经历了多少?我细细拼凑着记忆中关于你的片段,却任旧无法想象千年前你倾国的面貌。你是否也已忘记,在这神州大地的一角,你已矗立千年?如果说现在的你是老韵犹存,那千年前的你,该有着怎样举世无双的风姿?历史是眷恋你的。也许他在你身上留下些许痕迹,可对于作为后人的我来说,你亦是完美的。我想,当张飞率领着千军万马从你身上飞驰而过,当无数文人墨客为你挥下锦绣佳篇,当寒门学子在你的哺育下高中状元……你只是微微一笑,敛去万千光芒。迎着你特有的温柔,我已在古香古色中穿过些许街巷。曾望张飞庙之雄伟,览华光楼之壮观,叹川北蜀道之悠久……这一切的一切,还未来的及细细品尝,便已在心中留下不可抹灭的音响。偶尔从一家装修雅致的客栈望进去,便见几位身着墨蓝旗袍的姑娘面带微笑,亭亭立之。虽不及江南女子的柔情似水,也不及北国女子的热情似火,但那一种落落大方的知性气质,带一丝古城女子特有的柔美,亦是一道风景,为客栈迎来不少生意。走着走着,人越来越多了。一棵梧桐树下,几位花甲老人正下着围棋。尽管我不懂棋道,但从老爷爷紧皱的眉头和严肃的表情中,似乎也能悟出几分道理呢!虽年过三十却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店门口热情的招呼着,挑着箩筐一边要喝一边走的小贩们穿梭在大街小巷中,成群结队的花朵们手牵手迈向学校……不知不觉中,我已走出古城。却并未走尽古城。因为,我在嘉陵江的渔船上似能看见你,在锦屏山下姑娘小伙们对唱的情歌中似能听到你,在滕王阁半坡上盛开的栀子花中似能闻到你……古城,你是否无所不在?哦,我想你已深深埋在每一位阆中儿女的心里。阆中古城,当你看到你的子女为你而骄傲时,你是否否会欣慰一笑?古城啊,我想,作为在你的襁褓中长大的我们,会通过我们的双手,你的未来,会更加美好!900字 六年级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