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恋芝六七年
About 3
“好芝芝我错了还不行吗?”
哎,想想昨天到今天,我气也气够了:“算了拉,我懒的和你生气。”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不过下不为例哦!”
瓶瓶一脸
魅笑:“OF
COURSE,我再不见网友了,
都是‘青蛙’!”
“芝芝,听说隔壁班来了个插班生。”不好,瓶瓶的眼睛在发光。
“不就是个插班生呗,
有什么值得惊讶的?”
看着我掰的啪啪直响的手指,瓶瓶只好附和着:“是啊,是啊。我咋说这个了?哦,对了芝芝你上次说那什么...什么通道的?”
“绿色通道。”
“对,隔壁班苏素有一整套旧的。”
“真的?可我不认识她啊。”
“有我嘛,瓶瓶拍拍胸脯:”起码我是她高一的同桌啊。
我眼前一亮:”好家伙你咋不早说涅?”
“那时候你在生气啊,我那敢说?”她低下头,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不管那么多了我拉着她
就跑。
苏素这
人还真不错,她知道我是瓶瓶的好朋友后,立即把那套书
都给了我,搞的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谢过苏素,我满心欢喜的捧着那堆书,和瓶瓶往回走。忽然,一个冒失鬼从门口冲了进来,把我的书撞落在地,接着后面跟来一大票男男女女。我拾起本本书狠狠的过了他一记卫生眼,拉着瓶瓶继续走。
“站住!”众人愕然的盯着我们,像是在观看动物园的大猩猩。
“前面那个戴眼睛的女生,站住!”
“芝芝,好象……”我停止了脚步,扶了扶眼镜,冷冷的看着他:“在我的记忆中,好象没有欠你什么东西吧?!”
“你果然是何润芝。”
“是的我就是何润芝,你想怎么样?不过请你有点风度好不好?有什么冲我来就行了。”
“芝芝,……”瓶瓶拉拉我的袖子,示意我别说下去。
“跟我走!”
他拉着我的手一口气跑到了数字大楼的天台,又摘下我的眼镜。真奇怪,我有些纳闷儿,他把我拉到这儿干什么?不会是……18楼啊,5555……我还想多活几天。
“你的眼睛都变形了。”
“不干你的事!”我枪回眼镜。
“我记得那时侯的你,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你把我拉到这里,就为这几句P话?”
“嘴还是那么强,不过我喜欢。芝,难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有些迷惑:“还有‘小霞’——那只螃蟹,以及被我丢弃的纸飞机了吗?”
“你是是……”我的心微微一震,时间的记忆追述到了六年前……
大雨过后的天空瓦蓝瓦蓝的,干净地没有一丝瑕疵。我开心的踏向教室,想着我进入了初中了,就忍不住打量自己来了。总觉得自己像个小学生似的。哦,还好我混进了A中,不觉又开心的笑了。
还没有跨进教室我已经听到‘呼爹叫妈’的哭叫声了。我心想真是的,有啥值得哭的,都上中学了还这样幼稚。
“我的小霞很乖的啊。”只见一个高大的,行为却幼稚的男生,手中拧着一只螃蟹,正自得其乐的向每一个同学炫耀。当听到那些个胆小的女生尖叫,那男生就坏坏的说:“小霞,你好厉害哦。”
我厌恶的瞧了瞧他,以及他手上那只螃蟹。他似乎看到了我不屑的眼神,马上不他的小霞拿到我的面前,以为我也会像那些胆小鬼一个样。但他错了,我没有丝毫的惧怕,只是觉得恶心。
“请让开!”我礼貌的说道。可他竟然得寸进尺的把螃蟹举到我的眼前,还眨眼向我挑衅,完全不把我当回事。顿时,我胸中燃起了熊熊的怒火,一巴掌挥开挡着我视线的那只螃蟹。那螃蟹在空中盘旋几圈,就狠狠的摔倒在地上了。
”小霞!“他满脸惊诧的盯着我:“你竟然打我的小霞?!”
我冲他挑了挑眉:“我还就打了呢!你想怎么着?”
“道歉。”
“向着只臭螃蟹?”可笑,我凭什么向一只动物道歉?再说我之前说过‘请让开’的。我咬牙切齿的放出两个字:“没门!”
“我要你向我的小霞道歉!”
我们都掘强地坚守自己的立场,在教室门口争个喋喋不休。那会儿我们的心智都还很幼稚,直到一群胆小鬼蜂涌地请来班Sir,我们都不承认自己的过失,结果我们被班Sir带到办公室罚站了整整一天。
晚上,爸妈带着我去拜访邻里,说我们新搬来的,凡事都得搞好近邻关系,以后才有个照应。我意外地发现,那个可恶的家伙竟住在我家对门。
about five
自从爸妈知道我和那讨厌的家伙在同一个班后,每天都不来接送我了,而是每天嘱咐我那句万年不变的老话:“放学后,和锋一起回家哦。”
日子久了,我也就习惯了每天和他一起回家,虽然我们每天都是从教室一直拌嘴到家,但他还是比较照顾我的,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我爸妈给了他什么好处。
“扼,陈可锋我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哦。”“有什么尽管问,就我天才的头脑,没什么可以难得住我。”我厥了厥嘴:“切,少臭美了,你说什么叫爱情?”他抓了抓脑袋,半响就一个:“这个……”
“怎么拉?天才回答不出来了吧?”我嘲讽道:“听着吧,爱就是喜欢;情就是呆在一起久了产生的感情。所以爱情就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相互喜欢了。”
“就像我们俩?”他傻傻的笑着。
“去死吧,我才没有喜欢你呢。”“对哦,我们怎么能用在我们身上?我们是相互讨厌的。”
我和他立即达成共识:“那是当然,书上说喜欢是两个人在一起,每天都有说不完的知心话,会有讲许多让对方高兴的故事。可你呢?只会让我生气。”
他天真的对我说:”那我从现在开始喜欢你好不?芝,我喜欢你。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班长送我的纸飞机。”
这是我唯一一次和他没有拌嘴,我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也懒得想。时间如梭,很快我们又要搬家了,这次是我们搬家最快的一次,爸妈叫我别说,勉得邻居又要给我们来一次送行宴。所以这件事我只对班长——我的同桌提过。
一天下午,阿锋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芝,放学后,到后操场等我。当然我有哪天放学不等他的,只是他何时变得如此客气了,我不大理解。
放学铃声一响,阿峰就窜得无影了。我背着书包在后操场等了久,都不见他到来。刚想走时,班长叫住了我并送我一个他珍藏了很久的飞机模型,说他要先一步离开这里了,这送我当记念,我感动的都想哭了。
班长走后,在转身间,我看见木椅子上有一架可爱的纸飞机。飞机的左翼上写着陈可锋,右翼上写着我的名字。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可阿锋呢?他怎么不见了?明明是他让我来这儿等他的啊。
星期天,阿锋在阳台复习功课,我也拿着书跟了去。我拿着那只飞机在他面前挥来回去。:“阿锋,这是那天你要送给我的吗?”
他有些惊讶,但过了一会儿他的脸狰狞了,跑到我面前抢过纸飞机,把它扔得远远的。我气愤到了极点:”你干什么把它扔了?!“
他霸道的说:”因为那是我折的,我爱怎么就怎么!”
“陈可锋,我讨厌你,如果你不把那只飞机找到,我就永远不理你了!”我搂着书哭着跑下了楼。
About 6
“你想起来了没?我是阿锋。”
我习惯性的扶了扶眼镜,厉声问:“那只飞机找到了吗?为什么你现在才来找我?!”
“飞机找到了。”他桃出一个笔记本,翻出那只飞机。飞机的样子还是那么可爱。”可是那社时候你已经搬家了。“
”这飞机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我有些心虚:“你为什么还留着它?!”
“因为你说过找不到飞机,就再不理我了。”他哽咽道:“因为‘锋恋芝’在六七年中从来都没有停过!”
“阿锋,你好傻。”
我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想就这样一辈子都不放开。突然,他身上掉出那本《锋恋芝六七年》,它仿佛在向我诉说,这6年来阿锋如何的爱恋着我……
美丽的窗花
清晨,我一起床就发现窗户上又挂了一层窗帘,这就是窗花。
天冷的时候,窗花很厚,象雪雕,冰堆玉砌的;天暖的时候,窗花又象剪纸一样,薄薄的,晶莹剔透。每天的窗花都不一样,象是在给我们变魔术。
今天的窗花很奇特,让我联想到了热带雨林,那里有一大片树林,层层叠叠,错落有致,噢!在一个树林缝隙中,隐隐约约的有一个缩头缩脑的家伙,它是谁呀?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小海龟,它不在海里呆着,什么时候跑到这来了呢?
中间的那层图案,像是个悬崖峭壁,下面的那层有一个大山洞,还有一些连翘,那就是黑熊的家吧?也许它在冬眠呢?不愿意让人打扰它吧?那我就不去打扰它了。
今天的窗花真美呀,它让我有了无限的遐想。其实,每天的窗花都是不同的,都很精美。我们的生活也象窗花一样多姿多彩。
窗花,你一定是上天献给我们的礼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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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锋上的友情“公瑾兄,我看曹贼此次来势凶猛,并筑起了城墙。目前敌多我少,敌强我弱。你看我们是否要……”孔明摇着鹅毛扇缓缓地说。?可是他还没说完,就被周瑜所打断了:“等等!孔明兄,小弟我有一建议,不如我们二人将各自的计策写在手上,一起拿出来看看,不知意下如何呀!”?“好。”孔明笑着答应。?一会儿两人都已准备好,周瑜心想灭曹贼定要火攻,不知这孔明会不会……两人一起伸出了手掌——两只手上都写了一个“火”字。“哈哈……”两人顿时畅快地大笑起来。此时,周瑜心中很是高兴,他对诸葛亮的智慧与谋略早有耳闻,但是能如此合他心意,却又出乎意料。火攻需要弓箭,而东吴的弓箭却远远不及所需。诸葛亮放声道:“公瑾兄,弓箭的事你就别操心啦!”于是,他们约定十日之后,诸葛亮交十万支箭给周瑜。?第二天,孔明出发。运用计谋与对天文知识的了解,他向曹操“借”了满满十条小船的箭。回到东吴时,一个士兵的报告令他大吃一惊,草船上的箭并没有十万支,只八万有余。诸葛摇着鹅羽扇陷入了深思:明日就要交箭了,周瑜一方面对我佩服有加,另一方面视我如眼中钉,肉中刺。这可如何是好东吴的大将听说孔明借箭不足,皆大喜,都到周瑜的帐中找他贺喜。可周瑜听后,却为之一震:“怎么,他失败了?”周瑜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现实摆在了他的面前,孔明失败了,明日就可将这个麻烦除去,但孔明的确是个知己啊。倘若我俩共事一主,那该多好啊!唉……周瑜苦恼着……?月光依旧照耀,周瑜望向远处的天空,似乎已有些鱼肚白。他深吸一口气,回到帐内。?第二天的军机会上,吴、蜀双方气势十分紧张,张飞瞪着铜铃眼,赵云紧握长枪,紧紧站在孔明身旁,看来他们已经做好拼死保护孔明的准备。?“孔明兄,时限已到,交箭吧!”周瑜说。“拿箭!”一声令下,士兵们扛上了箭。孔明觉得不对,细细一点——十万支,不多也不少。“这……”孔明纳闷了。?周瑜走上前来,递给他一支箭说道:“好!不愧是卧龙先生啊!”?孔明盯着周瑜递过来的那支箭,愣住了……?7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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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十四岁:我上初中二年级,一个重要的转折,很麻木的学习各科知识,作业挑着做,有时一本练习册只做几道题,字迹已经成熟。不再把老师比做太阳,把他们当作朋友。把自己比做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尘埃。对历史很感兴趣,学到日本侵华的时候会有一种愤慨。对于考试已经习惯,卷子接连不断,成绩接连不断,已经没有时间去伤感,更没有了流眼泪的理由。看到别人比我强会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很不服气也带着嫉妒。七岁:我觉得每天都是那么的美好,喜欢傻傻的笑,整天又跑又闹,摔的伤痕累累,有时和大家一起玩很喜欢计较,会耍小脾气,丢下一堆人自己跑掉。十四岁:我会觉得天是有阴有晴的,喜欢托着下巴,看着云朵飘过眼际,不会没心没肺的大笑,只是微笑,很平静,不再喜欢跑闹。几乎没有再摔伤过,原来的伤疤也已经找不到痕迹,就像我的童年,不再拥有。很少和大家一起玩,即使在一起也会表现的很有风度,与其说是有风度不如说是认为没有价值值得去计较,或许也是没有了计较的心情。所以,人员很好,但我很孤单。很亮,还有很大的太阳绽放着笑脸。虽然这样还是坚持着让爸爸妈妈接送。明明知道听鬼故事会害怕,但是还是很喜欢听,然后吓的晚上做恶梦。十四岁:我对黑已经没有什么恐惧了,习惯了一个人睡。每天放学,星星和月亮已经出现很久了,一个人把手插在口袋里,步子不快不慢的走着,看着路灯的光芒,感觉很和谐。仍然喜欢鬼故事,但是不会再去听,因为知道自己会怕,所以从不涉及。有时会半夜醒来,很平静的看黑暗中的空洞如水,然后沉沉的入睡,因为明天还会有很多沉重的学习任务。七岁:我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小孩,见到叔叔阿姨我会很有礼貌的问好,总是先把大苹果给奶奶爷爷,值日的时候也喜欢在老师旁边绕,很喜欢听到别人的夸奖。十四岁:不太喜欢和别人打招呼,对待父母的好朋友我会尽量避免出现,即使在旁边也只是匆匆的打声招呼,找借口离开,我仍然会把大苹果给爷爷奶奶,并且会削好皮,但是已经不再是为了得到夸奖,多任何事都不希望别人知道,不喜欢听别人夸我,因为有时候会感觉很虚伪。七岁:我喜欢看书和听歌,都是儿童版的,也喜欢给别人讲故事,当他们听的津津有味的时候我会感觉很开心,喜欢手舞足蹈的唱歌,认为很了不起。十四岁:我依然喜欢看书和听歌,但是已经离儿童时期很远了,不喜欢给别人讲故事,会让我感觉很累,也不会为了别人喜欢而自己说的口干舌燥,我想过要改变,但是讲着讲着就失七岁:我怕黑,不敢一个人睡,放学时天还去了所有说话的欲望。我不再唱歌,只是喜欢轻亨,因为从来都不记歌词,一个人轻亨只有一个人听得到的旋律。七岁:我喜欢和别人侃侃而谈,即使是大家不太喜欢听我也会缠着一直把话说完,所以妈妈总是我是小唠叨。并且每一次我一开始滔滔不绝,爸爸就会让我直接说结果,而我仍固执的一定要说过程。十四岁:我很少和别人谈的海阔天空,只是几个平时比较好的,当然如果他在我说话的时候做了别的事情,对我说的话显得有些漫不经心,那么我就会立即停止。通常他们都会很奇怪的问我为什么不说了,我只能很抱歉的笑笑说自己忘记了,我想没有人会相信这个理由,但是我相信了。说话开始很少说过程,当有人让我说的详细一些的时候,我依然是一贯的微笑说有些记不清了,“忘记”这个词似乎可以成为一切借口的理由。七岁:我很喜欢看动画片,喜欢幻想,认为自己长大了可以当联合国秘书长或者是国家主席之类的人物,并且为有这样的理想而感到自豪,每当别人问起我总是迫不及待的说出。十四岁:我只看一些动物世界之类的,因为这些对我来说是有用处的。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将来想做些什么,只是每天很简单的学习,考试。长大后想拥有一份高薪但又不太繁忙的工作,可以享受生活,随遇而安,并对儿时的幻想持有怀疑态度,现在比较现实。七岁:……。十四岁:……。思绪万千,七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从一开始就衰老了,或许我还可以回到过去,而事实我又要走入下一个七年。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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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余言二十岁,明蕴二十一岁,他们在一起七年了。那时,余言是个笑起来有着明媚弧度的十三岁女孩,明蕴是个时常带着阳光行走的十四岁男孩,无论在谁的眼里,他们都是格外般配的一对。在一个太阳都快睡着的沉闷下午,明蕴对余言表白了。没有鲜花,没有礼物,只有一句简简单单的我爱你。余言本来就喜欢明蕴,无疑的,他们成了男女朋友。明蕴和余言的爱一直很单纯很温情,没有什么大起伏大波澜。明蕴的成绩不太好,特别是烂糟的数学物理。余言会把自己的作业给明蕴抄,在考试的时候帮明蕴作弊,尽自己所能来帮助明蕴。明蕴很喜欢打篮球,余言会抱着小说坐在球场旁,偶尔抬起眼帘看看明蕴飞跃的身姿,然后低下头轻笑起来。当夕阳笼罩了整个城市的时候,明蕴便打完了球赛,带余言去吃哈根达斯。在有着大块落地玻璃窗的店铺里,余言会对明蕴说很多很多话,然后埋头吃冰激凌,脸上始终带着可爱的微笑。余言是一个爱撒娇的孩子,她总会要求明蕴背她回家。在阶阶的天桥楼梯上,明蕴背着余言,动作很轻,呼吸很轻。七年,两千五百五十六天,六万一千三百二十个小时,三百六十七万九千两百分钟,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十九岁以后的余言变得爱猜测起来,也变得忧愁起来,那种明媚的微笑已经很少绽放。明蕴还是喜欢余言,余言七年的青春全给了他,无论余言变得怎么样,他都是爱她。明蕴偶尔会买很多冰激凌回家和余言一起吃,看她绽放出极少的微笑。明蕴想,这样的生活即使是平淡的,也足够了。十一点三十分,明蕴很晚回家。客厅里亮堂堂,余言坐在沙发上,披着刚烫的大卷发。明蕴带着浑身的酒气,轻轻的拍了拍余言的脑袋:“言言,睡床上去吧,床上舒服些。”余言慢慢地睁开眼睛,眼泪不停地流淌:“你终究还是不喜欢我了吗?”明蕴用手抹去她脸颊上的两行泪水:“言言,你怎么了?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你喜欢我的话,你为什么要去喝酒,为什么要这么晚回家?”余言坐起来,看着明蕴:“我七年的青春都给了你,都给了你!你现在要抛弃我了,对吗!?”或许是酒精在作祟吧,明蕴挥手就给了余言一巴掌:“你要怎么样?你要怎么样!我对你还不够好吗?你为什么要折磨彼此,很好玩吗!?”余言直起身来,连鞋子都没穿就用力地摔上了门。巨大的响声让明蕴恢复了些许意识,他飞快地跑到街上,街上的店铺大多都已熄灯,只有两排路灯还闪烁着。明蕴开始后悔起自己的行为来,他是爱余言的。冷风吹得人毛骨悚然,明蕴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余言。她踉跄地光着脚走,用手掩着面颤抖。慢慢地,她咬着自己的手指坐在墙角处,用手抓着自己的头发。明蕴愣了愣,跑过去抱起余言:“言言,我们回家吧。”“不要。”余言把明蕴推开。“言言,对不起。”明蕴又将余言揽入怀中。“不要!”余言再次推开明蕴。“言言……”明蕴拉住余言的手。“你不滚我滚!”余言狠狠地推了一把明蕴,还给了他一巴掌,向远方跑去。七年了,他们唯一一次争吵。五天后的一个下午,余言把明蕴约在天桥下,这种天气,一如少年时的那个沉闷午后。明蕴用跑的速度到天桥下,看见了余言。余言穿着一袭紫色连衣裙,套着米色的球鞋,苍白的脸上带着丝许的微笑。“言言,我真的好想你。”明蕴用力地抱住了余言,几日不见,她却又瘦了。余言轻轻推开明蕴,撩了撩耳旁的头发:“明蕴,十九岁以前我们是适合的,十九岁以后,我们应该分开了。即使我们还爱着彼此。”“言……”明蕴忧伤地看着余言,余言用手捂上了明蕴的唇。“明蕴,你不要自责。我七年的青春没有浪费,我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梦里有你,有我,有快乐,这不就足够了么?”余言的脸上带着明媚:“我早就知道,我相信你也知道。我是寓言,注定只能是个悲剧。你是命运,你不能接受一个不属于你的寓言。”“对不起。”明蕴最后一次握着余言的手。吻了吻她软软的脸。余言转身就走,背影如此坚决。她走了几步,像是想到什么似地转过头来:“不过,请记得,我爱你,明蕴!”然后她提着自己长长的裙子,像一只蝴蝶一般飞快地跑起来,长发飞扬。明蕴,余言。命运,寓言。看吧看吧,七年的爱恋亦敌不过自然规律,所以啊,我们只能听天由命。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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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七年,足够让一棵树苗长成大树;让滴水磨穿岩石;让一个稚气懵懂的孩童成长为步入花样年华的少女;让一个男人,也悄然变得苍老。一从我记事起,有个背影出没我家,很有规律,五天后两次。背影喊我爷爷奶奶叫老头老娘,我却不知叫他什么,因为他几乎不说话,也很少带我出去玩。那个背影很明亮,好像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他的头发极旺盛,一根根地竖着,笔直笔直的;那肩极宽阔,像高山一样屹立在我面前。我想,能坐上去该多威风。可是不能,小小的我难免有些失落。伴着光影,那影子略有些透明。二我六岁那年,爷爷走了;次年,奶奶也随爷爷去了。那背影更是平常地在我眼皮下晃。别人有唠叨的老妈,我有唠叨的他。那影子中藏着被唠叨的无奈。紧箍咒间,一扯就是两年。三八岁那年的深冬,我得了感冒,深重的感冒。头重脚轻,全身无力,眼睛昏花。我边看着电视出神,边冲化着又黑又苦的颗粒药。恍惚间,开水都溢出了杯子——药化稀了。本应该浓稠的药成了半透明的淡棕色。在妈妈的尖叫中,大Boss来了——他像从地狱里爬出的鬼,趿着拖鞋,幽森地站在我面前。一场暴风雨奏响了前奏。“啪——”一巴掌落在我的脸颊上。现在想起来,还是火辣辣的。他骂我,骂得很难听。大概说我做事不认真,不专注,不珍惜血汗钱换来的药。我非常不服气,为什么我感冒化药失了手,他就打我?我盯着那个黑色的背影,委屈的泪水划过我的面容。从此,我和背影冷战,一直冷战,我原谅不了他。当时,我已可以拿起笔熟练地赞咏母爱,却还为“父爱”愁满天。时光,弹指已去。四在那深沉的暮色中,月亮还没有下班,远方的一幢楼房点着雪亮的灯。马路上出现了一群背着书包的学生,其中还穿梭着一个背影。中年男子的后背,双肩极为宽阔,一件黑色马甲穿在外面,油性的头上是稀疏的“林子”。背影常自嘲自己是家装修好——秃顶了。引人注目的是背影左右背上各背了个大包,手上还提着“铛铛”作响的卡通袋。背影接送他女儿。初一的寒冷的早晨。妈妈是睡眠的手下败将,亚热带季风气候的风干冷干冷,呼出来的仿佛是一场小小的雪。背影焦急地催着我起床,上学。我哪儿愿意挪窝。背影在门外一遍遍地叫,不停地唠叨着。那真是唐僧紧箍咒的N次方,连齐天大圣都逃不过,何况我?我只好起床。我在他身后跟着。他走得很快,你不时而跑上几步,是跟不上他的。我在他身后边背书边快走着,还边打量着背影。黄昏的灯光,拉长了影子,像艺人踩高跷,却表现不出那两个大包——一个是我的书包,一个是他的工作包。它很轻松地甩上肩,在前面矫健的走着,那坚实的背,担起了两个深重的包裹,还有一切责任。从他的背影中,我读到了他的代言——剽悍。从他的背影中,我看到黑暗的冬日里含有一片温暖的蓝天。只是无情的岁月,在沉默的光影中流逝。五初二那年秋雨季的一天,背影打着伞来接我。我们已经渐渐可以说上几句话,可以并肩走了。老样子,他在前面走着。不过以前手中“铛铛”作响的饭盒袋变成了一袋沉甸甸的书。伞不大,因为大伞在我手上,但他努力不让我的书包打湿。另一方,是淋湿的肩膀。秋雨寒,不知他晚上是否会不舒服。那件黑色的夹克,还遗留着我最爱吃的大饼的余温,有胃病的他一口未沾,饼在我口里。那头顶上的树,一棵棵的倒下,背影的自嘲还是那么风趣,却多了份心酸。那背影的肩,宽阔的肩,在一天天加重的责任下,还坚持支撑着,除了时而让书包滑落,但很快又倔强地背上,自己的疼痛和衰老,只有黑夜知道。雨丝连成线,牵出丝丝屡屡的感叹。剽悍的他,用双肩背起了两个无法负担的大包——家和责任。六时光无言,背影不语。是他背着我让母亲给他上药。重负荷的体力劳动,使他的背上有几处瘀伤。他再也忍不住了,痛得“嗷嗷”叫,换来的却是母亲的责怪。他沉默着。红花油一层层地涂上,用另一只手反复来回揉搓。那是一张怎样的背呀!有一次,背影进我房间来给我送茶水。我无意瞟见他头上有一抹白,便起身抬手去摸。这时的我长高了,再也不用抬头,也不用踮脚,举手可及。他问“干啥?”“没事儿,是片白絮。”他向门外退去。白炽光下的背影很明亮,却沧桑得晃眼。我向书桌躲去,不敢回头。他轻掩上了门,背过去的是颤抖着落泪的我。他可能永远不知道,那是根新添的白发。当我越走越远,他也开始服老,却依旧严格要求我,用最难听的语言提醒我。当知晓我爱“爬格子”时,他特别地关注我起来。常常在夜里,我的手机会不时随着“叮咚”一声而发亮。打开一看又多了一条鼓励、使我感悟的美文短信。到现在,我删歌删图片,却舍不得删那些可爱而温暖的文字。当我又一次最晚走出校门时,他又一次在门口等着。几场细雨便换季,风花雪月已入心。七春去秋来,他用背影交织着一片晴朗的蓝天和温暖的阳光,只为他的女儿遮风挡雨。风雨和岁月交织着,在背影里;海枯石烂交织着,在背影里;无形的爱与真挚的温暖交织着,在背影里。时间是公平的。用青春交换青春,用光阴托起光阴,用时间煮沸爱,用爱锤炼感动。若一个人要用半辈子的时间歌颂母亲,那么他要用一辈子才能理解父亲。谨以此文献给背影——我的父亲,我的爸爸。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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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七岁: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很兴奋的学习a,o,e。对待作业一丝不苟,字迹歪扭,喜欢把老师比作太阳,说自己是祖国未来的花朵。记得学习一篇课文上说:“我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会有一种激动,很重视考试成绩,偶尔会哭鼻子,看到别人比我强会感动很佩服。十四岁:我上初中二年级,一个重要的转折,很麻木的学习各科知识,作业挑着做,有时一本练习册只做几道题,字迹已经成熟。不再把老师比做太阳,把他们当作朋友。把自己比做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尘埃。对历史很感兴趣,学到日本侵华的时候会有一种愤慨。对于考试已经习惯,卷子接连不断,成绩接连不断,已经没有时间去伤感,更没有了流眼泪的理由。看到别人比我强会觉得没有什么了不起,很不服气也带着嫉妒。七岁:我觉得每天都是那么的美好,喜欢傻傻的笑,整天又跑又闹,摔的伤痕累累,有时和大家一起玩很喜欢计较,会耍小脾气,丢下一堆人自己跑掉。十四岁:我会觉得天是有阴有晴的,喜欢托着下巴,看着云朵飘过眼际,不会没心没肺的大笑,只是微笑,很平静,不再喜欢跑闹。几乎没有再摔伤过,原来的伤疤也已经找不到痕迹,就像我的童年,不再拥有。很少和大家一起玩,即使在一起也会表现的很有风度,与其说是有风度不如说是认为没有价值值得去计较,或许也是没有了计较的心情。所以,人员很好,但我很孤单。很亮,还有很大的太阳绽放着笑脸。虽然这样还是坚持着让爸爸妈妈接送。明明知道听鬼故事会害怕,但是还是很喜欢听,然后吓的晚上做恶梦。十四岁:我对黑已经没有什么恐惧了,习惯了一个人睡。每天放学,星星和月亮已经出现很久了,一个人把手插在口袋里,步子不快不慢的走着,看着路灯的光芒,感觉很和谐。仍然喜欢鬼故事,但是不会再去听,因为知道自己会怕,所以从不涉及。有时会半夜醒来,很平静的看黑暗中的空洞如水,然后沉沉的入睡,因为明天还会有很多沉重的学习任务。七岁:我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小孩,见到叔叔阿姨我会很有礼貌的问好,总是先把大苹果给奶奶爷爷,值日的时候也喜欢在老师旁边绕,很喜欢听到别人的夸奖。十四岁:不太喜欢和别人打招呼,对待父母的好朋友我会尽量避免出现,即使在旁边也只是匆匆的打声招呼,找借口离开,我仍然会把大苹果给爷爷奶奶,并且会削好皮,但是已经不再是为了得到夸奖,多任何事都不希望别人知道,不喜欢听别人夸我,因为有时候会感觉很虚伪。七岁:我喜欢看书和听歌,都是儿童版的,也喜欢给别人讲故事,当他们听的津津有味的时候我会感觉很开心,喜欢手舞足蹈的唱歌,认为很了不起。十四岁:我依然喜欢看书和听歌,但是已经离儿童时期很远了,不喜欢给别人讲故事,会让我感觉很累,也不会为了别人喜欢而自己说的口干舌燥,我想过要改变,但是讲着讲着就失七岁:我怕黑,不敢一个人睡,放学时天还去了所有说话的欲望。我不再唱歌,只是喜欢轻亨,因为从来都不记歌词,一个人轻亨只有一个人听得到的旋律。七岁:我喜欢和别人侃侃而谈,即使是大家不太喜欢听我也会缠着一直把话说完,所以妈妈总是我是小唠叨。并且每一次我一开始滔滔不绝,爸爸就会让我直接说结果,而我仍固执的一定要说过程。十四岁:我很少和别人谈的海阔天空,只是几个平时比较好的,当然如果他在我说话的时候做了别的事情,对我说的话显得有些漫不经心,那么我就会立即停止。通常他们都会很奇怪的问我为什么不说了,我只能很抱歉的笑笑说自己忘记了,我想没有人会相信这个理由,但是我相信了。说话开始很少说过程,当有人让我说的详细一些的时候,我依然是一贯的微笑说有些记不清了,“忘记”这个词似乎可以成为一切借口的理由。七岁:我很喜欢看动画片,喜欢幻想,认为自己长大了可以当联合国秘书长或者是国家主席之类的人物,并且为有这样的理想而感到自豪,每当别人问起我总是迫不及待的说出。十四岁:我只看一些动物世界之类的,因为这些对我来说是有用处的。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将来想做些什么,只是每天很简单的学习,考试。长大后想拥有一份高薪但又不太繁忙的工作,可以享受生活,随遇而安,并对儿时的幻想持有怀疑态度,现在比较现实。七岁:……。十四岁:……。思绪万千,七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从一开始就衰老了,或许我还可以回到过去,而事实我又要走入下一个七年。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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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爱过,伤害过,然后可以离别和遗忘。——题记他常常会突然间地又看到她。一个下着暴雨的夏天午后。房间阴暗潮湿。冗长的睡眠时他头痛欲裂。他恍惚地伸出手去,想拿放在地上的茶杯。寂静中听见喧嚣的雨声。他看见她从关着的门外走进来。象以前一样,穿着松松垮垮的很大的牛仔裤,黑色的蕾丝内衣,一头海藻般的浓密长发散乱地铺在背上。她安静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带着她一贯的懒散和颓败的表情。象以前早晨醒来的时候,会看见早起的她,无所事事地在房间里游荡。偶尔她深夜失眠,也会一个人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走动。轻轻哼着歌,不停地喝水,或者走过来抚摸他的脸。他看着她。这一次,他知道他们不会有任何言语。为什么在爱的时候,心里也是孤独的。有时候,他会思考这个问题。争执最凶的时候,他拖住她的头发,把她拉到卫生间里锁起来。在黑暗狭小的房间里,她失控地哭泣和尖叫,用力地拍着门。他毫不理睬,一个人自顾自地坐在地上看电视,抽烟。直到她安静下来,没有任何声音。夜色总是寂静的。他闻着房间里淡淡的烟草味道,电视里的体育频道的声音淹没了一切。她的哭泣渐渐微弱。他沉默地体会着自己的心在某种疼痛中缩小成坚硬的小小的一块石头。有一次,他在地板上睡着。醒来时是凌晨两点,想起她还被关在卫生间里。打开门的时候,看见她蜷缩在浴缸里,里面放满了凉水。她看见他的时候笑了,脸上的表情单纯而天真,好象忘记了所有的怨怼。林,我会变成一条鱼。她轻轻地说。在黑暗中,他伸出手去摸她的脸。她的皮肤是冰凉的。可是干燥得没有任何眼泪。他沉默地把她抱起来。在黑暗中和她做爱。激烈的,想让她疼痛。想在她疼痛的呼吸中沉沦。这一刻是最好的。没有绝望。没有恐惧。淡淡的阴影中,他看到她明亮的眼睛。她有时会仰起脸,似乎惊奇而陌生地看着他。他把嘴唇压在她的眼皮上,吸吮到温暖的眼泪。她轻声地说,好象什么也没有。他说,是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会没有。他们是黑暗中两只孤独的野兽,彼此吞噬寻求着逃避。那年的8月,他带着她去医院。她穿一条蓝色小格子的裙子,裙边缀着白色的刺绣蕾丝,光脚穿着一双细细带子的凉鞋。那一年她17岁。他大学毕业进一家德国公司上班不久。等着取化验单的时候,她坐在椅子上,安静地看着大厅里走动的人群。浓密的漆黑长发,略显透明的皮肤。刚成年的女孩都象一朵清香纯白的花朵。脆弱而甜美。旁边有个刚打完针哭叫不停的小男孩。她对他做鬼脸逗他开心。小男孩楞楞地看着她。她大声地说,你再看着我,我就要亲你了。一边咯咯地笑。是非常炎热的夏天。那次手术差点要了她的命。那一天没有做,因为医生量了体温,认为她有些发烧。就在那天夜晚,他们又有争执。是为了很小的事情。她突然打开门就往外面跑。他说,你干什么。他跟着她跑到大街上。她泪流满面,倔强地推开他的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呼啸而去。那是她第一次显露她性格里让他恐惧的东西。在大街上路人的侧目中,他感到恼羞成怒。他那时并不完全了解她的心情。他只是疲倦。也许疲倦的深处还有对一个未成型生命的无助和怀疑。她很晚才回来。脸上是纵横的没有擦干净的泪痕。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说,你明天还得去医院,你又在发烧。你这样乱跑,让我很难受。然后他说,我以后肯定是要娶你的。你应该原谅我。她站在房间门口的一小块阴影里。轻轻地带着一点点轻蔑地笑了。她说,我可以原谅你,可是谁来原谅我。她在测体温的时候动了小小的手脚。她的烧并不严重,是微微的低烧。但是还是出了事情。医生出来叫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在等在外面的一大排男人中站起来。夏天热辣辣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他突然睁不开眼睛。那是他看到的非常残酷的一幕。一个小小的搪瓷盆里是一大堆粘稠的鲜血。面无表情的医生用一把镊子在里面拨弄了半天,然后冷冷地说,没有找到绒毛,有宫外孕的可能。如果疼痛出血,要马上到医院来。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她已经晕眩。他把她抱了出来。她的脸色苍白,额头上都是冰冷的汗水。她的身体在他的手上,突然丧失了分量。就象一朵被抽干了水分和活力的花。突然之间枯萎颓败。他带着她,辗转奔波与各个大小医院之间。不断地抽血化验,做各种检查。她沉默地跟在他的身后,顺从地承担着施加在身体上的各种伤害。她从一个脆弱甜美的刚刚成年的女孩,突然变成一个表情淡漠而懒散的女人。坚强而又逆来顺受。是从那时候起,她有了那种让他感觉生的笑容。常常会独自浮起来的某种隐约的微笑。轻蔑的,带有淡淡的嘲讽。可是他不知道她是在轻蔑嘲笑她自己,还是对他。她对他说,她已经接连一个星期做那个梦。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独自在一条空荡荡的走廊中走路。走廊两旁有很多房间的门,可是她又累又冷,不知道可以推开哪一扇门。没有地方可以停留。她轻轻地笑着。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那一年,他所在的公司有一个创意,需要招一个临时的摄影模特。不要专业的。是要15到18岁之间的在学校里的女孩。她是跑来应聘的一大堆女孩中的一个。一个一个地等着面试。他透过立地窗的玻璃看了一下,女孩们突然看见一个玻璃后面的英俊男人,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发楞。然后一个有着漆黑如丝缎的长头发的女孩从人群里走出来,搁着玻璃对他说,我们都渴了,有没有矿泉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瘦瘦的,旧的白棉裙子。光着脚穿一双球鞋。在女孩子里面,她的外表不算出众。可是她的独立和古怪让人无所适从。一双明亮的眼睛平静地看着他,没有任何犹豫。那时她在一个重点学校读高中。她从小在姑姑家里长大,父母离异,各奔东西。只有每年的起初,从不同的城市寄一大笔钱过来。但是她从不写信,打电话。她说,每个人都为自己而活。我们也许是该毫无怨言的。她的名字叫蓝。她告诉他她喜欢自己的名字。Blue。她说,你的舌头轻轻打个转,又回到最初。好象一种轮回。非常空虚。他偶尔独自的时候,会安静地体味这个发音。可是他觉得这是一个寂寞的姿势。温柔而苍凉。她最终落选。也许参加这个活动的唯一意义,只是让他们相见。完成宿命的其中一个步骤。他约她去吃晚饭的时候,带了一大束蓝色的巴西鸢尾。这是一种有着诡异野性的花。不是太美丽。却有伤痕。在做爱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女孩也许是他命定的一个伤口。好象一个人,平淡地在路上走着,风和日丽,却有一块砖从天而降,注定要受的劫难。她穿着黑色的蕾丝内衣在他的身上,长发散乱地飞扬。强悍的激情和放纵的不羁让他窒息。我们的身体好象以前是一个人的。他说。他的眼睛因为感激而湿润。人可以因为身体或者灵魂而爱上另一个人。但是柏拉图是一场华丽的自慰。而身体的依恋却是直接而强烈的。更加的深情和冷酷。那时候他就想到,做爱的本质原来是伤感的。但是因为绝望,他们把自己的灵魂押在了上面。他们很快开始同居。她一直都想脱离掉那个寄人篱下的家。搬到他的公寓里的时候,她的手里只有一包旧的棉布裙子。高中毕业,她没有再去读书。他通过朋友的关系,把她介绍到一家大公司去做前台。可是上班一周以后,就和老板吵架。她是太自我的人,无法轻易地被周围的社会的环境同化和接纳。辞职以后,就再没有去上班。她自己跑到一个电台里去兼职地写些稿子,混蒙些稿费。但是她不喜欢去社会上做事,却会做一些旁人无法接受的事情。比如参加医学上的某种生理或心理上的实验,他在偶尔发现的医院的数目不小的汇款单上发现了这件事情,整个人因为气愤和惊惧而颤抖。为什么你要这么摧残自己。他说,你是觉得我对你不够好想惩罚我吗。她说,身体是我自己的,我为什么不能使用它。我这种人在这个世界是不会留太长的。因为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丑陋的地方。那时他才发现她内心一些绝望阴暗的东西。他无法象阳光一样地照亮她。对于她来说,他也许也仅仅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她对他说,有一次她去参加一种抗抑郁症的新型药的效果测试。她突然产生了幻觉。仿佛回到了童年很小的时候,走在迂回的山路上,想到达顶峰。天空是鲜红的颜色,大朵大朵苍白的云在上空迅速地移动。她仰着脸看,心里非常安宁。觉得自己可以回家。还看见自己走在一个潮湿阴暗的洞穴里,双脚赤裸,浸在清凉的水里。水缓缓地流动,有很清脆的声音。她走出洞口的时候,看到一面湖水。水的颜色是紫蓝紫蓝的。那时候,我宁愿我不要醒过来。她说。我知道我的灵魂在很远的地方。可是我失去了去寻找它的线索。我无路可走。他渐渐又恢复以前单身的时候,下班后去酒吧喝酒的习惯。在酒吧里,听着低迷的音乐,醺然地沉浸在烟草和咖啡的气息里,再看到年轻女孩浓艳而妩媚的脸。他会感觉自己突然需要这些简单的原始的快乐。俗气的,现实的,健康的。她从来不给他打手机追问他的行踪。她给自己和给别人的自由度都是足够大的。而且她自得其乐,性格里有孤独的天性。他无法了解她。只有在做爱的时候,在黑暗和拥抱中,才能确认彼此疯狂的激情。知道彼此是深爱的。可是面对面的时候,灵魂依然是陌生的一对路人。她喜欢买一些打孔的原版CD,因为便宜又好听。但是那些残破的CD常常放着放着就卡住了,突然发出嘶叫。她对于他来说,就象那一段音乐。美丽而心碎,有着无法预期的恐惧。她20岁的时候,他28岁。那时他们有了第一次较长时间的分离。他的父母虽然纵容他,却一直希望他能离开蓝,娶个受过良好教育,门当户对的女孩。蓝在他们的眼中,是有不良倾向并且危险的。她会毁了你。他们对他说。他只是被他们之间频繁的争执所累。两个人一直在做爱和敌视之中沉溺。爱得越深,伤害越重。他有时会想象自己身边的女孩,宁可她愚笨和简单一点,却是能带给他安宁的。不会如此疲累。他终于在父母的安排下去相了一次亲。也许潜意识里,他寻求着一种放松和解脱。是约在一个大酒店的咖啡厅里见面。女孩是一个大公司里的高级职员。穿着浅紫色的套装,高跟鞋,还有CD香水优雅的气息。两个人安静地聊了一会。女孩有非常好的教养和内涵。送她回到家后,他没有马上回去。在深夜的空荡荡的大街上走了一段。冷冷的夜风似乎让心得到了稍许清醒。他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是一段完美平静的婚姻,还是这一场起伏激烈的感情。但是三年过去。他的心被磨损得脆弱而坚硬。蓝是没有未来的人。没有未来给她自己。也没有未来给她身边的人。回到家里,她在安静地看电视。她是从不看电视的人,但是很奇怪,这一晚她在看电视。他看着她,她微笑地等他说话。他有些发觉她和别的女孩的不同。她总是直指人心。你觉得和我在一起幸福吗。他说。我知道。她平静地点点头。你父亲刚给我打过电话。我并没有决定什么。他想解释。你不需要决定什么。你能决定什么。她就这样淡淡嘲笑和轻蔑地微笑地看着他。她离开他两年,沿着铁道线从南到北,独自漂泊过大大小小的城市和乡镇。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只是寄一些没有地址的明信片给他,上面的邮戳是不同地方的,也没有任何片言只语。她是想念他的,但没有任何话想对他说。也许是无法原谅他。他偶然在一本旅游杂志上看到她写的游记,还有她的照片。她在贵州的某个贫困山村里,教了六个月的书,写了一些文章。照片里她看过去是黑瘦的,穿着旧的牛仔裤,白棉布衬衣,光着脚站在泥泞里,身边有几个牙齿雪白的衣着褴褛的农村孩子。他仔细地想看清照片上她的脸。她的长发编了两条粗粗的麻花辫子,还插了几朵纯白的野山茶。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只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还是灿烂的,灿烂地带着笑。文章里有他熟悉的一句话,她说,我一直想给我的灵魂找一条出路。也许路太远,没有归宿。但是我只能前往。那时他和那个白领女孩交往了一段时间。一切发展顺利,直到他们开始做爱。那个夜晚,他的失望和寂寞无法言喻。女孩是美丽的,也是温柔的。但是他对她的呼吸,她的肌肤,她的神情全然陌生。黑暗中全是蓝以前的样子。蓝穿着黑色的蕾丝内衣,长发散乱地飞扬。世间有许多比她更聪明美丽的女孩,但没有一个人能象她那样迎合他的需要,激发他的尽情。她象一朵柔弱而强悍的花,在颓败和盛放的激情中,伸展她的每一片风情的花瓣。快乐而恐惧。他终于明白,他逃脱不了她的控制。他的身体是她手心中的一根线条,她可以把他掌握。一夜情之后,他绝然地和女孩分手。这样的婚姻会是可怕的。他的身体停留不下来,灵魂更加会无所依傍。他每个月买那本旅游杂志。不定期地看到她的照片和文章。她去了新疆和内蒙,去了东北。他不知道她在靠什么谋生。在他身边的时候,她是没有任何谋生能力的女孩,靠着他给她的食物和住所而生存着。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也曾无所顾忌地伤害她,在争执的时候,大声地指责她,把她关起来。没有想过她是个孤独无靠的女孩,跟了他三年,只是因为爱他。等到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他终于收到她写来的信。她在北京写的简短的信,说她病了。现在住在北京一个旧日朋友的家里。希望他去接她。由于长途的跋涉和饮食不定,她的身体产生衰弱,并且抑郁症更加严重,幻觉和头痛日益加剧。他带她回南方。在机场的时候,天下细细的小雪花。北方的大雪即将来临。在喧嚣的候机厅里,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指。他说,你以后再不许这样的离开我。她说,那你想办法把我管住。他说,我有。在机场附近的珠宝店里,他买了一枚俗气的红宝石戒指给她。他说,我知道你肯定不喜欢这种戒指,但是现在我就是要用这种俗气的沉重的东西管制着你。你要每天都戴着它。等到我们结婚,再换好看的钻戒。22岁她生日的那个夏天,他带她去一个小小的海岛上度假,在那里住了一星期。那是他们唯一一次共同的旅行。度过的最平静的七天的神仙眷属般的生活。美丽的小岛到处洒满明亮的灿烂的阳光。大片的树林,碧蓝的海水,咸湿的热风,晴朗的天空。他给她拍了很多照片,看着她在海水里奔跑尖叫,自己则盘腿坐在沙滩上,只是不停地追逐着她的身影,按动着快门。黄昏的时候去渔村里的小饭庄吃海鲜,挑各种希奇古怪的鱼和螃蟹,饭庄的门口挂着红红的灯笼。晚上看她换上白裙子,两个人在月光下的沙滩上散步,走几步就停下来亲吻。走很长的山路去深山里的寺庙,爬到岩石上去采一朵她喜欢的野花,她喜欢插在头发上。那天他们去了庙里求签。她不肯让他进去。出来的时候,她脸上一贯地微笑着。他说,什么样的签。她说,下下签,佛说我们是孽缘。他握到她的手的时候,发现她的手指冰冷。他说,我才不相信。那晚他们在黑暗中做爱。窗外是汹涌的潮声,她突然哭了。温暖的眼泪一滴滴地打在他的脸上。他把她的头揉到自己的怀里,他说,没事情的。相信我。她说,我在那个庙里看到一块很大的石碑,上面写着同登彼岸。突然心里安静下来,我们的归宿其实一直都等在那里的,分离和死亡,这才是永恒。可是我很感激。感激宿命给我们的这一段时间。孽缘也好。只要我们可以在一起沉沦和堕落。她说,我相信我到这个世界上来,是只为了和你见上一面。临上船之前,她发现她戴在手上的俗气戒指丢了。好象是一种不好的预兆,他的脸也有点发白。他说,你想得起来会丢在哪里吗。她说,我一直戴在手上的,会不会在旅店里。他马上放下行李,朝旅店飞奔而去。是的,是很俗气的戒指,是不值多少钱的戒指,但是还是不能接受它如此无声消失的结局。他在烈日下感觉睁不开眼睛,脸上的汗水直往下流。没有。他在阳光下看着她的脸,她平静地说,丢了就丢了吧。在船上她疲倦了,想睡觉,他伸开手臂,让她躺进他的怀里,她的脸就贴在他的脖子上。走过的人都看他们一眼,他们看过去应该是很相爱的一对。深情的,平淡的。他一直是清醒的。他感觉到心里某种奇怪的孤独的感觉,让心一丝一缕地疼痛着。如果没有她,不知道自己会如何地生活。时间会治疗一切伤口。那么她也会被时间淹没。他摊开手心,看着它,然后又慢慢地把它握起来。他想,那么时间是什么呢,是这手心里空洞的寂静的东西吗。她说,我的左眼下面长出来一颗褐色的小痣。她指给他看,你知道那是什么吗。这是眼泪痣。这颗痣以前的确是没有的。她非常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那是因为你总是让我哭的原因。她开始变得很神经质。每天服用大量的抗抑郁的药物,失眠,并且脾气暴躁。有一次,她追问他,5年前他们有过的那个孩子,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他说,不过是个没有成形的细胞。他忍无可忍地推开她的脸,你呆一边去,少来烦我。深夜,他发现她泡在浴缸的冷水里,一边淋着水一边在剪自己头上的头发。浴缸里满是一缕缕漆黑的发丝,看得他触目惊心。他说,你在干什么。他去抱她。她突然哭泣。她说,我不能睡觉了。我一闭上眼它就又来找我。在我手上。我不知道可以把它放在哪里。他费劲地哄她睡下。他开始害怕她跑出去。每天上班去之前都把门锁起来,把她关在里面。也带她去看过很多医生。她是严重的抑郁症。时好时坏。反复多次。他的父母再次担心地和他对话。应该尽早和蓝分手。他没有义务和她一直在一起。他说,她17岁开始和我在一起,已经快7年了。我没有给过她任何名分。但事实上,她就是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必须照顾她,也只能照顾她。那几天蓝的状态有所改善,没有太多情绪变化。在家里安静地做了饭,然后要他陪她去公园散步。是晴朗温暖的春天的黄昏。她穿着一条白裙子,牵着他的手,笑着抬头看天空中飞过的鸟群。有一个妈妈带着可爱的小男孩在教他走路。蓝走过去对她说,让我抱抱他好不好。她笑嘻嘻地看着楞楞的小男孩,对他说,你再看我,再看我我就要亲你了。他在旁边看着她。她24了。在任何人的眼中,她都还应该是年轻的青春的女孩。应该大学刚毕业。幻想着美好的爱情。可是只有他知道,这个女孩已经被他摧毁。在身体和精神上,她都是残缺的。他依然记得他们初见的那个下午,隔着透明的落地的玻璃,走廊上一大排年轻的女孩。她走出来,对他说,我们都渴了,有没有矿泉水。他看得清她透明的皮肤,漆黑的眼睛,她是刚刚伸展出来的花蕾,清醇甜美。那一刻他们共同站立在宿命的掌心中。是两颗无知而安静的棋子。一盘被操纵的棋局,棋子是不该有任何怨言的。那天晚上她笑着对他说,在岛上的寺庙里,她对他隐瞒了一件事情。求的签还指明说她是活不过生命的第二轮的。她说,我走了,你的生活会正常起来,你会幸福。他堵住她的嘴唇不让她说下去。他说,我已经残废。你不知道吗。你已经让我的感情残废,彻底丧失掉爱一个人的能力。她平静地说,我总是听见有一种声音在叫我。好象是从很远的对岸传过来。它叫我过去。他说,我们去更多的医院看看。她说,我是注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梦想。我对它没有任何留恋。我已经见过你了,也有过两年的时间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去很远的地方,写字,教书。来世不想再来到这里。我走了太久,太远。感到累了。整整七年。他没有带她出席过公司的Party,朋友的聚会,没有带她见过他的家人。做过最多的事是做爱和争吵。是他们生活的最大内容。有过一个没有成形的孩子。出去旅行过一次。送过一枚戒指给她,丢失了。蓝因严重的抑郁症自杀。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