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一个人错一次
我不要再去看那挥洒的春夏,就算是蜷缩在墙角,傻傻的等候着一种轮回的安排也是我傻傻惹的祸。好暗淡的看着,那些突兀的微笑。在温暖的气流中融化了。一滴一滴的水“啪嗒啪嗒——”
我不要再去看窗外,听着那些声音就够了。只有一个人在徘徊着,我只能有一个人。
——我是不是变了很多啊?
我摸着镜子,傻傻的问自己。
——是啊,你不再是过去的你,你变了很多。你好像没了很多东西。
没了?我缺少这么多东西吗?我只能委屈的解释道,我没了的都是我不要的。不是别的,只是我不要的,我不要的,不要的。
我没了多少,我不想去看着,我去数着你的笑。是我蠢了好多吗?或许吧,我不想要那么精明了。如果傻傻的可以让你原谅我。“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吗?”你单纯的可爱,可是现在的你好像被碰上了一层黑纱,我看不清楚你,你和我远了。“你怎么可以这样,我的什么东西你都要抢吗?”你是说成绩还是人缘,还是你爱的人,对不起,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要回那个单纯的你,可是我看不见你的内心。你变了吧,可是我也变了,我变得更加温柔了,你曾经说我的温柔会让好多人一点点沉沦,他们是沉沦在我的温柔里了吗?可是你也很好,可是你和我截然不同,我们在一起可以互补的吧。
我们是两个人,两个人就代表可以错两次吧,所以你才错了一次,我们就不会和好,就不会很珍惜你。我好像更傻了,虽然是你口中的美丽,但是我发现,你爱翘的嘴角变得紧绷。我们不会再好下去了,你不会再笑下去了。我好想去问个清楚,可是你变了,我靠近不了的那种感觉。那种孤寂还是罩上来了,只有一个人才会去走一个人的路线。只是一个人,所以我只能一次犯错。
我没有说什么拒绝了,我们不会有什么结果。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我会走着走着,走过一个又一个的春夏秋冬,猛一回头,我会发现,我的过去没有值得我留恋的生活。我只是习惯了听话,习惯了温顺,习惯了对每一个人笑笑,当我当上了自己王国的国王的时候,在我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是因为我习惯了一个人做所有的决定。
我还会停留在时光的原处的吧,虽然我清楚我的记忆早已被时光的海浪冲毁,无声的卷走。
虞子是一个人,九婴是一个人,大菲是一个人,曾经,她们是三个人相爱着。
九婴是一个人,虞子是一个人,大菲是一个人,现在,她们好像抛弃了一个人。
九婴,好像只能看着她们的背影,越走越远,突然间,哭不了了,但是话再也说不出来了。
九婴在听着你们喜欢的音乐,好像是一条河流,左岸是那些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这些璀璨耀眼的年华,中间流淌的,是年华岁岁的感伤。凝望着日升月沉的美景,我才发现,九婴是一个人,我就是那个孤寂的九婴。我的文字好像被她们中的谁扒窃了,但是我还是在乎她们,因为我没有丢掉过她们。我没了的,不是我丢掉的,我是被那些没了的东西丢掉的。我要的,都已经走远了。我要的道歉,你一辈子都不会去道歉,你的高傲哈,虞子我被你丢掉了,大菲你没有选择了吧,你不知道选择三明了,中立,中立。我讨厌这两个字。总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只是,现在还早了些,不带着声响,你不会去在意我的。所以现在走和以后走都一样的定义,你不在乎了。
我只能徒劳的抱着书本穿梭在图书馆里。一个人。时间里的裂缝,我抬起头看,那被囚禁的幸福。我喜欢站在一片山崖上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副一副奢侈明亮的青春泪流满面。这是一个人会做的事情。
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延伸,一点一点的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
生活里的点滴不是林黛玉的柔弱,不可能如此充满忧愁。
我是一个人,我错一次就知道我应该要什么了,错一次就好了。
一个人需要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只需要错一次。
——后记。
只能回忆了
瞧!看!她来了!迈着轻盈的步子,来到这充满幸福的人间.众多人们都喜欢她,都早早地出来了.这不因为她美丽,活泼,而是她给世间的万物生机,给人们带来希望.看那天真可爱的小孩,趁着她呼出的气息,都放起七彩缤纷的风筝.大人们也捉住她来的机会,急着干活呢!
鸟儿扯着喉咙歌唱,走在那生机蓬勃的小路上,两边都是盛开的花儿,为小路增添几分色彩.小公园中间有喷水池,周围都是不知名的花.那片黄,那片红,那片白,让人眼花缭乱.经细细的春雨洗润后,小草青得逼你的眼睛,让你睁不开眼.风儿尽展它永恒的羽翼,在蓝空中飞旋,炫出一道道完美的音符.赛几场跑,玩几回游戏,滚几个圈.风轻柔柔的,草软绵绵的.
在竞争的每一份紧张,每一份努力中,岁月匆匆,轻轻的她走了,正如她轻轻地来.秋天来的时候,我名落孙山.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向着蓝天发泄自己内心的埋怨,漫步在原来生机勃勃的小路,无意中才发现两旁的花儿一一凋谢,绿油油的叶子也早已泛黄.公园中的喷水池仍喷着水,可周围的花儿都像小路的花儿―凋谢了,树叶全落了,灰黑色的树枝丫杈于蔚蓝的天空.草儿失去了滋润,都垂头丧气地低着头,变得枯燥起来……
我问朋友,她会回来吗?朋友告诉我,会的.我又问,她真的像现在一样回来吗?朋友似乎在思考什么,没有回答.
不过,我想,如果再想看见这之前的她,只能回忆了.
花儿可再生,天黑了可再光亮;可鱼死不再重活,叶子落了不会再回到树上.对,这就是自然界.自然界却是由一个人控制-他.他使人快乐,使人悲伤,使人忧心仲仲,同时还让对他无奈.因为他是一位我行我素的魔术师,他把他变得看不见,摸不着,他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散步的时候,洗脸的时候,睡觉的时候……然而他是多么残酷无情,无论别人怎么求他,对他,他都不会停下来,只会埋头做自己的工作,干自己的活.
对于从身边溜走的他,我们无可奈何.就像我想看见考试前的她,只能回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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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一辈子只能见一面车水马龙的街头,谁与谁擦肩而过,又是谁与谁四目相对而后又匆匆离彼此远去?有的人或许你见了一面,同样也变成了最后一面,无论在你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他今后的生活里,你俩再无交集,我们见过无数的面孔,而有的面孔一辈子只能见一次!最近一直忙于公司的招聘工作,所以这些天见过更多的是无数陌生的面孔,也与许多陌生的人交谈过彼此一直追求却不知何时才能实现的梦想,突然觉得,与这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如此谈的来,话语间流露出吸引彼此的一些特质,一个动作,一个笑容,就像与另一个自己在对话,无所顾忌,这是一个陌生人能给得了,熟人却给不了的感觉吧!临走的时候,以招聘的名义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向她挥了挥手,所有的谈话都以今天开始,或许所以的谈话都以今天为结束,今天聊的这么嗨,明天就各奔东西了吧,在以后的某一天,在街上碰到,你向左我向右,低头匆匆而过,原来我们还是陌生人!有的人住在你家隔壁几年了,也没有说过几句话成为好友;有的人和你坐了一次火车便成了知己。有的人是为了点缀我们的生活的,有的人是陪我们一起生活的,所以不要因为谁弃你而去而郁郁寡欢,若不是这些人,生活怎么会变得多姿多彩。给你一成不变的黑白世界,想必你也不会过的多么安逸吧!剩下的越来越少,留下的越来越重要。从呱呱落地到现在的我们,相识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从相识相知到陌生,想一想那些还一直陪伴我们的人,在心里是不是都把彼此当做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些早已离开的陌生的,只是为了给我们的世界画上一笔色彩,真正的生活总该是五颜六色的。留下的不要轻易走,离开的不要轻易留下!今天终于把前几天留下电话号码的那个陌生朋友联系到了,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毕竟一座城市,两个人遇见又如此聊的来是多么的不容易,何不把一次见面的机会变成两个人交往的桥呢?友情是,爱情亦是!有的人,一辈子只能见一次面;有的人,见一面就是一辈子。来的时候珍惜,走的时候不惋惜,你若“花开”,蝶自然来!8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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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作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四下全然寂静,倒是濛着浅浅一层白雾花的玻璃窗外隐约有野猫的呜咽声。从枕边拿起张爱玲的《流言》读了起来,断断续续地咳嗽着。隔着眼睛与纸张的距离,我却分明看到了七十多年前,那个民国的临水照花人穿着一袭华美的旗袍,在毛毛的黄月光下,伏在桌上,手握着冰冷的铁蓝色钢笔,孤独地写着那段冷黯而曲折的梦魇般的童年。人们读她的《沉香屑》,读她的《倾城之恋》,全然留下泪来;可在这些华丽又深沉的文字背后,又有谁,看到了她曾走过、只映着她一个人影子的那些荒路?字句行段逐渐模糊起来,迷离之中脑海里又现我初中时一个人走过的那些路。外婆家是在一个窄长的巷子尽头处,红色的铁大门,锈迹斑斑,每次门打开都会有深回空荡的“呀吱”一声,绵绵地拖着。这段路开始的那天父母接我去初中报名,大包小包拎满了东西,车就在巷子外候着。在院子里要打开大门出去时,外婆突然迈着颤巍的碎步追到我身边来,手里攥着一把钱,拽着我的手臂,硬要把钱塞到我的口袋里;我一面推拒着一面劝她说不用,可她仍是不听,死死地扯拽着我的胳膊,她摇晃的身子就像是一堆干瘦的枯柴,我不敢用力挣脱,怕一个不小心她就会摔散,我只好像劝孩子一样劝她说:“不要了,时间来不及了,我下回再要,下回再要”,她听后方才说好,然后一面叮嘱着注意这个注意那个,一面看着我打开大铁门走出去再转过身来将大门关上。我独自走在巷子里,四周只有打在砖壁上空空回响的脚步声。突然,身后一声绵长深回的“呀吱”,然后听叫窸窣的脚步跨过铁门槛的声音,便安静了——我一面走着,一面咬着下嘴唇强忍着几乎要夺眶而出的眼泪,鼻子一味地泛酸,微微抽噎起来。我能想象她满是老年斑的手臂扶着门,白色的头发在风中蓬着,她眼睛不好,所以她只能使劲眯着眼睛才能看清楚,她大抵就是这样,依着冷硬的铁门,在风中,费力地看着我越来越小的背影消失不见。。。。。。好想蹲下来抱头痛哭,想冲回那个满是果香的院里子,或者是回过头去再微笑着朝她挥挥手也是好的啊——然而终究没回头,一路干脆地走着。这是这条路的第一段,巷子尽头目送着我的外婆跟巷子外不回头的我之间的一段路。等到了初中,忍过了对家的思念,熟悉了没有亲人陪在身边的日子后,又开始适应在日光灯下学习的迷惘与失败。我一个人孤单固执地经营着,当同学们在下课时追逐打闹或埋头补觉时我就在座位上一声不吭地算着题;放学时大家如洪水决堤般奔向食堂抢饭,我却留在教室里温习着课堂上讲过的内容;我甚至会为了一道算不出的数学题而恼羞成怒,“哗哗哗”用力地叉划着潦草的计算步骤,题纸被我划烂,卷起刺眼的白色纸茬,桌上、手上全是墨污。有时晚上作业很多,下了自习还没写完,等到寝室熄灯后,大家入梦酣眠,我就独自蒙着被子打着手电赶作业。我一边心急如焚地计算着答案一边用撑得酸麻的手擦汗,滚热的汗水浸湿头发跟睡衣衣角,又被夜里的寒气浸得冰凉,刺骨黏腻地贴在背脊上,眼睛被手电筒冷硬的光炫得昏花的时候看看手表——离新的一天又不远了,才又恨又不情愿地关掉电筒睡觉休息;躺在床上还气急败坏,又不敢弄出什么动静,只死死地攥扯着被角、咬着嘴唇,听着窗外空悠寥落的公车鸣笛声,和着黏湿的汗渍,勉强浑浑入睡。。。。。。第二天的起床哨尖锐地响起,依旧拖着疲惫的身子,咳嗽着,冲出那栋潮湿的宿舍楼;种满了青冷的松杉的校园内寥寥几人,逆着破晓,我的身影在凤凰花色的晨光下摇摇曳曳,直直地,一直走到教室。。。。。。这是这条路的中途一段,我与孤单、失败打斗的一段路。最后的路呢?最后的路,我亦是一个人走过,我一个人接受与最亲爱的执友的分离,一个人接受“从此萧郎是路人”的以后。毕业典礼举行完了,大家各自散去,那个最亲密的朋友陪我去车站搭回家的车。在分离的仪式过后仍还有这样一个人陪我漫行,我有一种莫名的平静感。到了一处斑马线,路的那边便是车站。绿灯亮了,我偏过头来提示她该准备走了,她只浅笑道:“自己过去,我在后面看你。”来来往往穿流交织的人群黑压压地挤着,阴绿的灯不断地急速跳闪催促,我只好从路坎踏到铁灰色与骨头白色相互纵错的斑马线上。随着熙攘的人潮,我被迫不自然地左右攒动着,就在走到快一半时,我像是个临死的人想要抓住唯一的救命稻草一般猛然回头一瞥——她仍是那般,梳着自然的刘海,穿着米黄色衣裳,双手交叠放在前面,遗世独立一般,突兀地站在那片躁动的人潮里,用一种凝重的眼神看着我;刹那间,毕业典礼上漫厅飞洒的纸花、一张张写得群蚁排衙的同学录、中考前在课桌上垒成山的卷子、俗气的课本封面、满是水渍的黑板、人头攒动的食堂、昏暗潮湿的宿舍、充斥着塑胶气味的操场、影子被夕阳拖得老长的校门——全在脑海里迸炸出来,然后又分明看清了对面的她努力将抽搐的嘴角僵平上扬——我知道,再也回不去了。很想走回去再说些什么,但是似乎要表达的都已经在同学录上写完了;想要流点眼泪,但似乎已经在进入考场的前几天对着她流完了。还能做些什么呢?便像她说的,一个人去走以后的路罢,没有分离又何来重逢呢?又很快转过头来,背着沉沉的书包独自走了过去。然后。。。。。。然后在隔了快两年的今天,我毫无预兆地想到了这段路。我就自然地回头望着这路,似乎没有风吹的迹象了,也没有以往那般尖锐的芒刺了,稀泥巴看起来好像也不觉得跟以前一样黏重冰冷,却是那一串我曾独自留下的足迹,密密麻麻地映着,让我感味良久。有些风景,大抵只有自己能见吧?我一直相信上苍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每个人生活中都会有这样一段路,都会有这样一个认识自己、沉淀自己的机会,都会有这样一抹印证我们活过的痕迹。至于是一步步慷慨自然地映上去,还是浑浑噩噩飘渺度过,全然取决于你自己。仍然记得张爱玲的那张照片:穿着暗红色的织花旗袍,单手叉腰,高昂着头,下巴尖尖地凸过来,微虚着眼睛冷傲地藐看着,遗世独立般清冷,让人不敢再贴近,只好用仰望的角度,卑微地望着她。我说,她不是故作姿态,亦不是内心阴暗扭曲的怪物——她该是虚着眼睛,要尽力看清那段自己挺过、孤单而崎岖的路,路上还有她留下的蹒跚不稳跌跌撞撞的鞋印。我没有她那般苍凉的身世背景,亦没有过与她同样痛彻心扉的经历,更是没有她那般底气,敢昂头傲视那片荒芜。但在一些泥泞曲折的路上独有我一个人深刻而明显的痕迹,我把这一切静静放在心里,不喧不扬,像苦行僧那般,默默地向生命朝拜,直至荼蘼深处。夜深,雨停。窗外茫茫雾露,深冷静郁;街上唯酩酊醉者一人,模模糊糊,哼喃着无人能听懂的调子。却还是蹦蹦跳跳地走着,一路的轻快,向前方追去。。。。。。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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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爱错了一个人感情没有谁对谁错,认定了,爱很久,变化,也只在一瞬间。。。。。。男孩和一个朋友在无聊的打赌中,爱上了一个女孩,明明是可以很轻易放开的感情,却无奈越陷越深,分分合合的过程,没有减少男孩对女孩的爱。如果,一切仅是为了一场打赌,那该多好。但是这却不只是一场打赌,因为男孩在打赌以前就爱上了女孩,被女孩所做的事感动了,但是女孩不相信男孩对她的爱是真的。女孩曾经很依赖男孩,几经波折的感情使女孩倍加珍惜,原来的女孩,是个单纯的孩子,她会害羞,她会直白,她会肆无忌惮地对男孩讲述她事,女孩很幸福,因为,朋友都对她说,男孩对她真好。男孩对女孩真的很好,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女孩成了男孩心中的太阳,心中的唯一,无怨无悔,一直付出着,因为男孩觉得,为女孩付出,是最幸福的事。那年的夏天,天气一直热的烫人,男孩和女孩的爱情也似这天气不断地升温,那么温暖,那么幸福。因为,这,是男孩的初恋,也是女孩初恋。男孩生日的那天,女孩参加了他的生日宴会。宴会上,男孩当着所有的朋友,对着女孩大声说了三句:“我爱你。”男孩第一次认真地面对面说出那三个字。那女孩在旁边直踩男孩的脚。我爱你,男孩真的很爱那个女孩,她,是他的中心。男孩和女孩在分分合合地情况下渡过了初中阶段。男孩爱女孩,女孩明白,女孩真的明白,可是,女孩说,和男孩在一起,她很不自然。男孩越来越珍惜女孩,但是女孩却离男孩越来越远。女孩渐渐地疏远了男孩。不明白。很多的不明白,女孩变了,她突然地就像刚刚蜕变出的蝴蝶,越来越闪耀着光芒,男孩高兴,也伤心。变的不只是外表,女孩的心,男孩越来越珍惜女孩,但是女孩却离男孩越来越远。也开始疏远了男孩,那个曾经依赖男孩的女孩,已经不再需要男孩的呵护了,她拥有了一双美丽的翅膀,已经向着更遥远的地方飞翔了。女孩问男孩:“你什么都迁就我,难道这样你不觉得累吗?”男孩说:“不累啊,你注定是被我宠的。”此时男孩发觉,女孩累了。男孩好伤心好伤心,那种伤心,是心里撕裂似的疼痛,男孩来不及适应这种突如其来的改变,他还沉浸在幸福之中。为什么,她变了?为什么,她变了?那段时间,是男孩由始以来最黑暗的日子,白天难以安静,深夜难以入睡,男孩看到女孩的无奈,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本来身体就很虚弱的男孩,试着再拉回这段感情,他做了,但是他失败了。男孩发现女孩过得很辛苦,男孩不想自己深爱的女孩过得辛苦,不想她为难,所以,男孩提出了分手。那一天,男孩深夜走出家门,走进网吧给女孩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男孩,他给了女孩自由。一切都结束了。为什么心还是那么的疼,为什么?那段日子,男孩的心已碎到了极点,幸亏,有另一位女孩,一直守护在男孩的身边,她像天使一样,一直陪伴着男孩,直到他渡过最艰难的日子,她是男孩最疼爱的妹妹,一个比女孩还重要的妹妹,无论什么时候都站在男孩身边,为他疗伤——他的守护天使。男孩一直也在为自己疗伤,每天放学后。雷打不动地跑2000米或3000米,就是为了自己不那么心痛。偶然在待上遇到女孩,她过得很好,她很开心!很久以后,男孩以为自已已经放开了,却在无意中,听见朋友提起女孩,男孩的心,又开始疼了。一直都没有放开,一直都疼着。男孩在期待着,有一天,那个改变的女孩会又一次改变,变回原来他爱的那个女孩。他,一直期待着。。。。。。可是,改变的事会还原吗?会吗?不会的了。男孩想起了从前,100天的时候,男孩写下了520个我爱你,520个ILOVE YOU,男孩为女孩戴好石头记的项链时,她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回到电脑边跟朋友聊天,此时,男孩心碎了。。。。。。。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为女孩心碎了,尽管女孩总是让男孩伤心,但是男孩都一直在忍着。男孩第一次吻女孩的时候,这也是男孩的初吻,那是甜甜的味道,因为女孩喝了冰沙,他们都很幸福。男孩最后一次吻女孩,是他们分开的时候,男孩好想抱住女孩,但是女孩的心已经飞走了,他只能留下一个吻当作纪念,最后一个吻是甜的,女孩也喝了她喜欢喝的冰沙,但是男孩心里很痛。女孩心里很沉重,她明白男孩的真心,也明白自已的变化,可是,她,也无能为力。一切,就这样一直持续着。。。。。。这,到底是谁的错,先放开的人,难道就是错的吗?不是,心已经离开了港湾,就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没有谁对谁错,只怪自已爱的太深,恨的太久。几年的感情就这样消失了~~~~~~~~~~~都变了吗?都变了。心碎了,能再恢复吗?会留下裂痕的。如果,一切仅是为了一场打赌,那该多好1200字以上 一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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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能改作文过而不能知,是不智也;知而不能改,是不勇也。语文迷小编给大家带来知错能改500字作文,希望大家喜欢!知错能改500字作文【1】今天,我看了《木偶奇遇记》,我就想起了我之前种种调皮样,因和别人争吵而引起的打架受伤的事情屡见不鲜,我不禁感慨万分,百感交集。故事的主人工——皮诺曹,是一个调皮捣蛋的木偶,它的父亲——杰佩托,想刻出却刻出了一个坏木偶,使他锒铛入狱。父亲出来后,可怜皮诺曹,就拿自己的外衣去换课本,要皮诺曹读书,皮诺曹深受感动,发誓要让父亲过上好日子。但是因为好奇心差点丢了性命,一位心地仁慈的仙女见他如此乖巧,便实现了他长旧以来最大的梦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小男孩。看完《木偶奇遇记》后,我掩卷沉思,想起了我之前为了争一口气而跟别人斗得死去活来。一次,我和妹妹抢球玩,我说:“借来玩一下都不行吗?”“不行,就是不行,无论如何都不答应。”这是妹妹无情的回答。我一气之下,将吃奶的劲都集中在手上,一下子把球扔过去。球像箭一样飞过去,但没中,后来弹回来时,击中了妹妹的腿,妹妹一下子哭了起来。妈妈要我向妹妹道歉赔罪,我还不肯。看恶劣《木偶奇遇记》后,我发觉自己错了,而且错得非常离谱。这让我感到很惭愧。以后,我要学习皮诺曹知错能改的好习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希望大家学习皮诺曹知错能改的好习惯,从此做一个好孩子。知错能改500字作文【2】“怎么办,爸爸妈妈今天就要把花瓶寄出去了!”乐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老实告诉他们吧,会被骂得很惨;瞒着他们吧,可纸包不住火,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正当乐乐犹豫不决时,爸爸妈妈回来了,妈妈问:“乐乐,你在干什么?”“没……没干什么!”乐乐这才回过神来。“我们一起去给姑妈寄花瓶好吗?”妈妈说。“呃……好!”乐乐想:还是瞒着吧,或许姑妈会认为是邮递员弄坏的。乐乐担心爸爸妈妈会打开盒子看花瓶,所以一路上,乐乐都抱着盒子,直到寄出的那一刻才放手。晚上,乐乐左思右想,觉得这样做太对不起爸爸妈妈和姑妈了;自己弄坏花瓶,却要让邮递员“背黑锅”,更是错上加错!乐乐想了又想,决定将实情告诉爸爸妈妈。第二天,乐乐起了个大早,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向爸爸妈妈坦白了。“你,你气死我了!这是怎么不早说。现在你叫我怎么办?东西都已经寄出了,你……”爸爸火冒三丈。“我看你还是写封信,向姑妈承认错误吧,或许她会原谅你。”一旁的妈妈无奈地说。“现在也只能这样了!”爸爸生气地说。乐乐一边伤心地哭泣着,一边写信。一写完,他就直奔邮局。知错能改500字作文【3】看完后,我陷入了沉思。人的一生,难道就真的走错一步,就无法再回头了吗?佛法常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是吗?慢慢地我解开了这一个疑问:假若你犯了错,只要你认真对待它,正确看待它,就会成功,毛泽东曾说:“错误是正确的先导。”不错,你所做的没一件事,都不一定是对的,总有犯错的时候。但是你也要在错误中找出正确的方向,得到真理。记得泰戈尔曾说过:“如果你把所有的错误都关在门外时,真理也要被关在外面了。”所以你犯了错就要勇敢面对;如果你畏惧错误,那就是毁灭进步。人生,也如此,如果你在人生的道路上走错一步,那你就要认清这一步,重新来过,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以免一错再错的下去,直至毁灭人生。人生的路是在荆棘丛生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人生的道路并不平坦,总是曲折、崎岖、险阻的。向塞.马蒂说过:“好的钢铁经过捶打,就发出了强悍的火花。”所以遇到挫折 、困难 、错误时,我们就要勇敢地去面对 、去克服。勇气是必不可少的品格,歌德说过:“你若失去了财产——你只失去了一点点;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丢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敢——你就把一切失掉了!”勇气是人不可欠缺的东西。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写自己的历史。知错能改500字作文【4】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今年春节,在学习、旅游和探望长辈之余,我还读了几本学校推荐的书,真切感受到了“好书伴佳节、书香暖寒冬”的味道。在这些书中,最喜欢的是《影子人》。《影子人》的作者是我很喜欢的儿童文学家金波。在书中,他以诗一般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童话世界。在《影子人》这本书中,最感人的片段是《穿红背心的小青蛙》。主要讲述的是:有一只小青蛙,因为看见一个小姑娘穿着一件红背心很漂亮,就缠着妈妈要。在小青蛙的一再坚持下,青蛙妈妈就用红色的糖纸做了件红背心。大家都觉得小青蛙的红背心很漂亮,小青蛙听了大家的赞扬声渐渐忘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捉蚊子,渐渐被大家疏远。在故事中有一句最发人深思的话是:小青蛙问妈妈:“大家为什么都走了?”在故事中众多的动物中我还是最喜欢小青蛙。小青蛙因为有了一件红背心,开始沾沾自喜于自己的外表,连蚊子都不捉,所以大家都离开了他。但是,他知道向妈妈请教和思考,他虚心接受别人意见的态度尤其值得我学习和敬佩。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学会脚踏实地,有了错误及时改正,这是“穿红背心的小青蛙”得到的,同时也是我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的最重要的财富!知错能改500字作文【5】我家对下是一个小区的大平台,平时居民们在这里放些花呀,草呀,把这里弄得既干净又漂亮。一天上午,我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瓜子,今天演的是我最喜欢的动画片,我看的入了迷,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手上的瓜子吃完了,只剩下一大堆瓜子皮。我想:“要是跑到外面丢瓜子皮就看不成这个精彩的时刻了!”所以我随手把瓜子皮扔出窗外,这时一位老奶奶恰巧散步回来,她看见地上散落着这么多的瓜子皮,便说:“谁家的孩子这么不懂事,把瓜子皮扔到这么干净的地上,多显眼啊。”她说着,就从家里那来扫把和簸箕,弯着腰,吃力的扫起来。我听见楼下的声音就好奇地探出头来,看见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奶奶在扫地,还费力地用扫把把瓜子皮一个一个地挑出来,然后在扫成一堆。看着看着,我一下子后悔了,心想:“ 我刚才真不应该把瓜子皮扔到楼下,这不仅破坏了卫生还给老奶奶添加了不少的麻烦。”于是我顾不上看动画片片了,拿起扫把飞快的跑到楼下,帮助老奶奶把瓜子皮打扫干净,然后不好意思地对老奶奶说:“奶奶,这瓜子皮是我扔下来的你能原谅我吗?”老奶奶说:“你既然承认了错误就是个好孩子了,这次我就原谅你了。不过下次可不能再随便丢垃圾了!”我笑着答应了老奶奶。从此以后,我不但再也不随便丢垃圾了,还提醒大家不要乱扔垃圾了。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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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我错了打开记忆的闸门,一件件童年往事如水而来,如梦如幻,让人时而喜,时而悲,时而又长吁短叹,那朵朵记忆的浪花中,有一粒小小的珍珠,并不璀璨,并不华美,却一直令人难以忘怀……那是暑假里的一个中午,知了在树枝上空虚地扯着嘶哑的喉咙,唱着无人欣赏的老调,整个村庄被暑气蒸得像要冒烟似的。妈妈让我午睡,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拨弄着手指。这时,一阵“乒乓”声传来,这声音如此熟悉,我知道这是卖冰棍的在敲击着箱子。果然,“卖冰棍喽——”那拖着长声的叫喊随之响起,如美妙的音乐一般。我的眼前仿佛也随之出现了一根冰棍,清凉、甜蜜,一直浸润到我的心里。好想马上就吃到一根冰棍,好想!可上午我已吃过一根,而我和妈妈之间定的“暑期君子协定”是:为了身体的健康,家庭成员每人每天只能吃一根冰棍。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更可气的是,那有节奏的敲击声一直不停,而且就像一直在我耳边敲打一样,诱得我心痒痒。我有些忍不住了,从床上一骨碌爬了起来,轻轻来到妈妈房间门口,举手想要敲门。可手刚要碰到门,又停住了。我能敲吗?我怎么跟妈妈说呢?我是言而无信的小人吗?一连串的问题将我的手拉了回来。我知道,即使我提出要求,妈妈也是不会答应的,因为妈妈是一个很讲原则的人,非份的要求她一般不会答应!我渐渐绝望了,可那根冰棍却一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让我心神不定。“偷!”连我自己也被这想法吓了一跳。偷钱买冰棍?那可是坏孩子才会做的事,我能做吗?我可一向是大家心目中的乖乖儿啊。可如果不偷我怎样才能吃到冰棍呢?我反复思忖着,与此同时,那冰棍的影子却一直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清晰,我甚至都能闻到那一股淡淡的牛奶香味……我先悄悄地从储蓄罐里拿一块钱,等哪天有了零花钱一准还上,这样就不太像是“偷”了吧,我被这绝妙的想法打动了。再说了,妈妈对我平时也太严格了,别的孩子都没这么多限制,为什么我要受这份罪呢?想到这儿,我心中有些释然,于是便悄悄来到客厅,找到储蓄罐,轻而易举地拿到了一枚一元硬币……冰棍的味道不错,是我一向爱吃的牛奶味的。可看着手中的这枝冰棍,心里总是怪怪的,毕竟这是第一次未经家长允许拿钱,拿着它,心中觉得好重。吃着这美味的冰棍,香甜之余,分明还带着一丝苦涩。终于,把它吃完了,可心里竟没有一丝快乐,反而感觉堵得慌。在惶恐之中,我擦干净了嘴,回到了家中。刚一打开房门,就听到妈妈的声音:“没午睡吗?”我像做了贼似的,轻轻地“嗯”了一声。“来,吃根冰棍吧!”妈妈手中拿着一枝我最爱吃的牛奶冰棍——乳白色的,散发出一阵浓香。“我吃过了……”我一下愣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知道,可今天太热了!消消暑吧,过两天凉快些时,少吃一根不就行了吗?规矩死的人是活的嘛!”妈妈还在极力说服我。我的防守大堤完全崩溃了,妈妈是这样为我着想,这样的信任我,可我?“妈妈,我……”我欲言又止。“别说了,快拿着吧,看你这孩子!妈妈知道你是个诚实的孩子,可今天太热了,你就别坚持了!”说着,不由分说地把冰棍塞到我的手中。我好后悔,可这有什么用呢?再怎么样也不能换回我的过错,我偷了钱,我是小偷了,我不再是纯洁的了,我的心比死了还难过,我真想抽自己的耳光。终于,我鼓起了勇气,抬起头说:“妈妈,对不起,我刚才没经您的允许拿了家中的钱去买冰棍了,您罚我吧!”说完,我低下了头,我不想看到妈妈那失望的眼神,那心痛的神情。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可对我来说,像是过了许多年,妈妈摸了摸我的头,轻声说:“你是我的儿子,我坚信你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了,对吗?”我努力地点了点头,两行泪水哗地一下流了下来,“来,把眼泪擦擦吧,冰棍快化了,你还是吃了吧!”我拼命地咬着冰棍,任那冰凉侵蚀着我的舌头,我要让自己记住这一份甜,这一份凉,因为我知道:那一次,我错了!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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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丽的错看几百年来走红民间的三国英雄,单说武将,没一个是曹操旗下的,全部出自刘备集团。如果某一商品要用三国武将做广告,肯定要在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这“五虎上将”里选一位,而决不会考虑用张辽.乐进.于禁.张颌.徐晃,没读过《三国演义》的人,谁知道这五个人是谁。不过在曹操眼里,自己的这五只虎一点也不比“关张赵马黄”差,让他换他还不换呢!尤其是张辽。瞧瞧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关羽手持青龙偃月刀,温酒斩华雄,美髯公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关云长刮骨疗毒,华佗下刀,割开皮肉,直至于骨,骨上已青;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帐上帐下见者皆掩面失色。公饮酒食肉,谈笑弈棋。张翼德大闹长坂桥,张飞倒竖虎须,圆睁环眼,手绰蛇矛,立马桥上,只见桥东树林之后,尘头大起,疑有伏兵,便勒住马,不敢进前。“雁人张翼德在此!谁敢来决死战?”曹操身边夏侯杰惊得肝胆碎裂,倒撞于马下。操便回马而走,于是诸军众将一齐望西奔走。张飞一将退敌。再说赵子龙单骑救主,一人冲进曹军十万人马中,赵云力战四将,曹军一齐拥至。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涌泉。杀退众军将,直透重围。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所到之处,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吾乃常山赵子龙也”。一场厮杀,赵云怀抱后主,直透重围。有诗说: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赵云当下杀透重围,已离大阵,血满征袍。看他们,个个英雄虎胆,看过后让人荡气回肠.说起张辽,就离不开他的“八百破十万”。有读者诧异,八百破十万?那不是岳飞干的吗?评书就这么说的。岳飞是不是领八百人打败了金兀术的十万人,我自从《三国志》里看到——张辽带八百人破了孙权的十万人。大家知道,赤壁之战后,曹操不是留张辽和乐进、李典镇守合肥吗?这一战就是发生在合肥。但是曹操在西边忙着打张鲁,孙权瞅着是个空子,急忙率十万大军杀奔合肥。张辽则挑选了八百个不怕死的士兵组成敢死队,趁天色尚早打开城门,片刻工夫,他“杀数十人,斩二将”。他边杀边大喊:“张辽在此,不怕死的过来!”直冲孙权近前,孙权大惊,手下兵将也慌了手脚,一窝蜂退到身后的土丘。吴军众人围一圈把孙权保护在中间,当时张辽站在土丘下就像阳桥前的张飞,高声冲孙权叫阵。孙权呢,也如当年的曹操面对张飞,死活“不敢动”。张辽毕竟只有八百人,定下神来的吴军潮水般从后面包围上来,张辽腹背受敌,顿成“三明治”。书上是这么写的:“辽左右摩围,直前直击。”大概应了“一人拼命万人难敌”那句话。张辽杀出重围,不过只带出了几十人,其他几百人还陷在包围圈里。张辽又接连两次杀进杀出包围圈,当时孙权的部队就软了手脚,吓得没有敢靠前的了。这一仗打的吴军丢了魂,曹军信心“爆棚”。在随后的守城战中,张辽虽无援军,内径兵士七千,但硬生生扛了十几天,直到把孙权耗的没脾气,几十万大军灰溜溜的撤走。以寡敌众不用说非常难打。《孙子兵法》给人出了那么多主意,却没告诉人怎么“以寡敌众”,看来老将军对这事挠脑。张辽这一仗甚至影响了魏吴之间的战争态势,后来每次曹魏东路吃紧,曹操或曹丕都派张辽前去镇守,曹家父子是看出来了,孙吴一听张辽的名字就胆颤了。尤其是孙权,哪怕带病守城,他都叮嘱众将说:“张辽虽病,不可当也,慎之”。遍观三国诸名将,像张辽这种仅凭一人智斗“八百破十万”,且影响了今后战局的漂亮仗,没有第二个人打过。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也讲了这场战斗,但没用“八百破十万”这样的字眼,而且说张辽是带了“两千人”,还是让李典带一路人马把甘宁,吕蒙引开,张辽打埋伏,《三国志》描述的那个神勇超凡的张辽荡漾无存。但是我们做一种假设,倘若这一仗是关羽或赵云打地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