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王子,酷天使》
天使王子小档案:
另类“王子”——颜子衿
性别:女(特别提示!)
年龄:19
身高:169cm
职业花痴,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外形超帅,有着老少通吃男女都爱的清秀脸蛋(可惜,她在商银南的打击下,一直以为自己长相奇怪,汗!),性格沉稳大气,从容冷静(除了在商银南和她老妈面前),有个漂亮精灵的老婆,颇有女生缘,中文系“系草”(系草?很侮辱人哎!)
守护天使——商银南
性别:男
年龄:19
身高:181cm
“花心”大少,笨蛋英雄,白痴王子,善于制造混乱,和子衿一起长大的死党,高大英俊,勉强混个政法系系草的美名,在子衿面前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喜欢恶作剧,偶尔很温柔(其实一直很体贴的啦:)),粘人,智商高,情商低,一遇见颜子衿变得更弱智,不会表达爱情的笨蛋
黑马王子——许君临
性别:男
年龄:22
身高:184cm
当然是超级帅哥,冰山美男,从法国留学回来,喜欢长相奇怪性格独特的颜子衿(估计他的脑子有问题),许苇安的表哥,霸道深情,成熟稳重,因为一段失落的爱情,变得阴郁沉默,其实作者是超喜欢他的,但是……
甜美天使——许苇安
性别:女
年龄:20
身高:162cm
中文系系花,颜子衿的亲亲老婆,美丽高雅,是个人见人爱的甜美小女人(表面),内心邪恶,大花心女,换男朋友的速度和她洗头的速度差不多,偶尔愿意单纯一下,好像很喜欢商银南哦,当然,最爱的还是她帅帅的老公!
第一章
传说中的王子们
我不是王子,我是天使!不许抗议!虽然我很帅,虽然我很吸引女生的目光,但是——我确实是个如假包换的女生,而且很可爱!
被美女误认为是王子就算了(MM们都是比较容易被原谅的),可是那么一个鬼斧神工的大帅哥,智商怎么能和脸蛋成反比呢?什么叫“原来你真是女生啊”……
伤自尊!看过可爱甜美的王子吗?
终于回到宿舍了。
“一直没笑也没说话啊。”钱丽研究着我说。
“是啊,好像受到严重的打击了……”王晓琳围着我转两圈,下了结论。
“怎么可能,她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是不是走路时撞到电线杆,把脑袋撞毁了?”钱丽推断。
“这么帅的孩子怎么会犯那种低级错误呢?从来只有女生看她撞倒电线杆的……还是打电话给苇安吧!”
“也只好这样了,不是一般的反常啊……”
十五分钟后,宿舍门卷起一阵香风,一个超级美少女迈着标准的猫步扭到我身边。
“老公,怎么了?眼神怎么这样空洞?亲爱的,我的王子……”苇安娇滴滴的声音刚打了六十八度弯,我就露出了笑容。唉!没办法,谁让我这样疼她。
“老婆乖啊,去洗洗脸,一会你的小老公还要给你打电话。”
人物介绍:超级美少女——许苇安,爱好,征服帅哥,特长,撒娇,性格:古灵精怪,外表淑女的花心女,刚上大学时就一眼看中我,眼看就快两年了,她身边的男生换了又换,只有我以最坚强生命力存留了下来(值得恭喜……)。
“不嘛,你告诉我你今天怎么了,嗯?”苇安几乎挂在我身上了。
“没怎么啊?”
“是不是工作不顺心?以前就让你不要去外面兼职,你偏不听,你看看每天晚上都回来那么晚,又没有时间陪我,风吹日晒,劳苦奔波……你又不是没有衣服穿,出去打工干什么?”
“哦……我想给你买零食吃啊。”
“风吹日晒,劳苦奔波”?太夸张了吧?
两年前我就是“黑瞳”咖啡馆的音乐DJ了,工作轻松有钱拿,还有帅哥美女看,何乐而不为?咖啡馆是商叔叔主营的,他和我老爸是战友,几十年的感情坚不可摧,当然对我是疼爱有加,而他儿子商银南和我又是二十年的死党(用‘死党’这个词是抬举他)……
第2节:传说中的王子们(2)
“得了吧,人家还不是心疼你啊,今天到底怎么了?是不是你那个什么花心大少帅哥死党欺负你了?”
“老婆,我问你一个问题,一定要如实回答。”笑话!被人欺负?还是被商银南那个家伙,简直是天方夜谭!
“嗯,你说。”
好乖的样子,亲亲她的脸蛋,我非常严肃地问:“你当初为什么要选我当你老公?是出自长相、性格、身材、气质、内涵还是其它?”
“……都有点吧,关键还是因为我看得上你。”似乎很认真地想了一下,但是眼神却放在了我刚给她买的一瓶指甲油上。
!!!
难道我真的不像个女人?委屈……
从小我就秀外慧中,谈吐举止温文尔雅,善良博爱,一脸阳光,热爱生活、帅哥、美女和一切有生命的物体……
不行!我站起来,冲进卫生间。
啧啧,镜中人一表人才,玉树临风,五官虽和绝色有点……大的差距,但也是面如冠玉,干净疏朗的气质,谦和坚定(带着一点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色迷迷)的眼神……除了头发有点乱有点短,衣服有点“酷”有点随意(人无完人啊,纵观一生,我也就这一个缺点:懒散),应该是老少皆宜,男女通吃的主啊。
“怎么了?今天怎么这样水仙花?”苇安呈S型的靠在镜子边,嘟着嘴,不解得看着我。
水仙花?
我恨水仙花!我满脸乌云的从镜子里看着苇安的眼睛,从牙齿里挤出几个字来:“我很自恋吗?”
“没有没有,只是今天太奇怪了……”苇安看我的脸色不对,忙小心的转口:“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的自信和大度了,呵呵……”
笑的真假!
“看着我,”我盯着苇安精致的脸,叹了口气,软下语气:“老婆,你说我哪点的不像女人?”
“哪点都不像……你明明是个女生嘛!”
晕了几秒钟!
“那你一开始为什么要选我做你的老公,而不是王晓琳、钱丽?”明明欺负我的长相!
“我看得上你啊。”很抬举的眼神。
“把这个理由拉出去毙了。”恨!
“那个……你是认真的啊?是不是想找男朋友了。”苇安把她的小手放到我的额头上,自言自语说:“娃长大了,知道要谈恋爱了……”
“老婆,睡觉去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绝望!!早就知道这个女人只能用来疼……
坐在马桶上,我又回想到了刚才的一幕……
公交车上,晚上九点五十二分,一个司机哥哥,长的鬼斧神工人神共愤——太帅了!帅的让我这个号称“假面王子”“另类天使”(其实这个绰号是很侮辱人的,因为……me是女生,可爱的女生)的中文系系草都自愧不如,唉!可就是这么一个帅哥,偏偏为了一块钱和我闹得不可开交!
经常坐这班末班车,每次都不是空调车,可是偏偏这班车是空调,偏偏我的口袋里只有一个硬币,更诡异的是车里只有我一个乘客!
有一瞬间,我觉得这个超帅的司机是个狐狸精变的。但是狐狸精不应该为了一元钱和这么可爱的MM斤斤计较啊?
痴痴的看了他三分钟后,我把自己手机上的星星银饰扔到了他的脸上,告诉他,以后我还要做这班车,用一元钱换回我的幸运星,可是后面半句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从来没有那样深刻的记着一个人说话的神情和语气——
“想追我的话可能还要排两年的队,小水仙花。”温柔的语调,凉凉的神情。
好孩子发飚了!虽然我很有风度和修养,也是那么花痴了一点,但是人怎么能自恋到那种程度?
可恨的是,说我水仙花,更可恨的是,等红灯时,他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眼,说:“你真是个女生啊!”
无语!和这种只有脸蛋没有脑子的人还能说什么呢?
到了底站——也就是我们的学校东门,为了表示极度的鄙视,我沉默的下了车,摆了个很不屑的造型扬长而去。(知情者:其实保持沉默是因为这个笨蛋不会骂人,西西……)
正午的太阳
正午的太阳高高挂在天空中,散发着十分耀眼的光芒。它火辣辣的烤着大地。我不敢睁开眼睛看它,它的光晃的我睁不开眼睛。我半眯着眼睛,看不清它的形状。是一个远远的火球,看起来那么的有威慑力。
我们的人生就像是这正午的太阳,那么的光彩熠熠。但是,我们不可以用那么毒辣的光去看别人,毕竟我们不是太阳,可以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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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王子,酷天使2唉!不过是个臭小子一句无心之话,何必如此闷闷不乐?奇怪啊,难道是因为被帅哥否定了,觉得人生灰暗了?这不像小强的精神啊?忘了告诉大家,我的偶像是小强,就是那种生命力极为坚韧的,女生怕怕的动物,从小我在妈妈的拖鞋下就崇拜这种让她上跳下蹿尖叫连连的小东西,它速度快、它坚强和隐忍、它不挑食、自由自在,没事还可以吓人……呃……好像扯远了,赶快回来,准备睡觉。刚躺上床,苇安就钻了上来。“又要我说故事给你听?好吧,今天说个寓言……就《宙斯与众神》吧……”我抚着苇安柔顺的长发,有些疲累的说着。“……明白了不?这个故事说明,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完美无缺的东西,所以我们不要太挑剔……”又想到了那个没有脑子的白痴司机。“再说一个,公主和王子的。”“老婆,那些故事都说了那么多遍,你还没有审美疲劳啊?王子?灰姑娘比比皆是,王子万里无一!”我无奈的叹口气。“嗯,我反对!”苇安眯着眼睛打量着我,“你就是啊!瞧!细皮嫩肉,白净帅气,真是万里无一啊……”“是!万里无一的假王子。”老天明鉴,我才不想做什么王子,我要做公主,要不灰姑娘也可以,再不然……做放猪的女仆,反正,只要是一眼就能分出是雌性的就可以。“也真奇怪,每天晚上都要你说那些公主王子的故事,你怎么对自己的人生还没有幻想?难道你真的只要我这个老婆了?”老婆看着我悲戚的神色,问道。“什么意思?”“迟钝啊!你老婆我两年来换了几个男朋友?”看见我掰着手指苦思的样子,苇安恨铁不成钢的捶了我一拳:“不用想了,我都记不住了。你已经大二了,还有两年就毕业了,男朋友呢?你这样下去怎么向你的家人交待?怎么向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交待?怎么对得起那些单身的男同胞们?天天只知道看帅哥是没用的,虽然从你的眼神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你的性取向……但是,我们需要的是行动!——行动!!”苇安一脸的愤慨,挥了挥握着的拳头。“你第一学期只换了五个——因为对环境的不熟悉。第二学期本校的换了八个,至于外面,如果说那个神秘的不知名送猪的也算上的话,就是十一个,一共换了二十四个,昨天晚上七点一刻又甩了一个……”神色不动地把她每个男朋友的名字,身高,性格,家庭背景,约会次数……报一遍“你……老公这么关心我!这都记着啊?”苇安的嘴巴张得相当大,表情是相当的敬仰。“因为他们都很帅,而且很有钱!”重要的是经常会请我吃饭,以便获得苇安最新最快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那你有没有看上哪个?”苇安兴奋地问。我沉重地摇了摇头。“都看不上?”“不是……我只是发现了一个规律——你的男朋友越换越帅,我想再等等……”“去死吧!”话还没说完,肩上又中了一拳……心情似乎被打好了。正在咧着嘴笑,苇安眯着眼瞪着我,那种神情好像哪里见过……“老公……”“嗯。”“其实你真的不错,眉清目秀,幽默风趣,善良可爱,品德优良,生活习惯健康,气质大方,还有那股迷人的自信……追求你的人也有不少,怎么你都不喜欢呢?”“那些都是追不上你的,退而求其次。”不以为然的回答。“你可不能这样武断,有真心实意的呢,是你自己这个大花痴不相信帅哥而已。更何况……颜子衿又不比我难看,只是不解风情,所以我的风格受男生喜欢的多一点罢了,你的风格更受女生和小孩喜欢……”我的脸色很凝重。苇安没敢把话说完……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从窗帘透进来时,我睁开了眼睛。抽出被苇安枕的酸麻的手臂,擦擦上面的口水,搬掉压在我肚子上的大腿,不知道苇安的追求者们看见她现在这个睡姿和这些口水会怎么想?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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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酷!”我和同学一边嚷嚷,一边兴冲冲地从“重庆金源方特科幻公园”走了出来。“咦?今天不是该上课吗,怎么这些学生还在外面玩呀?”旁边的路人眼里都透出疑问,我暗自得意:你们不知道吧,我们学校今天组织秋游,可是光明正大地玩哟!我不由得回味起这次刺激又难忘的科幻之旅……一大早,太阳还没在天边露出笑脸,我们就不约而同地早早来到学校,个个眼里都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科幻公园,会有怎样的奇遇在等着我们呢?振奋人心的时刻到来了,怀着巨大好奇心的我们终于到达“科幻公园”。“酷!”我们禁不住地叫道,走进银河大厅“好大呀!”我们被它的庞大震惊了,这个广场至少可容纳五六百人。如果要说最令我留念的就是“西部追忆”,它主要是讲一个印第安老人与他的苍鹰———闪电的传奇经历。当我们坐在漆黑的演播厅里,几个胆小的同学的心一下子堵住了噪子眼,突然,舞台中昏暗的灯火也熄灭了,感觉四周更加阴森森的,一个老人从前台右面的墙边幽灵般出现时,我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头皮一阵发麻。“哇噻!真酷”有同学大声叫道,我也竭尽全力把眼睛睁到最大,想看清楚老人是怎么出来的。老人用他那苍老而嘶哑的声音讲述他的一生,同时把木头中冒出来的烟变成了鹰;时而又变成了人;时而又变成了小舟;时而又变成了牛……我大声叫道:“酷!真厉害。”最后,这只名叫闪电的鹰为保护主人被野牛顶死了,看到这里,我的心沉重起来。节目结束时,老人一下又消失了,只留下他的拐杖。我想:这种奇特的现象都是由光这个小调皮在捣鬼,这个小调皮是利用光合作用来“捉弄”我们这些观众,呵呵……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影视特技摄影棚”,两位搞笑的主持人把我们逗得眼泪都要笑出来了,在当临时演员时,杨汝为竟变成超人,张老师、李之苓也变成了特种兵……一个个滑稽的表演让我们捧腹大笑,真开心啊!然后,我们又去了“文明之光”、“太空山”、“飞越极限”、“恐龙危机”……最刺激的要数“恐龙危机”,我们坐上爆烈车,向前缓缓驶去,突然,一只霸王龙朝我们跑来,张开血盆大口,我们大声吼道:“酷!”然后来到下水道,两只蛇颈龙向我扑来,我仿佛闻到了龙嘴里散发的臭气,飞行特警用冰冻枪冻住了它,把它消灭了,这种武器真是酷!一会儿,行程完了,我们依依不舍地下了车。秋游要完了,我们意犹未尽走出公园,不时还叫道:“酷!”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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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王子的故事从前有一个诚实的裁缝,名叫拉巴康,在亚历山德里亚的一位名师那儿学艺。没有人说拉巴康的针线活不行,他的手艺确实不错。如果有人说他人很懒惰,那也不公平。不过,这个小裁缝确实有些地方不对头,他干起活来常常一连坐上几小时,缝得针都发烫,线也冒出烟来。可是他一空下,就陷入沉思之中,眼睛凝视前方,神态很古怪。他的师傅和别的学徒看到他这副模样,总是说:“拉巴康又摆起架势来了。”星期五,其他人做完祷告安安静静地回家干活去了,拉巴康却穿起漂亮的衣服,这套衣服是他用辛辛苦苦省下来的钱买来的,他跨着骄傲的步伐,慢悠悠地穿过城里的广场和街道。他的朋友见了他,跟他打个招呼,说一声:“祝你平安!”或者“拉巴康,你好吧?”这时,他总是友好地挥一下手,或者傲慢地点一下头,有时,他的师傅开玩笑地对他说:“拉巴康,你是一个没人承认的王子。”拉巴康听了很高兴,回答说:“你们也看出来了?”或者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长期以来诚实的裁缝拉巴康一直保持这样的生活作风、他的师傅对他的蠢劲也能容忍,因为除了这个毛病,他生性还算善良,干活也很利索。有一天,苏丹国王的弟弟塞利姆旅行经过亚历山德里亚,他把一件节日的礼服送到裁缝那儿,要他改一改。师傅把衣服交给拉巴康,因为他的针线活做得最好。晚上,师傅和其他徒弟劳累了一天都回家休息了。拉巴康忍不住回到作坊,国王弟弟的衣服正挂在那儿。他在衣服前站了很久,思潮澎湃,他时而赞赏刺绣的光泽,时而赞赏丝绸绚丽的色彩。他忍不住了,把衣服穿在身上。瞧,衣服很合身,就好像为他定做的一样。“我的样子不是同那个王子一样吗?”他一面说,一边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师傅不是说我生来就是一位王子吗?”穿了这件衣服,拉巴康好像真的成了王室成员,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被人遗忘的王子。于是,他决定像王子一样出去见见世面,离开这个蠢货成堆的地方,这些人只从外表上看他,以为他出身低微,却不知道他生来是一个高贵的人物。他觉得,这件华丽的衣服好像是善良的仙女送给他的,因此他不敢小看这样贵重的礼物。拉巴康想到这里,带着少得可怜的一点钱,趁着一片幽暗的夜色,走出亚历山德里亚的城门。一路上,新王子到处引起人们的惊讶,因为他穿着华丽的宫服,气度雍容华贵却徒步旅行,这同他的身份无论如何也不相称。如果有人问起这一点,他总是神秘莫测地回答说,其中自有道理。后来他发现步行会惹人讥笑,于是他花了一点钱,买了一匹老马,这匹马对他倒很合适,它温驯文静,从不给主人添麻烦。他不需要表现自己是个马术高超的骑士,当然,他也没有这套本领。拉巴康给马取了个名字,叫马儿娃。有一天,他骑着马在街上慢慢地走着,突然一个骑马的人来到他的身旁,要求跟他同行,因为两个人在路上说说话,就不会觉得路途远。骑马的人是个快乐的年轻人,长得英俊,善于交际。不一会儿,他跟拉巴康聊起来,问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说来真巧,原来他也像裁缝一样,是出来漫游世界的。他告诉拉巴康,他叫奥玛耳,是不幸的开罗总督埃耳菲·巴埃的侄儿,他现在到处奔波,是为了办理叔父临终前托付的一件事。拉巴康没有把他的身世全说出来,他只说他是名门出身,现在出来逛逛,只是为了找点乐趣而已。两个年轻人很谈得来,他们一路向前走去。第二天,拉巴康问他的伙伴奥玛耳,他这次出来究竟要办什么事。奥玛耳告诉了他,他听了很惊奇。原来奥玛耳从小就由开罗总督埃耳菲·巴埃收养,他不认识自己的生身父母。后来,埃耳菲。巴埃遭到敌人的袭击,一连打了三个败仗,身受重伤,不得不仓皇逃走。这时,他才把真情告诉了养子,原来奥玛耳不是他的侄子,而是一个权势显赫的君主的儿子。君主听了星相家的预言,害怕年轻的王子会冲犯自己的命运,便把王子送出宫去,发誓要等他满二十二岁时才能重新见他。埃耳菲·巴埃没有说出奥玛耳父亲的名字,只是对他说,下一个斋戒日的第五天,他正好满二十二岁,在这一天他要赶到有名的埃耳·塞鲁雅石柱前,石柱在亚历山德里亚东面,到那儿有四天路程。他交给奥玛耳一把短剑,要他把短剑交给站在石柱下的人,并且说一句:“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如果他们回答:“赞美先知,他保佑你!”就跟他们走,他们会带他去见他的父亲。裁缝拉巴康听了奥玛耳的话十分惊奇。他以嫉妒的目光打量着奥玛耳王子,一想到他自己的命运,心里就忿忿不平。奥玛耳已经是总督的侄儿,命运还要赐给他王子的荣誉。再看看自己呢,虽说也具备王子的天赋,但命运仿佛在捉弄他,让他出身贫寒,经历也很平凡。他不得不承认,王子的相貌确实不凡,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鼻梁挺直,举止文雅,总之,在外表上具有种种令人称道的优点。不过,尽管这位王子有许多优点,但他依然认为自己比起那个真正的王子来,更能赢得国王的赏识。拉巴康整整想了一天,在下一个客栈过夜的时候,他还在想着。第二天一醒来,他的目光落在身旁的奥玛耳身上。奥玛耳睡得很香,也许正在做梦,梦见自己过着幸福的生活。拉巴康看着看着,顿时起了坏念头,想用诡计或暴力把命运没有赐给他的东西弄到手。他看见王子的腰带上挂着那把短剑,这是王子回去认父的信物。拉巴康把它轻轻地抽了出来,想刺进王子的胸膛。可是裁缝的心地毕竟是善良的,他一想到杀人就害怕起来。结果,把短剑挂在腰带上,牵出王子的骏马,骑上就走。奥玛耳醒过来时,看到自己的希望已经成了泡影,他那不讲信义的旅伴早已走远了。拉巴康夺走了王子的短剑和骏马的那一天,正是斋戒圣日的第一天,离到埃耳·塞鲁雅石柱约会的日期还有四天。虽然到石柱所在的地方只有两天的路程了,但拉巴康还是快马加鞭,希望尽快赶到那里,因为他担心真王子会追上来。第二天傍晚,埃耳·塞鲁雅石柱已经遥遥在望,那里有一片宽广的平地,平地上有一座小山丘,石柱就耸立在山道上。看来还有两三个小时就可以到那儿。拉巴康看见了石柱,心怦怦地跳得更厉害。虽然两天来他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怎样扮演那个角色,可是他良心不安,未免感到害怕。可是,一想到自己生来就是王子的料,他胆子又大了起来,于是心安理得地朝目的地走去。埃耳·塞鲁雅石柱周围荒无人烟,如果他没有带上几天的口粮,恐怕在这里就很难过下去!他在几棵棕榈树下找了个地方,挨着马坐下休息,静静地等待未来的命运。第二天中午,他看到一大群马和骆驼越过平原朝埃耳·塞鲁雅石柱走来,后来,停在石柱所在的山脚下。人们搭起了漂亮的帐篷,他们看起来像是陪一个富裕的总督或者酋长旅行的随从。拉巴康猜想,他见到的这些人定是为他而来的,他真想今天就和他们见面,告诉他们,他就是王子,但是,他还是竭力忍住了,因为他那大胆的愿望只有到第二天早晨才能完全实现。清早的阳光洒在喜气洋洋的裁缝的身上,他意识到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即将到来,他将要从一个地位低下的人一下子成为一位王子。他备好马,正要朝石柱走去时,猛然想到,他的行为不是光明正大的,他想到真王子在希望破灭后一定痛苦万分,可是,他已经走到这一步,只得继续走下去。同时,他的自尊心告诉他,他仪表堂堂,也配得上做一个权势显赫的国王的工子。想到这里,他心安理得地骑上马,壮着胆朝前走去,不到一刻钟,就到了山脚下。山上灌木丛生。他跳下马,把马拴在一棵小树上。拉巴康抽出王子奥玛耳的短剑,走上小山坡。石柱前站着六个大汉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老人仪态威严,有帝王气度,身穿华丽的锦袍,围着一条洁白的羊毛披肩,雪白的头巾上点缀着灿烂夺目的宝石,这一切表明他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拉巴康走到他面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呈上短剑,说道:“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赞美先知,他保佑你!”老人含着热泪回答说,“我亲爱的儿子奥玛耳,拥抱你年迈的父亲吧!”善良的裁缝听了这些庄严的话深受感动,他又喜又愧地扑倒在老国王的怀里。可是,这个新的地位只给他带来片刻的欢乐。他刚离开老国王的怀抱站起来时,突然看到一个骑马的人越过宽广的平原,朝小山急急忙忙地走来。马好像很执拗,又好像累得精疲力竭,不想往前迈步,它摇摇晃晃,既不像跑,又不像走;骑马的人用脚蹬,用手打,赶着马往前奔。拉巴康一眼就看出那是他的马和真王子奥玛耳。可是说谎这个恶魔又缠住了他,使他迷了心窍,他准备硬着头皮骗下去,不管结果如何,也要保住他渴望享有的权利。大家看到骑马的人在远处招手示意。那匹老马跑得摇摇晃晃,但王子还是赶到了山脚下。他下了马,朝山上奔去。“等一下!”他大声喊道,“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请等一等,千万别上那个骗子的当!我才是奥玛耳,那个混蛋盗用了我的名字!”事情突然起了变化,周围站着的人都惊呆了。老人更加震惊,他时而看看这个,时而看看那个,不知道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这时拉巴康好不容易才镇静下来,说道:“尊敬的国王和父亲,你别上那个家伙的当!据我所知,他是亚历山德里亚的裁缝,名叫拉巴康,是个疯子。我们用不着生气,83应该同情他。”王子听到这话,气得暴跳如雷。他怒气冲冲地朝拉巴康扑过去。周围的人急忙把他拦住,紧紧抓住他。国王说道:“是的,亲爱的孩子,这个可怜的人真是疯了!把他捆起来,放在骆驼背上!也许我们能给这个不幸的人提供一点帮助。”王子的怒气平息下来,他哭着对国王说:“我的心对我说,你就是我的父亲!我凭着对母亲的孝心向你发誓,我说的是真话,相信我说的话吧!”“哎,愿真主保佑我们!”国王说,“他又开始说疯话了。一个人,怎么会有这种念头!”说完,国王让拉巴康挽住自己的胳膊朝山下走去。他们两人跨上马鞍十分漂亮的骏马,走在大队人马的前面,穿过平原回国去了。不幸的王子被捆住双手,拴在骆驼背上,两名骑士守在他的身旁,严密地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个老人就是魏哈别登的国王萨奥德。他好长时间没有孩子,后来才有了一个梦寐以求的王子。他请许多星相家给孩子算命,他们说:“孩子在二十二岁以前有难,他会受到一个仇人的排挤。”为了确保孩子安全,国王把王子交给他的好朋友埃耳菲·巴埃抚养。二十二年来,国王一直思念孩子,盼望和他团聚。一路上,国王把这些情况讲给他的假儿子听,对他的相貌和文雅的举止非常满意。他们进入国境后,受到臣民热烈的欢迎。王子回国的消息像蔓延的火一样,传遍了每一个城市和村庄。在他们经过的街道上,臣民们用鲜花和树枝搭起了彩色的拱门,每座房屋上都披上了五颜六色的壁毯。臣民们高声赞美真主和先知,赐给他们如此英俊的王子。裁缝看到这些情景,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感到说不出的快乐。可是奥玛耳却难受极了,他仍被紧紧绑着,绝望地跟在大队人马的后面。在一片欢呼声中,他被人遗忘了,谁也不来关心他的命运,本来受到热烈欢迎的人应该是他。成千上万的人高呼着奥玛耳的名字,可是真正叫这个名字的人却无人理会。只有一两个人问起那个被绑着跟在后面的人是谁,身旁的随从回答说:这是一个疯裁缝。这队人马终于到了京城,这里的欢迎场面比其他城市更热烈更隆重。王后是个可敬的妇人,已经上了年纪,她亲自带领宫中的全体人员在华丽的宫殿大厅里迎候国王和王子。大厅的地上铺着大地毯,墙上装饰着淡蓝色的壁毯,壁毯挂在精致的银钩上,上面有金色的流苏和丝带。队伍到宫里时,天已经黑了。大厅里点起许多彩色的圆灯,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一样明亮。后厅里更加五彩缤纷,鲜艳夺目。王后坐在大厅的宝座上,宝座下面的四级台阶上镶着黄金和一颗颗紫水晶。在宝座上方,四名显赫的贵人撑起一顶红绸华盖,麦地那的教长扇着一把白孔雀羽毛扇,给她送风吹凉。王后就这样等着国王和儿子。她生下儿子后,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她曾做过许多梦,梦见她的儿子,即使他混在成千上万的人中,她也能把他认出来。现在,她听见人马走近的声音,喇叭声、鼓声和人群的欢呼声交织在一起。宫殿的大院里传来马蹄的?N?N声,来人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大厅的门打开了,一排排奴仆跪在地上。国王拉着儿子的手,急急地走到王后面前。“我把你一直想念的儿子带回来了。”国王说。可是,王后打断了他的话。“这不是我的儿子,”她大声地喊了起来,“先知在梦中向我显示的儿子的容貌可不是这样的!”国王正要责备王后迷信时,大厅的门突然开了,奥玛耳冲了进来,押解的看守在后面追着,原来他刚才用力挣脱出来了。王子扑倒在宝座前,气喘吁吁地说:“残忍的父亲,把我杀了吧,我受不了这种耻辱!”大家听了他的话,大吃一惊,纷纷朝这个不幸的人走过来。看守跑来抓他,想把他重新捆起来,这时默默注视他的王后从宝座上跳起来,大声喝道:“住手!这才是我的儿子,一点也不错,是他,我的眼睛虽然没有见过他,可是我的心却认识他!”看守不由自主地朝后退去,可是国王听了王后的话却勃然大怒,命令看守把那个疯子捆起来。“这里由我做主!”他威严地说,“谁也不能听信女人的梦,最有说服力的是可靠的证据。”他又指着拉巴康说,“他才是我的儿子,因为他给我带来了我朋友埃耳菲的信物,也就是那把短剑。”“那是他偷的!”奥玛耳大叫起来,“我把实情告诉了他,他却背叛了我!”国王听不进儿子的话。他一向做事专横,一个人说了算,因此,他命令看守把不幸的奥玛耳拖出大厅,自己却带着拉巴康回房间里去了。他和王后生活了二十五年,可现在却对王后很恼火。王后对今天的事情很忧虑,她确信那个骗子已经取得了国王的欢心。她做了许多意味深长的梦,在梦里她看到的儿子都跟那个不幸的人长得一模一样。王后等内心的痛苦稍稍减轻一些后,开始动起了脑筋,她要想一个办法让丈夫看到自己认错了儿子。不过,要做到这点是十分困难的,因为那个冒名顶替的儿子有那把短剑作为信物,同时,她知道,那个骗子听奥玛耳讲过从前的生活情况,因此扮演王子的角色不会露出破绽。王后把护送国王去埃耳·塞鲁雅石柱的仆人都叫来,让他们把当时的情况详细讲了一遍。然后她又把几个最贴心的女仆找来一起商量。她们想来想去,最后,一个名叫梅勒茜萨拉的聪明的女管家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她说:“尊敬的王后,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那个送上短剑的人说你认做儿子的人叫拉巴康,他是一个疯裁缝,是吗?”“是的,他是这么说的,”王后回答说,“你又能把他怎么样呢?”管家婆继续说:“这个骗子会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套在你儿子的头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有一个妙计可以把骗子抓住。我想悄悄地告诉你。”王后把耳朵凑近女管家,听她悄悄说了几句。王后听了很高兴,马上去找国王。王后是个聪明的女人,对国王的弱点很了解,而且也懂得怎样利用他的弱点。她装做顺从的样子,表示愿意认下这个儿子,不过要他答应一个要求。国王正在后悔对王后大发脾气,听了王后的话,马上表示同意。于是王后说:“我很想试试他们两个的本领,看看谁更聪明,更灵巧。要是换了另外一个女人,也许会叫他们赛马、投枪。格斗。不过,这些事儿谁都能干,而我却要叫他们做一些动脑筋的事,让他们两人各做一件长袍和一条裤子。到那时,我们就可以看出,谁干得最出色。”国王听了大笑起来,他说:“嘿,你居然想出了这种办法,要我的儿子跟那个疯裁缝比手艺,看谁的长袍更漂亮,是吗?不行,这不行!”可是,王后说,他事先已经答应了她的请求。国王是个信守诺言的人,他终于让步了,尽管他发誓说,无论疯裁缝把长袍缝得多漂亮,他也不会认他做儿子。国王亲自来到儿子面前,对他说,王后异想天开,要他亲手做一件长袍,希望儿子能够顺从王后的意思。拉巴康听了心里暗暗高兴。他想,做这件事我最拿手了,王后很快就会喜欢我的。于是,两个房间准备好了,一间给王子,另一间给裁缝。他们要在那里比手艺。仆人们给他们两人各送来一段绸布,还有剪刀和针线。国王心里七上八下,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会做出什么样的长袍来。王后心里也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的计策会不会成功。他们给这两人两天的时间。第三天,国王派人把王后请来,接着又派人到两个房间里把两件长袍取来,并要做长袍的人也一起过来。拉巴康得意洋洋地走进来,在国王面前把长袍展开给国王看。“请看吧,父亲,”他说,“请看吧,尊敬的母亲,这不是做工一流的长袍吗?我敢跟宫里最好的裁缝比一比,说不定他也做不出这样的衣服来。”王后微微一笑,转身问奥玛耳:“我的儿子,你的长袍做得怎么样?”奥玛耳不服气地把布和剪刀扔在地上,说:“我学的是骑马舞剑,我的长矛可以投中六十步以外的目标,可是,针线活我不会!开罗总督埃耳菲·巴埃的养子哪会做这玩意儿。”“哦,你才是我主的真正的儿子,”王后大声说,“啊,让我拥抱你,我要叫你一声儿子!请原谅,我的夫君,”她又转过身对国王说,“原谅我对你用了这个计策。难道你现在还没有看出谁是王子,谁是裁缝吗?的确,你的‘儿子’做了一件精美的长袍。可是我倒要问问他,他的手艺是跟哪个师傅学的?”国王坐在那里难住了,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时而看看王后,时而看看拉巴康。拉巴康露了马脚,大吃一惊,羞得满面通红,但还是竭力为自己辩解。国王想了一会说:“光凭这个证据还不够,不过,感谢真主,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们知道我究竟有没有受骗上当。”他派人牵来他的追风马,一跃而上,朝离城不远的树林急驰而去。根据古老的传说,那里住着一个善良的仙女,名叫阿杜察特。她经常帮助急难中的国王,给他们宝贵的启示。现在,国王去找她。树林中央有一块空地,周围长着茂密的雪松。据说仙女就住在那里。这块地方平时很少有人来,因为从古时候起,人们一提起那个地方,就感到害怕。国王到了那儿,跳下马来,把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走到空地中央,大声说:“如果在我祖先有难的时候你真的帮助过他们,给过他们宝贵的启示,那么请你不要拒绝他们的子孙的请求,因为我的智力实在有限,请给我一些启示吧!”他的话还没有讲完,一棵雪松就裂了开来,里面走出一个头戴面纱、身穿白袍的女人。“萨奥德国王,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找我。你的要求合情合理,我应该帮助你。把这里的两只小盒子带走吧!叫两个愿意做你儿子的人各选一只。我知道,真王子一定不会选错。”戴面纱的仙女说完话递给她两只小盒子,盒子上镶着象牙。黄金和珍珠。国王想打开盒盖子看看,但是打不开,他看到盒盖上用金刚钻缀着一行字。国王骑马回宫,一路上反复思考,怎么也想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盖子上的字也没有给他什么启示,因为一只盒子上写着“光荣和名誉”,另一只盒子上写着“幸福和财富”。国王想,这两只盒子同样叫人喜爱,同样富有诱惑力,就是叫他选,他也不知道选哪一只好。国王回到宫里,派人找来王后,把仙女的话告诉她。王后心里充满希望,相信自己的儿子一定会选中那只能够证明他王族身份的小盒子。在国王的御座前摆着两张桌子。国王亲手把两只小盒子放在桌上,然后坐到御座上,挥了一下手,叫他的仆人打开大厅的门,一群王公贵族,身着华服,走了进来,坐在墙边的丝绸软垫上。等他们坐下后,国王又挥了一下手,仆人们把拉巴康带了进来,他迈着骄傲的步伐走过大厅,来到御座前,跪了下来,说:“父王有什么吩咐?”国王从御座上站起来说:“我的儿子!你自称王子,有人表示怀疑。这儿有两只小盒子,其中有一只能够证明你的身份!你挑选吧!我相信你一定会选中!”拉巴康站起来,走到小盒子面前。他考虑了许久,不知道选哪一只好。最后,他做出了决定,说:“尊敬的父亲!世上还有什么比当你的儿子更幸福呢?有什么财富能比得上你的恩德呢?我选择上面有‘幸福和财富’字样的小盒子。”“过一会儿我们就会知道你选得对不对。现在你暂时在麦地那总督旁边的软垫上坐下吧!”国王说完又朝他的仆人挥了一下手。奥玛耳被带了进来。他两眼无神,神色悲哀,在场的人都很同情他。他跪在御座前,问国王有什么吩咐。国王要他从两只盒子中选一只,奥玛耳站起来,走到桌子面前,仔细地读了两只盒子上的文字,然后说:“最近的经历,使我得到一个教训:幸福不可贪图,财富不可长存!同时,我还体会到勇者心内储存着一种不朽的财富,那就是光荣,而名誉像闪闪发光的星星,不会随幸福一起消亡。不管我能不能得到王位,我已拿定主意,选择‘光荣和名誉’!”他把手放在选定的小盒子上。国王命令他暂时不要打开。他向拉巴康挥了一下手,叫他走到桌子前面来,把手放在他选定的盒子上。国王叫人端来一盆麦加“泽姆泽姆”圣泉的泉水,把手洗了洗,然后面向东方跪了下来祈祷,他说:“祖先的神灵啊!几百年来,你一直保佑我们,使我们的血统纯洁无瑕。千万别让一个不肖之徒玷污了阿巴西登这个名字,在这面临考验的艰难时刻,请保佑我真正的儿子吧!”接着,国王站起来,重新登上御座。在场的人心里十分紧张,都默默地等待着。大厅里一片寂静,静得连一只小老鼠跑过的声音都能听得见。坐在后排的人伸长了脖子,想要越过前面的人看到桌上的小盒子。这时,只听见国王说:“把盒盖打开!”说来奇怪,以前用力都打不开的盒盖现在自动跳开了。在奥玛耳选择的小盒子里,一块天鹅绒衬垫上,放着一顶小小的金王冠和一根权杖;而在拉巴康的小盒子里,却是一根大针和一小卷线。国王命令两人把盒子拿给他看。他从衬垫上拿出小王冠,放在手里,说来奇怪,王冠在他的手里越变越大,最后变得跟真王冠一样大。他把王冠戴在跪在地上的儿子奥玛耳的头上,吻了吻他的额头,叫他在自己的右边坐下。然后,他又对拉巴康说:“有一句古老的谚语:鞋匠不离楦!看起来你还是应该干针线活。虽然我不该饶恕你,可是有人向我求过情,因此我不能拒绝。今天,我饶你一条命。但是我要对你说,赶快滚出我的国家!”拉巴康彻底失败了,他羞愧万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后,他跪在王子面前,掉着眼泪说:“王子,你能原谅我吗?”“对朋友忠诚,对敌人宽厚,这是阿巴西登王族引以自豪的格言。”王子一面说,一面把拉巴康扶起来。“你放心走吧!”“哦,你是我真正的儿子!”老国王非常感动,扑倒在儿子怀里,这时,王公贵族和所有的显要人物都从坐位上站起来,齐声欢呼:“新王子万岁!”在一片欢腾声中,拉巴康把小盒挟在腋下,溜出了大厅。他走下台阶,来到国王的马厩里,给自己的那匹“马儿娃”上了鞍辔,然后骑上马出了城门,向自己的故乡亚历山德里亚走去。整个王子生涯对他来说犹如一场梦。可是,一看到那只缀着珍珠和金刚钻的漂亮的小盒子,他才知道这不是做梦。他终于又回到亚历山德里亚,来到师傅的屋前。他下了马,把马拴在屋旁,然后走进作坊。师傅第一眼没有认出他来,便恭恭敬敬地问他有什么事;他又仔细地看了看客人,才认出这个人是拉巴康,于是喊来了他的伙计和学徒。这些人一见到拉巴康,便怒气冲冲地向他扑了过去,用烙铁打,用木尺抽,用针刺,用锋利的剪刀戳,打得他死去活来,瘫倒在一堆旧衣服上。可怜的拉巴康从前还没有被人如此奚落过。他躺在那里,只听见师傅在责备他,说他不该偷那件衣服。拉巴康再三说,他回来,就是为了补偿损失的,他愿意赔三倍的钱,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师傅和他的伙计们又向他补了过来,狠狠地打了他一顿,把他撵了出去。拉巴康被打得遍体鳞伤,衣服也被撕碎,只好骑着老马,朝一家商队客栈走去。他进了客栈,耷拉着伤痕累累的脑袋,疲惫地靠在床上。他想起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想起了常常碰到的恩将仇报的事情,想起了一切财富是靠不住的东西。他决心不再贪图虚荣,做一个平平常常的老实人,想到这里他睡着了。第二天,他仍然抱着这样的决心,并不觉得后悔,看来师傅和伙计们的一顿痛打已把他的傲气都打光了。他把小盒子高价卖给了珠宝商,用这笔钱买了一幢房子,开了一家裁缝铺。他把铺子收拾好了,在窗外挂了一块招牌,上面写着:拉巴康裁缝铺。他坐下来,用原来在小盒子里的针和线,缝补被师傅撕破的上衣。他多时不干针线活了,如今刚一干活,眼前出现了一种多么奇怪的现象啊!针不用人动手,就一股劲儿地缝个不停。针脚又细又齐,就连拉巴康在手艺最好的时候也做了出这样的活来。的确,善良的仙女赠送的礼物虽然微不足道,但是既有用,又有价值!这件礼物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那团线永远也用不完。顾客纷纷找上门来,拉巴康很快成了远近闻名的裁缝。他把衣服裁好后只消缝上第一针,针儿就不停地自己缝起来,直到衣服做完为止。不久,全城的人都来找拉巴康,因为他不但活儿做得好,价格也便宜。只有一件事使亚历山德里亚的居民感到惊异,那就是他从来不用伙计,而且总是一个人关门干活。小盒子上写的“幸福和财富”,现在都实现了。这种幸福和财富虽然来得不多,也来得不快,却永远伴随着这个善良的裁缝。有时候,他也听到人们盛赞年轻的国王奥玛耳,说他是人民的骄傲,敌人的克星。这位曾经冒充过王子的裁缝不禁想道:我还是当裁缝的好,因为伴随着光荣和名誉的是危险。拉巴康过着安乐的生活,深受乡亲们的爱戴。如果那根针还没有丧失神力,那么直到今天,它还在用仙女阿杜察特那绵绵不断的线,为人们缝着衣服呢!旭日东升,商队又出发了,不久就来到埃耳·哈德湖,也就是朝圣泉,这里离开罗只有三小时路程。这时,人们已在等候商队来临了。不久,商人们高兴地看到开罗的朋友们迎着他们走了过来。他们一起从贝贝尔·法耳赫门进了城;人们认为,从麦加来的人从这座城门进城是一个吉兆,因为先知以前就是从这里进来的。四位土耳其商人到了市场以后,就跟陌生人和希腊商人察菜科斯告别,随着各人的朋友回家去了。察菜科斯给陌生人介绍了一家叫人可以放心的商队客栈,并请他一起用午餐。陌生人欣然答应了,说换好了衣服就来。希腊人把一切都准备得很周到,以便好好款待这位在旅途上就让他喜欢的陌生人。他把酒菜摆得整整齐齐,然后坐下来等待他的客人。这时,通往他房间的过道上传来了缓慢而又沉重的脚步声。他站了起来,准备到门口欢迎客人。不料,他把门打开,看到迎面而来的是那个身穿可怕红长袍的人,吓得急忙把身子缩了回去。他又向他看了一眼,确实是他。他那高大的身材和盛气凌人的架势,那副假面具后露出的一双黑溜溜的眼睛,还有那件绣金红长袍,这些他太熟悉了,因为这些和他生活中最可怕的时刻息息相关。察莱科斯的心里涌起了一股十分矛盾的感觉。他早就跟这个记忆中的形象和解了,而且宽恕了他;可是一看到他,心里的旧伤口又重新裂开了。那些恐惧的时刻,那些摧残自己青春的悲愤情绪,刹那间一一掠过他的心头。“可怕的人,你来干什么?”希腊人看到那个幽灵一直站在门槛边一动不动时,便大声喝道,“趁我还没有诅咒你的时候,赶快离开这儿!”“察莱科斯!”假面具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察菜科斯!难道你用这样的态度接待你的客人和朋友吗?”说着,他把假面具摘了下来,脱下长袍,原来他是陌生人塞利姆·巴鲁赫。察莱科斯还有些惴惴不安,他害怕这个陌生人,因为他已经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个人就是他在古桥遇见的陌生人。但热情待客的传统习惯终于占了上风,他默默地示意陌生人跟他一起坐下来用餐。“你在想什么,我全猜得出,”等他们坐下后,陌生人开口说,“你的目光疑虑地看着我;我本可以悄悄地走开,再也不出现在你的眼前。可是我有责任把事情给你说清楚,因此,我敢于冒着被你诅咒的风险,打扮成以前的模样出现在你的面前。有一回,你对我说:‘对天父的信仰命令我去爱我的敌人,也许他比我更加不幸。’我的朋友,请相信这句话,听听我的表白吧!”“为了让你彻底了解我,我得把一切从头说起。我出生在亚历山大城,父母都是基督教徒。我的父亲是法国一个古老望族的小儿子,担任过法国驻亚历山大的领事。我从十岁起就住在法国,由舅舅抚养成人。后来革命爆发了。又过了几年,我随舅舅离开了祖国,漂洋过海,想到我父母那里落脚谋生,因为舅舅在他祖先的那片国土上再也不能安稳地生活了。愤怒的法国暴民剥夺了我们生活中的平静和安宁,我们希望在父母亲的家中重新找回它们。可是,天哪!我发现父亲家里的种种情况,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动荡年代的暴风骤雨虽然没有波及这儿,可是不幸却在全家人的内心里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哥哥是个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担任我父亲的主任秘书。不久前他跟附近的一个年轻姑娘结了婚,她父亲是佛罗伦萨的一位贵族。我们到达那里的前两天,新娘子突然不见了,无论是我们家还是她的父亲,都找不到她的任何踪影。后来我们猜想,她一定在散步时走得太远,落到强盗手里了。这个想法对我的可怜的哥哥多少还有一点安慰,可是我们不久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新娘子原来是个不忠诚的女人,她从前在父亲的家里认识了一个年轻的那不勒斯小伙子,现在她跟他一起坐船私奔了。我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气愤极了,他不惜一切代价要把那个坏女人抓回来加以惩罚,可是他的希望落空了。他的意图在那不勒斯和佛罗伦萨传得沸沸扬扬,结果反而给我们家招来了更大的不幸。”“佛罗伦萨的那位贵族回到他的国家后,虽然口称要替我的哥哥主持公道,实际上却想让我们倒霉。我哥哥在佛罗伦萨对他的丑事做过许多调查,然而这一切全被贵族破坏掉了。他千方百计地利用他的势力,使我的父亲和哥哥受到法国政府的怀疑,结果政府用卑鄙的手段逮捕了他们,把他们押回法国,最后他们死在刽子手的斧下。我可怜的母亲气得精神失常,经过长长的十个月的折磨,死神才最终让她摆脱了这种可怕的境况。不过,临终前几天,她的头脑非常清醒。现在,我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而且只有这个念头才使我忘却了悲哀,那就是母亲临终前在我心中煽起的一股烈火。”“我刚才说过,母亲在临终前神智又清醒了。她把我叫到床前,平心静气地对我讲述了我家的遭遇和下场。后来,她叫别人都退出房间,神情庄重地从那张简陋的床上支起身子。她说,如果我发誓完成她交给我的任务,那么我就可以得到她的祝福。母亲临死前的一番话使我十分激动,我发誓一定要照她的嘱咐去办。于是,她悲愤地诅咒那个佛罗伦萨贵族和他的女儿,并且声色俱厉地告诫我,一定要为我们不幸的家庭复仇。说完,她就死在我的怀里。”“我的心里早就怀着复仇的念头,如今这个念头更加强烈。我把父亲剩余的财产收敛在一起,发誓要竭尽全力进行报复,哪怕和敌人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不久,我来到佛罗伦萨,尽量不让人知道我的行踪。由于我的敌人实力强大,要实现我的计划分外困难。这个佛罗伦萨的老家伙已经当上了总督,手中有权,一旦他知道了我的动静,一定会把我干掉的。”“一件偶然的事帮了我的忙。一天晚上,我看到一个人穿着我所熟悉的号服从街上走过。他步履蹒跚,两眼无神,嘴里嘟哝着‘该死的’和‘该死的魔鬼’之类的骂人话。我马上认出他就是彼特罗,那个佛罗伦萨老家伙的奴仆。我早在亚历山大就认识他了,我一点也不怀疑他正在生主人的气,因此我决定利用他的这种情绪。”“他见到我,似乎非常吃惊,接着就向我诉起苦来,说他的主人当上总督后更加难以侍候了。我见他对主人恨之入骨,就花了一些钱,很快就收买了他。现在,最困难的一点总算克服了。我已经找到了一个人,他可以为我随时打开敌人家的大门。我的复仇计划很快就成熟了。”“不过,眼见我家已经家破人亡,我觉得,单单干掉这个佛罗伦萨总督的一条老命还不能消除我的心头之恨。我要他亲眼看到他最亲爱的人被杀掉,那就是他的女儿比安卡。她不仅无耻地背叛了我的哥哥,而且还是我家遭到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正在我复仇心切的时候,我听到一个消息,说比安卡要重新嫁人,这真是我干掉她的大好时机。但我不敢亲自动手,也不相信彼特罗干得了这件事。因此,我到处留心,想找一个能够胜任的人。”“在佛罗伦萨人里面,我连一个人也不敢雇用,因为他们谁也不敢动总督的一根毫毛。彼特罗却想出了一个办法,后来我就照他说的去做了。他主张请你帮助,说你既是外国人,又是医生,是最合适的人选了。事情的经过情况你都清楚了。由于你过分小心和老实,我担心计划遭到失败,便想起了穿长袍的主意。”“彼特罗给我们打开了总督府的小门。门打开以后,我看到里面一派可怕的景象,吓得拔腿就逃。本来,彼特罗会偷偷带我离开的。我又害怕又后悔,一口气逃了二百多米,最后瘫倒在一家教堂的石阶上。我到了那里才镇定下来,首先想到的是你,想到你要是在府里被人发现,那你的命运就惨了。”“我后来又悄悄地潜入总督府,可是在那里既没有看到你,也没有看到彼特罗,但边门仍开着,因此我还存有一丝希望,说不定你已经乘机逃掉了。”“第二天一早,我因为担心会被人发现,同时也因为有些懊悔,所以再也不敢逗留在佛罗伦萨,便急忙赶回罗马去了。可是几天以后,罗马城里到处有人在谈论这件事,说凶手是个希腊医生,已经被抓住了。我听到这个消息多么慌张,你是不难想象的。我胆战心惊地回到佛罗伦萨。我感到自己以前的报复心太强烈了,现在我对这种做法感到痛恨,因为这是用你的生命换来的,代价太大了。”“在你被砍掉一只手的那一天,我赶到佛罗伦萨。当我看到你走上刑台,看到你大无畏地挨上一刀时,我的心情如何,那是不用说的。当我看到你的鲜血飞溅时,我暗暗地下定决心,要让你今后过上甜蜜、幸福的生活。至于后来发生的事,你都知道了。只有一点我该向你说清楚,那就是,为什么我陪着你旅行。”“我有一个顾虑如同千斤重担似的一直压在我心头,我担心你始终不能原谅我。因此,我决定跟你一起生活好几天,把我对你所做的一切向你彻底解释清楚。”希腊人一直默默地倾听客人的谈话。客人说完后,他向他伸出右手,并且温和地看着他。“我知道,你也许比我更加不幸,因为那个残酷的行为如同一朵乌云,它会永远笼罩着你的生活,使它黯然无光。我打心里原谅了你。可是,请允许我提个问题:你怎么会打扮成这副样子到沙漠来的?你在君士坦丁堡给我买下房子以后,又干什么去了呢?”“我又回到亚历山大,”陌生人回答说,“我的心里燃烧起一股憎恨一切人的无名怒火,而且尤其憎恨那些所谓的‘文明’民族。请相信我,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穆斯林人!我回到亚历山大后没过几个月,我们的军队就登陆了。”“法国人在我眼里只是杀害我父亲和哥哥的剑于手,因此我在熟人中聚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加入了英勇的麦默洛克军团,我们的军团让法国人闻风丧胆。征战结束后,我决定不再过虚假的和平生活。现在,我跟一群侠义的朋友在一起,过着行踪不定的生活,又打仗又狩猎。跟他们在一起,我很满意,他们尊敬我,把我看成是他们的国王。我们亚洲人虽然没有你们欧洲人那么有教养,可是我们也不像你们那样妒嫉别人,诽谤别人,当然也谈不上有什么私心和野心。”陌生人详细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察莱科斯对此表示十分感谢。可是他又毫不掩饰地说,如果陌生人能在基督教盛行的欧洲生活和工作,那就更好,这样才同他的地位和教养相配。他握住他的手,邀请他一起走,并和他一起共生死。客人看着他,十分感动。“从你的话里我看出,”他说,“你已经完全原谅了我,而且还很喜欢我。请接受我最衷心的感谢吧!”说完,他一骨碌跳起来,雄赳赳地站在希腊人面前。希腊人看到他威风凛凛,两只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听到他的嗓音低沉而又神秘莫测,不禁感到心惊胆战。“你的建议很好,”他又接着说,“它对任何人都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是我却无法接受。我的马已经上了鞍,我的部下也在日夜盼我回去。再见了,察莱科斯!”命运奇妙地使两人结成朋友,现在他们拥抱在一起,相互道别。“我该怎么称呼你?我永远忘不了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希腊人在分手时问道。陌生人看了他许久,又握了握他的手,说:“大家都叫我沙漠之王,我就是强盗奥尔巴桑。”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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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酷,这个字如今用得越来越频繁了,穿了件好看的衣服叫“酷”,做了个特别的手势叫“酷”,说了句与众不同的话也叫“酷”。许多人为追酷盼酷,不惜绞尽脑汁。那么,所谓的“酷”到底什么意思呢?酷,最早引自英语单词“cool”。 在英汉词典中, “cool”不但有冷酷、冷淡的意思,还能翻译为冷静、 沉着。所以,酷不仅是美的代名词,是个性的同义词,是冷酷、另 类的缩写,它还有着更深刻的含义。我眼中的酷,是淡泊名利,造福人类。在我们生活着的这个世界,曾经有一位美丽的女子,当她还很年轻的时候,她就完全可以借着上天赋予的美貌轻而易举地谋得一份世俗眼中的幸福。但她却把这份幸福搁在了一旁,就好比外出归来随手将洁白手套脱下来弃于案桌一样。她的目光始终紧紧追随着远方那座叫做“科学”的山峰。盛名之后,她不为名利所累。依然静静地坐在窗前,目光沉静地看着天边的白云。对来自世俗善意的围追堵截,她总能轻而易举地逃脱,对来自科学无法抗拒的召唤,她总是孜孜以求。将近一个世纪过去了,我们仍然能目睹她脸颊的白皙,闻到她发际的清香。淡泊名利,默默奉献,造福人类。玛丽。居里,谁能说她不酷?谁能比她更酷?我眼中的酷,是坚强的意志,敢与命运抗争。古有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今有张海迪高位截瘫,依然自强不息;贝多芬两耳失聪,仍能谱写出世间最美的音乐;海伦·凯勒从来没见过光明,却用生花的妙笔播种阳光。鲁迅先生说:伟大的心胸应该有这样的气概,用微笑来面对一切的不幸。不错,他们或是身有残疾,或是命运坎坷,但是,当身体和命运的不济遇上了伟大的心胸,遇上了坚强的意志,一切的不幸就都被化解了。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们灿烂的笑脸。他们多酷!我眼中的酷,是胸有大爱,舍己为人。他是深圳著名歌手,每场演出出场费高达万元。他只有一个女儿,却是178个贫困孩子的“爸爸”。为了资助贫困孩子读书,为了资助残疾人,十年时间,他参加各种义演40多场,捐款高达300多万元。而当自己病危之时,竟然连医药费都无法支付。他的名字叫丛飞。在汶川地震中,当映秀镇的群众徒手搬开垮塌的镇小学教学楼的一角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一名男子跪仆在废墟上,双臂紧紧搂着两个孩子,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两个孩子还活着,而“雄鹰”已经气绝!由于紧抱孩子的手臂已经僵硬,救援人员只得含泪将之锯掉才把孩子救出。这名男子是该校29岁的老师张米亚。“摘下我的翅膀,送给你飞翔。”多才多艺、最爱唱歌的张米亚老师用生命诠释了这句歌词,用血肉之躯为他的学生牢牢把守住了生命之门。胸有大爱,舍己为人。他们多酷!我眼中的酷,是奋勇拼搏,为国争光。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一个炫酷的盛会。在竞技场上,中国乒乓球男女军团,像一群下山的猛虎,小小球拍,挥砍挡杀,横扫全球。郭晶晶、吴敏霞,纵身一跳,在空中画出两段美丽的圆弧,水面溅起一片银花。庞伟、冼东妹、龙清泉、廖辉、王峰、刘子歌、杜丽、杨威等等,他们的名字可以列出好长的一串。当黄皮肤、黑头发的他们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国歌奏响,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球都在沸腾,全球都在喝彩:他们多酷!我眼中的酷,是在家做个好孩子,孝敬父母,爱护弟妹;我眼中的酷,是在校做个好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我眼中的酷,是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回报社会。这就是我眼中的酷。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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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走在路边散步时,瞧着穿着怪异、行为张扬的路人甲,身边的人总会投去些许“羡慕”的目光,这位“路人甲”也应该感受到这些奇怪的目光,这目光中没有对他的羡慕,只是惊异、不屑,甚至鄙夷,却没人认为他有什么“酷”的。有时候我很奇怪,“酷”的真实含义到底是什么呢?就像那个“路人甲”,打扮怪异,这有用吗?或者说是真的让旁人有多羡慕吗?真正的“酷”不是这样的。真正的酷,是在自己的缺点尚未克服时,痛下决心,战胜自己,可以忍受像凤凰涅槃般的痛苦,之后,仿佛获得了新生,又可以舒展自己梦想的双翼,踏着光芒,想未来进发……真正的酷,是可以不逞一时之勇、不逞一时之快而闯下弥天大祸,追悔莫及,是在自己快要爆发时,用理智的手铐铐住已经破笼而出准备肆虐的狂暴,让这害人的力量臣服于自己,这是一种精神上的“酷”。而用自己的理智证明了一切之后,对方投以你的,不再是仇视,而是对你钦佩的微笑。真正的酷,有时无需世人一瞬间理解,因为时间会将它逐渐展示。就好比埃菲尔铁塔的设计者,他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埃菲尔铁塔位于法国巴黎战神广场,建成于1889年,是世界著名的镂空建筑,总高324米。埃菲尔铁塔得名于他的设计者——居斯塔夫?埃菲尔。二战时,这座雄伟壮观的建筑一度成为法国爱国战争的功臣,由于它的高度优势,成为了法国的无线电波台,为战场上的战士们传递了及时而准确的信息,也拦截破译了许多的敌军密报,打得敌军不知所措。当然,埃菲尔铁塔也成为了敌军咬牙切齿的眼中钉,险些因战火而毁于一旦啊!但终究是有惊无险,热血爱国的法国人民,早已给这座神奇的建筑赋予了许多的精神,某种意义上,埃菲尔临死也不会想到,他突发奇想的举世成就,会成为祖国人民的骄傲。能在最困难时带给大家力量与希望,让大家可以为了光明而不懈奋斗,这是Hero的“酷”——以其独有的威严与魄力带给大家光明的力量。当然,我不认为“酷”者只有伟人。要知道,人人都可以“酷”,但是要看你是怎么个“酷”法了。就比如那些为国家安危而甘心戍守边疆的战士,我觉得他们是非常“酷”的,不是说他们身着战服,手持亮锃锃的武器有多帅,而是他们敢向高度挑战的决心,守边虽苦,却可磨练意志,而意志上的坚定定能一拳干脆利落的打趴那“孤独”,让那个“孤独”再也嚣张不起来,这也是“酷”——是凡人身上独特而不失其美的“酷”。这种“酷 ”不像前者英雄般的“酷”那样耐人寻味,这种“酷”直截了当,令人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为那些戍边的战士们鼓掌,他们的“酷”,是一个好榜样!!但是,人们在追求“酷”的真义时,也迷路过。当“酷”对于人们来说必不可少时,人们也一度迷茫了,形式上的“酷”有何可谈?当没有**的“酷”存在于世时,那便是一种灾难,但是事事都有相反的,所以用**来实行的“酷”必定会造福于人类。这一点,谭千秋老师始终如一的贯彻着**之“酷”。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当时,正在上课的谭千秋老师迅速组织同学们向楼下疏散。当他得知有几个同学还没有离开,立即返回教室。危急时刻他奋不顾身扑了上去,用双臂将4名高二一班的学生紧紧地掩护在身下。5月13日晚上,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的遗体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是张开的,趴在讲台上。他被追授为全国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抗震救灾英雄等荣誉称号。就在人们面对已经开始变质的“酷”不知所措时,英雄谭千秋用他的行动证明了“酷”的内涵,对于他人的生命安危,他从未坐视不管,他宁肯牺牲自己,也硬是从鬼门关救回了他的学生。尽管他牺牲了,但他从未后悔过,因为他把**之心的火种留在了每个人的心底。真正的“酷”,应该是这样的。形式留给人的“酷”会被时间冲淡,直到褪色,但是精神上留给人的“酷”会镌刻在时间的里程碑上。真正的“酷”,必定会在我们这一辈中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因为我们肩上背负着振兴祖国和家乡的使命。我们脚下,是一代代“酷”者留下的脚印,抬眼望去,是等待我们突破的未知和黑暗,往前走去,感受着四周黎明的气息……当我们在经历一切困难后,回头望一望,才发现前辈们对我们满意欣慰的微笑。那时,受过所有的伤全都不痛了,因为在那时:真正的“酷”被我们用青春发挥得淋漓尽致。“酷”的人生是一幅宏伟的蓝图,而我们则是这宏伟蓝图的画者,我们的手里握着一支可以改变未来的青春画笔,让我们用青春写酷。。。。。。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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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背一个装满青春的行囊,双足裹在踏上未知旅途的鞋子里,眼睛不断找寻远方美丽风景,犹如初生的稚鸟,努力地不知疲倦飞向蓝天。——题记一:眼镜兄又怎样?一叠厚如墙垒的书籍,杂样不分,几乎遮住了他半个脸蛋,只露出鼻梁上架着有点歪斜的眼镜,缓缓走进闹哄哄的教室,一个清亮的声音说:“嘿,眼镜兄,你又从图书馆里借了一大堆书回来看啊?”听到这样戏弄的称呼他也不生气,把书小心翼翼地放在课桌上,抬了抬眼镜,“看多点书对人的文学素养有好处。”班长从题海中抬起头来,哂笑一声,语气揶揄:“书虫,我看你的每日三餐干脆换成书好了。”他已翻开一本历史杂记,目光流连在扉页上散着墨香味的字段,人已经完全陷入历史的旋涡中。班长也把视线放回物理题上,在心里默叹,眼镜兄不愧是眼镜兄,看来也只有书籍才能拉回他的魂啊!眼镜兄是他的标准代言词,书虫是班里人对他的昵称。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照样是风雨不动的捧着他的宝贵课外书看,在漫无边际的故事里幻想着、思索着,丝毫不顾眼镜度数的逐渐上升。二:斯文人就不能打篮球吗?体育课上出了一件怪事。“眼镜兄,你能投中吗?别说我看不起你,就你那厚眼镜,看得清篮框在哪吗?”手拿篮球的少年在晨曦下侧脸闪着耀眼的光芒,透明的眼镜镜片映射出双瞳中的坚定与跃跃欲试。他回头瞪了那明显对他抱有不屑态度的同学一眼,傲声反击:“谁规定斯文人就不能打篮球的?谁说戴眼镜的就不能投中篮的?”班长拍了拍他的肩膀,手掌覆在肩上给予他力量,他会心一笑,带着势在必得与自信。因为他听见那个同样戴着四百度眼镜班长说:“眼镜兄,我挺你,你一定能行的,让那帮臭小子看看我们戴眼镜的运动神经‘爆发力’。”脚站在三分线外,双手高举着篮球,目光仔细衡量着距离,身体轻轻一跃,手中的篮球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度……周围的人发出一阵惊呼声,“哇,三分球!”、“没想到眼镜兄竟然还挺有运动细胞的?”、“好酷!”……上课铃响了,班长一脸疑惑的拽住他的手臂,半响冒出一句:“虽然我很看好你,但是我还是搞不懂你这四只眼的怎么会投篮啊?”他笑地开朗,只回答了四个字:“事在人为。”书观世间百态,生命却始于运动,止与运动,哪怕四眼不够两眼亮,只要够努力执着,总能够抓住成功之神的尾巴。三:眼镜兄酷毙了。秋天到了,叶落了一地,缱倦低迷在校园小道的两旁,他依然抱着一摞书籍行走在落叶旁。老远就听见此起彼伏的呼喊声,他的心一紧,扯开步伐快跑过去。班主任在原地着急的转着圈圈,额上的汗滴不断地蒸发出皮肤表层。班长第一个眼尖地看见他,火急火燎的抢过他的书,冲班主任叫道:“老师,眼镜兄到了!”班主任挤出人群,也没埋怨他为什么把怎么重要的书法比赛都能忘记?却仍是松了一口气的对他说:“马上就要轮到你上场了,好好写,为我们初三二班争光,同学们都会为你加油的。”他重重地点了点头,目光是一贯的自信与无畏。导播员喊到他的名字,他不惊不慌的上场,指尖熟练的握起狼毫毛笔,轻蘸墨水,力道维持适中,洁白的宣纸很快被几笔墨色晕开……台下传来几乎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他抬头一看,同学的声音嘶哑而嘹亮,班主任的目光带着激励和自豪,偶尔也与同学们一起喊起“加油!”。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他而存在的。他挥笔如流水,因为那些为了他而认真的人,也为了自己心中奔放的热情与感激。比赛结束,他不负众望的获得了二等奖的好名次。大嗓子周清率先拿过他写的诗句,是毛主席的《沁园春·长沙》中的节选诗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遵。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周清大声的朗读起来,须臾大气的拍上他的脑瓜子,“不愧是眼镜兄,还挺万能的嘛!连毛主席都能被你搬出来。”班主任也参进来一句:“是啊,这首诗的确写的不错,能拿到这么好的成绩也是理所当然的,你们这群猴子的字拿来和别人比比,真是丢脸到大西洋彼岸去了。”他悄悄地红了耳根,班长不满的吐槽:“我们也不差啊!”“不过,兄弟,你还真不赖,挥舞毛笔的姿势,简直酷毙了。”班长接着补充,就欠一个崇拜的表情了。他被围在人群中,只想到两个字——温暖。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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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话说唐僧师徒四人取经完后整日无所事事,好在如来佛给他们一个新任务,让他们下凡寻找自认为最酷的事。八戒一听下凡,马上选在21世纪,来到大街上化身为人,忽然看到前面人潮涌动,不知何事爱凑热闹的八戒眨眼就把自己肥硕的身体挤进去探个究竟,原来在这里正开展服装展,T台上模特新潮前卫的服装,炫目的发型,厚厚的眼影,夸张的睫毛,耀眼名贵的首饰,刺眼不安定的镁光灯,时时闪烁不定,把人一下引进一种疯狂,兴奋状态,八戒这个“神”也不免脸红,心跳……走过去看到很多人手里夹着一根不知名的东东,放在嘴里一吸,随后就吞云吐雾,一脸享受,让八戒觉得新奇,又看到很多青年去网吧,自己也想看看,学会了网游、网购、网聊、网恋……也学会了夹烟、吸烟、吐烟圈,面对人间种种繁华诱惑,八戒深吸一口烟,随后吐出烟圈,那烟圈竟构成一个字“酷”。沙僧则不喜欢城市的繁华喧嚣,他喜欢宁静淡泊那种黄发垂鬓并怡然自乐的乡土之风。正在走着,忽然看到一个少年在卖力挑砖,沉重的筐压在瘦弱的肩头,几乎要压倒,可是少年满脸的坚定与坚强,一会从老板手中拿到工钱买了很多营养品和几个馒头,沙僧尾随欲探究竟“真是不知节省!”沙僧虽埋怨少年不珍惜钱的来之不易同时又充满好奇,只见少年进到一个简陋却整洁的家中,为瘫痪在床的父亲擦洗身子并换洗衣服,然后又独自去做饭,给父亲喂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喂家禽……好像把别人一星期的都做了,天渐渐黑了,他拿起很旧的书,在灯光下认真阅读,同时看了一眼自己的目标“考上大学”……沙僧看到眼中,不禁鼻头微微一酸,可惜身不能干涉人身。沙僧又看到汶川地震中乐观坚强的可乐男孩,小班长林浩,跪拜的母亲……在沙僧心中,一直把真情克服人生困难的精神当做最酷。孙悟空天生是个性急豪爽之人,跨越时空之门来到清末,他为林则徐虎门销烟来明中国反对鸦片毒害的坚定决心,为此壮举拍案叫好,为他飞入影片与那些扬正义的英雄对打,为有这样的对手自豪骄傲,悟空又钻进施耐庵小说《水浒传》中,他的不打不相识结交于其中108将成为第“109将”,他佩服鲁智深为救大哥林冲而大闹野猪林,痛惩那些坏心衙役,他佩服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的气概……在悟空心中扬善除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铲奸臣树正气,一身正义为他人,为国而战,为为民族而战。再说唐僧,接到任务,他是一名真正真正的僧,不参与尘世浮沉,看透红尘俗事,一心虔诚向佛,只是对那种满身诗书气息,充满才识的学士充满倾慕之情,他前世就是个秀才,他喜欢李白那“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浪漫,他喜欢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情满腹,他喜欢王勃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海阔胸襟,也喜欢杜甫的忧国忧民,喜欢林黛玉的多愁善感,喜欢香菱的刻苦好学,喜欢鲁迅的深刻,毛泽东的壮志凌云,从书中读懂人生,读懂自己……四个人都得到自认为最酷的事情,向如来汇报,如来开口总评:“八戒的酷是创新,是新奇,是浮华,如烟云般易逝易散;沙僧的酷是真情,是患难,是与共,似钻石般熠熠生辉;悟空的酷是豪情,是正义,是冲动,如双刃剑般愈利愈伤;三藏的酷是诗情,是画意,是超然,似妙音般源远流长。其实,万物都有自己“酷“的一面,都有闪光的耀点,只需要沉淀其糟糠,取其精华,重要的是那双眼,那颗心。”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