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_600字
有两个人结伴穿越沙漠,走至半途,水喝完了,其中一人因中暑而不能行动。同伴把一支枪递给中暑者,再三吩咐:“枪里有五颗子弹,我走后,每隔两小时你就对空中鸣放一枪。枪声会指引我前来与你会合。”说完,同伴满怀信心找水去了。躺在沙漠中的中暑者却满腹狐疑:同伴能找到水吗?能听到枪声吗?会不会丢下自己这个“包袱‘独自离去?
日暮降临的时候,枪里只剩下一颗子弹,而同伴还没有回来。中暑者确信同伴早已离去,自己只能等待死亡。想象中,沙漠里秃鹰飞来,狠狠地啄瞎了他的眼睛、啄食他的身体……终于,中暑者彻底崩溃了,把最后一颗子弹送进了自己的太阳穴。枪声响过不久,同伴提着满壶清水,领着一队骆驼商旅赶来,找到了中暑者尚还温热的尸体……
每每想起这个故事,我总会在惋叹之余陷入深思:那位中暑者不是被沙漠的恶劣气候吞没,而是被自己的恶劣心理毁灭。
无论面对怎样的环境,面对多大的困难,我都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因为,那个故事使我确信: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不是外部环境,而是自己。
如果遇到困境,只有自己镇定下来能救自己,即使希望渺茫,也要用勇敢尝试坚持到最后,否则即使是再好的救援,你也等不到,即使是再忠实的朋友亦是无济于事。
当面临现实的挑战时,你第一个需要战胜的就是自己,唯有能战胜自己,心中有一份坚定信念的人才能杀出重围。所以,失败无法毁灭一个人,真正毁灭他们的是脆弱的心理和一个无法战胜的自我。
六年级:孤独的gr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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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之心_700字
有句老话叫“百善孝为先”,由此可知,孝文化对中华民族来说就像是王冠上最美的宝石——那么重要,那么瞩目。它在五千年文化长河中川流不息,它在熠熠发亮,因为,越来越多人将这爱的火棒传递了下去!
《最美孝心少年》中的几位同龄人证明了“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这句话,他们用心去回应父母的爱,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父母,用汗水去浇灌父母与孩子们之间的爱。
不论是含辛茹苦地照顾爸爸的黄凤,还是担着家庭重任的吴林香,亦或是其他几位孝心少年,他们没有美丽的衣服,没有漂亮的外貌,但是,他们的身上都有着非凡的坚定以及一颗感恩的心,这才是他们的美丽之处!这是心灵的美!是无法比拟的!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呒之义”,可是,现在人们却很少关心父母,给何谈悉心照顾他们呢?父母把心血、时间、精力都浇灌在我们这棵小小的幼苗上。可是,当小苗长大成苍天大树时,想给植树人一片阴凉时,岁月却悄悄地爬上了他们的发间,他们的腰板变得不再挺直,他们没有了乌黑的浓发,没有了宽厚的肩膀。
这时,我们就要给一个温暖的怀抱让他们依偎,像小时候那样牵着他们饱经沧桑的手,为他们在寒冷的冬日里盖上温暖的被子。
我们应该感恩,因为是他们我们才能茁壮成长。
但是,父母的爱太过伟大,他们的爱就像是澎湃的海洋,而我们的回报只是其中的一条不起眼的小河;就像是明媚的春天,身为花草的我们,只能默默地怒放,想以清香拂去他们心中的悲伤;就像发光发热的太阳,而我们能做的只有好好长大,不辜负他们的期望。
可是,就算如此绵薄的力量也有许多人不愿尽力,愿天下儿女都能回报父母,理解他们的无奈。
六年级: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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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_6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我国文学的天空中,有四颗耀眼的明星,它们就是‘四大名着’,《三国演义》也是其中的一颗。这个暑假我就把这一颗星,“重游”了一遍。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这一篇了。这一篇讲了在十八路英雄讨伐董卓的时候,势不可挡的先锋——孙坚,在攻打汜水关时被董卓大将华雄击败,之后,又先后斩杀了俞涉和潘凤两名大将,此时军中缺少良将,无人再去迎战,袁绍叹道:“要是颜良和文丑在就好了,那里还怕他小小华雄?”话音刚落,关羽从军中走出,说到:“小将愿去砍下华雄的脑袋!”此时关羽的官职只不过是小小的马弓手,袁绍认为关羽的官职太低,便生气地喝道:“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敌军笑话?”关羽大声说:“小将若杀不了华雄的脑袋,就请砍掉我的脑袋!”曹操看到关羽如此英勇,便为他辩解道:“华雄又不是我军将士,他怎么会知道此人是一名马弓手呢?”袁绍一听,无言可对,只好默许了。曹操又为关羽端上一杯热酒,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放在桌上说:“等我斩杀了华雄再喝吧。”说罢便提起大刀,上马前去与华雄决斗。关羽自幼习武,武艺高强,没一会就把华雄斩于马下,他提着华雄的头颅回到军中,把华雄的头往地下一扔,举起酒杯把酒一饮而尽,此时酒还是温热的。军中上下无不惊叹。这篇故事让我感到了关羽的神勇,我也要像他一样,是永往直前不是像个匹夫往前冲。从此我的人生道路上的坎坷都因为我的勇往直前给攻破了……六年级:残忍521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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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_600字《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包含了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等许多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血染的王冠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也就是说“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新生的政权里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王妃”褐尾巴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向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和褐尾巴雌猴,也毅然选择了牺牲……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打篮球时,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他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看完《血染的王冠》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动物也有感情,我们人也是这样,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集体里也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六年级:黑骑士521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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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读后感_600字从前,总以为一件事做不完,以后再做也无妨,反正还有的是时间。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猛然觉得人生是那样宝贵。我从没想到过时间老人竟是这样,在我们洗漱,睡觉,读书,吃饭甚至说一句话的时候就匆匆地流逝了。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似乎都是那样平静。人们每天起床,上班,下班,午休,然后再上班,再下班。如此往复,仿佛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值得珍惜的。然而,当我们一旦回首往事,那些总觉得平淡无奇的生活,却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会成为我们心中美好的回忆。匆匆地,时光一去不复返,人生也随着时光的流逝一点点地缩短。当我们彻底醒悟时,我们的人生之路也要走到尽头了。看了这篇散文,我的感概有许多,我也在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呢?日子如云烟,被微风吹散了……可是,遗憾后悔不能改变一切。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一切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再想想自己,一到星期六早上,睡到12点。家长叫了才懒洋洋地起床,作业能推就推。当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时间可贵,总觉得时间有的是。人生就是这样匆匆,当我们还来不及同人生亲密接触时,它已瞧瞧地从我们的睡梦中,从我们洗手时哗哗的流水中匆匆地溜走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人生只有一次,容不得我们奢望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山西长治襄垣县山西古韩西关小学六年级:蔡超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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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读后感_600字《穷人》这篇文章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做,它是根据雨果的诗篇改写的短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渔夫和他的妻子桑那,故事发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桑那去探望她的邻居西蒙时却发现她死了,在她的脚下躺着两个小孩,一个还不会说话,另一个刚会爬,她看见可怜的孩子,有了怜悯之心,不顾一切的将他们抱回家。但是因为家中贫困,再加上家中还有5个孩子,他们不得不在半夜三更去打鱼。想到这些她就脸色苍白,但是心中却很是矛盾,古老的钟敲了十一下,她的丈夫总算回来了,桑那吓得跳了起来,丈夫问她的话,她也吱吱不语。他试探的问了一句:邻居家的西蒙死了,两个小孩还活了,安详的躺在她的脚下,她丈夫听了楞了一下,沉默了半天说:“去把他们抱过来吧,我们总算还能坚持的住。”桑那的脸色红润了下来,轻声的说:“看,他们在这。”本文通过描写桑那和西蒙两家的贫困——住的差、吃的差、劳动条件差,还有疾病。这是沙俄时期穷人悲惨生孩的写照,也就是说在这种贫困的情况下,桑那和渔夫做去了令人难以相信的举动:在自己已经有5个孩子的情况下,还主动的收养了西蒙的2个孩子,作者通过这样的事例讴歌穷人宁可自己吃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品质。穷人不怕自己劳累也要帮助别人,我也希望自己也能像桑那和渔夫一样,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六年级:李依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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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读后感_600字石榴是夏天的心脏,是夏天火热的灵魂。——题记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火红。当在炎热的季,许多胆怯的花都要撑起“遮阳伞”,让自己慢慢生长。而在这时,石榴已经咧出了“四小瓣”,开了花——就要成熟了。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热情,因为它奔放。在骄阳如火的夏季,它毫不羞怯地咧开它的嘴丫,向欣赏的人一一打着招呼。它的花瓣仿佛反射着太阳的光,让人感觉到它的深红色的花瓣十分温暖。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积极向上,因为它不断进取。在炎炎酷日中,在别的花儿因太阳的灼热而偷点小懒的时候,它却懂得珍惜这难得的时光,努力吮吸太阳的光芒,拼命地让自己变得鲜红,也让自己的果实变的粒粒饱满。石榴是夏天的心脏,因为它充满着青春的活力。它仿佛似一个年轻的姑娘,老想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才会在身上穿戴红玛瑙,在外衣上勾勒些花纹,把裙摆提得高高的吧。石榴是夏天火热的灵魂。在它被太阳感染的同时,太阳也被这可爱的石榴感染者——它们互补着,太阳像石榴那样散发出活力的光芒,石榴像太阳一般熊熊燃烧着——燃烧着自己,燃烧着夏天,燃烧着生命。石榴有活力,有精神,有梦想,让人觉得好不可爱?别院深深夏席清,石榴开遍透帘明。——后记初二:刘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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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600字【篇一:目送读后感600字】伍锦桢在一个月前,我们开始了《目送》一书的阅读。这本书,深邃、忧伤而又美丽。它蕴含了作者行走人间几十载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感悟到的一切。而我最喜欢的散文,莫过于《目送》与《回家》了。在《目送》中,作者描写了儿子华安与父亲。随着时光的飞逝,儿子在慢慢地长大。而他对“我”的态度却也在慢慢地变化。华安从一开始对周围的胆怯,对母亲的依赖,到长大后“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中我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苍凉。在父亲的逝中,“我”目送着他,掠开了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的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究竟是带着怎样一种心态去写的呢?在一场又一场的目送中,她看着亲朋好友的背影渐行渐远,夕阳洒下泛着红晕的光,空荡荡的小路上,又只剩下了她一个人……这是何等的凄凉!如果说,《目送》写的是“人”的悲欢离合,那么《回家》写的就是“家”的物是人非。作者带着母亲与三个兄弟准备回“家”。在火车上,母亲十分惶惑、不安与迷茫。尽管她心里明白,曾经的“家”已经只不过是一座空荡荡的房子,可她依旧不愿相信,真正的“家”已经不在了。母亲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脸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挂号拿印章来”。可这段时光已经消逝了。时光匆匆,物是人非。“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却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龙应台如此写道。《目送》不仅仅是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深邃的生死笔记。时光匆匆,时间就像是一个曾与你相识的人。在茫茫人海中,你瞥见了他的背影,想伸手挽留时,却发现他早已消失在了人海的尽头。而你的眼中,却多了一分沧桑,少了一丝稚气……【篇二:目送读后感600字】柯欣然《目送》这部作品出自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笔下,是她“至今未毕业的学习”中作业的一本。谁说女作家的笔下一定是优柔寡断,柔情似水?龙应台女士是个特别好的反例,虽然她也有柔情的地方,可她批判起来却毫不留情。比如我最喜欢的其中一篇——《狼来了》。这里面数落了鸽子。其实它们是长了翅膀的老鼠,给人们带来了各种疾病,却只因为《圣经》中的一段话,使本应令人讨厌的“老鼠”成了天神般的幸运儿。它的肥胖被视为可爱,它的呆笨被视为和平,而它的粗俗,恶心,却有许多人视而不见。甚至当有人说要消灭鸽子时,那些“爱好和平”的人还会驱逐他。这一篇中,龙应台对鸽子的讨厌,对那些盲目相信童话而大量杀灭狼群,还自称爱好和平的人的批评也绝对是毫不留情的。我不仅欣赏龙应台批判时的果断和勇敢,还佩服她对自己父母的在意,照顾和尽力的孝心。在这本书中,有八篇文章写了母亲,十一篇文章关于父亲,都十分感人。作者的母亲在年轻的时候特别爱美,有一大堆的首饰,她一直很珍惜。当她老了,自己化不了妆了,没事儿,女儿帮她化,还帮她染指甲,母女之间的亲情令人动容。作者的父亲一直为改善家庭条件而忙碌。为了给家里省钱,一个小货车他一开几十年。直到出了车祸,才把钥匙交给女儿。他后来生病了,很重,很重的病,变得不能走路,不能说话,唯一一次发出声音还是因为女儿要离开去上班。这使作者感到很伤心,整个家也因此变得沉默。作者龙应台一生的后半段,父亲逝世,母亲老年痴呆,儿子不再亲近,整个世界好似离她远去。作为孩子的责任,作为母亲的责任,作为一个作家的责任,她肩上的担子一定很重吧,正因为这样,她才能写出一篇篇对生命无常的思考,对家人朋友的留恋与心疼,对儿子亲近的渴望的散文吧。《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关于生命、岁月、亲情、人性的书。郑重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吧!【篇三:目送读后感600字】黄畅宇《目送》是龙应台的著作,在我看来,书中的故事也是我们生活的写照。“我慢慢的、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人生怎么不是在亲人的一次次目送中度过的?曾经的我单纯、天真、可爱,躺在母亲的怀抱中,要她和我玩玩具,要她给我讲百听不厌的小故事,我十分依赖她。后来,我与家人之间仿佛隔了一堵钢铁造的墙,母亲无法进入我的内心,我也无法理解他们对我的爱。父亲说:“我要去出差。”第二天,母亲推开那许久没有打开的房门:“老爸要去出差了哦!”我低着头,快要趴到桌上,一声不吭。“他要出去了,快出来说声再见啊!”她又冲我叫道。我终于抬头,用反感的眼神望着她:“走就走嘛,又不是不回来。”话音刚落,他就匆匆走了。没等我说再见,只留下一阵沉重的关门声。回过神来,屋里显得寂静而冷漠。我走在成长的路上,却与父母“渐行渐远”。然而作者对她那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是那么有耐心,无数次对她的母亲说:“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记得有一个公益广告,痴呆的父亲在聚餐时不顾形象把饺子塞进口袋里,说:“我儿子最爱吃饺子。”这让我深思,难道只有在父母到这种境地我们才懂得去关心、理解他们吗?如果某天父母头发苍白,认不出我们了,那又是多么深刻的伤痛?这本《目送》告诉我应该把握现在。让我感受到了父母亲对我“渐行渐远”的伤感。为了明天不是遗憾,我决定去理解这份亲情,更加珍惜它,爱护它……【篇四:目送读后感600字】李静仪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放上一盒丰胸的药丸,也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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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读后感-优秀读后感600字这本书中有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正直善良,不断给予另一位帮助,原谅他的过错,帮助他寻找工作,为他保守最耻辱,黑暗的秘密……你觉得他们在书中是什么关系?朋友?兄弟?是被害人与凶手。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一本奇特的推理小说———奇特在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奇特在凶手的动机……这本小说,优秀且狡猾,运用各种暗示,线索,把读者刷的团团转,通过无数铺垫,在最后几页制造出了一个出乎意料,而又合情合理的结局。《恶意》的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是奇特的。野野口修与日高很早就认识了,日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不管对谁,他总是非常亲切。”,而野野口修则外表木纳少言,内心却极度自负。日高曾受到包括野野口修在内的多人霸凌,并没有屈服,并且也原谅了野野口修,同时无私的帮助他,但野野口修从未领情过“还有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每天都来找我,我没办法,只好去上学,都快给他烦死了。”至始至终,他的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恶意,没有理由的恶意。即便对方给了他再大的恩惠。《恶意》中,凶手的动机是奇特的。野野口修杀害日高的动机简单而又复杂。“恨”。“没有理由的恨”。野野口修拥有极其大的自尊自负与自信。受其母亲的影响,他对周围人永远是爱搭不理的态度。可偏偏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日高却方方面面比他强,而野野口修不仅没有家室,还得了癌症。他的自负变得可笑,自卑在心里被无限放大。他的自信早已碎了一地,他那可怕自卑和不甘不断撕扯着他,激发着他的恶意。于是他下手了,不仅仅是,杀死了日高,还试图抹黑他的名声。《恶意》对人性的刻画尤为深刻,即便是一个小角色,作者都用精妙的安排使其变得立体生动————他们的好或坏的品质,鲜明的跃然纸上。《恶意》,是不可多得的作品。值得一读。7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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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_600字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6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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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600字姓名:戚子航 年级:初二年级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不可多得的经典,读起来令我感到心潮澎湃担又心旷神怡。犹如夏日的冷饮,回味无穷,使人感触许多。 我读三国演义,与读其他书不同,三国演义虽分一百二十回,但回回相连,上下一体,内容广而人物多,所以我会每读一回就梳理一下人物或之间的关系。久之,竟能以“上帝视角”坐观全局发展了。从最初的桃园结义,到最后三国归晋,我的心也随大局起伏而紧张和平和。刘备、诸葛亮、曹操、孙权等人物时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三国演义以这些人物为中心,介绍了他们之间的故事。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诞生了许多英雄人物,刘备、曹操、孙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他们却是三国演义中最重要的组成,刘备一心匡扶汉室,曹操心怀大志,孙权潜心经营江南大部,从煮酒论英雄到赤壁之战,再到姜伯约悲愤自刎,有太多可歌可泣的地方了。刘备可曾想到刘禅无能,大汉气数已尽?曹操可曾想到司马炎逼退魏帝建立西晋?孙权可曾想到孙皓将自己经营一生的江东送与西晋?他们有多少叹息又有多少次无声而泣? 我想这就像《临江仙》里的那句话:“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三国演义不仅仅描绘了魏蜀吴之间的战争与矛盾,它还启示我们,告诫我们:古人的故事在不断提醒我们,前车之鉴不可不知。我们要学习古人的长处,了解他们为什么成功,为什么失败。 英雄们的无畏正激励着我们,只要保持机警,防范于未然,就可以增加成功的机率!对于学习也是如此,适当的预习可以增加学习的效率和质量,认真听讲,潜心理解。三国演义教会了我这些。6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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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600字今天我和爸爸、叔叔一起又下了一盘三国演弈棋,在棋盘上回到了三国时代。下完棋后我意犹未尽,忍不住又拿起读了三遍的《三国演义》翻看了起来。《三国演义》真是一部百看不厌的经典小说,我觉得小说最吸引人的是对于魏国、蜀国、吴国英雄人物间棋逢对手的描写。三个国家中都有各自杰出的谋略家、军事将领和治国能手,在人才方面达到了平衡。在智谋人才方面,魏国有郭嘉、荀彧、贾诩、程昱、司马懿等人,蜀国有诸葛亮、庞统、法正,吴国有周瑜、鲁肃、陆逊,这些人都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们之间的能力都是势均力敌,是当时杰出的人才。武将方面,由于《三国演义》的描写,我们熟知了蜀国的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等五虎上将。实际上,魏国的武将也不逊于蜀国,夏侯渊、徐晃等将领也都是智勇双全,张辽在逍遥津之战中显示了超强的作战能力,张合也在对蜀国作战中屡立奇功。只不过《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以蜀国为正统,才着重刻画了关羽、张飞等蜀国人物。吴国方面,吕蒙、甘宁、太史慈等人也是一时的豪杰,还有吴国老将军黄盖,赤壁大战曾向周瑜献火攻之策,以苦肉计诈降,率船火烧曹操水军。三国的人才旗鼓相当,才让三国如此富有魅力。三国后期,魏蜀吴三国间人才对比不再均衡,魏国由于地域广阔,政治上实行好的人才制度,出现了邓艾、钟会等人才,但蜀国和吴国的人才制度比较落后,优秀的文臣武将少于魏国,这也是蜀国和吴国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一。北京亦庄中学初一 方华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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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 _6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我的感受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世界里,这里没有高尔基生活的世界那样充满仇恨。高尔基不论是在苦痛的受辱日子,还是欢乐的时刻,我们都要坚强的生活下去,因为有很多人对我们很好。自己的亲人都在身边,而且都十分幸福的在一起。我们的童年十分快乐,父母都在我们身边,和同学一起上学,玩耍。高尔基和我们的童年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大家活在繁荣富强的国家。有老师教育着我们,父母爱着我们,爷爷奶奶呵护着我们。我们得到了无限的爱,可是高尔基他是没有这些的。但他十分努力,敢于面对一切的困难!通过了努力成了伟大的作家。我们要向他学习。作者简介:我的生日是1997年1月26日,来自初2012级5班。我很喜欢猫和狗,喜欢白色和蓝色。我喜欢打羽毛球。十一中初一:王彬儒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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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 _6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吉林长春二道区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初一:快乐的我刘云龙600字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