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1200字以上

小镇

1200字以上 高一 记叙文

大宫河与古会

小镇有一条一年干涸几次,又臭又长的臭水沟,它的名字叫大宫河。据说是大运河的分支,后来引的是黄河水,也算是吃两家饭的。

夏天的时候,大宫河就会涨水,水闸一开,场面十分壮观。奔腾的河水将河床上的垃圾完全掩盖,放完水之后河面平静,轻一点儿的垃圾又浮上来。

等水满时,猛一看还真有点儿诗情画意的味道,虽说只有三四米深,但一到了晚上,河边的路灯一起亮起来,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不看两边的建筑单看河面,真像迷你版珠江!

传说,只是传说,以前大宫河里面有鱼有虾有荷花,甚至我有一次还在网上看到了一张黑白照片,上面就是有鱼有虾有荷花大宫河。而如今,一年的时间十个月大宫河都敞露着河床,并不狰狞,狰狞的是岸边插的警示牌,上面写着“水深危险,请勿游泳”。

就这样一条河,每年涨水时都还要淹死几个人来提示小镇人民它涨水了,我上次沿着河边走已经有两个月了。当天手机上收了一条信息,大致意思是恭喜大宫河成功被评为大运河分支遗产什么的,我记不太清楚了,反正就是让滑县人民高兴一下大宫河获奖了。

我看完手机就看了一眼大宫河,一群工人在河床上忙着什么,看样子像大工程。整条河唯一的水就是一些低洼处了,里面盛着黑色的泥水,一个老头带着几个小孩,老头拿着一把锨一直往外豁着泥水,我只能认为他是在找东西,要么就是行为艺术。沿着河边一直走,一会儿看到了三对野鸳鸯,平均年龄不超过十六岁,有的只是坐在一起,有的融合式地坐在一起,有的就直接如入无人之境地融合了。这说明了河里面有没有水丝毫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当然对我也没有什么影响,只是手机上多了一条垃圾短信。

三月,二八二九是道口街的古会,用人山人海来形容有点儿过,“人潮”最适合。古会本来是看会的,不知怎么近年竟变成看人了。形象一点儿来说,你开一辆汽车从家门口出发要花一天的时间才能把整个道口街逛完,步骤是这样的:出门堵着,堵到天黑人散了,花半个小时走完。

我听一个司机说过,他说要是在道口会那天站在一栋高楼上,拿一把枪看都不用看,绝对百发百中。其实我更喜欢一个砖头砸死仨的说法。

算算来看,近三年的古会我都没有出门看过一眼了。

对于道口街的居民来说,古会是绝比过年要热闹的,而且热闹往往都是在二八二九几天前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那便是“收会费”。顾名思义,“收会费”就是要过古会了得交钱。而古会就是什么大队操演的,他们会召集很多人画着妆穿着颜色晃眼的衣服在大街上走,会踩着不到一人高的高跷,会有背阁,背阁的意思就是一个人拿着一个物理结构的架子,架子顶端站着一个小孩,然后那个小孩身上穿着很大的衣服掩住铁架子,悠闲地被人举着,会给不知道的人一种错觉,好像是一个人站在一根棍子上然后由一个人在底下拿着。

古会的先天,地面也是要扫干净的,踩高跷的极可能因为一颗小石子而翻到一大片。他们在大街上表演,而这些劳务费就要麻烦广大的小镇居民了。我没住过院子,通常每年到这个时候就满楼道的争吵声,我是不喜争吵的,只不过从几年前的几块钱到现在的二十,从让我感到莫名的危机,我甚至怀疑再过几年后是不是连会费都交不起了!

那天我在房里睡觉,听见敲门声,我妈问是谁,没人应依然敲门,这就说明这是“收会费”的。开门后我听声音至少在十人以上,我想像整个一楼楼道都被站满的场境,他们要二十,我妈说十块就行了,忽然更大一阵杂乱的市侩讨价声钻耳而入,最终我妈仅凭一人之力只给了十块钱。我问我妈有几个人,我妈说三个。

我觉得能被派来收会费的人必是口才好,会来事,不怕吵架,合作默契的人。我总想亲自交一回会费,然后问收费人一句,有发票吗?我想那个收费人的表情一定很好玩儿,尽管我不是一个爱玩儿的人。

道口烧鸡引发的抗日

说到小镇就必须说起烧鸡了。道口镇属于滑县的首都,因为县政府就在这儿,县政府是除了几家星级的宾馆道口镇上最豪华的地方。尽管政府人员办公的地方通常都是在这两个地方来回徘徊。

不夸大地说就算在河南的省会郑州道口烧鸡也是占有一席地位的,网上也是能搜出来的,我倒不曾觉得烧鸡哪儿好吃,印象中家里的烧鸡从没吃完过,都是剩一些,晾几天,肉都干了,也便扔了。-我本以为画宝刚和义兴张着两家的名字代表着道口烧鸡,后来有人说“张存有”也是,我问什么时候出来一个张存有?他回答早就有了。我便恍然。

最近一部电影也开拍了,叫《道口烧鸡铺》,讲述的是抗日时期的事,表达滑县人民勇敢抗日的宁死不屈的名族精神,中间夹杂了道口烧鸡的制作工艺和神秘色彩。我一开始不明白,抗日的事情跟烧鸡能扯上什么关系。我还为想方设法想得到烧鸡秘方的那个人悲哀,他是在是生错了时代,现在网上随便搜一下都道口烧鸡都图文并茂。说来可笑,后来知道这竟是烧鸡铺老板投资拍的。

我对滑县人民抗日的理解只限于姥姥跟我讲的。老姥爷爷是一名红军,到现在老姥爷和老姥姥住过的已经塌落的青砖旧房子还钉着一个“革命光荣”的黄色牌子。

印象中老姥爷一直是卧病在床的,偶尔有一次晒太阳,他便把我放在他的腿上,摘下挂在石榴树上的向日葵,剥着瓜子,剥得极慢但在我的印象中不曾断过,至今能想起那还没长熟的瓜子的味道。

我很难想象老姥爷能跟凶狠地抗日扯上什么关系,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姥姥对我说那时若被日本人抓到抗日分子直接杀全家,我第一次听到那是还小小的,但已经后背发凉了。所以老姥爷躲在一个亲戚家挖的红薯洞里,吃喝拉撒睡就在里面。红薯洞现在已经很少用到,就是在土地上往下挖坑,过冬时吃不完的红薯放在里面,我倒记得在红薯洞里拿过萝卜,宽也仅仅一米多而已,深两三米,可见当时老姥爷所受的艰苦。

算来,老姥爷已经去世十年有余了。

我曾有一次从道口跑回了老家,原因我忘了,反正就是为了逃课。我先从桥南跑到车站,四里地是有的。再坐车到老店,当时道口到老店还是四块钱,坐到老店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本名“劲牛路”倒是没多少人知道,都叫十字路口。我再从十字路口走到马虎寨,也就是我的老家,得有八里地。

我那时还小,小学二三年级而已,都不知道是什么支持我竟一口气跑了这么远的路。我走到熟悉的姥姥家门口时,看到了再眼熟不过的橘色铁门,好像整个马虎寨只有我家的大门时橘色的,虽然经历多年,漆皮已经大都脱落了。我进了院子,听见姥姥姥爷在跟旁人在堂屋说话,我进了堂屋左侧房子,两间房本是相通的。

我到屋子里,只有老姥姥一人躺在床上,背对着我,我走过去,看着她,她没有睡,睁着眼,但没看我。我又走到与堂屋相同的门后,悄悄地推了一下门,他们的谈话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聊。我很新奇,竟没人发现我,又跑到院子里,刚跑到院子就听见老姥姥呼唤姥姥,我连忙躲起来,看见姥姥去照看老姥姥,老姥姥说刚才有个人站在她身边。姥姥自然不信,因为那时老姥姥已经有些糊涂了,说来老姥姥当时的确糊涂,竟连我也不认识了。我当时感觉到老姥姥害怕了,就又一次悄悄进了房,站在床边,也不说话,心里觉得十分有趣,出去时老姥姥又唤姥姥来。如此反复几次后我看见一个风筝,就在院子里玩起风筝,姥姥便发现了我,问了我好多问题,才有些恍然地说,我说呢?刚才那门是谁推的。

被姥姥发现后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说明天早上就送我回去。那是很熟悉的感觉,早上六点天没亮就起床,由姥爷送到老店集上,再坐车到道口。后来回老家的次数渐渐少了,那种感觉也便淡了。

小镇回望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习惯了面无表情的匆匆穿过这里的街巷,我沉默,她比我还要沉默。

四季的变换不过是衣服增了减了,黑夜来的早了晚了。太阳来过,雨雪来过,翻新的路面旧了。小屋旁的植物不管不顾的疯长,角落里的野花兀自开的肆意。

我不爱这里,她太冷漠了。

我快乐的时候,她就一动不动的凝视我;难过的时候,她全是灰败的颜色。我逃离似的来去匆匆,害怕她的任何一种表情。每每翻过写故乡的文字,我总是简略读过。因着羡慕别处的湖光山色,总会想:若是我写故乡,要写什么。

这样的问题纠结很久,得到的答案却是去了外面就知道家的好。在外的人都说,上学不要离的太远,会想家的。

我不相信,匆忙的来回在学校与家之间,铆足了劲儿想要远远的离开这里。

这里太普通了,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不知道有多少的她在。它小气,而且土。拥挤的农贸市场里杂乱的声音和难闻的气味,十字路口永远有闯红灯的车,超市里的东西总是那几样还落了灰,排档门口的地上是冲不掉的油污。

我讨厌写“家乡”,不知道她有哪里值得我想念。不得不应付这样的题目时,就胡乱的写下这里还能上得了台面的几处景点和几个故事,合上本子,自己都不愿意再看一眼。简单得像是旅游指南上不带感情的几句介绍。

都说故乡情,故乡情。我却从来没有感到过。

偶尔听见外地来的人说这里空气真好,山清水秀。心里全是不置信,还有不屑。大约是他们没去过更美的地方吧,不然怎么会觉得这里好?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我能想起的全是她的不好。

所以选择旅行,去看都市彻夜闪烁的霓虹和纸醉金迷的繁华。

城市里的街道是宽阔而且崭新的,很少能见到垃圾。路上没有三轮车,只是偶尔在集市看见小贩用。林荫道旁的树木很大,遮住半个街道。那里的商店很漂亮,售货员会礼貌的说欢迎光临……那里什么都好,那里可以买到家乡没有的,那里的食物有新奇的感觉,那里的公园很大风景很好。

可是我为什么会觉得不习惯呢。我不习惯他们说话的调子,不习惯售货员语气里的疏离,集市上很多人围在摊子前,可那是他们的热闹,和我隔着道不明的距离。

隐隐的声音提醒我,你不属于这里。

是啊,我还不属于这里。

那就回家去吧。

家…家有什么好?

回去了就知道了。

每个疑惑都得到这样敷衍的回答。

疲倦的旅途,车窗外有飞速闪过的树影,心里还有失落,就回家了。也许只要住在城市里,就不会感到那个城市的疏离了。

回去的时候已是傍晚,太阳挂在那里,收敛了刺目的光,就要掉下去了。夕阳的颜色旧旧的,和小镇一样旧。大约是目光是有温度的,我偏头看见菜市场路口边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冲着我笑。

“这么早就放学了呀。”我愣了愣,因为疲惫,说不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

然后我竟然不自觉的笑了,抿着嘴,欢乐还是不停从心里溢出来。那声音轻易触动了我,那种家乡特有的腔调,太亲切。我背着包慢慢的走着,不去想这场旅行。夕阳下的街道是温暖的,吆喝声是温暖的,连叫骂声也是熟悉而亲切的。我看着远远的路口,想起小时候总是站在那儿等妈妈下班,是现在这个时间……那时候我还爱着这里呀。

远处的山峰上原来有个小屋子,我顺着思绪抬起头,视线却被建起的楼房挡住了,于是皱了皱眉。这里的景致变了太多,新的旧的混杂在一起,又可笑又丑陋。她一点都比不上那座城市,是的,一点都比不上。

但是,我爱她。因为脚下的路是踏实的,心是安定的。我不用担心搭错车迷路,不用思考就知道每一条街道伸向哪里;我不用换着自己不熟悉的腔调和每个人对话,生怕别人听不懂;我不用四处找寻旅馆,因为不远处就是家了。我可以放下紧绷的神经,回味这里发生过的故事。她没有像那都市让我惊叹或者感到刺激,她只是静静的缓缓流淌的河,带着记忆绵延不息。我看见她是笑着的,笑着迎接归来的孩子,那种温暖藏在血液里,是这里的水土留下的记号。

越爱和时间斤斤计较的人,越不容易懂得身边事物的珍贵。或许我应该放慢脚步,仔细的看看这里。

有一天我离开她的时候,一定不是逃离的方式。或许等我怀念这里,记下的恰好是曾经讨厌她的理由。

我的根在这里,我的生命刻在小镇的生命里。

我可以走进任何一座城市,却走不进那城市的血液里,她也有一群叫她故乡的孩子。而我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她的礼貌始终带着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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