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篇一:《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每个人从生命的开始到结束,谁都不能去把握和捕捉命运的轨迹,但谁都试图去掌控自己的命运。命运是天意?是偶然?是一粒尘埃?说不清、道不明。当我在朦胧之中,试图在跌跌撞撞当中,独立把握自己行走于世上的方向,却不知前方那条是正确的前行道路,热血沸腾只在头脑里转换,心无旁鹜沉溺专注于思想上驰骋。褪去浮华、回归安宁,我只是知道,年到三十六岁,我应该有自己的观点、思想、道路。
每个人的心灵是一个世界、一个国度。是荒芜?抑或昌盛?主因在本身,世界因“我”而存在。“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让人体会少年王勃心灵的强大;“万类霜天竞自由”则让人体会到自信的存在。当熊培云把故乡当作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时,命运为他打开了他的世界、他的国,使他理解了深藏其中的力量。而我却还在尝试从文学散文、小说历史、戏曲诗词当中试图着打开我的方向、我的国。
每个人生来都有使命,每个人都在其生命中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回家”的路。“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徐志摩为此拥有了他的使命,在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会和肤浅,开始其真正生命的历程。1947年5月12日,作为农民利益代言人的中国农民党在上海成立,董时进当选为主席,在经济方面,中国农民党侧重于乡村建设,经谋求同城市平衡发展,是为董时进的使命。熊培云领悟的使命是“文字”,与文字结缘,以笔当枪,书生也可傲王候!那么,我的使命又是什么?切身体会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与之保存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想我总会领悟。
每个人的成长是一种修行,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睿智、从彷徨到坦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把领悟付于现实的行动,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带给我的感想。
【篇二:《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篇三:《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作文】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
【篇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
本想放假把原来看过的书整理整理,都写些读书笔记,可是在家实在太没动力了,开学了看书速度确实挺快,但有点懒得动笔的意思,就把新学期看的书边读边写吧。
看完《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最大的感触是: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难怪西方很早就提倡写村庄史,城镇史,宣传人人都是历史学家。可惜我们一向不关注小人物的命运,二十五史也被指责为帝王将相家谱,我们生活在一个习惯塑造伟人的国度,然而平凡的小人物却能带给我们最简单真实的思考,就像熊培云在书中所说:“没有地方的历史,何来国家的历史?没有个体的记忆,何来共同的记忆?没有具体的人的命运,何来民族的命运?”
我看书总是会蹦出很多想法,但常常稍纵即逝,尽管前前后后看完也就不到一星期的时间,可是很多思维的过程已经模糊了,挑几个还能记得的简单谈谈思考的过程,也算是给自己以后留下一份再思考的素材吧。
书中有一段在回忆那个不可思议的年代故事,人的盲目与苦痛,其中引用到谢泳的一段话“一个时代,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的最大耻辱
【篇十一: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
幸福让人望穿秋水,不如意的事情总是不期而至,比起个人来,时代更容易犯错。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我的村庄,我的中国,像是一个行走于悬崖边缘只要不慎就会永劫不复的孩子的一声悲壮哀呼。“到城里去”,《打工女孩》中的吕清敏背负的不仅是一家人的期盼,而是一村人对外面世界的惊奇,更是中国社会许多打工者的不得不在没有归属感城市冰凉生活的无奈壮举。他们走了,城里人去了。“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土地价值显现。“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城市化溢出效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农民还是农民,城市人便是农民的主人。老家的一亩三分地都也被“烈强鬼子”强行占据,回不到的故乡,谁的故乡不沦陷?土地又被政府变了戏法似得要了回去,以致于农民安身立命的生死符荡然无存。其实,农民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就是安身立命,不拖国家发展后退,还有什么比它来的更加实际踏实。
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等几种方式变更其身份,农民之弟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有机会升级为农民工。须臾,中国今天的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早在“文化大革命”、高考恢复年代就已经有雏形,只有党员,“红色无产阶级”的政治面貌才能是国家发展对象的潜力军,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高一级单位,就机会平等都全被蔑视。甚至“人人平等”的高考,农场主把知识青年硬留于场地,活生生地烧完知识青年的青春烈火。小平同志的出现,才得以解决了很少的一部分。小平同志,你好!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不适应、落差感,别人眼里社会分层中的最底层。但还继续秉承着“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优良农村传统。
期许着能快速融入城市,成为城市人,生怕牵连城市风貌。农民工,城市GDP的主要贡献者,随着世界潮流步入城市,在他们背后是无尽的辛酸。即融不到城市,又回不到乡村,同在蓝天下,乡村仿佛是监禁和流放之地。显得格格不入。城乡户籍的二元结构制度,机械式地把农民排挤在外,难道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制度扭曲人性”,着力改造社会,首先需要做的是改造关系,改造制度,而非改造人性。农民,待想回到故乡时,故乡不在。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他说,他的故乡就是天堂,好比落叶归根。他们说。
猪、牛、羊、狗,泥土、山川、河流,全部回归自然,回到农村,回家。生活真的是可以沉浸其中而又不必过得那样匆忙,观察,观察农村生活的静谧。王小波先生更是观察得细微。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农村生活猪牛羊狗的性交易被观察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随着社会各村庄的联系加强,性交易变成了性交伇。调皮的孩子更是喜欢让动物的性交失败,然后在一边沾沾自喜。顽皮的孩子啊!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不想被别人设置生活,相反,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更是连猪都不如。然,我们的乡村无须别人设置,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自在开放。
乡村,更是要让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辩证法体现在之上,自在生长,不引起过分的关注,保持村庄独具特色。早在多年前的“送文化下乡”就完全在设置向下文化,农村不缺少文化。农村,有独特的乡村文化,何须“送文化下乡”。这一点,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就说得比较详尽。城里人去农村指着麦子说那是稻谷,可笑之极,在红旗下生长的孩子是如此娇惯。乡村居民天赋才智并不弱于城市人民,而其锻炼身心及其与自然接触的机会,是为城市所不及。
古今中外英雄豪杰、名将贤相、实业家、科学家出身于田间的甚多。一旦乡村人民接受教育,人才产生,未可限量。中国人的愚、穷、弱、私,完全无法强加在农民身上,中国农民的同质化,即使私心在时代发展中膨胀起来,农村邻里仍相互协助。国家、组织、机构无非只是一个具有相对领导性的团体,但一件事在社会运行的成功因素,往往是因为对某件事具有共同情感的个体而组成的临时性小团体,无关机械团体和有机团体。
嘲笑,是庶民对一个荒诞年代最轻松也最直接的反抗,没有比嘲笑更反动的了。政治权利机构,于农村代表权力机构的村委会,协调村庄各事项的顺利运行。这也是“上头”安排的政治任务。于生活中,村委会的作用极其渺小。族长权力,爸爸式权力,农村克里斯马都可以一一解决问题,且言欢意合。对于村委会处理事情的不公,平民有的也只是嘲笑。当一届换取另一届的时候,平民为其吊诡,其他的也只是云淡风轻。政治的不置可否,无关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我挑水,你耕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农忙时大家相互帮组,好像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自主公社,不同的是,不上交公粮。助人自助,希冀于有一个大丰收。闲暇时便偶尔聚在一起谈笑,“你家的猪有多大了,我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其实农村之间的交流是你传我,我传你,是个极其熟悉的社会,大家不必多说,都略知一二。闲言碎语后,继续为各家的生计忙碌。
政治、经济对于农村的村民遥不可及。只有把一切大致还原到农村具体的生活中来,村庄才可展现它宁静和静谧的独特面貌。炊烟袅袅中的一日三餐是为其丈夫农活归来后的盛宴,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一饭一菜中,没有大多的言语,就足矣。儿时玩伴一起游戏,各具声色,全是游戏高手。放学,山坡割草,追逐牛羊。一起谋划怎样去偷别人家的果实,全部计谋成功,那些老谋深算,照样被一群小孩算计,哈哈,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我们用手和袖子横着擦鼻涕的年代,鼻涕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膝盖自己会长好,而衣服不会”,摔倒了父母起先问的就是衣服摔烂没有。看到如今孩子的各种琳琅满目的餐巾纸和服装,总会找到一个相反的熟悉场景。那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总会让人激动不已,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回不去,回不去的村庄,回不去的小时候,地方如何记忆。
在这样一个时代,强者总是不遗余力地驯服弱者,希望他们毕恭毕敬,然而所有的苦难无一不在重申。如果不能保卫自己,弱者对强者的尊敬从来都是一文不值。保卫村庄,捍卫村庄。然则隐形因素,国家GDP、城市化、全球化无一例外都在窥视着农村一隅,希望从中捞取黄金,抵制反抗浮光掠影。“强权”之下,少数人奋起反击,为灵魂努力征战,多数人隐忍苟安,为肉体尽责繁衍,也算是人类社会中的常态。回不到的故乡,故乡也沦陷。呼吁庶民对故乡仅存的灵魂捍卫。人终究有自私自利或自我保护的本性,否则人就不能生存。故乡,天堂。
这一种臃肿不协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态,也许很多年后会因速度过快反而拖国家后腿。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危险的,这不只是在于来自乡村的一些朴素观念可以哺育城市,还在于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化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硕大的怪胎。正如陈文茜《只剩一个角落的繁华》里说,发展的脚步慢一些,再慢一点,不然,时代跟不上,灵魂赶不上。不慢,恐怕就不会出现一个繁华的角落。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枕边书,历时一个多月,完毕,足以恩泽众生灵魂的无私无欲。回不去的故乡,回不去的童年,希冀在天堂寻到故乡,找回童年。
【篇十二: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
培云这个名字是我在2011新浪年度十大好书的榜单上发现的,当时作者的一本名为《自由在高处》的书名列其中。在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时,得知熊培云是一位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年轻学者、南开大学的教师。作者自己认为当年他本人最钟爱的个人作品其实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为有着类似命运的同龄人,我产生了一读此书的兴趣。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个意思并不一目了然的书名,我的阅读欲望其实源于“村庄”,身为乡下人,我对于“村庄”和“乡土”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哪怕只是文字,相对而言,该书的英文名字似乎更为诗意“My、Village,My、Country”,我愿意将其译为“我的故乡,我的祖国”由一个村庄可见整个中国应该是该书的主旨了。
应该说我与熊培云有许多共同之处:七零年代初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进县城读高中,读大学后走进城市、留在城市至今。我称自己为:活在城里的乡下人。我个人对于城乡差别有过切身的感触,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希望自己能活得更好,为乡下人争气也曾是我的奋斗动力。所以,读熊培云的书我能时时产生共鸣,因为,我们都是失了土地的乡下人。
熊培云的村庄远在长江南岸的江西,有着我不熟悉的乡音民俗,我的村庄在华北平原,两个村庄相距遥远但在共同的国度里,却有着同样的命运,不能不说这命运关系于国家政治。政治课是我从小到大都从未真正学懂的一门功课。也许是男性与女性的不同,熊培云却能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看到政治、从历史的风尘中梳理政治、从故乡一古棵树的命运来分析政治。在过去,政治历史方面的书我往往是读不进去的,也许有主观疏离的原因,但眼前的这本与乡村生活与农民命运相关的、扬扬四十多万字的书,值此过年的忙乱与喧嚣中,我却在年前年后的十几天中把它认真读完。
熊培云有着很好的中文功底,文笔很好,辞句的运用恰切而有力,文采飞扬、情理相融;也因为文学的影响吧,作者的时政分析常由感性的描述入手的,让人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也是与作者的教师职业有关系吧,熊老师擅用情境教学法,书中的每一个话题几乎都从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现象、一种感受开始,然后带领读者一点点去挖掘埋藏于表象背后的原因。熊培云应该是个书痴,文史哲方面的书,他应该是读了不少,很多书他不但读了,而且印象很深,行文中常能引经据典、贯通古今。在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人感叹,学中文没有什么用,从熊培云这样的中文人身上,我们应该看到文学的熏陶会让你有一支好笔和一刻善感的心。单这两件宝就能帮你成就很多事情,而熊培云除此之外还有深远的忧思。熊培云既是性情中人,常感动于一草一木,同时他又善于思考,一人一事他不仅看到表面也看到内里和反面,回乡与村民一起打麻将的感受,让他得出农民素质足以自治的结论。熊培云是个文弱的书生、怀旧的诗人、默默的思想者。昨天在网上看了他的访谈视频,他不长于演讲,听他说话,不如读他的文字,笔是他更有力的工具。
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北京、上海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依据乡村现状,熊培云提出了他的一系列主张:把土地还给农民,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真正实现乡村民主与乡村自治、用国家财政和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建设。一句话:让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过有尊严的生活。熊培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是:温和而又坚定。作者对政府的批评与建议也是温和而又坚定的。他关心时政、忧虑民生问题,但并不像一些政客那样动不动就暴跳如雷、振臂高呼极尽蛊惑,他说地每一句话都不疾不徐但却铿锵有力。
尤为可贵的是年轻的熊培云对故乡建设的贡献没有停留在文字与思想层面,近些年来他走遍故乡的山山水水、遍访各色各样的人与事,真诚地倾听与记录农民的心声,作为走进城市的乡下人,他视每一个农民为自己的亲人,自觉担当起为农民代言的责任。除此之外,在为家乡还能做些什么的问题上,熊培云选择了“乡村图书馆建设”。作为提笔进城的学子,熊培云一定是从文化阅读中受益颇多,于是想到提高农村人民的文化素养,让他们获得自救的意识与能力,或许是在真正帮助他们吧。如今以“熊培云”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在九江市永修县一中落成。办图书馆这样的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熊培云也确实在通过各种可能来吁求帮助。
在我家里,十三岁的女儿见我老是捧着这本大厚书在读,于是凑过来打听:这本书好看吗?在听了我对于这书、这作者和乡村图书馆的介绍后,她积极地表示:咱们也捐些书吧!举目四望,家里的书都是我们的宝贝,后来我们直接在当当定了一些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书寄往江西永修。这么做其实主要也是给自己一丝安慰。图书馆也是我个人喜欢的地方,办个图书馆也是我一个不敢发芽的梦想,如今,熊培云实现了它。我们都是乡下人,而熊培云是其中优秀的一个。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作者的乡土情结在这句话里浓缩。一个有着浓重的乡土情结的学者,写就的这一本意在拯救故乡的书,让我也时时在内心里把目光投向北方那个生养了我的小村庄,“乡村路带我回家”的旋律弥漫于我此刻溢满乡愁的心。
QQ宠物的启示
家里有了电脑后,爸爸给我申请了zuowenku.net0个元宝,再进一级能赚42个元宝,真让我羡慕。
我把自己和妈妈养Q宠的方法进行对照,妈妈养Q宠,该打工就打工,该学习就学习,安排得井井有条;而我的却是一只玩到没钱治病,另一只又只顾打工,却忽略了学习,生活没有质量,一样是死胡同。
我开始养第三只Q宠,学着妈妈的方法,打工、学习、游戏都不耽误,到现在一直都没有什么问题。
终于我明白了,人的生活和Q宠一样。象《论语》说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弱,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人不能有偏向,假如我们不学习,就只能做一些低俗的粗活,和Q宠一样贫穷,过没有质量的生活。
养了Q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爸爸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我现在算真正的了解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绝不让Q宠的悲剧在我身上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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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我出生在一个小村庄里,哪里虽小,但充满快乐。那里的人儿、那里的事儿,都那样美丽动人 !我们那里,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季节,都是可爱的、温馨的…春天,家家户户各忙各的,有的种瓜、有的种豆。如果太忙,几家合伙干,你帮我,我帮你,真欢乐。而且,春天正是万物复苏的时候,村前的树木发芽了,小花有了花骨朵儿。最美丽的,还是村里小学的小朋友。夏天,天很热。小朋友们都吃老冰棍儿。夏天的美丽,是从傍晚开始的:傍晚,家家户户吃完晚饭时,天还铮亮,因为夏天天长嘛!吃晚饭,老人们拿着马扎在外面风凉,而大人们和孩子们出去拾瞎眼鹏、捉蝉。秋天,是最美丽的时候了。那是丰收季节,果实全熟了,家家户户忙个不停。农民们看着子辛苦了一年,终于回报啦!每个农民的脸上都乐开了花,享受着果实为他们带来的喜悦…冬天,是大家最闲的时候。因为是冬天,比较冷所以大街上没大有人。人们正在家烤火,又是几个人找到一起打“扑克” 这是山东人最喜欢的娱乐游戏。再就是大家办理过年的东西。这就是我那美丽可爱的小村庄,里面充满了欢声笑语。我爱我的小村庄!4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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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村庄清晨,望着旭日初升的大地,一片宁静,若是春季,那就是无垠的翠绿与清新,若是夏季,那就有另一番风味了。这就是我魅力的村庄。太阳还未升起,奶奶匆匆地打上几盆清凉的井水,带着些昏黑洗衣。我微闭着双眼,眼前是一片不浓不淡的晨雾,只能隐约地看到些树木、庄稼和鸟儿。植物们的叶片还有些萎靡地打着卷儿,没睡醒似的。“哟,趁早儿赶集去?”奶奶冲着路上一位骑着自行车的老人问道。老人响了几声脆铃儿,拖了声带着乡音的长调:“是哩——”,这是老人的欣喜与轻松么?我正待要细看时,只看到老人的一个背影融进了天与地之间的雾中。我不禁有些遗憾地低下头,拨弄着草间的游虫,看着它们跌跌撞撞地逃离。最令我期待的是夏夜了。吃过晚饭,大家切开一只西瓜,左邻右舍都来串门,你一句,我一句,其乐融融。有时谈着谈着,月就升入了中天。这时,我就会和几个同伴们在半人高的芦苇丛中嬉戏,纷纷追赶几只亮闪闪的萤火虫,我们会为此而流连忘返。倘若不待在家里,随着小路向远方散步,总能碰见几个熟人,亲热地打声招呼,聊下明天的天气,不知不觉中就又走了一遭。那夜色下的田野令我沉醉,令我至今回味。有人曾经这样写村庄:走在流浪的途中最频繁地想起一个词,就是“村庄”。那里埋着自己胞衣的地方是永远忘不了的,那里才是你最终的灵魂,才是你灵魂的栖息之地。是呀,也许我现在还不能理解游子对乡村的情结,但是却明白乡村对我生命的意义。我的村庄,它不大,但也足够温馨,那里有我熟识的乡人和伙伴。我愿意像多年前那样,在月光下追逐,追逐那像萤火虫一般转瞬即逝的美好的童年里的村庄。65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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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的风景!有一次,我,随着妈妈来到了农村。 早晨我起来时,打开门,迎面扑来的是花儿芳香的气息,我走到外面,啊!朦胧的薄雾隐约地在山间萦绕着,如同一处仙境。我走到了山溪边,山溪的两旁的花五彩绚丽,个个散发着清香、迷人的气味。我用手抚摸着这溪中水,这溪水是多么清凉啊!溪面清澈见底,远处流来的水撞击着石头,与石头来了个亲密拥抱,我光着脚丫,在这山溪间踩来踩去,溪面泛起一层层涟漪,多么地可爱呀! 我走着走着,一条小路在密密麻麻的草丛中隐约出现,我沿着那条小路走去,小路上面更为美丽,许多大大小小的花在这盛然开放,就连野花也显得如此美丽,我躺在这花海中,心里是多么幸福啊!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了,我走到一片树林中,靠在一棵树上,仰起头看着这些住在树林中的小生灵,这些小生灵是多么地可爱啊!有一只松鼠在这林中穿来穿去。没想到,这小小林中竟也有着松鼠,也许,这些动物喜爱这片树林,喜爱这树林中的寂静…… 我站在高处,仿佛看到了这村庄的一切,这渺小的景物也有着它们的可爱之处。别忽视随处可见的稻田;别忽视这小小树林;别忽视这小小村庄。这小小村庄,只要你用心去现,这,也是一处美丽的风景……4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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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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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缄默不言的黄昏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黄沙梁,风起了。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黄沙梁,风停了。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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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读后感学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这篇课文,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幡然醒悟,我们人类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自私,把自己送进了绝境当中。这个村里的人们,拿着一把斧头,到山上去,把那些粗壮、结实的大树一棵一棵地砍下来。盖房子、造犁,还有的随着屋顶的柴烟消失在了天空。人们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却没看到未来的损失麻烦。看似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破坏了家园,使大自然失去了生态平衡,带来了致命的灾难。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儿,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终于在第六天黎明停了,可小村庄却不知被洪水卷到了哪里。人们往往只顾自己,不管别人。我希望人们一定要吸取这个小村庄的这样的教训,做事不能损人利己,只想眼前。我们要爱护一花一草,一山一水,一树一木......大家一起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3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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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读后感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原来小村庄空气新鲜、树木成荫,环境优美。后来,小村子里住了几户人家,他们不断用锋利的斧头砍树,一天,一天……山上裸露出了土地。一年年,一代代,树木不断减少。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而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小村庄消失了。所有靠斧头得到的一切包括哪些锋利的斧头……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保护树木、爱护我们的家园。如果不知道爱护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的家园——地球。不爱护大自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失去我们的家园。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环保小卫士!三年级:程乙哲25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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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响村庄读后感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增添了感悟,受益匪浅。在这本书中,体现了仙人掌的无奈、大骆驼的自私、虫乍蜢的勇敢、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其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还是小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岀的枝叶,勇敢的和比自己体积大几十倍的大骆驼展开博斗。最终仙人掌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岀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小花,而这朵小花最后成了蚱蜢的住处。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也要学习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方便,经过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看到小蚂蚱就想到小小的我在生活中面对一些第一次的挑战:在我小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跟上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练习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在今年的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街舞动作叫作“大风车”。我看的似懂非懂,练习了几次都没有完美的做出。再看看旁边的队友们一个个都练习完成了,我着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就帮我指点迷津,鼓励了我。我又重新拾起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摔伤,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开心的欢呼,身上的痛也不再那么刺骨了,因为那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阅读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激励。我要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看。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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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记忆里的村庄村庄和城市。对于我这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村庄如同拉扯着我长大的奶娘,而城市成了我不离不弃的父母。我爱这个开满紫荆的城市,她喧嚣她浮华,但她依然是那么的令人着迷,毕竟,我还不是个澹泊的人。对于城市的记忆永远都会多于村庄,于是那些回忆里的村庄显得珍爱起来。我有三个村庄,一个是我的父母出生、成长、恋爱、结婚的圣地,一个是石场,另一个则是梦里的琐碎拼起的境地。一直在城市的我,开始怀念起我的村庄。一、牙石,牙石,听见了吗我出生的村庄,叫做牙石。很像魔幻小说中的地名,牙石,牙石,怪好听的。爷爷在村里算是个有钱人,地有多少亩我不是很清楚。在尚未踏进城市时,我或许是个音乐精灵。我总是坐在爷爷的摩托车前,吹着那把不知是谁买给我的口琴。我们绕着山路奔驰,满眼的绿色从未被抹杀,她很原始。草色入帘,偶尔会发现垂着露水的桑椹,抹去上面淡淡的尘埃,发现手中的它成了世界上最可爱的红色。猫尾草、狗尾草,还有那些不知名的杂花杂草,蔓山的藤,灰黑色的石,落在地上腐烂的杨桃,山下几树娇美的桃花。这一切,不知是村庄的底色,亦或是主角。当然,这并不重要。爷爷,称谓是可蔼可亲的。小小的我不懂得什么钱财,只欢喜于山色风音。爷爷,我以为我会一直充满爱意的喊着这声亲情。我只记得坐在摩托车上的他,从未留下任何言语,或许,他还曾对着儿时的我笑过。如此而已。落水了!我最喜欢说这句话了。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下雨,而是它是客家人独特的方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听不到纯净的水声。下雨了,我们是这么说的,有着淡淡的无奈与悲愁。下雨了,还有那些拥过斑马线的花雨伞。匆匆而过,伞遮住了所有欢颜。然而,在牙石居住的所有人,口中溢满的客家音是那么的美妙。落水了!水或从天上直奔而下,或从山中的石罅中泻下,或有巨岩从中奔腾而来。水总是用各种方式对牙石阐释着它最单纯的爱意。我们的祖先是中原人,跋山涉水南下。除此外,我再也找不到什么悠久的历史文化。简单的灰白色瓦屋,湿润的墙角长满绿色的苔藓,偶尔会看到几只令我害怕的壁虎,如果幸运,燕子还会在你家屋檐下筑巢。不大不小的禾场上,晒着松散的禾秆,有时会晒玉米芯。小时候,常看到村里人在禾场打米臼。后来,禾场渐渐的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夏天,人们开始在禾场看木偶戏。傍晚吃完饭后,就一直盼着月亮升上灰蓝色的天空,然后每家每户老老小小都会搬着小木凳到禾场等着木偶戏上演。而我,不记得木偶戏的剧情,留下的是人们等待的那份心情,农民的渴盼与纯朴,还有那片遗留在禾场边缘的美人蕉。总是希望记下的都是美好,往往,钻心的悲恸才会深深的刻在心的最底层。母亲给我讲她的童年,爱情,婚姻。同样在牙石中走过,母亲的心情更为复杂,烦乱。童年到恋爱的过程有太多的甜蜜,而从爱情到婚姻,以致婚姻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母亲都在毫无理由的谩骂声中挺过。爷爷、奶奶、还有祖母,他们给母亲的或许就只剩下人们衡量母亲和父亲爱情的深度的尺。直到父亲离去,爷爷和奶奶还在争执要把父亲的骨灰葬在那块地比较廉价。没有付出的亲情,便是如此的令人失意与悲鸣。难道,记忆中,爷爷的笑脸只是我的幻觉?牙石,在这个袖珍剧场上,人群随着父亲的最后一丝气息而散去。留在山上的琴声,是否还在绿叶丛中徘徊?牙石,牙石,你听见了吗?二、石场的轰鸣我是在石场里学会潮汕话的。而对此,我是毫无印象的,全是由母亲告诉我的。那时的我似乎只有两三岁,记不住多少事情。石场没有电,晚上只有天上闪着光亮,除此,全然是黑暗的世界。尚年轻的母亲每天晚上害怕得紧抱着我,听着屋外树枝摇曳沙沙作响。石场旁的山上种了很多芭蕉,所以母亲总是喜欢提起雨打芭蕉诗意。没说起石场的事,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个记忆非凡的小孩。两三岁时的事,我还能记得两件。一件是,在山上不小心被剑麻划破手,留了很多血。可能是因为痛才记得吧。另外的,也算不上一件事,只是一幅图,关于东风车的图。现在东风车好像绝种了,我都未曾再与它邂逅。天蓝色的东风车,有着父亲和蔼的气息,承载着重重的碎石,从东运到西,从南运向北。最后,隐匿在我的记忆中。父亲母亲常常开玩笑,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那时还信以为真。有时就会有种莫名的孤独,我从哪来呢?真的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那我不成了孙猴子了。在后来,他们又骗我说,你是我们从垃圾箱里捡来的,那天刚好是国庆日,所以就定为你的生日。听后,我又害怕起来。之后渐晓人世,也就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天真。不过,始终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开那样的玩笑,或许是无意的吧。翻开相册时,在石场照的相挺多的。那些盛满幸福的相片又填满了我儿时空缺的记忆。伴着石场的轰鸣,我来到了这个世上。三、村庄的碎片一度将它们拾起,那些被浪潮遗落在滩涂中的海螺。把它们一一依在耳畔,听,寄存在螺中的回音。最后,用安详的乡音,把所有的碎片恢复成原来的面貌。穿上大舅妈给我买的漂亮裙子,和苏丫他们去上学。他们看着我的裙子,笑着说:“羞羞,不害臊,还没长大就穿新娘装。”因为他们的嘲笑,我再也没有穿过那件裙子。村庄的孩子有自己有趣的生活。肚子饿了,常在无人的田埂上闷窑,最好是番薯田,这样便于取原料。随手一挖就是番薯,不知有多惬意。偶尔也会闷芋头或花生。渴了,嘴馋就去偷别人中的甘蔗吃,很幸运,我们从未被逮到过。我们村庄里孩子,有阵特别盛行磨石头,看谁磨得圆。最后,当然是磨得圆的称为胜利者。或许你还会问胜利者有何奖赏,如果记忆正确的话,是没啥奖赏的。所有的孩子都会热衷于胜利时的骄傲的喜悦。有一次在上学的路上,从田埂旁的小路走过,突然下起雨来。太阳依旧照着,水却不停的淅沥的下。有个同行的男孩说:“有太阳时下的雨,淋到会头晕的。”那次,好像谁都没有头晕。之后一年,我到了城市,在电视上看见有个女歌手在唱《太阳雨》,才知道原来以前淋的那场雨就叫做太阳雨。有些故事,有些画面,有些言语,是真实的,是虚幻的,是做过的,还是梦见的?我已经分辨不清。那些做过的事,会成为梦,而那些梦,或许也在某时某刻发生过。有关村庄的碎片散落一地,也许,我们不应把它恢复成一幅完整的画,毕竟会有裂痕的存在;也许,我们可以把所有的碎片变成一条闪烁着真情的项链,把它安放在番多拉的盒子的底层,成为神秘的希望。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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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我从十几年前的一个黄昏开始迷恋村庄。在这之前我很少考虑村庄是怎么回事。村庄就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息繁衍,传说繁密得像天上的星里。我就住在村庄里。几间民房,一棵榆树,一只碾盘或一口辘轳井,还有鸡窝和柴草垛。我深居其中,却可以对它们视而不见。某一日,我在日落黄昏的大堤上忽然闻到了村庄的味道。那种味道是从声音引起的,是牛的哞声。邻居家的牛母子在这个黄昏经历了生离死别,小牛被人牵走了。牵到哪里了不知道。母牛从那个黄昏开始号啕,一声接一声地,一声比一声凄惨地,哭。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我只要想到那头牛,眼眶还是湿的。你不知道一头哭着的牛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比人哭可怜。比男人哭更可怜。牛的大大的眼睛,就是两个小湖泊。湖泊里涨满了水,就打翻在眼睑和鼻子上。整张面孔都是湿的。它有一种让人心碎的眼神,如此庞然大物,却又如此孤苦无依。我围着牛转来转去。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牛看着我的时候,也没有停止住哭泣。它仰着脖子,粉红的鼻子一抽一抽地,很像人。我非常想为它做点什么,比如,为它擦把脸,我知道牛有的是力气,可它没有这个能力。我甚至想为它找回小牛。戏剧一样的场景被我演绎了无数遍。当然,我也只是演绎而已,我什么也没做。牛哭了三天三夜,我三天三夜没睡好。奇怪的是,三天三夜之后我发现村庄有了一种味道。我不能准确地知道那种味道是什么,可千真万确地——我闻到了。我发现那种味道会从房屋、树木、人群、家畜、农具、粮仓里溢出来,味道有些古旧,有些残破,可却让我迷恋。我在思考我迷恋的是什么,很久以后,我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我迷恋一个叫村庄的地方。我穿着很旧的鞋子在村庄里到处游走,因为新的鞋子都是高跟的。在这之前我会为穿旧鞋子红脸。我企图弄清楚村里所有年老女人的名字,她们的故事都很吸引我。就是在那种交谈中本家的一个奶奶拉着我的手说,二孙女,你说我是不是日本人?我记得我当时笑了,可后来我却哭了。奶奶五岁时被家人送来做童养媳,从此竟再没见过家人一面。活到六十几岁的年纪了,仍然在婆婆和丈夫的巴掌底下过日子。那一天,她迷茫地看着我,我也迷茫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操心自己的国籍问题,她小小的、瘦瘦的身形,站在那儿,灰白的头发在瑟瑟的秋风里爬满了心事。那个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到很远的地里干活,累了就坐在地边田垄上,天马行空地想很多事。天地广阔无垠,沃野碧绿千顷。可我的心总像干渴的禾苗一样卷曲着,不知如何让它舒展。我已经知道村庄在我的感觉里很重要,可我不知道拿它怎么办。我不能把它像只苹果一样装进兜里。不能把它像台缝纫机一样带进城市。而且,它也不能变成一份嫁妆。我那段时间总是很忧郁,很难过。那种难过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成分,我心里始终有一块病,就像我爱一个人而那个人却并不属于我。所以,许多年后,我仍需要不时地走出城市去看它,开始是生我养我的那座村庄,后来我发现,任何一座村庄都可以慰藉我。最老的一棵树,或者废弃的一口砖墁水并,这座村庄与那座村庄没有什么不同。狗看见生人都要狂吠,天空飞鸟有相同的名字,树下坐着的老人都有相似的面孔。她们恬淡地诉说着时光和岁月,为一场春雨或一场瑞雪咧着没有门牙的嘴。村庄是什么?是母亲。是根。是精神。是灵魂。还是爱人。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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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曾经在安兴给奶奶祝寿去过一个密集程度很高的小村庄,房子很小,泥土路面坑坑洼洼骑起车来像是坐轿一般摇摆不定。所有的人挤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叮叮当当洗衣做饭,婆媳不和等等声音都辨得清楚,就像一个纷乱的小舞台。简易的生活在一举一动之中呈现安稳祥和,所有的动荡莫过于这些柴米油盐浓浓的乡土气息。我想是看惯了纸醉金迷而生了胆怯之心,于是更多的人都想倒头醉入这片地域,没有风花雪月,只有乡土人情。这里没有有线电视网络,只有路过的戏班子时不时的搭一个简陋台子,全村的人聚拢在一起听听戏好不热闹,每个人手里拿着一个小马扎都抢着坐在前头看清楚,而小孩儿就会拉着小伙伴灵巧的站在三轮车上对着台上涂着浓厚色彩的戏人拍手叫好,一个孩子在乡村度过这段童年时光,应该倍感幸运,如同蓬勃成长的野草,忘记是谁这么说的了,突然为自己童年时光生活在安兴感到庆幸。看着这热闹却不喧杂的场面,心里有一丝寂静。嘴里叼着卷烟黎叔时不时递来一杯茶并水附着淳朴乡村人独有的笑容对我说:“今天家里炒大锅饭,香喷喷的唷你要多吃点儿,农村人没什么好招待的,别嫌弃。”我怔了一下,便开口说:“我喜欢这里……的饭菜!”我故意加重后面的语气,引来一阵笑声。我在这里赶上了市集,只是少许不快。吃完早饭黎叔便让我和黎名去逛集市。黎名是黎叔的儿子,和黎叔性格一点也不相像,总是沉默低着头,一直没看他笑过,沉闷的让人措手不及。我为了巴结他…便随便问他:“小名,为什么要取黎名这个名字?”“不为什么,我爹取的。”“原因?”“没有。”“……诶很无聊。”“知道还问,走去那看看。”他瞬时转变话题,我也不便继续追问。他一直盯着一个面具,我想起来跟上次戏人箱子里一样的脸谱面具,黎名上次也是一言不发紧紧盯着看,我仔细瞅瞅面具,做工很精致。便开口问这个眼睛很眯起来就看不清路的老板说价钱,他很干脆的说一元,我刚想掏钱去买,黎名瞪了我一眼问“你干嘛”,我说“买面具给你啊”,丢下一句“不需要”转身就走。我呆在原地摸不清状况,老板开始不耐烦催促我要不要买,我坚决的说:“买!”我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晚上摸不清楚路况,糊糊涂涂回来已是万幸。黎叔有些歉意,可不知道怎么表达,便嘱咐我:“没事吧?去歇歇待会叫你吃饭。”我点点头转身回小屋里,谁知黎名眼睛盯着书看都不看我一眼,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心里一直谴责他:你把我稀里糊涂丢在集市我还没找你算账回到家你给我道歉竟还耍起大牌不理我连看都不看你以为你是谁……在心里发泄完之后,便拿着一个马扎坐在旁边顺手把买来的面具给他,没反应。我捅了捅他,“喏送给你的。”心里想我都这样了你还不理么?你是哪家的公子投胎折磨我的,我好不容易来一次就是受这种待遇么,极其不悦,怪人一个。我看着他沉默不语便生起闷气把面具一丢转身就跑,就像自己受了极大的委屈。从那晚就一直冷战,彼此见面一句话都不说。更多的是我从他对面走过双眸清澈的没有我的印记,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几天之久,终于要离开这个小村庄了,黎叔只是揉揉我的脑袋说“再来,请你吃大锅饭。”黎名那个怪木头没来?从心里扫过这个问题,很显然没来。黎叔仿佛看出我所想,便为黎名开脱:“那孩子趁这空打工了,挣了钱上学,那孩子太倔犟了什么话都不爱说,其实他就想跟你一样去上学。”“嗯嗯我懂,希望可以看到他金榜题名。” “诶?这不是……我给他的面具么,他给粘上了。”我疑惑给我这什么意思。黎叔只是说“明年就明了,就当这是信物吧。”“……好”带着层层疑问离开。我看到了村口的那片白桦林,那是整个村的命脉吧。真希望村庄富裕起来不要被经济大浪潮冲刷荒废,只留下断壁残垣。希望这个古老的小村庄就这么延续下去,情意十分充沛,日益安稳度过小村四季。“疏忽生活地处所有阴暗的层面,业务是命运的流离。就是他们坚韧的生命态度吧。”好像是这么一句话这么个理儿。limpid nigh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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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村庄我生活在农村,也许你的第一印象是颠颠簸簸的土路,低矮的土坯房,布满垃圾的小河……那只是十年前的农村景象,而现在万象更新,农村一片新气象。看远处,曾经伶仃的站在公路旁的小卖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大型的购物商场。再次回到这个地方,望着这座高楼大厦,我的思绪回到了十年前……记得在我小时候,这个地方是个小卖部。几间普通的砖瓦房,其中一间屋子开了一个几平米的小窗户,透过窗户,依稀可以看到里面的构造?一组玻璃柜台环绕在三面墙的周围,其中一面柜台没有全封上,留了一个一米宽的地方,用于老板的进出。柜台上面摆着几个玻璃罐,里面放着一些零碎的瓜子,糖果等小食品。柜台里放着一些火柴,烟等日用品。四周的墙面发黄,地板也是用砖头拼成的。不仅如此,在这里你不仅不能自主挑选喜欢的东西,而且是需要在老板的帮助下才能拿到,非常的麻烦。再次回到这里,走进这座大型的购物商场,迎面而来的是现代化的气息。门口的服务员,对你表示欢迎。柜台的售货员,用甜美的声音询问你要买什么。商场里,各种各样的商品应有尽有,小到一个皮筋,大到一台电视,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并且你可以自主挑选。买完以后,门口的结账员就会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机器给你算出钱数,加快了工作效率。看近处,曾经坑洼不平的崎岖土路已成为了一条条宽敞平坦的公路,想起十年前,我还曾经对妈妈吵闹着,自己不走这条路,因为骑自行车太颠簸。妈妈告诉我,当你长大了,这条路就好走了。果不其然,如今在骑车走在这条路上,一点也不颠簸,非常舒服。如今,这条路就如同长龙一般,两旁绿树成荫?风景优美、空气清新。它成为了我们家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来到这里,我们便能体会到一个字——“绿”。看,近处的庄稼,是一种淡淡的绿,绿得模模糊糊,若隐若现,在大雨的洗礼下,庄稼——显得清新美丽,像一位位小姑娘,柔情似水。瞧,远处的树,是一种浓浓的绿,绿得清清楚楚,明亮耀眼,在太阳的照射下,树——显得生机勃勃,像一个个等待检阅的战士,朝气蓬勃。在空闲的时候,与家人,朋友一起在月光皎洁的夜晚在宽敞平坦的公路上散散步,聊聊天,一起分享那份淡泊,那份宁静。来到这里我们的心灵似乎也得到了净化一般,空空的,只装下了一路的美景……崎岖的小路犹如我们的生活,从艰苦变成了甜蜜。“喔喔喔!”随着公鸡的鸣叫,人们开始了新的一天。老人买菜,大人上班,孩子读书。人们都乐此不疲。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进了学校:朗朗的读书声向四处飘散,还有沙沙的写字声,愉快的欢笑声。大人们辛勤地工作:敲打键盘的声音、扫把发出的“簌簌”声和那导游的解说声……如同一首悠扬动听的“工作进行曲”。老人们乐呵呵提着菜篮子买菜:一阵阵笑声在菜市场上空回荡,和谐而又动听……“滴答”,“滴答”一天的时间过去了。傍晚,黄昏呼唤着人们回家,天边的夕阳冲着勤劳的人们微笑着。晚饭时,大家围在饭桌前,兴致勃勃地谈论着这一天中的欢乐。小孩子见了桌上的美食,早已按耐不住,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大人们则在旁边笑着。这时一丝丝幸福、一丝丝愉悦悄悄地爬着,爬上了人们的心头,这是一丝丝无法用语言来描绘的味道,那样甜蜜……风,拂醒了活泼的风铃,雨抚动了欢乐的琴弦,我唱响了心中的赞歌,为您——我的祖国,我的党。一路走来,一切尘埃都掩盖不了您现实的光辉,路途艰难也阻挡不了您前进的步伐。您成功地帮助许多家庭走向富裕,带给每一个角落光明与温暖。我为你骄傲,我为你自豪—我美丽的中国!初一:王若汐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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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村庄每个日落西山的傍晚,我都习惯站在那个高坎上,望着夕阳余辉下的远方。那里,是翻动着四季的村庄。我知道,我远离了生命里最温馨的村庄,便注定此生只能远远地凝望。凝望那缕炊烟与云霞相接,凝望村前那棵老树走过四季的沧桑。风中,我的眼里,总会有一滴眼泪,迸裂着无限绵长的思念,思念着母亲瘦削的身影,思念月亮河畔的村庄。对于村庄的眷恋,是从我离开它的那一刻便开始了;而对于母亲,我还没有离开,便开始了思念。那年,母亲瘦小的脚印送我走到那道山梁,便止在那里。梁外面的世界到底有多大,我不知道,母亲更不懂。身后,是她依偎了半个世纪的村庄。早春的村庄,上空罩满枝枝条条的干枯,像母亲此刻蓬乱的头发,颤动着一种意乱心慌。是的,母亲从未走出过村庄。她简单的日子,如村里农闲时的打谷场一样直白、空荡。除了炊烟四起时,她的灶膛永远是最红火的一个,便是山梁上的土地、村头的月亮河串起她辛劳的人生。光脚在梯田上疯跑的年纪,母亲曾经望着高耸的山峦说,我走多远,都离不开她的视线。然而,梁上,暗影里的母亲看着即将远去的我,目光是迷茫的,还带着丝丝恐惧。母亲懂得,我将面对的世界不同于她的村庄。我望着静谧的村庄,那里有我无忧的人生,有我挚爱的亲人。然而,我却要离开它,走向陌生的世界。是啊,还有谁能像母亲一样,宽恕我的无知,还有谁能像村庄一样,包容我的莽撞。不会了。孩子离开了母亲,他的人生便少了轻狂。晨阳下,我的身影叠着母亲的身影。我迈不动脚步,与母亲、与村庄相依的日子,就要在此时被我生生割开分界。血肉分离的痛楚,还有再也粘合不起的伤疤,将成为我离开的代价。我看着母亲在风中飞扬的乱发,和她背后沉默的村庄。我可以如村头那棵老树一样,守护在他们身旁,然而,我不能。跳动的喉结告诉我,惟有一路颠簸向前,母亲的眼泪才会由苦涩变得甘甜。我对母亲说,我抛弃了村庄,抛弃了爱我的亲人。母亲放开我肩上的手,说,没有哪个母亲不希望孩子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然而,我听出母亲声音里的颤抖。从未走出大山的母亲,对我人生的第一次远行极尽担忧。再翻过一道梁,她不知长途车会将我带向哪里。而她眼里的恐惧与无助,像极了在水中,抓到一根浮木,又眼睁睁地看它顺水流走。我同母亲一样,空落落的心,充满恐惧。我不怕未知路上的坎坷,我恐惧我离开后,会让母亲难以追逐到我的身影,而母亲在梁上观望的目光只会出现在梦里。此刻,我是母亲即将要走丢的孩子。曾经认为,父亲是我人生路上大山一样的支撑。是母亲的话,如这山里和煦的春风,吹开我心里的憧憬,也推动我不断高飞、远离。世上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的爱。这爱,在与母亲分别的那一刻,让我享尽幸福与悲怆。在母亲泪湿衣角的目光下,我带走了母亲的恐惧,也留下了我的恐惧。我们谁都不知道,这样的恐惧会给我们母子带来什么。但我懂得,母亲朦胧的泪光,眼角的皱纹,以至她头上的每一丝白发,都将是我今生不能承受之重。母亲矮小的身影在我的一次次回望中不断变高、变大。她头顶漫过的炊烟,宛如一根长长的线,一头系在母亲的灶前,一头系在我不断远离的心上。我离开了母亲,离开了村庄。那里的一切,成了我一生难以割舍的情怀。想念母亲,想念如母亲一样朴实的村庄,填满了我余生闲暇时所有的空间。无数次梦里,我被母亲的炊烟牵引,回到熟悉的村庄。我看见,村头的老树,几经枯荣,再挂不住夕阳西下;我看见,梁上的土地,荒草在疯狂,匍匐在泥水里的母亲,护不住她一年的期望……梦里,我触不到村庄的脉搏,我摸不到母亲粗糙的手,只看见,母亲干涸的眼睛满是沧桑。母亲!村庄!再一次见到母亲,见到村庄,是雁南飞的深秋。一场秋雨过后,我的鞋子裹携着家乡的泥泞,踏上村口那道梁。记忆里的村庄被夕阳涂抹着辉煌,炊烟在天空缠绕着云彩,撕扯着丰收季节里,村庄应有的沸腾。那沸腾在土地里漫延,穿透我的脚底,穿透我的胸膛。那一刻,我不再是村庄最顽皮的孩子,我在静静倾听,它脉搏跳动的声音。梁上的土地里,我见到了满身黄土的母亲。夕阳下,母亲与她的土地一样浑黄,像梦里一样。我不知如何迈向母亲,她弯曲的身体,在黄土泥块的阴影里,像一株失了生机的山花。她头上的白发像一把刀,割扯着我的心,刺痛着我的眼睛。短短几场风雨,母亲,沧老了许多,比梦里还要凄凉。我背着母亲土地里的秋天,走下山梁。母亲的兴奋与我的忧伤在夕阳下慢慢拉长。母亲告诉我:父亲在院子里又嫁接了一棵杏树,她的羊圈又多了两只小羊,后山种的向日葵摆满了走廊……打谷场内,喜鹊在白杨树上喳喳地叫着,母亲的老山羊安祥在树下。这是山里的日子,也是母亲的日子。母亲不停地说着离别后的生活。我的心里除了酸楚,便是目光极力躲避着母亲的眼睛。我看出,母亲也在躲避,她的手和脚进了谷场就没有停下过。因为我的沉默,她在躲避曾经产生在心里的恐惧吗?后来母亲说,她可以面对生活的艰辛,可以面对土地对她劳动的伤害,独不能面对我带给她任何颓废的消息。她害怕外面的世界并非精彩,害怕我并非表现的那样坚强。我懂母亲,没有哪个母亲愿意看到孩子受到伤害。而山里的日子,让母亲无法想像山外的世界,她希望外面的世界能像村庄一样包容她的孩子。那一年,我再一次将母亲的嘱托装入行囊,村头的那棵老树下,母亲的白发在我眼前摇晃,眼里少了恐惧与无助。我告诉母亲,等她的羊圈跑满小羊,等父亲的杏树开花结了杏子,我会做到她期望的。母亲嘴角弯起欣喜。她指着梁上的土地说,她不会让梁上的土地荒芜,我的生活种在外面的世界,她就将日子种在梁上,她不会错过梁上的秋天,她守着村庄,就会守来希望。我知道,我是母亲的希望,而母亲,未尝不是我的希望。在最后一缕秋风吹过时,我走出母亲的影子,走出村庄的影子。再一次远离庇佑,心里惟记得,母亲不会让她的土地荒芜,我也不会错过生命里所有的秋天。二十余载过去了,时光在檐下结了网。网里,母亲将山里的日子过成了日落西山;我在外面世界一路跌撞的行走;还有,我和母亲隔山隔水的思念,在村庄上空的炊烟里,拉长,拉长……母亲!村庄!走在异乡的土地上,我发现,我真得走丢了自己。何时,家乡的泥泞在时光中板结在鞋底?何时,村庄沉默了,再荡不起喧腾?院里那棵杏子的味道是酸是甜?母亲的羊圈何时再圈不住一只小羊?母亲的脊梁何时再背不起梁上土地的秋天……我埋首在异乡的时光里,无颜去面对母亲岁月里的孤独,无颜去面对越来越寂寥的村庄。离开的很多年,我竟不知道母亲的四季是如何轮回。母亲的春天,是不是依旧痴望着檐下的燕南归;母亲的夏季,是不是还在敲打着月亮河的清凉;母亲的丰收,是不是一如山颠上的阳光,晒着她黝黑的笑容。我搜索着记忆,过滤着模糊的瞬间。发现,我错过了母亲太多的人生岁月,她燃烧在炊烟里的静美时光,她灯下不眠的夜晚,她缝在针线里,扯不开的牵挂。错过了,便是错过了,那些无法想象的人生单程路上有关母亲的最美风景。然而,我错过的何止只是母亲的时光。还有伴我十几载的村庄,它在大山的角落里如冬阳下的老人,残喘着声息;稀落的炊烟追得上云彩,却再拉不起岁月的沉重。我给村庄留下的是儿时的顽皮,但村庄送给我的是如母亲一样深沉的牵挂。因为失去,才懂得珍惜。因为错过,所以渴望相聚。我渴望在北风呼啸中,干枯的老树下,看到包裹在冬天里的母亲,看到我日思夜想的村庄。相聚的那一刻,母亲目光里的所有热情在寒冷中升腾着,如一团燃烧的火焰,点然我归乡的迷茫。是的,离家越久,母亲的期盼越深,而我的内心便越加彷徨。因为,我看见母亲的眼里虽然淡泊着一切,但是,每一次,我看着日渐萧条的村庄,都能读出母亲眼里来越来越深的恐惧。这样的恐惧一样感染着已现白发的我。我不知如何安慰母亲,在岁月面前,任何人都是懦弱的。我无力为母亲挽回染满白霜的年华,也无力再如一棵树,来守护母亲的村庄。母亲老了,老得脚印再量不到梁上那道坡,老得目光再穿不透黄土的浑黄。村庄老了,月亮河的水消瘦得只剩一步跨过的天,巷子里的声息在渐弱渐离。母亲的世界像跌入黄昏的夕阳,等待她的只有黑暗,而她,再无力走出夜的漫长。她只能遥望梁上的土地,那里,荒芜在风雨里飘摇,很久,她都没在那里种下希望。母亲的打谷场,荒草凄然。那年遗落的种子,望穿了岁月的沉重,只听见,白杨树在风中的孤独,还有,寒巢里的喜鹊,一年一年寂寞地鸣叫。而我——母亲在走失里岁月的孩子,只能站在时光的深处,守着内心对村庄的悸动,默然遥望。远方,有一种思念,叫母亲;有一种牵挂,叫村庄。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