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与黑暗
阴暗的天空,已经乌云密布,周围的树已经枯的不成样子,还可以看到树上倒挂蝙蝠的红色眼睛!周围的建筑倒是黑灰色的,没有一丝生机,“劈叱”一声,一道闪电着凉了一个古堡,这座古堡非常豪华,可是让让你看着有点阴森,时不时的从古堡里发出阵阵哭声,周围还有一些着火的南瓜头飞舞在古堡周围,而在这古堡的前院则是一块墓地,有着无数的墓碑,而围绕着这个大院的铁栏上蹲着几只乌鸦,门口的魁树则是像树妖似的,有五官。还散发着淡淡的银光!
一声长啸,一个吸血鬼从古堡里出来,穿着一色吸血鬼礼服,黑红色的斗篷漂浮在半空手上的黑色指甲,再加上干皱的没有血色的手,显得无比可怕!四只獠牙露在外面,红色的眼睛发出刺眼的光芒,黑灰色的头发在脸色的衬托下无比吓人,不用说这就是吸血鬼亲王!吸血鬼亲王慢慢的飞向墓地,手上的吸血嘴挪动着,一张一合!
亲王一挥手,手上的吸血嘴放出一道紫光,不得思议的是墓地里的骷髅都站了起来,手上拿着骨剑,一群骷髅战士一齐单腿跪在地上喊道“参见亲王陛下”声音无比雄厚,但有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
而在这个阴森地方的对面则生活着一群光明战士,草是绿的,天是蓝的,水是清的。这里的人无比快乐,在这边的尽头,也有一座城堡,这座城堡散发着光芒,金黄色的宫殿,让人有一种心发怒放的感觉,无比舒服。在城堡的广场上,一群穿着金黄铠甲的战士在听一个黄色头发,眉清目秀的人讲话“今天,我们将和吸血鬼作了结,宁可同归于尽也不让他们有一个存活下去,如果你们有谁怕死,没关系,你可以摘下你的头盔走人,有没有?”“没有”战士们异口同声回答眼里露出无比坚定的光芒,“好,那我们出发!”黄色头发的人号令道。骨骼摩擦声和铠甲撞击声越来越近。最后,他们碰面了,“为了光明,杀!”黄色头发的将军喊道!“我的子民们,为了我们的种族,消灭他们吧!”亲王大手一招,无数骷髅向他们冲去,而光明战士也向骷髅他们冲去,不一会就厮杀在一起,惨叫声,骨骼散架声,铠甲撞击声,顿时爆发在一起。吸血鬼亲王用他那吸血嘴吸着一个有一个的光明战士,而被他吸过的人都会化为灰烬只剩下盔甲。光明将军也不甘示弱,一剑一个,杀的无比过瘾!……
战场上,只剩下亲王和将军了,为他们也是伤的伤,残的残,将军的铠甲已经没有了,上半身的胸肌显得无比结实,而在他的胸口处,有一道长长的刀痕,吸血鬼亲王,已经是破烂不堪,身上的礼服已经画了好几道口子,后面的斗篷也是有好几个洞,但是他好像没有受伤,看来死人也有死人的好处啊!将军大喝一声,手里握着剑向亲王冲来,亲王马上闪躲,与此同时,亲王将手伸到将军的头上,将军一个侧身,躲过了一击,手中的剑一挑,亲王的手臂被削了下来,可是还没等将军喘一口气的时候,亲王又冲了过来用他那可怕的大手向将军拍来,将军马上格挡,用力一推,亲王向后退了几步,将军立刻向亲王砍去,可是亲王用他那敏捷的身手,再次躲过了。如此打了几百回合,亲王飞不起来了,半跪在地上,身上已经没有那种权族的神威了,白色的身体皱皱巴巴的,将军完全没有意思衣服挂在身上,鲜血从身上的洞里流了出来,可见而知,是亲王的吸血嘴干的好事。哄得一声,天好像在慢慢下降,地在慢慢上升,不一会天地混合在了一起,亲王和将军化成了两道光消失了。
不知过了多少年,盘古醒了,盘古开天地上演了……
又过了若干年,已经高楼耸起,在一个院子里,一个老人的旁边坐着一群小孩,那个老人用沙哑的声音对那群小孩说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吸血鬼和一个光明将军,他们……
花样年华
如果说童年是一杯温热的牛奶,那么十三岁就是一瓶热情的汽水。十三岁,花样年华,有点任性,有点叛逆,带着青春少年少女的特有活力。童年无限好,只是已散尽。春去秋来,我已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变为了一个朝气蓬勃的女孩。
十三岁,一个爱幻想的年龄。火星上有生命吗?地球是怎样形成的?世界上真的有超能力吗?我总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在窗前思考问题,脑海里充满了一个个问号。在长大以后,我要成为一名科学家。我要研制出能造福地球、造福人类的药水。我要水变回清澈,我要天重返碧蓝,我要给树一片葱郁,我要还山一片青苍。我时常幻想着,我这些发明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人与人之间更和谐。
十三岁,一个充满活力的年龄。打羽毛球、爬山、游泳……一样样运动我都无比热爱。在炎热的夏天里,我依然坚持每天晚上都运动一小时。可精力依然充沛——这也许就是花样年华的特点吧。在明媚的阳光下,我笑容依旧,活力不减。
十三岁,一个美丽的年龄。我开始变得喜欢大自然,喜欢探索,喜欢沉思,喜欢亮丽的颜色。每一片树叶,每一朵鲜花,每一个小生物,都让我体会到生命的颤动。家里的钟表,马路边的路灯,都能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热情的红,温暖的橙,开朗的蓝,我都喜欢,它们总能给我的花样年华增添色彩。
十三岁,是一个美丽,爱幻想,充满活力的年龄。在十三岁,我和其他人一起踏入了花样年华那精彩纷呈的大门里。
相似题目
-
光明与黑暗我穿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到处寻找那些堕落的灵魂.使他们从新变成丘比特的利箭,穿透那些心灵开始堕落的人们.心灵的虚伪,心灵的险恶.金钱,权利,利益.都会成为一个人黑暗心灵的种子.一旦它萌发,它就像脱僵的野马疯狂的生长.使你彻底陷入无底深渊.而自信,宽容,理解.是抗拒黑暗势力的唯一盾牌或许它不能将黑暗势力根除,但光明多一点,黑暗就会少一点.光明就会站起来!就能战胜黑暗!!150字 初二 议论文
-
光明与黑暗光明与黑暗,可谓是昼与夜;光明与黑暗,也可谓是天堂与地狱······在我眼里,它们是性格的差异,心灵的双面。那么,又何以官光明与黑暗呢?人人都说:“心灵是一扇窗户。”没错,我们是窗户的主人,何时开,何时关,意全在己。懵懂的孩子们总是茫然地敞开心扉,让黑暗之神得逞,让罪恶之神入侵。这时年轻的躯体已不在纯洁,不在洁净,因为,一滴墨水点染了它,一直地深入,深入······邪恶伴随着他,黑暗缠绕灵魂,人生的尽头,就是那张开双手的地狱······这时,何不让紧闭多年的窗再次敞开,迎来一缕阳光,照亮心灵的黑暗,温暖冷漠的荒地,滋长心灵之苗,让光明代替黑暗,将仇恨抛在脑后。净化你的灵魂吧!让我们再次念起咒语,开启光明之门,让光明之神永驻,让我们挖掘出温暖的真谛吧!!!250字 六年级 写景
-
光明与黑暗光明是黑暗的克星,但它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看见的人和看不见的人,第二种是正义感和邪恶。第一种光明和第二种光明结合时充满正义的人,而第一种黑暗和第二种黑暗结合是充满悲伤,恶毒的人,人与人之间是相同的,可往往有人却.....第一种光明是能看见的人,就是正常人,能看见世界的人,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看到的一切,而不是去讥笑·欺负盲人,假如让你们一天看不见光明,让盲人能看见一天光明,当他们讥笑你们看不见,你们会怎么想。所以,我们应该要和盲人通过交流,去帮助盲人与他们谈心,起码能做到这一点,老天爷给我们光明还是值得的。第一种黑暗是指盲人。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天,有一位很强壮的盲人在路上散步,不小心撞到一位瘸子,瘸子问道:“你是盲人?”盲人点点头。瘸子心想:“他这么强壮,也许可以这样......”瘸子和盲人商量了一下,瘸子爬上盲人的背,给他指路,而盲人靠他的强壮背着瘸子,一点也不累,从此以后,他俩就过着这样的生活。第二种光明是指正义,如果有人打架,上去制止的那种,就像警察一样,追捕那些犯罪嫌疑人,很威武,很正义。第二种黑暗是指坏蛋,他们胡作非为,绑架小孩,真是可耻,他们迟早会遭到天咒的。黑暗是多么可怕,光明是多么纯洁,我们一定要做个正义的好孩子。4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
光明与黑暗当被蒙上眼时,我眼前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渴了,想要喝水,可是接连撞到了两张板凳。好不容易来到厨房,可我找不到水壶,只好胡乱摸索着。先摸到了电饭煲,然后是微波炉……终于,让我摸到了水壶,我拿掉盖子,往杯子里倒,我往返退了几步,生怕开水撒到我身上。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倒了快邮三分之一的开水了,摸了摸杯子,只有一半水,我将就了一下,只好盖好盖子,小心翼翼地把开水壶放回桌子上。妈妈说:“时间到了,”我迅速解下毛巾。在解开毛巾的一瞬间,我感到一股光猛烈刺着我的眼睛,有可能是太久没有看见光,而放射出的反应吧。到了吃饭的时间了,我又被蒙上了眼睛。一碗饭和一双筷子已经放在我的面前,我伸出右手去拿筷子,原以为很简单,可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到了筷子。“咕噜咕噜”,我的肚子已经在唱空城计了。我赶忙吃饭,由于蒙上了眼睛,我看不见菜在哪里,便到处乱夹,夹了一块东西,也不管是什么就放进嘴里吃了,结果我赶忙让妈妈倒了一杯水,我咕噜咕噜全喝了、原来那块所谓的东西是一片调味的生姜。我向妈妈求救。妈妈便夹菜给我吃。我吃一口饭吃一口菜,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我就把一碗饭给吃光了。当再次解开毛巾时,我又感到很刺眼。这让我觉得了,盲人克服了我们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生活,有的甚至取得了不凡的成就。如民间盲艺人阿炳,盲聋哑三残的海伦凯勒。可见,人是如此的顽强,那是一种坚不可摧的意志。人们总能以自己的方式走出一条路来,无论是平凡的,还是伟大的。我想,我们应该像盲人一样,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有钢铁般的信念……南京晓庄学院附属小学六一班:周谣指导老师:杨柳6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
光明与黑暗有天,一位惯偷带着他的小儿子去偷东西。在门外时,他要儿子在外把风,当他偷到一半时,儿子突然说有人看到他们。他赶紧带着儿子逃,而当他问是谁时,竟然是月亮。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在做,天在看”,“你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和上天”,因为世间没有件事没人看到。宇宙的星星就像眼睛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注意我们的一举一动。因此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被看的一清二楚。而活在光明的人,不论临众或独处都不必伪装自己。但活在黑暗的人,却必须要在临众或独处时,一直伪装自己,并且常常担心自己的伪装被人掀开或自己的所有恶行被别人知道并公诸于世。而有的人说:“活在黑暗中的人只有小偷,不然就是骗子。而相反的,活在光明的人,是正人君子或老实人。所以在黑暗的都坏的,在光明最好,也很自在。”待在光明的人心灵是最纯洁,最干净,有信仰的人都知道,这种人死后一定能上天堂,而待在黑暗的人,心灵最黑暗,也最肮脏沉重,所以当他死后一定会因为身上的肮脏沉重给压到地狱,所以当一个光明人最正确。400字 五年级 议论文
相关推荐
-
黑暗•光明你可知我吗 在黑暗中徘徊我和黑暗是一体的我看得见黑暗 它却看不见我因为我是它的主人黑暗纵然迷茫 但我无怨因为没了他 我也走不了多远在漫天飞舞的雪尘与眼泪中黑暗让我不会迷失灵魂其实最光明的地方 真的没必要去啊绽开 只是一个新的开始而我的生命 愿意在黑暗里等待其实黑暗和光明就是一体他们生活在一起,穿着不同的外衣150字 初三 诗歌
-
光明与黑暗_650字光明泯灭在黑暗当中。光明也诞生在黑暗当中。——题记曾经问过一个朋友:“在黑暗里面,你第一刻想到什么吗?”朋友对我笑了笑,说到:“光明。”我迷惑了,明明是黑暗泯灭了光明,为什么在黑暗里会第一刻就想到光明。朋友对我说:“黑暗,他虽然泯灭了光明,但他也让每一个人知道了光明的重要性,在黑暗当中,只有想到光明,那么光明就会快一点到来。”是啊!人总是一为的需要光明,而一为的讨厌黑暗。但是如果没有黑暗,那得光明呢?如果没有黑暗的衬托,光明也就不在那么的有用。如果没有黑暗的到来,人们永远也得不到光明。“或许黑暗很孤独,他永远是黑色,他永远不知道其他东西是什么样子,是什么颜色,他永远只有沉睡在黑色当中。而光明就不同,他有很多人陪。早晨,太阳向他打招呼,鸟儿为他歌唱,人们都喜欢他。”小柠对我说。小柠是个盲孩子。他总认为上天对他不公平,剥夺了他的光明。或许小柠说这句话时,心里很痛。他把自己比做了黑暗,是啊,他只有在黑暗里。他希望自己看到光明,可是上天对他的不公,让他只有远离光明,他很羡慕身边那些可以看到光明的孩子,他多么希望和他们一样啊!其实他不必太悲观了,上天对他的不公平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了,他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出黑暗,光明总有一天会到达他的身旁。他不知道其实光明也有他的苦恼;他不知道其实是有了黑暗的衬托,光明才显得那么的需要;他不知道其实光明也是诞生在黑暗当中的。我不想要把这些告诉他,要等他自己领会到着些道理。只有这样,抱着一颗乐观的心来面对一切,他会认为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他不会再认为上天多他不公平,光明需要和黑暗共存。650字 初三
-
光明与黑暗_550字光明和黑暗,一对极端的反义词。光有着最华丽的色彩,最清澈灵动的眼睛,最洁白的天使之翼,神圣带着光芒的气息,让希望笼罩在晴朗的天空之下,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美好得虚幻。暗有着最神秘的气质,最忧伤深沉的瞳孔,最幽黑的恶魔之翼,悲伤得触动着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似乎天地之间再没什么值得留恋,希望背后总是绝望。命运的安排是,有光的地方就有黑暗,有黑暗的地方就有光明。光努力地找黑暗,黑暗疯狂地找光。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战胜对方。经过黑暗的洗礼才会更珍惜光明,光明的珍贵全来自于黑暗的孤独。度过了一个个白天和黑夜,经历了一次次黑暗和光明,他们必然地相遇。无谓的战争,注定带来的仅仅是无谓的结果。黑暗因为光明的存在而存在,光明因为黑暗的存在而存在。或许没有了光明或黑暗,地球依然照转,生命还在继续,缺少的,只是那么一点朦胧的美好。可是,光还是一剑刺穿了暗的胸膛。看着暗美得不食人间烟火的瞳孔渐渐涣散,如同生命之河在滴答滴答地流过,终会远去。暗的嘴角扬起一丝凄美的笑,这个结果,他早该知道。不过,黑暗并不会就这样被上帝遗弃。光明和黑暗,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同时,却也伸手可及。它们本来就同为上帝之子。黑暗化作光的影子,永远的追随着光。光走到哪里,黑暗就会跟到哪里。因为有光的地方就有黑暗,有黑暗的地方就有光明。永远不会改变。550字 初三
-
黑暗.飞蛾.光明是谁?将我最爱的月遮挡住了?无光。是谁?将墨汁泼洒了整个天空?漆黑。是谁?将我寂静的夜变得沸腾?吵闹。黑暗里,飞蛾漫无目的的飞行着,迷茫无助,上天将它安排在了黑暗之中,不甘。它,逆天而行,在黑暗中寻找着光,一但有一丝光芒,编奋不顾身的扑上前去,哪怕前方等待它的是死亡,哪怕前方等待它的是地狱!途中,蝙蝠嘲笑它的愚蠢,猫头鹰讽刺它的倔强,飞蛾沉默,它无悔,追寻着光,追寻着信仰。这一刻,它扑向了光,扑向了信仰,在漫漫黑暗之路,它没有堕落,高傲的灵魂挣扎着,不屈着。当黎明的曙光照耀在大地,照耀在那燃烧完的尸体上的时候,飞蛾的灵魂在微笑,它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得到了光,它“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就在这天地一片光亮之时,蝙蝠的猫头鹰在那黑暗的角落里安眠,它们安于现实。飞蛾扑火,不是愚蠢亦不是倔强,那是一种追求,一种大无畏,不惧黑暗,追求着光明,信仰的力量抵制着黑暗的吞噬。而我,何时能做到飞蛾那般?350字 初三 状物
-
穿透黑暗的光明那时候太小,以至于不知道如何去爱。可是当我们知道怎样去爱的时候,却永远失去了那个曾经最爱的人。——题记您在的时候,我理所当然的接受着您对我的宠爱;等您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您对我那无微不至的关怀,已如同一杯生活的清水,虽平淡,却不可割舍。小时侯,我在老家玩耍。在每一天的每一个夜晚,当黑暗渐渐蚕食了天空,当星星如碎银般洒在了天际。我躺在草席上,头窝在您怀里,您慢慢的摇着大蒲扇子,慢慢的讲着星星的故事。晚风拂面,带来的山林的沙沙声,您说,那是星星的合奏……那时怎么会想到,我舒舒服服的偎着的身子,可能早已被压的酸麻;为我带来阵阵凉风的手,可能早已酸痛的不想再举起;那一直絮絮叨叨讲着故事的您,可能早已昏昏欲睡……我只是安静满足的睡着了,心里想着您讲的故事和明天的饼干。您是那么的宠我,以至于当我知道您去世的消息时,当我匆匆赶回老家时,还怅然若失的不大真实。直到我看到您的遗像时,才一脸怔然,喉头发紧——您的神情是那样冰冷!我这才发现,在我的眼里您一直笑着,您永远微笑着,仿佛没有悲伤。我一直都活在您为我编织的美丽的梦境里,而从来没有真实的了解过您啊!黄色的圆纸钱在火舌的舔舐下慢慢发黑向上翻起,浓烟呛人,然而我却并不在乎,任由烟雾包围了我,如同奶奶温暖的抱着我一般。头顶是漫天星海。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梦幻的童年,您絮絮叨叨地在一旁讲着鹊桥、七仙女、桂树……您讲过的故事,就如同您脸上的皱纹一样多……您说过,人死后会变成星星,永远守护着她爱的人。然而如今站在满天繁星下的我,却突然了解其中深意,不禁泪流满面。每一颗天上的星星,都是一个希望,一份炙热的爱,即使他们的爱只能发出微小的光,即使他们的爱并不能得到回报,他们却依然爱着。当这种无私的爱成千上万的汇集在一起,就能无畏黑暗——我所仰望的漫天繁星啊,一颗一颗,都是炙热的爱在黑暗中撕裂的一个个细缝,赐予我们以希望,指引我们以光明!我站在星海之中,沐浴在爱的光芒下。奶奶,我已经懂得了怎样去爱,然而我已经失去你了。或许我以后要做的,就是好好的去珍惜身边每一个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将一直向前走去,无所畏惧,背负着漫天繁星,穿透黑暗,走向爱的光明!800字 初三 记叙文
-
黑暗之时有光明这是一个小小的一件事,却能体现世界的冷和热······这件事就发生在今天,今天是个下雨天,照例和以前一样坐公交车回家,在路上,我冒着倾盆大雨冲向公交车站,但是不行,雨太大了,我也没带雨伞,我本来是躲在一个人的伞下面的,但那人似乎知道了有一个人在使用他的伞,加快了脚步,我怎么也没追上他,后来我也去其他人的伞下面,他们要么是根那个人一样,要么就干脆停下来,要么······这时候,我感到了世界的冷漠,无情!我躲个雨,能损你们什么呢!再说同学之间也应该互相帮助吗!而他们还是我们班的!但是与这相反的一件事即将上演,这是在我下公交车之后的事了,我在一个小棚子下过雨,这时一把伞在我头上展开,我抬起头,看见了这把伞的主人——一个也是育民学生!他不是我们班的,却给予了我巨大的帮助······我想告诉那些人,要对世界充满爱!300字 六年级 日记
-
黑暗深夜。一盏昏暗的台灯,一个鼓鼓的书包,一只奋笔疾书的手……“咔嚓”,停电了。黑暗中我摸索着点燃一只蜡烛。烛光快乐地跳跃着。一只轻舞的飞蛾飞来。我双手一合将它握住,我感到它在拼死地挣扎,还有身处黑暗的恐惧。我慢慢松开紧合着的双手,它从空隙中逃窜了出来,围着我的笔头转。然后……令我吃惊的是,它飞向烛焰,然后一头栽倒在地。自杀?我不禁为它这种“自杀”方式感到可笑。可它又挣扎着爬起来,似乎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它仍倔强地冲向烛焰。可爱的烛焰似乎在蕴藏着杀机。那只白蛾穿过火焰,掉在了地板上,再也不动了。蓦然间,我读懂了这只飞蛾。它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光明。可怜而又可敬的飞蛾啊。我不再为飞蛾的举动而嗤笑,反而觉得心生敬畏。一只微不足道的飞蛾,为了追求心中的一线光明,不惜葬送了自己的生命。那一刻,我懵懂的心成长了。我不再在黑暗中孤寂地得走,没有前方,没有终点。我开始追求,自己去追求一片蓝,一缕阳光。黑暗的世界在渐渐明朗。“成功”,明朗的前方毅然人耸立着两个大字。那将是我永世追求的目标,我明确了。我俯身捡起那只飞蛾。它壮烈的举动使我一刹那间成长。也许在天堂,它还会扑向心灵之火,那么从此,它将会得到永恒。在飞蛾的引导下,我也飞向光明,飞出黑暗。450字 初三 日记
-
黑暗透过玻璃沙漏的颜色,固执的仰望天空,那样,就看不到天空的真正颜色,但我。宁愿,用因为折射而变得温柔的目光去凝望我忧伤的12岁nyh是灰姑娘,她有自己的王子,而且,有很多,她是骄傲的,她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孤单。她有朋友帮助,有王子守护。而公主呢,筱筱呢?公主很优秀。曾经,公主认为,即使没有王子,我依然是骄傲公主。从前,公主也有王子,亲爱的hjq和wt,还有zzy,可是hjq走了,他离开了,而wt和zzy都属于了灰姑娘。公主常被嘲讽,但公主只能默默哭泣。灰姑娘抢走了王子,那公主怎么办?黑暗的花季,公主有了一个小小的心事,那是她一个人默默甜蜜的小秘密,my,他的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组合成就是my,我的,那么,那个“我”又是谁呢?如果是公主那该有多好。公主没有张扬,她知道,有种幸福,她天生孤独等不来。亲爱的my,请你不要发现,公主曾经ai过你。真的,真的不要发现。只是一个小小的心事,很小很小,那么,就让它小得直到消失吧!消失,是被抛弃的行李箱,是被打湿的鞋子,被丢弃的伞,被决心路过的街景。是那些漫长的雨季里,所有转过身去的人,平淡的终究被淹没的呼吸。心事,在黑暗中,消失,只剩最后一点,寻找光的勇气。450字 初一 日记
-
黑暗的的光明,消沉后的崛起可以说,我是个聪明的人,但是却不是有智慧的。荒废了两年的学习时间,现在才开始努力学习。我学得懂,学得会,所以我是聪明的。而为浪费了两年的青春,浪费在酒桌、饭局、网络上,何止缺乏智慧,简直就是愚蠢。我努力学习,努力考好大学。可是这不是我愿意的。是高考逼得!有人问我的理想。呵呵!我只想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并没有抨击中国教育体制的意思。但是我认为,中国的教育体制应该改进一下了。也许过时了、也许不适合现在的学生,也许,它本身就是错误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学生学习是为了应付考试的,我只知道,我从上学开始就一直在对付考试。考试,俨然成为了评价一个人是否有价值的标准!我知道,学习好,意味着会上好大学,接受好的教育,找到好的工作,拿着不菲的薪水。可是,我更加明白,或许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有时更能胜任这份工作。有才能的人被埋没在了广大的人群中。所以,今年达人选秀这一类电视节目层出不穷。就是为了找到真正有才能的人,不让他们被埋没在社会的底层!然而,只是杯水车薪而已!我不知道,中国教育体制的黑暗何时何地会被和人终结,但是我知道,黑暗之后的光明会更加耀眼!那时,中国,中国人,一定会站在世界的巅峰。而现在,祝我明年的高考顺利。同时祝我,可以活着看到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可以活着看到中国人站在世界的顶点!2012年8月5日星期日晴高三:杨书怀500字 高三 日记
-
战胜黑暗我很害怕黑暗。今天,妈妈上下午班,所以我一个人在家,不巧的是,今天停电到八点半。以前,妈妈不在家,六点前,窗外还有点光亮,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天渐渐黑了下来,这时,我就把灯打开。可今天又停电,我的心怦怦直跳,脑子里尽想着那些妖魔鬼怪,家里静得出奇,只听钟“塔、塔”地响,它们就像恶魔的脚步声,正张牙舞爪地向我扑来,我好像在与妖魔鬼怪“亲密接触”,吓得手心直冒冷汗。我想,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我要战胜黑暗,要摆脱黑暗中的恐惧,我努力地尝试着,不想那些妖魔鬼怪,我要战胜自己。我鼓足勇气,慢慢地走进卧室,一边走一边哼着歌,这样我的胆子就会大一点,我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害怕了,继续向前走,那些“鬼怪们”似乎被我的勇气吓倒了,我的胆子越来越大了,我的脚步也轻盈了许多,哦!原来鬼怪们的胆子这么小啊!它们好像被我赶到了九霄云外去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我想,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于面对,这样才能成功,就像我战胜黑暗一样。南通市通师一附小学小学三年级 屈一伟400字 四年级 日记
-
黑暗与光明_15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黑暗与光明——读《童年》有感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我们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缺是恐怖、悲惨的,令人不敢回想我庆幸,我在爱的芬芳中茁壮成长;我愤怒,俄国当时的社会为何如此黑暗;我同情,一个几岁的小孩却要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我敬佩,阿廖沙在艰难生活和恶劣的环境下依然正直善良。生活在幸福环绕着的甜蜜中的我们难以想象,一个人,如果在没有一点家庭温暖,弱肉强食、为争夺财产而争吵打架的家庭中生活,是何等的痛苦,更何况一个稚童呢?童年,那段我们心目中最美妙的岁月,但阿廖沙的童年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当我们贪婪地吮吸着父爱、母爱成长时,阿廖沙却过早地失去了父爱,失常的母亲也未曾使阿廖沙享受到应有的爱。寄人篱下的生活更使阿廖沙的悲剧童年不堪回首。虽然在外祖母家他也曾经得到过充满生活气息与诗意的外祖母的关爱,这成了阿廖沙悲惨童年的一丝亮点,使悲苦的阿廖沙心田多次流过一股股甘泉。因此,文章的字字句句都流露出阿廖沙对外祖母的热爱、感激之情,“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这个慈祥的妇女无怨无悔地付出着,一切都熄灭不了她内心深处的仁爱之光,从而造就了阿廖沙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的健康正直的个性。高尔基比童年我却又是太渺小了!过去我整天埋怨她没有常常带我到大酒店吃饭,埋怨她没有给我买MP5,母亲虽然常常教育我:“一个女孩美不美,不是看她穿什么,而是看她穿得怎样,一件普通的衣服,只要是干净整洁,那也会让你显得很清纯可爱……”母亲的话常常是没有说完的机会,我就显得不耐烦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妈妈为我挣钱的辛劳呢?我怎么就如此虚荣呢?今天,我是幸运的,因为在我人生的十字路口,我阅读了《童年》,它真是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的心田的同时,更洗涤了我的灵魂。我懂得了怎样的生活才使我的人生充实,我真想马上告诉我的妈妈:请您放心,我不会迷失我自己的。成长的岁月里,更多的是像外祖母一样的人陪我们一同走过挫折,一同经历风雨,他们成了我们心中温暖的伊甸园,生命也因爱而精彩。在我成长的点滴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虽然也曾叛逆,也曾独自哭泣,却因为有了爱的陪伴才不会孤单。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我为自己而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受到那种痛苦,自己没有失去亲人……我很幸福,甚至可以说我很幸运,被家长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我的童年,同其他同龄人一样幸福,同样感到了温暖,同样感到了幸福,同样感到了同龄人所感受到的一切。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他必须要承受这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了,但他还是像我们一样成长,在那样可怕的环境里都可以出高尔基这种大师,我们这样的环境还不出人才的话,那真是愧对于父母。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坚强、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初一:Cassie_A_L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
黑暗与光明的尽头夜,深沉的黑暗,是无可名状的压抑。月华清冷,流泻下满地银霜。微开的镂花窗,夜风习习吹入,轻纱随之飘动,那寒意,冷彻入骨。一只白玉般柔美的手,轻抚在巨大的星镜上。星镜倒映着夜的黑暗,什么也无法看清。一切都是未知的,就是——命运吧。星镜旁,斜倚着一个白衣女子,纤弱的背影,发鬓如云。“吉祥天公主,夜凉风重,请保重身体。”美丽的侍女捧来淡紫色的华美披肩。吉祥天微微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侍女手中的披肩,却又悲伤地闭上眼眸,并不说话,只轻轻摇了摇头。每年一度的尊星王祭,本希望带来欢乐的祭典,却只带来了杀戮和血腥。“那……舞者的尸体……”许久,吉祥天终于开口了,缥缈的话语,仿佛来自夜空中的那轮冷月。“那些卫兵已经将她拖出城去了。”侍女的双眼因悲伤而紧紧闭起,颤声道。“是……么。”吉祥天无助地伏在星镜上,冰一般的星镜,真的好冷啊!所以,连流下的泪水也变得冰冷得很。“虽然我身为北方将军的妻子,却连一个舞者也救不了啊…”挂名的夫妻,政治的婚姻,那个被称为丈夫的男人的冷漠身影,刹那间又浮现在吉祥天的心里。毗沙门天。北方将军,四天王之首,天帝帝释天的心腹——毗沙门天,吉祥天的——丈夫,此刻正在善见城中,天帝的身边吧,那个三百年来不曾与吉祥天说过一句话的男人。杀父的仇人!!暗黑的星镜中,忽然一颗微弱的流星划破天际,一闪即逝。吉祥天抬起眼帘,注视着这弱小的星光,目光中悲伤与希望纠缠着,喃喃道:“星子陨落……命运的轮……会转向何方…”命运啊!想到这无常的星之轨迹,吉祥天那美丽无瑕的脸上,流露出令人心碎的哀伤。她的双眼,就像两汪幽深的潭水,因为,里面蓄积了三百年的痛苦和悲哀。吉祥天的思绪回到三百年前,那段再也不会回来,却是多么幸福快乐的时光……天地祥和,百花盛开,数百年没有战事的和平,就连斗神一族——阿修罗族也几乎忘却了战争的存在。吉祥天的父王——天与地的统治者,是以贤明和慈爱被人与众神拥戴和赞颂着的天帝。所以,今天,在他的寿辰庆典上,众神都穿上最华丽的朝服,带着最名贵的贺礼,聚集在善见城的谒见厅,向天帝道贺。空气中弥散着馥郁的花香,欢乐的笑语响彻偌大的谒见厅。优雅妩媚的乾闼婆王用纤纤手指拨出醉人的天籁之音,引来无数羽色艳丽的小鸟,在迦楼罗王的分身灵鸠的引导下,或飞翔在谒见厅的上空,或停留于某位宾客的肩上。盛装的天帝出现在谒见厅上首的王座上,谒见仪式终于开始了。只有地位最高的神族才能受到天帝的谒见,地位较低的神族只能跪在镶金红毯的两旁,恭敬地表示他们对天帝的道贺之心。行于谒见的人们最前列的,自然是斗神——阿修罗王,以及,天帝的爱女——吉祥天公主。吉祥天向来都不喜欢太华丽的衣衫,虽然她贵为天界的公主,但平日里,她也只是穿着没有佩饰的月白衣裙,漆黑柔亮的发鬓间,亦仅以香洁的白莲为饰。尽管如此,她高贵的气质依然无人能够比拟,就像一株幽香淡雅的百合。她的一颦一笑,都无时不刻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但今天不同,为了表示对父王寿辰的祝福之心,吉祥天也精心的佩戴上了青玉与蓝钻嵌成的发饰,穿上靛紫绣金的华服。优雅的百合,顿时变为了娇艳欲滴的芙蓉花,无数惊艳的目光从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就算沉稳的阿修罗王,初见盛装的吉祥天时,也不禁呆了片刻。天帝微笑着接受臣下的贺礼与祝愿,然后,他缓缓地挥了挥手,示意谒见仪式的结束,于是宾客们的欢声笑语再次响起,宴会渐渐进入高潮。吉祥天偎依在天帝的身边,感受着这一片歌舞升平的幸福,同时也承载了各方投射过来的爱慕的目光。她知道自己的美丽,但却并不以此为傲,而总是用浅浅的微笑作为回答。可不知从何时起,吉祥天开始为别人的目光而慌乱了,虽然能够不表现在脸上,可她却骗不了自己的心。那种充满热情与执著的目光,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就算是被它远远的注视,吉祥天仍能感到目光中那火一般的情意。然而,可笑的是,吉祥天竟不知这目光是来自何人,尽管她一直试着寻找,但从未成功过。“是谁呢?好热的目光,让我的血都快燃烧起来了,可为什么我总是找不到拥有这目光的人啊?”吉祥天又在试图寻找。“怎么?我的女儿,你在找什么呢?”也许是太过明显,这次连天帝也注意到了吉祥天的魂不守舍。“啊!不…父王,没有啦。”吉祥天连忙矢口否认着,但两朵红云却偏偏不争气地飞上了脸颊。“哦,你没有饮酒,怎么脸这么红,不会是病了吧?”天帝怜爱地捧起那美艳的脸庞,不无担心地说道。“您不用担心我,父王,我只是有点热,出去透透气就没事了。”看到父王为自己担心,吉祥天连忙笑着劝慰道。直到天帝安心地点点头,吉祥天才站起身来,行了退礼后,她静静走向谒见厅侧室的天台。夜里的风有点凉,却带着令人舒爽的淡香,吉祥天稍稍仰起头,眼眉如丝,迎着夜风,任银色的月光洒在脸上。深邃的夜空中,悬着一轮皎洁的满月。忽然,吉祥天感到身后有阵轻轻的脚步声,她猛地回过身去,正迎上一个男子的目光。那男子似乎也与她一样,是从宴会的喧哗中挣脱出来,到天台上寻求宁静的,因为他在见到吉祥天后,眼中露出一丝惊讶。可不知为什么,吉祥天总觉得那男子的目光中,除了惊讶,好像还隐藏着什么别的东西,但不等她细细体味,那男子已低下头,收回了目光。尽管如此,在这样明亮的月色下,吉祥天仍看清了那男子的模样:冷峻沉静脸庞,夜一样深邃的黑眸,坚毅的唇紧抿着,长发高高地束起,一身银色的铠甲在月下闪出冷调的光泽。英俊的男子,夜色也掩盖不了他那独有的魅力,吉祥天忽然联想起北方夜叉族冰湖边的银狼。“很抱歉,末将不知公主在此处,冒犯了。”他的声音平静得近乎寒冷。看来他是打算离开天台了。“呃,请不用介意,”吉祥天温柔的微笑道,“请问阁下是……我似乎从没见过你呀。”“末将只是个普通的武将,不配让公主知道末将的名字,告退了。”那男子说完,略施一礼后,竟转身离去了。看着他很快消失的背影,吉祥天心里一瞬间浮现出一幕似曾相识的往事。美丽的湖泊,位于群山的环绕之中,山峦的四面山道,都是东方将军的驻兵属地,所以,这山谷自然就成了旁人不得进入的禁地。湖泊的美丽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了被藏匿的珍宝,数百年来,几乎从没有人踏入。但吉祥天却在无意中发现了这片世外的桃园。和所有长于深闺中的少女一样,吉祥天也会为高墙内乏味的生活而郁闷,也想要看看高墙外的世界,吹吹自由不羁的清风,既然无法得到父王的应允,那唯一的办法,就是不为人知的偷跑出去。长着金色双翼的天马,是天帝送给吉祥天的生日礼物。在不会有人来到的后宫花园里,吉祥天常常骑上它,驭着风,飞向善见城外的广阔世界。天马的速度风驰电掣,迎面刮来的高速气流,吹乱了那柔黑的长发,扯起那雪白的衣襟。开始时吉祥天还为天马的狂奔感到一些紧张和害怕,但渐渐的,她被这充满野性的飞驰所陶醉,身边流过的洁白云彩,也让她感到无尽的乐趣。当她开始觉得疲倦了,通晓人意的天马便放慢了速度,降落在山谷中一片湛蓝澄碧的湖水边。不知名的山花灿若云霞,满谷花香留人醉,不经意的一阵轻风,扰起千瓣落花,纷飞飘舞。湖上款款游曳的白天鹅,交颈相吭,顾影自赏。双双对对的彩蝶嬉戏于花间,却不畏人,吉祥天正看得有趣,待要去扑时,那彩蝶竟停于吉祥天的手指上,不愿离去。这片宁静的山谷,变成了吉祥天心中的极乐净土,当她快乐与不快乐时,就会乘着天马,来到这尘世外的美丽世界。就算她知道了这是一方禁地后,也依旧乐此不疲。除了山谷的美景外,那挣脱法规的快感,对于遵守了太多的繁文褥节的少女来说,也是不小的诱惑。这一天,吉祥天又来到了这片风物如画的乐土。令吉祥天大为吃惊的是,原本姹紫嫣红的山花,竟全都变成了血红色。满谷刺眼的殷红,连蓝绿清澄的湖水也化如血池一般。没有白天鹅,也没有了翩翩彩蝶,山谷中原本的宁静转化为恐怖的死寂。“这到底是?”吉祥天从天马上跃下,惊惶地看着四周,她不明白,她的乐土怎么会变成如此模样。吉祥天走近已混浊的湖水,身影倒映在湖水里,随水波漂动,竟变得有些狰狞妖异。天马突然发出一声惊恐的长嘶,挣开了吉祥天手中的缰绳,振翅冲天飞去。“不要!!”吉祥天失色大呼道,但太迟了,天马已消失在袅袅云际。“怎么办?”无力地依在一颗粗大的树干旁,吉祥天彷徨无助地想着。对于山谷这些未知的异变,她心如乱麻。周围的花香越来越浓郁,一阵不可抗拒的倦意袭上眼帘,“好……累,这是怎么啦?”吉祥天觉得自己的意识在渐渐远离,她知道这一定有古怪,于是拼命迫使自己站起来,向山谷外围移动脚步。但只是走到离湖泊不远的矮桉树丛边,吉祥天就已精疲力竭了,眼前的事物也开始变得飘忽不定,能保持身子不倒下,对她来说,已是尽了最大的努力。身后的桉树丛忽然传来“沙沙”的声音,“魔兽么?”惊恐的绳索猛地将吉祥天的心勒紧了,但也因此而拉回了她那远离的意识。吉祥天摸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没有刀锋,只是作装饰用,那是生日时龙王所送的礼物,但为了偷偷外出时防身,仍将它带在了身边),飞快地抽出刀刃,回身刺向晃动着的桉树丛。握刀的双手立刻被另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桉树叶一下子分开了,一个身穿银色铠甲的少年映入吉祥天的眼中。“啊!!”两人不约而同的叫出声来。吉祥天手中的匕首掉落在桉树丛间。原以为会是魔兽,没想到竟是个清俊的少年,吉祥天绷紧的神经一下子松懈下来。她对那少年露出宽慰的笑容:“请问……你是……”但话还没说完,那倦意又重新袭来,吉祥天只觉一阵眩晕,少年的脸也变得模糊起来。她的身子已摇晃着倒了下去。少年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你难道是……”吉祥天晕了过去,正倒在那少年的臂弯里。………………长长的眼睫颤动着,吉祥天慢慢睁开了双眼。“这里是……善见城?”吉祥天用手支撑着乏力的身体,缓缓坐起身来。没错,这里的确是善见城后宫的花园,吉祥天正坐在回廊的青石长凳上。回廊不远处,长着金翅的天马在悠闲地吃着草。“刚才难道都是在做梦么?”吉祥天轻轻摇了摇头,那眩晕感还未曾消失殆尽。“公主已经没事了么?”是男子的声音,来自吉祥天的身旁。“啊…”吉祥天抬头望去,回廊外浓密的树荫下,站着一名身着银甲的少年。树荫太过浓密了,吉祥天根本无法看清那少年的脸,“是你救了我?天马也是你追回来的么?你真是好厉害呢!谢谢你!”微笑着,吉祥天站起身来,走出回廊,向那少年走去。“公主是因吸入太多阿曼陀花的香味才会昏迷的,醒来就不会有事了,那末将告退了。”那少年行了一礼,欲转身离去。“等等,”吉祥天急声道。那少年转身跪在了吉祥天的面前,“公主还有事要吩咐吗?”“原来那就是阿曼陀花呀,”吉祥天想起曾在书中看见过:阿曼陀花是生于湿地的一种稀有花种,在一年中的十一个月里都是呈现多种花色,只有在特定的一个月中,会变为鲜红色,而此时花香中就会散出强烈的毒性,吸入过多者甚至会导致死亡。“你是东方将军的属下吧,那你应该知道阿曼陀花的危险呀,为什么还会在这时走进山谷呢?”“…………末将很早就注意到有人偷入山谷……”好像不知该如何回答,那少年静默良久才开口道。“是为了救我吗,对不起,给你添了那样的麻烦。”吉祥天愧疚地道歉道。“……”大概没想多公主会向自己道歉,那少年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应对,只有保持静默。“我该怎样谢你呢?”吉祥天嫣然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末将只是一介普通的武将,不配让公主知道末将的名字,末将并不想获得任何赏赐,望公主准末将告退了。”那少年去意已决。吉祥天心中有些失落,“你是追回天马后,用天马送我回来的,对吗?可现在你该怎样走出去呢?善见城的后宫不是一般人能进来的呀。”这的确是个问题,少年也愣住了。吉祥天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她拿出那把华丽的匕首,递给那少年,“拿着这把匕首,就不会有人阻拦你了,还有……”吉祥天转身从花园中的水池边拔出一株洁白晶莹的莲草,递了过去,“‘梵月莲’是阿曼陀花的克星,它的花香能消除阿曼陀花的毒性,可以帮我把它种在那湖里好么?我很喜欢那山谷呢,我希望那里永远都是乐土。”“遵命!”少年接过匕首和白莲,即刻转身离开了,他始终没抬头看吉祥天一眼。而吉祥天看着少年渐远的背影,才发现她竟也没有看清过那少年的脸,他在她心中,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影子。“呵呵,我们美丽的公主原来在这里呀,难怪我觉得谒见厅里黯淡了许多呢。”爽朗的笑声惊醒了吉祥天的追忆,她收回思绪,才发现龙王不知何时已站在她的面前。“龙王,你也是出来透透气的吗?”吉祥天笑着道。生性豪爽的龙王,虽为女子,却以一把龙牙刀,横扫魔族,被誉为“天界最强的武神将”,但对于吉祥天,她却是可以倾心相谈的大姐姐。“刚才走出去的那名武将,你认识吗?龙王。”“哦,你是说毗沙门天呀,很不错的年轻武将哦,力量强,头脑冷静,足智多谋,很多魔族听到他的名字都闻风丧胆呢。他原是配属于东方将军旗下,现因战功卓越,已是北方军中的一员大将了。怎么?”龙王露出一丝暧昧的笑意,“很英俊,对不对,据说他尚未娶妻哦。”“龙王!”吉祥天一脸绯红,却又说不出话来,只好转过身去,假意欣赏月色,再也不理龙王的揶揄。“北方将军的职位空缺已久,以他的能力,终有一天会登上这王座的,北方将军的妻子,也很不错的哦,呵呵。”龙王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着,离开了天台。吉祥天依然仰望着夜空,但实际上却什么也没看到,她心中那个一直模糊的少年的身影,与毗沙门天的样貌重叠在一起,变得异常的清晰。连暗黑的夜空,也变成了毗沙门天那深邃的双眸。“毗沙门天……”这个名字从此便萦绕在吉祥天的心中。“吉祥天…”“吉祥天……”一大杯冰冷的醇酒喝下去,毗沙门天才好不容易将起伏不定的心绪压制住。他站在不为人注意的大厅一角,柱子的阴影让他英俊的面容变得模糊。他用力地摇了摇头,但依旧驱不散心中那妙曼的倩影。那是当然的,因为这美丽的身影已长久地占据了他心中最珍贵的黄金殿堂。从那一天起,那个命中注定要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早晨。毗沙门天永远也无法忘记,纤长柔顺的黑色发丝飘过他脸际时带起的幽香,软玉温香的躯体静躺在他臂弯间的暖意,还有那张让任何鲜花都会黯然失色的少女的脸。这所有的美丽,在那一瞬间,竟都是属于他的。多么美妙啊!直到现在毗沙门天还是无法确认,那个早晨发生的一切,到底是真实的,还是他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梦。驻守北向的山道是毗沙门天的职责,所以在接到士兵关于怀疑有人偷入山谷的报告时,生性谨慎的他,并没有声张,而是自己一人进入山谷进行调查。在那里,他果然发现了有人停留过的痕迹。同时,他也发现了这片美丽山谷背后隐藏着的恐怖——剧毒的阿曼陀花竟开遍了整个山谷。从此,他便更留心那个侵入者的踪迹了,既是为了自己的职责,更是为了那无知的侵入者的安全。然而可惜的是,在他还没有找到侵入者之前,东面边境就发现了魔物。等他征讨凯旋而归时,满山的阿曼陀花已开出了恶毒的血红色。那个本是温煦清爽的早晨,一个士兵匆忙地闯进他的营帐:“队长!好像又有人闯入山谷了!”“什么!”毗沙门天放下手中的古书,吃惊地站起身来。“要我们去抓住他吗?”士兵看了看面前这还是个少年的长官。“不,我一个人去处理就可以了。”毗沙门天冷静地说道,他可不想让自己的部下进到那开满毒花的山谷,因为这是相当危险的。“你先退下吧。”毗沙门天穿上他的银色铠甲,走进了山谷。山谷中到处是触目惊心的赤红,浓郁的花香几乎凝聚成了有形的疫瘴,原本十分活跃的众多生命体,全都化归了无。艳丽的花丛下,稍加留意就可发现许多不及飞离的蝴蝶、小鸟的尸体。毗沙门天一边用祛魔咒防御毒雾的侵袭,一边留心寻找侵入者的行踪。突然一声凄厉的马嘶从湖畔传来,一道疾如流星的白影冲天飞起,遥望去,依稀可辨认出那是一只有翼的天马。“不要!!”又是一声惊呼,是女人的声音。“找到了。”毗沙门天思绪闪过,立刻向湖畔奔去。“你难道是……”第一次看清那侵入者的脸时,以沉静著称的毗沙门天也不禁失声呼道。吉祥天!天帝的女儿,天界最美丽、最尊贵的公主,那从来都只能高高仰视的美丽的百合花,竟就在自己的眼前。他还没从惊讶中回过神来,吉祥天的身子已倒下了。本能的,他伸出双手,将这如花少女接在怀中。那是怎样美丽的一张脸啊!这极至的美本就不该用俗世间的事物去衡量的。毗沙门天唯一能感到的,就只有那深深的窒息感。原本沉静如冰湖一般的他,在这一瞬,才发现了自己灵魂深处一直隐藏着的炙热。然而,理性的他知道,这朵纯洁高贵的百合不是属于他的,永远都不会属于他的。他能做的,只有找回失踪的天马,让百合花回到她应该绽放的地方。而他,确实这样做了。善见城的后宫花园,她醒了。她对他微笑着,感谢他,向他道歉,笑靥如绿叶间不经意洒下的透明的晨光。而他却再也没有看一眼她的脸,他只想快快地从她身边逃开,因为,他已无法忍受那份烧灼灵魂的炙热。带着她体温的匕首,散着淡淡幽香的白莲,是这美丽却短暂的幻梦中的唯一的真实。毗沙门天仍旧是那个沉静勇猛的武将,那个喜哀不形于色的男子。他的冷峻如同他的足智一样在天帝军中广受传颂。然而,从未有人知道,在那些没有月色的深夜,开满雪白晶莹的梵月莲的湖边,那个将一柄华丽的匕首在手中反复摩挲着的男子,他的眼神是多么的温柔……莲的幽香随夜风散开,寒冷的露水一滴滴打在毗沙门天的身上,银色的铠甲外已凝起了一层薄霜,但却无法冷却那匕首上残留的温暖。“怎么,闷闷不乐的样子,善见城的酒不好喝么?”一句无恶意的玩笑在毗沙门天耳边响起。“我并不喜欢喝酒,所以也无法对酒作出品鉴。”毗沙门天对身边那个有着刀一般锐利眼神和银色长发的男子举了举杯,“那么,帝释天,被众人称为‘雷神’的你,对这宴会感觉如何呢?”“比起宴会来,我对魔族的兴趣似乎更大一些哦。”帝释天嘴角浮现出一抹危险的微笑。“是么,确实如此吧。”毗沙门天轻笑道,将杯中的醇酒一饮而尽。雷神——帝释天,在上一次讨伐魔族的战斗,他与毗沙门天一同担任前锋。在那场战斗中,主力军几乎没有机会上阵,因为身为前锋的俩人已足以荡平暗魔一族。也正是在这一场征战中,毗沙门天才真正认识到帝释天的强悍,暗魔一族最强的巨龙梭多,就是倒在雷神那令人颤栗的力量之下。强大却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给于毗沙门天的感觉,与其说帝释天是神,倒不如说他更接近于魔。但,他依旧被帝释天那无与伦比的强悍所折服。而对帝释天来说,毗沙门天的冷静与智谋也是他极为欣赏的。战斗完结后,惺惺相惜的两人之间,便产生了一种独有的默契。“北方将军的职位空置很久了,不想把它擢至手中吗?”帝释天银色的眼眸中闪着危险的光。“北方将军吗?”带着某种不肖的语调,毗沙门天把玩着手中空空的酒杯,眼中却露出一丝寂寥,“那并不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想要的东西,”一个暗影在帝释天的眼中掠过,他轻轻皱了皱眉头,“是什么呢?”“那是我永远也无法得到的东西啊。”毗沙门天的双眸更加的深沉,连帝释天也无法读懂那其中所蕴含着的深意。“无法得到么?”帝释天低下头冷冷笑道,当他再次抬起头来时,锐利的眼神中流露出骇人的狂热。他伸出自己的手,“如果是我的话,为了得到我所想要的东西,就算是星子的轨迹,我也会去改变它。”帝释天转身走开了,毗沙门天独自一人站在柱子的阴影里,反复玩味着帝释天所说的那些话,他的心象被闪电击中了一般,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动摇。“无法得到,为什么我无法得到呢?!”毗沙门天将目光投向大厅中央,那个被众人围绕着,清丽脱俗的倩影。过去他总是这样远远地凝视着她,他以为这样就已足够了。但是,错了!!他是想要摘下这朵高高在上的百合的,他想要得到她,他是想要将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的!这是他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想要实现的唯一的愿望!“还能再见到他么?”敷衍着身旁大献殷情的众人,吉祥天的目光游离,在大厅中寻觅着那身银色的铠甲,但结果,却是令她失望的,“他已经走了吗?那,下一次的宴会,还能再见到他吧。虽然,你从没把我放在心上,甚至从没认真地看我一眼,可是……我…还是希望能再见到你啊,毗沙门天……”带着少女羞涩的期待,吉祥天在心中许下美丽的心愿:“还能再见到他就好了。”“现在,我还希望见到他吗?”美丽的心愿在命运的巨手扭曲下,变成了黑暗的梦魇,吞噬了吉祥天所有的快乐与幸福,“现在的你,还是从没把我放在心上,还是从没认真看过我一眼,就算我已成为了你的妻子,你依旧是那样的冷漠无情,毗沙门天……你甚至连让我告诉你‘我恨你’的机会也没有给我。”吉祥天的身子冷得像封冻了千年的冰,不是因为寒冷的夜风,也不是因为冰凉的星镜。从三百年前父王的首级被悬挂在善间城上,凝结的紫色的血液映在她的眸子里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再也没有搏动出一丝暖意。她也学会了冷漠。因为,在连死也不可以做到的时候,她除了冷漠,还能做什么呢?又或许,只有冷漠,才能诉说她心中刻骨的怨恨。残檐断壁的城,帝释天令士兵将唯愿一死的吉祥天带到自己面前,他用手捏住吉祥天的面颊,迫使她直面自己的脸。吉祥天就算在梦里也无法忘却那张苍白如冰的脸,那残忍却淡然的话:“我不会杀死你的,高贵的公主,你就嫁给我的部下——毗沙门天吧,作他北方将军的妻子,我可是很仁慈的。”于是,在血腥味还没有消散尽的善见城里,她嫁给了已成为北方将军的毗沙门天。盛大华丽的婚礼,如同陌路的一对新人。自知无力抵抗,连憎恨都不能的可悲的亡国公主,在任人摆布的时候,她能选择的,她决意选择的,也就只有冷漠以对。可毗沙门天却对她那冰山般的冷漠浑然不觉,在婚礼刚刚结束,他就再次带兵出征了,去讨伐那些依然抵抗着的天帝军残部。吉祥天没有住进北方将军的城,她选择了毗邻于一旁的湖上的小小城堡。而当毗沙门天征战归来时,竟也没有对此表示异议。于是,两人就这样分居着,数个月才偶然见一次面,然后没有一句言语,便冷冷擦肩而过。三百年,一直如此。“公主,请您休息吧,床已整理好了。”侍女温柔地劝说道。吉祥天无言地从星镜旁站起身来,在侍女的陪伴下,默默走入寝室,和衣睡下。侍女悄声将薄薄的轻纱放下后,退了出去。吉祥天合上了眼帘。每次睡前,她都多么诚心地祈祷着眼前的一切都是可以醒来的噩梦,多么期望在她再次睁开眼睛时,慈爱的父王会在她眼前微笑,拿出令她惊喜的礼物,而她,又会在每一次宴会上默默注视着那个穿着银甲的英俊武将,然后面热心跳地期待下次宴会的到来。无法实现的愿望,就算再诚心祈祷又有什么用?睁开双眼后,她依旧是躺在空无一人的床上,窗外是北方将军的城堡。枕上又是一片冰凉的泪痕,吉祥天已不再记得她所作的那些梦了,只知道,在梦里,一定有惨烈的杀戮和横流的鲜血。吉祥天连叹息的力气仿佛都失去了,她走到镂花窗前,轻轻扶在雕刻了朵朵莲花的窗框上,茫然地望向窗外。她不知道,昨天夜里,有一个人,也曾长久地静静站立在这里,在这镂花窗前。他的手,正是扶在这雕刻着朵朵莲花的窗框上。夜很深了,吉祥天已沉沉睡去,长长的黑色发丝如流水般铺泻在床上,窗外的月华照了进来,为她纤细的身子洒上一层淡淡的银辉。寂静的夜,寝室中只有温柔的月光。一丝轻微的声响突然从一面墙壁后传出,接着,那墙壁竟悄无声息地滑开了,露出一扇小门。小门中,一个人无息地走了进来。明亮的月光驱散了他身上的暗影:清俊沉静的脸上,有一双深邃的夜色眸子,赫然竟是吉祥天的丈夫——北方将军毗沙门天!没有穿铠甲的毗沙门天,只着了一件亚麻色的轻衫。毗沙门天悄然走到床边,无限温柔地注视着沉睡中的妻子,眼中的深情,又怎是言语可以描述得了的?多少次了?毗沙门天自己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三百年来,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通过这个暗道,来到吉祥天的寝室,然后像这样,静静地站在床边,用最温柔的目光,凝望着这朵自己亲手摘下的,天界最美丽的百合。对他来说,这就是他最大的幸福。吉祥天柔顺的发丝如瀑布一般,垂下了床际。毗沙门天用手握起一缕,放在唇边,感受着发丝的凉意和暗香。忽然,在吉祥天熟睡着的脸上,毗沙门天看到,一滴晶莹的液体从她的眼角中渗出,很快地滑落在枕上,而吉祥天白皙的脸颊,只留下一道淡淡的泪痕。“就算在梦里,你还是那么悲伤么?你一定很恨我吧?”毗沙门天心中一阵抽痛,但他的眼神依然是那么坚定,“就算这样,就算让你恨我,我还是希望把你留在我身边,就算为此永远也得不到你的心,我……只要能把你留在我身边,就…足够了。所以,如果恨我能够减轻你心中的悲伤的话,请你,恨我吧!!”似乎想为吉祥天擦去眼角的泪痕,但手却又停住了,“算了啊,”毗沙门天露出一丝苦笑,好像在嘲弄自己的不知满足,“我又有什么资格为你擦拭泪痕呢,一直让你悲伤,让你哭泣的人不正是我么。”毗沙门天离开床畔,走到洒满月色的镂花窗边。“吉祥天,我最心爱的花,也许,我真的做错了吧,因为我的错,令你从此不再展现笑容,但,尽管如此……尽管如此我还是…………”三百年前,与现在的天帝——帝释天的一段对话,又再次浮现在毗沙门天的眼前。善见城的夏天,明媚的阳光为人们带来充满幸福的温暖,琉璃的城壁反射出金黄的光辉。生机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充分地绽放着,仿佛为了感谢似的,百花以生命特有的喧闹,开出了她们短暂一生中最艳丽的色彩。被花海湮没的善见城,祥和的光包裹着它,耀眼美丽的王宫,看起来是那样的高贵、神圣,没有人会质疑它那被光掩盖着的,不为人知的一切。人们总是忘记,越灿烂光明的地方,越是能够隐藏黑暗。善见城的一隅,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两个男子在进行着背天的密谈。“我要起兵篡夺天帝之位,作我的副手吧,帮我赢得这场战争,毗沙门天!”斑驳的叶影下,帝释天的银色眸子格外的锐利。“帝释天,为什么?为了天帝的帝位吗?不!你不是那样的人,那么,是为了什么呢?告诉我!帝释天!”犀利的眼神也不能对毗沙门天产生任何的压迫感,他直视着帝释天的眼睛,反问道。“……说得对,”帝释天竟笑了,但他的笑容消失时,那略显瘦削的脸上却带着极为复杂的表情,“天帝的宝座在我眼里根本不值一文,但是…我也有我想要的东西,登上天帝的宝座,只不过是为了得到那东西所必需的途径罢了。”“这样啊,只是途径而已。但天界已数百年没有征战了,如果挑起战乱的话,不知会牺牲多少百万的生命,也许连善见城下的镜海也会被血染红哦,这样,也无所谓吗?”毗沙门天沉静的双眼逼视着眼前这个危险的男人,仿佛想要将他的灵魂穿透一般。帝释天再次笑了,笑容中却是冷酷的坚定。“好!我就帮助你吧!”毗沙门天竟应允了,眼中的沉静居然没有一丝改变。这次,倒是帝释天感到颇为讶异了:“哦?你愿意和我结盟,参与谋反吗?我连到底想要得到什么都没有告诉你,你就信任我了么?这不象平时冷静足智的你哦。”“因为,我也有想要得到的东西。”毗沙门天的目光望向了远处,双眼中飘出悠远的神色。帝释天下意识地随毗沙门天的目光望去:簇拥着灿若云霞的繁花,善见城那高高的天台上,是带着欢娱笑容的天帝,伴于他左右的,是黑发金眼的斗神阿修罗王,以及清丽绝伦的公主吉祥天。谈笑风生的三人,完全没有注意到那来自远处的目光。天帝时时地开怀大笑一番,阿修罗王英俊的脸上也一直挂着谦和的微笑,而吉祥天,她那宁静优雅的笑容,让一切盛开的鲜花都失去了颜色。“你想要得到的,就是这朵天界最美丽的花吗?”帝释天收回了目光。“要得到她,除了强夺的手段之外,别无他法。”毗沙门天依然遥望着高台上的吉祥天,一刻也舍不得移开目光。“可是这样,你永远也得不到她的心。”帝释天以朋友的语气提醒道。“那…也无所谓,我只要将她留在我的身边,就心满意足了。”毗沙门天轻轻说着,脸上泛起温柔的情意。“明白了,我答应你,我不会杀吉祥天,在我成为了天帝之后,你就是北方将军,到那时,我就将吉祥天许配于你为妻。”帝释天庄严地作出了他的承诺,他将手伸向毗沙门天。毗沙门天亦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两只手坚实地握在一起,谋反的同盟就此达成了,之后,便是腥风血雨的三百年……“把你留在我的身边,我真的做到了。”毗沙门天回过身来,背着月光,靠在窗沿上。透过朦胧轻纱,舒软的床上,吉祥天仍躺在梦的怀抱中。窗外的夜色愈发的深沉,那是黎明到来前的征兆。“天快亮了,我要走了。”毗沙门天再次走到吉祥天的床前,小心、轻柔地托起吉祥天的手,浅浅地留下告别的一吻,“你醒来后,一定不会愿意看到我吧。憎恨着我的你,在我终有一天死于别人剑下时,就不会觉得悲伤,也不会为我流泪了,这,大概就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墙壁又无声无息地滑开,接着便关上了。一线黎明的曙光闯了进来。晨光是清澈的,如城下波澜不泛的湖水,但却有着湖水所没有的和暖。吉祥天站在窗边,俯视着窗景。那绿地,那湖水,还有……那座城。北方将军的城,与吉祥天的城遥遥相对着。城门打开了,一队人马从城中缓缓行出,走在最前,骑着白色战马的,是城的主人,北方将军——毗沙门天。他是要去善见城,谒见天帝吧,这是毗沙门天每个早晨例行的事。而对于吉祥天,清晨时这样站在窗边,遥望着对面城堡的城门,等着它打开,等着那个身穿银色铠甲的年轻武将的出现,看着他走出城堡,看着他策马疾驰在绿草如茵的城道上,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遥远的彼端,就是她每个早晨例行的事。“为什么我要这样做?我不是很恨他,再也不想再见到他的吗?为什么!我还会如此的牵挂他呢?!”在毗沙门天消失在道路的另一端后,吉祥天总是如此痛苦地责问着自己,但当下一个黎明的到来,晨光再次将吉祥天从梦中唤醒后,她依然如此不由自主地走到窗边,延续着她的等待。“公主,苏摩求见。”侍女跪在吉祥天的身后,柔声禀报道。“是么,请她进来吧。”吉祥天回过身来,暂时驱散心中的悲伤,脸上露出温柔的笑意。苏摩,天帝的药师——苏摩一族的公主,也是,苏摩一族最后的幸存者。苏摩族人只要在一生中将体内的血给某人喝下,那人就能获得不死的生命——就是这个传言,给苏摩一族带来了灭族的灾难。被天帝所灭,成为过去的神族,只留下仅存的血脉,背负着族人的仇与恨,活在这乱世中。然后,被乾达婆王救起,却因为逃避天帝的耳目,藏匿在吉祥天的城中。“吉祥天公主。”稍显低沉的声音,苏摩已来到吉祥天的面前。她行了跪礼。“你不用对我行如此的礼节,我只不过是个亡国的公主而已了。”吉祥天轻轻拉起苏摩,爱怜地看着眼前这个有着蜜色皮肤的美丽女孩。“在这城中还习惯吗?”“是的,谢谢您的照顾,公主。”苏摩笑着道,那是坚强的笑容。吉祥天的目光反而黯然了。“默默忍受着那煎熬灵魂的灭族之痛,坚强的活下去,依旧对生活露出明朗的笑容,这样的笑容,是我永远也无法做到的吧。”“您找我来,是有什么事吗?”看着面前这美丽却幽怨的女人,苏摩心中一阵难受,却立刻找开另外的话题。“你回干陀罗?吧,因为,夜叉王快要到那儿了,我已请乾达婆王去接他们了。”吉祥天恢复了平静。“真的吗?那我立刻就启程。”苏摩露出欣喜的笑容,眼中闪出快乐的神采。“你……真的那么想去吗?那么想报仇吗?也许你连帝释天的面都没有见到,就已经死了哦,这样,你还要去吗?”吉祥天轻声说道,她将脸扭到了一边,“你死了的话,乾达婆王一定会很伤心的,你,无所谓吗?”“……”苏摩脸上的光辉一瞬间全消失了,她低下头,静默着。但她的头很快又抬了起来,依然带着坚强的笑容,“我不会死的!为了乾达婆王,我一定会活下去,无论多么痛苦,多么艰难,我也一定不会死去!因为,我想要回到所爱的人身边,一直陪伴着她。”苏摩走了,脚步是那样的坚定,那矫健敏捷的身子已经不见了。可她的坚强,她的无所畏惧,却无法从吉祥天的眼前抹去。“我无力去帮助你,但请你一定不要死啊!去实现你的愿望,打破这血腥的乱世吧,连我的那份……一起。”吉祥天只有在心中默默祝福。她再次回到窗前,望着远处那座巍峨的城堡:“虽然我没有力量用自己的双手去结束这帝释天的治世,但我仍想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帮助夜叉王。可是,毗沙门天,决意要一直追随着帝释天的你,我……还是不愿意看你受到任何的伤害。身为谋反人的你,杀死了我父亲的你,三百年来对我冷漠无情的你,为什么,面对这样的你,我还是……那样地爱着你?!我,真的是无可救药的愚蠢啊!!!”风中,一串晶莹剔透的泪珠散落。湖水中,又多了一颗破碎的心……善见城,矗立于广阔的镜海之上,令人仰视的雄伟的天帝之城。镜海中,倒映着与之相表里的,已荒废了的阿修罗城。耸入云端的高塔顶,作为天帝闲暇之用的房间里,帝释天安逸地斜卧在华丽的织锦垫上,从未以真面目示人的星见——般罗若,侍奉于他的身边。娇艳的少女们手持乐器或是酒具,跪侍于一旁。虽然在尽力掩饰,但她们的脸上还是流露出了难过的表情,因为那“笼中鸟”的哭泣。“不愧是天界第一的歌手,就连哭声也是那么的动听。”接过少女手中的酒杯,帝释天满意地看着他的“笼中鸟”。飘浮于半空中的透明的光球里,幼小的女孩发出虚弱悲伤的哭声。她孱弱的身子颤动着,几乎已无法坐稳,月色的银发已散乱,满是泪痕的小脸上,被双手揉擦得通红。可爱的小鸟停在她的肩上,不时地用脑袋去擦拭那落下来的泪珠,并发出轻轻的安慰的鸣叫声,但那声音也变得相当的无力了。“这就是迦楼罗王的妹妹——伽陵频迦吗?歌声动听,身体却相当的不好,看来传言是真的没错呢。”以头巾遮盖了面部的般罗若向光球望了一眼。“为什么你要将她抓入善见城来呢?帝释。”“为了我登位的祭典呀!三天后是祭典的最高潮,让天界第一的歌手来为我唱首歌,也不为过吧。”帝释天向眼前这个无法看清面目的女人,淡淡笑着道。般罗若,放弃了自己的美貌而成为星见,前任星见九曜的双生妹妹,是他唯一信赖的,被允许以昵称称呼自己女人。“您说的是。”般罗若是从不会拊逆天帝的,虽然她心中知道帝释天并没有说出真正的缘由,但她依然遵从着他的意志。门打开了,全副铠甲的毗沙门天走了进来。“迦楼罗王的性子很暴烈呢,对不对?”帝释天轻松地喝完杯中的醇酒。“她不会轻举妄动了,她还不想这么快看到自己妹妹的尸体。我已答应她,三天后,等祭典一结束,就让这女孩回去。”毗沙门天微笑着答道,他旋即看了一眼身后那个漂浮着的光球。伽陵频迦在不停地咳嗽,衣袖上已沾满了斑斑血迹。“毗沙门天,你还真坏,”帝释天轻轻摇着手中的杯,唇际显露出刀一样的笑,“三天后么,是呀,如果她还活着的话……”毗沙门天站在一旁,他平静的微笑,无疑是承认了帝释天的话。“对了,你的夫人好吗?吉祥天,那朵天界最美丽的花,还是那样的迷人吧?”帝释天突然转换了话题。“是的,她很好。”毗沙门天简洁地答道。“如果你没有参与谋反,说不定你现在仍会当上北方将军,如此说来,吉祥天也不是没有可能成为北方将军的妻子,那样,你们会比现在幸福的多。你,难道就从没后悔过吗?毗沙门天。”帝释天从锦垫上站起身来,走到毗沙门天的面前。“我不后悔。”毗沙门天仍是平静地微笑着,坚定地说道。“是么。”帝释天也笑了,他从毗沙门天身边走到房间的窗栏旁,看着外边快速流动的云彩。“三天后的祭典,她会与你一同前来吧?”“如果您希望如此的话。”毗沙门天答道。“毗沙门天,为什么你不反抗我呢?对我挥刀相向的话,或许你才能虏获她的心啊,而那样,事情也会变得有趣的多。”帝释天回身盯着眼前这个总是以冷静的表情对待一切的男人。“帝释……”般罗若似乎想出声阻止,但却没有那样做。“从我与你结盟的那天起,我的心就已决定,我所要走的路。无论你是对是错。我都会追随在你的左右,无论未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后悔。”这就是毗沙门天的承诺。“……”没有人说话,寂静的房间里,只有微弱的哭声在空气中飘散。“既然是这样,毗沙门天!”帝释天抛下手中的空酒杯,向毗沙门天露出锐利的神色,“那你就准备好吧,如果迦楼罗族也谋反的话,你就为我去将它们剿灭吧,就象,对夜叉族那样。”“遵命!”毗沙门天接受了天帝的密旨。回忆,那像潮水般涌来的回忆,吉祥天从没想过,回忆竟是那样沉重的东西。这熟悉的城里,每一扇门,每一根柱,都是散发回忆的源泉,而身处其中的她,已快被回忆揉碎了。站在善见城的长廊上,抚摸着根根冰凉的大理石柱,心中那道三百年仍未愈合的伤,又再次被深深地撕裂开来,带着血腥的痛楚,火焰一般地烧灼着她的心与灵。尽管如此,吉祥天的脸上依旧是冰雕玉刻的平淡冷漠,摈弃灵魂,如行尸般的木然,才能给她再次踏足善见城的勇气。早晨,北方将军的随从来到吉祥天面前,向她传达天帝的旨意,要求她与毗沙门天一同前来善见城出席登位祭典。在这一瞬,吉祥天心中的悲愤几乎要无可抑制地爆发出来:“出席祭典!!竟然要我去为他道贺!!!为了纪念那个男人杀死我的父王吗?!!为了纪念那个男人篡夺帝位吗?!!”但她没有说话,尽管双手已因紧握而渗出血来。她目光冰冷地看了看那随从,淡淡说道:“知道了,告诉帝释天,我会准时赴宴。”“将军还让我转告您,他会在善见城的长廊上等您一同进见。”随从继续毕恭毕敬地说道,然后拿出一个锦盒,“这是毗沙门天将军送给您的礼服,请您在出行前换上。”“出去!”吉祥天望着窗外的天空,沉声命令道。那随从被这强烈的压迫感逼得有些不知所措,他立刻识趣地退了出去,临走前,却不忘将手中的锦盒交给立于一旁的侍女。吉祥天一动不动站在窗前,她只怕再稍稍移动一寸,就会让心中愤怒和悲伤的野兽冲出囚羁。“帝释天就是想看到这样的情景吧,一个疯狂的亡国公主。我不会让你如愿的,帝释天,就算你折磨了我三百年,我……”澄净无云的天空,让吉祥天的心慢慢平复。“吉祥天公主,您…真要去……善见城吗?”一个怯生生的询问声,从身后发出。吉祥天转身看着那侍女,她的表情已变得温和:“是的,你去准备吧。”“可是,如果…您不想去,可以回报说您不舒服,不要去了。”侍女担心地看着吉祥天道。吉祥天微笑了,为这侍女对自己的关心:“谢谢你,但……今天,我一定要去的。”侍女依然带着担心的神色,但已不再多说了,她正要退出去,却又象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停下了脚步:“那……这个,礼服,您要穿吗?”吉祥天的双眉微微皱起,她合上双眼,从侍女手中接过了锦盒。然后……她的手姿态优美的轻轻一扬,锦盒划出一个弧,飞出了窗外……城下,传来一阵轻轻的水花声。“叛贼的登位祭典,有什么好庆祝的!谁还会特意换上那些华美的衣衫呢?”吉祥天感受着长廊栏杆的寒意,仍旧是一身月白素衣。长廊的远处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那是只有经过训练的士兵才能发出的脚步声。“来了么?”吉祥天的心中一震,竟开始剧烈地跳动起来。果然,她身旁的侍女们都纷纷跪下,向来者行礼。就算吉祥天能装作如何的无动于衷,但她的目光却悄悄飘向了脚步声传来的方向。“毗沙门天……”毗沙门天穿着专为宴会所制的铠甲,大步走了过来,深蓝色的披风在风中飞扬。他身后紧紧跟着一队全副戎装的随从。吉祥天毅然转过身子,高傲的面对着渐渐走近的毗沙门天。只有做出这种样子,才能令吉祥天那尽力固守着的冷漠不至于在瞬间崩溃吧。吉祥天的目光只在毗沙门天脸上一扫而过,便不敢再停留于他的身上。可她的心,又怎会如目光一般,那样容易就能移开呢?“很久没有如此近距离的看过他了,他还是那样清俊,那样沉静,为什么这三百年来他竟没有改变过?还是那个明亮的满月下,天台上,我所见到并为之深爱的人吗?不!!不对!他的手沾着我那可怜的父王的血,他已承载了我所有的怨恨。也许他没有改变,但,我却早已不是那沉浸在幸福梦幻中的公主了。”几乎被回忆所吞没的吉祥天,只有不断拷问自己的灵魂,才能把持自我。但看着那越走越近的身影,吉祥天心中还是越来越紧张,那无论如何也无法平复的心,竟让她不由自主地揪紧了衣襟。“曾经数次,就算偶然的不期而遇,他都是无视地从我身边走过,但这次,这一次……他…还会那样冷漠吗?他会与我说话么?会说什么呢……”吉祥天发现她已无力控制自己的思想了。从毗沙门天踏入这长廊的那一刻起,在很远很远的长廊尽头,生生俏立着倩影,就让他再也无法留意身旁的一切,在他的眼前,只有那唯一的光点,除此以外,便都是空洞的黑暗。毗沙门天努力让自己的目光分散开来,但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他了解到,这样的努力,是多么的徒劳。吉祥天那美丽的面容已经越来越清晰,然而让毗沙门天庆幸的是,她那双幽怨深邃的眸子,并没有望向自己。可庆幸之余,却带来了无尽的酸楚:“你真的那样恨我吗,连看我一眼都令你无法忍受吧?吉祥天……”“但……这样…也好,如果可以,我是多么愿意为你背负起所有的仇恨和悲伤啊。任性地将你留在我的身边,我已很满足了,我本就不该再奢望得到你的爱的。”毗沙门天心中暗自苦笑着,默默忍受灵魂的刺痛。但这一切的痛苦,在他的脸上,却是永远都无法看到的。毗沙门天仍是那冷得近于无情的北方将军。他,再次,无言地从吉祥天身边走过……这一刹那,毗沙门天仿佛听到东西碎裂的声音。他没有追寻这碎裂声源于何处。因为,如果是来自他的灵魂,他不愿承认;如果是来自身旁那纤弱的百合,他不愿相信。披风扬起,带出的一阵微风拂过吉祥天的面颊,毗沙门天已与她擦身而过。“又一次……又一次如此的无情么?毗沙门天!”吉祥天的脸苍白如纸,双唇紧紧抿着,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双手指节已被捏得没有了血色。眼中没有流下泪,或许泪早已干了吧,但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碎裂声,那响彻她灵魂的心碎的声音。再也没有需要愈合的伤口了,只因,心,已彻底碎了。又是这偌大的谒见厅,但王座上的,已经不再是那慈爱的笑容了。苍白瘦削的脸,长长的银发,冷酷无情的眼神,杀父的仇人,弑君的罪者,却以暴力和杀戮被称作天帝的男人。他身旁,那个美艳绝伦的女人,就是天后舍脂吧,为权势背叛阿修罗族的无耻之人。还有,天王,身上流着那样令人厌恶的血液,却出人意外的善良,有着一双忧郁寂寞眼神的他,大概就是最可怜的人了吧。吉祥天如行尸走肉般的跟随在丈夫的身边,来到天帝的王座前。毗沙门天向天帝施了一礼,却没有任何希望吉祥天也如法效行的意思,就好像身旁完全没有人存在一样。由此,吉祥天便傲然地站在帝释天的面前。帝释天并不以此为意,他用手指拨开垂在额前的银发,闲散地说道:“要你来到不想来的祭典,还真是辛苦你了,吉祥天公主。”“……”吉祥天沉默地站立着,就象一座水晶的雕像。帝释天却饶有兴趣地继续说道:“这三百年还过得好吗?毗沙门天的城,据说是不太华丽的哦,贵为公主的你,会不会不能习惯呢?还是说,回到熟悉的善见城,会比较快乐呢?”快乐!!把我的快乐和幸福一手摧毁的人,居然在我面前问我是否觉得快乐!吉祥天强忍着心中的悲愤,冷冷答道:“我一直过得很好,至于其他的,您大可不必费心了。天帝!!”“哦?呵呵……”帝释天轻蔑地笑出声来,但似乎已觉得满意了,他示意两人退下。毗沙门天站在帝释天右侧身后的首位,吉祥天静静站在他的身边。宫廷的礼仪吉祥天是熟悉的,她知道自己目前的身份所应处的位置。而且,不必看着帝释天的脸,对她而言,也是一种极大的安慰。祭典开始了……与尊星王祭一样,乱世的祭典是无法带来欢乐与祥和的,它总是纠缠着不幸和悲伤。凄美的歌声化作殷红的鲜血,从空中散落,为了唯一所爱的人,用灵魂唱出的旋律,随着那稚弱的生命一同消逝了。只留下迦楼罗王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在谒见厅中久久回荡。“那样幼小的女孩,也不放过么?”吉祥天紧闭上双眼,不愿再看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可这又能挽回什么呢?难道看不见,就可以让这样的悲剧不会发生么?“真是无趣,”是帝释天的声音,竟带着那种百无聊赖的语气。吉祥天猛地睁开双眼,充满怨毒地瞪着这被称为天帝的男人的背影,她再一次确认了帝释天的残忍。帝释天却打算转身离去了,脸上是对已毁坏且将被抛弃的玩具的不屑一顾,他微微挥了挥手,道:“尸体就随便扔了吧。”在帝释天走过自己的面前时,吉祥天用只有彼此能够听到的语调恨声道:“你!一定会有报应的!我一定会等着那一天!!”“是么?”帝释天行进着的身躯微微停了停,他又露出了那种极危险的笑意,“那,我也会等着的。”然而,吉祥天并没有想到,报应的那一天会如此快的来到。“六星,要来善见城!!”银色长发的帝王站在王座旁,细长锐利的双眼令人不敢直视,尽管在宣布着让所有人都大惊失色的消息,可他精悍的脸上却没有任何神色变化,就象这消息与自己完全无关一样:“好像……是为了杀我。”谒见厅里喧哗一片,惊恐、猜疑、慌乱……安于宫廷的无能者们,各种丑态毕露无疑。将众人的丑态收于眼底,依然不为所动的天帝,只是将手轻轻扬起:“该你出场了,东方将军——持国天!”朦胧的布幔拉开,从未为人所知,谜一样的东方将军手持利刃出现在众人的面前。漆黑的铠甲,漆黑的长发,亮若晨星的黑眸,白皙纤柔的手指,紧握着雪亮流虹的长刀。“哗——!”极度的惊讶如浇在热油上的冰水,在熙攘的人群中炸开。“乾达婆王!!!怎么会……?!身为乐师的她,竟然是……!”一时间竟没有人能接受这一事实。在这数千人所聚集的谒见厅里,除帝释天外,唯一不对此感到惊讶的,只有北方将军——毗沙门天。早在三百年前,就在自己父亲仍然温热的尸身旁边,年幼的乾达婆王就以坚定得骇人的眼神,向帝释天臣服,接受了东方将军一职。当时,毗沙门天就站在帝释天的身边。“身兼东方将军和东方武神将二职的你,恐怕实力也是四天王中最强的吧。”面对这早已知晓的事实,毗沙门天冷静的衡量着彼此的实力。为证实自身的力量与资格,乾达婆王与南方将军增长天的一场大战;为拒绝天王那真挚的爱与祝福,乾达婆王笑着的娇媚的容貌。无论是笑是怒,她的身上流露出的都是一股冰冷无情的气息,从那双美丽的星眸中。这一切,俱看在毗沙门天的眼里。这样的眼神,让毗沙门天的心骤然一颤。多么相似的眼神!刻意的冷漠,刻意的无情,为了掩饰心中比火更热的灵魂,必须将自己变得比千年的冰壁更为寒冷。这样的眼神,在面对着镜子时,毗沙门天见过;在面对着帝释天时,毗沙门天也同样见过。“吉祥天……”在想起要告诫自己决不可回头时,毗沙门天才惊觉,自己的身子已无可挽回地转了过去,他的眼,已看到了站在高台走廊上的吉祥天。“这一刻就是你所期待的吧,六星的聚集,帝释天治世的毁灭。暗中帮助着夜叉王他们的人是你,我早已知道。夜叉王,天界最强的武神将,连西方将军广目天都死在他的刀下,或许他的实力真的超过了四天王,那,亲手毁灭夜叉族的我,也一定会死于他之手吧。这是件好事呢,憎恨着我的你,会因为我的死而再次展露笑容吧。我多想,再见到你的笑容啊!就算以我的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远远仰视着这令自己心醉了数百年的百合,仿佛又回到了过去那段无法忘怀的时光,那个早晨,那遍山艳红的空谷。毗沙门天再也无法作出那些违心的冷漠和无情。深邃的眼眸中,那费尽心思堆砌出的冰,在这刹那间,彻彻底底地……化了——化作水一般的柔情。那是!吉祥天的目光?!第一次,目光的交错,第一次,读到吉祥天的眼神。毗沙门天感到全身都在这目光中凝固了,如没有生命的石像。“为什么?!为什么你的眼神还是那么的哀伤?你不快乐吗?你的眼中,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不舍,那么多的牵挂?为什么……”一切都乱了……吉祥天无法相信眼前所发生的,这确实的存在。乾达婆王是东方将军持国天,那个温柔地弹奏着清悦优美的曲调的少女,竟然会是……持国天!!然而,她必须相信。乾达婆王与增长天的一场大战,强力旋起的飓风,吹乱了她的柔黑发丝,却吹不散她心中的混乱和迷惑。然帝释天的一句话却将她再次惊醒了。“为了我,你们能战胜六星吗?”并不是为了得到答案而问的一句话,从帝释天平淡的浅笑中问出。不必以言语做答,全副戎装铠甲的三位天王均露出了自信而坚定的微笑。“我很期待着和六星碰面哦。”只留下一句话,这个如魔神般强悍的男人,转身离开了谒见厅。留给众人的,只有那冷冷的背影。“六星汇集,然后,汝等将成为灭天之‘破’。”九曜的预言,从未出现差错,那么,这个天,一定会被六星所灭吧,帝释天也会……而一心跟随帝释天的你,毗沙门天,也一定会……死…吗?只有用手支撑着栏杆,才能抑制身体的颤抖。吉祥天的心中一片空白。“六星聚集,毁灭帝释天的治世,这一切,不正是我所想要得吗?是的,这正是我期待的呀,所以,我才会尽自己所能地帮助夜叉王他们。可,我的心为何会动摇不安?不,我的心已不存在了,我感受不到它的跳动。为什么,会这样?”吉祥天用手按着胸口,依然止不住那种心被掏空了似的痛楚。她的目光,投向了站在谒见厅中央的毗沙门天。在她的眼中,别的人已看不见了,只有毗沙门天。看到毗沙门天转身,看到毗沙门天的目光望向自己,看到毗沙门天眼中那从不曾见过的温柔和深情。对于毗沙门天目光的改变,吉祥天此时却无暇感受,也无暇沉醉,对她而言,现在,只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不要去!!毗沙门天。求求你!!不要去,不要和六星交战。我不要你死!!求求你……”多么想冲到毗沙门天的身边,紧紧抱住他,大声地阻止他,可吉祥天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身体会僵硬得无法动弹,甚至连声音都无法发出。她只听到自己的哀求声在那颗早已碎了的心中剧烈回荡。两人的目光就这样交汇在一起,好像只有一瞬间,又好像,已这样交汇了数千年。如果,能够一直这样,彼此默默相视;如果,时间可以不再流逝;如果,幸福能够用手留住;如果……可是“如果”不过是一种假设,没有变成现实的“如果”,就叫做“不幸”。命运之轮依旧按照原有的轨迹,快速地旋转着……“报告四天王大人,六星已经攻破了善见城的大门,就快要攻到这个谒见厅了,请四天王大人下令迎击吧!”因血而使铠甲变得斑驳的士兵跪在毗沙门天面前禀报道。“六星,来了吗?”毗沙门天低下了头,避开吉祥天的目光,他的脸上,又恢复了原有的沉静。暗自思索着对敌的策略,但心中却总是隐隐听到吉祥天的哀求声:“求求你,不要去!我不要你死……”强迫自己不去理会,毗沙门天毅然昂起头,大声道:“四天王出击!消灭扰乱天帝治世的乱党!!”然后,他自己率先冲了出去。只因,他不要去想,身后那双欲哭无泪的哀怨眼眸。毗沙门天走了。那多么想留住的身影消逝在谒见厅的门外。“毗沙门天……”像被抽空了灵魂的人偶,吉祥天颓然坐倒在阴寒的长廊上。巨大的轰鸣声传来,炎与风不自然地流旋上升。战斗已经开始了。“夜叉王,脸色不太好哦,在想念你那些死去的族人吗?”毗沙门天微微眯起双眼,挑衅地笑着。“你!!!”夜叉王钢牙咬碎,充血的双眼使原来黑色的眸子变成了红褐色。斗气形成巨大的漩涡,环绕在他的身体周围。“毗沙门天!!我要杀了你,为我的族人报仇!!!”“就是这种斗气吗?就是这力量杀死了广目天?果然很强,虽然还是比不上帝释天。但是,确实够强了,夜叉王,你的确具备了杀我的资格呢。”毗沙门天心中赞许着,手中突然出现了两把寒气逼人的光剑。“夜叉王,要杀死我的话,可不是用嘴说说就可以的啊。”毗沙门天的身体周围也旋起了斗气的涡流。妖刀夜摩与寒光剑撞击着,能量的乱流碾碎了方圆数百米内的所有物体,眩目的光柱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黑暗中的光明如果说李白为浪漫主义诗人的顶峰,那么“诗圣”杜甫无疑是现实主义诗人的巅峰。杜甫的诗总是寄托自己爱国忧民的思想感情于字里行间。处处都彰显着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本性。杜甫关心百姓疾苦,对广大人民群众无比同情,《石壕吏》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杜甫所处的时代,唐朝外有匈奴之患,内有安史之乱。天下纷争不断,狼烟四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百姓处于生死的边缘苟延残喘。杜甫也只能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他对现实痛心疾首,希望能盖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他依然无能为力,在自己爱国怜民的一生情怀中,最后,永远的离开了这个残破的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去追寻他的梦想。诗句,在杜甫笔下,宛如一个忧国忧民,爱怜百姓的君子。杜甫的诗歌在语言上,普遍认为具有“沉郁”的特点,语言和篇章结构又富于变化,讲求炼字炼句。“沉郁”一词最早见于南朝,“体沉郁之幽思,文丽日月”,后来杜甫写更以“沉郁顿挫”四字准确概括出他自己作品的语言,“至于沉郁顿挫,随时敏捷,而扬雄、枚皋之徒,庶可跂及也”。对杜诗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其诗歌风格的形成,与其恪守的儒家思想有着密切关系。同时,杜甫处于盛世末期,少时有雄心壮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后来安史之乱爆发,国运衰微,加之仕途不济命途多舛,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也使杜诗诗风大有转变,趋近现实主义。他片布褴褛,独向斜阳叹尽白头;一支秃笔,破碎河山抒写忧国忧民。你的生命的左岸是清意人生,却吹落秋风,右岸是烽火三月,亦赤胆忠心,你忧愁的目光是中间轻轻流淌的河,流过盛世,流过衰亡,流向永恒的未来。曾经的你是如何的少年意气,英俊潇洒,凌云直上而夺其志也,又如何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你的豪情溢满山川,激荡旷野;清风千里,折桂蟾宫是你的壮志御风而上,尽情挥洒;抑塞磊落之才是你的自信充塞心胸,誓比日月,可是此时,你的无限的瑰丽梦想和激情昂扬,到哪里去了哪?残阳如血般绚烂,努力着把最后一丝余晖洒向他的江山,可黑暗早已吞没了一切,吞没了生死,吞没了悲苦,吞没了时间。您站在滚滚黄尘的咸阳桥上,静静着,静静着,您听见“车辚辚,马萧萧”后无法湮没的撕心裂肺的痛苦与伤悲,“哭声直上干云霄”藏着再也解脱不了的哀怨与凄凉,天公感泪,雨声啾啾,千里白骨,血河漂橹又是怎样的惨绝人寰!长安城里的春雨淋湿了含苞的牡丹,也淋湿了你干裂的嘴唇,却淋不湿无尽的烽火和千里的断壁残垣,城春草木那一抹血泪的残绿,利剑一般刺痛着你的心,我听见你的心碎了一地!到处是硝烟弥漫,到处是你死我活,到处是血流成河,可我分明看见,你的伤悲的眼里闪烁着泪花,你的泪落在我的手掌上,便是了一地悲凉,我再望时,风里边飘扬着你满头白发的影子和凋敝的衣衫。月光如白霜般洒在你的茅屋上,露从今夜白,心却如枯草在嚣狂的秋风里瑟瑟发抖,草后的人影也更为枯瘦,你的抖动的手上是岁月的痕迹,凌乱的银发诉说着悲难,我悄悄地走进你,轻抚着你的白发,静静地望着你,望着你,可我知道,悲苦已被时间的洪流无声卷走,剩下的,便是你的希冀与坚强,你的大唐的广厦风雨飘摇中安如山。你便这样坐着,坐着,我轻轻地帮你闭上眼睛,我的手——便湿了!我站在你的面前千百年轮回,望着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永远守望者——永远的杜甫!1200字以上 高三
-
在黑暗中寻找光明——读《童年》有感提起“童年”一词,映入我们脑海的是爸爸妈妈的宠爱、与小伙伴一同玩耍的快乐、可爱而幼稚的话语还有那数不胜数的玩具。童年,伴随我们的是欢声笑语;而当我翻开这本书,品读高尔基爷爷的童年时,却让我感到震撼。我从不曾想到,一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的童年,竟是这样悲惨……苦难和奋斗是很多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主题。高尔基爷爷的作品,无疑是这类文学的典型代表。所不同的是,《童年》绝不是一部普通的自传体小说,高尔基通过童年阿廖莎为我们展现出19世纪末俄罗斯低层市民生活及思想的真实写照:庸俗、自私、无聊、无奈、虔诚、怀疑、亵渎和无尽的困难;以及这一切灰色当中不断闪烁的爱的火花。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阿廖莎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此外,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败、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小说通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者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以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画卷。阿廖莎那虚伪无赖、残暴好赌、生活奢侈的继父;吝啬、贪婪、蛮横的外祖父;举止粗野、自私自利的两个舅舅对他产生恶劣的影响,生活环境十分黑暗。虽然如此,但阿廖莎的生活也不乏有光明与希望的存在,慈祥善良的外祖母、乐观纯朴的徒工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是他们赋予阿廖沙力量与支持,使他明白了真理,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人。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合上书,一人静静的想:为什么阿廖莎能在如此黑暗时的生活环境中坚强的生存呢?我想,一定是阿廖莎在逆境中生存,用坚强和勇敢的精神接受命运的考验,正是在这艰辛的磨练中,他战胜重重苦难,最终成为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到这里,我想起另一位让我十分敬佩的音乐家——贝多芬。贝多芬一出生就开始了他与命运的抗争。父亲想开拓他的音乐天赋,总是把他当作神童一样四处炫耀。四岁的时候,父亲就让他整天坐在洋琴前,或是把他和一把提琴一起关在屋子里,用暴力迫使他学习。贝多芬生活道路非常坎坷,从1796年26岁时开始便已感到听觉日渐衰弱,晚年失聪,直到1801年,当他确信自己的耳疾无法医治时,才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他的朋友。但是,他对艺术的爱和对生活的爱战胜了他个人的苦痛和绝望--苦难变成了他的创作力量的源泉。在这样一个精神危机发展到顶峰的时候,贝多芬以坚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他开始创作他的乐观主义的《英雄交响曲》。如果说这位超乎时空的最富有天才的作曲家饱尝了失聪的辛酸,不如说那就是对命运的一种最无情的嘲弄;如果说贝多芬不顾失聪的痛苦,以一种超人的毅力继续保证了作品的质量,那么这就是一种鼓舞人心的、近乎令人难以置信的功绩。但是事实比想象的还要出人意料:实际上贝多芬在完全失聪的岁月里,谱写出的乐章超出了他早期作品的水准。人们认为他在晚年的岁月里创作的作品是他一生中最伟大的杰作。1827年,这位在逆境中敢于与命运斗争的英雄,在维也纳去逝,终年57岁。阿廖莎与贝多芬是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但他们与我们不同的是有着敢于在逆境中接受磨练的坚强与勇气,凭借着对未来光明生活的向往,他们最终成为不同于他人的伟人!想想自己平时知难而退的表现,我不禁感到惭愧,常常以为自己付出了很多,战胜了很多困难。但是,与高尔基相比,与贝多芬相比,我们每天做的事情又能算得了什么呢?《童年》这本书让我明白,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拥有面对困难的坚强与勇气,即使在黑暗中,我们也一样可以寻找到光明!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与黑暗对峙傍晚,街区的一个拐角,有一佝偻的男子唱歌。我和母亲去看了。初夏,空气里稀薄躁动与温热,凹凸不平的水泥地上放着一些极旧的音响设备,几盘CD,一张低矮塑料凳。因音响常戛然而止,佝偻男子于是在众人的视线下用半蹲着的脚来回挪移。男子前方的白纸上印一些字,内容不看便也想得见。某一瞬间,我背过他,心里是柔软的,有隐微泪意。是怜悯?还是周围太喧闹的人声?破面盆里已有几块硬币了。我兀地反应过来——捐钱,然后走人——10块钱是托母亲给的。我别头拿出门钥匙,再不愿看身后人群。站走廊里呆呆看窗外景致,绿相当浓了。细想为什么不自己把那10块纸币放到面盆里去(他怎么着也会道声谢),而是兀自调头离开?我于残疾人街头歌唱行为始终没有感想。这包含两方面,其一,是出于人性本真的恻隐之心,另则是对这类缠绵型的做作乞讨方式(我是这么以为)的恶心。两者恰相抵了。他们声称热爱生命、乐观自信,却甘把残失的身体现于嘈乱人涌之中,怎么看也像拿自己的伤口炫耀。但,我说了,同情心是有的,瞬间的悲哀也是有的,只是希望别和这档子事扯上关系——我自然不愿接受他的谢(无论是诚心诚意抑或虚文浮礼)。倏地,我想起前阵看的约翰?卡尼的作品《曾经》,电影设置在我喜欢的爱尔兰首府都柏林街头。格伦?汉萨德抱着吉他,在深夜寂寂的边沿歌唱。歌,是写给他移居英国的女友的。很显然,格伦的生活是很窘迫的,白天他在父亲开的修理店里帮忙干活,夜里则是痛苦冗长的思念。格伦蓬松着头发,张合的嘴,琥珀色的胡须放肆地缀着,类似某种兽的形态,放逸而跋扈着。高潮片刻,吉他声促而乱,格伦紧闭双眸,头颈微微向上仰、身体向后倾。他的入神、旁若无人,即便仍旧使观者感到其内心的巨千哀恸与流失,却丝毫不觉得期求的味道。让人看得赏心悦目。卡塔?埃尔格罗瓦,来自捷克的单身母亲。白天卖花为生的她在这样一个四下游走的夜里与格伦?汉萨德邂逅。短暂问候中,他们窥见彼此内心的那片碧海蓝天,对于音乐的热爱成为他们共同的触点。正如大多影评中写的——一部清新淡雅的爱情小品——他们一起演奏、填词,坐在门槛上交谈,抑或,于末了,在日光下吻别。这其中一个情节是我念念不忘的:卡塔向格伦诉说,钢琴太昂贵,幸而在和蔼的器材商店老板的善心下,能够每每弹上半个小时。于是,那天,他们两人第一次合作完成了那首FallingSlowly。卡塔细长的手指滑过黑白的键,轻声的伴唱,流水般柔媚的眼神。这是怎样的感觉呢?优雅得仿佛一个脱离了时地的梦境。这是个体陷入了完全自我的体验才会有的姿态,我确定。然,是导演特意去捕捉了贫穷这个因素,使其优雅更具备常人没有的张力?还是她本真的迷人气质?抑或是我骨子里对于这样颓灿绮靡的向往?不一而足。总之,是心中掠生了羡意,便不由得一再动容。一度在苏州新闻里看报道说,一对外国夫妇收养了一个被父母遗弃桥头的中国女孩子12年了。12年前,有双父母把小孩搁置桥头,同样地,只留了一张字条,说,收养她吧,12年后再将她带回这座桥。结果是外国夫妇如期带着健康的少女来到了那座桥。面对记者,他们说他们无法理解作为父母仅仅是因为贫穷而做出这般行为。同样地,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些人情愿将那些本是属于自我的沉痛、残废、羞耻与无能暴露于一片浑浊的人群、一地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愿找个安静些的地方蔽一蔽,给自己一个酷一些的姿态呢?与黑暗对峙,是否也应为自己留一份爱惜?同样是请求施舍——格伦与卡塔选择了半个小时的钢琴——是的,这一直是我喜欢的那个姿态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