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木偶娃娃在哭泣
在繁华的大街上,一个毫不起眼偏僻的小路里,有一个木偶娃娃在哭泣。
木偶娃娃哭的很伤心,因为他被主人抛弃了。他的主人不要他了,把她一个仍在大街上。以前的他很漂亮,可是,现在的他却破破烂烂。
他的主人不要他了,他很伤心。它的主人难道对他没有一点留恋吗,就这样把它丢弃在一旁。难道他的主人不知道木偶娃娃会伤心的吗。每个事物都是有感情的。而木偶娃娃的主人却狠心的丢下了他,把他遗弃了。
木偶娃娃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地上仰望着天空,回想着他与主人在一起的日子。那些美好的时光。不知不觉得,木偶娃娃轻微的勾起了一抹好看的微笑。其实木偶娃娃早就知道总有一天他会被主人丢弃,只不过他想不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而且一点预兆也没有。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木偶娃娃的心碎了。
木偶娃娃以为自己可以永远陪在主人的身边,虽然也做好了有可能被主人抛弃的准备,可是不管怎么样,木偶娃娃还是想不到这么突如其来。主人竟然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放开了我,把我丢弃在一旁。木偶娃娃很伤心,他很恨他的主人狠心把他抛弃,可是他又狠不起来,因为只要想到和主人在一起的日子,木偶娃娃就会心软。
木偶娃娃很希望有个主人能好好的保护她,呵护她,照护她,不会把他抛弃,因为被主人抛弃的滋味很不好受。那突如其来的悲伤,让木偶娃娃喘不过气来。伤心,绝望,失望。
望着一望无际的蓝天,木偶娃娃发现自己好渺小,这个世界上也有好多人和木偶娃娃一样,他们都是这样的伤心,把他们抛弃的主人啊。你们有想过吗。如果你也被人抛弃了,你改会多伤心啊。
木偶娃娃生来就是拿来让主人开心的玩偶,主人不开心,对他又打又骂,主人开心,就把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主人生气虽然是对木偶娃娃又打又骂,可是这些都无所谓,只要主人喜欢,怎样都行,只要主人不把她丢弃,怎样都行。
木偶娃娃碎了,坏掉了,现在已经不能用了。让木偶娃娃就在这里休息吧,他累了。他希望他的主人能快乐幸福,找到一个更好的木偶娃娃,只不过希望主人不要再把木偶娃娃丢弃了。他也希望其他的木偶娃娃不要像他一样被丢弃,希望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好一些,我要轻易的把他们丢弃,在丢弃之前,也请先告诉木偶娃娃一声,好让她做好准备。突然木偶娃娃被光围住了,然后,光消失后,木偶娃娃也跟着消失了。
木偶娃娃在消失的那一刻笑了,他能遇到一个主人,曾经对他好过的主人,对木偶娃娃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
街边一角感怀
清明节过后的通渭,在远处黄土高坡的野桃树也在默默的绽放着花朵,尽情地释放着溢人的花香。却在通渭的每个角落仍然感觉不到温暖的迹象,刺骨般寒风依然咆哮不休,疯狂的席卷起垃圾池里的朔料袋冲天乱飞。路边大树的枝稍也在不停歇的摇摆着,整个天空犹如笼罩着一层灰纱, 整个世界也夹杂着一股扑鼻的尘土气息。我们居住已久的活动彩钢房也在狂风的助兴下摇摆不停地晃动着,紧关着的窗户也嗡嗡吱吱的作响不休,好像隧道凿岩机的风机声一样的难以入耳。墙外建筑工地上的女工也用纱巾把头部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了一双眼睛,而勤劳的双手仍然在不停歇的做着粗陋而简单的支体劳作。炎红的阳光却丝毫没有热的感觉,出行的人们总要穿着那拥簇的冬装打扮,看来离真正春天日子的距离视乎还有些遥远。
原本计划上午就去监理站办理业务,由于恶劣的天气缘故又推迟到了下午才动身踏上行程,决定步行前去正好给眼睛饱受早春的风景及拥挤过往人群的热闹气氛。于是在办理完盖章手续就直接奔往监理站的方向而去。穿越在一条刚好修筑不久的公路上,南来北往的车辆飞速般擦肩而过,孩童背着书包正在上演着天真烂漫的童年年华,一副红彤彤的脸蛋洋溢可爱的笑容。在路边去年拆迁而形成的一大片空地也瞩目的进入人们的视线,往日光秃秃的泥洼地和树边广告牌搭成的瓦砺摊原来不堪的一面,今天却成为令人瞩目的另外一个世界,在紧靠广告牌的前面便大大方方地停着一辆蓝色的小货车,在昔日这片不堪的空地眨眼就变成了一个市场,到处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皮鞋、布鞋、运动鞋花花绿绿的商品。在车上端的广播里用标准的普通话喊着厂家直销处理之类动听的喊声,还挂了一条常常的横幅,规规整整的写着,厂家直销,降价处理等醒目的字样。三个工作人员也在不停的整理着产品的摆放陈设及销售业务,过往的行人却也很少有人前来光顾,但他们却很有耐心地等待上着上帝的降临。虽然他们使用一再降价的方法使劲的大力宣传,但仍然原封不动依然的在鞋摊上摆着。。
在昔日商品奇缺的计划经济时代已经过去,人们再也不会买衣服需要用布证,买粮食还需要粮票。而今就连想穿新衣服的念头已不再是新鲜而稀奇,只是追族流行思茅的着装倒却到也盛行,质量好和落伍的款式已经淘汰的衣服已经进行便宜降价处理,而今便宜降价处理已经成为当今销售人员的头等难题。社会的进步使农村人大批地蜂拥般进入城市,急切地想方设法来摆脱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力求过上城里人的生活,不再回家种地耕田,上山砍柴的日子。人们为生存便绞尽脑汁的拼命的做生意攥钱,而承担了面对的一大堆商品要推销卖完谈何容易。想来工业生产过剩时代的生意人弃农从商的心里往往是多么的急切,面对商品销量远远大于人们生活需求量的情形下想来堆产品的生意要比农村种地的艰辛相差多远呢?看来这么艰辛及微薄的利润,却使人们就为了这点利润往往拼的头破血流及你死我活,争地盘、躲城管、往往为了卖出一件商品,佯装地陪着笑脸,客气热情的态度迎接光顾每一位来客,费了多少口舌的说东西的好处和经济适用、舒服耐穿,质量保证的话语,说的天花乱醉,在表面看来虽然没有利润可赚,但实际人们的日子仍然一如既往的向前走着,他们还出门有车,穿的也流行思茅,不管挣多挣少各自都有各自的活法和生活方式。
可能由于我们是外行的缘故,暂短的目光看到了目前生意萧条的现壮而感到悲观失望,而真实的情况对于我们这些旁观者而言也真的不识庐山的面目。农民种田还有丰收的季节,何况生意也有淡季和旺季之时!虽然他们这些小商小贩本身够不上什么奸商,但在某个时候却毫不客气的同样卑鄙龌蹉的手段来从中谋取暴利,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把你把大把大把的钞票想方设法地掏出来进入自己的口袋,不然会有那么多的人都喜欢出来做生意呢?他们的脑筋比谁都聪明,做事比谁都灵活,城里人看不上的东西乡下人会要,城里卖不动的东西拉到想笑来买,目前眼看着这一车的商品销售是不容乐观,或许在某一天他们的运气便会降临,就一天的功夫就会卖掉的一干二净,甚至还会卖个好的价钱来狠狠地大赚一笔。想来当今社会发展就因为鞋子的质量好导致鞋子滞销难卖,如果人们都像我一样的消费将不知有多少企业要面临着关闭停产的可能,有多少工人将要面临着下岗失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笨拙地不开窍,才挣钱么的艰难不易,只有用艰难节俭来维持生活。虽然在表面看来各行各业都在艰难的环境下为维持活者而努力,为自己的生存而费尽心机。或许我们的经济收入还比不上这个及其普通的卖鞋人,甚至我们的生活水平比他们差距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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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第一章今日的阳光又是那么好,可我依然睡到了11点。这漫长但对我却不是很足够的假期让我的生物钟彻底乱了。一个杂乱的小房间,一个疏懒的大男孩。不过这些在下午将变得井井有条。因为有她在,我原本乱无章法的生活变得似乎有些条理了。我一般不会在睡完懒觉后享用早餐,但饭桌上依然有一杯牛奶和一些包子——普通但却适合我。正当我在理我那乱如蓬草的头发时,家里的门开了——轻而不慢,显然是个熟悉的动作了。进门的是一个叫做艾小清的女孩。“你看看你,每次都是这个样子。”“又是这句话,我都听烦了,反正你不会嫌弃我的,我怕什么啊。”我抱着她说道。“去你的,谁稀罕你呢。我要去做饭了,今天是蛋炒饭,我去的晚了,没买到什么菜呢。”他把我推开,准备进厨房。“你做的我都喜欢阿,特别是蛋炒饭噢!”这话绝对是真的,因为我这个人天生不爱山珍美味,只一碗她做的蛋炒饭我就满足了。说着,我就进了卫生间,继续洗漱。我出来时,面前已是一个几净的房间。为了感谢她了(其实只是个借口),我给了他一个吻。此时疏懒的男孩也变得精神了,这就是她的力量——一个女性无形中拥有的力量。午饭的时间是宁静的,我们无语,只是互相给对方夹菜,虽然今天的菜只有一盘花生米,但我们依然延续着这个传统。她以往的确是从不在进食的时候讲话,但今天似乎有什么急事他一定要现在说。“我昨天作了个梦,想听听吗?”“是不是梦到我拿着999朵玫瑰在你楼下向你求婚阿!”令我奇怪的是,我无意的调侃,竟然把她给惹生气了,我看得出这次是真的有些生气。“人家说正经的呢!你怎么这样!”我只能因莫名的原因向他道歉,她这才放下筷子,慢慢的说下去。“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的那天了!”从她的话里,我却听不出喜悦。“真的吗,那天我帅吗?我想应该很帅的!”她似乎没听到我的玩笑话,继续说下去:“可是。。。。。。我看到了你旁边的新娘了。她的确很漂亮。。。。。。。”“你夸自己,也不脸。。。。。。。”“新娘是小妮!”我的话顿了一下,却没有吃惊。片刻,我开始笑了起来。她一脸茫然的看着我,问道:“这很好笑吗?难道你不会爱上她的吗?”“你说这个可能吗?就算我不再爱你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妹妹阿,你知道我是不喜欢像那样活蹦乱跳的女孩子的。”一边说着,一边笑:“你到底怎么了,怎么竟是瞎想瞎想的,问那么白痴的问题?!”说完,我夹起了最后一颗花生米,放进了嘴里,完全没注意到她呆滞的表情——这种呆滞从她进来时就好像有了,说到这越发的明显了——我只管自己拿起了报纸看起来。午餐后,她在洗碗时的脸一直是灰灰的,但不像是因为疲惫造成的,而是某种其他原因。这些,我是很难猜透的。第二章午后,小清去上外语补习,我习惯了了疏懒,除非工作需要时再也不愿想曾经上学一样学习了。所以,每次周末或者假日实在无趣的时候,就一个人去街角的那一家老茶馆坐坐。今天就是如此,电视里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部无聊的肥皂剧,网上的朋友的大多又都不在,我便取来一本书和一只MP3去了那家茶馆。店的名字叫做“清茶馆”,不过和小清没关系,因为它早在小清还是个小女孩时就在这里了。不过现在看来,“清”这个字正的很符实。因为现在茶馆的生意就像里面的卖的绿茶那样清淡。或许是我们这的都有点喜新厌旧,人们都去了“清茶馆”对面的新开的咖啡厅了。我是比较喜欢中国的“老传统”的,实在没法对那些洋东西有太多兴趣。我照旧坐在茶馆里靠窗的位子,这里光线好,看书方便。说来惭愧,我常来这里,却至今分不清龙井与碧螺春,只知道好喝就一直点它,也算是孤芳自赏吧。我不特别爱看书,所以阅读的速度比较慢,但对于一个想渡过无聊午后的人来说,读得慢反倒好些。上周才看完《达芬奇密码》,今天手里的是村上春树的《天黑以后》。虽然为了能理解而一字一句的读者本书,但终究没有完全看懂。不过读这种有些深度的书籍比较有趣,至少没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在这个夏日的午后,书边飘着茶香,听着自己爱听的慢歌,自认为是无比惬意了。在我读书正入神的时候,我的左耳边传来了类似敲门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去——是小妮,她手里拿着一叠纸条,正坐着要进来坐坐的手势。我丝毫没有留意中午的那件我看来像玩笑的事,就点头让她进来聊聊。她虽然张得有些像她姐姐,但两人性格却截然不同。她很外向、开朗而且健谈,总能把我们逗笑。她点了杯冰茶,一饮而尽,立即就要续杯,然后放下手里的纸条,就和我聊起来。原来她刚才去送花——因为她在花店工作,所以送花是常事——回去花店时正好看到我,就进来坐坐偷个懒。她说有事要我帮忙,但没说是什么,坐了一会儿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她,就匆匆走了。这倒不像以前的她,以前他都会和我聊很久,什么都聊,我也从她那里了解了不少关于他姐的事。当时,我也是先认识她后来才和她姐认识的,我们不是常常见面,但她像个小女孩,很惹人爱,我的有几个同事几次还托我与她认识,后来不知怎么样了。她离开了茶馆后,我继续听歌看书,似乎没有人来过。耳边是周迅的《偶遇》,倒是满符合这个情景,只不过我们的关系与歌里的不同。第三章我一直在茶馆待到黄昏,然后回到家里放好东西,乘车去父母家吃晚饭。因为我和小清认识了不到1年,也没有正式见过她的父母,所以她不能来为我做饭,我就去父母那里,也好陪陪他们。到了大概10点再回去,一般没有什么人约我,所以我大多都是在家里上网,偶尔也去市中心逛逛,不过一般是与小清一起,一个人很少去。今天我吃过晚餐,很早就回了家,正准备开电脑上网,我的手机就响了。一个不熟悉的电话,却是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是小妮啊,你在那呢?”“我在家阿,什么事?”“没什么,就是想找你出来,有空吗?”我想她们姐妹经常在一起,小妮在,小清应该也在,反正也无聊呢,出去转转也好。“行吗,没空就算了。”“可以阿,我正好也没什么事呢。”我们说好了在10路车站等,然后我就出了门,乘公车去了。路上我在想和小清去哪里,不知不觉就到了车站。可是,我只发现小妮一个人,于是,我问她:“你姐没来吗?”“我姐?你们认识的吗?”我这才想起来,我是没有在她面前说过和她姐的事。“哦,没什么。找我有什么事啊?”“我有点不高兴,找你来陪陪我啊。”她早些时候还是很开心的样子,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发生。跟令我有点惊讶的是,我和她只不过是大学同学,现在虽说有联系,但并不是很密切,她怎么会找我?我开始有些一头雾水了。“走啦,你不会就想让我在这里谈吧?”“嗯,是,去哪呢?”“跟我走就对拉。”她似乎不像多说,迈开步子就走了,我只好在后面跟着。走了大约,10分钟,到了一家小咖啡厅,我们进去坐下来,我闻到里面好像有有一种熟悉的味道,但就是想不起来。不知道我该说什么,就点了杯冷饮,一个人喝着。就这样又过了10分钟,她终于说话了。“觉得这里怎么样?”“不错挺雅致的,你常来吗?”“以前是的,但以后不会来了。”“为什么?”“我昨天和我男朋友在这里分手了。”她原本甜甜的声音带了一点哭音。听到这句,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沉默了,我没有再看着她的脸,而是转向外边:稀少的行人和车辆,整齐的行道树,笔直的公路还有一块很大的海菲思的广告牌。我好像记起了什么,但又被小妮的话打断了。“我想你做我的男朋友!”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直接的女孩子,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的耳朵了。当我正在为她的话而惊讶的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味道。终于我记起来了,那是海菲思的味道,是小清头发的味道,今天是小清的生日!我竟然把这个忘了,不过不远处一个白色的身影让我明白了一切。“不行,这不可能,我有爱的人了!”我回答的样子好像很为难,但心里却暗自窃喜,因为,我知道今天这个突如其来的约会只是一个它们姐妹俩早已设好的来考验我的局,那个不远处的白色身影就是小清,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裙,再加上那个味道,和这个突兀的要求。我开始为我的智慧而暗自窃喜了!可是我竟然看到了小妮的眼泪,那个不远处的身影也在靠近,当我看清楚时我才发现她竟然不是小清!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也没有小清的身影。我这才意识到我犯下了一个对小妮来说很残忍的错误。这难道就是我要为自己的自作聪明而付出的代价吗?看着眼前悲伤的小妮,我手足无措......1200字以上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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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见闻街上,车来车往,人头攒动,汽笛的噪声此起彼伏,凤毛麟角般的绿树成了这灰色世界的片片孤岛,噪声合奏曲直传天宇之上。晴朗的早晨,街上行人依旧匆忙,车辆依旧笛声长鸣。来到街角,一排行人潮水似的涌向街对面,刚想紧随其后,霎时间,灯柱上的红光直射我的眼帘,天哪!是红灯!然而行人们说着,笑着,在阳光下更加明朗,如大军压上,兵临城下,疯狂地涌向对面。车听了,鸟飞了,灯柱上的红色小人赫然显立,那么鲜艳、明朗。而此刻却是那么灰暗、冷清。马路上,车笛长鸣,而行人似有万夫不当之勇,任那刺耳之声无力的常奏。红灯下的播音器不停地播颂:“请不要闯红灯,请不要闯红灯……。”如同弥留之际老人的呐喊,无助而又悲凉,栏杆上禁闯红灯的标语变得虚无缥缈,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汽笛的伴奏下,乐曲进入了高潮。随后,最后一人通过了马路,乐曲也划上了休止符。人散了,车走了,鸟也飞回了,一切又平静了。灯柱上亮起了绿色的小人,人们有序通过马路,秩序恢复了正常。可是……过了一会儿,启迪依然刺耳,交通依然拥堵,红灯依旧被无视……南京市中华中学初一:赵晨4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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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街角我喜欢行走,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一场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旅行。我们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悄悄加入了这场一生一次的旅行之中。它,充满着未知和冒险,我们不知这段旅程是否有“导游”,亦不明它的目的地到底在何处,只有一味前行。老街被运河怀抱,这一点不免给老街增添了一份古香古气。走过老街,手指轻触着每一砖每一瓦,她粗糙的皮肤有些刺人,又或许,这是她几十年几百年所经历的苦痛的见证。街角,那块半米见方之处,不知怎么的,似乎有些空落落。七八年前,我们家还没有搬进楼房时,便在老街生活着。街坊四邻相互照应,谁家有事总是一块张罗,整条街的孩子们也都能打成一片。对我来说,在老街的日子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尤其是,那块半尺见方之处。在老街的街角,总是有一位老爷爷,一年四季,从无缺席。久而久之,老爷爷和他最好的“小伙伴”——小推车似乎成了古巷街头的一幅画,当然,是我心中最美的那幅画。那时每次和妈妈出去玩,总会路过老爷爷的小摊,小摊上总是什么都有,很奇怪的是,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或许是我和老爷爷心灵相通吧!老爷爷的手艺很好,什么样的小吃或是小玩意儿都会做,而且那叫一个精致,所以,对小时候的我来说,爷爷就是像是超人和奥特曼那样的英雄,特别厉害,嗯……或许说,现在也是。一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的一切都慢慢地苏醒,扭扭脖子伸伸腰。老爷爷也像它们似的,每天都充满生机地开始工作。这时老爷爷的小推车中放满了一个个的小盘,里面有各种口味的手工糖,像薄荷糖、花生糖、玫瑰糖什么的,春季风大,吃块薄荷糖润润喉是再好不过了。爷爷很喜欢小孩子,所以每次我来找爷爷玩,他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 老远就能看到我。“闺女啊,干么去啊!”“爷爷好!”我高声回到,只见老爷爷满脸宠溺的笑容,以至于脸上的褶子也毫不避讳了。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薄荷糖的制作过程,那感觉就像是在缠一块放大几十倍的麦芽糖一样,看得我口水直想流满地,我便如打了鸡血一般冲到爷爷的小摊前,“爷爷!”“什么事呀!闺女!”“爷爷你能不能教我做薄荷糖啊?”“哈哈哈哈,好啊!”爷爷摸了摸我的头,“那你下次让你妈妈带着你来爷爷家看好不好?”“嗯嗯嗯,那我们拉钩,”我勾起爷爷满是老茧的手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二时间轴转呀转呀,不知不觉,树叶竟变得绿油油的,太阳毒得很,热得知了也不停地叫着。爷爷的小摊上变成了凉爽又开胃的山楂糕,可以说,我对着山楂糕的喜爱肯定有百分之二百,也或许是对爷爷的喜爱,所以他的小摊上的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炎热的夏天,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便是光顾爷爷的小摊,来上一口冰爽的山楂糕,就像广告词一样:“透心凉,心飞扬”!三时间的小马不住地跑着,引来了风之仙子,她叹了一口气,树叶哗哗落下,“自古逢秋悲寂寥”,说得不错,秋天总是给人悲凉之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长大的我仿佛变成了十万个为什么,好奇的东西总是一大堆。一天,正在爷爷那吃着零食,我不知怎么的,突然冒出来一句:“爷爷,你的孩子不在身边陪你吗?”爷爷的心好像颤了一下,只见他停下手中的活,慢慢地转过身来,坐在我身边,慢慢地说:“唉,他们呀,都忙着呐!其实俺一个人也挺好的,自己能养活自己,还麻烦他们干什么呀,只要他们没灾没病俺就知足啦!”说着转身又忙活起来,不知是否是在秋风的侵袭下,爷爷的背影不再像超人一样坚强直立,而是更多了一份孤独,一份属于老人的孤独。四或许是因为得知老爷爷没有子女陪在身边,即使是寒风凛冽的冬天,我依然一得空就去陪老爷爷,我坐在小板凳上,吃着热乎乎的地瓜,即使是这样,似乎还是抵挡不住寒风,冻得直打哆嗦。爷爷看见我在一旁就像开了“震动”模式一样,便把自己身上的棉袄脱下来给我披上,“爷爷,你不冷吗?”“没事!爷爷壮着呐!”就这样,一年四季,每次走过街角都会有老爷爷的身影,以及他那破破旧旧的小车。后来,我们搬家了,离开了老街后,便很少,不,应该是再也没有见过老爷爷。如今,我又回到老街,回到那条古香古气的小巷,站在那充满回忆的街头,只是,物是人非,老街依然在,只是再也见不到老爷爷的身影了。或许,在某个地方,依然是他,依然是那个破旧的小推车,依然是那个熟悉的街角,依然有着我的回忆。手指轻触,老街的墙壁还是那样刺人。啊!手指多了一点红色,流血了,也许这多出来的瓦楞是老爷爷一辈子所受的苦难吧!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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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街角窗外的寒风,呼呼刮过。那传来的阵阵呼啸声,正式宣告了严寒冬天的到来……天晚了,妈妈让我去楼下买馒头。我的声声抱怨却拗不过老妈的命令,只好穿上厚厚的外套,拉紧了衣领,极不情愿地走出了家门。刚一出门,一阵寒风便朝我扑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连忙向上拉了拉衣领。“外面这么冷,卖馒头的人又不傻,肯定不会出来。”我一边走一边小声地嘀咕着。走出小区,我向街角处望了望,在那盏昏暗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瘦弱的老妇人,她的面前停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车上放着一个大大的竹筐,竹筐上盖着一床白棉被。“居然还在!”我心里一惊,向她走去。我离她越来越近。她的双脚不停地在原地跺着,双手来回地搓着,嘴里呼出的串串白气在夜幕中转瞬即逝。她头戴一顶土黄色的线织帽子,穿着一件军绿色的大袄。终于,我站了在她的面前,看清了她的面容:在寒冬中冻得通红的脸颊和鼻子,干裂的嘴唇泛起了一层白皮,脸上的道道皱纹诉说着她所经历的艰苦岁月。她见有顾客来了,快要冻僵的脸上立即生动起来,那满脸的皱纹都集聚在一起,像是一张被揉皱了的纸。“姑娘,要馒头啊,还是二斤?”她微笑着问我。她一手撑着塑料袋,一手熟练地往里装馒头。我“嗯”了一声,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天这么冷,你为什么还出来卖馒头啊?”她淡淡地回答到:“没啥,习惯了……”我忽然间一抬头,她那抹热情的微笑映入眼帘。我默默地向家走去,不经意间回头看了她一眼,那抹热情的微笑依旧绽放在她的嘴角,犹如春天第一朵迎春花悄然绽放时的美丽。一刹那,我仿佛感觉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敲击了我的心,使我被震撼了,一时间怔在了原地。哦!我想是她那抹热情的微笑吧。那笑容仿佛在诉说着她对平淡生活的满足与享受,诉说着她对美好明天的期待与向往,诉说着她所拥有的幸福与快乐。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刮过,无情地吹打着我的脸颊,而她的那抹微笑,就像是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入我的心间,点亮了整个心房,一股暖流在其间缓缓流淌。再次走过这街角,那温暖,那感动,依然如故。8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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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街角你永远在下一个转角,在那棵香樟树下,定格那永恒的风景;你存在于我那个满目泪光的昨天。下个街角,你,还在么?有那么一个人,不高大,却是天使。无论经历多少的寒冬,无数心都在颤抖。而那个身影也温暖着我,牵盼着我的每个春秋。以前,无论冬天还是夏天,我都会经过那个街角。那个散发着恶臭的街角,看着其他人捂着鼻子的模样,我就泛起一阵心酸。每天早上,那里的地上都堆满了塑料盒,还带着满地的油污,让行人屡屡滑倒。但是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弓身而过,步履蹒跚。他仔细看过,地上还有着一些动物内脏之类的东西,让人莫名的恶心。他长驻于此,没有捂鼻,也不曾抱怨,只是弯着腰默默打扫着那堆积如山的塑料盒,无怨地驱散恶臭。如此年迈的他,没能安享晚年么?看着他就又不忍离开的错觉,可有迈不动步子向他走去,为此我曾感到无比愧怍。天生对老人有一种怜悯感,看见那些孤身劳作的老人总有一阵心酸。于是,忍不住向他走去,我想,或许能解开我的许多疑惑吧。交谈后,我才觉得他有一种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他是本地人,早已退休,却自愿来当一名环卫工人,这与我当初觉得他家境不好有了很大的差距。他说他也曾抱怨过,然而之后他是这么说的,“后来我也就想明白了,看着这么多人在这里摔倒的时候,我想,我要是把这里扫干净了,也是一种光荣。”这话让我几乎有落泪的冲动。早已想不到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抑制住内心的愧疚与感动,告别后仓皇离开。离开后我想了太多,我们都不愿去做的事,却在由一个花甲老人承担,我们却还口口声声称自己是90后,是祖国的希望不是吗?然而我们又做了什么。老人的身影因此深深地嵌在了脑海里,从未离开。那之后再见他,是一个寒冷的冬季的早晨,我总觉得他的衣着十分单薄。而他还是拿着他的那把大扫把,扫着那些令人反胃的垃圾。路面上放了洗洁精,却还是无法抵抗那些油污。忽然一辆汽车开过,带着洗洁精的污水瞬间溅满了老人的裤腿。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决堤了;然而他仍无奈一笑,继续着他迎接太阳的工作,然而我分明在他的眼中看到了失落。那天,没有太阳。泪眼朦胧中,我看到老人的背挺直了。一瞬间,我觉得他高大了许多,他似乎成了天使,挥舞着翅膀扫尽尘埃。现在很少经过那个街角了,即使经过了,也不再见过他了,可我的眼中,依然有着那些寒冬,他肃立风中;那些酷暑,他倾听蝉鸣。那个身影一直在我眼前出现,只要那个街角还在,他就从未离开。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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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娃娃女孩望着角落里落满灰尘的洋娃娃,忘了有多久,有多久没有在拿起她心爱的洋娃娃,看着灰暗的角落里,被遗忘的洋娃娃在哭泣,金黄色的头发,布满灰尘的身体,一眨一眨的眼睛,仿佛都在诉说,诉说着古老的一切……1年前,一个女孩就那么痴痴的,呆呆的望着,一个精美的橱柜里的洋娃娃:一头卷黄的金发,一身紫色的裙装,一双红色的水晶鞋,她是那么美丽,那么高贵,看到她的第一眼,女孩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她不禁要求妈妈买下了这个洋娃娃,拿到她的那一刻,她仿佛看见洋娃娃在快乐的向她微笑那么纯真,那么无邪……回到家,女孩爱抚的抱着娃娃,她是这么的喜欢这个娃娃,她把它当做自己的宝贝,她帮娃娃梳头,帮娃娃做好看的衣服,一切都是那么平和,安详,她把娃娃当作自己的知己,因为在她最孤独的时候,是娃娃永远在她身边陪着她,她甚至觉得,世界上只有娃娃是真心的对自己的,只有娃娃是最真挚的朋友,只有娃娃不会背叛自己,她经历了太多的孤独与寂寞,太多的背叛与伤心,太多的难过与伤害天真的娃娃,是永远不会给她那些伤害与泪水,永远只会默默的陪着女孩,陪着女孩承受那些伤害,陪着女孩流泪,女孩告诉自己,今生,娃娃是自己的好伙伴,来生,来生,一定要让娃娃做自己的好姐妹,那时的女孩执著的认为,世界上没有真爱的存在,没有真实的感情,没有真挚的朋友,也许那时就是那样吧`女孩的一个朋友背叛了她.她一向把友情看的很重,可是朋友就是那么残忍的背叛了女孩`女孩就那么的绝望了……现在,女孩上了初中,初中紧张的学习生活使女孩没有心情和时间再去和娃娃谈心,说话,但是女孩的生活依旧少不了哭泣的时候,这个时候,也只能在睡觉的时候,偷偷地躲在被卧里抹眼泪,娃娃依旧摆在女孩的宠物堆,那么心疼的看着女孩哭泣,不敢放声大哭,只有成行成行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滑落娃娃是那么爱女孩,她是第一个把娃娃当成好姐妹的善良的女孩,经常会把它抱着哭泣的脆弱女孩,娃娃也告诉自己,下辈子,下辈子,一定要娶女孩,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好好的保护她,保护孤独的她……皎洁的明月下,女孩嘤嘤的哭了,哭泣的时候,她总会想到娃娃她始终相信,有一天,娃娃会陪着她一起哭,一起承受伤害,一起分享喜悦,她没有看见,床边的宠物堆里,娃娃深深的低下头,默默的,流下一滴泪,这泪,是为脆弱的女孩流的……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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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的祝福国庆,值得欢庆的日子。出门。在延安路上,到处是一张张笑逐颜开的脸。但是,我却目睹了那一幕。他是一个老人。他满头白发,可能好久没洗头了,看起来有点灰。他衣衫褴褛,脚上的鞋子灰不溜秋的,还露出两个脚趾。他是一个乞丐。他手里拿着一只掉了漆的碗,里面还有几个一毛的硬币。真的,他是一个乞丐!他颤颤悠悠地伸出他满是皱纹的、干裂的、灰色的手,向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行乞。姑娘脸上绽放地笑容消失了。她别扭地移动着脚步。怕人们看到她和一个乞丐在一起,她想尽快离开乞丐的身边;但又觉得,让别人发现她对乞丐不友好会不太好。于是,她板着脸,全身似乎高度紧张,一小步、一小步地挪动着。他也觉察到了姑娘的意图,收回他皱巴巴的手,略微地垂下了头,转过身,不再多语,迈着蹒跚的步子离去了。只留下一个无奈的背影。姑娘脸上的笑容又绽放了,她舒了长长的一口气,似乎刚才的事耗费了她许多精力。我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姑娘,但我知道她身上有着现代人身上存在的通病――冷漠、缺乏同情心。现代社会的人都爱面子。他们认为,不论做什么事,都会有人在背后评头论足。不知不觉,他们遗忘了怎样去关爱他人,“冷空气”严重地袭击着整个社会。到处都是冷漠的眼光。记得看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在坐电梯时做了一系列的好事,但与她同乘电梯的人对他的行为显得不耐烦,毫不客气的把她关在电梯外,并狠狠地骂她是“神经病”。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它的作者也一定有意揭露这个社会的丑恶现象――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毫无关爱可言。偶尔有乞丐出现在我家门口,他们扯着嘶哑的喉咙说着祝福的话。但妈妈对他们永远置之不理。她说,那些乞丐不用去理会,他们不值得。不值得?!我真想不明白一个人怎么会这样轻视生命。他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就算他们是乞丐,他们也有活下去的理由,他们也是人,也有生命!这个冷漠的社会,我厌恶!谁来救救这个社会,谁来救救人们的心?乞丐,究竟谁才是乞丐?是你们,是你们这些冷漠的人,是你们这些心灵的贫乏者!真正该行乞的是你们!我追到街角,乞丐已经又拐了一个弯,走远了。那无奈的背影后散发着灼人的光芒。我想,他实际上不需要施舍。或许,他的每一次行乞是对那些心灵贫乏者的施舍。我无语,只想默默告诉他,希望他的光亮能赶走“冷空气”,温暖整个社会。而我,会一直默默地祝福着他……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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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叙事)走过街角走过街角我喜欢行走,因为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一场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旅行。我们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悄悄加入了这场一生一次的旅行之中。它,充满着未知和冒险,我们不知这段旅程是否有“导游”,亦不明它的目的地到底在何处,只有一味前行。老街被运河怀抱,这一点不免给老街增添了一份古香古气。走过老街,手指轻触着每一砖每一瓦,她粗糙的皮肤有些刺人,又或许,这是她几十年几百年所经历的苦痛的见证。街角,那块半米见方之处,不知怎么的,似乎有些空落落。七八年前,我们家还没有搬进楼房时,便在老街生活着。街坊四邻相互照应,谁家有事总是一块张罗,整条街的孩子们也都能打成一片。对我来说,在老街的日子当然是独一无二的,尤其是,那块半尺见方之处。在老街的街角,总是有一位老爷爷,一年四季,从无缺席。久而久之,老爷爷和他最好的“小伙伴”——小推车似乎成了古巷街头的一幅画,当然,是我心中最美的那幅画。那时每次和妈妈出去玩,总会路过老爷爷的小摊,小摊上总是什么都有,很奇怪的是,每样东西都很对我的心思,或许是我和老爷爷心灵相通吧!老爷爷的手艺很好,什么样的小吃或是小玩意儿都会做,而且那叫一个精致,所以,对小时候的我来说,爷爷就是像是超人和奥特曼那样的英雄,特别厉害,嗯……或许说,现在也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的一切都慢慢地苏醒,扭扭脖子伸伸腰。老爷爷也像它们似的,每天都充满生机地开始工作。这时老爷爷的小推车中放满了一个个的小盘,里面有各种口味的手工糖,像薄荷糖、花生糖、玫瑰糖什么的,春季风大,吃块薄荷糖润润喉是再好不过了。爷爷很喜欢小孩子,所以每次我来找爷爷玩,他的眼睛就像雷达一样,老远就能看到我。“闺女啊,干么去啊!”“爷爷好!”我高声回到,只见老爷爷满脸宠溺的笑容,以至于脸上的褶子也毫不避讳了。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薄荷糖的制作过程,那感觉就像是在缠一块放大几十倍的麦芽糖一样,看得我口水直想流满地,我便如打了鸡血一般冲到爷爷的小摊前,“爷爷!”“什么事呀!闺女!”“爷爷你能不能教我做薄荷糖啊?”“哈哈哈哈,好啊!”爷爷摸了摸我的头,“那你下次让你妈妈带着你来爷爷家看好不好?”“嗯嗯嗯,那我们拉钩,”我勾起爷爷满是老茧的手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9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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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在哭泣在浩瀚的宇宙中,有一个晶莹的球体,它就是——地球。她不但是人类的母亲,而且是承载着人类生存、生活的摇篮。然而,现在的地球远没有我们想象的这样美丽。如今,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伤痕累累、不堪入目的地球。而造成如此现状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们——无知的人类。每天,晴朗的天空中都会浓烟滚滚,选冶化厂区中排放的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无不侵害着人们的身体,严重的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现在,冶炼烟气排放越来越多,必将产生温室效应,导致祁连山雪线直线上升,雪水越来越少,金昌市严重缺水,老百姓生活用水都成了问题,本来比较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脆弱,保护自然,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我们要善待自然,要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不要过多的向自然索取,否则自然就会惩罚我们人类。最近科学家研究证明人类拯救地球的期限是七年,否则,人类破坏的自然环境就永远恢复不了,我们的地球再也不会变得美丽了。我们为了改变现状,首先要提高环保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要呼吁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和领导,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金昌市不能因企而兴,因企而衰。我要尽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每次洗手时,我尽量把水开到最小,洗完菜的水,会用来冲马桶、浇花;洗完脸的水,我会用来拖地。因为这些比较好的措施,既能减少水费,又能节约用水,岂不是一举两得吗?在我们生活的小区周围,也有一些不太保护环境的现象。最为明显的是传发广告单,我们回家时常常看到门口放着一张张广告单,人们看到了,往往会不屑一顾。又比如:电线杆上写着“办证”字样,每栋楼的墙上都长着“牛皮癣”。为了保护环境,我每天放学回家,只要长满“牛皮癣”的地方,都被我撕得一干二净,有些地方贴得太牢固,撕也撕不下来,我就在上面洒些水,用手轻轻一撕就下来了。经过我的一番努力,我们这栋楼总算又“重见光明”了。无知的人们啊,地球正在一步步衰竭,而你们却置之不理,你们这样做,内心不会受到谴责吗?我们的大自然是美丽的,我们应尽我们的能力来保护她,只要在生活中,我们少用一个塑料袋,少扔一块电池,少伐一棵树木,少丢一张广告就能使我们的地球越来越繁荣,越来越昌盛。最后,我倡议,从现在开始,大家要提高环保意识,不但自己要保护环境,还要建议大家都来参与其中。只有这样,地球才会变成一个令人心旷神怡、陶醉不已的世外桃源。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