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你(修改版)_2000字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跳跃在我的脸上,缓缓的睁开眼睛,望向桌子上的那张已经泛黄的照片,顿时一股疼痛与苦涩在心中蔓延。“这就是你想要的吧。”我喃喃的开口,一颗又一颗的泪珠在我脸上滑落,滴在手上。望着手上的泪珠,我笑了。当初,你看着我的流泪,眼神里包含着不屑、喜悦和讽刺。你知不知道,当时你的眼神,深深的刺在我的心上。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是在夏天。我们两个就像是两条垂线,该相遇就相遇了,哪知,相遇后,是永远的分离。我们相见恨晚,一直聊到了傍晚。你说你要回家了,我望着你,一言不发。因为我知道,我留不住你。只是问了一句“我们还会再见吗?”你只是笑笑,不说一句话。
后来,你搬到了我们家旁边。我看到你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而你只是冲着我微微一笑。第二天,你就转到了我的班级里,我望着你,喜悦充斥着我的内心。我呆呆的看着你,这时,老师说,你是作为留学生在我们班上上学的,留学期为一年,并把你的座位安排在我的旁边,我看着你一步一步走到我的面前,你冲着我微微一笑,轻轻地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从那以后,我们形影不离,有你就有我,有我就有你。虽然我知道我们相处的时光非常短暂,但我还是想把这段宝贵的时光好好留住,供我以后慢慢回味。你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笑着对我说:“现在不要想些有的没的,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不是吗?”我望着你那双充满坚定的眼眸,也笑了,重重的点了点头。你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了两条手链,一条白色,一条黑色。两条手链在阳光下散发着迷人的光泽,你把黑色的手链递给我,说道:“我知道,我只是作为留学生在这里呆一段时间,所以就买了这两条手链,白色的是我的,黑色的是你的,以后我们就凭着两条手链相认。”我接过手链,说道:“好,你可不许耍赖啊,不然,我就闹的你永远都睡不好!”“一言为定!”“一言为定!”漫天的桃花,像是在见证我们的誓言,又像是在歌颂我们的友情,又或许,它早已知道了结局。我心里闪过一丝不安,却并没在意。
自从这件事后,我们更是好的用电锯都锯不开。在外人眼里,你我就是一对奇葩组合,一个疯丫头,一个乖乖女。我们根本不介意别人怎么看我们,只是在别人说我们的时候,相视一笑。
可是,就在你将要离开的前三个月里,我发现了你的异常。你总是会一个人发呆,也不会和我玩了,你总会一个人偷偷的傻笑,在本子上写东西。当我来找你玩时,你总会说:“我还有事,今天就不陪你玩了。”随着你异常的天数渐渐增多,我心底的不安也越来越深。
我开始偷偷的观察你,上课时,你总会偷偷的看向“班草”,在他看向你时有若无其事的转过头。下课时,你总会找理由和他大吵一架,追着他打。或许别人没有看到,但是,我却看到了你嘴角的那一抹笑意。
后来,你越来越不注重于学习,使得成绩一落千丈,而你对我也越来越冷漠。你注重打扮,为此不惜违反校规。看着你“花枝招展”的模样,我心底划过一丝苦涩。你为了让班草注意到你,不惜和父母大吵一架,看着你脸上触目惊心的五指印,我心底划过一丝心疼和无奈。
直到有一天,你找到我,说要和我谈一谈。我惊喜的答应了,以为你已经知道错了,想回到从前,结果,当我来到空无一人的教室,和你面对面站着,你一开口就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他?”我的心顿时落到了谷底,我悲伤的望着你的眼睛,那里面是我读不懂的东西。我艰难的开口,问道:“你为什么问我?”你盯着我的眼睛,一丝嘲讽渐渐的出现在你脸上,你笑着说:“难道你还不知道吗?班草喜欢你!”我震惊了!“为什么?他为什么喜欢我?我和你比起来,我......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呵,不要演戏了,这件事都传开了,你还不知道?我才不信!你明知道我喜欢他,为什么,我哪一点比不上你?!”你叫喊道,声音也越来越大,“为什么!为什么他喜欢的是你!我明明比你优秀得多啊!”我望着声嘶力竭的你,渐渐冷静了下来,平静的说:“你看看现在的你吧,你还是当初的我认识的那个女孩儿吗!”你呆呆的望着我,似乎没有想到我会说出这番话,你蹲在地上,用手捂着脸,呜呜的哭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我已经没有办法了,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做......原谅我,原谅我......”我望着你,心动摇了。我慢慢蹲下来,轻轻地拍着你,“没关系,都过去了。”“不,不会过去了。”你撤出了一丝苦笑,“呐,答应我,不管以后我做了什么,最后一次,再原谅我最后一次!”“好,我答应你!”
那天之后,你依旧我行我素,好像那天的事没有发生一样。但我心底的不安越来越深。
直到那一天,我终于知道不安来自于何处。
你还是破坏了我们的友情。你诬陷我、诽谤我,我本以为会有人站出来替我说话,可是,我错了。所有人都站在了你那边,没有人相信我,没有人可怜我。我一次次的辩解,一次次陷入无力的深渊。终于,我不再吭声,只是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书包。
第二天,我转学了。你没来送我,这在我意料之中。我一个人,到了另一个城市,继续学习。只是,偶尔还会想起你。
呐,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如果可以,希望在来世世界的某个角落,还能再遇见你,和你,真真正正的做一对好朋友。
初一:寇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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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未闻花名)“喂,谁呀,本小姐刚和我的男神梦中约会呢!”千依宁生气的说。我满脸黑线,我对我这个多年的死党无语了,一天到晚就知道睡觉,而且还是个花痴。“哎呀我的大小姐啊!今天可是要去报名的啊!你居然还在睡懒觉!快点,我在你家楼下等你。”“真的?”依宁立刻起来,望了阳台一眼。“好好好,我马上就好。”
大约过了10分钟后——“尼玛,你是去参加比基尼小姐选秀啊。有木有那么夸张啊!”我惊讶的叫。“这很夸张吗?”一袭粉紫色的SODPOSFJ短披肩小外套,更加衬托出她绝佳的身材,再搭配一条嫩黄色天鹅绒齐膝裙,一双黑色的高筒靴,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的起伏弧度搭在肩上。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好吧,快走吧,快迟到了!”真对她这个富家小姐没办法!我心里暗暗叹气。
来到“忆夕”学院,人山人海。“嘎”一道声音划破天际。我们往后看了一眼,他回过头来,我和依宁就当场陷入震撼!这个人实在是太帅了!太炫目了!他拥有仿佛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樱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笑容。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阴暗,一下子就照射进来,温和而又自若,但他深邃如黑潭般的眼睛里却隐藏着一丝玩世不恭,让人觉得有一种遥远的疏离感。他欣长优雅,穿着得体的米色休闲西服,手上一枚黑金闪闪的戒指显示着非凡贵气。他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完美得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哇!好帅啊!“依宁扯着我的手尖叫道。的确,这个男人简直太妖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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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剧——皇帝的新衣(搞笑版)_2000字课本剧《皇帝的新装》国王:骗子一:骗子二:大臣:官员:小孩:旁白:剧本:跑龙套第一幕旁白:一天,国王正在边洗澡边唱歌国王:今天是个好日子~好日子啊~我要换衣服~侍卫一:(恭敬)是的,陛下,这是您的衣服(鞠躬,双手呈上)国王:(怒推开衣服)这是我12分钟38秒前穿的衣服!!!侍卫一:(立正)是的,陛下,可您一天已经换了一百多套衣服了国王:(怒气稍减)我,不管怎么样,我要一件新!衣!服!侍卫二:(小跑着进)陛下,有两个人要见您,他们声称自己是高级裁缝。国王:(探出头,大喜,又装作严肃)急什么急,走,待我出去看看~侍卫一:(抓住国王)陛下!国王:(怒)干什么啊!?!侍卫一:陛下,您,您总不能光着身子出去见他们吧……请您先穿上这件吧国王:(羞,嘀咕)天啊,差点就走光了。(骗子上场)国王:(装作严肃,清嗓子)咳咳,你们有什么事么?骗子一:我们来自遥远的爪哇国,曾在外国名校上过大学,听说您这位有名气,长的又很帅的国君想要一件新衣服,特地赶来的。国王:哈?那么……从爪哇名校毕业,做出来的衣服会不会很奇特?骗子二:(得意)这衣服不仅色彩和图案都分外地美丽,而且使用100﹪进口的蚕丝,绝对舒适。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是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衣服。国王:(心想)那可真是理想的衣服!我要有了这样的衣服,就可以看出哪些人愚蠢,哪些人不称职了。哇塞~那真是verygood!(对侍卫一二)多多地给他们财宝,让他们马上开工!幕落第二幕旁白:时间就这么一晃过去了3天。国王在大厅徘徊,心中焦急国王:听说那两个裁缝在织布机上忙忙碌碌的,侍卫一:(微笑)您可以让您最最最最最……(吸气)最诚实的大臣去看看啊~国王:“啊~goodidea~”旁白:大臣来到骗子那里(吃惊,张嘴,揉眼),看他们织得汗都滴了下来,但是,织布机上空空如也,他很希望是看错了。骗子一:您请看这花纹美丽不美丽?这色彩漂亮不漂亮?骗子二:诚实的大臣,请您好好看看~大臣(瞪大眼睛)心想:天呐!为什么捏?!这是为什么捏?!?哦!我的妈妈咪啊……原谅我吧,难道我是个智障么?!不行,我绝不能让人看出这一点!骗子一:请问,您一点意见也没有么?大臣:OHMyLadyGaga~简直就是prefect!美!美!太美了!满意!满意!太满意了!我一定如实向皇上汇报。骗子二:我们非常高兴,谢谢您的夸奖~您老慢走,别摔着了啊~啪叽、大臣摔倒、(皇宫中)大臣:(兴奋)陛下,那两个天才裁缝所织的布实在太美了。看那花纹,美丽而稀有;看那色彩,细腻而发着光。哦我的天,全世界也找不找比它更华丽的了。国王:(满意地点头)恩~Perfect~幕落第三幕:旁白:又过了三天,国王忍不住了,决定派一个最忠实的官员去看一看他的衣服官员:(小声的)怎么我什么都没看见?骗子一:尊敬的官员大人,您看这段布美不美(抹汗)官员;(心想)我并不愚蠢啊,不会是我不配拥有这样好的官职吧!真滑稽,不过我绝不能让别人发现。官员:嗯,好,太好了!(仔细盯着织布机)这是我见过最华丽,无与伦比的布料了~我非常满意!(皇宫中)官员:禀告陛下,那布料实在是太美了。国王:(高兴)恩,太棒了。(城中)百姓一:听说我们的国王又换了一件新衣服呢,而且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百姓二:对呀对呀,我也想看看我的邻人有多么笨呢。百姓一:(笑)希望陛下不要让我们失望。幕落第四幕旁白:国王已经耐不住性子,他选了一群特别圈定的随员,要亲自看看那美丽的布料。大臣+官员:(指织布机)您看这布华丽不华丽?陛下请看:多么美的花纹!多么美的色彩!国王:(大惊,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可骇人听闻了,难道我是一个愚蠢的人么?难道我不够资格当一个皇帝么?我的乖乖,这可是我遇见的一件最可怕的事情。国王:诶呀呀,真是美极了,我十二分地满意。骗子一:陛下,您要是能用这种华贵的布料做成衣服,穿上它去参加游行大典,让所有的百姓都开开眼界,那可再好不过了!骗子二:(应和道)天下的人都会赞不绝口啊!国王:(迫不及待)好,太棒了太棒了,我现在赐给你们爵士的头衔,封你们为“御聘织师。旁白:第二天,国王带着骑士来见来见两个御聘裁缝骗子一:参见陛下!衣服做好了,请陛下过目。骗子二:这些衣服轻柔极了,像蜘蛛网一样,穿上的人会觉得像什么也没穿似的。骗子一、二:这正是这些衣服的优点。国王:好!好!真是太棒了!典礼官:陛下,大家都在外面等着那!华盖也准备好了,以便举在陛下头上去参加游行大典!幕落第四幕:(街上)侍卫们:(严肃)游行大典现在开始!百姓一:乖乖,皇上的新装真的是太完美了呀!百姓二:看!他的后裙多美丽呀~欢呼声此起彼伏小孩:爹地~爹地~那个人怎么在裸奔啊!父亲:胡说什么!小孩:(委屈)我没说错啊~他本来就是什么东西都没穿呢~旁白:小孩子的话正好被国王听到国王:(惊恐)他,他,他们好像说的没错诶……我,我貌似也觉得我在裸奔……不过我要坚持下去,因为我是个不愚蠢的人!全剧终全体演员鞠躬初一:冇璺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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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华_2000字望着在前方奋力厮杀的战士们,我不由得扯起一个嘲讽的笑容。此时正是小寒,天气微微含了些凉意,倒不算彻骨,却令我的身形微不可见的一颤。快要结束了呢,我撇嘴。刀光已无,血气冲天。我漫不经心的望着这一切,唔,大约是我带领的那一方胜了。毫无任何喜悦,侧身淡淡道一句‘回去’便转身离开了。将军府前。千无秋含笑望着归来的我,我看到站在府前的他,加快了脚步。近了,他向前几步将我拥入怀中,浅浅呵气,笑得愈发深沉:“染儿,你回来了。”我点点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应道:“是啊,没死在那里,倒是让你觉得无趣。”我后退几步挣开他的怀抱,对上他噙笑的眸子,阖阖唇:无秋,我,不会再信你了。“无秋,你不必这般委屈自己,整个将军府都晓得这个府的女主人,从未是我。”我眯着眼睛径直走进了将军府,侧眸,“可惜呢,帝君认可的将军府的女主人,是我。”是了,我,墨卿染,是将军府的挂名女主人,千无秋的挂名夫人。说来亦可笑,看千无秋对我的态度,一般人都能想起‘郎有意妾无情’这句话,但真相恰好相反。我喜欢千无秋,他却厌极我。嫁入将军府被冷落的这段时间,我时常在想,我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又喜欢他的哪一点呢,结果总是不一的。我为何会喜欢他,大概是我落水时是他把我救起的那一刻罢,虽说这件事于他而言不过是顺手,但对我来讲却是在我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的一束光芒,就这样,喜欢上他了。而慢慢的经过我的了解,我开始喜欢他从容淡定的笑容,喜欢他温软淡雅的面具,喜欢他精湛至极的演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让我迫切的、不顾一切的想要嫁给他。我跪在帝君的殿前请求帝君准婚,却是被闯入大殿的他一巴掌扇倒在地上,我第一次见他这样不冷静,我捂着脸轻笑:“怎了?”他气急:“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好姑娘,没想到你竟然……”话未说完就被士兵拖了下去。我勾唇,继续跪在地上:“父皇请准婚,女儿是真的喜欢他。”当时的我不信以自己公主的身份与天生的姿色无法让千无秋喜欢。直到我嫁入千无秋家的那一天。大红的喜服,大红的喜烛,大红的床铺。我坐在榻上等待着千无秋。他来了,掀开了盖在我头上的纱,冷声道:“既然你的愿望已经达成,以后休要缠我。你明知我不喜欢你。”他转身想要离开,我急忙拉住他,“那你喜欢谁?”他侧身,勾唇:“你想去害她?不可能。”我强笑,眯着眼睛,“呵,原来我在你眼中,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女人。”他眸色深沉,“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你不要去害她,她与你不同。”我笑了,不要去害她么,我将千无秋拉倒在榻上,他亦由着我把他拉倒在榻上。我轻轻开口:“我想要什么么?自然是你。”他点点头,衣衫一件件褪下,压在我身上。我抬眸,推开他,蹙眉:“我要的是你心甘情愿。”他不屑的冷哼一声,坐起身来把刚刚脱下的衣服穿好,笑,“永远没有那一天。”他走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榻上,只觉大红床铺灼灼刺眼。后来我才知,他喜欢的姑娘,唤作宿墨。他早已与宿墨私定终身。而我出嫁的那天,亦是她嫁过来的那天,不过我才是千无秋明媒正娶的妻子。千无秋不喜我,故在成亲那天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千无秋称病让我带兵替他打仗,我说好,我晓得他希望我带兵打仗死在战场上,所以我很努力的想要自己死在战场上。却是,从未。连上天都想叫我继续活下去,折磨千无秋。因为只要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宿墨就一天坐不上千无秋名正言顺的夫人。在某一日,我发现宿墨竟是敌国派来迷惑千无秋的。且宿墨武功高强,而那些武功根本不是平常人家的女子所习的防身术,是极其毒辣近乎一招致命的那种。我很怕,很怕她会去害千无秋。我破了所有冷淡的伪装,哭着去劝千无秋去求他不要喜欢宿墨,宿墨迟早会杀了他。千无秋却是恼怒的将我一把推到在地,厉声道;“疯女人!真没见过如你这般不要脸的女子,不受宠就靠无赖他人引起我的注意!”我无力的扯着他的衣袖一遍遍重复着不是的不是的,他却觉得是我精神上出了问题,让管家将我软禁起来。大约因为是冬天,我浑身都在颤抖,冷得却只有心。我想在我最好的年纪里喜欢上了千无秋,是不悔的,嫁给他,亦是不悔的。可是,我累了。千无秋将我锁在房中,安排丫头给我送饭照顾我吃药,每每我将苦涩的药物含着清水服下,都会掉一滴泪。儿时我对行医有着很大兴趣,父皇便派御医教我学医。我不才,但还是学了好多,例如千无秋现在所喂我吃的药,若是一直吃下去,不疯的人都能吃疯。原来千无秋他,就这样恨我啊。但我却心甘情愿的将每一次他送来的药物都吃下,毫无遗漏。苦涩的药汁,苦涩的泪水,我却十分想笑。呐,墨卿染,你给我醒醒吧,他不喜欢你,他想要你生不如死啊。可这既然是他想要的,我做到便是。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千无秋。我的意识一天比一天模糊,神智开始变得不清醒,每天睡醒就喝口药,喝完就倒在榻上睡,就这样日日夜夜的重复着,昏昏沉沉的过着日子。我变成了千无秋想要我变成的样子。那日我疯疯癫癫在花园里跑跳,正巧看到千无秋拉着宿墨散步。我伸手比划着,流着口水跑到千无秋的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袖。千无秋厌恶的甩开我,我后退几步,胡乱擦擦口水,朝着千无秋再次伸出手扑过去,“千千,抱抱。”不经意间瞧见从宿墨袖中露出的匕首。我朝着千无秋飞奔过去,就在那一刻宿墨从袖中抽出匕首欲要将匕首刺入千无秋的胸口。说时迟那时快,我抱住千无秋,只感觉胸口处凉凉的,问到了一股刺鼻的血腥气。千无秋一把抱住我,急切道:“你没事吧?!”我嘶嘶地倒吸着凉气,“疼……”插在胸口处的匕首被千无秋拔下,血液汩汩流出。“千千,别抱着我,”我轻声说,“你不喜欢我,我不强求你抱我。”闻声,千无秋抱住我的那根胳膊更加用力了。“千千,我从前同你说过的,宿墨她不是好人,她一直都想杀你。”我望着千无秋苍白的脸颊,想要伸出手抚平他紧蹙着的眉,却是一点力气也没有。手直直的垂下去。我感觉自己浑身没有一点力气,阖阖唇可就是说不出话来。“染儿,你从前不唤我为千千。”千无秋小心翼翼的抱着我,就像捧着易碎的瓷器。我努力扯扯嘴角,是么,我感觉千千挺好听。千千,千千,这样唤起来亲昵,朗朗上口且不显得遥不可及。千无秋,你可知你是我一直所追逐最美好的事物?可是,就如天上的星辰,明明望着好像并不遥远,却是无法抵达触碰。一滴凉凉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滑下,是泪么?我抬眸冲着千无秋粲然的笑着,“千千,有我在,那个女人伤不了你。”可是千千,我可能活不了了啊,以后,你的身边就不会有我了。“染儿,活下来!听话,活下来!你不是喜欢我么,那就不要死,你只要可以活下来,我这个人,就完完整整是你的了。”千无秋惊慌失措的样子像一个孩子,好看的眉眼中带着抹不去的悲怆。我在他怀中动动身子,找了一个勉强舒服点儿的位置。我仔细的听着千无秋的这番话,看他的表情很是严肃。是我的么?呵呵,你是晓得我根本活不下来罢。疯掉的意识奇迹般的一点点恢复,我冷笑,千无秋,走到这一地步,是你逼我的。疯掉的墨卿染看到千无秋有危险可以不顾一切跑过去救下千无秋,可醒着的墨卿染不会。我已对千无秋别无所求。可我依旧对千无秋笑着,千无秋,今生爱上你,我心甘情愿,你我大约注定是无缘,我不怪你不怨你,但愿来世莫要再相见。聚散莫怨,一切缘浅。今生孽尽,来世不见。初二:颜唯嫣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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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岸自传_2000字我是一个很优秀的将军,这我知道,你也知道。可是到你死后我才知道,我是一个很狠绝的丈夫,这我从不知道,而你一直都知道,七年,你一直都知道。我小时候就被爹娘当作未来家里的顶梁柱培养,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我生来就是要做将军的。你我初见那年,我风华正茂,是位很英勇的将军,而作为女子,你是一个优秀的料子,可是,你终归是个女子。我只是略略侧身就躲过了你看似杀机重重实则外强中干的一枪,在你收枪时,我把握好时机在你转身一刻刺伤你,夕阳下你的血显的格外妖媚,眼里闪烁着一种光芒——比你身后的夕阳刺眼得多。我那时不知道怎么会把这件小事记得这样清楚,后来才明白那时我的心便为你跳动。那一战我中了计,哪位将军在我跌下马之后嘲讽的看着我,吐出让我耻辱一生的四个字:兵不厌诈。我知道我受了很重的伤,他们丢下我,我觉得自己是要死了,很冷,很冷,仿佛来自九幽的冷。模糊间感觉到一个瘦弱而又坚强的身体抱起了我,是个女子,只是那时我不知道是你,慢慢的,你很吃力的把我带走,还在我耳边嗡嗡的说着些什么,很好听又带些沙哑的声音,我那时就感到莫名的似曾相识,我还是很冷,那个身体,也就是你,慢慢的贴了过来,紧紧的,有些颤抖,好像在害怕,在怕些什么呢?我不知道。在你死后我才知道,那时你一定是在害怕我死。第二日你继续带着我,我已经有了些意识,能听到树林里的鸟叫声了,只是不能见物。我问:敢问姑娘是那户人家?你不说话,那是我便下意识地以为你是个哑巴,可你不是,你是宋凝。那天很不幸的,我们跌落了悬崖,我听到荆棘划破你衣服、刺入你的血肉的声音,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被你紧紧搂在怀里。晚上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姑娘,待我伤好,必然上门提亲。你还是没有说话,我愈发肯定了,你不会说话,可是,这几天的沉默,只是因为你是宋凝,敌国的宋凝。后来你把我带进了客栈吧,那天你匆忙走了,很快却又回来,我费力的睁开眼,看见的,是萋萋。后来你就被联姻,嫁了过来,我待你很不好,因为你,我只能把萋萋纳做小妾,觉得亏待她——我以为我的命是她救的,因为她是个哑女,手里还有我的玉佩。那次你们见面,你语气很不善,看向萋萋的目光充满恨意,我皱皱眉头,下意识把她护在怀里,你问我“为什么是她?救你的人明明是我?”我当时觉得你在骗我,我很生气,我不知道,为何是前所未有的生气。后来萋萋怀了我的孩子,是,是我的孩子,是我同她,行了夫妻之事后的孩子。我当时想,即使萋萋是个妾,也是我最爱的人——即使我心里很清楚,这份爱仅仅是因为她救过我一命,我那时很奇怪,萋萋不像救我时那样坚强了,那时你可以为我做那么多,可现在很娇气,现在想来这事在简单不过了,不过是因为救我的是你,而我宠的,是萋萋。只是那时没有多想,现在便很后悔,很后悔。可我那时真的以为这就是萋萋该拥有的,那天我一回来,就看见萋萋哭得梨花带雨,询问了管家,说是你害死了萋萋的孩子。去你房里见你时,本是想罚你去佛堂抄几个月的经书,吃吃苦头罢了,可是你的眼神平淡,仿佛那个孩子本就不该来这世上走一遭。我不知怎的,突然便扑上去,等我清醒时已经压在了你的身上,我很想要了你,这是和萋萋在一起补偿般的爱情所带不来的,想着你是我的妻子,便这样做了,可是你哭着反抗,说:沈岸,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不是人。现在想来,我真不是人。我听了这话很生气,便废了你的手,你眼神很空洞,幽深的有些吓人。可我并未在意。那次不知是天意还是如何,一次,你就有了,我听到这个消息莫名的有些开心,却装作毫不在乎,她分娩时我也没有去看哪怕一眼。孩子与我第一次见面时,才三四岁,已经很机灵的模样,见了我,叫我叔叔,我看着他,仿佛丢掉了一些东西,又仿佛还在。过了一段时间,传来了这孩子的死讯,是被萋萋的孩子推下了水,发高烧死的。我突然想哭,终究没有掉下眼泪,我以为这是女子才会有的。你那天拿枪指着我,是之前你在战场上用的那把,问我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孩子死了,你和萋萋却还能活着?我想这是我一声听过最犀利的问话,我想解释,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看着你哭,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很想把你拥到怀里安慰。后来便很少见到你,五年也不过几次了,只是去战场之前,你给了我护心镜,告诉我,你最好死在战场上。我说,没有女子会希望自己的丈夫死在战场上。你扭过头,很吃惊的样子:哦?是么?那时你背影萧条,满眼望去,尽是孤独。我没想过那次是永别,再次归来时便看见冲天的火光——是你的院子。我踉跄着走进你的院子,只见一名白衣男子,一名蓝衣男子和一位戴面具的小姑娘在看着火光,小姑娘竟然说,要替你收尸,我不信,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死?怎么也不等我呢?不是等着看到我死么?见我来了,背后响起一声优雅的男声:替她收尸的人来了。我只能看见白骨了,那是宋凝的,是,真的是你的,还是冰冷的眉眼,只是更加孤独了,我把头贴上你冰冷的头骨,也感到了彻骨的冰冷,却偏偏在这冰冷里想要找出一丝温暖,然而没有,一丝也没有。那小姑娘说你喜欢我,我一点也不信,她说多年未见,我可还记得你,我想,多年未见是真的,可我记得你,甚至每一次我都记得。那小姑娘开始弹琴,曲调是无尽的悲凉,我知道,那是你的一生。你救了我,不是萋萋。你很辛苦的救了我,不是萋萋。你的恨意我终于懂了,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他们说,你为了我的一个幻影,丢了命,哪怕幻影消失,也害怕这里的孤独,不愿回来。你真傻,宋凝,真傻,你要是回来了,我一定好好对你。我会休了萋萋的,我们还可以生孩子,很多孩子。那个幻影不是我,只是温柔了些,阿凝啊,我在这里。可是你呢?你又在哪里呢?我不知道他们又在说些什么,我小心的收好骨灰,放进一个青花瓶里。几月过后,我又上了战场,先机是被我抢到了,可是你我没有抢到,怎么办呢?没有抢到,因为你不原谅我了,七年你爱累了,怎么办呢?我笑了笑,眼底有泪水,一闪即逝。我半夜闯进敌营,孤军,在自杀,是,就是自杀。倒下前又想到了你,艰难的摸了摸胸口的你的骨灰,想着,世上总有奈何桥,你一定还在,还在彼岸等我,又觉得不可能,你在幻境中的啊,该怎么办呢?那我等你好了,像你等我七年那样,等你在幻境中也死去,阿凝,我绝不喝孟婆汤。初二:心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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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_2000字是夜,降临。月光柔柔的洒下,星光闪烁,似明亮的灯笼挂在天边。即便如此这些还是不能与日光相提并论。夸父望着愈渐愈沉的天色,心中无比惆怅。又是一个漫长的黑夜,这讨厌的黑夜令人心烦,他还是更喜欢让人感到温暖的白日。这世间为什么要有黑夜?太阳为什么只有在白天出现,这一切的问题使夸父大为困恼。夸父,是一个身高两丈的巨人,力大无穷。他一发怒,大地都要抖上三抖。夸父想让人们一直沐浴在阳关下,活在温暖中。他想让这世间永远不被黑夜笼罩,于是,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把太阳追回来,让它永远挂在天上!夸父也真的这样做了。在第二天的下午,看着太阳西沉,夸父着急了,他赶紧拿起一旁的手杖,向西方追去。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一定要追上太阳!不要让它离开!千万不要!夸父奋力的向前奔跑,汗水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流出。但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这顽皮的太阳,每次感觉要追上他了,却发现还有很远的路程。夸父心急如焚,更加卖力的跑着。就这么一直跑着。终于,快赶上了,太阳就在前方了。马上就可以抓到它了!兴奋与激动在夸父的血脉里叫嚣涌动。可是——夸父现在感到很热,很渴,他不知道他跑了多远,他只知道他跑了很久,他一直在跑,嗓子像要冒烟似的,口渴难耐。他去喝黄河、渭水的水,他实在是渴急了,黄河、渭水的水马上被他喝光却只是杯水车薪,夸父仍然感觉很渴。他想要喝大湖的水,他又奔着大湖而去,身心俱疲,他又渴又累,虽是巨人,也不能承受如此超过身体的重荷力。他还是撑不住了,他就那样直直的倒了下去,他没有到达大湖,他没有追上太阳,他没能让人们脱离黑暗。他不甘心啊!可是,一切都无能为力了。他的权杖化为一大片桃林,他也永远地闭上了眼。是夜,降临。初一: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初一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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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纪元修改版星河灿烂,让本该炫耀自己的月轮掩去了那清冷的银亮,沦落到为星河陪衬的地步。夜风轻拂,让人醉;蝉于夜鸣,令人迷。到底是为什么来着?我……本来应该在明宁中学的“月树”林荫道上胡思乱想,然后不小心撞到某对谈情说爱的情侣,被他们连心一脚踢到太平洋;又或者不小心一头蹿向在林荫大道上巡视的教导主任,被抓到教导处凌虐脆弱耳膜半小时。可是绝对不可能在这么明朗的星空下坐在夜色明亮的草地上,耳畔响起低低的蝉鸣,应着草汁的味儿,嗅着泥土的芳香,难道这是学校的另一面,异世界?还是来到了一百年后,学校被拆了?或者是被某块石头砸死了,然后灵魂转世?难道是……好奇宝宝坐在草地上用力地想,使劲地想,而这个好奇宝宝就是我。说实话,如果我是灵魂转世的话,我现在是不是转世成了精灵呢?我最喜欢精灵了,那般唯美的种族,令人简直不忍亵渎。先摸摸耳朵,咦,怎么不是又尖又长的?再摸摸头发,嘁,怎么还是那么干干燥燥的,而且还是本来的长度。……自己已经开始研究自己的秘密了,不过有几件事情我还是没弄明白,就是,我到底为什么会在这里?到底怎么来到这里?到底这里是什么地方?可是我自己还是混混沌沌的,就在这里研究人体秘密,让人晕死。一阵大风吹起,好冷!真是生命点数都锐降20%啊!我百无聊赖地想想……/_可是又一阵大风吹起的时候,对我身体上造成了许多刀割伤害的时候,我不得不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到这诡异的风中。这回生命点数才真正的降低20%啊!我闪到一棵树上,向四周眺望,估计自己的身体受损状况。“噢,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到了有人穿着酷得没法说的传说中魔法师的魔法袍,让人热泪盈眶啊,不过由于事态严重,因此先把热泪给憋回去。“我明白了,原来是俩魔法师私斗啊。”我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了,当然多亏了我经常阅读玄幻以及魔幻小说的经历,因此我是明明白白。不过,我正看得兴起,却忘了自己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正确的反应不应该是这样子。但是这个世界怪人何其多,又尴尬什么?反正桥段不怕旧,最重要受用。我这种玄幻怪人也不是很多见,所以各位青年才俊们,不要学我这种人,会很容易自找死路,而且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像我这种人这样拥有武艺,虽然差劲透了。再看看场上,两个人打得相当激烈,风火雷电是噼里啪啦你来我往,当然,没有这么夸张,只不过是光系魔法师与火系魔法师在拼魔法力与技巧,不然想象,光跟火两个基本上是一致的:光聚成火,火燃发光。两个没有什么相生相克的关系,因此就只能够以魔法力和技巧来决胜负了。魔法力大致相持不下,技巧就是关键。然而在我滔滔不绝的解说下,一道光刃挟带着灼人的火焰,向我飞来。……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急急忙忙说了这场战斗的最后一句解说。我已经闪不过去了,剩下的选择只有挡。幸亏刚刚折了一根——树枝!我虽然几乎对武学一窍不通,可是,练了几年,总会有收获,例如可以应用真气暂时加强某种东西的韧性等等的技巧与勉强足以使用的真气。树枝的长度就像老师常用的那把一米长尺,大约可以挡一击之用。光火刃的飞行速度十分快速,一眨眼间已经到达我的面前。“嗨!”我大吼一声,将光火刃挡住,但速度与力度都超乎想象的光火刃将我推飞,在这个时候,我突然非常激动,我想起了很多的漫画片里都会有一种情节,那些怎么样都打不死的坏人,都会像我这样子飞天……飞到非常高的高空,光火刃能量已经消耗了1/10,突然开始爆炸,我的身体被火熊熊地燃烧着,向地下坠去,而我也因此失去了知觉……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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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夏蝉无名氏戴着防毒面具,从漫天黄沙地飞舞中走进10区,转身身摘下一个巨大的包裹,扔在桌上。无名氏看着这个包裹,想起了一个人如其名的女孩,夏蝉。当初她离开时,背的包裹款式和这个一模一样……负责人打开包裹,取出一个容器嗅了嗅:“纯度99。9%的精炼内啡肽,不知道底城那帮人怎么弄出这么高级的货的,真是不可思议。还知道人体运毒,啧啧。”说着,拿出一张卡:“总部这次把你的要求翻了一倍,没想到吧?你不知道,这群家伙给我们多大麻烦。”这时,电视节目快开始了,陆陆续续有人来到这里。两人停止谈话,在前排坐好。首先是天气预报:“10区,雾霾浓度293。5……”天气预报员从屏幕上退去后,电视节目便开始了。两个衣服少得和无名氏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女孩蹦蹦跳跳地走出来,然后齐声说道:“保持肌肤水嫩,请使用天草防晒霜。”无名氏每次看节目,都会想起那个名叫夏蝉的女孩,然后再想到她去的地方和一切肮脏的源头——上城。说来也怪,无名氏从总部得到的所有消息表明,上城一切都极其干净——除了人心,在这点上,上城和底城也是天壤之别,不过可以说是天翻地覆。无名氏曾想:如果那个世界真的存在,那里的人应该需要天草防晒霜。节目结束了,众人散去。一个小女孩从门口走进,拦住无名氏:“请问,你就是那个没有名字的人吗?”无名氏摇摇头,绕开她向门外走去。“可你和妈妈的描述最像……”无名氏走出了门。小女孩冲进了雾霾,大声喊道:“金星!”随后剧烈咳嗽起来。无名氏一怔,旋即转过身,将她拉进屋中。女孩被呛得眼泪直流。无名氏递给小女孩一杯水,问道:“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名字的?”他为了忘却过去,同时为了那些很可能早已惨死的朋友们,成为变异人后从未向别人提起过那个在底城被抛弃前,曾经公认将成为最出色特种兵的名字。而如今却从这个瘦弱的小女孩口中听到,他何以不震惊?“母亲告诉我的。”“你妈妈是谁,现在在哪儿?”无名氏脱口而出。“不知道,我不知道她的任何信息。不过她十三年前就死了。”小女孩摇了摇头。无名氏眯起眼: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上,这种人的确很多——可很熟悉自己的人,绝对不会和那些人一样。夏蝉,是你吗?“那你父亲呢?”“父亲?”小女孩愣了一会儿,“我没见过。”只有她了,无名氏缓缓闭上了双眼。不知多少年以前,灯火明亮的底城中,英俊的金星凝视着那个名叫夏蝉的女孩:“在下城等着我。”半年后,底城被上城抛弃,一天后实施封禁。一年后,金星来到下城。然而,那个叫做夏蝉的女孩真的如同地球上一种几百年前曾真实存在过的一种生物——蝉一般,璀璨了一个夏天,然后逝去了。金星盯着手中冰冷的纸条——“抱歉,我去上城了。我等不了了。”,看了三天三夜,期间面色一直保持着死亡般的宁静,以后也从未变过。随后,他回到底城,成为了变异人,并且再也没提起过自己的名字。既然她选择了那条路,年老色衰后流落底城,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无名氏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在安慰自己。那个小女孩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我是来雇你的……跟你说,和我交易你是占了便宜的。我——还——是——处——女!”小女孩一字一顿地宣布到。无名氏宁静的面庞忽然僵硬地挤出一个冷笑:“不愧是你妈妈的好女儿!”随后转身离去。三天后的深夜,无名氏在破旧的底城做任务时,听到了一声有些耳熟的尖叫。无名氏飞奔过去,随后他看见了小女孩被警察拎着,双膝已被激光洞穿。无名氏举枪,将警察打成了筛子。无名氏取出内啡肽,和葡萄糖浆混合在一起,然后塞入女孩膝盖处两个血淋淋的大洞中。无名氏背着女孩,在她的指导下接好了电线。无名氏轻声道:“我们成功了!”身后没有反应。无名氏晃了晃她,她的头无力地歪向了一侧。无名氏背着女孩的尸体,回到了她的区。望着小女孩在墙上留下的一行字“我去接个点,应急”,无名氏鼻子轻轻地抽动了一下,想起了小女孩说过的话:“他们都不知道,这层电路根本没问题!我要去地热电机组……”。五点半,无名氏找到了负责人,要求打开通往地热电机组的通道。负责人盯着他:“你疯了?就算你再强,但毕竟那里是被特种兵重兵把守的地方!”无名氏没有理他。负责人摇了摇头:“你下去后,我们会炸毁通道,免得被特种兵顺瓜摸藤。”无名氏端着枪,轻喃道:“蝉儿,这个世界的黑暗,我会帮你毁灭。”子弹倾泻着战士的怒火,不见光芒的世界,在他的枪声下颤抖、毁灭。无名氏曾经想要忘却过去,他也一度认为他做到了,可一个人的过去,真的能被忘却吗?说到底,他半生戎马,爱恨情仇,出生入死,依然只是因为,也只能因为一人。夏蝉。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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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活着我常常在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是找了这么久,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任何事情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活着。小时候,我很开朗,也很活泼,一天到晚总会笑到底。也许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吧,我总是做一些很幼稚的事,到了最后被批一顿是很正常的。我又爱出风头,老是和男生打架,可是每次都是我被打,所以在班里,很少男生欢迎我,而我不在乎,一直坚信:“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会是朋友。相反的,班里的女生却很喜欢我,朋友之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唯一的优点便是吵完架3分钟后就马上复合了。富兰克林曾说过:“也许我们会留在原地,可是时间却不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六年的时光就像蚂蚁爬杆,总会有到的那一天。尽管心中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接受了事实,后来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去了城里的一所重点初中。也正是这三年的时光,改变了我所有的一切。我从无知走向成熟,从开朗走向惘然。记得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穿了一天蓝色背心和白色短裤,配了一双黑色的凉鞋。毕竟我是在镇里长大的,对事物都没有太大的感觉,更别提别人的目光如何了。再加上我又黑,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我土。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让我一改往日的开朗,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淡去,走向讲台的那一刻,我双腿发软,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回到座位上。我坐在位置上,不是为什么心闷得慌,脸上的红晕就像耀眼的光线猛烈的照射下来一样。我问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可是没有答案,因为心只会跳,却不会言语。我一直以为别人会笑我,直到思想慢慢地成熟才明白:我又不是璀璨的明星,谁那么有闲情来关注你。我和他们的世界隔着一堵墙,男也好,女也罢,我不会走进他们的世界。闲暇时间,我喜欢在房前的那棵大树下凝视天空,眼神一如往日清澈。可是我却没有发觉,眼神的周围有一团黑气正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直到瞳孔失去了曾经的色彩,我才知道:其实有时候,时间是毒药。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就像滑梯一样,那些快乐的尖叫仿佛好没有完全散去,我们就从童年滑下来,并快步走上了少年。可是我却觉得,我失去了童年,去被推上了青年,而少年的这个时期,迷迷糊糊有点印象,可是却没有一点儿感觉。思想的成熟让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丝莫名的向往。我也总是轻而易举将喜欢两字说出口,可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好感,并不是爱,好感来得快散得也快,而爱情,不一样。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很多流言肆虐地响起。一点一点的飘散开来,淡漠了最原始的味道。我曾经为此大伤神色,也为此哭过。可是当这些习以为常的被人所提起,如果班级是一个家,那么这些便是家常便饭了。直到某一天,我特意的去回想这些事情,才渐渐的释怀:为什么当初要为这些伤神呢,一切不过是浮云罢了。心底的情根随着岁月渐渐成长,这是我史料未及的,也许当某一天,我们看透了自己,那边是“佛”了。别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却不知是一失手造就了什么。一个人木讷的坐在电脑面前,鼠标不小心一点,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一开始我只是看看打发时间,可时间一点点的向前走,我却发现眼中总会留恋些什么。我是一个住宿生,每天的日子都是机械般的操作,像被人下了蛊,周而复始的做着。知道我的心智完全成熟,我的世界所能包容的东西,少得可怜了。我常常讲孤寂一词挂在嘴边,突然有一天明了:其实我需要朋友。我可以说我已是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一切,于是我能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了。我不为什么人就像戏剧中的变脸一样,会一下子把你从地狱拉回天堂。渐渐地,他们接纳了我,我也包容了他们。有句话说:“天有多大,心有多宽。”可是我的天空却是因为心的宽大,才变得美丽绚烂。对于爱情的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我常常做梦,奇怪的是,我做的梦完全逃离了现实,什么穿越啊,然后开始异世之恋:什么成长啊,幸福的生活啊。仿佛我已和小说结合在了一起,小说是我,而我就是一本小说,让别人去读我。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因为现实的残忍,打破了我们的梦境。可是我觉得,是因为梦打破了我们的现实,让我们发牢骚,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对着天空大喊:老天,这是为什么。很多的梦想是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实现的,所以我不会过分的渴望,而是放开。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觉得是梦想支撑着他们向前。而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怪人”。我常常很枯燥的去谈论,去描述爱情。有时候写一篇爱情故事,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的这些爱情很常见,几乎是网上一搜就有的。用一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便是“俗”了。小学到初中,中间有一段过渡期,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隔在了地平线的两端,知道有一天她对我说她失恋了,我当时楞在那里,一脸的惘然,原来,岁月已改变了我和她,我已失去当初的天真,又何况她呢?“距离”二字让人变得麻木与伤感,某一天我心血来潮,去问她何为爱,而她却只是笑笑,然后转移话题,后来我想想,她曾被伤过,我又何必在她伤口上撒盐巴呢?于是,我继续向前走,某一个路口,转身回眸,可惜我却看不到曾经了。我没有女子的柔情,这是轻微的触及到了男子的豪情。后来,我接触了史铁生,周国平等人的着作,也渐渐变得坚强。也许我曾经看错过又或许我迷失过。只是有些事情经历的多了,也就学着放开了。我很喜欢边走边低吟鲁迅先生的话:其实脚下是没有路的,这时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回首这三年走过的路,也只能感叹苍凉了。曾经,我很迷茫,不知道丢失的希望去何处找寻。我不会学他们痛定思痛后去总结经验,后来我才发现:我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光明和黑暗对立的时候我只能夹在中间,所以我选择安于现状。罗曼罗兰说:“唯有真实的磨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磨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可是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我还是抱一丝幻想,走啊走啊,到了本该哭泣的那一刻,我却笑了,原来,这就叫人生。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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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活着我常常在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是找了这么久,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任何事情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活着。小时候,我很开朗,也很活泼,一天到晚总会笑到底。也许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吧,我总是做一些很幼稚的事,到了最后被批一顿是很正常的。我又爱出风头,老是和男生打架,可是每次都是我被打,所以在班里,很少男生欢迎我,而我不在乎,一直坚信:“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会是朋友。相反的,班里的女生却很喜欢我,朋友之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唯一的优点便是吵完架3分钟后就马上复合了。富兰克林曾说过:“也许我们会留在原地,可是时间却不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六年的时光就像蚂蚁爬杆,总会有到的那一天。尽管心中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接受了事实,后来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去了城里的一所重点初中。也正是这三年的时光,改变了我所有的一切。我从无知走向成熟,从开朗走向惘然。记得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穿了一天蓝色背心和白色短裤,配了一双黑色的凉鞋。毕竟我是在镇里长大的,对事物都没有太大的感觉,更别提别人的目光如何了。再加上我又黑,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我土。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让我一改往日的开朗,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淡去,走向讲台的那一刻,我双腿发软,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回到座位上。我坐在位置上,不是为什么心闷得慌,脸上的红晕就像耀眼的光线猛烈的照射下来一样。我问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可是没有答案,因为心只会跳,却不会言语。我一直以为别人会笑我,直到思想慢慢地成熟才明白:我又不是璀璨的明星,谁那么有闲情来关注你。我和他们的世界隔着一堵墙,男也好,女也罢,我不会走进他们的世界。闲暇时间,我喜欢在房前的那棵大树下凝视天空,眼神一如往日清澈。可是我却没有发觉,眼神的周围有一团黑气正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直到瞳孔失去了曾经的色彩,我才知道:其实有时候,时间是毒药。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就像滑梯一样,那些快乐的尖叫仿佛好没有完全散去,我们就从童年滑下来,并快步走上了少年。可是我却觉得,我失去了童年,去被推上了青年,而少年的这个时期,迷迷糊糊有点印象,可是却没有一点儿感觉。思想的成熟让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丝莫名的向往。我也总是轻而易举将喜欢两字说出口,可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好感,并不是爱,好感来得快散得也快,而爱情,不一样。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很多流言肆虐地响起。一点一点的飘散开来,淡漠了最原始的味道。我曾经为此大伤神色,也为此哭过。可是当这些习以为常的被人所提起,如果班级是一个家,那么这些便是家常便饭了。直到某一天,我特意的去回想这些事情,才渐渐的释怀:为什么当初要为这些伤神呢,一切不过是浮云罢了。心底的情根随着岁月渐渐成长,这是我史料未及的,也许当某一天,我们看透了自己,那边是“佛”了。别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却不知是一失手造就了什么。一个人木讷的坐在电脑面前,鼠标不小心一点,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一开始我只是看看打发时间,可时间一点点的向前走,我却发现眼中总会留恋些什么。我是一个住宿生,每天的日子都是机械般的操作,像被人下了蛊,周而复始的做着。知道我的心智完全成熟,我的世界所能包容的东西,少得可怜了。我常常讲孤寂一词挂在嘴边,突然有一天明了:其实我需要朋友。我可以说我已是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一切,于是我能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了。我不为什么人就像戏剧中的变脸一样,会一下子把你从地狱拉回天堂。渐渐地,他们接纳了我,我也包容了他们。有句话说:“天有多大,心有多宽。”可是我的天空却是因为心的宽大,才变得美丽绚烂。对于爱情的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我常常做梦,奇怪的是,我做的梦完全逃离了现实,什么穿越啊,然后开始异世之恋:什么成长啊,幸福的生活啊。仿佛我已和小说结合在了一起,小说是我,而我就是一本小说,让别人去读我。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因为现实的残忍,打破了我们的梦境。可是我觉得,是因为梦打破了我们的现实,让我们发牢骚,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对着天空大喊:老天,这是为什么。很多的梦想是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实现的,所以我不会过分的渴望,而是放开。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觉得是梦想支撑着他们向前。而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怪人”。我常常很枯燥的去谈论,去描述爱情。有时候写一篇爱情故事,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的这些爱情很常见,几乎是网上一搜就有的。用一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便是“俗”了。小学到初中,中间有一段过渡期,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隔在了地平线的两端,知道有一天她对我说她失恋了,我当时楞在那里,一脸的惘然,原来,岁月已改变了我和她,我已失去当初的天真,又何况她呢?“距离”二字让人变得麻木与伤感,某一天我心血来潮,去问她何为爱,而她却只是笑笑,然后转移话题,后来我想想,她曾被伤过,我又何必在她伤口上撒盐巴呢?于是,我继续向前走,某一个路口,转身回眸,可惜我却看不到曾经了。我没有女子的柔情,这是轻微的触及到了男子的豪情。后来,我接触了史铁生,周国平等人的着作,也渐渐变得坚强。也许我曾经看错过又或许我迷失过。只是有些事情经历的多了,也就学着放开了。我很喜欢边走边低吟鲁迅先生的话:其实脚下是没有路的,这时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回首这三年走过的路,也只能感叹苍凉了。曾经,我很迷茫,不知道丢失的希望去何处找寻。我不会学他们痛定思痛后去总结经验,后来我才发现:我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光明和黑暗对立的时候我只能夹在中间,所以我选择安于现状。罗曼罗兰说:“唯有真实的磨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磨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可是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我还是抱一丝幻想,走啊走啊,到了本该哭泣的那一刻,我却笑了,原来,这就叫人生。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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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活着我常常在想: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是找了这么久,我只得出了一个结论,那便是:任何事情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活着。小时候,我很开朗,也很活泼,一天到晚总会笑到底。也许是因为心智的不成熟吧,我总是做一些很幼稚的事,到了最后被批一顿是很正常的。我又爱出风头,老是和男生打架,可是每次都是我被打,所以在班里,很少男生欢迎我,而我不在乎,一直坚信:“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会是朋友。相反的,班里的女生却很喜欢我,朋友之间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可是我唯一的优点便是吵完架3分钟后就马上复合了。富兰克林曾说过:“也许我们会留在原地,可是时间却不会。”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可事实却不是如此。六年的时光就像蚂蚁爬杆,总会有到的那一天。尽管心中有再多的不舍,也无济于事。渐渐地我接受了事实,后来在家里人的安排下,我去了城里的一所重点初中。也正是这三年的时光,改变了我所有的一切。我从无知走向成熟,从开朗走向惘然。记得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我穿了一天蓝色背心和白色短裤,配了一双黑色的凉鞋。毕竟我是在镇里长大的,对事物都没有太大的感觉,更别提别人的目光如何了。再加上我又黑,难免会让别人觉得我土。一张张陌生的脸庞,让我一改往日的开朗,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淡去,走向讲台的那一刻,我双腿发软,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回到座位上。我坐在位置上,不是为什么心闷得慌,脸上的红晕就像耀眼的光线猛烈的照射下来一样。我问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可是没有答案,因为心只会跳,却不会言语。我一直以为别人会笑我,直到思想慢慢地成熟才明白:我又不是璀璨的明星,谁那么有闲情来关注你。我和他们的世界隔着一堵墙,男也好,女也罢,我不会走进他们的世界。闲暇时间,我喜欢在房前的那棵大树下凝视天空,眼神一如往日清澈。可是我却没有发觉,眼神的周围有一团黑气正一点点的侵蚀着我。直到瞳孔失去了曾经的色彩,我才知道:其实有时候,时间是毒药。记得有位作家说过:人生就像滑梯一样,那些快乐的尖叫仿佛好没有完全散去,我们就从童年滑下来,并快步走上了少年。可是我却觉得,我失去了童年,去被推上了青年,而少年的这个时期,迷迷糊糊有点印象,可是却没有一点儿感觉。思想的成熟让我开始对爱情有了一丝莫名的向往。我也总是轻而易举将喜欢两字说出口,可这毕竟只是一时的好感,并不是爱,好感来得快散得也快,而爱情,不一样。也正是这样的性格,让很多流言肆虐地响起。一点一点的飘散开来,淡漠了最原始的味道。我曾经为此大伤神色,也为此哭过。可是当这些习以为常的被人所提起,如果班级是一个家,那么这些便是家常便饭了。直到某一天,我特意的去回想这些事情,才渐渐的释怀:为什么当初要为这些伤神呢,一切不过是浮云罢了。心底的情根随着岁月渐渐成长,这是我史料未及的,也许当某一天,我们看透了自己,那边是“佛”了。别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我却不知是一失手造就了什么。一个人木讷的坐在电脑面前,鼠标不小心一点,就进入了小说的世界。一开始我只是看看打发时间,可时间一点点的向前走,我却发现眼中总会留恋些什么。我是一个住宿生,每天的日子都是机械般的操作,像被人下了蛊,周而复始的做着。知道我的心智完全成熟,我的世界所能包容的东西,少得可怜了。我常常讲孤寂一词挂在嘴边,突然有一天明了:其实我需要朋友。我可以说我已是失去了往日所有的一切,于是我能做的便是保持沉默了。我不为什么人就像戏剧中的变脸一样,会一下子把你从地狱拉回天堂。渐渐地,他们接纳了我,我也包容了他们。有句话说:“天有多大,心有多宽。”可是我的天空却是因为心的宽大,才变得美丽绚烂。对于爱情的渴望,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我常常做梦,奇怪的是,我做的梦完全逃离了现实,什么穿越啊,然后开始异世之恋:什么成长啊,幸福的生活啊。仿佛我已和小说结合在了一起,小说是我,而我就是一本小说,让别人去读我。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是因为现实的残忍,打破了我们的梦境。可是我觉得,是因为梦打破了我们的现实,让我们发牢骚,也许有时候我们会对着天空大喊:老天,这是为什么。很多的梦想是不会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实现的,所以我不会过分的渴望,而是放开。可是有些人不一样,他们觉得是梦想支撑着他们向前。而这样的人,我称之为“怪人”。我常常很枯燥的去谈论,去描述爱情。有时候写一篇爱情故事,可到了最后才发现:我的这些爱情很常见,几乎是网上一搜就有的。用一个不好听的字眼来形容,便是“俗”了。小学到初中,中间有一段过渡期,将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隔在了地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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