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记忆里的村庄
村庄和城市。对于我这个十来岁的孩子来说,村庄如同拉扯着我长大的奶娘,而城市成了我不离不弃的父母。我爱这个开满紫荆的城市,她喧嚣她浮华,但她依然是那么的令人着迷,毕竟,我还不是个澹泊的人。对于城市的记忆永远都会多于村庄,于是那些回忆里的村庄显得珍爱起来。
我有三个村庄,一个是我的父母出生、成长、恋爱、结婚的圣地,一个是石场,另一个则是梦里的琐碎拼起的境地。一直在城市的我,开始怀念起我的村庄。
一、牙石,牙石,听见了吗
我出生的村庄,叫做牙石。很像魔幻小说中的地名,牙石,牙石,怪好听的。
爷爷在村里算是个有钱人,地有多少亩我不是很清楚。在尚未踏进城市时,我或许是个音乐精灵。我总是坐在爷爷的摩托车前,吹着那把不知是谁买给我的口琴。我们绕着山路奔驰,满眼的绿色从未被抹杀,她很原始。草色入帘,偶尔会发现垂着露水的桑椹,抹去上面淡淡的尘埃,发现手中的它成了世界上最可爱的红色。猫尾草、狗尾草,还有那些不知名的杂花杂草,蔓山的藤,灰黑色的石,落在地上腐烂的杨桃,山下几树娇美的桃花。这一切,不知是村庄的底色,亦或是主角。当然,这并不重要。
爷爷,称谓是可蔼可亲的。小小的我不懂得什么钱财,只欢喜于山色风音。爷爷,我以为我会一直充满爱意的喊着这声亲情。我只记得坐在摩托车上的他,从未留下任何言语,或许,他还曾对着儿时的我笑过。如此而已。
落水了!我最喜欢说这句话了。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下雨,而是它是客家人独特的方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听不到纯净的水声。下雨了,我们是这么说的,有着淡淡的无奈与悲愁。下雨了,还有那些拥过斑马线的花雨伞。匆匆而过,伞遮住了所有欢颜。然而,在牙石居住的所有人,口中溢满的客家音是那么的美妙。落水了!水或从天上直奔而下,或从山中的石罅中泻下,或有巨岩从中奔腾而来。水总是用各种方式对牙石阐释着它最单纯的爱意。
我们的祖先是中原人,跋山涉水南下。除此外,我再也找不到什么悠久的历史文化。简单的灰白色瓦屋,湿润的墙角长满绿色的苔藓,偶尔会看到几只令我害怕的壁虎,如果幸运,燕子还会在你家屋檐下筑巢。不大不小的禾场上,晒着松散的禾秆,有时会晒玉米芯。小时候,常看到村里人在禾场打米臼。后来,禾场渐渐的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夏天,人们开始在禾场看木偶戏。傍晚吃完饭后,就一直盼着月亮升上灰蓝色的天空,然后每家每户老老小小都会搬着小木凳到禾场等着木偶戏上演。而我,不记得木偶戏的剧情,留下的是人们等待的那份心情,农民的渴盼与纯朴,还有那片遗留在禾场边缘的美人蕉。
总是希望记下的都是美好,往往,钻心的悲恸才会深深的刻在心的最底层。母亲给我讲她的童年,爱情,婚姻。同样在牙石中走过,母亲的心情更为复杂,烦乱。童年到恋爱的过程有太多的甜蜜,而从爱情到婚姻,以致婚姻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母亲都在毫无理由的谩骂声中挺过。爷爷、奶奶、还有祖母,他们给母亲的或许就只剩下人们衡量母亲和父亲爱情的深度的尺。直到父亲离去,爷爷和奶奶还在争执要把父亲的骨灰葬在那块地比较廉价。没有付出的亲情,便是如此的令人失意与悲鸣。难道,记忆中,爷爷的笑脸只是我的幻觉?
牙石,在这个袖珍剧场上,人群随着父亲的最后一丝气息而散去。留在山上的琴声,是否还在绿叶丛中徘徊?牙石,牙石,你听见了吗?
二、石场的轰鸣
我是在石场里学会潮汕话的。而对此,我是毫无印象的,全是由母亲告诉我的。那时的我似乎只有两三岁,记不住多少事情。石场没有电,晚上只有天上闪着光亮,除此,全然是黑暗的世界。尚年轻的母亲每天晚上害怕得紧抱着我,听着屋外树枝摇曳沙沙作响。石场旁的山上种了很多芭蕉,所以母亲总是喜欢提起雨打芭蕉诗意。
没说起石场的事,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个记忆非凡的小孩。两三岁时的事,我还能记得两件。一件是,在山上不小心被剑麻划破手,留了很多血。可能是因为痛才记得吧。另外的,也算不上一件事,只是一幅图,关于东风车的图。现在东风车好像绝种了,我都未曾再与它邂逅。天蓝色的东风车,有着父亲和蔼的气息,承载着重重的碎石,从东运到西,从南运向北。最后,隐匿在我的记忆中。
父亲母亲常常开玩笑,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那时还信以为真。有时就会有种莫名的孤独,我从哪来呢?真的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那我不成了孙猴子了。在后来,他们又骗我说,你是我们从垃圾箱里捡来的,那天刚好是国庆日,所以就定为你的生日。听后,我又害怕起来。之后渐晓人世,也就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天真。不过,始终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开那样的玩笑,或许是无意的吧。
翻开相册时,在石场照的相挺多的。那些盛满幸福的相片又填满了我儿时空缺的记忆。伴着石场的轰鸣,我来到了这个世上。
三、村庄的碎片
一度将它们拾起,那些被浪潮遗落在滩涂中的海螺。把它们一一依在耳畔,听,寄存在螺中的回音。最后,用安详的乡音,把所有的碎片恢复成原来的面貌。
穿上大舅妈给我买的漂亮裙子,和苏丫他们去上学。他们看着我的裙子,笑着说:“羞羞,不害臊,还没长大就穿新娘装。”因为他们的嘲笑,我再也没有穿过那件裙子。
村庄的孩子有自己有趣的生活。肚子饿了,常在无人的田埂上闷窑,最好是番薯田,这样便于取原料。随手一挖就是番薯,不知有多惬意。偶尔也会闷芋头或花生。渴了,嘴馋就去偷别人中的甘蔗吃,很幸运,我们从未被逮到过。
我们村庄里孩子,有阵特别盛行磨石头,看谁磨得圆。最后,当然是磨得圆的称为胜利者。或许你还会问胜利者有何奖赏,如果记忆正确的话,是没啥奖赏的。所有的孩子都会热衷于胜利时的骄傲的喜悦。
有一次在上学的路上,从田埂旁的小路走过,突然下起雨来。太阳依旧照着,水却不停的淅沥的下。有个同行的男孩说:“有太阳时下的雨,淋到会头晕的。”那次,好像谁都没有头晕。之后一年,我到了城市,在电视上看见有个女歌手在唱《太阳雨》,才知道原来以前淋的那场雨就叫做太阳雨。
有些故事,有些画面,有些言语,是真实的,是虚幻的,是做过的,还是梦见的?我已经分辨不清。那些做过的事,会成为梦,而那些梦,或许也在某时某刻发生过。有关村庄的碎片散落一地,也许,我们不应把它恢复成一幅完整的画,毕竟会有裂痕的存在;也许,我们可以把所有的碎片变成一条闪烁着真情的项链,把它安放在番多拉的盒子的底层,成为神秘的希望。
老师健康啊!
每天看着您:家,学校,医院,三点一线的忙碌着。老师,我很心疼啊!我们初二时你结的婚。本来应该在度蜜月的您,却连夜回来为我们开家长会!老师,我们会心疼啊!
您的肾也被我们气的出毛病!老师值得吗?我们真的值得您这样付出吗?那么多的差生,那么多的坏孩子`为什么您还要为我们放弃那么多!
老师啊,生体是革命的本钱。不要因为我们而累坏了自己,我们会心疼啊!老师,我们要您健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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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地老天荒经常在无法选择的时候,选择遗忘。并不是不想去怀念,而是心里放了太多,却还有更远的路要走。纪念品不是真的可以纪念,不是真的可以当作标签永存岁月,回忆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可以拿来回忆的,不是时时刻刻都有地方存下回忆。于是,记忆被时间过滤,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越来越陈旧。有些人,注定陪你走一生;有些事,注定在你心里永存;而有些人,只能是你生命中的过客。那些索然无味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吧。留下一些昏黄落满尘埃的岁月,带着淡淡的苦,却是真实的伤。岁月放的,还给岁月。时间象一把无形的刀,快速的将记忆分割。来不及躲避,来不及感慨。快乐的没有快乐多少,悲伤的却更加悲伤。记忆里树影斑驳的童年。岁月的年轮漫漫划过,记住的,沉积的,总是那些小小的却无法再重来的遗憾。那种浅浅的隐痛和遗憾,慢慢渗入了骨髓里,时间长了,就象风湿一样折磨着关节,时时发作。事过境迁,却无法摆脱。往后的日子在离去与留下之间徘徊,用悲伤的文字堆砌岁月的道路,企图留下点什么。想明白自己想要的,那些曾经占据在心里的隐痛;那些浮现淡淡昏黄色的岁月;那些陈旧的尖锐的流年。自己上路,一个人行走。用双手记下岁月的流离。我只是在做梦,梦里是发霉的阳光,颠沛流离的前方,抬头迷雾里的昏黄。不停走,不停走,走向记忆里的地老天荒……450字 高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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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的记忆说好了,一定要再去看一次校园里那爬了满架的紫藤萝。说好了,就算到了中考,到了分开,也绝对不要哭。说好了……,一切都已经说好了。可是……这里,那里,到处都有着我的记忆。虽说还是上学期,离中考还有几月的时间,但是很多班都已经拍起了毕业照。我茫然的看着站在操场上的人来来往往,几个班的人聚成一丛。谁说了一句茄子,慌慌张张地睁大了眼睛,喜悦地扯出了笑容,此刻的相依被存进相片。现在离分离太远,所以我们可以毫不在意的嘻哈玩笑。小学的时候经历了一场分离,我们彼此遗忘。人越大聚首的时间越少,小学同窗六年,中学便是三年,就算毕业之后有幸考上中学,有幸上了重点高中,有幸被分在一起,也只是感叹一句时光匆匆,从此陌路。可是说好了,要一起看校园里那爬了满架的紫藤萝,说好了还要在一起见到下一个春天和太阳。我们双手交握在一起,我们在委屈的时候相互拥抱,相互扶持,我们有太多的东西,在这个校园里被记忆。同窗三年,我们被画笔牵起了整片蓝天。下课的时候恨不得黏在一起,好像怎么也不嫌够。彼此都有着缺点,偶尔还会因为对方的一些小自私而闹别扭,但是还是很快就会和好。我们自从学了《紫藤萝瀑布》之后就一直想去看那紫藤萝,校园里搭了满架的淡紫深紫,就像是流动的时光,淡淡地,悲伤却温馨着。忽然你笑了,或只是这冬天里唯一的温暖。我眯起了眼睛,窗外冰冷的阳光散在你的白色棉衣上,有着淡淡的光华,你围着毛绒绒的灰色围脖,怕冷地将手缩在袖子里。我只好握住你的手,虽然我的手也很冷。那时候的我们像是小小的虫子,聚拢在一起取暖。再一次看到你,你穿的极为随意站在操场上四处张望。灰色的男士大背包将你的身影衬得瘦小。我喜欢粘着你,因为你不仅像同学,还像是姐姐,我记得你的好,你是一个容易让人有安全感的人。我走过去拍了拍你的肩,你笑着一拳轻轻垂在我的肩处,原来是你啊,你这番说道。原来是你啊,原来是你,……幸好是你,幸好是你被我记忆。校园里有你,真好。原来这三年灰色与白色之间朦朦胧胧的天真年纪,在这像走尸一般平静地校园里,再多的波澜,再多的记忆里,都有你,真好。说好了的,就算走进了那个可恶却不得不进的考场,就算会分开,也不要哭。彼此记忆就好了,校园生涯的记忆里有对方就好了,而且说好了,要约着再去看一次校园里那爬了满架的紫藤萝……要将你,永远留在我校园的记忆里,永不忘记。9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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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里的记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认识有10多年了,估计还要有50年的交情。我在她面前说话可以滔滔不绝口无遮拦没有标点不用停顿,也不用考虑分寸,她总是一副我最初见到她时的模样,静静的微笑着看着我。她是我的备忘录,那些我早已淡忘了的往事都储存在她心灵的光盘上,随时都可以打开播放,每一次的重播都新鲜如昨。那天晚上飘着细雨,空气里的秋意已经很浓,秋风秋雨无端的让人有些闷有些压抑。我很抽风似的想起来了很久很久之前买的那本《郑愁予诗集》,想起来他那首当时读来让我不胜唏嘘感叹,齿颊留香的诗的片断:我打江南走过,等待在岁月里的容颜如莲花般开落。我想找到这首诗的全部,还想读一读其他的作品。于是我翻箱倒柜,弄的家里人飞猫跳,怪老公乱动我的东西,把我的书弄丢了问他是不是我不在家时偷偷借人了?正在全神贯注电视的老公站起身说了一句有发神经了,开开门向只小鸟一样从楼上飞走了。猫钻到打开的柜子里把搁物架上的小瓷人挠到了地上“啪”的一声摔碎了,被我提着一只腿仍了出来。它一步跳到沙发上,充满敌意和戒备的看着我。电话铃骤然想了起来“喂?”是她的电话问我换没换厚一点的被子。正要收线时我想起那本找不到的书问在没在她那里?“在啊,你看你什么记性?”她随口吟出的正是我要找的那首诗:我打江南走过,等待在记忆中的容颜如莲花般开落。想起来了,是因为让她和我一起分享这首诗我拿给她就再没那回来。记得当时我一脸兴奋和期待的问她喜不喜欢?她淡淡地说当然喜欢了,我在上学时就看过。是吗?我脸上的神情跟电视画面般迅速转换到了叫做崇拜的那个频道。她站在深深的岁月里好像真的是为了等待我的到来,诗意而慈悲,她是那么的懂我,我顿悟第一首诗的意境时的惊喜在她的眼里如花开,她的眼睛是欣赏。听懂那首迷笛《望江南》诉说的婉约缠绵时的沉醉,在的眼睛里我看到了相知。我是真的庆幸,让我在千万人中遇上了她,让我在千万年间时间的荒野上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的遇上了她。郑愁予说我哒哒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我只是过客。其实又有谁不是过客呢?怎么会有这样美丽的错误呢?让我一再庆幸我终究没有错过,若干年后,在那条撒满夕阳的落叶小径上,我能想到的幸福是我推着一辆轮椅,和她一起停车坐爱枫林晚。在天际如火般燃烧的晚霞里我轻轻地俯下身子,对着她满头的银发下那张岁月纵横的脸深情地唤她:“妈妈。妈妈!”就让我的声音在恒远的宇宙中传送,传给来世,作为我和她相见时的凭依。让今生留下的记忆,在我最亲爱最眷恋的她的面前如莲花般的盛开,让她再一次再一次无限慈爱的拥我如怀。10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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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芬芳的记忆题记:暗想,在疏星度河之夜,人未寝,水殿风来,暗香已满,试问人,夜如何?目光穿透荧荧的窗纸,看槛外月波淡淡,玉绳低转,屈指算西风,又叹流年偷换。“何人,百年之后诵吟我诗?”一位身着素衣,气度不凡的老者向我走来,默默微笑着,“我无法从春天的财富里为你送来一朵鲜花,无法从远方的云彩里为你送来一缕金霞,打开门向四周看看,从繁华盛开的园里采撷百年前消失的鲜花的芬芳记忆,让欢愉的声音穿越百年时光,来到那年月下,那年中秋……”我轻吟着。苏轼就这样一步一步向我走近,在我的耳边低语,告诉我月下的美丽。他的声音如一缕清风,亲吻着每一个生灵。“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苏轼举着酒杯,望着这皎洁的月亮,月儿宛如一位仙女亭亭玉立在向他频频点头,星光点点汇聚的光芒照亮了他的心灵,心中的思乡之情得到了一丝的慰藉。“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天上的世界是否美好?他的心中泛起一丝的涟漪,“到天上去吧!”与那月儿,星辰一起俯瞰地上的人儿,逃离这纷扰的世界,追寻内心的安逸。“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幻想着乘着长风回到天上,又恐怕经不起月中宫殿的高寒。月下,苏轼翩翩起舞,清影随人,勾画成一幅清新脱俗,朦胧的《月下起舞图》。是呀!清冷的月宫怎比得上人间呢?“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月光转过朱红色的楼阁,低低地穿过雕花的窗户,照到了房中迟迟未能入睡之人。弟弟在那儿是否安康?天边的月儿朦胧之间变成了弟弟清秀的脸庞,是那样得清晰,那样得触手可及。苏轼举手就要触摸弟弟的脸庞,心中的思念如飓风般侵袭而来。那样凄清的夜,那样孤独的人。“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月亮呀!你跟我们不该有什么怨恨吧!为什么偏偏在人们别离时又亮又圆呢?苏轼望着酒杯中宛如大圆盘的月亮,顿时心中的抑郁惆怅在仰天一望中渐渐地云淡风轻了。他笑了,嘴角勾画着一道美丽的弧线。“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间有离别的痛苦,团聚的欢欣,月亮也会阴藏晴出,团圆残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既然人生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何必抑郁寡欢,不如坦然面对。以旷达的胸怀,积极的心态面对崭新的生活不是更好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与苏轼共同吟诵出了这千古名句,我俩相互对视一笑,心里一股暖流喷涌而出,画面是如此的温馨。只希望人们健康常在,虽然远隔千里,也能共赏这美好的明月。苏轼的笔下,是一种生命的从容。它源自磨难困苦挫折阻塞,源自不沉沦,不气馁,源自博大的胸襟,豁达的心态,源自从走过的每一步中思考,感悟,让自己的生命超于荣辱得失,真正解放、开阔、自由。月色渐渐的暗了,隐约中,苏轼的身影渐渐模糊了。那一双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手,清澈的眼睛中闪着光,轻声说:“愿与君共勉。”萦绕千年的景致,独领风骚的年华。婉转、悠扬、飘荡,只留下那芬芳的记忆。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水调歌头,雅致难酬,明月几时有?望梦沉酣,露烟凄迷,把酒问青天!12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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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那张微笑的脸在我的记忆里,总是有一张微笑的脸。可能它没有那么美丽,可能它没有那么温暖,可能它没有那么和蔼,但它却是我眼里最坚韧的一张微笑的脸。因为历经风吹日晒,他变得不畏惧任何磨难;因为饱经人世沧桑,他变得犀利睿智;因为受过生死离别,他变得更懂世事。这一张便是舅舅的脸。自从生下我之后,妈妈的身体一直不好,而爸爸却常年在部队,不能照顾我们。舅舅从小就很疼爱他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妈妈,于是,我眼前最常出现的就是舅舅的脸。舅舅,总是喜欢用他那有着一点胡渣的脸来蹭我的脸,以前一直都不喜欢这样,妈妈告诉我,那是因为舅舅很爱我。舅舅喜欢给我读书,他总想让我以后很有出息,然后可以光耀门楣。长大后我知道,那是舅舅希望让我完成他没有完成的理想。舅妈是一个画家,或许画家的思想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她有她想要坚守的梦,于是舅妈去了国外追求她的梦,而我的舅舅则是在家里守住他的家。舅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有一份不高不低的收入,但他总会把钱用在我的身上。他让我去学习钢琴,学习跳舞,他视我为己出,我这一学便是十几年。当我愈发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时,舅舅也在一天一天的变老。他没有以前那样强装的身体,不能再把我背在身上。舅舅曾经无论遭遇过怎样的事情,他都是微笑着走过来。记得一次舅舅喝醉了,他说,我什么都不怕,我还有你这个外甥女,我还有这个家,我什么都不怕…我没有办法忘记那天,舅舅突然倒地的瞬间,我觉得我的天都要塌了。站在急诊室外面,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样的心情,一阵一阵的冷汗,一阵一阵的发麻。医生告诉我们,舅舅已经是癌症晚期,我觉得自己都已经不能呼吸了。舅舅却依然在笑着,之后的每天他都是那么坚强的笑着,就连最后的离开。这张笑脸,我要有多大的勇气才敢记起;这张笑脸,我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忘记。65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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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他他,是一个平凡的,年过7旬的老人。儿时的记忆里,时时刻刻都停留着他的身影:生命里学会的第一首唐诗,是他一个星期的杰作;生命里第一眼看见的人,是他殷切的目光;生命里第一次咿咿呀呀唱歌,是唱给他听……算起来,我们之间的故事,真的很多。他,喜欢做饭,做各种各样的好吃的给我吃。每当吃起这些食物时,就会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舌尖萦绕,脑海便会出现那个亲切又有些佝偻的身影在远方向我招手,有些孤独,有些凄凉。而如今的他,已经头发花白了。去看望他时,握着他的手,看见上面被岁月摧残的痕迹,心里就有些淡淡的悲伤,总会想着:“您为我们做了那么多,谢谢您!”虽然他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健壮有力,但他那慈祥的笑容依旧每天呈现在那粗糙的脸上,如同寒冬里的一抹暖阳,温暖了,照亮了我的心田。他每天早上总会意气风发地运动运动。佳节又重阳,秋菊忆家乡。我记忆中的那个人,就是我最亲爱的姥爷。姥爷,希望您,一切都好!350字 三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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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父亲在我的记忆里,你总是很忙,我还上学时,你忙着打工挣钱,我毕业了,你忙着帮我联系工作,再后来又忙着筹备婚礼,却在婚礼前一刻流下两滴浑浊的泪。现在,你依旧很忙,每次打电话不是在给自己干活就是在给别人干活,可是,每一个我在家的日子,你却从不缺席,虽然每年在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可你总会放下所有的忙碌,陪我。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你不会说这么煽情的情话,却用你的行动在诠释着这句话。在我的记忆里,你是永远的好脾气,被我气得跳脚的时候,我不过是一声默默的叹息,你对我的宠爱可以说是毫无原则,只要是我提出来的要求,你总会想方设法去满足我,哪怕我要天上的星星,你也会纵容我的任性,帮我摘下来。爱我,就给我最好的,你总说你什么都给不了我,其实,你的纵容和宠爱,已然是给了我最好的。在我的记忆里,你是帅气的,第一次见一个男人可以把衬衣穿的那么好看,第一次见一个男人把西装穿得那么有范儿。曾经看着你帅气的背影,想象着,你穿上我买的西装是不是会更帅,可是有一天,突然发现,你的腰弯了,背也驼了,西装在你身上再也穿不出笔挺的感觉,曾经光滑的梳的一丝不苟的乌黑短发,变成了灰白的枯草,我还来不及给你买一身最帅气的西装,我就开始嫌弃你了,嫌弃你腰挺不直了,嫌弃你笑起来堆了满脸的褶子,嫌弃你跟着时光走的太快了……在我的记忆里,你是无所不能的。你没有文化,又身无长物,你喜欢喝点小酒,抽几根烟,你喜欢摆弄院子角落里那一堆破铜烂铁。洗衣机坏了,被你拆了,风扇坏了,被你拆了,电视机坏了,被你拆了,DVD坏了,被你拆了,桌椅板凳坏了,也被你拆了,可是在被你拆了鼓捣一番以后,它们又神奇的好了,能用了。在我的记忆里,你从未说过爱我,却默默的把我吃完饭的碗端去了厨房,在我午睡醒来时,床头总有洗好的水果,刚刚换下的臭袜子、脏衣服总是转眼就洗干净晾起来了,我从未说过喜欢什么,餐桌上拥有我最爱吃的菜,房间里总有我喜欢的东西,即使我一年到头也回去不了几天,我的衣服总是在衣柜里摆的整整齐齐,我的被子,总有阳光的味道……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朴实的男人,却拿着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满村子炫耀,只在过年时穿上我买的新衣,见人就说是我买的,柜子里珍藏着我带回家的酒……在我的记忆里,你对我从没有过多的言语,出口的每一个字却都写满了关心……在我的记忆里,从来都只有一个模糊的你,却从来都能在人群里一眼就发现你的身影,也从不会辨错你的声音。其实,你不只在我的记忆里,也不只在电话里,在我生活的每一天,每一个瞬间,你都在我身边。10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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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外婆“秋光正好,爱暖重阳。”今天是重阳节,我特别想念我的外婆,因为不在同一个城市,没能去看望外婆,所以满脑子都是外婆的身影。 我小时候妈妈工作很忙,便把我交给了外婆照看,外婆那温暖的怀抱,慈祥的微笑,温柔的声音陪我度过了日日夜夜、风风雨雨。 去年寒假,我在外婆家新疆过年,外婆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鱼虾,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美味的鱼虾,一边嘟囔着:“外婆做的菜就是好吃!”外婆用那粗糙带着硬茧的手抚摸着我的头慈爱地说:“聪聪长高了,懂事了,你喜欢吃就多吃点。”我好像几年没吃到外婆做的饭了,几分钟就把外婆做的鱼虾吃个精光,外婆笑眯眯地说:“喜欢吃就常来,你现在还喜欢吃什么?”因为我现在在西安生活,便随口应答:“外婆,我现在可喜欢吃那韭菜鸡蛋饺子啦!”外婆哗地站起来,穿上羽绒大衣,戴上手套,换上靴子,踏着厚厚的积雪走出了家门。那时的新疆冰天雪地,地上的积雪足足有50厘米厚,雪花漫天飞舞,路上几乎见不到行人,可外婆去干吗呢? 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不知什么时候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看惊呆了,外婆满脸通红,手里拎着一大袋韭菜,喜出望外地说:“聪聪,外婆现在就给你包韭菜鸡蛋饺子。”我的眼睛湿润了,激动地一把扑在外婆怀里,哽咽着说:“您是世界上最好的外婆。”那天晚上吃着外婆煮的饺子,感觉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饺子。 外婆为了我,无私地奉献着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人老了,可她对我的关爱依然没有变。5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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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他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听妈妈说也叫老人节,我不禁又想起简朴又不失威严的爷爷。爷爷对我很好,但我却再也感受不到他的爱了。他离开我们已经三年了,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我很想念他。 从小到大是爷爷陪伴我一起长大,他总是会告诉我一些做人的道理,现在想起来都历历在目。爷爷在生活中非常节俭,他经常教育我:“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也要珍惜粮食,不能忘记勤俭节约的好作风。”记得有一次吃早饭,我见馒头的皮被锅里的水浸软了黏糊糊的,就顺手抠下来扔进了垃圾桶,这才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爷爷看到后放下碗筷,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表情严肃的让人害怕。爸爸连忙给我使眼色,让我快去道歉。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情,觉得很羞愧,脸上火辣辣的。于是我像乌龟一样慢吞吞的走进爷爷的房间。看着爷爷脸上凝重的表情,我轻轻的拽拽他的衣角,诚恳地说:“爷爷,我错了,我再也不浪费粮食了。”爷爷抚摸着我的头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古人都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怎么能浪费呢?”爷爷的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耳边。 爷爷的善良也让我很佩服。看到可怜的人总是伸出援手,给予帮助。记得有一次放学,看到路边有个小姐姐在哭,爷爷马上跑过去问她怎么了,当听说她和妈妈走散了,找不到家时,爷爷一边安慰她,让她别着急,一边询问周围的人。就这样过了1小时,直到小姐姐的妈妈找来,爷爷才放心的带我走了。突然我觉得爷爷的身躯变得那样高大,那样伟岸! 现在我总是在梦里梦到爷爷,梦到他给我买好吃的,陪我上学放学,叮嘱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身体……爷爷瘦弱的身躯是那样清晰,是那样挺拔。爷爷非常爱我,我也很爱爷爷,相信他在天堂定过的很幸福!6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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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那片天空NO.1我们的约定“昕,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对吗?”我仰起那张充满稚气的脸蛋,紫葡萄似的眼睛调皮地望着昕,没头没脑地问。“那当然喽!”昕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头说,“我要永远地守护我们可爱的琴儿啊!”“真的吗?”我兴奋地摇着昕的手说。“嗯……”听了昕的话,我从书包里掏出了一张白纸,用黑水笔郑重其事地写道:“昕、琴永远都是好朋友!昕永远都是琴的守护天使!”然后把这张纸对折两下,认真地在上面签上我和昕的名字。“昕,有了这张‘友谊契约’我们就永远在一起啦!”“嗯,拉钩。”昕伸出了小拇指,我笑着把小拇指钩了上去,嘴里念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然后嘻嘻哈哈地打闹在一起。抬头仰望蓝天,纯净的蓝色,无边……NO.2永远的信“昕,等等!”我大声地叫住准备回家的昕,把手里那封自己做的“信”像扔纸飞机一样,“嗖”地一声扔向昕。“信”在空中划了一道完美的弧线,然后安安稳稳地落在了昕的手里。昕小心翼翼地拆开了“信封”,只见“信纸”被我稚嫩的字迹填满了,上面写着:“亲爱的昕:你最近过的好吗?(我知道你过的很好--)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种特殊的联系方式,不管怎样,请让这种联系方式一直保持到毕业,好吗?昕啊,你说过,你会永远守护着琴儿,永远!可是,我真的好害怕,害怕你会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颖莉一样……昕,不管怎样,你都是我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在一起8年了,整整6年啊!我还记得,在我们4岁的时候,我们的‘友谊契约’。它现在还躺在我们的小盒子里呢!……好了,昕。信就写到这里吧!期待你的回信呦!你最好的朋友:琴2008.04.21”昕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了这封“信”,然后歪着头调皮地冲我一笑。第二天,昕把回信郑重地放在我的手上,压低嗓子说:“尊敬的欧阳书琴千金大小姐,您布置的任务特务谢昕梦已完成,请批准。”“扑哧”我捂着嘴笑了一下,接过信,吐了吐舌头说:“装的真像,你可以去当演员了!”“真的吗?”昕眼里放出了光彩,“像哪个明星?”“特像电视剧里的幕后黑手……”“你……”“好了好了,别闹了。人家还要看信呢!”我轻轻地推开昕,慢慢拆开信封。昕会写些什么呢?我紧张地拿起信看了起来:“亲爱的琴:我一定会让它(信)保持到毕业。琴儿,你不要害怕。我会永远守护着你,即使我不在了,我也会在天堂保护你。如果你想我的话,就抬头看那片蓝天。琴儿,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在这6年里,我们笑在一起,哭也在一起。书上说:‘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我会好好的珍惜它,直到永远…………琴儿的守护天使:昕2009.04.22“昕!”我紧紧地抱住昕,咬紧下唇才没有让眼泪逃出眼的禁锢。“咱们在一起,永远……”NO.3一起过生日“琴儿,今天有惊喜哦!”昕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啊?什么惊喜?为什么有?今天是什么日子?”我疑惑的问。“Ohmy god!你居然……唉……算了,你还是听广播站吧!听了你就知道了。”昕做一副“败给你了”的表情说。“红领巾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播音员李晴甜美的声音回荡在校园里,“明天就是五(2)班欧阳颖莉、欧阳书琴这对可爱的双胞胎姐妹的生日了。好朋友谢昕梦祝你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接下来请收听五(2)班谢昕梦同学为欧阳颖莉、欧阳书琴点的《生日快乐》”听了李晴的话,我愣住了。因为颖莉的死,早以被我遗忘的生日,昕居然还记得!“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美妙的旋律在校园里回荡。我的眼圈也湿润了,有两抹雾气在眼里凝聚,终于变成两滴泪珠,沿着我的面颊落下来。昕着急地问:“怎么啦?哪里不舒服吗?”“昕……真的,真的……谢谢你……”NO.4笑着说再见今天,是在学校的最后一天。昕说了,这一天里我们谁也不许哭,一定要留下最美好的回忆。见到昕,我默默地走了过去,看着她说:“昕,我们是不是就不在一起了?”“嗯……”昕低下了头。“昕……不要忘记我……”“不会的……”昕走了过来,轻轻地拥抱了我一下:“琴儿,一定要学会坚强……”“嗯……我会的……昕……”我凝视着昕那双大大的眼睛,也许,以后再也看不到了……“琴,再见……”昕留下一句话,转身走了。我看见,昕的眼里含着泪,她不想让我伤心……“昕,再见了……”我微笑着站在昕离去的地方,这微笑,稍苦……(后记)有时候,我相信一切都有尽头,相聚离开都要时候……有时候,我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陪你一起看细水长流……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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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同样地,一个初次品尝爱情的甜蜜,沉浸在爱情蜜汁里的人却在期待与陶醉中突然间失却爱人,失却施爱的对象和机会,来不及说一声再见,来不及回味一下爱情的甜言蜜语和相许的誓言,霎那间被冷冻了激情,将失去爱人的惊诧凝固在无法接受的瞬间,惨痛的心孤零零地接受一个无法相信的事实,无处呼唤,无人安慰,无人理解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十年前,初涉爱河的我们,在爱情的和风细雨里,让我们的笑脸第一次绽放成花的模样。不懂掩饰初次的心动,也不懂如何充分享受短暂的相聚时光,只是一味的陶醉在爱情的柔情蜜意里,快乐两人分享,心酸的记忆共同落泪,偶尔的目光对视让彼此心动不已,小小的花招往往引得双方忍俊不禁,独处时也暗笑不已。而夜半烛光下的相依相伴,寂静小屋里的相依相偎,短暂分别后的失魂落魄,无不成为常思不衰的记忆。许诺过许多终生相守的话,承当过不少相伴终生的事,却未去想能否实现。所谓山盟海誓永不变心,真是那时我们爱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写照。相爱时我们是那么单纯而痴迷,以为只要有爱就会改变世界,以为只要坚强就会战胜生活中的一切艰难困苦,以不变的爱心就可以等来幸福的曙光。岂料一个原本很平常的分别却成了永远分离的切口,短短十多个小时的路程竟造成从此的海角天涯,以至于后来本可以咫尺,却又成天涯.....一切来得那么突然,突然得来不及细细考虑和回首顾盼。年少不更事的我们,就只能在生活阅历尚不足以解决所面临的生活中如此重大的难题时,只有无奈的作出退缩和让步,用自以为很潇洒的方式告别爱情,告别心灵相系的爱人,把一无用处的良好愿望寄给同样的痛彻心肺的对方,而将眼泪和刻骨的思念留给自己夜夜咀嚼痛苦,用尽足足十年的相思与眼泪怀念对方,追忆爱情,后来却发现悔之已晚,一切后果都因年少时的盲目与无知的取舍引起,生活已经改变了爱人的模样,岁月早已留不住青春的容颜,时间已经改变了初恋的情怀和现在的心态。再一次相见,眼前的爱人已全然不是记忆里的模样,而且想象中为爱所苦的面容上根本看不出应有的憔悴与忧郁,原先的机灵精干已被现在的老成持重所代替。言语间彼此客气周到,却丧失了原有的默契与和谐,一种无形的距离俨然横亘在了两人中间,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比原来的时空距离更远.....虽然有短时间的痴迷与机械的笑容,接下来也有礼节性的问候与拥抱,可是中间的距离岂是厚厚的衣衫所隔开的!眼神的热度明显降低,心跳的速度明显缓慢,相握的双手也不再缠绵,就连思念的话语都是那么言不由衷----一切像在演戏,两个蹩脚的演员分明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却不能将自己原本感人至深的剧本演的深情投入.....短短的会晤,其实也说了不少的话,却说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别人的故事。似乎也是出于打发时间,一方认真地听,一方絮絮的说,说完了又万分后悔:十年的相思想念,终于得以一见,难道只是为了讲这些没用的东西打发时间?可有些话分明又无从说起,也似乎无需说起。日思夜想的初恋情侣,梦萦魂牵的记忆中人,相见之下竟是如此陌生!等到告别时,彼此的笑容竟是意想不到的灿烂与轻松。说过了再见,设想中泪眼相看的场景竟没有出现。那时,我就知道:一切都成了过去,一切都已能平静接受。我们在晦涩的感情泥淖里挣扎了十年,尝遍了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已咂完了初恋留给我们的浓浓回味....是该放弃了,那些不可思议的爱恨痴狂,那些夜不成寐的哭泣怅惘.....从此后,竟真的不再忆起那些哭笑不能自已的时光。因为当时痛苦的理由,无非就是不能相守一起。而生活早已告诫我们:海市蜃楼的爱情在生活面前不堪一击!即使没有那时的分别,而终于圆满了希望,估计用不了多久,生活的沙粒也会磨去爱情的光芒,让它变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那时,就会连一点回忆的余地都没有了。那岂不是比现在虽有缺陷而万份美丽的回忆来的绝望可怜?所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有些事你根本不必问,有些人你根本不必等,而有些话,你根本不必信。十年二十年等我回来,结果他连一年都没等;此生此生离开我就不能活,可分别十年,他现在已变得面目全非,令人不敢相认。在他眼中的我又何尝存一点原有的纯真与甜美?就算我不是矫揉造作,也无法表现出一付在他记忆中的二十岁时的自然天真,何况岁月刻在脸上的印痕,又岂是十年相思后一见之下的惊喜与激动能够驱散抚平?但是有过的真爱不能否认,有过的心痛不能否认,流过的眼泪不能否认,为他祝福与祈祷过的良苦用心也不能否认。不是爱情本身经不住考验,而是岁月留不住青春,时间留不住无根的誓言,生命更耗不起空空的期盼。所以,想让美丽的爱情永久,唯一的妙法就是:当爱情已经远去,当你没有足够的资本挽留爱情产生的载体青春长住,那你就不要再回头,不要再指望以一个被岁月改变的面目全非的载体去引发记忆,试图唤回原有的爱情。那么,还是做一个爱情的守望者,让爱情的美好留在记忆里,让曾经的爱的感觉,将自己的过去包围,不要去揭开她的神秘面纱,试图将迷离的爱情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吧。在爱情面前,我们不妨也做一回傻瓜,让过去的就成为过去吧,不要试图在时过境迁后去梦想圆满。那么,“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也许真的可以安抚我们渴望完美的心灵。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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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我从十几年前的一个黄昏开始迷恋村庄。在这之前我很少考虑村庄是怎么回事。村庄就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息繁衍,传说繁密得像天上的星里。我就住在村庄里。几间民房,一棵榆树,一只碾盘或一口辘轳井,还有鸡窝和柴草垛。我深居其中,却可以对它们视而不见。某一日,我在日落黄昏的大堤上忽然闻到了村庄的味道。那种味道是从声音引起的,是牛的哞声。邻居家的牛母子在这个黄昏经历了生离死别,小牛被人牵走了。牵到哪里了不知道。母牛从那个黄昏开始号啕,一声接一声地,一声比一声凄惨地,哭。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我只要想到那头牛,眼眶还是湿的。你不知道一头哭着的牛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比人哭可怜。比男人哭更可怜。牛的大大的眼睛,就是两个小湖泊。湖泊里涨满了水,就打翻在眼睑和鼻子上。整张面孔都是湿的。它有一种让人心碎的眼神,如此庞然大物,却又如此孤苦无依。我围着牛转来转去。我看着它,它也看着我,牛看着我的时候,也没有停止住哭泣。它仰着脖子,粉红的鼻子一抽一抽地,很像人。我非常想为它做点什么,比如,为它擦把脸,我知道牛有的是力气,可它没有这个能力。我甚至想为它找回小牛。戏剧一样的场景被我演绎了无数遍。当然,我也只是演绎而已,我什么也没做。牛哭了三天三夜,我三天三夜没睡好。奇怪的是,三天三夜之后我发现村庄有了一种味道。我不能准确地知道那种味道是什么,可千真万确地——我闻到了。我发现那种味道会从房屋、树木、人群、家畜、农具、粮仓里溢出来,味道有些古旧,有些残破,可却让我迷恋。我在思考我迷恋的是什么,很久以后,我给了自己一个答案——我迷恋一个叫村庄的地方。我穿着很旧的鞋子在村庄里到处游走,因为新的鞋子都是高跟的。在这之前我会为穿旧鞋子红脸。我企图弄清楚村里所有年老女人的名字,她们的故事都很吸引我。就是在那种交谈中本家的一个奶奶拉着我的手说,二孙女,你说我是不是日本人?我记得我当时笑了,可后来我却哭了。奶奶五岁时被家人送来做童养媳,从此竟再没见过家人一面。活到六十几岁的年纪了,仍然在婆婆和丈夫的巴掌底下过日子。那一天,她迷茫地看着我,我也迷茫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突然操心自己的国籍问题,她小小的、瘦瘦的身形,站在那儿,灰白的头发在瑟瑟的秋风里爬满了心事。那个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到很远的地里干活,累了就坐在地边田垄上,天马行空地想很多事。天地广阔无垠,沃野碧绿千顷。可我的心总像干渴的禾苗一样卷曲着,不知如何让它舒展。我已经知道村庄在我的感觉里很重要,可我不知道拿它怎么办。我不能把它像只苹果一样装进兜里。不能把它像台缝纫机一样带进城市。而且,它也不能变成一份嫁妆。我那段时间总是很忧郁,很难过。那种难过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成分,我心里始终有一块病,就像我爱一个人而那个人却并不属于我。所以,许多年后,我仍需要不时地走出城市去看它,开始是生我养我的那座村庄,后来我发现,任何一座村庄都可以慰藉我。最老的一棵树,或者废弃的一口砖墁水并,这座村庄与那座村庄没有什么不同。狗看见生人都要狂吠,天空飞鸟有相同的名字,树下坐着的老人都有相似的面孔。她们恬淡地诉说着时光和岁月,为一场春雨或一场瑞雪咧着没有门牙的嘴。村庄是什么?是母亲。是根。是精神。是灵魂。还是爱人。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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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篇一:《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每个人从生命的开始到结束,谁都不能去把握和捕捉命运的轨迹,但谁都试图去掌控自己的命运。命运是天意?是偶然?是一粒尘埃?说不清、道不明。当我在朦胧之中,试图在跌跌撞撞当中,独立把握自己行走于世上的方向,却不知前方那条是正确的前行道路,热血沸腾只在头脑里转换,心无旁鹜沉溺专注于思想上驰骋。褪去浮华、回归安宁,我只是知道,年到三十六岁,我应该有自己的观点、思想、道路。每个人的心灵是一个世界、一个国度。是荒芜?抑或昌盛?主因在本身,世界因“我”而存在。“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让人体会少年王勃心灵的强大;“万类霜天竞自由”则让人体会到自信的存在。当熊培云把故乡当作观察时代兴衰与人生沉浮的窗口时,命运为他打开了他的世界、他的国,使他理解了深藏其中的力量。而我却还在尝试从文学散文、小说历史、戏曲诗词当中试图着打开我的方向、我的国。每个人生来都有使命,每个人都在其生命中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回家”的路。“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徐志摩为此拥有了他的使命,在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会和肤浅,开始其真正生命的历程。1947年5月12日,作为农民利益代言人的中国农民党在上海成立,董时进当选为主席,在经济方面,中国农民党侧重于乡村建设,经谋求同城市平衡发展,是为董时进的使命。熊培云领悟的使命是“文字”,与文字结缘,以笔当枪,书生也可傲王候!那么,我的使命又是什么?切身体会这片土地上的平凡生活,与之保存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想我总会领悟。每个人的成长是一种修行,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睿智、从彷徨到坦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把领悟付于现实的行动,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带给我的感想。【篇二:《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中国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篇三:《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作文】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中国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中国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平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中国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戒严”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篇四:《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后感】本想放假把原来看过的书整理整理,都写些读书笔记,可是在家实在太没动力了,开学了看书速度确实挺快,但有点懒得动笔的意思,就把新学期看的书边读边写吧。看完《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最大的感触是: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中国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难怪西方很早就提倡写村庄史,城镇史,宣传人人都是历史学家。可惜我们一向不关注小人物的命运,二十五史也被指责为帝王将相家谱,我们生活在一个习惯塑造伟人的国度,然而平凡的小人物却能带给我们最简单真实的思考,就像熊培云在书中所说:“没有地方的历史,何来国家的历史?没有个体的记忆,何来共同的记忆?没有具体的人的命运,何来民族的命运?”我看书总是会蹦出很多想法,但常常稍纵即逝,尽管前前后后看完也就不到一星期的时间,可是很多思维的过程已经模糊了,挑几个还能记得的简单谈谈思考的过程,也算是给自己以后留下一份再思考的素材吧。书中有一段在回忆那个不可思议的年代故事,人的盲目与苦痛,其中引用到谢泳的一段话“一个时代,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的最大耻辱【篇十一: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幸福让人望穿秋水,不如意的事情总是不期而至,比起个人来,时代更容易犯错。《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我的村庄,我的中国,像是一个行走于悬崖边缘只要不慎就会永劫不复的孩子的一声悲壮哀呼。“到城里去”,《打工女孩》中的吕清敏背负的不仅是一家人的期盼,而是一村人对外面世界的惊奇,更是中国社会许多打工者的不得不在没有归属感城市冰凉生活的无奈壮举。他们走了,城里人去了。“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土地价值显现。“土地隐性溢出效应”,“城市化溢出效应”,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农民还是农民,城市人便是农民的主人。老家的一亩三分地都也被“烈强鬼子”强行占据,回不到的故乡,谁的故乡不沦陷?土地又被政府变了戏法似得要了回去,以致于农民安身立命的生死符荡然无存。其实,农民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就是安身立命,不拖国家发展后退,还有什么比它来的更加实际踏实。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等几种方式变更其身份,农民之弟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有机会升级为农民工。须臾,中国今天的官二代、富二代、红二代早在“文化大革命”、高考恢复年代就已经有雏形,只有党员,“红色无产阶级”的政治面貌才能是国家发展对象的潜力军,也就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高一级单位,就机会平等都全被蔑视。甚至“人人平等”的高考,农场主把知识青年硬留于场地,活生生地烧完知识青年的青春烈火。小平同志的出现,才得以解决了很少的一部分。小平同志,你好!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不适应、落差感,别人眼里社会分层中的最底层。但还继续秉承着“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优良农村传统。期许着能快速融入城市,成为城市人,生怕牵连城市风貌。农民工,城市GDP的主要贡献者,随着世界潮流步入城市,在他们背后是无尽的辛酸。即融不到城市,又回不到乡村,同在蓝天下,乡村仿佛是监禁和流放之地。显得格格不入。城乡户籍的二元结构制度,机械式地把农民排挤在外,难道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制度扭曲人性”,着力改造社会,首先需要做的是改造关系,改造制度,而非改造人性。农民,待想回到故乡时,故乡不在。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他说,他的故乡就是天堂,好比落叶归根。他们说。猪、牛、羊、狗,泥土、山川、河流,全部回归自然,回到农村,回家。生活真的是可以沉浸其中而又不必过得那样匆忙,观察,观察农村生活的静谧。王小波先生更是观察得细微。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中,农村生活猪牛羊狗的性交易被观察描写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随着社会各村庄的联系加强,性交易变成了性交伇。调皮的孩子更是喜欢让动物的性交失败,然后在一边沾沾自喜。顽皮的孩子啊!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不想被别人设置生活,相反,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更是连猪都不如。然,我们的乡村无须别人设置,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在自在开放。乡村,更是要让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辩证法体现在之上,自在生长,不引起过分的关注,保持村庄独具特色。早在多年前的“送文化下乡”就完全在设置向下文化,农村不缺少文化。农村,有独特的乡村文化,何须“送文化下乡”。这一点,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就说得比较详尽。城里人去农村指着麦子说那是稻谷,可笑之极,在红旗下生长的孩子是如此娇惯。乡村居民天赋才智并不弱于城市人民,而其锻炼身心及其与自然接触的机会,是为城市所不及。古今中外英雄豪杰、名将贤相、实业家、科学家出身于田间的甚多。一旦乡村人民接受教育,人才产生,未可限量。中国人的愚、穷、弱、私,完全无法强加在农民身上,中国农民的同质化,即使私心在时代发展中膨胀起来,农村邻里仍相互协助。国家、组织、机构无非只是一个具有相对领导性的团体,但一件事在社会运行的成功因素,往往是因为对某件事具有共同情感的个体而组成的临时性小团体,无关机械团体和有机团体。嘲笑,是庶民对一个荒诞年代最轻松也最直接的反抗,没有比嘲笑更反动的了。政治权利机构,于农村代表权力机构的村委会,协调村庄各事项的顺利运行。这也是“上头”安排的政治任务。于生活中,村委会的作用极其渺小。族长权力,爸爸式权力,农村克里斯马都可以一一解决问题,且言欢意合。对于村委会处理事情的不公,平民有的也只是嘲笑。当一届换取另一届的时候,平民为其吊诡,其他的也只是云淡风轻。政治的不置可否,无关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我挑水,你耕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农忙时大家相互帮组,好像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自主公社,不同的是,不上交公粮。助人自助,希冀于有一个大丰收。闲暇时便偶尔聚在一起谈笑,“你家的猪有多大了,我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其实农村之间的交流是你传我,我传你,是个极其熟悉的社会,大家不必多说,都略知一二。闲言碎语后,继续为各家的生计忙碌。政治、经济对于农村的村民遥不可及。只有把一切大致还原到农村具体的生活中来,村庄才可展现它宁静和静谧的独特面貌。炊烟袅袅中的一日三餐是为其丈夫农活归来后的盛宴,全部的感情都融入一饭一菜中,没有大多的言语,就足矣。儿时玩伴一起游戏,各具声色,全是游戏高手。放学,山坡割草,追逐牛羊。一起谋划怎样去偷别人家的果实,全部计谋成功,那些老谋深算,照样被一群小孩算计,哈哈,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在我们用手和袖子横着擦鼻涕的年代,鼻涕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膝盖自己会长好,而衣服不会”,摔倒了父母起先问的就是衣服摔烂没有。看到如今孩子的各种琳琅满目的餐巾纸和服装,总会找到一个相反的熟悉场景。那一些似曾相识的场景总会让人激动不已,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凑巧是不会有的,回不去,回不去的村庄,回不去的小时候,地方如何记忆。在这样一个时代,强者总是不遗余力地驯服弱者,希望他们毕恭毕敬,然而所有的苦难无一不在重申。如果不能保卫自己,弱者对强者的尊敬从来都是一文不值。保卫村庄,捍卫村庄。然则隐形因素,国家GDP、城市化、全球化无一例外都在窥视着农村一隅,希望从中捞取黄金,抵制反抗浮光掠影。“强权”之下,少数人奋起反击,为灵魂努力征战,多数人隐忍苟安,为肉体尽责繁衍,也算是人类社会中的常态。回不到的故乡,故乡也沦陷。呼吁庶民对故乡仅存的灵魂捍卫。人终究有自私自利或自我保护的本性,否则人就不能生存。故乡,天堂。这一种臃肿不协调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形态,也许很多年后会因速度过快反而拖国家后腿。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是危险的,这不只是在于来自乡村的一些朴素观念可以哺育城市,还在于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化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硕大的怪胎。正如陈文茜《只剩一个角落的繁华》里说,发展的脚步慢一些,再慢一点,不然,时代跟不上,灵魂赶不上。不慢,恐怕就不会出现一个繁华的角落。《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枕边书,历时一个多月,完毕,足以恩泽众生灵魂的无私无欲。回不去的故乡,回不去的童年,希冀在天堂寻到故乡,找回童年。【篇十二:读《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有感】培云这个名字是我在2011新浪年度十大好书的榜单上发现的,当时作者的一本名为《自由在高处》的书名列其中。在了解作者的相关情况时,得知熊培云是一位关注现实、关注民生的年轻学者、南开大学的教师。作者自己认为当年他本人最钟爱的个人作品其实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作为有着类似命运的同龄人,我产生了一读此书的兴趣。“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一个意思并不一目了然的书名,我的阅读欲望其实源于“村庄”,身为乡下人,我对于“村庄”和“乡土”有着天然的亲切感,哪怕只是文字,相对而言,该书的英文名字似乎更为诗意“My、Village,My、Country”,我愿意将其译为“我的故乡,我的祖国”由一个村庄可见整个中国应该是该书的主旨了。应该说我与熊培云有许多共同之处:七零年代初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进县城读高中,读大学后走进城市、留在城市至今。我称自己为:活在城里的乡下人。我个人对于城乡差别有过切身的感触,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希望自己能活得更好,为乡下人争气也曾是我的奋斗动力。所以,读熊培云的书我能时时产生共鸣,因为,我们都是失了土地的乡下人。熊培云的村庄远在长江南岸的江西,有着我不熟悉的乡音民俗,我的村庄在华北平原,两个村庄相距遥远但在共同的国度里,却有着同样的命运,不能不说这命运关系于国家政治。政治课是我从小到大都从未真正学懂的一门功课。也许是男性与女性的不同,熊培云却能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看到政治、从历史的风尘中梳理政治、从故乡一古棵树的命运来分析政治。在过去,政治历史方面的书我往往是读不进去的,也许有主观疏离的原因,但眼前的这本与乡村生活与农民命运相关的、扬扬四十多万字的书,值此过年的忙乱与喧嚣中,我却在年前年后的十几天中把它认真读完。熊培云有着很好的中文功底,文笔很好,辞句的运用恰切而有力,文采飞扬、情理相融;也因为文学的影响吧,作者的时政分析常由感性的描述入手的,让人很容易理解和接受;也是与作者的教师职业有关系吧,熊老师擅用情境教学法,书中的每一个话题几乎都从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现象、一种感受开始,然后带领读者一点点去挖掘埋藏于表象背后的原因。熊培云应该是个书痴,文史哲方面的书,他应该是读了不少,很多书他不但读了,而且印象很深,行文中常能引经据典、贯通古今。在大学校园里时常会有人感叹,学中文没有什么用,从熊培云这样的中文人身上,我们应该看到文学的熏陶会让你有一支好笔和一刻善感的心。单这两件宝就能帮你成就很多事情,而熊培云除此之外还有深远的忧思。熊培云既是性情中人,常感动于一草一木,同时他又善于思考,一人一事他不仅看到表面也看到内里和反面,回乡与村民一起打麻将的感受,让他得出农民素质足以自治的结论。熊培云是个文弱的书生、怀旧的诗人、默默的思想者。昨天在网上看了他的访谈视频,他不长于演讲,听他说话,不如读他的文字,笔是他更有力的工具。熊培云很勇敢,在字里行间,他毫不避讳地表达了对当今政府的批评和不满:“农民收割粮食,国家收割农民”,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使得市民与农民永远不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从历史到今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看到故乡的衰败与荒芜,作者痛心疾首,预感到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乡村不振兴,中国谈何富强!北京、上海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依据乡村现状,熊培云提出了他的一系列主张:把土地还给农民,盘活农村的宅基地,真正实现乡村民主与乡村自治、用国家财政和城市资源反哺农村建设。一句话:让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过有尊严的生活。熊培云对自己性格的评价是:温和而又坚定。作者对政府的批评与建议也是温和而又坚定的。他关心时政、忧虑民生问题,但并不像一些政客那样动不动就暴跳如雷、振臂高呼极尽蛊惑,他说地每一句话都不疾不徐但却铿锵有力。尤为可贵的是年轻的熊培云对故乡建设的贡献没有停留在文字与思想层面,近些年来他走遍故乡的山山水水、遍访各色各样的人与事,真诚地倾听与记录农民的心声,作为走进城市的乡下人,他视每一个农民为自己的亲人,自觉担当起为农民代言的责任。除此之外,在为家乡还能做些什么的问题上,熊培云选择了“乡村图书馆建设”。作为提笔进城的学子,熊培云一定是从文化阅读中受益颇多,于是想到提高农村人民的文化素养,让他们获得自救的意识与能力,或许是在真正帮助他们吧。如今以“熊培云”的名字命名的图书馆在九江市永修县一中落成。办图书馆这样的事靠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熊培云也确实在通过各种可能来吁求帮助。在我家里,十三岁的女儿见我老是捧着这本大厚书在读,于是凑过来打听:这本书好看吗?在听了我对于这书、这作者和乡村图书馆的介绍后,她积极地表示:咱们也捐些书吧!举目四望,家里的书都是我们的宝贝,后来我们直接在当当定了一些适合少年儿童读的书寄往江西永修。这么做其实主要也是给自己一丝安慰。图书馆也是我个人喜欢的地方,办个图书馆也是我一个不敢发芽的梦想,如今,熊培云实现了它。我们都是乡下人,而熊培云是其中优秀的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作者的乡土情结在这句话里浓缩。一个有着浓重的乡土情结的学者,写就的这一本意在拯救故乡的书,让我也时时在内心里把目光投向北方那个生养了我的小村庄,“乡村路带我回家”的旋律弥漫于我此刻溢满乡愁的心。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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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诗歌一棵正在开花的树,突然间被雷电击中,拦腰折断。一树的缤纷霎那间化作雨中的飘零,生命在凄冷的长夜里渐渐消失。无人知道它的痛苦,更无人了解它的语言,听懂它的哭泣。而其实,无言的树是有生命的,有生命的树只能忍着无言的痛......同样地,一个初次品尝爱情的甜蜜,沉浸在爱情蜜汁里的人却在期待与陶醉中突然间失却爱人,失却施爱的对象和机会,来不及说一声再见,来不及回味一下爱情的甜言蜜语和相许的誓言,霎那间被冷冻了激情,将失去爱人的惊诧凝固在无法接受的瞬间,惨痛的心孤零零地接受一个无法相信的事实,无处呼唤,无人安慰,无人理解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十年前,初涉爱河的我们,在爱情的和风细雨里,让我们的笑脸第一次绽放成花的模样。不懂掩饰初次的心动,也不懂如何充分享受短暂的相聚时光,只是一味的陶醉在爱情的柔情蜜意里,快乐两人分享,心酸的记忆共同落泪,偶尔的目光对视让彼此心动不已,小小的花招往往引得双方忍俊不禁,独处时也暗笑不已。而夜半烛光下的相依相伴,寂静小屋里的相依相偎,短暂分别后的失魂落魄,无不成为常思不衰的记忆。许诺过许多终生相守的话,承当过不少相伴终生的事,却未去想能否实现。所谓山盟海誓永不变心,真是那时我们爱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写照。相爱时我们是那么单纯而痴迷,以为只要有爱就会改变世界,以为只要坚强就会战胜生活中的一切艰难困苦,以不变的爱心就可以等来幸福的曙光。岂料一个原本很平常的分别却成了永远分离的切口,短短十多个小时的路程竟造成从此的海角天涯,以至于后来本可以咫尺,却又成天涯.....一切来得那么突然,突然得来不及细细考虑和回首顾盼。年少不更事的我们,就只能在生活阅历尚不足以解决所面临的生活中如此重大的难题时,只有无奈的作出退缩和让步,用自以为很潇洒的方式告别爱情,告别心灵相系的爱人,把一无用处的良好愿望寄给同样的痛彻心肺的对方,而将眼泪和刻骨的思念留给自己夜夜咀嚼痛苦,用尽足足十年的相思与眼泪怀念对方,追忆爱情,后来却发现悔之已晚,一切后果都因年少时的盲目与无知的取舍引起,生活已经改变了爱人的模样,岁月早已留不住青春的容颜,时间已经改变了初恋的情怀和现在的心态。再一次相见,眼前的爱人已全然不是记忆里的模样,而且想象中为爱所苦的面容上根本看不出应有的憔悴与忧郁,原先的机灵精干已被现在的老成持重所代替。言语间彼此客气周到,却丧失了原有的默契与和谐,一种无形的距离俨然横亘在了两人中间,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比原来的时空距离更远.....虽然有短时间的痴迷与机械的笑容,接下来也有礼节性的问候与拥抱,可是中间的距离岂是厚厚的衣衫所隔开的!眼神的热度明显降低,心跳的速度明显缓慢,相握的双手也不再缠绵,就连思念的话语都是那么言不由衷----一切像在演戏,两个蹩脚的演员分明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却不能将自己原本感人至深的剧本演的深情投入短短的会晤,其实也说了不少的话,却说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别人的故事。似乎也是出于打发时间,一方认真地听,一方絮絮的说,说完了又万分后悔:十年的相思想念,终于得以一见,难道只是为了讲这些没用的东西打发时间?可有些话分明又无从说起,也似乎无需说起。日思夜想的初恋情侣,梦萦魂牵的记忆中人,相见之下竟是如此陌生!等到告别时,彼此的笑容竟是意想不到的灿烂与轻松。说过了再见,设想中泪眼相看的场景竟没有出现。那时,我就知道:一切都成了过去,一切都已能平静接受。我们在晦涩的感情泥淖里挣扎了十年,尝遍了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已咂完了初恋留给我们的浓浓回味....是该放弃了,那些不可思议的爱恨痴狂,那些夜不成寐的哭泣怅惘.....从此后,竟真的不再忆起那些哭笑不能自已的时光。因为当时痛苦的理由,无非就是不能相守一起。而生活早已告诫我们:海市蜃楼的爱情在生活面前不堪一击!即使没有那时的分别,而终于圆满了希望,估计用不了多久,生活的沙粒也会磨去爱情的光芒,让它变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那时,就会连一点回忆的余地都没有了。那岂不是比现在虽有缺陷而万份美丽的回忆来的绝望可怜?所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有些事你根本不必问,有些人你根本不必等,而有些话,你根本不必信。十年二十年等我回来,结果他连一年都没等;此生此生离开我就不能活,可分别十年,他现在已变得面目全非,令人不敢相认。在他眼中的我又何尝存一点原有的纯真与甜美?就算我不是矫揉造作,也无法表现出一付在他记忆中的二十岁时的自然天真,何况岁月刻在脸上的印痕,又岂是十年相思后一见之下的惊喜与激动能够驱散抚平?但是有过的真爱不能否认,有过的心痛不能否认,流过的眼泪不能否认,为他祝福与祈祷过的良苦用心也不能否认。不是爱情本身经不住考验,而是岁月留不住青春,时间留不住无根的誓言,生命更耗不起空空的期盼。所以,想让美丽的爱情永久,唯一的妙法就是:当爱情已经远去,当你没有足够的资本挽留爱情产生的载体青春长住,那你就不要再回头,不要再指望以一个被岁月改变的面目全非的载体去引发记忆,试图唤回原有的爱情。那么,还是做一个爱情的守望者,让爱情的美好留在记忆里,让曾经的爱的感觉,将自己的过去包围,不要去揭开她的神秘面纱,试图将迷离的爱情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吧。在爱情面前,我们不妨也做一回傻瓜,让过去的就成为过去吧,不要试图在时过境迁后去梦想圆满。那么,“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也许真的可以安抚我们渴望完美的心灵。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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