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存英雄
数不清的南塘小路,彻尽砖石;数不清的北国风光,雕栏玉砌。岁岁春寒,酒酣醉人,今朝河途已过,酬逢伊人,莫回眸。
耳畔,是李煜的忧情: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敢问黄河无期,醒叹世人,料峭斗分寒。雨落纷纷,诗人驻足河畔的无奈化雨潺潺,阴风萧瑟,无罔今朝。看庙堂之上的皇者,止步皇阁中的孤独与莫落,让千百年化茧成蝶的传说幻灭。洋洋的诗书自华与家国复变的重任失之交臂,对影空留。本应是逍遥于九天之外的飞鸥,无牵无挂,可命运的狂流怒将诗人推上了权利的巅峰,集生杀掌权于一身的诗人,怎奈得住命运的涛浪,风回浪转间,诗人抚琴自歌,展喉自唱。尔等菩提凡人怎懂居高位者之忧,吾等尊者又怎知湖人之利。飘渺的诗人与天共歌,与地共舞,只一杯鸩酒,将诗人化骨成影,对月疏狂。
小楼昨夜的东风吹遍南塘,只是故国早已不堪回首,月明东空的幻炫江湖,重阁楼兰中的对影成成,今朝皇朝陨落,破败孤星,刹雪飞虹,清空无韵。新朝不容两帝,早已醉卧的诗人怎敌强攻火烈,世间美景还未观遍,黄河奔流还未览余,澄澈的长江又还可接纳早已零落的诗人。
泣血的杜鹃染遍花丛,啼哭的精卫泪洒咸海。雪落平原,一马冰川,彻雪的寒梅无畏冬寒。那一剪寒梅,风骨犹存在遍地霜雪中。白雪纷纷,只是那一抹红,让血,埋葬此雪。
稼轩在月下挥剑起舞,噬血的狂傲让利剑锋寒。剑剑逼人,招招泣血,曾经沙场点兵的狂傲,曾经叱咤千军的英气,曾经指挥万马的豪情……曾经,数不清的曾经,皆以一份莫须有的罪名而虎落平阳。往昔,将军横刀立马,壮士马革裹尸;昔日,北国冰封疆场的壮志凌云,横扫千军的势不可挡,皆是铮铮八尺男儿的血汗长城。而今,漫漫雄关道在何处,英雄壮志难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短气英豪又身在何方?
马蹄驰骋的的卢,能驮得刘备渡过险河,而英勇的的卢怎助末路的英雄重上战场?风沙滚滚,星河际舞,怎就留不住将军的神话。稼轩挑灯看剑的孤寂,千百年后依旧印在灯纱帐上的孤独,岂是将军掣马奋飞的昂扬身影?黄沙万里天,那一纸降书背弃了将军多少年的梦,损失了百万将士多少人的刚骨心?男儿捐躯赴国难的大无畏,视死忽如归的猛士心,又岂是当政者能独裁的?沙场刀剑无眼,英雄埋骨他乡,将军对月醉饮,只望吾之袍泽,魂兮归来,与尔英灵,共饮此酒。
将军摔杯断酒,天下四面狼烟之时,即是将士战殇之日。看兵狂马啸,刀山戟林,烟尘弥漫,纵横山岳,万里尸骨连绵。过关涉险群雄争霸,乘风破浪英姿勃发。沧海桑田看将士擦亮长矛盔甲,长空舞剑铸就千古传奇。一路苦战豪情潇洒,雨幕寒霜笑傲天下。纵情,今生酒醉未逢知己,他日疆场重逢莫语推诿之变。
青葱石板路上的滴滴水沏,映射阳光万里无限。历史的天空无言而孤寂,微光下的诗人提笔染墨,写下句句传奇;孤影中的将军独自挥剑,舞出千古神话。只愿,诗人回首信手天涯,将军远眺一统河山。不再,孤寂。
韶华易逝
童年呵!
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题记
“六月三,槐柳岸,南风入弦,枝头摇摆诉新蝉……”每次听到这首歌,我总是很羡慕里面的人,羡慕她还保留的那些纯真。
冰心的《繁星春水》一直以来都是我比较欣赏的书,欣赏她文字的风格,淡淡的,就像风吹过海面泛起的条条涟漪。那样清新,那样淡雅,又那样使人心疼。
就拿《繁星春水》里的繁星这一章来说吧,笔锋清新淡雅又婉转有诗意,每次读这种诗时,心里总会莫名的悲伤,说不出来的哀愁。但,我最喜欢的却是童真这一部分。童真是美好的,是单纯的,却也是易逝的。当我们身处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上时,我们便已失去了那份纯真。
当我们每天为生计、为事业、为家庭、为学业,为了这一切的一切时,是否想过我们得到了这些东西,却失去了更重要的东西。当我们出席舞会等交际会所时,那些虚伪的话语、机械化的微笑,有没有使你恶心干呕?
人们都说酒吧是最肮脏不堪的地方,我却认为那里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真实的地方。最起码,在那里我们可以放声大笑,不用理会世俗的目光。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喜怒哀乐都要伪装的话,那么他就没什么是真实的了。
令我比较欣慰的是,人类的纯真早已灭绝,动物的纯真却并没有绝迹。
看过《伊索寓言》的人都知道,当中有篇寓言,寓言的名字叫《狼和小羊》。寓言讲的是一个酒足饭饱的狼在草原上遇到一只小绵羊,狼让小绵羊说三句真心话,小绵羊听话的说了,没想到它想象的厄运并没有到来,狼反而夸赞了小绵羊勇气可嘉就走了。
这只小绵羊用它诚实的话语战胜了可怕的敌人,并且得到了敌人的夸赞。这不是它的无知,而是由于它的纯真,它的勇敢才拯救了自己。如果是其他做作的小绵羊遇到了这匹狼的话,我相信狼一定会在那只小绵羊说完阿谀奉承的话之后毫不犹豫地把它给吃了。即使它已经非常的饱。
人们都说青少年是温室里的花朵,应该出去多磨练磨练。可是等到我们真的走出社会,历练过后。我们的心灵真的还能像以前一样澄澈吗?答案是否定的,社会的压力,促使着我们的成长,使我们过早的成熟。当一切早已成定局,我们已不能挽回那消逝的纯真,
青春不再,纯真已逝。过往的一切终究只是浮云。鲁迅穷极一生却还不是怀着遗憾不甘逝世了。他不甘什么?不甘的就是人类那早已麻木的心。他遗憾,临死前还是没有拯救人类的人性,腐败的社会。当鲁迅决定弃医从文的时候,他注定就走上了这条艰巨的道路。可是,以一己之力怎能与庞大的狮子决斗。该让鲁迅值得庆幸的是,他并不是一个人作战。他还有已经被他感化了的人与他并肩作战。“走上人生的路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鲁迅依然坚定的挺了过来。他相信,世界上一定还有拥有纯真的人!
佛曰:苦海无涯,回头是岸。人类已同意了鲁迅所坚信的观点,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赋予行动呢?只有真正懂得佛的话的人,才真正的看透了尘事。
韶华易逝,往事不复。把你心灵的窗户打开,让尘世间的事,随风飘散吧!
——后记
郑州市七十六中初一:杜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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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韵潺存有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是啊,书是一种好东西,它可以给人治“病”,也可以给社会带来光明。没有书,人类永远是原始社会;没有书,社会就无法走向文明。书可以让我们领略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可以让人体会三国时代的侠肝义胆和铁骨柔情。人,只有多读书才能丰富知识、修养身心;社会,只有提倡读书才能促进发展和进步。小时候,外婆经常给我讲一些神话故事。外婆讲得津津有味,我也听得入了神。我问外婆:“这些都是从哪儿来的?”外婆说:“待你长大后就明白了。”就这样,我怀着儿时的好奇走进了学校。在学校里除了认识了许多知识之外,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我多么想跟他们一样,可以把自己的名字留在后人的记忆里啊!从此我立志当一名作家。老师告诉我,作家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得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听了老师的话,我不仅认真向老师学习知识,还积极利用课余的时间进行自学。我看了许多我能看得懂的课外书。待认识的字多了,我便开始阅读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书,如《红楼梦》、《三国演义》等。那时由于阅历有限,好多字都不认得,便常跑去问爸爸,问的次数多了,爸爸不耐烦了,便给我买了本字典,我一有不会的就查。人家一两个星期便可以看完的书,我却看了一个多月。时间花多了,但别人问我书中的什么时,我能回答得八九不离十。之后,我又陆续看完了好几本……随着书看得越来越多,写起作文来也得心应手。恐怕就是所谓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吧!虽然我读书没有“破万卷”,下笔也不是“如有神”,但我不怕写作文。当老师布置了作文题,班里的许多同学都感到为难的时候,我却已经胸有成竹了。我想,这就是我尝到的读书的甜头吧。以后,我更要多看书,争取做一个学识渊博的人,同时也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思想修养高的人。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犹如浩瀚的大海,需要我们勤奋探究;书的韵味十分浓厚,就如潺潺流水,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7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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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一直都很喜欢茶的。喜欢茶那微黄的碧色,淡雅空灵宛如清凉晶莹的晨露,映着翠色欲滴的嫩芽,散发抹抹春日般的生命气息,也喜欢茶那袅袅升腾的宜人香气,飘渺朦胧却似那星月朝阳并存时初透入山中那影影绰绰的薄雾,又似那笼罩轻纱翩跹旋舞的娇柔少女,还喜欢茶那爽口的味道,清新脱俗入口的暖流若春光乍泄般趟过,升腾成点点微凉的甜意充斥脑海,如风儿在水面轻轻摇曳,涟漪触动整个心房。 不仅茶的表面清芳润泽,茶内在的气质更令人心旷神怡。想要感受沉淀在茶深处的韵,应从泡茶开始。先把紧绷在一起的身心松弛下来,调整呼吸,感受从茶中释放的坦然,物我和一。泡茶不必着急,动作舒缓,认认真真,不是为了泡茶而泡茶,而是为了心底的一片宁静和快乐。手持热汤,心神轻动,涓涓细流从高处便一泻而下冲击入杯,与片片碧倾伴随浅浅水雾旋转而上。“黄金辗畔緑尘飞,碧玉阪中翠涛起。”一刹那纷纷扬扬,碧色漫散开来,如云儿般卷卷舒舒,飞舞对叠,划出翩翩弧线缓缓潆洄。轻轻把浮着的茶沫排开,轻呷一口,会品到滚滚的热流和凉凉的清润;若啃奈下心静后几分钟,则发现茶色由翠转黄,捧在手心,扑面的水气,泛着浓香,将你包围,萦绕,这时若轻呷一下,香气顺着茶汤盈满口喉,起初的微苦,到甜甜的凉爽渐渐浮现,“小石冷泉留翠味,紫泥轻品泛春华。”令人回味无穷。这就是茶的“韵”。从泡茶的过程中,令我们感受到的是远离尘器,融入自然中那种“天人合一”的境界。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心絮也会变得浮躁起来,感受并学习茶的韵,可以使我们从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解脱,寻找到本心的宁静快乐,冲去内心的躁热,留下深处的清凉。每当烦躁之时,轻捧一藉古卷,握一壶香茗,物我合一,莞尔一笑,抬头看——窗外还是晴朗的蓝天。6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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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中永存英雄气胸中永存英雄气作文900字—不知你是否也如我这般,深深迷恋着武侠小说中郭靖、杨过一般的大豪侠?不知你是否也如我这般,深深崇尚历史上霍去病、岳飞一般的大英雄?不知你是否也如我这般,深深地敬仰现实中雷锋、孔繁森一般的大写的人?不知你是否也如我这般,深深景慕那些胸中永存英雄气的人!胸中永存英雄气,“麻雀”也能变“凤凰”。还记得那位被誉为“最美乘务员”的小娟姐姐吗?她本是一位普通得如同“麻雀”的乘务员,但看到偷窃行为时,却能挺身而出,大义凛然,即使被歹徒一次次警告甚至一次次报复,她胸中的英雄气也没有消减一分半毫。一个看起来孱弱不堪的小女子,竟能使小偷缩手,使罪恶遁形,获得了乘客的敬重,拥有了“最美乘务员”的美誉,靠什么?就靠她胸中的那股英雄气。胸中永存英雄气,凡人也能成英雄,“麻雀”也能变“凤凰”!胸中永存英雄气,“死了”也能永“活着”。还记得那位被尊奉为“香港之子”的黄福荣吗?玉树地震中,为救助6名师生,黄福荣置生死于度外,毫不犹豫地冲入残垣断壁之中。他人获救了,黄福荣却被余震定格在了废墟之下!在被从砖头瓦砾中挖出的时候,奄奄一息的黄福荣念念不忘的,仍是“孩子和老师救出来了没有”,他将对他人的牵挂和慈悲,坚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是什么让一位普通的香港富豪,升格为令港人自豪的“香港之子”?是英雄气!正因为胸中永存英雄气,他不远万里从香港奔赴玉树灾区;正因为胸中永存英雄气,他不顾一切投入救灾战场;正因为胸中永存英雄气,他将别人的生命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正因为胸中永存英雄气,现在,逝者已矣,但他宝贵的生命和高贵的灵魂,却永远地留在了玉树的大地上和玉树人们的心头!胸中永存英雄气,“有的人死了,却永远活着”。胸中没了英雄气,“英雄”也会变“狗熊”。自从率队成功破获张君大案后,文强就获得了“英雄”的名号。可惜的是,他英雄气太短!手握权、钱、名三把巨斧后,他开始了为所欲为,翼蔽黑恶势力,鲸吞金银财宝,胸中原有的那点英雄气,一点点被贪欲挤走挤光,最终“英雄”变“狗熊”,沦落为人民的罪人!可见,一个人胸中不能没有英雄气,否则,人生就有质变的可能!如果你也如我一般景仰英雄,鄙弃“狗熊”,就请同我一道,保存英雄气在胸中,到永远!点评:说理充分透彻,立意鲜明。比喻生动、形象、贴切,本体与喻体形神相似,文章的趣味性与说服力都大大增强了。本文取材真实生活,选材恰当,很有新意,段落分明,过渡自然,情趣盎然,可读性强。10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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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黑啊,冷啊,那小小的火苗啊,你在哪儿?一个7岁小女孩的传奇-----连幼儿园都没读完,却成功地拉拢了贝肯汉姆、比尔盖茨、斯蒂芬.库里、克林顿等“大人物”联手拯救世界……。震撼之余,正要细细品读该文章。突然扶老人反被讹,”“不是她撞的,她为什么拿钱?为什么要到医院陪着?为什么没有跑而是下来扶我婆婆?的网页纷至沓来,我眼睁睁地看着那艘悬挂着美国国旗的“和平号”被一枚枚“导弹”击中,灰飞烟灭,而那些导弹上面赫然写着四个大字“中国制造”!天空的乌云依然密布,水镇的人群依旧熙熙攘攘,这对于逢年过节的江南水乡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不同于家家户户的喜气洋洋,刚喝了一碗六十元的蔬菜汤的我正郁闷地四处张望,发现一个地方人头攒动,人们各自议论纷纷,我走近一看,原来有一位老人在那儿,老人衣衫褴褛,那件绿色的大袄已经洗得发白,而她身上那些随处可见的红红绿绿也不知来自她的哪件衣服或哪条被子。老人满头银发,饱经风霜的面孔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她瘫坐在地上,无助地望着眼前的人们,然而却招来一连串的嘲笑:“呀,再来条断腿就更逼真了”,“今年的奥斯卡奖非你莫属”。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同情地看了一眼老人,正欲转身离开,目光却被一个身穿粉色衣服的小女孩吸引,她一边向前走,一边又在不停地回头,终于停了下来,水汪汪的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老人,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挣脱了她妈妈紧紧拉住她的手,倏地冲向了老人,并从自己的小钱包中掏出五元钱,小心翼翼地放在老人的手上:“老奶奶,这是我所有的零花钱,希望有更多的人给你钱,这样您就不用在这里待着了。”说完,便欢快地跑了回去,笑得脸上红红的。静,出奇的静,刚才滔滔不绝的人们现在都半张着嘴,半晌说不出话,看看女孩的背影再看看老人手中的钱,脸上阴晴不定,仿佛像做了错事的小孩似的,最终,有一个人慢慢地走到老人面前,接着,两个、三个……,老人的眼里闪闪发亮。原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苗,可是又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或一点点的私心而熄灭了它,又有多少人为了自己一时的快活而丧失了它?我只知道,一定是那小女孩的火苗点燃了其他人的内心,然后形成了一团更大的火。这团火,照亮了天地,带来了温暖。如果心中的火苗熄灭了,巨人也会变成了侏儒;点燃了心中的那团火苗,侏儒也能变成巨人。我知道,在地球另一边的那个集名人于一身的女孩一定也不介意将自己的那团火苗分一点到这儿,那些心中火苗熄灭的人们,一定会在这里重新点燃自己的那一份。我还知道,那位老人流下的眼泪,一定被那团火苗烧得滚烫。愿那团火苗燃烧在人们心中,永远不灭。初三:金永祺10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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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昨天又昨天,美逃不出时间的威严。泛黄的诗卷,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多少对过去的缱绻。岁月的指尖悄然翻过书页,不知不觉间,老去几度红颜,我们不由得思考着:究竟什么,才是生命走到最后值得自己存下的真言?(一)治学存疑胡适先生曾提出:做学问时,应在无疑处置疑。从未停步地思考,给予蹒跚者向前的力量与尊严,以卑微的姿态活于世间,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但通过不断地疑惑与解答,我们因渺小的思考而高贵、慈悲。于这其中,明白何处当疑,亦是修炼的一部分。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乃因所谓“疑”之教条而迷茫,知道得太少而想太多,只会在愈加自满中被圈死在末枝小节。但秉着难得糊涂的态度研究学问,圣哲自然成为了懒惰的代名词,学术渐渐仅剩下人情世故,诞生不了新的智慧。治学必存疑,然存疑,须先有广阔的胸襟与过硬的基础,而后加之不畏凡世得失的钻研精神,方可把握好惰性与钻研之间的度量。(二)修身存爱于我们每个人而言,行于世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或许生活并没有憎恶分明,但修身,存爱,始终是不可否认的一切之基础。这份爱,首先代表了我们对生命的尊重与博爱。《雪国》中,面施粉黛,甚而十分卑贱的艺伎,并未给人一种肮脏不堪的印象,反之,苍劲有力的皑皑雪山之下,艺伎们为生活所迫的出卖,竟使人无颜谈起怜悯与轻佻,对生存与爱炽烈而纯洁不息的追求,无不充满生命力,游客从浑噩中猛地清醒过来,在生活的荒谬中浴雪重生。静默纯净的笔调哀而不伤,却无意中犀利地刺醒活着,未若死去的生命。尊重生命的不易,努力地活着,不卑不亢。是对良知的回应,默默地学会坚强,是一切真诚的善之初始。毕竟只有好好地活着,自尊自爱,才有资格谈尊严与善良。(三)追寻存梦伴随着年华的逝去,于生命中凌乱追寻的人们开始迷茫,力不从心。可我始终坚信,打败理想的,不应该是时光,往往是不再相信的自己。梦想,可以天花乱坠,理想,则是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过往。追寻存梦,应是每个人从容走完一生的态度。被舞蹈界誉为东方女神的陈爱莲女士,在77岁的暮龄,身着霓裳舞出了古典舞的经典红楼,走过三代人的记忆,她给世人留下了另一位同样经典的林妹妹。在病魔纠缠的年纪里,每天坚持不懈的功底训练,使她的肌肉年龄留在了30岁。庸庸碌碌的人生中总不乏“纠结”之声,然而,扪心自问,大概皆是源于自己不够努力罢,不断为自己懒惰寻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又何尝不是对梦想的背叛?治学存疑,存下的是广阔的胸襟与钻研精神;修身存爱,存下的是对生命的尊重与庄严;追寻存梦,存下的是一份谦卑而纯朴的坚毅。既然终究逃不出时间的威严,何妨存下真诚,将生命之琴肆意弹奏,无须知音,吾心自赏其美,弦断又有何妨?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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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中永存英雄气作文1000字何谓英雄?久经沙场“不斩楼兰誓不还”的将军是英雄,甘心退让“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的大臣是英雄,忠于祖国“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大夫是英雄,幽而发愤“著成信史照尘寰”的文士是英雄……提起英雄,我们的脑海中一定会浮现出一个个高大伟岸的身影,他们的身后总是国家兴亡,民族存亡,他们的形象总是光芒万丈,似乎可望而不可及。然而,有一种英雄,他们平凡普通,却胸富英雄气,撑起一片天!有一种人,他们胸中富有英雄气,并转化为高度的责任感,从而成为了我们的英雄。普通的人民教师谭千秋就是这样的英雄。地震中,他用自己的身体,为学生构筑了一个血肉的掩体,用一腔英雄气,演绎出了一段“大爱无疆”的经典传奇。“平凡”的省委书记郑培民就是这样的英雄。职务再高,不改公仆本色,为了湖湘人民的福祉,他奔波劳累积劳成疾最后猝死于岗位上,用一腔英雄气,谱写了一个共产党员勤政为民的华美赞歌。这样的英雄很多,他们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脊梁!有一种人,他们胸中富有英雄气,并转化成巨大的勇气,从而成为了我们的英雄。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127小时》里,独自登山的探险者遇到了可怕的山崩,手被石块压在了悬崖上。在没有人烟的山区,不能进退的他竟以手为支点,摇晃身体直至手肘的骨头断开,再用军刀一寸寸将手臂割断,最终成功生还。胸中富有英雄气的人总是这样,在不期而遇的灾难面前,他们不会消极,不会悲观,而是勇敢地面对,哪怕承受寸寸割断手臂的痛苦!谁说这样的人不是英雄?史铁生曾说:“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不惧歹徒见义勇为的普通市民,不惧打击勇揭腐败的记者,不惧报复坚持上访的村民……哪一个的勇气,不是来源于胸中那股英雄气?胸中永存英雄气,就能创造出一般人无法想象的奇迹!有一种人,他们胸中富有英雄气,并转化成无私的爱,从而成为了我们的英雄。且不说几十年如一日在艰苦的环境下教书育人的山村教师,且不说毅然决定死后将全部财产“裸捐”的现代富豪,且不说不远万里奔赴灾区救灾民于水火之中的爱心人士,单说我的父亲,我认为就是一个英雄。小时候,最爱坐在爸爸的肩膀上,可是,有一次爸爸肩着我下楼时,一脚踩空直接栽了下去。危急关头,爸爸一把将我从肩头扯下抱在胸口,自己直直地摔下楼去,摔成了重伤,我却安然无恙。这事虽小,我却永远铭记在心。在儿女面前,我们的父母总是那么英雄气十足,总是爱的英雄。让我们胸中永存英雄气,并化为最高贵的责任心、最大的勇气和最丰盛的爱,去做好每一个自己,撑起每一片属于自己的天!1000字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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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_百花林里有一个小村庄,名字叫做百花村,里面住着一大群蜘蛛。百花村,村如其名,春有嫩苞开破雪搓球的梨花,夏有娇艳欲滴美如仙的紫罗兰,秋有蕊寒香冷蝶难来的菊花,冬有不同桃李混芳尘的梅花……在这百花村昆虫肥美,蜘蛛们每天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和谐而愉快的生活着。远处清澈的河流叮叮咚咚地打着欢快的节拍,小鸟叽叽喳喳地唱着欢快的歌,为蜘蛛们加油。村庄里有一只蜘蛛叫做汉克,他很孤单,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他在同伴眼里就是一个异类,因为他只有七条脚腿,而其他蜘蛛都有八条腿。虽然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但是他有大自然的朋友——小鸟,黄鼠狼,大雁。一天,天气晴朗,汉克想去田野里野餐。于是他准备了一盒美味的凉拌蚊子,然后背上背包,朝着向田野出发。路过村口时,他听到不远处传来了蜘蛛的惨叫。什么声音,出于好奇,汉克吐丝快速地爬到树上去,接下来的一幕让他惊讶——一只怪兽在百花城里游荡。城里的一切被他糟蹋得面目全非,蜘蛛们的小房子被毁掉了;原本清澈见底的小溪被弄得浑浊不清;他们的食物也被踩烂了……汉克看到这些既生气又害怕。他想:我该怎么办,要不要去救他们呢?虽然他们那样对我……但是我还是要救他们。汉克自言自语道:“怪兽的力量太大了,我的想办法智取”于是他去找来他的好朋友——小鸟、黄鼠狼和大雁。汉克带着好朋友来到村口,这时其它蜘蛛正在叫那个曾经被他们认为最勇敢的蜘蛛赛克去拯救村庄。可是赛克也害怕,它一直在找各种理由推脱。就在他们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汉口突然冲上前来说:“我有办法拯救村庄,但是你们得听我的话”其他蜘蛛都纷纷点头答应了,因为他们现在顾不了那么多,现在只有保命最重要。汉克走到怪兽面前说:“你个怪兽真没用,有本事你来抓我呀!”汉克的一番话,把怪兽激怒了,他猛地向汉克扑去,可是因为太心急扑空了。汉克向茂密的树林跑去,怪兽也跟来了。这也正合汉克了意,因为汉客是故意把他引来这里的,这里的树林茂密,方便他们藏身。引到一个四面都是树的地方的时候,汉克突然不见了,就像一只老鼠一样,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怪兽站在原地四周环顾生怕有人偷袭他。还真被他猜中了,大雁和小鸟在他头上已经准备了一张用绿藤做成的网,他们把手一放网不歪不斜的落在怪兽的头上,怪兽顿时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汉克和黄鼠狼就又拿一根绿藤把他裹成一个圆球,怪兽重心不稳倒在了地上。怪兽就这样被他们打败了。所有的蜘蛛把汉克团团围住,大家欢呼着,高叫着,为打败怪兽而喝彩。村庄终于得救了,这件事以后,所有的蜘蛛都对他刮目相看。蜘蛛们不在把他当成另类,而是英雄。10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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