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一九九六年出生在一个小镇,童年是在爷爷那度过的,是乡村广阔的天地养成了我这丰富的想象。
刚到乡村,遇到了一只很奇怪的狗,是我家的。乍看之下是猫。转念一想像狼,仔细一看是一条狗。
由于不熟悉,有一次我看到一只鸡,我对爷爷说,那鸟好大。六岁那年我就到镇上读幼儿园。
在幼儿园,每当我妈要离开时,我就使劲地砸铁门,用的凳子,我说,放我出去,我要为革命。这话是我在中央电视台看到的,觉得很有气势。幼儿园的阿姨很汗颜。说,这小子以后有出息。现在想想如果我有大炮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开炮。可惜没有。转个念一想,原来我小时候就具有了自由主义精神,这一点我很喜欢。
在家休整了一年,七岁到小学读书。
小学的我,品学兼优。是三好学生。
不过至今为止我还搞不清楚三好学生是哪三好,我想当个好学生没前途,就买了很多课外书,每天晚上看。
父母常常在我看得很紧张的时候跑过来没收,逼我睡觉,这让我很郁闷。
我只好等他们回房间里再开灯看书。我的近视眼就是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养成的。读了几本书以后自以为天下无敌了,只要没死的人的书我都不看,因为我想有名的书都是作者死后才有名的。
三年级,要写作文了。我的文章并不突出,主要是写得偏题。
意思是你不符合出这作文题的人的心思,所以写作文都是要揣摩这出作文的人的心思的。这极大的锻炼了我的逻辑能力,那些说数学是锻炼逻辑能力的人,我保证他们的语文从不及格,语文才是锻炼你逻辑能力的,你看,作文不就是了嘛。
初中是我的转折。
我是读了两次初一,第一次是本镇的中学,后来学风不正了,当了逃兵。
到另外一个小镇里,奈何原学校不肯放走生源。于是我就以六年级升初一的名分到了另一所学校。
重新开始,我也剃了发,从头开始。
初一的第一次作文是写景物的,我写了一篇古文,老师问我是不是抄的。
初二我读了两个班,一个是初二一班,一个是初二七班。在一班的时候作文仍没有长进,我再次写了一篇古文,老师在班上说,最好别用那老掉牙的古文。气得我下课后说,以后在初二没有一个人的文章可以超过我陈某人。
于是我就转了班,美名曰:换个环境。到了七班,语文老师出题,要写寒假的事。我就用古文写,这次我学乖了,大用骈文体。老师一看到我的这篇《寒假小记》就赞不绝口,说我是个人才。
但是问题同时出现——我的理科渐渐不支——也不算同时,我初一开始理科明显较弱,大概是我父母都是语文老师的缘故。我父母很着急,说,一定要去补课。
我说,不去。这样就好比一个得了癌症的病人,而且是晚期。还一直找药治。无疑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人力。有那钱财还不如直接捐献给慈善工程。
一次篮球比赛,是在我初一举行。我开始打球是在六年级,技术是不行的。结果是我们这班输了。
初二也开了一场。还是初一的五人。这次由于我们苦练球技,到最后是我们五人捧得了冠军。全校诧异。其实,自己潜力你往往不知道,要靠你自己去挖掘,好比去挖水井一样。
再一次的作文比赛。我作文比赛从未得过一等奖。这次也不例外,老师找我到办公室,说,你的作文是二等奖。我想意思是中庸。
老师接着说,你写的那篇文章文风和文笔很好,初二的没一个人比得上,就是题目写得太广了。
这下我醒悟了,我说,没事。我说的是实话。那篇我写的文章,题目是《教育应该改革了》。我在文章里说过一句话,我们没必要再普查人口了(当时人口普查才开始),因为在三重门那跳下了不少人,以前有死读书,读死书的。现在有读书死的了。大概没有写光明面,得了二奖,我觉得学校是2B。
初二的期末考试我写的作文是《成长,需要空间》,以现在家长常常来侵犯孩子隐私的事来写,现在也不知道这作文是生是死。我说过这样的话,没有代沟就没有进步。我觉得这很好,但是老师打电话说你这观点是不对的。我就彻底对学校失望了。
另外期末考试里还有一个题目,要求在《醉翁亭记》里找出三个成语的。
我写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老师说不对。
同桌说,成语是四个字的。
我反驳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也不是四个字的成语。
同桌说,你没看到逗号隔着就成了四个字了么。我回家一查,我的是对的。
我就彻底对同桌失望了。
在中学里打架是屡见不鲜,一天不打上几架感觉就少了什么,在没有打架的这几天里,我想通了一个问题,就是中国为什么这么多流氓。我知道,学校是流氓的庇护所,《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流氓的护盾,学校的领导是流氓的利剑。不过到你18岁就全都没用了。
初三要开始补课,不过我这一年没有,理由是狗仔太厉害了,都不敢补。
对于学校,我有一个观点,学校是妓院。那是因为有一次我写的小说都被老师搞死了。就好比你付钱进了妓院,而妓女说你是阳痿,不让你上,真是痛苦不堪。
我的性格里叛逆的基因较多,所以文章很多被朋友说具有批判性。
我笔伐过教育,同学们看了都说写得好。写出了我们的心声。
我觉得这话很可笑,既然你们看不爽,你们为什么不敢指出。转念一想他们是对的,比如一个人想推翻教育制度,但他还没推翻教育就被制度推翻了。这就是我们的悲哀。
然后有一群人问我作文怎么写,是不是多听老师的。
我说,你没有觉悟怎么听老师的都是无济于事的。老师是辅助的,你别当他是主要的,文章如何写以及如何写好写坏并不是听了老师的一两句话就可以写出和鲁迅差不多的绝世名作的,而常常是从各种书上看来的,水到渠成。看多了自然是下笔如有神。这样才不至于写好一篇文章,你的笔杆头已经咬得不成样了。
期末的考评老师说我要需努力。
天知道需努力是不是不及格的意思。这就可以体现了我们伟大的教师,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也包括一些喜欢开大会的领导。
在会议上挺喜欢装委婉的,导致会议废话巨多。感谢好后检讨了半天,真正的会议内容会后讨论。
例如,从一张纸里面看出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的辉煌成就。从一盘国际象棋可以看出中美关系的如何如何怎样怎样。从波斯湾里的石油储藏量可以看出中国的经济发展,我很佩服他们的想象力,若是他们的想象力能用到文艺创作上那是有多好啊。这闭门造车的成语还真造对了。
我父母也批评我不会做人,看到陌生人也不会打招呼。
我说,既然不认识,为什么要打招呼。
亲戚朋友也说我不会做人,你看!人多的力量真是大,连做人的概念都可以扭曲了,我只是照我自己的路走下去,有什么不对?
这里面就有了一个矛盾:真理往往是在少数人手中,一个人说了一番话,第二个的跟着一起说,此时第三个人出来反对,第四个人看到一边两个人,一边一个人,就跟着人多的一起说,所以真理又往往是掌握在大多数人的手里。人云亦云,就是这样堆积起来的。
很多振振有词说着自己是正确的一方不一定是有想法的,许多是冲着那里人多去的。
好比我们睡觉是要摊开被子的,所以我说不用折被子。他们反驳了,说,折起来美观。这就是人云亦云。人云亦云了就有了规矩,然后规矩就把最自然的事物弄得最不自然。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司城中学初二:陈浩杰
哪吒传奇
铃……“嗯?”闹钟将哪吒惊醒了。“哎”哪吒伸了伸懒腰,嚷道:“呼,这觉睡得真舒服,嗯,已经10点了!我得赶紧看看今天有什么任务。”哪吒看了看多功能手表,手表上显示:打开电脑,了解你的新家。哪吒看了,连忙打开电脑,说实话,哪吒从昨天晚上开始还没动过电脑呢!
哪吒打开了电源,“?辍毕低晨?荚诵校?灰换岫肓酥鹘缑妗K婧螅?低匙远龆曰翱颍骸澳倪福?队?吹侥愕男录遥?阋桓鲂瞧诘拇蟛糠质奔涠际窃谡饫锒裙虼耍?阋?】焓煜つ愕男录摇D愕募矣谐?俊⒀籼ā⑾词旨洹⒖吞?⑽允遥?淙槐冉闲。拔逶嗑闳?保?粘S闷肥怯邢薜模?虼擞猛炅司鸵?ド痰曷颍?愕拇婵蠲啃瞧谟?00元,注意,不要乱花钱,要省吃俭用。家里的家用电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现在天气比较热,空调你可能得使用,但是要记住,用空调是要花费很多电的,因此要尽量少用,要不没钱交电费了。自己做饭的时候要小心,特别是煤气,要关紧,并且还要检查,那是最容易出意外的了,否则女娲不会再让你重生。无聊的时候你可以去找你将来的同学玩,也可以看看电视,玩玩电脑,不过这些都限时了的,一天不得超过1。5小时,超过了会自动关机。你可能是刚刚起床吧,快去洗漱一下,然后自己做早餐。至于日常生活的一些技巧,你要多请教手表,好了,去熟悉你的新家吧。”看完提示,哪吒的肚子也咕咕叫了,他立刻去洗漱,然后开始自己做早餐。
哪吒来到厨房,看到做饭用的厨具时,有点不知所措了。虽然在乾元仙岛的时候太乙师傅教了哪吒一些做饭的知识,但是哪吒对那不感兴趣,因此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大部分都还个师傅了。唉,“书到用时方恨少”。无奈,只好“临时抱佛脚”了。幸亏还有手表,能助一臂之力,但是没有尝试过,只能铤而走险了。哪吒按照手表上的指示,开始自己煮面条。(由于本人跟哪吒在这方面是同道中人,所以会发生错误的地方,还请各位指教)哪吒先装好了半锅水,然后把水烧开。过了一会儿,水沸腾了,哪吒就把面条放进锅中,由于手离水面太近,哪吒不小心被烫了一下。“哎呀!你这该死的东西!”哪吒本来因为不会就很生气了,现在正好火上浇油。“看我收拾你。”哪吒叫到。然后一脚踢过去,谁知,地太滑,只听“砰”的一声,哪吒到被水摔了个四脚朝天。这还不算,楼下的邻居,见楼上太不像话了,骂到:“楼上搞拆迁啊,又不是中六合彩了,要那么激动吗?”哪吒躺在地上,哭笑不得,面朝天花板愣了半天,站起来,排排身上的灰尘,继续煮面条。过了一会儿,该放调味料了。哪吒恼了,自言自语道:“煮个面名堂真多,刚才摔得我痛死了,哎哟,要不是我肚子饿我早就把这烂东西连打带踢地砸了。”说着,哪吒闭着眼睛放起调味料来。好了,煮了20多分钟了,可以吃了。哪吒捞起面条,装进碗里,把碗端上餐桌,心想:这就算给我的回报吧。然后便美滋滋地吃起来。谁知,刚吃一口,“啊,又酸又甜又辣又咸……呃,要吐了。”原来,哪吒把所有的胡椒、盐、醋、酱油……都放进去了。呵呵,这种面大家肯定没吃过吧,做顿试试,保你大开口界。“唉,倒霉,可是,女娲娘娘说过不许浪费粮食,怎么办,5555……天丧我也!。”哪吒长叹。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吃了,慢着,现准备好一桶水,边吃边喝,免得咸死……呃,咕嘟咕嘟……饱“水”一顿后,哪吒已经被折腾得死去活来,只好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一会儿。休息了1个小时,已经是中午了。这回又该煮面了吧!呵呵,这回不用了,刚才那顿可以保哪吒好几天不吃饭呢。哪吒喝了一桶水,寸步难行,只好慢慢地挪动到电脑前。刚打开电脑,女娲发了个电子邮件给哪吒:“哪吒,不好好学习,吃苦头了吧。好了,真正要学习的时候到了,后天,9月1日早晨7点去该市实验小学上学,六年级3班,班主任老师姓李,不要迟到。你已经有书包了,明天去文具店和新华书店买上课的必备品,手表有提示。还有,你该换身衣服了,衣柜里有运动服,你明天穿着,否则你可又要被‘群起而围之’了。呵呵。好了,学业进步,再见。”……
这就是哪吒的新家。哪吒一来,新家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朋友们,你们说说哪吒会喜欢他的新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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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如果把自己比做烟火,我想,我会是代表纯真的蓝色烟火;会是代表热情的红色烟火;会是代表可爱的粉色烟火;也会是代表活泼的黄色烟火;还会是……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就很喜欢享受读书这份乐趣、这份光彩、这份才干。读书对于我,可是一份美好的向往呢:午后慵懒而又温暖的阳光射进卧室,我就坐在阳光下的书桌前,嗅着书的墨香,享受着阳光的美好。而且只要是睡前,我依然是那个不折不扣的书虫,不把书啃个够,我便睡得不畅快。这就是我,以书为友的我。我热衷于画画。从5岁起就离开妈妈寄住在城里的外婆家学画画,一直到我初二由于文化课程紧,才中断了学习美术。霍拉裘斯说:“绘画是没有语言的一首诗。”我时时期冀着每一幅画都是我用心去创作的,并一定要把心中的语言真正表达于其中,一定让我的画作称得上是一首优美的诗。这就是我,以作画为伴的我。“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自古以来,林林总总的写雨诗句,如斯之曼妙,如斯之空灵。我喜欢雨,喜欢雨的清爽、雨的雅致、雨的幽然;不论是倾盆大雨的豪爽,还是牛毛细雨的浪漫,抑或是雪中夹雨的冰凉,我都喜欢。这就是我,会享受雨的我。我喜欢清新、喜欢宁静,我诚实善良又不乏幽默搞笑,我还是个略带些敏感、任性的女孩。这就是我——绝不是一缕单一的颜色,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烟火。我是我55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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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我将镜子上的水雾拭去,镜子将我的脸完整地呈现。岁月总是无情啊!我的脸庞已褪去了青涩稚嫩,黑眼圈也愈来愈浓,俨然一个小大人。世界旋转,四季轮回,落叶飘过了一季又一季。我试着抓紧每一个日子,细细品味,熨帖在心。这些日子,重新被我打开时,在那些被岁月尘封的一页页里,都散发着一缕缕馨香,温暖着我。那时候的我总是爱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不爱拘束,对那些总是把自己包裹在高跟鞋与紧身衣里的女性嗤之以鼻,信誓旦旦自己以后绝对不会被这些美丽的刑具所禁锢。那时候的我总爱跟着隔壁的姐姐,她怎么样我就怎么样。我总是记得她带着我去拔别人的自行车塞子,后来被抓着挨家挨户去道歉。我总是记得小时候她手把手教我系鞋带,教我拧毛巾。那时候的我洗脸只是用清水哗啦冲几下,没有美白、补水的讲究。冬天被风刮着,也没心没肺地笑着。那时候的我想说就说,想笑就笑,脑子里充满了许许多多的幻想,总是在上数学课时幻想王子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回城堡。那时候的我,那时候的我,那时候的我……这些过去的、被时间所侵蚀了的我,我一直认为是另一个我。但是另一个我正如天边的太阳,落得太匆忙了。这时候的我已经习惯了高跟鞋的束缚,而且能踩着她健步如飞。即使在最冷的天气,别人都裹成粽子,我也要把自己打扮成甜筒。因为这就是时尚。这时候的我已经记不清多久没与邻居家的姐姐联系了。穿梭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总是想走得更远些,走出自己的圈子,体验另一种人生。我已经忘记了最初最单纯的友情。这时候的我已经可以熟练地运用各种各样的化妆品,总是在出门前在自己的脸上涂上层层面具,让最真实的自己藏在面具后面,静静看着世界。我的世界,没有另一个我,很久了。偶尔想起另一个我,忆起往事,那些不再清晰的、渐行渐远的往事。我没有大喜,没有大悲。那些被时光的车轮无情地碾压的岁月促我成长。我不再幻想一场王子与灰姑娘的爱情,也害怕信誓旦旦。人,越长大越孤单。爱,越长大越懦弱。这个世界现实得可怕,当我们见证了无数的聚散离合,我们消散了年少时的勇敢。到底谁还能如当初般不顾一切?800字 高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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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我 加油!我不聪明,有点笨,没有别人反应那么快,当然也不是什么天才。我不漂亮,不中看,但还有点用。我也不喜欢安静,我认为人多才热闹。我也不是个淑女,不会那么做作的礼仪,因为我认为那很虚伪。我不那么多才多艺,不会吹萨克斯也不会跳芭蕾。我不喜欢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的历史,偏偏酷爱复杂的地理。我也不喜欢默默唧唧的语文,反而喜欢繁琐的数学和有趣的英语。……我不是一个矜持的女孩子。不是个温文尔雅的大家闺秀。我有些小小的轻狂,有些小小的叛逆,喜欢和朋友一起玩,一起喝樱桃汁,一起喜欢郭敬明,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我不是人民币,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我,那既然如此,就做最真的自己!——下面是一道语文练习册上的习题【我很喜欢】——举例:明显的缺点:粗枝大叶突出的优点:知错就改待人接物:与人为善理想:品学兼优我的答案:明显的缺点:轻声细语突出的优点:本色当行待人接物:以诚为本理想:博采众长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五常市山河镇第一中学初一:张钰晗3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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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还在童年,还在美好里。等待着未来……我还是孩子,还在梦想的大海。我坐在小船里,想着飘到哪里……但现在……已经不是。童年还没结束,但已经看到终点。大人们,我不要来到你们的世界。我还有梦想,比如说:我想遨游世界,尝尝丹麦的曲奇,看看瑞士的高山,目睹中国的龙儿,还有瞧瞧,传说中的美利坚。我想探索宇宙,当第一个去火星的孩子。去51号星球,看看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还想……我还想……还想还想……现在的我,不是我。以前在野外,和朋友们玩耍。现在的我却在教室里,写作业。以前的我,对着糖果欢呼。现在的我,却对着成绩欢呼。手里拿着奖状,心里却热泪流淌。我要的不是成绩,而是……童年——我只想再做一次,不,是:我只想:做回孩子!!!!绵阳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四年级五班四年级:黄小小250字 四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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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眼中的我是一个活泼开朗、身材瘦小,但从不被大孩子欺负的青春期小学生。你们来看看吧!我长得不怎样。浓眉眼黑,脸蛋滑滑的。我的牙齿个性十足,有的往前伸,有的往后靠,活像几个不遵守纪律的小学生。我眼中的我活泼开朗,逗人喜爱。今天,我正在作业,还听到前桌的同学在谈论我最喜欢的奥特曼,我走过去,等小明讲完后,我接着说:“我知道这个,奥特曼…。”这样,我打开了我的话匣子,口若悬河的讲起来,同学们听得目瞪口呆。再加上我还时不时地指手画脚,还真像一个合格的评书演员。忽然,我停下问同学们:“你们知道奥特曼的功夫是谁教的吗?”同学们摇摇头,我拍拍胸脯,一本正经的说:“我呗,我可是奥特奥特曼。”同学们都被我逗笑了,我也和大家在一起开心地笑了。我眼中的我个子瘦小,但从不被别人欺负。我十二岁了,但却像一个四五年级的小学生,老师说我小,我却笑着应答:“浓缩的精华呗!”我的确太瘦,以致于让别人以为我常是被欺负的对象。实际上我可没被谁欺负过,就因为我能够和很过同学成为好朋友,而且我从不和别人争吵,谦礼让人。我的“友谊树”上接了不少永不腐烂的硕果。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会伸出我的援助之手,在我有困难的时候,别人也会反馈给我一点儿帮助。我眼中的我就是这样,不必掩盖真实的我,我眼中的我,你会变得更加多姿多彩!5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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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我已经是初中生了,虽然我长大了,在困难面前可以勇敢的面对,可是,我却禁受不住别人的流言蜚语。我至今都还记得,在读小学5年级的时候,有一个男生骂我,我跑到楼顶上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哭完,又把眼泪擦干,不让别人看出我哭过,从那以后,只要我有什么心事,都会往楼顶上跑,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谁都不了解我,就连最好的朋友也不了解我,我没有知己,虽然我的人缘很好,但没有人了解我的心,她们所了解的只是我的表面,只知道我文静、开朗、喜欢和别人开玩笑,可她们没有听见我内心里的呼喊、无助,在小学时,老师很偏向我,他们全部都巴结我,我现在读初一,刚分班,班上有一些是小学的同学,可现在,他们居然骂我,没有一个人会在意我心里的痛,即使是父母,也不了解我内心。现在在放学的路上,我早已习惯与自己的影子一路行走,在下课的时候,有一个男生总会向我砸东西和骂我,女生也经常在我背后说我坏话,(我的成绩并不差,我没招惹他们)我不理睬,忍气吞声,告诉老师也没用,老师工作忙,没空。现在上楼顶的次数增多了,打开窗户,我的心向天上的星星诉说着烦恼,,很孤单,很孤单。梦里,我梦见我身处在一个无人岛,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别的……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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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哥哥我是小妹,我是月亮妈妈希望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做爸爸的再版,于是,家里就有了哥哥;爸爸想要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儿,做妈妈的复制品,于是,家里就有了我。小时候,哥哥带我去跑步,我跟不上,就哼哼哈哈地在后面耍赖,哥哥便得意非凡的停下来等我:“知道我为什么是哥哥吗?就是因为我跑得快,先跑到这个世界上来了,所以——就做了哥哥。”刚刚得到自己文章发表的消息,便兴冲冲地跑回家,哥已备好一个大蛋糕等我。“哥,你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文章?”(我署的是笔名)哥切着蛋糕,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谁让我是你哥呢?”每次有什么好吃的,哥总要塞到我嘴里:“你先吃,我是哥哥。”习惯了做哥哥的小妹,习惯了哥哥的呵护爱怜,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会长大。长大的我成绩优秀而出色,也许是明晓自己又丑又笨,一无他长,只好埋头发愤,别无先择。长大的哥哥球玩的出色,棋下得出色,也英俊得出色:一米八的个头,宽宽的户膀,此外,父亲年轻时的棱角与浓眉,母亲的炯炯明眸与高鼻梁,无一例外地被他霸道地一一独占,但哥哥的成绩一点也不出色。“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每每客观存在我作比来训他:“做哥哥的竟然还不如妹妹!”虽然我有时竟也会嫉妒哥哥,但我真心地希望哥哥完美,便也常常好言相劝,甚至“恶语想激”。哥哥最终还是只好到一重点高中读自费;次年,我考入另一所省重点高中;兄妹见面的机会少而又少。假期在一起的时候,一向对哥哥言听计从的我开始学会为一点小事耍赖狡辩,拒不悔改,哥哥每每在我伶牙俐齿前败下阵来。有一天,难得字静的饭桌上我和哥哥大战糖醋排骨,哥把我最爱吃的脆排骨全拣到我碗里,看着狂吞大嚼的我,他突然悠悠地说:“小时候,有一次妈妈不在家,你饿哭了,我喂你吃鸡蛋,你也是这副样子的。”我想着自己小时候馋馋的吃相,禁不住皱着鼻子大笑起来:“哥,你还记得我小时候的样子吗?”“当然记得……”哥也笑了,又低下头去,悠悠地说:“小时候,你真听我的话。”我愣住了,小时候!小时候?长大的小妹真得不需要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仅大我十八个月却俨然一个小小保护神的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总是牵着我的小手,在家门口等妈妈爸爸下班的哥哥了吗?不需要那个自己忘掉了帽子却仍一丝不苟地记得给我系好围巾、带上小手套的哥哥吗?不需要那个给我捉了一只又一只蝴蝶,汗水涔涔却依然不厌其烦地问我“够不够”的哥哥了吗?不!不!哥哥,我永远是你的小妹!哪怕白发苍苍,你也永远是我最好的哥哥!以后在学校里,无论学习多忙,我都每周写一封信给哥哥,附资料,夹照片,像小时候那样,孩子气地一一尽述我全部的眼泪,全部的欢笑,其中不乏豪言壮语,甚至不知天地厚的狂妄之言。哥的回信一如既往。“哥相信你!你一向是出色而优秀的!”高中毕业时,哥拒绝了保送体院的推荐名额,参军去了长春。我临近高考,接到哥哥的来信:“你一向是哥最出色的小妹!傻小孩儿,你问哥你会不会落榜,哥告诉你:你会的——如果所有的大学都不招生的话。你浊喜欢军队生活吗,高考结束后,哥接你到军营来玩。”我没有让哥哥失望,可哥哥却失信了——他没有回来带我去参观军营,中介寄回来一大叠照片,照片上,哥穿着空军的制服;浅蓝的衬衫,宽大的蓝裤,英俊之外又平添了几分威武。他正忙着报考军校,哥没忘了向小妹祝贺。 寒假,哥哥在除夕前夜才从军校预备班赶回来。采访的叔叔赞叹爸爸有个出色的好儿子,哥哥回头冲我挤挤眼:“其实,我一向就是很出色的,是吧!以前都是让你给比下去的,小坏蛋!”两周的假期一晃而逝,哥坚持过一天再走。当过军医的父亲还属守着军队的纪律,催哥哥马上赶回部队:“早一天是走!晚一天也是走!你不是军人吗?你是说去锻炼自己吗?怎么还这么散漫?”哥低头不沉默关响,目光转向我,说道:“可明天是元宵节。”“月圆时节伤离别。”我认为我现解哥哥的心情。爸爸和哥哥在客厅里“谈判”,我缓缓地退出到哥哥的房间,帮他整理一下东西——我深悉父亲的脾气,他向来是说一不二的。哥哥的枕下是一本绿缎面的笔记,随手翻到最新的一页,一根银链坠着一枚银月亮滑落到床上——“明天是元宵节,是晓月的生日,爸爸妈妈说是月亮送给他们一个女儿;而我是在太阳射回北回归线时的那一天出生的,爸爸妈妈说是太阳赐给他们一个儿子,那么就注定,太阳一生都要把光洒向月亮。爸爸妈妈放心,我会永远爱护小妹的,毕竟我只有一个妹妹,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身体是流淌着一模一样的血。明天,我要在月亮升起,小妹十七年肖出生的时刻,送给她一枚银月亮,并问她要不要太阳光的光,尽管,她自己已是一个优秀且出色的孩子而且一心想做太阳……”我把银月亮紧紧巾在脸上,热泪滚滚而下——“哥,我愿做月亮!”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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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普通的我,只是一个十足的普通人,我和别人一样,期待美好。可是一次一次的际遇,完全就是上天故意的玩笑,好象是在愚弄我。我真的很期待自己能够普通一点能够和别人一样,有自己的丰富的感情生活,可是,却时时被自己打败。凡是认识我的人都会觉得我骨子里的那一种孤傲,很多的人也和我讲过,说我完全可以把一些东西看低一点,把那些自己自豪的东西丢开然后过一个一般人的生活!我在想:我又有什么东西是自己的自豪呢?一个人守护不了自己的爱情也没有得到自己期待的呵护,那还有什么是值得自己骄傲和自豪的?对于自己失败的感情,关于自己的胆怯和懦弱,我自己都怕,怕这样的虫子会迟早把我吞噬并且吞食,我不想这样的。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游落在凡间的精灵,但是我却一再的改变不了自己的一个认识:爱情真的就象是我们观望的一场焰火,在绽放的瞬间,心里被激动填满,焰火熄灭了,我们也就回家了。不是我的固执。起码我还是渴望的。内心还有一丝的温热和温度,空了一个地方在等待填补。爱是人类永恒的梦想,是人生不老的主题。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这么一个人,他不是欣赏你是人中最优秀最完美的,然而他却是最爱你、最疼你、最欣赏你、最理解你、最包容你的;也是你最崇拜、最爱慕、最依恋、最深爱、最在意的。不是吗?为什么要排斥感情呢?虽然有过伤有过痛也累过哭过,但是我们也曾经看见过那些完美的感情的存在。或许只是上天在安排的时候忘记了给我编号,忽略了我的存在。我是个脆弱的生命,似乎只是为了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命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我眼里心里的热情渐渐都快被自己熄灭了,都快要远离我而去。可那个心爱的人,你在哪里?我从的我指尖瞥见了窗口的一线蓝天,这狭小的空隙里却有着无限的美丽。我很怅然,就像是一只被困在黑箱子里的鹰,内心充满了无限的冲动,却无法起身去呼吸那新鲜自由的空气。是什么阻止了我?我可以走的,什么都不顾,哪怕是冻死在这冬的第一场雪里。沉睡于无梦的死寂中。仿佛一切就此停止,停止于暗黑的空间里。没有感想,没有知觉,没有痛苦,没有所谓的生命之灵性。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不会完美?带着憔悴的疲惫,以心的热度和无眠,折磨自己的困乏。半睡半醒中,你的影子如天使的翅翼,温情的呢喃,撩佛着我的神经和知觉。难以心静,难以入睡。朦朦胧胧中,是那样近,又是那样远。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拂来夜影的空寥;难以自抑的爱之语,闻听回声的清冷。眼角莫名的湿润,穿过窗棂的缝隙,随那浮动的帘布,流淌于思念的爱河。我想,我可能流泪了。真的没有完美和唯美存在吗?有时候我在想自己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现状,但是没有人给我答案,也没有人知道答案,我仿佛置身于冬日的大漠,周围一片空旷,一片死寂。只是雪花在慢慢而又悠闲的飘落,所以我就把这些草率归结为原因。的确,谁都不是谁的谁,谁又是谁的谁?我找不到答案,好象自己又迷路了。或者那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上面冰雪封冻了数千年。我想那里应该没有人去过吧,那永远像一个无法靠近的女神,向世间展示着它独有的美丽与庄严。此时那里一定飘满了雪,那该是一副多美的画卷啊。我想一如你的心灵,冰冷而摄人心魄。很想好好的爱一次,玩笑却总是不停的出现。我再次看见了太阳,还有那丝阳光,带着温暖的黄色。那温馨的颜色越发叫我明白了冬的严寒而向往春的温暖,当然还有环抱的温暖。我知道,我是千真万切的想要一个温暖的环抱,尽管我一直都不想这样形容。可那温润的太阳离我依然是那么遥远,到了傍晚它也一样的要远去,一天注定的轮回就是这样,我主宰不了。爱是什么?是飘过冬季的温暖和忧伤?还陪伴着雪花慢慢飘洒、弥散?你是月亮吗?我是太阳吗?你会围着我运行吗?太阳远离了赤道,天气才会这般的阴冷。我远离了亲人、爱人,心地才会这般的荒凉。可黑色的幕布垂落,悄悄的没有声息。带走了人间的聒噪,带来了生命的唏嘘。没有星月的天空,了望岁月的痕迹。充满生动的幻影,如天使的哀伤,在冷风的絮语中,零落为酸涩的泪珠。惜别的日子总是让人心痛让人难过。我们都是这样,在不经意的时候我们就遇见了一个人,以为他会是自己生命中的奇迹。可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却又匆匆作别。我到底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多少天呢,我又是怎样来到这里呢,这些似乎都没从追究,我想哪怕就是能得到一个精确的结果也不能说明什么,因为那一切对我意味着毫无意义。我该走进那丛林的深处,去享受那自然的风,去倾听内心的声音。我发现自己的这一切越来越被我说得失去了真实。是不是我真的迷路了?我不知道。男孩对女孩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是今生的相遇。女孩对男孩说:我是鱼你是水,我流泪了,你看不见。因为我在你心里。这些爱情童话都是真的吗?生命就是这样?就是冬日里的太阳,带着淡淡的温暖,还有忧伤?雪花,永恒的冬的印记。于是,我依旧一路走,一路坚强,一路淌着血腥……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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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30出头,在500强公司做技术经理。他戴无边眼镜,穿一身土黄色的夹克,下面是一条常年不洗的牛仔裤加休闲皮鞋,典型技术高手范。三年前,他帮助公司解决两个很大技术难题。当年的年会,大中华区的总裁拍着他的肩膀说,有前途!大家频频举杯,大家和他自己都觉得,小子机会来了!但是两年过去了,身边的人蹭蹭往上升,很多水平不如他的人还已经成为高管,只有他还是纹丝不动。对于职场,他的想法象山楂树之恋一样单纯,他觉得职场就是一个靠本事吃饭的地方,只要提高能力,没有必要主动提要求,一切都会有的!但是又过去一年,他的技术越来越好,晋升之路却越来越长。他的问题很简单,为什么我什么都不要,一心只想把事情做好,却没有晋升?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什么都不要,一心就想把事情做好。”他违背了一条职业发展的黄金定律,我建议你认真把他抄下来,没事给自己重复重复再重复:“在忠诚的前提下,能力越高越好,在不确定忠诚的前提下,能力越低越好。”如果把职场人士做个分类,结合现在流行的三国杀,职场人士大致能够分为五类:“忠臣,太监,庸臣,勇将,主公。忠臣是企业里面最受欢迎的人,即忠心耿耿,又能力卓越。左手握大权,右手握期权,企业的核心部门的核心位置,一般都挤满忠臣,企业核心上升通道,也往往留给重臣。比如说周瑜,比如说诸葛亮。太监在企业里属于向上吃香,向下招人恨,但总能屹立不倒的人。我们从小听到关于马屁精的故事,难道还少吗?事实上太监也很委屈,他们的晋升与其说是因为马屁,还不如说是因为主公,他的确有很多需要太监的职位——比如说集团的总助、财务(涉及上市等不算)人力,这些位置,其实谁干都差不多,但却有太多内幕不足为外人道,这就是很好的太监职位;再比如当企业有了成型的制度和品牌,又准备开拓一个势在必得的市场,太监型的选手往往会毫无悬念的出列。其实管理者也知道太监能力不高,但是能力不高本身是一种竞争力。谁愿意有一个野心勃勃的财务或者人力资源经理?事实上,在中国这个还没有形成契约精神的职场,太监选手相当抢手。再来说庸臣,这种人数量庞大,成绩平平,碌碌无为,你现在从文章里面抬头一看,几乎满眼都是,跳过不表。而主公,就是公司的头目,这也不用细说。最有意思的是第五种人:勇将,他们战功累累,战斗值很高,没事还业余学习提升经验值,问题是他们的物质要求不多,正义感却随着能力与日俱增,更糟糕的是他们能力太高,不太受控。对于这种人,企业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如果要出个大招必须请这几位爷,恨的是一没伺候好,他们就到对手那里去了?这意味着你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勇将来,大招还没有来得及出,说不定还得接个大招?(前段时间的国美电器,貌似如此)在无法出招和接招中间,很多企业会选择让勇将远离核心业务——在核心的地方,庸人都比勇将好?这更让牛人们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奸人当道。勇将于是换个地方征战,一直到老到打不动了,就被职场一脚踢出来。这样的“实在人”比比皆是。比如说在曹操看来,扬修就是那个领导放PPT他总是知道下一张的人,简直可恨极了?在宋高宗看起来,岳飞就是总在希望老领导空降回来做CEO的人,实在比金匹术还要可恨。所以在今天的职场,勇将冲锋杀敌在业务部门,重臣守京城管集团总部,太监在内宫运作财务人力,庸人则到处混着。这样的布局看似不妥,其实是企业内部运作效益最大化的最优机制。与其说是权谋,不如说是制衡。看出来了吗?不管你现在是勇将还是庸才,最好都先提升一下你的忠诚度,很容易“被岳飞”掉。提升忠诚其实不难,有软实力也有硬实力。如果你平时可以八面玲珑,心领神会,六一不陪孩子去陪老板打一天高尔夫,那你属于软实力比较强的一类。但是如果你觉得溜须拍马非你所愿,也可以提升硬实力——比如说你可以调整你的能力发展方向,使之与上司合作更好;或者让自己有些必须依托公司才能办到的事情,让公司对你有所控制……如果这些你也懒得做,那就买个房再结个婚,然后让大家都知道你有十年时间禁不起折腾?——不是开玩笑,很多公司招聘重要岗位,非已婚人士不行,买了房子更佳。回到开头那个故事,我告诉那个哥们,你现在就是一勇将。如果你希望希望晋级重臣,你得有个什么事让公司能管着你,古时把自己的家眷送到京城,给天朝养着,就是这个意思。他出门仰天长啸恍然大悟,回家写了个Email,要求明年公司出笔钱让他出国进修业务。三个月后,预算批了下来,半年后,他升了。我想老板也长吁一口气,他终于是自己人了。五年级:杰杰up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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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或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变得越来越叛逆了,在十七八岁这个应该肆意享受青春的年纪,却显得那么不成熟。有日闲得无聊,我打开抽屉,找到一个信封。信封鼓鼓的,塞满了小时候的相片。随手抽出一张相片,里面有一个小女孩穿着一条红裙子,手中拿着一把油纸伞;把这张相片放在一旁,又从中抽出一张,呈现在眼前的还是那一抹鲜艳;接着一张又是一张,每张相片里都是那个身着火红的小女孩。把这些相片塞回到信封,拿出另一个信封,浏览着一张一张的相片,那个小女孩再也没有穿着那鲜艳的红。能不再穿上满身的红色,我做很大的斗争。某年年末,母亲带着我去商场买新衣服。商场里挂满了颜色各异的童装,有蓝色、粉红色、黄色……我与母亲在这些衣服里挑选着。在我不远处,一条粉红色的喇叭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扯着母亲的衣角努力跑上前去,“妈妈,好漂亮。”我说,接着我不停地扯母亲的衣角。“再看看吧!”母亲拉着我的手离开了那条裙子。在离开那条裙子不久后,母亲发现一条大红色的裙子,我注意到了她当时发现裙子时那眼神中的喜悦。母亲让我穿上它,在观察是否合身后,包下了那条大红色的裙子。回到家打开衣柜大门,除了红色还是红色。看到这满柜子的红,让我有些晃眼,也让我深感厌恶。我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剪刀,气愤着在每件红色的衣服上剪了一道口子。母亲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剪刀,大声的斥责道:“你这是干什么!”“我讨厌红色!”说完这句歇斯底里的话,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锁上了房门。没错,我就是讨厌红色,讨厌到了骨子里,讨厌到完全不想看到它。躲在房间里,母亲叫我吃饭我不理,跟我说话我不应。母亲终于妥协了,答应今后不会强制性替我买红色的衣服。我笑,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去年,成绩直线下滑。在期中考之后,母亲劝着我去上晚自习。我不理睬母亲提出的建议,仍旧过着我通校生的快活日子。每当她知道我的数学成绩又是不及格时,总是会在饭桌上苦口婆心地劝,“去上晚自习吧!”在这时候我就会回应她“晚自习就是做做作业的,没意思。在家还不是一样。”期末考试后,我的成绩下滑到了两百名左右。这时她不再好声好气劝我了,“下学期开始,你必须给我去上晚自习!”我冲母亲大吼一声,“不去就是不去!”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当天晚上找我出去散步。在路上,父亲说:“去上晚自习吧!对你没坏处。”我答应了,不仅是为了学习,更为了以后的零花钱。年前,我四处找朋友一起出去玩。朋友说大年初二有时间,于是我们约定初二那天一起出去玩。一切计划都在秘密进行着,爸妈都不知道我心里在打着什么小算盘。年三十那晚,吃完饭父亲给了我四百的压岁钱。第二天大年初一,我以去超市买东西为由,偷着与比我年长几岁的姐姐一起去四海旅行社去签合同。回去后我问爸妈明天去哪里走亲戚,父亲说要去舅公家拜祭,母亲说要去舅舅家拜祭。而我告诉他们,明天有事出去,不与他们一起出去走亲访友了。第二天五点多我就从家里出发,在鲁迅故里与朋友会合。早上八点的时候,父亲打电话来了,电话那头,“你在哪里?”我不知道该怎么与父亲解释我已经跟着旅游团踏上了去宁波的路途,我挂了电话。接着父亲又打来电话,手指想滑向右边,却迟迟不动手,最后还是没有接起那个电话。电话声没了,此后的八个小时中再也没有响起过电话声。我有没有做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这是我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或许有些对不起爸妈,但是真的不想放弃。下午四点多,在高速公路上快到绍兴境内的时候,电话声响了,是母亲的。我想着,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家了,就不接了吧!电话挂了又响,挂了又响。手指滑向右边,是父亲的声音,“你在哪?”很久我没有做声,“高速公路上。”父亲在电话那头提高嗓门,“你有种,不跟我们说自己一个人就出去了!”电话突然挂断。半个小时后,我到家了。我主动地坐在离父亲不远处接受父亲的批评。“十八岁了,是长大了啊!翅膀硬了,都会擅作主张了。”我在一旁默不作声,像极了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父亲把该说的都说了,我也在该说是的时候点头,父亲不再继续下去他那堆大道理了。说真的,我并不觉得做错了。或许我是错的,不该不与他们交代一声就出去。只是,我已经十八了,不再是一个需要爸妈用心呵护的孩子了我自己的事可以由自己安排好,他们不应该把我一直束缚在他们身边。我要长大,我要飞翔,即便外面的世界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即便我会被这个现实残忍的抛下,我都要飞翔。我想要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我想要拥抱这个我从未用自己的双眼认识过的世界。1200字以上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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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叫赵兴坤,名字听好听的,好象不是那么的平凡。我一出生就注定要寂寞的生活,不能和其他的孩子一样,父母也不是太管我,完全可以享受童年的快乐,但是,我却没有机会,不知道为什么,同龄的孩子都不喜欢理我,不喜欢,我一懂事就知道了,正确的说是我能感觉的到,同龄的孩子们喜欢3、5个人一起玩,有意思嘛,我去找他们,每次原本大家正在嘻嘻哈哈的玩耍,一见到我,脸上的笑容就立刻消失了,不会不搭理我,只是笑不起来,要不就是找个离谱的不能再离谱的理由就匆匆离开了,以前小,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规规矩矩得,现在也不明白,后来大家不喜欢我,我也慢慢疏远了他们,在没上幼儿园前我一直是呆在家的,几乎不出去,面对着满屋子的玩具我没有一点兴趣。我只知道我比其他的孩子成熟的早很多,因为没有机会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天真的玩.我天生的口齿伶俐,所以从小父母就希望我学习政治,将来做个政治家。我的成熟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快的被培养了起来,做什么事,想什么事,听到什么总是想的很远,这也可能是大家不能接受我的一个重大原因,我和同龄的孩子很不一样,想的太多了,现在我想的也比别人多,更确切的说,我比别人顾虑的多。小时候大字识不了几个,心里想什么就画出来,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很会画画,大人们以为这是天赋,可能天赋有,但只是我对生活看法的一种表现方法,我识字的时候,更正确的说我会写作文的时候,我对画画就不行了,因为我找到了,找到了去诉说自己心情的更好道具。从那以后,我便开始写作,在最初我并没有明白为什么喜欢写作,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擅长画画,渐渐的我开始认识到了自己,认识到了写作,参加了许多比赛。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认为我就是当作家的料,曾经把作家当作自己的目标,但渐渐得我开始明白了自己写作的目的,后来在2005年的5月22日发现了,这家网站很好,跟里面的网友就像一个大家庭的组合,彼此互相的关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BBSALINA的小说《水晶之恋》当时她才刚刚写到第11集,但马上把我吸引了,我从第一集看起,很好,是我不能相比的。虽然是这样,但我还是想试一试,试试自己能不能突破自己,当时只是这样想,没想到结果真的成功了!我誊写了自己的第一篇小说《粉色天空》一共18集,很短,不过心里感到十分的高兴,毕竟那是我的第一篇小说,我还大胆的写了《粉色天空》的第二部,在常人眼里,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好不容易写完了一篇小说,竟然还想写第二部,简直是自不量力,虽然是这样,虽然我的第二部还没有写完,只写完了两集,但是只要是我说过,不管怎么样,都要做到。作为一名作家,首先具备的不是写作的能力,也不是写作的天赋,而是对读者的诚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哪怕你是多么的有才华,多么的有天赋也无法成为一名作家!这是我的一位有所成就的学姐对我说的。是啊!这的确是闭不可少的,所以只要我说过就一定能做到,只是为了一个承诺。我写过一部名叫《14岁恋情》的小说,只写了一集,但大家相信我!我一定能把它完成,它之后会改名为《偶遇》希望大家关注。我的成就,就是在小荷开始的,的确是给了我很大的快乐,有许多读者一定都看过我的《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吧,谁一看都知道是搞笑小说,但是那对我而言却是安慰自己的作品,大家疏远我,我没几个朋友,总是希望有朋友,哪怕就一个呢?就是在这样悲观的心情中,我开始写《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写这篇小说,不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天才,不是为了让别人欣赏,我也不指望别人能欣赏,只是为了每当我为寂寞想哭时,看看自己的虚构,给自己一点心灵的安慰,《嘻嘻哈哈校园生活》可以说是我对生活的向往,想笑,想体验什么叫快乐,只是给自己找点东西解闷,我知道与《粉色天空》相比《嘻嘻哈哈校园生活》似乎不如《粉色天空》但我还是更喜欢这部作品,只因为它是我的希望。一位同学曾经主动邀请我到他家做客,中午留我在他家吃饭,在吃饭的时候他问我,怎么才能写好作文,我当时并没有确切地回答他,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现在我可以回答他了:我其实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写好文章。我写文章只是为了给这个孤独的自己一点快乐,你可以读一读我的文章,几乎没有一篇是真实的,我所写的真实文章会搀杂自己的感情,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凭空捏造的,那都是我的梦想,如果你是一个很快乐的人,你在我这是绝对学不到什么的,如果你真的非常希望成为一名作家,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刻苦努力。想想,如果我是一个快乐的人,兴许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文章了,如果要我拿写文章的能力和快乐友谊交换,我情愿放弃自己的能力,宁愿靠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成功,而不是践踏着孤独前进!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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