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走远
坐在老屋前,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那个带笑的身影。我这才惊觉,那人和那简单而真挚的心愿,从未远去。
小时候住在村子里,隔三岔五就会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来村里为人们箍木桶。木桶是用几片木板围在一起,再在外围箍一个铁圈制成的。以前的人,大抵是念旧的、节俭的,东西坏了,不轻易丢弃,总要修修补补。木桶坏了,便等着那个箍木桶的老伯来重新箍一下。箍一箍,又能用好久。
箍木桶的老伯常年披着灰白色的外套,裤子已洗到发白,踏着一双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拖鞋,在村里晃荡。箍木桶是个令人敬重的职业,每个人见到那个箍木桶的大叔,都会笑着和他打个招呼,递上点自己做的食物。他会用爽朗的笑声来回应,笑声传得好远好远。
每当他箍木桶时,就俨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将那快散架的木桶小心地捧在怀里,把铁箍松开,小心翼翼地把弧形木板一片一片拆下来,仔细对着阳光甄别好坏,用小块的木板加竹签锲入转换腐烂的部分,大块腐烂的干脆整块换掉,在地上敲平整顿平整,用油灰腻子把磕碰的小缺口一一填补起来,然后利落的把铁箍围成整圆,满满实实地箍紧。安静下来的他竟会有几分柔情,他粗短的手指在木板、铁箍、工具间摩挲,像极闲暇时抚摸幼儿的父亲。做手工时,他的眉眼里满是专注,还满溢着热爱与执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时常惊诧于为什么只是简单的工具,简单的动作,就能立刻让一个破旧的木桶坚固如初。他只是“嘿嘿”地得意笑着,随后便留下抱着木桶发愣的我和“箍木桶咯”的叫喊声,继续在村庄里穿梭。
有人问他,箍木桶也没什么人会,常常又有人要箍木桶,你为什么不多收点工钱呢?他的脸上漾起了笑容,没有回答。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也许是在村子里的小店第一次摆上塑料桶的时候,也许是村头第一幢高楼盖起的时候,人们纷纷选择了轻便而又色彩鲜艳的塑料桶。木桶便无声无息地被丢在了角落里,任凭其一点点被风雨侵蚀,任凭箍木桶的手艺在旧木桶中隐藏、消失,直到被时光无情地吞噬。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那箍木桶的老伯了,也再也看不到他大大咧咧的笑容了,他已渐渐远去。随这而去的,还有小村庄宁静的生活。
我也搬到城里读书了……。
几年后的回村,村子已经“紧跟潮流”:手机、电脑、Wifi……该有的一个也没少。可再也找不到当初的模样。我望着认不出来的小村,心里感到几分怅然若失。
直到一天,村子里有一户人家的老人去世,他却又出现在村子里。当那熟悉而又久远的声音在村子里响起时,我像突然被推回了已经消失的年岁里。我迫不及待地奔出家门。
他,还像从前一样,穿着洗着泛白的衣服,趿拉着拖鞋在村里慢悠悠地走着。只是他的声音在一片哭声中显得格外不同,只是他的两鬓已变得花白,只是他再从人群中走过,再无人问津。他明明站在我面前,却总觉得他离我,好远好远……
他早已明白没有人使用笨重的木桶了,便又落寞地走出村子。见我一直追随着他,他抬起头,对我勉强地笑了一下。“小姑娘,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啊!虽然……现在大家也不再需要木桶了……”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以前的习俗,村里有人逝去时,有箍桶匠来村里,村里的人就会平安呢。”温和的声音里透着欣喜,他说得那样安详笃定。
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又似乎望见了他长长的一生,龃龉和谅解,伤痕和结痂,他都没有说,只是温和的笑,我无法洞悉箍桶匠的人生,却被深深感染触动,有一种温暖直抵心底。木桶已渐渐远离我们,可他和他朴实的心愿却一直在那,没有离去。
小村庄变得很快,可我总相信生命中许多热爱与执著,坚持与善良一直在那不远外守候,从未改变、从未远去……
书的诱惑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从小就酷爱读书,在我的眼中,书是知识的源泉,力量的翅膀,智慧的海洋,生命的方向。书是我生活中一道可口的美餐,我一有时间就会去品尝它。在灿烂的阳光中,我打开一本书,闻着书中散发出的淡淡清香,听着风吹书页的美妙声音,我走进了书的海洋。小时候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常常给我买一些带有漂亮图案的故事书,我每天翻着这些书,看着这些漂亮的图案,我心中浮想联翩。
每天中午一放学回家,我便习惯地拿起书坐在床上看书,我完全被故事中的情节吸引住了,尽然连妈妈叫我吃午饭都没听见。妈妈只好把饭端来让我吃,我飞快地将饭吃完,又继续坐在床上读书。我和书中的人玩的很快乐,这时妈妈又叫我了,我厌烦的问道:“什么事?”妈妈说:“该上学了。”这时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
我最喜欢的书很多。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世界上最杰出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这本书讲了他一生的经历:他小时候即是小神童也是小笨蛋,长大了找不到工作,给名人写信,名人也不回信,但他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战胜了无数困难,九年以后,爱因斯坦终于成为一名杰出的科学家。
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交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指明了方向。
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在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但只要有了书,并将它们珍藏其中,便会成为永恒的美。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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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虽然它离开我已有三年之久,但是它早已深深地埋在了我的内心深处。初见时那一份快乐,我到现在仍然记得格外清晰。“汪汪,汪!”那小狗的皮毛并不花哨,是最鲜明的对比——黑与白。它竟然叫丢丢,这名字也太随便了。我天生对狗有些怕,不敢去摸它那柔柔的皮毛,也不敢蹲下好好看它,好像它是美杜莎,一看就被石化。姑姑家的客厅在楼上,我上了楼,心想能躲过它。然而我越躲它,它越叫得欢,小尾巴拼命的向上摇,我飞快的上了楼,如风般快速的上了楼,它紧随我身后的“风”,也跟上了楼,“砰”我使劲的把门关上,丢丢安静下来,乖乖的坐到了门外,那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感情,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心软了,也许它只是想和我一起玩。我鼓起勇气,出了门,慢慢地蹲下去,伸出手去摸它,它的眼中流露出欣喜,前掌离开了地面,扶着我,伸出舌头舔我。我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只热情好客的小伙伴。认识了这只小狗之后,每一次去姑姑家都不孤独,和它玩球,找东西,只要能玩的我都和它一起玩过。殊不知,三年后,这只能成为永远的回忆。知道了和丢丢一起玩有多么欢乐,我天天盼着去姑姑家,两个月后,我又来到了姑姑家,但这次迎接我的却是无尽的失落和悲伤。再到姑姑家时,熟悉的汪汪声和欢快的身影并未出现。姑姑家的小院不算太大,但有许多丢丢可以藏身的小角落。我相信,它一定是藏到了某一个小角落里去了,而我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能找到,当我问起丢丢,姑姑的回答却是丢丢被送人了。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我仍然能想起丢丢,在我心中它从未走远,只是走到了我的心里,有一些事与物,只要你坚信它的存在,那它一定会存在,会在心里永远生活下去。亲爱的丢丢,愿你新主人那里一切安好!650字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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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一年,隔壁的李叔在东北一座城市接了一个不小的装潢工程,需要一个贴心的人帮着照应,父亲是个老木匠,手艺精湛,人又本分老实,自然成了第一人选。可父亲毕竟已不年轻,身体单薄,又常犯胃病,北方冬天不知有多冷,况且家中不缺钱花,于是我和妻子都不让他去。但父亲考虑了几天,还是决定去。他说,一来家中的农活都已干完,一个冬天在家也是闲着;二来李叔说了,在室内干活,有暖气,不冷,不吃劲;三来主要是出去见见世面,不为钱。母亲去世这几年来,父亲先是拼命劳作,以供我在异地求学;我结婚后,他又孤身一人住在乡下,伺弄数亩责任田,平时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我和妻子商量,他实在要出去,就让他出去解解闷吧。父亲要走了,我特意去街上买了两瓶蜂蜜,数斤饼干,几大袋麦片,嘱咐他每天都要喝点蜂蜜暖胃,麦片要经常冲着喝,不要饿着自己;并把自己的一件皮衣给了他,要他没事不要出去,以免不小心冻着。父亲嘴上说不要,眼睛却潮湿了。出发的那天早上,外面下着小雨,父亲一路上跟我唠个不停,要我注意身体,带好孩子,搞好工作,小两口不要拌嘴……好像出门的是我而不是他,我只有使劲地点头。当汽车开动的那一刻,望着父亲紧贴着车窗的脸,我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夺眶而出。汽车远去,我才猛然想起,没跟李叔说一声,换火车时,给父亲买张软座票。我好后悔!一转眼,父亲外出快一个月了,刚到那儿时李叔打电话来说一切都好,可天渐渐冷了下来,父亲的身子吃得消吗?他的胃病犯了吗?早知如此担心,当初真不该让他去。一天夜里,电话铃声大作,一接,竟是父亲打来的,他说外面下雪了,一尺多厚,天冷得不得了,夜里怎么也睡不着,就起了身,跑了一百多米,打公用电话给我,要我们明天多穿些衣服,千万别忘了。听着父亲急促的呼吸声,听着他使劲跺脚的声音,我握着话筒,泪流满面。我多想告诉父亲,老家没有下雪,天气也不算冷,但我终于没有说出来。泪眼朦胧中,我仿佛看到,在异乡的街头,深更半夜,天寒地冻,一个瘦小的老头儿,正蜷伏在电话机旁,说着什么……真想不到,父亲虽然身在两千多里之外,可心却时时惦记着我们,他的牵挂!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Array。情节变化不落于俗套,偶有悬念骤生,波澜迭起,出人意外,事件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作者的创新构思。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9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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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有时你感觉不到,有时你又感觉到了。其实,母爱从未走远,从未离开。一个风平浪静的晚上,在一座漂亮的房子里发生了一次激烈的争吵。欧阳,你不学习到底想干什么,成天只知道打游戏,还这么晚回家,你说,今天又跑哪鬼混去了。欧阳一回到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机会。妈妈,你怎么老是认为我去游戏厅了呢?我这么晚回来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能不能别老一回来就骂我,很烦的。说完,欧阳把门一关,跑了出去。他走在寂静的大路上,握着口袋里那二十元,心里不禁埋怨道:这个妈妈,如果我不是捡到了几百元钱,要等到失主,我才不会这么晚才回来。你问都不问清楚,就骂我,你还是不是我亲妈,一定是一个后妈!我的亲妈啊!你在哪儿啊!想到这儿,欧阳顿时觉得肚子饿了,战鼓齐响,欧阳不禁想到了妈妈给自己做的饭菜,真香啊!可是,现在呢,只能喝西北风了!欧阳四处打量着这条街,这条街上有许多饭馆,他便握紧了那二十元钱,朝一家饭店跑去。老板,来一份火腿肠蛋炒饭,快点!欧阳高声呼道,他真饿了,恨不能把一碗米饭一口吞进去。不一会的工夫,炒饭便端到了欧阳面前,欧阳迅速地扒起饭,吃着吃着,不禁流下了眼泪。以前,妈妈经常炒饭给我吃,我当时却觉得那饭很平常,可现在觉得,妈妈炒的饭是那样地美味,那样地可口,全天下的炒饭都没有妈妈炒的好吃。我真不应该和妈妈吵架,真不应该意气用事,真不应该惹妈妈生气。其实,妈妈这样做也是担心我啊!我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好了,为什么要意气用事呢?欧阳在心中想,悔恨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心中的愤怒。想到这,欧阳迅速放下了5元钱,朝家的方向飞奔。到了家,只见妈妈的眼红得像兔子眼睛一样,她在客厅里来回走动,见了欧阳回来,赶紧抱住了欧阳:对不起对不起,欧阳,我不应该那样说你,你千万别再离家出走了,我一定不骂你。妈,我不怪你,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站在你面前吗?我长大了!母亲紧紧地抱住了欧阳。其实,母爱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严厉对我们是爱,亲切对我们也是爱,母爱从未走远,也从未离开。妈妈,我爱你!欧阳在心中大声地说。800字 四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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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盛夏的炎阳,直射在窗口那株丝瓜藤上,在阳光的照耀下,那镶嵌在绿叶中的黄色小花,显得格外耀眼,像是在提醒着我,那份情,从未走远。那时,我们搬到小区有一段时间了,却还不知道一栋楼里邻居们的名字,我们住在一楼,下面有一块巴掌大的空地,闲不住的奶奶在地里种了丝瓜,母亲说∶“这怎么行?丝瓜要爬架的,爬上二楼着了人家窗户怎么办?”但是奶奶还是不解∶“丝瓜蔓子爬上去不好吗?咱村谁家的丝瓜南瓜爬过墙头,谁也不说啥,有菜大家吃嘛!”唉,怎么跟老太太说这个道理呢?不是人人都喜欢别人家的植物爬到自己家的,城里的人情不比乡下;人心的冷暖远近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丝瓜不管我们,一家人的忐忑,见风就长;很快就爬上了我的窗台,。翠绿的叶子,柔婉的隔着竹帘看过去,就像一幅写意画,还懂事地开出一朵朵金黄的花,摇曳给我灿烂的喜悦。几天没注意它们,哎呀∶丝瓜已经偷偷地蹿到二楼,把人家的窗台都快爬满了!我心里暗暗担心,人家会不会杀下喽来,指责我家的丝瓜“侵占领空”?果不其然,楼上的住户来拜访了,我赶紧把客人让进来,倒上茶,惴惴不安∶“对不起,那些丝瓜……”客人却笑嘻嘻的拿出几根脆嫩的小东西∶“你们种的丝瓜,结了七八根呢,我们炒了几根,这是给你们留的。”见对方没有兴师问罪意思,我才放心下来。还没说话,奶奶都已经热情的唠叨开了,∶“丝瓜熬汤也很好喝,以前我们农村媳妇儿坐月子,从河里抓几条鲫鱼,摘几根小丝瓜,奶水足得很呢!”从此我们与二楼的关系熟络起来,不但见面打招呼,有时候还会约着去散步,这样的转变我始终未及,丝瓜却俨然以外交功臣自居,生长的越发骄傲起来,不仅二楼,又开始往三楼攀爬,我又开始新的揣揣不安,但是有一天,有个人在楼下跟我说,你是三楼的,他微笑着说∶“让我们也沾沾丝光的光哈。”随后,丝瓜仍起起劲的往上爬,我们和其他住户的关系也日益融洽,不仅见面热乎乎的说话,而且,四楼的奶奶还和我奶奶一起约出去买菜,在她们拎着菜篮,挽着胳膊的身影后,我和母亲相视一笑,这份可贵的邻里真情,原来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从未走远……眼前丝瓜藤仍然在攀缘,生长,窗台下传来奶奶和邻居拉家常的声音,在这盛夏的早晨,这份从未走远的深情,点亮了整个夏季。9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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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有人说,一个人的成长,就是远离家的过程。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社会,一步步地远离那个家,曾近最依赖的温柔乡。按理来说,这说的不错。但按情来说,我们,从未走远。从初中到高中,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到集体中去,独立生活。那个暑假是我过的最难受的假期,我总在想,高中我出去住,离家远了一步;大学去别的城市,离家更远了一步;毕业回来后,我长大了,父母老了,是不是就再也回不到现在了?我是不是回越走越远…。高中的生活很紧张,有时会让你在紧凑的学习中暂时忘记那个家。空闲下来是透过窗户望着远处的天,才会发现家真的离我好远。每周六回家时,总是很开心,回到家看到空荡荡的房子后,总是很落寞,和家人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这是我进入高中以来的第一个生日,我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大家会聚在一起,像以前那样。果不其然,到家后还是我一个人,对着冷冰冰,毫无人气的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温暖热闹的家里变得如此冷清。难得耍次小脾气,丢掉书包,丢掉手机,只留着口袋里的一些零钱,拿了把钥匙,就找同学出去完了,为我庆祝生日。疯狂的玩到好晚,就当是发泄,等天黑了才回到家。打开家门,耀眼的光从门后射出,适应了一下,父母,爷爷奶奶都看着我这边,这时是安静的。妈妈慢慢走过来:“下次出去玩说一声,别回来这么晚,我们多担心呐。”妈妈很平静的说完这句话,但我看到了,她的眼眶红了。我扫视了一下家里的人,视线渐渐模糊了,这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一家人,多久没聚在一起了啊,多久了…。 一段长时间的寂静后,爷爷先开口了:“行了行了,快吃饭吧,今天丫头生日,别僵着了。”听到生日,泪水决堤而下,冷清的家又充满了温暖。蛋糕还是我最喜欢的蛋糕,家还是那个温暖的家,笑脸还是那个记忆中的笑脸,似乎一切都没有变,似乎我,从未走远…。鸟儿会被锁在笼子里,但它依然热爱蓝天;鱼儿会被关进水缸里,但它依然向往河流;树木会被砍伐运往工厂,但它依然执着于土地…。 我们会离开家,但在我们心里,家永远在那里,而我们,从未走远。8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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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轻轻吹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栀子花的香气。院子里传来了百灵鸟的歌声,思绪也随鸟鸣声流入记忆深处……我上小学时,校门口开了一家粥店,粥店的生意很好,尤其是在早晨,粥店的门口总会排起一条长长的队伍,来晚了甚至买不到。粥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男子,每当有人来买粥,他总会利索地盛起一碗,脸上露出憨憨的笑意,嘴里喊着:“欢迎下次再来!”每个清晨,空气中都充斥着米粥的香味和老板的热情。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去买粥,我站在队伍的末端,却发现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蓬头垢面,穿着一件打满了补丁的衣服,脚上的鞋也早已穿得开了胶,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恶臭。周围的人看到乞丐,都皱了皱眉,捂住鼻子,默默地往后退了几步。一条队伍无形间变成了两条队伍。乞丐怎么也来这买粥?一团疑云缠绕在我心头。很快就轮到乞丐了,只见他迅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两个硬币,紧紧地攥在手中,在老板打粥时,快速的将硬币扔到了零钱盒。乞丐拿了粥,神色匆匆地离开了。老板有个习惯,他总会把零钱盒放在桌上,买粥的人只需要把钱放入盒中就行了。只是,这次硬币落盒的声音却和以往不同,发出的声音很沉闷,而正常一元硬币落盒应该是很清脆的,难道他扔的是一毛?我朝硬币盒里望去,果不出所料,两枚暗灰色的一毛硬币躺在一群闪闪发光的一元硬币中,像是两个不合群的人。轮到我了,我憋不住心中的疑问“老板,刚刚那个乞丐扔的是一毛硬币吧,难道您不知道吗?”老板面不改色,一边继续盛着粥,一边笑眯眯地回答道:“我知道了,他已经来了好几天了,每次都是一毛。”“那您为什么不阻止他,仍把粥卖给他?”我继续追问。“每个人都有困境的时候,我给他一碗粥或许能让他感觉到一点温暖,再说一碗粥又不贵,做人啊,还是善良点好。”听了老板的话,我突然觉得老板眼中透露的不仅是对客人的热情,更多的是对他人的宽容,而他心底那最纯真的善良也深深地感染了我。老板的话像一束阳光,驱逐了我心底那片迷茫的乌云。温暖的阳光带着微风中的粥香和鸟鸣声编织成一曲动人的交响乐,原本平淡的心开始变得愉悦。后来,我也常在地铁站、步行街、巷子口……遇到许多的残疾人或乞丐。每每这时候,老板的话便会萦绕在我的耳畔,而我总会给予他们些许零钱,或是一个善意的微笑,看到他们眼中原本暗淡的光开始有了色彩,也会由衷的感叹:“善良,真的很重要。”阳光还是那么柔和,微风还是那么和煦,老板的话也从未走远,铭刻在心中,挥之不去。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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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多年以后,我再次来到这座屋舍,人去楼空,物是人非。屋子前的那条小河,依旧清澈,河水悠悠地流淌,碧波荡漾。河岸的柳树,轻轻的摆动枝条,落下一瓣青叶,随风走远,它去了。春风吹来,叶儿也回来了,如同时光,从未走远。那年春天,花开得正烂漫,七彩的花瓣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散发着如太阳般的光芒。爷爷坐在竹椅上,手摇着扇子,看着跑来的孙女,直喊:“慢点儿,慢点儿……”我哪顾得上,一见着爷爷,就飞也似的跑去,步子没迈稳,撞在爷爷的老骨头上。爷爷乐呵呵地笑,却又用沉重的声音说:“爷爷要老喽,到那时候,哪还经得起你那样折腾。”“不会,爷爷永远不会老!”我不在意,因为那时童年无知的我,根本不理解生老病死,我以为,他,我最亲爱的爷爷,还会陪我很久,很久……爷爷叹了口气,沉默了。碧空中,一只绚丽的风筝自由自在地飞着,轻轻地,缓缓地。“爷爷,我也要放风筝,和那一样的风筝!”我高兴得手舞足蹈。爷爷锤锤腰板,缓缓站起身来,笑眯眯地抚摸着我的头:“好,爷爷给你做。”爷爷拿出了那个落满灰尘的的工具箱,坐在小板凳上忙碌起来。爷爷没读过多少书,也没什么大本事,这辈子,也就靠这双勤快的手过日子。大病一场后,身子也大不如前,这工具箱,便一直放在墙角,再没有动过。可现在,他却曲着如干柴般的身子,迟钝的摆弄着那些破旧的工具,汗流浃背却毫不停歇。而那时不懂事的自己,却还喊着:“爷爷,快点儿!太阳都要下山了!”傍晚,爷爷把风筝送到我手里,我举着风筝在田野里奔跑,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天边。我仍能清晰地忆及,那时,爷爷披着落日的余晖,擦着汗,却慈祥依旧。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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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走远朋友间的友谊,是充满欢笑的,是充满激情的,是充满悲伤的……如果友谊能地久天长,是一件好事,因为,你有困难时,朋友就是第一时间来帮你的那个人。一个星期六,我约朋友来我家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们有说有笑,无话不谈。我偶然发现了他书包里的一幅画,我的这位朋友是一个画画高手,这画难道是今天他在美术特长班上画的?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幅画从他的书包里拿出来,啊,好漂亮啊!画得可真好!我问他:“这幅画是你画的吗,应该画了很长时间吧?”朋友自豪地回答:“是啊,我可是画了一上午呢!”我把画放在书桌上,哪知,桌上有一大片水,画瞬间被水浸湿了,颜色被冲淡了很多,有些地方都已经看不清了,好好的一幅画现在却变成了一张湿漉漉的废纸。朋友看得傻眼了,生气地对我说:“你把我画得最好的一幅画变成了这样,你说,你准备怎么赔?”我也愣住了,连忙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桌上有水呀!”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事情既然都这样了,绝交吧!”我一听,火起来了,把画往地上一扔,说:“绝交就绝交,谁怕谁呀!”朋友听我这样一说,更生气了,于是他背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看着他那气冲冲的背影,我开始后悔起来,心想:我怎么会说出这话呢,我真笨啊!就在我觉得我们的友谊已经走到了终点时,发生了一件事,它让我看到,终点之后却还有路,我们的友谊并未走远。那天中午,天气很热,太阳毫不吝啬地播洒着阳光,普照大地。学校的水泥地上,冒出一缕缕的白烟。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走进教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喝了几口凉水后,感觉有点无趣,就四处看看。突然,我看见一位同学桌上的一个空矿泉水瓶,我想到了一个“点子”——切水瓶,做水钟。我拿起那个水瓶,找同学借了一把小刀,开始切瓶子。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只切了一个小口。我站起身,用更大的力往里切去,却不小心扎到了手腕,流了好多血。我再看看小刀,刀刃上锈迹斑斑,完了,铁锈估计进入血液了。我找到班长,跟他说明了情况,其他同学听到这事,也过来询问。于是,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有几个同学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要把我送到医务室,在这其中,就有我的朋友。我一看到他,气就来了,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不用你送,我自己也能去!”朋友惭愧地说:“算了,别记着那事了,都是我不好。那天我回到家就后悔了,我真不应该那样对你。第二天我来找你,你也不理我,我见你在气头上,就没说什么。对不起,我那天态度不好。”听了他的话,我的气也消了,心想,当时我怎么没追出去道歉呢?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宰相呢?想到这里,我连忙对他说:“没关系,其实我早就不生气了。”说完,他和班上的其他同学一起把我送进了医务室。医生给我处理了伤口,也打了破伤风针。但我手腕上的血却还在流,朋友见状,找来一个酒精棉球,放在我的伤口处,轻轻擦拭,眼皮都不眨,像描着一幅油画。不一会儿,血止住了,我也和大伙一起回班上课了。回去的路上,太阳光不再那么炎热,水泥地也不冒白烟了,迎面吹来了凉爽的微风,吹得树轻轻摇动……我曾认为友谊走远了,可友谊一直绕在我的身边。友谊是一座桥,友谊是一盏灯,友谊是冬日壁炉里那给人带来温暖的熊熊火焰。我心中的友谊,从未走远!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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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从未走远时间会冲淡岁月的痕迹,但思念始终萦绕在心间,如同耀眼的星辉,不曾淡却。——题记曾几何时,您牵着我稚嫩的小手在乡间的小路上为我采撷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却是我最为喜欢的小野花,插在我的小辫子上,然后以一种欣赏无上至宝的眼神看着我,末了,便会说上一句“妞妞就是好看!”这时,我便会高兴的在您脸上烙上一个湿哒哒的吻,可您却毫不嫌弃,反而笑得更加欢喜……曾几何时,我和您在夏日的傍晚依偎地坐在院子里乘凉,您院子里的无花果树枝叶繁茂,苍翠欲滴。当夏日的微风轻拂过枝桠,绿叶总会欣喜的跳动、摇摆,仿佛恋人耳边呢喃的低声絮语。夜空中繁星满天,萤火虫与星星跳着浪漫的华尔兹。这时,您总会拿着那把破旧却充满我童年记忆的蒲扇为我驱赶蚊虫,带来令人惬意的微风,那时,我觉得空调一定比不上您那为我带来舒适与凉意的蒲扇,我也总是在您为我创造的美好梦境中沉沉睡去……曾几何时,当您在厨房为我烹饪可口的饭菜时,我总会无比及时的出现在您眼前,这时,您总会用充满宠溺的眼神看着我“小馋猫,又闻到香味了?再多等一会,马上就好。”说完,便顺手地捏了一下我的小鼻子,这是您最喜欢的动作……时间如白驹过际,转眼间,我已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也到了不得不离开您的时候,纵然有万般的不舍,可您还是强忍着伤感对我千叮咛万嘱咐。当我坐着汽车驶离乡下时,我回头发现,村口有一个我无比熟悉的身影,我再也忍不住,想要打开车门跳下车,可是身旁的妈妈却拉住了我,我懂妈妈的用意,如果再一次的道别,会更加的不舍,那就不要有“再一次”。于是我只能泪眼婆娑的望着那个熟悉的身影愈来愈远,直至消失。那一刻,我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不舍与难过,顷刻,泪水决堤……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也越来越繁忙,回去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渐渐的都有些忘记还有一个人在乡下时刻记挂着我、思念着我。又是一年冬季,那个冬天似乎比任何一个冬天都难熬,我的房间没有暖气,在书桌前做功课的我时常因为寒冷而冻僵手脚。这个消息,不知怎的传到了您的耳朵里,您不顾冬日的烈风和雪后光滑的路面,去请求邻居骑摩托车载您给我买桌子,那样的天气,谁敢贸然出门?我不知道您怎样的乞求着别人,但最终您还是提着桌子,风尘仆仆的来到了我的面前,您说买一个小桌子,可以在床上架着,这样就可以少受些冻了,当您忙着把桌子架在床上时,我看到您粗糙的手冻得通红,手背上满是冻疮,已经有些脓肿,让人看了不免有些心悸。我这才明白,原来您就这样坐在摩托车后座一路用手提着桌子……。我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连忙转过头,强忍着泪水。却听到您的一句“妞妞,有了这张桌子,就不会那么冷了!”眼泪最后的防线也随之崩溃,他们如断了线的珍珠般涌出眼眶,滴落到地上,温暖无声……姥姥,您已经离开我们七个多月了,恍惚间,您似乎从未远离。您知不知道,您的妞妞真的好想您,想念您那令我安定的微笑,想念您那能给我带来最惬意的童年记忆的蒲扇,想念您那粗糙却温暖无比的手抚上我的鼻子时的温暖,想念您在我遭遇困难时给予的鼓励……您总是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终身受益,这些我都会铭记在心,永不忘却。秋意渐浓,随母亲去您墓前祭奠。金色的阳光洒在雕刻在墓碑上的照片上,那是您安然慈祥的笑容。墓碑两旁的松柏静默矗立,谦卑静好。缕缕清风透过树梢拂乱我的头发,好像您那粗糙龟裂但又灵巧宽厚的手掌抚摸着我。瞬息浮生,薄命如斯,诋毁怎忘。思念于无形中被秋的到来勾起。时间是残酷的,它把您从我此后的生命中完全剥离,使我再看不到您和蔼面庞。雁飞高兮鸟难寻,难以寻觅到彼此的身影又何妨?有人说,人死后,消逝的是身体,而灵魂会像凤凰涅槃般重生,陪着最重要的人。姥姥,您在天国一切可好?蔚蓝浩瀚的天地间,我总感觉您的声音在天际间萦绕回荡,您,从未走远。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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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爱,从未走远秋叶落满地,眸光流转,记忆中你的样子还是那么清晰,岁月轻轻的过,而你却一直在我的心间。红尘中的牵绊,生命中的知己,不管岁月的更替,彼岸的轮回,只为在最深的红尘中守候,我将那一缕缕思念化作秋叶,随着风儿飘向你的远方。——题记一直感觉,与你遇见、相知、相爱是生命中最真的期待,你的容颜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每次醒来不是欣喜便是苦涩,我知道这是缘,也是爱。浅浅的相遇,深深的眷恋,你的谈吐是那么风雅幽默;你的思维是那么活跃不俗;你的性格是那么阳光直率;你的情感是那么细腻柔情。一路相伴,共担忧愁,你会因我一句简单的话,而感动到热泪盈眶,我知道那是爱,我们曾相拥同泪,你抱着我说的那些真挚的话语,亲爱我都记得,不敢忘,也不会忘。从前,我总是憧憬着与你牵手街头,走在烟雨迷蒙的街头,漫步、散心;从前我总是期待可以靠在你的肩头,可以聆听你的心跳,感受你的温暖。幸运的是,那些憧憬竟然变成真实,我落泪,你的眼里也落满担忧,亲爱,你知道吗,我柔弱的心总是因你而坚强,有你的日子,多美。遇见你才知,心灵的契合是那么让人心醉,我多想永远的醉倒在你怀里,从此开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相聚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掌心的记忆中,溢满初遇的芬芳。我知道当我们选择放弃的那一天开始,我们便失去了太多的拥有,失去了问候彼此的理由,失去了相见的可能,失去了再去爱彼此的权利,这一切,是多么残忍,坐在时光的路口,轻拾一抹牵念,伴你天涯,在每个漂泊的日子里护你远行。时常躲在屏幕的这头,默默的盯着你的头像发呆,只要上线便会看到你在线的身影,与我而言那是一种莫大的安慰,我知道你还如往常一样上线,更新状态,发一些激励自己的话语,知道你一切安好,你还在坚持你的梦想,我便放心了。假若你的头像突然变成灰色,我的心还是会忍不住有些失落, 曾经你为我的忧伤而难过,那些贴近心灵的话语,是我此生最珍贵的记忆,只恨情深缘浅,命运如此安排,只能默默承受。你的姓于我的名,镌刻在时光深处,留下最深的印记,虽然很疼,却也很美,有你的心作陪,一生不会感觉孤独。或许,我从来没有主动与你说过一言一语,或许,你不曾发现我的一丝痕迹,但是我却一直都在默默的关注着你,远远的祝福着你。你的喜怒哀乐,你的变化,在我心里都是最重要的事情,你开心,我比你还开心,你忧伤,我比你还难过,只要你抬头,你会发现,我一直都在最初的那个地方等着你。对你的爱 ,可以跨过千山,越过万水,一如既往的盛开在你的天涯,不曾黯淡。万水千山,我隔着思念的距离等你,在我的生命里,你是故事的主角,也是我一生等待的那个人。转角遇到爱,多么美的邂逅,只此一眼,便是一眼万年,从此不倾城,不倾国,倾其一生只为一人,你,注定是我一生的疼。或许有些情只能寄放在天涯,两两相望,只能相守在天涯,我愿,以最温暖的姿态,看着你幸福。生命中有一种陪伴叫做,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爱,其实感情有时候无需太多的浪漫和言语,只要彼此懂得 ,哪怕不言不语,也是一种默契,也是一种交流。那份爱,虽然不再热烈,却也心手相牵;那份爱,虽然不在缠绵厮守,却在心间徜徉;无论时光如何流逝,那份爱依旧在蔓延。想起它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真正的缘,便是时光不老,我们不散。人生匆匆,转眼我们都已成熟,不再那么稚嫩,那些表面的温存,那些卿卿我我的画面,已然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其实爱一个人最高的境界,不是初见的那份悸动,而是要经得起平淡的流年,平平淡淡才是真,要知道幸福就像一捧流沙,越是紧握,遗失的便会越多,简单陪伴,静静守候,便是对爱最好的报答。爱到深处,是心疼,之所以爱,是因为此情已融入生命;之所以疼,是因为懂你的脆弱和无助,所以才会忍不住心疼着你的一切。爱你,就会默默的付出,尽自己所能,竭尽全力为你分忧,只要心中有爱,就会有力量,最真的情,是平淡中的不离不弃,是风雨中的相扶相伴。站在深秋的天空下,若我微笑,那是因为我想起了你,站在窗台,阳光洒满整个窗棂,若我感觉温暖,也是因为想起了你,感谢你的出现,感谢你对我的疼爱,虽然那已经是曾经。如果你愿意,我愿意一直住在你的心里,不惊不扰,安暖相陪,直至终老。想你,念你,却还是没有说出口,爱,没有缘由,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如果不是离别,我不会懂得思念的煎熬,爱的路上,浸满了相思,闭上双眼,任热泪流淌,你的影子在时光深处漫游,亲爱的,我愿在对你的思念中慢慢老去,许你一世柔情,一生情,为君痴,一生念,为君等。回眸处,我的爱一直都在。红尘岁月,相遇倾城,分开之后,我已经习惯这一份淡然的相守,我看见时光在微笑,正如你款款向我走来,拥暖我久远的思念,相依而坐,你在,我在,爱在,如此便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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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远去作文【篇一:从未远去作文600字】院里的枇杷又落花了。离爷爷的去世又多了一年,但他从未远去。爷爷离世早,我对他的印象是靠着零星的记忆和只言片语串连起来的。记忆中的他,身体不好,常常去医院,救护车也来过几次。至今,家里仍留着一架电梯,一个氧气瓶,摆在沾满灰尘的角落。他的遗像未摘下,挂在客厅里,一身黑衣。他的一切虽模模糊糊,但从未忘记,只因他从未远去。印象中的他喜欢太阳。夏天,一定出门找他的老朋友喝茶聊天,偶尔捎上我。公园里的风,轻轻柔柔,拂过脸颊,吹过树梢。像是画家的水粉笔,给叶儿抹上层层叠叠的绿,引得它们“沙沙”地笑。爷爷坐在林间下着棋,抿几口茶,忍受着我悄悄多移一格,偷偷拿旗子的调皮捣蛋。爷爷不气不恼,也不点明,一直笑,一直笑。风不大,吹起了我的衣角,抹去了爷爷的皱纹。不知走了多少个夏日,破坏了多首盘棋,冬天还是到了。爷爷的病更重了,他无法再在公园里坐一个下午,直到黄昏的太阳落在树梢上,将叶片染成亮丽的瑰红色,倾听他们的诉语。那个冬天,太阳很好,天气很暖。天空湛蓝,像镶嵌着的蓝宝石,没有一丝杂质。爷爷穿着厚实的大衣,靠着老旧的躺椅,坐在院中的枇杷树下。听躺椅“吱吱”的声响,晒太阳,喝茶。枇杷树的叶快掉光了,只留零星的几片在隆冬的寒风中瑟瑟,不愿离去,粘在将近枯死的枝丫上头。爷爷没有熬过那个冬天,尽管来年的枇杷很甜。爷爷离开的那一天,天空很蓝,飘着几缕云彩。看着爷爷被装入小小的盒子,埋在山坡的坟墓中。叶片摇曳,风吹过山间,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谁在轻声的抽泣。最后的告别,在晴好的日子,我们一起哭泣,都未说再见。无法再见面,爷爷于此长眠,在一方矮矮的坟墓。清明到来,我们拂去沾染的灰尘,一边伤心,一边淡忘。请,一路,走好。在枇杷落花的时节,我相信你过得很好。你的温柔,像那满树的枇杷花,细小而纯净。我相信,你从未远去,一直注视着我们,像院里的枇杷树,长久的陪伴,等待着我们的长大、成人。相信这你从未走远的步伐。在公园,枯坐一个下午,找不回当时的感觉。黄昏的夕阳,红透了的天边,都成不了当时的世界。徘徊在的园中,等不到暖暖的日光,见不到你的音容笑貌。一切都不再是从前,但我相信,你从未远去。记住了。忘却了。枇杷花,落完了。【篇二:从未远去作文600字】班里买的“美人蕉”死了,留下空空的花池,散着点点的石子。不知是谁将它们一一捡出,拉拢着同学们,清起了桌面,玩起了抓石子。很快,抓石子就在班里流行开来,大家总是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玩。听石子的磕磕碰碰声,不禁想起了童年时代的我。多么乐观,多么快乐,像石子般频频打出精彩的火花。还真没想到,现在的我竟还能有这种感觉。在我的心灵深处,我不断的发掘着隐藏着的宝藏,童年的记忆令我发狂,我总是在梦中寻找到那种感觉。谁知道那种快乐就在被书山掩埋的某个角落。只要有星星之火,就可以有燎原之势。总是到嗒嗒作响最盛之时,班主任突然走入,石子声没了,移凳声多了,说话声小了,嘻笑声沸了。其实根本不必太在意,谁说童心有过?童心无过!谁说劳逸结合有过?当然无过!石子们,碎了,碎成了我们甜甜的酒窝。桌子上,划了,划出了我们永恒的笑脸。笑脸中,忧郁散了,散成了我们的童心依旧。谁说蓝色的云只能落下忧郁的泪;谁说黄昏只能留下血色残阳;又有谁说我们只能在题海中挣扎,永远,留不下痕迹。童心依旧,童年从未走远。【篇三:从未远去作文600字】又是一片叶子落下了……太阳落下了,树立在宽阔的花坛里,没有任何动静。一只狗跑了过来,用它脏兮兮的爪子使劲地扒拉着树根。树被惊醒了,摇动着叶子呵斥道:“滚开,你个脏狗!”狗极不情愿地跑开了。树望着远方,望着那遥远的南方……天,空荡荡的!可树仿佛看见了一只鸟,一只正向她飞来的鸟!她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和回忆中,那是多么久远却美好的回忆呀!树来自林场,与她相伴的是无边无际的森林和数不尽的快乐的小鸟,还有一到夏天就雀跃不已的蝉啼和蛙鸣……那天,她被人活生生从她生活了几百年的土壤里挖了出来,被移栽到了这里。陌生的环境和事物让她惊恐不已,没有了绿树成荫的林场和欢声歌唱的鸟儿,有的只是灰蒙蒙的天空、冰冷冰冷的钢筋水泥、轰鸣怒吼的汽笛声……她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她几乎窒息了!这时,一只鸟儿飞了过来,停在了她的梢头。“你从哪里来呀,鸟儿?”树,幽幽地问道。“我来自远方,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有无尽的森林,是我的故乡。可是冬天来了,我只好飞到了这里。”于是,树和鸟成了朋友!鸟儿每天给树唱歌,给树啄虫子。树每天给鸟儿跳舞,给鸟儿遮阳。直到有一天,一丝凉风吹来,树打了个寒战,鸟儿叹了口气说:“该来得还是得来,我必须继续南飞了!”“为什么呀,这里不是很好吗?”鸟儿哆嗦了下身子,没有说话。树抖了抖叶子,回到了现实里。又是一片叶子落了下来……树又感到了一股深深的绝望。这时,那只讨厌的小狗又跑了过来,树恼羞成怒了,奋力地摇起了叶子。狗讥笑道:“你又不能把我怎样,我想干嘛就干嘛,你管不着!”树更加愤怒了,拼命摇起枝头,叶子一下子全落了下来。狗被吓跑了。树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了,它的心开始烂掉,烂掉……春天到了,鸟儿飞了回来,可它见到的却是一棵已经枯死的树,只有那一片叶子还孤零零地挂在枝头。鸟儿流着泪说:“傻瓜,我一直没有远去呀,你看,我不是回来了吗?”树的叶子摇了摇,鸟儿忽然把叶子啄了下来,飞向了远方,那郁郁葱葱的远方……其实,春天从未远去!【篇四:从未远去作文600字】家乡的后山上,意外地发现了一株孤独的凤仙。它是如此美艳动人,挺直的花杆上裹着一层白色的绒毛,娇嫩的花骨朵上还残留着清晨的露珠,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生机勃勃。正当这心情荡漾之时,我把凤仙小心翼翼地移栽到花盆内。望着怀中的凤仙,只觉得生活都变得情趣盎然起来。此后,我便每天呵护着凤仙,给它充足的阳光和水分。但纵使我倾尽自己的心血,它笔挺的花枝依旧不可阻遏地一天天弯垂下去,也许它是为故土的芬芳和温暖而默默流泪吧。……在一个宁静的午后,阳光如我初见凤仙时那样明艳动人,但我的心情却犹如落入了低谷一般。凤仙死了,离我远去了。那枯黄的枝干卷缩成短短的一截,花骨朵落满了一地在阳光下漱漱发抖,盆中的土壤也不再像往日一样松软舒适,而变得异常坚硬冰凉,透出令人心寒的死寂。为了让凤仙有一个好的归宿,我决定将它埋在后山——那曾经生它养它的地方。落叶归根,更何况是美丽如斯的凤仙。当凤仙的遗骸被我一点一点深埋进那泥土时,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己。凤仙离我远去了,但生活的步调却从未停息过。几周后的一天,呆坐在沙发上的我突然回想起曾经被我埋葬在后山的凤仙,怀着念旧的闲情,我再一次踏上了前往后山的路。后山依旧是草木青葱的样子,大片大片的树林投下清凉的影子夹杂着金色的光斑。忽的一阵清风徐来,撩开了枝叶,拨动了心弦。光影浮动间眼前晃过一片红。正当心中疑惑之际,一个不可思议的念想跳入脑海。飞快的奔向那红色,拨开疏落的植物后,眼前的景象大大出乎我的意料。那曾经埋葬着凤仙遗骸的泥土上,长出了一大丛一大丛的凤仙,直艳到人的心里去。望着这景色,往昔凤仙的香气在鼻息间萦绕不散。“啊,是你吗,凤仙?原来你一直没有离我远去啊。”【篇五:从未远去作文600字】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张照片。那是爸爸拍的那条小河的照片,他记载着爸爸和故乡的小河一起快乐玩耍,欢乐嬉戏的美好时光,那个小男孩的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神情,可那个小男孩不会是我。离开故乡许久,几乎没有回来过,也几乎没有的见过那条故乡的小河,听爸爸说:小河春天时,河水缓缓地流,轻轻地,温柔地拍抚这河边嬉戏的小孩,河两岸的花草树木一个劲地长,他每天就这样躺倒在花海之中享受露珠滴到脸上的舒心,享受河水与他为伴的快乐,在春天每天都是那样的安闲、宁静。小河夏天时,河水伴着炎热的阳光,拼命地流,好像远方有它所向往的梦想,它要一直飞快地努力前进去追逐梦想。汹涌的河水拍在两岸,总是给爸爸以最重的打击,爸爸也乐于与它进行搏斗,每次都乘着竹筏顺流而下,虽然每次都被小河淹没在水中,但他一直在尝试,希望可以在汹涌的河水的搏斗中取得胜利,爸爸在夏天每天都来这里与小河对决,他总能在小河的身上学到什么,也沉浸在那份拼搏的刺激和快乐。小河在秋冬之时也依然没有失去活力,虽然河岸两旁的植株已经枯黄,但小河却还是静静地流淌,面对冬天的冻结,没有一点畏缩和害怕,保持着自己能在被冻结的前一刻还能流淌,还能带来一点鼓励,爸爸坐在他的身旁,感受那微弱的水流,爸爸说,它就想一个意气风发、血气方刚的少年变成了成熟稳重的中年人,无畏惧死亡,只为了为世界带来一点生机。在它被冻住时,爸爸喜欢俯身倾听那河流在冰下流淌的声音,他说这能给他力量去面对寒冬。我也多么希望在一年四季能有一条小河在我身边静静流淌,给我力量和勇气,我能牵着爸爸苍老的手走在河边,一起在故乡的小河里玩耍。看着这张照片,或许那条美丽的小河从未远去。【篇六:从未远去作文600字】外婆家前的那棵桑树倒了。……“哦,哦,我们要吃桑葚了!”年幼的我在路上就开始嚷嚷,脑子里只剩下了桑葚。爸爸妈妈笑着叫我小馋猫。没办法,毕竟一年就只有一回嘛。到了外婆家,外公和外婆正在分装桑葚的碗。分完碗,外公左手夹着一支烟,吸上那么几口。阳光正照在他的脸上,外公眯着眼看着我们几个小辈在桑树下玩耍,不禁露出了笑脸。今年的桑树可是大丰收。桑葚是十几个一群,几十个一伙,都快把这老树压弯了。每个桑葚都是红的发紫,紫的发黑,还没有吃下去,嘴里早有了甜甜的味道。我们开始采摘桑葚,因为个子不够高,只能在底下摘,有几个大人爬上了树,十几个碗眼见就要堆满黑压压的桑葚,而老桑树身上却没少多少,真是老当益壮!外公总是把那些最好的挑到我们这几个小孩的碗中,看着我们几个吃的满嘴留汁,笑眯了眼,对我们说:“吃慢点,还多着呢!”谁知,人有悲欢离合,外公病了。妈妈时常在那里叹气,抹抹眼泪。不经意间,从爸爸妈妈几次的对话中,我知道外公时日无多。桑树也老了。这年,它的叶子稀疏了不少,更别提长桑葚了。外公身体是愈来愈弱,连床也下不了了。不久,外公走了。怎么可能呢?外公七十都没到,头发也只是斑白。这一定是个梦吧?但这个梦注定要成真,我才发现人在生死间真是渺小。外公走后,门外,桑树的叶子渐渐落下。它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走了。斧头向着它的树干袭来。“啪!”干枯的树皮裂在了地上,露出了内部死木。“咚!”外层被砍破,那是老树的挣扎。“咔擦”,树干的树心就要露出来。“锵”,树开始摇晃,像一个欲倒下的巨人。“轰”——树倒了。不到一个小时,连那树根也被挖掉带走,只留下一个土坑。唯有地上的枯叶与树枝在执着证明,这曾有过一棵树。我曾想欢乐的日子不再,都随着外公与桑树一起走了。谁知?我再一次去外婆家时,那泥土里又长出了一株植物,看看它的样子,和原来的桑树有几分相似,老树后继有人了。迎着夕阳下的余晖,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淡金色的人影,是外公,在向我微笑。桑树,它从未远去。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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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远去作文也许我们,从未走远。初识你时,我好奇地坐在教室里等待你的到来。你来了。扎着清爽的高马尾,及腰的长发如瀑布般倾下。你穿着的粉红色短袖更显你的平易近人。你站在讲台上,还没说话先笑了,两个酒窝那么甜,消灭了初识的陌生感。“同学们好,我姓叶,是你们的语文老师。”你讲的每个字都是那么铿锵有力。那堂课,我的眼神就定格在你身上了。我是那么喜欢你以至于我想你快点记住我的名字。出于害羞,不敢主动。但在第二天的语文课上,你出乎意料地喊了我的名字。我站起来,像中了彩票。微微上扬的嘴角难掩内心的欣喜。人总是那么贪婪,我希望你可以记住我的名字很久,很久。哭与笑最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初次见面笑过了,接下来是哭了。你值班的一次晚自习,我遇到一件特委屈的事情。一放学,眼泪就像掉了线的珍珠,“吧嗒吧嗒”停不下来。我感受到了你的目光,你走了过来。弯下腰,轻抚我的背,关切的目光在问我怎么了。那么晚了,你陪我走在回寝的路上。时而拍拍背时而心灵鸡汤,安抚了一个泪人儿。有你的陪伴,黑漆漆的夜色都暖了几分。再说起考试,每次的成绩就像一盒巧克力摆在我面前。我不知道下一颗是苦是甜。若是“苦巧克力”,你总会准时送来批评和鼓励。要吃的是“甜巧克力”,你准会好好奖励我,也让我别骄傲。不负你的谆谆教诲,我吃到的甜巧克力不少。细数与你走过的两年,我奢望你能陪我走完最后一年。但是我并不能如愿以偿。初二下学期你怀孕了,你要走了。我无法不接受这个不可磨灭的事实。我的眼泪也夺眶而出,我舍不得你啊。你上的最后一节课,从你进门起我的目光就再也没心思放在别的事物上了。我想多看你一眼,我想记住你的样子。因为以后一年,没机会见到你了。我们是不是,就此走远了?不!不会!一下课我就忍不住了,我冲进你的办公室。我以为哭过那么多次了,这次见你可以笑着说再见了。但是我想错了。我站在你面前,离你那么近,我的眼泪还是不争气的划过了脸颊。我不停地擦眼泪,眼前却还是一片模糊。我尽量让眼睛能够清晰一点,能看清楚你的样子。你也红了眼眶,伸出手抱住了我。我们从未如此近过,我们的心从未如此近过。正如你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云”。其实只要一抬头,望见天边的云彩,都是你的影子。我们从未走远。又是九月开学季。我来了,你却走了。但我们的心,从未走远。5、从未走远/叶宸瑜秋天到了,我要离开了。几天前,有一些同伴早已启程飞向南方。留守此地的雁群,已为数不多。我便是其中一员。我立在早已被金黄蝴蝶所点缀的树枝,抬头望向那未知的远方,又回头向这片我呆过很久很久的树林投去忧郁、不舍、伤感的一瞥。虽然我早已知道,自己必将离开这儿,但我依旧不舍,我不愿离开这片养育我的树林。告别的愁绪愈发浓烈,慢慢地蔓延至我的全身各处。一阵瑟瑟秋风吹过,我不免颤抖。一阵酸楚从心中油然而生,不免想放声大哭。我要离开了,但我不想走远,我不想远离这片树林。她是养育了我多年的母亲。我属于她,我是她的一部分。虽已认清事实,但我依旧不舍、依恋、伤感。秋风中,飘来一个声音,轻柔而悦耳,是树林母亲。“我亲爱的孩子们,你们总是要离我而去的。你们陪我度过了春夏,在秋天离开。这是季节的变化规律,是你们的迁徙规律。你们尽管离我而去,但你们的心属于这里。心在何方,身便在何方。所以,你们从未走远。”话语随风轻轻钻入我的耳中,钻入我的心中。眼中早已热泪盈眶。我这一次的离开,是一种适应环境的迁徙规律。我不可能一直呆在母亲身边,我也需要离开。虽然身在异处,但我的心,依旧属于这里,这片树林。心在何方,身便在何方。我这一次的走远,是为了来年春天与母亲的重逢团聚。只有离开,才能有所成长,才能准备好在来年春天重回故地。或许,我在南方,也可以找到一片树林,一片如母亲一般的树林。心在此间,我便从未走远。秋风再去,我不再颤抖。我怀着对母亲的感激、对秋天的祝福、对来年春天的期盼,振翅高飞,乘风飞向远方。这次离开是必然,是我的使命;这次离开,孕育了返回的种子;这次离开,预示着我和树林母亲不久之后的重逢。我离开了,但我的心从未离开。我在高空向下俯视着树林母亲,发出一声告别的鸣叫,自此飞离。……来年春天,一声鸣叫,我重返故地,与母亲团聚。我知道,我已经回来。我也知道,我从未走远。1200字以上 初中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