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之“小多死亡之谜”
小多是我邻居雅源家的小狗,雅源甚是对它宠爱。但是自从小多死了之后,雅源整天闷闷不乐。看到雅源伤心的泪水。我决定像大侦探福尔摩斯一样,找出杀害小多的凶手。
首先,按照福尔摩斯办案的步骤,要先观察案发地点,和死者遗体。我找到了雅源,问他小多的尸体呢?雅源说在一个盒子里,正要送去宠物店火化呢!我急忙打开盒子,发现导致小多死亡的原因是小多脖子上的勒痕,所以我断定是故意杀人,应该是凶手用绳子勒住小多的脖子,至小多无法呼吸而死,顺着这条线索,我发现了三名嫌疑人。
第一个是雅源的奶奶。他的作案嫌疑就是很不喜欢小多,因为买小多时,花了很多钱,而小多被害那天正巧他又不在家,所以我决定亲自就找找雅源的奶奶。刚一进门,我就愣住了。天哪!大大小小十几只猫都在雅源奶奶家的门外,原来是雅源的奶奶收养的流浪猫啊!我恍然大悟,这样有爱心的人,怎会对一只小狗痛下杀手呢?所以排出了雅源奶奶的作案嫌疑。
第二个是雅源的表叔。那表叔我见过,游手好闲,整天与一些狐朋狗友吃喝玩乐。总是玩弄小多,我和雅源就决定去看看。谁知听雅源表叔的邻居说,他前几天就和几个朋友出去了,一直没有回来。我便把雅源的表叔也排除了,因为小多是昨天遇害的,就算雅源的表叔想杀害小多,都没有时间。
最后一个便是雅源的小表妹,乐乐,今年才五岁。她的作案嫌疑就是太小,还不懂事,并且小多对乐乐很凶,那是因为乐乐经常玩弄她,说不定是她为了报仇所以才杀害小多也说不定,那她到底是不是杀害小多的凶手呢?抱着这个疑问,我和雅源来到乐乐家。我和雅源演了一出双簧戏,看看能不能把乐乐的话给套出来。我假装毫不知情地对雅源说:“听说猫有九条命,狗有十条命呢?”雅源接上来:“那是当然,这样就算我们家小多死了,也会告诉我是谁杀它的呢!”乐乐果然上钩了,她惊恐的对我们说:“真的吗?”乐乐半信半疑,“那如果是我杀了小多,小多也会说吗?”我尽力压制雅源,可雅源还是忍不住说:“小多真的是你杀的。”乐乐吓得张口结舌,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个“不”字。我说:“既然小多不是你杀的,我们都没有说,你怎么知道小多已经死了呢?”乐乐一边哭泣,一边对雅源说:“对不起,雅源姐姐,我见小多常咬我,一时生气才勒住小多,没想到小多这样不经折腾,就死了。都是我的错,对不起雅源姐姐!”雅源虽然很生气,但幸好乐乐给雅源道了歉,这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过去了。
终于查出了杀害小多的凶手,我的心才踏实下来。见到雅源像以往一样活泼的笑容,我也为我的“壮举”而感到自豪!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第三实验小学六年级三班于梦梦
联系电话:1586AAAAAAA
邮箱:
QQ号码:1580909061
指导教师:黄风、车美霞即墨市第三实验小学六年级三班于梦梦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_名著读后感
这是丹尼尔·笛福的著作,大概写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盗,流落荒岛,独居28年中的种种情况、回国后的命运及这个岛未来的发展趋向。
书中最令我佩服鲁滨逊的事情是他在捕羊的时候,刚开始他只是单纯的捕杀羊,可后来居然驯养起野羊来,他先用陷阱饿“野”羊几天,再用食物来诱惑它,就成功驯养了。
这件事之所以让我无比佩服他,是因为他不仅不是一个目光短浅、不做长远打算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聪明无比、从不灰心的人。因为制作陷阱如果没有利用一些原理、没有恒心,怎么可能会成功呢?还有驯服的“野”羊,它们比家圈里的羊更加难驯服,脾气也更暴躁,种种原因都体现了鲁滨逊的聪明巧干。
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对待事情就不是用暴力去解决了,而是用巧力来对待事情。
记得有一次在竹筏上用手摸石头,我将手弯成C形借助水流的力,将手放到石头底部,成功的利用巧力摸到了一块石头,一下拿出了水面。
听我这么一分享,你一定很好奇他在岛上是怎么生存的吧!有机会一定要读一读哦!
相关推荐
-
小福尔摩斯小时候,我特别爱读侦探故事,对书中的大侦探非常羡慕,特别对福尔摩斯,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很想当一名侦探长,戴一顶警察帽,穿一身绿警服,腰间插一把“佐罗二十响”,迈着方步,在门口踱来踱去,等待人们向我报案,好去侦破……唉!我又不是真警察,谁会向我报案?来了,王奶奶告诉我:她家最近两天连续闹黄鼠狼,咬死了两只大母鸡,真叫人心疼。我立即召集了何伟、李明等几位小朋友,组成了“侦破小组”去现场调查。到了现场,我发现鸡窝里里外外都是带血的鸡毛,鸡窝里有两只被咬死的大母鸡。这两只大母鸡使我一阵心酸,因为它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7岁那年,我患阑尾炎住进医院,王奶奶拄着拐杖,用手巾裹着10个热乎乎的鸡蛋送到我的床前。还有一次,我上街帮王奶奶称了两斤韭菜,奶奶硬塞给我两个大鸡蛋。今天这个大母鸡竟被黄鼠狼咬死了,我非抓住它治罪不可。我仔细地向王奶奶问了黄鼠狼偷鸡的经过:原来,黄鼠狼这个鬼东西白天躲在柴垛里、草堆下养精神,晚上出来做案。它的身子很细,有个窟窿就能钻进钻出。它从鸡窝的通气孔进去,猛劲咬住鸡就往外拽,实在拽不出来,就咬断咽喉,拼命喝十几口血,吃上几块好肉,等主人赶来,它已经无影无踪了。根据现场调查,我们拟定了捉拿方案,然后便分头行动了。我们在鸡窝的通气孔上放了两只鼠夹子,夹子用绳拴在树上,夹子上还有鸡腿作诱饵……夜深了,我们侦破小组的成员怀揣手电筒,手握短枪,蹑手蹑脚来到现场潜伏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明连打了几个哈欠,我看看闪光的电子表,时间已过零点。我轻轻扯了扯小明的衣襟,叫他打起精神来。这时,猪圈的墙上闪出一个黑影,好似一只大瘦猫。它径直奔向鸡窝。当它刚一钻进鸡窝,就传来一声惨叫……黄鼠狼因为偷鸡被判处死刑,罪有应得。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
《福尔摩斯》观后感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很多人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的“粉丝”我也是其中之一。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破解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700字 六年级
-
福尔摩斯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诞生已经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福尔摩斯迷来说,虽然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是他们毫不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自从阿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的作者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即当其他私人侦探或警察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提供咨询和援助的侦探。福尔摩斯擅长观察与演绎法推理,并结合司法科学来解决疑难案件。他能察觉他人不会留意的细节,并从中推断出大量的信息,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最终破解案件谜团,他的司法科学及演绎法推理,在现代犯罪侦查中有广泛应用。福尔摩斯的形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颇受读者喜爱,在无数读者心中,他是私人侦探当中的第一名,也是无数侦探心中的偶像。3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福尔摩斯读后感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福尔摩斯读后感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六年级:梁沛林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福尔摩斯》记我从小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动画片里也有提起,但只知道他是一个很牛的侦探,他的作者是柯南道尔,其它的却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勒索”老姐,帮我买一套《福尔摩斯》。老姐说,青年版的《福尔摩斯》太无聊了,所以给我买了成人版的。在去年的一天,姐姐又捧着一个包裹走过来,这个剧情太熟悉了,当初《藏地密码》《盗墓笔记》就是这么被运来的,只不过那是一个成年人扛着都很吃力的大箱子,这次却明显小得多,但看着老姐的样子,心想,真是苦了老姐了,以她的体力,这个看似不大的方方正正的包裹,已经是她的极限了,我得好好犒劳她才行。(后来发现,其实我低估她了,现在,她把比书重的多的“蛋蛋”从嘉宝一期抱到嘉宝三期也就这样)。“一座无人居住得空宅,孤零零的矗立在潮湿的花园中一条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漆草的留下两个暗红色的血字——复仇……”一个《血字的研究》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接下来的《四签名》有点复杂四年级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奥义,所以把书放回了书架,直到今年才拿出来。首先,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血肉饱满,性格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相比,他有着更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力,善于从一般人忽视的细节中发现线索,但同时他也具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格弱点,喜欢卖弄,语言尖刻,案情顺利时沾沾自喜,遇到挫折时焦躁沮丧,甚至还有依赖麻醉品的不良嗜好。他时常出没于英格兰的城镇乡村,与各色人等往来交谈,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而没有案子的时候,又喜欢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拉小提琴打发光阴。他和华生医生之间的友谊看似平淡如水,却往往在患难中流露真情。就是自柯南道尔开始,侦探小说写作者在构思案情的同时,也把塑造侦探的个性提高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神探”形象。福尔摩斯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对脚印、手迹、灰尘、泥巴等等细微末节的仔细观察,运用化学、药物学、解剖学、地质学等专业知识,经过缜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假设再现犯罪过程,最终揭露凶手。当他一眼看出某人的身份,或道出某人最近经历过哪些事情时,他阐述的理由总会令人心悦诚服。要知道,在19世纪下半期柯南道尔开始创作的年代,科学化的犯罪学并不存在,甚至没有一部系统的犯罪学专著可以借鉴,福尔摩斯采用的探案手法,几乎全凭柯南道尔的想象和经验归纳出来,其中有些甚至比当时官方的刑侦手段还要先进。比如,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四签名》中,曾提到使用熟石膏可以有效地保留足迹,竟与一年后出版的有史以来第一部犯罪学教科书《汉斯·克劳斯罪案调查》的结论不谋而合。对于侦探小说这种类型化的文学形式来说,柯南道尔无异为后人打开了一道取之不竭的宝库之门。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记。1000字 四年级 应用文
-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
无与伦比的崇敬——福尔摩斯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警察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我的偶像!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
读后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
福尔斯冒险集初见福尔斯福尔斯·阿尔弗雷德是一个在美国小有名气的侦探,而我是一个外科大夫,同时也是福尔斯的助手。我自认识他以来我就对他有几分敬佩,但是我有时候对他又有几分无奈。我是在18世纪的加拿大出生的,我的家人是当时的富豪,由于我在10岁时误杀了我的父亲从而和我的哥哥维克多逃离家园。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和哥哥在深山老林中生活。我们曾参加了二战、美国的越南战争等。或许,有人会问我:“你是怪物吗?而我会回答:“算是吧,我似乎有一种超能力可以让我青春永驻,在我愤怒时我会从手中长出一双骨爪。”这天,我无精打采的走在纽约的街头。忽然,我灵敏的鼻子闻到了一丝丝的腐臭味,我循着味道走去发现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我愣住了。不久,我恢复神智后,我拨打了报警电话。过了15分钟五六辆警车挤进了狭窄的巷子中,其中一辆警车上的警官来询问我发现尸体的具体情况。在于警官的对话中我无意间看见了一个衣衫不整的人不慌不忙的走近了尸体。在他行走的过程中我看到他长着一张英俊的脸,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象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再看看他的着装,上身穿着一件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夹克,穿着一条牛仔裤。这肯定是在逛街时接到案子赶过来的。经过我的百般说服,警官终于肯让我接触那腐烂的尸体了。其实我的目的不是尸体,而是那个人。我走近他说:“你叫什么?”“福尔斯·阿尔弗雷德。”他用狡猾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一个侦探?”我试探的问。“是的。”“我听说你可以不和人接触就可以知道别人的职业?”“是的。”“那你可以看出我是什么职业的吗?”“你是一个外科医生,对吧!”“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很惊奇福尔斯的能力,不过他应该没有看出我的超能力。他接着又说:“从你的言行、说话的口吻都证明了你是一个医生。还有,普通人不会主动要求来看这么面目狰狞的尸体的。即使会,那他也会被吓得半死。你说呢罗根?”我惊呆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为了弄清楚,我邀请他到附近的星巴克坐坐,福尔斯也爽快答应了。福尔斯很快的解决了案件,与我在星巴克聊了起来。“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的?”“你胸前挂着的牌子上清楚地刻着‘罗根’。”“对呀,当时我光顾着你的推理了,没注意到呀!”“你找我,不会就是为了查证我的推理吧?”“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一件事的。”“什么事?”“我想做你的助手,行吗?”“为什么?”“你在办案时,总是你验尸、做推理,何不让我来验尸,你来推理?”“说得也对。好吧,我就先让你做我1个月的助手吧。”“我谢谢你了!”在之后的对话中,我与福尔斯交流了一些推理逻辑的事情。初一:麒麟火儿1000字 初一 议论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