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落世
很多年,很多事,从我们身边默默流过,悄无声息!昨天还是亲密无间的好友,手拉这手,可今天,却会应为一些人,一些事,行同陌路,比陌生人更生孰,仅仅为路人甲和路人乙!
有些东西,注定从开始就是个错误,或许是我太悲观,可在我身边,有些东西,确确实实的离开,来不急挽留,却以离开!譬如,友谊!
友谊是个脆弱的东西,是啊,一些微不足道的误会,足以摧毁他!呵,多可笑的东西啊,记得第一次和她相遇,相视一笑,便天真的以为,这是这辈子注定的朋友!我们曾经的曾经,答应彼此,要永远做幸福的小孩,永远单纯,快乐的在一起!那时的我们,是一群没心没肺,异想天开的小孩!
我们相信,没有东西可以摧毁我们的友谊,我相信,很相信,我们永远都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我们会不顾一切的去追逐我们心中的幸福,在大街上,不在意别人目光的肆意大笑,勇敢地盯着刺眼的阳光,直到泪流满面!我知道,她最爱喝可乐,就象她一样,永远那么爱笑!她也知道,我最爱喝橙汁,喜爱那种,仿佛是阳光撒下的,很纯净的味道!我们象了解自己一样,了解这彼此!有过分多的人把我们搞混,我们就仿佛是生来就应该在一起的一样,穿一样的衣服,喜欢同一个人的歌,仿佛就是一对双胞胎!
对我来说,也许她象一个姐姐,对我很好很好的姐姐,好的,让我很感动很感动!我们曾经在一起许诺,要做一辈子的好姐妹,永远不分开!她总是过分的迁就我,宠溺我!我们总是那样的开心,仿佛世界上只要有了彼此,就没有什么会使我们哭泣!
可是,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什么坚不可摧的东西,我们的友谊,也是一样!是的,是她抛弃了我,就象抛弃了一个曾经很喜欢的洋娃娃!甚至,比对待一个陌生人还陌生一样对待我!那样陌生的眼光,那样不看一眼的走开,很深,很深的刺痛者我身上的没一个细胞!
我知道,从此,不在有这样一个好姐妹因为我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而心疼我!是的,或许,是我变了,抑或,是她变了,总之,在她那次离开时,我就感到,我心底,有一块,曾经很美好,很珍贵的东西,骤然碎裂,象一块剔透无暇的美玉刹那间的碎裂!
人去楼空,楼还在,人已去,剩下的,只有满地尘埃!
春天
一场及时雨过后,春姑娘悄悄地来到这里。树木抽出了新的枝条,长出了嫩绿的叶子,刺槐花散发着扑鼻的清香。成群小鸟在树丛里跳上跳下,钻来钻去,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在上学的路上,我看见桃树开出了粉红色的花朵,柳树吐出了嫩绿的幼芽,草儿刚刚钻出地面,细细的树枝儿在春风中摇曳。绿,到处是一片绿,绿的草、绿的树、绿的世界。我抓着春姑娘的衣裙,悄悄地、轻轻地、默默地在绿色的大地上。
啊!我在这片大地上走着,太阳公公把自己几绺金黄色的胡须向大地上抛去,一只美丽的小白兔提着篮子,踩着仿佛地毯铺成的草坪向我微笑着走来,我向它问好。一只小手揉着惺忪的眼去摘春天的果子,它冬眠醒了。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如此美丽的大地,我不禁激情地高喊:“春天,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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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落尽,荒芜了寂寞曾几度繁华,怎奈何人去楼空,只是,寂寞依旧。——题记所有的告别都走到了尽头,回来了便是回来了,走了终究是走了,感情的累赘,终不再说了。依旧是阒无一人的雨夜里,独自吊唁过去。背影的凄凉,道不出那一抹曲不成调的忧伤。繁华殆尽,空留一场寂寞,我独自守候,一场烟火的盛放。我以为自己可以,可以在无尽的黑夜里肆意地伤春悲秋,埋葬自己;我以为自己可以,可以在燎原的晨光中守候日出;我更以为自己可以超脱一切,傲视红尘。可,一切并不如然。青青翠竹,黄花般若。这个世界没有谁可以真正超脱,如来佛祖也不过如此。倘使如来佛祖真的超脱一切,便不会碎碎念着要普度众生了。生命是一场幻觉,安妮宝贝说。可我却依旧清晰地感受到疼痛,流年给予我的。于是,我开始捂着自己的伤疤去经历一场疼痛……如果说,青春是一场疼痛,那么成长,不再单调。疼了,累了,哭了,可我们,成长了。活着实属不易,能爱己是幸福。好好地活着去哭去笑,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便是莫大的幸福。花开不靡,翠竹常青。我数落着身旁的匆匆过客,我张开手想要挽留什么,可他们却如夏夜的烟火,被逼迫着蹿到高空痛楚地绽放,只是一场美丽的邂逅,一切又形同陌路。看过青年作家七瑾年说过一段感人肺腑的话,并极度地喜欢上了它:我们都对了还是错了,我们都是爱了但是忘了,走的那天你是哭了还是怎了,我是疼了,但还是笑了。高歌一路繁华,低吟浅唱一季忧伤。流年似水,寂寞散落一地,我小心地拾起。我始终相信,即使再深刻的痛苦当它即将逝去时留下的都只是一场无尽的落寞而不是什么痛彻心扉,紧扣双手,滤掉一切的痛苦,嘴角扬起幸福的弧度。经历了,才知道,有些东西真的不是可以拿来铺张的。曾几度繁华,怎奈何人去楼空,只是,寂寞依旧。风吹动那月光夜初上浓妆点红唇管何年发成霜我有我的痴狂废墟成天堂曾几度过往不怕山远水长谁把往事思量笑时泪伴行转眼两颗心天各一方窗我拿来守望你一念之差我动情一场多少空想渴望难挡一次情伤要为所欲为才无恙我了如指掌轻看人间风浪8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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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一时清风,取一世繁华岁月从不曾拥有静好的头衔,只因有人为它负重前行,才得以惊艳人间。——题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满街的灯火映亮行人匆匆忙忙的背影。一位老人衣着褴褛,拖着一个已看不出原貌的大布袋,贴着墙根缓慢前进着。我与他擦肩而过,只觉一阵恶臭萦绕鼻尖,心下顿生厌恶。不料,走了两三步,他飞身扑来死死拽住我的衣袖,脸上黝黑的泥土配上他闪亮的眼,着实让我吓了一跳。我静立着,却见他憨笑着比划手势,心下了然,便迅速将一张十元纸币塞进他手里,心中嗤笑不已,默默转身离开。出乎意料的是,我第二日又遇见了他,他的举动却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同往日一样,我仍是步履匆忙,边走边看着复习资料。忽然,一只苍老可怖的手拦在我身前,抬起眼帘,只见又是那位蓬头垢面的拾荒者,我心中怒火中烧。似乎认定了他是位精神病人般,我粗鲁地推开他,面带愠色地瞪向他。他却不恼,只轻轻笑笑,拿出那张纸币擦了又擦,小心翼翼地塞进我的口袋,又费力地躬身扛起布袋,一跛一跛地走了。我看着他孑然一身的背影,心头顿生恻隐,不忍再埋怨他一句。后来,我无意间发现,这位老人靠捡垃圾为生,每天天不亮就开始清扫这片街区,久而久之,这里的环卫工人都对他肃然起敬。而他,卖掉那些瓶瓶罐罐后,都会去喂养那些与他同病相怜的流浪猫狗——可他还是一个老人,一个跛子,一个聋哑人啊!几日后,社区里的大妈们聊天时,无意透出的话语,让我知道了真相:原来,这位老人是一场车祸的幸存者,一夜之间,他家破人亡,而他自己不但失去了听力,还丢了半个脚掌。他一度崩溃不已,硬生生地熬成了疯子——一个看到少年人就会思亲的疯子!我才明白,他哪有什么闪亮的双眼,那是苦涩的泪花啊!我竟不知,他还常去附近的幼儿园给孩子们送糖,却被一次次当成流浪汉扔出来,眼巴巴地望着铁栏那边,悄悄地把糖一袋袋丢过去,转头再接着收集垃圾……我想,我可能错怪了一个美丽的拾荒者,心中被羞愧塞得满满当当的,五味杂陈。但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那位老人,不管他去了哪里,我都愿他能多为自己挣点美好,多把清风留给自己——他换来的繁华,已经够多了。舍一时清风,取一世繁华,世界把给他的繁华收回,他却只为换世间繁华。800字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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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落尽,时光祭雨(引子法国巴黎的郊外某处。那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甚至高贵得有些不真实。镶着黑红两色水晶石的紫檀木门,金箔建造的镶嵌着血色宝石的血色宫墙,华贵而高雅。但那血红的骷髅头,闪着幽暗的光泽,似乎在诉说着某一段滴血的历史,似乎在悲吟着某一场往事。满是冰冷而噬血的气息,仿佛在刻骨的寒冬。那是一种怎样的气息,可以做到让方圆三百里都了无人烟,只有那郁郁葱葱的树木庄严地守侯着它。那种骇人的气息,让所有人都不敢靠近,否则,试问这样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又岂会这样静静地埋没在树林之中?传闻,那是一座住着死神的宫殿,靠近它的人,绝对活不过第二天黎明!这,就是世界上所有黑道人士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打倒的黑道至尊——凝血宫总部。有许多关于它的传闻,唯一可以说服众人的,只有一条:那里住着杀人不眨眼的死神——凝汐、血煞。偌大的宫殿,只有沾满血迹的匕首和四溅的鲜血。静静的月亮洒下一片耀眼的柔光,依稀可见她那绝美的脸孔。血红色的发丝垂地,有着古典美的脸庞上镶着精致的五官。卷翘而妩媚的睫毛下,令人沦陷的深邃银眸如寒潭般深不见底,血色樱唇勾起绝美的弧度,如曼佗罗花那样妖娆而诡异。暗紫色的长袍上,是纯黑色的花纹,此刻,她正慵懒地靠在底座上,骄傲地望着大殿下缺少一只眼睛的尸体,手里把玩着一只足以把人吓死的眼珠。“找死。”少女将眼珠扔进一只装满药水的瓶子里,冰冷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响起,美,却可怕。“哟,小离,你又杀人了?”另一个少女风情万种地踩着血色长毯走了下来。她,暗色的深紫色长发轻轻飘飞,冷艳的唇瓣涂上深紫色的口红,显得更加妖艳,银黑色的斗篷上,缠绕着浅浅的五色花纹,浑身上下散发着冷艳的恶魔气息,“别忘了,今天要回到莫里思上学,你可别给我闯祸,免得暴露身份。”“我知道。”浅离挑挑眉,淡淡地回应道,“怎么?你等不及了?”“是呢,回国,一定很好玩呢。”诱惑人心的微笑写满了邪恶。“呵呵。”浅离依然是冷然,皮笑肉不笑,也许这十年来,她再也没有笑过。我也很期待呢,中国,我回来了。五年级:林忻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00字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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