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岸、以北
故事再美,总会有结局的时候。故事写在纸上,总会有一个结局;故事写在心里是无人知晓的结局。太多懂的和太多不懂的,此刻在记忆里那么美仑美涣。冬天的早晨很少起来吃早餐。其实夏天妈妈上班不在家的时候同样如此。有时候觉得这样的饮食会不会得胃病,于是告诉自己,今天早点休息,可是第二天的时候,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依然是在被窝里与周公吃饭。想想便不知不觉怀恋高中那段吃早餐的日子,可以一根油条,一杯豆浆;那时候老妈大伯还开着早餐店,周六或节日的时候我都会过去,打发时间。生活很简单,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每一个环节都让我乐不此彼。如果时光可以轮回,我想回到十二岁,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屁孩,不知道死亡,以为我可以不用长大。今天看见一个陌生人的状态,如果有一天我自杀了,会不会没有人心疼。这是她爱的男人,那天她说挺心疼的。是啊!其实我总想知道心疼一个人,是不是爱?后来生活告诉我,不是。心疼过后,当时的情绪或许只有零点零一分。
我终究不再相信童话,这个在我的世界里温暖了十年的名词,终究在时光的洪流中斑驳流离、优雅逝去。童话很美,美到心碎;爱情很甜,甜到悲伤。我在想,出去工作以后,是不是没有这么大把的时间让我用来挥霍情绪。我想离开黄冈那座城市。在那里我得到的和我失去的,如果当初我义无反顾的去复读,现在又是何等风景。并不是为了考一个多好的大学,仅仅是为了满足内心的那份执念。人生有太多意想不到。其实从来都不后悔失去什么。因为失去的东西只能说明从未真正拥有过。属于你的,绕过北回归线还会回到原点。我想我们都做不到忘记彼此,只是彼此都心殇。
我捂着被子,把头藏了起来。很少把自己真正的情绪写在日志上。因为不想看见自己的难过在朋友面前若隐若现。妈妈说,不要把自己的一生太早托付给一个男人,永远都要学会独立。可是曾经,于你,我真的想赌注我的一生。他们都说我们青梅竹马,但当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你们更适合。后来一切都变的不那么重要。其实你没有变,我也没有变,只是时间在刷新,太阳又转了一圈。你和她,我和他…最后的结局依然是分手。不是彼此没有付出真心,或许…其实曾经真心的祈祷过希望你们永远,只是季节更替的时候,爱情也日落西暮。挺好的,我没有难过。因为我记得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我做过最失败的事,就是用心和不用心忘记你的时候你却如雕刻的艺术品一样清晰极致。做过最好的事,就是曾经不放弃的考大学,虽然上的不是很好的大学,但在病态中我已经做的很好了。我从来都不肯放弃希望,因为有希望才会有可能。
有些情绪无人知小,零零碎碎。一页又一页,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石头会开花、星星会说话。我记得那天我的状态是这样的,“你说过,只要我难过了,你就会陪着我”然后董佳娅的评价是,不要再等了,其实连我自己都放弃了,睡觉起来的时候,你还是来电话了。你站在与我最远的地方,给我坚强。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爸妈闹离婚,弟弟摔断膀子…每一件让我无能为力的事,你都在。其实遇见你们,真的很好。珍说,今天下班戴着围巾,她说她不会织。我发过去一条信息,没事,以后你的孩子我来给她织毛衣。有一种感情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胜似亲情。要好好的珍惜身边每一个人,因为相遇不容易。
无聊当中,英语看了半截,又躺下了,或许就应该去上班的,不会像我现在这般无聊的发慌。日复一日,重复着。孤单的那么形单影只。每天依旧睡的很晚,躺在床上假装着失眠。天晴就好,至少可以到处逛逛。画画一直都很有进步,但当看见彭从高每天上传的素描抑或色彩,不免有些退却,小浩子说,如果我们能专业的学四年,也许也会有那么好。不知道这句话是用来安慰自己的,还是怎样的,我想如果我有那般能力我也会退学,考一个教师资格证,回来当一个老师,多好。但太多的东西只是用来想象。那么无能为力的未来…
明年就可以出去实习,就像小乐说的那样有喜悦也有害怕,喜悦的是终于可以独立了,害怕的是社会有多复杂。大学就这样走到了尾声。大一刚来的时候,进社团…后来进文学社,然后大二和那群孩子们一起,其实他们都挺可爱的,不知道那时候学姐们看我们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二十岁,不知不觉的觉得自己年纪一大把,那些曾经的梦想,如今看来,其实只是为了让自己不那么孤单而已,去年有人对我说,看你真好,喜欢画画,喜欢写东西,放假在家里不会那么无聊。其实以前我真的不太喜欢无聊这个词,那时候我会一个在公园里玩半天,一个人在街上逛半天,一个人在超市买东西…
小时候真好,记得那时候去舅舅家,舅妈说,以后好好的读书,考到我们学校来,那时候记得舅妈带着我去看宿舍,我说他们住的真好啊!还记得舅舅的教室,研究室…只有八个读研的学生,那时候的无比羡慕,多么好的教室,他们都说我有太好的条件,以后考研如果考到华科就可以在舅舅手机读书,就可以带着工资读书。我想再读几年,我也考不到华科去,因为我不是读书的料。人生就是这么的悲哀。现在的我依然会重复以前亲人跟我说的话,告诉弟弟好好读书,以后到舅舅手里读书。如若当初不是那般生病,是不是成绩不会这般糟糕,读个师范,然后教书,延续着李家的“书香门第”,多好。只是一切不复当初,青春不在。希望以后能找一份好工作,好好的工作。
我想念高中的那群孩子,盼盼,张双,小耳朵,萧静,佩佩…我们最喜欢玩的小把戏,传纸条。张双给我写的,盼盼写的,小耳朵写的…其实一切都那么完好如初,没想到当初的那份挥霍如今变的这么温暖。小耳朵,有一种情绪只有你懂。放不下某个人,即使是那么用心的。即使离开,时过境迁以后,还是像当初那般勇敢。宁愿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也那么执着的相信内心的那感觉。
那一年,城案、以北。
我翘首青春。
盼盼说,让我好好的照顾自己,不过我现在都不感冒了,我们学校的药很便宜,唉!像我们这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故事,我、小耳朵、盼盼、张双、萧静、佩佩、胡椒、陶敏、董佳娅、老大、睿睿……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希望我们这群“孩子”幸福,让我自己画个圈圈诅咒我们幸福吧!幸福的就像今天的雪一样纯净!
想起写在日记本里的那句话,如果可以忘记,我早就会做到。就不会知道开心和难过是怎样的情绪?就不会那么义无反顾、不会在另一段感情开始和结束以后,日记里从来没有变换过主角。得到和失去本来就是不太重要的东西。
关于那段心的历程埋着未亡人。
所有的都是一个人的时候我都不会感觉到孤独。现在确实真的,回来这么多天出过两次门,一次是为了找工作,一次是为了去看奶奶。每当别人问我学的是什么专业的时候,我说动漫。都问我怎么不学会计,我说我不喜欢,高中的时候四爹说,以后去学会计,跟他一起到公司上班,大舅也说过,是啊!这样真的挺好的,也许工资很少,但至少不会担心以后的工作,在那个小圈子里认识有限的人,不会害怕,因为亲人都在身边。或者那时候学计应,我不喜欢的编程,然后舅舅就可以让他的学生带我,交我如何如何!只不过我什么都没有读,只是那么固执的坚持我喜欢的美术,一直都不肯放弃。会不会有一天醒来的时候一切都不是现在这样。
戴上面具,重温昨日的舞台。其实,现在的我,过的很好。每天做着我自己喜欢做的事。按时吃饭,按时睡觉,按时写东西…循环着每一个我爱的环节。“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我依然是那朵盛开在阳光下的流云。如果爱,请深爱,因为没有下辈子,或许有下辈子的时候彼此不会再遇见,千年之后,我们都会在哪里?睡到凌晨的时候,我又摸出了手机。看动态…都误以为我难过,我想连解释都那么多余。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比较喜欢两个人的评价,胡椒和萧静。她们是真正可以理解我想表达的含义。透明式玻璃类的忧伤是一道风景线……我喜欢语文里面的隐喻,记着,能够用文字表达的情绪不是难过,只是另一种风味。
故事的结局,怎样的刻画才是最美的?明知道你的内心是何等脆弱,却无法换取通往你内心的许可证。其实很饿了,在起床与不起床之间挣扎了半天。无比痛苦,痛恨学校的那个课表,严重损坏我的作息时间。唉!终于有一天,画出了让自己温暖的画,找到了黑白灰的感觉。原来坚持没有错。看着那些话,突然想起那天午后董佳娅说的那些话,或许是的,因为最终是分道扬镳。关于你的,关于我的,都已成为时间的过去式。
城市“美容师”
每个人都喜欢美,每个人都希望过美好的生活,生活在美好的城市。那么,美好的城市是由那个美容师来装点的呢?是的,他们就是一位位勤劳的清洁工。
我原本生活在乡下,见过了农村环境的脏、乱、差。自从跟随爸爸学来到肥城,我便把美景都统统赏了一遍。宽阔的大路、优美的市容、清新的空气,无一不让我赞叹不已。可是,这个城市的“美容师”是谁呢?我问了一下爸爸妈妈,很快就知道,原来这美景的背后隐藏着许多忙碌的身影。他们就是伟大的清洁工!他们,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默默无闻地贡献了一片美景。
清洁工每天都不辞辛劳地清扫城市,保卫国家。渐渐地,他们以前白嫩的脸现在变得黝黑黝黑了:他们以前还很白净的手现在却长满了茧子,变得粗糙难看……
身着朴素的黄色工作服,手拉脏兮兮的垃圾箱,我们的清洁工多么平凡,多么伟大,多么辛苦。
尽管清洁工那么辛苦,可还是有个别不文明人故意对环境搞破坏。这样一来,不是增加了清洁工的负担吗?
有一次,我随爸爸去逛商场。在商场的路口边,我看到了这样一幕景象:清洁工在前面辛劳捡拾垃圾,后边就有人故意扔了个纸团。清洁工弯腰捡起纸团在扔垃圾的人面前晃了晃,提醒道:“前面有垃圾箱,请不要随地扔垃圾……”还没等清洁工说完,那人就不屑地哼了一声,傲慢地说:“你管得着吗?要不是我们扔垃圾,你能有这份工作?”清洁工无奈地叹了口气,又默默地捡拾垃圾去了。我看了,心里气愤极了,怀着怒气帮助清洁工捡拾垃圾。唉,现在的人真是太缺德了,清洁工的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说起我的变化,呵呵,其实我以前也是个不爱护环境的小孩,经常把垃圾随手一扔了事。可是现在,我不但不乱扔垃圾了,并且还时不时帮助清洁工维护环境呢!
我敬佩清洁工!敬佩他们那种不畏挫折、勇敢面对的精神!敬佩他们那种勤劳、朴实、任劳任怨的品质!同时,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作为一个人,我们都有一份不可抵挡的责任,那就是——守护环境。
六年级:范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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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想一样东西,越是想得到,就越快地失去,真不知道欲望与拥有究竟存在着一种怎样的关系。曾经,我写过一篇叫《时光机剧本版》的文字,大言不惭地说着“历史要以自己的双手来创造”,却又在今天重新盼望着将有一天能坐上时光机返回儿时。心想欲望众生皆有,却又在下一瞬间灵光忽现,顿觉人生如梦,苦海无边……香港影帝曾志伟曾在节目《国王与我》中说:“每个人都有欲望,得一想二、娶妻想妾都是人类无尽欲望的表现;人类永远都无法满足自己的所得。他们为了自己的欲望而不断向不可能攀登,真切来说,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不断追求满足。”但……能无限地满足自己的欲望真的可以得到快乐了吗?专制皇帝集大权于一身,立法、财政、军事等权利让他能无限地满足自己的欲望。但他却发现,他自己并不快乐;相反,一国之君的重担更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佛家有云:“欲海无边,何处是岸?”正是人类永远无法平息的欲望,使他们的人生在欲海上浮浮沉沉;而当他们真正的满足了自己的所有欲望时,却意外地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并不快乐……我很想在欲海上找回那片属于自己的岸,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受得起欲海之上的大风大浪,至少我不能;即使勉强让自己得到了欲望中想要得到的东西,自己真的能够满足吗?我想,也许能和朋友在一起,无拘无束地看一场球赛、来一阵闲聊就是一种快乐吧!但愿,我能在这个欲海之上找回那片属于自己的岸。5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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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以北北城不算大,几米宽的街道。但是房屋很多。房屋与房屋之间的距离很近,东家的猫可以从窗户跳到西家窗户上,然后把正趴在窗户边做作业的小姑娘吓了一跳,不小心的打翻了桌上的墨水,猫“喵喵……”叫着,跳上书桌,在上面印下好几个蓝色的脚印。北城不算有名,可是来过北城的人都知道北城是个令人难以忘怀的城市。因为这里有很多很多的枫树,加上北城空气干燥的缘故,枫叶在一年之中有一半的时间都是火红的色彩,把整座小城都衬托得格外热闹。“如果一个人执意要走,就算再美的风景都是无法将他留住的吧。”苏夏说出这句话时,我和她正在高中教室外的阳台吃着十月天的冰淇淋,那时距离我们高考已经很久很久了。太阳很高,风很大,慢慢就把手中的冰淇淋吹化掉了。我知道这又是一个故事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关于他或者关于她,有关苏夏的整个高中生涯。三年前,阳光依然不急不忙的落在北城整片整片的枫树上,晒得叶子越发的红。苏夏抬眼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距离下课还剩一分二十一秒。铃声响了,苏夏拿着只做了选择题和填空题的数学卷子交了卷,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告别了初中生涯。天意弄人也不过如此。苏夏破天荒的选对了所有选择题,以最后一个名额挤进了北城最有名的高中。此事让苏夏忍不住用字典在头上狠狠砸了一记。由于学校在北城最北方,而且声誉一向很好,在那里的学生为学校取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北城以北。学校里最多的除了学生,就剩枫叶了。苏夏并不觉得陌生。穿着同样的裙子,扎着同样的蝴蝶结的女生,穿着同样球鞋顶着还未完全脱去稚气的短发的男生。这样的年龄这样的季节,一切都未真正开始,一切都是恰到好处的样子。苏夏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他——一个名叫易安扬的戴着有黑色边框紫色镜片眼镜的男孩。苏夏只知道那天的阳光特别大,整个校园都是火红的颜色,除了红色她什么都看不清。然后趁着开学典礼的空档,跑去学校小卖部买饮料。此刻的小卖部里里外外挤满了高一偷跑出来买水的学生。苏夏抱着一瓶纯净水,站在枫树下喝起来。突然一只瓶子“哐当”一声掉进了她旁边的垃圾桶,苏夏顺着瓶子飞来的方向看去,“yes!”男生帅气的打了一个响指。看见苏夏一脸严肃的看他,男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飞跑进了操场的人群中,他就是易安扬,注定让苏夏念念不忘的人。总之一切还是好的,唯一不足的是,苏夏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读文科的材料,可是却还是被分到了理科班的教室。抱着书找到自己的位置算是安了家。就这样匆忙的开始了高中生活。在高中苏夏认识了宁小雨,一个小小的对人很好的女生。缘分在于她和苏夏有相同的分数而且坐在相同的位置,就名正言顺的成为了同桌。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名正言顺的死党,高中女生似乎只要是同桌,最后都能成为朋友,这似乎是一种惯性,也成了多年不变的定律。就像女生天生就喜欢八卦一样。开学的第四次晚自习,宁小雨扯着苏夏的衣角:“你看倒数第三排那个男生怎么样,是不是很帅?”“还好啊。”紫色镜片黑色边框的清秀男生。原来和苏夏同班,一次老师课堂提问,才知道了男生的名字,易安扬。就和他的人一样总是一副神采飞扬的样子。易安扬喜欢打篮球,尤其是在投三分球的时候投得特别准。宁小雨总是硬拖着苏夏一起翘掉没老师查堂的自修课去看易安扬打篮球。苏夏只是觉得易安扬打篮球专注的样子很好看,单纯的很好看。北城的雨季算是到了,绵绵无尽的雨洒满了长长短短的街道。学校成片的枫叶交织在湿润的空气里,听不见风抚树叶的声音。苏夏觉得安静听雨时可以想很多很多的事,有关于过去,有关于未来。也许人活着并不是为了自己活着,很多时候只是为了一个华丽而遥远的梦想活着,哪怕到生命枯竭的时候它仍没有实现,就这样放任自己去努力追逐也还是好的。这样的雨雾让人分不清到底是虚幻还是现实,偶尔能听见欢呼雀跃的声音,偶尔又听见了一波接一波的讥讽。不知道和宁小雨爬在阳台听了多少次的校园之声,不知道和她一起看了多少场易安扬的球赛,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苏夏只是觉得眼前的枫叶红得像要滴出血来,然后叶子就开始疯狂的往下掉。人们就开始穿上了厚厚的毛衣,怕冷的小女孩开始戴颜色鲜艳的围巾和毛绒绒的手套。站在北城空荡荡的街道上,望着低沉的天空,苏夏知道冬天到了。雪花开始肆无忌惮的飘得漫天,枫叶早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还在寒风中和苏夏一起瑟瑟发抖。圣诞节到了,整个学校充斥着节日的气氛。可是,苏夏仍华丽丽的感冒了,在这个毫无预兆的节日里。晚上下了第二堂课,宁小雨拽着一大包莫名其妙的东西就往苏夏的课桌里扔,还美其名曰,“我自制的配方,所以你感冒会好很快的。”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生命危险,可是还是把苏夏感动得稀里哗啦。元旦节全校放假一天,这一天对于身为高一的学生来说简直比游山玩水更振奋人心。校广播里教导主任刚通知完放假的事,就听见全校所有教室里不约而同的欢呼。对于放假,苏夏认为出去到处溜达是最能放松的方式。在街道上缩手缩脚的时候看见了易安扬。白色的外套,由于身高比较高的原故,把拉锁拉到衣领最顶端的位置,看起来干净美好得样子。“好巧。”易安扬看到苏夏也出来闲逛,“你也喜欢出来散步吗?”“说不上喜欢,只是习惯吧。你呢,没去打篮球?”“没有,出来放松下,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想不想去北城最高的地方看看。”“北城最高的地方?”易安扬跟着苏夏沿着石阶一直向上走,来到山顶,可以看见整个北城的夜景,有琉璃的灯火和高高的房屋。“这里原来还隐藏着整个城市的摸样。”易安扬看着夜景对身旁的苏夏说道。“其实,很久以前有人对我说过,伤心的时候不要往远处逃避,应该要向高处走,走得越高你就越能把自己的懦弱和卑微踩在脚下。”风很大似乎可以大到吞没一切声音。因为夜景,或许还有苏夏的一番话,易安扬觉得苏夏是个有很多故事的女孩。至少他还没能完全懂得她有时为何独自悲伤。时光晃晃悠悠的就临近毕业了,大家都在给彼此准备毕业留言。苏夏给易安扬的留言是:可以告诉我你最美的回忆是什么吗?易安扬在苏夏的留言上回答:在北城最高处看过的夜景和苏夏。苏夏看着留言泣不成声,不知道是感动还是不舍,亦或是其他……易安扬,你为什么要让我和宁小雨同时爱上,对于友情和爱情都是多么残忍的事啊。很久之后据说易安扬和宁小雨都填了上海的大学,苏夏将志愿填在了南方,是一个可以看见大海的城市,苏夏想,要是回忆在自己的思绪里蔓延的时候,看看大海会不会就让自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且知道易安扬和宁小雨都好,也是一种安静的幸福吧。世界上总是会有很多奇怪的事发生。连自己能考进“北城以北”这样的事都能发生,那还有什么事是不能发生的呢。苏夏一直都这样觉得。不过让苏夏觉得更无法预料的是宁小雨提着行李箱站在南方大学的校园里对她一脸邪恶的笑的那一刻,这是明媚了整个秋天的笑容啊。“你不是和易安扬一起填在上海了吗?”“你是傻瓜吗?我们曾经说过不允许我们喜欢上同一个人的,既然喜欢上了,你可以舍去你的喜欢一个人落荒而逃,为什么就不允许我把我的喜欢放在心里让它覆水难收呢?”之后苏夏在大学里遇到了对她很好很好的男生,和易安扬一样喜欢篮球,也一起陪着苏夏看遍了整个南方城市的夜景,可是却没能让苏夏觉得美好如北城的夜空。苏夏给我说起这个故事,她说她现在是以第三者的角度在看待自己的故事,已经找不到最初喜欢易安扬的感觉了。我不知道她是用怎样的心情在叙述,只是在她近乎平淡的语调里还是充满了掩饰不了的忧伤。原来年少的爱情总是需要慢慢成长的,好在苏夏的爱情有宁小雨陪着她一起长大,这样还算不算是悲伤呢?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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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以北谨以此文献给大学里浮沉的少年们,因为我们都在朝圣的路上生活以北,以北的以北,是尚未被开垦的荒野,也是我们客居的地方。我们随着候鸟的痕迹,越过那柔和的山丘,明媚的春水和陌生的村庄就来到了这里。然而矫健的候鸟失去了它们的踪影,迎接我们的是干枯的落叶松上,黑色鸟儿低沉的叫音。这是漫漫的荒野,那倦慵地匍匐在水里的芦苇逐渐地腐烂,变成黑色,而在黑色的周围却凝着几痕空灵的颜色,那是久久都未融化的冰晶。那狭长的叶子早已化成一抹浓浓的孤寂。踩上去,碎碎的响声,像是无数干脆的骨在脚下化为齑粉。从草泽上望去,只是那烟雾,氤氲在天地间,一片萧索。我们恐惧,复又疑惑,哪里将是我们前进的第一步。好久未和朋友聊聊天了,好久未和过去的老师联系了,曾经那么难以舍弃的东西突然觉得一下子丢得那么远那么远,而又让人感到害怕。然后竟难以开口。一路向北,一路难以诉说的隐秘。一个人的战争,又何必让烟火烧至静谧的村庄呢?这必不是我所恐惧的,与恐惧而言,那也只是一时的悸动。我始终明白,该面对的时候自然要面对。我清楚地记得每一次从母亲手中颤颤接过锋利的长刀时,她总要落泪。每次她只是在她的儿子归征时递给她一把被血水浸过千遍万遍的战刀,她总是摸着刀上的断口,微微猜测着战争的残酷。她的身体颤抖着,像是那些伤口全都在我身上。对于她来说,相隔千里之遥,日夜担忧,尚不如与我一起。然而我将要去战斗,去战斗,去拯救一个没落的王族,去保护那些爱着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母亲渐渐老了。我把笑容写在脸上,把伤痛划在心里,在母亲面前,我永远都不是一个败者。和平的时代已经过去,所有的狂热与尊荣都化作腐水,冷冻着跋涉者的双足,使他们惮于前行。英雄们还未诞生在刀剑的摇篮里,广袤的原野是战争的坟地。苍老的先知,带着他古老而神威的法杖,领着我们探索每一条可行的道路。每个人都是无言的,当那法杖指向陌生的方向,重复着无数遍的“前进”我们还是提起我们的双足。有一天,我们碰见了一具尸体。先知绕了过去,而我们却停了下来,围着一个遗失的传说沉默。他的身体全都裹在青铜的战甲里,脸浮肿着,那是被水浸泡过的惨白。他的战刀沉在浅水里,绣成了褐色,一半被将死的芦苇遮住了。这里曾经是战场。先知回过头来苍凉地说,也许,明天躺在这的就是你们自己。每个人的眼里都有一丝恐慌,也正是这丝恐慌,我们的长刀被我们攒的紧紧的。每次走在交大梧桐道下的浓荫里,仿佛在与灵魂对话。这就是沉迷的苦痛么?倾心于死亡鲜血,痴恋着战争,醉心于被撕伤的酣畅而不能自拔么?惟有前进,才能稍稍安慰。我没有选择,也无法选择。在荆棘的园圃里,无论如何选择方向,踩上去也还是长长的刺尖与淡色的血花。因此我又何需彷徨。我总是想一切如心,那该多好啊。一个美丽的早晨,我对你许下了我的诺言,那日太阳兀自燃烧,曾经消逝不再。英雄还未诞生在悲凉之中,世界不再安定。今秋,烟雨不息,长安古意,几多秋凉。古老的楼阁在雨中沉默,几百年前白衣的诗人在哪里留下了你的诗情你的剑芒。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梦兮,我为你祝福。冰冷的夕阳默默延续着岁月的悲凉,我们的刀刃上,霞光流淌,梦的颜色映着我们的眼神。梦在刀尖!刀在我手!如果你还有梦,就不要让它在刀尖安睡!我们不断地杀人与被人杀,我们痛苦并欢眩于血的色彩死的可惧。在鲜血里我们要磨炼出神的力量和魔鬼的意志。看我们的刀尖淌着殷血,看我们的战甲虹光射日,看那不死的战士在尚未开辟的鸿蒙里驰骋纵横。看他高举头顶的战刀在凝聚天荒地老的无奈。看地上的尸骨森森然地眼向远方,看那奔涌的赤流冲刷着荒凉的大地,看那漫天的尸鹰,看那割开翻裂的伤口,看那刀光下迷茫的双眼,看那被砍在尘土里的肢体在痛苦地抽搐。无尽的战争,无尽的死亡。车辚辚,马萧萧铁骑争驰扬弯刀。英雄们双目睁开的时候,映入眼中的是天边那血色的夕阳。刀的影子被拉得那样长那样长。他站在海边的高崖上。乌色的天空也是一个不曾安静的海洋,黑色的云翳在那里翻滚而过。低低的云海仿佛要挨着他的额头。而他的足下却是水涛沃日的力量,压得人似乎要窒息过去。他的双眼通红,背上再凝聚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力量。那种深沉而不断鼓动的气息似乎要撕破他的骨肉,冲天而出。他的胸膛里灼热无比,那是火山的热度,带着将要喷发的沉郁。他的筋骨在紧缩着,勒着他那似乎要爆发的身躯,那是被禁锢的深沉的岩浆。他习惯地动了动手,但那似乎是山的重量。他张开双臂。拥抱着这个荒凉的世界。他的头高昂着,烈日的光耀得他的双眼生疼生疼。我毫不畏惧失败,在战争中失败的意义就是死亡,然而死亡像一首诗,古老的法老给予它威严,历史却给予它旷古的遥远。只因为我不够坚强,只因为我的心不够狠。因为我的刀不够快。遥远的圣山上埋葬着英雄的尸骨,冰冷的雪水滋沃着莲花的复苏看那奔流如歌的圣水呵那是谁无尽的哭诉…….事实上,你的一生总想保护一些人群,使他们免于伤害,可是又为什么呢?一生,一段默默地岁月只是为人而开落。也许你永远也不会明白当那芳华刹那间化为碎片时,呈现在你眼前的将是一个怎样绝世的容颜。到这时你就会发现,你所做的还远远不够。别怕,我保护你!不要痴迷于去拯救一大群人,因为到最后,你就会发现你所能保护的也就几个人而已。我总是想,不要垂青于生活的施舍,不要做一个失去自由的人,因为那样生活会很累。可是有很多东西不是你我所能摆渡的,甚至也不是我们所能知晓的。人生活在一个谜里,总在寻觅着最后的谜底。可是到最后,谁又能猜得透那三生石上刻着的因缘呢,悟得彻朦胧中的一线牵呢?兴许,等我们消失了,我们也变成了一个不能解开的谜。不要说话,不要说话,看那刀吧,你就会永远充实,充实得如同黑夜的那厚重的胸膛。而窗外的夜,已经很深了。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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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以北我从祖国的最东南处起,一路向北逃离,逃到北城以北的地方。——题记北城在木棉,荔枝和紫荆混合香气的熏陶下,渐渐地有些昏昏欲睡了。从前北城人只知道他们世代居住的这座小城在H城的北部,又在东江下游的北岸,于是为其命名曰:北城。到后来,北城人终于知道,原来北城坐落于祖国东南的广东省,又隶属于广东省东南部H市,相当于国土的最东南端。然而这名字叫得久了也就习惯了,于是北城一直叫北城。北城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H城西北部,南望东莞,毗邻港澳,靠近广州,香港,深圳。照理说,这样的地理位置是非常有利于发展的,可是北城有些慵懒,有些倦怠。眼见得深圳,东莞这些邻居三十多年前就开始如火如荼地搞改革,现在一个个经济都发展得如日中天了,北城仍旧是懒懒地翻一翻身,挠一挠痒,继续晒它的太阳。我的家在临近东江的一个住宅区里。幢幢相同的房子,相差无几的紫荆,大块单调的空地,组成了一个平凡的小区。十几年来小区就没出过事,风平浪静。那个普通的星期五下午,我从学校一路狂奔回家,把书包甩在地板上,就冲到阳台门口。文心兰总是在下班之后花上半个小时的时间来打理她种的吊兰 。一盆盆的兰草悬挂在阳台上空,叶子细长优美,嫩绿之中夹着一线鹅黄,勾着半圆的弧线,风一吹过便摇曳生姿。文心兰像平时一样给吊兰浇水。她用拈花指扶着水壶,微微倾斜,水小股小股地汇到花盆里。我默不作声地直盯着她。她的头隐没在十几盆吊兰中间,我只看到一只漆黑的眼睛在嫩绿和鹅黄中闪了一下,然后是一声轻轻的咒骂:“掐死你那双黑眼珠子哦,瞪得跟死人似的。”我很响亮地吸了下鼻子,努力使自己的眼睛看起来不那么水汪汪。那些盈满的泪珠似乎一不小心就会纷纷滚落下来。“小柒哪里去了?”我问。“瞧你那死样,什么小柒,哪个死人啊。”文心兰继续歹毒地说着。我又下了一番极大的努力,才染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颤抖。“我是问,莫柒信哪里去了?”“死在外面了。”她继续面不改色,一如既往地用冷漠把我的焦虑击溃。我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软下来,用一种卑怯惶恐的声音可怜巴巴地问:“妈妈,能不能求你告诉我莫柒信到底去哪儿了?”“求我?你这死丫头这是在求我吗?为了一个臭不要脸的死人求我?”文心兰关节发白地攥住一盆吊兰。她摇晃得那样厉害,以至于那么多细弱的叶子也跟着瑟瑟发抖。啪的一声,一颗炸弹擦着我的左耳爆炸。陶瓷和泥土纷纷扬扬地落了我一身,几根细长的叶子滑稽地耷拉在我肩上。我一边扯起书包冲回房间,一边摔上门,靠在墙角把头埋在膝盖里嘤嘤地小声哭泣起来。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逃离北城,逃离这个噩梦。在我尚年幼时就意识到文心兰的说话方式是多么不同的时候,我也不禁注意到大多数北城人也有着跟她相同的习惯。他们说话特别重爱一个“死”字,名词前加“死”,动词前加“死”,宾词前加“死”,一切可以加上这道装饰的地方,他们都会毫不客气的赋予一个“死”字。比如仅仅是因为“回家晚了”这样一件小事,文心兰也可以用极其壮烈的方式把我责骂个狗血喷头:“死丫头,也不用你那双死眼看看现在几点了,老实交代你死到哪里去了,这么晚才知道回家?活得太舒服想死了是吧?下次你再这么晚回来看我不揍死你!”这件事我倒不怪她。因为在她背后,有整个北城的八十多万人为她做铺垫。北城是个充满怨气的地方。我一直这么觉得。北城人有一个特殊的本事,无论大小事,他们总能从客观上找到原因,比如天气不好,比如时间不对,比如张三太贪小便宜或者李四太蛮不讲理。只要稍稍沾上点边的理由,不管有理没理都会成为冠冕堂皇的真理,以此来作为他们成绩不好、者运气不好的最好解释。年轻人到处大骂特骂当今的教育制度和烦人的家长;老人们在大树下乘凉赶蚊,顺便数落不孝的子孙;女人们提着大包小袋穿越在肮脏的市场里嘴里忙着骂持续上涨的价格和小贩们缺斤少两的卑劣行为;上班族们抱怨昂贵的石油和低迷的股市。如此这般,没完没了。没完没了。我自打懂事以来,最早是从外祖母那里懂得了怨怒的害处。我的外祖母祖籍深圳,当年她只有五六岁的年纪,被一根话梅糖轻易的骗到了北城。长途汽车的奔波劳累以及一脸恶相的人贩子,吓得她不会说话,在卖入文家以前,一直都只会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面目慈祥的文老爷子把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宽厚的打掌上面,问她的名字,她唯有拼命地摇头。于是老人又把她的小手转交给了另一只小手。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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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望南以北望南。“很用功嘛!”后面传来一个声音,林南染的书被人夺去。她皱了皱眉,然后转身——“沈亦权?”林南染看到身后来人只是叫出了名字,然后站起身来,“很闲嘛。”之后便是危险地眯了眯眼,“还我,书。”沈亦权以为她会来抢,举起修长的手,却不曾料到林南染根本不会去抢书,只是站着看着他。“怎么?不要?”林南染看着眼前的男生,不发一言。而沈亦权只是随手翻了翻书,“嗯?很厉害哦,看原装英文版的《福尔摩斯》啊,很厉害诶。”然后抬起头,看着她,嘴角是志同道合的微笑,“原来你也喜欢看《福尔摩斯》,只不过我还没你那么厉害,看原装版的。”林南染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那能还我了么?”沈亦权看着眼前这个令他感兴趣的女生。她不像平常的女生,见到他就脸红、尖叫;她的年龄很小,却已经能够看原装的英文版的书;她的身材很好,脸被一副很大的眼镜遮住了一大半,但是不可否认她的脸很小;听说她很穷,但是身上的携带物品却都是市价超高的东西;她脱口而出的法语也很流利,简直就像是天生的法国人。他透过镜片看到了林南染的眼睛,深邃而淡漠的黑瞳。两个人就这么看着对方,不发一言,但是身边的空气却因为两个人的气势有了越来越扭曲的现象。最后沈亦权放弃对视,把书还给了她。要知道,她的眼神有多可怕——深邃的黑眸里不见底,全然一片淡漠,没有一丝感情,而那淡漠中又带着丝丝的寒意,如果一直看着她的眼睛,就会让人有一种绝望的感觉,最终放弃。林南染接过书,黑眸转向别处,离开。只剩下沈亦权,一个人呆在那里,怔愣,还在心中的黑眸里沉沦,不可自拔。其实他是来问林南染于巧儿所说的照片的事情,但是无从下手,只好从书开始,却没想到被她的眼眸吸引——他对她更感兴趣了!林南染在拿到了书后就拿出了手机,开始写短信,然后按下发送人为“展令扬”后把手机放好,继续听着音乐,找个安静的地方去看书。此时,正在美国“异人馆”里舒舒服服地享受着自家死党的服侍顺便看看自家死党给自己提供的“娱乐”,之后手机就响了起来,是短信。曲希瑞几个人都停下了手下的事,把目光转向靠在雷君凡身上乐哉哉地看着短信的展令扬,片刻后,对方抬起头,露出了“圣母式微笑”,然后发挥了“展式”大嘴公的作用,“哦呵呵呵……亲爱的伙伴们,我们亲爱的小染染拜托我帮她找一些人的资料哦!而且她还跟我们说有好玩的哦!”然后满意地看着几只耳朵凑过来。“呵呵……”知道他吊人胃口的技术一流,所以另外的几只都看着他,等着他发号施令。“人家渴了。”雷君凡以最快的速度调好了一杯水果酒。“人家饿了。”曲希瑞以高超的技术迅速做好了一块蛋糕。“人家累了。”南宫烈以最舒服的姿势让展令扬靠在他身上。“人家……”还没等他说完,没有工作的安凯臣和向以农“先下手为强”地阻止了,“你到底还要怎么样!”吼出声后展令扬很乖地不再吊他们胃口,说出了林南染要查的资料以及“任务”。“呵呵……”恐怖的笑声从“异人馆”里传出——有人要倒大霉了!林南染讨厌别人对她亲近。这是很少人知道的事情,因为她的朋友太少了。她讨厌那种虚伪。对于她来说,东邦是超越友情、亲情、爱情的存在,就算天塌下来,他们也会说“要死大家一起死”。她何等的幸运,拥有这一帮的朋友。没错,她是讨厌友情,讨厌爱情,讨厌亲情,但是并不代表她不需要。她同样需要常人需要的感情,只是不懂得如何去表达而已。她的生活被他们开启,她的生活因为有了东邦才有了乐趣。她只觉得,她今生今世活着就是为了东邦。也许这么说很夸张,但是她就是认为,她的生命中的第一个存在就是东邦,她的生命有了东邦才有了真正活着的意义。她永远记得,在她在美国受人疏离,而她也疏离别人的时候,是谁主动亲近她,给她温暖。她永远记得,在她被人伤害的时候,是谁在她的身边给她安慰。她永远记得,是谁说“染这么漂亮要多笑,不过只能笑给我们看”……全是他们!林南染这辈子最幸运的是就是拥有这些朋友——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刚才,她给展令扬的短信还在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扬,帮我调查蓝伽X班的所有资料。另外,King那边由你们搞定。”走进教室,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南染的身上。她不想去管那些烦人的目光,拿出笔记本,接受展令扬传来的资料。一边看,一边听着音乐。聚在一起的于巧儿那些女生都在讨论着照片的事情,沈亦权和程沐站在一起,将若有所思的目光不断地投向林南染。而当事人始终一副没事样,依旧自在。最后于巧儿先走到了林南染的面前,“手机给我。”不轻不慢的语气,林南染看了她一眼,继续做自己的事。惹怒了于巧儿,“喂!林南染!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啊!”林南染依旧是淡漠的样子,只是这次说了话:“请求别人是这样的么?于家的教养也没怎么样。”淡淡的语气不含一丝感情,但是那副语气就好像是谁都放在眼里似的,更何况是火躁脾气的于巧儿,“TMD你这清高的样子给谁看啊!我让你把手机给我!”话音刚落就一拳挥到了林南染的左脸。林南染只是感觉到她的“突袭”,轻轻地把头往右歪,然后迅雷不及掩耳地伸出左手一把握住了于巧儿的手腕。于巧儿见势,欲将手拿出,但却无奈被她握住。手上微微用力,于巧儿皱起了眉头,“你这丫头,放开我!捏得那么紧!很痛啊!”然后身体向后拉,想要把手拉回来,可是却是被林南染用一只手拉住,怎么也拉不回来。沈亦权见状,立马上前,“林南染,你这样巧儿的手会脱臼的!”话音刚落林南染就将手松开,于巧儿止不住身体的倾倒,正巧倒在了她身后的沈亦权的身上,而沈亦权也是下意识地伸出了手接住了她。所有人倒吸一口冷气——她的腕力好大!单手拉住于巧儿,于巧儿用尽全身力气都挣脱不了。“你……你这丫头,是故意的!”于巧儿在站定后揉着手腕向林南染嚷嚷。众人清晰地看见,于巧儿的手腕上,明显出现了一道红印。林南染站了起来,眼神冷漠地看着她,眼里有着明显的厌恶——“不要靠近我!”沈亦权对于她眼里有其他的色彩很是惊讶,更何况是深深地厌恶;程沐看着那个让他感兴趣的女孩,慢慢地扯出了一抹若有所思地笑容;于巧儿和其他的人则是一脸的惊惧和诧异——惊惧是因为她的腕力和于巧儿手腕上红红的印痕,诧异是因为林南染说的“不要靠近”。所有人被她眼里的淡漠和厌恶震惊,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还是班长大人苏悦薇先出来圆场的,“好了,巧儿,你不要老是脾气这么粗暴啊。还有,南染,是巧儿的不对,抱歉。”然后微微鞠躬。林南染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厌恶有所缓解,气氛不再那么绷紧,“没事,以后不要靠那么近就行。”然后坐了下去,继续听音乐,看资料。沈亦权挑了挑眉,有些惊讶——今天他从后面拿走书的时候,她都没出手而现在于巧儿就被她迁怒。这算是好运吗?还有,她的腕力很惊人啊。程沐推了推眼镜。这个女生,绝对不会像她表面上那么淡漠,而且绝对是不好惹的角色。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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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在北极以北“现实总是让人伤感,如果可以一直活在梦里就不会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深处露出了平时藏起的哀伤。我低下头稍作思考,说:“直子。”“什么意思?”她把脑袋轻轻一斜,满脸疑惑。“就是《挪威的森林》里的女主角啦。如果她能一直在梦里,应该就会活下去吧。”我说。我知道她曾看过这本书。“为什么这么说?”“只是看书时有这样一种感觉,感觉直子本来和她的男朋友一直活在一个梦里。男主角渡边是他们的朋友,常常在这个梦与现实的边缘和他们玩耍。后来直子的男朋友自杀,直子便一个人活在这个梦里,只有渡边偶尔会进去拜访她,于是两人渐渐有了感情。”我顿了下,看到她正双眼有神地看着我。于是我继续讲直子的故事。“但是渡边一直在梦与现实间徘徊,所以她也就通过男主角与现实相连。我想,她既爱着男主角,又从男主角身上看到了现实。所以嘛,就像你说的那样,现实总是让人伤感。”“你说的挺有意思,”她微笑着说,“你觉得女主看到了怎样的现实呢?”“她曾经的男友,一开始是和她本身就属于这个梦里的事物。我想,她最后明白,男主角渡边并非属于这个梦,因为男主角可以穿梭在现实与梦之间。”“你说的越来越像奇幻小说了。”她笑道。“别笑嘛,本来就很像。”我说,“在小说中,某个夜晚,直子一丝不挂地站在男主角面前时,仿佛就像将自己和梦完整地展示给男主角看一般。而在那一刻,周边的环境也渐渐变得美丽与神秘,根本不像现实。那时,如果男主角能融入直子的梦中,成为梦的一部分,直子最后应该就不会自杀了吧。”“唉……”她忽然叹了口气,“但她最后还是死了。”她的口气平淡,就像是谈论天气好坏。这让我感到些许的恐惧和伤感。“抱歉!”我马上双手合十向她道歉。这把她吓了一跳。“为什么道歉啊?”她一脸不解地看着我。“刚才觉得你心情不好,本想转移到有意思的话题上,结果效果好像适得其反啊……”我叹了口气,“总之,抱歉抱歉再抱歉!”“什么嘛!”她手轻掩着嘴,笑了起来,“心意领了,抱歉还是免了吧。”“谢主隆恩!”我装腔作势地鞠了个躬,这把她逗得又笑了半天。看见她笑,我便安心了不少。她的笑容很美,但却是个悲观主义,平日她一个人时便愁容满面。笑一笑总会对她有好处。“话说,”她脸上笑意还未褪去,“你怎么忽然想起直子了?”“我想,或许是因为,当时在看到书里的她时想起了你吧。”“快呸掉!”她忽然撇起嘴说。“怎么了?”“她最后不是自杀了嘛,说这话多不吉利。”她一副抱怨的眼神盯着我。“不用的!”我笑着对她说。“……为什么?”她眼中的怨念明显上升了一个等级。“让我成为你的渡边吧!”我坚定地对她说,“当然,和男女朋友那方面无关。”她微微一怔,然后就一直沉默,直到她离开前,都没有再说话。离开前,她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常常来找你吗?”我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啊,只有你。”她严肃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只有你会对我谈论这些事。”“什么事?”“就是那种深刻,也有些意思的事。”“好吧好吧,我反正是一大怪人。”我笑着耸了耸肩。“对,你就是一超级大怪人!”说完这些,她便挥手道别,朝着她的教室一路小跑,最后消失在走廊尽头。我看着她的背影,想起她一个人吃饭的身影,想起她一个人玩耍的身影。一直一直,她都是一个人。但我并不觉得那是落寞或是孤独,因为在时间洪流的冲刷下,许多感情都磨洗成了习惯。我不清楚她习惯独自一人花了多久,我只知道她独自一人已久。我深吸一口气,感到体内伤感的情绪渐渐融进那些吸入的气体里,然后我将它们缓缓呼出,负面情绪在心底只留下浅痕。但我明白,很多事情依旧存在着,并非只是一次深呼吸后便会消失。我忽然想到了她的笑容,然后我问自己,那笑容是否与此相同。她此时是否还在笑呢?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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