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
她是君子,她是有气度、有气魄的大人物。
——题记
在我读过的书里,给我启迪最大的作家,除了鲁迅,龙应台,就是三毛了。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对三毛有所耳闻,因为妈妈最喜欢看她的书。那时候,我正沉浸于一本本的玄幻小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通俗易懂,趣味横生。我也想过阅读一些名著,只是年纪尙小,看了觉得头大,所以也就没有兴趣翻阅。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本著名的外国名著上——《夏诺的网》。开始是小学老师推荐,便也耐着性子读完了,然后,我就对那些看似枯燥无味的中外名著改变了看法,并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那么大把的时间放到看一些没有价值没有营养的书上面。关于玄幻小说,我再不敢涉足,我深深的体会过那种一看便停不下来的感觉。于是,我在一本又一本名著之间流连忘返,直到三毛的到来。
说起这一套三毛全集,我不禁为那一套张爱玲全集感到惋惜。因为快脱离文章主题我只能一笔带过。妈妈说张爱玲的书写得好,但比较适合高中以后看。没办法,妈妈是过来人,她无论哪方面的人生经验都比我要多得多,况且她总是为我好,我总得听她的。
我之所以要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三毛,是因为我被她的文字深深的打动。
介绍三毛,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原名——陈懋平。三毛开始学写字,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去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
三毛是陈平的笔名,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三毛英文名叫Echo。希腊神话中,Echo是一个美丽的森林女神,宙斯的老婆赫拉嫉妒山林女神Echo的美貌,让她失去了正常的说话能力,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最后三个字,就好像“回声”。ECHO的意思就是这样来的。
三毛热爱祖国。她很早就提出“两岸不能再分离了”的观点。1985年,她在一个几千人参加的演讲会上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她是在台湾第一个把《义勇军进行曲》公开唱出来的人。唱后台下一片肃静,许多人替她担心。三毛从来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
三毛全集总共有十一本。分别是《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亲爱的三毛》、《我的宝贝》、《滚滚红尘》、《流星雨》。虽然三毛将自己青春期的迷茫以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抒发在了第一本书《雨季不再来》里面,但那只是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在雨地里走的几个年头,以毕竟雨季是不会在三毛的生命里再来了。
在她的世界里,无论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到的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还是风快趣事,或是浪漫幽默的婚礼进行曲都是那样的充满欢笑、喜乐。在《撒哈拉的故事》中第一章“沙漠中的饭店”里面,三毛的外国丈夫荷西在吃粉丝的时候问她:“这是什么。”三毛就答到:“这个啊,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得到哦。”荷西当然不相信,后来又吃了好多。第二次荷西吃到粉丝叫‘蚂蚁上树’,三毛将粉丝在平底锅里炸了一下,再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还是不知道这粉丝是什么,就问;“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三毛回答他。像这样幽默风趣的段落几乎在每一章里都有,从不让人读起来觉得枯燥无味。
三毛和河西在沙漠里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后来荷西的意外去世,带给三毛巨大的打击,让她差点放弃生命。原本那个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三毛不复存在。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每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阅读三毛的文章,会让你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三毛总能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的淋漓尽致。最终,她去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
三毛的马
最早接触三毛是上初二,语文老师将自己的书放在图书柜里供同学阅读。那本书叫《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成《我的灵魂骑在鹅背上》,被同学笑了很多次后才改过来。那本书的封面是三毛,披着卷发,很漂亮。
里面有很多三毛的照片,有的朴素,有的令人惊艳,我记得很清楚。但内容,不好意思,看得不认真。那是散文集,那时的我爱小说超过散文,于是三毛被搁下了。
高中开始,总是会遇到三毛的书,拿来看,就越看越喜欢了。喜欢的女作家很多,席慕容、宗璞、毕淑敏、杨绛、七堇年……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三毛也是独一的。她写自己,写生命,她自己已经在写作中,写作印证她的生命。我通常不敢写自己的生活:一是因为生活实在安分守己、平淡无奇;二是不敢将自己的生活袒露开,让无数双眼睛观望议论。于是,老师说我写的东西不真。
三毛的文字大多数是极生活化的,随意却总是有力量,总觉得她是掏心掏肺地写,故而她自己也说:“写作总是不爱惜身体的人干的事。”三毛是个流浪的人,像没脚的鸟或无根的蒲公英,随着心境自由飞翔。读到一篇文章的某几句话时,总觉得旷古的荒凉和孤独扑面而来,这种荒凉和孤独不是故作姿态地呻吟寂寞,而是生命的本质,是她在流浪中用一颗敏感多情柔软的心去触及到的。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去撒哈拉时的故事。她说自己是中国有记录以来的第一个去撒哈拉的女子,平淡的陈述句,又有怎样的自豪,我常常对这种自豪感充满向往。但是为了这种自豪,三毛要付出多大的艰辛啊!20世纪70年代,蒙昧未化的原始的撒哈拉还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极恶劣的生活条件令她有过失望但没有退缩,她说“我没有讨厌沙漠,我只是在习惯它的过程里受到小小的挫折”。我看到她努力适应,改造,进而习惯并在这里找到内在的喜悦,透过纸背,我看到那片土地的美丽与鲜活、孤寂与死亡,看到生命以自然的姿态在这里欣欣向荣,继而感动不已。
三毛的马是“一生都在的,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又凝练的闪光,是一匹神驹”,而她“常常骑着它在海边飞驰”。我们都在追寻这样一匹马呵,远离尘嚣让灵魂极其纯粹地飞驰。
而三毛又是真实地生活在尘世中的,她爱爸爸妈妈,她喜欢一个皮包,一辆车,一栋房子,她写警察,海关工作人员,甚至一个路人,这些平凡的真实堆砌起一生。我读到的三毛会有现实与精神的纠结,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候。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无疑是孔老夫子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生就内在来说顺适圆满,这样的境界是明朗高超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孔子活得不纠结,故而他是圣人。我们不是圣人,三毛也不是,她追求的内在宁静常被外界打扰,她很精确地把这些纠结写下了,然后安慰自己,再确定下一段旅程。我认为这种追求可能最终达不到目的,但三毛一直在路上,如此,一路上美好的风景与经历已够用一生。为了在路上,也为了不负己心,三毛一直骑着她的马到处流浪。
以前看三毛说她的理想是“当个乞丐,到处流浪”时,我像所有世俗的人一样笑她,她当时的结果也是被人笑,或被老师罚。而我现在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当我无数次在晚自习亮如白昼的日光灯下转着笔,想要去威尼斯坐窄窄的船,想住在向阳的小山坡上的木房子里,抬头就可以看到向日葵大朵灿烂着,诸如此类的“幻想”,在耳边的“阿狄丽娜美丽的声音”(上课铃声)告诉我还有多少场考试等着我时,就很自动地停止了。因为自知三毛的撒哈拉遥不可及,于是越发喜欢她。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在平凡的生活里梦想不平凡的事,让自己“在晚上睡觉之前觉得一天过得死而无憾”。其中,大部分只把它当作想象,等着长大慢慢忘记,只有很少一部分会真的行在路上,跳出芸芸众生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每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力量好渺小,所谓的命运又是个那么可怕而强大的东西。好在,我遇到了三毛和她的马。我说:“我也想要这样一匹马。”三毛说:“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喽……”我笑了,对,这可以由我决定,因为我有着灿若朝霞的梦想,带着满满的期望在长大,现在所做的都在积蓄迈出第一步的力量,我在造我自己的马,适应着前行之前必须经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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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三毛被印刷厂录用当上学徒工,每天拼命干活,每天还都避免不了挨老板和老板娘的打骂。他有一个师兄———阿兴。整天都有着一肚子的怒气,每天都不断发泄到三毛的身上。一次,阿兴在工作中一不小心把手背印刷机轧断。印刷厂推避责任,三毛动脑筋,并与小拉利一唱一和,冲老板娘手中拿到了一笔钱,给阿兴治疗,保住了手。他化敌为友的事。另一个是:三毛和小拉利捡到了一个孩子,她是冯小姐的女儿。冯小姐因抗婚被软禁,她的女儿也被遗弃。为了帮助冯小姐,巧巧、三毛和小拉利与冯家打斗。最终,她们母子成功脱险,惠生他把冯小姐母子都接到了北京。我觉得三毛是一个善良、见义勇为、聪明、有爱心的孩子。不管敌人有多邪恶他都不会变得邪恶,他永远哪么善良。他让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让我感受到了善良。这就是永远不变的三毛。我把《三毛流浪记》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它。35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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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三毛的好,一半在文字,一半在她独特壮阔的生活方式。她满足了我们对自身生活的幻想——从撒哈拉沙漠的生活,到和荷西的爱情。后来,我自己去过沙漠,我才发现在沙漠生活很大的组成部分是寂寥和恐惧。我看《温柔的夜》里三毛的日记,发现她和荷西的爱情也充满了关于金钱物质琐碎的争吵。看肖全给三毛拍的照片——她直面镜头,苍白惨淡,不带一丝笑容。也许那才是她真实的样子。后来三毛*,我非常冒昧诛心地猜测,大概也是因为太多读者把对生活的美好幻想投射到她身上,她被我们绑架,太沉,太重了。素材运用角度:平常心对待别人,对待自己;没有人是完美的爱生活,爱地球,爱世界。要想照亮世界,总得有东西在燃烧。她是燃烧自己,照亮世界的女子。有人说她的作品里有虚构,她死后仍有非议。这又怎么样呢?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我们也不需要完美的人。但是,她写有完美的书。当一个人用生命照亮你……我们多么幸福。素材运用角度:只要有爱,不完美又如何三毛真正让我着迷的地方在于,她那颗一直在流浪,一直在旅行的心。其实我们常常会被一些人,一些事禁锢在同一个地方,或者同一种心态里。而三毛是那种即使被囚禁在一个牢笼里她也可以用她的心在撒哈拉流浪的女人,她对于爱情的勇敢与执着,是那么的让人着迷,一个爱上流浪的人,一个在流浪中爱着的女人。突然觉得这种流浪的浪漫情怀,在我们越来越世俗的世界里渐渐的远去了。我想流浪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足够虔诚地面对流浪,我们就不会感觉到深深的寂寞。素材运用角度:让精神去流浪三毛语录:①生命的滋味,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都要自己去尝一尝啊!②我迎著朝阳站在大海的面前,对自己说: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吧。③我们一步一步走下去,踏踏实实地去走,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才是一个勇者。④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9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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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三毛的名言1、在朋友交谈之间,语言需要当心。成年人更要步步为营,不传坏话,便可促进双方的友谊。减少是非是促进人际关系重要的一环,好话要多传,坏话一句也不传。——三毛2、交朋友,贵在眼慈,横看成岭侧成峰——总是个好家伙。小疵人人有,哪个还不是也有,自己难道没有?——三毛3、一剎真情,不能说那是假的,爱情永恒,不能说只有那一剎。——三毛4、青年人对于社会的要求也高,失望也快,却很少注意到,一个成功的中年人或老年人的背后,往往有着许多辛酸血泪的故事。这尚不够,那份持续的认真与努力,也是一个成功者必然的付出。这以上说得又不完全,智慧才是一个人成功最大的条件之一,缺了它,什么也不成。——三毛5、从容不迫的举止,比起咄咄逼人的态度,更能令人心折。——三毛6、交朋友,贵在眼慈,横看成岭侧成峰——总有个好家伙。小疵人人有,哪个还不是也有,自己难道没有?——三毛7、世上的喜剧不需要金钱就能产生,世上的悲剧大半和金钱脱不了关系。——三毛8、家,对每一个人,都是欢乐的泉源啊!再苦也是温暖的,连奴隶有了家,都不觉得他过分可怜了。——三毛9、忍耐的女人,男人很少看在眼里,还有可能要轻视。忍耐的男人,女人又说他没有用,一样看不起。——三毛10、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泥多了,水浊;水多了,泥稀;不多不少,捏成两个泥人——好一对神仙眷侣。这一类,因为难得一见,老天爷总想先收回一个,拿到掌心去看看,看神仙到底是什么样子。(名人名言)——三毛11、在朋友交谈之间语言需要当心,成年人要步步为营,不传坏话,便可促进双方的友谊。减少是非是促进人际关系重要的一环,好话要多传,坏话一句也不传。——三毛12、与朋友之间不要有金钱来往,不要藉钱给朋友,要是你借钱给人家,就像胡适先生一样,我借了,就不要求还。人与人之间可有金钱来往,使我们人人际关系比较成功。——三毛13、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三毛14、人类往往少年老成,青年迷茫,中年喜欢将别人的成就与自己相比较,因而觉得受挫,好不容易活到老年仍是一个没有成长的笨孩子。我们一直粗糙的活着,而人的一生,便也这样过去了。——三毛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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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今天,我看了《三毛从军记》这本书,里面讲了三毛想当兵打鬼子,可是征兵处的长官嫌他年纪小,不肯收留他。三毛灵机一动,踩着高跷,穿好长衫,戴上礼帽,假扮成大人的模样,在一次来到征兵处,骗过了长官,终于如愿以偿从了军。在部队里三毛机智勇敢,他装扮成稻草人,抓到敌人,还缴获了机关枪,获得“英雄勋章”和“智勇双全”奖章,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读完这本书,感觉三毛这么小却能做很多大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我真佩服他,我以后在生活和学习中,要不怕困难,从小事做起,自觉学习,不能在让爸妈督促了。最后我要说:“三毛,你真棒!我们要向你学习我爱你!三毛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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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三毛,一个皈依风尘、潇洒来去的女子,在梵念的轮回里,依稀有她的一抹飘逸身影,撒哈拉的风沙里,依旧不绝地游弋着她的一缕暗香。当一首《滚滚红尘》在耳边响起,喜欢三毛的人自然会在臆想里望见,一个长发飘飘,一身靓衣长裙的女子正向着大漠孤烟款款而去……无论走在广袤沙漠,还是走在无垠天涯,三毛心中自有一方美丽云水。三毛,她是尘世间一朵自由行走的花,花开时,绚烂而芬芳;花谢时,优雅而从容。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精灵,她和荷西的刻骨爱情早已被撒哈拉牢牢铭记。世上,凡是多情人都会爱极三毛的名句:“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在于是否痛快活过。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沙漠是三毛梦交织的地方,当三毛遇见真爱,那是怎样的一种痴狂?她的心乘着云的翅膀,一生轻舞飞扬。行遍千山万水,三毛的心永远纯洁无暇、纤尘不染。因为有情,她的人生处处皆风景。她随意随性的走笔,犹如清风吟唱,余音绕梁,平实的文字,总是心灵最深的抵达。辗转流年,她,依然是无数痴迷者眷恋的的梦里花。也许,三毛她没有离去,她只是在世界的每个地方又开始了她的另一段旅行。她,是如风的女子,风不止,她的脚步就不会停止。莫问魂归何处,莫问伊人何方?或许在季节的风雨中,三毛已羽化成一只美丽的蝴蝶翩然而去;或许在串串的驼铃声中,三毛还会裹着风沙,踏着四季的流音微笑归来。或许,在三毛梦开始、梦流转,和梦抵达的地方,我们,还会看见她的莞尔一笑,还会听见她的轻轻低唱……55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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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三毛很多时间,都沉浸在三毛的世界里。“我喜欢沙漠,很早就想到沙漠走走!”三毛眼里充满着希望。读到这,我也正想,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些人喜欢绿色的大森林,有些人喜欢潺潺的流水,可是三毛却打着“唯我所好”的旗帜走向了漫长的梦想之路。“你这个三不像,考试时总喜欢把记忆丢到脑后去……”妈妈的咒语总是那样绵绵不休。好多时候,问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脆弱,什么时候喜欢上那种不酸不甜的滋味,喜欢让泪水流遍全身,深深地埋没了自我。又是那种滋味在缠绕着。我艰难的抬起头,阳光针一般刺入五脏六腑。在一座矮坟前,一个小老头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在雕刻着某样东西,身边还有几个雕好了正闪闪发光的小石雕。一个身着长裙的女子,走过来……咦,这不是三毛写的《沙哈拉的故事》中的情景吗!顿时,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我好奇地跟着她,看了她的《悬壶济事》,读了她的《沙漠之夜》,懂得了她那把打开快乐之门的钥匙。我临走的那天,三毛把那把钥匙给了我:“记得,要好好用这把钥匙!”说着,她在我眼前消失了。说来也怪,自从“访问”了三毛以后,身边多了许多开心的事,因为我懂得了一个真理:许多事,不要抱着人人为我的心理去做,而是我要为人人。对啊,三毛在沙漠里的时候,都记得要善待她的邻居,尽管邻居家的胖姑娘会穿她的牛皮高跟鞋,把她弄得一塌糊涂,害得她无法参加晚宴,尽管会有四邻,经常像强盗似的,把自家的东西搬得七零八碎,有时想借根火柴却都难上加难。可是,他就是凭着这个法宝,获得了千金难买——开口笑!笑的背后,总是隐藏着泪水。读完“沙哈拉沙漠”的故事,回头品味三毛还在二毛时的作品,觉得忧伤,啊,这正是一个花季少女盛发香气的季节。我无时无刻都在回味那一段花季,相信有一天,我会重演她的花季。当我对幼稚说Goodbye,我对你说Helle!650字 初二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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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毛难以形容,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并不景致的文字,并不华丽的词藻,却延伸出无穷的张力和惊人的空间。密密麻麻的文字,堆砌出的是一场荡气回肠的梦……合上书,我想,这就是三毛的魅力。三毛,一直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独游者,荷西来过,但很快又离开了她的生命,三毛依然寂寞地上路。只是被抽空的心,不知又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踟蹰和彷徨。在一屋的寂静里,吹响手中的口琴,这是三毛拥有的无数个夜晚,我能感受在温暖的落地灯旁那颗渐寒的心。三毛最终选择放弃生命来换取灵魂的超脱。我一直不知道三毛究竟是清醒了,还是迷失了?有人说三毛是一个“有灵魂的精怪”。而我,我所知道的三毛就是那个对“你可有心没有”做出“云在青山月在天”这样回答的女子,谜一般难以琢磨。或许三毛就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株无心柳,插也不必插了,顺手沾一些清水,向我们洒几滴,余下便什么也没有了。水中月,镜中花,这便是我感受到的三毛,仿佛近在咫尺,伸手却无法企及,我只有跟着她,一梦千回旋!4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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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三毛”今天,江老师笑容满面地走进教室,二话没说便叫徐耀琪在黑板上画三毛。可奇怪的是,江老师竟叫徐耀琪别画上三根毛,同学们丈二和尚摸不找着头,百思不得其解,真不明白江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三毛画好了,可却少了他那独特的三根毛。江老师对大家说:“现在,我们来把三毛的三根毛添上,谁想当当小马良?”这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只听见同学们举手的声音。江老师让倪子涵上来画,只见江老师用一块红领巾蒙住了倪子涵的眼睛,再把她带到了后面,转了三圈。倪子涵顿时晕头转向,分不清东西南北了,只见她碰碰撞撞的,一会儿和桌子“拥抱”,一会儿和墙壁“亲吻”弄得大家捧腹大笑。倪子涵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目得地,左摸摸右摸摸,似乎在寻找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好像找到了目标,终于画了下去。哈哈哈~~同学们都笑了起来,倪子涵听到了笑声后迫不期待的拿下了红领巾,看了看后,就耷拉着脑袋回去了。原来她把三根毛画到了空中。都飞起来了!老师又叫金梓渊来画。他画到了鼻子上,江老师说这是世界上最长的鼻毛了!”大家笑得前俯后仰,肚子都笑疼了。接下来该郑泽加上了,只见他把毛添到了脑袋旁边,虽然有点斜,但他是最成功的一个了。这次的游戏真好玩!我期盼下一次的游戏!5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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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三毛”丁零—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拿起一支白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溜溜的光头。我们瞪大了眼睛,都在想: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呢?老师笑了笑,说:“黑板上这位是三毛。”大家更奇怪了,纷纷问道:“三毛至少也有三根毛呀,这个光头怎么会是三毛呢?”老师哈哈一笑:“今天这一课,咱们来玩个游戏。游戏的名字就叫‘添加三毛’。”大家听后欢呼起来。首先是石群泽上场。老师先解开他的红领巾,再摊在桌面上,然后把红领巾折起来,蒙住了他的眼睛,接着在后脑勺处打了个结。老师让石群泽先左转三圈,右转三圈,然后把一支红粉笔递到了他的手中。石群泽摸到了黑板,但拿不定位置。他往左走走,往右走走,不知道画哪儿才好。同学们的笑声此起彼伏。终于,他选定了位置,画了三根毛。可同学们的笑声更响了,因为他画在了光头的左边。他摘下红领巾,羞涩地嘟着嘴,随后也忍俊不禁。接着是杨振。他左摸摸,右摸摸,最后把三根毛画在了光头向上10 厘米的地方。哈哈,三毛真的发火了,怒发冲冠啊!桂佳幸的表演更加好玩。他转了几圈后,好像方向感失灵了,都快走到讲台外面去了。这时,老师又把他拉了回来。他确定了位置,犹豫地画了三根毛。大家的笑声都快把玻璃震碎了,因为他画在了三毛的眼睛、眉毛、耳朵上了,这就像鼻青脸肿的三毛。这个游戏真好玩!教室里笑声不断。可是,我有点生气:为什么老师总是叫男生,不叫女生啊?5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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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新传有一家人,他们有三个孩子,一个叫六毛,她长得漂亮,被家人宠爱。另一个叫三毛,骨瘦如柴,往往使他们淡忘。一天,二姐弟去公园玩。这时,六毛看见了一张百元大钞,飞快地将它捡了起来。而三毛也紧随而来。六毛说:“我捡到一张百元大钞,我们平分吧!那可以买到多少好吃的热狗啊!”三毛一听,说:“不行,我要交给警察叔叔,这可不是我们的钱呀!”说完三毛找来了警察叔叔,将钱交给了他。警察说:“真棒!拾金不昧。”在一旁的六毛一听,脸“刷”地红了。从此,家人再也不淡忘三毛了。2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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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三毛生命所有的神秘与极美在蜕变中彰显了全部的答案。 ——题记整个人好像受到了巨大的压强一样,安静地仿佛在等待一根针的坠落。蓦然,仿佛听见了一声从远方来的呐喊,澄澈,干净。昨夜的雨,淅淅沥沥,打在窗上,躺在床上,睁着眼,让目光四处游离。下雨了,我的雨季是不是该来了?告别了纯真年代,走进了豆蔻年华。很及时的,在十四岁的雨季,在一个正确的时间,翻阅完了一个流浪女孩的《雨季不再来》。我想,我不仅仅是读完了一本书,更是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梦的花季,似水的年华,梦幻的雨季萌发青春的活力。生命大半朝生暮死,但它的色彩让人目眩神迷,每一个生命的神秘与极美都在雨季后蜕变出它的答案。三毛曾说“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她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因此在她从二毛蜕变成三毛时她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频繁的雨季,也因此她把人生了解的如此透彻。雨季的来临无法逃避,但是在经历无尽的雨水之后,这种日子总有停住的一天,那是躺在床上,睁开眼睛,不再是灰濛濛的天空,不再没有黎明的曙光,不再静的只有雨冲流的声音,时分不再静止,我们会再度看到阳光驻留在我们的脸上。那时,我们会看着阳光,然后说,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当三毛还是二毛时,她追求每一个年轻人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是在追求什么的那份情怀,也许显得叛逆,但对于生命的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她显得很执着,即使那时的二毛还未经雨季,得不到答案,但是她对于生命的热情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每一个人都有值得她去追求的东西,对于长大后的三毛来说,生命的神秘与极美仿佛就是那么一样东西,蜕变后的她在生活中寻找乐趣,那种乐观的心态总是那么让人感动着。三毛在雨季来临前学习像流浪,在雨季来临时思想在流浪,在雨季过后真正实现了流浪。她漂泊到撒哈拉,在撒哈拉交付了她的青春,交付了她的婚姻。无论是三毛的雨季,还是三毛的流浪记,都深深吸引着我,感动着我。三毛三毛,流浪流浪,这才是三毛名字的真谛吧!学习生涯中的磕磕碰碰就如三毛所说的雨季,其过程与她不尽相同,但是在平凡中总有那么一点有趣的事,我们的生活却远没有想像的“痛苦”,反而多了几分别有的滋味:每天与太阳赛跑成就了自己从未有过的美丽;为了一道题与同学甚至老师“吵”得不可开交,在学校的活动中的趣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自己加上了一个又一个的砝码,却在更多的日子,体味到了解出一道难题的酣畅、取得好成绩的兴奋和欣然入眠的快慰。在连绵的雨季中,曾经摔倒在水洼中,向四周看看,没人在意你是否受伤,没人会把你扶起来,世界依旧运转,人们依旧做自己的事,于是在自己爬起来后,发现在雨季时期,靠自己是很重要的。在不绝的雨季中,曾经因为下雨的阴霾心情不好,总觉得什么事都不想做,也想找个人或物品来发泄一下,向四周看看,没有人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让你发泄,雨季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走远,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不会因为你心情不好而停止,于是我发现雨季时期保持乐观的心态是很重要的。就像三毛说的“乐观与悲观,都源于不切实际。一件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的去处理,在我,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是一样的不正确,甚至更坏。”于是,用乐观的心态,我发现雨季的水声也非常悦耳,天气虽然阴霾但是凉爽,雨季虽然不是让人觉得快乐的,但是经历过后就是一场蜕变心灵的雨季将不再来。既然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不如就用更加乐观的心态吧。流浪女孩的雨季已经过了,而我的显然才刚刚开始,但总有一天,我也会想她说的一样穿着清洁干燥的黄球鞋,踏上一条充满阳光的大道,那时候,像她一样说,看这阳光,雨季将不再来。“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留住青春,有一日,要这么自然地消失过去。”我的骨子里面有风,我不知道上帝给我的眷顾还有多少,只是知道在雨季时,尽情的挥霍,燃烧,只因为雨季不再来。雨季过了,雨季将不再来。我们将开始属于每个人的流浪生涯!1200字以上 初三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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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毛对话三毛,三毛。你说:“我爱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这一刻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你是洒脱,你是自由,你是流浪者,你是敢于飞翔的鸟儿,你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风一样的女子。你的人生,注定有那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已经忘记从何时开始认识了你,是在某一个梦中,还是从你的文字里?我亦不知对你,怀了多少种感情,敬佩、羡慕、欣赏、遗憾……我敬佩你做了自己,羡慕你与荷西的爱情,欣赏你勇于去追逐自由,去周游世界,遗憾你在众人都以为你接受残酷现实后,却又不辞而别。但不管怎样,你依旧是,我最爱的三毛。一你的童年时光便异于常人。你叛逆,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竟擅作主张地删去那个最难写的“懋”字,改名“陈平”,那时你才三岁。这仅仅是一个小孩子的任性,还是上天赐予你的聪慧而早熟的心灵?你强调做自己想成为的样子,甚至与生俱来的名字也得由你改变。那时的你亦为自己取笔名为“三毛”,三毛?多次我向他人提起“三毛”,总会想到那个顶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你的确是个简单的人,三毛,没有过分的修饰,寥寥几笔,朴实无华,令人心安。殊不知,你这个“三毛”正是源于《三毛流浪记》里的小主人公,于是你们有了共同的名字,“三毛”,亦叫“流浪”。二记得你写过一篇文章叫《拾荒梦》,文章里说你小时候想长大的志愿,是当一个拾荒人,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还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地如同天上的飞鸟。从小你便渴望无拘无束。长大后,你虽然没能如愿成为职业拾荒者,却挂上了“旅行作家”、“流浪作家”的标签,依然无拘无束地生活在世界上某一角落,闲时出去游荡,在垃圾堆里翻检别人的废品视为珍宝。与生活在繁忙尘嚣的人们相比,流浪才是最适合你的状态。你向往流浪的生活,在欧洲你敢身无分文就踏上旅行的路。饿了渴了就沿街乞讨。念大学时你在杂志上看到了撒哈拉沙漠,就认定它是你前世的乡愁,义无反顾地南下,飞向了令你魂牵梦萦的沙漠。三你是不幸的,一生中邂逅如此多的爱情,有的不愿娶你,有的你又不愿嫁,有的在婚礼前暴卒,有的根本不是真心实意。你又是幸运的,在经历先前的那些遗憾与不幸后,你阴差阳错地遇上了荷西,你可知你令多少少女们羡慕!你是幸运的,即使有年龄、国籍和文化的隔阂,你和他却依旧如胶似漆,不吵架不冷战。你是幸运的,即便在众人的眼里你的想法有多么稀奇古怪,他依旧以为是理所当然,支持你帮助你。你是幸运的,即使是风尘飞扬的沙漠,他也愿意与你携手生活,陪伴你守护你。你们的爱情成了传奇,你们的故事成了佳话。六年的撒哈拉时光加上一生时间的别离,多少人为你们流泪,因为你们的幸福,因为幸福后的生离死别。四你从小便爱往墓地跑,你说:“世界上没有比跟死人坐班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这话说得我心痛亦心酸。常人眼中恐怖的墓地,在你眼里竟是最慈悲的地方。你是如此看待死亡的。后来荷西死了,死于意外。我能想象出那些天你有多么艰难,我甚至能听到你扶在他身上凄切的哭声。再后来,你也去世了,死于自杀。从十几岁你开始尝试割腕,到四十八岁,在尝尽人间无味,看遍世上风景之后,你成功地去往另一个世界。终于,唯有死,才可以真正与墓地永不分离。你的一生本就是个谜,没人可以真正了解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死,其实又不是个谜,是我们不懂,是我们不舍,是我们牵绊了你太多。你走吧,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流浪。三毛,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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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三毛畅谈三毛,三毛。你说:“我爱哭时便哭,想笑时便笑,只要这一刻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你是洒脱,你是自由,你是流浪者,你是敢于飞翔的鸟儿,你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风一样的女子。你的人生,注定有那么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已经忘记从何时开始认识了你,是在某一个梦中,还是从你的文字里?我亦不知对你,怀了多少种感情,敬佩、羡慕、欣赏、遗憾……我敬佩你做了自己,羡慕你与荷西的爱情,欣赏你勇于去追逐自由,去周游世界,遗憾你在众人都以为你接受残酷现实后,却又不辞而别。但不管怎样,你依旧是,我最爱的三毛。一你的童年时光便异于常人。你叛逆,不喜欢自己的名字,竟擅作主张地删去那个最难写的“懋”字,改名“陈平”,那时你才三岁。这仅仅是一个小孩子的任性,还是上天赐予你的聪慧而早熟的心灵?你强调做自己想成为的样子,甚至与生俱来的名字也得由你改变。那时的你亦为自己取笔名为“三毛”,三毛?多次我向他人提起“三毛”,总会想到那个顶着三根头发的流浪小孩。你的确是个简单的人,三毛,没有过分的修饰,寥寥几笔,朴实无华,令人心安。殊不知,你这个“三毛”正是源于《三毛流浪记》里的小主人公,于是你们有了共同的名字,“三毛”,亦叫“流浪”。二记得你写过一篇文章叫《拾荒梦》,文章里说你小时候想长大的志愿,是当一个拾荒人,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还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地如同天上的飞鸟。从小你便渴望无拘无束。长大后,你虽然没能如愿成为职业拾荒者,却挂上了“旅行作家”、“流浪作家”的标签,依然无拘无束地生活在世界上某一角落,闲时出去游荡,在垃圾堆里翻检别人的废品视为珍宝。与生活在繁忙尘嚣的人们相比,流浪才是最适合你的状态。你向往流浪的生活,在欧洲你敢身无分文就踏上旅行的路。饿了渴了就沿街乞讨。念大学时你在杂志上看到了撒哈拉沙漠,就认定它是你前世的乡愁,义无反顾地南下,飞向了令你魂牵梦萦的沙漠。三你是不幸的,一生中邂逅如此多的爱情,有的不愿娶你,有的你又不愿嫁,有的在婚礼前暴卒,有的根本不是真心实意。你又是幸运的,在经历先前的那些遗憾与不幸后,你阴差阳错地遇上了荷西,你可知你令多少少女们羡慕!你是幸运的,即使有年龄、国籍和文化的隔阂,你和他却依旧如胶似漆,不吵架不冷战。你是幸运的,即便在众人的眼里你的想法有多么稀奇古怪,他依旧以为是理所当然,支持你帮助你。你是幸运的,即使是风尘飞扬的沙漠,他也愿意与你携手生活,陪伴你守护你。你们的爱情成了传奇,你们的故事成了佳话。六年的撒哈拉时光加上一生时间的别离,多少人为你们流泪,因为你们的幸福,因为幸福后的生离死别。四你从小便爱往墓地跑,你说:“世界上没有比跟死人坐班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这话说得我心痛亦心酸。常人眼中恐怖的墓地,在你眼里竟是最慈悲的地方。你是如此看待死亡的。后来荷西死了,死于意外。我能想象出那些天你有多么艰难,我甚至能听到你扶在他身上凄切的哭声。再后来,你也去世了,死于自杀。从十几岁你开始尝试割腕,到四十八岁,在尝尽人间无味,看遍世上风景之后,你成功地去往另一个世界。终于,唯有死,才可以真正与墓地永不分离。你的一生本就是个谜,没人可以真正了解你的内心世界。你的死,其实又不是个谜,是我们不懂,是我们不舍,是我们牵绊了你太多。你走吧,在另外一个世界继续流浪。三毛,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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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三毛如果有一个浪漫、自在、流浪、洒脱,甚至传奇的形象,我想寄托在三毛身上当之无愧。仅凭那张穿着大朵碎花长裙站在风沙里,黑发飞扬的照片,足以看出她的灵性,漂泊与落拓不羁。这在一个女人身上是很难找到的。最初听闻三毛,只觉得她很厉害,但究竟厉害在哪里,我说不清楚。直到不久前偶然的看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虽然还是很模糊,但我对她,从潜意识里多了一份尊敬和崇拜。而现在,我已略微清楚,撒哈拉的插曲,只是她传奇的一部分。“我的写作生活,如果不是我的丈夫荷西给我自由,给我爱和信心,那么一本书也写不出来。”“我的人生观,就是我的爱情观。”看到这样的语句,没人心里不会为之一颤。她是那么想爱并浑身充满爱的人,她的一生,便是以她的爱情为背景所书写的一生,她在自己溢满爱的心间尽情奔驰,翱翔,挥洒她的笑与泪。是那么的奋不顾身,亦是那么的令人心驰神往。这也是最让我有感触的地方。“我是真的真的爱过你,说时依旧泪如倾,星星白发又少年。”这是三毛写初恋的著名词句,已足够是引起所有浪漫故事联想的源泉。三毛的初恋是自己追求来的。从最初的好奇、仰慕、至崇拜。而她更令我敬佩的举动,是在接下来的三四个月,他走到哪她便跟到哪。读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这在当时的大时代,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呵!而接下来,没有鲜花和明媚的告白,但已足够浪漫。她走向他,从他的衣袋里拔出钢笔,摊开他紧握的手,在他的掌心写下她的号码,点个头然后飞奔而去。赴了今生第一个约会。但初恋往往是苦涩的,他无法许她一个未来,她遇到了第一个死角,被感情逼出国了,去了她牵系一生的西班牙。选择西班牙的原因,是那么的令人惊讶又在意料之中,仅仅是听到一张西班牙古典吉他唱片,她便开始向往遥远的西班牙的小白房子、毛驴那样的粗犷和朴质。在这儿,她遇到了陪伴自己走过一生的人,但两人的感情并不顺利。对三毛来说,荷西只是普通朋友,但荷西却许给了她六年之约,许了她朴实的未来。可他们当时还是分手了。“在马德里喊着我的名字倒着跑,除了大枯树和平原外,羽毛般的雪花隔着我俩在天空中漫天起舞”这种情景,不仅三毛忘不了,就算普通人闭着眼想象,此情此景,也叫人埋在心中,一生难以忘怀。三毛并不是很漂亮的女子,却是吸引人,浑身散发着神秘与异域风情的浪漫,她不如寻常女儿家的娇柔和小气,她甚至比男人更多了一份豁达与勇敢。也许正是她的乐观、倔强、好胜、豪爽,有时又有几分孩子气才让她的身边从不缺少异性的追求,但执着的三毛也因此伤害了不少人。一心一意的马德里那个日本同学,等了她22年的德国约根,好心的美国化学博士,都是痴心并执着于三毛的。但三毛却未因为这个而停下脚步,所以,受了画家的欺骗,与经历了好不容易找到了心甘情愿要嫁又可嫁的德国教师,却在结婚前突发心脏病去世这一个失去爱人之痛。三毛的心已是千疮百孔。三毛是至情至性的女子。在噩耗之后,她几次吞药剂自杀,所幸被发现。她的创伤她的痛苦,已经难以忘怀。在七年之后,她又飞向西班牙,重遇了荷西。那个个子高高,长满胡须的荷西,来实现他的六年之约。荷西的房间满是三毛放大了的照片,他是那样的朴实,也是那样的真实。她终于找到了专属的幸福。荷西并不像其他大部分人所倾羡的外国帅帅的美男子,有着跳跃的金色头发与高挺的鼻子,但他把脸包住的近分不出头发与浓密的胡子,已显示出了他异常的英俊,他与三毛,是属于大自然的眷侣,是那样的令人神往。三毛的随意又来了。她偶然在美国《国家地理》上看到有关撒哈拉沙漠的报道,那无垠的漠漠黄沙立即吸引了她的目光,而之后也证明,她丝毫不惧怕沙漠不可揣测的地貌与气候风险,她是真的心里种着专属沙漠的情结,在漫漫黄沙中勾勒着自己的浪漫。更令人感动的是,荷西为了她,放弃了最心爱的航海,而跑到沙漠中去了,他要为三毛安置一个家,在沙漠里等着和她结婚。“这是一种很平淡很深远的结合,我从来没有热烈的爱过他,但是我一样觉得十分幸福和舒适”这便是三毛最终找到的爱情。两人在沙漠中书写了属于他们的浪漫。荷西在婚后六年过世,死于潜水意外,三毛多次想要自杀,都被家人朋友劝阻。终究还是在医院里,用一根丝袜结束了自己传奇的一生。我之所以叫她女子,是我认为,女子比女人更伟大,多了一份坚韧与浪漫,神秘与美丽。那个女子啊。年轻而又坚强孤独的三毛她用进了自己全部的气力去爱,她敢作敢当,尽管来自一时的浪漫冲动,但事后也毫不后悔。她的冲动,让她只身赴西班牙,她的冲动,让她成为去撒哈拉沙漠的第一位中国女子。她并不像那种随意走走的海外行走,而是深入了沙漠生活,她的爱情故事,她的婚姻生活,她的惊讶与沙漠人的纯洁,却也心痛于纯洁中的无知,甚至带着一丝血腥。在经历种种坎坷挫折,最终能与爱人在似乎是世界尽头的风沙作伴,像传奇爱情小说的情节,却被三毛亲身实践。她的死使世上少了一位至情的作家,但对于她自己来说,未尝不是世俗的解脱,也许在世界的另一个尽头,她能再遇上荷西,相伴书写一篇又一篇传奇的篇章,继续自己的浪漫生活。我想,倘若我的人生能有三毛的一半,已足够精彩。就像廖辉英所说的“你的一生,称得上别人的好几世。生命的意义,或许你的诠释比较美丽。”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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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三毛作文窗外细雨如丝,淅淅沥沥,点燃一枝白檀,扰乱心弦,有人孤独迷惘,有人渴望飞翔。可是我,只想沿着雨迹,追寻那个倩影,怀念,怀念!有人说,三毛是柔软的,柔软地痛,柔软地爱;有人说,三毛是刚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对于我而言,三毛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是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是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带着她自由不羁的灵魂,流浪,流浪……听说,幼年的三毛是天资聪颖的。六岁的时候被送进学校,她是坐在第一排的女生,并没有什么特别。然而每每写起文章,洋洋洒洒,惹得人们阵阵惊呼。画画更是有着惊人的天赋,笔下的花虫鸟兽更是活灵活现,强烈的感情溢满整幅画。就连教她的老师蒋幼轩也自叹不如。长大后的三毛更是豪放不羁的。红色的高跟鞋,妖艳的红礼服,宛如一个万众瞩目的公主,散发着水晶一般的光芒。她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在这个世界里奔跑着。她并不是那么漂亮,却有着感染别人的明媚,也有这不为人理解的忧伤,一生漂泊。看了三毛的文章,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爱情吧。我想,三毛对于她的爱情该是苛刻的吧。读过《撒哈拉的故事》的读者都应该知道她与荷西的爱情,这份情令人心痛也让人羡慕。三毛在于荷西结婚前,“曾经沧桑难为水”或许就是三毛对于爱情的看法吧。三毛的一生最不缺乏的就是追求者,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却从来没有说过“她也恋了他六年啊”。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在国外期间,至少有三位追求者是在最后一刻被三毛拒绝了的。这三个人随便一个都比荷西优秀,比荷西更符合三毛的爱情价值观,可是,那不是爱情,那不是爱情啊。回到台湾,当她终于选到愿意与之结婚白头偕老之人,命运好像冥冥之中有安排一样,他的未婚夫在她(他)们即将结婚之前被死神夺去了生命。不久,三毛与荷西奇迹般仓促地结婚了。从文章中可以知道,其实她(他)们刚开始相处得并没有那么融洽,时常伴有争吵,一个感情细腻丰富,一个线条粗狂不懂浪漫。可是六年来她(他)们却日日如新婚,二人分离半响就思念难耐。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简单朴实在撒哈拉沙漠: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三毛:今天回来,心已经碎了。荷西:碎的心可以用胶水黏起来。三毛:黏过后,还是有缝的。荷西把三毛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吧。多想爱情就这样,她(他)们永远也不要分离。可是命运捉弄,荷西还是先走了,留下了三毛,一个人。我想,三毛会感谢荷西赠与她的一场欢喜与美好回忆。希望她偶尔想起,还会记忆犹新,就像当初,她爱他,他爱她,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她(他)。三毛愿意为这样一个男子放弃写作,直到荷西因潜水发生意外去世以后三毛才又提笔。三毛在书中写道:“许多的夜晚,许多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躲在黑暗里,思念几乎疯狂,相思,像一条虫一样慢慢啃着我的身体,知道我成为一个空茫茫的大洞。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运的,留下的,也并不是强者。可是,在这彻心的苦,切肤的疼痛里,我仍旧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水,还是让我来喝下吧”!这样强烈的情感,或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比她们爱得更疯狂的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三毛见证了各种各样的生离死别。她的人流浪了一生,她的心也流浪了一生,像开在沙漠里的繁花,踏遍千山万水。医院里的她被尼龙丝袜吊颈的身体,身着白底红花睡衣,终究还是走了,再也回不来!“我笑,便面如春花,定是能感动人的,任他是谁”。喜欢三毛,一个长毛飘飘,心思灵动的沙漠的歌者,一个万水千山走遍,穿越滚滚红尘的行者。我想,那便是最真最纯粹最美丽的三毛!三毛啊,如果死亡是一种完美,你却过于匆匆,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我无数次想,若你能百年后而去,撒哈拉的风沙和骆驼,定会为之手舞足蹈。你把爱给了亲人,给了温柔的夜和梦里的落花,给了你眼中所以生灵。然而你却如此剥夺我们对你的爱,让我们读着你的每个文字,几乎都痛彻心扉。窗外依旧细雨纷飞,思绪万千。希望过去很多年后,我仍然会记得,曾经青春时听说过一个女子,她说,流浪,流浪。于是,我想,大概,这辈子,惟愿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能够再次回忆与怀念,微笑着对她说:久违,三毛!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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