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1200字以上

三毛

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她是君子,她是有气度、有气魄的大人物。

——题记

在我读过的书里,给我启迪最大的作家,除了鲁迅,龙应台,就是三毛了。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对三毛有所耳闻,因为妈妈最喜欢看她的书。那时候,我正沉浸于一本本的玄幻小说,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通俗易懂,趣味横生。我也想过阅读一些名著,只是年纪尙小,看了觉得头大,所以也就没有兴趣翻阅。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本著名的外国名著上——《夏诺的网》。开始是小学老师推荐,便也耐着性子读完了,然后,我就对那些看似枯燥无味的中外名著改变了看法,并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把那么大把的时间放到看一些没有价值没有营养的书上面。关于玄幻小说,我再不敢涉足,我深深的体会过那种一看便停不下来的感觉。于是,我在一本又一本名著之间流连忘返,直到三毛的到来。

说起这一套三毛全集,我不禁为那一套张爱玲全集感到惋惜。因为快脱离文章主题我只能一笔带过。妈妈说张爱玲的书写得好,但比较适合高中以后看。没办法,妈妈是过来人,她无论哪方面的人生经验都比我要多得多,况且她总是为我好,我总得听她的。

我之所以要写一篇文章来介绍三毛,是因为我被她的文字深深的打动。

介绍三毛,就不得不说一说她的原名——陈懋平。三毛开始学写字,可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如何写那个“懋”字。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去掉,偏叫自己陈平。不但如此,还把“陈”的左耳搬到隔壁去成为右耳,这么弄下来,父亲只好投降,她给自己取了名字,当时才三岁。

三毛是陈平的笔名,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

三毛英文名叫Echo。希腊神话中,Echo是一个美丽的森林女神,宙斯的老婆赫拉嫉妒山林女神Echo的美貌,让她失去了正常的说话能力,只能重复别人的话的最后三个字,就好像“回声”。ECHO的意思就是这样来的。

三毛热爱祖国。她很早就提出“两岸不能再分离了”的观点。1985年,她在一个几千人参加的演讲会上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她是在台湾第一个把《义勇军进行曲》公开唱出来的人。唱后台下一片肃静,许多人替她担心。三毛从来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

三毛全集总共有十一本。分别是《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亲爱的三毛》、《我的宝贝》、《滚滚红尘》、《流星雨》。虽然三毛将自己青春期的迷茫以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抒发在了第一本书《雨季不再来》里面,但那只是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在雨地里走的几个年头,以毕竟雨季是不会在三毛的生命里再来了。

在她的世界里,无论是她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到的各式各样的艰难险阻,还是风快趣事,或是浪漫幽默的婚礼进行曲都是那样的充满欢笑、喜乐。在《撒哈拉的故事》中第一章“沙漠中的饭店”里面,三毛的外国丈夫荷西在吃粉丝的时候问她:“这是什么。”三毛就答到:“这个啊,叫做‘雨’。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得到哦。”荷西当然不相信,后来又吃了好多。第二次荷西吃到粉丝叫‘蚂蚁上树’,三毛将粉丝在平底锅里炸了一下,再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还是不知道这粉丝是什么,就问;“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三毛回答他。像这样幽默风趣的段落几乎在每一章里都有,从不让人读起来觉得枯燥无味。

三毛和河西在沙漠里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后来荷西的意外去世,带给三毛巨大的打击,让她差点放弃生命。原本那个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三毛不复存在。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每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阅读三毛的文章,会让你对一些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三毛总能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的淋漓尽致。最终,她去到了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永远的三毛。

三毛的马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最早接触三毛是上初二,语文老师将自己的书放在图书柜里供同学阅读。那本书叫《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记成《我的灵魂骑在鹅背上》,被同学笑了很多次后才改过来。那本书的封面是三毛,披着卷发,很漂亮。

里面有很多三毛的照片,有的朴素,有的令人惊艳,我记得很清楚。但内容,不好意思,看得不认真。那是散文集,那时的我爱小说超过散文,于是三毛被搁下了。

高中开始,总是会遇到三毛的书,拿来看,就越看越喜欢了。喜欢的女作家很多,席慕容、宗璞、毕淑敏、杨绛、七堇年……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三毛也是独一的。她写自己,写生命,她自己已经在写作中,写作印证她的生命。我通常不敢写自己的生活:一是因为生活实在安分守己、平淡无奇;二是不敢将自己的生活袒露开,让无数双眼睛观望议论。于是,老师说我写的东西不真。

三毛的文字大多数是极生活化的,随意却总是有力量,总觉得她是掏心掏肺地写,故而她自己也说:“写作总是不爱惜身体的人干的事。”三毛是个流浪的人,像没脚的鸟或无根的蒲公英,随着心境自由飞翔。读到一篇文章的某几句话时,总觉得旷古的荒凉和孤独扑面而来,这种荒凉和孤独不是故作姿态地呻吟寂寞,而是生命的本质,是她在流浪中用一颗敏感多情柔软的心去触及到的。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去撒哈拉时的故事。她说自己是中国有记录以来的第一个去撒哈拉的女子,平淡的陈述句,又有怎样的自豪,我常常对这种自豪感充满向往。但是为了这种自豪,三毛要付出多大的艰辛啊!20世纪70年代,蒙昧未化的原始的撒哈拉还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极恶劣的生活条件令她有过失望但没有退缩,她说“我没有讨厌沙漠,我只是在习惯它的过程里受到小小的挫折”。我看到她努力适应,改造,进而习惯并在这里找到内在的喜悦,透过纸背,我看到那片土地的美丽与鲜活、孤寂与死亡,看到生命以自然的姿态在这里欣欣向荣,继而感动不已。

三毛的马是“一生都在的,马的毛色,即使在无星无月的夜里,也能发出一种沉潜又凝练的闪光,是一匹神驹”,而她“常常骑着它在海边飞驰”。我们都在追寻这样一匹马呵,远离尘嚣让灵魂极其纯粹地飞驰。

而三毛又是真实地生活在尘世中的,她爱爸爸妈妈,她喜欢一个皮包,一辆车,一栋房子,她写警察,海关工作人员,甚至一个路人,这些平凡的真实堆砌起一生。我读到的三毛会有现实与精神的纠结,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候。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无疑是孔老夫子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生就内在来说顺适圆满,这样的境界是明朗高超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孔子活得不纠结,故而他是圣人。我们不是圣人,三毛也不是,她追求的内在宁静常被外界打扰,她很精确地把这些纠结写下了,然后安慰自己,再确定下一段旅程。我认为这种追求可能最终达不到目的,但三毛一直在路上,如此,一路上美好的风景与经历已够用一生。为了在路上,也为了不负己心,三毛一直骑着她的马到处流浪。

以前看三毛说她的理想是“当个乞丐,到处流浪”时,我像所有世俗的人一样笑她,她当时的结果也是被人笑,或被老师罚。而我现在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当我无数次在晚自习亮如白昼的日光灯下转着笔,想要去威尼斯坐窄窄的船,想住在向阳的小山坡上的木房子里,抬头就可以看到向日葵大朵灿烂着,诸如此类的“幻想”,在耳边的“阿狄丽娜美丽的声音”(上课铃声)告诉我还有多少场考试等着我时,就很自动地停止了。因为自知三毛的撒哈拉遥不可及,于是越发喜欢她。

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在平凡的生活里梦想不平凡的事,让自己“在晚上睡觉之前觉得一天过得死而无憾”。其中,大部分只把它当作想象,等着长大慢慢忘记,只有很少一部分会真的行在路上,跳出芸芸众生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每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力量好渺小,所谓的命运又是个那么可怕而强大的东西。好在,我遇到了三毛和她的马。我说:“我也想要这样一匹马。”三毛说:“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喽……”我笑了,对,这可以由我决定,因为我有着灿若朝霞的梦想,带着满满的期望在长大,现在所做的都在积蓄迈出第一步的力量,我在造我自己的马,适应着前行之前必须经历的过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题目

相关推荐

初二
记叙文
1200字以上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