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夜归人
很喜欢在三九的天,把自己藏在昏黄温暖的灯影里看书,这样的夜,恒常有微微的寒气弥漫,和着茶香。堆在桌上的书,常常是一页都未动过,手里的热茶,也只是为了有一份温暖的感觉。就这样把整个身子都蜷在老式的旧藤椅里,任热茶的蒸汽润湿了眼。窗外是漫天的风雪,纷纷扬扬,但丝毫没有惊扰这份宁静。
雪花羞涩的飘落,每朵晶莹剔透的冰晶都划过自己的一片天宇,而无数的冰晶才能装扮一个琼楼玉宇的世界,才能温柔的瞌上春天的梦。
我的祖籍在古都西安一个叫样窑的小村。那里最美的景色就是落日和飞雪。
因为不喜欢日出那逼人的热情,就喜欢了日落的悠远凄艳,而尤其喜欢家乡冬天的落日,因为那种安详,宁静,超脱的意境。迟暮的太阳,淡然地垂着烟,你尽可以凝视她。满天晕染的是浅淡的红,可是并不刺眼。从窗台望出去,远近的树枝密密交织起来,黑色的,剪纸一样,因为背景的色彩那么渺然,所以显得很轻盈。残阳慢慢往远走,终于如血,转眼不见了。天空仍然亮着,许久,天色才渐渐变青变黑。冬的落日,是一位诗人的背影:超逸,空灵,又忧郁,迎风拂着长长的衣袂。黄昏到了昏黄昏黄的那个程度,像一块颜色偏暗的琥珀,里面正好裹着寂静的小村。炊烟在村子的上方曼舞蹁跹,甘草的气息朴素而亲切,一种亘古不变的朴素和亲切。
飞雪到了能吹走一切杂念的时候,整个村子死一般的寂静。雪花放肆的飞舞着,似乎天地间只有她才是主角。近也是白色,远也是白色,宛如一条雪色的绸缎。茅屋星星点点的散落在绸缎上。站在雪中,静静倾听雪花落下的声音,虽说没有百千豪情万千气概,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诗情,一种画意?
这里的冬天就是没有雪也是好的。有云的话就在天上薄薄的敷上一层,什么时候一阵风起,天就蓝了。蓝天既不润泽也不高远,却透着沉思的神气,哲人一样俯视着安憩的大地。太阳不是光芒四射的,你甚至可以盯着她看。阳光既不温柔也不热烈,是一种渗透一切的稳重。阳光下万物的沉睡了一般。
这样的山野里,你忽然感到很亲切。不像偶遇,倒像分手多年的邂逅。你想说话,但是怎么也说不出来,你心里只有字和词,而没有句法,那些字和词也就成了一盘散沙。或许你一直在寻找一片更寂寞的雪野,越寂寞越美。全心全意地孤独,那样的等待更深切吧!突然很想念芥末的味道,因为,这样就有了流泪的理由。
村旁有座尼姑庵,那庵是青石和土坯建成的,门已经没有了,木制的门槛也磨得秃秃的,快看不出来了。里面基本上空空如也,地上有不知什么人在什么时候烤火留下的痕迹。墙上的小小壁龛里有三两口或瓷或瓦的小罐,大约是从前放香火的地方。透过一个高高的狭窄的小窗外有一棵老杏树,它在夏天里只是长着些空洞乏味的叶子。你想倘若在早春,它一定是开着满满一树杏花的;你还想再许多年前,当这棵树还没有现在这么老时,一定有过一位相貌清秀的尼姑年年春天出神地看着它花开花落,用它的明艳映照着自己的寂寞。她全身披挂的都是青砖灰瓦的颜色,性情比不远处那面锈着的山崖还要荒僻,身体比枯死的隔年树枝还要严肃,她活着,却早已和生命分手……你会想起栊翠庵的妙玉,那个记洁净仙子,年年望着雪中的红梅,喝从梅花上收雪烹得的茶。
天色渐渐昏暗,大雪纷飞中的座座青山越发迷朦了。你倒希望天气越来越冷,冷得足以把人的意识也冻僵,那样就无所谓快乐,也无所谓忧伤了。
你想把咫尺天涯变成天涯若比邻,让起点去憧憬终点,让黑夜去等待明天,让源头默念着入海口,让蓓蕾企盼果实,从绝望中倾榨出希望,从风雪交加中引申出春意盎然。在心中像做辅助线那样,用一条虚线把梦想与现实结合起来。
深夜里,突然传来敲击柴门的声音,忠实的老狗狂吠着,远处有个小黑点渐渐逼近,有人没冒着漫天的风雪回来了……
风雨中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同学们被爸爸妈妈一一接走了。只剩下左腿残废的苗小刚等着爸爸来接他,苗小刚一边做作业,一边等爸爸。可苗小刚把作业做完了,也不见爸爸来。苗小刚收拾好书包,在走廊上徘徊着。班主任刘老师批改好作业,到教室检查门窗有没有关,在走廊上刘老师觉得前面有黑影在来回走动,一看是苗小刚。
刘老师关切地问:“苗小刚,你怎么不回家?”
苗小刚说:“我等爸爸来接我。”
“都等那么久也不来,不如我送你回家吧!”刘老师说。
“不行,不行!”
苗小刚摇着手说。
“不要紧,你再不让我送我可要去家访了。”刘老师说。
“那好吧!”
苗小刚说。
刘老师关好门窗,走出了校门口,然后刘老师拿起苗小刚的书包一背,苗小刚的书包重极了,刘老师把苗小刚的书包背在肩上,一手举着雨伞,一手扶着苗小刚,慢慢地走进风雨之中,大雨仍“哗哗”地下个着。接上,走路的行人,疾驰的车辆汇成了河流,彩色的雨衣,缤纷的雨伞,构成了一副美妙的图画。
“苗小刚,你冷不冷,来穿上我的短风衣,来,这是用防雨布做的。”刘老师说。
“不……”“行”字还没出口,刘老师已给苗小刚套上一只袖子,没办法,苗小刚只得穿上。
终于,刘老师把苗小刚送回了家。苗小刚的爸爸、妈妈送一位邻居看病回来,一看儿子被刘老师送回来了,心里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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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出自唐代诗人刘长卿的《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赏析这首诗描绘的是一幅风雪夜归图。前两句,写诗人投宿山村时的所见所感。首句“日暮苍山远”,“日暮”点明时间,正是傍晚。“苍山远”,是诗人风雪途中所见。青山遥远迷蒙,暗示跋涉的艰辛,急于投宿的心情。次句“天寒白屋贫”点明投宿的地点。“白屋”,主人家简陋的茅舍,在寒冬中更显得贫穷。“寒”“白”“贫”三字互相映衬,渲染贫寒、清白的气氛,也反映了诗人独特的感受。后两句写诗人投宿主人家以后的情景。“柴门闻犬吠”,诗人进入茅屋已安顿就寝,忽从卧榻上听到吠声不止。“风雪夜归人”,诗人猜想大概是芙蓉山主人披风戴雪归来了吧。这两句从耳闻的角度落墨,给人展示一个犬吠人归的场面。这首诗历来解释不同,主要分歧是在对“归”的理解上。一种意见认为“归”是诗人的来到,诗人在迷漫风雪中忽然找到投宿处,如“宾至如归”一般。另一种意见是芙蓉山主人风雪夜归。关键是诗人的立足点在哪里。前者,诗人是在“白屋”外,在风雪途中;后者,诗人在“白屋”内,或前两句在屋外,后两句在屋内。[2]这首诗用极其凝炼的诗笔,描画出一幅以旅客暮夜投宿、山家风雪人归为素材的寒山夜宿图。诗是按投宿的顺序写下来的。首句写旅客薄暮在山路上行进时所感,次句写到达投宿人家时所见,后两句写入夜后在投宿人家所闻。每句诗都构成一个独立的画面,而又彼此连属。诗中有画,画外见情。诗的开端,以“日暮苍山远”五个字勾画出一个暮色苍茫、山路漫长的画面。诗句中并没有明写人物,直抒情思,但使读者感到其人呼之欲出,其情浮现纸上。这里,点活画面、托出诗境的是一个“远”字。它给人以暗示,引人去想象。从这一个字,读者自会想见有人在暮色来临的山路上行进,并推知他的孤寂劳顿的旅况和急于投宿的心情。接下来,诗的次句使读者的视线跟随这位行人,沿着这条山路投向借宿人家。“天寒白屋贫”是对这户人家的写照;而一个“贫”字,应当是从遥遥望见茅屋到叩门入室后形成的印象。上句在“苍山远”前先写“日暮”,这句则在“白屋贫”前先写“天寒”,都是增多诗句层次、加重诗句分量的写法。漫长的山路,本来已经使人感到行程遥远,又眼看日暮,就更觉得遥远;简陋的茅屋,本来已经使人感到境况贫穷,再时逢寒冬,就更显出贫穷。而联系上下句看,这一句里的“天寒”两字,还有其承上启下作用。承上,是进一步渲染日暮路遥的行色;启下,是作为夜来风雪的伏笔。[4]这前两句诗,合起来只用了十个字,已经把山行和投宿的情景写得神完气足了。后两句诗“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写的是借宿山家以后的事。在用字上,“柴门”上承“白屋”,“风雪”遥承“天寒”,而“夜”则与“日暮”衔接。这样,从整首诗来说,虽然下半首另外开辟了一个诗境,却又与上半首紧紧相扣,不使读者感到上下脱节。但这里,在承接中又有跳越。看来,“闻犬吠”既在夜间,山行劳累的旅人多半已经就寝;而从暮色苍茫到黑夜来临,从寒气侵人到风雪交作,从进入茅屋到安顿就寝,中间有一段时间,也应当有一些可以描写的事物,可是诗笔跳过了这段时间,略去了一些情节,即使诗篇显得格外精炼,也使承接显得更加紧凑。诗人在取舍之间是费了一番斟酌的。如果不下这番剪裁的功夫,也许下半首诗应当进一步描写借宿人家境况的萧条,写山居的荒凉和环境的静寂,或写夜间风雪的来临,再不然,也可以写自己的孤寂旅况和投宿后静夜所思。但诗人撇开这些不去写,出人意外地展现了一个在万籁俱寂中忽见喧闹的犬吠人归的场面。这就在尺幅中显示变化,给人以平地上突现奇峰之感。就写作角度而言,前半首诗是从所见之景着墨,后半首诗则是从所闻之声下笔的。因为,既然夜已来临,人已就寝,就不可能再写所见,只可能写所闻了。“柴门”句写的应是黑夜中、卧榻上听到的院内动静:“风雪”句应也不是眼见,而是耳闻,是因听到各种声音而知道风雪中有人归来。这里,只写“闻犬吠”,可能因为这是最先打破静夜之声,也是最先入耳之声,而实际听到的当然不只是犬吠声,应当还有风雪声、叩门声、柴门启闭声、家人回答声,等等。这些声音交织成一片,尽管借宿之人不在院内,未曾目睹,但从这一片嘈杂的声音足以构想出一幅风雪人归的画面。本诗表达了诗人对劳动人民清贫生活的同情。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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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夜雪》读后感:七夜雪落尽,伊人归不归跋涉千里来向你道别,在最初和最后的雪夜;冰冷寂静的荒原上,并肩走过的我们,所有的话语都冻结在唇边,一起抬头仰望。你可曾看见:七夜的雪花盛放了又枯萎,宛如短暂的相聚和永久的离别。请原谅于此刻转身离去的我:为那荒芜的岁月,为我的最终无法坚持,为生命中最深的爱恋,却终究抵不过时间。——沧月作为沧月最重要的代表作(没有“之一”),《七夜雪》无疑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它是沧月内心的渴望和转变的具象,是沧月由一个写手到作家的转折点,是一部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武侠巨著。这是一个有关于"生命中最深沉的爱恋,最终仍是抵不过时间"的故事。雪下了七个夜晚,终究在第八天的初阳里消散。一切的一切一如书的开篇之语:“雪是不知何时开始下的”,霍展白、薛紫夜、瞳(明介)、妙风(雅弥),这其中的种种纠缠早已理不出头绪。霍展白,一个傻子,痴情的傻子。别人的妻子、别人的孩子,只因曾经爱过便再也放不下,为了沫儿八次出生入死,一次又一次将自己逼到了绝路。他是秋水音的“奴”,甘愿被秋水音牢牢抓在手心,但却不知从何时起,每个雪夜想起的都是那个紫衣女子。欠了八年的诊金,欠了八年的情分。雪中明月,树下梅花,“谷主离开药师谷的时候特意和我说:如果有一日霍公子真的回来了,要我告诉你,酒已替你埋在梅树下了。”、“谷主还说,如果她不能回来,这酒还是先埋着吧。独饮容易伤身。等你有了对饮之人,再来——”……一句一句无不为他思量。“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手巾上的斑斑墨迹还昭示着旧日的约定,紫衣女子的容颜却已被永远镌刻在时光中。在乌里雅苏台和妙风的相遇,那只苍白无力想抓住什么的手,触目惊心。即便是鼎剑阁阁主,短暂的错过,终究酿成了他终生的遗憾。薛紫夜,对着冰下少年说了半夜话的身影那么落寞,悲伤几乎要从那孱弱的身体里溢出。雪夜隐约的夜光蝶,极北之地的梦幻色彩,都如雪融化般寂静无声,却又恋恋不舍。只可惜,医者不自医,蝴蝶终是飞不过那一片冰的海洋。那夜的寒冷,她无法忘记;那夜的温暖,她无法拥有。执念太深——对雪怀、对霍展白、对妙风、对明介!可是,他早已不是她的弟弟明介,他从一开始就是大光明宫的瞳,那个执掌修罗场的杀手。凭借区区女子之身刺杀大光明宫教王,只为了在乎的人能得以最后的解脱,却不想舔出的七星海棠换回明介此生唯一的愧疚、插入喉间的银针让妙风刚刚活过来的心彻底化作一泓平静的春水、埋在梅树下那坛酒给了霍展白永生的思念。弥留之际的那场千里跋涉,终是没能让她向霍展白道一声“永别”。她有自己的骄傲,所以,上天让她在遇上师傅廖青染之前赐给她一道光,指引她魂魄的归途。瞳,大光明宫的瞳,修罗场的瞳,薛紫夜的明介,摩迦一族妖瞳之血的传人。三枚金针封印记忆,也将“明介”封存,自此,明介便不存在了,这个身体的主人是瞳,那个从最黑暗的地狱里一步一步爬起来的冷酷杀手。命运流转,即便有了寻回小夜姐姐的机会,多年以来的认知——弱肉强食却将这个机会弃之如敝屣。要成为王者,因为在黑暗岁月里,弱者的命运只能被强者掌控,想要活下来就只能不断地向上爬,一直到凌驾于所有人之上,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当他终于能站在顶峰成为教王,能够掌控自己的命运时,他的小夜姐姐却已经为了他永远回不来了,留下的何止是遗憾。与霍展白在那个雪夜的约定也让人心酸——“五年内鼎剑阁人马不过雁门关,中原和西域武林井水不犯河水”。鼎剑阁阁主和大光明宫教王,两个分别站在中原和西域武林巅峰的人相互许下一个无比虚假的承诺。明明知道所谓的“正邪不两立”,明明知道双方都是在休养生息,明明知道这会让紫夜伤心,两人却无法悖逆命运之轮的运转,因为权势是一头恶虎,一旦骑了上去就再难以轻易地下来。所以,只有驱使着这头恶虎不断去吞噬更多的人,寻找更多的血来将它喂饱,才能保证自己的不被反噬。多么可怜啊,夙命之约,在劫难逃。妙风,最最让我心痛的妙风,一个从内到外都如春风般和煦的人,同时也是不离教王左右的心腹、修罗场与瞳齐名的杀手。一直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会同时具有杀手的冷酷决绝和春风的温暖和煦。然而,我最终理解了妙风。他原本是楼兰皇室成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子雅弥,却经历了一族的灭绝,被教王带回大光明宫,饲以冰蚕之毒,为抗寒毒,历经二十年,终于将圣火令上的秘术练成,这便是他的绝技“沐春风”的由来。可是,真的是“如沐春风”吗?越是微笑,越是背负巨大的痛苦,春风般的微笑只是他戴了二十年的面具,雅弥被他自己锁在内心的小黑屋里,要不是薛紫夜的出现,他将终其一生都活在虚假的面具之下。而目睹自己的姐姐善蜜、现在的大光明宫五明子之一妙水的转变之后,又让薛紫夜死在他的怀里,那个在雪地里无助奔跑的他,竟是怎样的悲悯?如果让时间静止,那么,请让他此生所能承载的感情和微笑,就这样消失在灰白的苍穹里。“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那只尘封多年的筚篥又为薛紫夜吹起的《葛生》见证了雅弥的苏醒,随后又给了妙风致命的一击。到最后,蓝发白衣的他终归于平静,归于药师谷——这个一切开始的地方。“没有人知道,这个妙手仁心温文尔雅的年轻医者,曾是个毫无感情的杀人者。更没人知道,他是如何活过来的――那‘活’过来的过程,甚至比‘死’更痛苦。他在等待另一个风起云涌时代的到来,等待着中原和西域正邪两位高手的再度巅峰对决的时刻。在那个时候,他必然如那个女医者一样,竭尽全力、不退半步。”妙风已然离去,只有雅弥留在药师谷,用尽一生的等待和守护。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七夜的雪花静静绽放,无一言以对,最终将盈盈满腹的密语埋葬,待得一切尘埃落定,留给生者以透骨相思、逝者以未了遗憾。1200字以上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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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流淌在风雪圣诞夜我12岁那年是家里生活最贫困的时候。妈妈让我去明尼苏达州的外公家,我正是长身体的年龄,必须吃饱饭。外公家在小镇的农场上,虽然不富裕,但吃是不用愁的。我并不情愿,可还是独自坐上开往明尼苏达的火车。我从未见过外公外婆,母亲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听说外婆慈祥,而外公是个古怪的老头,他会讨厌我吗?外公外婆接到了我。外公身体健壮,蓝眼睛冷冰冰。他握住我的胳膊,打量着我生硬地说:“瘦得像柴禾,你那老子怎么给你起这样古怪的名字,杰克斯?哈!”那嘲讽的语气差点儿把我气哭了,倒是外婆激动地把我搂在怀里。外公家让我觉得压抑。他的脸像冬天的天空,阴沉冰冷。他逼我早早起床挤牛奶,逼我吃我最不喜欢的胡萝卜。我们互不答理,外婆在我们之间调和。外公总对我说:“不许进我的房间。”圣诞节的前一天,没活可干,外公外婆出去置办圣诞节用品,我趁机推开了外公的门。房间古朴整洁,窗帘紧闭,光线很暗,如外公的脸一样冒着冷气;床头挂着一张很大的我母亲的照片,旁边还有许多小照片,是母亲少年时骑马、劳动的;书桌上有本发黄的日记,我随手翻到了最后一页:“11月2日,杰克斯来了。老天,他长得太像他妈妈了,尤其是那双眼睛,还有那倔犟的脾气……”“谁叫你进来的?”一声怒吼吓得我的心陡然狂跳,是外公!他不知何时站到门口,眼睛里射出怒火。外婆闻声赶来,我离开了房间,我想,外公一定会扒了我的皮。我决定偷偷坐火车回纽约家里。天冷极了,我没敢上楼去拿大衣,因为要经过外公的房间。我用沙发上的报纸一层层裹在身上、袖子里,迎着风雪出门了。到火车站时,天已全黑了下来,我开始后悔。辨不清去纽约的火车,我只好在墙角燃堆火取暖。圣诞夜,小站几乎没人影,偶尔有火车的鸣叫和呼呼的风声。肚子咕咕叫着,我开始打盹儿……“去纽约的火车今天已经没有了!”一个声音把我叫醒,是外公。我们大眼睛瞪着小眼睛,良久,外公打破了沉默:“一个老头儿想说抱歉,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孩子,跟我回去好吗?”说着,他向我伸出大手。外公第一次这样慈爱地和我说话,我的泪水顿时溢满眼眶。外公告诉我,外婆担心地在哭,说这是最糟的一个圣诞节。外公还说,15年前妈妈违背他嫁给贫穷的爸爸,他一气之下不准妈妈再回家,从此外婆脸上便没了笑容,他一直后悔,自从我来了之后,昔日的光彩又回到外婆身上……他说他很感激我。我的心里掀起阵阵波澜,我要向外公道歉,哽咽着,却被外公拦住了:“别说,我知道你的心情,咱俩是‘难兄难弟’。”我紧紧握住外公的手,我们成了可以交心的朋友,这个秘密只有我们俩知道。回到家时,外婆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眼角挂着泪痕。“是我们这两个坏蛋把外婆给气哭了,我们送她一件圣诞礼物弥补吧!”外公小声说。可送什么礼物呢?外婆一直希望把她的风琴捐给镇上的教堂,因为教堂的风琴太破旧了。“不如我们连夜将风琴送到教堂去,给她一个惊喜!”外公孩子般眨着眼。我们将风琴用塑料布裹好,抬到拖拉机上,风雪劈头盖脸地横扫而来,让人无法睁眼。拖拉机冲进玉米田,玉米秆咔咔嚓嚓地被压断,我惊恐地大叫:“外公,我们是不是迷路了?”“迷路?我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闭着眼也能走!”外公自信地说。他的话让我变得十分勇敢。当我们将风琴搬入教堂时,我们都成了雪人,可我们开心极了。第二天我们拉起外婆去教堂,里面早已聚满人,我们进去时,掌声四起,外婆一眼就看见了放在教堂中央的那架她十分熟悉的风琴,“马克,谢谢!”外婆深情地望着外公。那天,我和外公一起坐在风琴前为教堂的人们,特别是为外婆演奏了一曲《爱撒人间》。动听的旋律回荡在教堂上空,回荡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分明看到外公嘴角挂着少有的笑容,外婆眼里闪着晶莹的泪花……多少年过去了,每年圣诞节我都会想起那首曲子:“让我们的心灵学会宽容,因为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是爱……”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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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风雪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颤抖着问。“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一边往上走。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德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德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走啦!”威尔逊挥挥手。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我回头一看,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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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度风雪上回说到袁绍用田丰之计退了公孙瓒.刘备.韩馥三路大军.乖乖的在家里休养生息.硬是让曹璐等人的奸计得逞.而曹璐等人则是在家里庆祝.喝酒.高兴着.次日.大家就开始商讨下一步计划了.赵云:主公.今大难已去.云愿意追随主公效犬马之劳.曹璐:有子龙在.何愁大事不成!吴建强:既然现在子龙可以走了.那我们就早点去见吕布吧.嘿嘿温鑫:不错.是该走了.在这里已经1个月了.不能再在这里耗了.曹璐:那我们现在该去哪儿?廖寅轲:当然是继续寻找我们的豪杰咯!温鑫:不错.不过我觉得现在应该去平原见见桃园三兄弟.反正离这里近.难道你们不想吗?吴建强:哈哈对.对.差点把飞哥给忘了.呵呵.就去平原.就去平原.曹璐:这是也个不错的选择.就去见见刘备是怎样的仁君吧!廖寅轲:嘿嘿.看看关二爷到底长什么样.曹璐:好.大家收拾东西.赶紧上路.众人:好.忙了半会儿.五人就以平原为目标开始出发.幸好还拣了韩猛几匹马.要不然这几个人怕是要走死.废话.他们肯定是没有红军万里长征的精神咯.廖寅轲:快看!众人:看什么?廖寅轲:你看那匹马!众人望去道:有什么?廖寅轲:很像吴建强!扑通.众人晕倒.就连赵云.差点也没有站稳,吴建强:你吃多了啊!!没事找事.给了他一记流星拳!温鑫;就是.别闹了.赶路.又是一记.几人骑着马便朝平原狂奔.直向平原推进.途中没有什么新闻报道.忽一日.路经一县.天色已晚.几人便去开房.把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放了.就出去逛街去了.居然把赵云留下来看门了!!走到市场.见一大汉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从市场出来.围观之人众多.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挺身说话.任由大汉猖狂.吴建强眼里哪里容得下这得横行霸道之人的存在.也不问青红皂白.冲上前去便吼.吴建强:好个匹夫.竟敢如此猖狂!这个大汉用眼从上到下大量了吴建强一番.说魁梧有力.谈不上.说魄力逼人.扯不上.说英俊潇洒.说不上.就是一黑衣黑裤.整个儿一煤炭男.压根儿没放在眼里.话也不回.挪路就闪.吴建强怎么受得了.不但被别人用眼睛杀了自己个精光.而且还敢在众人面前不回我的话.扫我的面子.心里气愤之极.冲上前去便是有拳.狠狠的打在那大汉背上.这大汉遭这一击.疼得厉害.心了暗暗称奇.居然在这种市井之地也有这等勇力之人.而且自己喊看不出来.强忍背痛.调过头来重新大量了吴建强一番.自然吴建强的身体再次受到眼光的侵犯.被一扫而空.果然心情好与不好.真的会影响观察人事物的能力.那大汉把脑里的数据完全更新了.见吴建强.黑衣.黑裤.黑发.黑眼.头顶一窝白菜.腰系一条海带.身穿一麻袋.威风凛凛.气势逼人.便说到.大汉:好.汝这厮还有点力气.某便陪你玩两把.吴建强:哼.你他奶奶的别小瞧人.瞧你那身段儿.壮似头牛.脑似头猪.脸不似人.整个儿一傻吊!(莽夫之意.有头无脑)那大汉被气的青烟儿之冒.内功浑厚.见吴建强冲上来了.吴建强冲上去一拳之取大汉脸首.那大汉只是轻轻的挥了一下手.便挡下了这一击.动也没动一下.吴建强有点吃惊.随即便用上了他与生俱来的爆发力.短短三秒.便对那大汉脸部发动了近四十拳猛击.不过都被那大汉的双手给一一挡下了.那大汉心里可是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个比自己瘦小那么多的小个儿.爆发力和力道居然强到这种地步.确实有点不可思意.立即改变眼神儿.认真起来.吴建强则是在旁边先惊后喜.心里嘀咕.嘿嘿.有意思.居然硬接下我那么多拳.动也不动一下.也不叫一声疼.厉害.看来你还是个"脚"(非等闲之意)吴建强见那大汉已经摆开了架势.眼生儿也变了.知道那大汉要动真格儿的了.心里兴奋沸腾起来.双方都目视着对方.围观之人也越来越多.把他们俩围成了一个圈.安静的观战.先是吴建强出招.缓冲几步.腾空一个360度想后旋转.右脚伸直.朝那大汉右耳踢去.那大汉马步一札.重心定稳.头稍稍一偏.右手直接把吴建强的腿抓的劳劳的.另外一只手也来抓上.十指发力.竟是生生抓了下来.吴建强收不回脚.也只有硬着头皮来了个金鸡独立.那大汉怎会放过这种机会.双手用尽全身力气.往后面一甩.竟然把吴建强甩出了两丈多远.力气之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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