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故里·草木深——泪水和叹息描摹《长恨歌》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通辽实验中学高一:朱蕾
旧日时光,浮生若梦
旧日的时光,就如一滴水流进了大海,早已不见踪影,连同记忆里人,留下的仅仅是些许淡漠的回忆。
旧时光是一个让人心凉的词,或许是因为握不住,也或许是因为再也回不去,梦里的一幕幕往事早已远离成彼岸,浮生若梦,醒了,或许只是一场空欢喜。
人生无悔,终是空话,若人生无悔那也便算不得是人生,否则,我们就都不会成为一个恋旧的人,也许是感念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也许是手中紧握的从未想过要好好去珍惜。
指尖的细碎阳光,仰头四十五度角,看雀鸟从空中飞过,我仿佛看见我年少时的青涩摸样,某路公交车缓缓行驶在柏油路,仿佛在时光中穿梭,小城亘古不变的摸样,喧嚣也一如往日,一个又一个身穿校服的学生在校门口来来往往,我们喜欢蓝白色组合的颜色,纯净的像蓝天白云,像当年的我们。
我坐在角落,听教室里的轰闹,书本飞扬的弧度,是那年我们的骄傲,一抬眼,还有你温婉的笑,记忆里的少年,眼光依旧明净,前座与后座的距离,如今隔着流年,沉默不语,粉色信笺上的小小心事,早已随着时光流转成过往,甚至还未来得及一场好好地告别,就这么突如其来地长大。
流年冲散了身边的很多人,即使不想告别,总有一个人难以割舍,渐渐地长成手心的一道指纹,总有一道伤难以愈合,慢慢变成心里的一道伤疤,总有一些话难以诉说,缓缓地晾成脑海的一段悲凉,长大了的我们,都习惯用沉默去掩饰心中的万语千言,总是以为时光会是一剂良药,能让我们忘记那年年少轻狂的爱情,可时光偏偏把回忆酿成了一杯酒,日子越久,回忆越翻滚地浓烈。
过往的回忆在每个人的心中翻云覆雨,那些人在记忆里缱绻交叠,回首那些年,那些故事,恍惚的像是别人的故事。
我们一直在路上,失去过,得到过,然后继续寻找,长大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伤害,背叛,痛苦是成长的代价,直到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的心老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就是要我们静待伤口结疤,流过千重泪以后,能伤害我们的便再也不能伤害我们,我们要学会的就是,闲看风雨,静赏落花,凡事不扰心乱。
在这个尘世上,我们生来就是流浪的,或身流浪,或心流浪,我们在路上,寻找最终可以让自己感觉踏实的东西。
昨天的自己已经走远了,看现在伤痕累累的却又越来越坚强越来越懂得的自己,我不知道是失去了,还是得到了。
人生本就充斥着悲欢离合,若说一切放不开,皆是自己将自己捆绑起来,心淡如水总胜过心烦意乱,回忆也终究是用来缅怀的,不舍得忘的便不忘,以前的世界太单纯,所以一点伤害就显得惊天动地,如今的我们不是快乐少了,而是我们的心里装了太多的东西了。
人世沉浮,浮生若梦,愿心依旧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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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初一:匡修江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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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1200字以上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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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12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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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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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 息人类说:地球啊,我们的家园!人类说:我们是地球母亲的儿女!人类说:我们是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人类在说着那些话的时候,难道不会觉得羞愧吗?曾经,不存在人类的时候,母亲是多么的漂亮啊!而在她孕育了人类之后呢?人类不但不知道回报,反而还破坏…青山绿水,还有多少?母亲的其他儿女,还有多少?是啊!人类是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也是最愚蠢的生物。他们贪欲着,现在仍在贪欲着!哪位神灵啊,快救救他们吧,让他们醒悟吧:难道地上的其他动物都快灭亡了,我们人类还能继续生活吗?难道那些自然灾害不是地球在报复人类吗?人类的贪欲心,人类的自私,人类的自以为是,最终会害了他们的……人类的一切所作所为,都难逃自然的法网,最终都会被自然报复的…我曾听说过一个故事:山,一座巍峨的山。山那边,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人,一群山里人。几辈人都居住在这大山里。树,满山的树。青山抱着绿水,绿水映着青山。这就是山里人过日子的家园。每天清晨,伴着初升的太阳,迎着小鸟的歌声,山里人开始了一天的劳动。在山路上,走得最早的,是一个50多岁的人——老村长。他不知道什么叫经济,只知道山里人要守住粮食。今天,林里的鸟儿唱得特别口向,老村长比以前走得快。他不知道山要变样了。下午,村里的小青年王明带来了一伙山外的人,还开进了几辆卡车。听人说,那伙人是来做买卖的。做什么买卖,只有他们清楚。傍晚,扛着锄头回家的老村长第一次听说山里的树能卖钱,大伙儿心动,老村长没主意了。卖,还是不卖,那一夜村长家的灯亮了一夜。紧接着,有人开始探消息了。面对村民,面对这些以大山为依靠的人们,村长不知说什么好。他想到了因缺钱而病死的母亲,他想到了祖宗留给的大山,想到了村里的穷困。卖,还是不卖……第三天,有人开来了推土机,一伙拿着电锯自称是县伐木队的人来了。他们递给了村长一张单子,说是伐木合同。村长不识字,只知道在上面签个红圈圈,树木就能变钱了。村长心里矛盾极了。他恨,恨一片片青山变成了荒山,自己守不住祖宗留下的树。他喜,从第一车木头运出山后,一笔笔钱涌进了山。村里人生活的确变了,楼房、摩托,王明还开了辆汽车……终于有一天,山变成了秃山,水再也不绿了。又是一个暴雨夜,村长被村民们叫醒,有人惊恐地说山洪来了,有人忙着收拾东西准备逃走。可是,晚了,就在山洪涌来的那一刻,全村都被淹没了,连同那张合同,都随着洪水消逝了。看到了吧,这就是后果!所以,人类啊,早点醒悟吧!赶快珍惜吧!赶快爱护吧!赶快行动吧!让我们生病的母亲赶快好起来吧!!!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养贤中学初二:洪文洁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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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行锣鼓喧天喜迎连,善男好女千里牵。善男家中有老母,好女自幼失双亲。善男二兄一姐妹,好女家中排仲位。善男勤劳工作频,好女待母如亲生。呱呱坠地小女来,更添新欢乐融融。小女在家只唯一,慈父赐名彩云纹。咿呀学语三岁半,阿奶猝死好心伤。无奈夫妻为生计,反锁小纹于家里。早出晚归奔走忙,幸得小纹名乖巧。父母劳忙无顾纹,不与父母增烦忧。那年春风日丽和,慈父带纹去郊游。纹身衣着百花裙,喜笑颜开睡不眠。游地名曰桃花园,放眼望去漫无边。千姿桃树万朵花,片片花香惹人怜。纹于桃林似蝴蝶,飞入丛中影无寻。身在家中心在园,时入梦中仍笑颜。岁岁月月点滴过,眼看纹至入学年。慈父看重学业事,不敢怠慢仓促办。朗朗书声纹口出,滋滋美味父母尝。祥母生意有所成,慈父辞职帮母忙。祥母频频出差远,慈父里外磨不开。两人奔波为家计,无暇照顾女起居。纹衣落尘脏兮兮,宁买新衣无空洗。仔细端量终决定,送女学习去寄宿。时年刚满九岁矣,远离双亲独在外。天天当作年年过,千盼万盼盼周末。同窗相继还家去,抚窗望父迟不来。夜幕悄然从天降,点点星辉与灯光。杳杳急促步声近,推门相望是父来。欣然随父还家去,心中难过不曾说。出口恐父多担忧,立志要做坚强女。祥母操劳病缠身,慈父身体也渐消。此年小女处长成,蝴蝶十二纷飞扬。双亲休养在家中,其乐融融心快畅。当下竞争犹激烈,纹之学业好繁重。成绩远远不如意,学习之心渐渐淡。呼朋唤友游玩重,撇开学业九霄外。三年碌碌友谊深,学习成绩落千仗。中考备战无心情,思绪飞到桃花圆。天真烂漫多快活,振翅飞去心所往。此时犹羡唐伯虎,伴有桃花解千愁。“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年年桃花依旧开,蝴蝶桃花不再来。枯燥无味已高中,魔鬼生活谈色变。天黑出门天黑还,秒秒读书无时玩。悔极初中不用功,门门学科基础差。无路可寻只一条,苦读玩命拼学年。小女虽为女儿身,义薄云天常赞叹。金庸古龙梁羽生,但当涉猎略有通。问鼎中原唯逐鹿,白狐飞山成传说;盗帅风流楚留香,天外飞仙叶孤城;萍踪侠影飞天剑;天山剑客仗义行。志气犹还波澜壮,英雄难做不曾想。深知成功非易事,但知有心事竟成。转眼小女十八岁,为己翻做长歌行。成人之际回首望,童年少年心漫长。水中涟漪层层起,月光翡翠幽幽下。善家小女已长成,孤芳桃花蝴蝶赏。900字 高三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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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霁长歌第二章:新的一天今天起床有点凉凉的,外面下着倾盆大雨。老天!这叫我怎么去上课啊!平生最讨厌穿雨鞋的我为了上学就破例穿上了。拖沓地走去了车站。一辆车从面前飞过。。。。。。咦?衣服怎么湿湿的?众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低头看去,却发现外套湿了。啊啊啊!!!见此情形,我表示无奈。上了车后我把外套脱了。“啊嚏”我觉得冷冷的,妈呀,我可不想迟到!我已是高二的学生了,成绩优异,在读蓝枫学院。这是一所封闭的贵族学校,住宿的,放假时可以回家,但上学就不行,必须整日在学校里,不可以出校。今天可是第一天上学。我拿着那件被打湿的外套,穿着雨鞋,打着雨伞,狼狈地穿过一条条街道走进了校门。学校还是如往常一般热闹,学生们正站在公示栏前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什么。洛雯在一旁向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她说:“你知道吗,学校要开展第二十二届的友谊舞会了,据说赫赫有名的慕景学院学生会会长夙尘萧也会来参加,这还是第一次呢,而且听说啊,那可是一位大帅哥,真的好想见一见哦。”我无聊的打了个哈说:“我不太感兴趣”“还有啊,又快要考试了,你还是想想学习吧,要是又考个不及格,我可不能够保证学校不会退学哦。”因为学校是按排名的,前三十名免学费和校服的费用。从第三十一名到第一百二十名就免书本费。五百名以下那可就要小心被退学了。洛雯上次考了513名被老师骂了一顿,说是下次给个机会,若是再考不好,那就要退学了。所以,放假时洛雯足不出户还把我叫去她家,叫我帮她补习。结果没什么成效,又把我给轰走了。她笑笑:“没事的,我已经复习好了。”我点点头。这话就先听着吧。回到教室闹哄哄的一片,大部分都在讨论着今早那件事,我对此表示无语。一个声音传入我耳:“我们班来了个插班生哦,好像就叫纳兰莲衣,不知是美男还是美女哦。”我疑惑了,插班生?那可是好久都没来了。因为学校管制严格,所以全校也就那么几百号人不上一千。怎么这回就来个插班生了?过了好久,教室终于安静下来,老师一脸严肃地从门口进来。她是一位不苟言笑的老师,我们叫她“肃鬼”。“咳咳”一阵威严的声音响起,全班鸦雀无声。“我来介绍一位新同学他叫纳兰莲衣。”一位高贵冷艳的男子自门外向教室走来,高挺的鼻梁,桃花眼,嘴角带着一抹明媚的笑,与他的气质完全相反。充满磁性的声音响起:“我叫纳兰莲衣,请多指教。”“那么纳兰同学就坐在梅雪霁旁边吧。”初一:浅音旋律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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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水每个人都知道‘泪水’,是酸?是甜?是苦?还是辣?只有流过泪的人自己清楚。泪水之—-酸有一次,我在厨房中完成妈妈布置给我的作业—洗碗,干得正热火着呢,‘啪啦’的一声响吓的我手中的碗滑了出来,掉在地上碎了。我发现这竟是弟弟搞的鬼,他在一旁把玩具弄的啪啦作响,害的我打碎了碗。‘咚咚咚’呀,这下糟了,妈妈回来了。见势不妙,我以闪电般的速度捡起地上的碎碗扔进垃圾筒里。妈妈进屋便问:“鸣,‘作业’完成了吗?”“完成了”!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可是,妈妈看见了旁边垃圾筒里的碎碗,立即多云转阴,气呼呼的问‘这是怎么回事?’“这。。。这是我在洗碗时被弟弟打碎的。”顾不上那么多了,随便找了个理由。妈妈走向弟弟,打起了他的小手,疼得他哇哇大哭。哎!我这当姐姐的心里一阵酸,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真不是滋味。。。泪水之—-甜在我生病的时侯,父母总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照顾着我。在我发热的时候,父母比我还难受,带我上医院,排队挂号,跑上跑下。晚上还陪在身边,一会儿给我量体温,一会儿喂我吃药,一会儿问我肚子饿不饿,一会儿问我难不难受。在父母的百般呵护下,我的身体总是很快就会恢复。想到父母对我的爱,我眼里就会有一种感动的泪水,不过这泪水是甜的!泪水之—-苦倒霉事人人都会碰到,我也不例外。记得在我小时侯,不小心把手指给划破了,鲜红的血流了出来,疼得我号啕大哭。父亲看见了,急忙把我伤口处理干净,给我缚上消炎药,包上创可贴,并安慰我停止了我的哭泣。可是,十指连心痛啊!当时我我流下的泪水是痛苦的。泪水之—-辣前几个星期,学校要举行竞选大队委的活动,那天要演讲了。因为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准备演讲稿,我在临讲前匆匆忙忙写了演讲稿,可我坚信自己能成功,但是结果却出乎我的预料,自己和大队长无缘,成了‘副大队长’。当时的激动化成了叹气声,真想大哭一阵,心里辣辣的。。。生活中的四种不同的泪水带给我不同的勇气和力量,让我不但认识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更是激励我在今后的学习上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无论是酸的,是甜的,是苦的,还是辣的。。。泪水始终伴随我成长,带给我乐趣,让我体会和探索生活中无穷的奥秘!无论是什么泪,它都来自于心灵,只要你了解了人生的真谛,就会明白其中的含义。。。—后记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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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水“姐,对不起,对不起……”望着面前这个满脸泪水、语无伦次的小男孩,曾经发誓再也不流泪的我还是哭了……三岁时,爸爸的突然离家,已经让年纪尚小的我伤心不已,然而几天后妈妈突然对我说要离开那里,我热爱的村庄,陪我度过了三年美好时光的故里,我呆了。妈妈不管我怎么哭闹,还是没有回心转意,一路上,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对我们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人骂道:“滚吧!快滚吧!”我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看了看妈妈,我愣住了:苍白的脸,一双洁白的牙紧紧咬住嘴唇,美丽的大眼睛里有晶莹的东西在闪动着——那是泪!妈妈从来不会哭……妈妈您怎么了……当我小学三年级又搬家时,对门邻居开门向外看了看,那张脸……好眼熟……是爸爸!没错,是爸爸!“爸爸!”我趴到对面的门上,大声喊道,而回应我的只是一声“砰”的关门声。妈妈出来把我拖了回去,“那不是你爸爸!”妈妈的声音已不像从前那样委婉动听,取而代之的是低沉、嘶哑。妈妈累坏了,在没有爸爸的日子里,她每天打三份工,早出晚归,那双如枯枝一般的手,令我心痛。当我看到邻居家的“叔叔”和妻儿一起出去玩,当那快乐的笑声刺痛我的耳膜时,我跑了回家,抓住了正在做家务的妈妈的手,“告诉我怎么回事!告诉我!”妈妈看着满脸通红的我说:“是该告诉你了呀……当年你爸爸爱上了别的女人,为了让乡亲们不怪他,便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说我水性杨花,把你爸爸害破产,让他背井离乡。唉——”说完妈妈长长地叹了口气,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是啊,或许岁月冲淡了她对任何事物的情感,除了对我。我不再理对门家的那个小弟弟,尽管我知道那并不是他的错,我回无缘无故地骂他,把他推到在地,有一次我太过用力,使他的头狠狠地撞到了地板,那刺眼的红,和妈妈晶莹的泪……妈,我报仇了!他没有哭,捂着伤口回家去了,他一进门我就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天啊!烨烨!你这是怎么了……”那个伤口让他缝了六针,和一条难看的疤痕…………“姐,你看!我送你的一百只千纸鹤!”“滚!别让我再看见你!”也许是我的一声吼把他吓住了,他哭道:“姐,对不起,对不起。你别不理我啊,姐……”一颗温热的液体划过我的脸颊,我蹲下来,抱着他,好久,我说:“是我,对不起你啊……”那滴泪落在了一只千纸鹤上,消失殆尽……有你这样这样的好弟弟,我或许——再也不流泪了吧……900字 高一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