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灵魂
在这个世界上,有生命现象的东西随处可以看见,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等等,它们都属于生命现象的种类。然而,有生命现象却未必有灵魂即精神的存在一说,至少生命科学至今还没有确切地证据来此作出正确而又正面的报道,所以,说到生命与灵魂同时在地球上存在的只有人类。提到人类,就促使我想起莎士比亚赞美人类的颂歌: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是的,天地万物因为有人这种生命现象的存在而显得五彩缤纷,绚丽夺目,富有气息,最重要的是通过他来创造和管理这个世界,使得这个世界变得美好而有秩序。所以,人这种生命是最值得去观赏的风景,而风景最美的去处不是生命的本身,乃是生命的灵魂。因为灵魂就是天地间的万物,一切精华都来自它的汇集与释放。打个比喻来说,它就是深广无边的海洋,在其底下蕴藏着无尽的资源和宝藏。当然,并非在每一片海洋底下都是这样,有的海洋徒有其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贡献出来,这就象有的生命现象一样,只是一个活物而已,他决不会通过灵魂的思考给同类带来什么好处或者益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几乎是相似的,都要吃饭和睡觉,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吉祥如意,滋润圆满,能诗意地栖居,正可谓人心所向,思想所趋。所不同的是灵魂,可以这样说,灵魂是决定生命与生命不同的关键,是决定人之所以为人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精神,就是思想的产品。精神越充沛,其生命底蕴里越是清泉自溢,培育出来的花朵也越是灿烂美丽,芬芳如兰。长在空谷的兰草花卉,开在冰山的玉肌雪莲为什么不同凡响,原因就是吸取了天地之精华,自然释放的清香也就绵长久远。人也是这样,有精神品质保证的生命自然灵魂里有小溪潺潺,春意盎然。换句话说,决定生命价值和意义的不是生命表面,而是隐藏在生命背后的灵魂。灵魂的开合与培植是否富饶或者贫瘠,直接影响生命、生活乃至社会和历史的变迁与发展。莎士比亚对人类的赞美就是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的,他赞美的是人的精神实质即灵魂所创造出的文化、社会、历史还有科学,决非冲着生命现象而去。如果单单停留在生命的表面,那么,莎翁自然不会被历史,被灵魂所认可。灵魂的高贵胜过肤浅的生命,它才是真正生命的主宰。一切的精神产品都出自于它的底下,包括社会的进步,历史的发展或者相反都靠它来决定。好的善的灵魂,他的生命一定光彩照人,因为他释放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给同类以精神鼓舞,反之,恶的与伪的不仅让同类得不到一点益处,而且会让其蒙羞,严重的导致生灵涂炭,社会与历史的倒退。我知道,生命与灵魂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就象生命与生命、灵魂与灵魂不能一概而论是一样的道理。有的生命给人的印象不是那么精神,然而,他的灵魂却充满了魅力,与他们相处,才知道什么叫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有的生命貌似潘安,灵魂却愚如阿斗,听其言,察其色,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大跌眼镜。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说的就是拥有这样生命的人!翻开历史的一页,仔细阅读,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生命与灵魂就昭然若揭,生命与灵魂同行的不是很多。大家最耳熟能详的要数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了,他的生命不仅不美丽,而且是丑陋无比,然而,其灵
名人堂: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
魂却秀色可餐,灿若星空。翼下有三苏,笔下有绝唱。开文化之先河,列灵魂之魁首。我欣赏他生命的精彩,不是生命的表象,而是灵魂散发的自然色彩。拥有这样的生命与灵魂,才配称莎翁所咏唱的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没有办法选择生命的出处的,但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用知识来掌管自己的灵魂,灵魂就是生命的意志,而意志的坚强与脆弱与否是凭借生命来完成或者铸造的。也就是说,精神的磨砺才会让生命得到丰富,得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水源,这水源一半是生命,而另一半则是生活的本身。生活是生命生长的土壤,而灵魂要想结出丰盛的果实,依靠的是精神品质的水源不断浇灌与施肥。我知道,生命的天空不乏春江花月夜的美丽风景,但我更关注的是灵魂里飘逸的彩虹,尽管它的出现相当不易,这就要求生命不停留,在岁月的旅途里,敢于直面风雨沧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更敢于直面生活的黑暗,学会卢梭一样的忏悔,鲁迅一样的批判和解剖自己,还有就是学象索尔仁尼琴那样刚正不恶,用良知扞卫生命的尊严和灵魂深处的道德!如果在你的灵魂里具备了这些精神品质,即使生命的上空没有彩虹,又有什么遗憾?我说过,生命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质量是区别生命与生命最大的标尺,这标尺不是生命的本身,乃是其灵魂即精神,精神的高贵本身就是生命的天堂,灵魂不仅可以到那里安息,而且能自由飞翔!
初一:黄海燕
生命的真相是什么
天空中有一种蓝色的小鸟,躯体像飞萤一样细小,羽毛如天空一般蔚蓝,所以地上的人们看不见它,但是人们可隐约地听到它美妙动人的歌声。这种小鸟自出生即不停地在天空飞翔,不停地歌唱。它永远不着地,也不栖枝。有一天,当它力竭而落地之时,也就是它生命终止的时候。
——夏烈《蓝鸟》
生命的意义和本质
生命的意义和本质可由不同的角度观察。
在生物学上,存在的意义就是要延续后代,创造继起的生命。生物学是科学,不讲性灵,所以在生物学上人类和其他禽兽相同。
佛教认为人是因为因果来到这世界,没有选择。而基督教强调的人生观是人为上帝作见证而来,要信仰上帝以赎原罪,以达天堂。
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要操持着爱。《旧约圣经》有云:“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然而其他万物,如马、狗、狮、虎均非依上帝形象创造,所以人是万物之灵,有权利及义务统治万物,以彰显及代表上帝之意。而基督教重视来世,人必须回归到神的面前,享受天堂的生活。希腊精神则正好相反,不以现世的生活为手段以达天国,而是以现世生活为目的,充分享受它、拥有它。这两种相反的哲学观是西方文学的两大源头,而且在15世纪融合为一,形成了欧洲的“文艺复兴”。
存在主义认为,人来到世界,他的未来有许多选择的可能,他要自己做决定,也是为了未来而活。因为强调“存在先于本质”,所以人不可能是上帝创造的,否则上帝在创造人时,必然赋予他一些本质。人不是上帝,所以他孤独无助、痛苦,完全要靠自己奋斗。然而痛苦不也是一种快乐吗?海德格尔说:“人是一种奔向死亡的存在。”
美国《独立宣言》说“追求快乐”是上苍赋予人不可被剥夺的权利之一。“追求快乐”到底是什么?享乐带给人快乐,但读书、工作、追求功名利禄……都能带给人快乐,甚至牺牲自己、照亮别人也带给一些人快乐。
俗语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那是不是就不要再去想生活或生命的意义了?
我的同学隐地说:“人活着,每一阶段都让人迷惑,小有小的问题,老有老的问题,只要活着就有麻烦,就充满了问题。人本身就是一个麻烦制造者,就算你不麻烦别人,别人也会麻烦你。”但隐地又说:“人活着是因为世界有趣,有光明,有罪恶。如果发生了疯狂热烈的爱情,人生更有意义。”
尼采曾云:“人的伟大在于他是一座桥梁,由禽兽到超人之间的一座桥。”所以尼采认为人类的进化还没完成,下一步是进化为“超人”,那是什么?你想得到吗?
年轻人有困惑
年轻人对生命的意义或生存的价值有困惑;年纪大了,想开了,活够了,豁出去了,就没有困惑了。
所以老年人沉迷在“中发白”、卡拉OK、八点档连续剧及各式餐馆中,这些就是他们的鸦片。当然,老年人还是有隐地所说的“麻烦”,而且“麻烦”比年轻时更多。
高中生不停地考试,不停地接受来自四面八方加油的声音,但迷惑自己是否为别人而活。“我要完全地为自己而活!”那是胡说八道,你要为别人而活——活在别人对你的期盼及压力中。你不可能只为自己而活,唱高调及理想化的口号在现实生活中无济于事。生命中不合理的事比比皆是,有些你要反抗,有些要回避,或等到以后有机会再作战,再算账。生命的意义更可能因年龄的不同而改变,你要自己去摸索及领悟,因为每个人不一样,没有一定的答案。
你读书,因为读书带给你快乐,让你能用学识来装点门面,让你用学识做谋生的工具。你生活,因为生活中有许多乐趣——游山玩水,欣赏音乐、艺术、舞蹈、电影,学会新的知识、新的花样,击败你的对手或情敌……总之,生活要有进步,生活在一个使自己退化的环境里,你就是一个老人,就是一个病人,年轻人就是要“好高骛远”。
到了老年,许多人开始探讨生命及死亡。他们戴上苍老的面具、被打上时间的烙印,没有一个人能抵挡得住韶光的销蚀,唯有作家在构筑一座文学大厅,科学家在建造一所科学殿堂时,找回了失去的韶光。他沉静地面对死亡,欣悦地看着作品诞生,整个身心沉浸在永恒中。
人到最后是否有“不虚此行”的感觉,全看你自己,也全靠你自己。最糟糕的是失去斗志、放弃的人。因为失恋、失望而自杀的人,只会变成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真正的同情者寥寥可数。政治上的自杀者更可笑,竟变成他人的垫脚石。
你要努力作战,击败对方,你要成为胜利者,因为老天爷喜欢胜利者,并且永远站在胜利者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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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灵魂在《沉沦》这篇小说里,郁达夫笔下的主人公可以说是悲惨的。在异国的日子里,孤独寂寞一直伴随着他,就连那为数不多的几次外界交流也是有着深深的自卑蕴含在里面。他为自己营造了一个世界,即记忆里的故乡。他把外界隔离在外并且逐渐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沉沦,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小说的一开始,主人公便流露出自己内心的不安,在旷野中自言自语:“这里就是你的避难所。世间的一般庸人都在那里妒忌你,轻笑你,愚弄你;只有这大自然,这终古常新的苍空皎日,这晚夏的微风,这初秋的清气,还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慈母,还是你的情人,你也不必再到世上去与那些轻薄的男女共处去,你就在这大自然的怀里,这纯朴的乡间终老了罢。”在他的眼里似乎所有人都要害自己,都想看己的笑话。只有这无声的自然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虽然他也很希望他的同学来对他讲些闲话。可是由于内心的胆怯和自卑,以及对外国人的提防促使他无法正常的与人交流甚至不敢在外人面前露出笑脸。一方面渴望被人接纳另一方面却痛恨他们,这种尴尬的情绪使主人公与现实世界渐行渐远。在我看来主角的未来已经没有希望了,因为对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最富有激情的青春年华中却痛惜的说道“槁木的二十一岁!死灰的二十一岁!我真还不如变了矿物质的好,我大约没有开花的日子了。”人不轻狂枉少年,年少轻狂本来就应该是青年人所特有的。而主人公现在不仅不张扬出自己青春气息却发出这种行将就木的悲叹。这难道是因为当代与近现代的世界观差异吗?陈然不是,这是因为主人公他已经失去自信,失去激情,失去了理想,失去了目标。他什么都失去了,只留着一副皮囊。主人公也曾想过发奋,也曾下过决心。可都只是昙花一现,他似乎很喜欢用浑浑噩噩的生活来麻痹自己那颗胆怯的心。他偷看别人洗澡被发现后吓得跑走这很正常,但回到房间后抽自己嘴巴就有点另类了。这个矛盾的人,一边恋恋不忘着那些自以为龌龊的事一边又痛恨自己的肮脏下贱,最后更神经质的认为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内心想法。所以更加痛恨这个社会,想要报复社会,要复仇!在这种扭曲的心理下,与朋友反目,与亲友绝交。最后悲切的呼唤祖国:“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你快富起来!强起来罢!你还有许多儿女在那里受苦呢!”可以看出,主人公的悲惨遭遇完全是自己原因。内心弱小,自卑胆怯,当初的满腔热血只因几个小小的挫折就被冻结。出国留学本是想强大祖国到最后竟变成幻想祖国强大好拯救自己,完全迷失了自己最初的理想,沉沦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可笑,可悲。因此,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丢失自己的理想,不能放弃自己的目标。哪怕是身在异国他乡,哪怕是遇到再大的艰难困苦。我们都要坚持下来,不能迷失自己,放逐自己。而且做为一名年轻人,年轻是我们最大的本钱,我们要敢闯敢拼。我们不仅要有志气,还要有傲气。决不能向主人公一般畏畏缩缩,沉沦在自己的世界里。碌碌无为,白活了一辈子。1200字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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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鹰的灵魂很久以前,西方有一个叫塔尔的国家,这个国家十分富裕,国民安乐。在王宫中,有一位叫塔利什的王子,英俊潇洒,文武双全,国王很喜欢他、国—民很是爱戴他。王子身边有一只神鹰,名叫天鹰。天鹰是一只通灵性的鹰,它勇敢、忠诚,深受王子的喜爱。王子的哥哥塔力森,阴险、狡猾、狠毒,他非常嫉妒自己的弟弟,总梦想着有一天能登上王位。塔尔国的邻国——多耳国是一个实力强大、野心勃勃的国家,看到富裕起来的塔尔国,他们实在坐不住了,准备攻打塔尔国,去掉这块心病。几个月后,多耳国国王下了一道指令:进攻塔尔国。消息马上传到了塔尔国,国王立即命大臣进宫商议,但是谁也没有想出好办法来缓解这场战争,正当全场沉默时,一个坚定有力的声音打破了僵局,“父王,我去应战!”。大家寻声望去,讲话的正是小王子塔利什。“父王,让我去吧!孩儿一定不负众望!”国王犹豫不决,不忍让自己心爱的小儿子去打仗,但为了国家,国王只能忍痛割爱。而此时塔利什的哥哥塔力森,却在一旁暗自冷笑,心想:多耳国这么强大,塔利什肯定会打败仗,到那时,塔利什将失去一切,而我将获得父王和国民的爱,直至登上王位。即日,塔利什带着天鹰,率领4万士兵,在国王、王后等人的欢送下,奔赴战场。多耳国果然实力强大,十万大军兵临城下,大将军威风凛凛,好不气派。塔利什看着强大的敌人,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他对天鹰做了几个手势,天鹰一下子明白了,飞出了窗外。天鹰飞到了多耳国军队的上空,很快有士兵发现了它,回去报告了大将军,在多耳国,鹰是至高无上,神的象征,如果能抓到天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吉祥之兆,所以大将军一听有鹰,便派了4队人马去追捕,并下令不许伤其羽毛。天鹰看到追赶上来的人马,乘机把他们引入了塔利什王子布下的包围圈,使他们乖乖地成了俘虏,还获取了他们的作战计划,原来他们准备趁夜来偷袭。果然到了晚上多耳国的军队乘着夜色来袭击了,可刚到城门口,突然四周亮起了火把,“给我杀”王子一声令下。顿时,嘶杀声响成一片。正当他们酣战的时候,天鹰带领着一小股士兵,到了多耳国的营地,放火烧了他们的粮仓、弹药仓。多耳国死伤大半,势力大减,没办法只得投降。国王为了表示他求和的诚意,还把公主嫁给了塔利什。塔利什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多耳国,国民夹道欢迎英雄的归来。他的哥哥塔力森,看见弟弟不仅打了大胜仗还带回了漂亮的公主,心中更是嫉妒,看见父王更加宠爱、相信塔利什,使他想出了一条又毒有很的奸计:联合多耳国,来铲除塔利什。他暗中派手下去多耳国,不断地在多耳国国王面前说一些挑拨离间的话,使多耳国国王加深了对塔尔国的仇恨,并再三承诺他会里应外合,多耳国国王决定再次攻打塔尔国。这次出战的不仅是塔利什了,还有图谋不轨的塔力森。经过上次的交战,多耳国吸取了失败的教训,双方耗费了几个月,伤亡惨重也未见输赢。塔利什派天鹰去送信,请求支援。天鹰走后不久,多耳国的军队兵临城下,塔利什只好应战。双方摆开了架式。多耳大将军说:“塔利什,投降吧。上天是照顾我们的。”塔利什说:“这是不可能的,不要再白日做梦了!”大将军又说:“哈哈,我们还有个帮手你还不知道吧?那就让你看一看,出来吧!”只见塔力森领了5千人马走了出来,向多耳大军走去。“哥哥,你……”塔利什惊呆了,他不相信。“塔利什,我已经受够了,父王一天到晚宠着你,而我在他的心中没有一点地位,现在好了,你的保护神——天鹰正巧不在身边,去死吧!”说着便拿着刀向塔利什刺去。像一只狂热的猩猩,要把朝塔利什至于死地。这时,天空中传来几声鹰鸣,是天鹰带着援兵回来了,塔力森趁塔利什看天鹰的工夫,一刀朝塔利什的心窝刺去,天鹰见了飞快的俯冲下来,用嘴啄瞎了塔力森的眼睛,只听塔力森“啊”地尖叫一声,转身用刀刺向了天鹰,塔利什也趁此机会刺中了塔力森的心脏,塔力森马上倒地死了。战斗最后以塔尔国的胜利告终。唯一遗憾的是天鹰死了。塔利什抱起天鹰跪在地上哭了好久。天鹰的灵魂升上了天空,化成了天鹰座,天上的牛郎星因为孤独所以就嵌在了天鹰座上,它们成了好朋友。每当你仰望天空,看见那个有两个大翅膀的就是天鹰座,它象征着勇敢、忠诚。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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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乱的灵魂“哒,哒,哒……”墙钟的秒针已经靠近8点,只有10秒了。我知道,她快回来了。我再一次看了看这个黑暗的房间,一面巨大的灰色玻璃立在电脑后,衣柜上一面巨大的墨色玻璃,床边的透明落地灯,还有那盏工艺玻璃吊灯。没错,这里的一切都是透明的制品,那种光在其中流转的样子,深受我的喜爱。朋友都说我是个怪人,也许吧……看到镜子里自己缓缓站起,向我走来,接着眼皮渐渐地沉了起来……5、4、3、2、1!她穿过了我的身体,瞬间消失。一个甜美的声音传入我的“意识”:“你看什么,这里全是透明的,无聊死了!”“……不许给我惹麻烦,别忘了,白天的使用者可是……”“是你!好啦好啦,你都说了成千上万遍了,我早记住了!”我有些奇怪她的回答速度。“好了,姐,你快睡吧,别瞎操心了……”她见我起了疑心,便赶紧催促我,我无奈的睡去。是的,我是她的姐姐。我们是双胞胎,但她在我18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因为车祸。原因我们的父母谁都不知道,因为没有目击者,但我是一清二楚。我从不承认她的离开,因为从某一天的8点开始,在她离去的时间后,就会有一个人来到我的身边。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是我的妹妹。她说,她要借用我的身体。我不受控制就一般答应了。所以每天的8点。我的意识陷入沉睡,由她来操纵这个身体。夜晚太寂静,黑暗太平静。我在等待,等待白天的到来。忽然,那种要清醒的感觉鲜明了起来,我感受到了那种柔和的光芒在催促着我快点醒来。无奈的睁开双眼,扫视着周围:一切都是柔软的,连墙壁、门都是柔软的,一件坚硬的东西都没有。这样的布置,像极了精神病院防止病人自残或自杀的房间。我怎么会在这种地方?那个臭丫头到底给我惹了多大的麻烦?怎么会被关到这种地方来。看着这个宽敞却只有简单布置的地方。我感到很无力,但只有静静的等待她的到来。回忆起来,方才给我送餐的小护士,一脸惊恐,颤颤巍巍地放下吃的,就一溜烟跑了出去。真是麻烦,在歧视病人么?看了看墙上的钟,8点整。没等她说话,我就先开了口:“你惹了什么麻烦?”就算没有镜子,我都能在脑海中描绘出她笑得多么灿烂的样子:“姐,我昨晚装疯进了这里,我要让那个人生不如死!他抛弃了我!姐,我知道你有多么爱我,所以,你会纵容我这样的行动的,不是吗?毕竟,我是一个疯子。”我没有说话,她也沉默了。然后我缓缓地说了一个好字,随后感觉到的满心欢喜,把我都感染了,我无奈的睡去……这天晚上我只知道自己睡的很不稳定,而且这一夜,过得很快。耳边隐隐约约传来声音:“夫人,您节哀顺变吧,人死不能复生。我知道你的心情很悲痛。但她是精神病人,依照法律规定,她不能受到处罚。她没有亲人,没有名字,唯一的一个妹妹也在她18岁的时候永远的离开了。她的房间都是镜子,以至于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使得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她把自己幻想成两个人,白天是她自己,而晚上就成了……成了她的妹妹。她的人格完全分裂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而且,夫人,您先生是她妹妹的前男友,她太过于爱她的妹妹了,所以才会在自己的脑海中形成“那个男人抛弃妹妹,我要杀了他”的幻想,并且用“妹妹”这个身份去……”后面他们说的话,我再也听不清了,我只知道,那个可恶的人死了。哈哈哈哈,他死了,他终于死了!他当初那样坚决的抛弃了我的妹妹,妹妹因为伤心过度,跑了出来,被一张大货车撞死了。我清楚的看到了这一切。现在他死了,妹妹终于解脱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是疯子,精神错乱。嘿嘿,其实妹妹真的回来过,因为现在她正以我的身份活着,就像我现在成了一个模糊的永远跟随她的灵魂一样。叫我离开的时候,妹妹说是她害我成了“疯子”,她要补偿我……后来她就把我放走了;然后呢?没有然后……PS:这是我写的小小说,有意见大家提一下啦…我是菜鸟。。文笔不好,多包涵啦~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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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灵魂序章天降相星第一篇相星出世 剿灭黄巾话说天下久分必合,久合必分,自从汉高祖统一中国已有四百一十多年了,正直汉灵帝即位,汉灵帝昏庸无道,沉迷酒色,天下旱灾、蝗灾、水灾灾祸泛滥,民不聊生,再加上宦官、外戚专权,使汉朝国力更一步衰落。公元一百八十四年,一场史无前例的农民起义爆发了。张角、张宝、张梁三兄弟用法术、咒语替农民治病,深得人心。许多百姓喝了他们的符水之后,病痛便不治而愈,因此张角被奉为活神仙,不久起义军便达到了十几万人,遍布青、徐、幽、冀、荆、扬、兖八大州几乎占了全国四分之三,汉灵帝见黄巾军如此厉害就派官军,慌忙调派各路军队出击,其中就有洛阳北部尉的曹操的军队。曹操,字孟德。公元一百五十五年的一天晚上,沛郡谯县阴雨绵绵,电在闪耀,雷在轰鸣。一条闪电下来,一户人家便传出几声婴儿的啼哭声。并且伴着闪闪的红光,那正是天降将星的征兆啊!因为那家人无力抚养,所以把孩子丢在田里。这时正好回家探亲的太尉曹嵩在田边发现了这位面带红光的婴儿,便想:“这个婴儿面带红光,日后必定成就大业,不知是哪户人家无力抚养把他遗弃在这里,唉,真可怜。那我先把他带回去抚养吧!”于是曹嵩吩咐手下把这个婴儿带回家抚养。而那个婴儿正是曹操,他经过了十余年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洛阳北部尉。现在,曹操带着手下一千骑兵正往黄巾军大本营--颖川赶去……“曹大人!”一位十分和蔼的老者叫住了曹操,“曹大人,小民许子将,看您长相异常……”“住嘴!一介草民,敢对曹大人不敬!来人把他压下去!”曹操旁边的一个骑兵队长喊道。“放肆!怎么能对老人家无理!”曹操怒斥部下,接着对许子将说,“您刚才说我长相异常,是可会看相?”许子将捋了捋胡子:“我看阁下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哈哈,哈哈!”“阁下这么说现在是乱世咯,哈哈!哈哈!”曹操大笑。许子将:“我可没这么说,呵呵!”“那您的意思是我是奸雄?这似乎言之过早了吧!哈哈!”曹操大笑。“哈哈,年轻人,既然这样我这有一顶铁盔,老身已经用不着”了然后就走远了心里想:“年轻人好自为之吧!”接着曹操继续赶路,不久便到了颖川……“啊!支援的官军还没来吗?”战斗中的官军主帅已经快撑不住了。就在这时,黄巾军鹿岩的平地上出现了一支部队。是官军吗?不是,那原来是刘关张三兄弟的部队。“二弟、三弟你们去鹿岩后放火!”刘备对张飞和关羽说“好,这里放上!”张飞举起火把放火。“这里也放上!”关羽也开始行动了。“不行啊,火势太小了!根本烧不到鹿岩啊!”刘备无可奈何。“呵呵,你看这样行吗?”话音未落,一只火凤凰从天而降黄巾军的鹿岩全着火了,放火的人正是许子将。也正在这时,曹操的一千骑兵赶到了。“曹大人,黄巾军的鹿岩着火了,那儿好像有一队官军。”曹操的部下报告。“你们先去,我去看看,随后就来!”于是曹操到了刘备那,“这位是刘备吧,我是官军主帅曹操,你也是来剿灭黄巾军的吧!”“是啊!曹大人,遇到你真是荣幸!”说罢,刘备和曹操一起参加了战斗。由于着火,黄巾军一片混乱,而且农民就是农民,根本比不上正规军队,三两下就被身先士卒的曹操和刘备的打得丢盔弃甲,抱头鼠窜。不久,他们就打到张角和张宝阵营前了。“贤弟,你出去用毒焰,给他们点颜色瞧瞧!”说罢,自称地公将军的张宝口中念念有词,忽然,曹操和刘备的军队居然中毒了,士兵一个一个倒下。曹操看了以后非常着急,对张宝破口大骂:“张宝,你们自称普度众生,现在却在这残害生灵,你们不觉得可耻吗?”张角和张宝若无其事,继续施法。曹操见激将法无效,便大声喊:“张角!今天你已经大难临头了,还不投降!难道还要等我取你首级吗?”曹操还是没有成效,便把生死置之度外,单枪匹马冲进了张角大营,张角和张宝毕竟是道士,敌不过曹操和刘备,三两下就被挑下马来。张宝、张角被捕,士兵们也就回复了,还在张角身上搜出了《太平清领道》一书,这本书原来是太上老君赐给张角救治百姓的,可以马上回复中毒、混乱、麻痹、瘟疫等症状。士兵们见得救了,便欢呼起来。这场战也在这欢呼声中结束了。曹操目送刘备三兄弟,心里想:“刘备……以后不知道是敌是友啊!”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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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温暖在城市里呆的久了,便感觉自己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螺丝,或者说是一个齿轮。每天都在某个固定位置上运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种运中,先前的那些激情被渐渐的运掉了,骨子里曾经的那点个性也渐渐的被磨平了。久而久之,整个人就变的越来越世故越来越圆滑了。在城市这个巨大的机器面前,我们这些“个体”显的是那么的弱小而又无助。甚至更多的时候,我们完全是被这架机器给忽略掉的。在城市这架机器的巨大与宏伟面前,丝毫找不到一点我们的影子,甚至连我们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此时,在这座城市里,我们便完全的被掩埋掉了,并终日生活在城市这片海洋的底部,碌碌又无的忙碌着,勤勤恳恳的存活着。并在这种忙碌的存活中,消耗着我们的生命,浪费着我们的青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的身体已不再属于自己,而只属于社会;我们的脚步也不再是自己的脚步,而是为适应城市的节奏而奔波着。在这时候,真的是羡慕那些与城市无关的小虫或者小草。虽然它们和人类相比显得那么弱小,但它们却活的自由自在。既不会为了谁而低头,也不会为了什么而折腰。它们虽然只占有一小块地盘或一小片空气。但就是在这一小块或一小片之中,能够挺起腰杆来生活,顺应自然的生存。相比之下,我们又有多少时间是在为自己活着?!我们繁忙的工作,却不是为了自己。只不过用这种繁忙来换取我们所需要的东西。我们说着别人喜欢听的话,只不过这样说才会给别人一个好的人缘。可这些话有多少是我们自己喜欢又出自真心的呢?我们按部就班的按照习俗行事,从不敢对其产生质疑。可习俗这种先人留下的东西,里面又有多么我们自己的影子呢?对于这些,我们不敢反对,甚至连怀疑的想法都不曾有过。城市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分工细密的工厂。不论你喜不喜欢,你总要做这工厂里的一员。你既不能脱离其独立的生存,更不能用自己弱小的身体来和其进行抗争。在这里,你只有顺从和任劳任怨。也只有这样,工厂的“主人”,也就是社会规则才会相应的给予你报酬,让你存活。所以当城市不需要你有什么个性的时候,你就要识趣的放弃自己的一些个性。当城市需要你做什么的时候,你就必须努力的向那方面变。我们只有适应城市的份,绝没有让城市来适应我们的可能。人是有个性的,但社会大分工却不会按照每个人的个性来分配我们的劳动,安排我们的生活。在这时候,我们就象一个可怜的雇工,低着头来接受城市这个“主人”分配给我们任务。然后我们就成为了一个齿轮或螺丝,在那个位置上去运去发挥作用。直到有一天,我们在那个位置上,运的极其熟练,运的再也离不开那个位置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的融入了城市这架机器。从此以后,在这架机器旁边,在城市之外,便很难再看到我们的身影了。我们是那么的听命于城市,而我们也不得不听命于城市。因为在我们人类进化的道路上,我们已经彻底的放弃了大自然,进而入住到了城市这座由钢筋混凝土建立起来的巨大堡垒之中。这座堡垒是那么的坚固与庞大,离远了一看就象一座巨大而又牢固的监狱。是的,在城市面前,我们就象一个囚徒。在我们的身上,总是缠绕着那么多无形的规则和压力。这锁链不仅将我们锁的牢牢的,还不时的用它的链梢敲打着我们按着它给出的方向前行。稍有迟疑,我们就有可能被城市所捶弃,成为弱势的群体。在城市里呆的久了,对于大自然,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一种亲切感。因为那本来就是我们的家园。也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们才可能有时间静下心来,抬头望一望属于我们的蓝天,低头嗅一嗅散发着清香的花朵。此时,一棵小草都是那么的亲切,一片落叶都是那么的温馨。所以在城市呆的越久,一个人对于自然的渴望也会越发的强烈。那些假期离开城市旅游的人,其实并不是旅游。而是利用假期回了一趟自己的家,在自然的山山水水面前,重新找寻一下自己遗失在这里的灵魂和童心。然后等假期一结束,便又依依不舍的离开自己这个家,重新回到城市继续过他(她)那种忙碌的生活。人是渴望自由,向往个性独立的。尽管城市束缚了人的自由,掩盖了人的个性,但这并不能使我们放弃我们内心真正需要的自由,更不会湮灭我们骨子里真正应该拥有的个性。因为人是有灵魂的,而灵魂又是不羁的。虽然城市束缚着我们的肉体,但我们的灵魂却可以脱离我们的肉体而回到自然。所以在城市里,总有那么多的诗人在用他们的灵魂讴歌着自然;更有如此多的歌手在用他们的灵魂歌唱的自然。既然自然是那么的无法接近,既然我们不得不在城市里生存,那么就让我们时不时的让我们的灵魂脱离一下我们的肉体,让我们的灵魂时不时的回一次家。让我们的思绪时不时的梦想一下自然,感受一下自然应该给予我们的温暖。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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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温暖在城市里呆的久了,便感觉自己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螺丝,或者说是一个齿轮。每天都在某个固定位置上运转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这种运转中,先前的那些激情被渐渐的运转掉了,骨子里曾经的那点个性也渐渐的被磨平了。久而久之,整个人就变的越来越世故越来越圆滑了。在城市这个巨大的机器面前,我们这些“个体”显的是那么的弱小而又无助。甚至更多的时候,我们完全是被这架机器给忽略掉的。在城市这架机器的巨大与宏伟面前,丝毫找不到一点我们的影子,甚至连我们的一点信息也没有。此时,在这座城市里,我们便完全的被掩埋掉了,并终日生活在城市这片海洋的底部,碌碌又无的忙碌着,勤勤恳恳的存活着。并在这种忙碌的存活中,消耗着我们的生命,浪费着我们的青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的身体已不再属于自己,而只属于社会;我们的脚步也不再是自己的脚步,而是为适应城市的节奏而奔波着。在这时候,真的是羡慕那些与城市无关的小虫或者小草。虽然它们和人类相比显得那么弱小,但它们却活的自由自在。既不会为了谁而低头,也不会为了什么而折腰。它们虽然只占有一小块地盘或一小片空气。但就是在这一小块或一小片之中,能够挺起腰杆来生活,顺应自然的生存。相比之下,我们又有多少时间是在为自己活着?!我们繁忙的工作,却不是为了自己。只不过用这种繁忙来换取我们所需要的东西。我们说着别人喜欢听的话,只不过这样说才会给别人一个好的人缘。可这些话有多少是我们自己喜欢又出自真心的呢?我们按部就班的按照习俗行事,从不敢对其产生质疑。可习俗这种先人留下的东西,里面又有多么我们自己的影子呢?对于这些,我们不敢反对,甚至连怀疑的想法都不曾有过。城市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分工细密的工厂。不论你喜不喜欢,你总要做这工厂里的一员。你既不能脱离其独立的生存,更不能用自己弱小的身体来和其进行抗争。在这里,你只有顺从和任劳任怨。也只有这样,工厂的“主人”,也就是社会规则才会相应的给予你报酬,让你存活。所以当城市不需要你有什么个性的时候,你就要识趣的放弃自己的一些个性。当城市需要你做什么的时候,你就必须努力的向那方面转变。我们只有适应城市的份,绝没有让城市来适应我们的可能。人是有个性的,但社会大分工却不会按照每个人的个性来分配我们的劳动,安排我们的生活。在这时候,我们就象一个可怜的雇工,低着头来接受城市这个“主人”分配给我们任务。然后我们就成为了一个齿轮或螺丝,在那个位置上去运转去发挥作用。直到有一天,我们在那个位置上,运转的极其熟练,运转的再也离不开那个位置的时候,我们才算真正的融入了城市这架机器。从此以后,在这架机器旁边,在城市之外,便很难再看到我们的身影了。我们是那么的听命于城市,而我们也不得不听命于城市。因为在我们人类进化的道路上,我们已经彻底的放弃了大自然,进而入住到了城市这座由钢筋混凝土建立起来的巨大堡垒之中。这座堡垒是那么的坚固与庞大,离远了一看就象一座巨大而又牢固的监狱。是的,在城市面前,我们就象一个囚徒。在我们的身上,总是缠绕着那么多无形的规则和压力。这锁链不仅将我们锁的牢牢的,还不时的用它的链梢敲打着我们按着它给出的方向前行。稍有迟疑,我们就有可能被城市所捶弃,成为弱势的群体。在城市里呆的久了,对于大自然,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一种亲切感。因为那本来就是我们的家园。也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们才可能有时间静下心来,抬头望一望属于我们的蓝天,低头嗅一嗅散发着清香的花朵。此时,一棵小草都是那么的亲切,一片落叶都是那么的温馨。所以在城市呆的越久,一个人对于自然的渴望也会越发的强烈。那些假期离开城市旅游的人,其实并不是旅游。而是利用假期回了一趟自己的家,在自然的山山水水面前,重新找寻一下自己遗失在这里的灵魂和童心。然后等假期一结束,便又依依不舍的离开自己这个家,重新回到城市继续过他(她)那种忙碌的生活。人是渴望自由,向往个性独立的。尽管城市束缚了人的自由,掩盖了人的个性,但这并不能使我们放弃我们内心真正需要的自由,更不会湮灭我们骨子里真正应该拥有的个性。因为人是有灵魂的,而灵魂又是不羁的。虽然城市束缚着我们的肉体,但我们的灵魂却可以脱离我们的肉体而回到自然。所以在城市里,总有那么多的诗人在用他们的灵魂讴歌着自然;更有如此多的歌手在用他们的灵魂歌唱的自然。既然自然是那么的无法接近,既然我们不得不在城市里生存,那么就让我们时不时的让我们的灵魂脱离一下我们的肉体,让我们的灵魂时不时的回一次家。让我们的思绪时不时的梦想一下自然,感受一下自然应该给予我们的温暖。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