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和刺猬赛跑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
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
“我在散步。”刺猬说。
“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
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
“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
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
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
刺猬说道。“一言为定。”
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
“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
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
“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
“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
“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
“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
“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
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
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
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
留在心中的风景
一只全身布满斑点的蝴蝶,在春天的阳光下自由地飞翔。在花丛中,阳光照射到它身上,它飞得更快活了……这一幕是永远留在我心中的风景。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清晨,我独自在房间里玩耍。忽然,一只全身鲜黄带着黑色斑点的美丽蝴蝶从半掩的柜子里飞了出来,朝窗口飞去。只见它拼命地在玻璃窗上扑腾,它的求生欲望是那样强烈,那样鲜明!我推开玻璃窗,希望它可以自己找到出口,但仍然无济于事——它不断地撞在玻璃上,发出“噗啦噗啦”的声音。
虽然一次又一次撞在玻璃上,但这美丽的蝴蝶仍然努力着、挣扎着。我被它那种强烈的求生欲望感动了,小心地把它拢在手心。这时,我明显感受到它扑腾的力气,向往自由、渴望阳光的欲望,它的每一次扑腾都深深地紧扣着我的心弦。于是,我拢着它跑到花园,手一打开,蝴蝶就扑闪着翅膀飞走了。它飞得特别有力,特别快活,我看着它在春光中飞翔,在花香中舞蹈,陶醉其中。
这就是留在我心中最美的风景!与其说是蝴蝶的美丽影子留在我心中,不如说是蝴蝶面对困难时的执着,对自由的渴望永久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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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兔小区门口新开了一家餐馆。有一天,三个高中同学来找我,我于是带着他们来到了这家餐馆。店主殷勤地迎了上来,推荐有野兔肉,他们三个惊喜地点了野兔肉。不久,一盆热气腾腾的兔肉被端了上来,我们迫不及待地吃起来,肉很热,汤很香,但肉却如败絮。其中的一个同学顿时向店主吼道:“这是什么野兔肉?一点野兔的肉味都没有。”店主赔笑道:“我们进货的时候,卖兔子的人说这是野兔,而我又不认得,所以就按野兔的价格买进的。”我们对店主的话不置可否,但是一顿饭吃得索然无味。我对野兔是非常熟悉而又陌生的。我小时候,家里经常养兔子,我和哥哥每天放学之后都要去割草,回来之后把草一把一把地喂给兔子。看着小兔子香甜地咀嚼着我们割来的草,心中特别的高兴。当兔子生小兔子的时候,我和哥哥经常打开兔窝的盖子偷偷观看小兔子的情况,哥哥经常教给我如何辨认公兔和母兔。所以我对“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理解特别深刻。有一次,一只母兔不见踪影,一家人到处寻找也找不到,我开始怀疑是哪个邻居给藏起来,或者给杀了吃了。我和哥哥气得两三顿不吃饭。可是十天半月之后,这只兔子又出现了,经过秘密跟踪之后发现它竟然在一个绝对让人想不到也发现不了的墙洞里生下一窝崽。此时我们全家人一连几天眉开眼笑的。有一次,哥哥病得很重,一直昏迷不醒,爸爸妈妈骑着自行车把他送往镇卫生室,在将要到卫生室的时候,哥哥忽然醒来,开头的第一句话就是小兔子喂了吗,妈妈喜极而泣,连连点头。我们兄弟两个的笔墨纸张甚至学费都来源于一窝窝的小兔子。所以我对兔子的感情是特别深的。小时候,山野里的野兔很多。野兔要比家兔警惕敏捷得多,要想逮到野兔通常是用网或火枪的,我们家没有火枪但是有网,尤其是下雪天,四五个人拿着网牵着狗在雪地里往往一逛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空手而归的时候有,但大多时候都能逮上三两只。还有时候有孩子发现一只野兔跑到柴垛里去了,马上回家拿网,把柴垛围起来,然后再一起跺脚呼喊,受到惊吓的野兔往往慌不择路一头栽进网中,于是人群迅速聚在一起,观看胜利的果实,而这些胜利的果实往往被馋嘴的家长作为了酒肴,而捕猎者——孩子们能够分的一条兔腿就高兴得不得了啦!近些年来,野兔已经淡出了我们的视野,是啊,这个时代有人的地方万物就不好存活。化肥、农药让野兔们开口维艰,除草剂的使用,让野兔们吃无可吃。有时候我真为野兔们感到艰难,都说上天无绝人之路,都说“笼鸡有食汤锅近,野鹤无粮天地宽”,可是兔的路怎么就这么窄呢?野兔的生存环境日趋糟糕,而人们的贪心更是无厌。去年秋天的一个周末的晚上,村头公路上驶来一辆吉普车,车顶上的灯光向光秃秃的地里射来,那光之强令我想起抗日电影里的探照灯。邻居大叔说:“这是逮野兔子的,可是哪还有野兔啊!现在市场上卖兔子的往往谎称是野兔子,没有真的!”大叔的话,我相信是真的,在那贫穷的年代,一锅兔肉,会让全家人回味半年;而在山珍海味吃厌的今天,人们还对野兔斩尽杀绝,实在匪夷所思。点评:语言活泼,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叙述详细具体,细节描写生动逼真,人物个性鲜明突出,形象丰满,跃然纸上。情节曲折,叙事过程有一定的起伏感,体现了情节的曲线美,引人入胜。文章内容新颖,结构合理,流畅连贯,自然通达。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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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赛跑一个人能在黑暗中觉醒,也能在光明中酣睡。只有和自己赛跑,超越自我,才能永远保持清醒的状态,立于不败之地。和自己赛跑,就是唤醒在光明酣睡的自我。阳光,鲜花,掌声,容易使英雄双眼迷离,陶然大醉,最终忘乎所以,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伊索寓言》中的兔子在与乌龟赛跑时就犯了这样一个可爱的错误,——自大的兔子在睡梦中把冠军拱手让给了缓缓爬行的乌龟。别以为这仅仅是一个笑话,历史上有太多的事例证明兔子的愚蠢不仅属于兔子。项羽,一个叱咤风云的英雄,鸿门宴上,英气盖世,光芒四射,然而此时,他酣睡了,在麻痹大意中放虎归山,养痈遗患,终致四面楚歌,自刎乌江;曹操官渡一战大获得全胜,统一全国指日可待,遂率八十万精兵,意欲荡平荆吴,一统天下,然而,酾酒临江,横槊赋诗之时,曹操已经酣然入梦,迎接他的就只有惨败赤壁,贻笑大方;李自成率起义军所向披靡,横扫半个中国,正值其扫平天下,入主京师之时,他灵魂倦怠大梦不觉,遂致十数年之心血毁于一旦,空使后人浩叹“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你看,他们和那只兔子是不是颇有些相似?光明在前,可千万要警惕自己的意志呀!和自己赛跑,就是要居安思危。古人云,祸患常积于忽微。当灵魂酣然入睡的时候,人们对祸患的萌芽视而不见,这些有害因素就在适宜的条件下潜滋暗长,当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必然引起质变,导致无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处于顺境,必须高度警惕自己的麻痹思想,必须使自己经常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忧患意识,才能将祸患消弭于无形。反之,人们之所以能够在黑暗中觉醒,就是因为黑暗的环境经常提醒人们保持了一种清醒状态,提醒人们时常检点自己,约束自己,修正自己,完善自己,从而战胜自己,取得成功。越王勾践在败于吴王之后卧薪尝胆,终于反败为胜,自我加冕,跻身春秋五霸之列;唐太宗居安思危,以人为镜,察纳雅言,遂有贞观之治,奠定盛唐基业;共产党人在进军京城之初,就告诫自己勿忘李自成的教训,牢记党的宗旨,决心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历史再一次证明,经常保持忧患意识,和自己赛跑,是拯救自己的最有效的途径。月满则亏,乐极生悲。不是有人在逆境中坚强的活了下来,在胜利到来的时候,却于笑声中失去了宝贵的性命吗。之所以乐极生悲,正是因为极度的快乐能使人得意忘形,忘记保护自己脆弱的神经,娇贵的脏器,使它们在笑声的震颤下破裂,酿成悲剧。极度的快乐不仅是肉体的杀手,更是灵魂的戕贼,它能造成心灵的灯影,使你对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视而不见。忘记克服自身的缺陷,忘记责任,忘记努力,忘记进取,从而遗误战机。因而,面对顺境,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但必须注意一个度,把握了一定的度,你就把握了胜败的分寸,进退的主动。荣誉面前,居里夫人淡然处之,赢得了更大的成就;刘翔在成绩面前不自傲,使他一次次超越自我,成为亚洲飞人;袁隆平在成功面前俯下身子,低调做人,使他置身于农业科技最前沿。他们用行动告诉我们,在成功到来的时候,应该怎么做。今天,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一种考验,要求我们毫不含糊地做出决断:处于顺境,如何克服麻痹思想,使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不错,初三第一次大练习,我们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们的优势是极其微弱的,千千万万个不上线的同学,和我们仅仅是一分之差,我们如果疏忽了,就可能被千千万万个对手远远地甩在身后,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再接再厉,高歌猛进。羚羊在崎岖中奔跃,雨燕在风雨中翱翔,小草在践踏下顽强成长。接受历练,唤醒在光明中酣睡的自己,超越自我,去夺得新的辉煌。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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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B我帮没头脑止住血,裹成个木乃伊。那个傻样真的很滑稽,可是我怎么也笑不出声来。我没有胆量看着它。于是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走了。很久很久以后没头脑的伤口终于愈合。我悄悄舒了口气。它捡起自己的刺,一根一根捆成一捆。我明白它要去做什么。刺猬一族有个传说。据说接过刺猬刺的人会和那只刺猬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只是如果没有人接过刺,那只刺猬只能一直孤独,既被人排斥,也为刺猬不齿。它拿着自己的刺,欢天喜地的准备跑出去。我张了张嘴,但也什么都没说出口。我看着它的背影,又高兴又难过,还有一丝隐隐的担心。一腔孤勇的没头脑,我希望你能成功。那些曾经被我冷嘲热讽过的人笑着接过这一根刺,却在没头脑转身后把刺狠狠地扎进它的身体。它红的像火一样的鲜血诡异的沾上他们的脸,怎么也擦不去。没头脑被扎了那么多次,可它依旧傻傻的把刺递给别人,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想,等这里的每个人脸上都出现了洗不去的腥红它大概就不会再犯傻了。可是我错了。有一个人接过了没头脑的刺,但没有刺向它。没头脑终于交到了朋友。我本来应该替它高兴才是,可是我却偷偷地抹起了眼泪。我知道,没头脑要走了。没头脑支支吾吾半天终于告诉我这个已经既定的事实。我装作很生气的样子,看都不看它一眼,吼道:滚!然后它就真的滚了,一步三回头的滚了。我始终没有转过身看它一眼。直到它已经走远。没头脑是我唯一的朋友。现在我唯一的朋友都走了。我一定是太久都没有哭过了。所以眼泪根本停不下来。我为自己修建了一座不见天日的牢笼。我就死守在这里,等待属于我的宿命。也许孤独一生。也许不会。可能我会等很多年。但是我相信我会等到的。我在回忆里笑出声来。在等到它的那一刻,我一定也是微笑着的。没头脑的自白书》遇到不高兴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不快乐。我也想让它和我一样快乐。可是它认识我以后好像愈发不快乐了。也许热闹起来,它也就快乐起来了吧。所以我才会做那么疯狂的事情。拔光自己的刺真的很疼啊,我甚至更愿意选择去死,也不愿意承受这样的痛苦。刺猬注定是要被孤立的,人总是喜欢排斥和他们不一样的,抵制对他们有威胁的。拔光了刺的刺猬就不是刺猬了吧。就不会,再受到非待了吧。我曾天真的这样想过。幸好我找到了朋友。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我迫切想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感受不一样的快乐。所以,我离开了。当不高兴说“滚”的时候,我很难过,但是我知道,它只是希望我快乐,就像我希望它快乐一样。在最后一次回头的时候,我在心里说:我会回来,一定。《作者的自白书》其实我本人大多数时候就像文中的不高兴一样。郁郁寡欢,寂寞着却又不甘寂寞。但我比它幸运的是,我有一大群缠着我的没头脑。虽然我知道,他们一个个都会走远,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骨子里我是一个比不高兴决绝矛盾太多的人。我一面不相信永远,一面又在等待着永远,把一切我认为不会长久的东西以粗暴的方式隔绝在我的生命之外。有时候这些东西是人,有时候是那些人留下的东西,剩下的是对那些人的感情。有些事情我选择忘记。有些事情我不想选择忘记最终还是忘了。说到底我从来没有真正自己做过一次选择。真正拥有选择权的,只有,命运。除了像不高兴的时候,剩下的时候,我都是没头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并不像没头脑一样勇敢,我只是比它固执了太多。我一直都是一个悲观的人,这一点我从来都比别人清楚。作为一个悲观者,最幸运的莫过于有一件事去期冀。所以没头脑执着的去寻找快乐并努力的想分享给不高兴。所以我一直等着幸福。11岁那年,我要自由。12岁那年,我要快乐。13岁那年,我要陪伴。14岁这年,我只想简单的活着。希望你们都是没头脑。虽然傻傻的,但是一直很快乐。远在天涯也有一个人等着。THE END————————————————————————————————她最看重的是自由。最想要的是快乐。最需要的确实从来没有人提及的健康。《我会回来,一定。》也许就是她留下的最后最想说的一句话。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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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和他的刺_“我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多久,对于这个事实与事实如此对立的世界,我是极度消极的。我所谓的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对立,一向是被我视作愚蠢的表现,于是我便学会了讽刺。讽刺别人也讽刺自己,反正是自己瞧不顺眼的都会加以讽刺一番。基于这种性格,所以对于简·奥斯丁、契诃夫的作品极其偏爱。以后,当奥斯丁细腻的讽刺手法以及契诃夫幽默的讽刺方式渐渐无法满足我愈演愈烈的讽刺愿望时,我便开始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因为比较而言,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所蕴含的这种情感似乎更为强烈也更为深刻些,甚至有时我认为它是完完全全赤裸的。所以我拍手叫好,而我的读书也无非是在泄恨,泄自己对整个世界的恨,泄自己对生活的恨,(虽然作品中讽刺的对象和我所想要讽刺的东西是截然不同的)。于是我相信自己所拥有这种情绪的程度决不亚于鲁迅先生,(而可以和鲁迅先生相比的也只不过是这种情绪而已)。然而我的这种情绪却也未必正确。所以到头来,即便我讽刺过了全世界、全宇宙,我依然抹不去心中的失落感。于是我就再一次地沉沦于‘调整’一词之中……”这是我上网时接触到的,在除了想到《出师表》中的一句“不知所云”之外,更多的是疑惑。我很怀疑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人,在一大群一大群自称开朗活泼的人之间突然出现一个所谓消极的、怪异的陌生面孔,真的是很出彩,以至于使我产生怀疑而全然不顾文章题目中的“真实自述”四个大字。“我是晴空中的一道闪电,虽本是耀眼,却也无人发现;我是子夜时分的一颗流星,虽有无限美丽,却也不被感觉。”我很喜欢文末的这两句话,读顺了就难免流露出伤感,我想那位署名“刺猬”的朋友或许真的是很难被理解的吧!第二次看他的文章是在×网站上读到的,那时我已知道刺猬是很有些小名气的,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瞄上。他在谈到自己的写作水平时说,“我的作文往往是见不得人的,因为我爱讽刺,所以作文中免不了要写些社会的黑暗面,故语文老师也总免不了写上‘作文的思想要健康’这类话。我不在乎这难堪的四五十分,但我不懂这思想到底哪里不对。或许一味的赞美才算健康,但若真是这样,世界上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因为吃多了糖而生蛀牙了。而我的思想不被学校老师所认同,所以在那儿我的作文水平尤如三年级同学的造句水平一般。”这样的事情是离我很近的,渐渐也就打消了心中的疑惑,我相信每个人都会觉得他的话是很真实的……刺猬的文章大多是随笔,有些则是以日记的方式发表。一次大家在一起谈到感情时,都各自谈各自的,以此阐述爱情的伟大意义,只有刺猬在一旁不动手,我们还以为他又想出什么来讥讽我们的话题,却不料道出了他的心声:“我对感情是从来不抱讥笑态度的。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但这种感情必须纯正,而不能是虚伪的矫情的。我曾经对一个女孩很着迷,她近乎完美,无论成绩还是人品都兼备,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东西来讽刺她——她做的每件事都很得体。可后来有一天中午,我比原来早到校一刻钟,却意外发现竟为了自己崇拜的‘偶像’在和另一位女生大声争吵,其声音响亮程度贯穿整个楼面。我绝不是那种会爱屋及乌的人,也绝不会把她的那种幼稚的行为当作是她的天真可爱来喜欢,自然这段感情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然后习惯性地把自己讽刺一番,就发现其实幼稚的却不只是她,她把幼稚完全的荒唐的表露了出来,而我却把幼稚坚持地深藏在心底。也就是说,实际上我对她的这种感情,也是幼稚的。像我们这种年龄是不需要谈爱的,也是不适合谈爱的。”他离开了聊天室。我们也都是又被他莫明的讽刺了一番,感觉挺没趣,也就纷纷下网了。我把他的话重新温习了一遍,觉得挺有道理,可从他那段描写“她”的文字中看来,我也终于感到刺猬也不过是和我们一样的少年,只是略带了点苍沧感。很久没看到刺猬在×网站发表新作了,偶尔在聊天室遇到他时就问他原因。“这会儿如果你问及我对你这个人的印象如何,我一定会把你捧上天的。学校里的“大合唱”都快把我逼疯了!就刚才我写了两篇有关社会现象的好,社会风气的好,可我一边写一边却想到了邻居家的失业人员和刚下岗不久的母亲。有得必有所失么!由于我的吹牛水平已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自然我的讽刺写作能力也就降至到冰点以下了。我根本写不出自己的风格了,我还写什么呢?”真的,写不出讽刺的讽刺作家是失败的,而不像刺猬的刺猬就是颓废的。后来在聊天室里也找不到刺猬了。听网友说是因为中考将至,所以刺猬被“封闭”了。和网友在一起聊起刺猬时,总是有些伤感,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刺猬的那种性格,但大家也都承认他是个难得的朋友,而他的那种讽刺现在看来,每个人都是很依恋的。再后来,听说刺猬考上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高中。但他还是很高兴地说:“终于完成了母亲的夙愿。”我想他是真正解脱了。不久后,接二连三地看到了他的新作,依然是辛辣的讽刺和发人深思的黑色幽默,看了不禁使我拍手叫绝。于是我便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是在重蹈他的复辙。其实讽刺是应该被人所接受的,大多数的名著中蕴含讽刺,而大多数名作家又擅用讽刺。刺猬不能为大多数人所理解是因为他太极端——活得太极端,讽刺得太极端。但这是他在社会这个矛盾体中抓住的惟一一根救命绳。我不想评论他的成功与否(我还不够格来评论别人),我只是想说即使事实与事实之间对立得如同两条平行线,但平行线还会被无数线段连接,而线段又由无数个点组成,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抓住这不同的点进行生活,活出自己的特色。这便是生活的意义。也是世界上会有这么多不同的人的原因吧!刺猬抓住的是讽刺,讽刺自己也讽刺别人,讽刺全世界,讽刺全宇宙,他有他自己的特点,活也有自己的活法,所以他的生活是有价值的……而我却仍在寻找那个本该属于我的点……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