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丝的快乐农场》读后感_2000字
最近,我看到妈妈在看《贝丝的快乐农场》,我觉得这本书应该很好看,便找妈妈借来《贝丝的快乐农场》看了。 贝丝是个婴儿的时候,父母就已双亡,她的姑婆和姑妈将她领回家。哈里特姑婆和弗朗西斯姑妈对贝丝百般疼爱,甚至于不惜放弃了自己原有的生活。特别是弗朗西斯姑妈由于自己的妈妈的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所以希望对贝丝能够做的更好,她对这个贝丝的疼爱超过了任何人,比如散步姑妈会让贝丝紧紧靠着她生怕有什么东西吓着贝丝;比如闪电打雷弗朗西斯姑妈一定会丢下手中的活紧紧地搂着贝丝直到雨过天睛;比如上学弗朗西斯姑妈总是拉着贝丝的手一直把她送到教室;再比如弗朗西斯姑妈因为贝丝长得弱小而叫医生来给她看病……所以正是在姑妈无微不至,百般呵护的成长环境下,九岁的贝丝成了一个脆弱、敏感,没有个性,以至于失去了自我的女孩儿。 一次意外事件,姑妈不能再照顾贝丝了,她不得不被送到乡下姨婆家。当贝丝心有余悸地一个人坐火车到帕特尼农场姨婆家时,她以为会有热情的拥抱和亲吻来安慰她,但是没有,甚至没有人问她路上怎么样。——这便是帕特尼农场生活的开始,贝丝从此结束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贝丝到后,阿比盖尔姨婆和安妮阿姨还有亨利姨爹依然各忙各的事情,贝丝孤助无缘地坐在火炉旁。过了好一会姨婆说话了:“把你的外套和披风脱掉,挂在门后最下面的钩子上,那个就是你挂衣服用的钩子。”贝丝惊奇地看了一眼姨婆,然后笨手笨脚地解开披风和外套的扣子,自己挂好——以前这并不需要自己来做这些,贝丝觉得很委屈,可是没人来帮她。 第二天吃过早饭,安妮阿姨以她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语气提出了三个建议:“你是不是最好在碗还没干掉之前,去把碗洗一洗?如果想吃红苹果,就从桌上的盘子里拿。你可能想看看这间屋子,这样你就知道你在哪里了。”贝丝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一一照办。 第三天吃过早饭,安妮阿姨递给贝丝一副手套及饼干:“你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走,第一个路口左转,就可以看到学校了。”自己去上学?这怎么可以?可是门,在她身后关上了,去往学校的路在她面前展开。尽管贝丝心里喊着:我不能!我不要!但她也只能一路往山下走去。如果在姑婆家,她一定会掉头回屋里去,可以在这儿她做不到,她也不敢。贝丝这才意识到:在阿比盖尔姨婆,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把自己的事情搞定,还要做家务,没人把你当小孩看待。——正是姨婆家这种让孩子自己做事的方式,贝丝开始了转变。 儿童教育家蒙特梭利有一个观点:“成人应该是一个观察者,一个欣赏者,不再是孩子的教导者,从一个教导者变成一个孩子的协助者。成人可以给予孩子引导,帮助和建议,而这些协助都是在孩子需要的时候,成人通过对孩子的观察,了解孩子的发展、进步及遇到的问题。然后决定提供给孩子协助的时间及时机。避免无端的干扰孩子。”从安妮阿姨对待贝丝的态度及方式,我们可以断定:作者桃乐茜·费希尔一定不只是一个文学家,她是懂儿童心理懂教育的。 农场学校是不分年级的混龄教学,由于贝丝超前的阅读能力在学校当了小老师,正是小老师的担当让贝丝第一次充满了自信,并开始开心的生活着。接下来,在姨婆家自己负责早饭和分工做晚饭的事情,贝丝虽然没做过,但她已不再恐惧,而是充满好奇和渴望地去准备所需要的工具和食物。所以经历比什么都重要,虽然都是生活中一件件琐碎的小事,贝丝面对时从自己思索到自己去解决,这对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贝丝来讲,都是一个个的挑战和成长,到这里贝丝的性格中的独立性,已很好地形成了。所以从贝丝成长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到:让孩子去经历远比我们做家长的给孩子讲道理有效的多。经历会让孩子养成动脑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故事接下来的讲述便是最好的说明。 贝丝在学校里认识了5岁的小莫利,并是小莫利的朗读老师。两个人感情很好。所以当父母生病小莫利要被送到别人家寄养时,她偷偷的跑到农场来向贝丝求助。傍晚安妮阿姨回来后告诉贝丝,在小莫利的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不能留她在农场过夜。 夜幕降临了,四周一片昏暗,贝丝不得不穿过一片树林送小莫利回家。可是就在她们聊着狼坑时,两个孩子迷路了。贝丝紧张极了,让小莫利站在原地等她,自己去前面探探路。可等她回来时,小莫利却掉进了狼坑里。贝丝吓呆了,每个汗毛都竖了起来。当她决定回家找亨利姨爹帮忙时,却从坑底传来小莫利的哀啕声:“贝丝,别离开我,野狼会把我吃掉的,求你了,不要走。”“可是我一个人没办法把你弄上来”贝丝也哭了,牙齿开始打战。黑黑的洞里不时传来小莫利的哀求声,贝丝停止了哭泣,坐在石头上想:如果是安妮阿姨在这里,她会怎么做呢?在贝丝的认识里,安妮阿姨永远会有办法解决问题。想到这里贝丝开始观察四周,终于她看到了一个干枯的松树枝,对,一个像梯子一样的树枝,这就是安妮阿姨要做的。看到这里我们会跟贝丝一样兴奋、激动并充满了力量。 当安妮阿姨与亨利姨爹找到她们时,两个女孩已经爬出的狼坑,贝丝觉得很难过她以为安妮阿姨会拥抱她,但是没有。安妮阿姨只观察了一下那个洞,淡淡地说:“我想你把小莫利照顾的很好。”在回家的路上,安妮阿姨握着贝丝的手——这是第一次。然后问贝丝:“你是怎么想到那么做的?”贝丝这时欣慰甚至有些得意的在黑暗中笑了,她这才知道安妮阿姨了解一切,这就是安妮阿姨的夸奖。 以前那个怯懦、胆小的贝丝不见了,在姨婆家日积月累独立的生活方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经历让贝丝发生了改变,她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贝丝了,不得不说这本书通过贝丝的成长故事生动地再现了蒙台梭利教育思想的精髓。故事讲述到这里,任何一个人都会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贝丝一定会有足够的信心和勇气面对她所遇到的一切。所以在故事的后半部当贝丝带小莫利搭别人的车去另一个城镇参加博览会回不了家时,我们坚定不移地相信贝丝一定会有办法挣到钱带小莫利回家的。 看完《贝丝的快乐农场》后,我有了太多的感悟了,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去看一看,不管大人和小孩,都应该要看。
《四大名著》读后感_1500字
这半年来,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这让我有了一次深刻的感受。 在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的同时感悟不同的人生,读水浒,看三国,叹红楼,品西游,在文学的世界里领略人生百态。 他是《水浒传》的天雄星豹子头林冲,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安分守己,不料误入白虎堂,受高俅陷害,刺配沧州道,又在棒打洪教头崭露头角,险在野猪林丧生,又在火堆里死里逃生,最后被逼雪夜上梁山,后患风瘫留六和寺,半年后病逝。他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他智取无为军,三打祝家庄,大破连环马,雪夜擒索超,奉诏破大辽,大战独鹿山,他是梁山泊的领袖,他英明武断,击退官兵,屡屡战胜,他是他且一心想要报效朝廷,率众受朝廷招安,他创下不少辉煌的战绩—大胜纪山军,智取宁海军……可最后得到的是朝廷的一杯毒酒。 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快人心,读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心惊动魄,观“青面兽”杨志征讨方腊时病逝,情到伤心处不时落泪,随着故事情节的曲折发展,我的心也在为故事的主人公担忧,为宋江的一味愚忠而慨叹,为英雄的惺惺相惜而感动,为他们的侠义英勇而钦佩,为吴用、花荣生死相随死生契合的兄弟情感动。从三十六员天罡星到七十二员地煞星,他们的英雄形象深深印在我心中。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从《三国演义》的关羽、张飞、刘备桃园三结义看喜结兄弟情,到刘备三顾草庐见诸葛亮的耐心与诚心,赞美髯公关云长千里走单骑到刮骨疗毒的全无痛苦之色。睹“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慨周瑜“既生瑜,何生亮”的悲哀。赏赵子龙之英勇,服诸葛亮的谋略,叹刘后主的无能。从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趋势中,感受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战争。 她本是离恨天上三生石畔一株绛珠仙草为报灌溉之恩下凡,而他本是赤霞宫神瑛侍者,她才貌双全却又体弱多病,她爱憎分明,我行我素且高傲,不与世俗相融。而他聪明灵秀,喜欢自由的生活,厌恶宦途,他多情却执着,他们本是木石前盟,他们的爱情却最后遭到毁灭。她是——潇湘妃子林黛玉,最后逃不过不幸泪尽而逝的命运:“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他是——怡红公子贾宝玉,贾府被抄,心中最爱病逝,悲痛大哭,最后离开这片伤心地,在白茫茫的天地里留下那黯然的身影。这一段凄美的爱情悲剧在封建制度礼教的压迫下陨灭。在感慨红楼梦的悲剧背后是一个时代下封建贵族家庭兴衰史的悲凉。 她是《西游记》中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机智勇敢,他偷吃蟠桃,大闹天宫,被压五指山下,他取经路上显神通,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取经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修成正果,封“斗战胜佛”,他本是天庭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贬下界,他憨厚单纯又贪图美色但在高老庄被悟空降伏后就随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最后修成正果,封“净坛使者”,他就是憨厚的猪八戒。他又称“沙悟净”,又称“沙僧”,原是天庭卷帘大将后因失手打碎琉璃盏而下界为妖,在流沙河等待唐僧到来,取经路上他忠心耿耿,任劳任怨,后功德圆满被封“金身罗汉”。唐僧奉唐太宗之命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师徒四人历经困难丛丛,惊心动魄,为唐僧不明是非冤枉悟空而悲,为孙悟空战胜妖魔而喜,为猪八戒贪图享乐好色而恼,在不同故事中体会着不同的情感人生。在这部小说中浓缩了现实的影子,通过塑造悟空这一人物的反抗精神来反映人民敢于斗争的精神。 在四大名着中体味爱情,兄弟情,友情……不同的情感通过作品展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就像一本百科全书将一个时代通过不同的人物塑造和特定的场景让我们从中领略人生百态。品生活,感悟人生,那就随我一起读水浒,看三国,叹红楼,品西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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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_2000字读罢三国已数载,而今又重来信手翻阅,竟有新收获,可喜可贺。书贯通一条刘备的蜀汉重振汉室的线,其人似乎凭着忠义之名一步步由一介草民到贵为天子,难能可贵,虽然最后未能问鼎中原,在川地也算成就一番帝业。想当初初阅时,为其之破操,破权为之一振,为蜀汉最后被亡而失落惆怅。算而今却是另一番滋味,细看刘备,不也同样在干着诸侯割据的不忠之事,试想倘若刘某真能兴复汉室,那个汉室恐怕是蜀汉的汉了。只不过刘备深知师出有名之道,用匡扶汉室之名掩盖自己的行径,其手下亦一拍即合,口口声声刘备乃皇室之胄,行兴复皇室之功,刘备之谋可谓深也。不过仅仅师出有名并未有大用,正值乱世,群雄角力,要依仗的是实力,因而刘备不仅仅停留于名上,而是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植根于蜀川,实力才是硬道理,所谓枪杆子里出政权,这让我想起同是乱世的西汉末年,面对一个血脉皇室更为纯正但实力不济的对手施加舆论压力,汉光武帝刘秀手下邓禹直接给出就是汉高祖刘邦在世也不可能直接当皇帝的论断,令对手哑然。所以皇室之胄只是使人归顺的借口,可以说是刘备与前来投奔者心照不宣的托词,但关键的是刘备是有实力的,用邓禹的话来说就是即使是汉光武帝刘秀再世于东汉末年如果没实力也是无人问的。 大家都说诸葛孔明最懂谋略,就连刘备本人也讲得到诸葛孔明则如鱼得水,比喻刘备是离不开孔明的鱼,而孔明是兼济天下的水,其实刘备过谦了,真实恰恰相反,孔明离不开刘备,而刘备可以离开孔明,这一点是可以从刘备先后用徐庶,庞统一样势如破竹看出,而诸葛孔明若无刘氏的三顾茅庐,仅一介南阳村夫耳。也许这有过分贬低孔明之嫌,但笔者认为这是个人看法不同,笔者固然认同孔明是一个将才,他有提出隆中对的大局战略观,也有用兵如神的过人谋略之处,但他仅仅是个将,他能将刘备想要做的事做得很好,但要做什么要真正的帅刘备来决定。国人对诸葛亮的谋略神化以至于孔明近乎妖,殊不知一个人的环境决定眼界,本躬耕于南阳的诸葛孔明不大可能一人力挽狂澜。不过近来看见一个有趣的说法,诸葛亮其实是汉献帝,汉献帝从宫中脱走,化名隐于南阳,久为天子故有过人见解,甚至可以骂战王朗致死,王朗之死死于见到天子的惶恐。这真是一个创见,似乎与原着许多情节相吻合,供读者一哄绰绰有余。 不难看出刘备是一个极其注重仪式的人,称帝时的假意推辞,赵云面前摔阿斗。他这种仪式的最灵活体现在向孔明托孤,假意的禅让让孔明死心塌地继续为自己的封建王朝服务,在这一点上同时看出,刘备之谋略权术远于诸葛孔明之上。至于蜀汉之亡,全然在实力上,蜀汉确实是天府之国,物产丰富,但成就一番帝业或是太勉强,与人口众多,粮食更多的曹魏来讲,实力要逊色不少,同样可以解释东吴的灭亡,若无法打破这种局面,灭亡是必然的,刘备孔明都深知这一点,不断想要北伐是形势所迫。实力之于刘备,正如萧何之于韩信。最后蜀汉亡了,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也许可以算作是一种进步。 再来讲讲三国中看出的忠义,最佳的体现无疑是关云长,义薄云天的形象至今仍被津津乐道。毫无疑问,但得知刘备之讯息后便毫不犹豫地前去投奔,哪怕过五关斩六将,这是一种忠义。但换个角度,他镇守荆州,与东吴交恶,以至于自己最后身首异处,间接导致了蜀汉的颓态,这难道是忠义的表现?是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下,他对刘备一人忠心便是忠义,这是一种对封建忠君思想的宣传,君即是国,国即是君,只要他不背叛刘备便可以担任忠义的化身。作者罗先生也逃不开封建时代的束缚,这样来塑造关羽这一个忠义的形象。再来看看其它武将投降之事,庞统来降曹操,不影响其忠义之名,但有关羽斩庞统以全其名,投降与忠义之间是个难题,一念之差可能就有截然相反的评价。笔者认为,有智慧的降方可成就忠义之名。投降一事万不可自己主动提出,像于禁遭水淹七军后主动向关二哥投诚,落得守陵恼羞而死,一定要对方提出,自己要有一定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姿态方可半推半就以识时务者为俊杰之势投降,乱世之下易主并非罕见,但要讲求智慧技巧,当然一切的前提是武将要有自己过人之处,若为庸庸碌碌之辈,对方亦不会有招降之念,即是实力是必不可少的。 刘备在关张被诛后大举伐吴显得不妥,但笔者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刘备真正所图并非报仇,此举若成则可以吞并东吴,不成则至少可全其名,这是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仪式呢。似乎在笔者的解说下,忠义似乎变作伪善,一切都是权与利。但这就是现实,人性就是如此,虽然古往今来我们推崇道德决定论,可是仓廪实而知礼节,这不是并列而是先后关系,道德即使在和平年代也不起决定作用,勿言在乱世。再有好的意图,再能占据道德制高点,没有实力亦是空谈,这让我想到近代的百日维新,戊戌六君子就是六个书生谈论政治,拉上一个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引颈受戮之勇毅故可贵,但并未给大清带来一个光明前景,可谓不务实。三国似乎是中国历史分分合合的一个缩影,折射了许多,回味无穷。 结语 纷扰三国已过,对于收获,已结为标题。谋深取极,谋略的深度决定了最后的高度,何不取极;钻硬求通,实力方是硬道理作为通行证,必须钻研打磨自己的实力,即可求通。 笔者有一点想明确,三国演义无疑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好书。近来在网上老看见一种论调说三国演义这种充斥虚构情节的书不值一读,什么空城计是假的尔尔。但可有曾想过文学作品从来都是高于生活,至少不以追求真实作为目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有虚构情节而不值一提,那些童话故事何有立足之地。毋庸置疑的是三国演义客观上起到一种很好的引导作用,培养我们对三国这一段历史之兴趣,即使是作者出于主观考虑作了文学加工,但不能抹杀它是一部极好的历史小说。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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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向雨丝深处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在这样冷的下着雨的晚上在这样暗的长街的转角总有人迎面撑着一把黑色的旧伞匆匆走过雨水把那背影洗的泛白恍如岁月斜织成一页又一页灰蒙的诗句总觉得你还在什么地方静静的等待着我在每一条泥泞长街的转角我不得不逐渐放慢了脚步回顾向雨丝深处——题记走过了十八个春夏秋冬,在今年的这个冗长的寒季,感觉特别的冷。当眼前的景象被氤氲的雾气弥漫时。我看到这个世界由清晰变为模糊的全过程。在那个无法看清的世界里,你的脸渐渐的,渐渐的消失不见……记忆如流水一样,从我掌心淌过,可是我抓不住它,有时感觉亦真亦幻,似乎在梦里一样。不知不觉许许多多的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究竟要怎么样,才能证明我曾来过?究竟,到底要怎么样,我才能够真正的证明,我曾今真的来过?……可时间告诉我,没有办法证明,只有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那些怎样拼接也拼接不起的记忆,在我脑海里忽闪忽现,让我有那么一丝丝的感觉。如果,连这些零散的记忆我都抓不住的话,那我能怎么样呢?过往的过往,还是过往,可它终究只是过往。我无法清晰的捕捉到那些曾让我激动或是让我难过,哪怕是愤怒的画面。他们在一点一点的逐渐的变得模糊不清。我抓不住……真的抓不住,就如同眼前的岁月一样,我再怎么去挽留,它始终是一去不复回。在街的转角,我总是习惯性回头,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张望什么,只是觉得,我应该回头,不为别的,抑或只是为了看一眼,街转角处,那一抹孤独的绿,那一抹在阳光下静默的绿……我们总是习惯性的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忘了要怎么样去停下脚步,或许早已忘了要停下脚步。在匆匆忙忙的世界里,还有什么不是匆匆忙忙的呢?那些“匆匆忙忙”的承诺,那些“匆匆忙忙”的誓言,还有那些“匆匆忙忙”的匆忙。太过于热闹的世界不是我想要的,太过于冷清的世界也不是我想要的。于是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总是有缺憾的,以前的自己总是固执的认为自己该坚守着自己所想的。直到有一天,突然,只是忽然的明白:我一直固守,一直坚守的究竟是什么?……那棵伫立在记忆里幽静街道转角处的老树,我从他身边走过了许许多多次,是他看着我一点一点的长大。那片浓荫永远是我回忆里最亮丽,也是最难以忘记的风景。每到微风吹起的日子,它总是开满了许许多多的花,每一朵花都是一个小小的精灵,小心翼翼的开着。空气是弥漫着芬芳的花香,很喜欢这种味道。以至于很多年后当我每每闻到这种花香,脑海里就会闪现一副图景:一个小男孩,背着一个书包,蹦蹦跳跳的绕着一颗大树转悠,等转悠的累了,就依靠在老树根上仰望着那一朵朵精灵。走过那条街还不忘回头看一眼,直到那影子逐渐隐没在街转角处……这满树繁华的一片啊,开的那么认真,开的那么活力。他们不为谁而开,也不为谁而不开。只是那么认真的开着。尽管没有一个观众。不会遗漏任何一个步骤,不会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尽管最终还是躲不过要凋谢的命运,可他们开着依旧那么认真。似乎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我始终固守的,我始终坚持的,不管最终是对是错,我依旧要固执的坚持下去。要像海子固守那隅蔚蓝的天空样,要像梭罗守护那一汪清水样,我亦会固守我始终坚信的那个愿……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习惯静静的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手捧着一本书,徜徉在文字里。或许,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是真正的我……身边的朋友很多,可是能懂我的不多,不过能有那么多朋友在身边真的还是很感激的。要想别人懂你,那得看你值不值得让她懂。我明白要遇到一个懂你的人真的很不容易,所以我珍惜身边每一个人。是朋友就真的很好了。所以这么些年过去了,我依旧在等待……有时候一个人的世界很精彩,我可以静静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比如听歌,比如写写文字。我可以静看日落,我可以静看花开,我可以悠闲的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的走着那条小路。我可以回顾着那曾有过的记忆,一遍又一遍的。所以,朋友,如果有一天我忽然没有在联系你了,请你,请你一定要原谅啊,我一定是徜徉在自己的世界里了,不过请相信,相信在那里有你的身影。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还是很美的,尽管它有那么多的缺憾,那么多的不尽如我意,可我还是热爱着她。因为是它让我去体会这世间的悲、欢、哀、乐。真正的豁达,不是你说你有多么爱这世间,而是当你知道这世间里的缺憾,你还能依旧说爱她。我们的青春我们的人生,就是在体会着各种各样的感觉里慢慢变的充实的,所以,我感谢苦难,感谢欢乐,感谢所有的所有,所有我所经历过的事。正是因为有这些,我的人生才是完美的。所以我试着在改变,改变我原有的生活方式,试着去体会许多人在一起的欢乐。试着去寻找一个未知的自己,但这并不代表我放弃我的坚持,我想,每一种方式都有着他独特的美,我不会去改变它,我会去找到其中的快乐,然后快乐着……体会这世间所有的所有……所有的故事才刚开始,所有的旅程才刚起航,所有你和我的经历才刚刚拉开帷幕,我们还要继续上演这精彩的戏。在继续前行的岁月里,我不会忘记回顾以前的时光,在回顾里,我学会成长,学会许多。雨丝深处,那个背影在若影若现,我仿佛看到,那是一个背着书包绕着一颗大树在转悠的小男孩,那笑的那么开心,那么的开心,空气里还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花香……——后记浠水闻一多高中高三:余佳勇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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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的顿河》读后感_2000字去年年底,俄罗斯多家报纸报道: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的手稿终于找到了。莫斯科的记者列·科洛德内经过数年的追寻发现,手稿在肖氏的挚友库达绍夫远亲的手里。时任总理的普京命令财政部“立即筹款购买手稿”。至此流传了70多年的肖洛霍夫剽窃《静静的顿河》手稿之说不攻自破。就在这一年,俄罗斯的读者将《静静的顿河》推为十大畅销书的榜首。在这个时候来重读《静静的顿河》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静静的顿河》长期以来被苏联主流批评家阐释为“一部描写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代的人民生活的史诗”,被视为社会主义革命的颂歌。应该说这些批评家们一点没说错。肖洛霍夫自己曾经这样谈论这部小说:在《静静的顿河》中想展示哥萨克人如何通过战争、痛苦和流血,走向社会主义。作品把拥护苏维埃、迈向社会主义称为“伟大的人类真理”。哥萨克经过痛苦的历程走向社会主义确实是小说的主题之一。无可否认,写这个主题,肖洛霍夫是真诚的,但这里也隐含着他作为一个苏联作家的生存智慧——假如不写这个主题,当时他这样一个20多岁的默默无闻的作家是很难为小说弄到准生证的。米·布尔加科夫的《白卫军》等作品的难产和作家本人的厄运就是前车之鉴。与这个主题相适应,肖氏采用了评价人物的历史伦理标准,即凡是符合历史进步趋势的人物就获得被叙述的权利。 但是正统的批评家忽视或视而不见的是,在《静静的顿河》中还有另一个主题,这就是关于“人的命运”和“人的魅力”的主题。这个主题是作家关注的热点。作家说,“我在葛利高里身上就想表现出这种人的魅力。”一方面葛利高里在痛苦地抗拒战争对他的人性的磨蚀和扭曲,另一方面,他在人格力量方面高于周围的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葛利高里和科晒沃伊同时出现的场面中,在两人的交锋中,叙述者情感距离离前者近,而离后者远。在别的一些场景(比如葛利高里目击的波得捷尔柯夫砍杀柴尔涅曹夫等场面)里,代表历史进步趋势的人物被叙述者冷落,而葛利高里这小子却成了叙述的聚焦对象,获得了叙述者的同情。这是因为在这里历史伦理标准被悬置,代之以审美标准。类似的情况在《麦克白斯》等作品中也出现过。对审美价值的张扬,自然凸现了人的价值,也就导致了对残酷行为的绝不宽容。肖洛霍夫对战争中戕害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残酷行为大加挞伐,不管其祸首是白军还是红军。作家揭露了在其兄被杀后葛利高里命令叛军滥杀俘虏的罪行,也不回避红军中的马尔金、波得捷尔柯夫们的暴行。在肖氏那里似乎有一种类似于黑格尔的“永恒正义”、托尔斯泰的“我必报应”的惩罚力量。彭楚克在顿河革命军事委员会革命法庭当执法队队长,每天半夜到城外去处决犯人,其中有很多是无辜的哥萨克劳动者。当时他形容枯槁,神情恍惚,甚至丧失了性功能。可推掉这差事后,他又能与恋人共享春宵了。对人的关怀就成了贯串这部小说的一条红线。 在《静静的顿河》中肖氏坚持了一种与历史家和政治家的立场迥然有别的作家立场。政治家以历史的进步的宏大目标为惟一的追求,在这样的追求中个人可能成为牺牲品。历史家则按照这样的精神来叙述历史。作家立场的实质是关注个体的权利、愿望和追求。麦列霍夫的家破人亡、彼得罗——伊万·阿列克塞耶维奇——妲妮娅之间的亲人仇杀的悲剧、并非事出无因的月申斯克暴动(肖氏对高尔基说,“发生暴动是由于对待中农哥萨克采取过火行为的结果。”)、双方都不经审判的滥杀俘虏等等,这些同时期别的作家的作品中不敢涉及、政治家和历史家被忽略掉的细节,这部小说却大书特书,革命和战争中被牺牲者的声音就这样曲折地传达了出来。 其实,对《静静的顿河》有一个不断重读的过程。对主人公葛利高里的评论就有一波三折的戏剧性转折。在作品刚问世的20年代,评论家通常称该形象为“人民的敌人”,50年代又认为他是“反叛者”,或认为他陷入了“历史迷误”,到了80年代他已被推崇为“真理的探索者”。葛利高里评论史中出现了如此巨大的反差,其实在我们看来,分歧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在评论葛利高里的时候,苏联的评论者们局限于同样的理论思维的框架中。不管是将葛利高里视为“人民的敌人”的批评者,还是将他看成是真理探索者的论者,都只局限在以社会历史价值确定人物的意义。批评家逐渐将葛利高里由人民的敌人变成真理的探索者,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真正认识到了这个人物形象的社会学价值或审美价值,这仅仅反映了主流意识形态对这位声望日隆的肖洛霍夫的招安策略。80年代的批评家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肖洛霍夫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那么他心爱的主人公葛利高里还会是坏人吗?于是就有了葛利高里由敌人而变为迷路者,再变为英雄的戏剧性过程。 在《静静的顿河》中肖氏采用了颇为聪明的写作策略。为了既要说出真理,又要让书能够到达读者手中,也为了保护自己,在作品中容纳了两个声部——胜利者的声部(即前面说到的第一个主题)和无辜受害者的声部。作家采取了将两个声部交织的叙述策略。因为有了胜利者的声部,反映了历史的趋势,他的作品就可以与主流意识形态吻合;因为包括了无辜受害者的声部,当人们重新认识历史中的冤假错案的时候,不能不折服作家在逆境中坚持讲真话的勇气。这是肖洛霍夫的作品能在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的人群中都能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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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丝魔法学院【1】_2000字广云飞机场,一个身穿蓝色帽衫的女孩叼着一个棒棒糖在机场大厅来回张望,一头引人注目的银发站在人海里格外的显眼。她挽起左手衣袖看了看那个黑色的手表,嘟囔着:“太慢了。”她是谁?她就是唯星鱼啊!名字很奇怪,这个她知道,因为正常人都不都不会用鱼字来起名,甚至没有唯这个姓,可是她就是叫这样的一个奇怪名字。怎么说呢?她家很奇怪,她有一个母亲,和一个养母,别误会,她不是被人抛弃的孤儿,她母亲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一个角落而已。她从小到大对于母亲这个形象一直停留在她六岁的时候,因为那是她最后一次看见她的母亲,而且她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父亲,也不知道是谁,叫什么,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好像在她生命中根本没有父亲这个角色一样。而从小她一直和她的弟弟唯星泽一起住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城镇里,当然不是那种偏僻到与世隔绝的乡村,只是一个很有乡村风情的的小城镇而已。在那里她有一栋复古别墅,有一个管家叫snake和一个保姆叫薇薇,打小这两个人就一直和她形影不离,直到十一岁她独自一个人去了新西兰。也是在那里,她有了她的养母,她的养母开了一家快餐店,他们就住在快餐店的楼上。虽然说出国是她那个已经差不多被她遗忘的母亲给她安排的,可是她还是没有见过她,一直都没有,就连一封信一个电话都没有。或许从小缺乏母爱和父爱,她性格一直都很内向,直到到了新西兰,她不得不去和别人说话学习她这辈子最讨厌的英语,但是正常情况下她都是很安静的听音乐,或者听旁边的人聊八卦,听那些女生聊一下隔壁男校的谁谁的隔壁班的谁谁好上,某个科学老师做实验的时候烧到他最心爱的胡子,那个女生又爱上了那一个年轻男老师。。。。。。但是这些并没有把她改变了多少,或许比以前还糟糕,在中国她有两个闺蜜,星期六日最大的兴趣就是窝在书店小摊,但是到了新西兰,这个羊多过人的国家让她感觉无聊到死的地方的时候,她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个宅女,对着电脑,挂着QQ,看着网上的无聊狗血小说,然后各种吐槽,最后变成了一个二次元少女,最痛恨的就是腐女。她一个星期的时间表就是星期一看火影,星期二看死神,星期三看柯南,星期四看银魂,星期五看妖尾,星期六日逛淘宝,买周边和小说。现在她身上穿的是cos《盗墓笔记》小哥的蓝帽衫,背面写着英文字母‘themuse’,手上戴的也是《盗墓笔记》的周边,背后背的是《夏目友人帐》的猫咪老师的书包,身上无一不告诉别人她是一个二次元的宅女。就在唯星鱼发呆的时候,突然间有人从背后撞了她一下,对方来不及说一句对不起就马上逃开了。唯星鱼怔了怔,看着那个远去的十三岁身影。就在这时她感觉到有一股阴森森的气息靠近,她马上下意识的避开,发现一个半透明穿着西装的身影,但是那个人的身体比例很不协调,两只手长长的,身体驼背向前弯,大步大步的晃着他那长长的手向那个男孩追去。但是很奇怪,周围的人好像没有看见那个穿比例不协调的男人一样,下一秒唯星鱼惊呆了,那个身影穿透了一个路人的身体继续朝那个男孩追去!唯星鱼有点不敢相信,虽然说以前她也有遇到过灵异事件,但是这次的真的是让她大吃一惊,她不由的抬起脚追了过去,她胆子小,但是以前失眠的时候都会躲比例不协调的男人一样,下一秒唯星鱼惊呆了,那个身影穿透了一个路人的身体继续朝那个男孩追去!唯星鱼有点不敢相信,虽然说以前她也有遇到过灵异事件,但是这次的真的是让她大吃一惊,她不由的抬起脚追了过去,她胆子小,但是以前失眠的时候都会躲在被窝看鬼故事,或许一开始她还会害怕的看不下去,可是这样的习惯她维持了很多年了,所以不由的开始感兴趣起来。但是她不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但是也不会否认没有,就像她没有见过鲸鱼,但是不会否认这个世界上没有鲸鱼一样。因为在她的观念里,没有见过就不会等于没有一样,世界上没有人见过妖魔鬼怪,但是她不会否认他们的存在,因为她感觉这个世界上既然会有人类,就一定有其他东西存在,因为世界上有‘生命’这种很奇怪的东西。厕所里,男孩一个转身的躲到最后一个格子里,他把自己锁在里面,双手抱头的卷缩在角落。那个身影穿过外面厕所的大门,走进了厕所,他的身高有两米多,没有脸,眼睛处只有两个空洞,他的肩膀很宽,是一个倒三角形的身材,驼背,两只细长细长的手锤在两侧,仿佛就是一个被人操控的扯线木偶一样。啪嗒,啪嗒,脚步声越来越近,男孩的心跳也随着脚步声加速跳动,冷汗不停的冒出,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啪,大门被打开了,随着是一个居高临下看着他的身影,男孩不敢抬头看,只有把头底的更加底。“喂,小朋友你没事吧?”一个女孩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女孩好像害怕男孩听不懂她说什么,又用英语问了一句:“areyouok?”男孩听见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抬起头看见的是一个银发马尾辫的女孩,看上去大约十七十八岁了。他没有马上回答那个女孩,而是探出头看了看格厕外面,没有那个身影,就连那阴森森的气息都没有了。唯星鱼叹了一口气,说:“你是中国人吧!你不会看字吗?这里是女厕。”她说完,男孩才发现这里除了格厕和洗手台而已,但是并没有表现出尴尬的表情。“刚才那个黑色身影是在追你吧!?”唯星鱼问,她一路追来都是靠那个大个子阴森森的气息,最后那气息在女厕消失了。虽然说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突然间多管闲事的去问那个男孩,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上去。男孩抬起头,用他那幽蓝色的眼睛打量了一下唯星鱼,除了那银色的头发,无疑她是一个东方女孩,身上没有表现出任何混血痕迹,或许说血统比他以前见过的任何一个都高都纯。知道男孩在打量她,虽然被那种目光看着很不自在,但是她没有躲避,反而也开始打量起男孩。十三岁的小脸有点包子肥,黑发,皮肤是很健康的颜色,穿着黑色外套,头上带着一个深蓝色鸭舌帽,军绿色短裤,看上去很可爱,但是就是那幽蓝色的眼睛太过深沉。可是突然间男孩一把推开了唯星鱼,唯星鱼不由的后退了几步,同时男孩拔腿就跑出了厕所,但是唯星鱼没有继续追,因为她的手机响了,音乐是飞轮海的歌《寂寞暴走》。“喂?”“小鱼你在那里啊?怎么不见你?”一个女孩的声音从话筒传出。“我在厕所,你们太慢了”短短的一句话,表现了唯星鱼的不满。“抱歉啦~现在还是暑假,所以交通堵塞了”“哦,我现在出来……”高三:幻之伪天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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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荷花淀读后感_2000字荷花淀是最能代表孙犁小说风格的优秀短篇小说。孙犁是一位以写冀中农村人民抗日斗争而著名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具有浓郁的冀中平原的泥土气息,在艺术上,独有一种清新、真挚、自然而又明丽的风格,其作品素有“诗体小说”的称誉。《荷花淀》讲述的是冀中白洋淀地区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抗日的故事。在作品中,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以水生嫂为代表的农村妇女的群像。这些妇女勤劳、朴实、善良,识大体、顾大局,是在特定的战争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新人。水生嫂是作品着墨最多的妇女典型。她勤劳、能干,编苇席,一会儿“就编成了一大片”;她贤慧、温柔,敬重老人,疼爱孩子,体贴丈夫,在她身上有着我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水生嫂虽然爱丈夫、爱家庭,眼光却不狭隘,她能识大体、顾大局,懂得如何处理爱国与爱家的关系。当她知道丈夫报名参了军,虽然也心疼丈夫,依恋不舍,但她还是很快欣然同意,并为丈夫准备好了行装。白洋淀的妇女不仅是勤劳、能干、识大体的,也是多情的、乐观的、坚强的。男人们参军才走几天,水生嫂和几个青年妇女便找借口去探望他们,她们对自己的丈夫有着深切真挚的爱。当然,她们又是乐观的。在没有见到自己的亲人时,她们虽然最初“有点失望,也有些伤心”,但她们“永远朝着愉快的事情想”,“不久,她们就又说笑起来了”。这些情感丰富,爱说爱笑的女人们在遇到敌船时,虽然也心跳,但却不胆怯,不手软,她们机智地将船往荷花淀里摇,并下定决心,“假如敌人追上了”,决不投降,“就跳到水里去死”,表现出了坚定沉着和视死如归的精神。回村后,这些经受了战争洗礼的妇女们的精神境界有了新的飞跃,她们很快也学会了射击,拿起了枪杆子,成立了一支自己的队伍,“冬天,打冰夹鱼的时候,她们一个个登在流星一样的冰船上,来回警戒。敌人围剿那百顷大苇塘的时候,她们配合子弟兵作战,出入在那芦苇的海里”。水生嫂等妇女们的成长,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了冀中人民在民族自卫战争中的巨大变化。作者通过塑造以水生嫂为代表的妇女群像,歌颂了冀中地区抗日军民在党的领导下英勇抗战的革命斗志以及爱国主义精神。孙犁的小说之所以具有“诗体小说”的美誉,主要是因为无论写人、记事、写景都总是充满了诗情。《荷花淀》就是这样一篇充满诗的美感的作品。首先,《荷花淀》在写人方面非常注意揭示人情美、人性美,从而使作品有了一种抒情美。小说的一个中心任务当然是写人,《荷花淀》的成功也首先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以水生嫂为代表的妇女群像。然而《荷花淀》的写人又有自己的特色。作者写人不是平均用力,而是抓住最能展现人性美、人情美的场面,人物语言、动作,细节等,准确传神地刻画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凸现人物的可贵品质。作品写水生嫂等妇女如何组织队伍,练兵习武,如何配合主力部队打击敌人等场面、情节,采用的是粗线条勾勒,而对于那些最能表现水生嫂等妇女内心深处感情世界的细节、举止、言谈、场面等,则采用工笔细描。如水生嫂与丈夫话别那个片断,就写得很精彩。深夜,水生归来,告诉妻子自己“明天我就到大部队上去了”。听到这突如其来的消息,疼爱丈夫的水生嫂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她的“手指震动了一下,想是叫苇眉子划破了手,她把一个手指放在嘴里吮了一下”。这个细节非常传神,其中“震”、“吮”两个动作,把一个钟爱自己丈夫的妻子,不忍与他分离,又极力克制自己感情的复杂内心准确地表现了出来。接着,作品继续写人物神态、语言:“女人低着头说:‘你总是很积极的’”。这简短的话语,似有对丈夫的赞许,又似有依依不舍的嗔怪,同时又似乎透露出人物不甘落后的自尊。“低着头”,准确地传达出了人物此时特有的心态。接着,丈夫一番劝慰后,“女人没有说话”。这片刻的沉默,同样准确地传达出了水生嫂此刻内心既痛苦,又强压痛苦的复杂心态,具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其次,注重写景的抒情性。如作品开篇水生嫂“月下编席”那段描写,景色被渲染得很有诗意:“这女人编着席。不久在她的身子下面,就编成了一大片。她像坐在一片洁白的雪地上,也像坐在一片洁白的云彩上。她有时望望淀里,淀里也是一片银白世界。水面笼起一层薄薄透明的雾,风吹过来,带着新鲜的荷叶荷花香。”这段描写很有诗意,它使人物犹如仙子,与明月、清风、银白的水、透明的雾以及清清的荷香,共同构成了妙不可言的诗的境界;同时,这景色又与具有着人情美的人物交相呼应,彼此映衬,有力地烘托出了人物的心灵美。再有,作品写荷花淀伏击战时,也有一段景物描写:“那一望无边际的密密层层的大荷叶,迎着阳光舒展开,就像铜墙铁壁一样。粉红色荷花箭高高地挺出来,是监视白洋淀的哨兵吧!”这段景物描写,通过奇妙的比喻,使景中有情,很好地抒发了作者对抗日军民的深切之爱。第三,《荷花淀》在结构上也很有特色,它结构简洁、灵活。从全篇结构看,作品力避平铺直叙地串联故事情节,而是采用了把“生活的碎块”连成一体的结构方法,以水生参军为开端,以水生嫂性格发展为线索,通过夫妻话别、探望亲人、淀中遇险、伏击敌人、奋起抗战等一连串充满生活情趣的典型画面,来刻画人物,表现主题。而这一连串生活画面,有的详写,如“夫妻话别”;有的略写,如“伏击敌人”。这样,使作品疏密相间,详略得当,具有一种诗的节奏美。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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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丝的快乐农场》有感去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贝丝的快乐农场》,我一拿到书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贝丝还是个婴儿时,父母就已双亡,她的姑婆和姑姑听到这个噩耗后,便飞也似的将这无依无靠的孤女领回家。姑姑的无微不至的爱和呵护使九岁的贝丝变得脆弱、敏感、没有个性,甚至失去自我。一次意外,姑姑不得不将贝丝送往一个表姐家,表姐不想抚养贝丝,将贝丝转送到千里之外的帕特尼家。贝丝原本以为旅途的终点会有热情的拥抱和亲吻,她想错了。在新的家庭里,她认识了小莫利、小狗谢普、小猫艾琳娜,还有许多小伙伴。在帕特尼家的这段时间,她学会了做饭,做黄油,洗碗和爆米花,重要的是她学会了独立思考,找到了自我。我们要向贝丝学习,面对困难,不要依靠别人,勤思考,做个独立的人。不要向困难低头,不要被困难击倒,做个坚强的人。连贝丝都能改变自己,我们也一定能改掉自己的缺点。3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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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贝丝的快乐农场》有感最近,我一直在读《贝丝的快乐农场》这本书,它令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贝丝,被她的姑妈照顾得无微不至,使她胆小、瘦弱、敏感。一次的意外事故,让她被送到了乡下亲戚那儿。在那儿,她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能依赖他人,必须靠自己的付出才能吃饭或是卖东西。读到这儿,我想到了:如果每个人都像贝丝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就没有人来为社会贡献,世界就会变得一团糟,垃圾没人扫,大街上到处是垃圾,臭哄哄的;交通没人管,总会听见讨厌的“嘀!嘀!”声;大火没人灭,把人和物都烧个精光;大楼没人盖,大家都没地方住;衣服没人做,大家都光着身子上街。就像我们,大概11、12岁的孩子,也不就是这样吗?每天要名牌衣服马上就有;要新上市的零食马上就有……可是我们曾想过,生活在山区里的孩子,他们有的要么就是留守儿童,要么就是孤儿,每天得走十几公里的山路去上学,学校就是几间破房子,他们能吃一些鸡肉、鱼肉、穿比较体面的衣服就已经很满足了,他们还要照顾自己、弟弟妹妹、爷爷奶奶;要做饭要洗衣。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上学是爸妈开车送的,饭菜是爸妈煮的,衣服是爸妈洗的……我们应该改变自己,学会独立,不去依赖别人,我们应该改变自己!5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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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疑案》读后感雷克斯是农场主最心爱的一只狗,为了促进牛的生长速度,主人在表弟的蛊惑下想给牛喂点化学产品膨胀剂,雷克斯也希望自己的伙食能够有所改变,但是主人不敢贸然使用化学产品膨胀剂,就先用母鸡若赛特来先做个实验。没想到农场里接二连三地发生死鸡死猫的事件,场面十分惨烈,最后雷克斯以聪明的头脑、勇敢的行动、果断的命令拯救了整个农场。而滥用化学产品的表弟卡尔斯,也受到了应该的惩罚。而动物们也原谅了抵抗不住化学产品的魔力而在夜间杀害家禽的若赛特。这本小说充满悬疑,娓娓道来,又扣人心弦,平和的笔调里罩着神秘和诡异的色彩,也许这是一个不可能发生的故事而已,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人类也在遭受着隐形杀手的攻击危险的吗?这本小说虽然不长,却足够惊心动魄,故事在带给我们阅读享受的同时也带给了我们深深的思考。3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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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真好!朋友送我一本书——《童年》。我开心的读完了,还做了一些读书笔记……阿廖沙自幼丧父,跟随母亲去了祖父家生活。而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他,俩个舅舅也不是好人。也正因为阿廖沙生活在这个家里,外面的人也不愿和他做朋友。试问,有这样的祖父和舅舅,谁还会和你做朋友呢?阿廖沙的童年是那么黑暗,他生活在沙俄统治下的一个小城,几乎所有人都是残忍、贪婪的。他的祖父因为染坊生意不景气,变得愈加残暴,经常剥削工人甚至毒打自己的亲人。俩个舅舅因为想分家,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弄得鸡犬不宁……然而,正义和善良是永远存在的。以阿廖沙的祖母为代表的人是善良的,祖母经常讲故事给他听,小茨冈常替他挨打……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学会了克服困难,他那幼小的心灵开始成长。他必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生存下去……与阿廖沙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的亲人都对我们很好,如今世界和平,我们的社会愈加光明。而我们却不好好珍惜这幸福的生活,我们嫌这不好吃,嫌那件衣服不好看……在困难面前,我们总是搬出父母,要知道父母也会老,我们会长大,这些本领必须学会。所以,我们要学会知足,在挫折面前更不能想要其他人来帮助,得独自克服……放下《童年》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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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_2000字《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更成为了被后人千古流传的四大名着之一。小时候,我住在外婆家。每次看电视,只要有台在播放《西游记》,外婆他们就别想看其它的……今年暑假,我依然在看……其中,我最喜欢得角色就是孙悟空了。他智勇双全,一路上降妖除魔、保护着唐僧,同时,他还做了许多善事。当然了,在此之前,却不是这样子的。要知道,他还大闹过天宫,把凌霄宝殿弄得一团糟……活泼好动的他更是逼得玉帝让他当齐天大圣。这个人物吸引了无数少年儿童……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师徒四人当中,猪八戒是最不好的,但我觉得并不是这样的。他虽然平时好吃懒做还贪图美色,动不动就说什么“要回高老庄”。但他也有许多优点,他经常也会吃苦耐劳,帮孙悟空干体力活。在孙悟空降妖除魔时,他更是一个得力助手……沙僧挑担子的这一形象也深深印在读者的心里。他为人憨厚,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唐僧是三人的师傅,他为人善良,遇上什么不公之事,总要管上一管。他的意志非常坚强,一路不辞幸劳的赶往西天取经。然而,他偶尔也会是非不分,有几丝顽固。就是这样的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经。这一路上,他们也害怕过,也放弃过,但,师徒四人团结一心,取得了最终的胜利。我们的人生亦是如此,就像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也有咸。而且,我们的一生又岂止九九八十一难呀?遇到困难如果害怕,想放弃,那是本能;但如果客服了那就是本事!这一切的一切也让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只有团结一心,互相帮助,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的道理。写到这里,我放下了笔,又思考了起来……初二:旷海斌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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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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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9)_2000字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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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_2000字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童年》读后感1000字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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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读后感_2000字读罢路遥成名小说《人生》,感悟良多。 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西北年轻农民,受困于农村传统观念、社会飞速变化中的种种不公,以及自身的自卑心理,怀才不遇、渴望实现自我价值。故事的环境背景是西北农村,与我生活的环境有很大差异,然而那种小人物的奋斗故事却能够很快抓住我的心,不仅仅是因为它和我喜爱的另一部路遥着名小说《平凡的世界》有几分相似,更因为它与大多数读者(比如说我)的心理体验相贴近。 没有人的人生路是笔直、顺利的,从小到大,我们的生理与智力都由弱变强,没有人刚刚降生时就强悍,应对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人有绝对的自信。一句话,我们都以前是弱者,都是经过无数的努力,才成为此刻的自己。于是,在高加林身上,我们无一例外地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们能够体会他被人顶替了民办教师职位后的愤恨,能够体会有知识有抱负的他,应对自己重新成为农民这一现实时的苦闷,甚至当他获得巧珍的感情时,作为读者的我,内心也浸润着清凉的感动,对加林在不幸中的幸福感同身受。 文学作品的神奇之处在于,它在制造距离的同时,也制造了关联性,让你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让你与作品中的人物不自觉地产生“同感”。 小说的上半部分并不十分精彩,却为下半部的跌宕铺垫着情节与情绪的背景。命运的不公与不幸、逆境中的感情、冰冷中的温暖、不屈不挠的自我奋斗……上半部以加林的自我实现为小结,然而所谓的“自我实现”,却又来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个几十年不见的叔叔转业回乡在县里任局长,被人轻视的家庭因此而扬眉吐气,加林也因此被叔叔身边的溜须拍马者顺理成章地安排了有前途的职业,摆脱了他的农民身份。 然而,为他高兴之余,内心总有些许不安。下半部分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来到县城的高加林果然一展他的才能,事业平步青云,而他也收获了新的感情。在感情的两难抉择中,他衡量的标准不再是内心的感受,而是现实的利益。为了事业的发展,为了从县城到真正的大城市,他用“缺少共同语言”这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欺骗了自己,放下为他付出一切的淳朴的农家女巧珍。他成为了另一个人,不再是那个为我所熟悉、同情的小人物高加林,而是一个看不清自己、为眼前利益放下生活原则的迷途青年。 此时,读者和看着加林长大的德顺爷爷一样悲哀,为了加林的迷失自我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但是,在我们满以为出卖原则的人将和新欢奔赴幸福新生活,而故事将成为淳朴善良的巧珍孤苦一生的杯具时,作者又借命运之力和所有人开了个玩笑:受伤的小人捅了背后一刀,踢爆了加林借“后门”获得职位的秘密,刚正不阿的叔叔没有袒护亲属,春风得意的青年即将再次面临成为农民的命运。急转直下的故事进展不仅仅惊得主人公半天回但是神儿,连对他由同情、赞许到愤恨、不齿的读者,也无法不感到错愕。 路遥并非故意玩弄情节,事实上,人生本也如此。有人说,人生无常,然而作者在此就是在探讨,无常的人生中,冥冥中亦有定数。这听上去像是封建迷信思想,不妨打个比方: 人们常说“足球是圆的”,但这“定律”常常只能局限于一场球赛,偶然因素几乎能够主宰比赛、决定最终的胜负,而如果将探讨的范围扩大到一整个赛事,甚至某队或某国多年的足球事业发展,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足球是圆的”,我们看到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就像黄亚萍父亲说的,“生活永远都是公正的”。而用时兴的话说,就是“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于是,一切回到原点,加林重新回到农村老家,成为农民,只是他身边已不再有大小姐黄亚萍那“高雅”的爱,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最珍贵的宝贝给弄丢了——痴情淳朴的巧珍已嫁做他人妇。 加林就是我们每个人,他和我们一样,有信念、敢追求,但也有我们都有的弱点。很多人不也和他一样,为了到达目标,有时甚至出卖原则。德顺爷爷对加林爱得深切,由爱而生恨,但恨是以爱为基础,恨其不坚持,却并不一棒子打死。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走弯路,跌倒了敢爬起来,人生还要继续。 回过头来看,巧珍的美是美到极致的。那不仅仅是因为小说中的她是农村远近闻名的俊女子、身体像白杨树般苗条,更是因为她的纯粹。她爱得纯粹,没有半点虚假,也不掺杂半点个人利益。加林的需要,她总是最懂,就连分手后她对自己婚事的决定,也是为了他——她明白加林仍然在内心中爱着她,为了禁绝他对自己的留恋,让他勇敢地追寻自己的“幸福”,她在悲痛中很快地把自己嫁掉了。就像德顺爷爷所说,巧珍的心像金子一样。她虽然斗大的字不识一升,但她勇于追求,更重要的是,她一向坚持自己的生活信念和原则,从未改变。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读者,依然会被朴实、美丽的巧珍感动,会为她的善良以及为爱甘愿奉献一切的纯真而赞叹不已,但已经很少有人愿意以她为榜样,只求付出不问回报了。追求结果而忽略过程,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原本应有的微妙平衡之间,毫不犹豫地选取后者,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最大悲哀。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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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读后感_2000字“胜利的花朵在烈士的血泊中蓬勃开放,去年今日——满天乌云弥漫在祖国天空,今年今日呀,人民的军队早已飞渡黄河,扫荡着敌人的残兵败将。”这是伟大的革命战士龙光华为了战友的安危送水,趁挡风时刻,捧着装有水的罐子给江雪琴送去,但被特务发现后不仅打落了罐子还抽打他。他只好把仅剩的一点水,爬到江雪琴的牢房前,但还没来的及递给江雪琴就牺牲了。“热铁烙在胸脯上,竹签子钉在每一根指尖,凉水灌进鼻孔,电流通过全身……人的意志呀,在地狱的毒火中熬炼,”这是女同志江雪琴,她拼尽自己的意志,艰决不吐出一个字,不投降,这就是她的坚持,“一杆红旗,哗啦啦的飘,一心要把革命闹,盒子抢,土抢,卡啦啦地响,打倒那劣绅和土豪!”这是黑牢外的游击队员最爱唱的歌,这是坚强的英雄们更是《红岩》中的英雄。红岩的作者是罗文斌,杨益言,罗文斌于1948年9月因叛徒出卖,在成都被捕,革命胜利后,1967年再次被诬为叛徒,被迫致死,杨益言于1948年8月被捕,他们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亲眼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在1957年写了《烈火中的永生》,在这个基础上写了《红岩》。这本书叙述了1948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妄想用炎热、蚊虫、刑具得到口供,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下,敌人一败涂地。1948年到1949年的这一段历史是血红的,是悲惨的,但也是坚强的,当作者杨益言和罗文斌回忆着这段残酷的历史时,是愤慨的,是悲壮的,也是激动的,这段历史是新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在这时的重庆,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的活动比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当然,在这时的敌人的威逼、迫害也十分残酷,在重庆的渣滓洞和白公馆里,有着无数的坚强意志、无数的热血、无数的惨叫,这一切的一切都叫嚣着敌人的残酷。当敌人将竹签子狠狠刺入江雪琴的十指中时,都说十指连心,这种刻苦铭心的痛哪能是一般人能忍受下来的,可偏偏江雪琴把这种刻苦铭心的痛转化成了意志;小萝卜头是个可怜的孩子,小小的身体便要承受着这种凌迟莫过于是一种伤害,他八个月大的时候,就被带入了监狱,因为一直常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八九岁的年龄却只有四五岁孩子那么高,因为敌人觉得他小,便看的不是很紧,所以他在牢房里帮忙传递着东西。可谁又知道,当他看到蝴蝶飞入牢房又飞出去,在天空自由飞翔时,他又是怎样渴望着自由,他又是多希望能和蝴蝶一样飞出去,飞出这个噩梦,飞出这个牢房呢!他又是有多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精彩呢?但和他们相反的甫志高,刘国定,冉益智,李文祥,涂孝文等。他们虽然受党的教育多年,但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没有经受的住考验,从而背叛了革命,一个队伍再怎么强大,一旦出现了叛徒,这个对于以后的路必定是艰苦的,这种人对于这个队伍,对于这个国家,对于整个世界来说就是可耻的,是可恨的。因为《红岩》中甫志高,涂孝文等叛徒,使得江雪琴被捕,让一个女人承受着这巨大的考验,还是因为他们的背叛,使得地下组织受到严重破坏,这种人是极其可耻的。小萝卜头从八个月就在监狱,一直到死都没有再看到外面的世界,他都快忘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了!但他也坚强的对抗敌人,那么身为榜样的大人,又有什么资格背叛国家,又有什么资格懦弱呢?现在是和平时期,没有战争,只有安宁,人民的愿望实现了。和平,就是他们的愿望,现在家家户户有手机,电脑,电视,这一切都几乎已经走入了每个家庭,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人们的贪恋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就像一小潭溪水经过时间的磨洗,慢慢汇聚成了一天河流的贪恋,怎么也止不住。难道现在的人们都忘了吗?忘了那些祖先的屈辱?忘了那些祖先的经历了吗?不,不能忘,更不应该去忘,忘了那些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屈辱,忘了那些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坚强意志,我们经过了岁月的消融,是否忘记了初心,忘记了那些祖祖辈辈宣告的誓言呢?那点点滴滴的事件,那一个个英雄人物,那一段段屈辱历史,我们又怎能忘记,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中国应该是一个坚强、团结,有坚强意志力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是伟大的,在新中国成立是,毛泽东说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是的,中国人民从这一刻站起来了,中国人民不用再惧怕敌人,我们也可以听起腰杆了,共产党员仅仅只有小米加步枪就赢了一场场战斗,就让世界和平,就让中国成立,成立过后将会是新的中国,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吗?这一切都是英雄们的鲜血筑成了的胜利,这是有着人民的后盾,这一刻,人民在欢呼!现在爱国爱党的书,歌都在校园里传播,孩子们都知道爱国了,为什么那些官还要贪呢?难道那些自古以来为和平,为国家,为党而战斗牺牲的英雄们还不够多吗,在新中国成立初,中国的那些代表人物代表中国去世界,我们面对世界时,是喜悦的,是崇敬的。那么,世界面对我们呢,那是赤裸裸的不屑,是的他们不屑和我们讲话,因为中国很差,但中国努力让世界接受中国,让世界都知道中国是一个热爱和平,坚强的国家时,那是祖祖辈辈辛苦的汗水,勇士们的热血为我们铺下的路啊!难道这一切就就让我们毁了吗?“同志们,听吧!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我们……”这是刘思扬在牺牲前看到“山那边熊熊的火焰,来自渣滓洞的火光,一阵阵映红了他苍白的脸,他仿佛听见,从那烈火与热血中升起了庄严的歌……”时喃喃唱起的歌!坚持!再坚持一下,他就能看到革命胜利了,但终归还是没有看到。“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是啊!黑暗过去了,就该是黎明啊,是啊!我们现在安稳的生活都是他们给的,我们必须珍惜,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啊!醒来吧!醒来吧!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