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去那里
当我坐在书桌前,把左手贴在后脑勺,手指可以插进头发里的时候,我就会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这样的计时法。对于我,每一个月去一次理发店,那已经很多了。
经常只去一家理发店,而且一直都只去那里。我是不爱管我的发型怎么样,定时洗洗也就了事了。记得以前的发型不是现在这样的,那个时候的发型可能是最简单的,理短一下就可以了。后来在福州的时候,一时说错词,本来去理头发我都说“理”字,那回也不知怎么的,说成了“剪”字。老板一把抓起剪刀,我感觉今天动的家伙怎么不一样,一剪刀下来,凉飕飕的。算了算了,也就那样吧。后来老板跟我小聊了一会,毕竟那天没人在等,老板也就放慢了动作,一剪刀一剪刀地慢慢剪着我的头发。他就问我,几年级了。我说马上就升八年级了。他一听,不对劲,继续说道,不是初二吗,还没听说过有八年级这个称法。我说,八年级不就是初二吗。那个时候,我跟他都笑了,他跟我讲起了他的一些事,我现在是记不记得了。差不多是20分钟左右后,我才看了一眼对面的镜子,他问我,这么长可以吧。我说,长了一点。他继续修修。我也就满意了,付完钱,回家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因为我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再到福州剪过头发,最近的一次也是一年前,他也已经走了,毕竟那家店,员工兼老板就他一人。
后来,升了八年级,开学第一天,英语老师就拍了我的头说,一个暑假没见,连发型都变了?我那时,一定连耳根都红了。一直用手挡着头发。新的同桌,在我的耳边一直唱着《单身情歌》,一起讲着各自在暑假的所见所闻,八年级,就那样开始了。
其实,后来会去那间理发店也是一个意外。八年级下学期刚开学的第一周,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周五晚上。那天晚上我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头发,明明理了,还是感觉长长的,特别是那两个鬓角,我是觉得很恶心。大半夜的,骑着自行车又去理头发。就在原先那家的对面,我跟老板说了一下该修的部分,老板操起剪刀,一顿速剪。我满意的回家了。
后来我就一直去那家店,即使是在寒暑假,偶尔也会下去玩玩,顺便把头发剪一下。如今我每一个月都会去一次那家理发店,那家理发店不大,没有聘请什么员工,是纯正的私营。两把转椅,一张长凳,一个洗头台,如此简单而已,但我还是很乐意去。
那家理发店,是母女共同经营的,看得出来女儿的那门手艺是妈妈教的。每次去,不是女儿给我剪,就是妈妈给我剪,这种随机性我很情愿。刚开始去的一两个月,我还会跟她们说,要怎么剪,后来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说过了,每次去,一坐下来,她们也不问,就开始剪,我也会空出零钱,正好那个价格。可能这也是一种默契。
理发的时候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可以坐在那里发呆半个小时,每次去都会发呆,也有时会想一些事,那里成为了我想心事的地方,虽然自己的心事不多,但是也够想半个小时,也偶尔会听听老板与其它客人聊天,我必然是插不上话的,就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想我的事,半个小时也过得很快,也过得很舒服。女儿是80后,每次给她剪完头发,我总会觉得是比没剪时看得顺眼,但是头发一长,巴不得马上剪掉;妈妈是60后,每次给她剪完头发,我总会觉得还不如不剪,但是一两周后,头发长了,也看得顺眼了,越长越不想剪掉。有时候,头发会被剪的很难看,但是我不会介意,一个月以后,头发还是会长出来的,那个时候再剪好也就可以了。我不在乎自己的发型怎么样怎么样的,反正没有镜子,自己长什么样也是不知道的,更何况发型怎么,这个怎么知道,又不会去用手一直摸。
以前上学,都会路过那家店,也会看看都有什么客人。如今,我上学的路变了,虽然住的也离那里越来越远,但是我还是只会去那家……
福建永泰城关中学高一:徐华泉
只去那里
当我坐在书桌前,把左手贴在后脑勺,手指可以插进头发里的时候,我就会知道,一个月又过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这样的计时法。对于我,每一个月去一次理发店,那已经很多了。
经常只去一家理发店,而且一直都只去那里。我是不爱管我的发型怎么样,定时洗洗也就了事了。记得以前的发型不是现在这样的,那个时候的发型可能是最简单的,理短一下就可以了。后来在福州的时候,一时说错词,本来去理头发我都说“理”字,那回也不知怎么的,说成了“剪”字。老板一把抓起剪刀,我感觉今天动的家伙怎么不一样,一剪刀下来,凉飕飕的。算了算了,也就那样吧。后来老板跟我小聊了一会,毕竟那天没人在等,老板也就放慢了动作,一剪刀一剪刀地慢慢剪着我的头发。他就问我,几年级了。我说马上就升八年级了。他一听,不对劲,继续说道,不是初二吗,还没听说过有八年级这个称法。我说,八年级不就是初二吗。那个时候,我跟他都笑了,他跟我讲起了他的一些事,我现在是记不记得了。差不多是20分钟左右后,我才看了一眼对面的镜子,他问我,这么长可以吧。我说,长了一点。他继续修修。我也就满意了,付完钱,回家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因为我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再到福州剪过头发,最近的一次也是一年前,他也已经走了,毕竟那家店,员工兼老板就他一人。
后来,升了八年级,开学第一天,英语老师就拍了我的头说,一个暑假没见,连发型都变了?我那时,一定连耳根都红了。一直用手挡着头发。新的同桌,在我的耳边一直唱着《单身情歌》,一起讲着各自在暑假的所见所闻,八年级,就那样开始了。
其实,后来会去那间理发店也是一个意外。八年级下学期刚开学的第一周,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周五晚上。那天晚上我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头发,明明理了,还是感觉长长的,特别是那两个鬓角,我是觉得很恶心。大半夜的,骑着自行车又去理头发。就在原先那家的对面,我跟老板说了一下该修的部分,老板操起剪刀,一顿速剪。我满意的回家了。
后来我就一直去那家店,即使是在寒暑假,偶尔也会下去玩玩,顺便把头发剪一下。如今我每一个月都会去一次那家理发店,那家理发店不大,没有聘请什么员工,是纯正的私营。两把转椅,一张长凳,一个洗头台,如此简单而已,但我还是很乐意去。
那家理发店,是母女共同经营的,看得出来女儿的那门手艺是妈妈教的。每次去,不是女儿给我剪,就是妈妈给我剪,这种随机性我很情愿。刚开始去的一两个月,我还会跟她们说,要怎么剪,后来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说过了,每次去,一坐下来,她们也不问,就开始剪,我也会空出零钱,正好那个价格。可能这也是一种默契。
理发的时候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可以坐在那里发呆半个小时,每次去都会发呆,也有时会想一些事,那里成为了我想心事的地方,虽然自己的心事不多,但是也够想半个小时,也偶尔会听听老板与其它客人聊天,我必然是插不上话的,就是静静的坐在那里,想我的事,半个小时也过得很快,也过得很舒服。女儿是80后,每次给她剪完头发,我总会觉得是比没剪时看得顺眼,但是头发一长,巴不得马上剪掉;妈妈是60后,每次给她剪完头发,我总会觉得还不如不剪,但是一两周后,头发长了,也看得顺眼了,越长越不想剪掉。有时候,头发会被剪的很难看,但是我不会介意,一个月以后,头发还是会长出来的,那个时候再剪好也就可以了。我不在乎自己的发型怎么样怎么样的,反正没有镜子,自己长什么样也是不知道的,更何况发型怎么,这个怎么知道,又不会去用手一直摸。
以前上学,都会路过那家店,也会看看都有什么客人。如今,我上学的路变了,虽然住的也离那里越来越远,但是我还是只会去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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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山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去征服那么危险的山?因为山在那里。 ——题记初入初中时,我为自己的人生默默许下一千个目标,一千个愿望,一千个梦想。然后如数家珍地把他们敲进电脑,存在只有我才知道的路径。然而,对他们的热度会随着岁月的尾巴,逃得干干净净,我被磨得斑驳了。在现在看来,似乎一切都那么难,那么难;而那个时候的过去,一切都那么甜,那那么甜。幸而我没告诉别人,好给自己留下后路,找个自己都不清醒的时间,偷偷把他们删掉。然后将他们从回收站中彻底删除,不再缅怀,不再追求,也不再从备份中将它们复原。越来越不清楚为什么要去追求梦想了,有时甚至认为所谓的追求梦想无非是做梦,它们没什么区别。我很想知道问题的答案,便挑灯冥思,几个晚上,结果熬坏了那盏我最喜欢的黑色核桃灯。太不值了,我认为,那是我跑遍街巷才找到的,多希望还会再遇到一盏,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再有,也不是眼前这盏陪我走过不知多少个夜晚的灯。叹着气还是睡下了,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待在一座雪山上,周围除了白色,再没其他的颜色,这冰雪也白色了我的心情。我想挪动一步,都很艰难,不远处的下坡有一个登山者,他穿着黑色的登山服,背着一大包东西。看到我就朝这边走来,他对我大吼道:“这很危险,快下山去。”这山又不是你的,哼,我想。他立即从背包中拿出一条羽绒服,跑过来裹在我身上,说:“咱们得找个山洞,不然就死定了。”他刚说完,突然就爆发了雪崩,积雪千军万马强势袭来,整个雪山都为之颤抖。可我却有种慷慨赴死的感觉,没有丝毫害怕。醒来后,才发现原来是一场梦,看到闹钟不紧不慢的声音,我朝那边瞥了一眼,才四点半,怎么可能。我立即去看挂钟,九点多了,我连路边的红灯都顾不上,就直奔到学校。很庆幸老师不在,但已经是第二节了,黑板上“梦想”两个字分明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同桌告诉我老师要我们以“梦想”为话题写一道作文。我一下懵了,鬼知道该怎么写。这个夜晚很纠结,只觉得好难好难,不知怎么办。算了吧,思索万千,也没有一点头绪,最后还是决定不写了。梦中又遇上了那个登山人,他对我吼到:“告诉你这里很危险,还不下山。”我没说话,想到这肯定还是梦境,但又那么真切,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令我好奇的是他怎么会在这儿,我问,他说:“我是一名登山爱好者,登遍世界上所有的高度是我的梦想。”“梦想”这两个字眼打醒了我的耳朵,我又问:“冒那么大的危险,就为了得到一时的快感,太不值了。再说,又没有人给你经费。”“嗯?这没什么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是梦想,就应该去追求它,因为它就是你想要的”他说。他笑起来脸上堆满皱纹,但透出些许安详,让人觉得,如果雪山是他的额头,那么额纹就是那副完整的路线图。“那,你现在想登上这座山?”,我问到。他搓了搓手,说:“对,刚刚发生的是雪崩,这在我没这些登山人眼中是家常便饭,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现在你是没法下山了,只能和我一起登上顶峰。”我点点头,向山下望去,一片苍茫。次日,语文老师要收作文,可我没能写出来,不知为什么,他没有生气,只是轻瞄道:“没交上来的同学,请尽快补上来。”而我用什么补呢,即便是补上去了,也是有补丁的。哎,以“梦想”为话题,这太空了,我的梦想在哪里呢,当一名小提琴家?有一个没补习班的周末?再买一台小台灯?拥有一个知道什么时候叫我起床的闹钟?或者只是补上这道作文……这些,就是被传说的所谓的梦想吗?……我突然发现自己懂得了梦想是什么,可……可我们又为什么去追求梦想呢?仅仅因为他是我们想要的,欲望?应该没那么简单,我想。这晚我一反常态地看窗外的风景,美轮美奂,之前从未觉得过。我没在思考什么,只是觉得很充实。然后直接去找登山人了,我猜得到他正等着我,他要告诉我更为重要的事。我和他一起一步一步地在雪山上挪动,不过却很轻松,他一路没说话,我也不敢开口,直到登上山顶的那一刻,他笑着说:“终于来了,终于来了,也该走了。”我问,他说:“当你完成了一个梦想时,那它也就该过去了,而你应该记得,一直记得你曾经为完成它而付出的努力。但这努力绝不是不择手段。”“我还有一个小问题,就是……这么危险的山,你为什么要去征服它呢?”,我问。他指了指眼前的群山,真有点毛泽东指点江山的气势,他深吸一口气,说:“因为山,在那里。”这时,世界被分为两片,然而我脚领一边,我现在可以大声喊出我的答案:因为山在那里。第二天,我上午放学回家的时候,发现我的书桌上竟又出现了那盏小台灯,爸爸说:“只是灯管坏了而已,我换了一个灯管,还能接着用。闹钟也换掉了,是黑色的,它不会再让你迟到。”我坐下,开始准备补习课要用的资料,他接着说:“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补习班你可以想上就上,不想上就可以不上。”这是,我收获了一种久违的感觉,让我笑开了花,冬始终会熬成春季的。这节是语文课,我把作文补了上来,在写题目时,那五个字充满字格……高二:徐什辉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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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恐夜深花睡去和友闲聊,我问:你说我前世是不是一朵花,或者说和花有缘?他答:也许吧。如果你是花,那喜欢你的人一定是花痴。花痴,听说是贬义词。喜欢女人的男人,拈花惹草类型。虽怜香惜玉,我是断然不喜欢的。我写过很多花,有人人皆知的花种,有不为人知的乡野小花。朋友调侃我,说我其实也是一个“花痴”。我暗喜,“花痴”就“花痴”吧,也许痴才懂得更深了。来西安之前,尽管知道要一路颠簸,还是带了很多东西,反正塞满一车。有一盆花被我藏在了车后排的座位下,因为修路,车子摇晃得厉害,所以有东西翻倒,生生将我的那盆花砸了。那是一盆四季梅。我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很喜欢。清雅的花朵,粉嫩粉嫩的,五瓣花拼成一个五边形,紧紧围在一起,绽放在枝头。椭圆形的叶子绿得发亮,叶瓣上纹理清晰工整,像是人工刻意打造,却又巧夺天工。可怜我的花,被一箱子啤酒砸了,我以为它性命难保。到了目的地,开始搬车上的物品。掀开压在它身上的箱子,只见零星的花朵早已凋落,它就像骨折了的病人,耷拉着脑袋,痛苦地呻吟着。我鼻子一酸,把它搬回家,浇水,松土,抚平土壤。听说它喜欢阳光,就把它放在了阳台亮光处,等着重生。夜里,我睡不实在。担心四季梅睡着了,再也醒不来。我不知道花儿什么时候休眠,但那一刻真的很害怕它睡去了。“在那个清幽的夜晚,我打开家里所有的门和窗,坐在黑暗中,静静地让微风吹动那百合的气息。”三毛的《夜深了,花睡了》,在我脑海里清晰起来。我多想自己的四季梅也会像她的百合一样,黑暗中幽幽散香。我起身,走向阳台,那夜没有月色,很暗。阳台上依然一片漆黑。但我嗅得到四季梅的味道,那是一种特殊的清香,无香中蕴含的植物香。我似乎看到了花朵的绽放,粉嫩粉嫩的,青春十八九的模样。没有开灯,我静坐在阳台的凉椅上,与它一同在黑夜里守望。花和人一样,也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但是,生命的长河却是永无止境的。用心呵护,或许生命里也会遇到另一个春天。班上有位学生,父母离异,她和妈妈跟着姥爷姥姥过。妈妈两年前被查出得了肾功能坏死,需要换肾。巨额的医药费和稀有的肾源让一家子生活陷入困境,我能想象出那一家老少心底的惆怅和悲痛。但,我们能做的很微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并没有在她身上看到半点颓废和忧郁,反观人前见她阳光甜美。一日,得知肾源有了,快60岁的姥姥将自己的肾换给女儿。想到皱纹爬满额头的大婶,我知道为了自己的孩子,她愿意豁出性命。手术很成功。后来在一次家访中,我见到换肾的学生母亲,素颜,却容光焕发,一副美人胚子,完全不像生病过的人。一家人其乐融融,我震撼。祖孙三代,母亲和闺女,从头至尾,没有看到过失望,放弃,颓废。有的就是阳光,热情,和战胜病魔的勇气。有时候,岁月降临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幸福,还有一些灾难和意外,我们要笑着去面对。夜重,花很安静。我的思绪却一直在泛滥。突然想到苏轼的一句诗:只恐夜深花睡去。当年苏轼因反对变法被贬到黄州,地域偏僻,官职卑微,得不到朝廷重用,却没有抑郁消沉,而是在张罗日常茶饭的生活中寻找淡泊自得的喜悦,以保持心理平衡。一有空,他就到处寻幽访胜,悠闲度日。这段期间对苏轼而言,成就了他文学创作的一个高峰。“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处江湖之僻远,不遇君王恩宠。却,于一株花物里放下种种不快。一种“忘我”“无我”的超然境界,让他自得其乐,如此豁达潇洒的胸襟令人感叹。俗世浮华,与我何干?与花与草,成友成亲,我自清欢。夜渐白,我离开阳台休息。想那盆四季梅,或者明日照样艳丽动人吧。第二天清晨,女儿喊叫声惊醒了我。“妈妈,花活着,它又开了,好漂亮!”我笑了。翻过身,继续睡去。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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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恐夜深花睡去“诸凡事物,无不质化。”如此说来,古中国的几千年倒像是一场浩大的精神野游,“思无邪”的时代明净姣美的爱欲如芙蕖嫣红涉江而来,诗三百里没有一句“我爱你”,却又没有一处不是“我爱你”。燕燕于飞,呢喃不尽瞻望弗及的悲哀;不知其期,满满盛着人世烟火的思念,却从无怨怼与悔意;绝望的时候,有阮籍穷途末路的长歌当哭;对于美,是嵇康那积石如玉的风流神姿;我们遥见着月色,想到的是“万户捣衣声”的温暖。那时候,我们只知“思”不知“质”。我们了解的是本心,对于美有着极敏锐的灵识,也没有被物欲来蔽,说得出“我醉欲眠卿且去”,做的也是“天子呼来不上船”。浪漫,曾是中国人的天性;寻美,曾是中国人的本能。从19世纪第一声炮响轰开了国门,醉生梦死的人们惊醒,西方工业文明的华彩开始冲击着中国传统的美学。科学和知识成了我们最常挂在嘴边的话题。我们渐渐了解的是,日月盈亏与天狗无关,银河里没有潺潺春水,明亮的星辰不过是一块崎岖顽陋的石头。那些在书页里散发出淡薄香气的神话不再美人如花隔云端,也不会有人幻想蟾宫女娥,原来我们创造出的美的本“质”索然如斯。渐渐硬冷掉的不仅是弃用的香炉,更是那些温润洁软的人心。科学带来了便捷,带走的是情感。现在网上有一句很流行的话说:“在旧的时候,如果我想你,我不会给你打电话,不会给你发MSN,我会翻过两座山,走五里路,去牵你的手。”是,我们在怀念着,怀念那些不廉价的思念,不是一个电话还未完就冷却的情感;我们在眷恋着,眷恋书信上隽秀圆转的字迹,不是一封电邮发过来的寥寥数语。也许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常看见报纸上说×××技术有了新的进展,×国元首访问×国,诸如此类。又或者听广播进大段广告、推销某样商品,抑或新闻报道又有人酒后驾车、房价又涨了等等,了无意趣。整个世界把它的“质”展开在我们面前,自然界严肃而刻板地运行着,社会是客观又物质的,节奏紧凑急切,对于物质的欲望竟成了人心的主宰。记得表姐去相亲,对方是位斯文温和的中文博士生,上来就谈钱钟书先生与杨绛先生的爱情,又吟诗给姐姐听,十分文雅的样子。谈着谈着最后还是滑向房子、车子、薪水的话题。“听起来,他对经济的研究倒比中文还强些。”姐姐回来笑着讲给我们听,话里却充满失望的意味。一个用知识做外套包裹物欲心的人露出汲汲名利的样子更令人黯然。一百年前的鲁迅先生已然对此失望至极,到如今,我们失去了更多美好的事物以用此换取物质的完满丰盛。可悲的是,大多数人认为这理所当然,若是倒过来,反而令人生疑欷歔。在我就读的这所重点高中,文科班一共只有两个,若别人问起,我自我介绍说是文科生,你便可看到对方脸上浮现出细微的怜悯与轻视,“文科生=数学差=没有竞争力=没有前途”,他们的思维代换便是这样的。若我说我是真正热爱文学的美,他们会说:“哦,这大抵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傻子。”真是令人悲哀的定义。那日在图书室自习,黄昏时下起雨,陈旧的木地板散着潮湿的热气,藤架上开着大朵细白的荼蘼,香气怅惘幽婉,我独自倚窗而坐,看天光从乌木窗格中透进来。台上搁着一只描花缠枝莲的青瓷瓶,里面盛着清水插一枝洁白带露的马蹄莲。图书室管理员是位白发苍然的退休老教师,她热爱文学与书籍,便回校接管图书室,这里的一瓶一画都是她精心布置,书用牛皮纸细整包好,再用粗黑笔以繁体在封脊上写下名字,字迹秀丽端严。时而点一只带铜绿的精致香炉,十分雅致。闲来无事,她也会翻出《全宋词》教我。在这里时光似是静滞了,隔却外界的纷扰,那些沉入淤垢中的古典美似粉白圆润的荷花招招而放,带着洁净柔软的气息,令人直欲落下泪来。那日看见苏轼的一首小诗,一字一句抄在雪浪笺上: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是了,在这物欲横流、人心硬坚的时代,那些涌动在中国人骨血里的千年风雅,怕是要像深夜的海棠一般沉沉睡去了,谁来烧一支明光红烛,照它丝垂缕翠,容色灼灼,重回那“思无邪”的美好时光?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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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母亲那里反观生命在没有人类、植物甚至地球和宇宙的时候,就有了自然,不知它是何时产生的,这里我说的是广义的自然。慢慢地,有宇宙、地球、植物最后是人类的出现,人就将自然缩小到,我们所接触的无机环境中去,那我们就从这里说起。当人一从母亲的腹中落胎出生,他的身体就开始衰老,这是无庸质疑的事情,即使到了像我们的花季年岁,也是一样。有时,不得不这么说,人是一种矛盾的动物,从出生就有的矛盾贯穿始终。在身体衰老的过程中,恰恰思想在生长,等到那一天,身体太虚弱衰老时,正是思想完全成熟的时候,但身体还是去世了,于是人们就说这是“死”,而我说,这是身体的死,真正的根源在这里,载着人一生的思想,最终归于自然。这令我不禁想到,人从母亲腹中落生,受母亲照顾,长大成人,等到那一天,母亲衰弱的时候,人又会回来照顾她、关心她,正像她以前那样对待自己一样,到人暮年,又会想到自己的母亲;游子远离祖国mǔ亲,但当祖国衰微破败,他会站起来为祖国说话,当他年逾古稀,他还是要回到祖国,落叶归根。这些完全是和生命的历程一样!人类从自然中繁衍进化,最终身体归于尘土,思想合于自然。所以,我就能看出来,人的至亲是母亲,人类乃至无机环境的至亲是自然。人的一生,不是为了修饰自己的身体,更重要的是将自己的思想修炼至与自然相统一。每个人,在很小的时候就都有理想与人生的计划,这些都可以成为现实,但过程却需要人们自己补充。这就像是做FLASH动画,只要把几个大动作预设,软件就会随机填补中间的过程。而对于人来说,这中间的过程极为重要。不管怎样,在失败几次之后,有人便放弃了,那么他中间的过程,并没有添满;但是,还有的人努力之后仍然是失败,反复多次也是一样,那么他中间的过程固然充实,但是却距离大事件太远,也就是计划高于行动。既然这样,不如与你的至亲互相商量,因为两个“母亲”之间的感情想必是相通的,用母亲的角度,慈爱地帮助你,修正你所犯的错误,是为了使你的思想与自然相和谐。从这个角度来说,谁又能说母亲不重要呢?她不仅帮助你身体的生活,还帮助你思想的维系,重要性可想而知。可是,谁的生命进程会是一帆风顺呢?答案绝对是没有,有的人家境优秀但家人不和;有的人家幸福团圆,却贫困寒酸。太多的事情就是这样,“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无情地剥夺了很多人的生命,这又怎么办呢?面对这样的灾难,的确涌现了不少英雄。一位年轻的母亲将自己的骨肉放在身下,自己像鹰一样遮在他上面,而自己却仙逝故里——这,我说她是英雄,因为她本来该有很好的生活,为了孩子,明明知道会死还是去死了,这便是一种无言的英雄,感天动地。一位朴素的农民母亲,她的孩子、丈夫都因地震去世,但是在这一年当中,她默默地奉献,帮助别人,甚至还很会生活。当记者采访她时说,你为什么不为孩子丈夫难过时,她淡淡地说:“我并不认为他们是离开我了,他们的心与我同在,所以我不会伤心。”——这,她也是英雄,她能够在灾难面前,理解它,感悟到人归于自然的魅力,这对于这样一位母亲,平凡得很,但却着实很伟大。放弃自己幸福的生活,来到灾区救助的英雄层出不穷;在平静的生活中,将生死度外的人同样也是英雄。这四种英雄到底是什么呢?在死亡面前,知道是险境,敢于前行的人是英雄;死亡已至,淡然面对的人是英雄;放弃自己的生命挽救别人的生命的人,是英雄;在正常生活中,对死亡不惧怕的人更是英雄。于是,他们有的是人中的母亲,但最终虽然身体消亡,思想却永不消退在历史之中,在自然之中也是不灭的、永生的。有时,就想到古代的君王,总想得到永生,但却总也得不到,因为他的思想中有太强的欲望,不能与自然相统一。而孔孟不求长生,但思想却与自然和谐,达到“天人感应”,正是这个原因。自然母亲孕育出无机万物和人类,或许有目的,最有可能的就是统一、和平。人在他们的母亲协调下一起静悟,是可以合于自然母亲的怀抱的,这才是永生的最高境界。没必要总说,永生是神仙的事,永生人也可以达到。人们就该在自然母亲那里反观自己的生命,古代的人比当今的人智慧的原因,没有别的,就是善于养生和孝亲。养生是为了调和自己的性情、思想,以合于自然,孝亲是在于从母亲那里感悟祖先的情怀,使自然与人相互融合,这样心越发趋于高远,身体的衰老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反而,现代人追名逐力,欲速则不达,心还没有纯净,就又被功名压倒,养生、孝亲逐渐被美容、愚教所代替,自己还要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了。人们在自然母亲那里反观生命,与自己的母亲一起。孝顺他们,为的是使思想最终可以回于自然,这好象刚刚是生命的尽头,可又是新的开始,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人们在自然母亲那里反观生命,不至于使人们,过多地迷失。既不会过多地沉迷于现在,也不会过分地追忆过去。当斯人已逝,就会想到,那是身体的消亡,而他的音行却留在这里的万物之中。既然已经在自然母亲那里看过了生命,就应该明白,万事归于自然,淡然就好。在人的灾难面前,有母亲帮助;在汶川地震灾前,有祖国mǔ亲帮助;在人类的能源危机面前,有自然母亲在帮助。所以,我们怎能说母亲不重要、不好呢?她们才是最理解我们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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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那一年我上高中,家里正是水深火热的时节。屋漏偏逢连天雨,本来就家境贫寒,又遭遇了一场大冰雹,把地里所有的农作物都打成了残疾,这意味着一年的收成都泡汤了。父亲在一夜之间灰白了头发,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庄稼,也为了那个是否让我退学的难题。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孩子中途退学。这是父亲对我和他自己的承诺。由于生活窘迫,我在学校里处处捉襟见肘,那点可怜的生活费我要精打细算到每一分每一毛。在食堂吃最便宜的饭菜,而且每顿饭都吃个半饱。即便如此,兜里的那点硬头货每月还是早早就“举手投降”了,向生活缴了枪。同学们自发的一些活动我从不参加,我的“小气抠门”是我的“死穴”,在他们攻击我的时候常常令我无还手之力。但我也有自己的骄傲,那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有我的篮球水平,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它可以让我一直挺直着腰板,永不低头。学校里要举行篮球赛,作为班级的主力,我是必须要上场的,可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难题是,我要穿什么鞋子去比赛?我羡慕同学们脚上那一双双白得耀眼的运动鞋,有阿迪达斯的,有匹克的,如果能穿上那样一双鞋子在篮球场上飞奔,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英姿飒爽啊。可我只有两双布鞋,脚上的这一双和包里的那双新的,都是母亲自己缝制的,虽说那是母亲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但我并未感到舒适过。因为它只能踩在家乡的山路上,一旦踏上城市那做了各种标记的马路,我的脚就像踩到了炭火上,格外难受。因为我看到人们看我时总是先盯着我的鞋子看,我看到他们的脚上穿的都是漂亮的鞋子,那个时候我是气馁的,一双鞋子泄漏了我难于启齿的身世:一个穷酸的“土包子”。有一次父亲来,同学们喊我:“你爸在校门口找你。”我问他们怎么知道是我父亲,他们说:“因为他穿了和你一模一样的鞋。”接着是一大帮人肆无忌惮的笑,很坏的笑,能把人撕碎的笑。我看着脚下的鞋子,这贫穷和寒酸的象征,我恨不能一下子把它踢到南极去,让它再也不回到我的脚下。所以我决定向父亲要一双运动鞋。尽管我知道它很贵,尽管我一向都很乖,很能体谅父母。那些天的夜里,我只做一个梦:我穿着白得耀眼的运动鞋,在篮球场上飞奔。我不停地扣篮、扣篮,我像长了翅膀一样,我飞了起来!那时我还不知道家里遭了灾,在电话里还不忘跟父亲幽默一把:“老爸,您儿子山穷水尽啦!”父亲对家里的灾难只字未提,装做轻松地说,“别急,老爸明个给你送钱去,让你柳暗花明。”我没想到父亲会亲自把钱给我送来,往常都是直接通过邮局就汇来了。我埋怨父亲糊涂,不会算账,这往返的路费要比那点汇费多很多呢。可父亲说他是搭别人的车过来的,没花钱。“那回去呢?”我还在为父亲的愚钝不依不饶,父亲却不恼,他一辈子都没有恼过,他憨笑着说,这不顺道还能看看你吗!梦终归是梦,现实还是把它打回了原形。当我向父亲说出要一双运动鞋的时候,他显得很尴尬,他说他没带闲钱来,他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只要你球打得好,同学们就会给你鼓掌的,谁会在乎你穿什么鞋子呢?”父亲自己都觉得这个安慰有些牵强,所以说的时候声音很小,仿佛自言自语一般。我哭了,当着父亲的面。其实我完全能预料到那样的结果,父母是没有闲钱买这些奢侈品的。但我还是哭了,哭得很委屈。父亲站在那里,不停地搓着两只手,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显得手足无措。没和父亲说再见,我扭头就回学校去了。运动鞋的梦想从此彻底破灭了。我想我不能在全校的同学面前丢丑,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因为我的那双布鞋而笑话我,我决定退出篮球队。老师找到我,要我说出退出的理由,我支支吾吾地说,只想抓紧时间学习。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多么想在篮球场上奔跑啊!就在比赛的前一天,门卫打电话过来,说有人找我。我在校门口看到了父亲,他的手里拎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耀眼的白,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以为自己仍然在梦中,直到父亲催促我穿上试试的时候,我才敢确定这是真的。尽管不是名牌,但足以令我爱不释手,它真漂亮,我愿意叫它“白色天使”。我忍不住问父亲,怎么舍得花钱买了它?父亲说,自从那天听了我的心愿之后,他就忍不住去了商场,打听那些运动鞋的价钱,准备回家取钱给我买。可是每一双鞋的价钱都让父亲倒吸一口凉气。在柜台前,他盯着那些好看的运动鞋看,其实是在看他儿子的心愿。正巧人家在搬货,嫌父亲挡道,就一个劲地往边上撵父亲。父亲是个干活的人,看不惯他们干活的样子,像小孩子们过家家一样。他忍不住替他们搬起货物来,以一当仨。搬完后,老板非要给他些酬劳,他却不肯收。他说就帮了这么点忙,怎么好要钱呢?可老板却坚持要给他,他就指了指货架上的那双运动鞋,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对老板说,俺给你干一星期活,换那双运动鞋行不行?老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那一个星期对父亲来说,是一种多苦的煎熬啊。出力倒没有什么,关键是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因为口袋里没有几个钱,父亲只好每天吃一顿饭,而且每顿饭只吃一个馒头。晚上没地方住,父亲只好到桥洞里去对付,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就这样,鞋子到手了。”父亲不无得意地说着。我却再一次留下了眼泪。父亲慌了:“怎么了,不满意这个样式?那我可以去给你换……”我一个劲地摇头,说满意。“都大小伙子了,别总掉眼泪。”父亲怕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要趁早往家赶,要不晚上就到不了家了。100多里路,父亲坚持要走着回去。我急了,一把拽住父亲,问他是哪个商场,我要把鞋退掉,为父亲换一张回家的车票。父亲死活不肯,我抱着父亲说,爸,相信我,没有这双鞋子,我一样可以堂堂正正地走路。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真正的长大了。那场比赛,我穿着朴素的布鞋上场了。我不停地飞奔,不停地投篮,不断地把球投进篮筐,威力无比,势不可挡。仿佛长了翅膀一样,像是在飞翔。在飞奔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在投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我要让父亲知道,我是他最棒的儿子。从此,我在学校里有了和乔丹一样的绰号:飞人。从那以后,我更加勤奋地学习。终于在第二年的夏天,考取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成了我们山村里飞出去的“金凤凰”,我真的会飞了,是父亲给了我坚强而自信的翅膀。父亲,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只有你,可以让我飞翔。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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