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啊,在当今社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中华民族从古至今经历了数不胜数的改革,主要是法律制度的改革,最重要的是,是要对人民思想的改观。自西周到百日维新,再到五四宪法的颁布,中国的政治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不断完善。
我很幸运,生活在21世纪,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在学校学习知识,在生活中践行法律。尽管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会听到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拥有一颗守法的心。我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自懵懂记事起,我就跟着父母看电视,当看到某某人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多少年时,我不解的问:“妈妈,什么是有期徒刑啊?”妈妈笑着说:“就是把他关在一个房子里,认识自己的错误,不让他见父母啊。”我那时还小,听到犯了错就见不到父母,不禁担心起来,问妈妈:“我如果犯了错,是不是……”妈妈说:“法律只会惩罚犯了大错的人,只要你不犯大错,不会抓你。但我心中还是有一丝敬畏之情。
长大后,在学校中体验了免费午餐,我愈加不解,为什么要给我们提供吃的呢?到底是谁要这样做?老师告诉我们:“法律规定,国家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所以,要使你们茁壮成长,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我惊叹道:“原来法律也会呵护我们啊!”我于是对法律产生了感激之情。
而现在,随着知识的不断拓展,我还了解了《行政法》,《劳动合同法》,《继承法》等,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人民利益,又是打击违法犯罪而制定的。因此我得出结论:法律就是既保护人民正当权益,又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种强制性准则。法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纵观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也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有的同学也许会说:“我们是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远,它保护不了我的权益,也约束不到我。”其实不然,清晨我们吃早餐时,因《食品法》的保护,我们才能吃到放心可口的早饭。上学过马路时,有了《交通法》,我们才能一路平安,安全到学校。而你有机会进入学校学习,则是《教育法》保护。
在我们生活中,有的学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比如未经15岁的初中生秦某的同意,出版商未经他同意,将其作文集结成书盈利,侵犯了他的智力成果权。他于是与之协商,未果。请求相关部门调节才拿到了报酬。但也有同学不知法,更不懂法,做了令人惋惜和痛心的事,某中学生为了买智能手机,偷窃入狱,这些案例让人触目惊心。但法律不会因为眼泪而改变,他们必须付出代价,牺牲青春。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当代的青少年,我们更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我心中有法,法律便是我人生路的轨迹,在它的约束和保障下,我才能驰骋人生。
法在我心中!
法在我身边
法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安宁、祥和。
可见,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呀!而大家都守法了吗?大家都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吗?我可以肯定在回答:不是。
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据说,是一位中学生对班主任老师的人格侮辱。他由于不满老师平时管得太严,而怀恨在心。某天上午放学后,他找来一张大白纸,画上了一只大大的丑乌龟,并写上一排字:某某就是以上的乌龟。但画过后他仍觉得不解恨,便又找来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个铁公鸡,并同上一样写了一行字:某某——一毛不拔。第二天一早,他就把这两张画贴在校园大门口,然后躲在一旁偷看,还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不一会儿,画前聚集了许多人,把整个校园围得水泄不通。这时,校长来了,他也看见了,气得怒发冲冠,狠狠地将那两张画撕下。后来,那位中学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公安机关处扣留了15天。
俗话说得好“士可杀不可辱”,对于一个人来说,人格尊严甚至比生命还重要。美丽的花朵需要蜜蜂来传播花粉;坚固的楼房需要大理石建造;而人的生命,却需要尊严的支撑。尊严是雕琢你生命的一把刻刀,它能为你的人生增色不少。而在上事例中,那位中学生却严重地侮辱了那位老师的人格。这是极其不良的行为,这让那位老师蒙受了多大的耻辱呀!公然侮辱他人,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声誉,是要遭受法律的惩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希望大家都能遵守,而不要向那个中学生那样,随意侮辱他人人格。
当然,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那些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
那是我在网络上看见的。有一位小伙子他因想教育那些歹徒,而双目失明。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刚好出去散步。可是不巧的是,在路上他遇见了歹徒在抢劫。当时,他十分沉着,大胆勇敢地走上前去,壮起胆子说了一句:“请你住手。”那几个歹徒,见有人来插手,便停下了手,想见见到底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来教训他。那位小伙子见这种情景,马上让那位年轻女子打电话给警察,说时迟,那时快,那几个歹徒快步走上前,一把夺过手机对着他说:“小子,跟我玩阴儿的!”说完,便将那个小伙子按倒在地,那位小伙子这时大声吼道:“要知道,正义永远胜过邪恶,我劝你们还是赶快住手吧!你们如果这样做了,终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可那几位歹徒太贪婪了,不仅不听劝,还将那位小伙子弄得遍体鳞伤,甚至双目失明。果真不出那位年轻人所料,最终那几个胡作非为的歹徒被终生剥夺政治权利。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讴歌的感动故事呀!双目失明,这是一个多么悲惨的遭遇呀!他才20多岁,对于他来说,未来的路还很长,等待的是美好而又绚丽多彩的明天,而现在呢,等待他的将是那四五十年黑暗的人生。由于那些歹徒的“为非作歹”,导致他双目失明。而那位小伙子在危险面前毫不屈服,他一直坚信法律是不会放过他的!国家有法,就是为了大家生活的安宁祥和,只要你有真理,有根据,任何一个人都不会逃过法律制裁!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理想,法官是帝国的王侯”。这是美国名人渣沃金的一句名言。是的,法在我们身边!而我们,也更加有职责去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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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法,遍布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有了法,我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才会有保障;有了法,我们的家园才会更加和谐、更加美丽。同学们,你们知道3月15日是什么日子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就是消费者权益日。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买下各种东西。然而,可能在这之中,我们有所不知,商家在用各种手段来骗取我们的钱财。就比如说我的哥哥吧,在前不久,他买了一辆新奥迪车,这辆新车开了3个月就出现了漏水问题,他到4s店,免费换了一个。使用10个月后,再次出现了问题,仍旧是原部位出现水箱漏水,4s店同意再次更换,但不保证使用期限,如果加500元则可更换进口水箱一个,保证不漏。假如这次更换国产水箱还漏(也就是第三次换),4s店同意给予免费更换进口水箱。其他奥迪车主告诉我哥哥,他才明白厂家为什么非要到第三次坏才给免费换进口,原因很简单,因为:国产水箱的寿命只有一年,换两个正好是过保修期,只有少数的车会在两年内换3个,过了保修期,再出现问题,厂家自然就没有责任了。他有一次去一家4s店更换车里的音响时,恰巧看到,一天更换下来的问题,水箱就有20多个。看,商家的这种做法既是对客户严重不负责的处理,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的第七条,消费者权益法的第七条写到: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法,就躲藏在我们的身边,细细留心就会看到。在过马路时,有人闯红灯,我们应该上前去提醒,这是法;有人乱扔垃圾,我们应该去提醒,这是法;有人在乱砍伐树木,我们也应该去制止,这也是法。懂法,爱法,是我们新世纪小学生以及所有大人的职责。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让我们携手共创充满法风、徳风的世界吧!7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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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更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坚实屏障。小时候,法在我心中十分模糊。我不止一次在心里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呢?每一次一个人独自走路,妈妈总是说:“你过马路要左右看看,别闯红灯。和小朋友玩时不要和他们发生争执,要时时讲理,做个好孩子。”伴随着母亲的唠叨,法在我心中已有了雏形,法似乎就是一条条规章,一道道不可逾越的界线。不过那时我依然觉得法离我们很远很远,但是我错了,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稍有不慎,随时都会触犯法律。生活中就有人喝酒过后开车而发生了车祸,酒后驾车,就是犯法了。如果我们遵守法律,还会有这种悲剧发生吗?法无处不在,只要我们心中有法,遵法,守法,用法,我们就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的利益。未来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必须要把法字牢记在心里,才能成为一个无愧于自己,无愧于祖国,无愧于时代的中华好少年。450字 初二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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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我们人人都要遵守法律。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做为一名小学生,作为一名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力,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现在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因此,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心”!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反法制的事,人们会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也会为罪犯的凶残行为感到愤怒,有时,人们会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都不会用别人得到的后果来告诫自己,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些陋习和一些所谓的“习惯”。比如,穿马路不走人行道,把马路当成自家花园;在十字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天马行空,有的甚至骑到了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五年级:彭梦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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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国家的统治工具,它规定公民可做与不可做的事情或行为。我们从小就受到大人们的教育,“要遵纪守法”,然而做到的人却寥寥无几。“勿以恶小而为之”,可往往就是生活中的种种小事,最终酿成大祸。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闯红灯的现象随处可见。人们只为了“节省”那几十秒钟的时间,就在熙熙攘攘的车流中穿梭。而大多数车辆似乎也一样,完全忘记了“车让人”的规则。不管前面是不是红灯,有没有行人,踩足油门就走,“一尸两命”的情况时有发生。就在前不久,一位老师带着孩子们过马路。到队尾过马路时,一辆轿车突然冲过来,径直撞向了还没走完的队伍——地上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血迹,到处都是受伤、哭泣的孩子。一具具尸体躺在马路边……这是血淋淋的教训,血淋淋的惨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贪官污吏多如牛毛。他们只是为了贪图小利,就私自偷税漏税,做假证明私自挪用公共财产。可是,不要忘了,贪官只能贪一时,但不能贪一世,等待你的终究是法律的制裁。还有考试作弊,他们只是为了考一个高分,上一个好学校,不辜负父母,就铤而走险,触犯法规。我只想说,作弊考高分,那是自己的真才实学吗?那就不辜负家长了吗?即使作弊成功,你的实力还是那样而已,并不能真正改变你的人生。再从青少年来说吧。当你问他们“如果有人打你,你会怎么做”时,百分之八十的人会说:“这还用问吗?当然是还手了,他打你,你为什么不打他?我爸妈(爷爷奶奶)说过,人不能受委屈……”这是什么教育观念?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许许多多的校园暴力就是这样培养起来的。一个同学不小心踩了另一个同学的脚,明明已经道了歉,但那个同学不依不饶,反手就打。这样你打我,我打你,愈演愈烈,经常是不打个鼻青脸肿不罢休。还有的家长爱贪小便宜,在喜宴、聚会时经常偷拿人家几块糖,几根烟。种田的家长还会做几亩“黑地”……这些小举动,被年少的我们记在心里,久而久之,就会养成爱偷拿别人东西的坏习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许多青少年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那么祖国的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呢?法律无处不在,但我们不要视它为负担,要用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约束自己。我们只有学好法律,遵守法律,才能成长为一个好公民。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长大了才能依法建设国家,为国家创造一个祥和美好的未来!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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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新闻里,最近一段时间的美国,接连发生了几起大规模恶性枪击事件,造成了数以百计的美国公民无辜伤亡,在这个号称民主的国家,无论是拉斯维加斯的乡村音乐会,还是德克萨斯州的教堂,甚至是走在纽约的大街上都可能随时招致飞来横祸。这更让我们庆幸生活在一个人民遵纪守法,社会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我们把遵纪守法牢牢记在心中的时候,法律也会变成我们的保护伞。我们生活在法治的社会,在生活中我们也处处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法治并不是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而是保护我们生活秩序的强制工具。只有在一个法律时刻保护我们的社会,我们才能幸福,快乐的成长,我们的上学路上才不怕遇到坏人,我们的家里才不用像鸟笼那样四处装上防盗网。也只有我们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有序,我们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民主。尤其是我们小学生,要时刻把法治记在心中,当我们开始学法,知法,懂法的时候,这样我们就会以法制为准则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就如生活中的交通规则,如果我们遵守了交通就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护着我们的出行安全。法在心中,与法同行,不仅可以保护我们的出行安全,同样可以避免我们走错路,就在前天,弟弟告诉我他们足球队出了一件天大的事情,有个极其调皮的孩子居然把老师刚收取的3000多元杂志钱给偷了出来,在门口的小商店大肆挥霍。幸亏我在学校接受过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及时让爸爸通知了那个调皮孩子的家长,把钱及时还了回去,否则不知会酿下什么大错。所以我们要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概念,把法记在心中,这样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有效避免小错酿大错,走错路的人间悲剧。把法记在心中,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我们的社会也会变得更加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律不仅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更是为了给我们的自由幸福生活保驾护航。做为一个小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从小就把法记心中,与法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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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许多人通常认为,法律是在约束自己的自由,强迫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还要向国家缴纳自己的部分收入,如果没有法律,自己必定可以得到理想的生活。现在让我们翻一翻世界的历史,似乎从古至今兴起的文明大国都拥有着一部影响深远的法律?法律的出现似乎代表着大国的崛起?中东的古巴比伦文明拥有着目前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罗马帝国的罗马法影响至近代西方民主国家,商鞅变法致使大秦帝国于七国中崛起,横扫天下,《联邦宪法》旳出世预示着美国的飞跃,《权利法案》成就了“日不落帝国”的宏图霸业。回望历史,自古以来,一个国家,文明出现的象征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城市,文字,法律。法律真的那么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流传千百年,自然有它的道理与魅力。应当承认,法律确实隐隐约约“约束”了我们某些方面理想的“自由”,例如我国的法律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就让诸多学子为之愤慨,望着桌上带着血红数字的试卷大发脾气。不消说,我们学生自然是恨透了九年义务教育法。但如果让我们仔细想一想,没有国家法律保护下严格执行的的九年义务教育,年幼的我们一时头脑发热——“打工去!”没有知识的我们真的会为未来谋出一条好出路吗?国家之内全是文盲,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这样的中国怎么强起来!(中国作文网原创作文 )依此同理,让我们试想一下,依一些人们所愿,假如没有法律,该是怎样情景?失去法侓的保护,我们该多么脆弱呀!犯罪分子为非作歹,没有法律的制裁,他们会继续在社会上干尽恶事,无人敢阻。交通上,心中没有法律的我们驾车出行,闯红灯,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接踵而来,一些没有道德的司机冲撞行人后,置之不理,扬长而去。整个社会失去秩序。没有国际法制约的军事大国肆无忌惮的放出核武器,入侵弱小国家,烧杀抢越,无恶不作,世界毫无和平可言。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个公民的自由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旦超过法律之外,那他将不再自由了。而同样是法国启蒙运动的思想家领袖伏尔泰所追求的自由观念则与之截然不同,他所宣扬的自由是毫无约束的自由,是当今人们美好的愿望,但不可能会实现,因为他的自由观念超出法律许可范围之内,拥有着许许多多不稳定的危险成分,超过法律许可范围外的自由便是一纸空话了!因此我们的自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相反,再让我们看一看有法律的社会,国家和平,公民不必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社会秩序尽然有序,公民道德修养高。就连世界人民所向往的自由之地美国也是有联邦宪法等法律管制的!来保障公民利益。因此,没有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人民不会受到法侓的约束,所有的世界公民都有着自己的保护伞——本国的法律,这部法律保护着本国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令所有的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历史上国家法律被本国人民视为无物的国家,均无一例外走向灭亡。综上所述,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我们更应该心中有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将法律视为我们维权的武器,而不是拦阻自己自由的障碍,才能使我国社会更稳定,走向强国之路!心中有法,法存心中,尊纪守法,则国强!12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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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身边“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沉迷于网吧、吸毒、偷窃、结交三教九流···在我们身边都是有的。下面就有几个例子…阿兵是澄海外砂人,因年幼其母病亡,其父忙于生计无暇照管他,自7岁起,阿兵模仿大人们抽烟,并以之为荣。他说,每天放学后燃起一根香烟吞云吐雾,走在同学们中间感觉特有面子。14岁那年,勉勉强强读至初一的阿兵干脆辍学了,终日跟在乡里几位“大哥”身前身后当起了小兄弟。去年初,他结识了乡里一做餐饮生意的“大哥”,几番来往后,阿兵很得大哥喜欢。慢慢地,阿兵也发现了大哥原来是“白药仔”,但他也不以之为忤,相反还认为这是“酷”的表现。去年中,趁大哥不在家,小兵偷了一点“白粉”终于“开禁”尝了新,并从此成了一名“小道友”。吸上白药后,因无钱买药,小兵便在一“道友”“教授”下当起了“鱼虾蟹”庄家,以赌钱为营生。据称,那些“鱼虾蟹”的骰子都是用磁铁做了手脚,因此聚赌时基本都是赢钱,有时一天纯收入达三四百元。小兵称其每天下午常在陈厝合、辛厝寮一带“开局”,赚了“工资”后便买“药”过瘾。最终被抓。1994年春,13岁的中学生小峰自创一首歌词,参加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这首歌词由于新颖、富有情感而被评为特别奖。然而,小峰并为接到获奖通知书。经过调查发现,是复评中某小学教师李某和他的学生张某做了手脚。小峰于1996年10月八一至诉状交到人民法院,状告李某和张某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199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小峰获得了17000元赔偿。法律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青少年,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律让中学生们能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像空气,亦像泰山,神圣不可侵犯。900字 初三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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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在我心中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祖国,在我心中》。我们的祖国,有雄伟壮丽的高山,有风景如画的河流,有炊烟袅袅的村庄,有高楼林立的都市。而我,最喜欢的是首都北京。今年暑假,爸爸带我去了北京。我们首先去了八达岭长城。长城脚下,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不到长城非好汉。”意思是说没有到过长城的人就不是好汉。这次,我要勇于攀登,成为好汉!长城是由烽火台连接起高高的坚实的城墙。在其中一个烽火台中,我们看到了长城的简介,我知道了长城是2000多前修筑的,全长有几万里,所以叫做万里长城……此刻,古老的祖国在我心中——我为她悠久的历史而自豪,我为她无尽的智慧而骄傲!第二天,我们去了圆明园。路上,爸爸告诉我,它始建于康熙年代,是皇家园林,被称为万园之园。它的建筑十分宏伟,里面有上万件奇珍异宝。但是,在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抢走了许多瑰宝,还用一把大火把圆明园烧毁了。如此宏伟的圆明园竟被毁于一旦!走着,看着,那断壁残垣,让我心痛不已。想起了那句话:“落后就要挨打!”在心里再默念这句话时,我有了更深的体会。此刻,受尽欺侮的祖国在我心中——少年强则国强,我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第三天一早,我们就到天安门广场参加升旗仪式。在静谧的黎明中,从四面走来的人们齐聚在这里,满怀期望地等待着那庄严的时刻。升旗仪式开始了,全场突然鸦雀无声,小学生们打着队礼,大人们的目光盯着国旗,人们都唱起了国歌。升旗仪式多么庄严啊!我的自豪之情由然而起。此刻,正在走向富强的祖国在我心中——我想借用舒婷深情的诗句对她诉说:我是你的十亿分之一,是你九百六十万平方的总和;你以伤痕累累的乳房喂养了迷惘的我、深思的我、沸腾的我;那就从我的血肉之躯上去取得你的富饶、你的荣光、你的自由;——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我的祖国,她拥有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她也曾有软弱苦难的时刻,但是,此刻的她正在发展,愈加蓬勃!我行走在祖国的土地上,祖国永远在我的心中!我愿用我的血肉之躯,增她无限荣光!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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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在我心中依依梦中情绪,观数点茗浮花,一缕香萦柱。细数成长路上,一颗颗关爱的心充实着我的生活,幸福了岁月,温暖了时光。心中有两扇门,里面是满满的关爱,温馨甜美。推开第一扇心门,那儿,充满了妈妈的关爱。天黑黑的,宛如泼墨。我独自在窗前构思画作,时不时揉揉眼睛,打个瞌睡。此时,门像一把扇子一样打开,妈妈端了一杯牛奶向我轻声走了过来,用心疼的口气说道:“累吗?喝点牛奶暖暖胃吧,小心烫。”说完心疼的看了看我,转身就走出去了,生怕多待会儿会打扰到我,影响我的思绪。我端起牛奶,小心的呷了一口,牛奶温度刚刚好。我小口小口的喝着牛奶,暖流涌上心头,灵感似喷泉喷涌,拿起铅笔细细且利索地画着。不一会儿,我放下了手中的铅笔,看着这幅画,露出满意的笑容。画上,窗外一轮明月皎洁无比,窗内妈妈暖暖的笑着,手中捧着那杯温热的牛奶正递给我呢,奶香氤氲,温馨无比。推开第二扇心门,那儿,充满了老师的关爱。在我刚转学到这所学校上六年级第一天,因为环境的陌生,我惶恐,握在书包带子上的手微微发抖。这时,一位老师从教室门口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本语文书,脸上洋溢着明媚的笑容,轻轻推了推高鼻梁上的眼镜,便向大家介绍我。我才知道她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或许是察觉到我的惶恐,一下课,老师就过来开导我,让我慢慢适应环境,如果遇到难题就找老师,我点点头,悬着的心也慢慢放下来了。之后,每当我被难题绊住时,老师总是悉心的帮我解答;当我心情不佳时,老师给予我莫大的安慰。老师的淳淳教导,深深铭刻在我的心中。我轻轻地关上两扇门,静静地思想。因为关爱,我的心田碧波荡漾;因为关爱,我的生活洋溢着芬芳,因为关爱,我的灵魂熠熠生辉。它是我心中的珍宝,我将永远珍藏。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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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心中戴上指甲,轻挑琴弦,对琴已生疏的我跌撞地弹出几个音符。从那悬之又悬的琴心剑意中,也可窥得母爱一角。梳着碎碎的童花头的我,和着你的琴音唱着歌谣。初与琴逢,即与琴结缘。你爱弹琴。小时候便常与母亲一起,我随着琴声又唱又跳,你在一边微笑,灵活的手指在琴弦上跳跃。那小小的琴房,似乎便是我的整个世界。我对那琴箱十分感兴趣,无数次要求你打开来看。你抚了抚我的头:“每一架琴都是有生命的,琴箱拆开,琴就坏掉了,要尊重每一个生命。”扎着乱乱马尾辫的女孩,坐在椅子上不情愿地挑动着琴弦,身边的你摇了摇头。不愿触琴,只道心难再。曾穿着小皮鞋的脚不知何时已换上了运动鞋。你应我的要求开始教我弹琴。随着难度的增加,琴对我来说已不代表着曾经与你相唱和的美好回忆了。当我在你的敦促下不情愿地拨动琴弦时,在你的温柔却让我羞愧的话语中,当初的琴心已经消耗殆尽,如烈火焚过的残渣。你没有斥责我,只是拍了拍我的肩:“凡事贵在坚持。毕竟,剑锋也是从磨砺而出的。”规规矩矩的编着麻花辫的女生弹着流畅的音符,伴着你的叮咛渐渐地成长了。与琴相伴,兜转又明悟。在你日复一日的教导与陪伴下,我已可以弹出流畅的乐章。天色微霁,你站在我的身旁听我弹琴,眼神专注。身体微微摆动,嘴角微扬。你昔日用来弹琴的灵巧的双手,不知何时已布满了标志着劳累的老茧。你的鬓角已有星星点点的白。我此时才知道,是我给你的发丝上涂了白,给你添了累。脸上的皱纹纵横着,纵横着。我现在才发现,你已不再弹琴了。你的时间给了每日的饭,我放学后的茶与整齐的房间。泪光闪闪,我凝视着眼前乌木作台,白丝为弦的琴。你笑了笑,绺绺我的头发:“母亲不求你给我怎样的报答,只要你充实地走过人生,母亲就满足了。”时光荏苒,我已不再有时间弹琴,可母亲教给我的对生命的尊重,坚持做好每一件事,充实地走过每一天,以及那从茫茫岁月中走来的琴心剑意,影响着我的每一天,世间几多烦恼事,可否仗剑行侠?人生漫漫绵长路,何不执琴轻弹?惟琴心与母爱在我心中,难得。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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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从小,在父母的教育下,我就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记得前段时间,新闻报导两个年青人为了一句不经意的玩笑召集一众人大打出手,最终两败俱伤。两个在乱棍之下当场死亡。双方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和嗷嗷待育的儿女。他们一时的冲动和意气用事,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永远不能平复的伤害。如过能用法律约束自己,就不会导致如此的惨剧。所以我们就要从现在做起: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我们要有法的意识,要的能力,要有对不良品行的抵制力。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350字 三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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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我们人人都要遵守法律。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做为一名小学生,作为一名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力,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现在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因此,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心”!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反法制的事,人们会为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也会为罪犯的凶残行为感到愤怒,有时,人们会无法判断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交通事故一样,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不管是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都不会用别人得到的后果来告诫自己,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些陋习和一些所谓的“习惯”。比如,穿马路不走人行道,把马路当成自家花园;在十字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天马行空,有的甚至骑到了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550字 四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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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有了法律世界才有秩序,没有法律人类将无法无天,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什么东西呢?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道德底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法律就像马路上的红绿灯,管理着交通,管理着千万生命,没有了法律就等于马路上没有红绿灯,是万万使不得的,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会交通混乱,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世界没有了法律生活会乱套,一样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从小要有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保护家人朋友。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应该学法、懂法、知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五年级:汪佳宁4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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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有了法律世界才有秩序,没有法律人类将无法无天,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什么东西呢?法是人类的行为准则,道德底线。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法律就像马路上的红绿灯,管理着交通,管理着千万生命,没有了法律就等于马路上没有红绿灯,是万万使不得的,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会交通混乱,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世界没有了法律生活会乱套,一样会有许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从小要有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保护家人朋友。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应该学法、懂法、知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贡献。4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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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不以恶小而为之”这句代代传诵的古话许多人都知道。可是这句话的含义许多人只知道表面……就如蚂蚁般食物,食物再大,蚂蚁只要努力,迟早会搬回去。许多人都认为自己犯的错小,就一错再错,结果酿造成大错,最终面临他们的只有监狱和自责。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少见,所以我们应该知法守法。21世纪,在这个全新的社会中,许多人都不遵守法律。为了金钱、名利、荣誉等个人利益许多人知法犯法,不惜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把社会弄得不得安宁。他们其实也明白这是在害人害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他们仍为了个人小利益,破坏了国家大利益。以为纸包得住火……我曾今在网上看过这么一段法律虚拟视频。内容讲述了一位成家的男人在买彩票的过程中无意间得知了彩票开奖5分钟前可以在彩票机上购买到这张中奖彩票。他刚开始知道这是彩票上未查处的漏洞,知道假如买了中奖的彩票是违法的,所以不打算去做违法的事。可是后来在家庭的压力和工作的负担下他最终还是抵不住诱惑,走上了这条犯罪的不归路……虽然整个情节是虚拟的,可是却流露出一些人爱慕虚荣、自我控制力不强、无法抵御住诱惑等特征。有些人不知道法律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其实不仅是处置恶人、维护自己的,我觉得还是为祖国下一代的花朵——我们打造出一片美好的社会,让我么这些法律意识不足的人懂得知法守法、护法、用法。让我们不要再重复那些违法人的恶行。让我们做一个正直的人!法律,是用来约束自己,不要被为了逞一时之快和个人的利益而指明灯;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或不受冤枉的保护神;法律,是用来提高自己控制能力和提高法律文化的一本百科全书;法律,是用来帮助自己所需要帮助的人解决法律问题上的纠纷的美好品质。只有做到了知道法律了解法律才能在遵守法律,只有遵守了法律才能很好的适用法律,只有学会了使用法律才能帮助他人解决法律问题。让我们一起沐浴温暖的阳光,展开我们的翅膀,一起在拥有安全拥有法律的蓝天下自由飞翔吧!让人们都把“法在我心中”记住,一起创造出同一片温暖的家园!每个人都要学会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六年级:早晨不说晚安8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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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我的父母:“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1000字 初一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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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宁夏中卫中宁县中卫县第二中学初一:张明1000字 初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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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2)“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安徽霍邱城关中心校初二:焦响1000字 高中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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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转载)哲人康德曾这么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璨灿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是的,如果说璀璨的星空是以其独有的博大浩渺深深震慑了我们的心灵,那么“法”,这高擎“正义之剑”的审判官,它“公正无私”、它“扬善惩恶”、它“无所不在”,在一次次付尊严与正义与社会的同时,也一次次的将“敬畏”深深的铭刻于我们心中。鱼是离不开水的,而社会与人同样离不开法,回溯法的渊源,在7000年前古巴比伦王国的石柱上,“法”就第一次以《汉谟拉比法典》的名字向世人庄严的宣布,它要“判曲直”、“辨是非”、“定善恶”,它要做世上的仲裁者。从此,“法”就伴随着人类社会走过了一个个发展阶段,日臻成熟、日趋完善。它塑造了社会的躯体,它构建了国家的灵魂。当代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在法治的基础上建构起富裕、繁荣的社会大厦。而改革开放的中国也在江总书记“以法治国”的英明方略指导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康庄大道。改革开放高歌猛进,“入世”成功钟声乍响,这一切也预示着“法”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构着我们的社会。它将犯罪钉在“恶”的耻辱柱上,它用“正义“的阳光涤荡社会的黑暗;是的,它付不公以平等、付正义以力量、付权力以约束、付言行以准绳。法塑造了当代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就是遵纪守法。没有法所付予的权利,人们寸步难行,而违背了法的准则,必自食其果。没有人能逾越法,没有人能不受法的约束。古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警示恒言;今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金科玉律。法眼炯炯洞察秋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轻视法的人终被法所轻视,法盲的追悔莫及换不来“法”的怜悯。嘲弄法的人终被法所嘲弄,法之缰绳终将缚住罪恶之手。地位、权势挡不住法网无情,“正义之剑”终将辟开黑暗之幕。切记,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而作为一名执法者,作为一名税务机关的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是我们执法的基石。税徽闪烁着法的尊严,执法体现法的权威。“依法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体现的不是个人,而是法的规范、法的行使、法的执行。“依法治税”,执行法律决不意味着法的化身,与执法权力相应的是“法”对执法者行为的约束。执法必知法、执法必守法、执法必敬法,对“法”的恪守与尊敬是对法律尊严的最好维护。不要忘记,可与璀璨星空相毗美的是祟高的法则,它与它所代表的公平、自由与正义,就如最璀璨的星辰铭刻于天宇,也铭刻于我心中。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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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行“你的孩子在我手里……”“什么……”晴天霹雳的消息传入耳中,不安、惶恐笼罩着这个无辜的家庭。他家一位10岁的小孩,在放学的路上被一位陌生男人给绑架了,并在第二天将孩子残忍地送入了天堂。其后绑架犯还若无其事地给他父母打了40多个勒索电话,诈骗了2亿韩元,孩子的父母在焦急等待孩子回归期间夜夜不能睡好,天天不能安心。最终在历经三十多天后等来了孩子尸体被发现的消息,父母顿时痛不欲生,难以接受,事发当地的父母也是整日提心吊胆。在案发十多年以后,终于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这是我看的一部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韩国电影。纵观这个事件,犯罪分子的行为不但毁灭自己的未来,余生只能在铁窗中度过,他的父母也只能整日以泪洗面;他的家庭则受到周围邻居的唾弃;而失去孩子的这个不幸家庭却永远无法抹去这片阴云,长久的承受着难以述说的伤痛。古人云:“民无法则贫”。一个人犯罪,不仅影响自己的一生,影响自己的家庭,而且也给他人及其家庭带来无尽的伤痛,甚至给整个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家庭,也为了社会的安定,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应该知法、守法,让法在心中行!纵观古今,不仅平民需要遵纪守法,王公将相更应该成为守法的楷模,这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汉文帝时期,他的弟弟淮南王刘长骄纵跋扈,常与帝王同车出猎,在封地上不遵守法纪,自作法令。长期的纵容使刘长目无法纪,最后与匈奴、闽越首领联合起兵造反。本可荣享一生的荣华富贵,却因违法乱纪把自己一步步推向深渊,也把无辜百姓一步步推向水生火热之中。三国时期雄霸一方的曹操,因法纪严明而名扬四方,深受将士的爱戴和信服。一次,他与军士路过一片麦地,为不影响农民的作物,便下令踏入麦地者斩,而这时自己的马蹄却不小心踏入了麦地。正当周围的众将不以为然时,曹操却当即割下自己的胡子以示对自己的惩罚。要知道,在古时割下胡子、头发都是一般人不愿意做的事,因为头发都受之于父母,不能随意割去。曹操的行为使将士们更严于律己,曹军也成为一支纪律严明,所向披靡的军队。“上梁不正,下梁歪”,执政者如果不守法纪,带给社会的影响将比一般老百姓违法所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君者,泉源也”,如果执政者带头遵纪守法,却往往能上行下效,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执政者更应知法守法,让法在心中行!执政者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有了法,国家才有了规矩,国家才能安定、富强,人民才能富足。为了美好的明天,为了中国梦的早日实现,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应该知法、遵法、守法,让法在心中行!10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