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横刀向天笑
一百一四年前的秋天,慈禧太后一声令下,谭嗣同,杨锐等押赴法场,在狱中谭嗣同留下: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慷慨悲壮的一首诗。古人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日本使馆曾联系帮助其东渡,谭嗣同拒之,并言: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这是怎样的信仰,这是怎样的气魄?!
在个人生死与民族前途之间,一介书生,慷慨赴死,为的是唤醒民众自立自强,争取争取生存的条件,生命的尊严。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戊戌变法”,如果革命者的鲜血能唤起千千万万的民众觉醒,也是死得其所,然而革命者的鲜血却被麻木的民众当做治疗肺结核的血馒头的药引子。尽管百日维新失败,令人庆幸的人有了更多的仁人志士清楚的认清到依靠帝王终究还是沦为奴才,只有以暴力的武装才能真正实现革命的前提。孙中山先生联合海外的革命者在日本建立了近代中国史上第一个革命组织:同盟会。而此时,发动变法的康有为,梁启超却成了支持帝王专制的温和改良者,并且批评革命党人是站在海外的革命者。
在这里不得不提起一个人,汪兆铭,尽管此人存在争议,在日本侵华的民族大义前是晚节不保还是曲线救国?但是年轻的汪兆铭是怀着一腔热情献身革命,在写给孙中山的《致南洋同志书》中写道∶“今者北上赴京,若能唤醒中华睡狮,引导反满革命火种,则吾侪成仁之志已竟。“于是出现了名震海外的刺杀摄政王事件,然而提审汪兆铭的肃亲王倒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王爷,钦佩其的革命精神,竟然网开一面,判了终身监禁。这位定义为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民族罪人几乎成为革命烈士,他就是笔名精卫的汪精卫。真是造化弄人,题外话还有这位开明的清政府王爷却有个女儿,后来交给日本人抚养,她曾参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满洲独立“并亲自导演了震惊中外的”一二八事变“她就是臭名昭着的川岛芳子。随后武昌起义爆发,清政府瓦解,汪精卫自然得救并且成就了他和陈璧君的一段佳话。同样在狱中汪精卫留下: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被广为传诵,成为无数革命青年的座右铭。
武昌起义的隆隆炮声,震碎了清王朝政府,却没有唤醒民众麻木的奴才意识,阿Q之流对于革命党一向是深恶痛绝的,但是看到举人老爷也如此害怕,不免神往,幻想着能一起穿上崇祯皇帝素服的革命党,到最后画个圈稀里糊涂的送了命,连一句“手执钢鞭”也唱不出,自言自语:二十年后。。。麻木的人群忽然掌声雷动随后叹息白跟一趟,来出戏都没有看成,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真实的国人看客。
此时谁也未曾想到,一个在北京大学当图书管理员的湖南学生走进了历史舞台,在杨昌济先生的家里他曾用浓重的湖南口音慷慨激昂的向胡适探讨中国革命,胡适先生略带调侃的评价道:你讲的很有激情,但是我没有听懂啊。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胡适果然先于自己学生吴晗一招,49年匆忙逃往台湾。吴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部《海瑞罢官》因姚文元的批判成为文革的导火索。这个青年学生就是毛泽东,近代中国史上最具革命性的领袖,他是一位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尽管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上全面否定了文革,但是不能抹杀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史上的贡献。他领导共产党人解放了四亿劳苦大众,人民从来没有如此的积极投身国家建设的热情中,从来没有的积极参政议政。建国后上海滩新世界娱乐场外站着一位手拿扫帚的驼背老者,他就是曾经名震上海滩的三大亨之一:黄金荣,(49年杜月笙逃往香港,张啸林投敌日本,40年死于盖世太保戴笠的军统枪下)年轻的蒋志清既蒋介石初入上海就曾经拜在他的门下。这位老者在蹒跚的扫大街,宣告了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
文革过后,华国锋同志坚持“两个凡是“,一场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不可避免,胡耀邦同志第一次提出并亲自审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改革开放扫清了理论障碍。弹指间,改革开饭已经进行了34个年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国企改制促进了国企转型与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一部分人成为既得利益者,伺机侵吞国有资产,使国有企业转成自家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随后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一方面盘活了国有资产成功上市,另一方面流通股和非流通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国有大股东以低于市场价值的资本估值获得较多股份并取得控股权,流通股民如何进行补偿标准不一。在分置改革的过程中,如果国有股让利太多,势必触动大股东的利益,从而搁置改革。
在教育上改革一方面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环境等硬件条件得到改善,引入市场机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教育行业,打破了公办教育的垄断。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唯利是图,短期利益为重的局面,教育产业化导致教育过程冒进求急,唯分数,升学率第一,盲目发展,金钱化,庸俗化。甚至有高等教育者喊出:20年后自己的学生资本低于千万就不要来见面。同时传统的教育行政化体制仍然深深的影响着很多教育工作者,教授为了争取官位,不惜带领学生造假,花钱出论文,凭资格获得行政级别,教育者不搞学术争官帽子成为高校弊病。学生不以专研学术,取的学术突破为荣,而以金钱至上。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看到企业家取得成功自然是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没有理论学术的支撑,没有安心象牙塔专研的人才,企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就成为无本之末,空中楼阁。因此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首要就是要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特权,建立良性的教育发展体制。深圳南科大的建立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探路石,让我们拭目以待。
改革的发展不得不提的就是住房改革,90年代国家逐步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建立商品房制度,于是,神州处处是工地,拆字遍布中国城市大小角落,成千上万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同时也兴起一个新的富裕阶层:开发商。这个饱受争议的企业阶层,房产商曾自嘲道,出的是妓女的工,拿的是婊子钱。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促使地价攀升,开发商牟取暴力,丈母娘刚性需求,生活在城市中夹心层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努力来偿还房贷,在生活的压力下,中山先生提出“惟我辈既以担当中国改革发展为己任“面临尴尬的地位。遥想当年,多少青年学生放弃舒适生活,奔赴革命圣地,过着前有追兵后有饥不果腹的环境,毅然追求革命的理想。如今青年人如此唯唯诺诺是青年人不负当年革命者之抱负还是我们的环境造就?房价的居高不下不能单单依靠中央政府的有形手去打压,而是商品房继续深入市场化,建立良性的市场发展机制,同时对于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城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体采取政府保障房建设,让劳者有其屋,这一方面新加坡政府有成功的运作,值得借鉴。
改革的发展促进了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市场经济壮大发展,国家GDP跃居世界世界第二,但是也造成了社会贫富差距的加大。先富起来的有一部分人不仅没有先富带动后富,反而是凭借资金实力,垄断市场甚至权利寻租,官商勾结,欺行霸市进而滋生腐败。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目前改革的阻力一部分来自于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不愿意让深入进行的改革触动既得利益,垄断市场打击后续进来的竞争者,另一部分来自于国有垄断的利益者,他们害怕改革的深化,打破自身依靠政府权利的运营,导致民间资本的进入,争加了竞争对手,甚至面临破产。最后还有阻力来自于一部分人:就是没有再改革中受益的群体,国企改革打破了铁饭碗,大锅饭,在残酷的市场经济中缺乏有效的竞争力,导致下岗,失业。联产责任承包制下农民自负盈亏,在农业经济产业链中处于被动地位,辛苦劳作,收入微薄,部分人不得不背井离乡进入城市打工,并滋生了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称谓:农民工。教育体制的改革取消了国家分配工作,建立的自由流动人才市场,大学毕业生自谋出路,自由选择企业或进行自主创业,很多年轻的大学生在学校没有学到有效的知识,或者所学知识与市场的不接轨,找不到工作买不起房子或者处于企业底层,形成结构性人才过剩,从而诞生了蜗居蚁族等词汇,而与之对应的是目前国家在熟练的高级技工和高精尖人才还是相当缺乏。最后这一部分人幻想全民供给制的公有体制下,怀念毛主席领导下:大锅饭,铁饭碗,人民公社,分配住房,分配工作,间接成为深化改革的阻力大军。
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和弊端,如今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唯一深化改革,从而建立健康的政治经济体制,主要依靠市场的调节,解决贫富差距,促进良性的教育发展,以及政府的引导,保证低收入者甚至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人群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幻想重新回到供给制的体制下是完全不现实的,这是新中国成立来用了20年走的弯路得出的教训。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势在必行,在改革开放后现有的环境下,国企的减少,铁饭碗的打破,政府公有权利的稀有性导致一大部分群体想进入体制内,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随着改革降临到政治层面,在未来政府公务员也将不再是终身制,幻想一考定终身进入体制内获得保障也终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目前国家已经在部分区域试点公务员聘用制,政府对行政的人员的综合考核也将越来愈多,事业单位的改革保留公益性质,去行政化是主导方向。而这一阶段也恰恰是敏感时期,政治体制的深入改革势必会触动既得利益者,他们不愿意打破这种公有权带来的便捷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权利,体制内的公务员,事业编越来越成为稀有资源,因此,更多的人愿意花更大的代价甚至贿赂而走进体制内,一旦走进体制,在私心的驱动下自然会阻碍改革。
温家宝总理也曾在演讲中表示,不改革死路一条。目前中国社会还存在着贪污腐败、分配不公等种种弊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在对于其个人评价上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个人认为这恰恰是民主进程的一部分,在这一点已经没有个人崇拜,个人集权,虽然发表言论还不是很畅通,但是有不同声音的出现折射出中国人走出独裁,走出集权的一步。他自己对工作也概括为: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唯有深化经济改革,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打破垄断,建立市场调节机制。唯有深化教育改革才能打破教育行政化,促使教育真正面向市场,摆脱行政干预下,而不仅仅向金钱,向官帽子看齐。唯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打破行垄断,把公权力缩在笼子里,打造阳光下的政府,才能打破公有权利的稀缺资源性,打破人们心中的“万般皆下品惟有当官高“的官本位思想。唯有深化社会改革才能提供有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有所得,居有其屋。唯有深化法制改革才能建立完善的社会法制体系,保障人权,实现真正的民主,自由。
最后引用山东高考材料中:中山先生的话:惟我辈既以担当中国改革发展为己任,虽石烂海枯,而此身尚存,此心不死。既不可以失败而灰心,亦不能以困难而缩步,精神贯注,猛力向前,应乎世界进步之潮流,合乎善长恶消之天理,则终有最后成功之一日。
我真不该
“啪!”
一气之下,我把刚端起的茶杯猛地砸在了桌子上。
跑进自己的卧室,我又转身狠狠地把门关上,心乱极了。
这是我和姐姐第一次闹别扭,都怨她,做姐姐的也不知道忍耐点儿。
正在气头上,忽然听到开门的声音,伴着“嚓啦,嚓啦”的脚步声,一定是妈妈回来了。
“孩子,快起来喝点水吧。”妈妈站在床边,手中还捧着一只茶杯。
“不喝。”
“快起来吧,和你姐姐的那点小别扭也要当真啊!都大啦,心胸都要开阔点,该忍让就忍让一点。以后你在外面,妈也不能常跟着,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更不能耍小孩子脾气,应该先体谅一下别人。和别人相处得好一点,妈妈才放心啊!”妈妈一边说一边把杯子递过来。
“不喝就是不喝!”我随即起身从妈妈手中夺过杯子,顺手将水倒进了旁边的脸盆内。
当我转身抬起头与妈妈的目光相遇时,我呆住了:妈妈的眼中带有一种失望,嘴唇也在抖动着!
妈妈默默地从我的手中接过茶杯,没有斥责,没有怒骂,转过头走了出去。
妈妈怎么不骂我一顿呢?哪怕只有一两句,也能减少我那深深的内疚之情啊!可是,的的确确,妈妈没有给我一点儿责备。
“咳咳咳……”,妈妈的咳嗽声从隔壁传来,我的心比往日听到这种声音更觉得难受。这种沉重、无奈、剧烈的咳嗽声扯动着我的心弦,敲击着我的心灵,也把刚才那一幕幕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
是呀,爸爸去世早,妈妈这么多年为了拉扯我们姊妹几个忙碌操劳,特别是为我这个家中的“不安分子”操碎了心。她在不惑之年便落下了一身病。妈妈是个平凡的人,从没说过什么豪言壮语,但她却用朴实无华的言语时时教育我们如何做人。而我却用那无理的行为给予了“报答”!我是多么的无知呀!
轻柔的月光透过窗子直泻进来,似在冲刷我心灵上的污点。我,我真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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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渡横舟生在群山之中,行在群山之上,从此山到彼山,过沟过河是稀松平常的事了,见到几个野渡和木船以及船夫也是自然,听见几声孤寂而苍凉的船夫号子也不足为奇。但读到韦应物的"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时就是另一翻感受了。世间的浮华如春潮,淹没了多少富贵荣华;高洁的灵魂似野渡横舟,洗金俗世的铅华。我此时的言语希望能做深树的黄鹂的鸣叫,无言的时候也是涧边的幽草。也许长江大河般的人生让人倾慕,但我觉得野渡横舟的人生也自有其境界!2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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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睿我始终把友谊看作是人生中重要、最珍贵的东西。如果失去友谊,就好比断了命脉,我会死掉,并且死得非常没有意义。我还记得那个女孩,那个叫向天睿的女孩,那个值得我去珍惜的好女孩。那年盛夏,我搬家了。待一切都准备妥当后,我轻轻的松了一口气。我搬了多少回家了呢?这个地方的朋友还没玩熟,又搬到另外的地方去了。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的。铁树旁,蹲着一个看起来比我大一点女孩。我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她,她抱着画板,用很粗的铅笔却细细的描着什么。这片地方非常宁静,所以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她在画铁树下面的小草。我不仅觉得有点好笑——画什么不好呢?在铁树旁画小草,倒不如画那棵铁树呢。那么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坚不可摧。那时年幼,也不谈什么胆子的。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背:“我觉得你画得不好看。”女孩不吭声。她生气了吗?或者是她哭了?半晌,她才扭过头。我顿时震惊了——女孩的鼻子左旁,有一条像蜈蚣一样的伤疤蔓延到了下巴。“啊!”我大叫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摔得可不轻。女孩应该是料到我的反应了的,她抿着嘴,凝视了我一会儿,又埋下头继续细细的画着。她始终是那么的安静,动作那么轻。我站起来,心里对这个女孩越来越感兴趣。她真的很奇怪。难道她是哑巴吗?或者是聋子?“我喜欢小草。因为它象征着生命。它很坚强,它是坚不可摧的。犹如我们的生命,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的精神。这不起眼的小草,含着伟大无比的灵魂。”女孩头也不抬的说着。我哪里听得懂她在说什么?只是愣愣的看着她。其实,如果她没有伤疤,她也是一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这条疤痕背后,有什么故事呢?“我觉得铁树好看,因为它看起来好强悍的。”我眨着眼睛说。女孩笑了。她终于有了点表情。她放下画板,站了起来。“铁树也很坚强,它也很健康。与小草对比起来,铁树是那么的强大,小草看来那么的脆弱。但是它们拥有一样的精神。所以,小草是更值得我们学习的。”女孩拍拍我的脑瓜。啊,原来她比我高那么多呢。看起来像是在教育我的大姐姐。但是我根本没有把女孩的话听进去,只是一直在观察她。女孩告诉了我她的名字,她叫向天睿,她11岁了。我说我叫陈澜,我9岁。时间匆匆的流走了,我们都已经是大女孩了。向天睿比我大2岁,所以她懂的东西也比我多得多。她是个内向却很有内涵的女孩,因为她的伤疤,所以得到了许多人的嘲笑与望而生畏。我们院里有很多调皮的小男孩。我和向天睿喜欢一起在里面散步,每次碰到他们,向天睿都没有逃避过一次嘲讽。“哇,鲨鱼来了!”“快跑啊快跑啊,怪兽又来了!”......但是向天睿总是对他们视而不见,她是多么高尚。我不禁对她肃然起敬。我问:“向天睿,你为什么不去骂他们一顿呢?你骂了,他们就不会这么讨厌了,老是来骂你。我听着就很急呢。”向天睿总是笑着说:“他们还小嘛,不要计较那么多。再说本来就是我的错,是我吓到他们了。”每次听到类似的话后,我都会语塞,都不知用什么话应和。向天睿那么的热爱素描,她是一个有理想的女孩。她想去巴黎开一家画廊,我对此很是感到崇拜。我长这么大,似乎从来都没有理想吧?我不禁泪潸潸。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与向天睿的友谊越来越深了。向天睿曾经还抓着我的手说:“谢谢你,澜澜,我从来没有交到过你这么好的朋友。我们,要永远是朋友!”她说,她几乎是从来没有朋友的。因为她怪癖的性格与那条令人毛骨悚然的伤疤。我问她:“你怎么有这条疤的?”向天睿低下头,用低沉的声音说:“我的父母离异,原因是父亲重男轻女,在我很小的时候他们经常吵架,父亲责怪母亲为什么会生一个女孩。母亲是怪脾气,很快与父亲吵起来,还动了手。母亲本是拿起水果刀吓唬父亲让他住嘴,谁知刀却划到了我的鼻子上。我变丑了,父亲更不愿意要我。所以,他离开了这个家。母亲很疼我,我一直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向天睿的故事总会让人听后心如刀割。我对她生起一阵阵怜惜。本以为我们的友谊可以一直持续着。失去了我,向天睿可能会一个朋友都没有吧?那么她将又回到从前的样子。那么孤独。果不其然,便是如此。当妈妈提出又要搬家的那一刹那,如同晴天霹雳。我拼命的摇着头,拒绝着,可是妈妈哪里会改变主意?她果断的决定了。泪喷薄而出,我受不了,我不能离开可怜的向天睿,我不能失去她这个朋友。知道搬家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不能回到从前的那个家,不能见到从前的旧朋友!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说实话,我也从来都没有遇见过向天睿这样的女孩,交过她这样的朋友,她这样真实又值得拥有的朋友。有过一度,我也被向天睿的外表所蒙蔽了,认为她的外貌恐怖,内心应该也是邪恶的吧。却不。接触了她后,我觉得我会对她产生一种依赖。离不开她,想天天听着她谈自己的心情与故事。我不像小时候那样幼稚,那样听不懂话。我懂得欣赏与倾听。但是,待到如今,我却要离开向天睿了。搬家前几天,我都没有去见向天睿。因为如果那样,每天都和她形影不离,她怕也会对我产生依赖吧?隔那么几天不见她,然后长久的离开她,应该会减少她对我的留恋,还有她的伤心。搬家那天,我坐上车,望着我们家窗子,里面空荡荡的。哎,又要搬家了啊。到底有什么好玩儿的,搬来搬去,环境差不多,还不都是我们自己的家吗?车发动了,我的眼圈差些又红了。“澜澜!”一个声音从车后传出,那么熟悉。是向天睿!我把脑袋伸向了窗外,看着向天睿。她气喘吁吁,手里还拿着几张画稿。“向天睿,我走了哦,拜拜!”我还故作轻松,对她挥了挥手。我最好的朋友,我最珍惜的这份友谊,成回忆了吧?向天睿飞快的朝我这边跑来,我有点诧异:“我走了!车要开了。”“给你。”向天睿把手中的画纸给我,“再见,不要把我忘了!”我突然很想跳下车,根本不想搬家。车开走了,我看着向天睿离我越来越远,心绞痛。“真不知道你怎么和她认识的。她鼻子上那条疤好吓人啊。你小时候还不是,调皮啊,开水把手背烫了,生了疤,真的很难看!我花了好多钱给你除掉的。”妈妈发了话。听了这句话我突然很想打妈妈一巴掌。手中,那几张画叠着,似乎还有向天睿身上特殊的香味。我打开了画——那是几张小草,都是一模一样的。有一张,是我们刚认识那天画的那一张;还有一张,恐怕是前几天才刚画的。“澜澜,得知了你要搬家的消息,你却不来找我,跟我道个别。我非常难过。也许是吧,我这个人永远都是那么讨厌。你与我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心中,有没有厌恶过我呢?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感谢你能够接纳我,不恐惧我。我们刚刚认识那一天,你看见我在画小草。你批评我画得不好看,原因是你喜欢铁树。可是我却给你说了一大堆褒扬小草的话,也不管你听没听懂。是的,我对生命真的很看重。特别是我还是如此的不幸福,我的人生,那么坎坷。我羡慕小草,我也在努力的学习着小草。我很欣赏小草,它的精神,它的坚不可摧。我想用我的品质还遮掩我的丑陋,但没有感化到任何人,除你之外。你要走了,我的心很痛。失去一个朋友,一个唯一的朋友,就是这样的感觉吧。我画了小草给你,虽然我知道你喜欢的是铁树,但我希望你能更透彻的明白小草的含义。澜澜,我曾经不只一次想到过死亡。可是我想到了生命,生命,生命,它对于一个人的重要与深刻的含义。你比我,幸福多少倍。你看待任何事物,肯定都比我乐观,也肯定没有我这么多愁善感。不过,你也不要担心我了,我现在没有死的欲望了,我会好好活下去的。澜澜,再见。我不会过于伤心的,请你也不要忘记我。”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啪哒啪哒”的泪水让纸张湿透了。好的,向天睿,我什么都听你的,我会好似小草那样坚强,那么,请你也如此。向天睿,到老到死我都不会忘记你,我会把你记得深深的,你已经被烙印在我心中了,可是一点也不疼痛的。我记住你,向天睿,是永远的记住你。向天睿,你是小草,你是坚不可摧的小草。并且,你不仅是小草,在你的头顶上,还有珍惜爱护你的铁树......1200字以上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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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向东风枉自嗟“一朝春谢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香……”这些《红楼梦》诗词,明明白白地描绘着一个千古难觅的奇特女子——林黛玉,她的倩影竟是那前世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这就是黛玉,下凡人间用一生泪水来偿还那日日浇灌她护卫她的神英侍者。泪水的流逝,情感的枯竭,世事的沧桑,人情的冷暖,终于便成为她生命的耗结,不得不魂归离恨天。这就是黛玉哦,那虚幻的、真实的、理想的的化身,一个千百年令人为之哭泣叹息的女子,一个临花照水、卓而不群的才女!黛玉的短暂一生,大多光阴是在“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的潇湘馆里度过的。她的一生被情绪美化和情感诗化,也被千百杆翠竹诗意般地映照与演绎,把黛玉打扮成了世人永远的梦中情人、传世佳人。只可惜,黛玉最终还是去也,因此我不得不说说她的死。有人曾经讲过,黛玉的死不平凡不简单,整个过程充溢着文学的高级素养和人性的最高境界。但是,我并不否认续书者用残忍悲惨的、毫无人道的“调包计”进行安排,为黛玉那本不完美的命运划上句号。可谁也没有去认真想一想,这样一位神仙一般的梦幻女子,怎么只会来得那样的至善至美,动人心魄,而去得却是那般的平常平淡,其结果果真是如此吗?我以为,非也!考究黛玉之死,我得从刘姥姥游大观园说起。那日,黛玉曾在藕香榭湖上坐着游船,同宝玉说,她只喜欢唐代诗人李商隐的一句诗:“留得残荷听雨声”,宝玉就下了决心,不再拔湖中的残荷叶了。这黛玉如此地这般珍爱莲花,莫非这句诗里隐藏着什么?为读者启发着什么?我又不得不想起了另一个重要的细节——寿怡红群芳开夜宴。那晚,宝玉与众姐妹共行酒令“花名签”。黛玉得到的是什么?是芙蓉!批语是:风露清愁。要知道,黛玉若与芙蓉联系起来,那倒有悖作者曹雪芹老先生的初衷和意愿了。地球人都知道,晴雯死后,一小丫头对宝玉讲,晴雯是天上专管芙蓉花的花神。这里,倘若说黛玉也是芙蓉花的花神,岂不是前后自相矛盾?!于是,我反复思忖得出这样的结论:黛玉得到“花名签”上的芙蓉之称谓,就应该指的是水上的芙蓉——荷花了。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黛玉的前世想象成为荷花神了。究其原因,我还认为,那绛珠仙草不是一直生长出落在前世灵河之畔吗?要我的分析真的是这样,我眼下真的要认可著名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给予黛玉之死所作出的评语了:黛玉缓缓走到湖中心,然后缓缓消沉了下去……而导致黛玉沉湖的根本缘故,我以为有几种:或许是一处文学的最高境界的具体表现——黛玉前往人世间,还完了眼泪和感情,又该回去做她的绛珠仙草……此举,就是正所谓的“质本洁来还洁去”的印证,又一次人生的倒转轮回吧;或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严重打击:骤然而至的政治更迭狂暴的袭击,使她脆弱地无可奈何地离开人世……或许是一份感情的不幸:贾母归天,黛玉唯一的一座靠山轰然倒下,加上她本有的肺病却长期吃人参一类易上火的“补药”,自觉今生病若抽丝,无法救治,选择了如此了断方式——投湖自尽……这一切的发生,倒真真是那句“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写明了大地上没有安葬黛玉的一方净土。还有那句“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更是为黛玉葬身湖中给了更加清晰的解读。大观园众多水塘,哪一处才是黛玉归身之地呢?又推断出另一个或许来,这就是我方才所说,藕香榭的水塘吧?!这是我想象出情景:或许是在一个初秋的深夜,天空还下着蒙蒙小雨,悲伤已极的黛玉跨进湖水,拨开枯荷,念叨着什么,毅然走上不归之路……或许再有一年之后,贫困潦倒的宝玉也是在初秋的雨夜中,来到藕香榭水塘边,望着那一片枯枝败荷的水塘,心潮翻滚,泪珠涟涟,在凄惨悲凉的呼唤声里,便会想起他那枚曾经照耀他命运的灵通之玉,那枚已经让他生命逐渐黯然的灵通之玉吧?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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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刀—红莲天舞夜,是一个鬼剑士,他立志做一名狂战士“狂战的力量在于那左臂中的诅咒,狂战的霸气在于手中的那把巨剑,狂战的悲伤,在于那血红的左手。”夜的师傅这样教导着他。夜是个孤儿,他被遗弃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中了卡赞的诅咒,有了可怕而鬼神化的左手。家人,村民视他为恶魔,亲生父母那眼神中的恐惧,村民眼神中的颤栗,让瘦小而年幼的他迷茫了。他默默的站起来,转身逃离了自己的村子,走进了密林深处。一场恐怖的瘟疫让森林里的生物都成了妖魔,它们冷冷的看着这个闯进自己领地的人类,期待一个时机将他撕碎,将他变成腹中的美餐。夜丝毫没有感觉到周围弥漫着的杀气,或许他已经不在乎了,亲人的背叛,让他幼小的心灵彻底的绝望,就让自己在这里结束吧,也许这是最好归宿,夜心里这么想的。“扑通!”夜被地上的树枝绊倒了,妖魔们找到了机会,从黑暗中飞速的跃起,扑向了他。夜闭上了眼睛,扬起了嘴角,很快就会结束了,我那卑贱生命…忽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小子,就这么想死吗?”夜睁开眼,看到的是一道霸道的红光,一闪而过。一个笼罩在黑影中的身躯,一把闪烁着暗红色光芒的巨大的大剑,夜看到了那握刀的手臂上,是那刺目的红色,那是卡赞的诅咒!妖魔在瞬间被切开,尸体的残骸落在了地上,整齐的被切割成了两段。这是夜第一次见到师傅,也是他第一次知道了狂战士。“小子,不想死了吧,那么跟我走吧,只有活着,才能跟卡赞的诅咒抗争。”没有多余的话,夜跟着师傅走了,成为了他的徒弟,踏上了狂战士之路。“哈!嘿!”灭手里拿着一根木棒,重复着同一个动作,上挑。跟着师傅已经三年了,每天重复上挑一万次,在这深山的房子里,每天师傅都是早出晚归,也不知道是去干嘛了。在师傅不在身边的时间里,夜并没有偷懒,而是完全按照师傅教授的动作严格完成了每天一万次的上挑。日已西沉,师傅今天怎么还没回来,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传来脚步声,灭握紧手中的木棒,又是来要债的吗?三年来,夜打跑了无数要债的人,因为师傅是个酒鬼,虽然每天出去都说是去找寻狂战的真髓,但是夜知道他肯定又去索西亚酒馆喝酒去了。听着脚步声,有三个人,空气中压抑着很紧张的气感,来的人很强,夜心里想着,手中握紧了木棒。“小子,警惕性很不错呢。”是师傅的声音,只是这个声音没有以往的那样中气十足了。林中走出来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师傅被另一个男人搀扶着,而那个女人有着尖尖的耳朵,黝黑的皮肤,是个暗精灵。那男人对身后的女人说:“罗克希,清除掉我们过来的痕迹,我不想它们追逐到这里来。”暗精灵点点头,准备向后走去。师傅摆摆手,站直了身子:“阿甘左,不需要了,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了,今后这小子得自己去闯荡,这里就废弃吧。”“你确定需要他走上狂战的路吗?你知道一旦成为了狂战,将意味着什么。”被称为阿甘左的男人如是说。“我要像师傅一样成为狂战士!”夜很认真的说。“哈哈哈,你瞧瞧,这小子很期待呢,他是我见过的最适合当狂战的人了,或许,他能超越我吧。”师傅笑得很大声。“小子你过来,我之所以一直没有教你狂战的招式,那是应为当你施展血之狂暴之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什么代价?”“你会失去理智!无法区分敌我…。我不希望看到你疯狂,知道么,夜。知道师傅为什么要你每天练习一万次上挑么?”夜茫然的摇摇头,师傅摸了摸夜的头,道:“师傅是为了锻炼你的心智,使你的心智更坚强,不至于遭到卡赞诅咒的影响,看来师傅当年没看错人,呵呵。”“如果我成为了狂战,我就能像您当初救我那样斩杀妖魔么?”“额,成为狂战必定会对你的精神有影响,你不介意吗?”“没什么,如果当初不是师傅您,我早就死在那格兰之森了。”师徒对视良久,笑了。“它们追来了。”一直没有出声的罗克希拔出了别在腰间的双刀,阿甘左握住了巨剑的剑柄。“小子,你只要在自己灵魂深处呼唤卡赞之力,你就会得到卡赞的帮助,他的小部分力量将为你所用,这就是血之狂暴……”“来了!”………………………。在阿拉德大陆游历一年多了,跟着各路的佣兵一起进入了地下城完成赏金任务,消灭那些被瘟疫魔化的怪物。一年前的那一战中,师傅燃烧了剩余的生命,爆发了狂战最终奥义——魔域血煞,强大的敌人全灭了。而师傅却倒下了,临终前,师傅从背后抽出一把长长的太刀艰难的交到也得手中,道:“夜,这是师傅毕生精力所锻造的刀,他有巨剑的破坏力,又有太刀修长和锋利,我想你是他最合适的主人了…。”师傅去了…。夜看着手中那把闪耀着暗红色光芒的刀,刀身上刻有两个字——绝刀。夜来到大陆的东方,那里充斥着盗贼,充斥着危险,他接到了一个少女的委托,进入迷乱之村,去找回被盗贼劫走的孩子,少女的弟弟。少女名叫莲,在诺斯马尔准备的这几天,莲天天缠着夜说赫顿玛尔的故事,听说那里鸟语花香,没有可恶的盗贼,没有恶心的大老鼠。如果夜不耐烦了,莲就会跳舞给他看,在帐篷外翩翩起舞,就像是精灵一般,胸前的达芙妮项坠闪烁七彩的光芒。“找到我弟弟以后,你要带我去赫顿玛尔看看哦,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诺斯马尔呢。”“好的,一定。”这是夜第一次有了笑容。夜进入了迷乱之村,后面却跟着莲,她强烈要求一定要一起去,夜没办法,只能带着她。在收割了无数老鼠和盗贼的生命之后,他们进入了村庄的深处,一片荒芜的土地上零零散散的竖着一些房屋的残骸,这这里真荒芜啊,夜心里想。“啊!弟弟!是弟弟!”莲指着残骸中那一排排的囚笼,其中一个与莲的容貌有七分相似的孩子躺在囚笼里,夜看了看其他囚笼里的人,这么多人,他们你怎么会在这里?正思考着,大地开始震动,一只只硕大的老鼠从地面喷涌而起,而上面赫然站着魔笛使者-皮特!夜在游历大陆的时候曾经听说,在大陆的东方有一个极其邪恶的人,那就魔笛使者-皮特,它怎么会在这里!它的狡猾,它的残忍,这是夜听无数吟游诗人所诉说过的。没有时间想那么多了,“快跑!”夜用左手一把拉过莲的手臂,右手挥舞着绝刀划过囚笼,伸手将莲的弟弟扶起来,正准备向村口逃去。突然间,感到左手一松,夜回头一看,魔笛使者-皮特召唤出庞大的鼠群将莲抢了过去,“不…~~!!!”皮特一手掐着莲的脖子,一手执笛,吹响了魔笛送葬曲。莲痛苦的抽搐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喊道:“夜,快跑…!不要管我…快离开。。呃…”声音嘎然而止…。凄美的脸庞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但是睁着的双眼早已失去了原本的清澈,鲜血顺着嘴角滴落在地上…。。皮特扬手将莲甩向夜。刹那间,夜的心抽畜了一下,天地之间唯有莲那失去生机的脸庞,还有那脸上触目惊心的一抹殷红的血,尘土扬起在他们的身边,莲像个破旧的布娃娃似的被抛在了夜的怀里。夜的眼睛闪烁出血红色的光芒,左臂的锁链被寸寸绷断,“我需要力量,卡赞!!!!我需要力量,我愿意献出自己的灵魂!”夜扬起手中的绝刀,仰天长啸。咕咕咕咕…夜的双眼变得更红了,一团团带有怨恨,狂暴,戾气的波波动从夜的身躯延伸到绝刀之上。夜颤抖着将莲的娇躯靠在一边的断墙上,喃喃的说道:“莲,等我战斗结束后,我会带你去赫顿。。玛…尔…玩的。。”说道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夜已经哽咽了。站起身,他咆哮着挥舞着绝刀像皮特砍去,皮特奏起了魔音交响曲,尖利的笛声似乎穿透立了夜的身体刺激着他的大脑,夜感到一阵眩晕,强大的意念使夜站了起来,由于皮特强大的威压,夜早已变成一个血人,浑身都是伤口,汩汩向外留着鲜血。。“不够啊!我还要更强的力量!卡赞将你的力量全部借给我吧!哪怕我燃烧自己的生命!!”夜疯狂了。“成交!”一个阴沉的声音从夜的心里响起,刹那间,天空骤然变色,整个村子笼罩在一股浓烈的杀气之中。“桀桀桀桀…”皮特仿佛在惧怕着什么。“蹦山裂地斩!”夜的嘴里冰冷的突出这5个字,绝刀上骤然燃烧起一团红色火焰,挥向皮特,铺天盖地的地狱之火从天而降,皮特害怕了!当绝刀接触地面的那一刹那,大地崩裂,从地底喷射出灼热的岩浆,吞噬了皮特的身体,皮特哀号着在火焰之中化为灰烬…夜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走到莲的身边,靠着她,将她搂在怀里,缓缓的闭上眼睛……。。赫顿玛尔,索西亚酒馆里。角落里坐着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色袍子里的人。他轻轻的抚摸着手中那把暗红色的刀,的刀身流动着嗜血的气息,刀柄上绑着一条可爱的娃娃的项链。他微微露出的左臂闪过一抹红色,那是卡赞的诅咒。“现在你的名字不再是绝刀而已,而是绝刀——红莲天舞,从今以后,你将永远伴随这我,直到我死去。。”光滑的刀身印出一双如同血一般鲜红的眸子,只是那眼角仿佛泛着泪花。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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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刀拔刀一进师门,他便成为师傅的最爱。师傅练的是刀。年迈的师傅行走江湖数十载,惩恶扬善,除奸伏魔,一手名冠天下的绝技“天罡霹雳”,还从未遇见过真正的敌手。惟独十八年前,在红叶山庄与纪通天比武那次,师傅拔刀的手居然慢了半拍,仅仅是这半拍,师傅就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成为了今天的“独臂霹雳”。师傅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风雨肆虐的深夜,身高七尺的纪通天宛似一块坚实的赤铜高高耸立在红叶山庄的浮桥上,狰狞的霹雳在其头上轰然崩绽,密集的雨滴却没有打湿其半点衣衫。就在师傅提气纵身拔刀相迎的一瞬,纪通天五岁的女儿月岚忽然从瓢泼似的雨雾里哭喊着奔扑出来。师傅拔刀的右手就在电石火光的一瞬,像段枯败的树枝永久地滞留在了红叶山庄落满涟漪的荷塘里。即便如此,纪通天还是没能躲过师傅左手的致命一击。那一刀的速度与劲道,若霹雳,似闪电,如激荡八百里山川的飙风铺天盖地摧枯拉朽……十八年过去了,那一幕惊世恶战,仍叫师傅记忆犹新。师傅跟他讲:“所谓剑是仁气,枪是秀气,棍是蛮气,斧是凶气,而刀则是勇气。狭路相逢勇者胜,无惧无悔!”又说:“最好的刀便是最硬的刀,最硬的刀就像脊梁一样,宁折不弯!”还说:“所谓‘天罡霹雳’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再硬气的刀,慢一瞬就是死路一条。而要练成天下最快的刀,首先要练拔刀。”他恰恰正是弟子中拔刀最快的一个。有人悄声问他:“这么快的刀以前是从哪里学来的?竟超越了师傅所有的弟子?”他低头不语。问的人多了,他才从牙缝里咬出几个字来:“我要练天下最快的刀!”自此他开始了漫长而艰苦的拔刀练习。一千次,一万次,十万次……在夏天闷热的荒漠里,在冬季肃杀的枫林中,在春寒料峭的百花枝头,在金风吹皱的绿水江畔……拔刀!拔刀!拔刀!汗水像蛇一般蜿蜒滚落,臂膀练就得跟铜棍一般坚硬厚实,师兄师弟的刀法与他相较已远远不可同日而语。师傅再看他练刀,赞赏的眼神里就多了一份悲凉。五年之后,惟他凭借绝佳的资质学成了盖世绝技“天罡霹雳”,一手钢刀已舞得密不透风,水泼不进。他给师傅跪下,就要辞别下山。师傅道:“休要急着辞别,为我下山做件事吧。”他问:“何事?”师傅道:“为我拾回当年遗失的手臂。”他大惊,问道:“十八年了,如何能拾得回?”师傅笑笑,说:“十八年前,我曾暗中潜回过红叶山庄,那根手臂已经不在菏塘。为师只渴望死时,能得个全尸而去……”拔刀(2)他应诺下山。时值初秋,他于丘陵荒垣中,清风明月漫天星光下,提刀而行,忽然就仰天一声长唳,刀身发出尖啸,他横空一跃,朝无尽的虚空劈去,空气开始炽热地燃烧,河川亦为之地动山摇!八月十五中秋,众人见他提一干枯断臂和色而归,欢声雷动。师傅激动地应声蹒跚向前,仔细抚摸验看,干瘪的眼眶里老泪纵横:“是我那只臂,是我那只臂啊!十八年了!”仿佛就是在这喧闹的一瞬间里,众人耳边悚然划过山崩海啸的巨响,眼前一花,凛然凉气冲面而起,但也就是在一瞬间里,一切都已结束。他的胸前赫然多了一柄斜插的钢刀!见者任谁都知道,这致命的一招正是师傅的“天罡霹雳”。众人惊呼地再看师傅,师傅已于长风中孑身伫立,仿若赤铜一般,眼泪潸然扑地。他大张着嘴,瞪着白眼,几乎临死也不相信这是事实,不相信自己苦练了五年的刀技竟然被师傅一招致命。众人惊呆,却听师傅道:“将其女礼厚葬!”徒弟们闻之色变,再抬头看他,只见“他”已恢复花容月貌般的妩媚,长发随山风摇曳飘展。“这是纪家的独门绝学‘伪阳功’,他果真是月岚!五年……她竟伪装了五年!五年间她已拔刀一百八十万次。”师傅怆然涕泣:“殊不知,世间最好的刀法其实并不是‘天罡霹雳’,而是‘无心刀法’,只要有心,有爱、恨、情、仇,拔刀就永远不是最快!”“世间绝不能有人再练成此刀法!”众徒弟正听得痴迷,但闻一声长啸,师傅已纵身向万米深渊跃下。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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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神他白衣如雪,白布蒙面。没有人知道他的面目,就如同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他有一柄刀,小刀。他的人是刀神。他的刀的神刀。这点没有谁能否认。否认,就是挑战,挑战者的结果只有一种,唯一的一种。……阿就提着鬼头刀,缓缓向决斗地点走去。鬼头刀,古往今来,它杀过平民百姓,贪官污吏,英雄侠客,王公贵族……事业被它盯上的人都躲不过他的刀刃。闪电般的刀,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鬼头刀。阿就则是这把鬼头刀的持有者。然而今天,鬼头刀的权威受到了一个无名小卒的挑战。一个他不能不接受的挑战。阿就来到决斗地点,一个白衣人正负手等着他。阿就没有看对方的脸因为他的脸被一块白布蒙住了。阿就冷冷地看着白衣人的眼睛,就如同看着一个即将垂死的老人,他问:“是你。”但他丝毫没有疑问的语气。白衣人道:“是我。”声音竟没有人类特有的感情。然后一阵沉默。轻风吹过。阿就猛然冲了上去。闪电的刀,闪电的速度。阿就自信没有人能躲得过这一击,从来没有!无论时间速度与地面上有威胁的东西都被他一一掌握地准确无误。所以,这一击他势在必得!但意料中的鲜血并没有出现。他的刀竟被架住了!被一柄几寸长的小刀架住了!这是什么刀?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刀被架住了。他不敢相信这一事实,从未失过手的一击竟失手了,鬼头神话就这么被打破了,而且是被一个没有什么名头的白衣人用一柄毫不起眼的小刀打破了。但他不能不相信,真真切切的,鬼头刀被架住了……阿就败了,彻底地败了。当阿就的师兄司得知这一消息时只有万分的惊异。他对这个白衣人很感兴趣。当然,不仅他对白衣人感兴趣,白衣人对他也有兴趣。于是两人相约了。司是一个厨师。一个刀法高得深不可测的厨师。据说他能在一个刹那将一只苍蝇的翅膀完整的切下来。他的刀从挥出去就未曾落空过,至今为止尚未有谁能躲得过他的凌迟之刀。他的刀也是一把不起眼的刀,普通的刀,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的刀,菜刀。司遇上了白衣人,刀已在手。但他还没见到白衣人的刀,他唯有等,等白衣人的刀出现。但结果却令他失望了。白衣人的刀没有出现,两人从早一直对峙到晚,一招都未曾拆过。然而在司失望的一瞬间,白衣人动了但还不见刀。司也捕捉到白衣人的破绽,决定逼出白衣人的刀。他纵身迎了上去……刀。快刀。好快的刀。如果说阿就的刀是闪电的快,那么司的刀就是眨眼的快了。这是一种无声无息的快,刀身并没有破空的声音。在这沉寂的夜晚,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它将从哪个位置落下,即使有月光也看不到,唯一能看到的时候就是它切入你身体的时候。但这一刀却被白衣人看到了。因为它已落空。所谓的破绽根本不是破绽。白衣人的刀已贴在司的咽喉。冰冷,恐惧,绝望。这就是司所感受到的。菜刀落地……此后数日,中原武林各大派掌门以及隐世高人均败在白衣人刀下。这些人之中只有一个叫夫的人见过那把小刀的模样。夫是阿就和司的朋友,使用一把斩马刀。从南打到北,从西战到东,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斩马刀。决不会斩向朋友的斩马刀。但也败在白衣人的无名小刀下。白衣人开始名声大振。很多人都不能接受中原武林落败的事实。这时候,一位代表武林的绝世高人入世了。号称“刀王”的绝世高人。刀王,原名伤,白发中年,所使屠刀。他是阿就和司的师傅,与他们不同的是,伤年轻时曾吃过无数败仗,但这使得他的刀法越发高超,最终成为一代大宗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无一能逃过他的追杀。强者相遇,往往一招便决出胜负。屠刀暗淡无光,刀刃残破,似乎不堪一击。但就是这把破刀,在面对白衣人的时候竟发出了剑气!无坚不摧的剑气!战无不胜的剑气!刀的剑气!白衣人的眼睛终于有了变化,小刀乱舞,刀光无数。剑气,刀光。人影交错。两人背对着背。剑气刀光在两人站立时就已消散。伤缓缓开口,仿佛已老了几十岁,声音是那么干涩:“贵姓?”“钱。”“大名?”“一声。”“好,我输了。”……他的人是刀神。他的刀是神刀,古往今来,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神刀。据说,这把刀名叫手术刀。见人就宰的手术刀!1200字以上 一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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