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流
灰暗的色调,颓废的神情,带点血腥的恐怖……难怪那些一本正经的专家学者把非主流文化叫做毁掉整个时代的异端。在阳光下是孕育不了这种感受的,有体验的人明白这是黑天丛林荒凉山野特有的感伤。
非主流的图片,衣着,明星……像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瞬间冲击着人们敏感的神经,无数个Ladygaga崛地而起,宣告着非主流时代的巅峰。我想,事已至此就不能仅仅用叛逆个性来解释这种潮流的膨胀,其实,非主流体现的是一种心情和体验
茫茫人世,浩浩终生,有谁没有过灰暗的时光,有谁没有过沉沦的年代。前辈们把这种灰暗和沉沦酿成一杯酒独自苦饮,默默品尝那些悲情苦闷。而我们,这些喜欢张扬个性的一代人,不想将这种痛苦埋葬在心底,我们彷徨过,寂寞过,仍旧把这份悲情痛痛快快的呐喊出来,向世界宣扬我们的感受。那一张张灰色图片背后,不仅仅只有颓废和浮躁,更多的是一种真切的感受和青春的不羁。我们用自己的方式宣泄对这个世界的看法,用灵魂的真实铺垫成长的道路。
所以,非主流,无罪
不要把非主流看得过于复杂,它只是一个想要表达自己感受的孩子。尽管有些部分过于血腥,但终归有它自己的定义,不毕担心这种所谓的不健康会影响人类的进步,因为没有哪个人会一辈子喜欢非主流,它只是青春的一个片段,会逐渐消逝在人生长河中,最后成为一个年轻时的回忆。
记得高中时的一个黄昏,操场被天空印成了紫色,树叶萧瑟,秋风四起,构成了一副天成的非主流风景。友说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了,这个世界会不会有一天将非主流变为主流。我说不会的,因为非主流只占据了我们心灵的一个角落,它只在我们伤心时才会出现,一旦我们的心伤好了便会消逝。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非主流。
观察日记一则
9月22日星期四阴
平时,我最爱吃橘子了。今天上午,妈妈下班回来,手里拿着一袋橘子。我高兴地接过妈妈手中的橘子,拿出一个来。
橘子的颜色是橘红色的,蒂部周围还泛着一层青绿色呢!它的形状圆圆的,像一个压扁了的网球,又像一个橘红色的小灯笼。它的表皮有一些凹凸不平,摸上去像一层细砂摩擦着皮肤。最引人注目的要算耷拉在橘子两边的两片叶子了,这两片叶子使整个橘子远看就像一只耷拉着两只长耳朵的哈巴狗的脸蛋。我想:这一定是一个好橘子,掂了掂,嗯!还真沉呢!起码有四五两重。
我迫不及待地把它剥开,只见里面露出圆圆的胖胖的果肉,在“荷叶”的衬托下,像一朵含苞欲放的荷花花苞,真让人喜爱,使我垂涎欲滴。我掰了一片橘瓣放在阳光下一照,哇!晶莹剔透,真漂亮。我连忙将它放进嘴里一咬,嗯!那甜中带酸的味道令人同味无穷,而且还没有一粒籽呢!我一口气把一个橘子都吃完了,还不过瘾,刚想拿第二个,妈妈说:“什么东两都是少吃有益,橘子吃多容易上火。”我以为妈妈在骗我,便一连吃了三四个。晚上,我发现我的嘴唇上果然有一个红红的泡泡,这时,我才知道,橘子虽然好吃,但容易上火。
从那以后,我懂得了什么东西都是少吃有益的道理,我也更喜欢吃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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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长大了,我们都有自己的看法。追求美丽与时尚,无不是我们这个年代孩子的“事业”。成熟、创新、另类,渐渐被我们接纳。近年,非主流进入我们视野。非主流?那是什么。非主流就是个性、张扬、另类的服装,不盲从当今大众的潮流,讲究符合自己心性的服装。非主流就是张扬个性、另类、非大众化,不盲从当今大众的潮流,讲究符合自己心性的服装 、衣着、言行。“非主流现象”的时尚意味着并不是最流行的东西... 也就是相对超前的或者滞后的。另类的衣服,让自己更显个性;火星文,将文字另类化。长大了,我们都有新的见解,也学着别人的做法,打扮自己。非主流行为,无非是我们追潮流而已。真正的个性应该是每个人独有的。对于非主流行为,还是欣赏一下好,过于模仿反而会影响自己。它们不但会影响学习,还会模仿他们打扮,使用生僻字;实际生活中模仿他们的行为,沉迷于爱情小说。这样不但浪费自己的金钱与时间,更重要的是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美,不一定就是引人注目,夸张的形象。看,学习认真的同学,乐于助人的同学,他们不美吗?孝顺的儿女,他们不美吗?仪表端庄,斯文大方,这不是很美吗?一个人的个性,并不是用花枝招展的形象来包装自己。突出个性不仅用外表来包装,应该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这样你的个性更会比别人独特。非主流,时髦又成熟。虽然我们能够去接受,但是欣赏为妙,真正的美丽与独特是藏在我们的心中的。我们要去挖掘,而不是让外界的东西玷污了它。5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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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非的自述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非非,因为我是一只非洲象所以我的名字就与我的象种。我生活在开罗首都达累斯萨拉姆的天然野生动物园,在这里空气清新,环境很好没有被污染,草很青,树很高,就连这里的工作人员及摄制人员都对我们十分好!我和爸爸、妈妈一直生活在这里。听妈妈说:“当今世界上有两个象种,一个是我们非洲象还有一种则是我们的同胞兄弟亚洲象。”我很好奇非洲象和亚洲象有什么不同?直到有一天我在家看电视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个节目中的一个辨别象种的方法:1.非洲象的耳朵较大,而亚洲象的耳朵却比非洲象的小。2.非洲象公象、母象都有象牙,但亚洲象只有公象有象牙。看了这个信息我暗暗有些内疚:我们非洲象和亚洲象是同胞兄弟,但似乎什么好处都让我们沾上了!而亚洲象就好像有点可怜!成年后的我体重可达4吨,远远望上去就像一座小山。你别看我才不到5岁的,可我已是举重高手,我的鼻子正是我们吃饭、洗澡、联身体的好工具,我可以用大鼻子把大树连根拔起,能举起2吨重的原木,还可以把一头成年雄师高高卷起并远远的扔出数米远。只不过我不会经常用鼻子去干这些坏事,再说了我们是食草动物不吃动物更不吃人类。但如果那些爱搞恶作剧的人们把我们给若怒了,把他(她)可就得小心了,因为愤怒时的我们破坏力惊人并且会情不自禁的去伤害那些无辜得人和动物,所以我可得提醒你们没事时千万别来“挑逗”我们哦!为了自己更为了他人千万别因一己私欲,而断送了那些无辜者的生命!啊!不好都已经10点了我可得去睡觉了!要不然明天妈妈又要说我的眼睛黑的像中国一级保护动物熊猫的眼睛了!6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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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酒非酒花非花,是孤傲,是清高。酒非酒,是逃避,是消沉。陶渊明年少时即有高雅的情趣,善属文,喜自娱,有《五柳先生传》为证。而及其年老之期,则喜饮酒,好躬耕,唯爱菊花之孤傲。人言,岁长则目清、耳明,陶渊明亦然。年少时的无忧无虑,中年时的心系苍生,晚年之时则厌世恶俗,此其归隐之因也。然陶渊明自归隐以来,便独爱菊花,何由?菊,花之隐逸者也。陶渊明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归隐之心,此其一也。而众所周知,菊并非仅有隐逸之心,更有清高孤傲之意,且唯有情之相融,则将爱之其特。“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之不屑岂不为孤傲乎?“悠然见南山”之欣然岂不为清高乎?故陶渊明独爱菊,有此二因也。可是,以我之见,陶渊明却仅有孤傲清高之表,而缺乏孤傲清高之内。孤傲:孤,古王者之称;傲,傲气满天;即为王者之傲气遍布天下,何其壮哉!而陶渊明的傲,源于何方?因才而傲?不是。俗言乱世出英雄,当时的东晋正处战乱之期,英雄群聚,渊明有傲之何处?整日以酒为友,醉于桃花源,逃避现实之人,怎能以孤傲而立于天下?清高,清明高雅之意。但以酒度日之人怎会有清明之时,而无清明又何来高雅情趣之谈?难不成酗酒即为高雅?又或是穷徒四壁、趁酒兴而谈天下为高雅?有人说陶渊明不会一边舔着自己的伤口,一边窥视官场。可是,真的是这样么?若是,又何来陶渊明多次归隐之说,既为多次,则必为官场所用,这又怎么是清高的表现呢?也有人争辩道,陶渊明是迫于生计而多次出山的,但最后他依然回归了山林田园。是啊,迫于生计而出山真的是一个天衣无缝之由啊!难得世上就仅有官禄可以维持生计了吗?所以,陶渊明所谓的清高及孤傲,实在名不符实。清高及孤傲者,应首为百姓生计着想而并非个人生活,更不是整日沉醉于酒水之中,消沉避世和逃避现实!故花非花,酒非酒,众意难一。高二:钟龄650字 高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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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秋赏月总有一种莫明的感觉,我与月亮有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奇缘,上初中后的某一天晚上,我看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月景……那天凌晨,不知怎么的,我费力睁开熟睡且朦胧的双眼,似乎有人刻意安排的,我只见一阵眩晕的红光,从窗户射入,是什么呢?会是什么呢?我好奇极了,惊讶极了――一轮红月正挂在对面的山的半腰上。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月亮的颜色,但那红色并不让我感到刺骨的杀扼与压迫,是一种怎样的神秘感呢?那红色很柔很柔,让我感到月亮的温柔恬静,可月亮好大好大,似乎与那山一般大,但丝毫不减它的柔美。月亮微微泛着一层薄薄的,轻轻的,湿湿的光纱,把月亮装扮得更唯美,像极了一位含蓄的,久久未敢掀开面纱的妙龄少女。我猛地想到电脑软件制作的奇幻景象。渐渐的,光纱似乎像瓷制品一般摔碎了,光纱星星点点,漂浮在月亮的周边,不停地变化着形状,,我的心情从一开始的平静变成了活泼,它们像一群小天使,围在月亮身边。不久,它们的光减弱了,变成飞絮的"雪花",在空中一飘,一飘,我似乎听到月亮以美景编奏着安静祥和,感人肺腑的镇魂曲。月亮的音容笑貌渐强渐弱,声色逐步渲染,光点渐次染红了月亮,震慑着我的魂魄,三魂断开,七魄延续,而音色也随着月亮的变红似乎要惹乱了暮色的飞鸟。突然又一阵眩晕,我熟睡过去。10分钟后醒来,月亮已经消失不见……我曾在网上见过无数加工过的图片,都没这一幕更能震慑我的内心。我想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理想是开一家广告设计公司,我想等我的做图技术到那般水平后,定要把今日看到的美景制作出来,要让大家都看到那美景。我的双手托着腮,望着窗外,回忆着那神气而又唯美的月亮,不禁幸福地笑了,夜在我的瞳孔逐渐放大,逐渐雕刻,那一抹微笑我感觉示意了我将来的成功,我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结束了回忆,但我不知道那是实是梦,记忆好象很朦胧,若隐若现……65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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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近来几天太阳喜欢上了躲躲藏藏,像是娇羞的姑娘。常常是乌云密布,再没能在头顶上看见那颗会发光发热的金球。只是灰蒙蒙的天空总有一朵云的周边与众不同地镶着金边,白晃晃的,亮得刺眼。太阳即使是处在云后也不肯安静,要张扬得全世界都知道它的存在。对面的教学楼的四楼某盏灯孤零零地亮着,倔强地对抗着整片阴沉。有时太阳光明正大地现身,天空开始发蓝,几片薄纱似的轻云在视线里踏着缓慢的步伐流浪。太阳所处的地方依旧白得刺眼。对面的教学楼被涂上一层温暖的金色,而角处是一片阴影。白炽灯依旧是散发着自身的光芒,仿佛在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考试。窗外的树依旧欢快地扭动身躯,年年复此,稍稍有些微风它都惊喜。我盯着它那闪闪发光的绿色,突然想起,或许自己不该喜欢这树,每次看见它的时候都在说明我正在考试。只是难免想知道,在这么一间沉闷的教室里坐着几十号人物,它会不会记得来这里考试的我,会不会记得总在观察它的我。那盏孤傲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关掉了,我们依旧在考试。我没有答案,因为我不懂那棵树。它的想法我只可以自己捏造,我有时说它快乐,而有时又说它寂寞。只是常常故作姿态花枝招展的它到底怀着什么情绪,谁敢说清楚呢。就像我说太阳的躲藏低调又张扬,其实没准只是那几团云挡住它发光的途经,就这样简单,其实它什么都没有想。似乎于庄子与惠子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深沉问题。只是我就爱把它说得像我一般肤浅,把情绪隐藏,却又都想着暴露。别人的心思我只能用认为。世界那么大,我就只知道个自己,这真可怕,渺小的自卑可以攥住自己整颗小心脏。大概人唯一知道的他人情绪也只有自己笔下塑造的形象。你可以安排他们的整场人生,当然包括他们的想法,这感觉真上帝。此时太阳又销声匿迹,为什么呢,谁知道呢。因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6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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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朝非往昔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和科技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程度也日益增加,不少农村地区也被建设为城市。有些人看不起农民,说她们不注重自己的仪容仪表,不懂得礼貌,而且不讲究卫生。我认为他们是错误的,因为人无完人,只要是人,都有着缺点。如今的新农民,令我十分佩服。我是一个从小都在城市长大的人,在汽车尾气、噪音中生活了十几年,我喜欢农村那清新的空气,广阔的田野……我从小都没有做过什么家务活,顶多洗洗盘子,拖拖地。不经常出门,总是在家看看电视,玩玩电脑。一开始我也不愿意和农村人打交道,直到有一个人的出现。在初中二年级的一天,班主任宣布转来了一位新同学。只见他一身干净漂亮的衣服,皮肤黝黑,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健康、某家‘小少爷’。”只是,在他开口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判断错了,他用混杂着河南话的普通话做了自我介绍,并说出自己因为城市化才能来此上学。“原来是个新农民啊。”我这样想。一开始,我不太愿意与他接触,可能是受到别人的影响,一看见农村人就想到了粗暴等一系列贬义词,所以有时我故意的疏远他。过了不久,我听身边的同学说他很好相处,也很跟得上潮流,我便开始与他接触,随后,我就发现他有很多地方都不我优秀,例如:他比我强壮、他了解的动植物比我多……最令我佩服的是他很能吃苦耐劳,他曾经做过洗碗工、修表工、服务员等,这些都是我不会的,如果把我们放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能生存下来的就是他而不是我吧。我们成了好朋友,在学习生活中,我带他认识城市里的新鲜事物,他给我讲述有趣的农村生活,我们相互学习,一起进步。作文吧现如今,有谁说自己比农村人强,谁又能看不起农村人?现在的农民都会用高科技收割自己的农作物,城市人大多不会吧,今朝非往昔,新农民身上还有许多指导城市人学习。650字 初一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