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约而至]《行走的岁月,如约而至》_2000字
漆黑的天色沉默如星,铁轨旁的路灯失落地拉长身影。
分针轻擦着时钟的清脆,伴着我吁出的叹息声,在不经意间挪到了夜晚的十一点半。
我抬了抬眼,才惊觉整个偌大的月台只剩我一人。而我,从刚下站点的桑榆时刻,一直静候到现在。
“十一点半了,她大概……不会来了吧……”我盯着手表,须臾间,难过与自卑困顿交织在心头,而那些曾经赶着岁月做成的马车,顺着时间的洪流,从脑海的最深处奔袭而来……
那是一三年八月一日的溽夏,爬山虎还未住满墙时,我在小阁楼上翻动刚买回来的杂志,无意停在了一面以红豆为配图的文章——《致所认识的远方》,而文中的“远方”恰好是我最喜欢的城市——南宁。怀着雀跃的心细细品读完一整章,被作者文笔中浮动的温柔所撼动。我的视线无意移到了作者的详细资料上。从第一行笔名——行走的岁月,直越到最后一行联地址——株洲市城光区邮政局。我的心跳得极厉害,拉开抽屉,拿出里面的信封,又端起纸笔,一种强烈的做法在我脑海跌宕——给这个“行走的岁月”写信。那时的字迹不如现在婉约好看,信的内容无非是直抒欣赏之情,毫无新意可言。可结笔后却像是在等待与宇宙的盛大约会,激动之余还添些许羞涩和期待。
寄出信件的一个月后,我万万没想到是我居然收到了回信,我飞冲到房间里,锁上门,像藏掖一个珍贵的小秘密,小心翼翼地打开信,轻轻放在桌上,白纸黑字的一行——“我很开心,谢谢你,你也喜欢南宁吗?by行走的岁月”。顷刻间,似有暖流自西向东横贯整个世界。我翻出半个月前写的关于“南宁”的文字,认认真真誊写了一份,塞到信封中,粘好封口,反复检查了好几遍之后,骑着车,兜转着沿途风,将它送到邮政局里。
在后来三年的时间里,我和“行走的岁月”互相寄送了七十二封信,渐渐开始熟络,我开始知道了她喜欢的杂志,喜欢的作者,梦想是当一个编辑,以及具体住址,也知道了她的真实姓名,从而亲近地唤她小名:“甜甜”。而她,在鼓励了我那一篇关于“南宁”的文字后,又给了我极大的文学帮助,怀揣着这一份热枕,我也开始尝试着从一直盲目的杂志投稿到沉心练笔琢磨。我们逐渐密切的关系定下了一个约定——相遇2017年的八月一日。
一切事物都像细碎的阳光被搅在慢热的岁月中,循规蹈矩进行。我和她都相信,那一天会如约而至。
在随后的一年中,得到她的建议,我开始试着投写杂志,第一篇杂志的文字格外冗长,我从年初不断修改,到上学周末有时不眠不休,与此,我还即将面临中考,她告诉我先放下稿件,我表面点头懂事,心中却不予理睬,在中考逼近的日子里,仍夜以继日地修改,无暇复习,待竣工后,投给了我最喜欢的杂志社。
在中考的第一天得到稿件二审成功的消息,我激动得彻夜未眠,第二天考试时竟然睡着,而成绩本就如浮萍的我,又没有好好准备中考,自当一塌糊涂。
在考完的一个月里,我三天两头跑到邮局看有没有终审的消息,却一无所获。在八月的最后一天——那是终审的最后通告日期。那天的雨下得突然且瓢泼,我一个人站在邮局的门口,看着它关门,听着邮局工作人员十分不耐烦的语气:“真的没有你的邮件了,快走吧。”我一路像丢了魂,跌跌撞撞淋了一身回家。
母亲得知后,冷哼一声:“就知道写写写,能当饭吃吗?”这句话像在我的心口撒下支离破碎,告送了我所有的骄傲,狠狠地扎刺着。
再后来,随家里人搬迁,到了别处。我也与甜甜彻底断了联系——从刚开始对稿件未中的难过发泄,无厘头地怨恨她为什么要“怂恿”我去投稿而不肯给她寄信,到后来的对自己的卑微埋没了整个身心而不敢给她寄信。从曾经以梦为马,到如今笔尖无力,连梦想像只穷困潦倒的困兽……
“滴答……滴答……”手表的声音和夜晚清冷的风让我从记忆中抽离出来。
“十一点五十七分了……她……还会来吗”我喃喃着,眼睛干涩得很。
“回去吧,她不会来了。你太可笑了,谁会记得那个约定啊。”这一个念头一直在心头萦绕盘旋着。
“不,还有三分钟,八月一日,还没结束,这里是南宁,甜甜一定会来的,她一定会的。”我大声地喊着,声音在空荡的地方一次次碰击回响。
喊完后,我似乎没有了任何力气,蹲下身,双手抱膝,把头埋了进去,身体颤抖着,肩膀起伏得厉害。
“你也喜欢南宁吗?”清丽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猛地抬头——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却又倍感似曾相识的温柔面孔。
“我是甜甜……我的笔名是行走的岁月。”她垂眼看了看手腕的表,弯了弯眼:“还好,还有一分钟,差一点就迟到了。”
“这是你的样刊,是你一年前投的,主编说因为联系不到作者一直未刊登,我半月前刚到杂志社工作偶然看到的,一直给你写信你却未回,我今天从杂志社一路赶回火车站……”她顿了顿,认真而坚定地看着我:“你真的成功了。”
我缓缓起身,泪水在这一刻决堤,盖过阒静的眼底,我冲上去抱住了她:“谢谢你,谢谢你……我我真的很想你……对……对不起……”
那是我的第一篇铅字文章,是由她亲手递给我样刊,在那个等待了近一夜,思遍往日种种,约定好五年后相见的夜晚。而我所有的感动,终于都得到了回应与温暖。
行走的岁月,款款遇见,那一天,如约而至。
作者姓名:吴莲欣
就读学校:福建省福州市福清第三中学
班级:高一年七班
命运_900字
没有哪一个人是生下来就能一帆风顺的走完一生的,更没有人能通过不努力,每天只想着玩游戏这样安详的度过一生。只有经历坎坷和挫折才能够得到成长,就像玩游戏一样,只有通过不断的打小怪,才能获得经验,有了经验才能升级,只有升级,才能体会游戏的不同乐趣。
人生亦是如此,有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并不是指只要你受过苦就一定会成功,而是你想成功必须先学会吃苦。
我小学的时候成绩很烂,每次测试倒数里都有我的名字出现,我也不担心,爸妈看到我这个样子,费劲口舌的想让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依旧我行我素,把他们的话当做耳边风,他们也是叹息的摇摇头,这样的日子我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又一次,我跟我最好的朋友一起躺在草坪上,我问他:“你长大以后想干什么?”他也没觉得我这样的烂学生问这种问题很奇怪,依旧是看着湛蓝的天空,悠悠的回答:“当个作家吧,毕竟学习使我快乐。”我心里一震,学习使我快乐?这句话深深地扎根在了我的脑干中,我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什么能使我学习,慢慢的,我成绩提高上去了,爸妈也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费劲口舌都不能让我这么积极的学习,老师也觉得不可思议,认为我是作弊的,随他们怎么想吧,学到的就是自己的,无需理会别人对你的见解,反正我看到他们惊讶的表情,心里美滋滋的,这就是所谓的学习使我快乐吧!
那句话扎根在我的脑干里之后,我有事没事就会背几首古诗,不会背的就读,读着读着就会被了,如果觉得背古诗无聊,就写几道算术题,还好我不算太笨,一开始我还不习惯这么长时间地学习,但一想到那句话,毕竟那是出自我最好朋友的口中,一个没有藐视我的好朋友口中,想忘记这句话也是一件难事,因为一见到他,我就会不自觉的想起这句话,想着这句话,我就有了学习的动力,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是不是一天两天能学完的,它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小学六年,我从四年级开始努力,慢慢慢慢的跟上别人的脚步,时间慢慢的流逝,沉浸在只是的海洋里,让我感觉自己的渺小,感觉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无知,也为以前所浪费的时间赶到可惜......
命运就是这样,不是说改变就改变的,而应该付出实际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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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凤凰花,如约而至_800字炎炎夏季,灿烂盛开的凤凰花总是为这个燥热的季节增添一片火红荼蘼。新的一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温暖洋溢的春季伴随着新学期的展开而到来了。对于初三的学子们来说,热火朝天紧张拼搏的夏季已经在不远处挥手了。 六月,是夏季的伊始。曙红色的凤凰花开始从碧绿的凤凰木上悄悄窜出。只是它们红得太惹眼,红得太绚烂,不出几日便取代绿叶攀上枝头。凤凰花开的城市,总是朝气蓬勃,嫣红缭绕。对厦门初三学子来说,那一天天变热的天气,就是一天天面临中考的日子。同学们在教室里埋头苦读,决战题海,奋力拼搏。窗外的凤凰花则愈开愈烈,愈开愈浓,漫住了人们的双眼。全世界,仿佛只有那积极向上的颜色。时间在流逝,同学们在也积蓄能量,要在最火热的时节,迸发出那比红色还要强大的力量。 如今,窗外的凤凰木仍是星星点点的绿色,未见一丝红火。还剩短短的四个月,凤凰花开,就会如约而至了。凤凰花,取自“叶若飞凰之羽,花若丹凤之冠”之句。虽然现在凤凰树的枝头,还是羽翼未丰的绿叶,但是四个月后,红彤彤明艳艳的花冠便会簇拥上枝头。而我们,恰似那朵朵凤凰花,拼尽全力,力争绽放在离阳光最近的那根树枝上。但是,凤凰花有的会坠落,有的会凋零,有的会枯萎,有的会被采摘……并非谁都可以站在那最耀眼的地方。对莘莘学子而言,紧促而繁重的这学期,就是为了迎来这攀上高枝的机会,任凭谁,都想做万花丛中,那最受瞩目的一朵,包括我。望着窗外那些虽经历了严冬,仍逐渐茂密的绿叶,它们似乎在提醒我,为迎来那精彩的人生凝聚力量吧!四个月后,我们必定盛开在醒目的枝头,如约而来,不见不散! 新生的绿叶是倔强的,它们会在短短四个月里,茁壮成长,最后开出娇美的花朵。我便是其中的一片绿叶,厚积薄发,只为在那凤凰花代言的明媚初夏,展示出自己的一片风采。凤凰花语是火热青春,我只希望在它们如约而至的时节,酣畅淋漓地奋力一拼,长出搏击长空的羽翼,不留任何遗憾! 因为,火热青春,永不言败!8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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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约而至]阳光,总会如约而至_1500字“人生总会有不如意,当我们遇到挫折时,一定要坚持下去”“永远不要向困难低头”……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初中,这些话不知听了多少次,我深知生活是酸甜苦辣的,不免有些痛苦,但是当那些痛苦来临时,又不免有些难过和失落,就像那没有光的黑夜。我自幼热爱舞蹈,还不会跳舞的时候,我就跟着电视上的舞蹈一扭一扭的,那时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去学舞蹈。终于我们那开了舞蹈班,开明的父母给我报了舞蹈常年班,那时的我还7岁,过了暑假就上一年级。故事还没结束。一晃三年过去,当我正学的开心的时候,突然传来消息,我被开除了,这就像晴天霹雳,当时那种感觉我难以说明,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可是我最爱的舞蹈啊,我平时很听话,练功从不偷懒,我没做错什么,我到底是因为什么被开除的?(因为什么就不透露了)三年,舞蹈早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像光一样照亮我的生活,回想我为了舞蹈的付出,留下的汗水和眼泪,回想在舞台上闪耀的灯光,不禁痛哭,我悲伤的想:“我最热爱的舞蹈,就这样与我告别了。”好在我心里承受能力还算强,尤其是对于这种万分重要的事,我的大脑还不至于混乱成一锅汤,再加上父母都来劝我,我也没有很堕落,最起码我的生活还能像往常一样。因为我们那又开了一个舞蹈班,妈妈要我去看看,我答应了。我去倒是也去了,给那的老师表演了一下我的基本功,不过之后我和父母也没提及这件事,父母可能是因为那是新开的舞蹈班,不大放心,而且位置不大方便,所以也不了了之了。至于我的原因,自从开除了以后,舞蹈成了我极为敏感的词,我似乎没有了勇气去重新面对它,“无所谓了,”那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终于有一天,我接到了李星仪的电话,李星仪是我在舞蹈班的好朋友,她告诉我,她也不学了,我惊讶极了,她还和我说,她有一个姐姐,在沂水开舞蹈班,问我去不去,“我和你一块,”她还特意加了一句。我拿不定主意了,我告诉了父母,他们一听这件事,比我还兴奋,“你舞蹈好不容易学到了这,你可不能放弃啊,”妈妈语重心长的说,爸爸皱了一下眉头,“就是有点远啊,去沂水差不多得一个小时吧。”“没事,坐车去,我知道一个司机,我联系一下。”妈妈去打电话了。我还没说什么,这件事就这样决定了,看父母这样高兴,又想起了李星仪为了和我一起而放弃了在那里继续学舞蹈的机会时,本来心里的那份犹豫感,也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因为沂水学舞蹈的很多,这里有严格的大班中班小班划分制度,我去的时候是星期天,是小班的小学生在那里上课,我看着那宽敞的教室,沉浸在舞蹈里的小学生,我陷入了沉思。“鞠金涵,你说你很喜欢舞蹈,但是舞蹈是你这样喜欢的吗?因为一件事就放弃舞蹈吗?”我不由得自己检讨我自己,看着眼前那一群跳舞的孩子们,像极了刚学舞蹈的我,那时候,我每天盼着去舞蹈班,放学时还抱怨一天过得太快,现在的我,跟那时候的我能比吗?我真的清醒了,我知道,我学舞蹈的机会又来了,我要抓住它!那一天,我熟悉了一下那里的老师,练习了我的基本功,我认识了好多小朋友,她们围着我,叽叽喳喳的问我学舞蹈的情况,我好开心。我握着那里压腿的把杆,还有光滑的木质地板,以前的练舞蹈的幸福感又回来了。我决定了,我要在这里学舞蹈,我要重新回来!就这样,我又开始了三年的舞蹈学习,这三年更辛苦一些,因为我周末也要早起,差不多五点吧,做一个小时的车去沂水,然后下午再回来,特别是暑假,每天都这样,陷入一个无限死循环,冬天冻得没有知觉,夏天又热得大汗淋漓。但是我从来没把这些当成一件很痛苦的事去做,我也从来没有后悔或者是想要放弃去学舞蹈,只要学舞蹈,我从来感觉不到痛苦了!三年,再次一晃而过,马上要上初中了,考虑学习压力太大,而且舞蹈十级证书已经拿下,父母建议我暂时不要学舞蹈了。我回想那些曾经让我烦心的事情,和现在的成绩,努力的结果,笑了,想:别忘了,黑夜之后就是白天,我努力了,我没有放弃,阳光,如约而至,让我度过了愉快的三年。坚持了,那些你想要的,总会如约而至!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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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约而至]友谊地久天长_2000字有个人,最爱雨天,雨天心情就好;有个人,一到雨天就浑身不舒服。你愿意倾听这两个人的独家记忆吗?——题记一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低着头走在回家的路上。刚刚还是大晴的天空,突然阴了下来,我不禁加快脚步。不大一会儿,天上就飘起了毛毛细雨,也许是老天非要让我和他相遇,雨越下越大,“真讨厌!”我边想着,边飞快地跑向对面的一家书店。掠过一排排书架,我看到一本梦寐以求的书,踮起脚尖,突然,一只手向那本书伸去,我想,这本书注定和我无缘,正当我准备走开时,那本书递到了我的面前,接着,我听到了一阵泉水般清澈的声音:“喏,你是想要这本书吗?”我欢喜地接过书,一抬头就看见了一个阳光的大男孩,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对我说:“我也很喜欢这本书呢,不过,看你这么喜欢就让给你吧!”我又急忙把书放还到他手里说:“还是还给你吧。”“为什么?”“君子不夺人所好!”我随口回答。二我与他的第二次相遇也是在那家书店。那天,我放学回家路过那家书店,脚不由自主的就向里走去。只看见一个高高的身影在为大家服务,他的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的微笑。一经打听,才知道他是这家书店老板的儿子,有时来帮忙。他也注意到了我,我冲他尴尬一笑,便去寻找我想要的书。我找了半天也没有看见,这时我看见他朝我走来,手里拿着那本我想要的书。我刚想开口,就听见他说:“hi,‘君子’,你想要找什么书?我帮你找。”我小声嘟囔:“‘君子’?我明明是女子好吗?”偷偷瞄了一眼他手里的书。“你刚说什么?”“没什么,没什么。”他像是注意到了我的动作,对我说:“你想看这本书吗?我可以借给你哦。”说着便递给我。我接过书,说:“谢谢!”“我看你很喜欢这个作家!我也是呢。”“是吗?志同道合啊!”……就这样,因为有着相同的爱好,我们渐渐熟络起来。然后我们就常常在这家温馨的小店里开始谈天说地,说生活琐事,谈最近看的书,说到high处可以一起狂笑,说到深处可以一起皱眉,然后道别。某一天心血来潮的时候,我们彼此再次约在悠闲的午后……我们就这样成了彼此最好的朋友。三与他相识已有一年多的时候,我却联系不上他了。我去书店找他,可那家书店的门紧紧的闭着,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会凭空消失了呢?我到处打听,问了一家又一家,才找到一个知道内情的人,当他告诉我,那家书店老板的儿子出车祸时,我的心紧绷起来。我急急忙忙向医院跑过去,远远望见书店老板低着头坐在病房门口,样子像老了十岁。我走上前去,书店老板告诉我,他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他的双眼看不见了,需要做手术,但手术成功几率不大。我知道,这一定对他打击很大,一个那么好,那么阳光的大男孩突然就失去了双眼,有可能再也不能看见外面着精彩的世界,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我敲了敲门,问道:“我可以进去吗?”没人答应,我望向书店老板,他冲我无奈的笑笑:“自从他失明后,谁都不理会,我们想让他做手术,他却固执的不配合。”我走进病房,只看见他连忙把头埋进被子里。“你知道我很担心你吗?我联系你你也不回我,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成你的好朋友?”我强忍眼泪,尽量保持平静的语气,“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痛苦,但是看着你这样放弃自己,痛苦的不仅是你自己,还有你的父母,你的朋友,还有我。”他没有吭声,我知道他哭了,他蜷缩着身子,被子不停的在颤抖。为了让他独自冷静一下,我便离开了。第二天中午,我来到他的病房门前,透过玻璃,我看见他正坐在床上与家人说话,我知道他已经想通了,书店老板也注意到了我,便走出来对我说:“真的很谢谢你,虽然他还是不愿意做手术,但他可以和我们说话了。”我回答说:“没关系的叔叔,毕竟我是他的朋友,在他遇到困难时,我也应该出自己的一份力,我进去劝劝他吧。”我敲敲门,便走进去,刚坐下,就听到他说:“是你吗?”我轻声回答:“嗯。”他连忙说道:“我还以为你在生我的气,不会来了呢!”我佯装生气的口吻对他说:“是啊,我是很生气,既气你不跟我联系,也生气你不做手术。”他没有出声,我们就这样彼此沉默了好长时间。我刚想说话缓解一下一下气氛,就听到他说:“我现在已经看不见了,做手术成功几率也不大,为什么还要冒那个险呢?”我没想到原来那个阳光的大男孩竟有一天会这么的悲观,一时没控制住情绪,朝他大喊:“难道你就这样放任自己?难道你就这样放弃能重见光明的机会吗?换做是我,我一定不会像你一样懦弱,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成功几率,我也不会放弃。”说完,我便跑了出去。后来的几天,我都没有去看他,直到有一天,外面正下着雨,书店老板突然来电话说:“他同意做手术了。”听着书店老板喜极而泣的声音,我也笑了起来,来不及挂断电话,便冲向医院,也不管外面还下着雨呢!我知道他最喜欢雨天,雨天心情就好,一切烦恼都烟消云散;而我是讨厌雨天的,一到雨天,浑身都不舒服。其实,他不是最爱雨天,是就爱和别人唱反调,同时却理解观赏雨!其实,我不是怕雨天,是身上的折磨战胜了心里的淡雅!雨,是浪漫的,是柔和的,是激动的。顺心时,雨也可以变得超级美妙!四每天我都会去看他,给他读我们都喜欢的书,一天一天过去了,如此的平静。直到手术的那天,他躺在床上,抓住我的手,用可怜兮兮的语气对我说:“小小,如果我真的看不见了,你答应要做我的眼睛呢,如果我死在手术台上了,你应定要记得我,每年都要给我烧纸,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他的妈妈安慰他说:“傻孩子,瞎说什么,手术一定会成功的。”我知道他是想让我们放轻松,却没想弄巧成拙,可我还是握紧他的手小声向他承诺:“放心,我一定会的。”他也握紧了我的手,轻轻地笑了,这笑也是淡淡的,轻云一样,揉在惆怅中。在他手术的过程中,只有我知道,自己心中是多么的恐惧:我害怕他会失望,再也看不见这精彩的世界;我害怕,我会失去这个最好的朋友。想到这儿,眼泪便不由自主的流淌下来,我的心里不停的在祈祷着手术一定要成功,也希望他一定要坚持下去……友谊,如约而至!我们不期而遇,却有着最真挚的友谊,祝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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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约而至]阳光_1500字小时候,幸福是件很简单的事。长大后简单是件很幸福的事!——题记之前的我是从来不喜欢阳光的,那股暖意在我看来是聒噪的。相反我异常喜欢淡淡的,柔柔的,如流水一般的月光。一直想像着那皎洁的月光里有着耐人寻味的故事,直到您的出现。逆光之处才来了转机。如果你问我在家里你最喜欢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爷爷了!从现在开始让我打开记忆的闸门带你们一起去看看存在我内心深处的那片净土吧!"爷爷,你带我去买泡泡糖好么?我好想吃好想吃!”望着眼前那个只有六岁,却很是古灵精怪的女孩说“好好好,爷爷这就带我的宝贝孙女去买。”话音刚落,爷爷便牵起我稚嫩的小手转身打开离自己不远处的那扇木门。我依稀记得那木门上还留着我用粉笔画着我牵着爷爷奶奶的手在花海中散步的情景,不远处的声音打破了这原本的平静——老头子饭菜做好了,你们干啥去?”不等爷爷回答。我下意识地拉紧了爷爷的手,头也不回地带着爷爷跑了。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老爷爷,支着一根插了不少支冰糖葫芦的木棒蹲在路边。那一支支穿满晶莹剔透的红果的小棒,煞是诱人。死命拉着爷爷的手往糖葫芦那跑,爷爷也十分溺爱地满足了我的小小愿望。我左手一串,右手一串。甜甜的笑了。买完泡泡糖返回时,在回家的路上爷爷背着我欢声笑语的走了一路。到家后奶奶犀利的眼神一直盯着我,嘴里还嘟嚷这什么。碍着爷爷的面没说我什么,我不禁躲在爷爷身后。时的我认定爷爷就是我一辈子的靠山,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还没来的及回味它便已经站在你眼前了~~和以往一样,放学后我背起了爷爷专门为我而买的精美书包。在校门口踱来踱去,只为等待那个很爱很爱我的爷爷出现。现实却很残酷,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漏下来,在地上铺洒出一片斑驳发亮的光斑。来来往往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哼!坏爷爷我再也不要理你了!”我失望地独自一人踏上了回家之路,回家之后我决定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来气气爷爷。我背着书包来到了爷爷亲手栽种的一坛茉莉花前,举起坛子对着地上就是一砸。可是这并没能引来爷爷的身影,不解气的我进入客厅。随便把书包往凳子上潇洒的一甩,随后惊奇地发现客厅没有人。桌子上却做好了我喜欢吃的菜,我心想:“哼,看在你做了这么多我喜欢吃的菜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原谅你了,不过你还要带我去吃好吃的!”不等我想完,爷爷的房间传来了声音,我进去一看。呆了,爸爸妈妈都回来了。他们和奶奶一起坐在爷爷床上,还有一位医生在为爷爷看病。爷爷的双手紧紧抓住身下的垫单,手背青筋暴起,汗如雨下,也许是因为太严重了。我们全家饭都没吃便送爷爷来到了医院。此后爷爷再也没有出过房门,再也没办法见见和煦的阳光了。早在之前爷爷最爱干的便是拿着烟杆子坐在藤椅上享受阳光洒满全身的感觉!但是他再也无法享受了,不知不觉我的眼眶早已湿润。为了能让爷爷能再次享受阳光,我连忙跑出病房,来到充满阳光的地方。不顾自己对阳光反感,尽力去捕捉那一缕缕耀眼的阳光,合上手送到病房给爷爷。奇怪的是每当打开手时阳光都不翼而飞了,我又来回回做了几次实验。之后我几乎要哭出来了,爷爷满是溺爱的抚摸着我的头说道“小葵送给爷爷的阳光,爷爷都看到了很温暖呢!”虽说那是个善意的谎言,却让不懂事的我开心地笑了起来。周而复始的去捉阳光。许久之后爷爷要求出院,回到家中已是乌云密布的阴天。而且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都是阴天,可惜爷爷我不能在给爷爷捉阳光了!在接连休息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在爷爷的要求下。我竭尽全力地推着他的轮椅来到了他尽心栽培的茉莉花旁,爷爷发现少了一坛。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爷爷了,爷爷并没有生气。还满是慈爱地看着我,他竭力摘下一朵。别在我的耳际,在和我说完一些重要的话后。爷爷带着最后一滴纯净的泪珠,头往后一倒。永远地睡下了,我则不停地摇曳着爷爷大声地哭喊着......时光随着墙上的挂钟把我从深深回忆中拉了回来。爷爷走后的日子,我一下子变了许多。不再那般任性,也渐渐喜欢上了阳光。享受着阳光洒满全身的感觉,最爱的花便是那充满芬芳的茉莉花。爱上了如约而至的阳光!爷爷您在天国一定要好好的!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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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约而至]母爱从不缺席_1500字春去秋来,夏叶滋长,时间在额间刻下皱纹,一圈圈年轮诉说亘古不变的传承,花絮,碎片,多少时光重组,只为了爱,耗尽一生。她或许会缺席,却会紧握你的双手。她或许不能陪伴你的一生,却给你明日期许的讯息。浮云朝露,窗间过马,如约而至。她柔如江南的绵绵细水,坚如千年的寒冰玉石,抬头时,她是炽热阳光,垂首时,她是苍茫大地......“嘭。”一盒子医疗用具一身白色大褂,又是母亲磕门而离开的声音,我总是抱怨她不陪伴我的童年,不理解我的青春期,错过我的好多个生日,如你所见,我的母亲是一位医务工作者。一个光辉的救护人生命的高尚职业。她经常内地外地两头跑,是因为医院所安排的出诊任务,在遥远的路途中她只有靠着车窗小憩。她有时会加班到很晚,是因为一场未完成的救治手术,脱下口罩,卸下帽子,放下手术刀,一场几小时的手术下来,眼皮早已难以支撑,却不会忘记安顿伤病家属注意的事宜,才肯休息。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奉献。或许是母亲的工作,让我从小和她疏远,一个孩子,从儿时起便没有母亲的陪伴,母亲出诊到外地时经常把我放到外婆家。我总是会看着路边商店的霓虹灯,盯着窗外,路灯下的一辆辆汽车飞驰而过,可能数清了,路边落下的多少片落叶,却也等不到母亲的归来,总会红了眼眶,充满的泪水模糊了视野,也只能偷偷擦干,害怕外婆的担心,再一次提笔用学习掩盖伤心。或许是因母亲的不常接触,让我们母女总会因一点小事而争吵,会锱铢必较。可却不知道她上班后,那么辛苦,也会为我美美地做一顿饭。"妈,你总在忙家长会也缺席,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重要吗?"我嘶吼着质问她。"你这孩子,你怎么不理解我呢?我不去挣钱,谁来养你?谁来支撑起整个家?""算了算了,我不想和你吵,我们总是在争吵。没完没了。"我们的谈话通常以此,结尾。可是当我偷偷看到她疲惫一天的身影,才懂得,我不能理解她的心酸不易,却总是要求她给我无限。或许是母亲因为错过我的生日时遗憾,她会很内疚,会自责不能陪伴我。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发现,是我错了,在家时她总会因为我想吃一顿快餐而骑车飞奔向好远。只为了我一顿饭。从小时候起的每个生日我都会撒谎说我从来不想念她,但是每年的生日愿望,却是希望她能早早的回到我身边。像其他孩子一样,有母亲的陪伴。我总是在内心不平,她对我生活的缺席。可她会因为我的毕业典礼而而焦急的从外地赶回来,只为了看我一眼。她吃饭穿衣会草草了事。可是为我,却总是无微不至。母亲爱的那样的深沉,我又怎愿意轻易疏远她的爱。如今发现,岁月也许不是把杀猪刀,时间却会手握工具,巧妙地打磨岁月,一点一点改变生活的现状。蓦然回首发现,生活的重担让她失去了往日的绰绰风采,她头上银丝斑斑,皱纹也爬上了她的眉间,人生天地之间,这四海八荒竟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她也会脊椎疼痛,也会因为走了太多的路而脚上磨起茧。身体状态大不如前。因为老一辈重男轻女的思想缘故吧。她用瘦弱的肩膀,为了我们小小的家,支撑起了一片蓝天,母亲说“幺儿啊,你看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我生活的痕迹,这个城市本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这个城市,想要留下来,就要准备好汗水和泪水的拼搏。”越长越大,我理解她为了给我更好地生活。母亲可能在我生活中许多次都缺席,可是母爱是从不缺席,如约而至的。拼凑起零碎的记忆,妈妈并没有把生活过成多么璀璨辉煌的巨作,她只是有一身养活自己,守护别人的技术,她的脚步不紧不慢,在艰难的道路上变得隐忍,为每一个黑夜披上坚强的伪装。看群岚下的日幕缓缓升起,薄雾尽散,晨光微曦,许多年后我拉着母亲的手,走着乡间的小路,如约而至。像许多年前母亲牵着我的手,给了我整个世界,如约而至。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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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行走_2000字行走,行走。习惯于一个人行走,步调快速,沉默,低头,凝望脚跟跟随的影子,不打伞。任凭毒辣的阳光在肌肤上肆意的亲吻,对于我,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关于自然的信仰。大自然所天生赋予的东西,人类总希望尝试改变,去征服以证实自身的智商。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接受并非代表着投降,相反,那是另一种对抗。我不涂防晒油,那种粘腻的液体,抹在身上,这是缺少安全感的人的工具。我不需要。我抬头,阳光刺眼的闪烁,遥远的光芒,伸手,无法触碰。最美丽的东西是无法抵达的。那些普照在我们身上的阳光,应该是一种恩赐。行走,行走。两个人的行走有太多的禁闭。沉闷,找话题,忍耐,需要步调一致。会在选择方向上出现分歧,那时侯,总有一方需要妥协。对于行走来说,等同于投降。我们走的路,应该是自身内心呐喊的方向,必须追随自己。相反,那是木偶的旅程,无法思考。一大群人的行走,无疑是马戏团的小丑。在大街上嘻嚷,喧闹,霸占了整个人行道,自得其乐的谈话,唾沫四溅。其实最后回想,谁也想不起自己讲过的话。那种行走,脚,无疑是退化成最基本的工具,显得空洞无力,只是朝着早已定好的目标前进,那不能算是行走。我反感诸如此类的行走。行走,行走。行走是一种被信仰,被尊重的行为。并非单纯的双脚重复动作。它是具有生命力,具有力量,具有思考的方式,可以引领我走向远方。行走与路途无关,或长或短,或高或低,这不是衡量行走质量的标准。肮脏的小市场,华丽的红地毯,山路,平地……唯一可以丈量的,是我们内心的感受,我们本能的思考。在行走中所发觉,所自行,所暗涌的东西,才是最为珍贵的,最能体现行走的意义。行走,行走。我喜欢一个人行走,没有限制,没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路程。只有随性的游离,穿梭。每天放学后与晚修间的一个半小时内,经常是我行走的天地。背上书包,快速穿过人流汹涌的街道。我喜欢陌生的东西,能让我感到安全。所以我会选择生疏的街道开始行走。行走间的不看路牌,不理会方向问题。会在某一个十字路口转弯,会驻足于某个小巷口。我并不感到恐慌,因为我知道,脚下的路都是通的,犹如血脉相连般紧扣。经常找不到出口,来回碰撞,它可能隐藏在下一个拐角。这正是行走的趣味之处,无法预知的未来。人们习惯于计划、盘算、预定。即使这样,人们早已预知了将来的死亡,却束手无策。既然这样,我们更应该遵循生命的规律,在探寻中找到答案。行走是一个很好的介质。行走,行走。上帝赐予了我们的双脚,就是用来发觉与探寻的工具。会在小巷尽头发现卖米糕的老嬷嬷,会在石板梯砖上发现潮湿滑腻的台藓,会在红瓦顶上发现伸出头来的野花,贴有窗花的木窗,门前的黄狗,亦或是隐藏在林荫处的教堂。都带给我无限的惊喜,所有的这一切一切,我都必须虔诚的感谢,是双脚所引领我至的结果。在高楼与人群的城市间穿梭,容器缺乏安全感,面对木无表情的庞大人群,彼此擦肩而过,过多的无礼冲撞。高楼的冰冷反光膜墙,严密的保安。会带来严重的压抑感与窒息的感觉。甚至连空气都显得稀薄与无力。看不到太阳、蓝天、白云,这些原始的东西被高科技所湮灭的那一刻,我们应该感到悲哀与自责。城市的露天大广场,高扬的喷泉,人工的草皮,挂着“禁止踩踏”与“**国家花园城市”的牌子,这些基本的自然,都变成了利益的称号。当事物违反了它生存的本意时,无疑是一场残忍的扼杀。行走,行走。所以我热爱那些纯朴而自然的东西,热爱原始的气味,这并不过分,但对于长期蜗居在城市的人来说,那是奢侈。我相信很多人都会拥有这种本能,但是随着日子的渐长,这种感官的要求便会退化,甚至是硬生生的抹杀。他们的鼻腔内,只有华丽高调的香水味道。行走的另一种目的,是唤起我们曾经过往而隐匿的记忆,触碰那些曾经走远的物品。剥落的墙壁,青砖所掉落的灰尘,被孩童涂鸦,那是一堵坚毅的墙,承载着匆匆的过客。凹突有致的木门,被触摸得光滑透亮的铁制门把,有“吱呀”声响。一推开,光线射进弄堂,犹如打开一道记忆之门,充满幻想。废旧的老自行车,落寞的倚在身旁,厚钝的切菜声响,“沙沙”的掏米声,远处飘来的肉香,拥有富足的味道。走一步,停一下。舍不得离开,那些最普通的平房,21寸老电视,毛主席肖像,挂在床头的红结,油绿的窗花,光着屁股的孩童,打牙祭的老人,肥胖的中年妇女……过往种种,都在震撼着我的思考。行走,行走。行走当中,肌肉会发生本能的反应。酸痛,抽筋,麻木,带有紧绷的恶感,踩在地上有沉重的东西一直坠下,脚跟灼热而发麻。不能坐下,继续行走。每一声撞击,都在敲打着心房。我能感受到双脚的快乐与疯狂。汗液随着额头,背脊,肩膀一直流下,延至下巴,手掌与脚踝。慢慢渗出背心,粘在背上。额头的刘海打湿了一片,帖服于眉尖上。镜片上的雾气开始蔓延。灼热的喉咙,发出干哑的声音。我知道,这些都是行走所带给我的单纯的,无杂质的附属品。是身体的一种澄澈的呼吸与张扬。在体内交换着,交流着。行走,无论东西,并非一种混乱的劫取,别怀着过多的愿望,也不能肆意的前进,那是一种贪欲,需要控制。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停止,掉头,返回。不能过分迷恋,无休止的索取,这是忠告。行走,行走。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