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雷锋_3000字
我是白领,不可一世的白领。
今天是雷锋纪念日,一个特殊的日子,对确实很特殊,刚买的奔驰轿车竟然罢工了,为了上班,我也只能被迫去乘拥挤的公交车了。
好不容易才占到一个座位,没想到我堂堂白领竟沦落到这个地步,若不是......“那个,朋友,能让个位吗?”映入眼帘的是一位抱着婴儿的乡下女子,苍黄的皮肤,蓬松的黄发,那怀中的孩子,依依呀呀地闹着。但我怎么可能让位,我可是白领!“不行!”我斩钉截铁。立马四周便有了反应,“你这人怎么这样没有良心?”“大姐,哦不,大妹子。坐这边来。”“今天还雷锋纪念日呢,你良心被狗吃了吧!”我不再理会,若无其事的打起盹来,我可是白领。
“嘟—嘟—,况且—况且—”我被沉闷的声音惊醒,看到的,竟是长龙一般的“老式火车”,而我现在,却是在沈阳火车站内,站在长长队伍的中间。难不成,这是现在最时尚的穿越?果然,手中突然出现的火车票证实了一切。突然
检票口吵吵嚷嚷围了一群人,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妇女没有车票,硬要上车。
人越围越多,把路都堵住了。我也前去凑了个热闹,那是个背着婴儿的中年妇女,面黄肌瘦,正撕心裂肺地哭着
突然,一个男子蹲了下来,前拉过那位大嫂说:
“你没有票,怎么硬要上车呢?”
那大嫂急得满头汗地解释说:“同志,我不是没车票,我是从山东老家到吉林看我丈夫的,不知啥时候,把车票和钱都丢了。”
男子听了她说的立马他领着大嫂到售票处,用一打皱巴巴的纸票买了一张车票,塞到她手里说:“快上车吧,车快开了。”那大嫂说:“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单位的,我好给你把钱寄去。”男子笑道:“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就转身走了。
这情节怎么这般熟悉?对了,雷锋,这是雷锋的故事。
突然之间,眼前一花,面前又有了一番景象
这里是?火车车厢?眼前却又出现了雷锋的身影,他正站在一位老婆婆的身边,他掏出刚买来的面包,塞了一个在老婆婆手里,老大婆婆往外推着说:“孩子,俺不饿,你吃吧!”“别客气,大娘,吃吧!先垫垫饥,吃饱了才有精神找儿子呀!”原来是老婆婆是要去找她的儿子。他在老人身边,和老人唠开了家常。老人说,他儿子是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哩。说着,掏出一封信,雷锋接过一看,上面的地址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老人找儿子的急切心情,就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帮助你找到他。”也许是被雷锋伟大的精神所感动了吧,下车之后,我竟跟随着他们,背起老人的包袱,搀扶着老人,和雷锋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老人的儿子。
又是眼前一花,我早已习惯了这感觉,睁开眼,却发现回到了公交车内,但身旁的妇女却失去了踪影,公交上找不到她了,难不成下车了?难不成下车了?突如其来的,上来了先前的妇女,动作一模一样,就连那小孩的哭声也是一模一样的。时光倒流了!我已预料到她将要说些什么,于是立马站起身来。“大妹子,这边来坐!”“谢谢!谢谢......
初二:祖贤坤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一束阳光_1000字
或许是因为喜爱阳光的缘故,我的肤色与同龄人相比,总是略显黛黑,每每父母叹息起我的肤色时,我总能一脸骄傲的说,嘿,那是阳光的颜色。
我对阳光的挚爱,是锁入心门的一种向往,那种向往铭记着我那蒙尘的成长。
在没有自己的房间之前,我的生活总是挥之不去与母亲共挤一室的影子,那时的小床前总有一扇敞开的窗户,那扇窗户或许是因为年久失修,关不住风,关不住雨,也关不住清晨那柔和的阳光。那时的我,总喜欢用手扶着窗框,探着身子,让自己全身心沐浴在阳光之下,那时的阳光既不刺眼,也不强烈,像一只温暖的手轻抚我的脸庞。
我这一小小习惯从未被母亲发现,直到一日,我如同往日一般坐在窗前欣赏上天的给予时,刚买完菜的母亲发现了我这一奇怪举动,不由斥道,
“坐在窗台干什么?这么危险!”
我望着母亲那大惊失色的模样,不由“扑哧”一笑,轻巧地跳下窗台。
母亲当晚便把这一奇怪现象报告给了父亲,父亲听了自然也为此感到疑惑,不过第二天便在那扇窗户的周围装上了护栏,当时年幼的我并不了解父亲的做法,好好的阳光为什么要把它拦在外头?
渐渐的,那锈迹斑斑的护栏上长满了父亲种植的牵牛花,清一色绿油油的叶子爬满了整扇窗户,那密不透风的窗户逐渐遮挡了那梦中的阳光,一股陌生的恐惧感油然而生。
终于,到后来,我们离开了那座古老的房子,那张狭窄的小床,还有那扇撒下满满一路阳光的窗台。尽管在之后日子里,我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那个小房间同样撒满阳光,但我被锁上的心仍是被记忆扯得生疼。
在未来成长的路上,我将会打起一篮满满的阳光,一直幸福的走下去。
初三:黄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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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雷锋我是白领,不可一世的白领。今天是雷锋纪念日,一个特殊的日子,对确实很特殊,刚买的奔驰轿车竟然罢工了,为了上班,我也只能被迫去乘拥挤的公交车了。好不容易才占到一个座位,没想到我堂堂白领竟沦落到这个地步,若不是......“那个,朋友,能让个位吗?”映入眼帘的是一位抱着婴儿的乡下女子,苍黄的皮肤,蓬松的黄发,那怀中的孩子,依依呀呀地闹着。但我怎么可能让位,我可是白领!“不行!”我斩钉截铁。立马四周便有了反应,“你这人怎么这样没有良心?”“大姐,哦不,大妹子。坐这边来。”“今天还雷锋纪念日呢,你良心被狗吃了吧!”我不再理会,若无其事的打起盹来,我可是白领。“嘟—嘟—,况且—况且—”我被沉闷的声音惊醒,看到的,竟是长龙一般的“老式火车”,而我现在,却是在沈阳火车站内,站在长长队伍的中间。难不成,这是现在最时尚的穿越?果然,手中突然出现的火车票证实了一切。突然检票口吵吵嚷嚷围了一群人,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妇女没有车票,硬要上车。人越围越多,把路都堵住了。我也前去凑了个热闹,那是个背着婴儿的中年妇女,面黄肌瘦,正撕心裂肺地哭着突然,一个男子蹲了下来,前拉过那位大嫂说:“你没有票,怎么硬要上车呢?”那大嫂急得满头汗地解释说:“同志,我不是没车票,我是从山东老家到吉林看我丈夫的,不知啥时候,把车票和钱都丢了。”男子听了她说的立马他领着大嫂到售票处,用一打皱巴巴的纸票买了一张车票,塞到她手里说:“快上车吧,车快开了。”那大嫂说:“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单位的,我好给你把钱寄去。”男子笑道:“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就转身走了。这情节怎么这般熟悉?对了,雷锋,这是雷锋的故事。突然之间,眼前一花,面前又有了一番景象这里是?火车车厢?眼前却又出现了雷锋的身影,他正站在一位老婆婆的身边,他掏出刚买来的面包,塞了一个在老婆婆手里,老大婆婆往外推着说:“孩子,俺不饿,你吃吧!”“别客气,大娘,吃吧!先垫垫饥,吃饱了才有精神找儿子呀!”原来是老婆婆是要去找她的儿子。他在老人身边,和老人唠开了家常。老人说,他儿子是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哩。说着,掏出一封信,雷锋接过一看,上面的地址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老人找儿子的急切心情,就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帮助你找到他。”也许是被雷锋伟大的精神所感动了吧,下车之后,我竟跟随着他们,背起老人的包袱,搀扶着老人,和雷锋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老人的儿子。又是眼前一花,我早已习惯了这感觉,睁开眼,却发现回到了公交车内,但身旁的妇女却失去了踪影,公交上找不到她了,难不成下车了?难不成下车了?突如其来的,上来了先前的妇女,动作一模一样,就连那小孩的哭声也是一模一样的。时光倒流了!我已预料到她将要说些什么,于是立马站起身来。“大妹子,这边来坐!”“谢谢!谢谢......初二:祖贤坤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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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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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_3000字突然想自我介绍一下,不是给陌生人看,不是给好朋友看,不是给任何人看,只是给我自己看。想什么说什么吧,毕竟我是一个不怎么会组织需要的人。我比较奇怪,喜欢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像是要对自己说的话,却又像是跟自己吐槽,总之是一个奇葩的人。记性总是不好,上一秒说的话下一秒就忘了。要是写下来,基本都是刚拿笔……忘了,然后就放弃了。而在某个时候又在暗暗后悔,为什么不记得呢?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录音,可惜每次说要把细节的话录进去,每次都忘,甚是都忘记有录音这个东西,总是想一吐为快,说完就骂自己笨,怎么又忘了。周围的人都习以为常,每次看到我开启自言自语的模式都默默翻了个白眼,别以为我没看见,我是自言自语,又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其实一开始跟他们说我会自言自语的时候,大家表示正常,后来见识到我自言自语的功力的时候,集体表示接受无能啊。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因为不管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堪,都不会有人说什么,当我在自娱自乐的时候,我是真的感到开心,这种心情是无法取代的。我在想,也许我是把过去没有说的话说完吧。以前的自己,不爱说话,也讨厌说话,有时候,我都希望自己就是一个哑巴,不用说话,我并不是个会说话的人,性子比较直的我,经常说错话却不自知。无意识的毒舌让人们远离我,奇葩的思维,让人们讨厌,奇怪的动作,让人们厌烦。用曾经朋友的一句话说,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正常的。我曾经在星座里看到关于水瓶这样的话,大概是:不要跟跟他们说事情,他们的思维跳太过,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因为他们通常会在脑海里自问自答,得出结果,就直接下一个话题了,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明白了。我是,也不是,因为我不是在脑海中自问自答,而是自己跟脑子自问自答,它问,我回答便是了。有时候他们会很惊奇,我到底是怎么扯出下面的事来,其实不是扯,而是我在自言自语的时候,其中的某一句让我有了新话题,哦,不,是跟我自己有了新话题。他们总会说我逻辑好,其实一点都不好,差的要死,只不过他们刚好碰上我脑袋清醒的时候,因为大部分的时间,我是处在迷糊状态,有时候,你问我一个词语的意思,我都可能不知道,因为我没听清。处于病态的我,没有什么朋友,哪怕我照顾人,最后人家还是会离开我,然后我又变成一个人了。比起奇葩,他们很喜欢说我偏激,我不喜欢,因为我不是偏激,而是自私,每个人都有自私的时候,也有偏激的,你们看到了我的自私,我的偏激,却以为自己没有,很可笑。从来没有人能真正的爱自己,从来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爱自己,因为他们的心里还是渴望有人来爱他们。所以他们说我偏激。不讨喜的我,不能任性,不能撒娇,不能大笑,不能哭泣,不能做很多,有时候,连微笑也会被人嫌弃。我告诉自己,既然没有人宠,就自己宠自己吧。那时的我才四岁。从那天开心,我开始自言自语。到了今天已经是病入膏药了,我爱疯了自己,不许自己对别人好,不许自己跟别人说太多的话,不许自己脑海里想着别人,我已经没救了,但我无悔,因为我很快乐。我的自私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困扰,我只是在疯狂的爱我自己,宠我自己。每当他们跟我谈话的时候,总会说我歪理一堆。道理是人悟出来的,是人根据自己经历过和实际情况的出来的。非要是名人说的话才是道理吗?名人也是人,我也是人。人类是复杂的,是矛盾的,比如,他们会在上一秒说,小孩子别乱问,这是大人的事情,下一秒他们就会说,你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懂事好吗!现在的已经接近成年了,我的母亲嫌弃我没有孩子气,不想隔壁家的那么活泼,而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在她的打骂中,还夹杂着这样的话,天天胡闹像什么样!给我安分一点,不然我看你一次打你一次!从那以后,我不爱说话了,也不再笑了,整个人阴沉沉的,母亲似乎很满意我的安静。渐渐的,她有开始不满,于是有了现在的情况。我觉得母亲有病,真的,我常常看到她在吃安眠药,因为她失眠。母亲的精神很偏激,几乎崩溃。她的情绪常常处在愤怒焦躁之中,所以家暴从来没有停过,哪怕我已经长大了。大家都很维护她,导致我的伤口就这么一直加重下去,没人明白那种无助,像是平时疼你的人,没有保护你,反而抓着你给人泄愤一样。他们不懂,我也崩溃了。因为我无数次想过去死,最好被她打死,这样,我就可以定她的罪了,每当想到这,我的嘴角都会勾起那病态的笑。我对她的恨接近疯魔,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你们有没有试过,十几年中,一直都是将你从希望中扔下绝望,从温暖的怀中扯出,扔向地狱的深渊,那时候我有一个念头,特别奇葩,就是我宁愿跟精神病的一起生活也不要在这个世界生活。没理解错,就是,我想进精神病院。我这一生中,除了我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是幸福的,其他都是黑暗的。你的过去无论多么的黑暗,多么的绝望,也不会有人体会,只会轻描淡写的说,那算什么,比你惨的人多了去了。呵呵,但我相信,一定没人想到,在那样的环境中,我开始抛弃我的一些本能和天赋。我把我那让人羡慕的聪明扔了,我把那引以为傲的逻辑思维,扔了,我把人人都想要的气质扔了。我把所有优质都扔了,若以前是几乎完美的人,现在,是几乎傻子的一个人。可我不在乎,我依旧笑的病态,把人的善意抹去,将所有人事物的恶,最大化,在我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善良的人,全是恶人。我也是恶人,喜欢把人们最不想面对的现实推到他们面前,哈哈哈,看他们惊恐的样子,有种莫名的快感,是的,快感。凭什么我在地狱里挣扎,你们却在天堂快乐,还是在我面前快乐,想都别想,你一定没有尝尝地狱的味道,我来邀请,可好?我想一个绅士一样邀请不知痛苦的小天使去地狱游玩,嘘,不要告诉她去哪里?因为,我也没告诉她。哈哈哈,等她到了的时候,这将会是她一辈子的噩梦,我喜欢这样唯美的画面,洁白无暇的天使,身上开始有了无比美丽的黑色,这中间还夹杂着唯美至极的红色,真是美呆了。当然,我也有怜悯心的,在她狼狈不堪的时候,送她回到她的天堂,然后在下面等待她的堕落。果然,几天之后,我在角落看到她,黑暗正在吞噬她的洁白,嗯,地狱并不欢迎洁白,也不欢迎快乐,我看到她像个孩子一样迷茫,笑的很开心。我喜欢看别人跟我一样痛苦。就是这么病态。不了解的人,你们就当看个故事吧,毕竟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你,我有义务不回答你们的问题,我的标题就是自言自语啊,完全可以当你不存在,在现实我都能做到无视别人的技能,在这里算什么?还有,不要跟我说什么父母其实是爱你的,或是你的命的父母给的,直接摊牌说,真正给我命的人,不知死活,要不是亲戚私下讨论被我听见我到现在都不会知道。不要跟我说感恩,你叫你最爱的爸妈揍你一顿,把你扔到小黑屋里去,前提是你怕黑,这期间,只有吃的喝的,和换洗衣服,吊着半条命,不死不活,你再来跟我说说你什么感觉,平时疼你爱你的亲戚,只会劝你懂事点,不要跟你妈傲气,你再来跟我说说什么感觉。那种感觉像什么知道吗?你最爱的人,把你按在水,快死了,拉起来,给你喘口气,休息一下,在你以为没事了,再把你按到水里,自己去试试吧,我试过,不过是我自己按我自己而已。说那些问题的人,在我眼里都是蠢死了。我们都会猜忌别人的人生,但我们始终不了解。懂吗?我没有多少怜悯心,真的,之前那一点点怜悯全都被这个社会摧毁了。什么教会我们生活?人生。什么教会我们生存?生活。什么教会我们残忍?生活。这些都是分不开的,它们是连在一起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什么傻人有傻福,好人终有报,都是假的,运气不会帮你度过这一生的,你自己的人生终究要你自己走完。人生有很多意外是不可预料的,比如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世界毁灭,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我们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如果,这是一场游戏,而上帝给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一条路,给我们每个人都安排好一切,那么,不甘屈服于他人之下的我们,创造了【意外】这个东西。从此,这就不在是一个游戏,而是真正的人生。是我们从上帝手里硬生生抢来的。做人就是要随心随意吧,不是说难得活一次吗?那不顺着自己的意过着,不是会很憋屈吗?那就顺着吧,潇洒点。走了。初三:夜凌-葬魂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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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_3000字早上收拾好东西一下楼,就看到笑的一脸风骚的韩明晰坐在大厅最显眼的位置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叶璃的脑门不自觉地抽痛了起来。韩明晰仿佛丝毫没有感觉到叶璃眼的怒火,欢快的向她招手,“君唯,快过来吃早膳。”叶璃走过去,看着一整桌丰盛的早点挑眉笑道:“韩兄的早膳真是异常的丰盛。”韩明晰挥挥手,好不在意满大堂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笑道:“君唯还是多吃一点吧。等进了南疆还想吃到这么丰盛的早膳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叶璃也不客气,招呼了跟在后面下来的暗三一起用膳。韩明晰看着沉默的暗三挑眉问道:“还没请教这位兄弟的大名呢。君唯身边的护卫身手不凡啊。”一般情况下韩明晰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身为天一阁主的亲弟弟眼界自然也不低。虽然自己的轻功可以说得上数一数二,但是在武功方面确实欠了一些。至少新认识的这位朋友身边的侍卫武功就应该比他好不少。叶璃看了暗三一眼淡淡道:“卓靖。”暗三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叶璃一眼。卓靖是他的真名,成为王妃的暗卫以后一般就不会再用这个名字了,他没想到王妃居然会知道。韩明晰笑道:“原来是卓兄,以后就有劳卓兄了。”暗三冷淡的道:“不敢,韩公子客气了。”一行三人刚吃好饭,暗三去结账,昨天上前来搭讪的男子又抽了过来,身边还跟着那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楚公子,你也打算启程了么?这位…公子就是你请的向导?”叶璃轻点了一下头,没有说话。两人明显都没有搭话的意思,那男子竟然也半点都不觉得尴尬,自顾自的笑道:“既然公子的人也到齐了,不知是不是今日起程?如果是的话咱们不妨搭个伴。”韩明晰懒洋洋的拨弄着桌上的早点,道:“我们为什么要和你们搭伴?大家各走各的不是正好?”男子笑道:“大家同去南疆,一路上有个照应也安全一些不是么?据在下所知…咱们一出了碎雪关似乎就是络依部的领地了,昨天两位……”叶璃抬眼,不解的看着男子道:“阁下既然知道我们得罪了络依部的少主,为何还执意与我们同行?”男子撇嘴道:“络依部又如何?南诏人虽然善毒,但是咱们也未必怕他。”叶璃心暗暗点头,你们身边有以使毒闻名的病书生当然不必怕南疆的毒。想了想点头道:“既然如此,就麻烦阁下了。还没请教阁下大名。”男子爽朗的笑道:“在下郑奎,原本是个镖头,现在做个护院混口饭吃。这是我管家,那边是我们家老爷。还有那一位…”自称郑奎的男人看了看靠在墙壁上闭目养神的病弱书生道:“听说是老爷花大价钱请来的高手。不过…呵呵,我是没看出来高在哪儿,倒是身体弱得很。”叶璃点头道:“原来如此,郑护卫有礼了。既然如此,咱们这就启程?”见璃答应下来,郑奎显然十分高兴,豪爽的笑道:“在下这就去告知我家老爷一声。”侧脸看着郑奎和那管家走回去与那富商老爷商量了一番,那富商老爷似乎有些不满不过还是答应了下来。然后一行四人便各自回房收拾东西去了。目送四人的身影上楼,叶璃淡淡的扫了韩明晰一,韩明晰委屈的趴在桌面上望着叶璃,“君唯,我又做错了什么了?”叶璃轻哼一声斜了他一眼道:“韩公子,你敢再低调一点么?”“低调?”韩明晰不解,问道:“本公子又不是什么名人为什么还要低调?”知道他是风月公子的人寥寥可数,不然他们早就被那些自称正义之士给围追堵截了。叶璃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你是很低调没错,但是你长了一张很高调的脸。你猜病书生有没有见过明月公子?你猜他知不知道明月公子就是天一阁主?”韩明晰眨了眨眼睛,一脸歉疚的望着叶璃,小声道:“那个…我大哥和阎王阁主是朋友。所以…大概病书生是见过我的。看来他知道我们认出他来了。”“很显然是这样。”叶璃面无表情的道。“他们为什么要邀请我们一路?”韩明晰低声问道,“如果是因为我的身份的话,他应该会直接跟我打招呼才对。毕竟我大哥跟阎王阁主关系可是很不错的。”叶璃摇头道:“应该不是,你来之前他们就邀请过我一次,被我拒绝了。”韩明晰摸着下巴道:“病书生千里迢迢跑到南疆来目的肯定不简单,但是他为什么会跟那个什么富商一起来呢?寻常的什么富商可是请不动他的。至于做药材生意…做药材生意的人是不会再三四月亲自往南疆跑的吧。”大楚和南疆往来最多的就是南疆的珍稀药材,但是再看看永林城如今这个清冷的样子就知道现在不是做药材生意的时候。叶璃撑着额头道:“你觉得敢和病书生那样名气的人都在一起的,会是普通的富商么?”韩明晰挑眉,“有什么问题么?”叶璃沉默了片刻,“暂时还没看出来。”不过既然被颤上了,就一定要搞清楚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一行人很快在客栈门口会合,然后出城上马往碎雪关而去。让叶璃有些意外的是那富商老爷看着一副脑满肠肥的模样,骑术居然还不错。只是看上去实在让人有些替他身下的那匹马担心。病书生自从上了马就一路咳嗽,一副一不小心就要将心肺咳出来了的模样。穿越碎雪关的时候,叶璃回头正好看到站在城墙上容光焕发的慕容婷正兴高采烈的对身边的年男子说些什么。想必离开京城的拘束之后慕容婷生活的十分愉快。叶璃心也为好友感到高兴,淡淡一笑回过头跟上了前面的人。“喝点水吧。”出了碎雪关一路急行,直到天色渐沉才停了下来。显然他们今天错过了宿头。而且虽然南疆的野外非常危险,但是南疆的居民家里或者客栈对原人来说也未必安全到那里去。暗三熟练的进了树林不一会儿就抱着一堆的柴火和一只山鸡出来了,然后开始生火并且处理野味。郑奎也从不远处的河边抓来了几条鱼。叶璃看了一眼走在树下咳得撕心裂肺的病书生,秀眉微皱递了一些水过去。病书生显然愣了一下,才伸出右手接过水壶对叶璃点了点头低声道:“多谢。”叶璃点点头,重新坐回了原处。虽然病书生看起来病弱的只剩下半条命了,但是叶璃却绝不会小瞧他半分。这样的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特别是他还跟墨修尧有仇的情况下。韩明晰无聊的靠在树下看着暗三已经将处理好的野味架在了火上准备开始烤,对叶璃笑道:“君唯,卓兄可真不简单。我还没见过做这些这么利落的人呢。就连那些经常露宿野外的江湖人士只怕也比不上。”坐在火堆边上的暗三挑了挑眉没说话。他可不会告诉韩明晰,去年半年时间他们四个兄弟在黑云峰的崖下经历了怎样的训练。其实他们兄弟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自家主子脑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奇特的主意还有训练方法。特别是那个什么野外生存的训练,他们各自被丢进那片广阔的仿佛看不到边的森林里与毒虫鼠蚁为伴整整一个月时间。随身的兵器却只有一把匕首和一把只有五支箭的弓弩。开始的时候他们完全不能理解这样的训练对于身负武功轻功内力的他们来说到底有什么用。但是一个月后第一个从那片森林里衣衫偻烂的出来的暗二却一举潦倒了暗一,暗四和自己。原本他们四个基本上是势均力敌,就算稍有输赢赢得那个也绝对是强弩之末。但是那一次暗二大展神威,连打倒了暗一,再打倒了自己,最后跟暗四同归于尽。明明没有学任何的别的武功,甚至连内力也没有增长,暗二的变化让他们震惊之余又欣喜若狂。等到暗三自己进去之后才知道暗二到底经历了什么。毒蛇,毒虫,毒草,沼泽,野兽,刚开始的时候他连晚上都不敢合眼,因为有的时候睡的一般醒来就会发现自己被狼群包围了或者发现剧毒的毒蛇正吐着信子对自己虎视眈眈。每天还要自己寻找食物,并且采集王妃规定的东西。最倒霉的一次他被陷在沼泽里三个时辰差点就以为自己快要没命了。但是等到一个月的最后几天,他发现自己已经渐渐地适应了那样糟糕的环境,即使不用武功他也能在森林里自如的生存下去。甚至即使一天一夜不吃不睡也不会觉得太难受,这些绝对都是单纯的武功做不到的。从他活着从森林里走出来那天才知道其实他们进入森林之后王妃都瞧瞧在暗跟着,暗三就真正的全心全意的臣服于这位年轻的王妃了。他们心里都知道,主子绝对是历任定国王妃最了不起的那一位。唯一让暗三惋惜的是原本王妃还计划了不少东西要交给他们却因为王爷的病情而断了。“韩公子说的不错,卓兄弟这手法熟练地连走了几十年镖的老镖师也没法比。”郑奎看看自己手里烤的半生不熟的鱼,再看看暗三手里几乎可以媲美酒楼里烤鸡的鲜香野味,嫉妒不已。他只是从河边抓了几条鱼回来,这位不苟言笑的兄弟已经生好了火抓了山鸡处理好并且烤上了。而且还抽空去树林里又捡了一些蘑菇回来准备熬汤。自家老爷正一脸不满的盯着自己手里的鱼,满是肥油的脸上写满了嫌弃。叶璃笑容可掬的看着韩明晰道:“这一路行来都是卓靖照顾我的,他人又聪明自然学学就会了。”韩明晰一脸不信,他也经常露宿野外,现在烤出来的东西还是黑乎乎一团自己都不敢吃。暗三淡定的将野味分成三份分别递给叶璃和韩明晰,仿佛没有听到主子的夸奖。他绝对不会告诉这个风流公子他家主子可以做的比他更好。看着眼前捧着野外一脸陶醉的风月公子,暗三突然多了一股奇异的优越感。“卓公子精通毒术?”坐在一边的病书生喝了几口水似乎压下了咳意抬头看着暗三问道。暗三回头看了他一眼,淡然道:“不懂。”病书生挑眉,明显是不信的神色道:“南疆多生毒物,就连树林里的菌类大半也有剧毒。但是我看采来的倒是都是无毒的。”暗三撇了撇嘴角,淡淡道:“山林里的蘑菇越是颜色鲜艳越是有毒,这种事情就连小孩子都知道吧。”病书生淡淡一笑,“是么?如果是这样卓公子还是不要随便采摘东西来吃为好,这世上可并不是所有的毒菇都颜色鲜艳的。”“多谢提醒。”那富商老爷显然很不满意自家护卫烤的鱼,吃了几口就扔了下来,指着郑奎道:“你!去打几只野味来!”郑奎看了看已经暗下来的天色,有些犹豫。他们之所以选在树林的外面扎营就是因为晚上的树林里并不太安全。病书生坐起身淡淡的看着那富商道:“若是想让他死你就让他进去。”富商老爷似乎很有些畏惧病书生,见他如此说只得恹恹得住了口。用过了晚膳,韩明晰似乎没有了白天的精神,坐在离火堆最近的地方看着一块石头闭目养神去了。暗三收拾完行礼,起身跃上了不远处的一颗大树,坐在树杈上默默地听着下面几个人有一句每一句的聊天。反倒是叶璃有些无聊,坐在火堆边上一边和郑奎闲聊不时往火堆里扔一根柴火进去。闲聊,郑奎告诉叶璃那位富商老爷姓梁是大楚西北的大药商,家财万贯这次来南疆是因为听说南疆有一株非常名贵的奇药出世,而且将在六月在南诏都城公开竞卖的。当然这其还有也不乏那位梁老爷不甘寂寞的自己吹嘘的。叶璃郑奎他出自云州某书香世家,这次专程带着护卫出门游历的。至于韩明晰,则是在广陵认识的朋友一时热心陪着自己去南疆玩儿的。既然对方早就知道了韩明晰的身份,叶璃自然也不用替他隐瞒了,只说是在广陵城清风明月楼认识的朋友。听得清风明月楼几个字,那梁老爷堆满了肉的脸顿时容光焕发起来,拉着叶璃说起他曾经到清风明月楼的见闻来。“楚公子是云州人?”倒是一边的病书生突然开口问道,“楚公子可知道云州徐氏?”叶璃挑眉笑道:“这位公子不是说笑么?身为大楚人士云州徐氏谁人不知?虽然在下无缘往骊山书院求学,但是对徐氏的几位先生确实仰慕已久了。”“是么?咳咳…说起来,楚公子既然仰慕云州徐氏,想必也听说过清尘公子之名?”叶璃侧首看过去,语气多了几分钦慕,“清尘公子…徐大公子少年成名天下皆知。只恨在下虽然比徐公子当年还虚长半岁,却还是一事无成,真是惭愧。”病书生抬头看着他,目光里带着些试探,淡淡笑道:“是么?说不定这次楚公子去南疆就能见到他呢。”叶璃心一惊,面色从容的带出一丝惊喜道:“当真?清尘公子此时在南疆?”病书生坐起身来道:“不错,清尘公子此时确实在南疆。”“那真是太好了,希望去了南诏都城可以见到清尘公子,也好向他请教一二。”叶璃低头沉思漫不经心的低语着。没有去理会病书生打量的目光,叶璃心飞快的盘算着。徐清尘少年时便游历天下,素来行踪莫测。叶璃可不相信他连自己的行踪的隐藏不好。但是病书生身在西陵去能得到他在南疆的消息…而且看起来似乎还十分清楚他在哪里,这让叶璃不由得多了些不太好的预感。病书生此行到南疆到底是为了什么会不会和徐清尘有关?深夜,野地上燃烧的火焰渐渐地消了一些。夜幕下的树林一片沉静只有不是传来的虫鸟鸣叫声。倚在树杈上睡着的暗三动了动身子轻咳了一声,原本倚靠在火堆闭眼沉睡的叶璃慢慢睁开了眼睛,眸光清醒的没有半丝睡意。漫不经心的转了个身望向树上,树上的暗三微微点了下头。叶璃又重新闭上了眼睛陷入沉睡之。空气突然传来淡淡腥味,并且伴着某种古怪的沙沙声隐隐还有一些听不太清楚的曲声。仿佛是什么东西成群结队的从草地上爬过,暗三微微皱眉,想起一种让他分外讨厌的东西,坐起身来飘身落地。暗三刚落地刚才还沉睡着的病书生立刻就睁开了一眼。看到暗三疑问的皱了皱眉,暗三并不看他,走到叶璃身边低声道:“公子,有动静。”叶璃睁开眼睛的同时,一边的韩明晰和郑奎也同时做起了身。韩明晰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问道:“怎么了?”暗三淡然道:“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东西?什么东西?”暗三沉声道:“我猜…是蛇。”“蛇。”“蛇。”叶璃和病书生齐声道,病书生看了叶璃一眼,叶璃站起身来道:“我闻到蛇腥味了。很多的蛇。”韩明晰了然道:“我倒是忘了君唯擅长调制香料,对味道自然比较敏锐。”郑奎焦急的道:“现在先别说这些了,咱们怎么办?”韩明晰不在乎的道:“有什么好怎么办的?走呗。”风月公子轻功无双,无论在哪儿都不愁走不了。暗三皱眉道:“只怕走不了,你们听…四面八方到处都是声音。”在场的除了那位梁老爷和管家,其他的都是身怀武艺之人,自然听得出暗三说的是真是假。韩明晰轻哼一声飞快的掠上枝头不到片刻就落回了地上,低咒一声道:“南疆这破地方本公子来一次烦一次。到底哪儿来这么多蛇?”没人理会他的抱怨,暗三已经迅的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各种防毒虫毒蛇的药。病书生摇头道:“太多了只怕没用。”没有见过的人永远无法想象那样的景象有多么可怕。夜色里黑压压蛇群从各个方向汹涌而来,“这是怎么回事?!”梁老爷破声尖叫起来,他身边的管家早就吓得面无人色软到在地上了。“闭嘴!”病书生叱道,皱着眉看着暗三道:“蛇群太多了,用驱蛇药只会让他们更狂躁。”韩明晰一脸厌恶的道:“君唯,我带着你应该可以闯出去,卓兄自己应该也能出去吧。”暗三沉默的点了点头,病书生淡淡的道:“既然如此,韩兄可以带楚公子先走。”韩明晰并没有真的就先走,因为他清楚的从病书生的话里听出了威胁之意。如果他们真的先走的话,病书生绝对会在背后放暗箭。韩明晰轻功再高带着一个人在空飞也未必能躲得过阎王阁第三高手的毒。而病书生那边就更不用想了,除了他自己以外,另外三个人谁都不像有能力自己出去的。眼看蛇群已经围了过来,叶璃皱眉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吵?还是你们打算留在这里喂蛇?”蛇群围过来之后并没有立刻扑上来,众人很快看见几个方向分别走来几个穿着黑衣拿着短笛吹奏的男子远远地站在蛇群后面,这些蛇显然并不是无缘无故聚集在这里而是被人驱使的。郑奎低咒一声,骂道:“这是南疆的驭蛇人!”叶璃和暗三对望了一眼,如果蛇群真的扑了上来他们大约可以第一时间脱离,但是那个胖的不行的富商老爷只怕是跑不了了。一队驱蛇人转过身让出一条路来,然后一个他们有些熟悉的身影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对着叶璃等人充满恶意的笑了起来,“嘿嘿…本公子说过总有一天你们会落到本公子手里的,这才刚过了一天,怎么样啊?”韩明晰挑眉笑道:“这不是那个自称什么络依部少族长的傻子么?”昨天客栈里那个忿恨而去的猥琐青年今晚穿了一身满是银饰的华丽衣服,在月光下熠熠生光。看到月光下韩明晰罗衣飘逸慵懒惑人的模样不由得愣了愣,道:“美人儿,你过来吧本公子放饶了你。没有必要陪这些丑八怪送死。”韩明晰面色一僵,眼角抽搐,“你好意思说别人丑么?”确实,在场的人包括站得远远的那些驭蛇人,无论哪一个看起来都比那青年好看的多。即使是那个臃肿的富商老爷,至少看上去没那么猥琐。闻言,那青年男子顿时大怒,瞪着韩明晰的眼睛里满是扭曲的凶光。叶璃轻咳一声笑道:“韩兄,虽然对面那位公子非香非玉,你好歹也嘴下留情。你这样让人家的一片倾慕之心情何以堪?”韩明晰撇嘴道:“他那是倾慕么?他是嫉妒吧?明明恨不得划破本公子的脸。哼!本公子的绝世之容其实这等俗人可以肖想的?”当他浪迹花丛是白混的啊,会连倾慕还是嫉妒怨恨的分不清楚么?“不错。”对面的青年嘿嘿笑道,“本公子抓到你一定要把你的脸皮活生生的剥下来。嘿嘿…你的脸本公子要了,所以你乖乖的走过来别让本公子的宝贝儿们弄坏了你的脸。”众人一阵沉默,半晌韩明晰才爱惜的摸摸自己的脸问道:“你该不会像把我的脸贴在你的脸上吧?”青年得意的笑道:“没错,本公子可是想了好久才想出这么个办法的。可惜一直都没能找到一张合适的脸,本来看那个小白脸不错,不过现在本公子觉得你的脸跟好一些了。”韩明晰俊美的容颜在月光下顿时变得有些狰狞起来,肖想他风月公子的脸,不可饶恕!“这个…尺寸对不上吧?”叶璃皱眉,看了看那青年短小瘦弱的脸,再看看韩明晰完美的脸型,韩明晰的脸至少比那青年大三分之一啊。“君唯!”韩明晰眉头直跳,怨怼的等着叶璃。那青年显然也被叶璃这句话刺激到了,暴怒的咆哮起来,“本公子要你管!本公子要把你们一个个全部做成人皮面具。把他们抓起来,全部要活的。不对…那个胖子死了就算了!”驭蛇人脸上都有危难之色,想要杀死这群人很容易,只要放蛇过去咬就行了,这成百上千的蛇群总能咬的到。但是想要抓活的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这些人可都不是什么手无缚鸡的人。虽然驭蛇人们犹豫,但是主人的命令显然不能置之不顾。只得重新吹起短笛驱使蛇群。轰轰!几股火苗突然窜起,急促的短笛声蛇群并没有一拥而上,而是在离他们还有四五丈的地方停了下来踌躇不前。刚才趁着叶璃和韩明晰跟那位络依部少主说话的时间,暗三已经暗将他们带的所有的驱蛇药都洒到了他们四周各处。见蛇群不停驱使,驭蛇人的短笛声更加急促尖锐起来。蛇群也躁动的更加厉害。叶璃挑眉看着韩明晰问道:“韩兄会吹曲子么?”韩明晰无奈的苦笑道:“我可不会驭蛇。”叶璃不在,“不用会,会吹曲子就行。最好用上内力。去那边吹吧。”指了指身后的树林,“最好是可以四处移动。”虽然不解叶璃的意思,韩明晰也不在意耸肩道:“好吧,听君唯的。”抽出随声携带的洞箫,韩明晰跃上旁边的树梢吹奏起曲子来。夹带着内力的曲子听见来其实并不怎么舒服,至少对内力不深厚的叶璃来说不太舒服。韩明晰站在树梢上一边吹奏着一边变幻方位,完全如履平地一般。看得叶璃也不由得心生羡慕起来。渐渐地驭蛇人们惊恐的发现蛇群似乎开始不听指挥了,特别是最前面的蛇群甚至有的开始往回爬了。连忙更加抓住的吹奏起短笛,但是这些驭蛇人对武功并不精通,内力也都是平平。论声音和韩明晰根本没得比。韩明晰的萧音渐渐压过了急促刺耳的笛声。一边的病书生似乎明白了什么,同样飞身而去掠上枝头,随手摘了一片树叶放到村边吹奏起来。蛇群似乎终于受不住了靠近叶璃等人周围的蛇群开始往回退去,还有一些四散而去但是却没有蛇接近叶璃等人。“怎么回事?!”那青年人惊叫起来。几个驭蛇人脸色也开始发白,纷纷往后退去,手上的短笛声却不敢稍停。但是还是有越来越多的蛇慢慢往四周散去。叶璃站在火堆边淡淡冷笑,蛇怕雄黄怕讨厌驱蛇药和带刺激性的东西怕火都是天性。而所谓的驭蛇,蛇的听觉几乎是没有的,完全是靠着空气的波动感应四周,所谓的驭蛇笛音也不过是训练蛇类习惯同一种波动罢了。一旦这种波动被打乱,蛇群不在收到控制,比起他们讨厌的蛇毒火光它们显然更喜欢往别的地方爬。“啊啊…不要!”一些蛇往回爬去,很快的游到了那青年的脚下。显然那青年身上也有不少驱蛇药,蛇并没有上前咬他,但是他还是被吓得不轻。暗三不解的问道:“南疆的人会怕蛇么?”叶璃耸肩笑道:“总有那么两个例外不是么?”梁老爷一边擦着脸上的汉一边笑道:“真是多亏了楚公子出得注意,居然就这么让这些蛇群退走了。”叶璃微微皱眉,心里还是有些焦急。这些蛇跑了她们倒是能够解一时之急,但是这么多的毒蛇要是真的逃脱了那过往的行人可就麻烦了。看了一眼对面慌乱的青年,叶璃清眸一沉,对暗三道:“杀了他!”对于叶璃真正认真下的命令暗三从来不问理由,叶璃话音未落暗三手里长剑一闪,整个人已经腾空而去如利箭一般射向那青年男子。那青年男子本就已经惊慌失措,此时见暗三的长剑直奔自己而来,更是下的呆若木鸡连躲闪都忘记了,只能呆滞的看着箭尖奔自己而来——“手下留情!”树林边一道洪亮的声音仓促的响起。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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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_3000字南疆自古即为蛮夷之地,风俗民情与原大不相同。其境内多生毒虫毒草,猛禽走兽,百姓尚武民风彪悍,原人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千年前南疆与原本是一体,古称夔州。前朝晚年,南诏王室兴起建立南诏国。之后太祖建立大楚,南征北战戎马一生。等到太宗时候腾出手来南诏立国早已超过百年,根基已稳,而原经过几十年征战也急需休养生息。南疆从此正式独立于大楚的版图之外。碎雪关地处南疆与大楚永州边境,虽然两国之间时战时和,边境上的百姓却依然时有往来互通贸易。碎雪关后的三十里的永林小城更是时有见到装扮奇特的南疆人出入。永林城并不大,因为靠近边关于永州的州府永州城也相距有两百里之遥所以看上去并不繁华。除了人群掺杂的明显就是异族衣饰的人,这里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城镇一样。叶璃站在不怎么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神态安详的人们心淡淡微笑。在这样的时代,居住在这样的边关小城能有这样的安乐祥和确实十分难得。或者应该说普通百姓的适应生活和环境的能力永远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暗三抱着剑站在叶璃身边,有些奇怪的看着自家主子站在客栈门口不进去反而笑得一脸奇怪的模样,“公子,这永林城里似乎没有几家客栈,这一家已经是最好的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摇了摇头笑道:“进去吧。我不是嫌弃客栈不好。”说完当先一步踏进了看起来有些简陋的客栈。暗三扬了扬剑眉,他也觉得王妃应该不会嫌弃环境太差。毕竟这一路行来有时候没能即使感到下一个城镇他们有时候也是露宿荒野的。何况,在京城的时候那黑云峰下的训练有的地方连他们几个暗卫都不想踏足王妃可是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进去了。进了客栈,比起楚京和广陵城那些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客栈,这件小客栈连三流的都算不上。但是这也确实是永林城里最好的客栈了。大堂里只摆着七八张桌子,此时有三张桌子已经坐了人,一个老掌柜正低着头在柜台里算账。叶璃虽然是一身简单的布衣,但是她的年龄容貌和气质,还有跟在她身后抱着剑身形挺拔看着就气势不凡的暗三还是已经客栈就引起了众人的侧目。此时无论是游览还是做生意都不是好时候,所以客栈里显得有些清冷。叶璃走到柜台前抬手轻轻叩了两下,老掌柜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看了看叶璃二人半天才问道:“小公子住店么?”叶璃莞尔一笑,“不住店我们来喝茶么?”老掌柜陪笑道:“公子贵姓,要几间房?”“楚,两间上房。”老掌柜招来小二带两人去楼上的房间,遣走了小二,暗三熟练的将整个厢房检查了一遍。这种小客栈的厢房,即使是上房也不会有多宽大华丽。也不过就是一张床一个衣柜一个屏风隔开外面的桌椅罢了。暗三站在门边看着叶璃手脚伶俐的摆好自己的东西,皱眉问道:“公子,咱们什么时候去南疆?”叶璃放好了行礼,从屏风后面转出来指了指一边的椅子示意暗三坐下,笑道:“这种事情急不来。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向导。”对于第一次进入南疆那块地方的人来说,功课没做足就自己瞎闯简直是玩命。而叶璃不是非必要的时候一向都不爱冒险。“向导?”暗三不解。叶璃笑道:“南疆对于咱们土来说太过神秘,咱们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走。找一个南疆本地人或者熟悉南疆的大楚人带路是个不错的选择。”暗三皱眉道:“但是…带着一个外人可能会拖我们的后腿。”叶璃握着折扇漫不经心的敲着桌边,道:“所以我们还要等,我已经让人找好了向导了。可惜人似乎比我们晚了两天。”看着暗三疑惑的眼神,叶璃但笑不语。示意暗三可以回房休息了,暗三深知自家主子的脾气,她如果不想说的话他就是绞尽脑汁也别想得到答案。只好一脸郁闷的起身回房去了。含笑看着暗三出去,叶璃取出行李里包裹的天一阁送来的卷宗继续阅读。拿到好处以后,韩明晰的做事还是十分靠谱的,这一路南来几乎每隔几天她就会收到天一阁传来的大批南疆的资料。叶璃已经习惯了在收到东西的第一时间将他们全部看完记在脑海里然后毁尸灭迹。现在手里的应该是进入南疆前的最后一份了。这一路上,南疆的形势和大概情况也渐渐在她的脑海里有了个印象,但是到底有几分真实还要进入南疆之后再行求证。一目十行的将手里厚厚的卷宗看完,叶璃神色淡然的将这些写满了字迹的卷宗付之一炬。清晨,叶璃和平时一样早早的起身下楼。楼下大堂里已经做了两桌人了,其一桌正是坐在靠墙的位置的暗三。暗三看到叶璃下来,连忙起身,“公子。”叶璃点头笑道:“这么早?”暗三沉默不语。平常有其他几个在一起自然不用这么早,但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跟着虽然知道公子并不是没有自保之力,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叶璃哪里会不明白他的心思,无奈的笑道:“不用这么紧张,你若是一直这样,只怕咱们还没进南疆你自己就先累垮了。让你跟着我给你很大的压力么?”暗三摇头,“没有,属下多谢公子信任。”只是他和其他几人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年龄只比暗四一点儿,性子却还不如暗四稳重。所以平时一般都习惯听暗一暗二的意见。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了难免有点不习惯。叶璃含笑点点头,坐下来招来小二叫了早点。“两位公子,你们也是打算往南疆去么?”叶璃正招呼暗三吃早餐,对面一桌的一个男子起身过来问道。闻言,叶璃放下手里的筷子抬头打量了一眼来人。身材魁梧挺拔,长相平平,虽然极力向两人透露出和善,但是眉宇间那顾煞气却是难易遮掩的。暗三伸手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叶璃抬手按住剑身,不经意的拍了拍。暗三皱着眉看了那人一眼才回收了手低头继续吃饭。两人的动作来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也不以为意笑道:“这位兄弟不必紧张。我们几个也是要去南疆的,所以才想问问公子要不要结伴而行。”男人指了指对面桌上的三个人笑道。叶璃往那边瞥了一眼,一个五六十岁富商大半的老者,那一身华丽名贵的衣料,还有手指上的碧玉扳指,手里还握着一个金算盘。就差没写着我很有钱来抢我了。旁边跟着一个管家模样的年男子和一个一身病态的青年书生。这样的组合绝对称得上惹人眼。开始叶璃还有些担心自己和暗三会不会太惹人注意了,看了这几个人才发现自己太丢掉了。说来也是,有胆子往南疆腹地去的,没几个是废材。叶璃看了看暗三,笑道:“只怕我们会给几位添麻烦。”男子笑道:“怎么会?我看这位兄弟的身手不错,南疆那地方我也去过几次,邪行的很。咱们多几个人互相也有个照顾不是?”男人看了看暗三,又将目光调回叶璃身上。很明显叶璃才是才是能下决定的那个人,但是他却看不出眼前这个少年的深浅。只能暗猜测是不是哪家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少爷带着护卫跑出来玩儿了。“我们打算去南诏都城,一路上应该没什么危险。不知几位是?”叶璃眯眼微笑道,笑容无辜又和善。男子朗声笑道:“咱们几个也是去南诏都城的。原本王南诏都城的路倒还算太平,过不从去年开始倒是有些玄乎了。我们老爷到南诏做一些药材生意,公子不嫌弃的话不如一起上路?”坐在对面的富商老爷神态倨傲的斜了叶璃一眼,倒是那个满脸病态的青年男子对着两人含笑点了点头。叶璃低眉一笑,婉拒道:“我只是听说南诏风光独特,才打算前往游历一番也算长点见识。因此事先也找好了一位向导,只是他要晚两日才到。就不耽误几位的行程了。”见叶璃拒绝,男子也不勉强,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打扰公子了。咱们不妨南诏都城再见。”叶璃微微点头,目送男子回到对面的座位。对面隐隐传来那富商老爷责怪男子多事以及对叶璃二人不屑的话语,叶璃也不在意淡淡一笑低头吃早膳。等到那一桌客人离开,暗三才抬起头来道:“公子,小心那几个人。”叶璃挑眉问道:“你认识他们?”暗三点了下头又摇了摇头,道:“那个病书生我认识。”“?”叶璃看着暗三,有些好奇他几乎从没离开过京城怎么会认识这样一个病书生,“看起来,那个病书生的身份不简单?”暗三点头道:“他就的外号就叫病书生,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包括天一阁。”叶璃低头想了想刚才看到的那个一脸病态的书生,看起来也不像是绝顶高手也没有什么特意之处,暗三又是从何处看出他的身份的?暗三道:“他是西陵国阎王阁的三阁主。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杀手组织都接过刺杀王爷的任务,也包括阎王爷。咱们有不少暗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不过他也被王爷打了一掌震损了心脉,原本的假病变成真病了。公子刚才有没有注意到他的右手?病书生善毒,他的左手指甲颜色跟寻常人不同,别人只当他身体有病才那样的。事实上早在他被王爷打伤之前就已经如此了,那只手是因为他常年练毒所致,奇毒无比。”叶璃低头回想,果然想起那书生的藏在衣袖的左手在他起身的手稍微露出来一些,似乎确实是暗红色的,“把自己的手炼成毒?他就不怕把自己毒死么?”叶璃不解,觉得这个做法实在没什么意义。百毒不侵的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只能说有的身体因为某种原因对大多数的毒药有抗性而已。如果一个浑身带毒的人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那沈扬也就不用费那么多心力为墨修尧治疗了。用过早膳,叶璃出门在永林城里逛了一圈,顺便也了解了一些南疆和碎雪关的情形。傍晚回来的时候却又看到那一行四人依然坐在原来的位置吃着晚膳,显然他们今天并没有启程离开。病书生依然友好的对着叶璃二人点了点头,叶璃含笑点点头就准备上楼去了。“哟?永林城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叶璃还没踏上楼梯,身后的一角传来一个满是猥琐下流味道的声音,叶璃微微侧身就看到一个南疆打扮,长得枯瘦如柴的青年男子正盯着自己,目光放肆的充满了淫邪的味道,就连那将如老鼠一般的小眼睛也充满了浑浊的邪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前世今生包括她面对的那些黑道毒枭恐怖分子在内她也没见过长得这么考验人审美底线的人了。暗三猛地回头,神色冰冷的盯着那青年男子。带着警告的目光杀意纵横,只要这个混账敢再说一句他就会让他变成剑下亡魂。定国王府的王妃岂是这种鼠辈可以亵渎的?那青年男子却显然将暗三的警告当成了挑衅,越发得意起来。昏暗猥琐的目光在叶璃身上流连不去,同时还不忘嚣张的对暗三笑道:“看什么看?爷说的不对么?这小子粉头粉面的,你们原的男人就是长得跟娘们似的,这小子比娘们还想娘们呢。”凭良心说,叶璃的装扮绝对是非常成功的,即使她看起来比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但是因为她的年纪和还有行动姿态气度绝对不会有人怀疑她是个女人。所以,暗三自然也不会费口舌去跟那个猥琐男子多说什么。他直接拔剑——长剑嚯的一声出鞘,飞快的直奔那猥琐男子而去。对方显然没有想到暗三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动手了,那猥琐男子愣了一下眼看着就要被刺出一个窟窿来了。跟在他旁边的人连忙一把拉开他,手一挥一个细长的东西直扑暗三而去。暗三冷哼一声,手长剑挽出一个剑花。刷刷两声那东西碎成了三截落在地上。众人放眼看去竟然是一条毒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但是光看那斑斓的花色就知道绝对是一条带着剧毒的毒蛇。暗三不屑的扬眉,既然要到南疆,他们怎么可能不事先了解南疆的人惯用的一些伎俩。那几个南疆人却变了脸色,只有那猥琐男子还叫嚣着,“你好大的胆子!你们知不知道爷是谁?”暗三撇嘴,冷笑道:“在大楚还敢这么嚣张,不会是南诏王子吧。爷记得南诏王只有两个女儿吧?”那男子还想说什么,却被暗三手里扬起的长剑吓得只能硬吞了回去,一脸憋着气的模样,连连退了几步直推到随行的几个人间去才叫嚣道:“给我杀了这小子!”他身边的几个人显然有些为难,叽叽咕咕的对那男子说些什么。叶璃站在楼梯口上,垂眸听着,听起来似乎像是前世云贵地区某少数民族的语言,而叶璃因为长年活动于云贵地区,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语言基本上都略同。那几个随从显然在劝自己主子现在他们站在大楚的土地上不宜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而那猥琐男子明显的不肯听劝,坚持要杀了暗三并且抓走叶璃。一番沟通无效之后,几个南疆人无奈的对视一眼朝着暗三和叶璃围了过来。大堂里的人一看要打起来了,顿时都作鸟兽散,就连病书生那一桌也只剩下他和那个年男子了。那老掌柜早已吓得躲进了柜台里不敢出来,叶璃皱了皱眉道:“把他们扔出去,别弄坏了人家的东西。”暗三愉快的应道:“是,公子!”“谁啊那么大胆子,惹我们的君唯公子生气啊。”暗三正要动手,一个慵懒的带着丝丝滑腻的声音在楼上响起。叶璃一抬头就看到楼上的栏杆边上靠着一身宽松的暗红罗衣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的俊美男子。妖孽!扫了一眼旁边目瞪口呆直流口水的猥琐男子,叶璃头痛的看着对自己勾魂笑的风月公子,“韩兄,你怎么会在这里?”韩明晰在栏杆上轻巧的往后翻身,轻飘飘的落在了楼梯上笑道:“这个么…为兄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让君唯兄弟一个人去南疆那么危险的地方,正好君唯也需要向导不是么?为兄就毛遂自荐了。”叶璃一个没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韩兄,你认识去南诏的路么?”“看不起人。”韩明晰哀怨的望着叶璃道:“为兄来往南诏少说也有七八次了,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的。何况,为兄跟着还可以保护君唯,你看看只带着一个人出门这还没踏出大楚呢就遇到了登徒子。”叶璃咬牙,“韩兄,我是男人!”韩明晰惊讶的挑眉,拿折扇掩唇呵呵笑道:“君唯年纪小不懂事,谁说男人就不会遇到登徒子了?那边那个傻子,你说是不是?”那边那个又傻又猥琐的青年早就一边流着口水一般猛点头,叶璃看得一阵恶心偏过了去恨恨的瞪了韩明晰一眼。她以为这家伙只是喜欢采花,原来是男女通吃啊。“君唯别误会哟,为兄就算是男女通吃也看不上这种货色。怎么样…也要像君唯这样的俊俏公子才对。”韩明晰冲着叶璃眨了下眼睛,就想要伸手过来捏叶璃的小脸。叶璃岂会让他得逞,手里的折扇一合啪的一声敲在他手腕上。韩明晰顿时垮下了脸。韩明晰慢悠悠的走下楼梯,凤眼懒懒的撇着那几个南疆人,“你们是要自己走还是要本公子请你们走?”那猥琐男子上前涎笑道:“这位公子也要去南疆么?本公子是络依部的少族长,不如由本公子为公子领路如何?”他学着原人绉绉的说话,不过配上那浑浊的眯眯眼,和消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一样的身形还有那自以为潇洒的笑容实在是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叶璃唇角抽了抽为韩明晰的桃花运哀叹,顺手把暗三拉到自己旁边来。既然有人要出头他们又何必自己动手呢?韩明晰桃花眼抽搐了一下,面部表情的吐出一个字,“滚!”他是风流没错,但是真的没到男女不拘的地步。就算真的男女通吃他也挑食好不好?这位自称络依部少族长的猥琐青年感觉自己被伤害了,原本的惊艳啊怜香惜玉啊瞬间变成了愤怒,“给我杀了这两个小子,把他抓回去!”叶璃惊愕,刚才要杀暗三把她抓回去,现在韩明晰这个妖孽出现了,就要连她一起杀把韩明晰抓回去么?这叫什么事儿啊。韩明晰勾起一抹冷笑,“立刻给本公子滚出去!还是你们想要慕容将军亲自来送你们出关?”这话一出,那猥琐青年眼终于多了几分犹豫。在身边跟随的人的劝说下哼了一声丢下一句狠话狂奔了出去。大堂里一片宁静,见没有打起来老掌柜才小心翼翼的从柜台里站起来,小心的向唯一还剩下的一桌客人赔礼。叶璃往楼上走去,一边低声吩咐暗三结账的时候多给掌柜一些钱当是赔偿。韩明晰跟在后面听着叶璃的话,呵呵笑道:“君唯就是心软啊,那老掌柜在永林开了几十年的客栈,什么事儿没遇到过。你以为他真的吓到了?”叶璃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们的事赶走了他的客人总是事实。跟他吓没吓到没关系。还有…韩兄,这是我的房间。”韩明晰笑道:“君唯不请我进去喝杯茶么?”“要喝茶刚才在大堂不喝?”韩明晰嫌弃的撇嘴道:“那种地方喝茶不合本公子高贵的品味。而且…我可不想喝到一半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什么毒。君唯运气不错哦,刚出门就遇到江湖人见人怕的病书生。”叶璃挑眉,让开门门口让他进来,问道:“你知道病书生?他现在来南疆做什么?”韩明晰耸肩,悠闲的靠着椅子双手枕着头笑看着叶璃道:“谁知道呢,他前几年差点被定王给整死了。还是阎王阁的大阁主亲自出面才抱住他一条命。好几年不出来了,如今突然出现在南疆…呵呵,那家伙每次出现都是哀鸿遍野血流成河,君唯你可别被他骗了。还是离他远一点好。”叶璃漫不经心的点点头,心思已经转到别处去了,“我又不认识他自然不会去招惹他了,倒是韩兄不用坐镇清风明月楼了么竟然有空跑到南疆来?”韩明晰嗤笑道:“清风明月楼哪里需要我坐镇啊,还是来看着君唯比较放心一点。毕竟…君唯的薰雅阁可是唯一只属于我自己的产业啊。要是君唯出了什么事本公子的损失就大了。”一边一本正经的说着,一边勾人的凤眼却露出好玩的意味。叶璃脸色平静的看着他,“我去南疆有事要办,不方便带着韩兄一起。”“没关系不用带,我跟着君唯就可以了。君唯要上刀山我绝不下火海,怎么样?”韩明晰笑容璀璨,“我可是很有用的哦,君唯不是想用天一阁的情报么?只要我在身边随时随地可以取用天一阁的任何情报,可比君唯等着消息送上门方便多了。”叶璃默默看了他半晌,才道:“我就怕明月公子知道我带着他弟弟入险境,回头一个不小心阴死我。”一提起兄长,韩明晰的好心情顿时阴沉了许多,冷哼一声道:“别跟本公子替他,他现在哪里还记得有我这个弟弟。早晚有一天死在…哼哼!到时候本公子再去给他收尸就是了。”叶璃心一动,虽然上次算计了韩明月并从他手里脱险,但是叶璃对他就是有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戒备。而对于跟他长得极其相似的韩明晰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是因为韩明月以一人之力建立清风明月楼和天一阁的手段能力,或许是因为他跟墨修尧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也许或是因为他是真正第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不动声色的看着犹自生气的韩明晰,叶璃淡淡道:“既然担心,就去看看便是了。韩兄何必跟着在下到处跑,危险不说,万一明月公子出了什么事岂不是让韩兄抱憾。”韩明晰一怔,很快有笑了起来,“他能出什么事,这世上能动得了他的人还没有几个。而且他也不要我帮什么忙,在他眼里我只会添乱罢了。”叶璃支着下巴笑看着他,“我以为韩兄和明月公子兄弟关系很好呢?”韩明晰轻哼一声道:“总之,本公子就要跟你去南疆。就算你不让跟本公子自己也会跟着去的。至于我大哥,用不着你操心,他短时间回不来清风明月楼也倒不了。”叶璃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说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他的怀疑。既然要相处这么一段不短的时间她总有办法知道韩明月具体去了哪里?她可没忘记韩明月为了某个和墨修尧有关系的女人差点毁了她的名声。谁说赔礼道歉之后她就不能记仇了?只不过不用急着报仇罢了。至于利用韩明晰的事…叶璃看了一眼笑得无比风骚的男人一眼,谁让他是韩明月的弟弟还非要自己撞上来呢?见叶璃不再反对,韩明晰大乐。满心愉悦的计划起他们的行程来了,“君唯,南疆我来过好几次,咱们可以先去苍山逛逛,然后沿着清明河往西走,正好可以去看看凤凰花和南疆的灯会,然后再去南诏都城你觉得怎么样?”叶璃神色冷淡的看着他,“我以为,韩兄知道我们急着赶路。按你的行程五月底咱们能感到南诏都城么?”韩明晰顿时萎了,闷闷不乐的道:“既然如此,咱们先敢去南诏都城,等君唯办完了事咱们再去看灯会好了。”看着可怜兮兮的韩明晰,叶璃觉得自己额头上的青筋跳的格外欢快。没好气的将人赶了出去,暗三站在一边一脸担忧的望着叶璃,叶璃挑眉道:“有什么想说的?”暗三皱眉道:“公子,韩公子……”韩明晰这个人他们都不了解,但是韩明月这个人作为暗卫可能成为王爷或王妃的他们都曾经了解过。非常不好对付的人,而韩明晰既然是韩明月的弟弟只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更重要的是…韩明晰的名声实在是不太好,王妃跟他长时间相处下去…想了想某种后果,暗三不由自主的抖了抖。叶璃无奈的道:“带着韩明晰有好处也有坏处,但是他既然已经跟来了我们想要甩到他只怕也不容易。”天一阁的情报遍布天下,更重要的是有一种人牵着不走打着倒退,你越是想要甩开他他越是兴致勃勃的要缠着你。韩明晰很明显就是这种无聊人士。挥挥手,叶璃道:“不用担心,现在先不考虑其他的。先到了南疆找到大哥再说。暗二现在应该已经找到大哥了吧?”暗三点头道:“暗二很擅长找人,他走的比我们快应该已经找到徐公子了。”叶璃点头道:“那么就带着韩明晰吧,进入南疆之后你注意一下暗二留下的线索。我们先去和大哥汇合。”“是。”初三:加里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续写改写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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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永远的王者_3000字星光璀璨,坐在窗前久久不能动笔。有理想的人儿,我该怎样描写你?伟大的“神”……加油!——题记有一种境界,叫做无我境界;有一种绝技,叫做“灭五感”;有一种称呼,叫做“神之子”。全部的这些组成了一位网球界的“神”——幸村精市。作为立海大附属中学的很受欢迎的一名学生,他温柔中带有一点腹黑。他的相貌令人咋舌:墨蓝色的头发微微卷曲,鸢尾蓝的眼瞳里透着狡黠,嘴角永远是上扬的,温和儒雅,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平日里他很温柔,但是一上球场那些温柔便荡然无存。霸气、恐怖、令人畏惧,这是对他最好的形容。对队员他一丝不苟,细心地改正队员所犯下的每一个错误,但也不忘在空闲时间来点小幽默、小腹黑。他所带领的网球部有一个口号:“我们立海大三连霸毫无死角!!”他对真田说过:“网球,就是我自己!”这种精神是常人无法想象也无法做到的。因为这些,他有一个令人钦佩的称号——神之子!但是他并不满足,他不是神之子,他要成为神!如果有人问起什么是疾病的痛苦,我想他很清楚。对于一位打网球的人来说,瘫痪就意味着永远离开网球。他就经历过,在路上突然跌倒,被送进医院。在一次偶然中听到了医生的谈论:“幸村君吗?恐怕以后再也不能打网球了……”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震得他久久不知所措。而后真田弦一郎的一句“我们输了”更是雪上加霜。但他没有因此而放弃,他相信,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战胜病魔!终于,他成功了。在全国大赛上带领着他的球队一路过关斩将,冲进了决赛!虽说最后输了,但是输得光荣!一个刚战胜病魔的人做到这种程度是一个奇迹!没有迹部景吾的华丽,没有德川和也的冷酷,没有手冢国光的严厉,没有越前龙马的高傲……他的幽默风趣,他的腹黑霸气,他的平易近人,他的温婉尔雅……他就是幸村精市!独一无二的幸村精市!伟大的“神之子”,永远傲立在网球界!!初二:丛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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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 永远长存又来到了春暖花开的三月,又到了学雷锋的日子,雷锋叔叔一生做了无数好事,哪一件不值得我们去学习的?雷锋精神就应该值得永远长存。今天又是阳光灿烂的一天,妈妈一如既往的来接我放学。我们来到公交车站台,看见一位年迈的老奶奶,她佝着腰,拄着一根拐杖。妈妈她向我使了使眼色,意思是让我去扶她上车,这我当然明白。我轻步走到老奶奶的身边,“毫不客气”的上去挽住他的手腕,老奶奶先是吃了一惊,我却不忙不慢的的说“老奶奶,我来扶您!”老奶奶知道后高兴地笑了,这时公交车已经来了,这时等车的人一起蜂拥而上,把那“可怜”的公交车门挤得水泄不通,这时我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呀!竟然是我妈妈,这时我就想不明白,平时礼貌待人的妈妈上哪去了,她和那些人一起挤了进去,我心里想:难道妈妈人太多,想找个位置坐?刚开始我还不确定,可看见她那弱小的身躯还在往里面挤得时候我彻底同意了我的观点。这漫长的队伍终于到我们了,上去时就看见我妈妈好不顾形象地在那里喊:某某快来这,这有位置。我拉着老奶奶的手,拼命地挤了过去,我刚刚想开口问妈妈为什么丢下我们时,妈妈却提前开了口说:“老人家这有一个位置您坐您坐。”这时我和老人家都诧异了,原来妈妈是为了老奶奶找位置,我刚想开口说说话,妈妈却用那双粗糙的手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还不快请老奶奶坐下,对哦,老奶奶还是腼腆的像个木头似的拄在那里,我看见了忙说:“老奶奶您坐呀,你坐。”这时老奶奶才肯坐下,坐下时她用低沉的声音说:“谢谢你们,好人会有好报的!”妈妈急忙说:“不用谢不用谢,这时我们应该做的嘛,而且现在不是在学雷锋的嘛。”这时妈妈回过头来对我笑了,我发现妈妈今天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漂亮。学雷锋,做好人,如果人人都可以这样做那么我们美丽的家园会更加美好,更加安康。传扬雷锋精神,做个三好学生。安徽全椒第三中学初二:陆斌斌6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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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永远的精神雷锋这个名字听起来并不陌生,虽然他早已去世,但他的精神是永存的。他用短暂的一生帮助了无数处于困境中的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像雷锋一样的人,他们无私奉献,默默无闻,一直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俗话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活雷锋。比如:清洁工,医生,建筑工人、老师……他们,都是我们身边的活雷锋说到老师也是活雷锋,这时我想起了张丽莉,张老师,他在学生有危险时,挺身而出,将孩子们推出去,而就在这时,那辆大货车从她的腿上疾驰而过。是什么让一位年轻美丽的女教师做出了如此之举,我只想说“那应该就是所谓的大爱无声吧!”我震撼了:张丽莉老师勇救学生,当学生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她挺身而出,舍己救人,把生命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以自己的柔弱身躯支撑起一片生命的天空,用行动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大爱赞歌。用生命谱写着最伟大的爱的赞歌。她是当之无愧的“最美教师”。啊,这是多少人能做到的?在这年,郑益龙这个第二个雷锋出现了。他跟雷锋一样,为了帮助别人,牺牲自己。多么可贵啊!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个雷锋在为我们做出贡献,他们是伟大的!雷锋精神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做小雷锋。即使我们现在还小,我们也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雷锋叔叔,好样的!广东汕头潮阳区平和东学校四年级:黄彤50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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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我们永远学习的好榜样“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拜读着《雷锋日记》,我脑海中又浮现出感人的那一幕——跟着那一阵阵湿润的山风,跟着那一缕缕轻盈的云雾,雨,悄悄地来了。纷飞的雨丝宛如千万条银丝,又似孤傲的仙子,荡漾在半空中。路上的行人也因雨的到来,加快了脚步。跟随着母亲的脚步,我们来到了红路灯前。在漫长的等待中,交通指示灯终于由红灯转为绿灯。母亲拉着我匆匆过了马路。可在回头的刹那间,我目睹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只见一位年迈的老爷爷,一手着拐杖,一手撑着雨伞,颤颤巍巍地走到了马路中央。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红灯就要亮起来了,可老爷爷还在蹒跚地走着……那指示灯上倒流的数字,刺痛了我的眼睛。红灯一亮,老爷爷如何能避开急速行驶的车子?顿时,紧张和恐惧涌上了我的心头。我真希望时间能在老爷爷过完马路前停止流动;我真希望自己能冲上去,搀扶一下。就在此刻,一位身穿制服的交警挺身而出,走了过来。他将雨伞递给了老爷爷,雨水沁透了他的制服,脸上洋溢着那惯有的笑容,说道:“大爷,我扶您过马路!”他一边冒雨用专业手势疏通道路,一边搀扶老爷爷过了马路。这时,大伙儿才松了一口气儿。这引人注目的雨伞在雨雾中流动,和着爱的暖流,流进我们的眼睛,流进我们的心胸。“大爷,您小心点儿。”他用亲昵的温州方言说道,这话语虽是那么朴实,却温暖了在场每个人的心。还没等老爷爷缓过神来,他已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目睹了这一幕,行人纷纷投来了赞许的目光。雨渐渐小了,如珍珠般的雨点儿落在雨伞上,开出了一朵朵美丽的小花。爱,在一道道通往人心最美好的地方,烙印出一串串深刻的脚印。在风雨中,在大街上,无处都有“雷锋”的身影,他们珍视人间挚爱,都以自己的行为诠释了爱的真谛,用爱的真谛炫出永恒,炫出精彩!浙江温州瓯北镇黄田小学六年级:李兴隆7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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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流_3000字在故乡我的奶奶家,门前有一棵大大的芭蕉树,还有大大的水泥坪和古老的摇井,这些都充斥着我过往的每一次暑假,只是近些年都没有回去了,印象有些许模糊,但是她的样子却依旧十分清晰。我们两家住得特别近,走路也不过寥寥几分钟,所以每天都呆在一起,而且每次在家里受了委屈都会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屁颠屁颠的去找对方发一通牢骚,然后又心情极好的跑去房后的水沟沟玩,坐在水沟沟边把脚丫伸进去,因为怕弄脏了衣服挨骂,所以总是小心翼翼的,太阳把水沟沟照的暖暖的,我们望着水中的倒影然后做着各种鬼脸,抬头望着互相傻笑,夕阳西下,那种感觉是极好的,而时间总是太快。还记得那年夏天,新白娘子传奇还在热播,那首经典的主题曲更是耳熟能详,她特别喜欢唱那首歌,时不时在我耳边哼唱,她还特别为这首歌编了一支舞,而我是他最忠诚的观众,给她最响亮的掌声。一个暑假总是过得很快,晃一晃就没了,我们也要回各自的学校上课,依旧记得最后一次见她是在那个芭蕉树下。也许她在我生命中就像一个暖流,匆匆流过,也或许我们还会再见。但还是感谢她曾在我生命中留下那么多温暖,我会永远记得一个笑起来暖暖的女孩。她就是我生命中永恒的暖流。高二:周昕睿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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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永远在我心中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像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会永远守在你生活的岗位上?这时,我想你一定会斩钉截铁地说:“我会,我一定会做一滴水滋润一寸土地;做一线阳光照亮一分黑暗;做一颗粮食哺育有用的生命;做一颗最小的螺丝钉永远守在生活的岗位上。”可是谁又能做到这些呢?有这样一位战士,他没有在沙场上浴血奋战,没有建立过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他的名字却被全国人民永远铭记在心里。他——就是我们熟悉的人民的好战士雷锋。雷锋这个人尽皆知的名字,可是,在他坚强的外表下承受了多少人所不能承受的痛苦。1940年是雷锋出生的时候,正处于抗日时期,人民生活于水深火热之中;雷锋曾在一篇日记中写道:“我家里很穷,父亲、母亲、哥哥、弟弟,都死在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的手里,这血海深仇,我永远铭记在心中。”雷锋的爷爷叫雷新庭,以租种地主的田地谋生,整年辛苦劳作,但仍无法维持家人的生计,最后身染重病,卧床不起。雷锋3岁那年冬天年关时,地主唐四滚前来逼债,要雷家在年前还清租债,雷新庭无力偿还,悲愤交集,病情加重,在过年的鞭炮声中被活活逼死。父亲雷明亮,参加过毛主席领导的湖南农民运动,当过自卫队长。一九三八年国民党被抓去,遭到毒打,造成内伤和残疾,回到家乡后边养病边种地勉强度日。一九四四年又遭到日寇毒打,伤势更加严重,翌年秋天不幸逝世。哥哥雷正德,十二岁时外出当了童工,在繁重劳动的折磨下得了肺结核。一天,他突然昏倒在机器旁,轧伤了胳膊和手指。被解雇后又到一家印染作坊当了童工,由于劳累过度,肺病加重,又无钱医治,没几天就死去了。弟弟也因为饥饿而死去。雷锋6岁的时候,家里只剩下了他和妈妈两个人。雷锋的妈妈也是一个受尽折磨的苦命人。她是铁匠的女儿,生下来几天,由于过于贫穷,父母没能力抚养,就把她送进长沙一家育婴堂,简家塘一个姓杨的奶妈把她抱回家抚养,6岁时把她送给雷家做了童养媳。后来,雷锋的母亲被地主唐四滚凌辱而自尽。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邻居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全都被地主婆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柴。有一天雷锋到蛇形山砍柴,被谭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要雷锋把柴运到她家,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可那地主婆竟举起柴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连砍三刀,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山路上。雷锋赶忙捂住伤口,忍住疼,两眼瞪着地主婆,他大声叫道:“总有一天,我要报仇!”这就是雷锋手背上留下三条伤疤的原因。听了雷锋的苦难经历,我想有些同学们已经热泪盈眶,民间有这样一句谚语:“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雷锋之所以可以成为一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士”。让我们以雷锋叔叔为榜样,把心中的爱,化作缕缕春风,送给我们身边的人。轻轻地拾起地上的一张纸;悄悄地擦去课桌上的灰尘;静静地走过正在上课的班级,默默地送给生病的同学一份关爱,甜甜地吧真诚的微笑送给他人……只要你吧这份爱播种下去,你就是幸福的人,你就会成为像雷锋叔叔那样品德高尚、处处受欢迎的人!河北张家口怀来县第四小学(原实验小学)五年级:那一场樱花雨12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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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_3000字这里有一座装满我灵魂的岛屿。从华西出来,闷热的天气迅速让汗水挂满我的脸颊,黏糊糊的令人难受。搭乘地铁,享受了几分钟的冷气后又被太阳晒了个满脸通红。对于黑皮肤的我来说,是不怕晒黑的。回到家,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书房,阳光里的可爱粒子在我的书桌上轻轻跳动,打开空调,开始了我的漫长乏味的码字游戏。前几日在读三毛的文章,突然想写作的冲动涌上大脑,但脑海里却闪过无数个透露着黑暗气息的词,让我打了个寒颤,我似乎听到“Rookwood”邪恶的召唤。这座我曾经想去闲逛的澳大利亚最大的墓地,正被人类迅速的遗忘,毁灭。我想去,但我不想死。至少,我所向往的生命最后的栖息地要么在西藏,要么在香格里拉。唯有从雪域高原传来的天籁和石卡雪山之巅的寒气,才能将我的灵魂安放。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找寻另一个天堂。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直道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朴树的歌声在我的耳畔萦绕。悠长。悠长。伟大的人各有各的伟大,平凡的人各有各的平凡。在生命的路上,我们幻想,我们热血,我们肆无忌惮。远处的象牙塔是我们的目的地,只是在我们追寻的路上,它离我们越来越远,成为遥不可及的梦。耳边响起树叶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光和影交织的世界,我们活在一棵粗壮的百年老树上。我们是叶。我们彼此摩擦,吸允着老树的汁。春花,秋月,夏日,冬雪。老树的年轮逐年增加,树叶的生命反复轮回。如此平凡渺小的一点绿,点缀着城市枯乏的生活,给无情的路人一个重重的巴掌。他们是如此的平凡,平凡而伟大。骤然间刮起狂风,打的窗户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乌云随之而来,将天空染成灰色,我小小的心也被染成了灰色。大雨霫霫,将空气中的闷热粒子打得遍体鳞伤。书桌上摆放着几天前送来的《中国日报》,铺满尘埃,给了我狠狠的一个耳光。当初的我信心满满,相信自己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将这些英文报纸看完,只是当它每周定时漂洋过海来到我的身边,我的自信爆破了。它终究只是我心血来潮的产物。对于我这种词汇量少得可怜却又巴不得背下整本牛津词典的人来说,真是莫大的悲哀。杯子里的速溶咖啡依然氤氲着薄薄的雾气。没有星巴克,没有摩卡,没有高贵。它唯一有的就是让我提起精神。也不知道高三时我会喝掉多少杯咖啡,至少它们应该和我做过的试卷成正比。旅行前的第三个夜晚,我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的找地图。对于路痴而言,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拿着地图找不着北;对于文盲而言,更大的痛苦莫过于找着北了却看不懂地图。我属于前者。我的理想栖息地要有古镇有青石板路,亦或是极具民族气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只是有钱人高贵的显示,或是像金茂大厦这种傲气地享受着各种荣誉的高楼,殊不知,某日阳光透过地平线洒下光辉时,一座出自人类伟大之手的更高大厦正接受着新的洗礼。近日夜里,长难眠,总是想起过去旅行的画面。还是喜欢那句话:要么读书,要么旅行,心灵和身体总有一样在路上。相机里存放着这么多年来的照片。我希望在世界末日后来自遥远星系的外星人能捡到它,然后我的灵魂可以在另一个星系生根,发芽,开花。他的光影。你的歌。我的岛屿。高二:张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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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_3000字说到底,什么才是梦想?是小时候整天挂在嘴边的“长大后我要做……”之类的吗,还是别人成功的背影激起了你的向往,让你有种要成为他的想法,又或者是你的兴趣爱好将你推向追梦的道路上。不同的因素将造就不同的人生,而不同的人生也将造就不同的梦想吧。可是这世上没有梦想的人也有很多很多,包括我,以及周边认识的人。因为成长的历程是艰辛的,是残酷的,有时候在现实的压迫下,你必须放弃点什么才能在这社会“活”下来,才能他们成为眼中所谓的正常。童年曾立下种种梦想的誓言,但是在如今还剩下什么。在父母望子成龙的期待中,我小学就受到了出门限制,户外的爱好都逐渐冷谈。可惜,就算这样我也成不了高才生,最多算中等水平(还是相对于我家乡的小镇而言),因为我在家根本就没怎么学习,只是在装模做样地看闲书,对着窗户发呆。那时是人在家,心在外的情况。后来上了寄宿型的初中,身处叛逆期的我就更放松,更不喜欢学习了,抄作业,上课讲话和迟到等违反纪律的事情也做得越来越随心所欲。梦想也变成了游戏方向,看着哪些电竞选手意气风发地举着奖杯和一大张支票时,我总是怀着一丝憧憬。不过很遗憾,由于才能的原因,我连个屁的名声都玩不出来。我也不敢说努力练习之类的傻话了,因为中考就将到来,而且……就算能走上电竞这条路,家里也会坚决反对吧。家人是世上最宝贵的财富,所以他们总会劝你甚至强迫你走上一条安稳,无忧的道路,因为这是爱你的表现,谁也不想自己珍视的人过上浮萍一样的生活。可惜我没能早点明白这个道理,不然就可以省回很多被浪费,被挥霍的时间了,把那些时间用在适合自己的方向上来取得家人认同,用来确定真正的梦想不是挺好的吗?唉,只能为过去不懂事的我感到恼悔了。在我看来,才能是人们通向梦想道路的最大阻碍,因为有些东西你努力了千百遍仍然没有结果,而他(她)却轻轻松松一次过关。羡慕,嫉妒,不甘,迷茫……以至于你质疑自己,质疑梦想,质疑一直以来的努力到底是不是白费。这还是随处可见的现象,他(她)跟你一起不做作业,一起玩游戏,一起瞎胡闹,然而考试却一直名列前茅,当你努力过后,发现自己依然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挺难受的,不是吗?所以说平凡人追求梦想很不容易,要得到家人的认同,要顶住周围的舆论,要接受失败后别人的白眼,还要付出可能不被理解的努力。“真是糟糕透了。”但是,对梦想的执着会让他站起来,会让他重新在人生的道路上奔跑,不,说是改变人生道路也应该合理吧。正是“他”的存在,让我这种混日子的家伙有了觉悟,让我有了“想过有意义的人生”的念头。九月开学后我就是一名高二学生了,回想起以往,为自己的一大半青春就这样碌碌无为地过去而感到难受。值得庆幸的是,我总算有点浪子回头的觉悟了,接下来我会努力去寻找自己的归属,尽管可能高中毕业后都无法找到,但至少以后不会再无所事事了,因为不想辜负自己的人生这个世界分为有梦想的人,没梦想的人,还有……正在追寻梦想的人!可能以后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彼方,并且还会因此而偏体鳞伤,但是那种事情都无所谓了,因为我到时可以理直气壮地大喊,“我有一个梦想!我的人生很有意义!”高二: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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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_3000字那一年,又小雪。在冬日繁华的街头,我紧挨着萧乾,两个人在一片苍白的城市里肆无忌惮得互相倾诉着分别几年后的一切。孤独的风筝——只求自由4年前,萧乾以优越的高考成绩考入了梦想的大学,而我则因为一场大病留在了这里,对我来说,失去的不只是踏入大学的机会,还有我的萧乾。高中时期的萧乾,是全校有名的吉他王子,他的生活离不开吉他,再加上有双令所有女生着迷的“冷艳”的眼睛,让他很快在学校走红,高年级的学姐们经常会跑到萧乾所在的班级门外偷窥,而萧乾是个孤傲的人,几乎不对任何女生感兴趣,倒是对男生分外亲热,尤其是看到顾小白,可能是因为两人有太多共同爱好,在学校也几乎是形影不离,他对自由的渴望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自由,我将不会再停留。风筝朝我飞来——我私藏了夏日闷热的午后,我和室友被一阵杂乱的音乐吵醒,朝楼下望去,顾小白拉着萧乾朝这边招手,随后,他叫萧乾把他要说的话写在风筝上。。。。在我们的阵阵好奇中,风筝缓缓上升,在烈日下,我永远永远忘不了那个为朋友可以犯二的萧乾,那不是传说中的萧乾。我死盯着萧乾,直到被身边的阵阵尖叫打断,原来那风筝飞到了我的头上,看着上边写着穆婷婷,我爱你。我就没把持住,笑了。这是我见过最二的表白。待我笑完,才发现,风筝还在我头上,于是所有人都开始笑我,而穆婷婷却把顾小白狠狠地瞪了一眼,然后用刻薄的语言拒绝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刚才还嬉皮笑脸的萧乾立马脸色大变,他用力拉了一把风筝,什么话也没说,带着风筝走了,留下了阳光中他迷人的背影。风筝啊风筝——你想飞多远我和萧乾的第二次见面同样是因为穆婷婷,顾小白对穆婷婷的痴迷其实我可以理解,谁叫人家是万人瞩目的校花,可以说是受尽追捧。在穆婷婷和顾小白之间,萧乾好像是个送信的使者,他总会三番五次的来我们宿舍找穆婷婷,因此还和穆婷婷有很多绯闻,但穆婷婷好像还挺享受这些绯闻。。。。渐渐的顾小白还萧乾疏远了,那个二货居然相信有都没有的绯闻,,哦买噶!但不久后,穆婷婷给萧乾表白了,但萧乾拒绝了,理由居然是他要考重点,所以与学习无关的都不想接触。天呐,你到底想走多远,女神都可以这么错过。以一个错误的角度——我拉紧了风筝被拒绝的穆婷婷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死缠着萧乾,无赖下,萧乾告诉穆婷婷,他只喜欢学霸,这个理由,呵呵,够狠。谁不知道穆婷婷全级倒数,,哎,悲剧啊。又仔细一想,,完了,学霸,学霸不就是我!惨剧啊!好啊萧乾,你够狠。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所有人耳朵里,既丢面子又伤感情,就这样,我帮助萧乾躲过了高中三年女生的进攻。而我和他,还是那么陌生。断了线的风筝——可否飞回原点?高三毕业那天,萧乾来找我了,只说了三个字,“谢谢你”但那是我这一辈子和萧乾说过的第一句话,也可能是最后一句,我的病告诉我高考我是参加不了了,但我相信萧乾一定会成功,这种成功需要我付出的是长长的思念,三年的暗恋和我逝去的青春,但只要他成功。他还是走了,什么也没留下。萧乾四年的大学终于读完了,他把工作找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在那里我又遇见了他,但我还是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我知道,这已经是一种幸福,我又何必要求太多。高一:何旭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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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永远22个日子,转眼即逝。在刚来的几天,我们还盼星星、盼月亮地等待着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们还无法想象怎么熬过22天;我们还感叹这是“人间地狱”;我们还时刻想念着家中悠闲的生活并和夏令营做比较(比较的结果就不用说了);我们还算出如果是“度秒如年”那结营的时候我们就是2984800岁的老妖精了……可当结营的日子真正到了的时候,我们却又发现原来22天是这么短暂;那些恨死了的同学又是那么的可爱;那间一度想天上掉炸药把它炸成灰烬的教师又是那么的可亲;那间每天必回还要不停打扫烦死人的402寝室又是那么的亲切;那条连接着宿舍、食堂、操场和教学楼的每天要走N多遍累死人的小路又是那么的美丽;那些整天管人压地我们喘不过起来的老师又是那么地令人不舍……在结营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宿舍的小E特别破例让我们在熄灯之后聊一会。我们聊了班里的事;聊了要把全班都编上字母;聊了三个老师……后来又编班歌,一直到11点21分才睡觉。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外表的快乐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伤感。想到自己是最后一次睡这张床了。这张总是“咯吱”作响摇摇欲坠硬地硌死人让我抱怨了N多次的床啊!现在却又是这么的柔软舒适。我很快进入了梦乡。第二天早上,平常要叫N久才会起床的我,今天破天荒地自己睁开了眼睛。一看,小E出去巡逻了,小B和小D也是刚起,小C却6点就起了。我走入阳台,眺望远方。那千篇一律总在我们眼前战线的同一片景色啊,现在又是那么的美丽。收拾好行李,我最后一次仔仔细细的看遍了402侵蚀的角角落落。它依然干净、整洁。这个有着“最佳寝室”称号的402啊,包含着我们的辛劳,蕴藏着我们的回忆。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把行李放到教室,我们去看结营演出。当长达2~3个小时的演出结束后,大部分同学已经走了。我去办离营手续,看到了小H和周璇儿。这两个平日里永远快乐的女生啊,现在却哭地那么伤心,我拥抱了她们,她们哭地更凶了。我感觉喉咙被什么塞住了,什么也说不出。我也见到了小K、小N和小Q。这几个平时调皮地总是把别人弄哭的男生,现在眼圈也红了。就连班主任也在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泪水。他们见到我,勉强地笑了笑,轻轻的说再见。我还是哭不出来。我好生气,生自己的气。难道我是没心没肺的人吗!我和老师们合了影。回教室拿行李,老师们刚好也在那。看着这间亲切的教室和这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我硬是将已经冲到眼眶的眼泪倒流了回去。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最后一次说再见。再见。永远不说再见,是不是就永远不会再见?没有多余的话语,生怕一开口,泪水就会飞涌而出。突然发现,东西忘在了寝室,然后去拿。最后一次走这条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路,通往那间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的寝室。拿了东西,不忍离开,于是拿起了那拿起过无数次的拖把。拖完地,我又把大家的床都整理了一遍。坐在阳台。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决堤的泪水奔出眼眶,我号啕大哭起来。或许这样,才是真正的解脱吧。擦干眼泪,我头也不会地走了。生怕一回头,就再也不舍离开。回到家,上了QQ,大家说他们都哭了。我们,将永远珍藏这段美好的回忆。永远的永远。1200字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