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腿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可是,他不同,他的童年并不快乐,充满着疲劳和辛苦。所有别的孩子没经历过得事情,全在他的身上。虽然不幸,可是他却一直快乐的面对生活。
他的父亲很爱喝酒赌博,所以导致没钱有债,因为没钱,他的父亲就大发脾气,暴打母子俩。终于,遭遇了暴打的母亲终于受不住了,开始和他的父亲离婚,然后改嫁。虽然要离开了她以前的那个“家”可是,她不忍心看到儿子受苦,于是,打算带上儿子离开孩子的父亲。听到母亲要改嫁的消息后他为母亲感到兴奋,因为,母亲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可是,在听到要离开父亲的时,他那瘦小的脸立刻变得惨白。他挥了挥手小声的说道:“让我想想吧!”随后他又看了看自己那位熟睡的父亲,在梦里他正在呼唤着儿子,样子是那么的天真无助,看到这样的父亲他犹豫的心平静下来了,看样子他似乎决定了什么。他是的舒缓了一下,心情比刚才的好多了。他还是个孩子,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已经相当不错了。
第二天,他的母亲早早的来了,母亲找到了孩子,激动的问他的答案,他似乎知道母亲要问什么,冷静的说的:“母亲,对不起,我决定了,要和父亲住”他说的语气很坚定,毫不弱小的样子。听到他的回答,母亲那满面春风的脸立刻变得惨白无色像大病出院的的样子,眼里闪过了一丝不可思议随后的是绝望,这种眼神被他捕捉到了,他那幼小的心灵开始颤抖,心里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难道我不应该给你父亲住。想到这,他会想起昨晚的场面,他那颤抖的心立刻变得坚硬起来。这时:“你真决定要和他住,这是为什么?”母亲的声音很颤抖、虚弱无力。:“是的,因为父亲要人照顾”他咬咬牙坚定的说,眼里闪过一丝不忍,不过那是一瞬间。母亲没有一点察觉,心里难受的像是有万根针插入心头十分难受的说:“那好吧!你要保重,有什么麻烦的就找我吧!”说着一头不回的走了,留下一身孤单的背影。看见母亲走远了,他的泪水终于涌出……
天,渐渐黑了,他觉得该回家了。于是,离开。在回家的路上,他一边捡地上的废旧物品一边走,路人用厌恶眼神望着他。可他却毫不在意,继续捡废旧物品这样他就能赚到钱还债了,还可以给父亲买酒,免得他又有一大堆债。“哦!天了,父亲你怎么躺着这里。”他大声的问道,可是父亲毫无动静,走进一看,原来父亲睡着了,虚惊一场。突然,一阵寒风吹过,本来穿的单薄的他立刻开始瑟瑟发抖,他望了望正在熟睡的父亲,在望了望,快要黑的天空,习惯地把父亲背起,艰难的走在路上,这可是有100多斤的大人,一个小孩背起他是谈何容易。突然,一个香蕉皮绊倒了他,身上的大人一下子就被惊醒了,看到了,他孩子,以为他在跟踪自己不管怎么回事,直接暴打着他,他没有哭,也没有叫,只是默默地承受着,等父亲打累了在站起来用一条已经破旧的手帕擦着被父亲打伤的血。然后,再继续背着父亲回家…。。
夜深了,他趴在自己的那张小床上,回忆起白天的事和母亲那忧伤的表情和孤单的背影深深的印再他的脑海里,他在一次哭了。他还是个孩子,遇到这样的事情,他哭是正常的。哭着哭着,就睡着了,梦里他梦见了母亲,用他那幼稚的声音呼唤着自己的母亲,让人看了就心疼。
第二天,太阳还没升起时,一个瘦小的身影若隐若现,他用自己的那双雏糙的小手把别人不要的东西一个一个的捡起来。然后,在背起那个从垃圾堆里的书包,一步一步地走向学校。
傍晚,夕阳照在天上,一个个孩子都被父母接回,只有一个孩子,正在孤单的往家里走。:“父亲我回来了”他在门口大叫的,一看没人,便小心翼翼地走进家里,也没人,左看右看地。突然,他仍下书包,在村子里到处找他父亲,:“阿姨,你有没有看见一个长得瘦瘦高高并长得男人”,:“没有”说着“碰”的一声把门关了把他关在外面。他没有灰心,继续一个个问人,终于,在一位老太太口中知道了父亲的去处,“嗖”的一声,他来的了火车站的隧道中看到了已经睡着的父亲,他看了看两旁就把父亲被起来。突然,一阵“滴,滴”的火车声响起,他心中大惊,想都没想就用尽全力把父亲扔出去,自己本想离开,可是,终究是慢了一步,火车扎到了他的双腿,刚醒来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想都没想就跑过去,抱起已经到处都是血的他,把他送进了医院。
“怎么回事,我儿子怎么回事了。”刚刚听见消息的母亲追问着他的父亲,紧张的望着他的父亲。“都是我害了他”父亲懊悔的说,“你,我跟死你了”。说着“啪”的一声母亲一巴掌打了下去。说着来到了病房,看着自己的儿子嚎啕大哭。站在病房外的父亲懊悔的用手捂住脸,脸色惨白,身体飘飘然,让人觉得他快晕倒。“宝贝,你醒了?”母亲激动的问道,他点点头。站在病房外的父亲立刻冲了进来,抱紧他。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一起。
“母亲,我饿了,可以煮饭了吗?”“当然可以”,“父亲,这道题怎么做?”自从那场车祸以后,父母亲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他们决定一家团团圆圆在一起。
广东广州番禺区先锋小学五年级:杨宜萱
一双象牙筷子
女孩长到八九岁时正逢三年困难时期。那时候,人们都把裤腰带勒得紧紧的。孩子们营养不良,胳膊小腿细如柴棒,却都挺着滚圆的肚子。田里颗粒无收,大人小孩就去周边的山上四处寻找能充饥的食物。刚开始,山上果树尚缀满酸梨、山楂、杏子和一些野果子,后来果子被吃完了,就挖野菜,掘草根,削树皮。甚至有人总结:“论味道,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
山上能吃的都吃完了,就去村外的草甸子,吃随手揪来的野菜,捉绿绿的蚂蚱扔到锅里滋啦啦一顿乱炒。还有的去揭河岸边的青苔,像摊煎饼一样烘烤。
女孩家里藏了一袋麦麸。每天女孩的母亲用一只小碗细细地盛一点点,分成两拨。一部分煮粥喝,另一部分在石磨上一点点碾成粉做饼子吃。麦麸不易消化,往往要咽一大口水才能勉强把粥里的麦麸吞下去,味道固然不好,但至少能填一填肚子。就连这一点充饥的口粮也要偷偷摸摸地吃,不敢叫村里的干部发现。
荒年无粮,无论多么精打细算,那一袋麦麸也渐渐见底了。女孩时常饿得睡不着觉,但她从不抱怨一个字。她知道母亲吃得更少。为了她们姐妹几个不挨饿,母亲将自己碗里的粥一减再减。她多怕母亲有一天倒下,于是极力地劝:“娘,您多吃点。”母亲闻言每每会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多吃有啥用?我已经吃好了。家里粮食一天比一天少,你是家里大姐,要带弟弟妹妹们出去找一些吃的回来。”女孩低着头闷闷地应着。哪里还有吃的?塘里的鱼虾,山上的草木,田里的蚂蚱,能吃的都被吃光了。有人因为太饿,夜里去偷生产队的秧苗,被发现后可不得了了 。听说邻村陈家的二儿子偷了一棵红薯秧子,被发现后差点没被活活打死。
女孩领着三妹一起出去找吃的,看到朱家五伯蹲在村头,呆呆地望着大漠般的一片荒田。女孩走上前打招呼:“五伯,您怎么不去找点吃的?”五伯瞄了女孩一眼,叹了口气,又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说:“吃?吃什么!只有吃观音土了吧?”女孩被恶狠狠的语气吓了一跳,也找不到话接,三妹躲在她身后悄悄地瞧着朱五伯的脸色。气氛低沉而压抑。半晌,朱五伯站起身,不知是饿极了,还是蹲久了,踉跄了一下,一声重过一声叹着气走了。
观音土!她曾听一些长辈谈起过。据说吃了能填肚子,但老人们又说不能吃,吃了好像会很不好。具体怎么不好,她也不知道。“能有多不好?”女孩心中已有了主意,于是带着三妹去找了一把观音土。
母亲看到她手上白白细细的土,劈手夺了过去扔到门外,声色俱厉:“死丫头,谁叫你寻这个来!观音土吃多了会死人的,知道不知道!”女孩愣住了,饥饿、委屈、恐惧,像一张黑压压的网朝她罩来,网越收越紧,近乎掐着她的脖子,要把她脆弱的生命从这寸草不生的荒地上连根拔起。
她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三妹虽小,似懂非懂,却也跟着一起哭得满脸是泪。母亲长叹一声,坐在了门槛上,一言不发。
第二天清晨,女孩被母亲推醒。母亲把她带到杂物屋,从最隐蔽的角落取出了一个木箱。“给你看样东西。”母亲用一块破布擦了擦木箱。那是个古朴的箱子,上面刻着“花开富贵”的图案,看得出箱子材质和做工都不错。女孩心里默默盘算——应该可以换几个包子、馒头。
母亲慢慢打开箱子,箱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双莹白润泽的筷子,光洁如玉。筷子上雕着一枝梅花。女孩惊异于筷子的光滑细腻,不禁用手轻抚。母亲开口解答了她的疑惑。
原来,女孩母亲祖上曾是晚清的大户人家,家中吃饭所用的筷子都是象牙做的。后来不幸家道中落,只有这一副象牙筷子保存了下来。
晚清的象牙筷子!她自然明白这双筷子价值不菲。像一个穷人猛然间被一袋金币砸中一样,巨大的喜悦包围了她。
母亲不似女孩一样高兴,眉间仍有隐隐愁色,说:“娘只想告诉你,我们家还有一点儿家底。若有一天真的撑不下去了,我们就把这筷子卖掉去换米。”
米!白白的饱满的香软的大米!女孩仿佛已经看到面前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了。
“但这也是你外婆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了……”母亲喃喃自语。女孩立刻从喜悦中清醒了过来,心里有了底,便多了几分信心。小心擦拭干净后,女孩将筷子郑重放进箱子,重新藏到那个隐蔽的角落,安慰母亲:“娘,放心吧,我一定带着弟弟妹妹们多找些吃的回来。不到迫不得已,不会卖象牙筷子的。”
不久,老天终于眷顾了女孩一次,竟让她在山另一边找到了一大片茅草。一家人把所有茅草根都割了回来,连夜切成一段段,烘干,磨粉,装袋。茅草根味道清甜,磨出的粉和面做饼,放到鏊子上烘熟,简直是美味佳肴!
心里装着那副象牙筷子,女孩觉得有十足的动力去搜寻食物。她还发现一些鸟粪里未被消化的谷子,洗净包好,荒年里仍然是珍贵的东西。
无论风调雨顺还是哀鸿遍野,时间都不会停留,它只随着宇宙河床日夜奔走。三年困难时期终于结束了。那双象牙筷子仍旧隐匿在角落中,自那个清晨后再未被取出过,只是它莹白的光泽偶尔在女孩心中发亮,然后变得滚烫。
后来,女孩嫁人了。母亲把那双筷子送给她当嫁妆。女孩没有推辞,那双象牙筷子支撑着她在那段最绝望的日子中不停地寻找,最终迎来了希望。
再后来,女孩成了另一个女孩的母亲,又成了我的外婆。
故事结尾,我追问外婆那双筷子的下落。外婆从卧室里拿出那只后来才知是梨花木的箱子,缓缓打开的那一刻,我的呼吸竟然乱了一阵。
然而,打开后我见到的筷子并不如外婆描述的那样美,颜色倒也润泽,但绝对算不上珍品。“失望吗?”外婆一副了然的样子,又补充道:“这不是真的象牙筷子,不过是牛骨做的而已。我母亲欺负我小,拿牛骨冒充象牙哩!”外婆一遍一遍地抚摸筷子,话语像是在指责,语气神态里却充满了被爱的幸福与柔软。
太外婆怎会不知所谓“象牙筷子”只是一双稍显稀罕的牛骨筷呢?但若不是她以“象牙”之名给了外婆一丝希望,她们能否坚持着撑过那三年还是个未知数。
我坚定地对外婆说:“这就是一双象牙筷子!”
外婆一时没反应过来,低头盯了筷子良久,忽然说:“是,这就是一双象牙筷子嘛!”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来,照在外婆的脸上和手中的筷子上。恍惚间,时光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那个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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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腿伤这个学期的腿伤好像总是和我过不去。在这次右腿受伤之前,我的左腿在半年前曾歇菜过一次。那是在去年暑假,我和同学到北京观看奥运会期间,在清华附中和一群湘西的家伙打篮球,那些人也真够野的,没过多久我就因为大腿被撞伤而光荣的离场了,可是当时我并没有被引起多大注意。回家之后,才发现大腿部分有点浮肿,过了几天发现疼痛还未消失,才意识到这次疼痛持续的时间太长了一点。很快,我的整个大腿开始肿胀,连走路都成困难,我只得郁闷地在家呆上一天后,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模式……那时留给我最深刻的记忆就是一瘸一拐的令我自己都心烦的步伐以及不能够蹲下身子的痛苦。那时只是因为没有注意罢了,而这次纯粹就是个意外。这天和哥哥去爬山。爬山是一项颇费体力的活儿,海拔800米虽然不是特别高,但也不算太低了,至少要花费3个多小时走上去的空隙里足够减掉你身体内一小部分脂肪了;其实对我来说这还不算什么,所以上山时除了在路上抱怨了几句外,还是比较顺利地到达了山顶,但是下山的途中,着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喜欢走小路,用我自己的话来说,这座从我小就开始攀爬的山对于我来说绝对是轻车熟路。记得爷爷奶奶们总是让我们小心,最好别走小路,但是我起码在这些稍稍崎岖的道路上穿行了不下于几十回,怎么可能会出问题呢?然而,意外之所以称为意外,就是因为它发生在我们的意料之外,好吧,这个解释真够牵强的。我发誓我没有看清楚脚下那块欠揍的石头,当时我只是想从斜坡的一个较为倾斜的地方跳到面前这个小小的坑洞中来保持平衡。我大约助跑了1米左右,正在往下跳的时候,被脚下那块欠揍的石头给生生地绊倒了。斜坡之所以称为斜坡(好吧,我不做解释了,我知道这很欠抽),它能让我竖直地往下滚去,那一短暂的瞬间我终于体会到了生与死之间的刺激感,当然,我是个对自己负责任的人,暂时我还是想在这个无聊的世间多活些时日的,于是我很快地抓住了一根卡在石头上的藤蔓,然后飞快地跳到了公路上,然后,吃惊地盯着自己那条血迹斑斑的右腿。其实在跳到公路上之前,我有一个短暂的停顿,那时我瞄到了右腿上那不断涌出红墨水般的鲜血的伤口,血流得很快,以至于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于是我不顾一切地直接从两米远的地方跳到公路上,当时心里只想着证明“老子右腿还没废呢”。真的没废,还算幸运,只是被一块尖利的石头掀开了一部分肉体,并没有伤到骨头。伤口看起来就像一个被虫子钻过的口子,伴随着殷红的、还在不断冒出的鲜血,确实有点恐怖,但我当时的感觉还是处于刺激之中,于是笑嘻嘻地对着哥哥大喊:“拿几张干净点儿的纸过来!”。由于鲜血已经布满了整条右腿,我基本上分不清到底是只有一个伤口还是有着无数条伤口,只管着不断地用水擦洗着已经麻木到不会感觉疼痛的伤口,然而事实却证明伤口的数量接近于30……只得拨通老爸的电话。老爸把我送到一个中型医院里缝了几针,在那个十块钱只能当一块钱花的地方,我持续接受着清洗、消毒、缝针、涂药、上纱布;打实验针,打点滴,吃药……繁琐的护理!其实我当时很想说“你们的麻醉药还不如我当时被石头撞开伤口的那一瞬间的麻木感好使”,以及“开这么多针你们不是在玩我吧”,没办法,中、大型医院一般都是些最没有医德的家伙聚集的抢钱场,谁叫我摔成这样,活该被抢。考虑到几天后还得去香港旅游,这两天我只能在家老老实实地呆着养伤。这滋味可真是不好受,不过这次还好是在放假,我的形象得到了很好的维护,当然,得除去右腿上那几十条天知道会不会消除的伤疤。以后得小心点。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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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自从学校开展整本书共读以来,同学们的读书热情甭提有多高了,我们班首选的第一本书是《长腿叔叔》。这不,又到了周三后两节阅读课上,同学们全都深深沉浸在《长腿叔叔》这本书信集里了,细细地感悟主人公婕茹莎的人生奇异之旅。《长腿叔叔》这本书其实是一个女大学生——婕茹莎。艾伯特的书信集。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上大学后,茱蒂恪守诺言,每月会奇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下面让我们一起品读她进入大学校园后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信中的一些感人片段:“昨天,我乘上了火车经过四个小的旅途,终于到达了学校,这真是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不是吗?我可从来没有乘过火车呢。大学真大,实在是个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方——我只要一出房间就迷失方向。等到我稍稍熟悉了周围的环境,我就把校园的情况给你描写一番,我还要谈谈我所学习的功课。……关于你的情况,我想了很多,想了一整个夏天。长了这么大,忽然有个人来关心我,是我仿佛有了家的感觉。我现在好像已经有了归属,这是多么舒服的感觉啊!……读了婕茹莎的第一封信,使人感到她的信就如同她的人一样朴实无华,她的语言诚恳感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她对有恩于自己的长腿叔叔的感激之情。更让人感到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上大学的机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自己的大恩人好心肠的长腿叔叔汇报自己的近况。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的对象,从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虽然故事简单,但是却贴近生活,更让人牢记。这也许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读完这本书,忽然间,我们会发现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但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那么设想一下如果自己就如茱蒂一样是个孤儿,当一切回归于零,我们需要的便是新的开始,新的奋斗,新的生活。虽然孤儿在大家看来是可怜的人生。但是如果每个人在他人生之初的一段时间里做一次孤儿,或许也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身边的爱。我们常常没有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常常抱怨得不到爱,一直在不停地留恋已经丧失的或者未得到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自己”。这便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过《长腿叔叔》整本书共读主题探讨课之后达成的共识,我想,同学们能认识到这些道理,那么,这本书的读书目的我们也就达到了。一个在孤儿院长到17岁的孤儿,一个穿着别人施舍的衣服一直担心被衣服的主人揭发的女孩,一个每天除了学习,剩余时间得为孤儿院工作的大小孩,幸运地得到有钱理事的赞助,获得读女子大学的机会,附加条件就是每月给那位赞助理事写一封不得奢望回信的信。这位可怜、孤独、聪慧而又幸运的女孩,就是茱蒂。“长腿叔叔”是茱蒂对那位她只看见过模糊背影的理事的称呼。此书从第二章到最后八十二章,都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书信,主要是茱蒂学习情况、参加各种活动的介绍。这一封封信件,展现了一个善良、独立、心灵自由、懂得感恩的少女形象。孤儿,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楚。或许《雾都孤儿》等书籍中我们曾经感知过,或许有心的你去恩美福利院曾经见过,或许电视、电影中也有过他们的缩影,但毕竟那只是一闪而过,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一种非常遥远的生活。在《长腿叔叔》的导读中,艾柯提出,“一生做一次孤儿”。是啊,我们的一生被一种叫做“理所当然”的元素所包围着:我们理所当然地享受父母的爱,理所当然地索取爱人的心,我们理所当然地拥有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享有的同时似乎还在遗憾于我们的丧失、不满于我们的所得。有人劝解过我们:“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视视觉,哑默会教会他喜爱声音。”(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的日子多么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多么安详。刚坐上轮椅时,我老想,不能直立行走岂非把人的特点搞丢了?便觉天昏地暗。等到又生出褥疮,一连数日只能歪七扭八地躺着,才看见端坐的日子其实多么晴朗。后来又患“尿毒症”,经常昏昏然不能思想,就更加怀恋起往日时光。终于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史铁生《病隙碎笔》)他们说得多么真诚,我们在对他们的真诚无比感动时,并不见得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常常依然故我。有人提出“感恩”,这真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概念。茱蒂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惭愧于两门学科不合格,之后更加发奋学习;对于收到的圣诞礼物,在像每个正常的女孩一样欣喜的同时,有过拒绝;在收到第一笔稿酬时,她第一时间将一张千元支票用来偿还对理事的亏欠……种种可见,茱蒂并不是一个理所当然的女孩。在几年前,银行推出学习贷款,在校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用来完成学业,并签订合同,工作之后偿还。而今这种活动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据悉,银行迄今仍然为那些人没有及时偿还而犯愁。这是不是不同呢?这就是不同。“相信童话”,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评论家梅子涵如是说。美丽的童话与美丽的心灵有关,它微笑着在善良的茱蒂身上绽放。“善有善报”,我一直任性地坚信着这句土不拉机的话。好的书,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她能端庄我们的行为,净化我们的心灵。《长腿叔叔》就是这样一本书。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真正意义上离开了孤儿院,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呢?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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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读书笔记这几天我读了忧郁的星期三、第一封信、我喜欢大学、闹了大笑话。我最喜欢忧郁的星期三,我喜欢里面的桥诺莎他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珍惜机会,他是怎样珍惜机会呢?长腿叔叔给他了一个上大学的机会,他很珍惜。她的善良,好学终于有了好结果。长腿叔叔读书笔记最近,我一直在读《长腿叔叔》。有时候是妈妈给我读,有时候是我自己读。我现在读了100多页了,还有一小半就快读完了。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她是一个梦想当作家的女孩。虽然在孤儿院长大,但在长腿叔叔的资助下,她上了大学,她学习很努力,很优秀,你要向她学习!长腿叔叔读书笔记这本书主要是茱蒂和长腿叔叔的故事,茱蒂是一个孤儿,有一个有钱人资助他上学,他偶然看见她的资助人被灯光拉长的影子,腿很长,所以茱蒂就把这个人一直叫长腿叔叔。她上学期间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信,也不嫌麻烦,她在信里写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但是长腿叔叔从来没给他回信过。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每一封信,很有意思。长腿叔叔读书笔《长腿叔叔》这本书很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乔若莎从小都在孤儿院长大,有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学,她经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在不断的努力坚持,最后她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大作家。读完这本故事书,我觉得茱迪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她积极努力,最终有了快乐的生活。我也要向她学习。长腿叔叔读书笔记读着读着,书里的有趣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比如女孩茱蒂爱看书,每当黄昏时,他就在门上贴上“读书中”,然后再屋里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睡觉。茱蒂是个爱幻想的孩子,他想让自己的生活像他的名字一样,甜甜蜜蜜;他也总是在想长腿叔叔的样子,并给他画了自画像。他和所有女孩子都一样,喜欢漂亮的衣服。当她有了六套新衣服时,她无比兴奋。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00字我觉得乔若莎是一个天真乐观、积极向上的学生,虽然在孤儿院里,每天都受到女监事的责骂,可是乔若莎每天都非常乐观,在大学也是这样。要是我,我早就哭了。而且乔若莎喜欢上学,这一点我要向她学习。而且乔若莎的作文水平非常高,她的作文还登过杂志,英语老师表扬过她很多次,我更要向她学习。长腿叔叔读书笔《长腿叔叔》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孤儿叫乔若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从来没见过面的叔叔写信。但是她总收不到回信,这使她感到很失望,直到有一天,乔若莎终于见到了“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读书笔记13岁少女朱蒂生活在孤儿院的她非常讨厌星期一因为接待有钱的委员们来视察。有一位委员看到了朱蒂写的悔过书后,决定资助朱蒂进入高中学习。有一次朱蒂想看看资助她的委员长什么样子,偶然间,朱蒂看到了资助她的委员的背影有着长长的腿,就开始称呼委员先生为“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读书笔记“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长腿叔叔读书笔记我觉得乔若莎的脾气也很好,朋友当选班长,乔若莎就为别人高兴,从来就不嫉妒别人。她还参加别人因为当选班长的派对,而且是带着一种为别人高兴、开心的心情参加的。《长腿叔叔》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坚强、乐观、向上的乔若莎。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内容生动丰富,语言新颖清爽,结构独特合理。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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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_最近,我阅读了简。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部小说。这是一部以感恩为题材的小说,虽然没有太多修饰,但是,它的写作方式却别有一番韵味。正文都是以书信的形式来写的,这令我印象尤为深刻。小说文字活跃,显得十分俏皮,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后自行改名为茱蒂)时而孩子气,时而小大人的可爱性格,也深深吸引了我。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她在孤儿院生活了整整十七年,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拥有过亲情和享有过温暖。直到某一天,她被告知因为他的一篇不中肯的作文《忧郁的星期三》,孤儿院的理事长决定资助她读大学。在那之前,她只见过理事的背影,只知道,他的腿很长。也许那位理事是被她可爱的文章给吸引了吧。起初,乔若莎对这位理事的举动也有些纳闷,因为一般只有孤儿院的男孩才会有被资助的机会。不过,后来的每一天,她对理事都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孤儿院的管家李皮太太要求乔若莎每月给理事写一封信以表谢意,并喋喋不休地关照乔若莎一定要注意礼仪。就这样乔若莎自那以后,乔若莎经常会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长腿叔叔(乔若莎给理事的亲昵称呼)写信。而长腿叔叔在乔若莎的生命里也扮也演着许多的角色。当然,她在大学里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也许你无法想象,在那之前,她是一个“土孩子”,甚至没听过《灰姑娘》的故事,不知道R。L。S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生的缩写,更不知乔治·艾略特是女性,还从未看过一幅叫《蒙娜丽莎的微笑》的画,也从未听说过什么福尔摩斯。在她的大学生活里,也出现了这样一个人。他虽是出自名门世家,却像个邻家大哥哥一样阳光,他们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熟悉的也是最陌生的。以至于后来乔若莎知道真相时,所有的喜悦一下子涌上心头,激动无比。也许,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推荐大家去看看长腿叔叔这篇文。)乔若莎给长腿叔叔写过很多的信,每封信里都可以看出她对长腿叔叔发自内心的感恩,在上大学期间,她写了好几本小说,得来的稿费,都寄给长腿叔叔了,她不愿意总是用着长腿叔叔的钱。她还发誓,要用一辈子时间来报答他。乔若莎在信中提到她的学习成绩,刚开始有两门功课不是非常好,但她却以她的努力弥补了这些不足,最后成为了学校的优等生。这才是对支持他的长腿叔叔最好的回报啊!乔若莎虽是个孤儿,但是她有理想有追求,爱憎分明,并且,在她漫长的写作途中,她从不想放弃。她懂得感恩与回报,而我们呢?就说说我吧,以前,我不怎么明白“感恩”的含义。小时候的记忆也懵懵懂懂的,记得那时总说长大了要好好孝敬父母,给他们吃好的穿好的,给他们很多钱。现在,才真正明白了“感恩”的这个看似轻松却实质有些沉重的词语。我现在还是个学生,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但我知道,我至少应该感恩父母,学校里,也要感恩老师,他们从事的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今后,踏入了人社会,也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我不仅要感恩帮助过我的人,更要感恩批评过我的人,正是才会他们使我不断地成长,从一块璞玉,变成光鲜亮丽的美玉。长腿叔叔这部小说,使我懂得了很多,它用俏皮的语言,表达出如此深奥的情感,尝试感恩吧,如果你不懂感恩,学会感恩吧,如果你想要感恩。也许,你们会不屑看我的文章,也许,你们会认为纸上谈兵有些可笑,但至少我会去做,我会去感恩,那你们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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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腿人生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总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乘公交车去。下车之后,眼看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朋友事先在电话中告诉过我,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是问了价。车夫说五元。并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这个账我当然会算,可五元再加一元,就是三元的两倍呢。于是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这时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这样,我高高兴兴地坐了上去。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元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下公交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当然我还是只收你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他。他穿着这座城市经营人力三轮车的人统一穿的黄马甲,至少有五十岁以上的年纪。车行一小段路程,我总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上好的马路,车身却微微颠簸,不像坐其他人的三轮车那么平稳,而且,车轮不是滑行向前,而是向前一冲。我正觉得奇怪,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左腿!他右边只有一截黄黄的裤管,挽一个疙瘩,悬在空中,随车轮向前“冲”的频率前后晃荡着。我猛然间觉得不是滋味,眼光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瞪着悬在空中前后摇摆的那截黄黄的裤管。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多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地左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我想对他说:“不要再蹬了,我走路去。”可我又声怕被他误解,怕自己的做法显得矫情,玷污了一种圣洁的东西。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啊?”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踏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前行,甚至有后退的力量抗争着,黝黑的后颈上的筋一根根蹦起,像跟自己在较劲。坡爬上去后,我说:“你真不容易啊!”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呢!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八十多里,而且带的是两个人!”我问怎么走那么远?他说:“有两个韩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别人的车他们不坐,偏要坐我的车。他们大概是想看我出丑吧,没想到我这条腿争气,一段路也没落下。下了车,那两个韩国人流了眼泪,说的什么话我不懂,但我想,他们一定不会说我是孬种。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的那条断腿。我很想打听一下他的那条腿是怎么失去的,可终于没有问。事实上,这已经无关紧要了。他已经断了一条腿,而那条独腿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这就足够了。我想,如果那条断腿也有在天之灵,它一定会为它的主人感到自豪。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我正纳闷他隔这么远就把车停住了,他回头满怀歉意地对我说:“我本来应该把你送拢的,可那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我不由心中一紧,鼻子酸酸的。我赶紧给他五元钱,但他坚决只收三元。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你为什么不让他送拢?那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我没有做声。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也坚决拒绝了。回来时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