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读后感_1200字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初三:小独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长情长恨_800字
她唤他父皇,在他赏赐的宴会上将酒奉上,这是流传多年的礼·仪。她是他儿媳,亲自将其封为王妃。素未谋面,便知,她,是个倾国倾城的可人儿。她唤他陛下,在他豪华的宫殿中纵情欢唱,逾了礼,覆了仪,展露出最真诚动人的笑颜,陛下,知己者也。刚刚的那番欢唱,刚刚的那个笑颜,注定了他俩的缘,迷乱了他孤独的心。她是他的红颜知己。她不知他刚刚失去了心中最爱的“她”,失去后接踵而来的是孤独与寂寞,还有作为帝王的高冷,那颗亘古不变的多情无情的心,等待着她的填充。她,让他回忆起年少情窦初开时怦然心动的节奏;她,带他回到曾经挚爱的音乐。音乐,是他们最初的邂逅,最美的相遇,他把词填,她把曲编,他们,是最合拍的搭档。她唤他三郎,他是她心中最美的情郎。他给了她荣华,给了她富贵,给了她最忠诚的承诺,给了她一生不变的爱恋,许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千古誓言。得郎若此,此生何求?他从遥远的岭南为他送来最新鲜的荔枝,他把她当国母,在最寒冷的季节带她入浴华清池。得君若此,还有何求?她是他最爱的女人,爱到负了儿子,负了朝堂,负了天下。他为她悲伤为老不尊的骂名,他为他们的爱恋承受乱论的鄙夷。他是“明皇”,却葬了大唐。她是“美人”,却沦为祸水。他便是唐明皇李隆基,而她,就是那四大美人之一的杨玉环。
那是一段怆世的爱恋,他成了沉迷女色的昏君,她也成了毁灭大唐的祸水。这段不伦的悲恋能怪谁?他们只是相爱了而已。我想,当他们越过那堵封建禁锢的墙时,他们内心就充满了战胜世俗的勇气和力量,他们无怨无悔!最后的最后,她被乱军勒死在马嵬坡。不是为他而死,却因他而死,绳下的她望着他远去的方向,是笑着离开的吧!“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过他们爱过的痕迹,百千年后,只留这悠扬的《长恨歌》绕耳徘徊,长情,便长恨。
初三:宋梦楠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与狼共舞当我翻开夕日的日记时,刹那间,我拾回了许多的回忆。会有些从未有过的感觉,当我们回过头去,看着我们那天真的笑脸,不由得,我流下了心灵的眼泪。或许,这就是成长,成长,就像他们说的一样:“收起天真的笑脸,学会长大………”突然间,我好想好想时间能够返回,我好想好想,铺捉住从前的瞬间,去感受当时的一幕幕……回忆里想起模糊的小时侯,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听见风的飞翔、触摸云的轻盈、感觉水的凌乱、闻着花的幽香、含着嘴里的棒棒糖、欢乐的笑着、跳着……我不想时间流淌而走,过去的一些人,一些事,他们有把我忘记了吗?事隔已旧,也许,早以成了被遗忘的经历了。谁从谁的身边走过,谁的瞳孔又印下谁的面容,谁遗忘不了谁,谁又会记得谁。是不舍也好,是留恋也罢,时光在这一刻定格为记忆,想要回去从前的那一幕,已不可能。目视时间无情的飞逝失落之感顿时涌上上心头无限渴望它能倒流可它无情地拒绝了我的请求想到这,不禁叹息……也许回忆就是这样,淡淡的苦涩永记心头。足够......350字 初三 书信
-
与狼共舞“上面的风景好看吗?”坐在树上的星桐一听,吓了一大跳,“啊~~~~”一声丛树上掉了下来。这个时候当然是英雄救美啦~~“小姐,你不用这样投怀送抱吧。”身下的人用懒洋洋的语调说着。“对不起。”天啊~她这么大都还没有试过跟男人这样亲密接触耶!夏星桐马上爬起来,脸上好像着火似的通红通红。这是丢脸死了!她一直低着头,见那个人也站了起来后,她很有“礼貌”的咕噜一句;“谢谢。”随即头也不会地一溜烟跑了。被留下的人笑了一下,“真是个有趣的夜晚啊!”“小桐,昨晚的舞会怎么样了?”因为有事儿不能参加的另一个死党霍妍倪问道。“问她又用么?”黎佩佩瞄了一眼正捧着一本书猛k的夏星桐,自顾应道:“我哥的朋友到了之后我去找她,谁知道人影都不见了,还我的计划都泡汤了!”她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地接着说:“她回到家后才打电话给我,说她去看风景了,噢,还要是在树上看,真是气死我了!~~”“呃,这也没办法啊,我们有时也是这样啊。”霍妍倪帮星桐讲讲好话。“哼!那不一样啊。”“好了好了。”另一个好朋友任瑜琳走了进来,“课室外都听到你们的声音了。”“我火气大啊!”“是是,我知道了。”“不过话说回来,小桐,昨晚你有遇到令你满意的人吗?”一直没插嘴的夏星桐终于受到注意了。“啊,出现了。”夏星桐也开了金口。“什么!真的吗?”其他三个人惊讶地围了过来。“是啊,凶手终于出现了……啊!你们干嘛啦,很痛耶~~”三个爆栗很有默契地在她头上炸开。“谁叫你不听我们说话!”“推理小说比较有趣啊。”说完,星桐再次抱住头,躲过攻击。“你还说!天知道你的榜首是怎么拿回来的。”她们四人都是商学院的,而星桐从一开学就在商学院维持第一,从来没有失败过。“就是说啊,不但只听本系的课,她还有空到理学院、文学院,甚至法学院去旁听!天知道她那是什么脑袋。”“最气人的还是她整天都捧着本小说,而分数却还是第一!!”“这就是天才吧。”三个人六只眼齐齐射向书后的人,天才什么都懂,就是一碰到爱情就变白痴了……“唉,不说她了。”霍妍倪转向黎佩佩说,“什么时候也带我们去见见你超帅的哥哥啊?”“对,听说他是我们伟大的学生会的副会长呢。”“没错。”佩佩自豪地说。在她们学校,权力最大的不是校长,而是学生会。校内的一切事务,无论大小都必须经由学生会处理,这就是说,凡是能在学生会工作的,都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辈,他们在学生心中都占有一定的尊敬地位。“那他一定见过会长啦?”任瑜琳兴奋地问道。在学生会中,最神秘的就要数会长大人了,除了高年级的学生和学生会的人见过,而像她们这些新来的学生暂时都还没有机会碰到。所以很多人都期待着有大型的活动举行,这样才能见一下学长学姐们口中被称为传奇的学生会会长。(嘻嘻……偶在这补充一下:星桐她们是一所闻名世界的大学里的学生,而且还是一年级新生。)1000字 初三 书信
-
与爱共舞我用我的爱,浇灌这盆花,于是,我收获了爱与幸福。——题记寒假从奶奶家带回了一簇三叶草。据说,从三叶草中找出一片四叶草的机率是十万分之一。如果一个人可以得到一片四叶草,他会得到幸福。于是,我天天渴盼三叶草能为我生出一片四叶草。可惜,事不遂人愿。即使我十分呵护它,可我技术不佳,也许是根没有埋好,我这么眼睁睁地看到它一天一天地枯萎了。从花盆边缘开始变黄,慢慢向中间发展。不论我怎样浇水,怎样细心施肥都没用。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挫败感。这是自然的命运,我找到一件事通过努力是无法解决的,我沮丧了。我浪费了初二下学期宝贵的一下午的时间,想了这件事,想我的三叶草。我不再奢求三叶草给我幸福,我发现,它成了我的爱、我的慰藉。我看到它,就想起我总会得到幸福的,于是对未来充满殷殷的希望,一切的委屈与烦恼都消散了,我突然觉得,爱的一部分空缺了。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一天,下学回家,我一如既往地向阳台跑去。作_文_吧其实我心里也明白,看到的也会是一如既往的苍凉景象。我总是期待也许会有奇迹发生,然而当我把目光投向它时,真正看到了奇迹——花盆中央一棵苗斜斜地生出,这一抹青翠在那一片枯萎萧条中显得那么蓬勃,让人顿时感到通体清凉——我的三叶草重生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它以飞快的速度生长,也愈显得青春烂漫;我也继续用爱浇灌着它。于是,我又一次在三叶草的幸福与爱中倘徉,我满足了。然而,喜悦总在不经意间到来。我为它浇水时,发现有一片小小的、不及绿豆大的四叶草怯懦地躲在众多三叶草之间——我十分开心,也更用心呵护它,因为我发现,爱是有回报的。没错,爱有回报。而这回报也同样是爱。我的三叶草,它让我收获了太多;而我真正明白了,三叶草,是与爱共舞的植物,它会给爱它的人希望与快乐,把它的爱,给爱它的人,一同与爱共舞。与爱共舞700字 初三
-
与舍共舞人世间,有太多东西值得回忆,有太多东西值得留恋,又有太多的成功和失败值得细细品味。当无数次成功迎面而来 ,当一次次失败在所难免,当聪明的人们在失败中挣扎的时候,人们便想起了生活中的“止痛药”放弃。如果说放弃是懦弱的表现,那么放弃后的成功也将不复存在。放弃在人生的道路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一次次放弃中被失败的子弹打倒。放弃不仅仅是成功的征兆,有时甚至成为高尚的品质。一部部古典在我眼前滑过,《孟子》这部精华在我眼前徘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一片简短的文字,所孕育的又何曾仅此而已。当生存和背义自相矛盾的时候。舍弃生命是一种大无谓精神,义字当头,生命的价值也应暗淡。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的确如此。古今中外有多少文人墨客在舍与得之间徘徊,在放弃之中寻求光明。爱迪生的事迹已家喻户晓,他是一位多么伟大的科学家。他为人类的光明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他的风雨历程何以言表。一次次失败使他伤痕累累,一次次放弃有使他从新振作,希望的火焰在放弃之中从新灿烂。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一位位学子奉献在希望的土地上,一滩滩热血在爱国者心中沸腾。西部大开发是亿万中国人努力的目标,一位位年轻的学子,在这里奉献自己的一切,他们放弃了美好的青春,为实现祖国的繁荣而努力。让我们为奉献而喝彩,为放弃而歌唱。伴舍弃共舞,伴成功同行。共同绘出成功的蓝图。600字 初三
-
与“星”共舞“俯瞰家园,同一个地球村;仰望日月,同一个太空城。三马飞天齐祝愿,天地连线一家人。”——题记“神舟七号,我为你自豪,我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神舟七号成功飞天,中国人真正实现与“星”共舞。星空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美国人和前苏联人开启了人们航天飞行的梦想,引领人们走向灿烂的星空。美国人造卫星成功升空,人类从此进入卫星时代。众多卫星纷纷升空,点缀了绚丽的星空。“探路号”“上升号”“和平号”等众多载人飞船的升空,使美丽的星空有了人类的足迹。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我巍巍中华。“东方红一号”顺利升空,优美的《东方红》的旋律,在宇宙中飞扬,五彩的音符响彻星空。“神舟一号”飞船飞向太空开启神舟系列飞船的光辉路程。“神舟五号”中国人历史上的位的跨越。“神舟六号”再一次证实了中国力量。“神舟七号”则让中国步入世界强国的行列。太空中开始有了中国人的足迹,五星红旗真正实现与“星”的舞蹈。三匹天马的脚步在星空中踏响,那是中国的力量,是中国的腾飞,更是中国的声音。中国正在走向成功,中国的色彩留在宇宙中,中国的腾飞也留在所有人的心中,中国也也迎来了世界所有人的关注。“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我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名字更重要。”五星红旗与众星的舞蹈,舞出了所有中国人的梦想!450字 初三 书信
-
与狼共舞的人_450字我最佩服的是一本书的作者姜戎,他写的那本《狼图腾》堪比经典中的经典,只要是看过那本书的人就无法忘怀。我看了那本书后,觉得那本书非常真实,便上网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那本书中所有的事都是真实的,是作者在内蒙当知青的时候在草原上发生的真人真事。所以才那么真实。翻开了那本书,一页一页地往下看去,其中有一段很惊险,作者为了抄近道,误入了狼群中,运用了聪明的才智,用脚下的钢镫击…钢锤砸钢轨的声响,吓走了一群狼,并全身而退地出来了。事后他告诉了阿爸,阿爸说,那群狼多半是为了去羊倌那去吃羊,半路上被他吓回去了。其中有一次作者写狼入狼群,有一个草原妇人用手把狼拉住,作者本想用手去触碰活狼,可在的他的恐惧心理下最终还没摸到狼,那个妇人与她儿子和一群猎狗将狼杀死了,作者在一旁看下了全过程。作者写道他们因掏了过多的狼崽,被狼群报复而杀死了大片的马和羊,为了复仇,草原上的人也展开了报复,作者仿佛也在其中,但最后也差一点儿被狼杀死。作者为了写到那本书,深入狼群,几次险丢性命,让我们佩服不已,他的确是个与狼共舞的人。(叶芃)初二:汪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初二 读后感
-
与风共舞喧嚣中,一个身着红裙的女孩儿在高楼耸立、迷宫一样的城市中寻找出口,抬头看,却找不到鸟儿飞翔的痕迹,我变得沮丧,开始哭泣。风轻轻擦着我的眼泪,对我轻轻耳语,如果忧伤是快乐的前兆,有所失也必有所得,跟我来,来一次发现之旅。我们来到田园。热情的金色在风中荡漾。一滴露水轻轻滴在我的额上。风轻轻拉拉我的红裙子,告诉我,让生命在时光的边缘上,轻回的舞蹈,就像那露珠在树叶上颤动,一滴水,在大海中显示不出它的价值,而一滴露水,却会得到禾苗的青睐。真的吗?我的内心变得纯净。我们走出田园来到海边,大海静静地躺在金色的苍穹下,轻轻地,游荡着喘息。海水轻轻地舔着沙滩,发出温柔的细语。我远远望见了人鱼公主,她是个美丽而又宁静的孩子。她说,她已经不想再对落日沉思,不想再对思想凝视,不想再像梦游神那样精神恍惚。不知道明天的太阳是否为她升起,所以她格外珍惜今天的太阳,哪怕是黄昏已近,她要用爱创造奇迹。我开始微笑,迎着阳光,向她挥手作别,风拨弄着我的长发,告诉我阳光下的人有多美。谢谢你,伴我左右的风,我明白了。太阳不会因为你的失败而躲避它的光芒;云海不会因为你的卑微而远离你头顶的天空。自然都没有歧视你,我们为什么要歧视自己呢?我们是天地间的精灵,我们是造物者的结晶。我们立于天地之间,头顶蓝天,脚踏实地,在触摸天空悠远的同时,感受着大地的心跳。我爱自然。风,我们在散着余温的夜幕中一起听着蒲公英的呓语哈哈地笑着;在灿烂的夕阳中指挥着金色的麦田为大地唱着甜蜜的歌;在雨后的积水滩中救起一只只被困的小小蚂蚁……自然的美令我应接不暇。我开始用画笔记录下思想,在光与色的园地中穿梭;跳出思维的限制,在追逐阳光的过程中飞翔;心灵在自然中呼吸,感受无所不在的美丽;双眼在无限繁华中捕捉对象,一切物体在我的意念中升华……生命与自然的融合是快乐的。喧嚣中,一个身着红裙的女孩儿向着太阳,微笑,阴影被她甩在身后。7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狼与鹿》读后感自然之道往往是不可违返的。像课文《自然之道》中,向导那一句听似冷淡的话:“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竟是自然的真理。《打扫森林》里的林木官因为不懂得这条真理,出于保护森林,却把森林毁了。下面,我再给大家介绍一则有关于大自然带给人类启示的故事吧!这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片生机勃勃树木葱郁的大森林里。这里生活着四千多只鹿,而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天敌,在森林里,发生了太多狼吃鹿的悲剧,当时美国总统罗斯福因“宠爱”圣洁的鹿,为了让鹿能更好地生活在这片美丽的森林里,下了一道让猎手大量捕杀狼的命令。两年后,森林里已经有一万多只鹿了,罗斯福高兴得不得了。然而,想不到的是,这一对鹿的保护措施却给鹿群带来了灭顶之灾。由于天敌少了,鹿群大量繁殖,森林的树叶渐渐被鹿啃光了,最后只剩下树皮。不久树皮也啃光了没了食物的庞大鹿群,大部分都被饿死了!大自然告知我们一个道理:违背自然,定遭惩罚。编辑推荐:更多读后感范 文进入读 后感大全:更多读书笔 记范文进入读书笔记大全:400字 小学 读后感
-
读后感_1200字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六年级:吴忍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
《我与地坛》读后感_1200字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题记 在高中高一课文中《我与地坛》是自读课文,老师只说要自己看几遍,而我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囤囵吞枣一目十行而过。看完后觉得没意思,题目与文章表达不一样,也找不出表达宗旨,索性放置一边不予理之,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后来,一直到了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语文老师总强调素材作文高分源于课本特别是高中我们所学过的课文,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等等这些。老师的一席话使我恍惚,史铁生?我与地坛?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带着还来得急的心情翻出高一课本,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再读。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作文高分,当我认真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该怎么说呢,在课文备注里写着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精神接近崩溃,于是就和离家咫尺的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地坛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母亲,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残缺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或许就是别人对他伤口撒盐。史铁生也一样,看到时间就像看到自己的背影,看到蚂蚁在爬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连蚂蚁都不如。第一时间我与地坛我分不清是怎样,也不明白地坛和母亲有说没关系?后来渐渐的明白了,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呢?对,是地坛,是大地的母亲。对待生命生要好好着,死要安安静静的。史铁生给我们的是生命的洗礼,灵魂造就。 在史铁生认为,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就像他自己一样。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亲情又一次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说实在我看到这心在隐隐作痛,各种原因特殊环境让他把生命看透,而留给我们的更多是鼓舞心灵的良剂。生命是什么,为自己而活。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深圳中学一同学看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心灵受到震撼走出了车祸的阴影,是啊,我们该感谢更该铭记史铁生的精神和力量,不仅影响了整个文学作坛还填补了每一个创伤的心灵继而又充实了每个生命。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在荒芜的地坛思索,并怀念着母亲的种种看到我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母亲悄悄落泪轻轻离开的背影。这就是我与地坛,血泪交织,感悟生命。 放飞梦想,感悟生命。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
《与狼共舞》读后感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1000字 初二 读后感
-
与春天共舞春天的感觉是来自一排高飞的大雁,变幻的雁阵带给远天无尽的遐想,那响彻的婉转的雁音轻快的将这春天的乐章奏响,那舒展的没有痕迹的翅膀舞动着这乐章中最绚烂的辉煌。独坐在这冬的尽头,雪早已被春融化,满目的杨柳,轻扬着朵朵飞絮,绿色的针杉,欲现着冲天的锋芒,春打开了等待已久的大门,将所有的爱重新复活。那些绿色的心事在春风的哄托中娓娓诉说……草芥,枯黄的草以一种不屈的姿态将季节贯穿,舞的纯粹,舞的高昂。抛却冬的桎梏,被春风引领,用绿色的吟唱,奔放的生命,舞动这别具风采的春之光。鸟雀的哨音,有着与生俱来的节奏,不停的在枝丫的缝隙间跳跃,用俏艳的身姿演练着多彩春天,用轻盈的舞步彩排着春之乐章,用抒情的芭蕾探寻着一切属于春天的生命。树冠密布,绿叶拂荡,一曲新潮的乐音婆娑而出——充满泥土芳香的花园,花儿绽放,在春的围幔中,那青春的韶华翩翩领舞,姹紫的风姿犹如被冬雪漂染的玫瑰,展示着无与伦比的春之光芒。三月有情,诉说着云之飘渺,满天的风筝把春风挂在尾部,以一种恬然的姿势在春风中游畅。春天用穿透一万年的力量将季节穿透,亘古依旧,苍茫依旧。那是春天怎样的一份爱,团花锦簇的灼热从乡野舞到城市,从纯朴舞到纯朴,不变的是爱你的誓言,不变的是执着的品质,用清贫和坚贞的目光注视每一片孕育生命的沃土。其实春天本就是一朵不败的花儿,沐浴着春光的祥和,吮一口春风也就醉了……春风化雨,片片润泽的花瓣穿越山的绵长水的辽阔,以不变的情愫,在明丽的阳光下,在垂绦的枝条间,将所有冰冻的日子融化,所有的羸弱的寒迫披上婀娜的轻纱,莺飞草长,新燕喃喃,此时的春——光芒四溢,艳压群芳。春光陆离,心在这蓬勃的舞台上漫步,情也悠悠,意也悠悠……如歌的四季在岁月的眼神下失之交臂,看春雨淅淅,所有的离别都与千年相同,谁是谁永久的思念,谁又是谁幻化的泪滴。隽永的花演绎着盛开与归去的诗语,在绽放与凋零间,谁是谁牵挂的过往,谁又是谁不变的记忆,相同的月光向千年前追溯,谁是谁撕心的痴情,谁又是谁永恒的主题。当旭日的春晖不再从林间升起,生命的角色也早已在时光中疲惫,相知的镜里只是容颜的记忆,那曾经璀璨的而又流逝的邂逅也早已泛出白发的清辉,情染的叶子,扯不断的忧郁,彰显的青春不再有皓月的朝气。那时,我的春,我仍将用我凌乱的舞步,惊鸿的心,未老的思绪,来勾勒我们的生命的乐曲,你在我的梦中,我在你的梦里。(作者:心情草莓)1000字 高三 散文
-
与鸡共舞可怜我这饱满的右脸,至今还隐隐约约地透出一条三厘米多长的印迹:那时,我刚学会走路。每到傍晚,爷爷就牵着我的小手儿去鸡房捡鸡蛋。手捧雪白、光滑、圆润、椭圆形的大鸡蛋,是我最喜欢做的家务。几平方的鸡房里,有小鸡、大鸡,有公鸡、母鸡,有红鸡,白鸡,黄鸡,二十多只,怡然自乐,俨然一个鸡王国。我觉得很好玩,就像进了游乐场一样,总想抱抱这只,又抱抱那只。不料,鸡群受到了惊吓,一只只警觉地竖起脑袋,四下骚动起来。一只大红公鸡惊叫着扑闪着大翅膀,高高地飞起来;惊恐地下落时,报复似的在我的右脸画出一道鲜红的弧线……我吓哭了,爷爷惊呆了。妈妈心疼地哭了,奶奶也留下了眼泪。爸爸下达了封杀令:严禁我与鸡亲密接触。无可奈何,只好忍痛暂时与鸡朋友分手。偶尔碰见鸡朋友,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是那辆两个大轮子套两个小轮子的小自行车陪伴我进了幼儿园。我学会踩车后,心血来潮,骑车上街用两元钱买回两只刚会走路的小鸡。黄灿灿的,毛绒绒的,小鸟般清脆的鸣叫,可爱极了。相比之下,满屋子的玩具都黯然失色。我像获得至宝似的藏进单车房。开始,装在纸箱里养。每天买饲料,喂水,晒太阳,搞卫生,不亦乐乎。后来,纸箱养不了,就放进鸟笼里养。还是每天买饲料,喂水,晒太阳,搞卫生,乐此不彼。再后来,鸟笼装不下了,只好放进鸡房的鸡笼里养。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她们俩,伺候她们俩。在鸡的王国里,她们俩双胞胎似的茁壮成长起来。有一天,奶奶掩嘴笑着对我说:“可以吃了,不过你买饲料的钱比买鸡的钱还要多。”但我觉得不亏本,因为小鸡陪我度过了大半年的愉快时光。周末,全家九口团聚。是杀鸡款待家人的好时机。抓鸡,烧水,褪毛,开膛破肚,切鸡,炒鸡,我全程跟踪,帮忙,监督。菜上桌了,两大碟大红菜椒炒嫩乳鸡!色香俱佳,滑嫩爽口,令我们胃口大开。连牙口不好的爷爷奶奶都吃得笑眯眯的。家人都笑着表扬我,纷纷赞扬我的劳动成果。在楼下,肖爷爷养了一大群鸡,体魄健壮,毛色晶亮,漂亮极了。我们几个羡慕得流口水。经过秘密谋划,合伙凑八元钱买回一只已长齐羽毛的少年母鸡,混在肖爷爷的鸡群里面养。好长一段时间,肖爷爷都蒙在鼓里,精心照料着我们的小母鸡。我们常常偷笑,弄得肖爷爷莫名其妙。每天放学后,一到楼下见到我们亲爱的小母鸡,几个死党就张开双臂,弯着双腿走鸡步。这边递水喂青菜,那边问候谈心。要么捧在胸前,要么抱在怀里,要么让她坐在肩头,要么让她站在抬着木棍上。直到家人叫吃饭了,才各自依依不舍地离开。现在,她已经成长为一只货真价实的大母鸡。每天或每两天下一个大鸡蛋,乐得我们合不了嘴。她是我们真正的宝贝。我们都祝愿她健康长寿,早日成为鸡中之王。(尹翔学)1000字 初一 记叙文
-
与梦想共舞俗话说得好:“人无志而不立”,一个人要是没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那就会变得鼠目寸光,以至一生碌碌无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从古至今,多少年,多少代,多少能人志士都有着崇高的理想啊!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五彩缤纷的梦,都有自己的理想。理想就如同一盏灯,它会指引你到达成功的彼岸。列夫托尔斯泰曾说过一句话“理想是指路的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梦想是什么?是一座高而险的山。只有锐意进取,不懈奋斗,永不停息,才能登上最高最美的顶峰。十年前,16岁的他就去哈尔滨打工,然而却因长相平平身材瘦小差点被老板拒绝,因在台上的精彩表现才被勉强留下。刚开始登台的时候,人们经常嘲笑他、骂他。有时很快就被从台上轰下来,每次演出都像如遇大敌一样。生活也过得很辛苦。然而十年后,他成了红遍全国的明星,他就是小沈阳。梦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就会沐浴在梦想的光辉之中。梦想是什么?是一只海燕。在心灵的海面上骄傲的翱翔,是一种美 、一种积极。有时梦想绝不是梦,两者之间的差别通常是有一段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距离。一个有事业追求的人,可以把梦做的高些,虽然开始的时候是梦想,但只要不停的做,不轻易放弃,梦想也必能成真。在意大利有一个十岁的小男孩,他的梦想是当一名歌星,但是他的老师却对他说:“你不能唱歌,你的五音不全”。听了老师的话后他感到很伤心,回到家后向他的母亲哭诉,母亲安慰她,“孩子,你有很好的音乐才能,妈妈相信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歌唱家”。听到妈妈的鼓励,他重振信心,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他一直坚持自己梦想,积极的面对着学习音乐的种种困难,最终成为了意大利有名的歌唱家,他就是恩瑞哥.卡罗素。德国诗人歌德说过,“人生最重要的事就是确定一个伟大的目标,并决心实现它”。我们被称作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需要从小树立一个理想,并为之奋斗努力。我们伟大的周总理年轻的时候就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抱负。现在同是年轻有活力的我们又该怎么做呢?2013年3月17日,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为国人再绘“中国梦”,并寄语全国广大青少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这是党对我们的殷殷期盼,这是国家对我们的深深呼唤。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我们飞扬的青春将是最亮丽的一道风景。孔子云:“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我们应该暗暗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使我们的梦想不在是梦。“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就算遇到在大的困难也要有“天生我材必有用”的乐观态度。我们要坚持我们的梦想,相信“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当有一天我们成功的时候。我们会想到,是因为我们曾经有一个梦在一路指引着我们前行!我们都有一个属于我们的梦,我们要和梦想共舞,给未来的自己一双隐形的翅膀,带我们飞,飞过绝望,到达希望。我们会发现所有的梦想都开花。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
《狼图腾》读后感_1200字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他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当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狼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在向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屠刀。初一:项梦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