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我
在计算机刚加入我们家庭一族时,对计算机一概不知,打字也打得慢吞吞的,不管我如何乱按键盘,始终没有我想要的东西出现,就这样,这种乱打乱的日子持续了两天,后来计算机被我弄到当机了,这时我开始后悔前几天我的行为,后来,计算机修好了,我开始心平气和的去学,并且小心翼翼的使用,深怕自己做的一点小动作,就会伤害到计算机,后来,因为我的努力好像有的一点收获了,虽然没有进步很多,但是,我至少知道要如何爱护计算机了,并且我已经会一点打字了,就这样,我逐渐何计算机有了些默契。
我很疼爱我的计算机,我固定每三天帮计算机作全身的清理,擦拭时我也很注意任何死角以及事项,而且每次开机时,我会扫描计算机是否有中毒,偶时候我会有点贪玩,去买一些计算机游戏来玩,会觉得开心,计算机带给我许多快乐。
计算机跟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购物、数据查询、医疗、教育、休闲、饮食、娱乐等都跟计算机扯上关系,对我而言,计算机主要是以休闲为主,假日没有安排户外活动时,可以把计算机当作休闲娱乐的工具。
有时,老师要我们查资料时,就可以利用计算机中的网络系统,来上网找资料,只要打下关键词,就可以找到一大笔的数据,但网络的功用不只这些,还可以下载游戏、办理登记、注册电子邮件等,都是很方便的系统,光是网络就这么的好用,其它的系统,也有一定的功用,例如:word等,把计算机当作休闲娱乐、购物、数据查询的用具,是再好不过的工具了。
我心情不好时,常会启动计算机,利用里面的功能,将我哀伤的情绪用文字或者图画发泄在里面,这样会使我的心情变得十分畅快;用计算机来工作,又快又好,简直无可挑剔,计算机的发明,是人类生活的一大进步。
计算机之父
20世纪即将过去,21世纪就要到来。我们站在世纪之交的大门槛,回顾20世纪科学技术的辉煌发展时,不能不提及20世纪最杰出的家之一的冯·诺依曼。众所周知,1946年发明的电子计算机,大大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大促进了社会的进步。鉴于冯·诺依曼在发明电子计算机中所起到关键性作用,他被西方人誉为"计算机之父".
约翰·冯·诺依曼(JohnVonNouma,1903-1957),美藉匈牙利人,1903年12月28日生于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是一个银行家,家境富裕,十分注意对的教育。冯·诺依曼从小聪颖过人,兴趣广泛,读书过目不忘。据说他6岁时就能用古希腊语同父亲闲谈,一生掌握了七种语言。最擅德语,可在他用德语思考种种设想时,又能以阅读的速度译成英语。他对读过的书籍和论文。能很快一句不差地将内容复述出来,而且若干年之后,仍可如此。1911年一1921年,冯·诺依曼在布达佩斯的卢瑟伦中学读书期间,就崭露头角而深受的器重。在费克特老师的个别指导下并合作发表了第一篇数学论文,此时冯·诺依曼还不到18岁。1921年一1923年在苏黎世。很快又在1926年以优异的获得了布达佩斯大学数学博士学位,此时冯·诺依曼年仅22岁。1927年一1929年冯·诺依曼相继在柏林大学和汉堡大学担任数学讲师。1930年接受了普林斯顿大学客座的职位,西渡美国。1931年成为该校终身教授。1933年转到该校的高级研究所,成为最初六位教授之一,并在那里了一生。冯·诺依曼是普林斯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哈佛大学、伊斯坦堡大学、马里兰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慕尼黑高等技术学院等校的荣誉博士。他是美国国家科学院、秘鲁国立自然科学院和意大利国立林且学院等院的院土。1954年他任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委员;1951年至1953年任美国数学会主席。
1954年夏,冯·诺依曼被使现患有癌症,1957年2月8日,在华盛顿去世,终年54岁。
冯·诺依曼在数学的诸多领域都进行了开创性工作,并作出了重大贡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他主要从事算子理论、鼻子理论、集合论等方面的研究。1923年关于集合论中超限序数的论文,显示了冯·诺依曼处理集合论问题所特有的方式和风格。他把集会论加以公理化,他的公理化体系奠定了公理集合论的基础。他从公理出发,用代数导出了集合论中许多重要概念、基本运算、重要定理等。特别在1925年的一篇论文中,冯·诺依曼就指出了任何一种公理化系统中都存在着无法判定的命题。
1933年,冯·诺依曼解决了希尔伯特第5问题,即证明了局部欧几里得紧群是李群。1934年他又把紧群理论与波尔的殆周期函数理论统来。他还对一般拓扑群的结构有深刻的认识,弄清了它的代数结构和拓扑结构与实数是一致的。他对其子代数进行了开创性工作,并莫定了它的理论基础,从而建立了算子代数这门新的数学分支。这个分支在当代的有关数学文献中均称为冯·诺依曼代数。这是有限维空间中矩阵代数的自然推广。冯·诺依曼还创立了博奕论这一现代数学的又一重要分支。1944年发表了奠基性的重要论文《博奕论与经济行为》。论文中包含博奕论的纯粹数学形式的阐述以及对于实际博奕应用的详细说明。文中还包含了诸如统计理论等教学思想。冯·诺依曼在格论、连续几何、理论物理、动力学、连续介质力学、气象计算、原子能和经济学等领域都作过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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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与书与我有人会说:“我与书、书与我,不都一样吗?”我认为这只是片面的理解。就像加法性质似的,两个加数交换位置和不变。可是,表面上看,是这样!只是简单的两个数交换了位置。但更深的的,它们的意义却截然不同。我与书,对有些学生也许是持有正确态度,而对有些学生来说,就是一个错误,是一个做表面现象的工具,一个利用的道具。在学校,在家中,正确的态度让我们学到知识、了解课本。真正做到我与书。而那些持有错误观点一味的把书作为利用道具的人,只会用书本的表皮来伪装背后的丑陋。利用书本,来蒙混老师知情的眼睛。欺骗父母期待的眼神。然而,书与我。书是公平的,它把知识刻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复制几百分甚至几万份供人们欣赏。书,把人们当成真挚的朋友,用平等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而自私的人们,利用书本做了什么呢?皮果夫说过:“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社会,它能陶冶人的感情和气质,使之高尚。”我们在这个美好的社会做了些什么呢?当然,有好好利用书这个好朋友的。可是也有利用它做见不得人的事的人。用根本看不懂的书来装饰自己的学问有多高。一本好书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一本好书是色彩缤纷的花园,让人流连忘返。一本好书是旋律优美的音乐,让人忘我陶醉。书,诚恳的对待我们,而我们却无知回报利用诚恳对待我们的书。这就是书与我与我与书的区别。“书与我与我与书,难道不一样吗?”有人问。那我现在可以确切地告诉你们:“这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概念。”600字 初中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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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与诗歌小时候,长辈总是要我背古诗,还经常说,你长大了会用到很多诗句,我那时也一知半解。总对诗歌怀着好奇心。我第一首记住的诗是《静夜思》,那时只知道背,不理解其中的意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我那时还以为诗人的眼睛花了,月光和霜都分不清,又看看月亮,难道就会想家?我带着这个疑问在成长。上小学,我又对这首诗有了新的理解:皎洁的月光像是银霜,抬头遥望明月,仿佛想到了故乡。说也奇怪,诗人怎么会这样呢?那天晚上,我还学着自己的理解,在模仿诗人,我看着跑进来的月光,看了看床前,并没有银霜。我用抬头望了望那一轮明月,一点儿也不想念故乡。难道这首诗是假的?诗人该不会吃错药了吧?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告别了小学低年级,对于这首诗作者有了很多了解:作者李白,他的《静夜思》创作于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年)九月十五日的扬州旅舍,时李白26岁。作者才那么年轻,又怎么会想故乡呢?我的脑海中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转眼间,我又告别了小学中年级。我变得成熟了,这时,我经历过很多实践,记得在有一次:外出游玩很久,孤身一人,看着窗外那一轮皎洁的明月,感受到了对故乡的思念。这时,我才真正理解到了这首诗的含义。原来,这首诗是这样的:明亮的月光洒在窗户纸上,好像地上泛起了一层霜。诗人禁不住抬起头来,看那天窗外空中的一轮明月,不由得低头沉思,想起远方的家乡。我顿时思绪万千,我终于知道答案,但在外面,不能与家人分享喜悦。我顿时有一股苦涩涌上心来。诗歌,你使我终身受益。6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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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与我我与书我最喜欢读课外书了,每一次拿起书就放不下。放假时,我想买什么书,就可以买什么书,可上学了呢?书就很难为我买了。为什么呢?请听我细细讲来:开学后,妈妈就要求我把心收回到学习上来。但妈妈也很理解我,知道我喜欢看书,就提出两个可以买书看的诱惑条件。只要我做到其中一点,就能买书:一、单元测验得满分。二、生活上要自理,并学会做家务了也能买书。为了看书,我就努力地学,单元测验只要都考蒲分就能买书了!所以我以书为动力,每次测验都尽量考满分,以此来满足买书的心愿。在生活上尽量自理:起床后叠被子,自己梳头洗衣服,帮妈妈择菜,擦家具,拖地……为了读书,我只好“拼命”地干活。每次买到书,我总会欢天喜地的抱着它,似乎怕它逃走似的。靠自己辛苦得来的当然要珍惜呀!当没有机会买书时,怎么办呢?我就要求妈妈和我一起逛书店,一来到书店,我就一溜烟跑到儿童书架那儿读一些喜欢看的书。这样看书虽然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不过有时也让我很难堪: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少年狄仁杰》,突然从一个角落里传出一句话:“小孩,不买书就别在这看!”把我吓一跳,慌忙把书放回书架,可我马上又拿起了书,因为售书员其实是在吼我旁边的一个小男孩。我抓紧时间仔细地读着,心想:“幸好不是说我,快接着读!”过了一会儿,又传出一句:“不买就别在这看书!”我以为说的还是那个男孩,便依旧读着。读了几句,妈妈向我喊:“宁钰,我们该走了!”于是,我不情愿的合上书,把书放回架子,脑子里还回想着书中的情景,正当我扭了扭酸软的脖子时,突然发现售书员用愤怒的眼睛瞪着我,我急忙回过头,跟着妈妈走了。唉!现在回想起售书员的眼神都觉得害怕,但我依旧努力地争取读书!6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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