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征文]青春是一座绝望的荒城_1200字
我十七岁青春的尾巴,短暂而灰白。像一首钢琴曲的最后一个音符那样,无论用上多么婉转多么高亢的音调,结局都是被淹没在嘈杂的掌声里消失不见。
——题记
有人说青春是一首歌,它拨动着我们年轻的心弦;有人说青春是一杯茶,苦涩中带着一丝甘甜;有人说青春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散发出沁人心脾的幽香。还有人说青春是跳动的音符,是燃烧的火苗,是动人的诗歌,是打开了就合不上的书,而我觉得我的青春是一座绝望的荒城,我在这座伤城里演尽了所有的悲欢离合。
当深夜盛开的鲜花绚丽的绽放完自己的丝丝温暖后,仅留下几颗闪烁的残星让我们感慨。当深冬的寒风用力的撕扯着我的青春,以往种种从时间的罅隙中抖出,幻化成洒落的花瓣,犹如蝴蝶般从记忆中飘出碰落了音符。阵阵清香萦绕着五线谱,旋律却在下一秒戛然而止。游离在过往的时空,翻开承载了我全部青春的书,泛黄的字迹湿了我的眼,落下的泪水掉入时间的河流,却漾不开以往的涟漪,十七岁的我在青春的荒城里颓唐,心在时光中微凉。
夜静如水,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有缕缕吹进窗内的雨丝染湿了我放在窗台上的书,染湿了我青春的扉页,一天又要过去了。终究是时间太瘦,而我的指缝太宽,让它总是不经意间就从我的手中溜走,伸手紧握,抓住的却只是空气。夜晚的风时常沿着我的睡意,袭入我的梦中,日复一日的吹散我青春里美好的幻梦,直到它支离破碎再也拼凑不起来。时光无情的卷起这些美好的东西,然后让岁月将剩下的悲伤过滤,再被生活蒸发。这一场盛世年华,这座荒城里我注定守着寂寞伤的面目全非,最后,我从痛中长大。
十五岁生命的转折点,在没能如愿的考上重点高中后,我决绝凛然的背上背包带着满身的年少轻狂离开了学校的大门。如今还有三个多月就十八岁了,如今的我已经在陌生的城市流浪了两年多,年轻的心早已爬满绿色的藤蔓再也潇洒不起来。年少无助的彷徨,失意无奈的心绪,独自支撑着写下一段又一段忧伤的日记。再也找不到在学校里的不可一世,再也找不到曾经属于自己的辉煌,再也说不出我会考上最好的大学这样的豪言壮语。青春馈赠给我的永远是雨中的独步,梦的五彩早已在为生活打拼的人群中被摩擦得干干净净。
“木兰,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成为最好的作家!”那时的童真话语,那时的绚丽场景却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源泉。初中学历的我该用什么来维系我当作家的梦想?现在的我偶尔也会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吼得声嘶力竭‘偶尔也会在川流不息的人流中彷徨得不知所措;偶尔也会蒙在被子里哭得撕心裂肺。如今的我会做很多事,只是不敢再做梦。
青春是一座绝望的荒城,我在这座绝望的伤城里演尽了所有的悲欢离合,来年,这里会不会开出一地地老天荒的花。
高一:袁木兰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看了文章的标题,似乎我们都有一丝的担心害怕,害怕小作者已经绝望的病入膏肓,读了文章,终于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还好你 笔下的青春并不是一无是处,还好你的青春是悲欢离合的聚合体,这里有好多好多关于你的故事。
我感叹你的青春时光里发生了如此多的曲折,感叹你依然在这些曲折之后提笔为我们展示了这座荒城里的美好景色。这等好的文笔,我岂敢辜负,岂敢错过,更重要的是,青春演进悲欢离合,但是来年,这里 还会开出一地地老天荒的花。
点评老师:沈霁月
[期中征文]随念西风独自凉_1200字
淇水淙淙,桑叶飘在湖面,随波而去;车轮滚滚,波花溅湿了帷帘,,深深浅浅。大片大片的水痕没过了马蹄,,扰了淇水的神灵,沾了落寞的的黄叶,乱了你的心,流水不断,马车不停。你静静地坐着,满心哀伤,无人相伴,泪湿了桃花衫。素面朝天的脸上挂着亮晶晶的水珠,缓缓滑过脸颊。车外的西风带着深秋特有的冷,吹开了碎花的帘,也吹凉了你的心。
发丝轻拢,你默默地把脸埋入粗糙的双手,一段段尘封在光阴之中的记忆一幕幕涌上你的心头。那一年,窗外的桃花红的格外耀眼,你素手纤纤穿针引线,满心欢喜将柔丝化情,连接两颗悸动的心 ,“赠君华丝,愿莫相忘。”从此,那朵冒然探进头来的桃花凝成你发髻上一束向往的目光。西来聚拢的秋风送你们渡淇水,南去归巢的燕儿伴你们至顿丘。即使那杯为良媒备着的茶,暖了凉,凉了暖,又如何?因为他,你尝到了甜蜜,你懂得了爱情。所以,你抛开了媒妁之言。可是,你不知海誓山盟蒙蔽了你的双眼,甜言蜜语混沌了你的思绪。这一年,你是如水的女子,你正好及笄。
思及此,你的嘴角不禁弯成了秋夜的月,上弦。
坍塌破败的城墙,斑色古旧的牌楼,青瓦勾勒的复关,你日复一日盼着,守着,竟硬生生把这萧瑟的风景站成了背景,他们都在期待着你的下文,他们都在为你的下文做着凄凉的铺垫。那粗糙的衣袖沾满你盛开在睑边的泪花。遥远的马队响起一阵闷生生的驼铃,清晰的地平线上,马车慢慢地行进,你回忆着当年那个一笑便醉了春光的年轻自己,心急如焚地等待着太阳升起的地方,也会升起你的蚩蚩之君。车来回迁的时候,你一身红衣耀眼,花儿略输一筹,燕雀自叹不如。美丽如你,欢天喜地的看着月光与日光流泻在你修长的的指尖,化成一个个可爱的马蹄。
那时候,你还不会蹙起这么悲戚的眉眼,还相信地老天荒不只是浮夸的传言,还期盼春暖花开不只是神化的向往。可是现在呢?你眼角源源不断溢出的液体难过着,后悔着。你悔自己年少青涩,不懂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你悔自己沉溺于爱情,黑瞳里全是那个人的侧影,却依是未能逃脱“红颜未老恩先断”的命运;你悔自己付错了人,把一半交给了男人,把一半交给了爱情,独独没有自己。你悔啊,可任你悔断愁肠,却换不回那个温暖的年轻女子。
你想不明白,毡房里的灯火明明灭灭,草棚旁的身影日日夜夜,不停息的劳作,不抱怨的贫苦,不奢望的爱护,究竟哪里出了错?那扬起的巴掌,凛冽的谩骂愁化你细长的眉眼,那姊妹讥笑的目光,不解的神情刺痛你温热的心脏。你粗糙的双手盛着炎凉的哀伤,一滴泪落在总角之宴久久不肯散去的美好时光,一滴泪落在信誓旦旦的及尔偕老的誓言之上。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千寻雪,万里天,你不留余力为他付出了自己,把你们的爱情携刻在你单薄的心脏,你是否听见你的额头被爱情撞出的空旷的回响。月华如水,一纸泛黄的休书伤透你追求的勇气。弯弓的身躯,痉挛的胃,脆弱的脸庞,破碎的手,你用一腔灌满爱情的热血扑成了空,摇曳了一室寂寞的惆怅。
驾车人扬起了长长的马鞭,他的目的地总比远方更远,而你的背影终于淹没在浓浓夜色中,再看不清,只听到依稀的几个字眼散落在混沌中,不知是谁的呓语,好生悲伤——谁念西风独自凉……
高一:薛娅博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点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感叹时光易逝,但是更感叹小作者的文学造诣和文字创造能力,每一处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让整个文章熠熠生辉,结构清晰明了,为我们展现了别样的爱情!
点评老师:沈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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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征文]青春之火_550字青春是一把猛烈燃烧的火焰;青春是人类最宝贵的时刻;青春是实现理想的主要时期。青春,这时刻我们应该树立远大的理想,让我们的青春理想在天空中自由的翱翔。只要坚持自己一定成功,变会成功,但是实现青春理想也是要我们努力的。青春是理想的必经之路,也是成功之路,成就是回报给我们的努力,果戈里不也说过这样的话吗:“青春之所以幸福,就是因为它有前途。”这难道不是告诉我们,幸福、有前途不是努力得来的吗。每个人对于青春的诠释,有的人,只是把青春作为美好的时间,他快乐的过着,过着美好快乐的日子,做了一位快乐的人;有的人,低调不问,他不骄傲,做了一位名人;有的人,站在国家级别的奖台上领奖,难道他不为自己高兴吗;有的人,出口伤人,动手打人,变成了一个人人厌恶的人……他们都还是少年。好好利用青春,变会有着伟大的成就,把握不好,变会坠落于无底深渊。这不充实的说明了高尔基所说的;“青春只是普通的名称,它是最幸福美好的,但它也充满着艰苦的磨炼。”这难道没说明只要努力才会获胜,不努力便只有失败。拉·洛威尔不是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如果是青春也有缺点,那就是它消逝得太快。”难道这句话的含义不是让人们珍惜青春吗?青少年们珍惜我们短暂的青春时光吧,就如这句是:“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青春不就只有一次吗,何不去珍惜?初一:圣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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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征文]距离_500字清晨,我在濮水公园中晨练。清清淡淡的空气,像夕阳下轻挑林间的一弯清流,流进我的心田。好饿啊!奔跑中的我已不觉停止了脚步。于是,我在附近的副食品店买了一块香甜的面包。片刻,面包已成为我的腹中物。望着五十米之外的垃圾桶---还是算了,趁没人注意,把面包袋随手扔在地上吧。我轻轻地将面包袋放在地上,心中却有些不安---作为一个濮阳人,难道就应该用这不文明的举止来破坏自己的家园吗?作为一个中学生,难道连幼儿园的道理都不懂?作为一个团员,难道就应该用这样的行为树新风吗?我心中仿佛被一只顽皮的猫不停地挠着,挠着……这时,仿佛一股巨大的寒流刺进我的心。在道德的谴责和心灵的感悟下,我又轻轻地将面包袋拾起,大步流星地走向那距我仅仅五十米的垃圾桶。五十米----固然是垃圾桶的距离,却也是非文明之间的距离。对于垃圾桶的距离来说,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对于非文明与文明之间的距离来说,却是那么得近……文明是火,点亮我们提高素质的灯;文明是灯,照亮我们走向富强的路;文明是路,引领我们建设美丽濮阳!让我们从现在起,从点滴起,提高素质,约束自我,做一个文明的濮阳人,让文明离我们“零”距离!初三:筱煜湉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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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征文]距离_650字人在世上,有距离才会有追求,有追求才会有梦想。——题记所谓距离产生美,有时正是因为距离的存在,生活才有了动力,因为那股让我们想前进的动力才造就有的人辉煌的一生。可,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创造出这样的一生呢?答案告诉我说—— 不是。“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不是每个人都是伯乐,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能发现“距离”这匹千里马。当你成为千里马的伯乐时,千里马就将会带你走遍世界。距离是什么?是人与人之间保持相对空间不去互相打扰?还是山脚人与山顶人的区别?在西北极普通的一座山中,山脚绿意盎然,百花齐放;山顶寒冬延绵,大雪纷飞。在一户山脚小村中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家庭中,有一个男孩天天都躺在草坪中思索着山顶的样子;一位长期居住在山顶的探险家突然又想回到山脚看看,于是他们两人下定决心一起出发了,在路上他们有遇到野兽的袭击,有滑坡的阻拦,有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等着他们,可他们依然不曾放弃。可也就在这时——他们很偶然的相遇了,他们在森林里架起火堆畅谈了三天三夜,然后又各自回到了自己原来的地方。看完这个故事,是不是为结局而感到惊讶?他们俩都没有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可他们却不再像以前那样迷惘。他们俩的距离好像又变回以前的模样,依旧那么遥远,可他们的心靠近了,这才是距离。世上有千千万万和他们一样的人,因为未知的距离而不停地奋斗,然后又微笑着回到自己原本的那条路上,去追求只属于自己的梦想,让自己荣获成功,让这份动力又支撑自己的一生。而这份动力便是距离。有梦想有追求的前提,便是做距离的伯乐。——后记初三:张芷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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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之外的荒城_1200字你说过,我是你的城。我曾经,信以为真。我开始为你建造我们的城,全是按照你的喜好来的。我还记得,你要在房间里摆上像公主一样的花边粉色小床,上面放上你最爱的我送给你的小熊。你要在转角的地方喷上我们的照片,照片中我们在蓝色的海天中牵手,被风扬起的是回忆的笑容。你要在客厅里放好多好多糖果,你最喜欢吃的是巧克力味的太妃糖,然后是喜欢牛奶糖,绝对不要放硬糖和果味的糖。你要我们的阳台是相通,每天晚上我都要给你说晚安,吻了你的脸颊再睡下;早上要吻着你的脸颊叫你起床,还要让你赖床至少半个小时……你要城墙全是水晶做的,这样我们的世界彼此就是透明的,不会有猜忌,只会有单纯。你要城外全是盛开的樱花树,每天早晨起床都可以闻到樱花香味,看到漫天飞舞的粉色,让自己觉得还没醒过来。你要护城河里全是星星,无论白天黑夜总是亮晶晶的,就好像天上的星河一般,那么璀璨炫目。你要在城堡顶上腾出一个平台来放置我们的热气球,一有时间我便带着你环游世界,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去流浪。你要我在桌子上摆满钻石,珍珠,翡翠,水晶,你可以每天带一个不一样的,戴在那意味着订婚的无名指上。你要我在你的衣柜里摆满衣服,一天换一件,每天都以最理想的状态出现在我的面前。你还记得么……我一直在努力着,因为你曾经说过,我是你的城。你不会知道,我的世界在那句话之后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我早该想到的……终于有一天,我为你建造的城堡建好了,当我顾不上休息和擦拭汗水便兴奋地跑到你身边想告诉你这个好消息时,我看见了你身后的翅膀。你也看见了我,只是笑笑。那纯白色的翅膀,轻轻地晃动几下,无数柔软的羽毛就这样掉了下来,然后被风吹走。你说,我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属于我的城,在天上。然后,你指向了那几座悬浮在半空中金碧辉煌的城堡,嘴角还是带着那么温柔的微笑。我甚至不记得,我的眼泪是不是流了下来。我试着想挽回什么,便对你说,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城么……为什么要骗我……你甚至没有看我,只是望着天空之中的城。也就是说,说什么我是你的城只是一句可笑的玩笑是吧?我这么努力的创造我们的未来,结果才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未来!那么在乎你的一句话,但你却从没在乎过我。甚至没有和我说声再见,就张开翅膀,飞向天空。于是,我的城就这样崩溃了。我用尽一切心血打造的城,没有挽回什么,你没有在那张公主般粉色的小床上睡过一次,没有抱过那只小熊一次。你没有看过那张照片一次,甚至已经记不清我们曾经是否牵过手。你不再吃糖果,说那样容易蛀牙。你不会再让我亲吻你的脸颊叫你起床或对你说晚安。你没见过那全水晶的城墙,仿佛人的五脏六腑都是透明的。你不再喜欢樱花,而是喜欢上了海棠花。你也不去看一眼那宛如天河般的护城河,和那些我为你摘来的星辰。你不知道那热气球已经落满了尘埃,而却几乎没用过。你不再戴戒指,你说那样做作。你不再喜欢换衣服,你有你的翅膀做陪衬,便已经是最美的了。…………我们,相隔的不远,但却是那样难以逾越。我们的心,只相隔咫尺、但我们的世界,远隔天涯。所以最后,我在咫尺之外看见你,樱花瓣飘起、于是,你飞往了你的天空之城、我只能掩着月光,守着我那断壁残垣般的荒城哭泣……六年级:个个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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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征文]夏天少年_1200字其实一切的一切都无迹可寻,只是我执着的太久,其实所有的所有都无关紧要,只是我明白的太晚,我们早已从一开始就偏离了轨道,只是我们从未看清,也许,我该忘了你了,夏天少年——题记时光在墙角的日历留下一个个脚印,我再也找不到那片,打开满是你的笔记本的钥匙了。指尖化掉的冰激凌,在夏日的骄阳下,挥发着沁人心脾的清凉,淡淡的青色,是你最爱的薄荷味,只是我还是吃不惯。我还是没能学会,像你那样斜挎着单肩包,还是跑的很慢,还是那个犹犹豫豫的急死人性子,还是追不上你,看着你,在一个个夜色中淡去……我习惯了在心里叫你夏天少年,因为你身上清爽干净的气质,因为相识的夏天。米色休闲服,灰色单肩包,蓝色自行车,微卷的短发,你噙着淡淡的笑,横冲直撞的闯入我的生命中,撞翻了我的草莓甜筒,在米色上绽放出一朵朵淡粉的小花。你只是一把脱下衣服,快步走到水龙头下冲洗着,然后转身走进小卖铺,出来时递给我一只草莓甜筒,自己倚着身后的墙壁,吃着一支薄荷味冰糕。阳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对相互依偎的情人。像是一种默契,我们总能不期然的相遇,后来,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在每天黄昏的午后,和你一起骑着自行车,侃着有的没的无聊话题;习惯窝在一个充斥着油墨味的书店,和你呆上一个周末,目光有意无意的扫向你,偷偷的开心;习惯总是留下几道练习题缠着你说不会,总是攒下几包小零食递给你说吃不完,总是习惯追着你的影子走一段再回家;习惯了有你的一切……那年,你初三,我初二;那天,你说着你向往的高中,我只是淡淡的笑着。笑容,融在你编织的梦想中,那么绚丽,那么美好,只是对那年矮个子的我来说,你好高,正如你的梦,在我指尖碰触不到的遥远。彼时,我只能踮着脚尖,扯着嘴角对你说加油。你笑得很开心,满足的转身离去,我久久地踮着脚尖,放不下来。想捕捉周围你留下的清凉,却只是徒然。我垂下眼帘,细心的将面具从脸庞剥离,灼成灰,洒在13岁的青涩里。你终是消失了,伴着夏天的离开,带走了你所有的温存。心,生生地被裂痕弥漫,疼痛,伴着呼吸发作,一点一点萎靡。却多了一份意料之外的轻松,莫名的轻松。我笑了,笑得很大声,像是一场秋天为夏天的哀悼。落叶,卷走一地的微尘,碎发,分割细碎的光影,重走了无数遍你曾经走过的路我却再也没能体会到那年夏天的清凉。记不起在那一年的夏天,我终是见到了你,在那个简陋小书店,你依旧带着周身的光华,只是光彩的笼罩下还有一个可爱女孩,你们的脸上都漾着笑,绽放在彼此的眸子里,十指交扣,倚着彼此的肩膀。心,没有想象中的痛,只有满满的轻松。不过,请原谅我,依旧没有出现在你们面前的勇气,我还是选择了缄默,转身,离开,不再回头……那年,那夏,那人,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将它从生命中剥离,所以,我不再执着于遗忘,只是不再、不再去轻易将它翻出来。我想这是我唯一、也是最后一次,以你为中心写文章了,那个我甚至都已记不起名字的——夏天少年!初三:慕容伊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点评:年轻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可那就是青春,就是记忆 中最美好的样子。“指尖化掉的冰激凌,在夏日的骄阳下,挥发着沁人心脾的清凉,淡淡的青色,是你最爱的薄荷味”,在小作者的眼中,这就是他想要的青春,她用自己的笔触为我们展示了自己心中的那位少年,记忆中干净清爽,永远都是最好的时光,怀念最是让人向往却又给人希望。故事中的少年转身离开,可是青春依旧还在,无论少年是否回来,请珍惜青春,珍惜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的事情!点评老师:沈霁月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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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座城1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还能在哪,老家呗!”“你不是在台北吗?”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2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启华初中好似名校,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唯一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3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4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唯一读者。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最好“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5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6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7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最好的房间。”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8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谢谢你,宁宫。9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END初三:ai爱哭的猫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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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墨脱,那个始终存在于我念想中的远方。是从安妮宝贝的书中知晓这个地点的,一段旅程,三个人。它隐匿在人的视野之外,默默衍息,静静滋长。空灵如墨色山水,天地间只有黑白二色。淡妆浓抹,让你无法忘怀。它太干净了,没有现代城市的高楼大厦,没有夜间灯红酒绿,没有日常喧闹鸣笛。它有的,不过是那一片不算肥沃的土地,那弯宁静的月光,还有那久久不散的安静祥和。雨水总在墨脱缠绵。往往不是迅疾的,而是那种 缓缓的潮气,很慢很慢地浸润你的心。闭上眼睛,似乎能感受到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尽情地呼吸着这一片纯净。天地一色,雨给这个莲花圣地平添了一份神秘的气息。高贵而质朴。大相径庭的两个词,都是那么的适合这片土地。爱上那份纯净,那份难存在尘世的美丽。我开始怀疑,那带着宗教色彩的佛土净地,能否沉淀这颗不知所措的心?那个未通柏油大道泥泞坎坷的乡间小路,能否指向一个符合所想的地方?那片清新舒适没有硝火香烟味的淡淡空气,能否滤净沉积太久的灰土?或许这一切是没有答案的。因为对这个小城,寄托了太多,反而不敢前往。怕现实的简陋毁了心中的念想,也怕心中的念想被现实击垮。无法说出它的具体方位,也无法解开心中那么多的不确定。不想问,也不敢问。只想让它一直活在我的记忆里,静静地不去追根究底,模糊着就好。(二)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曾对巴黎痴狂。尤其酷爱那座曾被鄙夷、被视为破坏巴黎美的一堆烂铁——埃菲尔铁塔。沉重的金属,厚重的历史感。有人说,埃菲尔的每一个铁柱内,都藏着幸福。仰望着埃菲尔,就是在仰望幸福。或许吧,在遥遥相望的那一瞬间,我便坠入了它为我编织的网,然后缠上自己,绕上心弦。它后来被浪漫的巴黎人称为铁娘子,的确,坚硬如它,却有一颗柔软的心。建筑师埃菲尔,顶住了数百艺术名家的联名反抗,用了10年时间建起了那座塔。登上最高层,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他对已逝多年的妻子说,我爱你,然后终身未续娶。很简单的爱情故事,却因为那座塔,而变得那样美好。有些人爱那座塔,能说出数个理由来,而于我,或许只是人的一种内心的触动。它的存在,让我对巴黎充满了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城市,才可以和那座塔相得益彰。于是,爱上那个洋溢着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爱上那片含着淡淡咖啡香的空气,爱上那个遥远的未知的城市。正如三毛对那个遥远的撒哈拉的感情,未曾相见却早已相恋。仅在见到那张照片的瞬间,心便已在那片土地上跳动。巴黎之于我,或许远远比不上撒哈拉之于三毛。她那样活得惊心动魄的一个女子,愿意放弃一切奔向撒哈拉。而我,只想去看一眼那座塔,去看一眼那个城市,看看它,是否如想象中一样美好。(三)爱上一座城,在你尚未理清爱上它的理由之前。而如今的东方之都,我很确定地知道它的存在,也知道,它,就是我要为之努力的那个城。曾经,那光耀迷离的夜上海,那弯弯曲曲的巷弄里藏了多少的恩怨情仇?如今,那璀璨夺目的东方明珠,那高高矮矮的建筑里又有着多少的灯红酒绿?但是,不论它怎样改变,都以一种特殊的面容吸引着我前行。上海是混杂的,没有墨脱的干净,没有巴黎的浪漫。快节奏是它的主打旋律。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在自己和他人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坐着自己的国王。有时会觉得那样的快速会让人感到压抑,但仍克制不住的去好奇那份匆忙之后的充实和温暖。零星的温暖,却可以被无数倍的放大。上海是真实的。即使真实的东西往往不完美,但缺失掉的那一份,更让你充满了希望。如果它没有缺失那一份会怎样?它会不会有一天找到缺失的那一份?太过理想化的东西在现实中是注定要遍体鳞伤的。而上海的不完美,更让它拥有了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的目光。我爱的上海,我深深爱着的那个城。总有一天,我会带着那几分考卷离开,然后奔向你的怀抱,就此不离。有些爱恋,我们需要用汗水和努力将她变成真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每个人都在为那座城保留着最初的念想,有时甚至无法明确那份念想的真实性,但仍然会为那座城描上美好的色彩,让它在心里永驻。暖暖的色彩。暖暖的城市。暖暖的心房。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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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座城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因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因为一段往事,因为一池荡漾的湖水。澳门对我来说就是如此。现在但凡听到或看到有关澳门的消息,我就会想起一些往事。初中时的很多个寒暑假,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我都会前往澳门。第一次去澳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有关澳门的知识:它是邻近珠海的小城,是中国南部沿海对外开放及交流的重要门户之一。由于葡萄牙曾管理澳门长达150年,澳门的建筑、街道、文化、艺术、语言都展现了葡萄牙风格。在还没有进入澳门之前,总有一种未知的神秘感。去过一次之后,我不禁感慨,澳门不愧是中西方文化的包容和谐之地。当然,澳门的“赌城”之风也果然是名不虚传。随着去澳门的次数越来越多,当有人问起澳门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哪里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水塘。然后对方就会露出一脸困惑的表情,表示不知道澳门还有这么个地方。其实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水塘是一般的旅游团队不易走到的地方。提起水塘,要先说珠海。澳门这么小,没有任何的自然资源,哪来的生活、饮用水呢?这当然要靠珠海了。珠海有个竹仙洞,位于南屏将军山与湾仔加林山之间,那里山溪清洁无污染,水质甘甜纯净,1958年修建了第一座对澳门供水的水库。从此,那里的水源源不断地引流向澳门的水塘,形成一道风景———水塘湖,水流经过水塘边特设的水处理厂处理,便生生不息地流进了52万澳门人的家里与心田。在澳门,我曾多次听到这样的说法:没有珠海,澳门人会口渴。的确,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而竹仙洞就是那生命线的源泉。水塘位于澳门半岛新口岸水塘巷,邻近港澳码头,景色很美。白天,可见来往于港澳的飞航船只的出发与归来。入夜,可观远处新葡京变幻莫测的美妙霓虹,静静的水面被东望洋山上灯塔的探照灯温暖地照射着。环绕水塘的是全长约2400米的呈半岛型的步行道,步行道两边都是健身器械,这里是澳门居民晨晩锻炼的好去处,有足够充裕的金属与木质相结合的转椅供游人休息;侧面的马路还是著名的亚洲三级方程式赛车道,旁边的阶梯就是看台。水塘还能接收到移动、联通的信号,持内地手机号的人常常到这里打电话发短信,是一举几得的好地方。连续两年的寒假,我都陪父亲在澳门度过,连续两年我都到水塘给家人、同学或朋友发去祝福的短信,落款总是:我在澳门水塘祝福你!俨然一个澳门人。其实,成为哪里的人并不重要,我更愿意把地球看成是人类共有的不分彼此的家园。而一个人对某个地方心生好感,以致难忘,一定是因为那里的某些人或某些事,而不是单纯因为美景,尤其对于那些行色匆匆的旅行客而言更是如此。而我也正是因为一日夜里散步时遇见的一位女孩,才对水塘的印象如此深刻。环水塘有2400米长的步行道,同时也有2400米长、1米多宽的铸铁状网伸出罩住水塘的部分水面,使其不受垃圾的污染。但据我多次观察,并没有见过有什么人将垃圾扔在网罩或步行道上。那晚我和妈妈正在步行道上散步,一位看上去十八九岁肤色较黑的女孩突然挡在了我们前面,她先用广东话对我们说着什么,后来见我们听不懂的样子,便改用并不太标准的普通话。经过几番沟通,我才听明白了,她是找我们借纸巾。她指着稍远处的一只小狗说,她的狗狗随地拉了大便,她要把粪便清理一下。我们赶紧把兜里剩的半包纸巾给了她。她连声道谢并开心地笑了。在那一刻,我觉得她的笑容真的很美。我不知她的姓名,但她的笑容美,行为也美,我就姑且叫她“小美”吧。遗憾的是,美好的经历总是让人产生不愉快的联想。我马上想起了在北京住家小区的花园里曾见到的一幕:当时是白天,一位比“小美”长得漂亮且长发飘逸的时尚女孩也是在遛狗,小狗同样也是随地大便,但那个女孩却视若无睹,扬长而去。呜呼,我总不能尖刻地叫这个女孩“小丑”吧?我宁愿相信她只是异类。水塘是澳门人的生命线,澳门人用他们的方式,维护着这一湖水的洁净。他们的环保理念让人肃然起敬。感恩大地山川,爱护人类共有的生存空间,无论是澳门人还是内地人,只要是地球人,就是我们的本分。1200字以上 初一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