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读后感
三毛,是三十年代时,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自己的家,也没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光着个小脚丫,整天跑在大街小巷里谋生;他吃着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箱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捡烟头、卖报纸、擦皮鞋、帮助别人推三轮车……但是他所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真是个苦难的童年。
跟三毛比童年,正是“你幸福的每一天是三毛渴望拥有的,当你从幸福中一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我们应该为了明天的更加美好生活,而加油、加油、再加油。
初一:张家玮
父母的爱
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感恩长空,因为长空让它飞翔;高山感恩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我感恩很多很多人。尤其是我的父母,他们不但给了我生命,还给了我很多很多……
父母的爱时甜蜜的、奉献的。他们总是美味的菜肴给我吃,买漂亮的衣服给我穿,买新型的玩具给我玩,买有趣的书给我看……
父母的爱时鼓励的、安慰的。记得有一次我数学测验才考80分,我心想:这次回去准要挨批评了。我拿着试卷垂头丧气的回到家里,爸妈连忙关心的问我怎么不开心啦? 我把考试的成绩如实的告诉了他们,他们非但没有责备我,妈妈反而温柔的说:“鱼儿,没关系,下次认真点,把粗心的缺点改掉就可以,分数并不代表你在妈妈心中的地位。”爸爸也用鼓励的眼光看着我。从那以后我的成绩不断的进步了。
父母的爱时伟大的、不求回报的。在我读一年级的一个冬天,下着雨,爸爸连忙带着雨伞来接我,爸爸看着雨伞不大,便背我回家。到家时我身上干干的,但发现爸爸身上却湿了很多。并且爸爸还正患着感冒,真是雪上加霜呀!我连忙去把爸爸身上的雨水拍掉,爸爸高兴的说:"没关系,爸爸结实着呢!”
我想:我要当爸爸妈妈的开心果。当他们劳累时,帮他们捶捶背、沏杯茶;当他们烦恼时,给他们讲讲笑话,讲些在学校的趣事,尽可能的给爸妈快乐就像他们给我幸福一样。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为我们的亲爱的父母唱起感恩之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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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从军记读后感【篇一:三毛从军记读后感】读了《三毛流浪记》后,知道三毛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过得很苦,然后为了生活,三毛去从军,三毛在军队里虽然人小,但也干了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有一次,日本鬼子来了,三毛躲进稻草堆,装成稻草人,打死了两个日本鬼子,回来后,长官给他戴上了英雄勋章。还有一次,三毛被抽签抽到敢死队员,然后他在水牛上捆上炸药,可是不巧的是,水牛被抓,计划并没有实施。但三毛并没放弃,趁日本鬼子酒足饭饱之后,再逃亡溜进去炸死他们。三毛机智勇敢、不放弃的形象深入人心,我喜欢三毛!【篇二: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三毛从军记》是张乐平先生所作,这本漫画主要描写的是三毛从军的故事。三毛是个失去父母的孤儿,他在军营中遇到了种种困难,通过自己的智慧一一克服了。下面我就大体说几个故事:有一天,三毛得到一匹马,马想吃草,三毛一个劲地拦住它,马差点跑了,没办法,三毛只好给马一大捆草。第二个故事是这样的:一次三毛看到日本鬼子的旗子,可把他吓坏了,他赶紧把稻草披在肩上,这才没被发现。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路上不免困难重重,我们要勇敢的面对。如果你像故事里的三毛一样又勇敢又机智,那才是棒的。三毛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都能乐观地面对生活,我们应该做的比他好呀!【篇三: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作文】今晚,我在家中看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从军记》它主要写了抗日战争爆发,三毛应征入伍,当兵打鬼子。三毛非常聪明,他打了许多的鬼子,也立了不少的勋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三毛得了病,冷得浑身发抖。他吃了药睡觉了,被子盖了一层又一层,捂得严严实实的,像一座小山。想想,三毛即聪明又有自理能力!但又反应出三毛没爸没妈,没有人关爱他,照顾他。再看看我,生病了。爸爸总是一会儿叫我吃中药、一会儿叫我吃西药、一会儿叫我打点滴……有时他中午都没休息,大老远从单位到我学校来给我送药。妈妈总是叫我吃鸡蛋,叫我吃水果,给我补充各种维生素……我们生活在幸福的世界里,小朋友我们一定要珍惜呀!【篇四: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三毛从军记,好玩又好看!小三毛总是那么搞笑,但三毛很机智勇敢,打鬼子很牛。有一次,三毛打桩,打了一圈木桩,再用铁丝乱缠一气。最后发现自己困在里面出不来了。嘻!三毛还把路边的酒瓶当手榴弹,把戴军帽的女兵当做男兵等等搞笑事,三毛太好玩了!三毛从军记比三毛流浪记还搞笑呢,嘻嘻!读完三毛从军记后,我觉着三毛机智勇敢,只是个子太小,有时办事不力呢,但有时却因个矮才救他一命。三毛真是活泼,但不缺勇气。三毛很聪明哦!《三毛从军记》这本书可以说“千古流芳”了吧,很经典呦!【篇五:三毛从军记读后感】抗日战争开始了,三毛想当兵抗日。可是报名员说他太小,不让他当兵。三毛就脑子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打扮成大人骗过报名员入了兵。三毛被派去当勤务兵,又要帮连长背儿子,又要替太太拿东西。来来去去当了很多种兵。后来他听到有鬼子的声音,就用枪击毙了小鬼子,就成了英雄,记者听说就过来采访三毛,长官也过来拍照了。长官就发给他一个英雄徽章,拍照地时候徽章太大挡住了三毛全身,记者以为徽章是长官的。抗日战争结束了,三毛被派去当准复员。离开了长官。【篇六:三毛从军记读后感】今天,我在家看了一本书《三毛从军记》,这本书主要讲了战争时期,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的幽默故事。当我看到三毛伺候长官吃西瓜,长官大口大口的吃着,馋的三毛口水直流,等到长官把西瓜全部吃完,肚皮撑得滚圆,也没给三毛留一口。三毛替长官打扇子,自己热得大汗淋漓,他用手捋去满头大汗,不小心汗水溅到长官身上,长官抬腿就是一脚,把三毛踢出老远。我觉得长官真自私,真想替三毛揍他一顿,当时的社会太黑暗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喜欢书里的三毛,因为他正直善良,见义勇为,聪明机智,我更同情三毛的各种遭遇。【篇七:三毛从军记读后感】我在网上看了一场名叫《三毛从军记》的电影。这场电影非常好看,主要说三毛为什么要当兵,和三毛当兵后的体会。看了这场电影,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就是有时候聪明的大脑并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比如说三毛在打仗的时候,个子太小了,在地道里根本看不到敌人。这时三毛拿了一个椅子过来,站在上面,高度正正好。可是,好景不长。刚打一枪,三毛就输了满地打牙。唉!没办法,三毛站在椅子上站不稳,而且在打枪时,枪会有很大的后退力,三毛的力气太小,所以即打不好枪,又保护不了自己。所以说,有时候想到了聪明的办法,可是要有实力才行。像三毛站在椅子上,觉得自己的高度达到了,可是他的体力达不到,还是不能真正的成功。【篇八:三毛从军记读后感】这是一本关于《三毛从军记》的书,我很喜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三毛看见一位老伯吃力的搬着箩筐,看到树上的标语,就连忙找来一根棍子想帮他拾,老伯很高兴。但是箩筐实在太重了,还没走呢三毛已经被箩筐压昏了。因为他助人为乐,所以我要向他学习,今天我看见妈妈要倒垃圾,我要向三毛学习所以我马上把妈妈手里的垃圾抢过来倒了,妈妈高兴极了!这本书主要是讲三毛从军的时候,用他的机智、努力、勇敢打败了日本鬼子!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三毛在旧社会里没的吃也没有父母很可怜,而我现在有的吃有的喝,还有父母很幸福,所以我要好好珍惜,做一个好孩子!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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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完了,我觉得三毛是个很可怜的孩子,他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家,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三毛在陌生的城市里四处流浪,他把垃圾当成食物;把报纸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还是表现得乐观善良,机智勇敢,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他会尽力去帮助,遇到困难和坏人他也会勇敢的面对,解决问题。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三年级七班 闫奕飞2011-11-123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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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三毛读后感【篇一: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篇二:我的宝贝读后感】这是我读的她的作品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记录着她的生活片段和心灵轨迹,文字风趣幽默,甚是好看,于是乎被她深深地吸引,很有耐心的看了下去。首先,从它的“缘起”开始,作者介绍说她有许多的收藏,全是一些古老的东西,她说她的这些宝贝珍藏,每件背后都有一段故事,并把她的宝贝用照相机拍了下来,保存起来,后面的所有故事就是根据她看到的任意一张照片,然后写下的一篇篇故事,最后,因为某些原因,她把这些东西送给了别人。她的宝贝很多,每个宝贝后面都有一段珍贵的记忆,和那些可爱的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林妹妹的裙子”:因为她的父亲说她的衣服不够,所以她买了两条裙子,一条是从古董店里买来的,是那种桃红色的古裙,就像红楼梦里林妹妹穿的,她把衣服穿到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裙子的做工,她笑着回答:“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看到这里时我就想笑。另外一条是宝钗妹妹的,相传当年宝钗把她的裙子陪给了袭人,袭人嫁人之后,有一次翻东西时,就看到了这条裙子,并把它收到箱子里去了。后来流落到民间,流到了她的家里,大概就是这条裙的来历了。两位红楼梦里的人,现在活脱脱的以另一种姿态显现了出来。“红心是我的”:小时候,我买过一颗“绿色的心”,很好看,放在手上冰凉的,很舒服,后来,不知怎的,弄丢了。作者“三毛”也有买心,在一个小摊子上,有五颜六色的心,好似调色盘,她打算买十个,然后,跟那位卖家谈价钱,于是乎,有了下面很搞笑的对话:他说:“心哪里可以减价的,要十个心放在哪里?”“三毛”说:“可以送人。”他说:“你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拿去送人,自己活不活?”“三毛”说:“可以留一个给自己。”他说:“自己居然还留下个?!那么送掉的心就算是假的,不叫真心了。”“三毛”笑着说:“你到底是卖还是不买呀!”他说:“这个,你买去,刻得饱满,染得最红的一颗,不要还价,是你的了。最后,他从他的衬衫里面掏出来了一颗红色的饱满的心,作者笑的买了下来。想来这个卖家在“心”上面较劲,倒是不甘示弱,大概他的那颗心是热情的、真诚的,所以,他要别人对自己的心也是忠诚的,问心无愧的。“刻进去的生命”:有一年,“三毛”去台湾,一去就是几个月,留她丈夫一个人在远方的家里,当她回来时,丈夫给了她两个铜盘,在这上面,他倾诉了对妻子的爱,对海的爱。我觉得一切爱尽在无言中,真挚的爱,不需要甜言蜜语,它就像大自然一样本身并不需要任何雕琢。“痴心石”:这是有关亲情的故事,这次的宝贝是父母在海边捡的石头。“三毛”在小时候开始,就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东西,还被亲戚叫成“怪人”,有一次还从外面把树根拿回了家,她的父母并不责备她,反而包涵她。许多年过去了,全家人打算一起去海边,第二天早上,因为她起得迟了,就没去,父母和小弟去了,回来的时候,还责问她怎么不吃中饭,她问爸爸在哪里,妈妈说,在洗东西,后来,还神秘兮兮的不给她看,最后爸爸拿出两块石头,他们知道女儿喜欢画石头,这是他们辛辛苦苦在海边捡的,里面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痴心的爱。我读完之后很感动,父母无条件的支持儿女,给予我们无穷无尽的爱,就像那两块痴心石一样,无怨无悔。“广东来的老茶壶”:香港广播电台邀作者去录音,她以为只是访一场,觉得又有飞机坐、又有旅馆招待、又有好酒好菜好朋友,真是值得去的。她没想到电台给她安排了六个不同单元的节目,还要她全上,匆匆的见过好朋友金庸夫妇和倪匡后,就又做了四场访问,做完之后已到深夜。第二天早上,她准备偷溜到古董街,没曾想,撞见了两个女记者,不接受她们的采访,想走了,但她们一直跟着她,于是到了古董街,还甩不掉她们,她就坐在石阶上,还点上了一根烟,居然她们过来拍照,她立即转过脸去,把烟往后一藏,突然,她看见一把大茶壶,接着跟老板讲价格,最后买了下来,再后来为了感谢那两位女记者,她接受了采访,她说,如果不是她们,就不会得来这件宝贝。可能有时候,缘分是很奇妙的东西,不管是人和人的,还是人和物品的,一切的一切,都有因缘的巧妙安排,要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缘。一本书看完了,从一篇篇的故事中,懂得了许多的道理,对作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了解到了她的一些生活习惯,觉得这样子的人生也是很好的,闲静、舒适,并且,可以一直活得这么的潇洒。可能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珍贵的宝贝,在心里某个角落。静静的躺着,静静地躺着。我推荐大家看一下三毛的“我的宝贝”,真得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故事书看,也别有一番趣味呢。【篇三: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作文】这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第好几本三毛的书了,自己只有一本《雨季不再来》,也是别人送的。喜欢她,却不急着拥有她,虽然一直都在极力寻找关于她的蛛丝马迹,可留在身边的似乎除了少数不可抹去的思想外,就很少,很少了。《我的宝贝》列出了好些三毛的收藏,有首饰,衣服,器具,陶塑等等。她说自己是守财奴,守着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舍不得用,舍不得穿。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都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样的东西便是无价,曾经的我也是这般的执着,执着于各种能散发回忆的事与物。现在想想,还真的远了。一直说在成长中,看来成长带来的不只是越来越多虑的思维,还有无止尽的遗失。看看身边,一直陪自己走的东西太少了。每离开一个地方,就预示着会丢去一些东西了,就像每经历一个阶段,会自然的告别一些思想,观点。总是发生的很顺其自然。现在环顾,无意发现,倒是我的漱口杯跟着自己跑了快十年了,不容易啊!没有刻意想要留过,却很和谐的用了这么久,现在依然美好。记得这是五年级第一次离家住校时,爸爸给我买的,通体湖蓝,外壁中间有一副画,一只母鸡,三只小鸡,其中两只小鸡在母鸡背上嬉戏,而另一只在地上仰着头探看,无辜的眼神让人忍不住去抚摸。整个画面是很和谐,很温馨的,当时还用天真的语气说:刚好我们一家四口,妈妈当母鸡,我和弟弟是母鸡被上的那俩小鸡,爸爸就委屈当那只留在地上的小鸡。这情景依然那么清晰地跳跃在脑海中,就像从来没有过去。这个漱口杯陪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孤独,徘徊的早晨,夜晚。直到这匆匆十年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陪自己最长久的,还是那些最沉默,最不经意的。我想在现实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的吧,海誓山盟,声嘶力竭,都只是过往烟花,只璀璨在那瞬间,更多的时候,天长地久只属于那些沉默在角落里安静的侧影。坚定而沉默的存在。喜欢那个五更灯,三毛宝贝之一,从香港古董街淘来的。有天,点着五更灯,三毛和一友人聊到了五更时分,我想有一天,我也能给别人带去很多的五更灯之夜。【篇四:读三毛《我的宝贝》有感】三毛是一个至真之人,在她的眼中,一切事物皆有生命皆有灵性,每个物件都融进了无数的情无尽的爱。其实并非这些景这些物本身有灵有性有情,实在是因为三毛本是个特别灵性而又纯情的奇女子,所以只要是她所中意的物件,都在三毛的笔下有了生命,在她的眼中有了感情,在她的心中有了寄托。三毛的收藏十分庞杂,但都不显凌乱,每份收藏品都能显出三毛的超凡不俗。这些藏品既有女性的细腻温情,又能看出三毛性格中的粗放爽练。三毛是个至性的女子,她不喜欢现代工业品的千物一面,她的所爱可能也不为我们一般的俗人所接纳。一块石头、一个破瓦罐、一付骆驼头骨、一个别针、一具锈迹斑驳的茶壶、一架非洲的传统皮鼓……这些很普通甚至有些另类的东西,在三毛的眼中都充满了灵性都鲜活又可爱了,越是原始的古朴的纯净的东西越深得三毛之心。我读着三毛笔下的这些宝贝,都会禁不住眼中的润湿,这些自然纯粹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生活中越来越少了,家庭中的现代化产品却又越来越多了。每天在城市的喧嚣中挣扎,能不为现代生活所羁绊,而认真去追求那种悠然,去体会那份纯真,去感悟那丝淳朴,让我这样依然在城市的旋涡中浮沉的俗人羡之无垠了。三毛到过很多地方,既去过发达的欧美,也走过落后荒凉的撒哈拉,但洗尽铅尘之后,三毛终归自然。衣,简单大方洁净朴素即可;食,既可山珍海味鲍鱼龙虾,也能吃一个周的黑面包白水煮蛋而不以为苦;住,三毛能住豪华别墅也可居陋室安之若素,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哪怕是极其干旱缺水的撒哈拉里居住,三毛的居室里也一定是生意盎然的;行,三毛比较奢侈一些,因为生性爱动,所以必不可少地就多了一匹“白马”,在撒哈拉的日子里,虽然身缠疾病环境恶劣,但这也拴不住三毛,整个撒哈拉沙漠里几乎到处都留下了三毛的踪迹。三毛的很多收藏也正是在这东奔西走中不经意或是刻意淘来的。看过了欧美的繁华,也习惯了非洲的荒蛮,千帆过尽之后,三毛依然固守着那份恬静淡然,这并非三毛古板守拙,实是三毛性情之中的那种国人固有的田园情怀使然。不要说三毛生性真情,本性就向往自然追求真实,后来经历了痛丧荷西的变故之后,三毛更是看淡一切,金钱、器物、衣物收藏,都乃身外之物,一切都随心随性随情随遇而安随心所欲,缘起随缘,缘去随性。三毛是个随性之人,荷西更是一个性情豪爽的大侠,所以两个人的结合便产生了无数的乐趣。两个有着真爱真知真性情的人,在家静处时,各执所好各得其乐,二人世界温馨温暖温情;走入自然,两个人又都能为大自然所陶醉,玩他个天翻地覆不亦乐乎,儿时就顽劣不羁的两个人又能重拾童趣尽享童乐了。在三毛所写的众多宝贝中,我最喜读也最读不厌的有两篇——《娃娃国娃娃兵》、《亚当和夏娃》。《娃娃国娃娃兵》在我读来有很多的酸涩与失落。人的一生有很多的错过,而有些错过是再也无法的弥补的。有的人,惊鸿一瞥之后便天涯相隔,永难再会,错过了永不可得;有些话,在腹内也许打了三千遍的稿子,可最终真正面对却难以启齿,错过了就永不能说;有些情,一旦别了,哪怕肝肠寸断也难再圆,错过了就永远不可复。我相信三毛在写娃娃兵时一定有很深的内疚和遗憾在其中的。三毛和荷西短暂而又愉快的婚姻生活可以用“居无定所”“飘泊无踪”来形容。荷西的工作不稳定,三毛的收入也不稳定(三毛更多靠写作谋生),这一方面增加了两个人的阅历长了两个人的见识,但另一方面也使三毛和荷西的生活多了些坎坷,甚至经常会陷入困境。三毛在洒脱之余还保留了一点我们中国人量入为出的保守,而荷西则更多了些李白的“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潇洒与豪迈。相遇娃娃兵时,正值荷西失业租居在加纳利群岛坐吃山空的日子。荷西是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主,他随性惯了,喜欢什么想要什么都会毫无顾忌。而三毛因为是财务大臣,不得不节衣缩食,尤其在拮据的日子里,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更是不舍一文的。其实,三毛和荷西一样,一眼就相中了那一组最大的二十三个一套的娃娃兵,三毛对那组艺术品的喜爱丝毫不亚于荷西。且还是三毛先看到又去撺掇荷西的,以三毛对荷西的了解,一定会知道荷西一定要去看,看了荷西一定会喜欢,喜欢了荷西就一定要买,要买荷西就一定会买最好的,而三毛明知道当时的境况又不允许他们率性而为,但三毛又不想错过与荷西共享乐趣的机会,所以还是两个人一起去看了。最后的结果是,荷西就象是一个看到自己喜欢的玩具而父母又无力购买的孩子(这又让我想到了电影《长江七号》中的那个孩子周小迪),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能舍之。最终荷西错过了对娃娃兵团的拥有,这一错过就是永远。等到后来三毛有能力去买这样的娃娃兵的时候,娃娃兵已不再有,一憾;彼时荷西已逝,二憾;三毛和荷西已是阴阳两隔,而荷西终其有生也念念不忘娃娃兵团而终不能得,三憾,且为三毛之终身之憾。娃娃兵团的故事让我明白了珍惜今天,珍惜拥有。三毛“常常,在深夜里,我在灯下把这一群小娃娃排列组合,幻想先生在另一个时空里也在跟我一同扮‘家家酒’”。我想,三毛写到里时一定泪如泉涌的。我的眼里此时也已汪满了泪水。每个家庭都难免家长里短锅碗瓢盆,俗话说“一个锅里搅稠稀,哪有锅不碰着碗的时候”。并非没有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但我更欣赏三毛荷西式的夫妻之道。《亚当和夏娃》从进入两人眼帘伊始就展现了两个人平日的各执己见。“如果他是亚当,那时候上帝并没有给他胡子刀,他的胡子不会那么短。”三毛说。“这个时候亚当才造好了不久嘛!还没有去吃禁果呢。”荷西说:“你看,他们还不知道用树叶去做衣服,以此证明……”“吃了禁果还不是要刮胡子。”三毛说。在一个小地摊前面,对着摊中的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两个大人已开始了有趣的纷争了。当这两个小人儿走进三毛和荷西的家里后,它们又见证了三毛和荷西两夫妻的幽默与恩爱。两个人吵架时,荷西就会让两个小人儿背对背;和好的时候,两个小人儿又会贴着,面对面。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上,一会儿小人儿面朝下,一儿儿小人儿又会脚对脚。两个大人的阴晴喜怒,局外人不用参与,单看两个小人儿的姿态,就会了然于胸。两个本来就心中有爱的人,经过两个有趣小人儿的演绎,生活中平添了许多乐趣,爱情中多了许多情趣。及至彼时,荷西已逝,三毛卖掉海边的房子回台湾时,三毛没有让自己的爱人孤独留守,她不忘轻轻地对着小人儿说:“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罗!”三毛深爱着荷西,荷西亦然。两个人经历过长恋,有过分离,经过战乱流离后的重生,也一起走过生活的困顿艰难。他们的爱绵绵久长,他们的爱历久弥坚。三毛笔下的一景一物都饱含着从内心溢出的爱,这种爱有对创造者的感激,有对物品本身的喜爱,也有对自己要赠予人的关爱。你在三毛笔下体会是浓浓的真情,脉脉的温情。可谓是真情无处不在处处在,一草一木总关情哪!【篇五: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三毛是她的笔名,她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这个名字不起眼,另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惩,可聚而不会散,才是天长地久的一种好朋友。”这是我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的三毛语录。当时一眼就发现了这句话,也深深喜欢上了,同时也对三毛充满了好奇。对于她的作品,也有一种阅读的冲动。她的作品浅显易懂、简单、朴素,但作品却透露着真诚与人世间最奇妙的“爱”。而《我的宝贝》则以幽默、简单的写作特点展现在大家面前。让我感觉她的为人很朴实,不做作,她的作品亦是如此。以自己的经历,带着情感的文笔,用最真实的作品打动读者的心。“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年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是三毛写这本书的原因吧。《我的宝贝》里面有很多古老的,旧的东西的故事,三毛的宝贝几乎呈现在这本书里了。对于这本书,不仅喜爱里面的宝贝,尤其喜爱她的特点,笔法幽默简单。个人觉得其中‘林妹妹的裙子’就是典型,很幽默,全书唯独这一情节使我印象深刻。可能是因为她让我的思想稍微“跳动”了一下吧。她可能把她所有的情感融入了这一章节中,仿佛是她本人在向我们讲述着这一物品的由来,手舞足蹈的。不带任何修饰,简单朴素,当初是什么样的情感,就以什么样的情感跃动于笔上。她说父亲嫌她的衣服不够,要她去买。而她却不喜欢那些太挤的裙子。在古董店里发现了这条林妹妹的裙子。她把衣服穿到了欧洲的大街上时,总有人问她裙子的做工。当我看到“如果有人问我哪里可以买到,我就说‘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时,愣了一下,送的?不应该是买的吗?回头重新看了一遍,不禁被她的小幽默逗到。她以幽默的态度,简单的语言诠释了她对这条裙子的喜爱。个人觉得‘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不好买哦’这是这则故事的亮点,使这则故事顿时生动起来,活泼的氛围中带着一股神秘的色彩。这则故事前半部分都在叙述着作者不喜欢什么样的款式,不喜欢逛衣店,喜欢去旧书店看书。而只有这句话的这一小段中,真实的体现了作者对这一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将林妹妹林黛玉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这是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但却让人觉得少了这句话,文章就显得单调了。无法充分体现出这是作者的宝贝,只是简简单单的喜欢,没有到视为宝贝的地步。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着这条裙子的来历。但是,增加了这句话,却增加了作者对这条裙子的喜爱,同时也为这条裙子增添了神秘的色彩。这是中国一位姓林的小姐送的。在中国,有多少个姓林的小姐呢?不禁会让人幻想这位姓林的小姐是一个怎样心灵手巧的人呢?会有这么精致的裙子……不仅写出了这条裙子成为宝贝的理由,同时也让人认可了这是件宝贝,它是林妹妹的,它有着历史,它有价值。虽然只是其中这么一则小故事,但是却体现了三毛写作的特点,简单、朴素却又不失幽默。我想,她的作品之所以会受到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独特的写作特点和加以情感的文章,不做作。写着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经历,不将他们扩大化,写得轰轰烈烈,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最真的情感来创作它们。这也是我喜爱三毛作品的原因。这是第二次看三毛的作品,阅读多了,细细品味,发现三毛其实也是个很富有魅力的女性,洒脱自由。《我的宝贝》都是旧物,甚至还带有破损,但他们却是无价的,记载着过去,背负着许多故事……【篇六: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没有浪漫的爱情碎片,没有流金岁月里的奇侠怪异,它如同生活里剪切的时间片段,在不该聚缩的情景里,将它摆置在一个繁忙的空间。在累得无法看清视线下密集的文字时,在这书页角落里作者的古董宝贝,会如另一番新迹,为你舒张模糊的双眼。徘徊过万千书廊,越过重重书架。或许就如同作者三毛有缘与她的宝贝在生命里遇见一样,这本书《我的宝贝》也因缘在我的大学生活里停靠。起初,我迷茫的阅过书中短小的故事,近乎不解的望着书里一页页古董图片。因为,我不明白,在人生旅途中有那么多的东西与你遇见,那么多的人和你萍聚,这些都看似平常与普通,根本谈不上用文字去雕琢其中的乏味和通俗,为何作者却要苦心写下。但是,就在我感到生活前所未有的空虚与迷茫时,如万千的帆航在三角洲的尽头,找不到归宿的方向。记忆也如白纸,没有刻骨铭心的烙印,也没有岁月留下的足迹,有的只是流浪的时间,慢慢老去的照片。我开始心慌,我开始焦虑,这样漫无边际的放纵,何时是一个尽头。直到触摸到它《我的宝贝》。书里面介绍的只是作者平凡的收藏,它们的价钱也不能以金钱来衡量,数量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作者却深深的爱着它们,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件收藏,更是作者游历不同国度的历史见证,和作者用生命接纳的印记。作者三毛用平平常常的心态去处理它们,她认为,既然每一个故事都是独立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时间和空间,那么,她也不刻意去编排它们,让手边抽到哪一张照片,就去写一个故事。作者对待生活是多么的坦然呀,其实生活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自己感到百无聊奈的日子里,细心的经营一下身边的事物。将每一件事或每一份物品身后的故事,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将它记载在日记本的扉页里。这不是荒唐到平乏而无事可做来消磨记忆里的文字,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来写自己的人生。当在累计千百次的记录后,再打开最初那张已泛黄的纸页,再倒上一杯热咖啡,这种慰心的温存感,会让自己愉悦的去回首那曾经的点滴。因此,从今天起,我不在迷茫、沉沦中度日。我会用心去记录每一份触动我心灵的感动。既然,时间安排我们在着轮回的轨道里相触,就如这本三毛的书《我的宝贝》,我也会用我杂乱的文字,刻下这段我们触碰的火花,让它沉淀,沉淀在我日记簿的故事里。因为,我也相信,时间有它的连续性,而故事自有它的独立性,生活也就在这里,于千万故事里,寻找出轮回过的一生。是乎感觉,文字的运转,不像是出于一个青年者之手,偶有历经沧桑的老者所文之感。但或许在真实的故事里,在被《我的宝贝》熏陶之后,我的思绪,已随着磨盍的岁月,在这不可能的年龄段,明白了更多的心灵悟感。就这样保存吧,《我的宝贝》,“借着这一件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篇七:三毛我的宝贝读后感】读三毛的作品《温柔的夜》,当我读到书中《拾荒梦》的末尾一段:“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见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进去。”于是便借来了她后来写的《我的宝贝》,又读。书中讲述了她自己的八十六个收藏小故事。还没有读完,我就开始搜索我的小宝贝了。想起了几件竟还不是我的,都是儿子的宝贝。比如,三毛在《娃娃国娃娃兵》里面讲的俄罗斯的特产,一套几件,一个比一个小的木质娃娃。是儿子一年级时,我们去承德旅游带回来的。当时,他看见这套娃娃,一个能钻进另一个身体里,喜欢的直围着它们打转转就买下来了。儿子比我喜欢收藏一些小物品。他还有一块三叶虫化石,是在某个展览中心花三十元钱买的,我们劝说他不一定是真的不要买。他绕来绕去的不肯离开那里。当我们围着展览中心转了一圈后,他又跑去看那块化石非说是真的。那时期他正着迷恐龙化石之类的有历史感的石头。家里已经有一盒神秘的石头,被他精心的摆放在有格子的盒子里,每一块石头都被贴上了标签,有名有姓的住扎在他的书柜里。结果让这位读了几本科普书,‘小牛’得比我们有见识的小同学上了当。放下书,我赶紧给老母打电话,问我老祖母用过的坛坛罐罐还有吗?老母告诉我还在呢。“从前那个,家里装盐的小罐子还有吗?”我首先想到那个褐色的短粗的大肚子罐罐,很漂亮。“有啊。”老母一向舍不得丢掉任何一件有用没用的东西。“我想要,用来养花。”“拿去吧。”只要有人想要那些有用没用的东西,老母都觉得那些占了房间里角角落落的旧东西终于等到被人领走,自然很高兴。老母又追上一句:“你的铜火锅,腌咸菜的坛子都还在,你要,都拿走吧。”妈呀,我一下子还达不到那么高层次的收藏。只想小小的收留几件小巧的,有故事又是自己喜欢的而已。老母巴不得我把所有的破烂都拿走。铜火锅是在非常时期买的算是有故事,可占地方。腌咸菜的坛子,三毛在她的故事里起名叫《停》,她和家人在海鲜馆正准备吃饭时,瞄见一辆破烂车慢慢踏过,她追上去大喊一声:“停!”从破烂车里淘出了一个又一个翁。我们家那个腌咸菜的坛子跟三毛淘的坛子一模一样。太大个,我不怎么喜欢。儿子2岁左右,我给他编织了一件粉黄格条的毛背心,穿了很久。等他长到再也不能穿时,我拿去准备送给小侄子,结果回到家里,发现毛背心又被藏进我的包包里,儿子说他舍不得这件衣服。想一想我也舍不得。我不太喜欢织毛活。那年,有几个月的时间工作在外,我都只能在每个周末回家看看儿子抱抱他。看不见时,就在饭后的一点空闲时间和同事一起给各自的儿子织毛活,编织着各自对儿子的想念。这也算是有故事。嗳呀,不知放到哪里了,不知可否还在?……像这样的小宝贝,每个人都会有几个,落满岁月的尘埃。引用一段三毛在《我的宝贝》这本书后记里写的话:籍着一件一件的物品,写出了背后的故事,也是另一种保存的方式,这么一来,东西不再只是它的物质基础,它们,加入了人的悲喜以及生活的轨迹,是一种文物了。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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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三毛难以形容,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并不景致的文字,并不华丽的词藻,却延伸出无穷的张力和惊人的空间。密密麻麻的文字,堆砌出的是一场荡气回肠的梦……合上书,我想,这就是三毛的魅力。三毛,一直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独游者,荷西来过,但很快又离开了她的生命,三毛依然寂寞地上路。只是被抽空的心,不知又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踟蹰和彷徨。在一屋的寂静里,吹响手中的口琴,这是三毛拥有的无数个夜晚,我能感受在温暖的落地灯旁那颗渐寒的心。三毛最终选择放弃生命来换取灵魂的超脱。我一直不知道三毛究竟是清醒了,还是迷失了?有人说三毛是一个“有灵魂的精怪”。而我,我所知道的三毛就是那个对“你可有心没有”做出“云在青山月在天”这样回答的女子,谜一般难以琢磨。或许三毛就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一株无心柳,插也不必插了,顺手沾一些清水,向我们洒几滴,余下便什么也没有了。水中月,镜中花,这便是我感受到的三毛,仿佛近在咫尺,伸手却无法企及,我只有跟着她,一梦千回旋!40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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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三毛我看到三毛的照片了,她披着长长的头发赤脚坐着,脸上露出顽皮的笑容,旁边则是贾平凹的一篇《埋葬三毛的灵魂》,它们配合在一起不知道是合适还是不合适。小时候认为自己有些象三毛——作文不错,数学却不好。不过庆幸的是,我没有碰到一个用墨水在眼睛周围为我画零蛋的老师。也许太崇拜三毛了,有一段时间总去分析她,可到头来“好”或“不好”都谈不上,只能说她是个飘忽的、在天涯海角留下踪迹的神秘女子。三毛的作品很有年龄感,写小时侯,就象一个笨笨的小孩,再大些便有了少女情怀,然后就成了一个妇人型的,很形象,每次都有同感,就好似爱看漫画的人看朱德庸的漫画似的。三毛和张爱玲是截然不同。张爱玲的气质很高贵,甚至有盛气凌人之感。可三毛是个不加修饰、我行我素的人。如果这两个不在一个年代的人相遇,那么我敢保证,三毛准敢在张爱玲锋利的目光下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也许还是穿着凉鞋,披着睡衣的不加修饰的样子。我不敢看三毛后期写的文章,语言虽平淡,却真切,却恐怖,比鬼故事更令人毛骨悚然。就在这种恐怖中,三毛自杀了八次,终于结束了自己传奇的人生。从此,台湾少了一个不加修饰的女儿,马德里少了一个不顺眼的媳妇,撒哈拉少了一位真正欣赏它的女作家。我终于明白了贾平凹的文章为什么和三毛的照片在一块不合适了。是因为三毛的笑,这样写等于在埋葬三毛,扼杀三毛。三毛,不要用漂泊不定的灵魂为你的家人辞别了,快去寻找荷西,去寻找你难忘的爱人。5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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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读后感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三毛》。这本书里的故事是很有意义的。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三毛的故事,里面的三毛很善良,下面我给大家说一说吧。三毛救了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的爸爸看见是三毛救了他的儿子,就把三毛和他的儿子一起带回家了。小朋友的妈妈给三毛和她的儿子换上了一件新衣服,被救孩子的妈妈为了感谢三毛,就收留了三毛,三毛天天和那个小朋友一起上学。几天后,他们一家要离开回家乡了,三毛又开始了流浪。我多么希望能有好心的人收留三毛呀! 在生活中有好多的好心人,我要像主人公三毛学习,学习他的善良。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喜欢这本书吗?25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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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从军记》读后感“爸爸,我读完《三毛从军记》了!”我捧着书跑到爸爸面前。“你能不能讲给爸爸听听?”爸爸放下手中的报纸。“这本书是讲抗日战争爆发,三毛想当兵,可长官嫌他年纪小,不肯收他。他灵机一动,假扮成大人模样,骗过了长官,参了军。在部队里,他帮长官擦靴子、点烟、倒水,老兵都欺负他个子小,让他干活,给他吃香蕉皮,三毛睡觉的房子还漏雨,他很可怜。”我把我看过的三毛的故事讲给爸爸听。爸爸说:“你讲一个最喜欢的三毛故事给我听听吧!”“好啊!”我说,“就讲三毛在河边摸螃蟹,突然手指被夹住了,老兵帮他摘下螃蟹,三毛的手指又红又肿。两人一起煮螃蟹,香味引来了长官,老兵讨好长官,把煮熟的大螃蟹送给了长官,三毛空欢喜一场,真可怜!”爸爸问我读完这本书还有什么感受,我觉得三毛虽然可怜,可是很聪明,他总是遇到困难想办法,特别是打鬼子,总是很勇敢。即使在军队里受到长官和老兵的欺负,他也不流泪,爸爸告诉我那是机智、勇敢、乐观和不怕辛苦的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哦!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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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文集》读后感你翻越洋河,踏步沙漠,一路逍遥洒脱,足迹印在天涯。——题记一幅动人的沙漠图景,一场浪漫的沙漠接触,透过你的文字,我伴随你的沙漠足迹同往共睹。你是烟花一样明丽的女子,月光一样高洁的女子,沙漠一样冷寂的女子,踏着光阴而行,携一笠风,带一袖月,在撒哈拉踽踽独行,找寻前世的乡愁。怀揣着对沙漠的向往,你一路勇闯,带领我们来到这神秘的土地。你曾写过一段关于撒哈拉沙漠早晨的文字,让我对那片神秘的沙土心生好奇,为之震惊。“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过了似的干净,天空是碧蓝的,没有一丝云彩,温柔的沙丘不断地铺展到视线所能及的极限。这时候的沙地,总能使我联想起一个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体,好似还带着轻微的呼吸在起伏着,那么安详沉静而深厚的美丽,真是令人近乎疼痛地感动着。”读过后,我深深觉得,你克服这一路的艰辛,能够一睹此景,即使满身风尘也值得。撒哈拉沙漠是一片浩瀚而壮美的沙漠,却也是一片精神文明的荒漠。你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愚昧无知的部落——撒哈拉威人。他们讳疾忌医,身体过度的疲乏;他们目不识丁,精神极度的空虚。他们似乎与文明隔绝,只与落后与封建为伍。你宽容他们的无知,包涵他们的愚昧,你用真心与行动,为他们进行着身体的清理,心灵的洗涤,给那片荒漠带来了勃勃生机。撒哈拉的故事被你用文字记录了下来传递给我们,更有的,拍成了照片,保存了魂魄。而有些,铭记在脑海,镌刻在心中,不会忘记。一个人的旅程是冒险,两个人的路途是浪漫,真为你庆幸有一个叫荷西的男子甘愿为你放弃海的梦想与你相守相随,因为有你的地方,就是他的梦想。你们各自为对方挡一片乌云,寻一处明媚。爱把你们相连,难以分离。一携手,便是天涯。品味你的文字,一路追随你的足迹,如此精彩绝伦的沙漠之旅令人如痴如醉。你把尘埃装进行囊,将故事寄去天涯。为了能独对千山,踏步浩瀚沙漠,探寻黄沙之上的落后文明,你在岁月干枯万年的河床里忘记繁华,让心灵自由飞翔。我不求能冒险沙漠同你一样,但愿能够保持与你一般的心境,勇闯未知与未来。三毛,愿你在那个国度安好。8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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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暑假,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其中《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书中的三毛是个孤儿,没有家,每天穿着破烂的衣服四处流浪,晚上只能睡大街。他每天以讨饭为生,常常饿肚子。更惨的是,三毛还要遭受路边人嘲笑和欺负,以致身上到处是伤。但是三毛能忍,也勇敢,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我看着书中的三毛,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我深深地体会到没有父母的孩子是多可怜啊!与三毛相比,我生活在爸爸妈妈身边,有他们的爱护和疼爱,有好吃的,也有漂亮的衣服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我有时候稍有不顺心,就大发雷霆,这是多么不应该呀!我要感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句话,“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后我要向三毛学习,不怕苦,不怕累,还要学会容忍和勇敢。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3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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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读后感】这个周末,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三毛在外面到处流浪,遇到了各种各样不幸的事。三毛首先在森林里来了一次"荒野求生",于是又通过步行,来到了大城市——上海。他身无分文,连最便宜的烧饼都买不起,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被人欺负,他去印刷厂工作的时候,由于他对印刷机充满好奇心,结果被老板怀疑是在破坏机器,被老板赶出了工厂;他在路边帮人擦鞋时,又被城管抓走了……后来,他有几次被好心人收养了,但还是有不幸的事降临在他身上。三毛在旧社会经历了很多苦难,但我觉得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人。我们现在生活很美好,更要好好珍惜。303班马弘毅【《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今天看了《三毛流浪记》,感觉心情很沉重。书中的三毛孤苦伶仃的,没有家,没有亲人,四处流浪,到处乞讨。其中有一个故事我特别有印象。他一年四季只有一身衣服,穿得都破了,没人帮他缝补,他只好借了针线自己缝,可是口子实在太大了,根本缝不起来,他灵机一动,找了一只废弃的木桶,套在身上。我觉得三毛好可怜,小小年纪就要靠自己生活。想想我们的生活多幸福啊!夏天有短袖短裤,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们准备了厚厚的衣服,白天,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晚上,我们睡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想想三毛,他什么都没有……我应该好好学习,珍惜我现在的幸福生活。303班胡宇轩【《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刚拿到书的时候,看到书的封面的小男孩头上只有三根小黄毛就哈哈大笑起来,我就怀着好奇的心情看起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无依无靠的流浪儿三毛,他从小没有父母,没有自己温暖的家,他总是吃不饱穿不暖,很多时候只能露宿街头。看到这里现在却心情非常沉重的哭了。他虽然生活的很悲惨,但是他对生活还是充满了新奇,他很向往大城市的生活,他于是只身一人来到了大上海,我觉得他非常勇敢坚强。他虽然自己吃不饱穿不暖,但是他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有一次他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小男孩,他虽然自己吃不饱,也把食物分给饥饿的兄妹俩。读完这本书我心里觉得非常惭愧,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天天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三毛这么小都要靠自己来维持生活,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我们拥有的一切,好好学习,来报答养育我们的父母,耐心教导我们的老师,做祖国的栋梁之才,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富有。303班陈嘉诚【《三毛流浪记》读后感】我今天要写的是关于《三毛流浪记》的读后感。《三毛流浪记》的作者是:平民画家张乐平爷爷,也称"三毛之父"。张乐平爷爷看起来慈眉善目,很喜爱三毛。《三毛流浪记》里有很多篇小故事,而且讲的都是三毛流浪的点点滴滴,整天受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还天天被别人欺负,既要干苦力活,又要挨打,真是可怜,悲惨不已啊!再看看我们:整天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可是三毛被他师父又打又骂的,过个六一儿童节都得被捆起来给给那些有钱人的孩子看。我感觉三毛是个热爱人民、乐于助人、怀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的小孩子,从不吵不闹,我们要向他这种优秀的品质学习!《三毛流浪记》真好看,像三毛这样的小孩子将来肯定能做大事!303班朱子墨【《三毛流浪记》读后感】前几天,我读完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毛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他看见小狗、小鸡和小鸟都有自己的爸爸妈妈,可自己没有,他非常伤心。有一天,一个渔夫看见了三毛,很同情他的遭遇,收养了他。可是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日本人杀害了那个渔夫,三毛慌忙逃到岸上,无奈之下,只好自食其力去找工作。三毛找了很多工作,在街头上表演、在饭店洗完、帮厨……可是都失败了,但是三毛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很多爸爸妈妈都给他买各种好吃的、好穿的,可是过不了几天,那些爸爸妈妈们又都不要他了,三毛又只能四处流浪……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是多么的可怜啊!可是三毛,依然是那么勇敢、坚强、乐观和正直,我要学习他的优秀品质!303班周子祺【《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一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三毛是个很可怜还很善良的男孩子。他的善良在一篇作文里,里面写着一个小孩在摘花,不小心掉水里了。三毛看到了也跳下水去救小孩,三毛把小孩弄上去,可是上不去,小孩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吸引来了小孩的爸爸,他一把把他们拉上来了。上来以后,小孩说:“谢谢你。”三毛说:“不用谢。”小孩的爸爸看了看三毛像孤儿,小孩的爸爸说:"三毛,你是个孤儿吧?"三毛说:"是,你能收留我吗?"小孩的爸爸说:"能,你跟我回去吧。"这就是人们说的善良。他的可怜也在一篇作文里,里面讲了三毛在赚钱,赚到了钱,可是又来了一个乞丐说:“没钱,我要饿死了。”善良的三毛把赚来的钱给了那个乞丐,给完后那乞丐跑了,可是三毛看见那个乞丐不是真乞丐,三毛想:“自己被骗了。”然后,三毛又没钱了。这就是可怜的三毛。我喜欢这样的三毛。303班应文桧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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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三毛流浪记》读后感五莲县实验小学二年级十班邱硕力今年寒假,我读了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我想到了很多。书中的三毛非常可怜,他到处流浪,无家可归,把垃圾车当床,把报纸当被子,吃不饱,穿不暖,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过黄包车,受尽了磨难,又经常被人误会,但三毛非常有爱心,到处帮助别人,向往着美好的生活。如果回到三毛的年代,我一定要帮助三毛,不让他受别人欺负,和他交朋友。现在我坐在温暖的教室里学习,有可口的饭菜吃,有好看的衣服穿,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2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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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的读后感我最喜欢读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三毛在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怜,没有爸爸,妈妈,没有衣服穿,没有吃的,吃不饱,还要做许多我们做不到的事,穿不暖,而且也没有书读,跟他比起来,我们幸福极了,可是三毛还是很坚强,我经常问妈妈,三毛为什么这样可怜,我们能不能帮助他,妈妈笑了说,以前三毛是在旧社会,穷人的孩子都很苦的,现在新社会,你们的条件很优越,所以要好好的读书,珍惜现在的好时光哦。嗯,现在我一定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又聪明、又善良、又坚强的人。2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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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新传有一家人,他们有三个孩子,一个叫六毛,她长得漂亮,被家人宠爱。另一个叫三毛,骨瘦如柴,往往使他们淡忘。一天,二姐弟去公园玩。这时,六毛看见了一张百元大钞,飞快地将它捡了起来。而三毛也紧随而来。六毛说:“我捡到一张百元大钞,我们平分吧!那可以买到多少好吃的热狗啊!”三毛一听,说:“不行,我要交给警察叔叔,这可不是我们的钱呀!”说完三毛找来了警察叔叔,将钱交给了他。警察说:“真棒!拾金不昧。”在一旁的六毛一听,脸“刷”地红了。从此,家人再也不淡忘三毛了。200字 四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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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三毛拍今天我和妈妈去楼下打三毛拍。三毛拍的拍子类似于乒乓球拍,但是比乒乓球拍要大,三毛拍的球是有三根毛组成的,所以大家都叫它为“三毛拍”。一开始由我先发球,连发了好几次也没发出去,这个三毛拍真淘气!只听到“咚"的一声,三毛球终于“飞”出去了。等妈妈打过来时,我挥手去接,但是这个淘气的三毛球没等我踫到它,它就已经落地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只有捡球的份,慢慢地多打了,这个淘气的三毛球也变得听话了,我能和妈妈打上几个来回了。打三毛拍时我领悟到:眼睛要看球而且要有正确的判断力,腿要灵活而且要跑得快。20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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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毛流浪记》有感三毛是《三毛流浪记》中的小主人公。在他大大的脑袋上长着三根毛,样子可爱极了。我和三毛是同龄人,但我们的生活却相差的很远。三毛生活在旧社会,每天过着吃不饱睡不暖的生活,还要受到富人的欺侮,但是他很聪明,很坚强,从来不向困难屈服,并且用他自己的办法与不平的社会作斗争。三毛的故事让我有时笑,又是哭。他的智慧让我笑,他的处境让我哭。我多想和三毛交朋友,希望他能和我们一样有一个快乐,幸福,无忧无虑的童年啊!200字 二年级 读后感